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工作纪律制度

2022-10-3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当今快速变化和不断变化的今天,我们都与制度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我们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政府机关工作纪律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1篇:政府机关工作纪律制度

浅谈机关基建管理工作制度

摘要:想要开展基建项目就必须做好与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而此项工作可以借助该校发展的信息化技术等来帮助实现相关管理问题。解决管理问题才能更好更快的为其他所需的各项事务做出贡献。本文就目前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分析与论证,并给予相对应的问题提出了些许解决方式,希望对基层建设的管理起到一些帮助。

关键词:机关;基层建设;工作制度

引言:现当代的发展模式和速度之下,我国全方位各方面都发展得十分迅速,那么发展之下人民的要求也就会越来越高了,此要求在工作环境方面最为显著,因此就产生了大量的建设工程,而想要建设好这些最重要的就是对此进行严格的完善的管理。对于这些方面的管理也应该包含各个方面才能做到科学性和合理性。

1.目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人员的管理

之所以第一方面就提出对人员的管理是因为,社会一切的无论任何方面的管理都是为人类来服务的,并且在大多情况下也有人类去执行或操控。然而随着发展,越来越多的工作岗位调动性变得非常大。因为在发展之下,工作的机会变多,所以工作的人员流动也就变得更大。但与此同时带来的就是新上岗的人员不熟悉新的工作流程或者相关的专业知识不够导致在施工或者实际管理与操作过程中,很难将各方面的要求都完成好。除了这些客观原因还有可能相关人员存在很多主观原因,比如相关专业人员并不认真对待项目的成功与否,没有责任心对出现的问题不负责任不管不顾,或者情绪起伏大等都会造成基建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對于这一问题,就要求在相关人员对工作人员的选拔上要严格要求并且在录用之后进行明确的分工,并且让责任落实到个人身上,以免出现问题时没有专门的负责人。除此之外,相关人员的薪资制度也应该完善完整。如果不解决这一问题,就会导致相关人员没有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等。[1]

1.2施工管理部分

整个基建项目包括的环节既复杂又繁多,所以要周到每一个部分的管理就十分重要并且难以完成。因为一旦有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处理好出现了问题,都会对整个系统产生巨大的影响。并且在日常的工作当中,还会出现很多其他相关问题,比如相关部门可能出现能力不高或者诚信度不够等问题,加上部分相关部门的领导人对待相关政策及项目的决策能力得长独断专行,缺乏严谨的分析与思考,导致下级在具体的操作与实施过程中出现很多备份没法妥善解决的问题,影响了整个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并且后期在收尾工作中很多部门对此问题的审核不严格并且对合格的要求不一致,所以出现可能对材料的管控不严格,导致材料质量出现许多问题,影响了整个项目的质量与合格标准,从而让整个工程的建设出现大的隐患。

1.3采用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管理对于整个项目非常重要,无论是最开始的计划还是计划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如果基建项目从一开始的资料部分就出现不完整,后面所有的相关问题的售后问题就会非常非常多,这样就大大加大相关人员的工作量,使整个过程非常的受拖累。

2制度体系的设置

2.1关于工作人员

项目的相关的工作人员的选择和培养对于整个项目来说十分重要。毕竟工作人员的管理者对整个项目非常的重要。一旦负责人不能在日常生活中跟所有相关人员做好协调,那么整个项目就会有很大的风险,会出现多种多样的问题,所以对相关人员的选择上十分重要。那么就要求我们不仅在人员选择上严格把控而且在选择了合适的人员后增加相关人员的福利待遇,保证专业的相关人员的稳定,防止出现人才流失。[2]

2.1.1关于人员选拔

在选择员工方面,一定要选择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优良人品的人员,与此同时也要保证所选取的人员对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完美掌握。管理是一项需要拥有较强专业性的工作,因此要求管理人员要为此项目的相关专业科班出身或者具有非常多的实际经验的“老人”。此外,此项目的相关工作中存在的贪污问题比较严重,这也要求管理人员要洁身自好坚守自身,不忘初心。

2.1.2人员分工工作

当为此项目指派了适当的人员,请注意“技术诀窍”。工程和财务管理人员。应确定每个位置,员工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岗位相互监督配合。

2.1.3工作培训

由于相关各方面的快速发展,所以在这一领域开展适当的工作,非常急迫,了解不同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规定,有适当的合理途径与手段,并不断的鼓励项目的相关发展和进展。

2.1.4人员待遇部分

拓展项目相关人员的销售渠道,将基础设施的业绩定义为推广标准。提高项目相关工作的吸引力,积极调动基础设施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相关工作人员如果薪资不够或者对相关福利不满,则可能会导致工作上出现许多问题,这是最不应该出现的问题,所以对相关人员的待遇问题不可忽视,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可以对员工的五险一金、住房补贴、专业知识技能及专业技能的资格证进行补贴以及按时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都十分重要和必要。

2.2工工作制度部分

项目实施过程应基于适当的项目工作程序。每个项目链接都包括在内。为本项目建立良好、适当的工作程序是与合格和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的非常有利的合作,有效地控制了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提高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效率,而且质量非常好。

2.2.1基建相关的各个部分

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涉及到的机关项目非常之多,有时甚至是会是生活各个方面的项目,所以对相关人员的要求行就更高了,目前存在财务和设置等方面的许多问题,那么因为相关单位和部分是包善后的,所以也就给相关人员加大了工作任务和难度,为保此问题尽量不出现,那我们就应该在第一次工作中就尽量不出现任何问题,以此来减少售后问题所带来的沉重的工作任务。

基础设施项目的启动、规划和审计应按照现行国家政策和规则进行。项目设计将适当征求项目主管部门和需求部门的建议,并根据建议对项目进行改进和改进。支出审计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全程参与,严格控制项目成本,避免溢出和浪费。

2.2.2关于招标部分

影响招标的原因多种多样,最常见的就是经济方面的问题,其次就是招标项目本身出现的问题,其次还有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不定性发生。对于这些问题,解决问题时可以选择的方法也多种多样,例如公开形式直接搞、或者让相关单位进行谈判、然后货比三家,或者可以直接定价去购买等,都是非常好且非常常用的方式方法。可采用随机法或者各方面都考量然后择优的方法以及低成本获胜法。可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评分标准不定性。在选择评标相关的专家时,他们从政府批准的专家数据库中选择。不同的投标门槛取决于基础设施项目的不同性质,适当改进施工单位的工作和资格要求。需要根据项目预算和项目性质适当加强招标程序,以便制定适当的法规。[3]

2.2.3监督部分

就建设的质量和发展而言,基础设施项目的现场管理非常重要。在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地方监管部门解释其职责、监控周期和不同阶段的监控方法,并协调建设单位和监管单位,创建现场监测数据和报告的系统必须合理,现场发现的问题必须随时间推移予以拒绝。如果设计或施工内容发生变化,应尽快提交修改计划,并及时与主管部门和设计部门协调。

2.2.4成果检查部分

在最后检查和成果获得过程中,应成立一个专门的小组,以明确每个成员的责任和程序。应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组织小组验收。批准从基本建设项目的所有相关的部分都放进严格的检查和获取过程中,记录接收过程所需的信息手段也可用于相关的第三单位来获取帮助。如果检查有稍微一丁点的不合格的,都要迅速及时的与相关的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并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要进行任何的拖延,如果非常需要专业人员的批准和认可,还可以邀请专业第三方组织来进行监督和帮助检查成果和获取成果与批准。组建小组进行验收工作,理清各成员职责及工作流程。在不同阶段对项目进行验收,对次东西的各个方面进行检验,信息化设备可参与验收统计过程,各部门及单位将接收到检验反馈,若有不合格情况,应与各部门及单位进行沟通,进行整改,反复验收,直至合格。如果验收所需专业性过强,可邀请相关其他部门专业人员监督验收。

2.3利用信息化改革制度

根据当前社会潮流,该项目的各步骤都需要进行信息化管理。监控施工状况,检查安全隐患,跟进问题整改,升高制作工艺。除了这些,将该项目全程的相关人员及相关流程进行记录,方式采用多种方式共同进行。各个项目都要保留相关数据以备筛查。档案的存储应按照种类及重要性进行时限设置。这之外,数据分析可以交由信息平台,以便分析出相关方面的各个数据,为后续各个环节和程序进行铺垫。

3.资金管理方面的缺陷

3.1核算方法不规范,会计核算是重中之重,对各个环节的费用进行了详细的估算之后,才能对该项目的财务进行全面了解。但是,目前某些单位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没有建立记录,也没有根据基本建设制度建立主题,因此,账户的标准化程度。一些单位只对建设资金成本进行二次核算,没有区分核算的具体内容,导致成本不明确。此外,一些机构和机构以前没有财务人员参与资本形成融资,也不太熟悉相关的知识和相关会计;他们应仅根据其以前的财务和经验计算资本建设的融资;未发现正常的会计分类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前预算的分配不符;这也是资本建设会计不规范的原因,也对金融资本建设管理职能的运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次,这表明,基本建设项目超预算、超决算,使资金与部分基本建设项目的差距越来越大,导致建设资金不足,甚至影响工程质量。包括多个单位的相关因素,一些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从本单位利益出发,尽量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工程质量等级,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但不注重项目前期的核心工作,一些建设单位没有把数字修改好,工程建设经常发生变化,导致投资增加。多次计算工程量,反复计算工程量,改变结构,更改当地签证等,越来越多,从而加大了建设单位自有建设资金的压力。再次,资金支出效益低。在资本建设投资领域,中国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市场机制进入中国,多元,多方的投资主体和资金大量得流入中国市场。投资结构不合理,在建项目多且近期开工,建设项目效益差,閑置设备浪费严重。然而,有限的资本投资无法承担高昂的运营成本和偿还贷款。项目投资不合理,投资方向不准确,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然后就是建设资金自由化严重,建设资金前期准备不足,实施速度较快。由于与事实不一样,部分投资计划项目不具备初始条件,仍在编制中。部分项目实施、研究、论证不足,速度过快,方案需要做出一定改变,计划不能够如期进行;相关资源分配不均,进展缓慢,以至于资金未使用。最后就是如果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结算建筑资金,则应在项目结束后的期限内向财务部提交项目的最终报告和财务报告。然而,建筑股迟交账目和审查最后报告。由于时间太长,无法全面维护决算,项目现场也无法真实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因此很难看到隐藏的工程。另一方面,项目竣工结算不及时,导致实体的资产价值。[4]

