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教师补课责任书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特与教师签订本责任书,要求自觉做到以下几条:
1、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2、严禁课上内容不讲,暗示学生放到辅导班去讲,诱使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严禁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内外房屋举办“提高班”、“辅导班”、“补习班”等并收取费用。
4、严禁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办班补课生源,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也不得为退休教师或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从事家教而从中获利。
5、严禁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机构的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严禁将校舍、场地和其他学校资源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有偿补习活动。
对群众举报、投诉的违规办班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教师签字:
校长签字:
新湖镇大闸小学
2013.11.20
大寨中学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包干责任书 教师有偿补课是目前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也是影响教育部门和教师队伍形象的重点问题。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已明文禁止教师收费补课,我校更是态度明确,反复强调,坚决反对教师举办有偿补习班或向补习班推荐学生从中挣取回扣的违规行为。结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为规范我校教师的从教行为、在社会上能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确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根本利益,严格禁止我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特制订《大寨中学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包干责任书》。
1、严格禁止在职教师利用节假日给学生收费补课,严格禁止教师向校外的补习班、看护班推荐学生从中挣取回扣。
2、严格禁止在职教师到社会上文化补习学校担任教学或者管理工作。
3、本责任书签订前若有补习收费行为的,要立即做好自查自纠,对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的一切收费,于一周内自行退还,对拒不清退的,家长举报属实,按乱收费论处。
4、本责任书签定之时起,还在顶风冒犯,继续补习收费的,一经查实,全部违规收费款项上缴学校,由学校负责全额退还学生,责任人在全校教师会上做检查。
5、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或被举报到上级有关部门,经查属实的,除退还收费、书面检查,取消评优评先,考核在合格以下,并建议上级调离本校。
6、严格禁止将学生带回家中进行长期托管,教师应对被托管学生付所有责任。
7、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时起生效。
校长(签名):
为了提高我校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规范教师行为,树立良好师表形象,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及家长的经济负担,按县教育局要求,学校与全校教职工签订严禁教师假期办班、补课责任书。
一、严禁教师自己或与他人联合私自办班行为。
二、严禁教师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行为。
三、严禁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其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小学生文化课补习班的补课行为。
四、严禁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以“艺校”为名开展的“奥数、特色英语、作文辅导”等有偿补课行为。
五、严禁教师为他人办班提供场所行为;
六、严禁教师为他人办班介绍生源行为
对违反规定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没收办班或授课所得,并取消其一年内评选先进、晋级资格。如果情节严重,将按照省、市、县有关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希望全体教师认真履行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实际行动坚决抵制有偿家教“清风两袖诲学子,洁身自好树风范”做一个学生爱戴、家长尊敬、社会满意的人民教师。
甲方(校长):
乙方(教师 ) :
东平县彭集第一中心小学
2013-07-0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指示精神,提高教育系统效能建设,规范教育秩序。我校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的原则,认真学习和贯彻《市教育局关于对教育系统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问题的处理意见》,使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整治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努力形成积极抵制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的有力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重塑教育的良好形象。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与责任职责
全体在职教师:
1、不得违反规定组织或变相组织教师集体补课、有偿家教。
2、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在外租用场地或在家组织或参与违规办班补课。
3、不得组织或参与社会或个人民间办学的各种辅导班、预科班、补习班等。
4、不得参与社会上任何团体的聘请,为其讲援新课或辅导假期作业等。
二、处理办法
对于违规违纪教师一经查实,按照市教育局及我校有关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处理办法如下:
1、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行为的组织者、参与者,一经查实,以《肥城市学校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实行问责制暂行办法》为准,同时,当年度不得评模,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校长:孙志强
安驾庄镇张侯小学
2012年 4月20日 教 师:
关于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家养的
责 任 书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维护学生及家长的权益,根据《仙桃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收费补课等违规行为的通知》,在全校范围内严令禁止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努力形成积极抵制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树教育良好形象,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此责任书。
责任职责:
1、指导督促本校教职工把教育质量的着力点放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精心设计课堂,认真指导学生课堂内外的学习活动;
2、不得面向学生举办或强制学生参加各类节假日有偿兴趣班、特长班和补习班;
3、不得利用课余、晚上和节假日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提前上新课;
4、不得将住所、场地和其他设施租借给团体和个人用于针对学生的有偿补课;
5、不得在家或到其他场所组织或参与针对中小学生的有偿家教家养、补课;
6、不得参与由学生家长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
7、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暗示、动员、诱导或直接、变相地迫使本校本班学生参加任何单位及个人组织的有偿家教;
8、因工作需要,教师有组织地在外有偿兼职兼课,必须经上级
教育部门批准。
处理办法:
对有违前款规定的责任人,实行教育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并根据《仙桃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收费补课等违规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处理。
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两份,中心学校留存一份备案,学校持有一份。
彭场镇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
校 长:
责任人:
2017年08月20日
仙桃市中小学2017 禁止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家养
责 任 书
二〇一七年八月
杨井中学关于禁止教师
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搭配资料责任书
为严格执行上级的相关规定和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及教师的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教师利用个人业余时间或假期进行有偿补课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推动素质教育健康发展,办好家长满意的教育,要求我校全体老师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
二、严禁任何学科教师课堂不讲新课内容,课后办班收费讲新课。
三、严禁教师从事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有偿家教活动。
四、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为退休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有偿补课而从中获利。
五、严禁不同学科教师联合办班,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教师接受民办学校或社会其它文化补习学校聘请,兼职兼课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七、严禁教师动员、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资料,从中获利。 不履行以上责任的,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教师本人各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
校
长:
(签字) 教
师:
(签字)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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