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

2022-07-0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

论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摘要:由于病人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纠纷率不断上升。对医疗纠纷的发生,进行客观分析,发现和遵循其规律,积极主动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处理。

关键词:医疗纠纷;法律适用;防范;处理

生老病死,实为人情物理,人生在世,难免生灾害病,谁也很难说自己一辈子不与医院打交道。人们与医院的交道打多了,难免就出现医患纠纷。医疗纠纷的出现,不仅给病患者及其家属带来巨大的痛苦,而且无序的纠纷,巨额的赔偿,也困扰着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另外,由于人们对医疗学科缺乏全面深刻的了解,又找不到合适的途径和方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病患者及其家属因医疗纠纷前往医院寻衅滋事者明显增多,有的甚至威胁医生,冲砸医院,严重地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因此,医患纠纷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医疗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维权意识逐渐增强,案件数量增长较快。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当事人双方尤其是患者一方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逐渐增强。

2.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突出,案件审理难度较大。近年来,医疗纠纷成为社会矛盾最为突出的热点之一,在不少地方甚至酿成大型冲突。

3.适用法律不统一,影响法院公正形象。在法院已审结的医疗纠纷案件中,有的案件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处理,赔偿的数额较高;有的案件则依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标准处理,患者或其近亲属只能获得数额很低的补偿。因此,经常会出现案件事实基本相同,而处理的结果相差很大的现象。

二、医疗纠纷法律条款的适用问题

目前,通过行政调解的途径处理医疗纠纷的常用法律依据,主要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及《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单》等配套的文件。通过司法诉讼的途径处理医疗纠纷的常用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没有协调好,现实中出现了赔偿依据二元化的局面。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过失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前提条件,无过失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的,患方按照该条例第49条的规定向医疗机构索赔。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也就是说,医疗机构非过失造成医疗损害事故,损害患者的人身的,如果患方提出诉讼,法院不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处理,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来处理。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制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依据,且其第一条规定的“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没有把有无过错作为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前提条件,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法律效力高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因此,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只要当事人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诉讼,不管医疗机构有无过错,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人民法院便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审理案件。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标准远高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的赔偿标准,因此,在医疗纠纷审判活动中,一些法院在社会压力之下,往往倾向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给经济上处于弱势的患方在法律适用上的倾斜。这就导致“二元化”赔偿的局面出现。另外,“二元化”赔偿机制还存在一个问题,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而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也就是说,同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以医疗事故为由提起诉讼的,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进行;以侵犯人身权为由提起诉讼的,则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该规定既导致了究竟是适用医学会鉴定还是适用司法鉴定的混乱,也导致了对鉴定报告采信的混乱。现行两套鉴定体制和赔偿标准,是导致目前医疗赔偿案件难以处理的核心问题。

虽然《侵权责任法》第7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该法对于医疗损害的处理,却明确设置了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务人员或者其所属的医疗机构须承担赔偿责任。耐人寻味的是,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无过错却造成患者损害的,《侵权责任法》既没有规定损害赔偿责任,也没有否定其他责任的发生。也就是说,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在《侵权责任法》生效时失效,那么,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患方将难以获得损害赔偿。

三、医疗纠纷的防范

1.规范医疗行为,落实规章制度。医疗行为的准则是规范,监督靠制度,首先抓住和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从日常的医疗文书质量着手,如病历内涵质量、查房、危重、疑难病例及手术前讨论等,切实履行注意义务,坚持患方签字制度既能体现病人知情权,又可保护医方合法利益。防范医疗缺陷,落实在环节质量管理上,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尤为重要。同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对其监督与考核力度。

2.注重医德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以抓好行风建设为契机,注重医德医风教育,用“假如我是病人”的换位思考方式,教育全体医务人员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理念。倡导爱岗、敬业、奉献,确立人生价值观,自觉维护医院和自身形象。同时,邀请法律专家讲课,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师法》及《医院自律与维护合法权益》等,使他们懂得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增强法律意识和自律性。通过这些学习医务人员的内在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从而激发医院对医务人员的凝聚力和发挥良好的团队精神。

3.注意人文素质培养。绝大多数医务人员,虽然受过不同程度的医学教育,但人文素质的培养不是通过学校也不是与生俱来,而是在以后的生活阅历社会实践中,通过自我修养慢慢积累。人文素质的高低,反映出所在单位对外交往中表现出的一种人文气质或文化低蕴,是医院的一种无形品牌。这种人文内涵渗透在医院的各个方面,最能体现的是医患关系中的沟通,如一次不经意的谈话,用善意的富有同情感的语言,技巧性地传递工作内容,又不失把具有风险得失作为告知义务,不知不觉贯穿在交流之中。

四、医疗纠纷的完善处理

1.专门性立法。中国目前还没有侵权行为法或一部专门性的立法来调整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样一部行政法规来调整完全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显得力不从心。

2.建立医疗损害保险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呈上升趋势,医疗损害赔偿的数额也在不断扩大,医疗机构承受的特殊职业风险日渐加重,若任其发展必将导致医疗机构和医生产生强烈的自卫防范心理,造成心理紧张,对医院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医患双方利益的平衡和医患关系的和谐。因此,亟待建立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由医患双方均参加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医疗事故或其他医疗损害事实发生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支付一部分或全部医疗损害赔偿费用。医疗损害赔偿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无论对医疗机构还是对患者方都会带来实效,有利于医患双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和医疗事业的长足发展。

3.建立医疗行为豁免制度。设立医疗行为豁免制度,一是医师履行职务的现实需要,二是医疗行为发挥疗效的需要,三是医学发展的需要,四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医疗行业的特殊职业特点和高风险的行业特点决定了必须建立医疗行为豁免制度,以保障医疗职业和行业的正常发展。

