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

2022-09-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

现代化视角下的出生性别比偏高与中国人口转变

摘 要:文章从现代化理论的视角出发,通过历史/比较研究方法和对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10年育龄妇女家庭与生育状况”调查数据的定量分析,研究了为什么在中国的人口转变过程中会出现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以及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将会对未来出生性别比的发展趋势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研究发现,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滞后性和矛盾交织性使得在中国的人口转变过程中,支持生育率下降和支持男孩偏好的因素共同存在,从而导致了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的出现。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业文明终将解体,出生性别比也将回归正常水平。

关键词:现代化;人口转变;出生性别比

一、背景

在没有人为干扰的情况下,出生性别比的数值是比较稳定的,变化范围一般在103~107间[1]。1950~2005年,世界大部分国家的出

生性别比都在104~106间[2]。20世纪80年代初以前,虽然中国的出生性别比也有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但总体而言还是围绕着正常范围而上下波动;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性别比却出现持续升高、偏高的现象,2012年达到117.7的水平(见图1)。而且,出生性别比偏高在全国已是一个普遍现象,从东、中部逐渐蔓延到西南、西北部,从以农业人口为主的省份逐渐蔓延到大城市,到21世纪初大多数省份的出生性别比结构都已严重失衡,出生性别比偏高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难题[3]。

本文将从现代化理论出发,把出生性别比升高、偏高现象与中国的人口转变过程联系起来,将出生性别比升高、偏高现象置于全球人口转变的大背景下进行分析,将其视为人口转变过程中由于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特殊性而形成的产物,为人们理解中国出生性别比升高、偏高现象提供一种新的视角。

二、已有研究中关于出生性别比偏高和人口转变关系的论述

一些人口转变先行国家的人口转变过程中并没有出现过出生性别比升高的现象,为此从欧美等国人口转变实践经验中得出的传统人口转变理论中并没有关于出生性别比升高现象或其规律的论述。

于是,一些学者从亚洲独特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出发,试图从中总结出有关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和人口转变关系的普遍性规律,以此来扩展和丰富原有的经典人口转变理论。有学者总结了亚洲人口转变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出生性别比转变的“两阶段”规律:在前一个阶段,由于性别鉴定技术的普及性和自由流产的合法化、社会对性别选择行为的逐渐接受以及低生育率的挤压,人口出生性别比逐渐升高;在后一个阶段,男孩的过剩使未来整体环境对男孩逐渐不利,人们主动自发地减少对男孩的偏好,而社会经济的进步将削弱以男性为主的传统,内外两方面力量共同作用,导致出生性别比逐渐回归到正常水平[4]。国内的研究者在近些年来也开始关注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变化模式:逐渐升高且在高位徘徊一段时间后出现缓慢下降趋势,他们结合该变动模式在经典人口转变理论基础上进行扩展,构建了亚洲人口转变模型。他们对于这种变动规律的解释是生育率在短时间内迅速下降,挤压了生育的空间,快速下降的生育率与亚洲“男孩偏好”文化传统的强大阻力发生了激烈冲突,导致了出生性别比的升高;而随着妇女社会经济地位的逐步改善和政府部门的不懈努力,出生性别比将重新回归正常[5]。还有学者总结出了中国带有性别偏好的人口转变模式:在人口转变的第三阶段,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共同影响,生育水平快速降低,迅速压缩了生育空间,所以人们实现男孩偏好的方式只能从多生育转向了性别选择,导致出生性别比的升高[6]。

出生性别比的升高、偏高虽然是发生在以中国为代表的部分亚洲国家的特殊现象,但是其实质是人口转变在全球演进和扩散过程中结合各国具体国情而形成的产物。根据前面所提及的几项研究成果的解释[7~8],以中国为代表的部分亚洲国家之所以会产生出生性别比升高的现象,主要源于中国人口转变过程(主要是生育转变过程)的“快速性”和强大而特殊的“男孩偏好”的文化传统。但是,本文并不认同这种观点,因为生育的快速下降并不局限于中国,强烈的“男孩偏好”文化传统也并非中国独有,其他具备相同两个条件的地方并没有出现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充分说明这两个条件并不足以阐明出生性别比失衡现象发生的一般规律。

三、研究假设、研究方法和数据

针对已有研究成果所存在的不足,本文将从现代化进程特殊性的视角去分析以中国为代表的部分亚洲国家的出生性别比升高、偏高现象。本文的研究假设是:以中国为代表的部分亚洲国家之所以产生出生性别比升高、偏高现象,是由于它们现代化进程的滞后性和矛盾交织性导致了农业文明缓慢解体和迅速工业化过程同步进行,所以支持生育率的迅速下降和男孩偏好的因素在一段时间内并存。具体来看,本文的研究假设可以细分为以下三点:①生育率的快速转变和“重男轻女”文化传统不是导致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的根本原因;②现代化进程的滞后性和矛盾交织性导致的迅速工业化和农业文明缓慢解体并存才是导致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根本原因;③随着现代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农业文明的解体过程逐步完成,男孩偏好的文化就会失去支撑的根基,出生性别比又会逐渐恢复到正常水平。

根据研究目的和研究假设,本文采用了历史/比较研究与调查数据的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历史/比较研究法通过对历史事件和不同文化背景的分析,对关于社会制度和社会综合影响的问题进行研究,特别适用于重大社会过程和宏观问题的研究[9]。本文将采用历史/比较研究方法比较和分析欧美国家、日本等国和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不同特点,分析为什么在中国的人口转变过程中,出现了特有的出生性别比偏高、升高现象。

