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研究论文

2022-04-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为领导干部施展才干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由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显得越发重要。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就是要通过对相关的经济指标、经营发展等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对其任期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以分清其应当负有的责任。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研究论文 (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研究论文 篇1: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研究

作者简介:乔序英(1975-),女,汉,山东无棣人,审计师,工业会计专科,山东省无棣县审计局。

摘要: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确保其经济活动的有序开展,从而促进行政事业单位长远发展。根据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具体情况来看,其具有涉及范围广、年限跨度大等多个方面的特点,必须采取合适的防范措施,才能有效降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带来的影响。本文就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提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措施

一、 引言

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审计工作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风险,而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风险,主要是来自于管理机制、审计对象、审计主体等多个方面,因此,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运行情况,采用有效防范措施将其降到最低,才能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

二、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一) 准备阶段

一般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是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实施的,需要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审计,才能确保经济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从而促进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但是,目前,较多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机制都存在着不足之处,部分领导干部的行政权力出现过大情况,从而形成正职领导干部独自专权的管理辖区,最终导致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出现。与此同时,监察、纪检等部分没有根据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情况制定合适的监管制度,大大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管理约束力度,最终在领导干部出现各种不良行为时无法得到及时查处,所以,大大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二) 实施阶段

在实施过程中,审计力量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性,并且,审计对象配合方面也存在的很多问题,大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难度,最终增大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目前,审计力量之间存在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审计整体力量、被审计人整体力量之间存在的差异。通常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数量要比被审计人员的数量少很多,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中对领导干部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时出现的重要缺陷,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中,可以真正完成这项工作的人数只有50%左右。因此,在有限的时间内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并有效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给审计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代一定影响;二是,审计个体力量、被审计个体力量之间存在的差异。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较多是来自其它常规审计部门,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还不够丰富,而被审计人员较多都是已经参加十多年工作的领导干部,他们可以采取各种手段来应付经济责任审计,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出现较多漏查现象,最终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另外,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很多时候会出现抵制情绪,他们根本没有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因此,不会高度重视各种资料的全面性、完整性和真实性,最终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出现各种风险隐患。

(三) 报告阶段

目前,我国较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干部都出现主管责任、直接责任等界限不清的情况,大大提高报告阶段的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一般情况下,领导干部应担负的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直接参与的相关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如相关制度、决定和标准等的批准,需要在报告中签署可行性意见,也可以直接签字作为报销的凭证。因此,在实践过程中,领导干部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必须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运行情况相结合,才能确保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风险得到明确划分,最终降低报告阶段的审计风险。

三、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内容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整体情况进行分析发现,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性

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整体运行情况,合理制定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任免等多个方面的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才能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性,以真正发挥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在实践过程中,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的选拔,需要采用公示制度,并将结果及时公布出来,其中,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选拔,必须采用公开化制度,才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型国有企业董事长的选拔,以真正体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公开性。与此同时,注重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考核制度的科学性,采用合理的考核方法进行考核,并加大任期制度的改革力度,有效落实领导干部任职任命的相关手续,才能确保领导干部任职目标的规范性,最终降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二)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审计方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大大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用。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剧的大环境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科学构建,必须根据去实际发展情况,建立与各部分、各环节相适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才能有效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问责制等,以真正实现对最高领导干部的有效管控。目前,岗位责任制的应用范围已经变得越来越广,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不同工作岗位的工作效率,对于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整体效益不断提升有着重要影响。与此同时,问责制、承诺制等的不断推广和实施,通过有职工形成公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可以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有效问责,对于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有着重要作用。由此可见,采用正确的审计方法,注重领导干部责任、权力划分机制的有效完善,才能更好的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不断发展,最终确保领导干部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 注重实践联系,确保审计报告的公正性

在实践过程中,针对行政事业单位中领导干部的实际工作,建立合适的法律条例,有效规范领导干部的管理行为,注重其行为与实践的联系,才能促进领导干部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从而避免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出现。与此同时,注重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大招聘力度和投入力度,从思想上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以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管理和考核,最终确保审计报告的公正性。根据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审计工作队伍的有效建设,必须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才能真正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求,最终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公平性,是降低和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重要保障。

四、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中,国家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以了高度重视,必须不断增强审计机关的管理意识和风险意识,才能真正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中,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有效防范,可以使领导干部的行为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并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打击社会不良风气,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稳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作者单位:山东省无棣县审计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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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孙静伍晓伟王凤姣冯瑞辽宁省开原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界定风险[N].中国审计报,2015-06-03007.