4.建立限额赔偿制度。法律尤其是侵权行为法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关系,会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甚至导致某一行业或产业的兴衰存亡。因此,我们应当清楚地认识到侵权行为法对社会利益的平衡作用,并正确地把握这个平衡。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一方面应当给受害患者方必要的、充分的保护,以使其受到法定财产权或人身权得到补偿;另一方面,又必须考虑到巨额赔偿公款对医疗事业发展所可能产生的消极作用。中国现实客观经济条件决定了赔偿责任完全由医疗机构来承担是行不通的,除建立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外,还应当实行限额赔偿制度,从保障医疗事业的正常发展。设立医疗损害限额赔偿制度的基本原则为:一是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二是保证受害人基本生活需要;三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四是医疗损害赔偿限额的例外原则。

设立因果关系与责任承担相统一原则。基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应在立法时将因果关系与责任承担统一考虑。对于因果关系,由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多因一果或助成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比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连锁因果关系,原则上由医疗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 魏杰]

收稿日期:2014-04-23

作者简介:张国萍(1979-),女,山东掖县人,四级律师,从事法学研究。

作者:张国萍

第2篇:略论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摘 要:作为医院管理中的一个难题,近几年我国的医疗纠纷仍处于不断增长的趋势,认真分析目前社会形势下医疗纠纷的新特点,从医方、患方、社会三个方面剖析医疗纠纷的成因,并从实际工作中探索总结出一些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方法,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医疗纠纷 防范 处理

近几年,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学模式的逐渐转变以及临床新技术的不断应用,患者的医疗需求不断增强,同时,伴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以及群众整体素质的提高,患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由此,医疗纠纷整体上仍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作为医院管理中一个难题,通过实际工作中的不断探索总结,提供一些新的解决思路。

1、医疗纠纷的相关概念

广义的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及其家属在因病就诊过程中与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因各种矛盾而产生的分歧和争议。

狭义的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通常是患方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和护理过程中因过失而导致患者生命健康权遭受损害的行为。

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概念上来看,医患纠纷是描述性的概念,而医疗事故则是经过定性的概念,定性为医疗事故是需要经过相应的鉴定程序的。在日常工作中,医院多以处理狭义的医疗纠纷为主。

2.目前医疗纠纷的特点

2.1总量仍然较多

随着我国医疗资源的不断增加,全国的就诊患者也呈现出高速增长的趋势,同时医疗纠纷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据统计,2002年我国发生的医患纠纷案件为6000多起,至2006年超过了1万起,近几年仍不断增长。随着医疗纠纷总量的不断增加,医患矛盾也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2.2数量呈现出地域差异化的特点

在医疗纠纷总数呈现逐年递增趋势的同时,其在数量、增长速度等方面又显示出地域差异化的特点。根据调查,在经济发达和医疗资源集中的地区,医疗纠纷的增长速度較快;在相对拥有较为优质和较为丰富医疗资源的大型医院,其医疗纠纷数量多,增长快。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原因:在经济发达地区,人民生活水平较高,对医疗服务本身的要求相对较高,同时这些地区的患者拥有更强的信息来源和维权意识,一旦不能达到自己的预期后果,则较易产生医疗纠纷。

同时,大型医院一般作为区域诊疗中心,容易吸引其他地区的患者,使得患者的绝对数增加,患者基数增大,其发生医疗纠纷的绝对数就会增加。

2.3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纠纷逐渐增多

随着我国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尤其是随着2010年《侵权责任法》的实施,越来越多的患方在遇到医疗纠纷时能够理智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主要是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适用《条例》的前提是需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且鉴定结论是构成医疗事故,在此基础上患者才能够得到赔偿。但长期以来,医疗事故鉴定存在鉴定周期过长以及鉴定结论的公信力不能得到广泛认可的事实,所以大部分患方不愿意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一途径,但没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一般法院又不会支持患者赔偿请求。另外,《条例》中与赔偿相关的规定与最高法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部分赔偿项目、标准均有不同之处,存在按照《条例》规定,患方获得的赔偿较少的问题。所以,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基本上都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转而寻求其他途径,甚至是一些非正常途径。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将"医疗损害"概念的引入,将"医疗事故"纳入了"医疗损害"的外延下,《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损害赔偿将不以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只要侵害到患者的权利都适用该法,将患者隐私权、知情权等方面也纳入到法律保护的高度。在赔偿标准方面,适用最高法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赔偿金额一般均能高于《条例》的规定。同时,在认定结果方面,也在向更为便捷的司法鉴定方向引导,使患方能够相对较为便捷和快速的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2.4非理性维权出现扩大化、多样化的特征

在医疗纠纷不断增多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患方非理性维权也在逐渐增多,并呈现出扩大化、多样化的特征。部分患方利用媒体,给医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进行闹访胁访,给医院施加压力;或者直接利用暴力手段,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近几年,伤医案、杀医案时有发生,而几乎每家医院都经历过停尸、设灵堂、摆花圈、拉横幅、封门、打砸医院等暴力事件,面对这些暴力的非理性维权,在目前社会环境下,许多医院不得不采用赔钱来"息事宁人",更加助长了这种不正之风。

另外,从近几年来看,患方采用暴力行为解决医疗纠纷渐渐的由针对医院转而针对医务人员个人,这一点需要我们在医疗纠纷的处置中重点关注。

3.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3.1医方原因

3.1.1沟通不够是导火索

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说过,医生有三大法宝,即语言、药物、手术刀。现在,大部分医务人员只重视后两样,而将语言忽略,事实上,语言才是医生最重要的法宝。不能够妥善运用语言沟通,就很容易引起医疗纠纷。

