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个人述职报告

2022-06-1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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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通信个人述职报告

完善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六条思路

〔摘要〕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从严治吏,通过党内法规建立和实施官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从严治吏的集中体现。我国目前的官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2010年施行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为主要渊源。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完善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思路应包括:在目标定位上,从加强对官员的管理监督向预防腐败转变;在规制对象上,逐步扩大到掌握较大较重权力的下级公职人员;在对報告内容的抽查核实上,逐步达到全覆盖;在对报告信息的掌握上,确保报告信息动态化真实性基础上的充分运用;在制度完善路径上,适时从党内法规向国家法律转化;在增强制度的威慑力上,从对报告信息抽查核实的关注逐渐转向公示公开。

〔关键词〕 全面从严治党,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党内法规,预防腐败

在我国,所谓官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指一定级别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如实、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或“个人有关事项”。

我国官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形成与发展的,其内容不断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及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迄今为止的做法是,由执政党中央机构或其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党内法规对官员应当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作出规定并加以实施,形成中国特色的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于2016年10月27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其第14条的规定更是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

早在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财产申报法》列入立法规划,但最终未能进入国家立法程序,随后改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进行规定。若从1995年算起,这一制度发端至今已有20多年,其间,中央层面出台的重要制度性文本主要有以下几个(见表1),在本文随后的论述中,各个文本均采用发布年代加简称的方式表述。

那么,上述6个制度文本相互之间是怎样的适用关系呢?(1)从实施效力看,针对相同或相似问题的规定,按照新法优先于旧法的制度适用原理,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于2010年5月实施后,1995年《收入申报规定》和2006年《有关事项规定》同时废止。再结合2006年《有关事项规定》实施时的要求,1997年《重大事项规定》于2010年5月也在同时废止之列。都是后来的本文取代之前的制度文本。(2)从文本标题看,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较2006年《有关事项规定》少了“党员”二字,从而扩大了申报对象,这种变化是合理的。此外,1997年《重大事项规定》使用的是“重大事项”,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则改为“有关事项”。(3)从内容相关度和兼容性看,考虑到2001年《报告家庭财产规定》的内容被涵盖在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之中,前者事实上再也无独立存在的意义。另外,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具有广泛覆盖性,而2010年《暂行规定》是针对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中涉及到的特定问题的具体和特殊规定,二者并行不悖。

归结而言,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和2010年《暂行规定》是我国目前正在有效实施的有关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集大成者(尤其是前者),其内容最全面最丰富最成熟,本文以下探讨主要以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为基准和参照。

我国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真正受到重视,始自党的十八大,近几年的推行力度和威慑力不断增强,进展较快。同时,党的十八大后党和国家力度空前的反腐决心、气势、举措、成效和走向,给完善这个制度带来了极佳的契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巩固已有的反腐成果和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施政局面,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迫切需要完善这个制度。《党内监督条例》第24条重申: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

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等法规中的某些规定,如报告对象的范围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范围等,都很广泛,对报告填写的要求也很详细具体,与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的法律规定相比,毫不逊色。尽管如此,我们还需要基于公平正义法则,反思这个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制度背后的法理精神和价值取向,思考进一步补充、完善的理想路径,使其“长出牙齿、通上高压电”,不负时势之需,真正成为一柄反腐防腐利器。

一、在目标定位上,从加强对官员的管理监督向预防腐败转变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迄今为止我国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一以贯之的目标定位。1995年《收入申报规定》、1997年《重大事项规定》、2001年《报告家庭财产规定》、2006年《有关事项规定》和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等文本都明确了这个目标定位,其中以后两者更为典型。例如,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第1条规定: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此外,2006年9月24日,中办在印发2006年《有关事项规定》的通知中提出:《规定》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0年5月26日,中办、国办在印发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的通知中也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各级党组织要依照《规定》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实践中,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也坚持把严格执行这个制度作为从严管理和监督干部的重要措施。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是党管干部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吏的体现,将其作为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目标定位,没有太大问题。但值得探究的是,这种定位不能很好地凸显这个制度的本旨初衷、核心理念和价值追求,突出不了这个制度与执政党其他党内法规相区别的特质和个性。因为,《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问责条例》及《推進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很多重要的党内法规,都同样体现了严格管理和监督领导干部的宗旨和要求。因此,我国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目标定位应当是预防官员腐败,并且有必要直截了当、明白无误地将这一目标写进制度文本之中,以彰显这个制度预防腐败的独特功能。其实,有识之士早已意识到这一点。就在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施行前夕,中纪委、中组部负责同志在回答记者关于修订2006年《有关事项规定》的“主要目的”问题时认为,此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防腐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一方面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体现了预防腐败的思想,是“治病于未发之前”或“治病于初起之时”的举措,体现了对领导干部关心爱护的精神。应予辨别的是,上述有关负责同志只是在解读时说,这个制度“体现了预防腐败的思想”,而不是制度文本本身直接作了这样的规定,二者并不相同。可以说,在目前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最需要和最能够体现预防腐败立法宗旨的,就是这个制度。

以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为代表的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在施行中遇到的问题,最终都指向其目标定位问题。如果还是像目前这样,只着眼于加强对官员的管理和监督,就会在实施时停留于使组织上知悉或掌握官员的家事和家产等信息,满足于组织部门等方便管理和监督干部。从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执行情况看,也是如此,这个制度主要是在官员个人与其所属组织(单位)之间相对密闭的空间内运行,官员的报告材料和报告信息,尚处于严格的保密状态,预防腐败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而如果将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目标直接定位于预防腐败,就会产生连锁效应,就会涉及本文以下探讨的一些相关问题。

二、在规制对象上,逐步扩大到掌握较大较重权力的下级公职人员

如前所述,根据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第2条的规定,目前需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对象是“领导干部”,包括具有中共党员和非党员身份的副县、副处级以上干部,以及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上述行政级别人员按照规定必须报告个人事项,这在我国无疑是一个庞大的数字。据统计,2014年全国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达150万名。另据中组部“2015年组织工作综述”一文提供的数据,2015年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范围由过去的3%~5%提高到10%后,全年抽查核实人数达36.2万名。由此可以推断出实际需要报告的人数是非常多的。因此,一些论者纷纷表示,目前我国规定报告的主体范围,与国外如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规定的财产申报主体相比,范围更广泛,也就是说我国制度中的此一规定比一些国家类似制度的规定更加严格。

将报告主体规定为副县处级以上官员,抓住了领导干部中的“关键少数”,这部分官员群体相对而言级别高、权力大,是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同时也便于操作和减轻工作量,值得称道。然而,反腐败实践中一再出现“小官大贪”的腐败案件,一些官位不及“七品芝麻官”大的科级、股级干部,也成为巨贪大鳄。据《南方周末》资料显示:自2001年以来的10年间,出现在媒体视野中、涉案金额上千万元的贪腐案例中,科级和科级以下官员至少有17个,其中,有6个涉案金额近亿元或上亿元。另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统计,2008年至2013年4月,该院共立案查处基层科队站所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9件29人,其中是单位主要领导和“实权”岗位领导的达12人。他们绝大多数不过正科级,甚至无职级,部分干部负责实施和监管数量众多的工程项目,经手大量项目资金,掌握单位或部门事务的决定权。最近的一个惊天大案是,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财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文,从2002年起,先后担任广安市邻水县地税局和财政局“一把手”。在长达10余年的主要领导岗位上,张文收受120余人贿赂,多达300余次,金额高达800余万元;以入股和高利转贷等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获利金额累计高达6000余万元。如果用平均法计算张文担任“一把手”的这12年,其每天的违纪违法所得高达1.5万余元,真可谓“日进斗金”。这是广安建区设市以来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最多的一个典型的“小官巨腐”案件。

易发多发的“小官大贪”现象,警示我们需要考虑适当扩大报告主体,就是要将报告对象扩大到那些掌握较大实权和处于重要关键岗位的乡科级公职人员。“乡科级干部,特别是县(市)直属机关的科级领导干部和乡镇领导干部,大多面对人财物方面的实际事务,容易产生权钱交易和不廉洁行为。同时,乡科级干部大多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其行为关系党的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关系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确有必要对乡科级干部加强监督和管理,要求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1 〕应当看到,某些乡科级干部手中权力的含金量和重要性,也是一些有职无权的高级别官员所无法相比的,如果权力失控,就会发生严重腐败。现在看来,将位卑权重、官小权大的乡科级干部——重点是县(市)区旗直属机关的科级领导干部和乡镇领导干部,排除在报告主体范围之外的几点理由,相较于反腐败形势和从严治吏的要求,难以成立,不能服众。这些理由是:(1)我国乡科级干部的数量比较庞大,统一要求他们全部报告,工作量大,工作成本比较高。(2)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在报告主体上不宜搞一刀切。(3)当初修订《2006有关事项规定》的主要目的是切实解决影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效果和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在报告内容和报告程序方面予以修订。因此,为了突出监督重点,《规定》没有将县(市)直属机关的科级领导干部、乡镇领导干部纳入报告主体范围。〔1 〕 目前有的省已经将正科级领导干部纳入报告范围,但这还不够,最好能够做到覆盖各地。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督促各地落实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第21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需要扩大报告主体范围或者细化执行程序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备案。

三、在对报告内容的抽查核实上,逐步达到全覆盖

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第16条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同时,第12条还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这些规定是为了督促官员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确保报告材料的完整性和报告内容的真实性。为此,2014年初中组部专门印发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核实办法》),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并建立抽查核实机制。《核实办法》对规范组织人事部门的“抽查核实”工作作了统一明确的要求。《党内监督条例》第24条又强调: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

所谓抽查核实,是指组织人事部门对抽查到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的工作,包括先抽查和后核实两个环节,而抽查方式包括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在每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汇总综合工作结束后集中开展一次,按3%~5%的比例进行。重点抽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主要是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巡视工作中需要核实的对象,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对象等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对象确定后,再核实抽查对象的报告材料和报告内容。鉴于核实工作涉及很多事项和很多部门的职能范围,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核实办法》提出,各级组织部门应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审判、检查、外交(外事)、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产管理)、人民银行、税务、工商、金融监管等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各个职能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积极配合组织部门的抽查工作,按照组织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查询结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再根据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查询结果,与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逐项比对,以核实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及真实性程度。