本文又利用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10年5~11月在湖北、浙江和河北三省开展的以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的生育、生活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调查取得的定量和定性数据,对现代化进程后期农业文明解体的发展趋势对男孩偏好的影响作用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对未来出生性别比发展趋势的判断。这次调查在全国选择了三个实施相同计划生育政策的省份(浙江、湖北和河北),在每个省份中分别选取两个县(县级市)进行重点调研。它们分别是湖北的大冶和洪湖,浙江的瑞安和嵊州,以及河北的定州和文安。六县(市)在调查时点实施类似的生育政策(即都推行“一孩半生育政策”——第一胎生女孩的农村户籍夫妻,在间隔几年后,可以生育第二胎),但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性别观念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别(见表1),这使得调查能够尽可能地代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性别观念的地区。比如,嵊州和瑞安在经济上最发达,大冶和洪湖具有中等发达水平,而定州和文安则属于相对欠发达地区。而且,尽管瑞安和嵊州这两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都很高,但经济结构却存在很大差异。比如,嵊州是从集体经济转变过来的私营经济,其主要产业以纺织等轻工业为主,是越剧之乡和著名的中国围棋之乡、领带之乡、竹编之乡、茶叶之乡、建筑之乡。这样的产业结构有助于女性就业,从而也有利于形成性别平等的观念。与此对应,瑞安县的经济结构则主要是从家庭作坊式发展而来的私营经济,家族观念依旧十分浓厚,传宗接代的思想强烈地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在这六县(市)中,文安的出生性别比一直处于正常水平;瑞安的出生性别比一直处于偏高水平,并没有发生下降趋势;其他四地都经历了出生性别比下降的过程,特别是嵊州,出生性别比已降至正常水平近10年。课题组在这六个调查地都进行了问卷调查、各级计生干部小组座谈和妇女深入访谈。共调查了2078位农村育龄妇女,召开小组访谈18次,并对90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深入访谈。问卷调查的调查对象是育龄妇女,在抽取最终抽样单位时,以全国2009年育龄妇女的年龄结构为标准,采取配额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使样本年龄结构与全国育龄妇女结构相似,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四、结果与分析

1.“重男轻女”文化传统和生育率快速转变不足以解释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

在世界较早经历人口转变的国家中,不乏有着强烈男孩偏好文化传统和经历快速生育率转变的国家,但是在这些国家并没有出现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这说明,生育率转变和男孩偏好的文化传统不是导致出生性别比升高的根本原因。

在欧洲,重男轻女和男孩偏好的文化传统同样严重。在古罗马,妇女地位低下到没有姓名权,只能依靠父亲或丈夫来进行身份识别[10],按照古罗马的传统,人们迫切地需要男性子孙来实现姓氏永存的目的,在婚姻中妇女永远处于次要的地位[11]。直到中世纪的欧洲,妇女在大多数时间还是被看作毫无价值的物件[12]。在日本,家制度的建立将妇女置于完全无权的地位,女人被称为“借腹之物”,唯一的作用只是生育子嗣。在江户时代就曾经出现过对子女性别甚至出生顺序理想模式的各种说法,比如“一姬两太郎”、“卖物、迹取、用心棒”等,主要意思是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是卖给人家的了,所以第一胎最好生女孩,在出嫁前可帮家里分担家务,第二胎一定要生儿子保证有人继承,最后还要多生一个儿子来保险[13]。这些国家男孩偏好文化传统的强烈程度丝毫不亚于中国,但是在它们的人口转变过程中并没有出现性别比偏高的现象。

同样,快速的生育率下降过程同样不能保证出生性别比升高、偏高现象发生的必然性。在日本,生育率的转变也是非常迅速的。从20世纪初到二战结束日本生育率一直维持在30‰以上。二战以后,日本的生育率一下子下降到1950年的28.1‰,1972年进一步下降到19.3‰,20世纪90年代以后至今一直保持在10‰以下的水平。在日本生育率快速下降的时候,性别鉴定和选择技术已经问世,而且日本在封建时代就有堕胎、溺婴、弃婴的做法,1948年制定的《优生保护法》和1952年制定的《母体保护法》也大大放宽了对人工流产的限制,所以在技术可得性和社会接受程度方面都不存在着巨大的障碍[14]。但是,在整个生育率急速下降的过程中,日本的出生性别比却一直保持在正常范围之内(见图2)。这充分说明了在强烈的男孩偏好的文化传统下,在技术水平和社会接受程度都具备的条件下,生育率的迅速下降也并不一定会导致出生性别比的升高、偏高。

2. 现代化进程的滞后性和矛盾交织性导致出生性别比偏高

那么,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出现出生性别比升高现象的国家,他们共同的国情特征是什么呢?答案是现代化进程的滞后性和矛盾交织性。现代化是一次巨大的社会变动,它实现了人类文明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化,是一种新的文明形式(工业文明)逐渐确立的过程[15]。这是一次涵盖社会各个领域的、全方位性的、深刻的历史变革,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政治体制和人们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欧洲在中世纪时,农业生产力低下、技术落后,工业化是在农业文明自然解体的基础上实现的,也就是说当工业化引发生育率下降的时候,重男轻女的封建文化传统也失去了支持的基础(农业文明的瓦解)。欧洲的海外殖民地还有亚洲的日本可以说是几乎全盘照搬了欧洲的现代化模式,所以情况也是类似的。但是在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国家,几千年来农业文明的发展方向一直是不断得以巩固,登峰造极,后来在欧美国家殖民侵略的冲击下开始瓦解,才被动地开始了工业化进程,所以农业文明的解体和工业文明的生成是同时进行的。而且,这些地区对现代化所持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承认工业文明的先进性,迫切地希望早日实现工业化,另一方面又对源自西方的工业文明有所保留,害怕因此丧失本身的民族特性,所以农业文明解体的进程缓慢,现代化过程变得相当复杂[16]。在这些国家,现代化的滞后性和矛盾交织性使它们在现代化过程中,支持生育率下降和支持男孩偏好的因素同时存在、互相交织,导致了出生性别比的偏高。

