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

2022-10-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

论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的教育管理责任

摘要:由于未成年學生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在学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在所难免。事故发生后,如何确定学校在事故中的责任,是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关键。《民法典》把学校的教育管理责任作为确定学校责任的依据。

关键词:学生;伤害事故;教育;管理;责任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侵权责任编第三章: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1199条、1120条、1121条规定了教育机构侵权案件中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归责原则。根据该规定,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责任,是认定其侵权责任的关键。本文主要论述受教育者为未成年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的公立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

一、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法律关系,这一关系的性质决定了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承担的责任是教育管理法律责任

首先,学校与学生不是监护关系。根据《民法典》第27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排除了学生进入学校,学校就当然成为学生监护人的法律基础。其次,学校与学生不是合同关系。学生进入学校接受教育,不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学校是各级政府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设立的,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法律关系。在学校没有履行教育管理义务的情况下,才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

二、学校教育管理责任的内容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的教育管理责任指的是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责任。笔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按时间顺序随机选取了近几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案例600个,去掉不合适的、重复的案例最后确定了557个案例作为研究对象。然后对这557个案例分为九类:一、教师体罚及不当行为案件15个,占2.69%;二、课间活动伤害案件188个,占33.75%;三、课堂上发生的案件19个,3.41%;四、体育课伤害案件56个,占10.05%;五、文体活动及劳动中伤害案件48个,占8.62%;六、学生打闹伤害案件129个,占23.16%;七、学生自伤自身疾病案件19个,占3.41%;八、学校校舍设施缺陷伤害案件12个,2.15%;九、学生自行留校到校离校及校外案件71个,占12.75%。由此可知:1、课间活动是学生伤害事故的高发期,是减少学生伤害事故案件的重点。2、学生打闹伤害案件和课间活动伤害案件占全部案件的一半以上,是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关键。。3、第四、五、九类案件分别在10%左右,也都较多。这对于我们加强体育课管理,完善文体活动、劳动管理,抓住学生管理的时间空白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4、第一、三、七、八类案件分别在3%左右,虽发案较少,但是,这四类案件学校承担全部责任的比例高达38.46%。

根据以上案例分析,结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教育管理责任为:

(一)安全教育责任

1.教育学生课间活动要讲文明,遵守校规、校纪,不追逐打闹。

2.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处理矛盾要恰当,自己处理不了要及时报告老师,不打架斗殴。

3.有病有事要请假,不随便自行离校,上学放学路上注意安全,随时和老师、家长保持联系。

4.上体育课、实验课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课程时,要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5.学生进行文体活动及其他大型集体活动、集会前,先要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每学期开学后、放假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要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教育,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防盗、防触电,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学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自习课,早上、午休、下晚自习、放学后等自由活动时间,要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活动,不得违反纪律,借机寻衅滋事,做出危险性的行为。

8.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备案,按照医生的要求参加适当的课程学习或文体活动。

(二)安全管理责任

1.无行为能力学生在校期间不能离开老师的视线,做好无行为能力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交接班的无缝衔接。

2.学校要建立课间巡视制度,随时关注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发现学生出现危险性的举动要及时制止。

3.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制度、门卫制度、危房设施的安全检查制度、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食堂饮食卫生安全制度、宿舍管理制度。

4.学校的校舍、设施要符合国家的标准,出现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维修更换。

5.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人员或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

6.学校聘用教师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不得聘用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担任教师工作。

7.学生出现伤害事故,学校要及时救护送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保存相关证据,查清事故原因。

8.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批评教育惩戒学生要注意方式方法,关注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

9.做好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管理,不得安排其参加不适合他们参加的课程或活动。

10.使用校车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做好学生乘车安全,避免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11.学校要保存好相关案件的监控资料,为查明案件事实提供证据。

参考文献:

[1]闫实.小学校园安全管理标准问题及对策研究[J].大众标准化,2021(19):133-135.

[2]浦爱东.学生伤害事故的民事责任与处理对策[J].教学与管理,2006(35):34-36.

[3] 孔祥健.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与免责条件——解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事故与责任”[J].教学与管理,2003(04):42-45.

[4]申素平,周航.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立法的回顾与展望[J].全球教育展望,2018,47(12):118-128.

本文是山东省教育科学2019年度“十三五”规划课题《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适用及责任划分研究》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YC2019014。

作者:常太东

第2篇:学校管理中对初中生德育教育所肩负的责任

摘 要: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文明,以及经济能力的不断上升,人们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更加重视。人才具备的综合素养和德育素质,对行业竞争力的提升以及社会经济效益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初中阶段,学生们的身心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学校在展开教学的同时,也担负着学生们德育教育的责任。德育教育的提升,可以为社会上培养更多综合能力较强的人才,推动社会的不断发展。因此,在此主要通过对德育教育的认识,以及学校管理中对初中生德育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改善德育教育提高学校管理的相关策略。

关键词:学校管理;初中生;德育教育;肩负责任

引言:

众所周知,初中时期学生对各方面的认识还不够完善,他们的思想价值观念,容易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学校管理除却培养学生们对文化知识展开学习以外,同时,也负担着培养学生们德育教育的重大责任。德育教育的展开,对塑造初中学生们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打好了基础,为他们的未来成长做出了贡献。目前,初中学校在德育教育中仍旧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只有对这些问题展开分析,才可以在此基础上,提出更加高效的德育教育方式,体现出学校管理的责任。

一、德育教育对初中生的重要性

在初中时期,德育教育作为一必不可少的教育活动,对学生们的思想观念有着重要的影响。伴随着互联网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初中学生们可以从网络上接触到各种复杂的信息内容。这些信息会给学生们的思想带来不同程度的干扰,甚至会影响学生们的未来成长。可以发现,未成年人出现犯罪的现象越来越频繁,青少年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也比较常见,学校担负着学生们德育教育的重任,承担着一定的责任。新课程改革中提出,教育部门要培养出德才兼备的新型人才,为当下社会的文明以及经济效益的提升做出贡献。德育教育的展开,可以借助我国的传统文化和教学案例,塑造学生们形成更加健全的人格和心理素质,对学生们的综合能力提升有着很大的帮助[1]。加强德育教育,已经成为目前素质教育的重要教学目标,帮助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使他们提高自身的才能与道德品质。由此可见,德育教育在初中学生们的成长学习当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价值。

二、新形势下我国初中生学校管理展开德育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学校与教师对德育教育不够重视

