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教育心得体会

2022-09-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时间的流逝过程中,我们不断接触各种事物,这些事物会带给我们一定的启发,对于这些心得体会,我们应当记录下来。如何让自己的心得体会更具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法律教育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学习法律教育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学习心得

【摘 要】在《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是本书的重点。通过参加此次岗前培训,我对《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有了一定了解。当然,若要在以后的教学生活中充分理解和掌握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仍然需要结合实际、不断学习。

【关键词】高等 教育法规 学习心得

通过对《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的学习,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和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高校教育政策的特点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并了解目前的现状和热点问题,并且通过一个个生动的真实案例分析,也使我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思路有了清晰的概念。这些法规知识,对于青年教师做好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教育法基础知识

此部分阐述了教育法的相关概念,及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从而为政策、法律的正确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上的支持。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也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研究、掌握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 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3. 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4. 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5. 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利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传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

从中国近现代来看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政府、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的学校是依法成立的有必要财产、经费、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高等学校的法人以学校名义,作为独立的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能够作为主体参与诉讼或仲裁。高等学校属于公益法人,从事以“培养人才、科技开发和服务社会”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高等学校在其与教师、学生的关系中,可以成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备行政主体资格。高校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利,履行行政职责,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就是说,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二)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高等学校既然属于事业单位法人并具有典型的公益性,那么就是说高等学校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任何超越法律规定权力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教育法》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公民,对国家、人民和社会公共利益负责;教育活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社会的监督,任何人从事教育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违背或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想,身为公办高等学校的一名老师,牢记高校教师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杜绝滥用权力,确保认真履行义务,这才是教学之根本,教师立足岗位之根本。

(三)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近年来,诸多与大学有关的案件都与高等学校在行政关系中的地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对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地位的确定,对于高等学校管理有着重要作用。

1.高等学校法律主体的性质

从本书中了解到,高等学校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多重身份。它既可作为行政主体,亦可作为行政相对方。

高等学校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受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登记合格后才批准成立的。由此可见,高等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中处于被管理者地位,是行政相对人。

2.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前面提到过,高等学校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此部分主要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也对当前多种多样的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制度

作为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教师,对我国职业教育制度和相关法律应有一定的了解。这也是拓展业务知识,提升自身教学知识水平的前提条件。

另外,成人教育也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其具有多方面的职能,能够使没受过教育的人们接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五、针对高校领域常见的法律纠纷,以及相应的权利救济问题

此部分,通过一个个常见的热点问题和法律争议的真实案例,生动的展现了当前凸显的主要问题以及高校教育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足之处,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也有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高校人民教师,必须对高校的政策法规有个清醒的认识,有了这样的认识,才能够好的传授知识,培养人才。教师是一个不断学习知识的职业,作为一名教师应时刻不忘提醒自我、夯实基础。同时要兼备职业道德和必要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做到合格。

作者:李剑

第2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体会

摘要:《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然而《职业教育法》已颁布的二十年中,国家的经济、教育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职业教育法》中许多款项存在着与当前职业教育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急需修改、完善,以加强我国职业教育的法制建设。本文拟对《职业教育法》中与现实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修改建议。

关键词:中华人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体会

职业教育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提高国民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职业教育的规范化、法制化、持续化发展,都离不开立法。我国《职业教育法》自 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同时,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一、我国与职教相关的法律

我国关于职业教育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颁布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等共同构成了职业教育的法律体系。[1]其中最核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它是我国一部专门规范职业教育活动的法律,共5章40条,包含了职业教育的原则、地位作用、内涵和层次、体系、实施办法、保障条件等方面的内容,对职业教育的权利义务、体系结构、规划方针、办学职责、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等都做出了原则规范,为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我国《职教法》的不足

(一)具体可操作性措施条款较少。如第一章总则第七条:“国家采取措施,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组织失业人员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扶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并没有具体说明可操作性的措施。第十五条:“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也只是原则性的规定,比如具体的实施办法,对残疾人接受教育的保障,违反这项规定的处罚原则和办法等没有具体的说明。