沟通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沟通态度不好。执行制度不严一般患者及家属不一定能知道,技术水平不高有时候患者能够理解,但是在同患方沟通时态度好坏是病人及家属直接能够感受到的。因此,许多医疗纠纷的直接导火索就是沟通时态度不好,一旦因态度不好与患方发生矛盾,患方就会反过来在医疗方面挑错。第二,说话用语不当。在医疗服务中,有些医务人员语言不严谨,很容易造成病人及家属误解,埋下纠纷的隐患。第三,知情告知不足。有些医务人员在向患方交待病情时比较简单模糊,没有尽到完全告知义务,由于医患双方在知识方面的差距,患方一般对一些太专业的医学用语、医学知识不清楚、不明白,如不仔细通俗易懂的向其交待,容易引起误会而引发矛盾。

3.1.2诊疗行为不规范是主因

数据表明,医疗纠纷真正因医疗事故而引起的不到5%,很大一部分医疗纠纷的出现是因为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不规范造成的。主要包括:1.部分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差或者不及时更新自身已有的知识,不及时跟上医学的发展脚步,容易造成医疗缺陷而引起纠纷。2.病历书写不规范,字迹潦草,随意涂改,记录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3.少数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核心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没有严格按照诊疗常规进行正确恰当的操作处理,引起患者出现不良后果。

3.2患方原因

3.2.1自我保护意识增强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自身的权益越来越重视,在医疗活动中一旦发觉自身权益受到伤害,就会运用各种手段进行自我保护。

3.2.2对医疗行业的期望值越来越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自我健康更加重视,对医疗行业的期望值也日益增高。但由于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患方对诊疗活动中出现的某些与自身预想的后果不一致的情况时不能够理解和接受,进而发展成医疗纠纷。

3.3社会原因

3.3.1,健康宣教缺乏,大众健康知识普及不够

目前我国在大众健康知识普及方面非常滞后,大众缺乏对健康知识的了解,对疾病本身和诊疗活动的复杂性、风险性、不确定性认识不足,容易产生医疗纠纷。

3.3.2不良舆论推波助澜

一些媒体由于其专业知识的缺乏,不能客观公正的对医疗活动进行评价,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往往忽视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正当权益,夸大医疗纠纷,助长患方不理智的行为。

3.3.3医疗补偿机制不健全

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健全,但医疗费用过高,个人支付比例较高、支付的医疗费用绝对数较大的事实广泛存在,这些问题在客观上使"看病难、看病贵"等社会问题集中在医院爆发,使患方对医院产生严重不满情绪,容易激发医疗纠纷。

4.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对策

4.1推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执业活动中未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医院管理规定的行为。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是将医疗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病历书写、医疗技术管理、医院感染管理、抗菌药物管理、输血管理等与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密切相关的管理规范整合起来,按照重要程度设定不同分值,实行记分制。每位医务人员每年设定一个总分值,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扣除医务人员相应分值,下达记分通知书,并进行相应的处罚。该制度能够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从而从根本上保证了医疗安全,减少了医疗纠纷。

4.2实施精细化服务,改善医患关系

按照"三好一满意"、创建"美丽医院"等活动要求,深入推进精细化服务,按照"人人都服务、处处有服务、事事见服务"的理念,以規范医疗服务为基础,以患者需求为导向,丰富服务内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在服务工作中推行"服务环境温馨化、服务流程人性化、服务过程亲情化、服务承诺公开化、服务收费透明化"的精细化服务,努力提高患者满意度,改善医患关系。

4.3建立警医联动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进一步优化医疗纠纷处理模式,积极创建医院警务室,加强与辖区公安机关的沟通合作,建立"医务处-保卫处-警务室-辖区公安机关"共同合作参与处理医疗纠纷,尤其是大型、恶性医疗纠纷的模式。这种模式一方面对医务人员形成强有力的保护,另一方面对一些暴力纠纷、尤其是"医闹"形成强有力地震慑,同时,公安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纠纷调解,也容易获得患方的信任,有利于医疗纠纷的处理。

4.4事后总结反馈,杜绝相同事件再次发生

在每一起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都应该组织院内专家委员会对其进行讨论,主要讨论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存在哪些问题,责任人是谁,并将讨论结果在院内进行通报,杜绝相同错误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夏莽,侯胜田.对不同类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探讨--基于全国卫生系统信访数据的分析[J].中国医院管理,2012,32(2):51-53

[2]谢丽云.医患纠纷形成的原因及应对办法[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2,20(2):174-175

[3] 芦淑萍,郭文红,刘晶.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后医疗纠纷处理情况的变化[J].中国医院,2012,16(2):54-56

[4] 曹文群.侵权责任法对医疗纠纷处理的影响[J].医院管理论坛,2012,29(3):18-20

作者:周桂芬

第3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要点

中共**市**区**乡委员会

关于2005年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

工作要点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一、调整和充实防邪工作领导小组

各支部要进一步调整和充实防邪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全部负责、协调本村本单位的防邪工作。

二、制定《**区**乡防邪工作应急预案》,严防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建立防邪工作网络,各村设防邪联络员,使基层党政组织成为防邪第一道防线。

四、结合先教活动,在全乡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6月1日至6月10)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是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预案,落实经费,准备各种资料。

(2)第二阶段(从6月11日至8月10日)为教育实施阶段。主要是组织群众观看宣传资料,宣讲和放映宣传内容,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防范和惩治邪教的法律、法规。