在调查中发现,应试教育的影响,使得教师与学校领导展开对学生们的管理过程中,更加看重学生们的文化成绩,却并不够重视初中学生们的思想价值观念变化。这种教学现象,使学校对学生们的管理教育,无法满足素质教育的要求,也与学校所承担的责任存在偏差。如此一来,对学生们身心健康发展,和人格素养的健全培养便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德育教育工作的展开缺乏计划

一般来讲,任何院校所展开的德育教育工作,想要保证工作顺利进展,务必要制定科学的教育计划,才能够为学生们带来更加全面的教学内容,更好地实现德育教育的价值,体现出学校管理的教育责任[2]。然而,在部分初中院校中,学校对德育教育方面的责任不够重视,也缺乏相应的计划,给德育教育工作的展开造成了阻碍。

部分初中院校德育教育流于形式

作为初中时期最为重要的教学内容之一,尽管有些院校已经将德育教育放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也认识到了德育教育的重要性。但实际的教学现状中,他们却仅仅将该部分教学内容展开片面化的教学,使得德育教育流于形式,无法发挥德育教育的价值,对学生们的德育素养的培养也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加强初中学生德育教育,提高学校管理的策略探讨

在学校管理中,德育教育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对初中学生们来讲,可以促进他们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帮助学生们塑造更加健全的人格。正因如此,各大初中院校务必要加强对学生们的德育教育,采用科学的教学方式,不断地提高德育教育的价值。

提高对德育教育管理的重视力度

严格来讲,德育教育的展开,必须要在学校管理的基础上进行,只有获得足够的支持,才可以促进德育教育各项活动的顺利展开。伴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德育教育在教育事业中占据的分量越来越重,初中学生们又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初中院校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担负着德育教育的重任,务必要结合素质教育制定的教学目标,提高对我国德育教育管理的重视力度[3]。首先,学校可以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引导教师对德育教育的正确认识。其次,要定时地展开各项德育教育的讲座,将德育教育的知识进行普及。同时,还要给学生们制定各种丰富的德育教育活动,以此来为培养学生们的德育素养创造和谐的环境氛围。最后,学校可以加强与家长们之间的沟通,为全面提升德育教育做好准备。

展开丰富的体育竞赛活动,培养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体育运动在初中时期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对学生们的教育管理,也应当认识到体育活动与德育教育之间的关联,可以为学生们展开丰富的体育活动,在学生们的积极参与下,培养学生们的合作竞争能力,让他们可以通过运动产生良好的心态,实现对学生们身体素质和个人品质的培养与强化。而且,在该过程中,学校也要采用科学的管理方式,为学生们创造良好的竞争氛围,避免出现恶性竞争,要求学生们要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才可以提高学校在德育教育方面的效率,有助于学生在未来可以更好地成长[4]。

充分应用互联网科学技术,实现对学生们的德育教育

目前,互联网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当下青少年们学习和交流的主要平台,在互联网环境下发布的各种信息内容,对学生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都有很大的影响。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可以充分应用互联网科学技术,来给学生们展开德育教育。这种教育方式,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们的兴趣,指导学生们如何正确地去辨别网络上的信息[5]。那么,学校可以创建校园网络,构建德育教育平台,为学生们发布各种比较积极乐观的信息内容,实现对学生们思想观念潜移默化的影响[6]。同时,在学校当中可以通過电台广播,公众号等媒体渠道,给学生们传送各种励志的人物事迹,还可以组织学生们参与各种影视剧的观看,以此来通过这些塑造学生们的个人品质。在此基础上,也拉近了学校教师与学生们之间的距离,使教师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初中学生们的思想变化和价值观念,为后期展开各种德育教育活动也提供了依据。

结束语

综上,德育教育在学校管理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地位,初中时期所展开的德育教育,对培养初中学生们的思想观念,规范学生们的行为习惯,以及提高学生们自身的综合素养和道德教育等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在新时代发展下,社会上对于人才德育素养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大,作为学生们成长的关键时期,初中院校务必要担负起德育教育的重任,加大对德育教育的重视力度,采用科学的教育方式,为学生们创造更加高效的德育教育环境,实现对现代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李慧燕.如何在班级管理中进行德育教育[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19,1006:123+124.

[2]王军.浅析初中德育教育的创新教学方法[J].中国农村教育,2019,1704:108-109.

[3]黄祯贤.新时代下初中德育教育策略探究[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19,1605:124-125.

[4]李汉祥.初中生德育教育开展策略探究[J].科学咨询(教育科研),2018,1389:243-245.

[5]彭迪锋.初中德育教育的创新教学方法分析[J].学周刊,2017,1025:169-170.

[6]黄世昌.关于加强初中生德育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J].数码设计,2017,16(11):114-115.

作者:唐诗雨

第3篇:学校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探析

自从2001年上海市教委向平安保险公司投保国内第一单学校责任保险以来,学校责任保险在各地有了一定发展。但从总体上看,这种发展还不尽如人意。有关学校责任保险的理论研究还很薄弱。制度尚不健全。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该险种的发展。其中,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界定不清,是该险种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因为,保险责任范围直接决定着保险费率的高低,决定着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根本利益。笔者拟结合相关立法和有关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

学校责任保险是以学校对在校学生将来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所谓保险责任范围,是指保险公司对学校向学生承担的哪些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应当负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为准确界定学校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有必要先明确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范围。

目前,我国关于学生人身伤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教育部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省市关于学生伤害的预防与处理条例,如《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

根据上述规定,学校对学生伤害一般是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责任,这一点在理论上也已成为共识。当然,在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其他归责原则。在侵权法领域,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个方面。故意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某种损害后果,仍然追求这种损害后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另一种是间接故意,即行为人预见到损害后果可能发生,但放任这种损害后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过失也可以分为两种,即疏忽的过失和轻信的过失。疏忽的过失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应当预见但因疏忽而没有预见;轻信的过失指行为人虽然预见到行为的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结果发生。在学生伤害领域。学校的过错也包括上述全部情形。

现行关于学生伤害赔偿的中央和地方立法中,对学校的损害赔偿范围采取的是一般规定加具体列举的立法方式。立法通过一般规定确立了学校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又通过具体列举规定常见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这种列举通常都是不穷尽式列举。因为在列举之后都有一项“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在“其他情形”下,学校应否承担责任,应当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