(二)较多款项表述不清。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和指导一些行为,如果法律中的条款表述模糊不清就会产生很多法律边缘化的争议,给部分钻法律漏洞的社会人员以可趁之机。例如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第二条规定要有合格的教师,第四条规定定要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合格的教师”的标准是什么、“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等类似的表达都值得考量,而且整个规定,共五章四十条条款,“应当”出现了29次,造成法律权威性确实,对职业教育的积极意义也就大打折扣。

(三)社会参与度不足。职业教育是关乎全体国民素质的问题,应该全民参与,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一项大工程,《职业教育法》中第三条对职业教育地位的描述是:“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这一表述还需进一步的完善。社会上存在对职教的偏见,重普教,轻职教,造成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不高。用人单位歧视职教学生、家长不支持、社会不重视,总觉得职教学生低人一等,从而导致了部分成员对职业教育的参与度不高,这都影响了全民参与的目标的实现。

三、我国《职教法》的完善措施

(一)明确职业教育的地位。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只是强调了职业教育是重要性并没有规定原则性的表述,因此从法制性方面来说,执行起来的严肃性和强制性较弱。并且相关实施规定里又和普通教育的笼统规定差别不大。因此为了明确职业教育的地位,首先,从法律意义上进行规范,对《职教法》中具体表述严谨、具体,对于违反本法的具体规定的行为给以明确的处罚规定,从而树立起《职教法》的威严;其次,根据职教法教育地位平等的原则,应该通过《职教法》从主管部门、经费、师资上给以体现与普通教育的平等地位。

(二)突出企业的地位和作用。从德国的职业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出,企业在其职业教育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将受训者和学校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而且在经费方面,企业投入占据很大比重,而且企业组织如工商业联合会、手工业协会属于职业教育主管机构。企业作为职业教育参与者之一,应当承担职教发展的责任。而且随着办学体系的完善,企业办学成为发展趋势,企业有资金和师资能力承担办学责任,因此对于职教法应该突出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并对过程中涉及到的企业的权利、义务和优惠政策和条件、规模等作出具体的规定,从而规范企业在整个职教环节的行为。

(三)完善《职教法》的法律体系。《职教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内容陈旧,不适应已经改变的大环境和具体的实际情况,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还比较落后,更加需要完善的《职教法》体系加以规范。《联邦德国职业教育法》大到联邦对各州职教发展的方向性指导,小到州法律具体规定详细具体,权责明确、处罚具体、管理有序。如针对实习的规定涉及实习岗位的申请、审核、权责、待遇、纠纷等都有具体的规定,而且几经修订。我国的规定比较笼统、宽泛,需要加以扩充或者订立部分单项法加以辅助实施,需要订立《职教法》修订规定,以法律形式做到定时修订,适应社会和行业的发展要求,实时更新相关法律条款,不断充实和完善《职教法》,如处罚的具体细则、经费渠道和分配原则、教师培养晋升等使我国职业教育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在规章有序的环境下,提高职教质量,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春燕、侯光. 国外职教法对我国职业教育法修订的启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15).

[2] 郭广军. 《职业教育法》修订的对策与建议[J].教育与职业,2015(9).

[3] 欧阳恩剑. 试论我国职业教育法的基本原则[J]. 职业技术教育,2013(16).

[4]刘育锋.五国职业教育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的借鉴意义[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2(6).

作者简介:王允(1990-),女,汉族,河南周口人;在读硕士,吉林农业大学,研究方向: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作者:王允

第3篇:基于UCLA医学教育模式的学习体会及药理学教学启示

摘 要 为了提高国际学生的医学教学质量,2018年中国国家基金委员会组织了年轻的骨干教师参加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教学培训。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医学教育集成了基础,临床和社会科学,使用以器官系统为中心的模块化系统和基于PBL的教学系统,有目的地将临床内容渗透到基础医学教学中,结合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教学模式和华东理工大学的实际情况,给出了以下启示:(1)基于理工科院校特色优化课程设置;(2)调整或减少部分验证式的动物实验;(3)开展多种教学方式教学。

关键词 UCLA 医学教育 PBL 药理学

LearningExperienceBasedonUCLAMedicalEducation

ModelandPharmacologyTeachingEnlightenment

LIANGXin

(SchoolofPharmacy,EastChina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Shanghai200237)

