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学改革逻辑学论文

2022-04-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是大多数法律院校未来教学改革发展的目标。兴起于美国的法律诊所教育,以法律职业教育为导向的教学目标和注重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方法,可以弥补了我国以理论讲授为主的法学传统教育的不足,对于实现应用型法律人才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法律教学改革逻辑学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教学改革逻辑学论文 篇1:

批创思维视域下逻辑学通识课程教学改革探析

摘 要: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国外一些高校开始关注逻辑学教学改革,美国和加拿大纷纷实施以培养批创思维能力为目标的课程改革计划。在批创思维视域下,推动我国逻辑学通识课程改革,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在课程教学改革中,应更新教学内容,以培养具有较强思维能力人才为目标,在逻辑学通识课程中增加批创思维相关内容;加大教学改革力度,组建专门从事批创逻辑思维通识课程的教师队伍;打通教育壁垒,统筹规划,从中小学开始培养学生的批创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

关键词:逻辑学;通识课程;逻辑学教学;批创思维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论断: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国家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最关键因素,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是国之重器、国之利器,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必须依靠自力更生、自主创新。“创新”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因此,如何培养创新型人才成为高等教育的首要目标之一。而事实上,创造性思维的培养离不开批判性思维,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对立统一的。

一、批创思维

“批创思维”一词源于英文术语“critical and creative thinking”,包含两层含义,分别是指: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性思维、批判性和创新性思维。中山大学熊明辉教授指出,如果仅仅把这一英文术语翻译为“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性思维”,或者仅仅翻译为“批判性和创新性思维”,似乎都不能准确表达其英文含义。因此,他主张将该术语翻译为“批创思维”,这种译法是最符合其英文术语的本意。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性思维在培养人才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早已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当代国际高等教育界对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性思维能力培养已达成共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在1998年发布了《面向二十一世纪高等教育世界宣言:观念与行动》,此宣言中明确表明,高等教育的使命之一是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独立态度,实际上就是要求以培养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性思维为主要目标的教学模式改革。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仁川宣言》提出了教育2030年行动纲领,其目标之一就是要确保所有人能够开发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性思维能力。2015年,我国国务院办公厅也颁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新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思维方式的创新是创新创业的必要条件。换句话说,没有思维方式的创新,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创新创业。

批创思维包括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创造性思维是能引发新的或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的思维方式。批判性思维是对所提供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行检测,以保证它们的有效性的思维方式。创造性思维引发新观点的产生,而批判性思维则检测这些观点的缺失。这两种思维方式对有效解决问题而言都是必要的。”[1]二者相辅相成。

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现代逻辑的符号化和形式演绎思想是逻辑学研究及授课的主流方向,一些西方学者对此表示不满,使得批创思维开始活跃起来。这种思潮的理论先导首先要数比尔兹利1950年出版的《实践逻辑》。当时演绎逻辑的占主导地位,几年后,此书再版时不得不放弃“逻辑”之名,更名为《有条理思维》。不可否认,这是当代批创思维运动的理论先导。还有另外两本理论著作对推动批创思维发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是佩雷尔曼与奥布莱希特提泰卡于1958年用法文出版的《论证论:一种修辞学》。1969年,英译本出版,命名为《新修辞学:一种论证论》,这就是大名鼎鼎的被批创思维学界称之为佩雷尔曼新修辞学。1958年,另一本有影响的著作图尔敏《论证的使用》出版。在这本书中,图尔敏提出法学是一种概括化的逻辑,实践推理更重要的是研究方法,他借鉴法律论证提出了一个不同于传统“前提——结论式”的论证模式,即“图尔敏模型”。

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国外一些高校开始关注逻辑学教学改革,美国和加拿大纷纷实施以培养批创思维能力为目标的课程改革计划,并推出一系列相关课程,如批判性思维、创新性思维、非形式逻辑和论证写作训练,等等。虽然课程名称不尽相同,但培养目标却近乎一致,都强调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性。