学校作为法人组织,其运行是通过教职工的行为来实现的。所以,学校的故意和过失也是通过其教职员工在履行职务的行为中的故意和过失体现出来的。并且,教职工职务行为对学生伤害的故意或者过失。就是学校的故意或者过失,二者具有一致性。例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殴打不听话的学生,就是学校对学生的故意伤害,应当由学校向学生承担责任,而不是由教职工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教职工对学生所有的故意或过失伤害行为都要由学校承担责任,学校只对教职工的职务行为所造成的伤害承担责任。与履行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例如,教师在校园里开车撞伤学生。应当由教职工自己承担责任。

二、确定学校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的一般标准

就学校而言,最理想的状态是上述所有的学校赔偿责任都可以由保险人承担。但事实上,学校只能就其对学生的一部分赔偿责任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所谓确定学校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的一般标准,就是指用以确定对哪些类别的学校赔偿责任可以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标准。

如前文所述,学校只对由于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在这两种类型的责任中,只有过失责任才可以要求保险人承担。也就是说、确定学校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的一般标准是过失标准,对学校故意造成的伤害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其理由是:第一,保险经营的一个基本法则是“大数法则”。根据“大数法则”,大量的、在一定条件下重复的随机现象将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或稳定性。并且同质保险标的越多,实际损失结果会越接近预期损失结果。这样,保险人就可以计算出保险费率,从而保证保险费收入和保险赔付额的平衡。而对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所造成的保险事故,却很难利用“大数法则”来计算。因为故意行为有很大的偶然性,其发生概率和所造成的损失都很难预测。如果要求保险人对学校的故意行为承保,会加大保险人的赔付风险,这对保险人来说很不公平。第二,根据我国《保险法》第5条,“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依据“最大诚信原则”的要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本着最大的诚信,防免保险事故的发生;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尽力施救以减少损失,防止损失扩大。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损害防免义务相比,要求保险人对学校的故意伤害行为承担保险责任,显然与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不符。第三,责任保险的功能在于分散风险,消化损失。但是如果运用不当,它可能成为保险事故的诱因,产生道德风险。因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能存在这样的心理,反正有保险,造成伤害也不需自己承担,从而对风险的防范心理大大降低。更有甚者,可能会为了报复或者骗取保险费等目的而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因此,为了防止道德风险,有必要将学校对学生的故意伤害而产生的责任排除在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外。第四,我国《保险法》第28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该条规定虽然没有明确将故意行为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但是,它给了保险人完全的选择权,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学校责任保险立法,学校责任保险运行的主要依据是各地的政策。各地政策文件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的一般标准各不相同。例如,浙江省规定,校(园)方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为“因学校疏忽和过失”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该规定确立的一般标准是“疏忽和过失”。如前文所述,疏忽是过失的一种,浙江省确立的其实就是过失标准。山东省规定,“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从法理上讲,故意和过失都是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不存在所谓“非主观”过失。不过从中可以看出。山东省其实也在使用过失标准。

平安保险公司的校方责任保险条款规定的一般标准与浙江省的规定相同。也是“疏忽或过失”,可以理解为过失标准。但是,平安保险条款在列举保险责任范围时,将教职员对学生的殴打所造成的伤害也作为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殴打是一种故意伤害,如果是教职员在教学、管理等职务

活动中殴打学生,就是学校对学生的故意伤害。依据过失标准,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保险责任;如果殴打与教育、教学等职务活动无关。则属于教职员的个人行为,学校不承担责任,也不存在保险责任。所以,这种列举,偏离了过失标准。

过失标准作为确认保险责任的一般标准。在立法和具体的保险合同中,可以通过列举常见的责任情形使其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但是,这种列举必须坚持过失标准,不能偏离,并且是非穷尽式列举,因为,实践中无法通过列举穷尽所有的学校过失造成学生伤害的情形。

三、学校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免除条款

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是指保险人依据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条款。保险责任免除条款可以分为法定免除条款和约定免除条款两种类型。各地关于学校责任保险的政策文件对保险责任免除条款基本没有涉及,笔者拟结合平安保险条款进行分析。

1、法定的保险责任免除条款

对于某些学校赔偿责任,就其性质而言。不应当纳入保险责任范围,所以可以通过法律规定将其明确排除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外。笔者认为,在学校责任保险中,可以作为法定保险责任免除条款的主要有如下两种情形:

第一,学校对学生伤害无过错的情形。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学校对学生伤害存在过错,即故意或过失时,才承担赔偿责任。在学校没有过错的情形下,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对这类伤害也不承担保险责任。平安保险条款列举的如下情形就属于这种类型:学生自伤、自杀,学校及其教职员没有过错的;学生突发疾病,被保险人采取的救护措施并无不当的;学生本人或他人过错,而被保险人的行为并无不当的;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等等。

第二,因学校故意造成的学生伤害。依据过失标准,故意本来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是为提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通过责任免除条款予以明确。例如,平安保险条款规定,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学生伤亡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但是,这里的“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的范围有含混之处。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包含有故意致人伤害目的的故意行为和不包含有故意致人伤害目的的故意行为。对于被保险人故意所为但并无造成他人伤害目的的特定行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呢?依据上述保险条款,应属于免除范围。例如,平安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有“被保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教学、建筑设施不安全,仍继续使用的”。学校知道而继续使用是为故意违反相关安全法规。但是学校认为,虽然不安全,但还不至于马上就倒塌致人伤害,所以继续使用。对于此情形下的学生伤害,学校属于轻信的过失,依据过失标准,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平安保险条款的上述规定是不符合法律理论的。在法律中,对故意和过失的判断依据是行为人对损害后果的心理态度。例如,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典型的过失犯罪,虽然驾驶员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多是出于故意,但对伤害事故都是出于过失,否则,就要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了。所以,应当把“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修改为“被保险人对学生伤亡后果存在故意的行为”,对其他具体的责任免除条款也要做相应的修改。

2、约定的保险责任免除条款

除法定责任免除条款外,保险合同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免除某些保险责任,这通常取决于保险人对风险的评估以及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的多少,对风险较高而保险费较低的责任,保险人通常会通过约定免除其保险责任。由于我国没有立法和政策文件明确规定法定的责任免除条款,所以我国现行的保险责任免除条款都是以保险公司约定条款的方式出现的。除了上述两种应当作为法定的免责情形外,保险公司还规定了许多其他免责情形,笔者拟结合平安保险条款,分析约定免除中的常见问题。

第一,责任免除条款对被保险人非常苛刻。明显不公平。例如。平安保险条款第10条,“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办理有关批改手续”。第14条,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10条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提前十五天通知被保险人终止保险合同”。假如学校有一个学生因转学被注销学籍而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依据第14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就可以拒绝赔偿或者终止保险合同。这种条款对学校显然有失公平。

第二,保险责任免除条款与确定保险责任的一般条款相矛盾,令人无所适从。例如,平安保险条款第2条规定,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第11条,“被保险人的教职员工应当遵守教育工作者纪律。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关心、爱护、教育注册学员,使其遵纪守法”。第14条规定,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11条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提前十五天通知被保险人终止保险合同”。实践中是否存在遵守“教育工作者纪律”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对学生的殴打、体罚行为呢?如果不存在,殴打和体罚产生的赔偿责任到底是不是保险责任范围?

