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管理

2022-10-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ngo管理

政府与NGO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角色分析

摘 要 2008年汶川地震、2013年雅安地震,两次大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公共危机考验着我国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公共危机事件中,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分别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它们的关系模式是怎样的,有怎样的得与失;在公共危机事件中,公共利益体现在何处,如何最大程度的满足公共需求实现公共利益是本文要探讨的两个主要问题。

关键词 公共危机 政府 NGO 公共利益 地震

2008年5·12汶川地震,2012年7·21北京特大暴雨,2013年4·20雅安地震,这些由自然灾害引起的公共危机让人猝不及防,使得公共危机这个名词由抽象的学术名词成为媒体和公众使用的日常词汇。

公共危机是一种紧急事件或者紧急状态,它的出现和爆发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作,对生命、财产和环境等造成威胁、损害,超出了政府和社会常态的管理能力,要求政府和社会采取特殊的措施加以应对。 公共危机管理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动态的管理过程,政府针对潜在的或者当前的危机,在危机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行动,以期有效地预防、处理危机。

对于自然灾害引起的公共危机,政府因其拥有强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当之无愧的是救援的核心力量,然而政府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非政府组织的补充作用就凸显出来了。非政府组织,英文全称是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简称NGO。NGO这个词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有着不同的含义,目前,国际社会中较为普遍认可的非政府组织的定义,是美国著名学者斯特·撒拉蒙提出的:“泛指非政府的、非营利性的,致力于公益事业的社会中介组织。”

一、雅安地震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角色

4月20日8时2分在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北纬30.3度,东经103.0度)发生7.0级地震,震源深度13千米。据中国地震局网站消息,截至24日14時30分,地震共计造成196人死亡,失踪21人,11470人受伤。

(一)政府的主力军角色。

国家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迅速对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5个小时之后,李克强登上飞机赶赴地震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根据习近平、李克强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立即启动了抗震救灾Ⅰ级响应,中国各方迅速行动起来,展开救援工作。

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服务者和公共资源的占者拥有大量的社会资源,在整个公共危机管理中起到核心的主力军作用。政府在第一时间采取实际行动,调集武警、部队、公安、消防 各种力量展开搜救行动,第一时间发布地震相关信息,所采取了人性化、科学化的行之有效的救援行动。

从政府的职能来看,政府创设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秩序。在公共危机事件中,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公共服务的提供中断,如果政府不能及时、有效地缓解和遏制危机,那么就可能导致自然灾害引起的社会政治危机。在危机管理中,政府是当之无愧的主导者。从政府的权力特征看,政府是公共权力的主体,人民是公共权力的来源,政府以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公正为目标。政府的行使的公共权力具有强制性,是社会公共利益天然的捍卫者。从政府的优势来分析,政府作为公权力的行使着,手中掌握着大量的、优势的公共资源,可以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分配,制定公共政策,调节公共利益,利用其优势化解公共危机,协调社会利益关系、解决社会矛盾。

(二)NGO的辅助角色。

在政府积极开展救援的同时,非政府组织也行动起来。

4月20日,四川雅安芦山地震发生当天,一个名为“成都市公益组织420联合救援行动”的协调组织成立,它的前身正是当年因汶川地震而生的“四川512民间救助服务中心”,由四川当地多家民间机构自发组建。活跃在灾区的民间救援队,有十几支都是壹基金救援联盟的成员。

政府部门与NGO是各有特长的。政府更擅长救援生命、抢修通讯电力和避免二次灾害等抢险类的工作,这固然是NGO很难企及的方面;但NGO更关心灾区人民的生活状况、环境保护等,更注重长效。

NGO作为政府的助手,是沟通政府与群众的桥梁。NGO是联系政府与社会各阶层的一个中介。NGO具有广泛的社会吸纳性,代表着社会中不同阶层,不同层次的利益,它可以向公众传播政府应对危机管理的知识,以消除他们的恐慌心理,同时,它也可以将现实情况,社会实际需求反馈给政府,从而及时有效的防治公共危机。

NGO作为新公共管理的主要参与者。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西方国家兴起了一种新的多中心的、自主的、分工合作、互为补充的政治构架管理理论——治理理论。依据治理理论,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要培养发展非政府组织,与NGO密切配合,使双方在各自优势领域内发挥作用,建立起互助机制。我国政府的行政体制以小政府、大社会为改革目标,党的十七大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予以明确并写入了新修改的党章,这一发展趋势为NGO参与公共危机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大环境。

NGO作为政府的合作伙伴。在现代危机管理中,政府必须充分考虑各阶层、各团体的利益诉求,要提高其公信力,建立各种应急机制,从而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但这对于能力有限的政府来说会感到力不从心。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加强它与社会的合作,在政府履行职能的同时,鼓励NGO参与危机管理,建立起政府、非政府组织、公民三者共同行动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

(三)政府与NGO如何实现合作治理。

第一,政府要更新管理理念,运用公共治理与善治理论,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危机管理中。重新审视与NGO之间的关系,转变以前控制、管理NGO的观念,而是将其视为重要的合作伙伴,认识到其在公共危机中的重要作用及其不可替代性。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加强与NGO的合作,形成公共管理主体多元化态势。政府要大胆委托NGO开展工作,对其参与危机管理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

第二,NGO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首先,加强NGO自身组织建设,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设立明确的组织目标,规范的组织体系,先进的管理模式。利用大众传媒积极宣传,建立完善的人才机制,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挥人才的作用。利用名人效应,提高自身知名度。拓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筹募机制。其次,加强NGO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随着NGO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分工更加明确。在面对公共危机时更要加强交流与合作,能够弥补自身的不足,获得技术和信息的共享。

二、公共危机中如何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何为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目前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尚无定论。从理论层面看,脱离了具体情境,学者们对公共利益的界定本身就是含糊不清的。萨洛夫(Sorauf)认为,公共利益可能是一种伦理的约束,或被视为某种理性政治智慧的最高准则,或是大多数选民的共识或目标;公共利益也可能是某种混合物,是某种狭隘利益的均衡;公共利益的最终产物大多数时候还体现为“私利 ”的总和。

哈蒙(Harmon)则从过程的角度,把公共利益界定为“在民主的政治体系中,由个人与团体间的政治活动造成不断变动的结果”。一般来说,公共利益是指可以满足特定社会共同体生存和发展的公共需要,开放性地为共同体所有成员共享的各种社会资源或条件。 公共利益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如一个社会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社会公正等。

(一)公共危机中公民的基本公共利益。

第一,生命财产权。重大灾害的发生,最先受到威胁的就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安全权。在天灾人祸面前,在不可抗拒因素下,公民自保能力有限。此时作为公民最基本的生命财产权就显得尤為重要,政府因其占有强大的社会资源因而作为公民基本利益的强大后盾。

第二,知情权。知情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公共危机状态下,公众希望能够迅速、及时、准确地了解突发危机局势的真相以及相关信息,采取应对措施。在遭受重大灾害时,公众不可避免的会感到恐慌和无助,谣言也会迅速传播。维护公民的知情权不仅有助于稳定公众情绪,维护社会秩序而且能够动员社会成员自觉投入到处置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中。

第三,监督权。由于权力本身具有扩张性和腐蚀性,因此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和控制,虽然公民监督权在危机状态下与平常时期有所不同,但是依然可以建立起强有力的自下而上的社会监督网络,可以对危机决策和执行过程进行及时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第四,紧急救助请求权。处于危机中的公民有权利向有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请求救助,国家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救助,如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提供生活必需品、临时避难场所等保证公众基本生活的措施等等。

(二)政府在公共危机时为保护公共利益应采取的措施。

第一,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公共危机时的信息传播属于非常规状态下的传播,这个时候的信息主要表现为两个特点,一个是信息供不应求,信息来源少,传播途径不畅;另一个特点是虚假信息传播速度加快,波及范围广,后果严重。由于公众面对危机时的恐慌心理,加之获取信息能力不足,就会导致公众产生更大的恐慌和对错误的行为。因此,必须保障公开、顺畅、权威的沟通渠道,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告知公众真相,政府要确立主力军的角色,发布权威信息,并对大众媒体做正确的引导,快速回应,消弭谣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第二,提高工作效率。政府要具备危机意识,提前编制好公共危机应急预案。在发生危机时应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将危机控制在最小范围。作为危机处理主力军作用的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进入危机管理模式,保持高度紧张的状态,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险和救援。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三,做好善后工作。公共危机尤其是自然灾害给公民带来的损失既包括身体的财产的也包括心理的,因此善后工作要从这几个方面入手。生命财产方面,设立善后救济机制,注重公平公正,及时到位,符合实际。在心理干预方面,可以引入NGO和志愿者组织,做到政府引导,社会协作。灾后重建纪要注重硬件设施的恢复,也要注重对灾民的心理援助。公众生产生活的快速恢复,有利于提升政府形象。

(作者: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研究方向:中国政府与政治)

注释:

张成福. 公共危机管理:全面整合的模式与中国的战略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3(7)

张成福、李丹婷.论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12)

刘仁春.公民权利:公共利益的根源和归宿[J]内蒙古社会科学,2007

参考文献:

[1]张创新.《公共管理学概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6

[2]李明强、刘洪涛.《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公共政策制定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 议》长江论坛,2008.6

[3]邢华.《论公共利益与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国行政管理,2009.7

[4]胡冰冰.《公共管理中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10.4

[5]齐海丽.《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责任定位》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9.6

作者:呼连焦 艾尼瓦尔·依沙木丁

第2篇:我国NGO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摘 要]NGO作为参与应急管理的重要主体,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该并且能够发挥作用。该文以我国NGO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采取的行动为例,发现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能发挥动员社会资源、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应急保障服务、关爱弱势群体、搭建协作平台的作用,但也面临着应对经验不足、政社协同失效、自身地区发展不均衡的挑战。针对这次抗疫中暴露出的问题,今后還需进一步推进政社合作,提高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实现公共危机的有效治理。

[关键词]NGO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管理 新冠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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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21世纪以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发,从SARS、甲型H1N1流感、H7N9型禽流感,到埃博拉病毒,再到新型冠状病毒,这些疫情无不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在应对这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无疑扮演着宏观调控及协调组织等主导性角色,但是政府并非全知全能,其存在诸如反应滞后、信息不完全等固有缺陷,仅靠政府的参与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其他多主体的共同参与。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对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要加强组织引导、畅通渠道、鼓励支持”[1]。非政府组织(NGO)是人民群众的组织化呈现,是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动员和汇聚社会资源,并能在政府失灵的领域发挥作用,有效弥补政府行动缺陷。因此,NGO应当积极参与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中,利用自己的优势发挥作用。

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86.658万个,反观经历了SARS疫情的2003年,当时的统计数据仅为26.6万个。可见,NGO在这16年间得到了飞速发展和壮大,同时也在不断成长和完善。尽管我国NGO运作模式的成熟度与国际NGO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但是其也已成为我国一股不可替代的力量活跃在应急管理的一线。那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我国NGO会采取怎样的应对策略,能发挥出什么样的作用?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本文以我国NGO在2020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采取的行动为切入点,探寻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所起的作用,以宏观把握NGO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策略。

二、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依据

非政府组织常见的类似用语还有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社会组织、第三部门等,“NGO”与上述词汇并无本质差异,只是侧重角度不同,可互换使用。对于NGO的界定,国际上通常采用萨拉蒙教授的五特征法,即将具有组织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特征的组织界定为NGO[2]。学者根据不同国家、地区的具体情况对这些特征提出了修正,但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被公认为基本特征。我国学者将NGO定义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且具有正式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政府体系的社会组织,它们具有一定的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3]。本文重点关注的是活跃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公益性NGO。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而应急管理,则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组织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中处理和事后恢复总结过程中,通过建立一定的体制机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活动。可见,作为公共组织的NGO是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主体,应当在突发事件中采取行动并发挥作用。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理论、治理理论等为NGO参与应急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1)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理论。市场与政府失灵致使在应急管理中仅依靠市场和政府手段无法实现应急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有效利用。而NGO作为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具有志愿性、非营利性和民间性的特征,能够从事政府部门与营利性部门无力、无法或无意作为的领域,能有效弥补政府与市场配置资源的不足,提高应急管理的效率。(2)治理理论。治理理论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即公共机构、私人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的共同治理,认为除政府外,私人机构和非营利组织也能参与社会管理,成为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并且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关系与合作伙伴关系[4]。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作为一个复杂的工程,不仅需要充足的财力、物力,更需要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参与,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吸纳社会力量,促进应急管理的灵活性和高效性。以上这些理论都说明了NGO的存在及参与应急管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国内外实践也证明,NGO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与政府形成合力,能更好地实现社会的有效治理。