二、以逻辑为核心的通识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通识教育是英文“General Education”的译名,指在高等教育阶段的全体学生范围内所普遍进行的关于基础性的语言、文化、历史、科学知识等内容的传授、个性品质的训练和公民意识的熏陶,以及不直接服务于专业教育的人所共需的一些实际能力的培养。[2]它教给人们运用理性思辨、探索真理、参与公共事务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3]24也有学者把它译为“普通教育”“一般教育”“通才教育”等。自十九世纪初美国博德学院的帕卡德(A.S.Parkard)教授第一次将它与大学教育联系起来后,有越来越多的学者热衷于对它进行研究和讨论。[4]

相比较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低谷,二十一世纪近二十年来,以逻辑学为核心的通识课程颇有越来越受到重视的趋势。一些高校积极开设了逻辑学及批判性思维方面的通識课程。这些课程通常以自然语言为基础,涉及基本的意义理论和推理论证等技能,受众较多,几乎各个专业的学生都有需求。其主要的理念是强调通过一定的训练,养成以逻辑理性为基础的良好思维能力和习惯,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从而更好地完成他们相应专业的学习和训练。[5]然而,逻辑通识课程却存在着诸多问题。

首先,逻辑通识课程教学内容陈旧。逻辑学作为面向普通高校本科生的一门通识课程,存在诸多问题。目前,在我国高校开设逻辑学课程并没有得到广泛的普及,很多高校并不具备开设逻辑学及相关通识课程的条件。而能够开设逻辑学通识课程的高校,由于受课时限制(通识选修课通常在32学时左右)在选择内容时为完成教学任务,多以讲授逻辑基本知识和训练基本技能为核心内容,课程仅仅局限于传统逻辑部分,即以亚里士多德三段论为核心的传统命题逻辑。这就使得逻辑学的教学内容陈旧、乏味,学生们在学习中逐渐丧失兴趣,无法实现培养学生思维能力的课程教学目标。

其次,逻辑和批判性思维通识教育未能与其他专业紧密结合。有部分高校在不断推进逻辑学通识课程教学改革,在教学中加入了批判性思维方面的内容,但是却未能与其他专业紧密结合,只是某种必要的理性能力训练,未深入到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吸引力有限。逻辑通识教育往往作为高校的全校选修课进行開设,选课学生来自各个学院,他们的学科背景复杂,学习需求大相径庭,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逻辑学通识教育课程的授课难度。[5]另外,还存在批判性思维与逻辑学教学“两张皮”的现象,即前半部分课程讲授传统逻辑的内容,后半部分讲授批判性思维的内容,二者并没有完全的有机结合。这也使得人们对批判性思维通识课程存在误解,以逻辑论证为主体的批判性思维通识课程或者推广力度不够,或者成为了抽象、空洞和难懂的课程。

再次,缺乏专门从事通识教育课程教学与研究的专任教师队伍。很多开设通识课程的教师并不是出于对通识课程的热爱和建设,而是为了完成教学任务,达到考核的课时量。这也是我国高校通识课程建设落后的根本原因之一。从事逻辑学通识课程教学的教师往往也都是从事逻辑学专业研究的专任教师,教学内容和研究内容脱节。繁重的课时压力和科研压力,使得教师在教学中存在敷衍的现象,没有过多精力更新教学内容、研究通识课程教学方法。

三、批创思维视域下的逻辑学通识课程改革措施

首先,更新教学内容,以培养具有较强思维能力人才为目标,在逻辑学通识课程中增加批创思维相关内容。目前,从全国高校开设逻辑学通识课程的情况来看,虽然有些高校增加了批判性思维的内容,但是做到与逻辑学真正融合的并不多,在逻辑学通识课程中增加批创思维的就更少了。中山大学熊明辉教授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并取得可观的教学效果,推动了我国逻辑学通识课程的教学改革。笔者认为,中山大学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值得推广。前面已经介绍了批创思维对于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逻辑学作为专门提高学生思维素质的课程,更要与时俱进,紧跟国际教学改革前沿,不应该把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性思维分而论之,恰恰更应该在课程中真正融入批创思维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使逻辑学课程真正发挥素质教育的作用。