(3)第三阶段(从8月11日至9月31日)为总结经验,查漏补缺阶段。主要是对少数警示教育未完成的村、组、户进行补课,对整个活动进行总结。

五、深挖细查邪教地下组织,坚决打击“法轮功”活动的反弹势头。防范其他邪教活动,如“门徒会”、“实际神”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将“三车三员”人员纳入防邪工作,培养为反对邪教的义务宣传员、联络员和防邪骨干,加强防邪网络建设,构建边际联防机制。

七、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通过考核和评议,对不称职村级防邪教工作领导人和宣传员、联络员进行撤换,努力提高新时期防邪工作能力和水平。

八、对全乡全年的防邪工作进行总结。按考核制度进行考核,严格奖励,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有利于防邪工作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要点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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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要点

2010年,在市委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各村委会、镇属(办)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指示精神,采用有效措施,严防和依法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活动,取得了新的成效。但西方反华势力和“台独”分裂势力已将“法轮功”邪教作为最主要的反华政治势力,重点加以扶持利用,“法轮功”已成为境外各种敌对势力的“领头羊”。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加剧,策略手段发生变化,天主教地下势力非法活动频繁。这对我们新的一年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要围绕确保及时掌握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社情动向和敌情线索而展开。今年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一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指导方针,坚持教育挽救和依法打击两手并用,坚持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与防范处理其他邪教工作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推进工作创新,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为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重要战略机遇期作出新的贡献。

1、 强意识。

我们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的实质,是同以西方反华势力和“台独”分裂势力为代表的境外敌对势力的政

治斗争。各村委会、镇属(办)各单位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性、破坏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邪教问题的顽固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斗争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消除和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各级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巩固发展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2、 严防控。

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继续抓紧防控制工作,确保实现“三零”目标。各村委会、镇属(办)各单位要加强调查摸排,切实掌握“法轮功”未转化人员、反复人员、新发现人员的情况,分层次落实防控措施。特别是对“法轮功”原站点负责人等骨干人员要重点摸排,对其中未转化人员或思想不稳定人员要重点防控。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管理教育,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邮政、电信、通信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遏制“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邮件、电话、短信等手段进行的捣乱破坏活动。要提高警惕,严防“法轮功”邪教组织实施电视插播,干扰无线广播等破坏活动。公安、信息产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互联网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封堵和删除网上有害信息,掌握反渗透的主

动权。

3、 狠打击。

要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重大案件多的地区,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做到“重案必破”。以打击和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传播“九评共产党”等反动宣传煽动活动为重点,加大对涉及“九评”案件的侦破力度。公安机关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和秘密力量建设,及时掌握动态,对“法轮功”境内外勾联活动、地下非法活动以及利用所谓“法律维权”名义进行的公开滋事等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坚持遏制,杜绝反弹。要针对“法轮功”邪教组织跨区域作案的特点,加强专项整治,强化情报沟通和行动协调,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情报预警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合力。

4、 妥处理。

坚持贯彻执行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按照“区别对待、打击重点、讲究策略、有效处置”的工作思路,坚持“有什么问题处理什么问题”的原则,区分各种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的不同情况,分别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置对策。要重点加强对“实际神”、“门徒会”、“血水圣灵”、“呼喊派”、“三班仆人派”等邪教组织的专案侦查和调查摸底工作力度,严防其坐大成势。要加强对“统一教”的监控和管理,严防境外邪教组织对我进行渗透活动。要坚持“严密

监控、露头就打、保持高压、常抓不懈”的方针,以“中功”和“菩提功”为重点,依法打击其进行敌对性煽动、恢复组织、串联聚会、以商养功和聚敛钱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密监控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动向,对其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加以处置。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健全健身气功管理机构,加大推广普及四种健身气功的力度,加强健身气功规范化管理,用健康功法占领气功健身阵地。

防范和处理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问题,要坚持“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基本政策,尽量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争取人心、团结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5、 活转化。

把教育转化为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治本之策,坚定不移,锲而不舍地抓下去。坚持一手抓攻坚,一手抓巩固,处理好攻坚、巩固的关系,逐步把作重心转移到巩固工作上来,在降低反复率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把巩固工作融入社会管理之中。以应对“九评”反动宣传煽动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因人施教,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九评”给“法轮功”人员精神和心理上带来冲击和影响,主动出击,加强正面思想教育,促其分化、转化。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性文件精神,帮助转化人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

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的后续帮教工作。积极探索科学化、社会化巩固教育的新措施,紧密结合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做好巩固工作。

6、 广覆盖。

一是进一步做好反邪教宣传工作。加强党内通报和教育工作,在党内进行反邪教教育。继续在农村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继续做好反邪教警示教育讲教材、进学校、进课堂工作。推动反邪教教育向城市社区延伸,探索建立经常性开展反邪教教育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落实“四个纳入”,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与“建设和谐平安株良”紧紧结合起来,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把工作向基层组织、向经常性工作、向治本方面延伸。加强基层党政组织建设,将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作为基层党政组织工作内容,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化创建“无邪教社区(街、道、村)”活动,从基层抓起,开展区域性综合治理,不断厚积反邪教的社会土壤。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落实群防群治,进一步发挥宗教部门在宗教界的作用,鼓励社团组织在反邪教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作用,构筑民间反邪教的社会组织体系,分别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律、科学等各方面开展群众性反邪教工作。各级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的新路子,不断扩大反邪教志愿者队伍。