第三,通过免责条款,免除一些本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责任。例如,平安保险条款第2条规定,“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而过失造成学生伤亡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这种规定应该是过失标准下保险责任的当然条款。但是,第4条规定,“被保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教学、建筑设施不安全,仍继续使用的”,保险人免责。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肯定属于“不安全”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作为专业的教育教学机构,对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标准一定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存在其“应当不知道”的安全标准。这就是说。第2条中的“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形,都被包含在第4条的免责条款中,保险公司就不需承担保险责任了。

保险关系是通过合同建立的,保险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这是约定的责任免除条款得以存在的前提。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国《保险法》第18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四、与学校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关的两个特殊问题

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与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具有密切联系。直接关系到保险人向学校赔付保险金的数额。

1、学校对学生的财产赔偿可否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如果学校因过失造成了学生人身和财产两种损害,并依法承担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两方面的赔偿责任,学校可否就这两种赔偿都向保险人要求承担保险责任呢?浙江省和山东省规定的学校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是“对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可见。对上

述问题这两地都持肯定态度。尽管如此,在平安保险公司向浙江省提供的保险条款中,还是将学校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

笔者认为,学校责任保险并不承保学校全部的对外民事责任,只承保学校对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学校依法应当承担的本校学生的财产损害,学校教职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以及临时来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害,都不应纳入学校责任保险范围。因为学校责任保险有其特定含义,其基本目的就是使本校学生在遭受伤亡事故后。及时获得赔偿和救治,保护学生健康发展。该险种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并由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支付保险费,所以是以强制险的形式推行。学校承担的其他各种赔偿责任都不具有这种性质,一些属纯商业性的责任保险的范围,应由学校另外自愿投保,不应当纳入学校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2、学校对学生的精神损害赔偿可否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受害人都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人身伤害事故对其本人和其家属都会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所以学生伤害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往往比其他类型的人身伤害要高。并且,随着人权观念的加强,其数额还会不断增加。精神损害赔偿在学校责任中已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就性质而言。精神伤害是人身伤害的必然结果;就责任而言,精神损害赔偿是人身伤害案件的必赔项目之一。所以,学校对学生伤害所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应当被纳入学校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目前,各地相关政策文件都规定,学校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是“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精神损害赔偿属于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因此可以说,政策文件是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保险责任范围的。

但是,在平安保险条款和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精神损害赔偿都被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或许保险公司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有很大弹性。不易确定。很难避免学校与受害学生或其家属串通,故意抬高赔偿数额,损害保险人利益。这一点其实可以通过技术性的操作予以克服。其一,在学生与学校处理赔偿事宜过程中,保险公司可派人参加并监督赔偿争议的解决。保证保险人利益。其二,由保险公司和受害学生或其家属直接解决赔偿问题,是学校责任保险的发展趋势。这既可使受害人获得及时足额赔偿,也可使学校摆脱繁琐的纠纷,以确保正常教学,并且也可避免学校与受害人的恶意串通。总之,保险公司不应因噎废食,将本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责任排除在外。

作者:张文国

第4篇: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

XX乡中小学校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中小学校是教育工作的基层单位,管理是否规范决定着教育事业的成败,为加强对各校的督导,迎接国家及省对我县均衡发展先进县和学校达标学校验收,提高学校内涵发展,促进各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工作目标。

一、责任目标

1、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并紧紧围绕计划狠抓落实,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全面迎接国家及省对我县均衡发展先进县和学校达标学校验收。

2、各校应按县局要求及省199号文件,完成学校各功能室的建设,及操场改造及图书仪器、体音美器材的配备工作。

3、德育为先,弘扬爱岗敬业,爱校为家,爱生如子,无私奉献正气,全面务实地开展活动,树师德标兵,营造教育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

4、贯彻《中小学教学常规》,统筹安排教研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推进教学改革,实行新课改。加大对教学的管理,打造教育强校。

5、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初中、小学年辍学率分别不高于3%和1%,在保持现有图书、仪器等正常管理使用的情况下,继续加大充实配备力度。

6、以素质教育示范性学校创建工作为平台,以督导评估工作为杠杆,打造精品校园。

7、完善校务、财务公开的监督制度,做到校务、财务公开透明,学校无新债务产生。

8、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校长每日必须在岗,教师实行坐班制度,严格考勤,业绩考核有章可循,评先晋级公开、公平、公正。

9、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进修培训,完成参培任务。

10、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师生身心健康的发展,上好体育、音乐、美术课、安全教育课、法制教育课,正常开展大课间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体育、音乐、美术、艺术方面的比赛。

11、加强学校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学校主要领导对学校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要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学校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纳入年度、学期工作计划,落实领导具体抓,全体教师共同抓。

12、完善学校安全、综治工作机构,健全安全、综治工作制度,各部要成立有学校安全、综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安全、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和实施。成立治保、普法、护校巡逻、禁毒等小组并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要制订《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安全活动月方案》等。

13、加强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防范制度,严禁易燃、易爆、剧毒或者有暴力行为的人进入校园,严防盗窃破坏案件的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各部要做到“管好自己的人,关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14、抓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要与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积极贯彻《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共同保护学生健康成长。

15、落实安全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小学校长要与中心校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各校也要与各教师签订安全、综治、教学目标管理责任状。做到教学、安全、综治层层落实,并实行安全、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制。

16、规范办学行为,抓好学生的礼仪规范,杜绝乱收费及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一切不良现象;确保安全责任事故率为零。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根据教育局指示精神,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年度评优、评先时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时启动校长问责制度。

1、责任人不重视,在迎检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工作措施不落实,造成全乡工作被动的。

2、对不安全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导致发生集体上访,聚众闹事、停课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或因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发生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对存在安全、治安重大隐患而经上级部门提出而又不进行整改,而发生不安全事故的。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XX乡中心学校(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校长(签字):