其次,加大教学改革力度,组建专门从事批创逻辑思维通识课程的教师队伍。随着“双一流”高校建设的不断推进,高校重科研轻教学的风气略有好转。推动教学改革的关键因素是人,因此,打造一批专门致力于通识课程建设的专家学者是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存在问题的强有力的方法。在从事专业研究的教师队伍中,分流出专门从事通识教育的教师团队。针对逻辑学通识教育的改革,举办批创思维课程培训,开展批创思维与逻辑思维融合教学案例讨论,组织教师相互观摩教学,打造通识课教师职业发展平台,从而培养出一批致力于通识课程建设的专业队伍。针对这部分教师,可以参考思政课教师职称评定等相关规则,制定出倾向于教学效果和教学成果的评价晋升机制。

再次,打通教育壁垒,统筹规划,从中小学开始培养学生的批创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逻辑教育并不意味着仅仅在大学开设逻辑课程,而是培养逻辑思维的教育。“所谓逻辑教育,其实就是逻辑思维的综合培养过程,是在多门学科(课程)的共同作用下,通过抽象和具体的融合,使人们的逻辑思维由自发走向自觉的过程”。[6]因此,“梳理学校各门课程、各个教育环节与逻辑思维训练的联系,有意识地在各门课程教学中、在教育的不同环节上,实施逻辑思维教育和训练,不仅是一个教育策略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教育的规划问题”。[7]2007年,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增添了《科学思维常识》作为选修教材,近年来的高考改革政策也越来越突出对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考察。因此,培养学生的批创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不能全部指望高校开设一二门通识教育课程,而应该打通教育壁垒,穿插于整个教育体系,尤其应该有意识的在中小学生语文、数学等相关课程中增加批创思维和逻辑思维的内容,使得思维培养和思维训练成为基础教育的目标之一,与大学逻辑学通识课程衔接,从而完成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终极目标。

参考文献:

[1] 武宏志.批判性思维与逻辑教育教学[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

[2] 王益宇.论大学通识教育的根本出发点[J].中国高教研究,2008(10).

[3] 加里·R·卡比,杰弗里·R·古德帕斯特.思维[M].韩广忠,译.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4] 陈洪琳 .赫钦斯的高等教育思想对大学通识教育的启示[EB/OL].[2012-09-27].http: // www.cieu.org.cn/News/2012-09-27/20120927151825468.html.

[5] 郭佳宏,高东平.在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之间的逻辑素质训练[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3(9).

[6] 林燕,孟建伟.逻辑教育的现实困境及对应策略[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

[7] 王小宁.逻辑思维教育有待重视——逻辑学家刘培育谈人才培养[EB/OL].http: //www.qstheory.cn/kj/jy/201007 / t20100705_38327.htm.

责任编辑 曹 稳

作者:于宇 付丽娟

法律教学改革逻辑学论文 篇2:

论法律诊所教育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摘 要: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是大多数法律院校未来教学改革发展的目标。兴起于美国的法律诊所教育,以法律职业教育为导向的教学目标和注重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方法,可以弥补了我国以理论讲授为主的法学传统教育的不足,对于实现应用型法律人才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法律诊所;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作用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02.068

“法律同时是科学和技能,是一种哲学,也是一种职业。”因此,法学学科兼具理论和实践的特点,法学教育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但“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教育观念和教学内容陈旧;教育模式落后;教育方法呆板;理论脱离实际,缺乏社会实践”。鉴于此,国务院在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 指出,各校要办出特色,走产学合作之路,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规模。目前,一部分“211工程”大学、一般部委属院校、地方高校、民办本科院校以及独立学院基本上将学校的发展定位为应用型本科,并提出了“应用型人才”的作为人才培养目标。

1 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界定

当前,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具有代表性的有两种:一种是德国“Seminar”模式,以学术和科研为法学教学目标,同时承担了教学与科研的双重任务;另一种是美国的“法律诊所”模式,旨在培养实务型法律人才,它主要功能在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职业责任的形成。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模式偏重于前者,这一模式“忽视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因而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批评和责难”。虽然越来越多教育工作者认识到了这一问题,尝试进行各种各样的教学改革,例如案例式教学、讨论式教学、模拟法庭教学以及参与社会实践等,而且这种改革对整个法学教育的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有更多的“换汤不换药”之嫌疑。原因在于,我们没有改变“以理解法律含义、传授法律知识为宗旨的教育模式”,因而我国的法学教育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培养学生成为法律职业者。方流芳教授曾言:“法学教育只有依托法律职业,才有生存正当性”。以职业教育为指向的美国式的法律诊所教育法律教育模式在诸多方面根本有别于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对我国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价值。