4.有效措施

4.1加大投资

对相关问题进行大量的资金投放,在经济投放上要让相关的财务人员为建设合格资本应遵循原创思想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政策,具备合格的基础设施融资条件专业知识。因此,为资本建设融资的员工应转变观念,掌握财务技能。虽然这是一项专业业务,但我们应该适应现代管理要求,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财务监督。基础知识学习的治理、知识结构的改进、基础设施相关公路的理解和融资创业知识,以及建筑技术和建筑技术方面的建筑技术知识;同时,我们还应学习计算机技术,掌握使用各种财务软件进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以便合理有效地使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相关的部门和相关的单位要对项目认真负责,合理的指定设计与计划的同时,尽可能的减少后续地可能出现的问题的概率,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并且不能脱离时代潮流, 要在各方面共同提高相关项目的各方面专业能力,以此来更好的推动项目与管理的相关工作与建设的同时也能更大概率的让相关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为此,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还需勇于进取,永不放弃创新精神。

参考文献

[1]张栩珲.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机关基建[J].中国机关后勤,2020(08):52-53.

[2]王威杰.浅谈机关基建管理工作制度[J].四川水泥,2020(05):209.

[3]邹杰,李孟秋.机关档案门类划分、全宗要求与管理流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解读之六[J].中国档案,2019(05):34-35.

[4]田新民.机关直附属单位基建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8(13):72-73.

作者:阿勒腾桑

第2篇: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财务工作探析

[摘 要]新《政府会计制度》于2019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这一制度的实施使高校的会计核算模式、会计核算范围等发生了重大变化,高校财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文章从高校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际出发,针对高校在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初始阶段遇到的主要问题,探索性的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以期做好高校财务工作,保障政府会计制度在高校的有效实施。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财务人员; 财务系统

[DOI]10.13939/j.cnki.zgsc.2020.16.203

1 新《政府会计制度》较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变革与创新  新《政府会计制度》相对于高校原来执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内容上有着重大的变革与创新,主要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新《政府会计制度》创造性的采用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并存的会计核算模式  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来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高校收支及预算的执行情况。而新《政府会计制度》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包含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种核算模式。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年终形成财务报告。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年终形成决算报告。这种会计核算模式实现了“双功能” “双基础”“双报告”,全面反映了高校的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情况。

1.2 新《政府会计制度》扩充了高校财务会计核算范围,全面反映高校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在资产方面,增加了“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受托代理资产”等科目,全面反映高校的资产情况。在负债方面,通过增加预计负债、受托代理负债等核算内容,将高校所承担的现时义务得以全面反映。新《政府会计制度》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全面采用权责发生制,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预计负债和预提费用等,准确反映高校“家底”信息。

1.3 改进了预算会计功能,优化了预算会计科目和报表体系  新《政府会计制度》较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优化了预算会计科目和核算内容,增设了债务预算收入、债务还本支出、投资支出等科目,,使预算会计核算的内容更为全面,更加准确地反映高校的预算收支情况。

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年终决算报表主要反映高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而新《政府会计制度》包含了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两大类。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决算报告主要反映高校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财务报告反映高校的整体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优化的会计报表体系更能满足不同报表使用者的需求。

2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财务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2.1 新旧制度衔接工作浮于会计科目之间的转换,没有深入调查研究  高校于2019年1月1日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以来,一些问题逐步突显出来。原因在于高校在进行新旧制度转换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很多高校并没有对原会计科目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没有正确理解新制度中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之间,财务会计资产和负债之间,科目借贷方之间的冲销等的关系,只浮于会计科目之间的简单转换和衔接,导致新制度下科目的期初余额不准确,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2.2 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尽管高校财务人员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之前已经接受了专业培训,但由于高校一直以来执行的是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培训效果并不理想。在面临具体业务核算时,财务人员很难及时做出正确的双分录。双分录应该怎么做,为什么要这么做,并没有进行深入思考,只是机械地接受新系统带来的便利或者通过询问的方式来获得答案。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核算的效率。

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报表的编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形成决算报告,还要形成财务报告,这对高校财务人员无疑是个新的挑战,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3 新财务信息系统有待更新完善

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之后, 高校原来使用的财务软件已经不能满足新《政府会计制度》“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核算要求。

因此,有的高校在充分调研之后购买了适应新会计制度的财务管理软件,有的高校则在原财务系统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再次开发升级来解决。

新财务系统虽然基本满足了新《政府会计制度》“双分录”的要求,但并不是所有的业务都能通过系统来自动实现了双分录,有一部分业务还需要手工做账,自动化的效率还有待提高。再者,新财务系统虽然实现了双分录,但新系统在核算上并没有满足各个高校个性化的需求,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慢慢完善解决。

3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做好高校财务工作建议3.1 新旧制度衔接期,对会计科目及核算进行梳理并相应的做出规范,提高核算的准确性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和财务人员对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内容理解不到位等多种原因,致使部分高校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逐渐突显出来,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因此高校应在新制度实施过程中,继续深入学习新《政府会计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系统地开展资产负债清查,梳理原有会计科目与新会计科目之间的关系,对会计科目重新进行分类整合,更正新旧制度转换时的错误,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及后续完善工作,有效推进高校政府会计改革实施。

3.2 多渠道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财务人员首先需要转变思想,认识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于自身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方式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积极自主学习,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来开展工作,不断掌握预算编制、成本核算以及财务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知识。另外,高校财务人员之间要加强内部交流,取长补短,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高校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能有效地、全面地核算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为财务报告各相关主体提供更加全面、科学的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提高信息质量。

3.3 不断完善优化财务信息系统

高校应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根据高校自身财务核算的要求,逐步对新财务系统进行完善优化。首先,高校应与软件开发公司积极沟通,根据高校的核算要求,提高记账凭证的自动生成比例,减少手工凭证,提高会计核算效率。其次,高校应根据自身的会计核算特点对软件公司提出个性化开发需求,以期满足高校的财务核算的需要。

4 结论

高校政府會计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新问题,这就需要会计人员不断学习,不断探索,积极思考,有效应对,推动政府会计制度在高校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刘小峰.高校财务部门如何做好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J].中外企业家,2018(23).

[2]王立艳.高校政府会计改革实施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8(6).

[3]许崇建.高校做好政府新旧制度衔接的难点及建议[J].财会研究,2018.

[4]李昆.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及其对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影响[J].财会研究,2018(27).

[5]郭秀国.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的影响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及财务,2018(23).

[基金项目]“‘放管服’改革背景下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问题研究”,2018年广西教育厅颁布(项目编号:2018KY0218)。

[作者简介]张利燕(1983—),女,汉族,河北邯郸人,硕士,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作者:张利燕

第3篇: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会计制度的不断深入,高校财务工作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各个高校必须要对财务工作进行有效的改革与创新,这样才能够促进高校财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基于此,下文首先对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阐述了现阶段高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措施。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创新;高校财务

1.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分析

对于政府会计制度来讲,在改革之后强调对事业单位方面的绩效考核科学性与合理性,重视对事业单位资金方面的管理,能够有效实现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目的,对事业单位未来的健康发展会产生积极影响。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形成了双会计报告制度,要求会计核算的过程中所编制的财务报告,需要预算会计再次进行核算,以此形成最终决算方面的报告内容。且在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还能够在同一个会计系统中展现出财务、预算会计的不同功能,涉及资产管理方面、债务管理方面、费用管理方面、净资产管理方面等,利用财务预算的方式进一步进行收入核算、费用支出核算、款项结余核算等,准确制定其中的财务报表内容,尤其是在落实有关权责制度以后,能够准确提出坏账准备的诚信概念。相关制度改革以后已经明确了预算、财务会计工作的要求,对于预算会计来讲,是将收付实现制度当作核算工作基础,而财务会计则是将权责发生制度当作工作基础,在此期间能够对预算会计功能进行改进,整合相关的信息和内容,延伸、拓展会计核算的工作内容,同时还能够完善其中的会计系统,提升决策的透明度,改善有关的会计工作形式。

2.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

2.1 有利于促进人员素养的提高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下,高校的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直接影响着工作效果,且制度改革对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提出较高的标准,可以起到督促高校进行人员素养创新的作用。高校在制度改革的环境中,除了要开展新制度的培训工作,还需按照每位人员的特点与优势针对培训模式进行创新,培养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创新性素养,使其可以在新制度的环境中有效完成自身的任务,熟练掌握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独立性工作技能,完善会计工作的功能、操作模式,确保自身的工作可以和新制度之间相互适应。这样在制度改革的环境中高校就能够创新人员的素养,开拓不同的教育模式,打造优质的人才团队。

2.2 加强内部财务控制意识

高校作为公益性质的单位,他们依靠着国家和相关财政部门的拨款进行相应的科研实验和教育,因此他们对于内部财务控制意识较弱,所以对于相关的资金支出和流失,相关管理层和领导者漠不关心。但《政府会计制度》的出台,高校的成本费用和财务费用引起了管理层和领导者的高度重视,并且《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其对于自身的成本费用进行整合和汇总,为高校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数据支持,让其清晰明了的确认和核算自身的资金流出,避免浪费流动资金、成本费用来历不明等相关问题再次出现。