日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书

XX乡中心学校 2013年3月

第5篇: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2-2013学学校安全目标

管理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各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本着“人人既是教育工作者,又是安全工作者”的原则,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安全,杜绝重大恶性事故,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校长室与科任教师签订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在教育教学过程和各项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事故,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二、职责:为实现上述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讽刺、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每位教师的义务和责任,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3、协助班主任做好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转化。

4、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和保护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教师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及时处理本班课堂内出现违纪违规事件。

5、要精心组织集体活动,有安全预案,确保安全。任何教师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都必须经学校批准,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6、要注意检查教室、桌椅、插座、照明、风扇、劳动工具等班级财物,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报告。

7、要弄清每一个缺勤学生的缺勤原因,并报告班主任。学生在校期间,若因事离校,要进行严格询问,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让学生离开课堂,并告知家长。

8、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进向学校领导汇报,协助学校做好家长工作和救护工作。

9、要掌握各种逃生技能。出现危险情况,组织学生及时逃离事故现场。

三、考核

出现当班事故不管不问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隐瞒安全事故不报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学校责任人:教师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6篇: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1—2012学中小学学校安全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持我教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稳定,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事人员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具体,责任到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重大责任事故报告制度以及学生非正常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制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制定好地质灾害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学生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公共卫生事故、突发灾害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学年初要层层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

三、做好学校校舍建设及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学校建筑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建立健全校舍基建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把好工程质量关,严禁出现无立项、无报批、无证设计、无施工许可证、无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无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六无工程”。对有严重结构隐患的校舍要逐一作出鉴定,由学校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教管中心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四、做好师生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学生参加需要集体乘车外出的活动,要预先对师生做好车船使用的安全教育,不得使用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接送师生,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行驶证上的核载人数。师生集体外出应尽可能使用国有集体或专业运输单位提供的车辆,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扎实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校”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在交通要道旁的学校,要设立警示标志,推广学生头戴“交通安全帽”,学生放学实行“路队制”的经验,确保学生校内 1

外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做好师生消防安全工作。要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法制讲座、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丰富安全防范知识。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实验用的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实行两个人两把钥匙管理,健全完善使用制度。经常检查电路设施、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实验室、电教室要按照有关防火规定使用。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关键部位要设置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要教育学生保护学校的消防设施,保持较高的完好率。

六、做好饮食中毒、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寄宿制学校和有食堂的学校要管理好学生宿舍和食堂,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保障措施,保证师生饮食安全。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要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实行可追溯管理,更要注重饮食和饮水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疾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七、做好生产劳动、集体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安全工作。不宜组织低年级同学参加简易生产劳动。不得让高年级同学从事复杂而繁重的体力劳动。学生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劳动。

体育健康教育要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学校要严禁学生擅自到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或游玩,杜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

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校外活动,一定要事先经学校负责人研究,做出周密谋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队。要建立大型集体外出活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制度。在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地方或场所活动,也不要到没有安全保障设施的地方或场所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守则。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集体活动,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

八、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和维护财产安全工作。要依靠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强化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功能;继续抓好创建“安全学校”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校园治安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切实可靠的安全防范体系。特别要加强对多媒体教室、电脑室、仪器室、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管护,在防火、防盗、防潮等方面,切实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九、制定防范预案,严肃查处重大事故。各学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处理安全事故的具体预案,把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细心做好善后工作。要认真做好各类责任事故的查处和结案工作。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凡发生师生死亡(较大伤害)或群体性安全事故的应在2小时之内按程序上报。所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要及时查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书面向上级报告,学校按自已的职责权限在规定的期限内严肃处理事故有关责任者,决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坚决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以达到吸取教训、教育群众、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十、各校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指导平时的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自查自纠,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乡教管中心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校检查。并且与人事任免、奖惩结合起来,按照教育局相关文件,对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将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十一、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第7篇: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福安市溪尾中学安全工作责任书

福安市市溪尾中学 2013年9月3日

1

溪尾中学校长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上级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全方位、全过程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建立制度,强化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保障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活动正常安全进行,使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明确内容,落实任务

本责任书包括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校安全须知》中的所有内容,其中主要的是校舍安全、交通、游泳、集体活动等的安全、劳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

二、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要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摆在议事日程,作为教育总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统

一、提高和增强本校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安全意识,充分认识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意识,居安思危,严密防范,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深,抓实,抓出成效。

三、 健全规章制度,落实防范措施

要努力从本校工作和自然、社会环境的实际出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各项安全任务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具体落实好以下工作:

1、要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和学校有关安全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认真落实检查督促所负责部门的安全工作。

2、加强教学设施和教学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责任处理办法》,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出现。

3、指导各学科在教学中积极渗透安全教育的内容。

4、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加强体育课、课外活动的管理,做好课外活动中的安全保护,防止和减少意外伤害事故。

5、要经常性地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部门或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及时消除,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校 长:(签章)

年 月 日

2

溪尾中学副校长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副校长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副校长安全职责

1、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在校长领导下具体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2、负责召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会议,每周至少召集有关人员研究一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措施对策。

3、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制定安全工作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每天检查一次学校安全工作及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与教育、教学、科研、生活、学习、集会等项活动进行合理的统筹安排,明确各教学活动中的具体责任人及安全职责,督促其执行。

5、落实安全工作奖励和职责追究制度,负责对各个项目的安全责任人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提交学校给予奖惩。

6、审查全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向校长或行政办公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7、负责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三、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校长(签字): 副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福溪尾中学安全责任书(教务处)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以及确保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定期检查教育教学设备、器材管理情况,及时维修,特别是体育器材、电教设备、实验设备和药品,对于易燃、易爆、有毒的化学药品要规范管理,并要落实防霉、防腐、防盗、防火措施。

2、实验课,要指导学生严格按照实验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对于有危险实验,应事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体育课,要注意教育规范,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科学地安排活动量,要耐心地指导学生学习,要使学生知道每一种活动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应注意的事项,懂得锻炼和保护方法。

4、狠抓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化,严禁教师中途离开课堂或放任学生自流,建立学生到班点名制,对于旷课逃学学生要进行记录,通过教务处及时通知家长。

5、加强对教师的安全教育,不仅让教师了解、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同时要增强教师的安全教育工作责任感,特别是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和培训,要注意爱不起。

6、重视体育中考的安全工作,考前呀做好安全、纪律教育。带队人员和班主任要坚守岗位,直到全部考生安全离开考点,在考试中,发生意外事故及时护救,并紧急告知家长和学校。