具体来说,在欧洲,农业文明彻底解体后,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使封建社会重男轻女的文化传统逐步淡化。农奴制的废除、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将人们从封建社会对人身自由、思想和精神方面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地理大发现增强了商业精神,农业成为了商品生产,封闭的庄园经济被打破,开始变成一个不断扩大的农业市场。新的职业的出现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妇女的受教育程度增加,越来越多的妇女取得了各种职业必须的才能;妇女的平均寿命增加,生育和抚养孩子的时间相对缩短,她们的作用不再限于生养子女;妇女的法律地位和和政治地位提升,拥有财产权、选举权等各种权利[17]。这一切都造成这些国家在生育率下降过程中,重男轻女的文化传统也已经大大削弱,所以在这些国家并没有表现出出生性别比升高、偏高的现象。

同样,日本在人口转变开始前已经初步完成了现代化的进程。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就迈上了现代化的道路,它不仅适时完成了对国家政体的改造,而且通过确立向西方学习的国策,大力发展现代经济并取得成功,初步创造出一个具有现代性的新型民族国家。在非白人社会中,没有哪个地方能像日本那样“脱胎换骨”式地迅速实现现代化[18]。明治维新以后,压抑个人人性的家族制度和男尊女卑的观念受到强烈的冲击。文化开明政策使西方文化、技术和生活方式传入,人们的家庭观念发生变化,以夫妇为中心的新家庭理论开始出现,蓄妾制被废除。贤妻良母主义逐渐形成,它将在一夫一妻制之下、与男子具有同等权利、在教育子女方面有教养和知性的女性作为理想形象。产业革命后,西欧资产阶级的女子教育论引入日本,女子教育的必要性逐渐为世人接受,到日本实行六年制义务教育的1907年,女子小学的入学率已经达到96%,几乎适龄女子全部入学[19]。战后,日本的现代化进程最终完成,传统封建家族制度彻底瓦解,男子优先、父子关系为基础的家庭关系转变为男女平等、夫妇关系为基础,妇女代替家长成为主管家计和安排生活的“一家之主”。妇女从男尊女卑和封建家长制中彻底解放出来,获得了与男子平等的法律地位,包括姓氏权、离婚权、财产权等。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大大增强,婚姻观也发生巨大变化,对妇女而言结婚不再是终身的从属和唯一的选择,晚婚、不婚、离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日本传统文化中的男孩偏好逐渐淡化,从表2可以看出近30年来,日本家庭已经没有强烈的男孩偏好,甚至更偏好生育女孩。

但是,在中国等大多数亚洲国家,现代化过程则显得滞后与复杂。第一,现代化的进程姗姗来迟,不仅距离先行国家差距大,在地理位置上与先行国家相隔甚远,这也使民众在心理文化上对现代化的认同力很低,这些特点都要求这些国家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来强力推进现代化进程。在这些国家,现代化与人口转变的关系就不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了,而是变得非常复杂,至少两者是同时进行的,人口转变并不仅仅是现代化过程的结果,反过来人口转变也对现代化过程产生了影响,为这些国家现代化的推进创造了条件。第二,像中国这样的亚洲国家,自古以来整个机制都是为农业文明服务的,发达的社会结构功能以巩固农业文明为宗旨,典章制度为农业文明设置,价值取向和思想意识形态为农业文明辩护;它不像欧洲,还有一个半独立于封建农业社会的市民社会的存在,很早从农业主体结构中分离出来,可以不受约束地发展自己的生存方式和价值取向;西欧社会越发展,背离农业文明的离心力就越大,而中国社会越完善,农业文明就越巩固[20]。而以中国为代表的这些国家,农业文明的解体与工业文明的形成是同步进行的。特别是在中国、印度这些亚洲的国家,一度曾是古代文明的中心,现代化过程是在西方殖民主义的剧烈冲击中被迫开始的[21],它们对源自西方的现代化过程表现出强烈的排斥情绪,从技术、经济发展手段、政治制度再到思想文化的现代化,都是一点一滴地慢慢接受改变,完全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所以农业文明的解体过程非常缓慢。在这两个因素的作用下,在以中国为代表的部分亚洲国家,人口转变过程也呈现出一种矛盾的状态:一方面,由于国家的强力推动,工业化进程取得了迅速、巨大的成功,加之人口政策的作用使生育率发生快速下降;另一方面,农业文明还处于缓慢解体的过程之中,被包裹在最核心位置的思想文化更是改变甚少,男孩偏好的根基还未瓦解,两者矛盾作用的结果导致人们对孩子的性别进行选择,在宏观层面上出现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