从实施情况来看,抽查核实工作的监督作用明显。2015年全国全年抽查核实人数达36.2万名,3770人被暂缓或取消提拔任用,起到了较大的震慑效果。抽查和核实是目前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发挥应有效用的一个关键支点,二者都很重要,但相对来说,抽查环节更为关键,因为抽查谁和不抽查谁涉及到公正问题。目前实行的重点抽查问题不大,很多地方实行“凡提必查”“凡转必查”“凡进必查”,不论提拔、转任还是新调入人员,都要检查核实,未经核查就提拔重用干部要被问责,这是比较公正的,较好地防止了干部的“带病提拔”。在维持重点抽查机制的同时,随机抽查则是今后需要着重改进的。目前实行一年一次的随机抽查,虽然2015年组织部门将随机抽查的比例由3%~5%扩大到10%,但从长远来看,问题的要害还不是比例大小的问题,而是公平公正问题。从公正角度考量,“随机抽查”的主观随意性较大,应属权宜之计,而非长久之策,今后应当是对全部报告对象的报告情况进行全覆盖拉网式的检查核实。当然,考虑到短时间内核查工作的实际难度,可以尝试以4至5年为一个周期,对所有的报告对象实行一次全覆盖式的检查核实,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在这个周期内,每批次的核查对象应当保密,即所有的报告对象都知道自己在这个周期内一定会被核查,但不知道自己何时被核查。对于组织人事系统的报告对象,可以考虑由组织系统以外的其他部门负责核查,以避免系统内自己人核查自己人的嫌疑。通过如此设计,就得反思目前《核实办法》规定“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定抽查核实工作方案和核准抽查核实对象名单”的内容,改为以制度化的核查规范流程,取代这种由“一把手”个人意志主导核查工作的做法。

四、在对报告信息的掌握上,确保报告信息动态化真实性基础上的充分运用

官员填写报告后,有关部门掌握报告材料、报告内容以及经过抽查核实而衍生的各种信息,并全方位地加以运用,是预防腐败、促进官员廉洁自律的重要措施。综合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和其他相关党内法规的规定,归纳起来,对官员个人事项报告信息的运用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对报告材料进行综合汇总。这种方式可以发现问题。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报告情况进行综合汇总。为了做好报告材料匯总综合工作,中纪委法规室会同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制定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汇总综合办法》,该办法共12条,分别对汇总综合的主体、内容、时限、成果运用和工作纪律等作出了规定。通过综合汇总可能会发现一些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然后相关部门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对报告材料进行有目的性的查阅。这种方式有助于推进工作。根据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第12条的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都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或者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三)调查核实报告材料。这种方式有利于澄清问题和加强监督。根据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第13条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再如,《巡视工作条例》第17条规定:巡视组可以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此外,2016年8月底中办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要求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做到“凡提必核”。

(四)建立官员诚信档案。这种方式可以记录官员诚信履历。要求官员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后,再抽查核实并形成核查结论,对查核发现不如实填报等情况,逐一登记在案,实行赏罚分明,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惩戒违规行为。这种方式能够产生极大的威慑力和倒逼效果。通过抽查核实报告材料等环节,最终得出核查结论,并根据核查结论惩戒违规者,这是对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抽查核实结果可以作为官员是否诚实的重要标志,作为其是否清廉的重要依据,作为是否“带病”上岗的重要判断,倒逼官员自觉养成如实报告的习惯。根据规定,如果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的、隐瞒不报的、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等问题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特别是,核实结果得以极致运用突出体现在“五个一律”:凡是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并根据说明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是否影响任用的意见;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发现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其限期改正;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党内监督条例》第24条规定: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以2015年为例,全国被抽查的官员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資格3902人,调离岗位35人,改任非领导职务17人,免职58人,降职14人;发现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0人;受到批评教育4.16万人,责令作出检查1.43万人,通报批评856人,诫勉5891人,取消后备干部资格698人。〔2 〕

精准掌握和充分运用报告信息应当增强“动态性”这个自觉意识。可以说,以上对官员报告信息的各种运用,都应当以“动态性”为基础,没有动态性,就没有客观真实性。理由在于,当前的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实行的是年报制,所有的报告对象一年必须报告一次个人有关事项,而每次报告的信息可能是变动不居的,尤其是“家产”部分的信息,更有可能是动态变化的。去年报告属实不等于今年的报告也一定属实,所以,对报告材料和报告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进行核查、运用就不会一劳永逸,而要不停地跟上报告的节奏。总之,从动态报告信息,到动态核实报告信息,再到动态运用报告信息、动态公示公开信息等,要同步推进、层层推进,不能脱节,真正形成带“高压电”的制度链条。

五、在制度完善路径上,适时从党内法规向国家法律转化

很多人都强调我国官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中国特色”,主要论据之一就是,这个制度的立法表现形式与国外不同。的确,我国一直是通过党内法规而不是国家法律的形式来确立这个制度的,从1995年《收入申报规定》一直到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2010年《暂行规定》等几个制度文本,都属于党内法规的范畴。

采用党内法规的形式建立这个制度,是由各种因素决定的。一是立法的惯性或路径依赖使然。早在1995年《收入申报规定》出台之前的1987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王汉斌同志明确提出:我国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建立申报财产制度问题,需在其他有关法律中研究解决。1988年,国务院监察部会同法制局起草了《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后因种种原因而终止。最后,最高决策层改弦更张,采用党内法规来建立这个制度,从最早的1995年《收入申报规定》开始,以后就一直依赖这个路径不断完善推进。二是基于慎重和稳妥性考虑。官员个人事项报告问题事关重大,在各种客观条件不具备、时机不成熟、理论研究不充分等背景下,贸然创制国家法律,对于能否制定得好、能否实施得好等问题,都没有太大的把握。而且改革开放的形势日新月异,很多问题和情况变动不居,需要更多时日予以观察思考,而国家法律要有稳定性,不可频繁修改。三是便于积累经验。采用党内法规建立这个制度,既能够宣示执政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坚强决心信心和旗帜鲜明反腐倡廉的一贯立场和态度,也可以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立法和实施经验,为未来的国家立法奠定基础。

目前,这个制度在党内法规层面仍然还处于不断完善阶段。《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提出要“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另据报道,有关部门正按照《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修订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重点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主体范围、报告内容的调整补充、查核结果的运用等进行完善,使报告内容更有针对性,报告程序更加完善,报告结果的运用更加有效。

几年前,一位地方人大代表曾经质问,要官员公开个人财产有法律依据吗?全国人大有关于财产公开的法律吗?这种质疑是否妥当暂且不论,至少它提醒了一点:官员个人事项报告问题终归还是要靠制定国家法律来解决。尽管目前还正处于通过党内法规强力推行这个制度的阶段,但是并不妨碍条件和时机成熟时,及时向制定国家法律过渡。理由如下:

(一)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是两种不同的制度规范体系。前者是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体系,后者是调整各种国家治理关系和社会治理关系的制度体系,两者的边界是清晰的,在制定主体、适用对象、适用事项、适用范围、约束机制等方面各不相同。官员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本质上是国家法律调整范围的公务行为,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应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之中,更适合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定位。

(二)使全面从严治党与反腐倡廉的治理理念各得其所。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着眼于依靠党内法规严格管党治党,以此推进执政党的建设。反腐倡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全面从严治党不只是惩治极少数腐败分子,而是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利器,更是管理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制度。相比而言,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更偏重于全局性反腐倡廉的价值取向和法理定位,通过国家立法加以规定和施行,更有权威。

(三)有利于预防腐败,实现源头治腐。国外成功的法治经验表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防止腐败的阳光法律,而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等只是侧重于对官员的管理和监督,无法突出预防腐败、实现源头治腐的制度本意。通过国家法律确立这个制度,能够更好地贯彻源头治腐理念,实现立法形式、立法内容与制度理念的高度匹配与契合,符合人类社会治理腐败的国际潮流。

(四)有利于建构完整统一的反腐倡廉国家法律制度体系。目前我国具有反腐倡廉价值取向的国家法律法规是分散的,如:《刑法》分则第八、九两章是关于腐败犯罪的惩治性规定(也包括“两高”相应的司法解释);《监督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审计法》《行政诉讼法》等属于权力监督与制约性法律;《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反垄断法》等是促进廉政和预防腐败的法律,再加上国务院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行政法规。缺乏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反腐倡廉国家法律制度体系就不完整,这也是很多论者建议要尽快制定官员财产申报法,或者在现有法律中增加这个制度的原因。

(五)有利于推进法治反腐。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官员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授予的,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旨在预防权力滥用和利益冲突,它不只是官员对党是否忠诚的问题,更直接涉及国家形象、政府公信力和公共利益。官员在行使国家公权时,也负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法律义务,通过法律确定这项义务,符合法治精神,更具有正当性和说服力。此外,腐败现象在党内外都存在,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党员比例超过80%,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党员比例超过95%,采用国家法律规定这个制度,能够覆盖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在内的全部国家公职人员。

(六)有利于动员更多力量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目前的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还只是在党内法规确定内运作循环,保密性较强,在信息公开上有难度。通过国家立法建立这个制度,权威性更高,刚性约束力更大,能够名正言顺地运用国家最高立法权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可以明确规定由国家立法机构、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等协同配合,能够动员更多的机构和部门参与这个制度的实施,破除信息公开的制度障碍,方便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七)党内法规的实施为国家立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经过20多年的演进、完善和最近几年的强化实施,这个制度还存在哪些不足、施行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如何完善等问题纷纷显露出来,这给国家立法机关提供了难得的实践经验和立法参照,制定国家法律也属水到渠成。

六、在增强制度的威慑力上,从对报告信息抽查核实的关注逐渐转向公示公开

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威慑力集中体现在一系列环节中:报告—核查—公示—监督—问责—诚信记录,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党的十八大之前,2010年《有关事项规定》等的实施情况比较糟糕,基本上是“一填了之”“填了表就完事”,只有官员的报告,几乎没有启动后面的环节,致使这个制度形同虚设,沦为笑柄,备受诟病。党的十八大之后,这种局面大为改观,由于开启了抽查核实及问责等环节,实行效果明显趋好,威慑性增强了。然而,目前的抽查核实尽管初显锋芒,但终究不能取代公示,要追求更加理想的制度施行效果,不能缺失公示或公开这个关键环节,否则,这个制度的威力仍然会大打折扣。