[5]杨慧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评估与应对措施[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5,04:115.

作者:乔序英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研究论文 篇2: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策略研究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为领导干部施展才干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由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显得越发重要。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就是要通过对相关的经济指标、经营发展等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对其任期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以分清其应当负有的责任。但是,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由于一些不公正因素的干扰,可能会导致对被审计入的审计评价不客观的现象,从而产生审计风险。为了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研究,在对影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措施,从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策略

随着改革开放脚步的加速以及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在维护财政经济正常秩序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众所周知,任何的审计工作都存在风险,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不例外,但审计风险是根本无法回避的,因此,在审计工作中,要尽可能地把其中的风险降到最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除具有一般审计风险外,还具有审计风险成因的独特性,它会受到审计对象及其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必须要使用各种手段对其中的风险加以控制,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类型和成因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固有风险

1.审计对象和审计目标具有复杂性和独特性

经济责任审计“审事议人”,既要审查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又要评价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审计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广,难度更大。一般审计对象任职时间长,情况复杂,形成的会计资料繁多,可能一些单位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新的工作人员对过去的一些经济事项并不熟悉,往届财务人员不同的工作方式和财务统计手段大相径庭,导致审计工作困难重重,形成审计风险。其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层次高,责任人一般为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者,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是防止企业内部的违规现象,通过对企业内部经济财务的收支审查规范企业领导的行为,通过这种经济责任审计对企业的工作人员、高层领导、企业负责人进行能力和价值的评估,以免企业的财务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吞与损害,通过建立公正客观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公司的正常运营。但是,当前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不完善,相关立法也有所欠缺,另外,从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人员也比较少,力量相对薄弱,但是审计部门的工作任务量十分重大,这种情况使得审计工作的压力会大大提升,从而提升了审计工作的风险。

2.审计工作手段的局限性形成的审计风险

审计工作手段的局限性一方面体现在审计的依据上,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往往是依据企业的会计和相关财务收支记录资料,但是这些资料是可以作假的,其中的不合法问题不一定会明显的显现出来,因此很难全面反映被审计对象的违法乱纪情况,在一些审计内容中,一些不合法的内容只有资深专业的设计人员通过特殊的方式甚至动用执法行为才能调查到其中的问题所在。另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信息化技术的普及,大数据时代各种会计系统和软件日益涌现,不同的公司几乎都有自己独立的系统,使得不同企业的财务统计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审计工作的技术发展却在某种程度上落后于财务统计核算方式的发展,由此造成的技术问题是审计工作的硬件困难,由此形成的审计困难和审计风险不容忽视。

(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检查风险

1.审计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有限而造成的风险

当今社会企业众多,审计任务重大,但是审计人员较少,业务能力跟不上步伐,审计人员知识的老化导致审计工作质量下降,对于审计人员,除了要求其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还要有较高的觉悟素质,如果审计人员不能严格控制自己的专业原则,在工作中不严谨不仔细,便会造成极大的审计风险。另一方面审计方式方法保守单一,缺乏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和态度,多沿袭传统的审计方法,“以账论账”成为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另外,审计机关重账务,轻调查,重处罚,轻分析,重数量,轻质量,导致经济责任审计不深不透,审计质量不高,综合分析不多,无法从体制上、机制上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企业经济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2.取证材料不真实,评价失真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主要是通过企业的会计和相关财务收支记录资料来审计。因此,这些资料必须要具备真实性,如果收集来的信息资料是虚假的,那么审计结果也将是不准确的。并且,当今企业鱼龙混杂,部分企业的财务造假事件频发,且虚假信息的隐蔽方式越来越多,手段越来越先进,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在进行调查工作的过程中,企业会计资料的可信誉程度越来越小。所以,取证调查的技术先进程度非常重要,如果缺乏重要的证据或关键数据造假,那么必然导致审计的结果的准确性与公正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企业经济、企业领导的审计评价是审计过程的最终目的与最终结果,审计评价是对企业各部门领导者在任职期间内所有与企业经济相关的行为的理性认识,如果对企业经济、企业财务、企业领导人的审计评价有损公正和理性,那么便会严重的破坏审计部门的工作能力和部门形象,甚至严重情况下会引起政治问题导致行政诉讼,由此导致审计评价的风险。