2.3 促进推动财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

财务工作是多方面利益共同体的管理,怎样良好的发挥财务预算与决算这两种职能的效果,有效地反映目前高校阶段财务情况,是十分重要的。在高校开展财务预算的工作之中,收入,支出以及余额这三点,一起组成了目前影响预算的因素,同时还不能忽视对目前阶段固定以及无形这两种资产的核算。所以,确立新会计制度,可以科学有效地将这两者统一起来,能够全方位地展现目前阶段财务情况和执行时出现的详细状况。从新会计制度管理的角度来看,全方面系统的管理可以促进高校更全面地反映运营之中需要的成本,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而且精细化管理同时也是财务工作改革更新的方向,同时也能够有助于推动高校达成管理目标。

3.现阶段高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 财务方式落后

对于部分高校的财务部门,他们至今还在沿用手工记账或手工记录相关会计信息。这样不仅会在无形中加大财务人员的自身的工作量,还会降低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让其丧失工作的积极性。另外在部分高校的财务岗位很多财务人员不明确自身的职责和工作范围,没有更多的精力去深入研究相关财务方式和方法,高校与其他企业相比缺乏激励机制,不能定期的为优秀员工发放相应奖励或奖品,这样很难吸引高质量人才的目光。

3.2 新旧制度衔接方面问题

由于现采用的是完全的收付实现制,与原制度下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有所不符,需要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这需要对往年的所有结余科目的经济事项进行分析,需要按照现有规则对原先的净资产进行判断,是否需要调增调减,这就使得预算结余科目期初余额的判断工作难度巨大,不仅会计工作量大,且判断是否需要调整存在会计人员很强的主观判断意识。同时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困难,很多财务平台还不健全,无法实现财务系统接口与资产接口的完全对接。

3.3 财务人员素质低下

因为高校单位特殊性质的原因,相关财务部门的人员还保留着传统固有的财务封建思想和想法,这样不仅会大大降低其自身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还会因为自身不严谨的工作态度为高校带来相应的财务风险,这样不仅会为其带来经济损失,还会给高校带来消极的负面影响。

4.新会计制度改革下高校财务工作措施

4.1 加强財务管理工作,为新旧制度衔接奠定基础

开展落实新会计制度,逐渐代替就会计制度,这里面涵盖了部分处于运行中项目的确定。所以,高校在开展执行国家新会计制度过程之中,需要意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该工作开展,确立统一标准,有助于新旧制度的交替工作能够更加顺利地开展。财务部门应当重视资金流动等内容的财务工作,有关于长时间挂账需核销的款项,应该根据有关的规矩标准来处理,明确资产侵占等内容的管理工作,使得高校正在开展的资金管理工作时,相关数据信息以及有关资金使用决策能够更加的准确可靠。同时,高校每一个部门都应当明确掌握资金构成等内容的详细情况,从而能够更加顺利地开展新旧制度衔接的工作。高校在开展新旧制度衔接的工作的时候,财务人员一定要从目前阶段的工作内容中开始,明白财务工作的重要性,科学有效地处理。尤其是一部分边界不清晰的工作内容,一定要做到准确清晰,如此才可以顺利地开展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在新旧制度衔接的时候,高校要做好体系的健全工作,帮助新会计制度的执行落实。

4.2 提升财务人员水平

在《政府会计制度》全面推行和实施后,高校财务人员已经充分意识到本职工作的重要性,为了给新制度创造良好的内部实施条件,高校需要定期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加强财务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联系,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深入分析财务管理工作的重难点,制定针对性的培训方案,提升实用性;除此之外,财务人员需要与时俱进,转变工作意识,深入了解管理会计工作的有关内容,实现良好转型,成为高校所需的复合型人才。财务部门要为财务人员提供对外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可以加强和社会企业的合作,让有关人员更好适应会计核算制度,全面提升个人工作能力。

4.3 优化内部财务资源结构

在《政府会计制度》的出台的影响下,高校应该严格控制其内部的财务资源配置,并要求高校的投资目标与其自身的财务资源保持一致,避免出现财务资源配置不合理或浪费相关财务资源的现象发生。首先,学校应该挖掘自身剩余的财务资源的潜力,并且实施循环利用,这样不仅可以为其节省相应的成本费用,还可以帮助学校提高自身的资源利用率;其次,学校应该将自身的财务资源着重运用在科研教育或科研项目上,这样才能促进高校的经济发展,保证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提高财务资源的配置率;最后,高校应该建立相关的财务资源配置绩效奖励机制,为表现突出优秀的员工颁发福利,这样不仅可以激发他们对于工作的热情和动力,还可以引导高校的财务工作走向良好健康的道路,从而为其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5.结束语

高校财务管理是新时期全面贯彻高校振兴战略的一项不容忽视的重点工作,同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关于高校财务管理的相关内容和材料,从目前的管理现状出发,找出高校财务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暴露出新时期高校财务管理继续加强和改善的必要性,结合实际情况,促进高校财务管理健康有序发展,有力地为增强经济和社会发展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和保障。

参考文献:

[1]楊育丹.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J].财会学习,2021(12):81-82.

[2]管鹏.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高校财务管理创新影响研究[J].商讯,2021(09):20-21.

[3]郑向荣.新会计制度改革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J].营销界,2021(02):107-108.

作者:关蕊

第4篇:政府机关工作纪律制度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办理各项业务要及时、准确、严谨、稳妥。

二、模范遵守《国家公务员保密守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管好秘密物品、文件资料等。

三、自学遵守考勤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因公外出须告知负责人并上报办公室。

四、工作时间要高度集中精力,切忌三心二意,没有责任心,行走、坐立要讲究仪表风度,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工作时间穿戴要整洁,切忌衣冠不正,邋遢散曼,男士头发不盖耳,不留胡须,女士化妆轻淡相宜,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穿戴装扮要符合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六、接待来客,办事人员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许在楼道内长时间停留,大声商议交谈;不许在楼前台阶闲坐、相聚闲聊,影响机关形象及办公。

七、接待来客,办事人员要主动、热情、大方、笑脸迎送,如遇有咨询者应诚恳做答,详尽解释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若政策不甭,无法做答时,也应领咨询者到有关部门,尽力做到使咨询者满意。

八、咨询问话要诚恳耐心,要根据部门职能及业务分管的 见,禁止对他人做出自己职务、业务不相称的承诺,注意内外有别。

九、大力提倡干部职工团结互助、互尊互谅,积极参与文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禁止使用粗俗污秽言语,禁止嘲弄、侮辱以及损害他人,禁止酗酒、赌博、吵架,维护好公务员良好形象。

十、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延误公务,禁止聚众聊天,禁止在办公时间内下象棋、打扑克等,严禁在工作时间办私事,杜绝在工作场所吃零食、大声喧哗。

第5篇:政府机关工作纪律制度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办理各项业务要及时、准确、严谨、稳妥。

二、模范遵守《国家公务员保密守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管好秘密物品、文件资料等。

三、自学遵守考勤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因公外出须告知负责人并上报办公室。

四、工作时间要高度集中精力,切忌三心二意,没有责任心,行走、坐立要讲究仪表风度,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工作时间穿戴要整洁,切忌衣冠不正,邋遢散曼,男士头发不盖耳,不留胡须,女士化妆轻淡相宜,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穿戴装扮要符合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六、接待来客,办事人员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许在楼道内长时间停留,大声商议交谈;不许在楼前台阶闲坐、相聚闲聊,影响机关形象及办公。

七、接待来客,办事人员要主动、热情、大方、笑脸迎送,如遇有咨询者应诚恳做答,详尽解释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若政策不甭,无法做答时,也应领咨询者到有关部门,尽力做到使咨询者满意。

八、咨询问话要诚恳耐心,要根据部门职能及业务分管的有关规定和原则问答,不得以个意见代替部门意见或领导意见,禁止对他人做出自己职务、业务不相称的承诺,注意内外有别。

九、大力提倡干部职工团结互助、互尊互谅,积极参与文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禁止使用粗俗污秽言语,禁止嘲弄、侮辱以及损害他人,禁止酗酒、赌博、吵架,维护好公务员良好形象。

十、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延误公务,禁止聚众聊天,禁止在办公时间内下象棋、打扑克等,严禁在工作时间办私事,杜绝在工作场所吃零食、大声喧哗。

第6篇: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保证我镇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

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党委、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措施,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使所有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人员发现国家秘密被泄漏或可能泄漏时,应当及时制止,举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六条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建立党委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明确一名主任分工负责。配备专职保密员,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保密工作由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同时设兼职保密干事。各级保密组织的成员和各单位的保密员如有变动,要及时增补,使之健全。

第八条保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对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保密委和同级党委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规定。

(二)、制定修订学院的保密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督促、指导所属各单位的保密工作。

(三)、开展保密宣传和保密检查,及时总结和借鉴保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建议有关单位或部门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密、泄密事件者,根据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批评通报,直至报请惩处。

(四)、负责审定我镇的定密、调密范围和项目,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五)、负责指导、检查本单位的涉外、科技、机要、通信、宣传报道、会议、文书等方面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密

第九条国家秘密的确定

(一)、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另发、以下简称“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二)、镇党委、政府依照规定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知悉人员,同时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

(四)、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请示上级保密部门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的变化即时变更。

第十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延长或缩短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也可以由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一条定密工作的承办、审核、批准密级的确定由涉及秘密的相关业务部室制定人员具体承办,部室负责人审核,保密办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保密办公室应建立台帐制度,及时纪录各处室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有关情况。