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为什么需要公示环节?(1)有公示才会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没有公示就没有透明度和公正,公示能够突破目前的报告信息只在组织部门等少数几个机关内部秘密掌控的界限,能够避免暗箱操作或被怀疑暗箱操作。特别是,公示还具有迁怒功能,释放报告者对组织部门等的怨恨,减轻组织部门等面临的工作压力。(2)有公示才有监督。公示的目的就是接受监督和异议。没有公示,公众就不知情,就无法提出质疑和异议,就没有机会举报不诚实的报告者,就不能监督。没有公示及广大公众的参与,即使经过组织部门主导的核查环节,报告者少报瞒报等问题也难以发现。(3)有公示才有真相。真相有两种:腐败和清白。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趋利避害乃人之天性,通常情况下,某些报告者可能会千方百计规避制度而掩盖真相,会竭尽全力防范制度规定中各种对自己不利的情况发生。多年来,与贪污腐败相伴而生的财富藏匿手段也越来越复杂多样,一些腐败分子挖空心思的财产藏匿手段超乎想象。因此,在现有制度缺乏公示环节的实施力度下,一个人安全隐匿巨额财物而逃避制度之网简直是易如反掌。如果增加了公示环节,报告信息一旦公开,报告者想隐匿的非法财产和少报瞞报问题随时可能被知情者举报或揭发,很多腐败就没有藏身之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就是监督的力量。另外,公开不只是有助于发现隐藏的腐败,也能够还报告者一个清白,经过公示环节的清白也是一种可信度较高的事实真相。(4)有公示才会形成倒逼效应。没有公开就产生不了威胁和高压,报告信息不公开,知情者不知道报告信息,腐败分子会无所谓。公开会增大腐败的成本,会增加腐败被发现的概率,会倒逼官员遏制贪欲,选择廉洁自律,腐败可能性自然会减小,这样也等于挽救了一部分意志不太坚定的官员。

官员财产申报内容是否公开,国际上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第一种采取公开原则,所有申报材料都可供查阅,特别是少数高级官员的申报材料定期刊载于公报上,公众无需申请即可进行查询,如韩国、格鲁吉亚、法国等。第二种采取保密原则,申报资料只由接受申报的机构掌握,既不公开也不允许查阅,但特定机构(如检察机关、公职人员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核查确认财产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如新加坡、泰国、土耳其等。第三种采取有限公开原则,即将申报资料整理成册,查阅者需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查阅。而对担任要职的公职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报刊上公开,同时对财产申报资料的公开范围和内容进行必要的限制,如哈萨克斯坦《反腐败法》规定只允许公布公职人员的收入及其来源,其他财产信息不公布。

公示就是“广而告之”,官员个人事项报告的公示是严肃而敏感的政治和法律问题,增加公示环节应通过完善制度来进行,要在法治轨道上以制度为依据和先导。但在目前缺乏政策或制度依据的背景下,要充分预判尝试中的阻力和难度,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创新,讲究策略。根据我国国情,当前应当考虑采用上述国际立法模式中的第三种模式,初步尝试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鼓励先行先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有了党中央的集体决策,下一步就是要营造风清气正的反腐倡廉氛围,激发各种正能量,鼓励各地各部门大胆尝试,采用“先实验、后总结、再推广”的渐进方式,为以后的制度建构摸索探路。多年以前,新疆阿勒泰、江苏淮安、四川高县、湖南浏阳和湘乡、浙江慈溪、宁夏银川、上海浦东、无锡市北塘区等多个地区进行了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实践,虽然都是半途而废,但留下的经验和教训弥足珍贵,正是今后进行试点工作的重要借鉴。

(二)选择新提拔重用的官员作为公示对象。前面提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选择以“新提任领导干部”作为推行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公示制度的突破口,体现了一种政治契约精神:官员以公开个人有关事项换取晋升提拔。新提拔或重用的官员是“增量”,从增量改革更易于起步,避免了对旧体制核心的直接冲击,减少了改革阻力和改革成本,也更容易实现突破。先通过增量改革来建立和发展新制度,随着增量改革经验的不断积累,为存量改革乃至全面改革创造条件。

(三)注重试点类型的选择。在试点类型的选择上,要考虑地区(地域)、行政区划层级、机关部门或行业领域等不同要素的代表性或覆盖面。以地域要素为例,从西部偏远地區、中部地区再到东南沿海发达省份,都要有试点地区;以行政层级为例,中央、省市区、市县都应有试点单位;以部门领域为例,要尽量覆盖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等系统。

(四)注重公示的空间或地域范围的选择。在新提拔或重用官员级别的选择上,应当在各个级别同步推进,从省部级到乡科级都行。但要注意公示的地域或空间范围,应尽可能与官员的行政级别相匹配,官员行政级别越高,公示的地域范围相应就大一些。作为省管干部的厅局级官员,一般应在省内范围进行公示;任职于市州直属机关和市县区旗的县处级官员,一般应在所属的市地州盟范围内进行公示;乡科级官员,一般应在其市县区旗地域范围内进行公示。然后,作为补充,再辅之以在该官员一定时期曾经工作过的地区系统或单位进行公示。

值得关注的是,《党内监督条例》第17条第3款明确规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这个规定是一个积极的意味深长的信号,它突出了两点:一是强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率先垂范,从而能够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二是提出“在党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个人有关事项。

(五)注重公示方式。在公示方式的选择上,应当通过各级党报和党政机关官方网站正式发布。为了便于公众监督,有关部门在发布公示信息时,应提示提醒公众可以在一定时期提出异议、反馈、举报、查询等意见或要求,并提供公众与组织部门等的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此外,有关部门在发布公示内容时,要事先对报告内容作必要的技术性处理,只发布最核心的报告信息及组织部门核查后的核实结论,如财产状况信息、是否为“裸官”等必要信息,不要公示报告者及其亲属的居住信息、身份证明信息等内容,以最大限度保护官员其他个人事项的隐秘信息。

参考文献:

〔1〕姜 洁.中纪委中组部就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答问〔EB/OL〕.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12122372.html.

〔2〕去年中国3900多名干部因瞒报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EB/OL〕.http://news.xinhuanet.com/2016-01/25/c_1117890006.htm.

责任编辑 陈 鹃

作者:黄金桥

第2篇: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若干问题的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逐步深入,信用信息主体的增加,社会公众信用意识不断提高,信用报告应用范围也进一步拓宽。为拓宽个人征信系统服务渠道,2014年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目前已在全国推广。本文分别从业务开展的现实动因、现状及难点、潜在风险等角度提出一系列的看法,并就如何稳妥推进互联网查询业务健康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个人信用报告 互联网查询 现实动因 潜在风险

当前信用社会环境下,信用犹如公民的“第二身份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客观记录的个人信贷信息、欠税、民事判决、强制执行等公共信息均反映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对公民的日常生活产生重要影响。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开放对公众即时了解自身信用状况、推动征信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发挥极大的正向引导作用。

一、互联网个人查询业务开展的现实动因及必要性

随着个人信用报告用途的不断增多,基层央行临柜查询压力的日益增大,为拓宽查询渠道,更好服务社会公众,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业务开展的必要性。

(一)从人民银行角度看——减轻基层央行临柜查询压力

近年来,随着社会公众信用意识的增强,社会各领域对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不断拓展,基层央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人数不断攀升,查询压力与日俱增。2010年池州市中心支行受理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仅为174笔,2010~2012年增长较缓慢,2013年开始呈现爆发式增长,查询量上升至四位数,高达1033笔,而后呈现迅速上升态势。2012~2015年分别同比增长84.48%、12.46%、186.15%、203.29%、78.81%,其中,2014年查询量超出2013年的3倍,2015年查询量甚至超过2010~2014年的查询总量(见图1)。

2016年以来查询量依旧维持高增长局面,1~10月份已受理4796笔查询业务,是2010年查询量的27.56倍。其中5月份查询量达到单月高峰值为993笔,远远均超出2010、2011和2012年全年查询量(见图2)。

调查显示,查询量激增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随着征信宣传活动的大力开展,征信知识的进一步普及,人们信用意识不断增强,到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主动性增强。二是池州市辖内部分商业银行在接受客户贷款或信用卡申请时,为提高审批效率,要求客户提前提供信用报告,以减少不必要的审查程序和费用。三是池州市民生村镇银行及各小贷公司目前尚未接入信用报告查询系统,为规避风险,降低成本,只能要求客户自行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四是池州市部分房地产开发商要求购房者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以备签订购房协议及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需。

互联网查询方式的推广能够有效减轻基层央行的临柜查询压力,对转向集中研究其他业务、降低央行负面影响、维护央行工作稳定性等方面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从查询渠道角度看——拓宽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渠道

目前,承担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的机构主要是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小贷公司及融资类担保公司等有准入资格的金融机构因尚未接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无直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权限。且商业银行不支持无业务的查询,仅在贷款、信用卡、担保审批查询及贷后管理等业务办理时,才为客户提供个人信用信息,因此很多商业银行为轉嫁运营成本,增加有效业务办理量,纷纷将客户指向人民银行,使得社会公众的查询渠道更为单一。因此,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能够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宽广、及时便利的信用信息获取渠道。

(三)从社会需求角度看——满足日益广泛的使用需求

随着征信产品应用范围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社会各类机构对信用报告的依赖性越来越高。目前,个人信用报告已突破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传统用途,公司登记注册中股东信用情况考查、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公积金中心贷前调查、司法办案、办理公证手续、企事业单位招标、干部选拔、招聘等环节对个人信用报告的需求日益增加。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单一而需求日益旺盛的情况下,互联网查询能够及时、有效、方便的为社会公众提供个人信用信息。

