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院校创业教育论文

2022-04-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创新创业是国家经济新常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整体要求,是高等职业院校改革创新和特色发展的重要路径。作为一种面向全体、结合专业、具体实践的教育类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等职业院校创业教育论文 (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高等职业院校创业教育论文 篇1:

国外经验对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创业教育的借鉴与启发

摘要:本文在对国外创业教育经验分析的基础上,对国外创业教育的模式进行了浅析,从我国实际出发提出了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创业教育中可借鉴之处。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 创业教育 国外创业教育

一、国外创业教育的模式

任何教育实践的开展都要早于教育理论的提出。在创业教育思想提出前,创业教育实践己经开始。创业教育首先掀起于20世纪60~70年代的美国大学校园。麻省理工学院、柏森学院、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等是美国高校创业教育的先驱。这些高校十分注重创业技能和创业精神的培养,力图把创业的想法变为事实。1983年美国奥斯汀德州大学举办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这项竞赛又被称为商业计划竞赛。即由大学生们提出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设想,通过紧密合作,完成对某些产品或服务的市场调查、调查分析、营销渠道、经营采购主张设计等系统化的市场规划,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奥斯汀德州大学的创业计划大赛很快在美国大学推广开来,创业教育开始受到重视。接着,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等许多大学都相继举办这类竞赛,并逐渐形成每年举办一次的制度,不久又波及世界其他许多国家的大学。举办创业计划大赛成为美国大学进行创业教育的重要形式。

在日本,《产业社会与人》是职业学校学生的必修创业课程。从1998年起,文部省就和通产省合作在小学开始实施“就业与创业教育”。法国从60年代开始在成人教育领域通过短期培训的形式培养小企业主。一些地区近年来开展了诸如“在中学里办企业”、“教中学生办企业”等活动。目的是让学生在继续学业的同时,做好职业选择与就业工作的心理准备,培养他们探索创业的兴趣和能力。

澳大利亚的创业教育着重于小企业的创业,进行创业教育不是针对某一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甚至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知识也不作深刻的研究,而主要是提高小企业创业者的综合素质。澳大利亚小企业创业教育的教师专兼职比是4:6,其中绝大多数教师是具有高等教育背景的小企业家,他们具有理论和实践经验,懂得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办自己的公司和工厂。教学内容上开发了四套模块化教材,分别是综合性介绍类教材、工业类教材、商业发展类教材和远程教育教材。

英国和德国重视大学的创业教育。英国财政大臣1999年11月宣布,英国政府投资7000万英镑(1.13亿美元),在剑桥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之间建立起一种教育研究的合作伙伴关系。这项合作的目标是把美国的经验吸收到英国来,鼓励创业,提高生产力和竞争力。1998年,德国大学校长会议和全德雇主协会联合发起一项名为“独立精神”的倡议,呼吁在全国范围内创造一个有利于高等学校毕业生独立创业的环境,同时要使高等学校成为“创业者的熔炉”。倡议还明确要求,在其后5~10年中,每届毕业生中要有20%~30%的人独立创业(1998年尚不到10%)。

二、对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创业教育的借鉴启发

1.建立长效的职业指导咨询制度,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创业教育提供直接有效的指导。

首先,国家应每年拨专款用于开发职业指导课程和培养学校的职业咨询工作者;其次,国家应将职业“咨询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系列;再次,在全国建立多个职业信息中心,向所有的在校学生和其他社会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咨询,构建国家职业信息网络,出版诸如《职业现状手册》、《学业与职业选择手册》、《创业与就业手册》等的创业必读手册。

2.实施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切实规范创业市场,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创业活动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培训制度,特别是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其目的就是要促进劳动者改善素质结构和提高素质水平,进而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能力的提高。我们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开展创业教育,特别是加强创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培养,首先可以规范毕业生市场建设,为毕业生就业创造平等竞争就业的环境;其次可以实现学生创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配置,并使其纳入良性发展轨道;再次可以促进学生主动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素质,达到使学生尽快就业和创业的目的。

高等職业院校应鼓励学生能够掌握一门或多门职业技能,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以提高就业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增加就业机会。职业院校学生一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自己的爱好,选择好专业,取得职业资格,为进入社会求职打好基础。

