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风险控制合同法论文

2022-04-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企业用工风险控制主要表现在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依法制定与履行劳动合同上。实践中,很多企业在与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时往往根据自已的需要自行制定合同条款,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大量劳动纠纷引起的劳动仲裁与诉讼不仅牵涉到企业的精力,也降低了企业的信誉。企业开始认识到与其事后处置,不如事发前预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风险控制合同法论文 (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风险控制合同法论文 篇1:

企业合同法的风险控制分析探讨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企业不仅仅要面对来自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竞争,还需要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规避各种法律风险,尤其是企业合同法方面的风险,企业与其他企业和个体之间需要签订种类繁多的合同,所涉及到的企业合同法也是数量众多。因此对于企业来说,了解企业合同法方面的风险,加强对企业合同法的风险控制有利于企业在市场中更好的生存发展,避免企业陷入法律的纠纷当中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有鉴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类别,然后论述这些风险存在的原因以及通过哪些措施来加强对企业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关键词:合同法;风险控制

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交易的重要参与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少不了与其他经济主体签订各式各样的合同。合同因此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合同法律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一方面能规范市场经济参与者的行为,另一方面也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管理压力。在新的合同法的环境下,企业必须加强对企业合同法风险的控制,否则一旦管理不善,随之而来的法律风险甚至会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由此可见,探讨企业如何加强对合同法的风险控制,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常见的企业合同法风险

企業合同法风险根据不同的分类可以划分不同的风险种类。根据涉及的法律部门分类,则企业合同风险可以划分为刑事、行政、民事三种风险。而企业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最普通的莫过于民事法律风险。这种法律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在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一方或者双方出现了违背签订合同内容,或者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行为,从而导致行为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企业经营涉及到多个方面,而众多方面的经营活动也需要签订各种合同。根据在经营活动中所需遵循的法律又可以将法律分为不同的风险。例如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就面临着劳动合同风险。根据造成合同风险的因素分布不同,又可以将风险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两种,其中外部风险又称为不可控风险,企业无法通过自身的行为去规避这种风险,只能调节自身去适应这种风险。内部风险又称为可控风险,造成这种风险原因主要是企业自身的管理经营不善,这种风险也存在很多企业当中,这也需要各企业引起重视,加强对自身内部的管理经营监管,有效规避各种内部风险。

造成企业合同法风险的因素多种多样,这主要是由于在签订相关合同法时会涉及到众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由于企业合同制度不完善,会给企业带来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企业工作人员由于自身法律意识匮乏,在签订合同时未能尽仔细审查的责任,而使得企业面临合同法律风险。更有甚者,一些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利益的诱导下,与一些皮包公司签订损害公司利益的合同,都会让企业陷入困难的境地。

二、企业合同法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签订众多的合同,而造成各种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因素又种类繁多,企业很难面面俱到。企业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关键在于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两个环节,只要企业能够做好这两个环节,便能大大降低企业触碰合同法律风险。要想做好这两个环节,离不开企业对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对于这两个环节的建议措施分别如下:

(一)完善预防合同法风险管理制度

企业对于合同风险应该提高预防意识,加强对合同法风险预防的管理工作。这就要求企业对企业合同风险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结合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不断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对合同法律管理的水平。企业在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中,还应该加强对企业合同的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合同签订前的审批审查工作,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对相关的流程所必须履行的职责制定成制度。制定相应的违反制度惩处方法,这样有利于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降低企业面临的合同风险,也有利于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二)规范优化企业合同业务流程

企业合同从签订到履行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实施还会带来相应的后果。而这个结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能否对合同进行的管理来决定。总体来说,可以企业合同管理华为合同签订前管理和合同签订后行管理。企业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对于企业合同风险有着很强的预防作用,一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便意味着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必须对合同进行充分的审查,对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仔细的复核,这些都离不开企业在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同时,对于企业合同的签订权限以及授权必须有明确的规定,避免企业内部有人越权签订合同,损害企业的利益。企业在签订合同也必须对对方的情况进行仔细的审核,例如对方的资质是否真实。最后在对合同进行审核时,避免出现模棱两可的用词,规避日后给企业带来潜在的合同风险。

(三)合同签订之后的履行管理

在前文我们已经论述了企业在签订合同必须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在具体的合同签订之后,企业就应该履行相应的责任,必须做好合同履行的相关管理和组织工作,确保按时履行企业合同。企业合同在签订之后,可能出现在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就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极容易通常产生合同纠纷,产生合同纠纷之后,在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只能走法律程序解决时,双都要依法进行相关的过程。

参考文献:

[1]高麒麟.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研究[J].现代商业,2010(33).

[2]封美术.论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与防范[J].管理观察,2010(23).

[3]梁德金.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控制[J].企业科技与发展:上半月,2010(7):15-16.

[4]吴齐伟.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分析及防控思路[J].上海企业,2009 (1):72-73.