第四章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依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第十五条所有秘密载体,均属国家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据为私有。工作需要,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妥善保管。涉密人员工作变动或退休时,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属于绝密事项的秘密载体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限定直接需要部门的有关人员或专人使用。

第十七条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第十九条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保密办负责人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镇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第二十条复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复制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

(二)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三)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

理;

第二十一条因工作确需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应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二条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当经保密办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禁止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

动禁止将绝密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确因工作需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第二十三条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

第二十四条销毁秘密载体,应登记造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履行清点、登记手续后,送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场所集中监销。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第五章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涉密人员必须符合保密工作基本要求,上岗前由办公室对其进行保密法制和保密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涉密人员在岗期间,要对其政治态度、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定期考察,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要及时调离。

第六章涉密会议保密规定

第二十七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应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明确规定出席、列席范围,并认真执行签到制度。会议主持人在会前要向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与会者要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各种工作会议,凡讨论、决定的问题属需要保密的,在未传达或正式发文和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第二十九条会议印发的密级文件,会议期间应指定专人管理,文件应注明密级、统一编号,并予以登记。会议结束前,要把应收回的文件全部收回,妥善处理;准许带回的文件,要附文件目录单,并要求与会者将带回的文件和目录登记、保管。

第三十条会议传达涉密内容,应规定传达的内定、范围、时间,与会者不得违反。

第三十一条有涉密内容的会议,与会者要记在保密手册或专用的记录本上,会后要严格保管,需要收回的按会议要求办理。

第七章失泄密报告制度

第三十二条如发生、发现泄密事件,镇保密委员会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机关。

第八章保密教育检查制度

第三十三条镇保密委员会对职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教育教职工自觉学习,遵守保密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保密观念和保密法制观念。

第九章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第三十四条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保密工作的领导。

第三十五条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问题,年终向上一级保密组织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十六条镇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保密办负责人对镇保密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部署,负责监督检查机关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七条保密工作实行“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主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干部对所分管各业务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把保密工作纳入业务工作管理之中,在研究和部署业务工作时,要对与之相关的保密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要管到哪里。

第三十八条领导干部要对发展保密技术负起领导责任。要制定规划,加大投入,积极促进保密工作现代化。

第三十九条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职工保密纪律教育,对失泄密案件要严查处,绝不能徇情袒护,姑息养奸。

第四十条领导干部要支持保密部门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保密法规、制度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

第十章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第四十二条计算机联网系统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不得进行越权操作。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不得联网。

第四十三条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四十四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四十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保密委员会负责我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应经过岗前保密培训和严格审查,并进行定期考核,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一章文件保密制度

第四十六条秘密文件的阅读、传阅、保管。

(一)密秘密文件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慎重、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对收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等,都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和保密制度,保证不丢失,不泄露,绝密文件,在传阅过程中,应制定专人负责,尽量减少接触人员。

(三)秘密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需经领导批准。

(四)对于秘密文件,不经上级制文机关的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翻印、复制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

(五)保管秘密文件的办公室应有必要的保密措施,门窗、卷柜应保证“三铁”。

第四十七条秘密文件的清理、移交、归档、销毁

(一)密秘密文件要实行定期清理、归档、销毁制度,一般文件每季度清理一次,归档每年进行一次,销毁每年进行一次。

(二)管理秘密文件的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清理文件,按收文登记簿开具详细目录,向接替的同志办理移交签字手续。领导干部调动工作时,应把手中文件全部交给办公室文书,如有欠交的文件,文书有权提出限期交回。

(三)销毁秘密文件和内部资料、刊物等,必须登记造册。经保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上级保密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理。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出售给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

第四十八条秘密文件的传送

(一)传送秘密文件,须妥善包装密封,表明密级。

(二)机要员递送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拆阅,不得离开文件,不得带着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交他人代送、代收,要当面交收件人查点清楚后签字。

(三)外出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许携带秘密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经保密负责人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并对其进行保密教育,确保文件绝对安全。

(四)秘密文件不准用明码拍发,传达密级事项(包括数字)不得用普通电话。

第十二章领导干部保密制度

第四十九条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的规定》精神,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保证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五十条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阅办,不准带回家中,不要积压,不要横传,阅后及时还交文书。确因工作需要,在家中阅办文件的领导同志,必须具有坚固的保密设施,不许给无关的人中阅看。

第五十一条不要随便将秘密文件堆在办公桌上,离开办公室要把文件锁入办公桌内,锁好户门。

第五十二条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

第五十三条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

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交文书登记,不得擅自留存,需要传达时,须履行借阅手续。

第五十四条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以便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追查处理。

第十三章文书人员保密制度

第五十五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严格遵守《保密法》,坚决做到“十不”,牢固树立做好保密工作的思想。

第五十六条负责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清点、归档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文件管理等保密工作。对领导参加各种具体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登记,妥善管理。

第五十七条对领导传阅、借阅的秘密文件,要及时主动地办理好传、借阅手续,避免横传、积压、防止带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场所。如发现文件遗失,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八条经常提醒领导办公室是否做到人离门锁,桌上无秘密文件等;在收缴领导办公室的报纸、杂志时,要进行检查,防止夹有秘密文件和材料,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提醒领导注意。

第五十九条发现有泄密问题,及时向保密委员会报告。

第十四章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保密制度

第六十条严格遵守《保密法》,坚决做到“十不”。

第六十一条不准泄露计算机处理和存贮的各种秘密信息,不准泄露计算机联网的软、硬件加密措施。

第六十二条不准擅自复制系统文件和变更软件及应用程序。

第六十三条处理秘密信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泄密。

第六十四条接待外来参观人员,要做到“三定”:定参观项目、定接待人员、定介绍内容和口径。

第十五章保密守则

第六十五条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第六十六条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第六十七条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第六十八条不该记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

第六十九条不在私人通迅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七十条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第七十一条不向家属、子女、亲友泄露国家秘密。

第七十二条不带密级文件、材料游览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第七十三条不以任何形式向国外亲友和任何外国人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第七十四条发现窃密、出卖秘密的,要敢于斗争,坚决揭露。

第十六章保密工作奖励和惩处

第七十五条被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评为保密工作先进单位,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负责保密工作的同志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十六条被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评为保密工作先进工作者,镇党委、政府将比照其他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标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十七条对保密工作出现下列事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一)违反保密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丢失或泄露党和国家秘密造成后果的。

(二)对属于国家秘密,因工作不慎未“定密”并造成后果的。

(三)擅自拆阅、抄录、翻印、携带和隐藏扩散国家秘密的。

(四)对盗窃、出卖国家秘密人员或行为知情不报或谎报的。

(五)在危机情况下,只顾个人安危,使党和国家秘密遭受损失的。

(六)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7篇:机关工作制度

为规范机关管理,落实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创先争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管理制度

1、考勤自律制度。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驻村人员驻村的到村考勤,在乡的在党政办考勤(工作日、值班日未在党政办考勤视为驻村)。下村的应当告知分管领导以及部门同事或党政办人员。实行早晚签到签退考勤,上午签到时间为当天8:30前(上班时间8:30—11:30),下午签退时间为5:00后(上班时间2:00—5:00)。驻村考勤表盖村党支部公章后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0天,全年不得少于240天。达到出勤天数的,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且不影响新的工作基础上,经主要领导批准可自行安排休息日。

2、请假和值班制度。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工作日、值班日离岗的必须事先请假;遇临时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或需请假的,应先口头报告有关领导,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党委副书记批准,3天以上报党委书记批准。副科以上干部请假报党委书记批准。科级干部请假3天以上应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请假必须明确事由。出差办事而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应向批准领导说明原因,并向党政办报备。一般的、中心工作任务或阶段工作任务没完成,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不得请私假;同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同时请私假。经带班领导同意,值班人员可以换班。因公事不能值班,分管领导可以指定他人换班,有关人员必须服从。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的,应按工作日时间考勤,服务站所应当坐班值班。特殊任务值班的,可不考勤,但不得影响岗位职责履行,确实发生冲突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安排换班。特殊任务值班与日常值班冲突的,服从特殊任务值班。值班人员在村过夜或双休日、节假日驻村的,应当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一般不得在村驻夜。

3、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月保证有5天以上的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一般安排在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五。集中学习由党委宣传委员安排,党政办召集。每位干部职工每月必须撰写一篇6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村干部学习由村党支部和包村工作队安排,每位村干部每季度必须至少撰写一篇6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于次月6日前交村党支部。

4、会议制度。乡党委政府或部门工作会议按需召开。会议遵循少开会、开短会原则。除全乡性重要会议,一般由分管领导出席主持。部门召开全乡性会议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党政办安排,工作例会可直接报党政办由分管领导安排。党政办要确定专人做好有关会议记录。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制度,因事不能出席或不能准时出席的应当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开会时,手机应关掉铃声或设置到振动状态,接听电话必须到会场外。

5、事务公开制度。坚持政务公开,把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点,严格公开时间、形式、程序,做到内容真实、全面。加强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促进事务公开全面、规范。政务党务公开工作在党政办干部中确定专人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开工作责任人,应于每月6日中午前提供应公开内容的打印材料一式二份,于6日下午召开公开工作会议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公开。村委会主任为村务公开责任人,每季度第一个月6日前进行公开。

6、财务管理制度。(1)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按时记帐,会计帐目月清月结,定期核对存款,做到帐实、帐帐、帐款、帐表、帐证"五相符"。

(2)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支出票据应填写完整、清楚,报销发票应写明经办人、证明人及用途,于次月10日前报乡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3)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要定期清点,出现长短款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大宗支出应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4)预借公款需报乡长审批,并限期报帐,不得拖欠,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

