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工会论文

2022-04-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使得我国很多行业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期,物业管理作为与广大人民息息相关的行业,在近几年里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工会组织如何在当前新形势下引领广大物业公司构建高效、和谐的物业服务是摆在众多物业公司面前的问题。本文以普兰店市为例,通过真实案例论述了工会组织在物业管理中的重大作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会论文 (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服务企业工会论文 篇1:

为企业工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编者的话:4月1日上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在昆明举行贯彻实施《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以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江巴吉才,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杨祖龙,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应科,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惠萍,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周云出席会议。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的负责同志,云南冶金集团、云天化集团、昆明钢铁集团、云南建工集团的工会领导,云南省、昆明市和中央驻滇新闻单位的记者共计50余人出席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省总工会的领导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

江巴吉才(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

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实现“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构建和谐云南,工会组织尤其是企业工会承担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的任务。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落实离不开企业工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离不开企业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企业工会;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团结动员职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离不开企业工会。然而,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民营企业的蓬勃兴起,我省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态、经营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面对新情况,企业工会在组织结构、工作机制等诸多方面存在着与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条例》的应运而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从法律的角度,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工会的组建行为,准确回答了企业工会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对于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和工会 “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的贯彻落实,推动工会“两个普遍”工作目标的实现,巩固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确保全省企业工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前进,都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条例》的制定和公布,仅仅是一个开始,更重要的是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执行。要积极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各级工会要根据需要,组织编写有关的学习宣传材料,并将学习宣传《条例》列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列为“党工共建”的重要载体。要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切实做好对企事业管理人员、工会干部和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强有力的宣传声势,为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社会各个方面和广大群众都熟悉、了解《条例》的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颁布施行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条例》应有的作用。首先,各级政府要切实依法行政。各级人民政府尤其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会发展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其次,各级工会要积极推动做好企业工会工作。要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推进企业工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互相配合、协力推进,做到一同调查研究、一同检查工作、一同总结经验、一同表彰典型。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按照《条例》进行对照,找准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一项一项抓好规范和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企业工会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要特别关注改制企业、非公企业、小企业和困难企业工会,促进和推动这些企业工会存在问题的解决。要注重对企业工会的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规模企业工会的实际提出不同要求,做到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不搞“一刀切”。再次,各级人大要做好对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关心和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要加强执法检查,对《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以保证《条例》的各项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李应科(云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也是发挥我国广大劳动者、建设者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企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企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企业工会作为企业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多年来,全省企业工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工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在非公企业的工会组建率还比较低、企业工会的发展还不平衡、工作环境还有待改善、维权机制还不够健全、作用还未得到有效发挥。随着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劳动纠纷不断增多,社会各界对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法制化建设呼声很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工会工作,支持企业工会发挥维权职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把我省多年来企业工会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为企业工会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有关法规贯彻实施,十分必要,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0年9月28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根据常委会一审审议意见和建议,省人大法制委联合省总工会经过专题调研、反复论证,进一步完善了《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2010年11月26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条例》,并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共有6章42条,包括总则、企业工会组织、企业工会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工会经费和财产、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六个部分。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特点:第一,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工会的地位和作用;第二,强化了企业工会的组建;第三,加强了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的指导和帮助;第四,突出了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工资权益的手段;第五,强化了企业工会履行职责的保障措施。总之,《条例》的出台,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充分结合我省企业工会工作的实际,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和云南的地方特色,是一部具有较高立法水平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实施,必将对我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妙处难与人说”

——《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中的“上级工会”制衡元素解读

文/陈昌云

4月1日上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在云南省总工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告知社会各界,由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的《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将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在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江巴吉才对《条例》施行的重大意义和怎样推动《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了强调和部署,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应科对《条例》的具体内容作了介绍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注意到,在这个一共6章42条的法律条文中,“上级工会”字样一共出现了17处,从第5条贯穿至第40条,这在《条例》中十分惹眼,而且记者还特别关注到,出现“上级工会”字样的地方,多半与企业工会以一己之力开展工作遇到难处有关,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省总工会副巡视员刘水源,请他就《条例》中屡屡出现的“上级工会”元素进行解读。