3. 现代化进程推进背景下出生性别比的发展趋势

以中国为代表的部分亚洲国家出生性别比升高现象的出现与这些国家现代化进程的特殊性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这些国家现代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农业文明的解体终将逐步完成,男孩偏好就会失去支撑的根基,出生性别比又会逐渐恢复到正常水平。当然,农业文明解体的速度和所采取的纠正出生性别比失衡现象政策的强度都将使各国在出生性别比回归正常方面表现出不一样的速度。

韩国是亚洲出生性别比升高趋势最早发生逆转的国家,出生性别比在1990年达到峰值(116.5),之后就处于一个逐步下降的过程中,目前已处于正常水平(见图3)。有学者认为除了有效的社会政策以外,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女性获得更大的自主权、社会和经济地位上升,从而弱化男性为基础的社会传统和习俗是导致韩国性别偏好观念的淡化和消失、出生性别比恢复正常的原因[22]。而女性地位的上升等现象的出现本身就是男性占主导地位的农业文明逐步解体的标志性表现之一。这充分说明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业文明的解体终将完成,而出生性别比也将随之恢复到正常水平。

在中国,出生性别比同样已经开始表现出这样的趋势。2008年后,全国人口的出生性别比逐步下降,从2008年120左右的水平下降到2012年117左右的水平。这同样是由于现代化进程推进所导致的农业文明逐步解体所带来的结果。根据欧洲的发展经验和现代化理论,农业文明的彻底解体有以下两个方面的表现:在国家层面,农业生产力高度发达,为社会提供充裕产品,使得大量工业人口的生存成为可能,导致人口和资金最终大规模向工业部门转移,推动整个国家的经济起飞;在家庭层面,家庭规模小型化、人口都市化倾向明显,原有家庭功能极大削弱,社会功能逐渐增强,形成一套与工业化社会相对应的包括住房、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功能体系[23]。上述趋势在中国已经有所体现,而且这种农业文明逐步解体的趋势对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变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本文利用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10年5~11月以育龄妇女家庭生育、生活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调查取得的数据,对现代化进程后期农业文明解体的发展趋势对男孩偏好的影响作用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对中国未来出生性别比发展趋势的判断。

本文采用了Logistic回归模型,考察了一些代表农业文明瓦解的因素对男孩偏好的影响。在回归模型中,因变量是男孩偏好,在问卷中通过询问已婚育龄妇女是否“无论采取什么方法都一定要生育男孩”进行测量,为二分类的名义变量,模型中转换为虚拟变量。自变量是体现社会农业文明解体的因素,根据现代化的相关理论进行提炼,包括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是否以农业收入为主、对未来养老方式的选择和家庭的居住方式。主要的控制变量包括年龄、民族、教育程度、户口性质、家庭收入、家庭已有的孩子数量、地区。各变量的具体定义见表3,回归结果见表4。

根据回归分析的结果,并结合对深入访谈资料的研究,本文发现,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业文明的逐步解体确实对人们性别偏好的改变起了很大的作用。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条件下,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转变为非农业收入为主、未来选择自己养老和自己独立居住等因素都能显著降低人们的男孩偏好。

首先,随着农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工具的优化,男性在农业生产中的劳动力优势逐渐消失,这使得人们的男孩偏好逐步弱化。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主要依靠劳动力的体力,所以男性在生产劳动中具有很大的优势,甚至有的生产劳动必须由男性劳动力来完成,所以人们更愿意生男孩。但是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业生产力水平和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生产劳动逐渐不再依赖于劳动力的体力,对劳动力性别的要求也随之放宽,所以男性劳动力在农业生产中的优势也逐渐消失,人们生育男孩的偏好也因此降低。

其次,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农村劳动力逐步从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进行转移,因此,非农收入逐渐成为一些农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在现代非农经济部门中,男女在取得收入能力方面的差异与在传统农业经济部门相比,已经有了明显的缩小,这也会削弱人们对男孩的偏好。回归结果表明,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非农收入的妇女产生男孩偏好的发生比要比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农业收入的妇女低12%左右。

再次,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人口的流动性不断增加,养老功能的承担者逐步从家庭转向社会,而与此相对应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也逐渐建立和完善。这导致人们对子女养老的预期下降,养儿防老的观念也随之逐渐淡化。具体从本文的回归结果来看,未来经济上选择依靠自己养老的妇女与选择依靠儿女养老的妇女相比,存在男孩偏好的发生比降低了25%左右。

最后,现代化背景下家庭规模小型化的发展趋势,以及父母、子女分开居住模式的普遍化趋势,使传统的“女方嫁进男方家庭,成为男方家庭中一员”的观念逐渐失去支持,人们看到更多的是“男女双方一起平等地组建一个新的家庭”的现象。所以,不与公婆居住在一起从一定程度上把女性从“夫家人”的身份约束中解放出来,可以自由地照顾双方父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家庭对男孩的偏好[24]。回归分析的结果表明,不与公婆或父母合住的妇女和与公婆或父母合住的妇女相比,男孩偏好的发生比下降了10%左右。

在控制变量中,受教育程度越高,男孩偏好就越弱,接受过初中以上教育的妇女男孩偏好的发生比比初中及以下受教育程度的妇女下降了45%。家庭已有的孩子数量与男孩偏好之间的关系也非常密切。一方面是由于男孩偏好越强烈,妇女为了实现这种偏好,就会倾向于多生育孩子;另一方面是由于受到生育政策的限制,随着生育孩子的增加,妇女可以生育孩子的空间逐步减少,所以一定要生育一个男孩的意愿也会越来越强烈。