3.进一步加强有关政策制度的建设,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创业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创业活动提供特殊政策支持也是必要的。在这方面,应该推出鼓励和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办企业、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4.坚持为学生的创业活动提供帮助与服务,积极广开渠道,搭建“平台”。

要加强在校学生的创新和创业意识教育。对在校学生要开设创新教育课程,对开展创业教育的学校应该提供专业指导、市场分析、法律咨询等服务以及工商登记、金融贷款、税收等方面服务,促进学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有意创业的学生,劳动保障部门创业培训机构可提供专门的创业培训以及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论证、跟踪辅导等服务。有条件的城市还可利用已建立起来的孵化基地,快速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另外,为增加学生创业的成功率,不妨为他们提供一定的开业指导服务,提供者可以是现存开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也可以由政府出面,另成立一个志愿组织进行。

5.建设互动的国际化合作创业教育网络,为高等职业院校的创业教育开拓新的国际合作领域。

经济全球化的信息社会,导致劳动力市场的国际化分工与合作,将成为21世纪不可避免的潮流,这就向我国的职业教育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建立国际化的创业教育合作网络和运行机制。

在不改变各国职业教育体制的框架内,通过评估与考核,承认各相关专业的各国职业教育证书的等值性,制定适用于各国的“职业教育通行证”。各国职业教育证书的互认,必将为新世纪国际劳务合作领域输送更多合格的职业人才。例如,发展中国家可向发达国家输送老年护理人员、家政员。又如,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招标中,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可将使应标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

总之,高等职业院校创业教育的推行,需要建立合理的创业教育体系,这也是使其制度化并可持续发展的保障。配套保障措施则为学生创业教育体系提供制度激励。这些措施不仅需要学校和教师的具体操作,还需要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各类企业和全社会的通力协作,才能把创业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阮秀梅.关于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探讨.

作者:王 晨,彭 梅,周 玮

高等职业院校创业教育论文 篇2:

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观念、现实与发展

摘 要:创新创业是国家经济新常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整体要求,是高等职业院校改革创新和特色发展的重要路径。作为一种面向全体、结合专业、具体实践的教育类型。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面临着组织架构不够完善、制度有待规范;课程设置不尽合理、资源仍需集聚;师资实力缺乏保障、团队需要整合的现实矛盾,迫切需要从组织机构、课程平台和师资队伍三个层面锐意进取,以期实现学生创新意识的提高、创新精神的锤炼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发展定位

作者简介:李漪(1978-),女,江苏常州人,江苏理工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教育管理;王碗(1976-),女,江苏南通人,江苏理工学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管理。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基于供给侧改革的新兴产业人才职业教育培训模式与策略研究”(编号:17YJA880073),主持人:王碗。

创新创业是国家经济新常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整体要求,被誉为经济增长的新生引擎,掀起了全社会创新创业的热潮。2015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出了重要批示。各高等职业院校纷纷顺应潮流发展,将贯彻国家决策部署,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切实增强学生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作为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和职业院校特色发展的重要路径。鉴于此,基于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的实践探索,细致梳理现存问题,深入思考未来走向,有利于高等职业院校为创新型国家发展输送源源不断的智力资源和人才支撑。

一、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观念构想

创新创业教育不是创新与创业的简单叠加,而是深度融合、相互支撑和共同发展的教育教学模式创新。2015年5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国家层面确立了创新创业教育的总体目标,明确了面向全体、结合专业和强化实践的基本原则,奠定了新形势下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观念和价值取向。

(一)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是面向全体的教育

高等職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并不是精英式的小众教育,而是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的具有普及化性质的教育形式,其全体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1.从教育对象来看,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是以全体学生为教育对象。它既涵盖重点培养对创新创业感兴趣的学生,同时,也包含挖掘具有创新创业潜力的学生,努力为全体学生成长成才创设多元化的选择路径和现实可能。

2.从教育内容来看,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重在创新创业意识、精神和能力的培养。它通过在全体学生心中植入创新意识萌芽、发挥创新精神导向、提高创业素质能力的方式,为学生日后走向社会积累经验和资本。