(四)从社会服务角度看——增强人民银行征信服务功能

征信服务是人民银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项重要的服务项目,也是一项意义甚大的民生工程。尽管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信用服务市场不发达、服务体系不成熟、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等问题仍然突出。创新开展互联网查询方式不仅有利于激励征信服务业务水平的提升,也能够拓宽征信服务范围,充分发挥征信服务功能,真正体现了征信服务惠民、便民的宗旨。公民足不出户即可了解自身信用状况可以促成诚信氛围在全社会范围扩展。

二、互联网个人查询业务开展现状及难点分析

目前,受制于一系列因素,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业务在开展过程中面临公众认知度不足、查询意愿不强、私密性问题验证环节难度大等问题。

(一)公众认知度不足

据人民银行柜面监测反馈,当前社会公众对该类查询方式认知度有待提高,使用率相对较低。主要在于:一是宣传普及广度和深度不够。互联网查询服务开展时间较短,在公开宣传力度和方式仍有不足之处,宣传渠道未有效打通,互联网查询方式尚未深入人心。二是受自身素质和文化水平制约。部分公众由于文化水平低,日常接触金融服务少,信用意识缺乏,对互联网及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一事不甚了解。

(二)公众查询意愿不强

据现场查询者反馈,尽管部分公众了解个人信用报告的互联网查询方式,但仍表示愿前往人民银行现场查询。原因在于:一是互联网查询便利性不足。认为查询程序复杂、步骤繁琐,尤其对于急需信用报告的公众而言,增加了时间成本。二是互联网查询安全性待商榷。由于网络数据泄漏和信息丢失案件频频发生,一旦出现将给个人及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是负面新闻,相当一部分公眾对此持谨慎态度。三是查询结果不易理解。大部分公众由于金融知识缺乏,认为信用报告的结构设计稍显复杂,内容理解有难度或存有偏差,如去人民银行现场查询,可通过专业人员现场直接获取详细而准确的解读。

(三)私密性问题验证环节难度大

据反映,部分公众曾试图通过互联网平台查询,但难以通过“私密性问题验证”环节,由于每次在线回答时间有限,且需答对一定比例问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一旦出现错误或超时,将无法继续,待继续重新操作时,所有问题可能出现新的调整。一方面是由于个人信用意识不强,私密性问题涉及个人以往的贷款情况,包括贷款银行、时间、金额等,很多人对自身信用交易状况记忆模糊,这是验证不通过的关键原因。另一方面由于部分人从未在银行办理过贷款或信用卡,个人信用信息缺乏,无法确认身份。加上受多重因素影响,部分人真实信息与征信系统收集的信息存在不一致现象,可能难以通过验证。

三、互联网个人查询业务的潜在风险分析

虽然互联网查询业务在完善个人信用报告获取方式、增强征信服务职能等方面发挥重要意义,但其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

(一)非本人私自查询风险

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协议第一条“用户的权利和义务”第二点明确规定:“用户只能查询自己的信用信息,不得要求征信中心提供他人的信用信息”,且系统设置了严格的身份验证程序,即需要通过私密性问题验证或数字证书验证的方式确认个人身份的真实性。但基于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信贷经办人员或与客户关系密切者对客户的个人信息及信贷资料掌握较为完整,一旦经不住利益诱惑或假借其他名义,私自“代理”客户设置用户名、账号、密码,填写自身手机号码,并回答私密性问题,一旦问题回答正确,程序规范,很容易获取客户的个人信用信息。而对此,系统是无法有效对查询者的真实身份进行辨认和识别,从而可能引发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一系列法律风险。

(二)公众无法有效维权风险

人民银行现场查询时,公众需亲自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填写申请表签字确认后获取本人信用报告,一旦出现他人冒名查询,走法律程序时可做到有据可循。而对于互联网查询而言,难以确认查询者身份和手续。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协议第一条“用户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点就明确规定:“用户应对以该用户名义进行的申请、查询等所有操作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个人信用信息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被他人私自获取,且用于不当用途而损害其合法权益,用户将无法以充分有力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能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互联网运行风险

互联网运行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网站与基于人民银行内联网(专网)运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实行的是物理隔离,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安全。但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黑客”日益猖獗,网络病毒更是花样百出,倘若公众通过公共场所或开放网络查询及保存个人信用报告,一旦不慎登录“钓鱼”网站,或计算机受病毒干扰入侵,很可能泄露个人隐私,将给公众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且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协议第六条“免责条款”第三点中规定:“如果因网络传输导致个人隐私泄露等后果,将由用户自行承担”,这也将给用户带来更多无法预知的风险。

四、稳妥推进互联网个人查询业务健康发展的相关建议

个人信用报告涉及个人隐私,对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因此,如何保护好公民的个人信用信息,确保互联网查询安全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互联网查询方式的认知度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联合当地政府、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征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宣传活动契机,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普及金融及征信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提高公众对互联网查询方式的认知度,获取公众对征信业务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可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网点设置专门的征信窗口,指导客户进行互联网查询,以扩大其影响力,提高公众参与意愿,使其成为常态化的查询方式,在降低银行经营成本的同时也达到便民利民的目标。

(二)提高技术含量,保障互联网查询方式的安全性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要不断增强科技人才实力,提高查询系统的科技含量,确保查询系统后台数据库用户资料和信用数据的存储安全,提高用户密码的保密安全性和等级,并强化查询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同时要不断完善系统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对于异常情况和公众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解决,保证系统运行的零漏洞,从而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对互联网查询方式的认同感和安全感。

(三)完善查询系统,确保互联网查询方式的高效率

针对公众提出的“程序复杂”、“非实时反馈”等问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一方面要在提高系统安全性的基础上逐步简化申请注册环节和验证手续,优化私密性问题设置,确保公众能够短时间内成功注册申请获取信用报告。同时,要根据社会信用发展状况逐步丰富优化个人信用报告的涵盖内容及格式,并细化查询结果的说明和解释,降低居民的理解难度,确保普通居民能够全面准确掌握個人信用信息,以提高公众互联网查询的积极性和热情。

作者简介:纪媛媛(1989-),女,安徽池州人,就读安徽大学,研究方向:征信管理與服务。

作者:纪媛媛

第3篇:个人信息保护与法律规制研究调研报告

摘要: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容易泄露,人们生活受到困扰,通过对苏南地区两个代表城市的调研分析明确个人信息保护刻不容缓,但我国目前对于个人保护并无具体明确的规定,不完善的法律体系使得民众无法采取有效途径解决正常生活遭受侵扰的问题,只有不断提高公民认知度、完善立法体系、加强司法救济,才能有效的解决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

关键词:个人信息;苏南地区;立法;司法

作者简介:刘倬豪(1995-),男,河南信阳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学专业本科在读;马丹丹(1994-),女,甘肃酒泉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学专业本科在读;周雅轩(1995-),女,湖南株洲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学专业本科在读;王心宇(1994-),女,甘肃兰州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学专业本科在读;费金晶(1994-),女,江苏常州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学专业本科在读。

一、个人信息概念界定

目前来说,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存在一定的弊端,要想个人信息保护的前景更加明朗,必须要明确个人信息的概念。何为个人信息,学界还是存有一定的争议,有学者认为,个人数据是个人信息最相似的概念表述,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提取出个人信息最重要的特征,那就是对人有识别性。依据识别性定义,笔者认为个人信息是指可以直接或间接识别本人的信息的总和包括一个人生理的、心理的、智力的、个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或指那些能够据此直接指明或间接推断出自然人身份而又与公共利益没有直接关系的私人信息。

二、苏南地区个人信息保护现状

(一)南京地区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信息已成为最具有价值的资源之一,处于作为全国经济中心之一的江苏省已经迈入了信息时代的轨道,南京作为全省经济的龙头之一,却也是社会道德难以抑制到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各种风险代价,其中包括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目前,南京地区主要采用行业自律的模式来管理利用个人信息,但令人遗憾的是,在保护个人信息实际效果上,行业自律模式并未取得良好效果。相反,事实证明,在网络环境下,行业自律模式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作用也是相当有限的。此外,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从业者缺乏有力的制裁与惩罚措施,也是行业自律模式的不足之处。

这不仅是政府管理的问题,调查中我们发现公民自身也存在问题。首先,公民无法确定是哪些机构泄露了信息。比如购车者的信息是驾校还是汽车销售商还是交管部门,这是一个比较难以确定的问题,造成不知道以谁为对象提起诉讼。其次,公民在消息泄露之后不知道改向哪些部门诉诸请求。大部分的人在个人信息泄露之后常常是置之不理,也不会因此而马上采取措施,导致泄露得更加严重,当个人信息严重泄露时,除了报警却不知道采取其他保护措施,没有足够的收集证据的意识,致使案件难以侦破,以至个人信息倒卖分子越发猖獗。

虽然早在2012年江苏即正式施行了《江苏省信息化条例》,其中针对目前社会上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现象,《条例》增加一款法律责任,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披露、出售、提供信息,或者以窃取、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取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其删除信息,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但是这一条例的立法目的还是为了规范政府机关的信息处理活动,同时赋予了许多政府机关的权力如共享权,说到底是为了便利政府机关的政务。对于个人信息市场的惩罚行为也是为了规范社会秩序,没有对于信息主体规定任何自力救济的条款,也没有对于政府机关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力的惩罚措施,对于信息主体权利的保护作用并不明显。对于信息产业的发展更是倾向于经济法的内容,与个人信息保护没有太大关系。

(二)苏州地区

在苏州我们的调研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走访法院、工信部和信息产业厅等机关,二是在各区域发放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现状的调查问卷。

根据走访我们了解到,法院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案例较少,大部分个人信息泄露的相关受害人通常也不会采取诉讼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这无疑是一项付出多而收效少的措施,因此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更多的是体现在工信部和信息产业厅这样的政府机关的相关政策中,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相关条例之中。在走访政府机关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工信部制定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和《电话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要求全面开展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不断加大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同时,将政务信息共享作为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定义务,国家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或者获取的信息资源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共享。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及政府部门认识到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并越来越多的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条例来完善个人信息的保护。

根据调查问卷我们了解到,在我国包括江苏省,人们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比较淡薄,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在公共场合讨论自己的个人信息,为一些商家和个人收集个人信息资料提供了有利条件。除此之外,虚拟网络中的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也十分的严重。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得到不断提升。相应地,个人信息交易也越来越成为信息产业的重要内容。由于网络服务商对个人信息的获取易如反掌,加之个人信息在网络上提供的必要性,这就形成了一个源源不断的市场。此外,也有许多人表示,信息泄露之后不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方法进行补救,对于我们相关的立法也没有了解,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加大宣传力度,尤其要让公众了解如何预防信息泄露以及信息泄露后维权的方法。