总之,通过韩国和中国的案例可以发现,现代化过程继续推进,农业文明解体过程会逐步完成,支持男孩偏好的因素会逐渐消失,出生性别比也会逐步恢复到正常的水平。如果国家能在此过程中采取保障女性权益、提高女性地位和打击性别选择行为等方面的措施,这个过程将更为顺利和迅速。

五、结论和讨论

在以中国为代表的部分亚洲国家,出生性别比升高、偏高现象其实反映了这些国家现代化进程的特殊性,而并不是这些地区文化传统的强大和生育率下降迅速。因为这些都只是表面现象,实质还是这些国家现代化进程的特殊性。

在以中国为代表的部分亚洲国家,现代化进程的滞后与民族文化的差异,使它们需要依靠强大的外力推进现代化进程。而且,由于特殊的历史经历,这些国家大部分时期的经济发展方向始终是农业文明得到完善和进步,而且对工业化也持有部分保留的态度。这两种因素相结合,使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与西欧完全不同。与西方发达国家工业文明对农业文明实现完全替代的现代化过程不同,以中国为代表的这些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农业文明缓慢解体和迅速工业化过程是同步进行的;它不是农业文明自然解体,并为工业文明的发展做好充分准备的由内而外的过程,而是农业文明被迫缓慢解体与工业文明逐步形成同时进行的自外向内的转变过程。这种特殊的现代化进程导致人口转变过程中出现两种矛盾发展的力量,导致了支持生育率迅速下降的工业文明和支持男孩偏好的农业文明在一段时间内还将继续并存。所以,无论是生育转变过程的快速性或者传统文化的强大性都不是导致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真正的原因在于现代化过程的特殊性。生育转变的快速性和男孩偏好的持续也只不过是现代化过程特殊性的表现之一。

那么,随着现代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农业文明终将解体,支持男孩偏好的社会经济基础会逐渐削弱,出生性别比也将回归正常的水平。当然,农业文明解体的速度和所采取的纠正出生性别比失衡现象政策的强度都将使各国在出生性别比回归正常方面表现出不一样的速度。

从更为一般的意义上去考虑,发生在亚洲的特殊的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对其他地区也有着很强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亚洲这些发生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的国家都具有相似的现代化进程特点,而其他地方之所以没有产生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情况,是由于它们的现代化过程并没有像部分亚洲国家一样出现两极化的作用力量(迅速的工业文明生成和缓慢的农业文明解体)。当然,这些亚洲国家形成这种特殊的现代化过程是由其发展历史和地域特色所决定的,这是其他地区不具备的。但是,如果未来其他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出现影响生育率下降和维持男孩偏好的因素共同存在的情况,那么无论其形成原因是什么,都很可能会发生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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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方 志]

作者:杨凡

第2篇:浅析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既违背了人口再生产规律,又违背了自然平衡法则;既是一个人口问题,又是一个社会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会严重影响到人类和谐,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全和稳定。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8,严重超出107的国际警戒线。有专家预计,到2020年左右,我国适婚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农村女孩的受教育权被剥夺,婚姻夹缝中产生的剩男剩女越来越多,工厂出现“女工荒”。据调查,农村贫穷适龄男青年娶妻难的现象在很多地方已经显现,这势必会导致拐卖妇女、“国际新娘”、“落跑新娘”等现象愈加严重,适婚男性生理需求得不到满足也会产生严重的性犯罪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些必将成为整个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给全面建设和谐社会造成严重负担。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原因归纳起来有三个。

一是新的生育文化、生育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和巩固,旧的婚育观念、婚育传统在农村影响较深。养老要依靠儿孙,家谱只记男性,没有儿子则断了香火等旧的传统观念,使得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形成的重男轻女的生育文化得到延续和强化;在现实社会活动中,性别不平等的种种现象不断刺激人们产生“男孩偏好”的情结;当老有所养问题得不到社会保障服务时,选择性别将随时存在可能。这些因素都影响着人们的生育意愿。在很多地方,群众的婚育观念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仍不会得到根本转变。

二是“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下同)行为难控制。个别地方B超管理存有漏洞,B超执机人员不负责任,受利益或感情驱使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为已婚育龄妇女终止妊娠;在B超检查中,有的医务人员有意暗示胎儿性别;计生工作人员孕情跟踪服务不到位,跟踪、服务、监督不能综合运作,也为一部分人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是处理处罚难落实。一方面,有的地方对施行“两非”行为听之任之,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处理处罚措施;另一方面,普遍存在“对当事人处罚重、对责任人处罚轻”的问题,对实施“两非”行为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并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关系仍未打破,无法起到应有的震慑效果,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两非”行为的气焰。

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形势,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审时度势,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防控体系,适时扭转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严峻态势。

加强舆论宣传,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纳入了精神文明和社会公德建设规划,融入到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宣传、教育、卫生、人口计生、工青妇等相关部门广泛参与和支持,努力构建社会化大宣传网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辐射作用,依托宣传一条街、文化大院、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标语口号等阵地的熏陶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保持性别平衡的重大意义、性别比失调的严重危害以及当前出生人口性别比较高的严峻形势,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宣传女性成才、巾帼建功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加强对B超和妇产科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思想认识、法制意识和道德水平。