三、NGO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2008年汶川大地震,NGO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发挥出了巨大作用,有学者将这一年称为“中国NGO元年”[5]。如今十多年过去,NGO在不断发展中逐渐完善,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在应急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不容忽视的作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不少NGO迅速响应,将资源和力量投入到疫情防控行动中,从收集的资料来看,其主要发挥了以下作用:

(一)动员社会资源

NGO具有非政府性,大多扎根于基层,与公众的空间距离较小,与社会有更广泛的接触和联系。NGO具有志愿性,组织成员一般具有较高的志愿精神,工作中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公众利益和需求,并能为其表达诉求。NGO具有非营利性,能更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类NGO积极采取行动广泛汇集社会资源,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动员和汇聚社会的慈善捐赠资源,即通过各种慈善性、公益性的募款活动筹集善款和吸纳各种社会捐赠,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二是动员社会的志愿服务资源,发动社会各界志愿者参与到各种慈善公益活动或互助共益活动中,为疫情防控提供人力支援。在疫情发生初期,许多NGO都开始募集善款,并对口罩、防护服、护目镜以及呼吸机等医疗物资进行采购和运输,有针对性地对疫情重点地区进行点对点的款物支援,充分体现了其灵活性的特点。在这个过程中,不同NGO都发挥自己所长来募集物资,竭尽全力为抗疫一线提供全方位的物资保障。例如,因信息公开透明及时、运作高效而备受公众信任的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仅在1月31日和2月1日两天便募得善款2.48亿元,并利用募得的善款大量采购医疗物资驰援武汉及周边城市,缓解了医院物资紧缺的局面。由银杏公益基金会联合多位银杏伙伴发起的“武汉银杏在行动”在抗击疫情中募集2321台制氧机,为居家得不到及时治疗的重症患者提供生命支撑,也为湖北省的医疗机构提供紧急医疗救助。而壹基金1月22日就启动了响应机制,第一时间通过轻松公益、腾讯公益、水滴公益等多个公益平台打通爱心捐款通道,并将筹集来的善款为疫情重点地区提供口罩、防护服、测温仪等医疗物资,同时也为社区提供疫情排查、防疫消杀、心理关怀等支持工作。此外,各大NGO还积极动员和组织志愿者加入抗击疫情的队伍中,协助物资的装载、卸货、运输派发等,这一社会志愿服务资源的调动,极大地缓解了抗疫一线人手不足的局面。

(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般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应对任务复杂且艰巨、需要充足的物资保障和人力支援,因此在应对过程中需要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开展整体协作。在此次疫情中,不少NGO发挥支持和服务于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这种形式的参与激活了更多的力量,进而发挥了更大的效用。其中,正荣公益基金会开通支援“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绿色通道,以小额资助的方式支持更多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到疫情防控行动。此外,正荣公益基金会还联合物业、居委会等社区力量,发起“社区抗疫正荣志愿行动”,以提供专业指导的方式支持正荣公益行动小组关爱社区弱势群体、一线防疫重点群体以及存在困境的小区。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联合上海心苹公益基金会,以提供小额资金的形式支持全国各地的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团体、社工服务机构等组织在社区层面开展以 “消除疫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疫情中的相关弱势群体帮扶”“心理支持安抚疏导”等为主题的抗疫行动。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充分发挥社区基金会的优势,链接本地资源,为珠三角区域内各社区参与抗灾互助的个人或公益组织、志愿团体提供小额资金支持,让每个关心社区的人都能奉献自己的力量。以上这些行动,不仅在社区层面提供了重要的服务保障,还激活了更多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为战胜这场疫情注入了有生力量。

(三)提供应急保障服务

我国的NGO数量大、服务领域广泛,能够在服从政府统一安排的基础上为社会提供更多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服务,补充政府无法顾及或是不能满足的领域,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因此,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NGO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加弹性、多样化的应急保障服务。在武汉封城、各省纷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后,作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重要主体的NGO开始提供大量应急保障服务,包括提供医疗防护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医护人员的后勤保障等。招商局“灾急送”由招商局基金会提供运费支持,依托招商局集团旗下物流板块广泛的物流网点、专业的应急物流配送和精锐的灾害应急物流志愿者大队,为社会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的公益应急物流援助。湖畔魔豆公益基金会捐赠1000万元设立“抗疫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应急阶段保障定点医院相关医务人员和特殊医务人员家属的饮食和生活,不仅联合饿了么为医护人员配送餐饮,还为特殊医护人员家中缺乏照料的孩子、老人提供支持,解决其饮食及生活物资等方面的紧急需求。东润公益基金会设立“东润抗击疫情医护保障及子女教育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因参与疫情救治工作殉职和因参与疫情救治感染新冠肺炎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同时还为这两类有突出贡献的医护人员子女提供教育保障金。

(四)关爱弱势群体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主体,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往往出于全局性和整体性考虑,顾及多方利益,权衡各方面利弊,关注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NGO以社会公共利益需求为导向,能将触角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有不少NGO以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为服务对象,因此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能更好地兼顾弱势群体的利益,从而促进社会整体福利,维护社会公平。疫情爆发后,政府将大量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无暇顾及疫情中的弱势群体。疫情下的弱势群体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弱势群体——老人、儿童、长期病患者、残疾人、孕妇,还应包括经济基础薄弱并有失业风险的劳动者群体,其中除了以农民工群体为代表的弱势群体,以及受疫情影响严重而面临企业倒闭风险的企业主群体,还有以餐饮、旅游、酒店等服务类的小微企业主。疫情之下,这些群体受影响较大,也更加需要帮助。NGO能基于自身定位去关注特定人群,为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支持,缓解其面临的生活困境,弥补政府的功能缺陷。在这次疫情应对中,以促进心智障碍者群体及家庭福祉为目标的晓更助残,建立了“特殊需求困难家庭疫情期间紧急救助网络响应机制”,并提供特困个案支持,根据需求为其提供保障产品和服务。还开发了心智障碍者“家庭抗疫”线上赋能资源包,为心智障碍家庭开展在线互动活动、在线培训课程等。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启动“农民工抗疫救援行动”,依托自身的服务网络,通过需求监测、紧急救援、教育倡导等多元方式,为农民工及其子女提供抗击疫情的紧急救援与能力建设服务。和的慈善基金会联合顺德区创新创业公益基金会推出针對顺德区小微企业的纾困项目——“和衷共济”小微企业2亿元应急支援计划,用于支持顺德区内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可见,疫情防控中NGO不仅能够关注社会多元对象,尤其是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还能有效弥补政府在一些公共服务领域的缺位或不足。

(五)搭建协作平台,共抗疫情

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其复杂性和综合性决定了NGO不能各自为战,而应该搭建协作平台,开展协同行动,形成合作“网络”,发挥合力作用。在互联网时代,以互联网为载体,搭建协作平台,能快速通过信息发布、资源对接、组织联合行动来实现应急资源的优化配置,将社会力量和资源更高效有序地投入到应急管理中。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爱德基金会、南都基金会以及北京师范大学风险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国际志愿机构理事会等社会资源丰富和慈善资金募集能力较强的机构共同发起成立“社会组织抗击新冠疫情协作网络”。该协作网络面向全国募集、链接和整合资源,同时根据地方疫情需要合理地将资源进行投放、管理和评估,在这个过程中由网络中的专家资源提供智力支持,确保网络运转的有序性、规范性和专业性。此外,千禾社区基金会为集合多方力量,给社区提供更专业、高效的防疫支持,与22家本地公益组织和媒体联动,形成“珠三角社区防疫公益行动网络”,搭建珠三角地区社会资源和社区需求的对接平台,通过发布社区防疫需求、对接慈善捐赠资源、分享社区工作经验,助力珠三角地区社区防疫工作。

四、NGO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面临的挑战

实践证明,NGO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的参与而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而言,我国的NGO发展得还不够成熟,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参与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挑战。

(一)缺乏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经验

我国NGO曾多次参与抗灾救灾,在应急救援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但过去的救灾经验并不适用于此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且绝大部分NGO在此前也未曾经历过此类事件,因此缺乏有效应对疫情的策略。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只能在摸索中前进。正是因为缺乏经验,在此次应对过程中NGO对自身在抗击疫情中的角色定位还缺乏整体把握和清晰认识。

(二)政社协同失效

政社协同是应对公共危机时关键的一环,却也是一直亟待解决的问题。过去这些年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协同工作一直在不断推进,社会组织与负责自然灾害捐赠管理的民政部救灾救濟司之间也建立起了沟通和互动,推动了政社合作的尝试。后来机构改革,这一部分职能从民政部划归到了应急管理部,由应急管理部与社会组织保持联系,但应急管理部门事实上只承担了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两类突发事件应急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没有被纳入其中,而是由卫健委负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职能都集中于卫生部门,前期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测依托于疾控中心,后期救治又依托医院,由此卫生部门与NGO的沟通还是缺乏的,协同机制也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在此次疫情中,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没有很好地进行协作。政社协作机制的不畅通,造成社会力量缺乏制度化的参与渠道,致使NGO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三)NGO发展不均衡

在捐赠抗疫物资过程中,发现物资运输派发中存在“最后一公里”难题,这个现象折射出NGO空间发展的不均衡。像北京、上海、广东这些发达地区,公益发展相对成熟,公益性NGO也多一些,其他很多地区公益力量就比较薄弱。此次疫情的重灾区——湖北,就属于公益力量较为薄弱的地区,因此难以找到能够对接全国各地社会组织资源的中枢机构,当物资都运往湖北时,寻找志愿者或社会组织对接落地就变得不顺畅。此外,湖北地区直接服务于社区的NGO也很少,而病毒的传染性又使得湖北以外的NGO很难进入疫区开展行动,这一尴尬局面暴露出NGO整体发展方面的欠缺。

五、结束语

现代社会是一个高风险社会,各种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同时其也越来越具有不确定性和危害性。传统的以政府为单一危机治理主体的应急管理模式显然已不足以应对其复杂性,也无法满足应急管理中的资源供给需求,只有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应对、相互协调和配合,才能将危机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NGO作为社会力量在应急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必须给予其一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同时加大支持力度,探索与其的协同合作。针对这次抗疫中暴露出的问题,今后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共同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从政府来讲,需要建立健全危机应对中的社会力量协同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对接,有效引导NGO利用自身优势发挥作用,避免因政社协同失效而影响抗疫救灾的有效进行。从NGO来讲,则需要积累危机应对经验,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志愿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公共危机应对提供切实有力的帮助。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EB/OL].(2020-02-23)[2020-03-10].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02/23/c_11256160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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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名,贾西津.中国NGO的发展分析[J].管理世界,2002(8):30-43.

[4] 周义程.治理理论与我国第三部门的培育[J].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3(3):47-50.