3.从评价标准来看,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并不是单纯地教会在校学生如何创办企业。换言之,在校学生成功创办了多少企业是衡量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标尺,但不是唯一的导向指标。尤其是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潮流中,学生毕业多年后创业成功依然是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成果,这也侧面反映面向全体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可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具有对象的普遍性、内容的适应性和标准的多元性,重在培养创新意识、锤炼创新精神和提升创新实践能力。

(二)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是结合专业的教育

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是结合各个专业的不同学科特点,引导学生根据专业特长进行创造、创新、创业的嵌入式教育类型[1],它既是专业教育的起点,也是专业教育的终点,两者的有机融合具有互利共赢的优势成效。

1.以创新创业理念为指导,有益于深化专业课程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的提出,是对以往专业课程建设的丰富和深化,有利于拓展专业教学资源,改革专业教学方式,转变专业教学评价,促进专业人才培养全面升级。

2.以专业教育为根基,有利于实施深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内容。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是源与流的关系,只有源远才能流长。以专业教育为依托,开发多样化的学科创业课程,有利于拓展创新创业发展思路,实现专业学生的个性化创新创业教育。

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并非水到渠成的过程。因而,高等职业院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同时一定要把握好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距离和关系,引导高职学生基于自身的专业基础和专业发展需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三)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是具体实践的教育

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是注重谋职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关注教育与社会企业沟通的人才培养方式创新,其实践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从教育目标来看,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是实践导向的教育类型。这决定了培养具有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人成为教育的最终指向,也成为衡量教育是否有效的重要标准,关乎人才培养的基本方向。

2.从知识类型来看,创新创业教育领域存在大量的缄默知识。与显性知识相比,它们不能通过语言进行逻辑地说明,不能以规则的形式加以传递,不能加以批判性的反思[2],而只能通过多次社会情境的主动参与获取相应的知识能力。当然,每个人获得的知识能力与实践的次数和程度具有内在的关联性。

3.从教学方式来看,以实践为导向开展课堂教学是创新创业活动由理论向现实过渡的重要桥梁。这是由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的教育目标和知识类型决定的,内在必然要求教育方式的实践性导向,为学生真正能力的获得提供教学实训条件。

可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性是对培养什么样的人、教学内容是什么、以及如何进行教学的客观回答。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一方面是指向创业的创新;另一方面,是围绕创新的创业,这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必须秉承理论结合实践的原则,搭建真正面向实践的教育培养体系。

二、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现实思考

创新引领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创业成就学生理想和未来发展。高等职业院校作为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同时,也肩负着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使命。经过多年的努力探索,初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但随着理论研究的不断丰富和实践探索的纵向深入,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等系列问题也随之显现。

(一)组织架构不够完善,制度建设有待规范

近年来,全国很多高等职业院校为落实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以设立创新创业学院为共同举措,整合校内外资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统筹开展创新创业具体工作。不可否认,创新创业学院的设立对高校创业管理和研究,课程体系打造和实践服务提供等方面发挥了组织性和建设性的作用[3]。但是,很多高等职业院校在机构设置上采用非实体的运作方式,即“无形学院,有形运作”[4]。在这种模式中,创新创业学院并不是独立的二级学院或实体学院,虽然,在创立之初制定了若干章程、管理办法、培养计划等纲领性文件,但总体来看,由于其普遍的非实体化特征给创新创业学院职责行使和功能发挥带来了关键性的制约,领导配备、专项经费支持和长效化制度建设等规范管理与实际运作仍需完备和常态的组织保障。

(二)课程设置不尽合理,实践教学仍需强化

创业课程的设置开发是一项充满挑战性、系统性和动态性的重任。课程内容需进一步丰富。创新创业课程需与专业教育进一步对接,拓展自身发展的可持续力,同时,应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反映创业市场的最新变化;课程资源需进一步集聚。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课程仍处于摸索阶段,呈现出独立且分散,更没有规划性和科学性的系统设计[5],这迫切需要课程开发者从系统观的视域出发,合理深化专业课程资源,融合基础素质教育,开设创新创业基础性课程、创新创业训练类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类课程,统筹培育合作开放的课程生态体系;课程教学需进一步改革。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课程之所以缺乏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的途径,也并没有建立起很好地体现专业特色的理论学习与结合行业需求的实践环节之间的联结,造成大量创新创业活动仍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关键在于缺乏实践导向课程教学模式的支撑和引导。此外,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以大赛、讲座等形式居多,偏向創业教育理念的渗透,而忽视了实际创业经验的汲取。

