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报告

2023-05-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通过报告的方式,用于记录工作内容。怎么样才能写出优质的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报告》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1篇: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报告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报告

枣庄市山亭育才中学关于办理校车使用

许可的申请报告

尊敬的区局及相关部门:

枣庄市山亭育才中学山亭育才中学是2000年经枣庄市教育局批准建设的山亭区规模大、质量好、信誉高的一所寄宿制民办学校。学校座落在山亭区政府驻地,双山公园脚下,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校占地100亩,建筑面积40000多平方米。现有教学班52个,教职工170人,在校生3300余人。建校十五年来,学校始终坚持“让家长省心放心,教学生成人成才”的办学宗旨和“依法办学、以德治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及“不欺骗家长不误人子弟”的办学原则,在全体育才人的共同拼搏下,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英语教学实验基地”、“山东省花园式学校”、“山东省先进社会组织”、“枣庄市民办教育先进单位”、“枣庄市优秀项目基地”、“山亭区教学常规管理先进单位”等。目前,学校办学层次为小学、初中。

2013年开学初根据学校现状和发展需求,董事长提出了一严、二规范、三抓落实、四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并提出了“复兴育才名校”的第一个三年计划。2013年为革新管理年,重新制订了《各学部教师量化考核方案》、《星级教师产生办法》、《考试的管理规定》等全部学校现有规章制度以适应现有发展要求,使教师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学有目标,干有干劲,着重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和教师队伍的管理。2014年为质量提升年,想办法找思路,学习借鉴与自主实践相结合,夯实堂清模式,力求成绩提升。2015年为素质提升年,本着育才“成人成功”的校训,加强学生德育教育,艺体等各项素质拓展取得实质性成绩。2015年6月第十二次校委会会议上董事长又提出了“实现育才梦”第二个三年计划,力求2018年我校成为区市级名校,此计划的提出为今后学校的工作开展和发展道路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目前,我校小学部经过四年的发展由最初的94人达到现在的近两千人,“在家门口,让孩子享受优质教育”家长要求校车的呼声高涨。我校学生大多来自下辖乡镇交通极其不方便。现将我校家访实地调查、交流等论证情况作如下汇报:

1、 我校在留守儿童统计调查中数据显示72.7%为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在外地打工,跟随爷爷奶奶或亲属生活。离返校大多无接送能力。

2、 我校学生区内分布较广,以东方向徐庄、北方向水泉集中且我区公交系统尚未完善或不能触及乡村村口。

3、 学生离返校安全隐患大,大多数学生为方便或省钱乘坐“黑出租”安全利益无保障。

4、 我校地处城区,网吧、KTV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较多,学生自行离校,自制力不强,易发生安全隐患。

5、 学校4月份进行的书面意见调查,92.3%的家长要求学校校车接送,并要求加大校车投入,提高校车设备的安全性能。

6、 小学低年级学生不适合寄宿在校生活,应家长要求需早、晚走读,方便家长。

特此报告,并请批准。

2015年6月26日

枣庄市山亭育才中学

关于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报告

山亭育才中学

2015年6月26日

第2篇: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资料目录

1、

2、

3、

4、

5、 随县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

车辆注册登记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校车准驾资格证复印件; 校车运行方案;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 (2)校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3)随车照管人员管理制度; (4)学生乘车要求; (5)学生安全乘车管理制度; (6)学生候车乘车纪律制度; (7)学生接送车乘车监督制度;

(8)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及安全教育制度; (9)校车检查、维护和修理制度。

6、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1)学校与上级单位; (2)学校与校车驾驶人员; (3)学校与随车管理人员;

(4)学校与学生监护人交通安全协议。

7、

8、

9、 校车安全管理值班表及职责; 校车安全应急预案; 车辆所投保险单复印件;

10、 配套标志和设备的清单。

第 1 页 共1页

第3篇: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

附件

关于××幼儿园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

枝江市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我单位依法取得如下资质: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特申请本单位 机动车申报校车使用许可。 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盖章):

时间:

- 1 -

第4篇:磁村中学校车使用许可证制度

一、配备校车应当依照下列条件取得许可: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

二、 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教育局校车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教育局校车管理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办理有关手续。

三、 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变更校车驾驶人、服务学校、行驶路线的,须征得教育局校车管理办公室同意,并将购车补助款全额退还;若私自变卖或者转让,将按照补助款的双倍数额对享受购车优惠政策的集体或者个人进行处罚。

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四、 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第5篇:中洲小学2013—2014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校车使用范围

根据我校办学实际,确需要使用校车,依照本办法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作为我校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

第二条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许可。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监利籍车辆,属于学校或者校车服务者所有;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车辆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四)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安全设备;加装扶手等安全装置,前排座位设有三角式安全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车窗玻璃不得使用不透明的太阳膜;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六)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并随车携带。

第三条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且经有关部门同意,经过备案后,方可作为我校校车使用,如不能通过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装载学生上下学,一律举报相关部门。

校车使用许可经过批准后,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告知相关部门和我校,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同时将相关信息函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且要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造册。

第四条除学童、随车照管人员外,不得承载其他人。

第五条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车辆类型、品牌型号、核载人数和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发证单位、有效期等事项。校车标牌的有效期应当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有效期相一致。

第六条 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车使用单位应当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一)使用年限或者行驶里程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

(二)改变用途不再作为校车使用

(三)不再属于校车使用单位所有。

第七条

禁止将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

第八条

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第九条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校车 的安全维护工作,

建立安全维护档案,

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不符合安全

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校车应当到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

承接校车维修业务的企业应

当按照规定的维修技术规范进行维修,

并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

所维修的校车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校车的维修质量负责。

2013年9月1日

第6篇:校车使用申请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

大风车双语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幼儿园地址:上海路三角区南300米路东,机构代码证号05336137—9,法人代表:王秀芝,身份证号:412327196411120106,联系电话:15037035669.根据学生家长要求,为方便学生上下学,购买校车三辆,车牌号:豫N70857豫N27283豫N46762.校车购买费用自筹,校车为幼儿园所有。购买车辆只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不进行其他营运。请对本单位购买校车进行审验,予以批准使用。

申请单位(签字盖章)

乡(镇)中心校(签字盖章)

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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