7、争创新。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按照“坚定信念、绝对忠诚、把握大局、开拓进取、弘扬正气、严明纪律、高超智慧、无私奉献”的要求,不断加强经常性思想教育和管理,保证防范处理邪教工作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切实履行好职责。要按照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创新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体制机制,推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着眼长期斗争,系统总结一年来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经验,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提高有效处置“法轮功”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斗争艺术。对全镇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第5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总结

机密

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总结 ---云南中医药中等专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教育活动“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促进科学教育知识的普及和传播,增强广大师生识别抵制邪教的能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依据省教育厅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09年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这一工作大局,进一步深化对警示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长期性的认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消极倦怠思想和消极倦怠情绪,树立必胜的坚定信心,切实实现警示教育从阶段性活动向基础性工作的转变,建立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反邪教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年初,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升祥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党支部书记王文进担任,成员有德育处处长李明雄、副处长苗海柱担任,确定苗海柱同志为信息联络员。参加属地单位召开的工作例会、信息上报,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有条不紊地开展防邪工作。

三、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一是经常性检查制度。安保部成员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经常性教育制度。利用学报、广播、校园网、黑板报、等宣传文化阵地,开展主题征文、发公开信、知识问答、建立联系点等活动吸引学生和教职工参与;依托学校、家庭、社会互动的正面教育平台,积极开展“大手抓小手,小手拉大手”反邪教活动,以广大学生为桥梁,帮助家长更新观念、掌握科学知识和方法,防范邪教组织的渗透活动。提高干部师生对邪教的辨别力、免疫力和抵制力,特别是在节假日、敏感期领导亲自值班,预防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党政主要领导是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和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好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四是信息保密制度。坚决防止将重要号码泄露给"法轮功"人员,坚决防止"法轮功"分子打着各种旗号套取电话号码的事情发生;五是值班和上报制度。对"法轮功"电话要做到"三不、两记、一报告",即在接到"法轮功"分子打来的煽动骚扰电话时,要做到不听、不传、不信,记电话号码、记来电时间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重点教育与普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搞好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无邪教单位宣传氛围。

为将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引向深入,把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同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德育教育、三生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采取群众易于接受、乐于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方式,提高教育活动的生动性和感染力,营造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的良好氛围。突出主题,形成合力,建立健全了警示教育长效机制。3月份,我们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倡导文明生活新风、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活动;5月组织了“为革命烈士扫墓”“学习科学发展观专题讲座”; 6月开展了“远离毒品”签字仪式、“帮助残疾同胞爱心捐款活动”;9月结合新生军训组织了“国防知识和预防H1N1甲感专题讲座,开展了“国庆晚会”10月组织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消防知识”专题讲座;11月组织了“创卫大赛”和“讲文明、讲卫生、构建和谐校园”评比活动。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提高广大师生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崇尚科学和知邪、识邪、防邪能力,提高群众抵制邪教,拒绝邪教的防范意识,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这些年来,我校师生无一人参与习练“法轮功”和其它邪教。

2009年12月18日

第6篇:处理和防范邪教问题工作调研报告

城郊乡处理和防范邪教问题工作 调 研 报 告 根据县政法委《关于开展“总结十年来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经验”大调研》的文件通知要求我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分重视把此项调研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抽调了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进行专门调研按照调研内容和标准对反邪教综合治理建设工作进行了为期3天的调研现将有关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反邪教斗争情况 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其它工作都无从谈起。中央明确提出“抓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也是政绩”只有抓好稳定工作才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才能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基于上述认识我乡把维护稳定作为乡政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针对新时期稳定工作既要有效解决群众的现实困难又要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要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实际针对过去稳定工作条块分割、各自为战、成效不明显的弊端我们坚持用改革的思路、系统的办法全面推进稳定工作。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社会的和谐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人民的安居乐业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经济 2 的快速发展。抓好综治工作既是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也是我们综治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必须提高责任感增强紧迫感把握时代脉搏标新立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1、提高认识领导

重视各方配合。 我乡积极贯彻省、县有关乡村反邪教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下发了《城郊乡2009年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意见》。我们充分认识到加强各村反邪教综合治理工作是新形势下开展打邪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乡领导高度重视乡党委和各村、各有关单位签订了2009年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责任书要求各村、各单位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和开展反邪教治理工作的关系切实把打邪工作作为促进全乡保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确保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主管领导还经常过问全乡反邪教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实质性的指导要求全乡各、各单位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要做到常抓不懈。

2、广泛宣传大力普及反邪教宣传教育 我乡各村在开展反邪教综合治理过程中注重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宣传方式上采取多样形式重点向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反邪教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级党政和职能部门打击邪教的态度和决心宣传正道致富宣传邪教的危害性。据统计仅今年我乡反邪教综合治 3 理工作举办反邪教宣传展10场次出动宣传车近40辆次并在全乡18所中小学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印发各种反邪教宣传资料3000多份并在村乡的宣传栏、政务公开栏、橱窗等张贴宣传。各村还组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宣传栏图文并茂村民大会有反邪教的讲话内容使反邪教工作家喻户晓。

3、加大节假日排查力度加强重点部位监管。 每

年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大力开展打击邪教联合行动重点对各村、集市、街道、城上公路加强巡查严防各种邪教活动。

4、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乡综治办在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仍专门抽时间到各村进行专题检查和调研。对工作开展务实成绩较好的村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实未到位给予指出批评并限期督促整改落实。 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我乡各村乡反邪教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持了打邪工作的高压态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我乡重点村乡反邪教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干部群众的反邪教意识有待提高存在松懈厌战情绪和麻痹侥幸心理还要进一步加强 4 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各村乡反邪教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时间不长无邪教村、组创建活动开展不够平衡机构、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也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邪教现象时有发生而群众参与斗争的积极性较前几年有所下降部分群众发现或捡到反动宣传品不能及时汇报上交。四是已经建立起来的情报员、信息员队伍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反邪教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关系到全乡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今后我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探索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1、常抓不懈力促各村乡反邪教综合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要把健全和完善各