众所周知,美国的法学教育水准是世界一流的,而对美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是各种针对法学教育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对美国法学教育目标的确定和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较为典型的有两个。一个是1989年美国律师协会前会长麦卡特领导的旨在了解美国法学院培养法科生从事法律职业能力水准的“法学教育与职业发展:缩小差距”的特别工作小组发布的以“法学教育与职业发展:教育一体化“为题的《麦卡特报告》,该报告指出,法学院的核心目标在于培养律师执业技能与职业价值。另外一个为人所推崇的卡耐基报告,该报告认为法学院应该进行三种教育:第一,培养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第二,培养学生像律师一样行动;第三,培养学生像一个法律人一样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因此,在借鉴以职业教育为指向的美国法学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应当界定为:具备法律思维能力,拥有核心法律基础知识,掌握一定的法律职业技能,树立核心的法律价值观,促使基本职业素养的养成。

2 法律诊所教育的重要作用

法律诊所教育是指在有律师执业经验的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让学生参与办理真实的案件,以达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学活动。法律诊所教育旨在培养实务型法律人才,“它的功能与特征在于突出学生的主导地位、強调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重要性,以及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职业理念的养成”。 应用型人才的特点决定了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学应当选择法律诊所模式,以培养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而法律诊所教育则有助于应用型法律人才这一培养目标的实现。

2.1 法律诊所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教育的功能之一是促进个体思想意识的社会化,法学教育的功能就是培养学生具备法律人的思维。依据西方学者的观点就是“像法律人一样的思考”。爱因斯坦说过,应当把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而不是把专业知识,始终放在首位。

法律思维,就是应用法律理论知识,依照一定的逻辑分析并解决现实法律问题所需要的能力。这种能力要求准确的把握客观事实,对繁杂的法律事件进行去伪存真,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做出合理的判断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特有的思维能力,是法律诊所教育的重要内容。

法律诊所教育要求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问题,而不是从法官角度对事物的是非曲直作出判断。学生在参与办案过程中,认真地考虑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并思考从不同的角度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像律师一样的思考要求学生要站在委托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既要推断法官的想法,又要推测对手的想法,这十分有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全面形成。

2.2 法律诊所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技能

课堂纯理论讲授模式以教师为主导,有利于课堂教学进程和教学内容的控制,能够有效的传授法律理论知识,提高知识传授的效率,但却弱化了学生在知识传授过程中的地位,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案例教学法是对以法律知识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法的一种突破,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形成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它存在着案件事实与社会真实隔离的缺陷,给人一种“纸上得来终觉浅”的感觉。

法律诊所教育不同于传统的课堂教学,以参与办理真实的案件作为学习的背景。在法律诊所教育中,诊所的学生在教师的监督和指导下亲手承办真实的案件,如同律师办理案件一样,学生在实战中能力得到提高。经过系统的训练,学生的检索、分析、解释和使用法律的能力得到提高,进而形成了自主学习、持续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2.3 法律诊所教育有利于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形成

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说:“法乃善意正义之科学。”法律所代表的社会正义与公平与法律职业者的职业道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一方面以当事人利益为中心的道德观念及要求可能与其相冲突;另一方面法律职业者的自我利益需求的实现可能与其存在一定的张力。因此,法律职业道德对法律人来讲甚至比法律思维能力和熟练的职业技能显得更为重要。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人基本的职业操守,要求法律人用法律的眼光和视角来看待社会,具有对法律权威的虔诚和无条件的服从。法律诊所教育让学生通过真实的案例,真正体会案件的复杂性及不可避免的道德冲突并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树立基本的职业道德观念。

法律诊所教育为学生提供了运用法律理论知识服务于社会的平台,学生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服务,同时也充当了法制宣传员的角色。在整个法律实践中,学生对受援者进行法律知识、程序和法律条文解惑释疑的法制宣传的同时,也是受教育者,提升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3 法律诊所教育的实践形式

法律诊所教育兼具理论和实践的特点,对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作用,但需要依托一定的条件和形式。