[5] 高丙中,袁瑞军.中国公民社会发展蓝皮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李春艳

第3篇:政府和NGO在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管理中的角色定位

摘要:随着邯郸作为区域经济中心地位的凸显和区域经济发展,邯郸市及其周边县内的NGO(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已经不可或缺。建立一个完善的、全面整合的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管理系统,充分发挥NGO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首先必须正确对两者在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的地位和角色进行准确定位。也只有明确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和NGO“拾遗补阙”的作用,才能有效整合政府和NGO的资源和力量,共同应对社会危机。

关键词:公共危机;突发事件;NGO;政府

一、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区别

政府和非营利组织本身的性质存在较大差异:政府是公共权力下放的代表机构,具有高度的权威性,而非营利组织却是以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和奉献性为典型特征。因而,两者在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的着眼点、应急资源来源、活动区域、行为效力以及参与方式上都有着各自的特点[1]:

一是着眼点不同。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都为了减少危机带来的损害,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的运行秩序。但政府着眼于整个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利益,力求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力求减缓危机对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冲击,目标的政治性较强。而非营利组织更着重于保障受灾、受害群众的基本利益,缓和社会矛盾,特别是社会底层群众的各种冲突,公益性较强。

二是应急资源来源不同。作为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主体的政府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发动所需要的人力资源,从各级财政中支出所需要的物质和财力资源,政府有权力也有义务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急资源进行权威性分配。而非营利组织的应急资源除了部分来自政府的资助之外,主要还是来自社会的捐赠以及社会志愿集资和参与。

三是活动的区域不同。根据中国的宪法和法律,一个地区的一级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承担着双重职责:既要负责本地区的危机管理,又要配合上级政府或邻近地区的政府做好更高一级或邻近区域的危机管理。而非营利组织在这方面则要灵活得多,一般按自身网络组织、政策、资源而定,并没有法定活动区域。

四是行为效力不同。为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共利益和稳定社会秩序,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可享有一系列紧急权力,其作出的决策和行动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公民必须无条件遵循。非营利组织则强调独立的志愿人员及被帮助对象的自愿参与,其所做的决策和所进行的活动注重说服力,而非强制力。

五是参与方式不同。政府可以采取丰富多样的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措施,对于暴力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除政治、经济、法律手段外,政府还可以动用军队、警察等国家暴力机器。而非营利组织因其本身的特性,没有立法权、仲裁权、征税权,一般是作为政府的辅助,主要通过沟通、协作、互惠与合作,提供人员派遣、物资援助、募集资金、心理援助等更好的服务来赢得自己的生存空间和社会认可。正如美国学者朱莉·费希尔所说:“事实上,政府和NGO的联合努力要比单独一方的努力更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如同构建一堵挡风的高墙,再强的钢筋结构,如果没有水泥的弥合,挡风的作用也会被消解,而非政府组织的活跃正如同高墙中的水泥,弥合各个缝隙[2]。因此,作为两类各具特点的社会组织,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两者之间应当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协同运作,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二、确立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的主导地位

公共管理是由国家、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和民众所组成的管理体系,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3]。公共危机事件管理者不单是政府,NGO的参与使得公共管理迅速走向开放性和多元化。如果把危机管理比作一个神经网络,那么政府无疑就是这个神经网路的中枢——大脑。在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由于政府具有其他任何正式组织或非正式社会组织所不具有的优势、权威和强制力,所以政府必然居于核心地位,成为中枢灵魂,发挥着主导作用。

1.突发公共事件的特性决定政府是主导

一般而言,危机事件具有对社会的威胁性、状态与影响的不确定性、反应时间的有限性以及后果的巨大危害性等特征,要求建立特殊的机制,采取特殊的应对手段,才能实现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目的[4]。为有效地实现这种特殊管理功能,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严密的管理机制,包括必要的常设机构、健全的法制、完备的工作预案、精干的管理队伍、强有力的指挥、充分的经费保障等等,必要时还要依托政府的强制力。而整套危机管理机制的建立,需要一种强制力量、一种权威力量来推动,唯有政府能够承担这种职责。

2.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性质决定政府是主导

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权力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突发公共事件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涉及到国计民生。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是公共管理的内容之一。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它必然要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职责,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5]。

三、NGO在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的角色——“政府搭档”

在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领域,政府并不是万能的,自身存在资源、人员结构、组织体系等方面的局限性。如果一味、单纯依靠政府,由政府包揽一切,势必会影响到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最终质量。因此,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监控阶段、救援阶段、恢复重建阶段,都应当积极吸纳NGO的加入,协助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快速有效地共同应对危机,弥补政府行为的不足,发挥“政府搭档”的重要作用。

1.突发公共事件隐患的发现者和预防者

政府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6]。公共危机治理最好结果是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从危机预警的角度NGO对于特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有着更加敏锐、前瞻的洞察力,可以运用技术优势为社会提供公共危机的风险预测,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和应对措施。NGO搜集和反映的信息对于危机的预警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2.公共应急资源的筹集者和提供者

抵御危机侵害的过程就是一个大规模消耗资源的过程,能否拥有充足的资源是决定危机回应效力的关键因素。公共应急资源的筹措有两个渠道:一个是政府财政拨款;另一个是民间捐赠。组织筹集民间善款善物的角色,主要是由NGO来扮演,政府则主要扮演倡导者和规范者的角色[7]。NGO是政府之外募集公共应急资源的生力军。危机事件一旦发生,它们积极筹集急需物资,组织国内募捐,透过国际关系争取国外援助,招募与管理志愿者等。

3.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志愿服务者

多数NGO在成立之初就有其明确的宗旨和目标,并根据自己的目标设定标准来吸纳组织成员,如:中国红十字会致力于医疗救援,自然之友致力于环境保护等。NGO的专业性使它们在应对公共危机时可以提供更科学有效的公共服务,例如: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受灾群众的安全转移与安置、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心理救援、学校重建、孤儿抚养、个案关怀、家庭回归、社区建设、志愿者和社会工作开展等等。

4.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传递者

NGO是联系政府和社会各阶层的有效中介,其“上下传递”的中介功能架构起政府和公众沟通的纽带与桥梁。一方面,NGO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把政府应对危机的重要措施和防治知识传送到公众,稳定民心,正确引导公众在危机事态中保持理性,帮助公众消除恐慌心理,避免流言的产生和传播,提高公众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另一方面,NGO植根于社会基层,其组织成员来自基层社区,是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能将方方面面的需求信息反馈给政府,帮助政府及时、准确了解民情民意、掌握有关危机管理方面的信息,发现危机管理过程中遗漏的问题,预防危机的扩大化,有效地防治公共危机。

参考文献:

[1]卢汉桥,周巍,黄琴.非营利组织参与危机管理的途径和影响分析[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2):55-56.

[2]徐伟宏.非政府组织参与突发事件管理的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8:34.

[3]陈庆云,等.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概念、视角与模式[J].中国行政管理2005,(3):32.

[4]吴开松.危机管理中的社会动员研究[J].兰州学刊,2009,(1):152.

[5]张青.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7:6.

[6]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著公营部门[M].周敦仁,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205.

[7]沈荣华.非政府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J].新视野,2005,(5):43.

[责任编辑 郭伟]

作者:王冠

第4篇:NGO管理发展问题

关于环保NGO组织里的管理发展问题

一、我国环保NGO组织面临的问题

据中华环保联会发布的《中国环保NGO蓝皮书》,截止到2008年10月,全国共有环保民间组织3539家,其中由政府发起成立的环保组织1309家,学校社团组织1382家,草根的环保组织有508家,国际环保组织驻中国的机构有90家。

(1)中华环保联合会曾对2768家环保NGO组织身份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768家环保NGO组织中,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率仅为23.3%。可以说很多NGO组织是非法组织。

(2) 我国对环保NGO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是对民间组织的登记注册管理及日常性管理实行登记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负责的体制。

双重管理体制,行政干预过多,削弱了环保非政府组织的独立性和民间性,在职能上交叉重复,显然无法适应公民社会的发展。随着加入 WTO,随着最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颁布,随着中国市场进一步对国外环保基金会和环保非政府组织的放开,这样带有明显计划经济烙印的法律必定要受到冲击。

(3)法律上对志愿者管理的缺位。

非政府组织的工组人员,大多是以志愿者的身份参加活动,参加志愿活动,内在驱动力不是利润动机,也不是权力原则,而是以志愿精神为背景的利他主义和互助主义。环保非政府组织流动性很强,志愿者流失更大。有很多NGO组织,基本上最终就是最初的组织者自己一个人在做。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国法律上缺乏对志愿者的系统管理。

2002 年,青海可可西里索南达杰自然保护站的志愿者冯勇的死,为我们敲醒了警钟。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就如何开展和完善志愿者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法规,还没有对志愿者的活动和志愿者的管理,提出一个系统的综合性政策,尤其是在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招募方面更是没有详细规定。为志愿者进行人身、医疗保险的话题也无从说起。

(4)资金短缺严重。

许多环保NGO组织都处于资金短缺状态。它们的资金来源几乎全部靠国际组织的援助,但国际组织的援助项目里都是专款专用,不能用于办公或者任何福利。

(5)社会公信度不够。

由于国内社会公众对环保非政府组织认识和理解还不够,加上政策法律环境的限制,国内很多环保非政府组织,不得不依托于国际环保非政府组织来发展。如何真正实现我们的环保非政府组织能自我发展,是新形势下环保非政府组织转型的关键所在。

二、NGO组织管理发展的尝试

(1)建立现代化企业的管理机制和民主之风。

必须针对NGO上述问题所在进行逐步进行资源整合,逐步让一些企业家理解NGO组织的重大意义,并让他们参与到中间来,让草根NGO组织慢慢像专业NGO组织靠拢,并顺利解决注册问题,也能逐步解决资金问题。

资金解决了,志愿者服务制度福利制度也能解决,那么人才流失问题也迎刃而解,所以只要先解决好注册问题和资金问题,NGO组织的管理发展问题就好办了。

值得借鉴的是阿拉善湖的生态保护NGO组织,他们就针对NGO组织的管理进行了如下尝试。

首先是制定章程:会长不能连任,下一任会长必须经过民主选出。

其次是要有专业的管理团队,或者团队中有比较专业的会员,可以进行内部培训,让大家不仅懂得环保NGO组织的非凡意义,而且还要知道NGO如何开展工作才能更有效。所以阿拉善NGO组织目前正从村庄和社区的实践着手,希望建立一种以社区发展带动环保的模式;他们还设立了针对扶植草根NGO的生态奖项。

(2)建立提高公信度的管理制度要明确。

每一位愿意做善事的捐赠人,绝对不希望中间截流,拿去谋自己的私利。建立透明公开的数据库,可以看到所有受助项目的记录,而且这些项目得到帮助以后,如何改善,现在是什么局面,都能从项目资料库里找到。得到捐赠人的信任以后,会越捐越多。比如“新长城项目”,经常组织一些捐赠人和受助学生的见面会,他可以直接的看到所帮助的人。因为有了他的爱心,改善了贫困生生活状况,使得健康成长,这是非常开心的事。很多捐赠人从项目资料库里检索出受助人的资料,然后去看望自己帮助的人。他们都是自己到实地看了以后,非常的感动,又继续捐钱,这样的事情很多。

阿拉善NGO组织的王维嘉也说: “什么叫做得好,什么叫没做好,每个人都要负起责任来,否则怎么跟捐款人交待?这方面我们今年就开始一个新的项目,我把钱给环保NGO之后,不是给了就完了,还得有跟踪、有培训,这样的话就不仅仅是颁一个奖,还有后续的能力建设

(3)做好自己项目的开展以便获得境外资金的支持。

括来自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资金。它既包括海外基金会、NGO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外国政府机构对中国非营利事业的捐赠,也包括海外NGO对中国非营利事业的直接参与。因此,作为一个国内的NGO,无论是草根的,还是其他的,都有机会获得。获得的前提就是下大力气的是做好自己的管理,就是苦练内功。当项目管理的很好,有好的业绩拿给别人看,你有很多真实的记录告诉别人事情做成什么样了,就自然的有资金进入。 最近几年有很多看到中国扶贫基金会的资料的境外组织,又很想到中国发展这类事业的时候,就主动提出合作,这种情况现在越来越多,而且很多都是非常有实力的。

(4)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NGO组织文化氛围,用绩效说话。文化氛围,这是人力资源部门工作的基础建设。绩效管理(KPI)。这也是“双刃箭”,既是衡量你制定绩效目标的水平,也是恒定你把控绩效考核管理工具的方法和尺度。