村乡反邪教综合治理工作把制度化建设作为建立反邪教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来抓力促反邪教工作重心下移重点是进一步健全各村打击邪教工作组织和队伍建设致力于反邪教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网络化。并结合实际制定我乡反邪教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奖惩制度对反邪教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扎实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达标反邪教综合治理工作出现问题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认真处理。

2、联合行动认真组织打邪综合治理工作各项行动和专项斗争。按照“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工作方针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充分发挥 5 基层队伍和群众力量的作用认真组织各项打邪工作行动和专项斗争。

3、强化督查保证乡打邪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真正落实。要深入到村、企业努力构筑群防群治的反邪教防线。

4、打防结合进一步加大反邪教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进行反邪教关键的宣传教育是强化社会反邪教意识清除邪教犯罪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手段。今后我们要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同时要建立举报有奖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奖励举报人积极调动信息人员、情报人员参与和举报共同营造反邪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7篇:档案局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总

结(精选多篇)

2014年,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档案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切实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纳入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

战斗力,为干部职工做好本职工作营造了好的环境。一年来,本局馆的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和离退休人员均未参与邪教组织,也未从事邪教活动。现将我局一年来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总

结如下:

一、做法和措施

健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取得成效,我局加强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馆党支部书记、局馆长任组长,副局馆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各科室领导负责各科室职工的学习教育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健康开展。

加强学习教育

我局在每周一次的干部职工大会中,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在大会中反复强调邪教组织的危害性和反人类性,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邪教组织的本质面目,教育干部职

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与邪教组织保持距离,不组织、不参与邪教活动,还要教育家属、子女及亲戚朋友不参与邪教活动,要坚决同邪教组织和活动作斗争,做到警钟长鸣。每次普法学习和考试都将反邪教知识纳入学习和考试范围,做到同部署、同考核。通过学习和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邪教组织和活动的本质及危害性,进一步增强了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为加快推进**县档案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强化制度建设

我局制定了《**县档案局馆各种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及突发邪教事件的发生,做到防范于未然;健全了内部安全保卫制度,规定了重要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管理措施,并明确了各科室责任人为各科室所使用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严防各类破坏行为的发生,确保了单位内部社会治安

稳定,年内未发生邪教组织干扰和破坏事件;制定了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信件、电话、传真、传单、电视信号及其他从事邪教活动的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作为科室工作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了各科室及负责人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确保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深入农户家中宣传

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基层打防控体系建设和群防群治工作,利用到扶贫挂钩联系点及到乡镇农户家中整理家庭档案的机会将反邪教知识带入农户,进一步宣传教育农户做到“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反对邪教”。使综合治理和防处邪教工作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把反邪教工作与普法工作相结合,与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结合本

局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典型事例进行正反两方面教育,利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大反邪教工作力度,动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和守法,积极同邪教进行斗争;四是继续利用扶贫帮困和禁毒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挂钩村村民和青少年的反邪教和破除迷信的教育,促进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黄土渠社区2014年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总结

2014年,黄土渠社区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把防范和处理邪教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了社区防范和处理邪教及创无工作有序开展。现将今年我社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防邪工作

组织领导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不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影响到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政权建设。为此,我社区高度重视,把防范和严厉打击“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的干扰破坏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年初,经党支部联席会研究,调整成立了防范和处理防邪工作领导组,安排部署了全年工作任务,使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在全社区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起来。

二、坚持警示教育,增强全民反邪防邪意识

加强全社会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是我们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争取群众、争取人心的重要工作。为此,社区积极利用“三月综治、法制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六月安全生产月”、“法律六进”、“月月创平安”、“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了设点、印发传单、电视视频、墙报板报

等形式的宣传。且利用各种会议播放警示教育电教片,深刻揭露“法轮功”、“三赎基督”等邪教组织的危害性,不断创新形式,扩大宣教覆盖面,充分发挥了反邪教警示教育的预防作用,增强全民及交通干部职工防邪反邪意识。从而,筑牢了反邪教育工作屏障。

三、落实防控措施,协助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按照工作计划,我局着重采取以下三点防控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和社区等做好防邪反邪教育转化工作。一是在严密防范上下功夫。认真总结十七大和北京奥运会期间防范控制工作的经验作法,落实好守关设卡、重点盯防、以教促防、

“四定一包”等具体措施,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控制,高度警惕“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利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向基层特别是困难群众渗透,制造事端。二是在教育转化上下功夫。配合社区及相关部门切实提高教育转化工作的认

识,深入贯彻“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政策,坚定不移,不怕反复,尽最大努力把每一个“法轮功”痴迷者从邪教泥潭中解救出来,不断增强教育转化工作的实效。三是在政策法规上下功夫。根据社区内实际情况,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慎重处置,狠抓落实。认真研究每个转化人员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教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转化工作,减少反复,巩固转教工作成果。

四、全力齐抓共管,促使创建活动初见成效

今年,我社区根据区委防邪领导组的工作部署,开展了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一是在防邪日常工作中,继续坚持加强基层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整合各种社会防控力量,进一步加强基层防范控制网络和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二是抓好秘