3.1 加强法律诊所课程建设

法律诊所教育已经在中国取得认同和推广,当前已有160余所高校法学院会员单位开设了法律诊所教育,但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和样板。其中缘由有认识上的差异也有客观条件上的不同。因此,各学校在借鉴和学习其他人经验和做法的同时,应当根据自身的条件明确教学的目标,确定完善的课程内容体系,以实现法律诊所教育的功能。同时,法律诊所课程内容的确立应当依据其教育功能和教学目标予以选择,既要突出本课程在内容上的独立性又要避免与其他课程(诸如法律文书写作、律师与公证、法律职业道德等)在内容上的重复。

3.2 重视法律诊所制度建设

教学评估是实现教学效果提高的重要保障,应包括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估、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估以及课程整体性能的评估。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估的目的在于提高教师教学的质量;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估目的在于督促和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课程整体性能的评估目的在于找出制约教学效果的因素,或对该课程重新定位或合理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和内容等,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诊所管理是实现教学有序进行的制度保障,应包括对参加诊所教育学生的选拔及分类、对诊所工作人员的管理、业务流程的管理、物资财务的管理以及办案风险的管理等等。

3.3 健全法律诊所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的建设关乎法律诊所教育功能的实现。良好健全的师资队伍是办好法律诊所教育的关键性因素。首先,要有健全的师资队伍。要有专职的办公教师,确保诊所的日常管理事务顺利开展,又有专门的教学教师,指导学生参与诊所教育教学活动,完成教学任务。还要有校外教师的参与,通过各种途径将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实务工作人员请进课堂或聘请为指导教师,弥补校内教师存在的不足,实现内外交流与互补,丰富教学内容。

3.4 完善校企(政)合作機制

诊所教育需要一定的资金和案源的支持。学校可通过加强与校外机构的合作来解决这些问题。学校可以设立相应的法律援助中心,深入社区进行发动宣传,义务咨询,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了解群众需要,适时的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确实需要法律援助的,可以把案件接下来,办理相关委托代理手续后,指派责任感强,法律实务技能较为扎实的学生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参考文献

[1]Justice Oliver Wendell Holmes.Book Notices: Landell and Anson on Contract[J].American Law Review,14,1880,from Martin Lyon Levine, Legal Education,Dartmouth,1993:26.

[2]陈小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定位研究[J].中国大学教学,2004,(5).

[3]饶艾等.“Seminar”抑或“法律诊所”—我国法律硕士教学模式选择[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

[4]王晨光,陈建民.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教育改革[J].法学,2001,(7).

[5]许身键.明确法学教育培养目标,提升实践性法学教育[M]//实践性法学教育论丛(第一卷).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10):3.

[6]张成敏.法理学中的法律逻辑学[J].政法论丛,2004,(4).

[7]毛清芳.基础与条件:美国法律诊所教育探析[J].人大研究,2008,(6).

[8]郭峰.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实践教学[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322333.

作者:张振安 张丽娟

法律教学改革逻辑学论文 篇3:

高校逻辑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实践探索

【摘要】当前高校逻辑学课程教学中存在不少問题,逻辑学课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将重新整合教学内容,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采用多样化考核方式等改革策略付之实践探索,可以取得显著成效。

【关键词】逻辑学 教改策略 教改成效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结构、思维基本规律以及一些逻辑方法的学科。逻辑学课程可以培养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大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逻辑学中批判性思维的学习更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当前,逻辑学作为一门高校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不少问题,迫切需要改革探索。

一、当前高校逻辑学教学现状

(一)教材内容不够完善

部分教学内容老套,例子和练习题过于陈旧,缺乏时代性;部分教学内容抽象、枯燥,不易理解。逻辑学有些理论知识比较晦涩难懂,一些固定的规则、推演好似数学中的公式一样,学生掌握起来很费劲,且这些知识实用性不强。此外,教师在教学时偏重于对逻辑理论知识的讲解,向学生展示的是逻辑知识体系的完整性、环环相扣性,对逻辑知识的应用性重视不够,导致学生即使掌握了逻辑理论知识却不能灵活运用,从而失去了学习的兴趣。