通过制度、岗位设计,每一位员工都会明确,在我的岗位上干成什么样是合格的。每年都有岗位责任合同,对你每年的任务还要有规定,每个月都有考核。所以每一个人都会很清楚,他干成什么样是一个合格的员工,什么样是能够完成任务的,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

此外,每个月我考核,实行打分制。打分也有处置的标准,比如你的总分在90分以上,属于优秀员工,会有一些奖励,70分以下就是不合格。在我们的条例里有规定,比如3个月考核不合格,就要下岗。如果自己干成这样,不用你说,他就自觉的走了。所以,首先是问题员工的界定,你得让他服气,要让他明白自己该做成什么样。《劳动合同法》都有规定,并且非常严格,像什么样的员工是可以辞退的,辞退之后可以给什么样的补偿。

总之,环保NGO组织的管理和发展是个大问题,不是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的,关键是,要有良好的资金来源,规范的管理制度和专业的志愿者。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国的NGO组织会越走越好的。

第5篇:从志愿服务组织看香港NGO服务管理模式

王晔

[摘要]香港NGO的繁荣发展与其历史文化渊源及社会制度的特殊性密切相关,其深远的公益慈善理念、健全的法律体系、专业的服务社会模式、广泛参与的志愿服务方式、灵活的培育管理措施等均值得学习借鉴。从目前的培育管理制度看,香港NGO的发展也存在一定问题,比如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缺乏长期规划和有效延续、NGO专业人才流动性较大、董事会选举存在“有限民主”、财政“整笔拨款资助计划”弊端显著等。因此,在学习借鉴共性原理的同时,更应该把握内地社会组织发展的特性,从自身实际出发分析和解决问题,扬长避短,探索一条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本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路径。

[关键词] 香港;NGO;服务管理

香港具有历史悠久的公益慈善文化,在本土社会核心价值理念的薪火相传以及“小政府、大社会”管理体制的催生培育下,逐步形成了蓬勃的志愿服务生态。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益慈善及社会服务向专业化发展,大量非政府组织(NGO)应运而生,目前已成为提供社会福利服务的重要主体。据统计,全港超过90%的社会福利服务由NGO提供,每年服务人次超过9010万人,每年动员志愿者(义工)服务时数超过8700万小时,全职工作人员超过60300名(包括注册社工8996人)。从相关公益志愿组织考察实际看,香港NGO具有其独特的服务管理模式,对于内地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工作也颇有启迪。

一、完善的法律框架及简单灵活的注册制度

香港从事社会福利服务的慈善服务团体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本地传统的慈善组织,如东华三院、保良局和街坊会等;二是教会及传教士支持的服务组织,如明爱和基督教家庭服务中心等;三是由专业人士(尤其是社会工作者)组成的服务特殊团体的组织,如服务青少年、家庭、残障人士、吸毒人员的协会等。从这些组织的登记形式看,香港NGO的认定主要侧重其服务性质而非登记模式,所有NGO均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成立并取得法律地位:一种是按照“社团条例”在香港警务处登记注册为非营利社团(注册手续比较简单,成功率高达98.5%);另一

种则是按照“公司条例”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大多数NGO为避免承担无限责任,都会选择注册为有限公司,再向税务部门申请成为“慈善团体”,取得免税资格。税务部门则根据“税务条例”、“印花税条例”、“遗产税条例”和“商业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从事救助贫困、促进教育、推广宗教和其他有益于社会而具慈善性质的团体进行税务豁免资格的认定,被认定为“慈善团体”的组织将享受经营收入免税、专款捐赠扣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健全的政社合作机制与购买服务制度

(一)明确的政社分工

香港特区遵循“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体制与发展模式,政府与NGO分工明确。在社会服务提供方面,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服务政策、拟定发展路向、提供资金支持、监察NGO服务表现、提供一小部分社会福利服务(如集中社会保障及紧急救济)等;而NGO作为90%以上社会福利服务的提供者,需按照既定政策向市民提供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维持社区照顾等社会网络,并协助政府制定政策及策划服务、向政府反映服务需求及服务使用者的意见等。

(二)不断变革的资金扶持和购买服务制度

香港政府和志愿服务组织早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就已建立伙伴关系。六七十年代,政府开始以“酌情津贴”的方式资助志愿机构,弥补机构资金来源的不足。80年代,政府财政资金充裕,对志愿服务组织实行实报实销的“标准成本资助制度”,也就是说,NGO的服务项目如要接受政府资助,其人员编制、工资薪水、单项服务投入都必须严格按照社会福利署的规范、标准来做,NGO专职社工的薪酬与社会福利署公务员编制的社工挂钩。

2000年后,随着香港社会服务的日益完善,财政支出压力加大,政府对NGO的资助模式也发生重大改革,开始实行“整笔拨款资助计划”,即政府向机构每年的拨款以员工的中位数计算,如有盈余,机构可以保留,但同时机构亦要负担可能出现的亏损,政府不作“包底”。政府所有新的服务都需以公开投标的方式决定服务提供者,每一项受资助的服务都需由社会福利署(拨款者)与NGO(服务承办者)签订“津贴及服务协议”,而政府对NGO的人员编制、薪酬水平不再作严格要求,只对其服务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整笔拨款资助计划”给予NGO更大的发展自由,有利于提升服务效率和灵活调配资金,也为NGO带来较大的筹

资压力。但从总体上看,政府资助始终是香港NGO生存发展的最重要资金来源。据统计,香港社会服务团体主要收入来源中来自社会福利署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占47%;2011—2012年,政府对NGO的补助达90亿元;2012—2013年,政府对NGO合约服务的津贴达113.6亿元,占整体社会福利开支的26%。

(三)完善的评估监察制度

为确保公众获得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加强福利服务的问责性,社会福利署和受资助机构从1999至2000年度起,分三年逐步推行服务表现监察制度:一是签订津贴及服务协议,列明双方责任、津贴基础、服务质量标准和成效标准等内容。二是制定基本服务规定和16项服务质素标准(SQS),列明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质素水平。每项服务质素标准均有一套“准则”及“评估指标”说明,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要求,以合适的方法应用于个别服务类别或服务单位中,以符合所有服务质素标准的要求。三是开展服务表现评估,根据基本服务规定和服务质素标准,服务机构每年向社会福利署提交自我评估报告,社会福利署根据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以定期检查、突击检查、面谈、实地探访、向服务使用者调查等形式,对服务机构进行评估探访或实地评估。

三、权责明晰的内部治理结构

NGO良好运作和规范发展的关键在于权责明晰、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由上述可见,社会福利署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主要体现在资金扶持、操守引导和分析评价等方面,较少直接干预其运作及服务的提供,因此,NGO的自律自治显得更加重要。从共性角度看,香港NGO的内部治理架构主要包括三个层面:

最高层为董事会(董事局或理事会),主要由会员于周年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为非受薪、非执行的独立人士,多为专业人士、公众代表或其他服务代表(如律师、商界、学者、具备筹款技能人才等),旨在有效监察及督导机构运作。受薪的管理层可以列席会议,但通常没有投票权。董事会对NGO的日常运作的参与相对较少,对管理层赋予一定的自由度和独立性,其主要职能包括审批年度计划、制定长远目标及策略;审批财政预算、与管理层一同进行筹款;对管理层提出的建议作最后决定;招聘总干事或行政总裁等。

中间层为管理层,主要由总干事(行政总裁)领导的专职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年度工作目标、策略及报告;编制财政预算及报告、监察财政支出;草拟计划书、建议书;发展新服务、监督服务质素;招聘员工、督导员工表

现等。

基层为专职行政人员,包括专业社工和行政服务人员,主要职责是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具体项目任务,组织义工或直接面向服务对象提供社会福利服务等。

从个性角度看,不同类型的NGO,其治理结构也有差异。如有些NGO根据需要设置了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由董事会、管理层、基层员工、志愿者、社区或受益人中的代表组成,职能与董事会有很大不同,主要是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起到沟通与桥梁作用。不少NGO还设有内部监管系统,如收支系统、人事管理系统、志愿者管理系统等,以管理机构的日常运作,并通过培训提升机构的管治水平。这种治理结构层次鲜明,分工有序,同时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对于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内部制衡具有显著作用。

四、启示与思考

从学习考察情况看,香港NGO的繁荣发展与其历史文化渊源及社会制度的特殊性密切相关,与当地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价值理念的深入人心相辅相成,也是公民社会高度发展的产物与象征,其深远的公益慈善理念、健全的法律体系、专业的服务社会模式、广泛参与的志愿服务方式、灵活的培育管理措施等均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从目前的培育管理制度看,香港NGO的发展模式并非十全十美,也存在不少问题与桎梏,比如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缺乏长期规划和有效延续、NGO专业人才流动性较大、董事会选举存在“有限民主”、财政“整笔拨款资助计划”弊端显著等,因此,在学习借鉴共性原理的同时,更应该把握内地社会组织发展的特性,从自身实际出发分析和解决问题,扬长避短,探索一条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本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路径。

第6篇:NGO非营利组织管理学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 下列国家非营利组织治理方式与我国较为相似的是(D)。

A.英国 B.美国 C.日本 D.澳大利亚 2. 非营利组织使命的特殊性质( D )

A.非营利组织的使命是对组织态度和展望的描述,而不是对具体细节的阐述; B.非营利组织的使命需要阐明组织的经营目的、用户、产品或服务、市场及技术; C.非营利组织的使命必须考虑到社会政策,凸现社会责任 D.使命多元化

3. 关注组织使命,确定运作绩效的考核标准,并为组织筹集资金是(A)的职责。 A.董事会(理事会) B.执行总裁 C.监事会 D.主管部门 4. 非营利组织的实际负责人通常是( B)

A.董事会(理事会) B.执行总裁 C.监事会场 D.主管官员 5. 非营利组织对营销的重视始自( C ) A.20世纪初 B.20世纪60年代 C.20世纪70年代 D.20世纪80年代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 战略计划的流程包括( ABC )

A.使命陈述 B.战略定位 C.战略分析和战略选择 D.战略实施 2. 非营利组织使命的特殊性质 ( BD )

A.非营利组织的使命是对组织态度和展望的描述; B.使命的筹资作用

C.非营利组织的使命必须考虑到社会政策,凸现社会责任 D.使命多元化

3. 非营利组织的常用战略是( ABD)

A.借力发展战略 B.兼并战略 C.成本领先战略 D.联盟战略 4. 下列关于非营利组织战略管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ABCD ) A.非营利组织的战略管理,始于战略使命的陈述

B.战略管理的过程包括使命陈述、战略分析、战略计划、战略实施以及战略评价与控制

C.战略计划的制定是战略实施的前提和基础,战略实施是战略评估的依据 D.战略评估为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一种后续保障机制

5. 衡量一个组织是否具有非营利性的指标主要有( ABC )。 A.组织的宗旨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B.组织的利润是否用于成员间的分配和分红 C.组织的资产是否可以转变为私人财产 D.组织和政府的关系是否密切 6. 战略评估和控制的基本活动是(BDE)

A.制定政策 B.审视战略基础 C.利益相关者管理 D.度量组织绩效 E.采取纠正措施

7. 公共物品所具有的( CD )的特征使得市场提供公共物品是无效的。 A.不可再生性 B.稀缺性 C.消费的非竞争性 D.使用的非排他性 E.国家、非营利组织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兼顾原则

8. 非营利组织所体现出来的( ABCD )等都可以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产品供给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A.互相信任 B.团队精神 C.平等 D.参与

9. 非营利组织在确认交换交易收人时,应注意其必须同时具备的两个条件是( ABCD ) A.投资收益 B.独立核算单位开展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人

C.非营利组织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人 D.非独立核算单位开展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人

10. 在路径一目标领导模型中,领导者的基本任务是 ( ABCD) A.设定目标 B.说明路径 C.提供支持 D.清除障碍 11. 非营利组织治理的特点( ABCD )