7、学生外出参加各类正规竞赛,教务处要落实好带队教师、交通工具,并加强安全教育。

8、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9、管理规范、保持信息畅通、整理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档案并及时上报。按要求参加学校和上级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4

溪尾中学安全责任书(总务处)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工作到位,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以及正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与总务处负责人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总务处是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 在学校党政府领导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饮食卫生,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添置、维修,学校的财产管理等工作。

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参与制定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及安全管理责任制。对上级的指示和布置及时提出贯彻意见,在校领导统一布置下实施。对总务处人员和后勤全体人员开展安全教育。

3、配合政教处在师生中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4、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组织人员每天对学校教学楼、宿舍楼的应急灯、疏散标志、消防器材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损坏、过期的,要及时更换,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6、建立信息渠道,调查研究,对可能发生影响校园稳定的治安问题做出预测,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7、负责校园各项安全防范的物资供应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指挥人力积极稳妥地做好师生的撤离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5

溪尾中学安全责任书(办公室)

1. 为学校领导和教师的事务服务,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缴有时限的文件。 。

2. 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安全工作方面的实施。

3. 承办校长交办的事项;上级办公部门交办的事项;同级领导层的集体决策和同级各职能部门转办的有关事项并健全档案。 4. 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教职工缺勤,做好学校工作“大事记”,做好学校信息报送。

5. 全因素提出整改方案,并上报分管领导。

6. 督促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

7. 知道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规定。

校长(签字):

办公室(签字):

6

溪尾中学安全责任书(教职工)

学校教职工都是教育工作者,承担着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的各项规定,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促进学校的学风建设,本着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校园综治安全责任书。

1、 教职工应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安全职责,贯彻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有关安全法规,熟悉《福建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处理办法》及学校各类安全规程,掌握安全教育的方法,自觉提高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2、 教职工不准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挖苦、侮辱人格的行为。

3、 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准时到岗,按时到岗,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日人员加强巡查,维持校园秩序,晚自修管理人员必须清查就寝学生人数,无安全问题方可离岗。

4、 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和课堂常规,认真做好课堂的点名工作,严格把好课堂的请假关。上课期间如学生离开教室而造成安全事故,课堂(包括晚自修)管理者负直接责任。

5、 教职工对有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行为,如学生的违规行为、学生受外来人员侵害应及时告诫或者制止。如发生事故,师生员工应当积极救护,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若视而不见或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有关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造成后果的,应当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6、 教职工在指导实验、实训、实践活动、指导技能训练时一定要牢记安全责任,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使学生明确有关安全的注意事项,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7、 教职工要爱护学校的一切设施,下班后办公室值日老师(或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老师)要关闭空调、饮水机等电器的电源,检查办公室的安全隐患,关好门窗。教室由班主任落实放学后的安全检查工作。教职工应关心学校的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总务处报告。

8、 教职工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事先要拟定活动计划。学生在参加校外活动前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教职工分解好安全责任。活动中参与教职工要根据所承担的安全责任教育、管理、保护好学生,明确职责、坚守岗位、互相配合、避免疏漏。

9、 本校教职工要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凡因出租房屋使租房人员造成计划外生育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在年考核中将其一票否决。

10、 教职工安全工作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年底考核。

11、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 长(签名):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

溪尾中学班主任安全工作责任书

1、班主任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人身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法制教育、防邪、防意外事故等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2、制定班级安全工作计划、预案,认真总结班内安全工作得失,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汇报班级安全情况。

3、加强学生管理,上学期间学生未请假又不在学校,要立即与监护人联系,将情况告之家长。学生请假要认真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学生必须由家长领回或征得家长同意,回家反省的学生要由家长领回。

4、学生上操、升旗等校内外活动,班主任必须清点人数、在场维持秩序。

5、要关注学生日常行为。发现行为异常的学生,要及时与之沟通,如情况特殊或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与家长联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处理学生问题要冷静理智,避免师生矛盾冲突,要尊重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难以管教的学生要积极与年级部、政教处体卫处协调,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班主任要安排有高度责任心的班干部进行安全值日,确保每日每一时段都无安全问题、隐患,有情况能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8、一旦发生公共卫生、地震等突发安全事件,班主任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积极配合对病员进行治救,并协调妥善处理好班级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9、班主任要及时排查教室及所辖宿舍的安全隐患,排查学生带到学校的物品是否有管制刀具等利器或者铁条、钢管、木棒等易伤人的危险物品或者易燃、易爆、有毒、有严重腐蚀性的物品,实行零上报制度。

班主任签字: 政教处盖章: 主管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

图书室管理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图书室安全工作管理,切实保障师生教育教学、课外阅读的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1.图书管理员应时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

2.进新书时要清点好册数,做到帐目清楚

3.对图书室的书分类登记,认真记录,做到摆放整齐。图书馆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降湿、防蛀等工作。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性强、有毒等危险品带入图书室。

4.填写好图书借阅登记,办理好借阅手续。 5.按学校规定时间,认真组织好学生阅览图书,有序出入图书馆,做好安全门的标示和开启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6.加强图书管理,保持室内卫生,做到通风、做到“六防”(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鼠)下班时,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

7.图书管理员必须掌握各类灭火器材的适用范围、效能及使用方法,熟悉消防常识,能及时果断处理突发火灾。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保护好现场。

8.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补充和更换,保持备用状态,不得他用。

9.图书管理员做为安全责任第一人,做好物品的保等有关工作,负责日常安全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报告。

10.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管理员应身先士卒,积极做好正确处理善后工作。

11.完成领导小组交给的其他安全工作。

校长(签字):

图书室负责人(签字):

福安市溪尾中学 年

9

福安市溪尾中学食堂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的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强化安全管理,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签订食堂安全工作责任状。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遵守上级单位 、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2、严格把好食堂的蔬菜、肉类、粮盐、食油以及其它食品的进货关,避免不合格的产品进入食堂。

3、严格对食堂的环境卫生以及工作人员个生卫生进行管理。、注意食堂人员的身体状况,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马上催促其离开工作岗位。

4、加大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建,及时修理设施、设备,严格功能分区,做到布局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5、全面安排布置食堂卫生工作,抓好食堂管辖的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染、无油污。要坚持经常投放喷洒药物,做到无蚊蝇蟑螂。

6、加强食物监督,检查食物情况,严禁生食水产品(海产品),严禁食用土豆和豆角,不得购买变坏、污染的食物,熟食、冷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7、严格操作间管理,加强餐具、用器具的消毒工作,每次用餐后其用具都必须进行消毒。水池、锅及其他用具都要及时清洗干净。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工作。预防意外事故发生,一旦出现食物中毒,必须立即向学校汇报。