刘水源肯定了《条例》对企业工会个性鲜明地、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会起到积极的促进和帮助作用,他认为在《条例》中明确了“上级工会”的“制衡”角色是这部法律的一大亮点。

他说:“所谓‘上级工会’是相对于企业工会而言的,也就是该企业工会的上一级地方或者企业工会,它的特点是相对超然,不受或者难以受到与该企业工会相应的企业行政制约。”

刘水源说,《条例》中的确在多处规定了“上级工会”的职责和作用,这是考虑企业工会因为种种复杂原因难以履行自己的职责时而设置的弹性手段,如企业工会领导遭遇特殊情况需要调动,“考虑到可能他会因维权而遭到企业领导变相的‘收拾’,所以规定其调动必须征得上一级工会的同意,而上一级工会超然于与该企业工会有某种隶属关系的党政之上,如果这种调动不是正常而合理的,上级工会可以据此否决其调动行为。”

“因为利益格局原因,有时企业工会要履行维护职责很困难,那么《条例》第5条就规定,企业工会在履行维权职责遇到困难时,可以请上级工会代行它的维权职责。”刘水源说,“这不仅是为企业工会‘减负’和撑腰,而且是对一些企业行政的威慑,这等于给它一个信息,你可以制约你企业的工会不让它作为或者起作用,但你无法制约的上级工会可以代行它的职责,并且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这会使企业行政在涉及工会或者职工合法权益违法行政时有所忌惮。”

在企业里,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往往体现在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行制定一些与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土政策”、“家法家规”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据记者了解,云南曾经发生过一家国有企业行政方制定“调动株连”政策,对夫妻同在一个企业,有一方调走,另一方必须跟随调走,否则终止劳动合同,对职工进行惩罚性侵害的案例。

“针对这类的情况,”刘水源在了解这个案例后结合《条例》阐述说,“《条例》规定,企业工会应当要求企业改正,而企业应当在工会提出改正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企业拒不改正又不按期答复的,上级工会接到企业工会报告后,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方依法处理,或者支持、帮助职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前几年,云南还出现过一家国企职工到法院控告企业行政方,结果该企业工会领导竟作为行政方的诉讼代理人公然与职工同时出现在法庭打官司的怪事,作为对这类 “怪事”的预防和制止,《条例》在凸显“上级工会”帮助企业工会发挥作用时,也凸显了对企业工会的监督、整改等能动职能。

“第30条规定,如果出现企业工会不履行职责的情况,应职工的要求,上级工会要及时派员对企业工会进行查处,还要将结果向职工反馈。第40条规定,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不履行职责、损害职工或者工会合法权益的,由企业工会或者上一级工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罢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责,这些规定等于就对企业工会及其领导人进行了制衡,同时还直接在职工和上级工会之间建立舆情联系开辟通道提供了法律依据。”

“我们不能仅仅监督企业行政方,还要监督我们自己的企业工会及其领导人,不能出现你说的企业工会领导人代表企业行政方与自己职工对簿公堂的不正常现象。”刘水源说。

就《条例》中“上级工会”的制衡元素,刘水源认为,它的制衡功能是多重的,“一方面,是为了帮助企业工会工作,制衡企业方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这种‘对外’ 的作用是它的超然特色决定的;另一方面,它也会应职工的请求,制衡企业工会及其领导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这种‘对内’的作用是它对下级企业工会所拥有的领导管理特色所决定的。换句话说,《条例》对‘上级工会’的法律定位,使得企业工会不仅有了靠山,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有了监督者,必须积极主动发挥作用。”

工会组织的活力在企业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沈洪忠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工会是整个工会系统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企业工会处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第一线,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工会工作的重心在企业,工会组织的活力也在企业。只有抓好企业工会建设,整个工会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

云锡工会将通过对《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在创建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工人先锋号、提升职工综合素质、开展生产疑难重点劳动竞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职工扶贫帮困、创新工作机制、女职工工作以及工会的财务、审计工作中创先争优,全面提升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贯彻落实《条例》,是云锡工会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宣传方案;结合《条例》关于在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明确企业工会职责任务,完善企业工会工作机制,健全企业工会依法履职的制度保障等核心内容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方面,加大指导力度,切实推进云锡工会工作的规范发展,团结和动员全司职工,为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建功立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法律层面上的强化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陈天明