A.所有者缺位 B.更广泛的利害相关者 C.治理环境千差万别 D.出资与受益角色的分离 12. 非营利组织与营利组织联盟的原则是(ACD )。

A.明确合作目的共同创造合作的价值观 B.有和谐一致的使命、战略和价值 C.连续不断的相互学习 D.伙伴关系的承诺 13. 非营利组织的常用战略分别是( ABC )

A.借力发展战略 B.兼并战略 C.联盟战略 D.区域发展战略

14. 非营利组织领导要具备基本的特质和能力 ( ABCD ) A.坚守道德 B.积极进取 C.以人为本 D.严格精于工作 15. 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具有以下弊端( ABCD ) A.忽视价值规律 B.滞后性 C.刚性 D.集权性 16. 非营利组织的利益相关者包括( ABCDE ) A.出资者 B.职员 C.社区 D.政府 E.服务对象 17. 非营利组织战略的控制包括( ABD )

A.检查战略基础 B.采取纠正措施 C.反馈控制 D.度量组织绩效 18. 非营利组织的营销有自己的特点( ABCD ) A.综合参与性 B.目标多元化 C.营销社会化 D.注重形象与公关 19. 非营利组织领导者必须具备以下一些优秀品质( ABCD) A.使命与理想 B果断与毅力 C.活力与自信 D.创造与适应 20. 在路径一目标领导模型中,领导者的基本任务是 (ABCD ) A.设定目标 B.说明路径 C.提供支持 D.清除障碍

三、名词解释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 路径依赖

一旦进入某一路径(无论是“好”还是“坏”)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一旦人们做了某种选择,就好比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惯性的力量会使这一选择不断自我强化,并让你轻易走不出去。

2. 非营利组织领导领导就是在社会共同活动中,具有影响力的个人或集体,在特定的结构中通过示范、说服、命令等途径,动员下属实现群体目标的过程。台湾学者江明修还特别给“非营利组织领导”下了定义:决定非营利组织使命和目标,促进组织资源之运作,并引导组织持续、维持、创造和发展的一种动态历程。

3. 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制度是指将反映其运营状况的主要信息,如所提供服务状况、筹资进展、财务与投 资报告、治理结构变动、重大事项等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出资人、政府、受益人及其 他利害相关者予以公开的过程。

4. 志愿失灵:在提供公共产品的社会网络组织中,非营利组织也存在缺陷,即“志愿失灵”问题。主要包括:①慈善不足,即非营利活动所需要的开支与所能筹集到的资源之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的缺口;②慈善组织的家长作风,实际掌握经济资源的人对如何使用资源有较大的发言权,他们所作的决定既不征求受惠人的意见,也 不必对社会公众负责,接受政府隐性

补贴的组织不必将内部决策过程民主化,也不必接受社会监督;③慈善组织的业余性,由于志愿组织强调义工服务,因此不能提供有竞争性的工资,使得慈善组织很难吸引专 业人士加盟,这无疑影响了其活动效率。非政府组织对象的局限性。非营利组织活动的对象往往只是某些 特定的社会群体,如特定的种族、特定区域的居民、特定的性别和年龄。

5. 社会资本政治社会学家帕特南(Putnam)指出: “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 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和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社会资本提高了投资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收益。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 如何理解市场、企业、社会之间的互补?

1.市场和社会都是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求,同环境相互作用而创造出的交换系统。市场主要是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经济欲求,同外部环境进行相互作用而创造出的交换系统。公平竞争的理念和供求价格体系是市场的制度体系。 社会是人们为了满足其社会欲求, 依靠一定的社会共同性创造出的各种社会集团 (家庭、 学校、社区、社会团体、国家等)的总和。法律、社会道德、风俗习惯等社会制度体系,是社会成员之间 调整其相互关系的“公有秩序” 。由于人们的经济欲求和社会欲求之间是互补的,加上人们总是同时追求 多种欲求的满足,所以市场和社会之间存在着互补关系。具体而言,市场和社会依据人们在交换活动中的 竞争和协作的共存而相互渗透和互补. 但是,市场和社会的互补并不是一个静态均衡的状态。在一个社会经济系统中,各交换系统为了维持 自身的存续和成长,要不断地通过对环境施加影响进行自组织化,这样就容易造成某种交换系统在整个社 会经济系统中占据优势地位的情况。近代市场经济体系的生成和扩大就是这样一种过程。近代市场体系的 生成和发展,一方面造成了垄断的出现和对竞争失败者的清除,另一方面,随着市场原理向社会领域的渗 透,家庭和社区的相互协助机能被大大减弱,共同体社会趋于解体。市场和社会之间的背离,引发了“市 场的失灵” (垄断和失败者清除)和“社会的失灵” (共同体社会的解体) ,使社会成员面临机会与结果的 不平等、经济危机、社会动荡等威胁。为此,需要某种交换系统来填补市场和社会的背离所造成的空缺。 近代企业的生成及其规模和机能的不断扩充,就是回应这种需要的结果。企业是一个介于市场和社会之间 的交换系统。企业与市场和社会的关系表现在:企业一方面通过其经济机能—商品的生产和交换,和社会 机能—内部组织化和经营成果的再分配,将市场和社会的一部分机能内部化。同时,企业通过与市场和社 会的各种交换活动,作为一个中间系统将市场和社会连接起来。

2. 简述非营利组织市场化机制的主要方式。

11.非营利组织市场化机制运作采取以下几种主要方式: (1)实行服务收费制。迫于资金不足导致“志愿失灵”的压力,非营利组织不得不以市场化的手 段追求组织效率。公益服务有偿收费已成为许多非营利组织的市场化运作手段和主要收入来源。 (2)商业 化的项目合作。商业化的项目合作即与公司的项目合作,双方各取所需。非营利性组织通过营利组织的赞 助能够实现某一公益目标,而公司则通过参与支持公益项目而为自己的产品宣传与塑造企业形象得到好 处。 (3)收取会员会费。 收取会员会费即从组织内目标受益人那里获得收人。在会员制的非营利组织中, 会员以会费的形式支付所享受的服务。 (4)发行彩票获取收入。非营利组织通过博彩运营,达到为所服务 的项目筹资的目的,创造附属于组织的商业营利组织来获取收人。

3. 简述非营利组织的作用。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一)1994年春,北京诞生了一个被称为“草根NGO”的民间志愿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此前,随着中国经济的起飞,环境问题已日益突出,而环境保护主要是由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自然之友”的应运而生给中国的环保事业带来了新的气象,而它也逐渐发展成为中国自下而上的民间环保的一面旗帜。

即便是这样的一个民间组织,它的申请、注册过程也是艰难的。4月,几位发起人草拟了章程并以“绿色环境文化协会”名义向国家环保局提出注册申请。11月,注册申请未获批准。后经中国文化书院院务委员会同意,开始以“中国文化书院·绿色文化分院”筹备组名义申请,1994年3月31日,经文化部办公厅同意,民政部社团司注册,中国文化书院·绿色文化分院获准成立。

“自然之友”作为中国文化书院的分支机构注册成立,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也没有自己的编制,但拥有独立的账户、公章,每年向中国文化书院上缴管理费。“自然之友”属会员制协会组织,其成员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组织结构也相对比较完善,在经济上完全依靠体制外的资源,经费来源于会费、国内外社会团体及私人捐赠,特别是国际大型基金会、公益组织的捐款和资助,“没花国家一分钱”。

无论是与"第三部门"高度发达的现代化国家还是与实力雄厚但官方色彩较浓的各类基金会等“民间组织”相比,"先天不足"而又完全依靠体制外资源获取养分、自力更生的民间组织还非常弱小。但即使在这样"营养不良"的情况下,“自然之友”依然能高效率地利用有限的资源,创造了不可低估的社会效益。

梁丛诫不止一次地提到,在处理与政府关系时,NGO光凭感情用事是没有用的,必须认真研究中国政府的运作方式及法律责任,有了充分的法律和道义根据,才能使政府无所逃遁,积极处理问题。中国的环保组织不能只在各个具体事件中造成某种声势而不处理后继问题,应当替政府“着想”,真正解决问题责任的还在政府身上,而解决问题比呼吁、“作秀”要难的多,不能以理想主义方式行事。“自然之友”是要真正改善中国的环境问题,如何促使问题的解决才是“自然之友”关注的。

1. 自然之友是非营利组织吗?为什么?(5分)

1.自然之友是中国自下而上成立的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非营利组织,案例显示,它具有明显的 非营利组织特征: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公益性) 、志愿性、自治性。

2. 通过此案例,你觉得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生存环境如何?如何改善?(5分)2.总体而言,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生存在环境不甚理想,与自上而下的官办型非营利组织相比,草根型 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空间更小。 (1)法律制度不健全、政策环境不完善,双重管理体制,准入严格,门槛过高,不利于非营利组织 的发展。 (2)民间非营利组织能力不高,实力不强; (3)非营利组织自治能力的式微,对政府的依赖性大,受行政机构的干预与影响过多。 (4)需要建构与完善有利于有利于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税收制度,实行非营利组织进 入规制与税法规制相关联。 (5)应强化公民参与,培育公民志愿精神。

3. 自然之友采取怎样的策略来处理和政府的关系?你认为中国的NGO应如何参与国家的公共管理?(5分)

3.(1)坚持非营利组织的的独立性和自主治理,对政府既支持又监督。自然之友支持中国政府、社会 组织及个人的一切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行动,并保持其合作关系,同时,对有 悖于环境保护和社会持续发展的事进行监督、批评、揭露和吁请有关方面制止。 (2)主动争取与政府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在现有的框架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各种途径向政府 提出建议和意见,在可能的情况下积极地是自己的主张上升为政府政策和国家意志。 (3)现阶段 NGO 参与国家公共管理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明确 NGO 是公共管理的主体之一,参 与公共管理是 NGO 的重要职责;其次,NGO 参与公共管理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而不 是完全自由的参与;再次,NGO 参与公共管理不是站在政府的对立面单纯的批评,而是积极地和政府合作, 协助政府做他们做不好、做不了、做了不划算的事情;最后 NGO 参与公共管理除了与政府合作外,还要积 极协调、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同时提高自身的组织能力。

(二)金寨县地处于鄂、像、皖三省结合部,是安徽省西部的边缘山区,集老区、库区、山区于一体。总面积3 814平方公里,山场面积426万亩,占总面积的80%。全县现辖28个乡镇,424个行政村,总人口61.4万人。“八山半水半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正是全县的地理特征。

特殊县情和历史的原因,导致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人们赖以生存的耕地少,土地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低,商品经济不发达,使金寨经济发展落后和人民生活贫困,收入水平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和基本生活需求。特别是梅山、响洪甸和高寨山区的28万人,生活更艰难,具体有“八大”难,即吃粮难、饮水难、交通难、入学难、就医难、用电难、生产难、生活难。1994年人均收入达到772元,但仍有12万人生活仍很艰难,为温饱而劳作。 自1983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扶贫的贫困县之后,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和中国民间国际组织合作促进会对金寨县早日摆脱贫困,开发山区经济给予积极帮助。从1990年至1995年,金寨县得到了德国米泽瑞组织、澳门天主教福利会援助资金2 551 043 ,地方配套资金1 899 500元,安排了6个项目。其中发展生产型项目4个,即面冲乡茶叶项目,燕子河乡(镇)妇女抽纱项目,汤山丝毯厂项目,花石乡牛羊养殖项目,投入资金共计3 146373.5元,其中外援资金1 777 873.5元,地方配套资金1 368 500 ;卫生公益事业项目2个,即面冲乡饮水项目,长岭乡卫生院项目,投入资金1 304 169.9元,其中外援资金占773 169.9元,地方配套投入531 000元。