夯实基层基础,提高一线管理服务水平。村级基础薄弱、一线控制能力差是造成出生性别比失调的重要原因。为此,要坚持把提高一线管理服务水平作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基础性工作。基层相关工作人员要对怀孕的育龄群众实行全程保健服务,定期上门服务,发放保健关爱手册,提高孕情跟踪服务率和服务水平,不给“两非”行为以可乘之机。

严厉打击“两非”,震摄违法违规行为。卫生、药监、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共同建立B超检查、人工终止妊娠登记、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管理、新生儿筛查、优生检测等工作制度,严格B超管理,B超全部实行双人执机,强化互相监督。加大对流引产药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对流引产药物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对医院流引产的资格准入实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做好孕情监测,对已怀孕妇女,坚持定期监测孕情,对需要终止妊娠的人员要严格审查,防止出现选择性别的情况发生。加大打击“两非”力度,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所有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清查B超机,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B超机数量、型号、操作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逐个审核登记,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对不具备执业资格机构的B超机予以没收封存;检查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及施行流引产手术情况;检查各类药店、诊所和保健品店,看是否有非法销售流引产药物的;严厉查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人工终止妊娠、非法行医、溺杀婴儿等重点案件。

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积极落实有利于农村独女、双女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女孩户奖励扶助力度,在制订的惠民政策中,如农村养老保险、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农村合作医疗、女孩上学读书等方面,优先安排农村女孩户家庭,支持女孩家庭发展经济,真正使他们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资助,解除女孩家庭后顾之忧,提高女孩家庭政治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作者简介:王 力(1982.11-),女,汉族,山东栖霞人,学士学位,助理馆员,在山东省济宁市人口计生委工作,研究方向:群众文化。)

作者:王力

第3篇:解决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探讨

[摘要] 目前,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状况,影响了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是解决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出生人口性别比; 偏高; 综合治理

[

出生人口性别比(也称出生婴儿性别比、出生性别比),反映的是婴儿出生时男婴与女婴数量的比例关系,通常指平均每100个活产女婴所对应的活产男婴的数量。一般认为,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即正常值域)应在103~107之间。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呈偏高状况,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果不加以治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出现更为严重的后果。笔者认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要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当前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是解决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原因分析

利用B超选择性别生育、遗弃女婴等是造成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直接原因。但是,我们还要分析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深层次原因,才能制定有效的对策和解决办法,这些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发展水平低。

在封建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主要依赖于体力劳动,家庭养老是主要的养老模式,所以生育男孩是家庭生活、生产劳动和养老保障的需要。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许多农村地区,生产力虽有发展,但总体上看依然不发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也不健全。落后的生产力使得农民群众把发家致富老有所养的希望寄托在生育男孩上,这是导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重要原因。

(二)传统文化因素的影响。

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逐渐形成了很多有关生育的传统观念。新中国成立后,传统的生育文化具有相对独立性,难以在短期内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和现代文明的发展而彻底消亡,更不能指望这种落后的生育文化会迅速退出历史舞台。这也是导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不断攀升的重要原因。受到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等传统生育观念影响的一些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如韩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我国台湾地区,也较为普遍地存在着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

(三)男女不平等的现实因素的影响。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现实社会生活中,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在教育方面,我国女性受教育水平普遍低于男性,在经济生活方面,还存在着农村妇女在承包土地、宅基地等资源分配中的权益受到侵犯现象。城市妇女在就业、劳动分配等方面也与男性有着一定差距。在政治生活方面,还存在着妇女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尤其是在领导权和决策权的参与程度、参与层次、参与比例、参与渠道等与男性相比有着明显差距的状况。家庭生活中不少妇女处于从属地位。现实生活中种种性别不平等现象,都不断影响和刺激着人们在生育意愿中的男孩偏好情结。

二、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导致的恶果

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是以男女两性的平衡为前提条件的。性别自然平衡不仅是婚姻家庭稳定的重要基础,更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我国现阶段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如果不加以重视,势必导致当前和今后出现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将导致未来男性择偶拥挤。

根据“五普”统计结果,2000年0—9岁男孩比女孩多1277万。据专家预测,如果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保持现有120的水平,男性择偶拥挤的高峰期将在本世纪三、四十年代出现。届时,20—49岁男性将比女性多出3000多万,那时势必形成相对集中的单身男性群体。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将加重社会养老负担。

目前,我国农村依然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形式,男性择偶拥挤必然出现很多单身男性。单身男性难以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需要社会提供帮助、救助;同时,单身男性进入老年以后也需要社会解决其养老问题。因此,一个单身男性将为社会增加两代人的养老负担。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将影响社会和谐。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会阻碍社会文明进步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影响社会和谐。比如大量单身男性的出现,非婚性需求增加,畸形婚姻家庭的出现和数量增加,有可能形成一种以单身男性为特征的有悖于社会主流文化的“亚文化”;女性数量相对较少,女性形象可能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商业,女性被物化和商品化的现象可能越来越严重。

三、关爱女孩行动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切入点

针对女孩的生存权受到侵害、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现象,国家人口计生委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于2003年开始启动了“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旨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依法维护女孩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型婚育观念的形成,逐渐淡化以至彻底消除人们在性别偏好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对此项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强调重视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重要意义,强调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性别比自然平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关爱女孩行动的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有机统一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锲而不舍、常抓不懈,推动这项工作有序、深入、健康地向前发展。

(一)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

要动员大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科普教育的作用,营造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开展咨询、培训、知识竞赛、演讲、座谈、文化娱乐等形式多样的具有针对性、趣味性和知识性的群众性活动,通过多种方式让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使群众获得知识、受到教育。