8、督促炊事人员注意用电、煤气的安全,用电、用气结束时,要马上关闭。食堂门窗及时关好,人一旦离开随手关门关窗。

9、按食品卫生制度,督促炊事人员搞好食品卫生:做到生熟刀与案板分开,洗荤、蔬菜水池分开,清洗炊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10、预防和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食堂每餐饭、菜必须留样,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食堂管理员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有效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校长签字:

食堂管理员(签名):

10

溪尾中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县局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防患于未然,学校与实验室管理员签定安全责任书,要求实验室管理员做到:

1.做好实验室仪器室的管理工作

2.掌握教学仪器的保管、维修知识,建立健全收入、管理、使用、消耗、赔偿和借用等制度。

3.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4.掌握仪器的分类和编号方法,安全、合格、整齐地安排室内仪器,试剂的存放。

5.对仪器进行经常性地维修,保持仪器整洁。

6.了解仪器室的安全规则,并严格执行仪器室的安全措施,熟知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7.仪器室的仪器、药品应爱护珍惜,不允许私自挪用。

负责人:

11

溪尾中学门卫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各项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与追究制,防止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与门卫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1、依照学校规定的及时开关好学校大门。

2、外来人员或学生家长需要进入校门必须做好出入登记手续,由有关师生到门卫登记确认后,方可接待入内。

3、进出学校大门的所有物品要询问、检查,必要时做好登记工作。

4、在学校大门附近逗留或肇事的不法人员,要劝其离开,如不听劝告者,要及时通知学校值班人员,严重的拨打报警电话:110。

5、确保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做好交接班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报告。

6、发生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门卫要在第一时间打开校门,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7、做好校园内夜间巡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随时启动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理。

8、确保传达室的内务整洁卫生,严禁学生、教师随意进入室内。

9、注重个人仪表,文明用语、热情友好、搞好窗口形象。

10、如因门卫管理不当,造成外来人员随便出入校门,对师生员工的生命造成伤害或学校财产损失,门卫人员将负全部责任。

11、学生出校门必须要有班主任或相关老师护送到校门口交给学生家长后方可放行(且留存学生请假条,以备检查)。

12、完成学校临时交给的工作。

13、如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严重的依法处理。

14、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门卫管理人员各执一份,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人的变更而改变。责任人有变更,接任者继续履行。

15、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签章) 门卫:(签字)

福安市溪尾中学

年 月 日

12

溪尾中学安全责任书(政教处)

为强化各处室的安全意识,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更有效地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全体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校长特与各处室签定安全责任书。

政教主任是政教处安全责任第一人。

一、政教处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任务是,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三、对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政教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普及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四、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时期及学生的特点,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并善于利用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病、防震、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还需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组织学生大型活动,须经学校同意。组织大型活动时要事先定出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报学校进行审查。

七、学生在校内发生任何事故政教处要及时报告学校或相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伤害减少到最小程度。

八、如遇紧急情况,要迅速、冷静、有序、组织学生按紧急疏散预案中规定的路线疏散到安全地方。

九、对因忽视安全工作,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学生受到伤害、学校的财物受到损失的责任人视情节分别给以责令书面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处理。对当事人同样依据责任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由于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由学校处理。

校 长: 政教处主任: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3

溪尾中学生活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管理措施,预防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有序,学校与生活指导教师签订安全卫生目标责任书。 一.生活指导教师按学校作息时间开关寝室区门,开关水电。 二.生活指导教师要管理好住宿生纪律。

1、住宿生休息和就寝期间,生活指导教师要随时关注住宿学生活动情况,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在此期间,如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生活指导老师应负完全责任。

2、午眠和晚觉时,生活指导教师到各寝室清点、核对住宿生人数。如发现有外出

未归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做出处理,迅速向学校领导、班主任联系。

3、住宿生睡觉后,生活指导教师巡逻检查,管理好住宿生的睡觉纪律(生活老师中午不休息),实行走动管理。处理好住宿生的睡觉违纪情况。夜间应不定时进行巡逻,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处理突发事件。如发现有其他人员干扰住校学生休息、住宿生生病、住宿生违纪、住宿设施不安全等异常情况,生活指导教师应及时做出恰当处理或向学校领导报告。发现学生之间的摩擦和矛盾,及时化解;发现学生物品、钱财丢失及时查明原因。

三、生活指导教师要管理寝室清洁卫生和住宿生内务整理。

1.安排好寝室每天三次扫除,并对各寝室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将情况及时与

负责人汇报。

2、要求住宿生每天起床后整理好内务:摆放好寝室物品,整理好床上用品,叠好

被盖。要指导督促勤洗衣袜、晒被等。

3、关注学生个人卫生,组织安排学生利用午休和晚饭后时间洗漱。

四、生活指导教师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 生活老师还需要配合学校及班主任不定时对学生违禁品进行检查。

2、随时关注宿舍内公共财产安全状况,如有损坏,查明原因,照价赔偿。不明原

因由生活指导老师负责。

若责任人违反安全规定,而导致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发生,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

和法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本人各存一份。

校长(签字)

生活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8篇: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协助校长主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育人环境,为此校长与分管副校长签订如下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工作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协助校长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直接领导学校安全工作。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带头学习宣传安全知识与技能,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知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各处室、办公室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2、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做到健全安全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人,分工明确,职责具体。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将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3、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教育学生防火、防爆、防盗、防水、防电、防震,防摔伤,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演练,增强防范能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护法的观念。

5、做好师生消防安全工作。要求班主任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火灾预防教育和自我逃生救护能力的培养。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要教育学生保护学校消防设施。严禁组织学生到林区烧烤、野炊等活动。

6、做好师生交通安全工作,排查交通安全隐患,要求班主任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7、加强门卫管理,督促、检查其他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的登记管理,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内。

8、要切实加强在校学生的游泳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私自到水库、溪、池塘游泳或戏水游玩。对屡教不改私自下水游泳戏水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并对其进行严格批评教育,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9、指导做好安全预防工作,防范各种传染病在校内蔓延。

10、加强校园周边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制定特殊安全保护区防范措施。通过整合学校治安防范工作力量,形成公安—社区—学校联防网络。加强值班巡逻,认真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特、防盗、防火、防止治安伤害事故。

11、教育、督促班主任要做好心理不健康、行为不良学生的教育改进工作,防止把“后进生”、“德困生”推向社会,要健全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切实做好“后进生”、 “德困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使其沿着健康方向发展。