在援助项目带动下,全县已形成了茶叶生产和牛羊养殖两大支柱产业,产值、效益已占全县开发性农业的半壁河山。全县丝毯厂已发展到6家,从业妇女1 400 人,平均月收入在300元左右;燕子河地区抽纱妇女增加到4 100余人,年产值近650万元,大大提高了妇女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如面冲茶叶协会女会员霍前凤采用了大栩培植茶叶新技术,茶叶年亩产值都在15 000元以上,成了全县有名的致富带头人。公益事业项目的实施,也为金寨县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促进和示范作用,如邻村村民看到了大岗村的居民饮上了清洁的卫生水,纷纷以此为榜样,选点挖井建水塔,铺管送水到万家,解决了灌溉与饮水问题。目前已建成水塔两处。长岭乡卫生院项目不仅解决了本乡农民看病难问题,而且为相邻二省三县五个乡镇的部分病人提供了医疗方便。

1. 通过以上案例,你如何认识非营利组织在社会公益性方面与政府某些机能有替代性?(5分)1.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对经济、社会生活进行干预的过程中,由于政府行为自身的局限性和 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而产生的新的缺陷,进而无法使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佳,亦即政府失灵。政府提 供公共物品存在垄断权,一方面导致过分投资,生产

多于社会需要的公共物品,且成本过高,另一方面, 政府对公共物品的提供倾向于满足人们的平均需求和偏好,而无法对少数人(如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作 出反应。 非营利组织以一定的社会使命为宗旨,其资源主要来自基于共同价值观之上的互酬与捐赠等。鉴于非 营利组织的社会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它与政府的某些机能有替代性,特别是在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国民基 本生活权益等方面。对于重大社会问题的出现,政府的行为往往是反应式或危机处理式的,而非营利组织 则可以持续不懈地致力于特定问题的解决,这使得特定非营利组织能够在其特定的活动领域里,成为具有 专门知识和技能的社会组织,越来越成为政府或国际组织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相对政府来说,非营利组 织在应对一些重大社会问题,如人口膨胀、贫困、教育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妇女儿童保护、环境保护、 少数民族、卫生保健、残疾人救助、人道主义救援以及人权等方面,更具备针对性和高效性。

2. 上述案例中,国际非营利组织对金寨县的援助不是简单捐赠,而是通过扶持经济开发项目的方式。你认为这种方式的效果如何?为什么?(10分) 2. (1)非营利组织具有专门知识和根植于基层的社会关系,通过扶持经济开发项目更能根据贫困人口 和社区的特点,对民众和社区的需要作出适当和如实的反映。 (2)吸收穷人参与发展项目,鼓励社区参与,非营利组织的活动除了让他们在经济上得到帮助外, 还会使弱势社会群体在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等方面得到改善。提高他们的自尊,通过赋权赋能,提升了其 自我发展能力。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的人们自立、自助和自主发展。 (3)非营利组织反贫困更具性别敏感性,政府实施的反贫困项目很难考虑妇女的利益和需求。囿于有限 的人力资源、机构的层级性以及区域扶贫策略等因素,政府很难特别关注女性的利益和愿望,非营利组织 能够更好地关注妇女的利益,更好地体现妇女的需要和利益,通过实施针对性的项目,大大提高了妇女的 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

第7篇:中国NGO发展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寒假社会调查报告

NGO的地区讨论和发展

调查目标:通过走访兰州地区现存NGO组织以及社会福利组织,了解当地NGO发展历史,总结经验,深度剖析该地区NGO发展问题。

调查时间:2011年2月22—25号

调查对象:兰州地区NGO组织(兰州慧灵智障人士服务中心),包括民政部门等。

正文:2011年2月22—25号,本人利用春节访友空隙走访了兰州地区知名NGO组织—兰州慧灵智障人士服务中心以及周边相关民政部门,了解和总结了该地区NGO组织发展状况。兰州慧灵智障人士服务中心是一家民办非营利性公益助残机构,专门服务14-40岁左右的智障人士,于2008年12月在兰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业务主管单位为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目前可提供的服务有:日间活动与训练;艺术调理;职业技能培训;夜间住宿;家长培训与支持;助养助学;助残社工培训等。慧灵于1990年创办于广州,至今为止在中国十个省市都开办有慧灵。

中心负责人--助理社工师,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会员何乃柱主任热情地接待了我,并详细介绍了中心情况。中心于08年成立以来,致力于智障人士的救助服务,通过技能培训,提高智障人士自理能力,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智障人士被动的生活方式,减轻了亲属的负担,同时,通过开展各类爱心捐赠活动,使得这部分人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结合爱心宣传,艺术调理等活动,让普通民众走近智障人士,一定程度上消除或减少了对此类群体的歧视,保护了他们的自尊,提高了生活信心。何主任介绍说,中心服务对象从08,09年的不足十人发展到现在的三十多人,服务领域和地区也从开始时的七里河区扩展到周边区县,同时服务内容也在逐渐地完善,虽然现在的主要服务突破口局限在社区,但是取得的进展还是比较理想。今年中心工作趋向于机构的宣传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以及NGO知识的推广。何老师坦言,兰州及整个北部地区的NGO组织缺乏人才,缺乏经验,缺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寒假社会调查报告

乏资金,最重要的是缺乏政府支持,使得他们在发展中遇到了很大的障碍。民间组织在北部地区数量上本来就偏少,开展的活动质量又都不高,发展资源缺乏持续性和再生性,使很多NGO发展停滞不前。好在兰州慧灵的经营模式基本复制广州慧灵,在技术支持上有一定的保障。但是总体情况还是不容乐观。现存就存在很多的问题,例如:民众积极性和参与度不高;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到位;NGO地位的不明确性;资金短缺和人才流失等。

在随后对兰州地区民政管理部门的走访中,很多政府官员对于NGO组织这样一个新生事物还是感到很陌生,缺乏NGO知识,很容易将NGO组织与民政部门混为一谈,而且他们也纰漏,政府和民政机构对于NGO组织的双向性有一定的畏惧感和逃避心理。认为政府职能的完善就能够解决当地民生,经济等问题,NGO组织基本是多余的,发挥不了实质性作用。

分析看来,兰州地区NGO组织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发展之路漫长艰辛。那么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呢?这就有必要从NGO的根源说起。中国的NGO历史较短,经历了草根NGO,GONGO,到真正意义上的NGO。发展时间短,但是发展速度却出乎意料。从而堆积了很多问题。这是NGO发展的简图:

本人从实际出发,结合所见所闻,有以下浅见:

一、社会基础薄弱

正文:边缘地区因为地理条件,经济水平限制,还有NGO发展历史短暂等原因,NGO组织的各类运行模式得不到很好的推广,所以现阶段运行模式单一,侧重于社会捐赠。需要注意的是,边缘地区特殊性使群众缺少良好的社会任务教育,民众对现存NGO活动

的认可和接纳程度相对很低,整体社会意识薄弱,社会救助,福利意识和社会捐赠风气尚未完全形成,成了限制NGO组织发展的一大阻碍。老百姓习惯于要么找政府,要么花钱去找那些商业性的服务。当然,造成这一现象的最大原因还是要从政府说起,中国的社会管理习惯于行政管理,包括行业协会、农村村委会、城市社区居委会,它们本应是民众的自治机构,实行的是民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这样一个机构,但却上大量地承担了政府职能,甚至变成了第二政府。让民众自我管理,人们从观念和行为上都还不适应,让一批机构、一批人来参与这种社会管理,它们就更不适应了。所以现在的最大问题是信任。这些机构和人有了,但是社会不习惯,政府不习惯,民众不习惯,现在就是要克服这三个不习惯,调节三者之间的信任感,所有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二、法律地位模糊,人才素质缺乏

当然,理性地说,NGO在北部地区发展缓慢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从客观方面来讲,中国整体NGO的发展历史本来就比较短。从94年成立的第一家NGO组织---“自然之友”开始算的话,其实才17年。然后这17年当中真正蓬勃发展也就是200

3、04年以后的事。这几年虽然发展的确实很快,但是里面也有一些问题,例如资源不患寡而患不均、患不效。所以,中国政府对于NGO的全面推广和建设正在处于试验期。对于东部沿海,西部以及南部来说是转型期,对于北部来说则是探索期。此外,法律地位的模糊,附带的公共空间发言渠道的不确定,透明的、公开的、附带问责性的社会资源收集和回馈的机制的形成等问题,造成了因为NGO组织的缓慢发展。说小一点就是很难筹到钱,更要命的是执行班子专业能力不足,战略意识浅薄,使企业家捐助的钱,未必真正能够用在刀刃上,效益不彰。

主观方面,有些NGO从业人员很容易浮躁、自满。由于我们接受社会的监督还不够,而且社会大众媒体多少对NGO还是抱有同情、认可的态度,甚至有时过度同情。从行业的从业者来讲,普遍存在一种心态,很容易自满于自己已经做到的这些事,觉得由于条件很困难,能生存下来已经很不容易了。媒体给予NGO很多的机会和肯定,这些光环,有时候反而弄巧反拙,让一些青年工作者在眩目耀眼的赞美中,迷失自我。

事实上,我们很少衡量自己做的那些工作,到底对于提高民生有多少的社会影响力,有多少实际上的效果?千万不能自满自傲,一定要戒骄戒躁,团结紧张,不断提高对自

己的要求,提高对行业的要求才能扎实自身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自身素质。

三:制度限制大

首先,NGO也是民间组织,是解决可持续发展的第三级部门,也就是位置于政府,市场后的部门,统称为民间组织。我国对民间组织实行的是双重审批体制,不仅要登记注册取得合法身份,还要找到业务主管单位,许多没有特殊政府关系的NGO很难找到“婆家”。此外,法律还对这些组织设定了较高的人数和资金门槛,而且一个地区还不允许注册两个以上同一性质的组织。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在培育NGO方面灵活的政策创新相比,甘肃省在民间组织的注册和管理上不够灵活,还停留在复制的旧体制管理之下,所以数量就比较少。前不久,民政部的李立国部长,在民政系统工作会议上有个讲话,说现在有许多事情民政部门做不了也做不好,但是又堵着不让其他机构进来。所谓的其他机构其实就是NGO等第三部门。这个观点一提出,似乎对是对NGO组织发展的推广,但现在看来,后续动作并不明显,特别是各个省没有贯彻这个精神,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注册问题。所以目前注册问题上还是很尴尬,很多组织还是以工商企业的形式在注册。这就阻碍了这类组织的孕育条件,降低了发展的积极性。

在这种严峻的发展形势下,有一个现状不得不引起重视。在甘肃,协会、学会、基金会之类的社团本来就少,而纯粹西方式的NGO就更加匮乏了。这里提到的协会类社团与“西式”NGO的区别在于,前者即所谓政府型的NGO 组织(GONGO ),这一类组织被认为政府性太强,难以形成独立和自治。而在甘肃省发展的民间组织则多是这种GONGO,在意识形态和工作模式上都深受政府机关影响。而后者是民间自发形成、自下而上的、以公益为导向的。

其次,NGO组织地区间的交流合作也受到限制。在这点上,何老师指出:“我们(NGO之间)只能说我们在一些场合见面了,但在日常活动中形成合力,形成共振的机制现在还不健全。就这一方面,我们也跟一些机构谈过,大家都希望建立省域之间的联合,但是现在机构的登记办法规定了我们的活动范围,跨地区的、跨省的联系是政策不允许的。所以有时候我们之间的联系只能是友谊上的联系,工作上的联系就不太好开展。现阶段我们的合作形式局限在派我们的工作人员过去做些经验交流,而不能开展机构间的实质性合作。”