密力量建设和情况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情报信息员队伍,进一步协调好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关系,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防邪工作的社会合力。社区实现了无邪教组织、无邪教人员、无邪教活动、无邪教案件,社区居民对反邪教认识普及率和认识率达100%,做到了辖区内部稳定,秩序良好,职工对单位无邪教创建工作满意率达100%。

五、认真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和区防邪办及所辖社区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黄土渠社区

2014年4月

2014年防范和处理邪教上半年工作总结

滩尖子村社区

2014年防范和处理邪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我社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按照防邪工作总体要求,坚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有效处置”的指导方针,

“三无”;,决不发生规模性聚集,决不发生恶性宣传煽动,决不发生自焚、跳楼等恶性事件,决不发生插播广播电视活动,决不发生插手群体事件,决不发生规模性骚扰电话目标。继续坚持“打、防、教、治、创”五位一体的工作思路,确保我社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重点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构健全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书记曾祖泓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化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柳成发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卢华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曾维国,各村建立相应的组织,负责防范和反对邪教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上报各种情况。

二、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

根据市防邪办的安排布署,为把农

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抓紧抓实,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我镇迅速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层层动员,扎实工作。

三、结合实际将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党员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坚持两个教育活动同步动员部署、同步安排指导、同步检查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党员的先进性、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增强对农村反邪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基层党组织的带动作用。

四、抓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抓干部群众的教育。扎实推动反邪教警示教育。二是抓好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三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门徒会”的管理教育工作。四是不断深化和拓展警示教育活动达到无逢。 做到三个落实

1、保障落实。为确保防邪教工作的正常开展,镇给予了必要的经费保障。落实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防邪工作。

2、培训落实。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做好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村组干部,增强活动效果。

3、检查落实。继续坚持“进村、入户、面对面”,确保活动收到实效。紧紧围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这一

主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确保宣传内容家喻户晓。

五、始终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震慑犯罪

坚持“保持高压,露头就打”的方针不动摇,确保重大活动。

六、突出防控重点,坚定不移地保持全镇防范和邪教工作良好态势

1、针对不稳定人员进行摸排。地毯式、拉网式地排查一次。以村、社区为单位,逐一地进行核实,搞清每一个原“法轮功”练习者目前的思想及其活动状况,特别是原站点负责人、“两劳”释放人员、原受过处罚和打击的人员、初步转化和基本转化人员、目前未转化人

员及懂无线电技术的人员,并做好实名制登记。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切实掌握重点人员每一天的活动动向,加强动态管理。

2、对反宣品的清缴。坚决、及时、干净、彻底地清除社会面上的“法轮功”反动标语。

3、做好外围拦截工作,重点抓好联防。加强临界的社区、组的联系和沟通,自上而下签订联防协议书,力争把外地窜入我地,我地窜入外地的拦截在临界线上,防止其勾联,制造违法活动,特别是聚集上京、进省滋事。

七、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切实把反邪教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三级联创”、“党员先锋工程”、“三村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相互补充,共同推进。努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社会合力,多角度、全方位不断挤压邪教组织的活动

空间。

八、扎实深入开展“创建无邪教单位、社、企业、学校”活动

在开展防范和反邪教的基础上,不断充实活动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按市上规定达标授牌。

总之,我滩尖子村社区防范和反对邪教工作在上级领导防邪办的指导下,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全社区和基层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形成了人人防邪、拒邪的良好局面,为我镇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1、反邪教工作与普法工作相结合,与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结合本乡实际,因地制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典型事例进行正反两面教育,利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2、继续理顺宗教活动场所,了解和掌握信教人员及宗教动态。

3、按照上级的指示统一部署,重点防范邪教组织及境外宗教的渗透深入,确保环境的净化。

4、牢固目前反邪教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积极联合各部门,坚决打击邪教的非法传教活动,及邪教组织,力争反邪教工作取得佳绩。

5、继续坚持去年的做法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动员组织全乡上下的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和守法,积极同邪教组织斗争。

滩尖子村社区

二〇一四年7月15日

2014年太伏镇王湾村防范邪教工作总结 我们村现有18个村民小组,1655户,总人口5928人,幅员面积

7.2平方公里。今年年初,我们根据镇综治办和村党总支的部署,积极开展创建“无邪教村”的活动。本着为人民群众的利益着想,开展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一定的防范成效,现将创建活动作一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根据创建活动的要求,我们村党总支、村委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创建“无邪教村”活动文件,继续深刻领会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意义,详细分析了我村目前的问题。统一了我们一班人的思想,布置了下一步的工作,并成立了创建“无邪教村”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村民委主任任副组长,支部委员、村民委员、团支部书记等组成的领导小组。组织健全后,我们召开了由工作小组人员参加的研讨会,贯彻文件精神,落实工作责任制,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活动工作计划,为创建活动开展奠定了基础。在创建活动中村里设立了图书阅览室,增添了反邪教方面的图书资料。在室外设置了固定的宣传橱窗,进行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专项宣传。在人口较聚集的主要小村庄张贴了反邪教警示宣传资料,创建了乒乓球室等活动场所。

二、狠抓宣传教育

开展无邪教村创建活动,是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所以我们必须在广大村民中大张旗鼓、深入持久地进行宣传发动工作。首先我们召开了全体党员、村民组长

参加的动员大会,然后召开广播会,向全体村民进行宣传发动,进行无邪教宣传,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2014年我们利用广播、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做到逢会必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村民远离邪教。

三、采取各种措施,保持社会稳定

我们根据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根据综治办、派出所的部署,结合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工作,对外来人员严加管理,进一步宣传邪教对社会对家庭的危害。2014年我们在镇综治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本村没有发生一起邪教事件,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