12、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如若发生紧急事件,立即按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和及时上报的工作。

二、责任追究: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校长将追究分管安全副校长相关责任。

三、有关要求:

1、分管副校长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切实保证工作范围内师生的安全和稳定。

2、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和重大事件报告制。

3、本责任书从签定之日起执行,如工作变更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校长:分管副校长:

凤冈三中

年月日

第9篇: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自查报告

河西小学目标责任管理书

自 查 报 告

2017年,我校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开展各方面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努力创设和谐的育人环境,大力推进校本教研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要求,学校进一步进行了目标责任分解,定期组织汇报与检查工作,确保了相关制度和责任的落实,保证顺利实现年初教育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现将我校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德育工作

(一)领导班子建设

学校领导能拥护党的领导,国家的教育方针,建立依法治校工作机制,有计划、有总结,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教职工岗位明确,学校的教学井然有序,校长能根据《瓜州县学校(园)章管理办法》《瓜州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任课、备课、听课、参加教研活动、示范教学并且参与课题研究。能严格贯彻《瓜州县学校教学工作管理制度(试行)》,落实减负的各项规定,并且设置了减负信箱和举报电话,在此期间没有出现学生和家长的投诉、上访事件。学校秉着团结协作,议事决策明主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做到出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二)德育工作 1.师德师风

学校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工作协调一致;学校在校长亲自组织下,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教师进行师德师风学习。并结合全县的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良好形象教育活动,采取集中讨论学习和分散学习,学习过程中,要求每一位教师书写了学习学习笔记,通过学习,有效的提高了教师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学校能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教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瓜州县2017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瓜州县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层层签订师德师风责任书,并且能按照眼球填写师德师风档案。

教职工能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律己,无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违规现象。师生都能做到遵纪守法。

2.学生管理

重视养成教育,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学校以《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准,重视《养成教育大纲》的贯彻落实,大处着眼,细处着手,狠抓学生养成教育,不断完善学生操行评定管理考核办法,严格按照《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学生评价体系,取得显著的教育成效。学生操行优良率达到95%以上,遵纪守法率达100%。且以重大节日和班队会为载体,定期开展主题班会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开展了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三爱三节”等活动,在长期的坚持不懈的教育下,使全体学生养成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3.心理健康

由于学校环境有限,设施设备不足,将学校教师办公室设置为心理咨询室,制定了方案,明确了制度。安排了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对有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定期进行疏导,还定期开展了师生的心理健康培训活动。

二、学校管理

1.健全各类管理制度,在推进学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进程中迈出了新的步伐。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学校管理考核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走依法治校之路,建立公平公正的考核管理机制,极大地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修定完善《三道沟镇河西小学教师管理与考核办法》、《村级小学班主任管理与考核办法》充分体现了鼓励先进,讲究奉献,注重实效,多劳多得的激励性原则。

2.周密计划,扎实安排,使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各项工作都能做到学期初有计划,过程中有落实,有检查、有记载,学期末有总结,工作资料收集整理齐全,装订规范,便于查阅。

3.大力加强教学设施设备配套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办公水平。各功能室均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建档建册,分类摆放,方便使用。

4.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教育任务,制定各项控辍保学措施,留得住,管得好,使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国家教育,四率均达到指标要求。

5.重视学校、教育及文化宣传工作,组织策划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文化宣传作用;学校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并制定了家校联系活动制度、活动计划、活动记录。

6.学校重视校园环境建设,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校园建设规划,校园绿化美化布局合理,校园文化建设新颖有趣。教育经费按规定使用,管理规范合理。

三、教学管理

1.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齐科目,排足课时,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把各项培养教育目标真正落到实处,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期初要求每位教师学习课标,通读教材,周密制定教学计划,要求教师钻研教材,了解学生,精心备课上课,充分发挥教师传、帮、带作用,不断完善管理办法,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使其更有利于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教导处对教学活动的开展情况实施动态的监督与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纠正,认真执行教案、作业的周签字月讲评制度,坚决杜绝无案授课现象的发生。定期对学生作业进行检查、讲评与展览,注重学生良好书写习惯的培养。

2.强化过程管理,坚持实行“月测”考核制,充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对于成绩优异或有突出进步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帮助学生树立阶段性学习目标,有利于教师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弥补不足,及时调整教学工作计划。

3.重视常规教研活动的开展,把它作为基本的教学常规渗透在教师日常工作当中,要求骨干教师每学期上好一堂“示范课”,并有利于经验的推广与总结,青年教师上好“公开课”,谦虚听取意见建议,促进课堂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实行领导“推门听课制度”,在常态条件下全面掌握教师课堂教学的基本情况。

4.结合学校、学生和教师实际,围绕新课程改革实践活动,广大教师立足实践,大胆尝试,接受新思想,应用新理念,学习新方法、探索新模式,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提高课堂效益。开发了有创新性的校本课程,为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打下了坚定的基础。

5.结合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课题,加强校本教研与课题研究,2017年初我校申请并确立了一项教研课题,目前已到结题阶段。

6.为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强基本的专业人格修养和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扎实开展教师“七项”基本功过关活动,将活动做到了实处,也提高了教师的工作能力,2017年教育教学质量抽考中我校所以抽考科目名列前茅,教职工6人(一人请长期病假)中,有5人已赴北京参加培训。培训经费远超过学校的教育经费。

四、财务与后勤工作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实行收支两条线,在财务收支、、绩效工资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表模以及其他设计公共利益的方面,都进行了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重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以党总支建设为阵地,树立党员先锋岗,开辟职工之家,焕发工作活力。着力做好廉政文化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学校各方面工作经得起考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各种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责任明确,分工清楚;学校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签定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学生家长签定了安全协议书,学校严格执门卫制度,使学校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六、存在的问题

1.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和教研工作还有待加强。

2.专业教师配备缺失,缺少音、体、美等专业教师。 3.学校校舍陈旧,办公室,教师宿舍严重不足,急需投资建设。

4.部分教师学习不够,自身素质欠缺,适应不了现代教育对教师提出的更高要求,制约着学校教育的科学发展。必须建立起促进教师终身学习的管理机制,让学习成为教师发展的第一需要。

总结过去,尽管我们积极努力的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还有一些学校物理解决的困难,如生源逐步萎缩,资金困难,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但我们坚信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全校教职工尽团结一致,更新观念,加强学习,科学管理,学校的明天一定会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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