四:囊中羞涩,人力匮乏

当组织具体运作起来时,多数NGO很快会发现制度限制只是一道可以逾越的坎,更现实的困难是资金问题。与东部和南部地区国际NGO和境外资助机构云集、强大的地区经济实力相比,北部NGO经常面临资金困境。上面说到资金的来源中,有一部分是民众捐助,再就是向会员募集,还有就是靠与相关机构合作,获得项目经费,接受的民间捐助很少。对比西藏等西部地区,甘肃等北部地区缺乏政府关注和国际关注,政府资助很少,国际外援又得不到及时的申请和沟通,得不到发展的资金保障。例如何老师说:“我跟社会上的一些企业团体接触过,不是说他们不愿捐赠,而是捐赠的后续问题很多,首先,现在我们很难给他们提供相关的票据;其次,就是即使提供了相关的票据,他们在税务部门减免税费的过程也非常复杂。而一些企业家的个人捐赠多是定向捐赠,定向捐赠的方向比较狭窄,与我们的工作方向不太吻合。”而何老师也认为中部地区的 NGO只能通过一些其他的方法灵活获得资金,总体情况很不系统。

当然,导致北部地区NGO发展经济困境的原因并不仅是政府等直接投入,还与该地区NGO人才的缺乏有很大关系。假如我们对NGO做一个理想的假设的话,NGO的成员应该是理想主义者,资金等客观性因素并不能制约这些志愿者们主观上的公益心和积极性,只要有更多这样的人参与到这其中来,志愿者本身的志愿参与就可以节省很多成本。NGO作为一种外来理念,最早接触的多是大学生和高校教师群体,这些知识精英的参与推动了中国NGO的发展。但北部地区呢?现实是这样的,北部地区的这些组织正在人力无以为继的局面,何老师指出,当前的很多建设环节与活动,都是在停滞期。这与目前的教育管理体制有很大的关系。对比欧美和中国东部沿海城市等 NGO发达的地区,一些大学不仅开设了NGO的管理和法律课程,许多青年学生大学毕业后,也愿意到NGO做几年非功利的工作,以回报和服务社会。由于内部教育管理脱节,外部与国际组织接触少,使大多数大学生不认识NGO,更逞能参与到NGO的行动中去。而即使有部分人因对现实中不合理现象的忧虑而热心公益活动,也由于缺乏先例,缺乏相关的知识和技术,在开展活动的时候缺乏专业指导,对自身如何定位以及战略方向也都缺乏足够的知识参考。北部地区大学生,以学校环境来讲,更注重自身能力建设,更加缺乏NGO认识,造成了人才缺失,阻碍了NGO发展。

那么,怎样才能使NGO组织健康有效地发展呢?我认为除了争取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外,NGO自身限制也应该得到重视。不盲目扩大规模,以及在地方设立分支机构。避

免有争议与敏感的问题,专注于社会发展的具体领域。低调做事,不要过于张扬,获得过多的关注。政绩留给政府。不直接与政府对抗,对政府施加压力,激怒对方。

同时,NGO发展的现状也给当代大学生提出了严重的考验,当代大学生的我们又该怎样支持NGO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呢?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积极培养甘于奉献,勇于牺牲精神,扎实推进自身整体素质的推进和社会责任感的提升。

其次,大学生应该培养反哺意识,参与到NGO组织的非功利性工作,以回报社会,服务群众。

最后,作为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应该学好专业知识,积累经验,蓄积能量,寻找突破口,投入到NGO组织透明度建设中。

旅游管理系09社会工作一班:包存成2011年4月12日

第8篇:台湾NGO观感

资料来源:中国青基会 作者: 汪文斌 时间: 2009-09-10

此次台湾之行,收获颇丰,感触良多。促使对大陆尤其是青基会事业以及本职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

感受: 台湾NGO较发达

发达的标志是:

(从需求者来说)任何事有人管;

(从服务者来说)有人管任何事。

虚拟个案:

某甲:男,年龄不限,农民,在某山区,原著民。(以下所出现的组织皆为NGO组织)

他参加了农会。他可以享受到农会提供的低息贷款,高利存款,种子、农药、化肥补贴,可以享有全台湾所有险种中缴费最低、受益最高的医疗等保险。因为农会有自己的企业。 他从事何种种植或养殖(种槟榔或养蚕),都会有相关行业机构或协会提供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如果他愿意留在本地,会有原著民文化保存发展之类的组织帮助他发展有原著民特色的经济,传承原著民文化。

如果他想外出务工,则会有帮助原著民移出生存保障的组织来对他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并且跟踪服务。

如果他工作后失业,政府会提供6个月每月18000台币(相当于4500元人民币)失业补助,还可以免费接受2个月的技术培训,并且介绍工作。

如果他的家庭出现问题,如暴力,虐待儿童,或疾病,或天灾,也有相关组织对口帮助或服务。

如果他娶了大陆媳妇,因为政策规定落户和工作有一定限制,那他的媳妇则会接受到在台生活工作指导及相关职业技术培训。 如果„„

个案说明,台湾的NGO组织无所不在,无微不至。

数字印证:

在台湾,基金会大约6000多家,其他协会10000多家,总计20000多家。台湾有2300多万人口,平均4000人就有一个基金会,1000人就有一个NGO组织。

台湾的人口密度居世界地区第二位。我没有权威的统计,但我想,台湾的NGO组织的密度肯定不会低。

数字说明,台湾的NGO组织辐射面广,覆盖率高。 台湾NGO发达的原因——

其实,台湾NGO发展的历史并不长,1987年解严之前,台湾只有少数官办的“寡头基金会”,解严之后,才大规模发展起来,呈决堤之势。

台湾的NGO发达的原因大致有三: A、政府扶持。

1)、门槛低。台湾《人民团体管理办法》规定,凡有台币3000万元(人民币700多万元),就可以成立财团法人;凡有30人共同发起,就可以成立社团法人,从事符合宗旨的相关活动。

2)、政府购买。台湾的NGO组织,约三分之一的资金来自政府购买。一是公办民营,许多公益性机构,如养老院、托儿所、医院,都是政府出钱,请NGO组织经营。二是专案申请,许多项目,政府出钱,进行招标,由NGO组织竞标实施。三是拨款,一些固定的项目,财政或相关机构,固定拨付给相关组织实施。许多小一些的NGO组织,光申请的政府项目或拨款就可以养人做事,如果行有余力,再筹募一些,就可以做大一些。 B、定位明确。

台湾的大多数NGO组织,都小而专,非常聚焦。吃鱼的吃鱼,吃虾的吃虾。从他们每个机构简洁、直接、明了、有限的机构使命中可以看得出来——我就干这个,并且我就干这些,很少有包打天下、一概通吃的基金会。越是专,才可能精,才有存在的必要性和生存的空间。如同成熟的市场经济:我开冷饮店,我也有顾客;我在商场给裤子扦边儿,我也有饭吃。既然存在这个社会需求,你政府就得管,你就要掏钱;因为有社会需求,总归有人会认同,会支持。 C、 志工队伍。

我不知道台湾有多少名各类志工(志愿者)。事实上也不好统计,因为这是变动的,松散的。但是我们随处可见志工的身影。志工原来叫义工,在繁体字里,义字底下有个我字,好象义工是为自己的,所以改为志工,表示有心人士。台湾的公益事业,志工是重要的支撑,可以说,没有志工,就没有台湾现在的公益发展状况。那么,为什么台湾会有这么多志工呢?因为志工许多是接受过NGO帮助的人,他们反过来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就如同我们说的自助助人,爱心传递。

综上,台湾的NGO发达的原因还有许多,但以上三点我的印象最为深刻。

当然,台湾的NGO并非没有问题,没有困扰。我个人粗浅的认识,两个方面:一是资源整合不好。相同性质的机构都在做同样的事,服务同样的人群,你干他也干,配置不优,重复浪费。二是政府的拨款项目资金到位缓慢,项目款一般年中才给第一批,年底能结算就算好的。这样,就需要NGO机构先垫支,有些财政比较紧、周转困难的基金会,运行就比较紧张。台湾的同行们也在反思这些问题。

思考: 价值 亲信 队伍

思考一:价值

对于NGO来说,影响许多人,和改变少数人,哪个更重要?

这实质上是一个不好回答的问题。因为两个都重要,如果可以兼得的话。但如果不能兼得呢?如何取舍?这就是机构的使命问题——你究竟要干什么?你的价值如何体现?

我们资助了许多人。资助——非常准确——仅仅是在一个关键阶段给予了他资金上的帮助。我们说,改变了许多孩子的命运,其实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因为除了那一次的、或一些的资金上的帮助,我们还做了什么?当然,也许不是我们不愿做,可能是我们做不过来。

反观台湾的有些基金会,他们对准目标人群,做深做透,甚至一盯几年。目的完全聚焦于受益人的改变:资金的资助—技能的培训—心理及情感的关怀—整体再造方案制定—共同实施—跟踪评估—结案。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好处是什么?

如果说影响一个人就如同流星远远划过恒星,只能发生轨迹的偏移;那么改变一个人,就如同流星坠入恒星的引力场,改变它的星域,成为恒星的行星或坠入恒星。

我们资助的人为什么没有成为我们的铁杆,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完全改变他,我们对他的影响比较小。我们都忘了他,他怎么会一直记得我们呢?我们对他的帮助很小,他怎么会拼力帮助我们呢?

上一次和一位同仁讨论职业教育的话题,说希望工程为什么搞职业教育。理由很多,但都不是我们独有的理由,因为那些理由是所有做职业教育的人都会说的理由。忽然冒出一句“为了让希望工程受助者的后代不再需要希望工程的资助。”一下子,似乎亮堂了。

我们不能资助完他父母,还要资助他儿女吧?那我们资助他父母起了什么作用?事实上,我们资助的人,许多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当然就改变不了后代的命运。职业教育,恰好是这一价值理念的体现——真正改变人!

目前,许多做得似乎比较好的机构,存在着一种倾向:做事不问为什么。因为他们运营好,活动多,声势大,表面非常繁荣。但他们陷入了规模泡沫和活动怪圈里,卡拉OK,自娱自乐,迷失了使命,淡化了价值。

公益机构,凡做事要问为什么,最后要什么。要以使命为统领,以价值为取向。影响人的事要做,改变人的事更要做,面上的规模要做,点上的深度更要做。 思考二:亲信

先说一下台湾基金会的行政成本和管理、筹资等费用的情况。台湾并没有法律规定NGO成本应该是多少。但一般的在20%左右。台湾同行对大陆同行普遍关心这个问题感到比较好奇,他们不知道大陆的基金会普遍为此而困扰。因为在他们那里,这个问题基本上不是问题。只要你的专案申请中的预算通过,你就可以按预算去走;只要你和捐赠方有协约,你就按协议执行;只要你通过了政府的年检,财务情况通过年报或网络公布,就应该没有问题了。

但大陆总是在矛盾当中:一定比例的行政成本和筹资管理成本,NGO总是觉得少,而捐方总是认为多。症结究竟在哪里?

我分析,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台湾的NGO面对的捐方相对较少,有些甚至就一家(政府,或财团),沟通理解比较容易;

二是捐方知道需要这么多钱。试想,如果你收了一个捐方的费用,但他没有看到你把钱花到自己身上,或看见花到别人身上,他能不起疑吗?

在一家台湾基金会,我诧异他们的简报每期都要印10几万份,问为什么,答曰,给每个捐方都要发,不管他捐过几次,不管他捐了多少。试想,一个人给你捐过10元钱,但他从此每期都收到你的简报,他做何感想?因为他捐的钱连一期简报的邮寄费都不够;一个捐方捐了许多钱,尽管你只寄他一份简报,但他知道你会给捐钱少的人也寄简报,钱花到那些人身上了,他也会心里塌实的。

简报只是一个例子,其他服务更要到位。当捐方明明知道你要花钱,该花钱,也花了钱的时候,对你的疑虑就会少许多。

为什么许多国外的NGO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老客户,为什么我们没有把每一个初次的捐款人都培养成长期捐方?如果真做到那样,现在是怎样一种境况?

事实上,这是许多机构抓大放小的势利策略所致,是认钱不认人的市侩作风所致!

当然,也许我们的捐方太多了,我们服务不过来;也许我们要追求效率,所以我们要奉行大捐方战略。但是,不近无以亲,不亲无以信。我们的选择势必会导致这样的结果:虽然圈住了钱,却没有笼络住人;我们必将天天向生人要钱!