作者:沈吉

企业风险控制合同法论文 篇2:

对企业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企业用工风险控制主要表现在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依法制定与履行劳动合同上。实践中,很多企业在与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时往往根据自已的需要自行制定合同条款,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大量劳动纠纷引起的劳动仲裁与诉讼不仅牵涉到企业的精力,也降低了企业的信誉。企业开始认识到与其事后处置,不如事发前预防。建立建全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管理、依法用工,才能为企业的经营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企业用工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事实劳动关系认识错误

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发展需要进行各种商业活动。如企业并购、承包或租赁。许多企业往往分不清在此时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应如何处置。如在企业并购与承包时,应如何处理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企业通常的做法是,一发生对外承包,虽与承包方约定让承包方继续使用原企业员工,但却立即解除原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让承包方与员工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就是说在企业承包过程中,事实劳动关系识别错误。许多在企业从事多年工作的老员工因无法接受一切从头做起这样的事实,不愿解除合同而寻求各种救济途径,集体上访或仲裁,引发劳动纠纷,影响企业声誉。

承包是在不改变企业所有权的前提下,将企业的经营权交由他人(企业或个人)行使。承包人与原企业基于承包合同形成承包民事法律关系,承包后企业名称不变,承包人对企业上缴约定的经营利润。承包法律关系表现为,原企业享财产所有权,承包人对承包的企业享有财产管理与人员使用权。承包后的员工与原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变,仍是原企业的员工。原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擅自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果解除就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的这条司法解释就表明原用人单位与新用人单位之间可看为一体,对于企业安排到新用人单位的员工,工作年限是延续的。新用人单位承认其以前的工作经历,对员工来说没有因工作变动受到任何影响。

二、不依法设立规章制度的法律风险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员工、合同解除的重要依据,企业规章制度可以规范企业的管理和员工的行为。合理的规章制度通过对企业、员工之间公平的权利责任的设置,让员工可预期自已工作的结果,激励其发挥工作积极性。如果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就会陷入混乱状态之中。

依法制定的企业的规章制度,可以补充劳动合同的内容,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劳资纠纷。因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非常重要。

企业还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加入一些不与法律相冲突的与员工平经平等协商后取得一致同意的协商条款,可以做为规章制度的补充条款,法律肯定了其存在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如目前社会热点问题,企业用饭票、产品来抵扣工资,虽我国法律不提倡,但如果企业与员工通过平等协商,员工自愿且抵扣数额与工资报酬数额相等,根据此条法律的规定,也是合法的。加班也一样,只要不是强迫的,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法律也不反对。但企业在这时一定要保存好相应员工自愿的书面证据,以防将来纠纷发生时无法举证。

三、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错误理解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签订。(一)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二)双方同意延续合同;(三)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增加了“连续二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还增加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即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就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事实劳动关系并入进来。虽然事实劳动关系欠缺订立合同的法定形式,但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并已履行,劳动合同关系即告成立。只要有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企业就不能以没有书面协议而主张合同无效。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的存在就是对企业不依法用工的一种制裁,因此企业要认真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回避法律风险。

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企业与员工都可以依法予以解除。主要包括以下方式,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合同约定解除。协商解除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解除规定了两种情形,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四、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由此条规定看,劳动关系纠纷是举证责任倒置的,

用人单位只有严格按法律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并收集、保留好相关证据,才能防范劳动关系解除时的法律风险。具体的作法是,员工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被开除或除名的,要保存好员工有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误事实方面的证据,最好有企业工会的意见和企业对该员工的处分决定书,经过公示的最好。

解除劳动关系要及时办理各项相应的手续。员工擅自离职的,要保存员工自动离职的事实证据,如没有按时出勤的记录,没有计件的工作记录等。企业要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书,办理自动离职审批手续。员工辞职的,要保存好员工的辞职申请书和企业的是否同意辞职的决定书,如审批同意的,要及时发放《辞退证明书》,此书上最好标明“一切工资与税务已结清,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关系”类似的文字并让员工签字进行确认。企业只有做到以上这几点,才能防范在劳动关系纠纷中的举证不能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企业用工风险是可以防范与控制的。企业通过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设立法务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对企业用工进行系统化管理。制定标准化的用工合同审核与评价用工的体系,在用工管理中注意保存各种证据,增强维权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从基础上保证企业平稳、长期地存续发展。

作者:王金江

企业风险控制合同法论文 篇3:

浅淡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控制探讨

摘要:文章针对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上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从六个方面系统的提出了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的风险控制管理方法,其目的在于防控合同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关键词:经济合同;风险;风险控制

全球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推动企业合同数量显著增长,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出现复杂化,多样性特点。企业经济合同贯穿于其生产经营工作的全过程,合同的顺利签订和有效履行,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合同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由于受到市场环境的制约,较多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种种问题伴随着企业业务出口业务及涉外合同的增加,其面临的风险已显现出来。

1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面临的风险问题

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是指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违约处理、争议解决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具有管理周期长、参与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多、管理手段多样化特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始终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如虚假的经济合同、违法合同、经济合同的违约问题等。合同管理风险,一般是指公司负责人、相关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未能按企业合同管理流程和相关法律制度管理合同,最后可能造成企业经济利益受损。

①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不够健全,存在瑕疵。有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和相关合同管理制度未能有效系统建立,即使有某些合同管理程序。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往往变形,没有将体系和制度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形同虚设;或者是出于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贸然不顾风险,心存侥幸,弃制度而不顾从事合同管理工作。