随着中国综合实力的提高,中国越来越受到外国学生的青睐。其中,来华留学生的医学教育已经成为除汉语之外的第二大专业,因此要建立和提高医学教育英语教学的培养体系和质量,加强对我国留学生英语教学人员的培训。2012年中国国家基金委员会(CSC)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CSC-UCLA医学教育计划无疑将在促进来华留学生的医学教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CSC-UCLA医学教育计划培训教师了解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先进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医学课程整合。我非常幸运地参加了2018年CSC-UCLA医学教学培训,总结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医学教育的特点和给予我的教学启示。

1以器官系统为基础的整合课程设置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医学教育使用以模块化系统为中心的教学,系统地整合基础,临床和社会科学内容。基础医学(前2年)分为以器官分类的9个模块:包括心血管,肾和呼吸内科,肌肉骨骼医学等。融入传统学科,如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组织和胚胎学等。并将部分临床医学内容渗透到基础医学模块教育中。这种课程设置的优势在于:(1)注重知识的梳理,系统性整合,减少重复教学;(2)便于开展PBL(Problem-basedlearning)的教学模式;相应的临床内容交叉地渗透到基础医学教学中,基础和临床教师参与各模块的教学,一起备课,尽量做到融会贯通;(3)在临床教学阶段,还提供了更多的基础医学知识,以实现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在教学中的互补性,它有效消除了传统教学中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弊端。

2小组PBL课程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PBL课程是基础医学教育的核心课程,以小组讨论为主要群体,学生8-10人/组。参与授课的老师在周五上午都要进行集体备课,梳理课程要点,分享教学经验及在教学过程中的注意要点。在受过专门训练的教师的指导下,所有病例均根据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附属医院的实际案例进行调整。具体过程如下:星期一早上,講师以场景模式介绍了案例。根据每个场景设置的情况汇总“数据”,提出“假设”和“行动计划”,导师不会过多地解释或干预讨论,主要起到指导和鼓励学生多方位思考的作用。病情逐渐明朗,学生在病理学,诊断,治疗,流行病学,医疗保险甚至伦理学等方面也形成了“学习问题”。指导老师汇总并分配给学生;课后,学生将在周一至周五分组讨论,参加讲座,实验班,访问材料和学习文献。这逐渐形成了案例和问题的答案,这些案例和问题在星期五之前被总结并提交给教师进行审查。星期五早上,进入PBL讨论课,病人的状况在治疗后得到控制或进一步发展。在学生们发言并讨论后,学生将总结本周的案例和内容。其主要的优势在于:首先,在PBL课程中,教师参与度低,主要起引导作用,大部分时间是学生相互讨论,自我诊断和自我学习,这样他们就可以体验到自己作为医生诊疗的乐趣。该教学模式特别适合基础医学教育:众所周知,基础医学教学内容很无聊,传统教学方式中以教授为主,学生被动接受,而当他们去诊所时,死记硬背的基础医学知识不能跟实际病例有效结合,还需要重新摸索。PBL教学模式的应用无疑使学生能够主动学习问题和知识点,在医学教育开始时将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联系起来,认识到这些基础医学知识在临床应用中的价值。其次,PBL课程与理论课(讲座)有机结合,鼓励学生解决问题,注重学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1]但也有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由于指导教师是由退休医生或教授以及医学院第四年的学生作为志愿者构成,他们教学风格的不同也会影响学生对于病例的理解,目前UCLA医学院也在尝试TBL(Team-basedlearning)教学。PBL教学在我国医学教育中实施也面临以下问题:(1)师资不足(8-10个学生需要配一位教师);(2)教学条件不足(小课堂,网络平台,学生每人配有电脑);(3)传统教育观念根深蒂固,缺失切实可行的教学思路。

3理论课教学(Lecture)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每个单元的理论课程教学每周都有不同的主题,由不同部门的教授讲授。如果学生在讲座期间中有问题,他们可以随时打断老师的讲课并提出问题。有时教师还会设置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小游戏,邀请学生参与该平台,以促进学生对讲座内容的理解。教室可以免费上网并使用电脑。模块主管将听取整个班级的意见。每节课的PPT和教学视频都会立即上传到网上供学生预览和复习。学生上课并不计考勤,学生可以选择来学校上课或在家看教学视频。

4实验室教学(Lab)