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明年的工作打算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把保一方平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建设,继续加大无邪教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加强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及信息网络建设,加强打击违法犯罪力度,使明年的工作做得更好,为我村的两个文明建设更上一层楼。

太伏镇王湾村村委会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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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总结

2014年,在县教育局、镇中心校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反邪教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推动预防青少年迷信邪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根据预防青少年迷信邪教工作任务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

小学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迷信邪教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努力为我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维护我校秩序稳定做出贡献。

二、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对学校预防青少年迷信邪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充实与完善:有校长冯少华同志任组长,各班主任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切实为青少年远离邪教、遵守法纪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发挥法制校长作用,以报告会

警示学生

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紧贴学生实际,以“远离危险、远离邪教”为主要内容,深入各班定期举办法制专题讲座。法制校长结合学生、学校、家庭、社会的现状,对青少年迷信邪教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说明目前青少年信邪教主要原因是对邪教性质的茫然和无知,重点讲解

了什么是邪教、邪教的危害,同时采用互动形式就同学们提出的各种邪教问题进行解答,提高了学生的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能学科学、用科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抵御不法侵害。同时,由镇派出所民警、同志不定期向师生汇报近期镇域内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并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胡浩波同志举办法制报告会,向师生们介绍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反邪教法规》等相关的法制法规。使师生及时了解当前违法犯罪的状况,进一步敲响警钟。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

的意识及对邪教的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发挥教师、学校、家长作用,编制预防网络

加强教师的法制观念,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增强了广大教师监督保护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宣礼讲法,及时帮助、引导学生远离犯罪,特别是关注问题学生学习、生活问题;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大纲,切实保障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利用家庭这个青少年成长教育的重要课堂,努力提高家长的法制意识和教育方法,耳濡目染宣传守法意识,营造家庭和谐、守法环境。

五、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学校工作小组因地制宜的把握禁毒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纪念日,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和侧重点的成功举办了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制氛围,取得良好效果。

***小学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8篇:地区教育局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汇报

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塔城地区2007年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要点》精神,地区教育系统依靠广大各族师生,狠抓青少年的政治思想工作,切实抓好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政治思想教育,把教育系统建设成为反对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坚强阵地。现将地区教育局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认真部署教育系统反邪教工作 根据地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地区反邪教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如何开展好学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动员部署。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较好完成了警示教育的各项工作。同时,根据领导变动,适时调整了教育系统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的各自职责和办公室职责,使全区教育系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得到了有序推进。为了把反邪教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下发了《..地区教育工委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中小学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建设为抓手,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拓新思路,研究新方法,充实新内容,扩大教育的对象和范围,面向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继续深入广泛地进行反邪教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识邪、防邪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夯实开展反邪教斗争的群众基础和长效机制,为构建和谐塔城创

1 造良好的环境。要求各学校将该项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做到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使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进课堂、进头脑、进教材,筑牢校园反邪教思想防线,并对反邪教警示教育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的主要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据统计,今年以来,地区教育局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学校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会议4次。

二、采取的措施,坚决抵制邪教向教育系统渗透

1、明确任务,使学校反邪教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地区教育局明确提出在教育系统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级各类学校在校教师和学生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使他们了解邪教的本质、特征和危害,提高识别邪教、防范邪教、拒绝邪教和反对邪教的能力。同时也通过学生对家长和亲友进行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反邪教的社会影响和效果,促进全社会反邪教工作的深入开展。9月3—10日,地区教育局政工科对全区中小学校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都能够对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并经常性地开展黑板报比赛、演讲比赛、书画大赛等方式对全体师生进行教育。

2、健全管理制度,促进学校反渗透工作沿着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健康有序的发展。全区学校为将对邪教组织反渗透纳入

2 学校德育工作之中,建立完善了党支部——德育(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为主体的德育队伍,建立了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少先队为主体的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为防止邪教组织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渗透打下了牢固的防线。

3、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反对邪教组织向学校渗透与集中整治学校工作有机结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了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巩固学校阵地的力度,使学校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把集中整治工作寓于日常行为规范之中,形成了积极崇尚科学、主动远离愚昧、坚决抵制宗教的深厚育人氛围,巩固了学校阵地,夯实了反分裂、反渗透的防线。地区教育局为充分发挥学校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地区政法委要求,下发了《关于组织“创建平安、反对邪教、构建和谐”知识竞赛的通知》,在地直教育系统开展了知识竞赛,并组队参加了地区比赛。同时,地区教育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领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学生防范和处理邪教知识读本》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学生防范和处理邪教知识读本》共1000册,下发到各县(市)中小学校。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师学生对反对邪教的认识。全区法制副校长结合自治区、地区和本县(市)的特点,在学校的组织下,每学期开展两次法制宣传教育,用具体的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使之树立正确的民族观、人生观、世界观。各级各类学校还将“四个认同”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通过开设《新疆地方史》、《民族团结》等课程和组织演讲会、报告会等方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防渗透、反分裂教育。

5、把反邪教教育纳入领导干部、中小学德育骨干的培训工作中。地区教育系统根据自治区党委、地委的有关要求,在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过程中,把反邪教教育作为其中重要内容。同时,在自治区党委举办的中学德育骨干培训工作中,我区先后派出170余名参学人员,并全部参与了反邪教理论的学习,对邪教的本质有了更深的认识。5月15—30日,地区教育局举办了全地区小学德育骨干培训班,来自全区各小学的德育副校长、德育主任共计97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小学德育骨干对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认识,地区教育局在课程安排过程中,专门聘请地区有关专家,安排了2天半的时间,以讲座、观看录像等形式加强对学校德育骨干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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