(三)师资力量缺乏保障,团队资源需要整合

师资队伍是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力量,也是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应然状态下,一位合格的创新创业型教师需要具备扎实的创新创业理论知识、持续的开拓创新能力、丰富的创业实践经验和创新创业课程开发组织能力等,以满足教授创业知识、锻炼创业能力、培养创业精神的核心需求。但实然状态是,大部分教师均存在行政兼职现象,由于没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和科研能力,更谈不上必要的创新创业理论知识更新、相关的创业实践技能和经验积累,以及开发适用于不同专业学生学习的创新创业课程,因而,无法很好地为大学生开展的各项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有计划的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帮扶。此外,调查发现虽然很多高等职业院校均建立了校外创业导师团队,但往往由于个人事务繁忙而陷入形同虚设的尴尬处境,尚未真正发挥其创业精神引领和创业能力提升方面的示范作用。

三、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策略

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全面开展,既是国家政策导向的显性成果,也是自身特色发展的努力方向。新形势下,如何拓展思维定势、创新发展内容、整合零散资源,找到一条适合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特色发展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一)创新组织机构,夯实政策支持保障

明确创新创业组织架构,提供创新创业条件保障,推进创新创业学院实体化进程,是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常态运行和功能发挥的重要保障。

1.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职责主体。创新创业学院是创新创业教育实施的组织主体,必须明确其二级学院的主体地位和职责要求,并配备专门的领导团队和工作人员,赋予和落实其相应的办学自主权,有序高效推动创新创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理顺管理归口,健全运行机制。创新创业学院一方面应优化职业院校内部组织架构,由于学生来自多个不同专业,存在典型的量多、面广、管理难的问题,因而,必须要处理好和其他各分院及职能部门的亲疏关系,既彼此独立又相互配合,以便共同完成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既定目标;另一方面,还应重点加强职业院校外部机构联系,借助校企合作平台统筹协调校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如争取政府专项资金和各类招标项目,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更多实践锻炼的机会。

3.加强制度建设,提供经费扶持。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充裕的经费支持是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构建的重要内容,也是判断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是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标准。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支撑体系是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保障的各种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学校应在校内政策支持、联合地方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发挥学校产业作用等方面给予真正具有基础和潜质的大学生更多保障,积极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二)整合课程资源,搭建实践教学平台

创新创业教育应突破原有的课程观念,基于大课程观视域统筹课程和项目资源,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强大的平台支撑。

1.深化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课程的融合。以专业课程为基础,以创新创业课程为载体,为学生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提供完善的课程体系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事实也反复证明,只有基于雄厚专业基础的创新创业活动才能够获得持久的发展生机。

2.打造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平台。真正的创业者是在实践中摸爬滚打造就的,远非教育或者学习几门课程就能塑造,其背后是强大实践教学体系的支撑。依托技能大赛,助推学生生涯发展。当前,以竞赛思维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方式得到了社会普遍的认可,“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也成为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最主要实践平台;深化产教融合,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创业教育不是等同于创办企业的教育,而是在项目孵化和转化的具体过程中,实现创新创业素质和能力的无形提升。因而,依托大学生创业园、科技园和校外创新创业基地,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的平台优势、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和智力优势,加快专利推广与成果应用,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社会价值。

3.共建共享,建设众创空间。高等职业院校可以通过引进或者打造众创空间的方式,促进优质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的转化,争取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扩大创新创业的惠及面,形成开放、互惠、共享的创新创业协同育人体系,让学生获得情感的真切体验和实践能力的快速提升。