(5)办公用品(包括香烟等)由党政办购买,购买需报分管领导审核,超过200元应报乡长同意。党政办要做好财产(包括办公用品)使用领用登记。

7、后勤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不得私自出车,一般公务用车应提前1天报告党政办,由党政办分管领导安排出车,出县的应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车辆维护、修理等应先报党政办核实,再报乡长审批。

(2)电话管理。党政办、计生办、财政所电话每月分别限额500元、150元、150元,超出限额部分由本办公室的人员自理。

(3)接待管理。会议用餐、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政府食堂安排。会议用餐由党政办预算后报后勤分管领导审核,其他公务活动实行对口接待,由相关领导到党政办开具派餐单,完整填写接待时间、对象、人数、标准、经办人员等,由经办人到食堂办理。特殊情况在本地饭店等接待的需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用餐后经办人应当场结算。在外地接待的,由经办人用现金结算后,凭税务发票报乡镇长审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处级干部15元/餐人(不含酒水等,下同)、科级干部12元/餐人,一般干部10元/餐人,连同陪餐人员不足6人的以6人计算,超过6人则按实计算。村干部用餐可到党政办领用餐票。所有会议用餐、接待发票应于当月底报党政办审核并报乡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卫生管理。党政办应督促各办公室做好办公大楼卫生;每周星期一为卫生清洁日,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卫生大扫除。

8、效能建设制度。

(1)首问责任制。群众到政府办事询问的第一个干部职工,应当给予指导、引路、联系经办人。经办人不在岗的,要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到政府办事,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因手续、材料不完备或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受理时限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3)否定报备制。有关部门受理申请审批报件审查时,认为申请的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办理的报件应当实行备案。

(4)限时办结制。办理服务等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制定办理时限并上墙公布。经办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超时限未办结的,服务对象可视为办事机关同意,并把办好手续送到服务对象手中,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经办人或有关领导负责。

(5)服务承诺制。各部门在实行管理、服务工作中,应作出热情、方便的服务许诺。

(6)被诉待岗制。工作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低下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被投诉,经查属实的,予以经济处罚、行政告诫或待岗。待岗人员必须按正常上班时间到单位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文件、规定,认真检讨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服从有关工作安排。

(7)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失职等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9、信息工作制度。

(1)工作信息报送。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网络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充分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准确报告。要及时、准确地向乡党政办报送有价值的工作信息。

(2)突发事件报告。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村干部、驻村干部、有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分管(包村)领导,接报人应及时汇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同意。

10、纪律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政治纪律、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禁止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

二、工作机制

1、岗位目标责任制。

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日常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合理地逐项分解细化到具体工作人员,研究制定具体岗位职责和目标,未分解未制定的,由负责人承担工作任务和责任。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不能归口归岗位或任务较重的,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工作分工、岗位职责要向党政办报备。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领导责任制。

(1)层级负责机制。一般工作人员必须向负责人负责报告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分管领导负责报告工作,分管领导必须向党委、政府负责报告工作。有关人员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基本情况了如指掌。

(2)“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机制。工作任务一律向负责人下达,由负责人交付相关责任人落实。领导干部或部门布置工作前,要认真研究,精心安排;下达任务时,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时限;任务下达后,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领导指导和督促落实。负责人接到任务后,要及时分解下达给有关责任人,并负责督促、落实、反馈。有关责任人要及时按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3)村级工作指导、联络机制。驻村工作队长(包村领导)为村级工作的指导员、联络员,负责村级工作的传达、贯彻、指导、督促、落实、反馈。

3、集中工作日制度。

以村为单位,每月确定1天,作为党建、计生、综治等工作的集中工作日,集中办公或召开工作例会,检查、整改上个月工作,研究、部署、落实新的工作。

4、工作任务日清制度。

当天事情当天办,当天没完成或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的,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同意外,有关责任人不得休息不得请假(包括晚上和节假日),直到工作任务完成。

5、工作通报制度。统一在党政办公布栏发布工作动态,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干部绩效考评情况等。工作动态即时发布,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注意掌握,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另行通知,视为告知。

6、文件资料收发制度。 (1)党政办应确定专人收发文件、传真、邮件等,急件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其他的应在第一时间呈报主要领导签批和有关领导阅办。文件资料收发人员至少应在每天上下班时查看电子政务平台邮件,禁止在办公室滞留文件资料而不处理。

(2)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档案员向有关负责人发放有关文件、资料,有关负责人必须及时领取材料,落实有关工作任务。重要文件、资料必须当天阅办;一般文件、资料必须在次日下班前领取、阅办。有关部门收取材料必须明确收取人,收取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即时退回,责令重做,否则由收取人承担责任。

7、督查督办制度。

督查督办内容包括执行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日常督查由督查办主任按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抽查督查由主要领导决定实施,或委托分管领导实施,每周至少一次。督办由部门填写督办通知书,交督查办实施。超过工作时限的,必须督办,否则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督查办收到督办件后,应在半天内送达或通知相关责任人。

8、效能考评制度。

实行千分制考评,推行效能评估,对重要纪律制度和工作目标,实行多层次奖罚。

四、干部任用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机制

由村和包村领导与包村干部相互选择,填写最想要的与最不想要的,原则上安排最想要的,不安排最不想要的。多人选择的村实行竞争上岗,多人选择的村还将作为重点村进行建设。没有选择的村进行重点整顿。没人选择的干部必须自己寻找工作岗位,自己找不到的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并作出工作许诺,否则实行待岗。待岗人员不进行绩效考评,并且必须在3个月内自行解决出路,否则不再发给工资。

五、考评和责任追究办法

1、月份绩效考评。

干部职工和村主干的绩效考评表要如实填写自己该月工作内容、完成任务及差距、执行制度等情况,并经包村领导审核;副科级(领导)干部要重点突出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完成目标任务、制度执行及存在问题等情况。考评表要在次月6日前交督查办,督查办要在8日前提出初步意见并提交党政会研究确定。绩效档次分为优秀、好、中、差、很差,参考分值分别为1000、900、700、400、100分,村干部折半计算,可适当增减,具体由党政会研究确定。

确定为优秀的必须是: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制度(本制度中任何一项规定);提前或超额完成所有工作目标任务。

确定为好的必须是:较好地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所有工作目标任务。

确定为中的必须是:违反规章制度不超过2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确定为差:违反规章制度超过3次的;在督查抽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的;被督办超过1次的;被重复督办的;重要工作(上级下达的任务、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被督办的;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无故缺勤缺席的;出勤不足18天的(确属客观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确定为很差:违反规章制度超过5次的;在督查抽查中发现违纪违规超过2次的;被督办超过2次的;被重复督办超过1次的;重要工作被督办超过1次的;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无故缺勤缺席超过2天(次)的;出勤不足15天的(确属客观的除外);请假而无故不落实工作的;因违纪违规、工作不落实、缺勤缺席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的。

2、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月度分析会。

督查办提交考评表后,党政会要研究分析各项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确定参评对象具体绩效考评意见以及落实领导责任制工作措施。

3、工作目标考评。

工作考评按上级年终考评标准,在上级考核前由各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和提供分值。

考评以村为单位,以1000分计。不包村人员按包村人员平均分值计算,包村领导按所挂村最高分计算,村干部折半计算。

被督办的,从督办之日起,每天扣责任人1分、负责人和挂片(分管)领导各0.5分,直至完成。

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请私假的,每天(次)扣5分;无故缺勤缺席的,每天(次)扣20分;值班人员联系不上,若无正当理由或没能解释的扣5分,逃班的视为弄虚作假。

收缴的费款不及时缴存的,每笔扣20分。 违反效能建设制度被投诉属实的,每次扣20分。 主要工作目标不达到或指标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相关责任人各20分。

干部学习心得每少1篇扣5分(村干部学习心得不再例入月份绩效考评)。

其他规定。 (1)出勤不足15天的,当月不进行绩效考评,绩效分为0。 (2)拒绝绩效考评,未被督查到违规但经常不考勤或经常违反其他规定出现较大争议,以及逾期不交考评表(特殊情况除外)等情况,当月绩效考评直接确定为很差或不定档次,绩效分均为0。

(3)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一般不进行绩效考评,绩效分为0。

(4)连续3个月考评为中以下(包括中)或累计5个月为中以下(包括中),考核只能确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年终奖励:

连续缺勤达7天或累计达15天的;

连续3个月绩效考评为差以下(包括差)或累计4个月为差以下(包括差);

连续2个月绩效考评为很差或累计3个月为很差的; 待岗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超过5次的;

因违纪违规、工作不落实、缺勤缺席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的(正在查处的可参与考评,但缓定档次、暂缓奖励)。

(6)连续缺勤达15天或累计达30天的,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处理;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奖励办法

(1)绩效、工作目标等考评作为奖发放主要依据: 个人考核=工作考评×20%+个人月均绩效考评×80%。

(2)考核确定为优秀或被确定为后备干部的,必须是月绩效考评均在中以上(包括中),并且包村人员要累计6个月、不包村人员要累计8个月为好以上(包括好)。

(3)包村人员累计优秀6个月或连续8个月为好以上(包括好),年终奖上浮10%;全年全优的,年终奖上浮20%。不包村人员全在好以上(包括好)或累计10个月为优,年终奖上浮10%。

(4)包村人员连续5个月为优,并能保证掌握工作动态,有计划地安排本职工作,可随叫随到的,奖励休假每月1天,休假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休假计为出勤。

(5)双休日、节假日、特殊值班的,每天(次)加5分。 (6)报送信息被县、市、省采用的,每条分别奖励5元、100元、200元,奖励费在年底与奖金一并发放。

(7)临时人员不进行绩效考评,其奖励由党政会研究确定。

七、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1)机关干部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

(2)干部值班由办公室按机关站所室顺序编排人员,因故不能值班,应自行串换,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严禁漏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不许留外来人员,不许喝酒、参与各种娱乐活动;遇紧急情况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及时与公安、防火部门联系;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和值班日记,保持值班室卫生。