(二)加强服务和管理,保护母婴健康。

要始终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三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措施,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

(三)制定社会经济政策,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协调下,由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教育、工青妇等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从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女孩成长、妇女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如深入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完善和落实对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奖励政策,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优先帮助、支持贫困计划生育女儿户实施扶贫项目,在技术、资金、物质、人力等方面优先给予扶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四)加强管理,依法严惩违法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严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的违法行为。人口计生部门要会同卫生、公安、司法、检察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惩处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两非”案件。对于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的医院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要动员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五)加强统计管理,建立分析评估制度。

要建立出生性别、引产监测网络和登记报告制度,依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经常对出生人口性别比走势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

建立关爱女孩行动科学的目标管理考评机制,将关爱女孩行动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之中,加强对工作内容和过程的考评。要善于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来保证关爱女孩行动获得成效。

(本文作者: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中国计生协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于朝霞

作者:席小平

第4篇: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

xx卫生院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治理工作

自查报告

为切实履行卫生部门计生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治理工作,规范医疗保健机构医疗行为,根据市卫生局及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就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完善了相关制度,建立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管理。现将自查及落实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专项整治的相关文件,充分认识“两非”问题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要原因,是违反《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行为。一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围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工作,广泛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为严禁“两非”,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成立了治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治理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科室人员具体抓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单位法人是“两非”问题的第一责任人,B超室、妇产科、检验科等相关人员为具体责任人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模式。将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考核评估,实行单项一票否决,凡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不得评为工作综合先进;每季度对各科的工作任务、进度进行检查,确保了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创造良好氛围。

我院采取多种形式,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强化宣传。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竖立宣传标牌等形式进行了大力宣传,举办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周,张贴宣传标语30余幅,树立大型宣传标牌12块,制作宣传板50块,发放宣传折页3600份。通过广泛宣传,在辖区内形成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强势氛围。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孩一样做栋梁等新型婚育观念,严厉打击溺婴、弃婴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制度落实,实现信息共享。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主动服务、综合治理、提高水平”的原则,与乡计生部门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制定了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制度、B超管理制度、实名接生制度、凭证引(流)产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认真查阅了台账和相关事实记录。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全面落实了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工作,特别是外地产妇,要充分详细了解产妇现住址,联系电话,以方便跟踪随访。积极探索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新途径。取得良好效果。

我们将以这次自查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大力度,在辖区范围内打造起立体监控网,深入持久地抓紧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为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附: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

xxxx…………… xx卫生院 年xx月xx日

第5篇: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督查组到我市督查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

治理工作

7月3日,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督查组一行6人对我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进行督查。市领导李振伟、许昌市人口计生委助理调研员毕耀青等陪同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我市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市妇幼保健院、官厅乡技术服务所、增付庙乡卫生院进行了实地督查。

通过实地督查,省督查组认为,我市在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别是高度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使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督查组希望我市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探索总结新时期、新形势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推动人口计生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第6篇: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简报

XXX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简报

第四期

XXX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为了巩固上半年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专项整治和专题宣传活动成果,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XXX计生办(站)、流管办联合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活动。

活动主题为: “关爱女孩、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 。宣传形式有播放光碟、发放宣传品、设置咨询台接受咨询。当天,参加观看光碟达600 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 600 余份,避孕药具(套)98盒,接受咨询 120余人。宣传活动的形式较为直观,参与的群众也较为踊跃,认识较为深刻;将咨询台设置到大街上,现场解答育龄群众提出的问题,更容易让人产生亲近感。

为避免各医疗单位在利益的驱动下,铤而走险制造假进药记录和假处方记录逃避整治,此次整治活动还增加了走访群众的形式。通过严格地检查,各医疗单位均未违反规定出售违禁药品和擅自开展药流及人流服务。

通过宣传和整治,各医疗单位对该项工作认识较为深刻,

立场明确。通过此类活动的开展,XXX“ 生儿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 ” 的先进婚育观念和良好风气正在形成。

第7篇: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计划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

问题工作计划

为有效遏制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确保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我们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就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工作行划如下:

一、 明确责任目标

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 制定并落实优惠政策

制定了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奖励优惠政策,在社会救助、扶贫开发、养老保险等方面向有女户家庭倾斜。

三、 加强责任落实、组织专项检查

镇与各有关单位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责任书,成立领导组织,组织专项检查。

四、 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

积极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查处“两非案件”。

五、 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宣传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

六、 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加强举报奖励,举报公告张贴到组,知晓率达到100%。

七、 加强监督检查

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每年至少检查2次以上

第8篇: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调研分析

保持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保人口安全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几年来,我旗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一、性别比偏高的原因分析:

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原因很

多,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受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重男轻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等思想虽然存在,但已不是性别比偏高的主要原因,以我们前旗而言,主要是因为在经济生活方面,仍以“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模式为主,农村中的年轻妇女和年老妇女获取资源的机会、收入水平、权益保障明显处于弱势。其次是精神上的需求,人老以后,最怕孤独,精神上的慰藉有时甚至比给老人以优厚的物质供养更为重要。而现在的婚姻习俗仍多的是女方嫁入男家,这样,女儿对父母的回报虽然暖心,可不仅受成家后的生活条件限制,对老人的照顾也没浸润到日常生活中,甚至老人有事的时候也不能及时的得到帮助。

发达的科技和个别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漠、唯利是图,也为有重男轻女、生男偏好观念的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的行为提供了便利。如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便捷、直观、保密、省钱,达到目的的简单易行和缺乏管理,使得选择性别比的行为愈演愈烈。此外一些党政领导对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各相关部门间虽有明确的职责却缺少有效的协调配合。

二、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宣传方面:我旗在宣传工作上做了大量文章,下了大量力气,连续五年开展计划生育文化节、建设文化大院和文化长廊、刷新宣传标语,利用5.