让我们神往一下这样的情景:

——我们珍视每一个捐款人,因为无论他捐款多少,难得的是他对我们的深深属意;我们时时想着他,把他当自己人,信息分享,喜忧与共;由近而亲,由亲至信。他必定会成为我们的伙伴,我们的朋友,我们的亲信,和我们一起,分担使命,共襄善举。

——我们着力帮助我们的服务对象,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及,帮他们改变生活,改变命运。他们一定会真心感激我们,成为我们的拥趸,我们的同志,我们的信徒!

我们需要改变:使命、方略、价值;我们需要投入:注意力、情感、经费„„因为我们必须认清一个道理:任何东西,都需要换取;你得到的多少,印射出你投入的多少! 思考三:队伍

我不得不惭愧地说,台湾的社工队伍,整体素质要高于大陆社工。

一是台湾几乎所有的一流大学,都有社工专业,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员,即使在职的社工,也大多在修社工硕士、博士。

二是台湾社会注重实务。举个例子,一个博士在大学里一直教书,可能到最后没书教了,而一个博士在NGO工作,会有许多大学争相请他去大学讲课。因为他有实务经验。

我们必须承认社工是一个特别的专业。政府官员只看上级的脸色,因为他的升迁荣辱取决于上司;企业人士只看交易对方的脸色,因为他的利润效益来自于对方。而社工要看两头的脸色,因为他的使命靠两头意愿的实现来达成。社工要募钱,要管钱,要花钱,还要花好。这是专业,是更高要求的专业。

大陆的NGO组织的人员多来自主管单位系统,缺点是行政化气息太多,官味太浓。许多人宣传动员、社会活动能力强,但项目制的行事能力有待提高。

社工还需要情怀。我对台湾社工的概括是:有古风、有雅意,有书卷气。我想,社工要长的和别人不一样,要有独特的气质和气息:他们的微笑里有温度,他们的行止中有善意!他们不仅仅是在接到捐款时才有笑容,他们不是有镜头时才去拉被资助者的手!

志工队伍,我们的肌肉,我们的细胞。

但这个问题,我们尚未破题。

大陆公益事业,任重而道远!

第9篇:NGO实习自我鉴定

8月6号至8月12号,在我系领导的组织安排下,在杜老师和张老师的带领下,我和其他几位同学在香港协青社进行了为其一周的实习。首先衷心感谢协青社对我们的培训和教导,衷心感谢那些关心祖国内地社工发展的香港同仁。通过这次实习,我们了解香港社会工作发展的现状,感受到了香港青年社会服务的优势,加深对社会工作的专业认识,同时也看到了香港社工和内地社工发展的巨大差距。

社会工作诞生于西方,至今已有上百年的历史,目前我国有200多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每年培养的社工人才几万人,尽管按照社会需求,这些人远远不够用,但实际上却仅有10%-30%的学生选择了相应的社会工作,其他相当部分则进了机关、企业等单位从事“不对口”的工作。不少社工专业的学生觉得自己就业前景很不乐观,而造成这种不乐观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专业化走在了职业化的前面。而香港社会工作专业的命运不像内地这么坎坷,从1970年代香港经济腾飞开始,社工迅速实现了本土化和职业化,至今,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工注册制度和社工职业规范。反观内地社工,仍然面对着本土化和职业化的双重任务。向香港学习,无疑是内地社工发展的捷径。

香港协青社于一九九一年十一月成立,是一所专为边缘青少年提供危机介入服务的社会机构,在香港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其服务机构有通宵外展队、二十四小时电话热线、男/女危机介入中心、自立堂和蒲吧。外展队的任务是每晚十时到翌日清晨六时在街上搜寻那些年龄在十八岁以下离家出走或无家可归的青少年。危机介入中心以小型家庭模式运作,由专业社工为青年人及其父母提供辅导服务,尝试找出导致青年人离家出走的原因,最终希望能令年青人回归家庭。自立堂是在职或待业青年的过渡期宿舍,给那些已到工作年龄(15岁以上)、却因没海量资料分享

有独立居住能力而在街上徘徊的年青人提供六个月廉价的住宿和基本职业培训,帮助他们自立。蒲吧是年青人的游乐场所。

8月6号下午我们对协青社进行了初步的参观,8月7号白天协青社为我们准备了一天的历奇活动,历奇活动以充满趣味性和启发性的小组活动为主,这在我们系也尝试进行过,但是于他们相比,专业性却差了很多,在以新鲜游戏组成的小组活动中我们充分感受到了香港社工较高的素质和专业的技巧。lemon和啊杰是分到我们组的俩个社工,啊杰是小组的工作员,lemon则容入组员当中,充当激励调解的作用。而内地一般只有一个专业社工以工作员的身份参与其中,缺少对整个小组的把握能力。在整个活动中,lemon只是充当组员,但他的作用却是至关重要。lemon敏锐的观察力,较强的细节扑捉能力和很高的表达能力都对我产生了很深的印象。下午我们在户外进行了城市之峰的活动,我们从三楼身穿安全绳索下到一楼,惊险刺激,同时极大的提高了我们的勇气和自信。

晚上,我和红芳、贝贝被分到男自立堂体验实习。自立堂是待业和在职青年的过渡期宿舍,服务对象是已达工作年龄(15岁以上),却没有独立居住能力而在街上徘徊的青年(24岁以下)以及由社会福利署转介的因为有轻微犯罪行为而受感化令的青年(21岁以下)。工作人员和我们简单介绍之后,我们便开始了和自立堂的青年开始接触。我们刚进男自立堂时,俩个女生显得有点害怕,那里的青年也对我们都很冷淡,最多只是简单的寒暄,虽然我们已经很主动了。我知道,在我们之前,武汉的社工学生也刚刚来实习过。这种情况让我和两个同伴工作信心和工作热情锐减。我和俩个一直忙着玩游戏的青年聊了半天也只是得到了简单的寒暄,而我的同伴在和其他青年的交流中也是碰壁而回。我们都不太会讲广东话,而男自立堂的青年人多数不会讲普通话,因此,我们与他们存在严重语言障碍。这个问题一度也让我们很气馁。经过一个小时的挣扎我们3个失望的聚在了一起。但是我们并没有畏缩,而是开始总结刚刚的经验。我观察了整个自立堂,我发现有几个青年忙着玩游戏,根本不会理会我们,我准备拿自己玩过游戏的经验介入海量资料分享

他们其中也只是妄想。其他几个有的在上网,有的在不停的打电话,有的在看电视。而有一个青年好像刚刚从外面回来,一个人闷头吃饭。于是我决定从他入手,而红芳他们则决定继续用英语和刚刚稍有了解年龄较小点的青年交流。这样我们找好目标之后开始重新着手。这次果然取得了效果,通过努力我了解到了他的许多基本信息,在获得初步信任之后,我对一些较为敏感的话题也有了试探性的接触。我的同伴也取得了不少收获。

8月8号是专题讲座日,上午是介入技巧-小组辅导,下午是关系的建立和试探性行为的处理。俩位老师讲得都相当不错。下午李老师在讲社工常遇之测试行为的类型及处理原则和技巧上举了很多鲜活的实例,这些例子给我们传授了很多内地没有的经验,让我们了解了在遇到对方使用攻击性等测试行为时应该怎样处理,收益颇多。晚上又去了男自立堂,已经没了上次的尴尬。

8月9号安排的是香港文化活动日,我们去了香港基建博物馆、惩教博物馆,下午还去了赤柱广场、浅水湾和警察博物馆。一路上我们此次活动的总负责人基哥一直在充当我们的导游,细心的为我们做讲解,使我们对香港的历史文化有了一定了了解。8月9号晚,我和红芳被安排去参见10点到第二天早上六点的深宵外展,在街上搜寻那些年龄在十八岁以下离家出走成或无家可归的青少年。协青社每晚会派出两队外展对,分别驾车去不同的地方搜寻。我和coco、啊州一组,红芳被分到了另一组。我们搜遍了香港的很多大街小巷和屋村社区。coco、啊州非常的认真,每个角落都不会忽视,敬业程度让人非常敬佩。coco小时候在广东,普通话说的很好,一路上我们聊了很多了,小到家常大到内地和香港不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让我对香港和香港社工也有了更加真实的认识。晚上2点多是时候,我们发现了3个孩子在社区里逗留,coco说我们上去,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至今难忘。coco和啊州用了不到10秒钟的时间已经和这群孩子打成了一片,而我傻在了那里,惊讶的看着他们热闹的聊天。coco告诉我其中一个孩子会说普通话,于是我就和她聊了几句,可能是因为我紧张了点,聊了几句便海量资料分享

没了话题。20分钟之后,她们好像没有要跟我们走的意思,于是我们就离开了。回到车里我问coco,不把她们带走吗?coco说,她们要是不想回去我们是不会强迫的,只要和她们建立好关系,让她们了解我们的工作和服务,我们就已经成功了。coco还鼓励我应该更主动点才行。另外coco还告诉我,这3个孩子都是女同性恋。当时真是吓了我一跳,因为我一直以为她们是2个男孩一个女孩。

就这样一直到5点多的时候我们才和另一组会合。一晚上coco接了很多青年的电话,都是主动要求协青社去接她们的。coco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把他们转介到其他的机构或者安排接送。可见社工在香港的知名度有多高。就这样我过完了我在香港一个难忘特别的夜晚。

8月10号是自由时间,我们玩了一天,旺角购物、太平山看香港夜景、蜡像馆、维多利亚港…

8月11号安排的是社会服务参观日,我们先后去了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青年就业起点、救世军-深水涉家庭支持网络队和香港明爱-牛头角小区中心。所到之处的各个机构都对我们进行了热情的款待,而且对于他们的机构服务给我们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使我们对香港的社会服务也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在去香港明爱参观的时候,我们还去看了他们的社区服务中心,又是一次真实的震撼。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的社区服务中心,图书馆很多人在安静的看书学习,少数印尼的家庭在一起聊天,老太太老爷爷在忙这自己的事,学生安静的学习,墙上是最近发生的一些跟社区居民切身利益有关的事件及其对策,木板上是一些活动留下的痕迹,这在内地是非常少见的。

8月12日上午,基哥和我们一起进行了俩个小时难忘的分享,缅怀了我7天的经历,更惊讶于基哥的成长经历。下午我们告别了香港,踏上了回深圳的列车。这次香港行可以说是收获真的很多。在和香港社工进行交往的过程中,我看海量资料分享

到了他们身上的素质之高。像基哥、coco、lemen、啊洲…每个人都有这优雅的谈吐,敏锐的观察能力,良好的价值观、健全的人格,以及时刻保持的微笑。这在内地也是很少见到的,也都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在我们参观的其他很多服务机构中,我发现很多机构刚开始都是由宗教建立起来的,后来才被政府购买其服务的。而内地有宗教信仰是人是少之又少,所以靠宗教背景的组织在内地是很难发展的。

可是其他的ngo在内地也是很难发展的。因为很多ngo基本上都不是盈利组织,都是靠社会上的慈善家和基金会获得资金的,像协青社就是靠香港赛马会支持的。但是在我国,虽然富人是越来越多了,可是慈善事业却是十分落后,像香港那样的ngo组织很难发展起来。这就相当大的制约了我国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因为内地大学培养的社工人很难找到一个正规的平台去发挥自己的能力。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我们的专业化大大的走在了职业化的前面。不过我们不能忽视我们政府的作用。由于近些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产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在我国政府的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之后,明确提出要建立一直庞大的社工队伍,这就为我国的社工事业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发展契机。在我国的深圳、上海等地,政府对社工已经有了明确的等级划分和岗位设立,已经有很多社工实现了就业。社工知名度的提高,职业化的确立必将促进其快速发展。虽然有别与香港自下而上的发展模式,可是我国内地的这种特别的自上而下的发展模式也许更能适合我国特殊国情的发展,拉进和其他发达国家社工事业发展的距离。

中国社工事业的发展还是任重而道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上,需要我们一代一代社工人为之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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