(4)对值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同志予以批评、罚款,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民事调解工作制度

1、调解原则

(1)、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2、调解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3、调解程序 (1)受理纠纷

①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②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2)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3)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4、汇报制度

(1)、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2)、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3)、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4)、每月向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5、登记制度

(1)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2)调解民事纠纷,调解结果要进行登记、建档保存; (3)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要填写案件讨论登记表,登记表要附卷;

(4)向司法局请示、报告重大疑难案件,并做好登记。

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进行。评议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支部的建设,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促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2、评议分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评议中,每个党员要是非分明,坚持实事求是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高空乏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在评议后,按上级要求评出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按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处分违纪党员。

4、每个党员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自评、互评、党小组长要做好笔记。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第8篇:机关工作制度

工 作 制 度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工作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三、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提出的“爱国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来规范和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局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各股室的工作要长计划、短安排,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各项任务指标要层层分解落实,负责人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督查,充分调动每个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认真钻研业务,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

五、各股室间要从大局着想,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互相谅解。对于交办的工作任务,既要有分工又要有协作,不互相推诿扯皮,对交叉工作要主动协商,取得共识,达成一致,发挥整体优势。如因各股室间不配合、不协作而延误工作,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工作实行“首问制”,即首先接待前来机关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并主动引领到相关部门,不得推托。

七、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娱乐、扎堆闲谈、上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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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参与任何赌博活动。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八、要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要遵守政法干警的着装规定,不穿奇装异服;要保持办公室整洁,不乱扔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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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制 度

一、局务会议

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副局长、各股室负责人参加,其他列席人员由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确定。局务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承办,办公室秘书负责通知并记录。局务会议不定期召开。

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㈠传达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本系统的贯彻落实意见。

㈡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报交流重要情况、讨论通过工作安排、工作总结,部署重大活动事项。

㈢审议通过机关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审议请示的重要事项。

㈣需局务会议研究的其它事项。

二、局长办公会议

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会,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局长办公会议可随时召开,相关股室负责人负责通知并做好会议记录。

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㈠讨论研究本系统重要业务工作部署。

㈡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或部署局务会议的有关事项。

㈢研究决定重大财务支出计划和会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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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及系统内的业务工作。 ㈤其它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三、月工作例会

每月初的第一个星期一,局领导按照自己的分工召集股室负责人召开工作例会,有特殊情况可临时改变开会时间。

月工作例会主要任务是:各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本月工作部署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股室具体实施,由办公室督查。

工作例会由办公室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四、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半月分析会议

各基层司法所每半月向局基层股报送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迟报或漏报,扣除目标责任相应分数。

基层股将情况进行汇总后,召开局务会,分析所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五、全体干部职工大会

由局领导主持,办公室召集并负责会务工作。 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主要议题: ㈠传达上级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

㈡传达贯彻和通报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的精神和有关工作情况。

㈢安排和总结工作。

㈣其它需要干部职工讨论决定的有关重大问题。

六、各类会议要求

㈠一般情况下,要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及会议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到会前有准备,会后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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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会议承办部门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会中记录和会后反馈工作。

㈢与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要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因有事不能到会应事先向主持人或组织人请假,会后由相关负责人向缺席者传达会议精神。

㈣会议开始前,召集人或组织人要核实人数并报告主持人。

㈤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禁止喧哗和闲谈。开会期间不准抽烟,不准开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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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制度

一、发文

(一)拟稿:各业务股室业务范围的文件由各股室负责拟稿,其它以旗司法局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拟稿。拟稿要做到真实、准确、规范。

(二)核稿:各业务股室所拟稿件由本股室负责人核稿,核稿人要对文稿的内容、文字、格式进行全面审核和修改。经审核无误后由核稿人签注意见,最后交由局长或分管局长复核签发。

(三)签发:以本局名义发出的文件,一般应由局长签发,必要时或经局长同意,也可由副局长签发。

(四)编号登记:文稿经签发后,统一由办公室进行发文登记、编号。

(五)核对:文稿打完后,一般由拟稿人负责核对,由他人负责核对时,如发现错误或疑问应通知拟稿人或核稿人进行改动。

(六)印刷与装订:印刷装订工作原则上由文稿起草人员负责,如需其它股室协作,有关股室应予配合。

(七)用印:用印前,办公室应检查打印后的文件与领导签发的文件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地方,应拒绝用印,待查清楚后处理。文件不规范、不整洁、不美观和有误的发文,应当拒绝用印。

(八)归档封发:盖章后,办公室将原稿和足够的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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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归档留存,其余文件属业务股室呈办的,由各股室封发,全局性文件由办公室封发。

二、收文

(一)文件签收:来文一律由办公室签收,收文后要认真汇总核查,注明收文日期。

(二)拆封和登记:办公室负责文件拆封和登记工作,来文标明司法局查收的可以拆封,注明具体人收的不得拆封。拆封后要认真清点文件,与清单核对无误后方可登记,并附上《文件传阅单》,填写有关栏目后送领导阅批,阅批和登记的时间最迟不超过两天,以免延误工作。

(三)批办:领导按分工职责进行批办,分管副局长及各股室负责人按局长批办的意见负责办理,批办事项应有时限要求,当日批办一般应在当日转交承办者,承办者办理完毕后应签字并注明办结日期。

(四)阅文:根据领导指示由办公室进行文件分发并组织传阅,阅文要讲究时效,以免积压误事,阅后要签字和标注日期,从收文批示到阅文归档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除外。

(五)立卷归档:已阅办完毕的文件登记后,要定期收回并立卷归档,立卷归档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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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制度

为了加强宣传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旗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提高全旗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编写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凡是与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政策性、动态性、苗头性和倾向性的信息,均属收集报送范围。

第二条:旗司法局办公室负责收集和编写全系统的信息工作,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各股室要按要求报送信息。

第三条: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旗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重要会议和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

(二)涉及司法行政业务方面的工作动态。

(三)季节性重点工作,一段时期内领导、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重大的社情民意。

(四)具有指导本地工作的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五)工作建议、意见和工作探讨。

(六)重大事件、突发性事件。

(七)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的国家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后各地的反映情况。

(八)需要向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反映的其他重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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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报送任务要求

各基层司法所、各股室工作人员必须每季度被旗司法局采用信息2条,全年采用8条,其中2条被旗级以上媒体采用(包括今日鄂托克、鄂托克信息、政务信息等),1条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完不成旗司法局采用任务的每篇罚款50元,完不成旗级、市级媒体采用任务的每篇罚款100元,同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各二级单位每季度被旗司法局采用信息3条,全年必须采用12条,其中3条被旗级以上媒体采用(包括今日鄂托克、鄂托克信息、政务信息等),2条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完不成旗司法局采用任务的每篇罚款50元,完不成旗级、市级媒体采用任务的每篇罚款100元。

第五条:信息奖惩制度

1、上报信息被国家、自治区或市级报社采用的,每篇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2、调研报告、论文在国家级、自治区、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3、各基层司法所和二级单位每年报送二篇调研报告,不报送的扣除目标责任相应的分数。

4、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原则 ,年终旗司法局对报送信息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按制度兑现奖金。

第六条:旗司法局办公室要不定期地下发信息需求要点,并负责落实上级部门所需信息,做好信息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

第七条:报送信息要做到准、快、新,即情况要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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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快,内容要新,信息稿件要表达清楚、文字精炼。

第八条:报送信息要有严格的核签手续,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各股室报送的信息要先呈分管副局长审阅,送办公室审核后报出。

第九条:旗司法局办公室每季度对信息采用情况进行反馈,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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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行政事业财务制度,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机关经费的计划、管理、使用等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机关财务支出,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按规定审批的原则进行审批管理。

三、局机关的财务活动,要在局长的领导下,由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统一报帐。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四、经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在优先保证日常办公必须支出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压缩经费支出。加强对旅差费、会议费、电话费、汽车修理费、汽车燃料费、接待费的支出控制。专项经费的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经费的支出要通过局务会研究方可。3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要通过局务会研究方可。

五、支出审批程序

(一)旅差费。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单》。需借款的向办公室领取借款审批单,交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副局长签字批准。出差人员必须按标准住宿。出差人回归后一周内,填好报销单,与《出差审批单》一起交由报帐员审核,再由办公室主任复核签字后经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方可报销。

(二)购臵费。机关购臵办公用品要填写《办公用品购臵申请单》,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副局长签字后统一由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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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负责购买。各分管领导对各股室自行购买物品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不予同意。特殊情况下由股室自行购臵的,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批准人在同一发票上签字后方可报销。各股室接受配送的仪器、设备须到办公室登记。固定资产购臵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刊、杂志、等资料的订购统一由办公室办理。业务书籍的订购,由股室提出意见,经分管副局长、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订购。

(四)修缮费。办公楼、公用设施的维修由办公室提出计划和预算,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必要时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议费。局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包括协助上级单位在本地区召开的各种业务工作会议,须5日前向办公室提报预算,经办公室审核后,由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车辆维修费。车辆必须在单位指定地点维修,维修费用由局财务室统一结算。

(七)车辆燃油费。车辆燃油由司机根据工作需要申领用油单,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副局长签字后,在指定地点加油,局财务室统一结算。车辆在旗以外出差需加油的,由出差人员负责,归来后与差旅费一同报销。

(八)招待费。上级或下级来人,一般实行工作餐制度,填写《接待审批单》,分管财务副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未经批准擅自招待所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自己承担。

(九)借款。公务借款须事先填写借款单,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副局长批准。出差借款要在归来后一周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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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

六、机关一切开支必须由经手人签字,由报帐员审核,办公室主任、分管财务副局长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七、机关财务要做到日清月结,收支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办理。