《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以下称《条例》)出台之前,我参加过2次讨论,与会代表就《条例》是否适合企业工会工作的开展,进行了热烈的探讨,最终一致认为,《条例》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工会作用的发挥。企业工会就是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这个中心,行使工会的职责。

《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工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其中有规定性的要求,企业工会组织操作起来更顺畅。虽然只有6章42条,但涵盖了总则要求、企业工会的权利义务、财产管理、法律责任,比以前的规定更细化了。

充分依靠职工办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条例》始终遵循的原则。工资集体协商一直是企业工会以前难以推动的工作,这次《条例》中明确规定:“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从而在法律层面进行了强化。其他像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企业文化建设、劳模选树、厂务公开、工会经费和资产的管理,规定都比较明确,为企业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

职工是企业的主人

云南铜业冶炼加工总厂工会主席王杰

今年5月1日即将实施的《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明确提出,企业工会有权代表职工向企业提出平等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要求。企业应当就工资分配和调整机制、工资支付等劳动报酬事项与企业工会进行平等协商,并签订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制定、修改或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企业工会平等协商;实施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企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可以向企业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教育培训、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可以说,《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的实施,使工会组织在企业的民主管理中更有作为。

云铜冶炼加工总厂现有职工2757人, 根据集团公司工会的统一部署,2011年集团公司在内部所属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此,以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为目的,针对涉及到职工的福利、奖惩制度等问题,冶炼加工总厂工会通过组织召开年度工会工作会、职代小组会、年度职工代表大会,先后审议完成了《厂长年度行政工作报告》、《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报告》、《接待及福利费开支情况的报告》、《工资集体协商的报告》、《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等重大事项,切实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

通过多年的不断努力,云铜冶炼加工总厂工会不仅履行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而且巩固了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拓展了工会组织的工作领域和活动空间,充分体现出职工在企业建设中的主人翁地位。

贴近企业工会特点

提升工会工作质量

昆明星耀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刘翊

星耀集团公司是一家涉足地产、商业、酒店、教育、医疗、体育、旅游、物业管理等多行业、多领域的大型产业化集团,共有员工4100余人。集团工会于2001年成立以来,在颜语董事长的大力支持下,工会先后在人才培养、组织建设、维权帮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充分反映出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省总工会对企业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非常及时必要,特别贴近非公企业工会特点。对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条例》还结合企业实际,明确了企业工会的地位、企业工会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工作目标,明确规定了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制度、载体和活动方式,以及企业工会的经费与财产、工会干部的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具有很强的时代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增强企业工会组织的活力及发挥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职能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是2011年度集团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采取报告会、咨询日、座谈会、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和宣传,把《条例》的宣传教育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同时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会干部综合素质,推进企业工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用《条例》指导工作实践,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资集体协商等重点难点方面取得新突破。

作者:本刊编辑部

物业服务企业工会论文 篇2:

同舟共济 共享双赢

摘 要: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使得我国很多行业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期,物业管理作为与广大人民息息相关的行业,在近几年里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工会组织如何在当前新形势下引领广大物业公司构建高效、和谐的物业服务是摆在众多物业公司面前的问题。本文以普兰店市为例,通过真实案例论述了工会组织在物业管理中的重大作用。

关键词:公会组织 物业公司 业主 员工

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物业企业有效的处理好与员工、业主及社区之间的关系,对提高服务质量和企业自身发展十分重要。近几年,在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下,普兰店市15家物业服务企业先后都成立工会组织。笔者认为,利用物业企业工会组织这个平台,充分发挥其作用,对处理好上述三种关系非常重要。