三、意见与建议

(一)提高公民认知度

根据在南京和苏州的个人信息保护现状,保护个人信息成为最首要问题。首先,我们认为提高公民个人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认知度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提高公民认知度,应当分为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对象。个人信息的泄露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人都存在泄露危机,然而有这样一部分公民的信息被泄露后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酿成祸端——学生、老年人以及文化水平不高且无法律意识的群体。学生,无论是大、中、小学生,均是易泄露人群,例如在人流量较大的街道经常会有人员做调查信息,亦或是上网注册填写个人甚至家庭信息等。对于广大的学生群体,学校可以开设相关讲座,让同学们在课堂上进行学习,并且查找相关案例,深入了解信息被泄露后的严重性,除此之外,应当学习个人信息被泄露后被不法分子利用时应当如何处理。与学生群体一样易被迷惑的还有老年人群体。老年人,更多人利用老年人的善良进行欺诈。社会的发展同样带动了犯罪的发展。提高老年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认知度,除了从社区宣传之外,还可以从两个方向入手。第一,公益广告。网络发达的时代老年人是较为落后的群体,因此电视广告是除网络宣传外较为与影响力的宣传之一。第二,老年人的退休生活多数以在社区休闲娱乐为主,可以在各位老年人休闲的时间段举办一些以保护个人信息为主题的公益活动。

再者,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的认知度,至关重要的是需要了解清楚其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有一部分人虽然有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但有时对其认识程度不够。例如,一次泄露顶多给生活造成一些垃圾短信,推销电话的困扰,也有极为少数的诈骗电话,警惕性不高的人则有可能上当受骗。若有不法分子利用所泄露的仅有的姓名和电话便查出全家人的信息以及财产,损失则不仅是财产,也有可能是身份。因此,认识了解全面的个人信息保护,才是提高全民的认知度的关键。

(二)立法建议

需要明确的是目前我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并没有明确且体系化的法律规定,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得很多人不懂得利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很多受损害的个人因为对相关法律不熟悉、不了解,所以并不懂得怎样去运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利益,进而对个人信息被侵犯的事实采取忍受或漠视的态度,这对我国的法制化建设以及社会发展存在着很大的威胁。

经过调研数据并结合现状分析,我们认为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刻不容缓,可以从两个角度出发去完善。第一,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集中保护个人信息,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能系统、全面、有针对性地保护信息主体的权利,同时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还可以明确个人信息的调整范围,明确信息主体的信息保护的权利及义务主体的法律责任,只有给予信息主体权利保障同时又规范了义务主体的法律责任才能更好保护个人信息。目前为止,共两位学者提供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草案,一是齐爱民教授所拟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示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②;另一个是周汉华研究员领导的个人数据保护法研究课题组所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③。这两部草案都是数年前就以经拟定完备的,但直到今天,正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还是没有制定出台,个中原因无法深究。第二,在已有法律的基础上增加相关规定或者进行司法解释,比如对民法通则中一些人格权进行扩大解释,将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涵盖其中。如果立法确有困难,那就应当结合现有法律通过追究侵权者的民事、刑事及行政责任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

(三)司法建议

个人信息保护法尚未出台,目前我国虽然有《民法通则》101条,但相比目前信息网络等的高速发展,这条法律显得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在强调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司法的问题。法律的制定完成不等于个人信息安全高枕无忧。缺乏司法(主要是民事法律)的协助,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就是一纸空文。

第一,个人信息的适用和行使是遵循个人的意志,强调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每个人有权决定自己信息的使用。虽然个人信息可以经由权利人同意将其交由他人使用并获取收益,但正如肖像权可以交由他人使用而获取收益却不影响民法将肖像权作为一种具体的人格权进行保护一样。个人信息无论为谁所掌握,其均指向权利主体,而且个人信息本身不能被抛弃和转让并具有明显的人格属性,所以保护个人信息是为了对个人信息中包含的人格利益进行保护,是为了保护个人的人格完整和人格尊严。民事救济的方式符合权利的性质。

第二,虽然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利用过程中,不可或缺地存在行政行为,个人信息的保护离不开公法的条款,但以行政管理的方式保护个人信息有些问题。行政等公法,强调的保护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民法强调的是保护个人权利,注重损害赔偿。个人通常是通过民事的方式,例如签订民事合同等,使用、收益自己的个人信息。不健全民事救济的方式,又如何保护其中的利益?现在中国个人信息遭到侵犯的案件频发,仅仅通过行政管理的方式不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民事救济以民事诉讼为例,与行政救济行政管理相比,更加快捷高效便民。

民事责任应该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个方面。不可否认的是侵害人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也可能会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是最直接最有效救济权利人的责任,应实行民事责任优先原则。在他人因同一侵害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时,侵害人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应先承担民事责任。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是对个人的保护,对私权的尊重与保护。

[注释]

①周春柏.江苏省信息化条例正式施行[J].江苏通信,2011(6).

②齐爱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示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J].河北法学,2005(6).

③周汉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研究报告[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1.

[参考文献]

[1]李晓巍.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立法探析[J].法制与经济,2011,5(276).

[2]肖学华.个人信息权民法保护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5.3.

[3]张硕.浅析网络环境下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不足与完善[J].法制与经济,2013,12(368).

[4]齐爱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示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J].河北法学,2005(6).

作者:刘倬豪 马丹丹 周雅轩 王心宇 费金晶

第4篇:通信行业个人述职报告

通信行业个人述职报告(精选多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

我是今年六月份正式到营业岗位工作的,在穿上这身蓝色标志服的一刹那,我深感自豪的同时,也感到了肩上责任的重大:因为,我虽是一名普通的营业员,但我深知,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代表着企业的形象。营业是公司对外服务的窗口,是企业形象的代表。从走上岗位的那一刻起,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营业员。

说起来,做一名营业员容易,但要做一名优秀的营业员就难了。虽然我有做营业的基础,但毕竟原来的工作量小、所办的业务种类单一,跟营业岗位繁重的工作量比起来,真是相差太多了。我

知道,熟练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是衡量一个营业员是否合格的基础。为了尽快的熟悉业务,我虚心的向老营业员请教,也从不放过任何可以利用的休息时间去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很短的时间内,我熟知了业务,看着客户满意的目光,我也欣慰的笑了。

有人说,营业员的工作是枯燥的,但我说,营业员的工作是神圣的,我热爱它。创造无限通信世界,提供崭新的生活方式,让所有人享受到快乐,是中国移动永远的追求,而营业窗口服务是联系客户的桥梁和纽带。一声亲切的问候,一个甜甜的微笑,拉近了客户与我们之间的距离。在工作中,我本着企业“沟通从心开始”的服务理念,热情的、真诚的接待每一位客户,让客户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让他们真正的、实实在在的享受我们优质、高效的服务。

随着通信业突飞猛进的发展,市场竟争也越来越激烈,一些客户着眼于眼前的利益,频繁地销号、换卡。我看在

眼里,急在心里,要知道我们的每一张卡都是有成本的呀,而且,失去一个客户就失去一笔收入,失去一份信任。为了尽可能的保住用户,我耐心的讲解我们**的品牌优势、网络优势、信誉优势,积极的推销新业务。有一些客户在我耐心、细致的解释下,保留了原号码,满意的走了。但有一些客户根本不听你的解释,对你大喊大叫,满口脏话,我委屈的泪水在眼睛里打转,但我忍住了,不让眼泪掉下来。我想,我委屈一点儿不算什么,只要我们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用户发泄一下又何妨呢。每天周而复始的工作,这样的事情经常会发生,但我始终牢记我们企业的服务宗旨:“追求客户满意服务”,我用真心、真诚与客户筑起了心与心之间的桥梁。

在中国向信息化社会迈进的今天,移动电话已经成为人们越来越重要的通信工具,它不仅能够满足人们语言沟通的真正需求,还能满足人们娱乐、休闲、商务、学习等更多层次的需求。这就要

求我们营业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业务功底,还要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时的向公司反馈信息,根据客户的需求,满足他们更高层次的需要。为此,我经常看有关**方面的信息,了解新形势,掌握新动向,在业务不忙的时候,也和客户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

我知道,我到营业工作的时间短,虽然我努力了,但还有很多不足。如果这次我竟聘成功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因为我热爱这项工作,爱岗敬业,是我一生无悔的追求;如果我竟聘失败了,只能说我离一个优秀的营业员还有差距。即使我离开公司,我依然会关心**事业的发展,因为这片蓝色的天空带给我无限的梦想。

我的述职报告结束了,希望领导们能给我一个机会。谢谢!

述职报告

韶光易逝,转瞬已至寅末卯初之际,自己弱冠已逝,而立将至,虽衣带

渐宽,斯人憔悴,但仍未得大成之法门,未见成大器之迹象。惶惶间于网管中心已虚度一载,回眸一望,感慨万千,故撰文以记之。 庚寅年新春伊始,我公司3g网络设计、建设、开通、维护正在紧锣密鼓、如火如荼的进行,领导无一不用心,员工无一不尽力,故今日大好局面实属来之不易。由于3g网络业务我公司从未涉猎,rnc与nodeb的监控人员拟定变成为领导们的棘手问题,经领导斟酌再三,敲定四位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本人有幸加入其中,虽诚惶诚恐,仍倍感自豪。学习期间,领导们关怀备至,嘘寒问暖,厂家人员尽心竭力,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本人系统学习了wcdma的制式结构、各种专业名词的概念、中兴与贝尔公司所设计生产出设备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两种厂家网管界面的操作方法,以及出现故障后向分公司派单的流程与配合分公司抢修人员处理故障的过程。具体职责是负责全专业网络设备运行的7*24小时集中监控;负责全专业

的网络故障、业务故障处理的预判断、预处理;负责完成相关网络设备维护作业计划和测试工作;负责配合全网的割接工作。所以我们可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独立值班,成为我公司3g网络业务服务的第一眼线,并参与公司“千金寻盲点”的重保工作,为了使联通公司在三足鼎立的3g市场中独占鳌头,我们监控人员始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鞠躬尽瘁、彻夜不眠。

转眼间半年过去了,由于值班人才匮乏,领导们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合班。也正是由于这次中心内的重组,我有幸被调往传输数据专业,学习全新的知识对于一个毛头小子本来也并非难事,怎奈我资质驽钝、愚不可及,恐一人之肩,难担两专业之重,尤其是传输专业,此乃是众专业之命脉,牵一发而动全身,责任重大,不可不以为重。受任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幸喜得xx、wg、xy、gb等前辈同事从旁指点,提携帮助,传道授业解惑,使我迅

速改变心态、改变状态、改变态度,担当此任,为公司节省下大量人力资源从事更有意义的工作。在此工作期间有幸参与了达沃斯论坛与气候大会等一系列重保工作,深感工作责任之重大。至于监控的具体职责同3g无线监控并无差异,在此不再赘述。

年终总结虽已告一段落,但我知道,未来的路不会比过去更笔直、更平坦,但是我并不恐惧。正如陶渊明所说:纵化大浪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

仓促成文,未遑细细推敲,自视仍复疏漏,望各位领导同仁不吝指正赐教!