八、机关办公室负责财务管理的具体工作。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票据必须规范,所有报销的单据、发票必须盖有税务监制章或财政收费票据专用章,否则不予报销。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要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按月向分管财务副局长、局长通报经费的收支情况,每半年在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上汇报一次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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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印章管理工作,保证用印安全,根据有关机要保密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司法局行政印章、司法局党支部印章、依法治旗办公室印章及财务印章的使用由专人负责,实行专人用印或监印。做到保密、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坚持“三不盖、一不准”的原则,即没有局长签字或口头交代的不盖章,没有详细登记的不盖章,对空白介绍信不盖章,非经局长批准不准携带公章外出。

三、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薄制度,使用印章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详细记载,便于日后查询。

四、加盖行政印章,须有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党支部印章,须有支部书记签字。

五、局文件加盖局印时,先按有关规定经审批同意,再由印章专管人员核对后,方可进行用印。

六、保管使用印章的人员要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确保印章管理不出任何差错,如出现问题,由印章管理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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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一、局办公室设立档案室,设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机关内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等工作。

二、办公室档案管理应建立健全下列档案工作制度。 ㈠立卷归档制度。 ㈡档案保管制度。 ㈢档案保密制度。 ㈣档案利用制度。

㈤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装备,采取防火、防潮、防盗、防虫、防鼠等保管措施。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做好各种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四、档案管理员对不同门类、不同载体、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依顺序排架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五、按《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对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以及其他列入进馆范围的各类档案,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分别向旗档案局移交,对无保存价值应销毁的档案应登记造册,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六、档案室应编制案卷目录、文件卡片、存放索引、全宗指南,为编篡各种专题文件汇编、数字汇集、简介、概况、沿革、大事记等,提供档案利用。

七、凡查询利用档案,必须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薄》,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及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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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车辆的使用管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

二、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用车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除局领导外其他工作人员办理旗内公务原则上不派车,如确需用车(取送人事档案、机密文件、提送大额款项等),由办公室主任批准。旗以外用车,须由司机填写《出车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常务副局长批准。

三、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公车,确有特殊原因需私人用车的,由常务副局长批准,费用自理。

四、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用,确需外借的要经常务副局长批准,费用自理。

五、局机关车辆的维修、养护,由司机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单车消耗登记的办法。特别重大的维修还需经局务会议研究批准,按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六、车辆燃油实行票证制,由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局长根据用车情况签发用油单。用油单要注明使用车辆的时间、事由、用油数量,并由司机签名,每月底由报帐员凭票证存根对帐结算。

七、下班收车后车辆必须入库,严禁司机将车辆停放他处(因执行公务当晚或夜间11点前不能返回单位的除外)。任何人不得私自驾公车上下班,对违反规定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八、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或无证人员驾驶,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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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由司机负责。

九、禁止婚丧嫁娶使用公车,禁止私自出车,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十、严禁驾驶人员酒后驾车,一经发现按下岗处理,造成的损失由驾驶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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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警用车辆管理制度

鄂托克旗司法局配发给各基层司法所的车辆属司法所履行公务的专用交通工具。为规范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保证警用车辆的安全正常有效运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司法所的警用车辆管理使用实行所长负责制。

二、司法所的警用车辆须在执行公务范围内使用,严禁公车私用。

三、司法所要爱护警用车辆,保持车容整洁,保证车辆安全正常运行。

四、严禁工作人员酒后、无证驾驶车辆,严禁私自出借车辆,严禁利用公车从事婚丧嫁娶活动,有上述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负。

五、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车辆,杜绝特权思想,服从交警的指挥,出现的一切违章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应责任均由司法所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六、严禁警灯乱闪、警笛乱鸣、乱闯红灯,禁止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

七、司法所负责警用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产生的费用由司法所承担。

八、司法局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检查警用车辆的使用状况,对使用不当者要提出整改或批评意见,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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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购臵由办公室根据各业务股室的申请报请常务副局长批准或经局长办公会议决定进行采购。

二、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发放。各股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申请领用。领取办公用品要填写申请单,注明所需品种、数量,由办公室主任批准签字,指定专人领取。

三、各股室对所使用的办公用品要严格管理,爱惜保护,及时维护。未经许可不准转借、挪用、自行拆卸、改造,对人为原因造成的丢失、损坏由各股室照价赔偿。

四、办公室对各股室使用和领用的办公用品登记造册,每检查验收一次。

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对局机关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发放工作。

六、采购人接到购臵办公用品审批单后,对所采购物品要多方询价,比较之后,对价格低、质量优的办公用品进行购买。对所采购的物品要进行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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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办公室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三、对局机关的固定资产要做到帐实相符。

四、新购臵的固定资产,办公室要进行登记。需交有关基层司法所、股室使用的,办公室与使用基层司法所、股室办理使用、交接和委托保管手续。

五、未经局领导许可,任何基层司法所、股室、个人不得将机关固定资产变卖、租赁、转借等方式处臵,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对超过使用年限、陈旧老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办公室请专业人员鉴定,报经常务副局长审核同意后可以进行处臵。固定资产的处臵必须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七、对使用的固定资产发现有破损、故障影响正常使用或不及时修复会造成更大损害的,应由使用单位及时报办公室派人修复,如因报告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由使用人承担责任。

八、办公室负责局机关领导使用的固定资产及公用设施的保管和维护,基层司法所、股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各基层司法所、各股室保管和维护,如发生丢失或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九、因登记不及时、不详细、不准确,造成丢失、损坏或技术资料档案无法收集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十、局机关固定资产发生转移变化的,办公室要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如因变更等手续办理不及时而带来的一切不必要的损失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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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电话、复印机、传真机管理制度

一、各股室对所使用的电脑、电话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得自行拆修、改造,如有人为损坏和丢失要照价赔偿。

二、严格按程序操作使用电脑,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的光盘,软盘,以免感染病毒。不准随意安装、删除电脑程序。不得在上班时间玩游戏或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不准外来人员或非本股室人员随意操作电脑,否则由使用股室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三、要合理保养电脑,不准在电脑周围放臵水杯、磁性物体,避免将电脑放臵在太阳照射的地方和暖气片、水龙头附近。要保持电脑的干净、整洁,不使用时应断开电源,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股室承担。

四、办公室负责各股室电脑使用、管理监护,各股室电脑不能正常使用时须及时报知办公室修理。由于报告不及时造成更大的损害的,由有关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办公室对不按规定使用电脑的股室有权制止,不听劝阻的,报局领导批准后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处罚、处分。

五、各股室不得自行配臵与工作无关的电脑配件,电脑耗材由各股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局长审批,办公室统一采购,否则不予报销。

六、各股室的电话,仅限于办公使用,严禁拨打各类信息台电话,禁止外来人员使用办公电话,严格控制因个人私事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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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人员接打电话应使用文明用语,尽量减少通话次数, 缩短通话时间,不准用电话聊天、拉家常。

八、电话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办法。各股室电话限额由办公室据实测算报局务会议审定后执行,超出限额部分各股室自负。

九、复印机和传真机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制度,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凡需使用复印机和传真机的科室,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一律不得因私使用复印机和传真机。

十、办公室应做好复印机、传真机的保养、维护工作。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不得违反程序进行操作,否则经办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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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制度

一、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下班后,各单位要关好门窗,关闭所有电器电源,放好电话听筒,关好水龙头,排除一切危险隐患,否则由此产生的事故,由股室人员承担责任。

三、做好文件、重要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不得乱扔、乱放、向外转借、变卖废纸,否则,造成丢失、泄露事件由有关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四、禁止在办公室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金银首饰、贵重衣物等。否则,发生失窃事故由经办人员承担责任。

五、局机关警卫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加强巡视,检查局机关周围及楼道、各办公室门窗,发现可疑情况或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紧急的情况下,可及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系。

六、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各股室工作人员应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不得擅自改动电路设施和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使用明火,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发现并排除火险隐患,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责任人员承担。

七、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在会议及集体活动后,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检查用电线路、电器等,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定期试验消防器具,防患于未燃,否则由此造成事故由有关责任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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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股室工作人员要在每天上班前打扫卫生,经常保持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

二、局机关会议室、局领导办公室、走廊及办公楼前卫生由勤杂人员负责。

三、工作人员不得有随地吐痰、随地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不得有随意倒污水、攀折花草、乱涂乱画等破坏工作环境的行为。

四、局机关卫生由办公室定期检查,对卫生条件差的股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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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制度

一、上级部门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安排住宿,费用自理。以工作餐标准安排就餐,期间安排一至二次宴请,由局长或副局长陪同。

二、其他旗区司法行政部门领导来考察学习,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以工作餐标准安排就餐,期间安排一次宴请,由分管局长陪同。

三、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旗司法局请示工作、办理业务,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安排工作餐。

四、接待工作由办公室总体负责。有接待需要的股室,必须先由接待人员填写《接待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常务副局长批准后,方可接待。

五、负责接待的人员必须在饭菜酒水价格单上签字,以备存查和结算。

六、未经批准任何股室和人员都不得擅自接待客人。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提高规定接待标准,未经批准接待或超出标准接待,其费用由接待人员负责。

七、接待宴请要以当地土特产为主,不上名烟、名酒、名贵菜肴。以工作餐标准接待的,一律不上烟和酒。

八、无论哪级客人,进营业性舞厅、歌厅、桑拿等娱乐性消费一律不准用公款支付。

九、接待人员接待来宾要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使客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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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密 制 度

一、凡收进和发出的绝密、机密、秘密的文件、资料、报表等,须由办公室机要人员按密级进行登记,他人不得代收或拆封。个人收到秘密文件必须交机要人员清点登记,不得个人保存。