医学是一门以实践为导向的科学。医学生的解剖学,组织学和病理学的教学是病理学和检验医学系的责任。除解剖学外,没有实验操作,主要由教师,学生组讨论,如药效学-计算机模拟实验教学,生理学-学生自我实验等。与我国医学实验教学最大区别的是无动物实验,2016年美国所有医学院已取消动物实验教学。除了动物伦理的要求外,动物实验在教学中的其他缺点还包括:(1)学生心理上的反对和拒绝,他们认为动物模型并不总是实现学习目标的最佳方式;(2)动物实验的不稳定性,需要多只动物重复才能得到稳定的数据;(3)实验成本较高(包括实验动物购买和动物房管理费);(4)动物实验失败或动物出血或死亡带来的负面情绪。

4.1计算机模拟实验

UCLA医学院设计的药理学软件模拟心血管疾病给药后平均动脉压(MAP)、全身血管阻力(SVR),心率(HR),中心静脉压(CVP和)心脏指数(CI)变化。学生可以通过电脑程序调节不同实验的选项,体验给药后不同指数变化,如果有问题随时向老师提问,团队完成实验后可以直接离开,而无需在课后提交实验报告。模拟实验的实验结果具有绝对可重复性,并直接与人体疾病相关,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应用。

4.2学生的自我实验

对于学习医学的学生来说,对人体的了解非常重要。对生理程序的有效理解至少需要一些生活经验。同意参加实验的学生本身就是最契合的实验动物,学生自体实验是非侵入性和人性化的替代品,学生对此接受度较高且易于理解。人体对于医学生来说是一个有价值的参考,学生的自我实验已经成为许多医学院校普通实验教学的主体部分。由于人体可被用于所有生命科学领域,比如进行锻炼后观测生理和生物化学变化。更复杂的实验可以包括测量神经传导速度,例如,使用与计算机软件相关联的自测装置。由于学生的自体体验,这种学习方式可以提高学生积极性,很多学生很乐于当实验品,课堂上气氛活跃。[2]

5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评估。一是课堂评价,此法是比较传统的评价方法;无论学生的答案如何,老师都会对学生给予积极的认可,增加学生的积极性和自信心。二是学生彼此之间打分,相互评价。他们认为,学生的相互评价能够更准确,客观地代表学生的能力水平,并在学生之间相互促进和相互学习中发挥作用;三是UCLA在线自测评估,每周一次,学生可以自行选择评估時间和地点,自测完成后即可获得在线评估反馈;四是通过国家资格考试,这也是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主要途径。[3]

6UCLA教学对我们药理学教学的启示

6.1非医学专业药理学教学

UCLA本科不开设药理学课程,除了医学院课程,我还观摩了非医学专业研究生药理学教学,是由教师上课和文献讨论两部分组成,这些教授通常是专业领域的佼佼者,具有很强的研究背景,在教学过程中,他们专注于专业背景及基础知识,但他们并不局限于教科书内容。他还将介绍该学科的最新发展,甚至包括科学研究数据。文献讨论会围绕以下三个问题使学生对文章达到一定程度的理解:(1)本文正在讨论的核心问题是什么?为什么它代表了该领域的重大进展?(需要在文献中阅读更多论文或评论有关此主题的文章);(2)论文中使用的主要方法和实验设计是什么?什么是潜在的替代方法?这些方法的优点/缺点是什么?(需要独立阅读有关回答这些问题的方法的相关背景文献);(3)如何解释结果并得出结论?请考虑对观察到的发现的替代解释,并确定研究中的潜在缺陷。

6.2对我们药理学教学的建议和设想

(1)优化课程设置:基于理工科院校特色,以应用实践为基础的教学指导思想,将药理学贯穿于整合的药学教学模式中,培养药学学生系统的思维能力。

(2)借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医学教育模式,调整或减少一些经过验证的动物实验,加强分子生物学等高技术实验。注重培养学生掌握先进科研技术的能力。

(3)开展多种教学方式教学: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特别是以群体为基础的教学,激发学生的自学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和严谨的思维。

参考文献

[1] 盛瑞,龚政,耿明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医学教学模式的启示[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4.11:217-221.