(三)优化师资队伍,提升协同创新能力

针对当前师资队伍无法满足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活动的发展需求,《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强调,加快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导师指导工作队伍。隨后,各高等职业院校着力推进培养一支既有创新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进程[6]。

1.建设专家型导师队伍。专家型教师以各高等职业院校经管类专业教师为主,结合专业发展需求,主要负责校内创新创业基础理论课程的讲授,涵盖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旨在为学生提供选择、分析和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

2.发展创业型导师团队。创业型导师队伍的建设需要高等职业院校积极拓展社会资源,通过沙龙、论坛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吸引社会优秀企业家、知名校友等担任学生创业导师,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明晰的进阶式路径和行为的示范性榜样。

3.丰富顾问型导师类型。与其他两类导师相比较,顾问型导师主要来源于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一般而言,作为专业的社会公共服务人员,他们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广泛的生活阅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规避创新创业诸多问题与风险,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咨询和帮扶服务。

此外,高等职业院校应注重教师自身的纵向发展,积极选派教师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师资培训项目,提升教师自身的创新创业能力,同时,还需注重教师的横向联系,努力推进不同类型导师间的交流合作,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携手共进,促进彼此之间协同创新能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王占仁.“广谱式”创新创业教育的体系架构与理论价值[J].教育研究,2015(5):56-63.

[2]石中英.波兰尼的知识理论及其教育意义[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1(2):36-45.

[3]陈伟忠,张博.以“创业学院”为载体的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模式、困境与改进[J].高教探索,2017(1):113-115.

[4]桑大伟,朱健.以创业学院为载体推进高校创业教育的有效开展[J].思想理论教育,2011(6):70-74.

[5]王旭.推进高职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思考[J].职业技术教育,2016(35):44-46.

[6]蒋德勤.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探析[J].中国高等教育,2011(10):34-36.

责任编辑 殷新红

作者:李漪 王碗

高等职业院校创业教育论文 篇3:

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在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应用初探

摘 要:创新创业教育是高等职业院校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传统教育体系冲突凸显。本文通过对英国职业教育经验的借鉴,应用到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的推进中,在学分累积与学分转换制度方面展开了一定的探索性研究,对逐步形成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框架的搭建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创新创业;学分累积;学分转换

0前言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标志着创新创业教育上升为国家战略扎实推进[1]。国家对高等院校创新创业创造了新条件,同时也提出了新要求。第一次从政策引导方面对创新创业教育提出了细化的实施方案指导,要求各高校在课程设置中引入创新创业方面的内容,同时设置相应的学分,建立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

在学分累积与学分转换制度方面国内的学者做了一定的研究,王玲通过对欧洲ECTS学分转换与累积制度的研究,从借鉴的角度审视了我国教育的学分转换与累积制度。由此指出了高等教育学分转换与累积制度建设理念与目标、我国高等教育学分体系、不同教育教学质量大学之间的学分转换与累积、不同教育类型之间的学分转换与累积,以及该制度的实施策略与服务保障的五大问题[2]。陈涛等对两岸四地在构建该制度的实践探索中,形成了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制度体系展开研究,提出了对我国内地全面构建“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启示[3]。

目前国内关于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的研究主要在于通识课程学分的研究上,对于专业课程学分累积与转换以及创新实践类课程学分冲抵通识课程以及专业课程学分等方面缺乏相关研究。本文剖析英国职业教育学分转换制度,以此借鉴到创新创业教育的学分累积与转换研究中。

1英国职业教育学分转换制度——以苏格兰为例

英国是职业资格制度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的建立在欧洲也属于最早和最完善的。英国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的萌芽可以追溯到1963年的《罗宾斯报告》,该报告认为对于学习成就的评估英国在一个适当协调的教育体系中,“根据他们的学术成就,而不是根据他们曾经学习过的院校”,为此建议成立国家学位委员会,通过这个机构来监督学院的课程,保证院校的教学质量。

此后,20世纪70年代,一些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对学分累积和转换制度提出了多种尝试。最为有效的是从职业资格的角度来对学分的累积以及获取提出了包括高级水平证书(A-Levels)、普通中等教育证书(GCSEs)、国家职业资格(NVQ)、普通国家职业资格(GNVQ)等量化标准,这些方法沿用至今。

