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平安景区实施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旅游局平安景区实施方案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旅游局平安景区实施方案1

为巩固平安*建设成果和平安*旅游的优良环境,推进*旅游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的意见》和市综治委部署和要求,为深入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结合*旅游景区的实际,特制定“平安景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首任,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的意见》和市综治委部署和要求,以创建平安景区为抓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扎实地做好治安安全、生产安全和防火安全工作,努力实现发案低、事故少、秩序好、社会稳定、游客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各旅游景区要成立“平安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景区法定代表人任组长,并设立“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机构,保证有专兼职人员具体开展“平安景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标准

“平安景区”创建,坚持将安全长远目标和治安集中整治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整体防范意识和能力,“平安景区”创建标准要求创建单位达到“5个不发生”:

1、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经济犯罪及重大刑事案件;

2、不发生人亡安全生产事故;

3、不发生到市以上集体上访的事件;

4、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火灾、燃气爆炸、旅游交通、食品中毒等重大事故;

5、不发生本单位职工参与组织的黄、赌、毒等案件;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年3月31日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的意见》和市综治委的有关重要文件,熟悉了解创建的总目标,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掀起人人关心,积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启动创建*“平安景区”的工作。

第二阶段制定工作方案:20*年4月30日前,要求各景区按照市局制定下发的“实施方案”及创建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报局规划统计处。

第三阶段为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各景区要按照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及细化的项目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周密部署落实,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加大投入、全力推进,确保平安创建活动任务目标的实现。

第四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新一轮平安创建从20*年起的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的11月15日前,由各景区对照我局“本实施方案的创建标准”和“考核内容”自查自评,如果达到标准,向当地旅游局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然后,由当地旅游局会同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查、公示,如果达到创建标准即授予“平安景区”单位。

五、考核办法

要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要把平安景区创建的成效作为检验各景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比依据。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景区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平安景区创建活动的考核内容:

1、创建责任制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和景区责任制,各景区主要领导是平安景区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平安景区建设的责任;要求层层签订平安创建责任书。平安创建等组织健全。综治工作和创建活动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活动经常,保障到位,台账资料齐全,有景区值班人员登记表、保安人员巡逻登记表、景区职工法制教育登记表、治安及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排查调处情况登记表。

2、综治考核内容。要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职工法律素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开展诚信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道德素养。支持配合所在地区(街道)的平安创建工作。加强治安巡逻和安全检查,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必要装备,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景区财务室、微机室等要害部位落实“三铁一器”。本景区内无抢劫、无、无流氓滋扰、无打架斗殴、无欺客宰客、无强买强卖、无赌博、无吸毒贩毒等违法现象。

3、安全生产措施考核内容。要求景区做到“7个必须”:即必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制定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必须按照规定足额投保相关保险;各种供电线路、电梯、游览设施设备、压力容器、锅炉、车辆等特种设备必须定期年审、检查、维修,并建立特种设施设备“一机一档”的运行台账;停车场车辆必须按规定行驶停放;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管理者必须加强安全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安全施工、生产违章行为的查禁力度,杜绝重特大安全施工、生产事故的发生。

4、消防安全考核内容。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执行江苏省《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到位性能良好;无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供电线路和各种电器使用符合安全规定。

六、工作要求

1、各景区要高度重视“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保稳定、保平安的政治任务,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狠抓落实。实行层层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主要领导负总责机制,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2、各景区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面落实,务求实效。提高内保人员素质,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充分调动系统干部职工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

3、各景区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当地行政区或街道的平安创建工作,要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4、平安创建活动及其成效,将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评。

旅游局平安景区实施方案2

为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游客饮食安全,维护我县良好旅游环境,按照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及《市2014年旅游景区餐饮安全行动方案》(宜市食药监食〔2014〕1号)要求,在2014年2月至12月间开展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原则,以旅游团队用餐接待单位、景区小餐饮、农家乐餐馆为重点单位,米、面、食用油、鲜肉及肉制品、酒类等重点品种,加强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使旅游景区餐饮食品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旅游沿线、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切实保障游客餐饮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旅游景区和车站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餐馆等餐饮单位。

三、整治内容

1、严格规范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经营行为。开展旅游景区小餐饮、农家乐餐馆全面清理,符合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条件的,督促餐饮业主及时办理相关证照;对业主重视食品安全、具备食品安全基本保障条件的小餐饮可以办理备案手续或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对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食品安全隐患严重的小餐饮要会同景区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2、组织开展旅游餐饮服务食品拉网式排查。联合县旅游局对各旅游景区和车站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餐馆等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严格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按操作规范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等;严禁制作加工国家保护的等级野生动物;严禁各类旅游景区、景点餐饮服务单位、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以及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防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从业人员未经健康检查、使用未经清洗消毒餐用具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力争10月底前完成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5、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积极遴选旅游景区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发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带动旅游景区餐饮业健康发展。

6、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认真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应急培训,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置。要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畅通报送渠道,及时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信息,通报有关情况。

7、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餐饮行业协会、旅游行业协会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动用各种社会资源,构筑社会共治格局。广泛宣传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大力支持新闻媒体监督和游客餐饮消费维权行为,引导社会力量加强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

四、整治安排

整治活动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安排四个阶段,时间从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

(一)宣传动员(2月)。联合县旅游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营造旅游景区餐饮食品整治的良好氛围。会同景区管理机构、旅行社向广大游客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动员游客参与到专项整治中来。

(二)自查整改(3月)。组织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违反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的行为,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三)整治规范(4月至10月)。联合县旅游局开展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行为,查办问题突出、损害游客利益的案件。同时组织开展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和游客“放心餐饮店”评选活动,推动全县旅游景区餐饮安全上新水平。

(四)总结评比(11月至12月)。对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创评单位和游客“放心餐饮店”进行考核、验收、公示;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深化为长效监管机制。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监管责任。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县旅游局的沟通协作,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工作,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2、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会同县旅游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3、强化督查,落实整治任务。联合县旅游局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认真总结,及时沟通信息。活动结束后,及时汇总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信息,重要情况和重大信息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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