[2] https://appedia.arc.capn-online.info/aaee

[3] 张岫美.美国临床医学教育对我国药理学教学的启示[J].中国药理通讯,2012.29(4):13-16.

作者:梁欣

第4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

在本次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年活动中,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教育政策法规。回想自己当学生的时候,那时没有法律的约束,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现象时有发生,家长们都认为是老师对学生严格要求的一种方式。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教学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正式形成,特别是《教师法》对教师的教学活动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下面是本次学习的一些体会:

一、热爱祖国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依法从教

通过本次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牢记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同时也感受到作为教师,应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另外,作为新时期的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二、热爱教育工作, 尽业乐教

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对待本职工作,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专心、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我们应该要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人格尊严和自尊心,坚决与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关爱在我们的培育下茁壮成长的小苗,使他们在快乐和幸福中成长!

四、刻苦钻研,严谨治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教师还应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精神,孜孜不倦地吸收新鲜知识来充实自己,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管教师读书难的理由有千万条,但每个教师自己应该清楚,作为教师,必须要坚持学习,不断进取。

总之,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才能做好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第5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汶南二中 朱凤丽

通过学习,使我深深感悟到这次寒假培训活动的开展,对于提高教师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水平,提高依法执教的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活动,体会颇深,下面我谈以下几点体会:

一、“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爱与责任,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立业之基石、兴业之根本。要从师德建设的领域中做起,着力塑造深切的教师之爱,培养教师的责任意识。“爱”,就是要立足于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关爱每一个学生;“责任”,就是要着眼于为民族复兴、国家未来、学生终生幸福负责。

二、 “工作就是服务”。这句话很有理论深度,高屋建瓴,是对我们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态度的高度概括,是本次活动的具体实践,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指南。我们的工作必须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需求出发,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愿望。对学生的全面负责就是全面服务,只有服务到位,学生和家长才能满意。

冰心说过:“世界上没有一朵鲜花不美丽,也没有一个学生不可爱。”每个学生都是一本需仔细阅读的书,是一朵需要耐心浇灌的花,是一支需要点燃的火把。

第6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刘丽新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学生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学生,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刁春秋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十八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八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四、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汤铁英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

一 、正视教育

优先发展教育,体现了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

二、时刻警醒自己

在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在教育教学中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用放大镜找优点,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许多快乐。

三、为人师表

教师是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的职业,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

四、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他们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李丽娟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十八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八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四、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一种为自己追求而敢于挑战自我的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清者自清,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王晓威

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1.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2.将做人的教育隅于教学中

唐代文学家韩愈在《师说》中给教师这职业下的定义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就是说“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3.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4.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学生也往往是最相信老师的,我就像关心自己孩子一样关心我们的学生。

我平时对我自己要求很严格,但是听了他们的报告以后,感觉我自己对我自己要求太低了。我决心从现在起我要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学习,不断反思。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 ,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己。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作为一名教师,就要一身正气,就是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我要坚持学习与实践。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我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救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处在跨世纪的今天,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只有热忱的爱每个学生,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我要坚贞不移的热爱教育事业。

第四,热爱每一个学生,我要热爱我的每一个学生,我觉得教师不只是教给学生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这就是我的目标,也是我的责任。

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李树军

我们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教师法》等教育政策法规,我就此谈一谈学习的体会: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作为一个教师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作为一个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

二、热爱本职工作, 尽业乐教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工作的“园丁”,我想这是人们在表达教育这一职业的伟大和无私。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对待本职工作,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专心、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我们要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人格尊严和自尊心,坚决与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关爱在我们的培育下茁壮成长的小苗,使他们在快乐和幸福中成长!

四、刻苦钻研,严谨治学

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教师还应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精神,孜孜不倦地吸收新鲜知识来充实自己,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管教师读书难的理由有千万条,但每个教师自己应该清楚,作为教师,必须要坚持学习,不断进取。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万秀华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泰山小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法律法规学习体会

侯志超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秋菊打官司,就是寻说法;“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学法懂法,为我所用。

教育法规是教师为教之树,能开起教育和谐之花,结出教学质量之果。我们教师举着教育法规的火把行走,才能与教育教学工作结伴而行,诚信是为师之道,教育法规乃治教之本。社会秩序的建立需要法律,就像鸟儿需要天空,鱼儿需要大海。自由之花,永远为遵纪守法者开放;学法之风,长久能给教师保驾护航。