29、7.11和大集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集中宣传,免费发放有关婚育新风和关爱女孩的宣传单近万份。旗内各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站全部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牌。但宣传工作仍存在“热在旗县,凉在乡镇,冷在村屯”现象,群众受教育有一定局限性。人的观念最终决定着人的行为,而群众接受的宣传教育少,思想观念的转变自然缓慢。

(二)利益导向方面

近年来,**除足额及时的发放了各项奖励金,还特别制定和落实了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孩户的优惠政策。一是建立“贫困女孩救助基金”,实施“关注女孩成才计划”。2006年捐资建立了“贫困女孩救助基金”。用于帮助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女、双女户中的困难家庭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帮助学龄女童重返校园,完成学业等。同时“关注女孩成才计划”奖金也由每人1000元提高到2000元。二是对中考考生实行加分政策。对考生和父母户籍均在我旗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女孩或是双女家庭中父母一方已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家庭的考生在总分中予以加3分的奖励政策。三是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都对女孩户予以倾斜。新农合政策中对双女结扎户和独女户家庭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10%;在危草房改造中,适当提高对计划生育纯女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四是提高各项奖励标准。将女孩户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标准由过去的10元提高到20元;独女户育龄夫妻落实长效措施的给予3000元奖励;双女户育龄夫妻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标准提高至1500元,且在少生快富工程中给予3000元的奖励。

三、对策及措施

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必须坚持走综合治理的道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标本兼治。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以宣传促进生育观念转变。宣传、教育、计生、卫生、新闻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手段宣传基本国策和国家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法律法规、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及国家和社会关怀女孩家庭、关爱女孩成长的举措,扎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积极开展利用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生育文化一条街和新闻媒体开办专题栏目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同时,计生部门及医疗单位要对b超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培训,增强责任感,强化职业道德,努力营造有利于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舆论氛围。

(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女孩家庭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和保障制度,让处于弱势的女孩及其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应有的社会地位;全面落实各项法定奖励政策,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争取在扶贫救济、就业安排、子女入学等方面对计生女儿户或双女户予以倾斜,如扶贫部门要切实落实对计生户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将其列入年初工作计划中,尤其是对独女户、双女户在原有基础上加大优惠力度;教育部门要对独女户、双女户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升学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民政部门在确立低保户、

实施农村社会救济时优先于计生女孩户;农业部门解决好出嫁妇女土地承包权问题,保证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不受侵害;妇联在维护妇女权益、扶助女强人项目贷款上优惠于计生女儿户等,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搞好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完善人口目标责任体系。成立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

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活动,协调和处理专项活动中的具体矛盾和问题。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严格考核奖惩。在目标设定上,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的考核权重,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方面,引导督促各级用心抓好这项工作。同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有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遗弃女婴的行为予以重奖。

二是要明确各部门职责,重点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在结婚登记、孕期保健、性别鉴定、终止妊娠、住院分娩、婴儿死亡等关键环节,进行信息通报,明确各自在打击两非中的职责,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计生、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应定期开展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检查、监督工作。尤其是各医疗机构中承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在手术前查验、登记受术者身份证,严格审核医学诊断结果或相应的证明,否则,追究医疗机构及当事医生的责任。同时定期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汇总,报卫生局,同时抄送计生局;对擅自为育龄妇女实施解除节育措施手术的,坚决予以打击;公安要严厉打击和查处“两非”案件,切实做好婴儿出生后死亡的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并建立居民落户、地址变更、流动人口暂住登记等信息定期通报制度,随时为计划生育部门审核户籍底册和网上查询提供方便,实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民政部门要把好婚姻登记第一关,出生性别比失衡最直接的后果是婚姻挤压,男性数量大大地多于女性,由此引起男性择偶困难,择偶困难又催生了农村早婚现象的加剧,而早婚无疑的会使政策外生育数量增多。

(四)严格生育全程管理,提高管理服务质量。一是加强管理,建立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完善执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堵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终止妊娠行为的漏洞。二是建立孕产期管理服务体系。为所有现孕妇女建立档案,实施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体系,堵塞孕产过程中所有环节的监控服务漏洞,并列入“三查”重点,一旦发现无故终止妊娠的立即取消其再生育资格。三是严格流引产审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落实乡、村责任,使私自终止妊娠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四是严格节育措施落实。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指导和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多胎违法生育。

(五)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两非”案件。由政府出面,统一协调,组成由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集中开展以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和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案件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性别鉴定、终止妊娠和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案件,重点是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批发零售业,对其中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真正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震慑作用。

第9篇:出生人口性别比目标责任书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

目 标 管 理

商城县**********人民政府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

二、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规定。

四、妊娠14周以上,严格坚持凭证引产制度。

五、绝不利用超声技术和其它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六、如有利用超声技术和其它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发生,愿意接受有关部门及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七、积极配合县人口计生委、县卫生局等单位组织的依法打击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胎儿性别鉴定、助产技术服务的行为和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人民政府(乡镇长): 签字时间:2011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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