第5篇:通信公司个人述职报告[范文模版]

我于年月参加工作,几年来,我的工作更换了不同的岗位,不管在什么岗位,我一直坚持爱岗敬业,不断学习,不断进取,在工作中,不怕困难,勇挑重担,顽强拼搏,敢于创新,在铁通公司的发展工程中,不断的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一、认真学习通信技术,增强工作能力

年月,我从南京铁路工程学校毕业,分配到洛阳铁路通信公司。刚出校门,没有工作经验,面对着大量的新技术、新设备,我深知通信工作的重要性,感受到了工作的压力,但我没有被压力吓倒,把压力变为动力,结合在校期间所学的专业知识,我抓紧学习,一边虚心的向其他同志请教,一边不断的学习各项新技术。在周围同志的热情帮助下和自己的不断努力下,实习半年后,经过上级部门考核合格,我具备了独立值班的能力,缓解了公司值班人员紧张的状况。在值班期间,我牢记岗位职责,忠于本职工作,在岗位上不断的锻炼自己,我把自己所掌握的技术要领和工作经验,主动的和其他同志分享,更加促进了自己工作技能的提高。。

我在设备维护车间的工作使我深深的体会到服务工作没有止境,如何加强服务,以服务赢得用户的尊重显得更加重要。运行维护工作中需要和用户直接面对面,是公司的窗口单位,要贯彻认真服务的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端正态度,树立为公众服务的观念,视用户为衣食父母,用心做好服务工作,服务是我们的最终产品,只有好的服务环境才能提供完美的服务。

在公司领导的直接指挥和公司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下,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年,我被评为铁通公司“十大杰出青年”,但是荣誉不是骄傲的理由,而是未来更加努力的动力。成绩是大家共同努力、积极配合之下才取得来的,只能是对过去阶段性工作的肯定,未来更应该着眼于工作中的不足,这样才能不断进步,同时为公司作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三、增强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水平

×年月,我被公司任命为网络运行部的负责人,这个岗位和我以前的岗位是完全不同的。作为铁通洛阳分公司网络运行工作的负责人,我深知道,这个岗位不再是象以前那样光凭自己的能力就可以独当一面了,这是一个管理岗位,即要求自己要有过硬的能力,又要求要把其他人的能力管理好、运用好的,这样才能够提升公司整体的网络运行体系。企业的兴衰,关键在于员工的努力程度。而员工的努力程度是和员工的素质提高成正比的。我在各个基层维护部门紧抓员工技术业务学习,提高员工的技术业务水平。我们常说要“以人为本”,那么落实在维护管理上就是要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提高人员的素质上而不仅仅是增加设备的容量和功能。时刻警惕以技术创新取代管理创新,把“向管理要效益”简单化为“向技术要效益”。制定科学与严格的生产和服务的质量考核标准,在生产和服务的各个环节都要认真对待,以出精品的心态对待生产和服务。提高管理水平,以管理求创新,向管理要成绩,深化管理观念,充分发挥科学管理的作用。

我带领网运部全员,根据公司的发展形式和通信网络现状,将网络维护任务细化到个人,包保各个基层维护单位,深入到线路维护中心、设备维护中心、技术支持中心、各分局、分公司认真组织各个班组全体员工学习文件,结合贯彻落实新《维规》,提高了员工对网络安全的认识,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强化了员工的大通道安全意识;牵头组织了针对线路和设备安全的技能培训,提高了员工业务素质和责任心;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在线路、设备、各分局组织学习,贯彻落实;重新编制了线路维护中心和设备维护中心程控、传输、数据、电源专业故障处理流程;完善了线路维护中心的应急抢修措施、细化了设备维护中心程控、传输、数据、电源专业的应急到代预案。

×年是铁通公司基础网运工作“双达标”活动的第一年,这项工作的好处是将彻底扭转我们铁通公司基础网运工作的被动局面,但是工作难度也是相当巨大的,铁通公司成立三年以来,一直是在快速发展建设时期,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得一席之地,我们以超常规的模式在发展,的确取得了大量的市场份额。但是,我们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弊端,重建设、轻维护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基础网络薄弱,网络运行维护指标不合格,进而造成我们的服务质量下降,而我们铁通公司在经营上主打的就是优质服务的牌子。

第6篇:通信行业营业员个人述职报告

时光飞逝,伴随着比较紧凑又略显紧张的工作节奏,我们的工作又将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来为这一年的工作写一份述职报告吧。那么你有了解过述职报告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通信行业营业员个人述职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通信行业营业员个人述职报告1

我是今年六月份正式到营业岗位工作的,在穿上这身蓝色标志服的一刹那,我深感自豪的同时,也感到了肩上责任的重大:因为,我虽是一名普通的营业员,但我深知,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代表着企业的形象。营业是公司对外服务的窗口,是企业形象的代表。从走上岗位的那一刻起,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营业员。

说起来,做一名营业员容易,但要做一名优秀的营业员就难了。虽然我有做营业的基础,但毕竟原来的工作量小、所办的业务种类单一,跟营业岗位繁重的工作量比起来,真是相差太多了。我知道,熟练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是衡量一个营业员是否合格的基础。为了尽快的熟悉业务,我虚心的向老营业员请教,也从不放过任何可以利用的休息时间去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很短的时间内,我熟知了业务,看着客户满意的目光,我也欣慰的笑了。

有人说,营业员的工作是枯燥的,但我说,营业员的工作是神圣的,我热爱它。创造无限通信世界,提供崭新的生活方式,让所有人享受到快乐,是中国移动永远的追求,而营业窗口服务是联系客户的桥梁和纽带,一声亲切的问候,一个甜甜的微笑,拉近了客户与我们之间的距离。在工作中,我本着企业沟通从心开始的服务理念,热情的、真诚的接待每一位客户,让客户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让他们真正的、实实在在的享受我们优质、高效的服务。

随着通信业突飞猛进的发展,市场竟争也越来越激烈,一些客户着眼于眼前的利益,频繁地销号、换卡。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要知道我们的每一张卡都是有成本的呀,而且,失去一个客户就失去一笔收入,失去一份信任。为了尽可能的保住用户,我耐心的讲解我们xx的品牌优势、网络优势、信誉优势,积极的推销新业务。有一些客户在我耐心、细致的解释下,保留了原号码,满意的走了。但有一些客户根本不听你的解释,对你大喊大叫,满口脏话,我委屈的泪水在眼睛里打转,但我忍住了,不让眼泪掉下来。我想,我委屈一点儿不算什么,只要我们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用户发泄一下又何妨呢。每天周而复始的工作,这样的事情经常会发生,但我始终牢记我们企业的服务宗旨:追求客户满意服务,我用真心、真诚与客户筑起了心与心之间的桥梁。

在中国向信息化社会迈进的今天,移动电话已经成为人们越来越重要的通信工具,它不仅能够满足人们语言沟通的真正需求,还能满足人们娱乐、休闲、商务、学习等更多层次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营业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业务功底,还要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时的向公司反馈信息,根据客户的需求,满足他们更高层次的需要。为此,我经常看有关xx方面的信息,了解新形势,掌握新动向,在业务不忙的时候,也和客户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

我知道,我到营业工作的时间短,虽然我努力了,但还有很多不足。如果这次我竞聘成功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因为我热爱这项工作,爱岗敬业,是我一生无悔的追求;如果我竞聘失败了,只能说我离一个优秀的营业员还有差距。即使我离开公司,我依然会关心xx事业的发展,因为这片蓝色的天空带给我无限的梦想。

我的述职报告结束了,谢谢大家。通信行业营业员个人述职报告2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现将一年来我在学习、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

1、坚定政治立场,认真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省市分行各项规章政策。

20xx年在市行党委的正确指引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全行工作重点,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握政治方向和改革发展大局,坚持讲大局、讲发展、讲稳定,依法合规经营,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制度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行的规定得到贯彻和执行。

2、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更新邮储银行的经营管理知识。

通过参加省行组织的多次培训学习和自己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决策水平和市场适应能力。

3、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权力观,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把自己臵于组织和职工的监督之下。

无论做哪一项工作,都能自觉按法规行事,按程序办事,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纯洁的思想作风和勤奋的工作作风办事,用廉洁自律铸造自身的人格力量。

4、加强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

经常深入网点调查研究,了解柜台情况,与员工谈心,听取客户的意见、建议。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当场给与答复解决,需要研究的问题主动与上级行联系解决。对员工反映的生活工作问题,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妥善予以处理,不拖不推,不摆架子,密切了干群关系。

二、突出安防意识,保障业务发展

20xx年我行紧紧围绕稳健经营这一中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坚持“从严管理,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和“防范、教育、强化、提高”八字方针,认真落实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对案防工作始终处于高压态势。同时我们还重视对全行职工的思想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臵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组织全行职工利用班后时间观看安全警示教育案例;