教育法律法规是教师人生之旅永恒的安全带。所以,教师学法立信,懂法明理,守法尚诚,用法崇德。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以法为尺,方能规范,以法为镜,才能正直。因此,在我看来,教育法规是和谐校园之源,是教师立教之本,是教育发展之依,是学校管理之基。精彩人生始于德行,和谐社会基于法治。我们只有开启教育法律明灯,才能照亮教师人生前程,当教师学法用法,其幸福生活才有防火墙,知法守法,其教学工作快乐才有安全网。学法用法造就校园净土,和谐教育弘扬教师美丽人生。

下面介绍几个重要的教育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3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4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7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教师必须做到有法必学,有法必行,有法必依。否则,就是违法必究。一个国家没有正气,就可能亡国;一个民族没有正气,就可能灭族;一个单位没有正气,就可能混乱;一所学校没有正气,就可能衰败;一个班级没有正气,就形同散沙;一个干部没有正气,就会失去威信;一个教师没有正气,就可能误人子弟,遗憾终生。

青年教师,虽然有青年人特有的气质,活力四射的蓬勃朝气,勇往直前的昂扬锐气,光芒万丈的浩然正气,但是你们也得知道,幼儿园教师的工作是琐碎的,是平凡的。依靠不学无术,自行其是,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不负责任的行为,是教不出一个好学生的;师德缺乏,不懂法规,是管不好学生的。要当好教师,关键是要做好人,根本在干好事。没有一个伏下身子,埋头苦干的好准备;没有一个风清气正,凝心聚力的好心情;没有一个夙兴夜寐,干事创业的好状态,就不可能当得了教师,就不可能做得到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做教师,需要忍让谦和。忍:事临头三思为妙,怒上心一忍最高,小不忍祸端常起,互无欺各自平安;让: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能让人并非我儒,变干戈和睦常乐;谦:人有成绩莫自夸,骄胜自大无益多,历览天下许多事,成由谦逊败归奢;和:世上谁能无有过,莫为小事动干戈,和与人交受众敬,百忍堂中有太和。胸怀坦荡,不拘小节者方成大器,内藏锦绣眼光开阔,不用小心眼算计别人,不为蝇头小利和气,懂得放弃,有舍才有得,不让自己钻牛角尖,宽容别人,善待自己,真心诚意,外圆内方,认真、诚实、守信、正直、乐观、豁达,与人为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八荣八辱,立身立德。 在我的心里,老师以高尚的职业道德,全面的教育法律法规,渊博的文化知识对学生的关爱,像太阳一般温暖,春风一般和煦,清泉一般甘甜,比任何关爱都添甜蜜,比什么关爱都细腻,比一切关爱都纯洁。老师似春蚕一生没对学生说过自诩的话,吐出的银丝就是丈量学生学习、工作、生活的尺子,老师从不在大庭广众面前炫耀,但那盛开的桃李们,就是对老师最高的评价。鸟儿遇到风雨,躲进它的巢里;学生心上遇到风雨来袭,总是躲在老师的怀里。老师就像一把雨伞,是学生遮风挡雨的墙。在教育过程中,老师一片真情的灌浇,一番耕耘的辛劳,才会有桃李的绚丽,稻麦的金黄;老师就像化成的一束不凋的鲜花,给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芬芳。老师的工作在今朝,建设的却是祖国未来强大;老师的教学在课堂,成就的却是四面八方;老师的岗位永不调换,足迹却遍布五洲四海;老师的两鬓会有一天斑白,而青春却百年不衰。老师这个崇高的称号,桃李满天下,春晖遍四方。曙光给学生带来明媚的早晨,老师把学生引向壮丽的人生。

一位好老师,胜过万卷书。加减乘除,算不尽老师作出的奉献;诗词歌赋,颂不完对老师的崇敬。老师用知识甘露,浇开学生理想的花朵,用心灵清泉,润育学生情操的美果,枝头绽放的鲜花,就是老师辛勤汗水的灌浇。阳光普照,老师心坎春意暖;雨露滋润,桃李枝头蓓蕾红。当老师要真诚、要善良,所有学生的心扉才向你敞开。诚然,老师不是演员,却能吸引着学生饥渴的目光,老师不是歌唱家,却能让知识的清泉叮咚作响,唱出迷人的歌曲,老师不是雕塑家,却能塑造一批批青少年的灵魂。有人说,刻在木板上的名字未必不朽,刻在石头上的名字也未必流芳百世,但是老师的名字刻在学生的心灵上会真正永存。