2003年,《技术战略》的出版标志着基于学分的资格框架改革历程的开始,之后到2010年10月,NQF全面停止使用,从2011年1月开始,资格与学分框架(Qualifications and Credit Framework,QCF)成为英国各种资格唯一的认可框架,标志着资格框架改革的结束,也以为这英国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趋于完善。

(一)学分量化

学分量化是学习结果的一种表现形式,只有当完成所要求课业及学习成果测评后方能取得。在苏格兰学分与资格框架中,一个学分等于名义上10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学分制通过为学习者提供一个学习资源丰富的平台,把学习的选择权、主动权交给学生,给予学生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的自由。相对而言,学分制在管理上更加灵活,更有利于因材施教,体现人才培养的特异性。

(二)学习成果

学习成果是纳入苏格兰学分与资格框架(SCQF)的重要标准,是对学习者完成一个学习过程后所获得的了解、理解以及所能处理事情的一种声明,是以知识、技能和能力来定义的。通过资格框架制度,能够让学生了解每个阶段的学习任务,以及可能的学习路径,对自己的学业生涯有明确的目标。苏格兰制定的学分制度与资格框架(SCQF)实现了上述目的[4]。

(三)等级标准

苏格兰制定的学分制度与资格框架(SCQF)资格等级的划分是根据学习成果的复杂程度(挑战性)来确定的。由12个等级,1级要求最低,12级要求最高。采用5个变量划分等级:a.知识与理解;b.实践应用;c.认知技能;d.沟通信息通信技术(ICT)及计算技能;e.自主负责及与他人共同工作。

2英国职业教育学分转换制度对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的启示

创新创业教育不能脱离了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学习,同时两者需要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国家为了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组织了不同形式的竞赛,同时也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相应的平台,以满足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需求。

部分学生由于积极参与到创新创业项目中,与传统的教学考评方式产生了冲突。借鉴英国职业教育学分转换制度,采取学分累积与学分转换的方法,使这一部分积极创新创业的同学不仅在创新创业的过程中汲取知识,同时也能通过相应的考核获得学分按时毕业。

(一)打破专业限制,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传统高等职业教育。由于专业限制必须通过考试或者考察的方式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中,应该打破传统高等职业院校教育体系,打破专业之间的限制,打造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除了创新创业通识课程的设置之外,高等职业院校可以基于自身发展和专业建设的特点,开设与专业相关,行业前沿的创新创业专业课程。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编制特色教材,形成与学校文化相适应的创新创业教学体系。

(二)突破考核局限,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

将创新创业开展创新实验、创业实践、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情况折算成相应的学分,以此冲抵相应的专业课程或者通识课程的学分。建立个人学分账户,将所获学分打造成流通货币,高等职业院校则成为学分的银行,实现学分的累积与转换[5]。

(三)搭建平台与框架体系,服务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创业教育是一个长效的教育,是一个终身制的教育,是一个代代相传的教育,同时是一个反馈型的教育。在一个全民创新创业的时代,更需要一个互联网平台,一方面帮助正在创新创业的人获取所需的知识和指导;另一方面,需要一个互相交流和反馈跟踪的平台,总结成功的经验,吸取失败的教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实施的成功率。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的搭建,发现创新创业教育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完善教育框架体系,更好的服务于创新创业教育。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5/13/content_9740.htm,2015-05-04

[2]王玲.我国高等教育学分转换与累积制度的ECTS借鉴[J].教育与职业,2015,(21):16-20

[3]陈涛,赵枝琳.两岸四地构建“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探析[J].继续教育研究,2011,(8):7-8

[4]苑大勇.苏格兰职业学院与大学衔接制度研究[J]. 职业技术教育,2015,36(10): 75-79

[5]熊惠平.“学分银行”的信贷运行机理解读[J].职业技术教育,2005(25):34-36

作者简介:郝刚(1988-),男,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基金项目:本文为湖北省高职高专党建研究会立项课题、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立项课题(C2014D015)《高等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与创新创业教育推进的关系与作用研究》的研究成果。

作者:郝刚 陈淑花 詹莉 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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