二是强化临柜人员及保卫押运人员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

三是强化训练提高防范技能,组织全行职工进行防火防爆演练等。

20xx年,我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调整业务结构,进一步加大营销力度,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一是“以发展新客户为目标,维护存量客户为重点”进行业务拓展,在营销过程中,打破区域限制,及时捕捉各种信息,从源头上解决客户资源不足问题,不断拓宽营销渠道,加大卡业务和电子银行的发展,靠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敬业精神,赢得了客户的认可。

二是细分中小企业贷款市场,寻找目标客户,有的放矢,宣传营销,逐步培养我行资产业务客户。

把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小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在上级行的指导下,我行认真学习专业市场个人经营贷款管理办法,创新贷款模式,在上级行的积极支持下开办了“公司+农户”贷款,获得客户及市场好评。

三是在资产规模紧缩的情况下,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

四是强化管理,多途径拓展公司业务。

今年以来我行积极争取我县扶贫办和收费局开立对公账户,力争我行公司业务收入的最大化。

我行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再接再励:

一是干部及员工培训力度薄弱,学习氛围不佳,在具体的业务操作中效率相对低下。

二是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差,客户经理业务素质低。

仅停留在传统的一些业务上,不能适应新业务的发展。

三是我行客户结构不合理,存款的稳定性较差。

四是风险防控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全员风险意识需要不断增强。

五是分工还需合理化,人员配臵未做到人尽其才,营销工作未将整体性与联动性较好的结合起来。

20xx年是机遇也是挑战,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我行当前乃至今后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xx年我行将牢固树立“以利润为导向”的经营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市场营销能力、风险防控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制度执行能力、攻坚克难能力,为实现代县农户快速发展而努力奋斗。通信行业营业员个人述职报告3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述职的题目是:“爱岗敬业,我的无悔追求”。

xx营业厅是xx公司的窗口。在xx公司营业厅前台工作,接触客户多,需要协调的事情多,除了正常的收费、办理业务等工作外,在接待用户、开展业务、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咨询、受理投诉等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一年来,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办理业务和解答客户问题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能够及时准确的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很强的责任心,谨慎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心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协调能力。工作中,热情服务,做到以诚相待、以心换心;靠一点一滴的细致工作赢得客户信赖。

有人说,营业员的工作是枯燥的,但我说,营业员的工作是神圣的,我热爱它。让所有人享受到快乐,是中国xx永远的追求,而营业窗口服务是联系客户的桥梁和纽带。一声亲切的问候,一个甜甜的微笑,拉近了客户与我们之间的距离。在工作中,我本着企业“红豆号”服务的理念,热情的、真诚的接待每一位客户,让客户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让他们真正的、实实在在的享受我们优质、高效的服务。在中国向信息化社会迈进的今天,移动电话已经成为人们越来越重要的通信工具,它不仅能够满足人们语言沟通的真正需求,还能满足人们娱乐、休闲、商务、学习等更多层次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营业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业务功底,还要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时的向公司反馈信息,根据客户的需求,满足他们更高层次的需要。

爱岗敬业,爱护集体荣誉。有着很强的团队精神,跟同事关系融洽,得到了大家的信任。在公司的服务明查暗访中多次取得优秀的成绩,在市公司明列前矛为公司赢得了荣誉。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组织的岗位知识竞赛和业务考试中也取得了优秀的成绩,收获丰硕。

在工作上,我给自己制定了一个目标,那就是:无论做什么,干,就要干好,就要做到比别人优秀,我相信自己的能力,我也自信,经过努力,我一定能成功。

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提高。以后还要加强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公司做出更大贡献。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在这过去的两年中,是中国移动选择了我,也是我选择了中国移动。从进公司的那一天起,我就不断地告诫自己,对自己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事实证明,在这极其充实的工作中,我即辛苦又开心,收获很大,感悟很深。更重要的是我对自己能在这样一个快节奏、高效率、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企业里工作而感到自豪。

我不仅对前台的业务流程有了提高,而且对前台工作人员的职责有了更全面、深入地了解。业务方面,除了正常的收费、办理业务等工作外,接待用户、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咨询、受理投诉等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营业员工作职责方面,高水平的业务和协调工作的能力、较强的责任心、谦虚的工作态度、团队作战的精神、服务的热情等是衡量前台优秀员工的基本准则。这些都体现了中国移动需要什么样的员工。

经过这两年充实、丰富、辛苦的工作后,我经常不断地总结、思考,也获得了不少的心得与体会。

1、善于总结。

总结是一个很好的习惯,人的一生当中如果每天都花一点时间去总结,那就可以把生活与工作都改善得越来越好。在工作中,每天都有可能接触到新东西,因此总结显得尤为重要,每天下班回来,我都会坚持做心里思考、口头总结,希望自己的收获更多、更持久,事实证明这样做是正确的,正因为有了总结,我才让自己对移动的业务有了更多的了解,更深的感悟。

2、结合客户的消费行为,深入发掘增值业务的发展重点。

由于客户群的特点,不同年龄段的人对新业务的喜好程度、喜好内容都有所不同,因此根据消费者的消费特点制定与他们相符合的业务显得至关重要。

3、继续加强实体渠道、电子渠道的推广,并从多方面开展体验式营销。

体验式营销是提高客户对新业务认识的最重要的感性渠道,但目前大部分客户的主动性不够,那么需要我们主动采取一些加强主动体验的措施,如开展娱乐活动、设立新业务促销员等。以上工作是我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我将以此作为人生的一个新的起点,。最后,感谢公司为我提供这么多学习和锻炼的机会,感谢在这期间帮助过我的领导和同事。作为一名新人,在这个精锐而充满活力的林州分公司太行路营业厅,我的人生之路才刚刚开始,只有不断地经历风雨的洗礼,紧跟前进的步伐,才能为公司明天的再创辉煌贡献自己的一份薄力。

以上工作是我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我将以此作为人生的一个新的起点。最后,感谢公司为我提供这么多学习和锻炼的机会,感谢在这期间帮助过我的领导和同事。

作为一名新人,在这个精锐而充满活力的xx分公司太行路营业厅,我的人生之路才刚刚开始,只有不断地经历风雨的洗礼,紧跟前进的步伐,才能为公司明天的再创辉煌贡献自己的。

第7篇:通信维护个人总结

篇一:通信维护员年终总结 年终总结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一年又过去了, 2012年,在公司领导的正确决策和部门领导、同事们的帮助下,本人认真对照自身工作职能,根据公司的工作安排,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坚定工作理念,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精心维护基站,确保2g、3g移动网络的畅通,积极为公司创收,最大限度地提升了公司‘以一体化专业服务,聚焦客户需求,成就客户价值’经营理念,现将一年来做的工作简要总结于后:

一、努力锻造自我,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掌握娴熟的专业技术技能自2012年进入基站维护(移动维护)行业以来按照公司的要求和工作安排,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课和自学后。能熟练地对基站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为以后的线路维护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树立了完整的通信网概念,对wcdma无线基站的维护优化产生了强烈的学习求知欲。在公司及部门的安排带领下,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内训。

二、刻苦钻研技能,强化自身的工作能力,培养积极主动的工作意识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我能够从容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种故障,保证了本岗位工作的正常进行,我能够以正确态度对待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积极提高自身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从而具备了较强的专业心,责任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端正工作态度,弘扬爱岗敬业精神,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责任感 我坚持自我的反省且努力地完善自己的人格,无论什么情况下,我都以品德至上来要求自己,而遵守职业道德是能胜任这项工作的基本前提,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奉行严于律已的信条,并切实地遵守它。 我作风扎实,关心同事,团结同志,注重细节,追求完善,不找任何借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当在工作中遇到棘手的问题时我总是非常诚恳的向同事请教,坚持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精神。在雷雨季节里和其他同事一起共同抢修,共同处理疑难故障,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以一名退伍军人和优秀维护人员的双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得到了客户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及同事们的好评。但是,检查起来,所存在的缺点毛病也是不少的,还需今后努力改正。主要缺点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论知识的学习还是欠缺,还存在有懒惰思想;二是工作虽然很努力,可是个人能力还有待提高,传帮带成绩还有更多提升空间。今后,我一定在公司领导及全体同事们的帮助下,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使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都能更上一个台阶!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的虚心请教,不懂就问。因为,我深知自己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专业知识还不够全面,有待更好的学习;需要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还会从基础上提高自己的技术,认真地做好工作计划安排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认真的配合班组长,团结同事,尊重领导,立足本职,以严格要求为准则,锐意进取,为公司作出更大的贡献。篇二:通信维护年终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一晃而过,弹指之间,2014年已接近尾声,过去的一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了诸多不足,顺利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现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在公司的统一部署下,班组每位员工落实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基础管理,不定期的对各专业班组生产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强调主动维护,落实防范措施,努力提高工作效益和工作质量确保了全年各项工程和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公司的材料管理办法,加强材料使用管理,杜绝浪费。根据今年的实际情况,在迁改工程中尽量使材料能够重复使用,将材料的报废率降到最低点,在一定成度上弥补了维护资金的不足。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增强员工工作责任感,为满足市场服务需求,完善维护部门职责,不断提升后端对市场的响应能力和保障能力。高举主动维护大旗,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在维护工作中认真贯彻“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利益为目标,以创新为主旋律”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行“维护就是服务,维护就是经营,维护就是效益”的理念,努力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加强员工的五防”教育,督促各专业班员认真执行各项维护作业计划,强调预检预修,加强对设备运行状况的监控和测试。全年的各项维护质量指标基本上达到了kpi的要求,确保了各专业网络和设备的稳定及正常运行。针对今年的市政道路建设的量大面广,我们结合各种情况及时做好线路看护、迁移、升高、上改下工作,以尽量减少通信线路的受损状况。加强了线路维护,检修工作,及时处理突发抢修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户投诉。全年共修复电缆坏线12000多对,更换配线电缆500线对公里,新增放配线电缆600线对公里,迁移电缆120处,迁移分线盒80处,清理10个机房配线 架等等,提高了资源的有效利用率,节约了维护成本。

2014年充满机遇与挑战的一年,是xx加速发展,深化改革,大胆创新的一年。维护工作任务任重而道远,在公司的领导和支持下,以公司的总体战略和发展方向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通知和指示精神,与时俱进,摆正位置、扎实工作,继续做好对市场营销的服务支撑工作,并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同心同德,团结拼搏,为更好地完成下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篇三:通信技术员2011年个人总结 2011年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