②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合同局部化管理,看重合同的签订而缺乏全过程的合同管理。有些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前,没有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对合同标的、质量,价款、汇率、企业自身能力、付款条件等进行全面综合有效地评估,而匆忙签订经济合同,结果在经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结果导致合同不能顺利履行,使企业最终遭受经济损失。某些企业对经济合同的相关证据保存不善,当企业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往往有效证据不足,使企业丧失对自身的维权。同时,也没有很好总结合同全过程管理,对企业今后的合同管理,难以提供指导性意见。

③企业风险意识淡漠,管理人员对控制风险的知识缺乏,不能有效控制风险,造成合同管理失败。有的企业,在签订合同前,没有对对方资信进行全面调查,而签订合同后,致使上当受骗;有的对合同条款缺乏反复推敲、致使在履行合同中,给对方留下空隙可钻,合同纠纷难以解决,有一些企业虽然对合同风险比较重视,但往往不得要领,企业管理者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对合同诈骗和纠纷束手无策,一般以报案和诉讼为作为重要手段,或者自食其果。有的企业为了避免合同诈骗。也采取了一些担保措施,但具体实施中,往往得不到完全满意的担保赔赏。

④缺乏诚信经营理念。有的企业在经营中,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以丢失信用为代价,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在合同的执行中,表现为不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或不能按期交付货物,或不能保证标的质量,或不按期支付货款等。

⑤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下难以在合同管理中发挥有效的作用。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门综合性管理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和外语能力,需要具备经营管理及相关技术方面的知识和技能,需要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条款,而现有很多的企业合同管理人员能力缺乏,对经济合同的风险管理,缺乏相应的识别和控制能力。

⑥企业合同管理技术水平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有些企业在合同管理上,其水平仍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不能有效的运用现代技术于合同管理之中,合同管理水平落后,管理效率低下,最终影响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2 企业经济合同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上述我国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普遍存在的风险问题,提出如下合同风险管理措施:

①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职能,建立完善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及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在经济合同体系及制度的建立上,应注意职责分工明确、授权适度、互相制约、相互牵制等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变化,经营模式的转化,企业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也应做适当的调整。

②企业应对经济合同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管理,提高经济合同管理的科学技术含量。企业从经济合同的谈判,评估,审核、签定、履行、归档、总结,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控制。如,销售人员在取得大宗货物销售加工意向时,首先应考虑企业是否有能力履约。其次、在签订合约前,应按企业9001质量标准控制程序,组织有关部门对经济合同进行全方位评估,重点是企业设计制造技术是否可以满足甲方合约条款要求,采购的原材料质量是否能到达产品技术标准、价格是否合理及包括范围,汇率变动对合同的影响大小、付款条件是否能够接受等,评估确认后,应将评估意见提交有关合同管理专业人士,从管理和法律角度上,再次审阅确认,直到开始履行合约。

企业应尽可能的采用ERP资源管理平台,提高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控制力,将合同管理体系融入企业的ERP管理体系中,它可以有效的强化客户、供应商的管理,实时记录其交易化过程,有效的控制合同的风险。

③提高合同风险管理意识,强化经济合同风险控制,最大限度的规避合同风险。企业需要对合同相关人员进行广泛的风险教育,提高其风险意识和相应工作技能,强化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首先是经济合同过程风险性,重点在于经济合同签订时风险,应引起企业特别重视。其次是对大额经济合同应重点控制,可以采取投保方式,并由法律部门人员参与其全过程的管理;再次,注重成本与效益的原则,从企业财务角度考虑风险投入产出是否合理,企业应建立一套以最小的风险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风险防范效果机制,以利取得最佳的风险防范效果。

④掌握经济合同风险控制方法,注意关键风险点的控制,建立相应的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合同风险关键点控制制度。首先要对合同他方的资质审查,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授权签约,相关的资信情况调查;其次是对经济合同条款进行严密审核,防止合同陷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是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

建立经济合同风险控制机制。首先是企业应建立客户电子资料库,如客户的资格、联系方式,交易行为过程,信用状况等;其次建立供方电子资料库。如供方资质、供货价格、信用及以往的交易行为等,为企业优选供应商,确保货物供应畅通,防止供货渠道风险,提供保证;再次对对风险进行全过程监督。主要是对经济合同项目的签订、评估、审核、保管、风险控制等全过程监督。

⑤运用信用保险方式,规避合同风险。信用保险是一种责任保证保险,是以信用交易中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向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目前主要用于进出口业务,随着法律制度的健全,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业务必将加以应用。

⑥加强经济宏观风险控制。企业要充分认识网络交易风险,应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交易的规章制度,国家立法机关应尽快制定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法规。相关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管理体制,为企业防范风险,提供有效地支持。

3 结语

企业合同风险控制管理是一种全过程、多角度的综合性管理,强化合同诸环节的管理,必将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有利于是企业健康成长,提高自身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善轩.企业风险管理[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

[2]中国政法大学合同法研究室.合同欺诈与合同陷阱防范[M].上海:光明日报出版社,20011

作者:唐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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