(二)教学方法比较单调,教师采用的主要是讲授教学

由于课时的有限性,很多教师为了完成教学计划,不得不满堂灌,师生互动极少,其结果是台上教师津津乐道,台下部分学生昏昏欲睡,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和信心,导致学习效果不佳。

(三)考核评价体系单一,多采用期末统一闭卷考试方式

很多高校逻辑学课程成绩考核仍采用平时分加期末考试分的办法考核,平时分占30%,期末占70%。期末试卷有统一的评分标准和答案,学生自由发挥空间不大。由于抽象难学等原因造成不少学生不及格补考,逻辑学成了学生害怕挂科的一门课程。

二、逻辑学教学改革策略

针对逻辑学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近两年对该课程教学尝试着进行改革,2018年上半年获得院级教改课题立项,已经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调整课程教学内容,注重知识的应用性

逻辑学是我院为公安专业、法律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选用的教材是南开大学哲学院逻辑学教研室编著的《逻辑学基础教程》(第三版),根据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以及48课时的限制,我们只讲授普通逻辑中的前七章内容。针对七章教学内容从两个方面进行重新调整:一是精讲应用性较强的逻辑知识点,如第二章概念、第三、四章判断及推理、第五章基本规律等,并紧密联系生活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案例分析,还结合专业特点,在假说演绎法中新增侦查假说一节内容;二是略讲学生易于把握的内容,如归纳推理、类比推理等,部分内容采用学生自学教师点拨或学生主讲方式,如关系判断与推理、联言判断与推理两节,笔者采用的是由一名学生授课的方式,模态判断与推理采用学生自学。此外,一些逻辑规则的证明、逻辑符号之间的推演也采用略讲。总之,应用广泛且不易把握的知识精讲,易于掌握的略讲。尽力做到抽象的知识具体讲、枯燥的知识趣味讲。要求学生学好逻辑基础知识,更注重培养学生日常逻辑思维能力与应用能力,提升学生的思维素质,将系统传授逻辑学知识与培养思维能力以及应用能力,科学合理地结合起来。

(二)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

1.案例教学法

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从现实生活、推理小说、文学作品等中选取经典案例材料,提出问题,让学生思考、准备。学生分组进行讨论(课堂或课外视情况而定)、课堂上集中讨论,小组代表发言(或学生自由发言),教师适时启发引导,最后由学生或教师进行总结。案例教学法在逻辑学课堂教学改革中运用最多,效果最好。有时由一个案例引出新知识,有时讲完知识点后用一个案例进行运用练习。案例教学既能巩固学生对逻辑学基础知识的掌握,又能训练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还能提高学生正确表述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2.趣味教学法

在讲解逻辑学基础知识时,适当穿插有趣的逻辑故事、生活实例、逻辑典故,尽量从有趣的故事中引出逻辑知识点,先引起学生的兴趣,然后逐步深入展开。也可以从公考题入手,勾起学生的求知欲。例如讲思维内容和思维形式这抽象概念时,我随意抽点一位同学,从他说的话中来阐释这两个概念,生动形象。又如从所罗门判案引出三段论,用生活实例讲基本规律。趣味教学让学生乐学、爱学逻辑,变抽象、枯燥逻辑为具体、有趣的逻辑。

3.实战教学法

公务员考试是我院学生入警必经之路,《行测》“判断推理”部分考查的逻辑知识都是我们上课所讲过的逻辑学的重要内容,但有的学生学了却不会用,针对这一问题,本人采取了实战训练法。例如讲完定义时,选取定义判断公考真题进行练习,讲完三段论、假言推理等内容时选取相关推理真题进行演练,帮助学生提高了公务员考试中“判断推理”部分的应试能力,从而使学生认识到学逻辑的实用性。

4.对比教学法

对比教学法是将两个或两类事物进行比较,从而确定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本人将学生学习中难以区分、容易混淆的逻辑问题采用对比法进行教学,例如在讲授集合与非集合概念;矛盾关系与反对关系;矛盾律与排中律、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简单枚举与科学归纳推理等知识点时,本人采用对比教学加强了学生对知识要点的把握,同时培养了学生的对比思维能力。