1 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增强物业企业与员工的凝聚力

物业管理服务行业是一个直接面对千家万户业主的终端服务。每一名员工都是物业企业对外的一个窗口,他们的一言一行不仅直接代表着企业的自身形象,也关系着广大业主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的认可程度。因此,每一个物业企业都希望自己的员工能够爱岗敬业,时时刻刻以主人翁的姿态出现在业主的面前,真正做到心系业主,通过实际行动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另一方面,广大员工也特别希望企业能把自己当作平等的个体,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充分享受着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这种双向的需要就对工会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会组织做为连接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纽带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几年来,普兰店市物业企业的工会组织在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表达双方意愿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工会组织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在丰富广大员工的业余生活的同时也激发了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例如在企业的支持下工会组织在企业内部开展的卫生保洁争先创优、绿化养护包干责任制、倡导的为企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节假日举办棋类、扑克、卡拉OK比赛等活动。这些活动一方面有激励员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素质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以轻松活泼的形式为广大员工平日紧张的工作增添了几分乐趣。此外,工会组织为广大员工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维护好员工的政治、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抓住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条主线,健全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2 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增强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亲和力

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管理和服务的有偿性,使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不溶性”。每一个物业企业在接管一个新的项目时,自己做为业主的“管家”和“保姆”,都希望把小区管理的井井有条,所提供的服务能够得到全体业主的认可,希望广大业主不要吹毛求疵。同时,业主在购买房屋时,都渴望自己居住的小区能够环境优美,文明祥和,从而达到物业保值增值的目的。在业主的心里都觉得自己花钱雇用的保姆什么都要管,什么都要做,只有这样心里才能平衡舒服。针对这种局面,工会组织依托这个特殊平台千方百计与业主沟通交流,让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的内容和项目更加清楚,通过沟通也让广大业主和物业人员相互了解对方工作的难处,在日后的相处中避免了不愉快事件的发生。然而,相互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是需要时间和机会的,工会在这方面通过各种活动进行了组织:首先,利用夏季乘凉电影晚会的机会,宣传物业管理法规和常识,让业主明确物业企业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清楚哪些事应该物业管,哪些事不该物业管。其次,推出人性化服务,通过实际行动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以普兰店市为例,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在工会的组织下都推行了“关怀生活点滴”的人性化服务项目,例如在小区内70岁以上的业主过生日送上生日蛋糕;有业主家里结婚安排保安为车队上礼宾岗;考上大学的学生会收到祝福的鲜花;过年时业主能收到吉祥的福字……,这些看似很平常的服务,温暖了广大业主的心,让业主的内心得到极大满足和尊重,对待小区物业管理的态度明显好转,能够理解物业员工劳动的辛苦,对自己付出的物业费有一种物有所值的感觉。长此以往,业主和物业员工之间关系融洽,在处理一些问题时能够平心静气的对待,避免了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从而增进了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的关系,增强了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亲和力。

3 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增进物业企业与社区的合作

物业企业做为直接服务小区业主和社区直接服务辖区住户的特殊性,决定了二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由于社区的特殊地位,它所倡导的一些要求,是需要辖区内住户是信任和支持的。因此,正确处理好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对物业企业顺利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增加全体业主的认可是十分重要的。

近几年,普兰店市物业企业员工在工会的组织下,一方面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通过卓有成效的服务得到了广大业主的认可。事实证明,只要物业工作人员按照行业规范细心做好工作,他们的劳动成果均会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另一方面要努力加强物业公司员工之间的沟通就会形成合力。在这方面,工会做了精心的组织。普兰店市有15家物业公司,如何让几千名员工思想统一,行为规范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并对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交流,就需要工会组织来协调组织完成。普兰店市总工会通过近几年的探索,逐步探索出了一套适合本地区情况的路子,并且形成了自己的一整套经验。比如为了达到与社区搞好合作的目标,物业企业的工会组织与社区联手共建社区文化;免费提供场所为社区老年人建设活动中心,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组织员工帮助社区开展人口普查、计划生育及防非典等活动,社区对此十分感动。同时,社区也积极协调解决业主投诉问题;对不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社区也组织楼长登门做工作,使业主对物业企业从误会逐步到理解甚至支持物业企业的工作,形成了和谐的氛围。

4 结语

总而言之,新形势下的物业管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作为物业公司一方面要能够通过优质的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另一方面则要注重物业员工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和互动,而工会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并且取得了一整套的经验。实践证明,只有真诚沟通,热心服务才能构建和谐社区。

参考文献

[1] 何耀山.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物业管理企业工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J].现代经济信息,2008(8).

[2] 谢茂拾.论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问题[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5(6).