蔡兵,男,33岁,中共党员,2005年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成人本科学历,现任通信公司河间通信总站运行维护及新技术专业技术员,主要负责河间通信总站通信设备维护运行及采油三厂油田自动化专业施工维护工作。下面从专业技术角度方面,对我这1年来的工作做一次全面总结:

一、政治思想方面:

政治上,我对自己严格要求,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每周自觉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周六党员义务劳动奉献日”活动,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工作上以事业为重,不计个人得失,吃苦耐劳,积极主动,作风踏实,不推诿扯皮,讲求效率,努力践行公司“双百”服务理念。工作中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勤于思考,工作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二、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展,智慧油田、智能矿区等新业务的不断推出,我发现自己掌握的业务知识与实际工作已经有了不小的差距,为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要求,对于自己不懂得问题和拿不准的事情做到勤学、勤问不断学习业务知识,通过多看、多问、多学、多干来不断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同事的帮助,已能够比较熟练的处理总站日常维护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完成的主要工作

全年上站解决数字油田各类通信故障192次,维修局域网各类故障28次。解决的疑难险重工作有:

1、一月份协助生产科安装东线传输设备华为3500 ,使传输能力扩展到10g。

2、四月对采油工区所属各类通信设备进行春检,排查工作通信故障隐患10次,使各类通信设备技术指标均符合公司要求。

3、协助互联网事业部更换核心骨干交换机由在用的思科4506更换为思科6509,极大的提升了互联网的接入处理能力。

4、六月对肃宁工区留62-4采油站网桥升高,提升了网桥的信号强度,解决了网络数据时通时断故障。

5、八月更换因雷击损坏的高29采油站voip局端设备mpu板,恢复了高29和高44采油站的语音通信。

6、八月协助机房抢修突然中断的2m电路,恢复因雷击造成的程控交换机部分用户中断故障。

7、九月更换因因雷击造成的宁北工区微波idu配线架 ,恢复了宁北工区的数据电路。

8、十月对采三epon光纤小区onu进行拆分,由原来的一个olt接入拆分为两个olt接入,使接入带宽得到提升,解决上网高峰时期网络拥塞的问题。

9、十一月完成留北工区办公楼通信搬迁工程。

四、专业科技成果方面

2011年参与完成的《采油三厂数字油田通信设备防雷措施改进方案》被评为“油田公司基层员工技术创新一等奖”。

2011年参与完成的《利用闲置光纤降低采油三厂肃宁工区数据通信故障率的技术方案》、《采油三厂留北工区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应用vlan技术解决采油三厂留西工区数据拥堵的技术方案》三个基层员工创新项目顺利通过通信公司初审,报油田公司参评。

2011年参与完成的qc活动《消除电视画面瞬间闪断提高满意率》顺利通过通信公司初审,报油田公司参评。

五、培训方面

2011年2月参加公司组织的数字电视机顶盒维护、有线电视网络维护、epon系统运行维护、视频监控、光、电缆维护测试、光传输基础与光设备维护等业务知识的培训。2011年4月编写了《d-link3226p交换机数据配置》培训材料,并组织总站员工进行培训,通过此次培训使相关岗位的员工熟悉了d-link3226p交换机数据配置方面的业务知识,提升了员工的岗位技能水平。

六、工作中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工作魄力不足,亮点不多,开拓创新不够,科研成果较少等。在新的一年中,主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新技术的学习,特别是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网络技术(ipv6)等知识的学习,以适应新业务对运维的要求。

2、加强对水电表远程集抄和矿区监控等新交接业务的学习和维护,使各项维护指标符合公司要求。

3、加强qc小组活动和基层员工技术创新项目的编写和申报工作,争取有更多的项目获奖。

以上,就是我这一年来的工作心得和总结,对于已经意识到的问题,我将会在来年的工作不断地加以改正,力求有所突破。对于我尚未认识到的问题,我也希望大家能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和指导建议,以使我在来年取得更大进步。

第8篇:通信个人工作总结

个人工作总结

转眼一个月的时间就过去了,本人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团结合作和帮助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实习工作任务,在学习和工作方面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通过该月前一周的培训学习,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对我将来的学习和工作目标的确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开始一周的实习培训丰富了本人的理论知识,增强了本人学习能力,开阔了视野,并使我对以后的工作有了定性的认识与理解,真是让我收获颇多。巩固了我对通信工程专业的主业知识的了解,提高对实际设计勘察技能的认识,加深对通信工程建设设计的了解,更多的学习到了关于通信方面课本以外的知识。现将本月实习与培训内容、实习培训收获、以及未来我对工作努力的方向和此次感想等三方面作以总结。

一、实习与培训内容

该月第一周培训各项技能与通信理论知识,培训课程有:CAD绘图技能培训、EXCEL表格等应用培训、通信网络现状及发展趋势、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要点、电源专业勘察技能培训、传输设备勘察技能培训、光缆线路勘察技能培训、无线基站勘察技能培训、室分勘察技能培训、查询设计质量管理培训、综合管理介绍、市场业务介绍和沟通技巧等培训课程。培训学习结束后,接下来在设计院四所同事陈龙师傅的教导与指导下,为期一个周到东方实地学习如何勘察室外宏站传输信号的基本流程与技巧,勘察流程:第一步:用指北针找到方向指向北,记录与实际向北的角度,并大致画出天线安装现场环境的草图以便日后方便设计方案;第二步:用GPS导航出勘察地理位置并记录下来;第三步:进行拍照(环拍30度各一张,最后全景拍两张。注意:相片尽量能多拍就多拍)方便日后设计方案;第四步:记录天线所能覆盖地区的夹角;第五步:做好与甲方工作沟通交流,使得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二、实习培训收获

实习培训的这一个月,通过各项课程技能的培训,学习与认识到了如何用CAD软件去设计图纸并大致了解了一个工程方案的设计从开始到结束各个工作流程。学习了通信网络的发展历史、通信网络的基本架构及现状和通信网络的严禁趋势。总体对通信工程设计员这一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环境有了一定的认识。本人认真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出勤,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三、日后工作感想

我将进一步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拓宽思路,求真务实,全力做好本职工作。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工作能力。根据公司领导的年度工作要求,明确内容、时限和需要达到的目标,把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实效。二是加强工作作风培养。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发扬吃苦耐劳、知难而进、精益求精、严谨细致、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我将更加勤奋学习,提高自身各项素质和技能,适应公司发展要求。

符家波 2014年十二月10日

第9篇:通信监理个人年终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一晃而过,弹指之间,2016年已接近尾声,在这一年里,回首过去,感慨良多。回响已进入公司一年多的点点滴滴,做出的努力终有回报,一年里,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公司的整体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工程监理的水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公司领导下,全体职工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圆满完成了16年监理任务,实现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双丰收,在项目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继往开来,完成一次又一次的飞跃,在总监以及总监代表的合理安排下,以公司质量目标为工作目标,本着“团结拼搏、开拓务实、科学公正、敬业奉献”的精神拼搏。

在2016年的监理工作中:我们认真的落实公司总监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要求,以及各期间所发的文件与通知,加强日常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考勤制度,落实总监现场检查工作制度和每月月报、周报(个别工程根据甲方要求施行日报进度)、监理日志填写,同时兼联通工作。作为联通室分专业支撑人员,经常保持与施工方及运营商联系和沟通,征求意见密切配合、服务于当下。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具体执行文件及甲方具体要求,依据监理规范、技术验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在全体人员的勤奋努力工作下,完成了联通当下室分专业16年全年工程监理工作。

一、15年全完成工程概况:

联通室分专业主管天河,增城,黄萝,目前联通专业总需求1000左右,目前目标200,完成140,完成任务70%,按照联通要求基本完成任务,增城业务开展胜利,目前得到增城区分领导的首肯,其他区分包括市公司一致好评,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进一步严格各项工作流程和标准,规范、细化每一个工作步骤,强化监督和沟通。一是从工程工艺源头出发,提高工程质量;二是为通信安全作保障,精心打造优质、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对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了监理到位、沟通到位、质量保证,服务到位。

二、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监理员的职责:

1、谨慎负责,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日常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服务宗旨“专家级的服务,可信赖的伙伴”为向导。深入详细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规范,尽量做到事前监理,善于发现问题,一旦发现有问题的现场马上制止。出现问题尽量现场想办法找出问题的原因尽早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或者重大问题及时向项目总控负责人汇报,并即时编写好当天的监理日志。

2、加强日常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刚接触驻地网专线一体化的监理工作者,我热爱自己的专业及工作岗位,平时多接受一些专业知识培训。钻研工程监理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处理方法,并善于总结,思悟独到的见解,并热衷于对工程问题处理方案的积累。经常与领导及其他同事进行探讨施工过程中该注意的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等,进行取长补短。

3、工作作风严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现场从解决工程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围绕建设单位文件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切身利益多办实事、多解纠纷难题,使双方满意,才能体现出监理的价值。平时的工作中,我始终坚持 “专家级的服务,可信赖的伙伴”的服务理念,在工作点滴之中体现与客户、承包人的和谐、共赢,为承包人和委托人搭建沟通的桥梁。注重维护监理单位的声誉,在监理过程中,在言谈举止中,都注重做到合理合度,在沟通交谈中,努力做到行如流水。在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勤奋学习方面,我都能够严于律已。

2017年监理工作目标和计划

1、加强配合甲方工程进度推进以及施工单位与运营商协商工作,努力向建设单位提出的冲刺计划做好进度推进及管理工作。重点跟进站点情况以及掌控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工作。

2、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用实际行动落实到各合作单位当中,禁止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3、加强和甲方沟通,及时了解甲方各方面的工作需要,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各项工程,并向客户提出改进措施及创新管理思路,以确保工程稳步高效地进行

4、加强自身能力培养以及学习能力,加强团队合作力度以及执行相关计划。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我们要居安思危,坚定信心,把今后工作要有计划的抓紧实施,通过铁塔进一步完善通信工程建设的大好机遇,全体人员团结一致、努力工作,才能使我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相信公司在2017年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力争在监理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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