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策略

(一)审计手段的改进

由于审计过程的复杂和手段的局限性,审计手段的科学性对审计结果的有效性起了关键性的作用。所以,在进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要拓展审计资料的来源,寻找可靠的资料,设立有效收集正确资料的有效途径,用科学的方式充分调查审计档案和经济记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审计风险。

(二)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评价审查制度的重视度

严格审查评价企业系统内部控制系统是有效防范和控制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一个关键环节。在审计过程中,建立健全先进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运用先进的审计技术手段,将技术与审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制度模式与科技的优势,提升审计部门企业经济的责任审计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审计风险。

(三)建立健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制度

审计部门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规制度,努力营造科学有效、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积极创新,及时总结经济责任审计经验,将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文书格式等方面好的做法,以审计规范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从制度上、机制上防范经济责任风险。建立科学公正的审计制度,健全审计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在面对新问题时无法可依的局面,增强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三、结语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可以幫助企业发现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同时也有助于减少企业内部的违规事件,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杨翠萍.党政领导干部面临的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J].数字化用户,2017,23(22):250

[2]马富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8(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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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红军.浅析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机制[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7,37(10);264-265.

[6]李倩倩.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8(24):201,203.

作者简介:

王艳霞,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山西长治。

作者:王艳霞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研究论文 篇3:

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中的责任界定问题探讨

【摘要】 文章以受托经济责任为理论基础,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进行了阐述,对经济责任审计中经济责任的界定、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中各自的经济责任的界定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 同步审计

一、引言

经济责任审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本身在理论与实践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进步的内因为审计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自身在理论与实践上的不断突破、发展和完善,外因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审计环境的不断变化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不断地自我修正和完善。随着社会民主意识的增强,社会公众要求透明了解及监督领导干部的履责情况和公共部门运行的效率与效果的呼声越来越高,这对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我国过去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效来看,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几方面的不足:一是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多,而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少,同步审计更少,“板子总打在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头上”,使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公平性”受到质疑;二是单方面审计的经济责任难以真正落实,在当前的行政体制中,地方各级党委领导干部是党在当地执政团队的带头人,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承担最终决策人的责任,只审计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而不审计党委主要领导干部会导致很多问题的责任难以落实。基于此,从2007年开始,我国部分省市就已经开始了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试点工作(本文所探讨的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专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同步审计工作在客观、准确的界定经济责任,全面考察领导干部履责情况等方面的优势已经凸显出来。如何顺利高效地开展同步审计,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的公共监督机制作用,将是政府审计机构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中的责任界定进行探讨,以资借鉴。

二、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意义

虽然同步审计在我国刚刚起步,其优越性已经在审计实践中逐步体现出来,主要表现在:第一,有利于经济责任的真正落实。对于某一经济事项而言,需要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共同分担经济责任,如果仅仅实施单方面的经济责任审计,就可能出现“板子打错人”或者“该挨板子的人没挨板子”的情况。另外,过去的经济责任审计在违纪问题上很少追究个人责任,许多违纪行为都是“集体决定”的,“责任由集体负责,实际是无人负责,集体研究决定成为许多单位集体违纪的借口”,有的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都是集体性的,导致许多违纪单位对审计署的点名、曝光有恃无恐。因此只有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人实施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让可能承担主要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同步接受问责,才能全面、客观、公允地评价其应负担的责任,将问责的板子真正打到具体的领导干部个人身上,使主要领导干部无法以“集体讨论决定”的借口来为自己开脱。第二,实施同步审计有利于审计资源的节约。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相对较高,仅仅掌握专业的审计相关知识根本无法胜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必须通晓经济学、管理学、环境学、工程学、法学及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需要通晓党委与政府机关的运作流程及可能存在的漏洞等等,这就使得能够真正胜任此项工作的审计人员非常紧缺,而实行政府机构改革后,审计机关所能拥有的在编人员都是有限的,无法通过大规模引进审计人员来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在同步审计中,由于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审计的经济事项大多都是重合或者交叉的,通过审计某一个事项的来龙去脉就可以达到同时审计多位领导干部的目的,节约了审计资源。在具体的审计实践中,通过采取“一审多人”的办法,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立项、同时审计、同时评价、同一报告,一次审计就同时反映多个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节约了审计资源。第三,同步审计有利于经济事项的相互印证,使得审计结论能够更加公允和客观。在同步审计中,能够收集到更多可用的证据,相关联的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有利于弄清经济事项真实的来龙去脉,从而使经济责任的界定落到实处,增强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三、同步审计中经济责任的界定