花的事业是甜蜜的,果的事业是珍贵的。我们刚开始干叶的事业,要知道,叶的事业谦逊地垂直着它的绿荫。是教师,就立志恪守学校的校训,治学施教力求渊博精深,为人处事力求纯朴真诚,培养学识广博、气质淳厚、可持续发展的人才为己任,努力在工作中贯彻新的教育理念,乐于本职,善于合作,诲人不倦,以学校之荣为荣,与同事同进步,与学校共发展。学校大计,教师为本。衷心希望你们平时多花点时间,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多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向身边的,自己知道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师德标兵学习,向优秀教师学习,学好人,学楷模,做合格,当先锋,终身从事教育,安心教学工作,常以为人之和,常修为师之德,常思成功之道,做平凡的绿叶,你们所教的学生一定会由花成长为果,由果成长为才。我相信你们的辛勤耕耘,一定会换来桃李满园香。理想决定行动,行动决定成功,相信自己,爱拼才会赢。

法律法规学习心得

李树军

为了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创设了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为我校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通过一个又一个深动的法制教育活动,逐渐提高了法制观念,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 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张立军

今年是我国进入“六五”普法的第二个年头,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学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作为一名公务员,更要努力学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学法用法思想理念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范文网 )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确保了学法的成效

作为一名教师,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工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使人们满意。

三、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参加相关学习,我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此次“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使得我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逯宝和

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教师道德品质不仅是教师自身的行为规范,而且还是作用于学生的教育手段。其高尚与否,关系到到素质教育能否得以正确顺利地实施。通过今天的学习,我对师德的含义有了更深一层的体会。

教师必须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是培养、塑造新一代,自己的道德品质将直接影响下一代的成长。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教师既要把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传授给学生,又要用自己的高尚人格影响学生、感化学生,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地成长发展。因而教师必须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美好的心灵。在工作中,教师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必须耐得住寂寞,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正如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所说的“捧得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教师对学生要有一颗慈母般的爱心。教师对学生慈母般的爱心应来自对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对教育事业的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教师的母爱精神具有巨大的感召作用和教化力量,她能彻底地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主观能动性。在日常教学中,教师如像母亲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帮助学生,对差生不嫌弃,不歧视,给他们多一点爱,就能极大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使其在学习上有无穷的力量源泉。很多教师的成功经验都证明了母爱力量的神奇作用。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第7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甘坪中心学校 余荣琪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对于国家的教育法规有了深入的了解。义务教育的对象为年满六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岁。面对目前学生厌学,辍学现象,老师应当多作学生及其家长的工作,想方设法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

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现今的学生自我意识很强,都非常有个性。所以在学校里,老师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还须关注每位学生的心理健康。首先,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虽然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有表现得不如意的地方,老师也不得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生命、财产的保护工作,使学生在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其次,教师不得向学生宣传封建迷信思想,强制信仰宗教,或读书无用等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思想和言论。要为人师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教师在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过程中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教育学生的教育者,又是负有社会责任的成年人,那么教师不仅要在教育教学的工作中负好自己的责任,还要负好自己的社会责任。教师的义务不仅仅只是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更重要的是要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时刻牢记“工作就是服务”。

我们的工作从大处讲就是为社会服务,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因为教师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各种合格建设人才的重任。从小处说,就是为学生服务、为学生家长服务。学校的一切活动必须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需求出发,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愿望。对学生的全面负责就是全面服务,只有服务到位,学生和家长才能满意。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作为一名教师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作为一名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

第8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有关《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的一些想法