作者:安宪成

物业服务企业工会论文 篇3:

发挥工会职能 维护职工权益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把企业的基层工会建设成为制度健全、维权到位、服务有力、作用明显,党委靠得住、行政离不开、员工信得过的工会组织,值得企业工会政工人员去思考。

抓住党政关注重点在职工群众保障机制上体现维权

围绕中心任务,促进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完成,是工会一切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是职工群众劳动、生活保障能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

以民主管理为基础,保障职工的参与权。加强培训力度,提高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让职工代表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审议权、建议权和参与决策权;进一步完善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高度重视职工代表提案工作,加大对提案办理情况的检查监督,做好提案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

以厂务公开为载体,加强职工的知情权。坚持抓住重点,把广大职工当前关注的焦点及时公开。包括企业的发展目标和前景、面临的机会和挑战、存在的困难与解决措施、企业的改革等及时向职工宣传,使企业职工了解到自己所处的环境和发展的空间,同时也让每一名职工知道企业的情况,关心企业的发展,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危机感。要公开员工关心的热点,比如职工的福利待遇、奖金考核标准、技能培训、体检、疗养安排等方面,使每一个职工清楚企业的政策,在政策的实施上一定要确保公平、公正和合理,使职工自觉地拥护和支持企业的决策。

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提高企业效益。要围绕急难险任务搞好服务。及时找到生产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难点、重点、疑点并搜集各种反馈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搞好服务工作;让增收节约发挥能动性。积极开展增收节约活动,每季度评比优秀班组、个人,鼓励广大员工开展技术攻关、小改小革,对取得效益的项目及时进行奖励。

锁定社会反映的难点在职工群众帮扶上体现维权

当前仍有部分职工生活因各种原因导致经济窘迫,生活困难。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物业管理一公司工会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矿区的总体要求下,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着力解决好职工最直接、最切身、最现实的问题。

走访慰问关心职工生活。了解困难职工的家庭情况,掌握较为细致的资料,对特困员工进行帮扶,从“群体”着眼,从“个体”帮起,将工作切入点放在基层,落实到每个员工。对于生病、住院、家有红白事的职工,必去看望和帮助。每逢重大节日,组织人员慰问困难职工,送上慰问金等,努力做到 “平时有人访、难时有人帮、病时有人探”, 把党和企业的温暖传递给员工群众。

解决实际问题营造家的温馨。围绕职工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做到职工冷暖有人问、呼声有人听、急难有人帮,人人都感到企业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工会组织的亲和力和凝聚力。物业管理一公司龙庆物业分公司工会组织积极给职工营造“家”的氛围,在冬季,为寒冷天气清雪的职工送去手套、帽子、姜汤,在夏季,为检修的职工送西瓜、冷饮、茶叶、绿豆汤等,为职工配备洗衣机,方便职工清洗工服,让员工感觉到家的温暖和幸福。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体现企业关怀。要努力为职工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把党的温暖和企业的关怀送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让职工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企业的关爱和温暖,使企业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的朋友,做好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工作。由于龙庆物业分公司服务中心区域,社会关注度高、用户潜在需求高、各级领导要求也高,职工工作压力大。为让职工放松身心,健康工作,分公司工会组织开展了趣味运动会、包饺子等活动丰富了职工的文化生活,缓解工作压力,使大家始终保持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和良好的状态,进一步融合了感情,有效促进分公司和谐健康发展。

聚焦职工关心的热点在职工群众发展上体现维权

企业的发展要靠职工的素质提高来实现,而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又必然会促进职工素质的提高。职工发展权益愿望的实现,正是企业发展的可靠保障。有了适者生存、适者发展的理念,使得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只有提高素质,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发展权益。

企业工会组织要引导职工树立全新的学习理念,树立“学习为本”的思想,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团队、学习型家庭、争当知识型职工,营造学习氛围,调动学习积极性,让教育成为每位职工的内在需求。建立有效的长效学习机制,规范组织保障机制,解决基层班组的学习场所,建立健全轮训制度,提供岗位实践锻炼的机会,建立职工技术运动会为主要载体的职工技能交流展示平台。针对不同工种、不同类型以及不同层面职工群体的特点,不断创新群众性学习活动载体,构建职工学习平台。

(作者单位: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物业管理一公司)

(责任编辑:胡 正)

作者:孙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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