5.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法

除了使用前面4种教学方法外,本人利用多谋体手段,将社会热点、生活实例、社会考试题目等制成PPT,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巩固、应用理论知识。借助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布置练习,进行在线讨论。几个教改班分别建立了逻辑学习微信群,师生课后可随时进行答疑互动。

(三)运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改进评价学生方式

一直以来我院逻辑学采用的是期末统一闭卷考试,平时分占30%,期末占70%。此次改革提高了平时分在总分中的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50%,期末考试成绩由原来的占比70%降至50%,即平时分与期末考试分比例为5:5。平时成绩主要由单元作业、专题讨论、团队作业、小论文、课堂表现、笔记和考勤7部分组成。期末考试采用随堂闭卷考试,考试题型比之前的更灵活,考试内容突出逻辑知识应用能力的测试。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对学生平常表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注重了形成性考核的评价。三次单元作业在网络平台上完成,学生可及时了解自己掌握知识的情况;专题讨论、团队作业以小组为单位协作完成;小论文考察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归纳问题的能力;课堂表现、考勤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期末闭卷考试是对整门课程所学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的一个综合考察。

三、逻辑学教学改革成效

(一)帮助学生克服了学习逻辑学恐惧心理,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

逻辑学知识前后连贯性强,缺了一次课下次课可能就听不懂,再加知识较为抽象,学生自学难度较大,所以历届都有学生考试不及格,毕业补考也过不了的情况。同学们口耳相传,有的学生还没上该课,就已经有了害怕心理。本学期我通过开学几次课教学,使学生对逻辑课产生了学习的兴趣,并且认识到逻辑与生活是密切相关的,学逻辑并不难。当学生能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时,他们感受到了学习逻辑是一種莫大的快乐。

(二)端正了学生学习态度,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

由于平时成绩占整个考核总分的50%,学生非常重视自己的平时表现。几个班一学期下来无一人旷课,请假的同学也事先和老师说明理由,并拿请假条来销假。课堂上学生认真听课,积极思考、讨论,踊跃回答问题,有的学生一学期主动回答问题达19次之多!课间常有同学找老师问问题,有的课后通过微信向老师请教。同学们在食堂、寝室也常讨论逻辑问题。布置的作业,学生都能按质按量完成,有的因自己不太满意,请求重做。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性高,几个班学风都很好。

(三)提高了学生运用逻辑知识的能力,增强了学生的思维素质

本学期逻辑教学相比于之前教学,笔者更注重知识的应用训练,一是公务员考试真题的训练,二是日常判断推理能力的训练。在明确教学目标指引下,同学们了解了哪些逻辑知识常被用于公务员考试中,解题的步骤、技巧是怎样的。日常生活中看似正确的其实是违反逻辑知识的,同学们学会了去分析。说话、写文章如何正确表达,对于未知的东西如何一步步推理、探究。小论文中,有些同学运用逻辑知识分析了一起刑事案件,有些同学明晰了某人谈话的技巧,有些同学归纳了逻辑课上的收获,一个个思路清晰,井井有条。一个学期训练同学们收获不少,学会了用逻辑思维去思考问题。期末考试中,综合分析题是同学们平均得分最高的题目,好于往届的学生,说明学生运用逻辑知识分析问题能力提高了。且本学期几个课改班级学生,无一人补考,平均分近80,取得前所未有的好成绩。

(四)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学习、合作探究能力,增强了学生团队意识

教学中笔者采用的对分课堂教学模式、专题讨论、团队作业,都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的。同学们首先要自主学习,然后开展小组讨论形成一份作业,该份作业的分数即为小组每位成员的分数,小组成员必须通力合作才能取得好成绩。又如联言判断及推理我采用小组负责制,由某一小组推荐一人来讲课,该组成员分工合作,有的做课件,有的讲课,有的播放课件,培养了同学们团队意识。

参考文献:

[1]范蓉.多媒体时代高校逻辑学课程教学改革探究[J].中国培训.2016

[2]楼志新.逻辑学课程教学的困惑及教学改革研究[J].管理观察.2015(3)

[3]姚冬玉.公务员考试与高校逻辑学教学改革[J].辽宁科技学院学报.2014

作者简介:

兰香红,江西上饶人,副教授,研究方向:逻辑学、应用文写作教学。

作者:兰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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