今年我大三,师范专业的学生。在大一大二的时候系里给我们开设了很多例如《教育心理学》、《教育技能》等等一些有关于如何更好传授学生们知识的课程,学习这些也是我们师范生的专业,可以理解也应该学习。但是这学期开设《教育政策与法规》这门课让我确实有些不理解,因为我认为这门课这些没有什么实际的作用平常上课的时候也就是大概听听不做太多的思考。教师这个职业就是个“铁饭碗”,工资由国家直接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政策里的人”,教师也无法决定工资的多少,国家给多少就是多少,工资不多但是工作稳定。学校仅仅是教师的工作场所,为教师安排日常工作,这就是写本次论文前我对于这门课以及教师这个职业的理解。

为了写本次论文我上网就为什么要学习这门课查阅了很多资料,终于搞清了!能产生这个问题主要说明我对教育法规和教师这个职业还不了解,所以看起问题来有些片面。 想了解这个问题得分为两部分来思考:

1、 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的问题

为什么国家现在这么重视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其实目的很明确,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教育是一个国家的根本。通过教育法制建设,明确学校、教师、学生的地位、权利、义务,同时促进了全社会尊师重教风尚的形成,为我国教育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这样可以明确教学程序中每个参与者应尽的义务和该享受到的权利。

而我以前的理解太过于狭隘,以为教育法律法规仅仅是作用于教师的,没有明确教育政策法规是保证用来保障教学过程中所有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这其中包括:学校、教师、学生。

所以国家现在很重视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再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共制定15部相关来完善我国教育法律法规。

通过教育法律的宣传与实施,保障教育的优先发展在全社会基本形成了共识;送适龄子女入学接收义务教育已成为家喻户晓的观念;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尊师重道的风气已经在全国盛行。发展教育,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一件大事。

2、 有关于教师的问题

这里的问题就是为什么教师要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一般人都会说教师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素养所以应该不断的学习。我觉得这个说法跟教师为什么要学习法律法规根本扯不上关系,还不如花这些时间去多充实一下自己的专业素养,这个才是教师的立身之本。

我认为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真正目的在于让教师明确自身应尽的权利和义务。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倘若一个教师仅仅会传授知识而对其他的一无所知我想只是一个十分可怕的事情,因为这样教师就会把学生当做一个机器往学生脑子里塞东西而不择手段,当且社会上出现这么多教学事故不无关系。例如:小学生因为学习不好而被佩戴绿领巾,事后老师还振振有词地说这是为了鼓励学生学习为了学生好;还有洛阳上初一的中学生因为作业太多不堪忍受学习的压力而跳楼身亡。如果这些都是为了学生好,那我也真无话可说了。

教育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教师的的责任不仅是教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一个健全的人,一个大写的“人”。虽然当前中国的教育制度下分数还是最重要的,不过如果在这方面努力做下去我想会取得不错的效果。

还有一方面的问题就是关于教师和学校间的人事争议应如何解决。

虽然我们国家有教师节,但是稍加注意我们就可以发现凡是国家为某类人设定节日那么这类人一定是弱势人群,例如妇女节、劳动节等等,教师也是。如果教师与学校发生什么人事争议如果没有法律来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那么教师就只能等着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很无能为力。我们现在是学生还没有接触社会可能意识不到法律的重要性,但在如今的社会作为一个教师一定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综上所述,作为一个将来有志于投身人民教育事业的学生来说,必须对教育政策法规有个清醒的认识,只有有了这样的清醒认识,才能更好的传授知识、培养人才。教师是一个不断学习知识、不断传授知识的职业,作为一名教师应时刻不忘提升自我、夯实基础。同时兼备教师职业道德和必要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

第9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贞丰县巧贯中心小学 梁文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是教师搞好教育的行动指南,最近,我再次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于是总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要求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要关爱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更新知识结构,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富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做到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要面向全体学生,把教书育人统一起来,把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重视对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通过努力,我们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教学之中,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力求做到一下两点:

1.从身心上关爱学生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教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对待学生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不过分攻击弱点,真心实意地教育,帮助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学生的心弦。 同时,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切忌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他的法宝。当我们在处理有缺点的学生时,有时应躬身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根据学生的情绪作必要的说服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除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生的心理鸿沟,用“期待”激出学生的智慧和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通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尊重,关心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

2、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第一 ,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第二,坚持学习与实践。教师的基本职能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第三,要爱教育事业。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只有热忱的爱每个孩子,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第四,热爱每一个孩子,不只教给孩子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依法治教,认真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个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201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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