二、呈阅文件要将密件和非密件严格分开,密件要由专人单独传递运转,按规定的范围进行呈阅。未经领导同意,无关人员不得随便翻阅,阅文者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三、秘密文件资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并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管理人员要及时催还。

四、秘密文件资料的拟稿、缮印、校对要由专人负责,严禁无关人员翻阅。严格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草稿、废纸要及时烧毁。

五、处理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根据发文单位的要求,需退还的应按规定时间退还,需要保存的按规定整理、登记归档。

六、需要销毁的秘密文件资料,要进行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审查、签批后,由两名以上经管人员护送监销。

七、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后果的,按《保密法》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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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充分展现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新形象,就系统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着装制定如下制度。

一、着装范围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

二、着装时必须保持服装清洁、整齐、得体,并按相关要求规范着装。

三、着装场合:参加旗委、政府、旗委政法委等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及重大节日庆典活动;迎接有关部门检查及重要接待活动;旗司法局决定必须统一着装的其他场合。

四、禁止着装场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着制服时,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饮酒或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除规定的着装场合外,局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穿制服。

五、其他要求:在上级未下达新的着装标准之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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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司法助理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纪律,保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苏木镇办公时间。

二、因私事、因病需要请假,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病假应出具医院证明,请假一周内的由所长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的由苏木镇分管领导批准,经所长签字,请假条交司法局由分管副局长签字后备案。

三、全年因事因病请假累计在30天以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超过30天的扣除超假期间工资的20%,同时取消评优资格。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计算在事假、病假天数内。

四、对经常不遵守上班纪律,无正当理由随意脱岗,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未经苏木镇领导批准擅自离岗或无故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含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规定,予以辞退。

五、局办公室与基层股将采取电话抽查,定时或不定时到各基层司法所巡查等方式进行督查。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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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党和人民信赖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上岗制度、考勤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奖惩制度、学习培训制度。

第二章 上岗制度

第三条 干部上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㈠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执行政策、遵纪守法,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

㈡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刻苦钻研,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㈢立场坚定,清正廉洁,文明执法,讲求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司法干警形象。

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团结同志,令行禁止。 ㈤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和素质教育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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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四条 假期规定:

(1)休假:根据有关文件规定:

工龄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龄满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2)婚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

(3)产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为135至180天,由单位具体规定。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7天照顾假。

(4)病假:根据公费医疗规定,允许凭前往诊治的医院的医生证明办理。

(5)陪床假:一次1至3天,特殊情况可延长。

(6)丧事假:一次3至7天。

第五条 批假权限:

1、股室工作人员请休假、婚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经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审批。

2、股室工作人员请病假、事假,1天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2天以上3天以内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4天(含4天)以上的,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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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假人因事紧急,又遇局领导不在,无法办理“请假审批单”的,可先向办公室报批,事后再补办请假审批手续。

4、请假人不能按时销假的,应事先向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报告,事后补办延长假期的手续。

第六条 请假手续:

1、请假人填写“请假审批单”后,报送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批准。

2、请假人将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的“请假审批单”交办公室,作为局机关考勤依据。

3、请假人续假手续,按上述

1、2点办理。

第七条 凡休国家法定的假期,原则上一次性享受,也可分批享受,年内休完,不得跨补休。请假人当月连续7天事假扣除本人当月补贴;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扣除本人1个月奖金;超过20天者,扣除本人2个月奖金;超过30天者,扣除本人半年奖金,取消个人年终评优资格;超过60天者,扣除个人全年工作奖金和补贴。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处理: ㈠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㈡履行请假手续,没在办公室备案的;

㈢无故不参加局机关组织的会议、学习、集体活动的; ㈣无正当理由超假或超假不办理补假手续的。

㈤股室人员迟到、早退一人次者扣除股室目标管理0.1分,个人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股室目标管理0.5分,扣除个人1个月奖金,全年累计旷工7天者,扣除全年奖金。连续旷工15天者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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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请病假10天以上的,必须持旗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方可请假。年累计请病假超过半年的,取消其本评优和提拔使用资格。

第十条 公伤

㈠公伤要有医疗和鉴定部门的鉴定,公伤人员请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㈡其他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干部职工请假期满必须按期返回,未经批准不得超假。上班后,必须履行销假手续。

第十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考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满包庇。办公室负责机关考勤制度的检查落实。

第四章 廉政建设制度

第十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政法队伍管理的“约法三章”,即“严禁个人参与经商办企业;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危害社会的其他活动;严禁用公款到夜总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活动和巧立名目的吃喝”,如有违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㈠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私自挪用公款、公款私存,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用公款请客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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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酗酒、赌博。

㈢信谣、传谣,向所属下级索要、收受财物和礼品。 机关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予以行政处分和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实行以下原则:实事求是、人人平等;奖励与惩罚相结合,以奖励为主;惩处与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十六条 凡是被市司法局或上级部门记功、嘉奖、授予其他单项荣誉的工作人员,除批准机关颁发的证书、奖章外,局机关给予奖金奖励:一等功3000元,二等功2000元,三等功1000元,嘉奖500元;其它单项荣誉可视情况给予300元至500元的奖金或奖品。对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局机关工作人员A本奖励2000元,B本奖励1500元,C本奖励1000元。对于通过在职学习取得更高学历的人员,按照总学费1/6的比例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加大信息奖惩力度,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各股室工作人员在完成旗司法局采用信息任务的情况下,每多采用一条信息奖励100元。全年没有完成旗司法局采用信息任务的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股室不得参与评优。

第十八条 机关工作人员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奖励规定条件者,局机关给予奖励或按干部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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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申报。

第十九条 凡是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违纪行为的,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六章 学习培训制度

第二十条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学习培训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办公室每月做出学习安排。

第二十二条 每个干部职工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做好记录,政治部要对学习笔记进行定期检查,年底干部职工将学习笔记交政治部登记,无学习笔记者,取消评优资格。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不定期对学习的相关内容组织考试,两次不参加考试者,取消评优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凡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迟到、早退一次按旷工1天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分管副局长批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如有同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旗司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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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司法局

机 关 制 度 汇 编

二00九年三月— 35 —

目 录

一、工作制度…………………………………………………… 1

二、会议制度…………………………………………………… 3

三、公文处理制度……………………………………………… 6

四、信息报送制度……………………………………………… 8

五、财务管理制度………………………………………………11

六、印章管理制度………………………………………………14

七、档案管理制度………………………………………………15

八、机关车辆管理制度…………………………………………16

九、基层司法所警用车辆管理制度……………………………18

十、办公用品管理制度…………………………………………19 十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0 十

二、电脑、电话、复印机、传真机管理制度………………21 十

三、安全保卫制度……………………………………………23 十

四、卫生管理制度……………………………………………24 十

五、公务接待制度……………………………………………25 十

六、保密制度…………………………………………………26 十

七、着装制度…………………………………………………27 十

八、基层司法所请销假制度…………………………………28 十

九、干部职工管理制度………………………………………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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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机关工作制度

X人民政府

机关工作制度

为使X机关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上下班时间以区政府规定作息时间为准,上班前自行到党政办签到,所有人员不得代签,迟到、早退,违反一次扣一分。党政办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并以党政办检查通报为准。

二、学习、会议考勤制度。每月的集中学习和临时会议不迟到、早退(确因公事除外),遵守学习(或会议)纪律,不私下交谈、议论,影响学习(或会议)纪律被点名一次扣一分。切实管好自己的通讯工具,如在开会时没管好自身通讯工具,未关机或未设到振动位置响铃影响会议的,一次扣款50元。

三、病、事假及年休制度。因病、有事需先请假,半天以内交书面请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政办备案生效;一天及一天以上交书面请假条经书记或镇长签字同意后报党政办备案生效。2010年的年休假继续执行,单位组织集体外出、考察在年休假中抵销。可用本人的年休请病假或事假,本人的年休假按人事部门规定天数使用完后,病假(因病住院的除外)超出半天以每半天扣年度综合考核分值一分计算,事假超出半天以每半天扣两分计算。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国家法定的如婚假、产假、丧假等按规定天数执行)。

四、去向牌制度。外出办理业务需报分管领导,镇领导外出报党政办,所有人员自行负责去向牌挂放,如果私自外出没请假的,经查出一次扣两分。

五、上班工作制度。不准在上班时间和公共场所(包括 1

下基层检查时)搞赌博和变相赌博,如发现一次扣除其半年所有奖金及补助,两次扣除其全年所有奖金及补助,并且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能在上班时在网上游戏、聊天,除发现一次扣三分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上班时间无工作需要,不得随意串岗,也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发现经多次劝告不改者,领导在会上点名批评一次扣一分。

六、通讯畅通制度。每天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如手机无电时提前报党政办并告知可联系电话,如因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上,扣除其当月通讯费。

七、用车制度。机关所有公务用车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单位公务用车首先保证领导班子用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报党政办,违反一次扣除驾驶员当月出车补助50元,违反两次取消当月出车补助。各部门需外出办理业务或有特殊情况需用车时提前报党政办实行派车单,凡自行叫车(野的士)或能做公车叫车的一律不予报销。

八、财务管理制度。镇政府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的原则,本着保证正常运转的精神,按综合预算办法编制综合收支平衡使用。严格增收节支。支出在200元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同意,2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需报书记或镇长同意。每周

一、五为签字报账时间。镇长签字,书记审核。凡私自做主的支出或发生的公务外支出,一律由其本人自行解决,概不报销。凡是假借公务之名骗取报账的,一经查实,假一罚十,并追回所报金额。

九、节约能源制度。做到“人走灯熄”并切断电源,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下班后无人不关灯、不关空调、电脑者,发现一次扣该办公室每人现金20元。

十、本制度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十一、本制度从二O一0年四月开始执行。

二0一0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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