(一)经济责任界定的理论依据

对于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解释,是经济责任理论研究的起点。陈波(2005)认为“经济责任,其更为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受托经济责任’,即由于受托管理他人资产而承担的相对于委托人的责任”。秦荣生(2004)认为“现代政府审计不但因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而且因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而关于什么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第三届大会发表的《关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指导方针》的东京宣言中,给其赋予如下定义:“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指受托经营公共财产的机构或人员有责任汇报对这些财产的经营管理情况,并负有财政管理和计划项目方面的责任”。根据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观点,受托管理公共资源的机构或人员,由于其资源或资金主要由国家或地方提供,由此便产生了与这些提供资源或资金有关方面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

在我国,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承担的经济责任在本质上也体现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即政府官员应按照法律规定取得公共资源,合法并经济有效地使用公共资源,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福利。由于公共资源主要来自于征税,“受托经济责任”又常常被通俗化地理解为政府对纳税人所承担的责任(陈波,200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所决定的,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本质上是接受代表人民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委托,对公共资源行使管理和支配的权利。这时,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同级人民政府便发生了公共资源的委托和受托关系,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接受委托后,就负有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是否切实地履行了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就必须由政府审计机关通过审计公正地对其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作出评价,进而确定或解除其所负的受托经济责任。

将经济责任界定为“受托经济责任”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指导意义在于:第一,奠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基础,即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乃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目的就是评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对其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而最终目的就是要监督和促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第二,为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中确定经济责任的内容和范围提供了理论依据,即确立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范围的基本原则是“以权定责、以责定评”。经济责任审计应充分关注党政主要领导人的公共经济受托责任,而对经济责任以外的其他责任不作评价,既全面关注受托经济责任,又不盲目扩大范围。审计机关毕竟不是纪委和组织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规避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二)同步审计中各自经济责任的界定

经济责任的界定应遵循“以权定责,以责定评”的原则,即采取“谁决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思路,权力在哪里,责任就在哪里。但是在我国当前的行政体制中,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在工作职能上并不完全独立,是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关系,既有共同承担的经济责任也有各自承担的经济责任,要明确界定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有较大的难度。因此,一方面需要根据我国行政体制中相关的法律法规赋予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各自的权力和职责来进行界定,另一方面更要依据各地党委和政府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界定。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如下对比:

1.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区别

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主要体现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和执行上,其经济责任界定的重心在于与其经济决策权相匹配的经济责任;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主要体现在全部政府性资金的运动上,其经济责任界定的重心在于与其经济政策执行权相匹配的经济责任。因此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考量主要包含出台的经济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的方针政策,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定是否务实和具有开拓性,已经作出的经济事项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及取得效果的情况等;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考量则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制定的政策措施情况,对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对提高民生的具体措施等。

2.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联系

在实际工作中,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工作和职能并不是完全独立的,经常互有交叉,互有合作,在经济责任上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第一,所有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都必须为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负责,都要对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经济事项的程序和效果负责;第二,所有主要领导干部都必须对贯彻执行国家重要经济政策的情况负责,在界定各自经济责任的标准上有共同之处;第三,所有主要领导干部都必须对所辖工作范围内的财务收支、财政收支及重要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型负责;第四,所有主要领导干部都必须对各自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负责。

3.具体事项中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的界定

如前所述,从职能上来说,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各有所不同,可以按照“以权定责”的原则来界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领导干部的职能往往是交叉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党委的副书记,协助党委决策,政府的一至两位负责人担任党委常委,参与党委的决策,而党委主要领导干部也往往参与到具体的决策执行中,因此在界定经济责任时应以每个人具体应履行和实际履行的职责为准,并区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例如某事项属于某领导干部直接决策或审批的,由该领导承担直接责任;某违规或违背经济规律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且大多数班子成员一致同意,由领导班子的负责人承担主管责任;某违规或违背经济规律事项虽然经过了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但在大多数班子成员反对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负责人最后拍板决定的,该负责人作为主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某违规或违背经济规律事项未提交班子集体研究,由某领导干部擅自决定的,该领导干部承担直接责任;某违规或违背经济规律事项是由于某领导干部疏于管理造成,该领导干部并不知情,则该领导干部承担主管责任;某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了不合法事项,则由该领导干部承担直接责任;在某领导干部工作所辖范围内出现了违规或违背经济规律事项,但又不属于归入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事项,则该领导干部承担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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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小林 廖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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