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制建设工作情况

2022-07-3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推进法制建设工作情况

推进监狱法制建设构想

[摘要]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监狱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但监狱法制建设尚存在一些问题。文章从我国监狱法制建设的历程出发,揭示出监狱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继而提出了监狱法制建设的构想。

[关键词]监狱;法制建设;原因分析;构想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对我国法治的衡量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期,监狱法制建设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我国的监狱法制建设走过了60多年的历程,仍处于个不断完善的阶段,本文针对监狱法制建设中存在的司题,探讨问题的来源以及解决的路径,以推进监狱法制建设。

一、我国监狱法制建设的问题

自《监狱法》颁布以来的21年里,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上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变。在此新形势下,我国监狱法制建设突显出自身的不足。

(一)刑罚执行法律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三位体的刑事立法格局,这三者相互衔接,共同构筑我国刑事法律的基本框架。然而,《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是由全国人大制定,属于基本法;而《监狱法》则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属于一般法,《监狱法》的立法规格低于《刑法》《刑事诉讼法》,而且,《监狱法》法律条款较为原则、笼统、粗放,可操作性差。对此,需要与其相配套的细则、条例或规章做保障,可是至今,监狱法的实施细则直未能出台,部门规章也出现了“缺项”,在刑罚执行中出现了“表面上有法可依,实际上无章可循”的状态,部分条文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可操作性规定。比如《监狱法》第35条规定,“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但是,对于“按期释放”,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有的监狱是在刑满当天的上午,有的是在下午,有的是在第二天。对比《冰岛刑罚执行法典》第27条规定,“被执行不附条件监禁判决的囚犯,应当在其监禁期间结束之日的上午8点被释放”,时间规定得很明确,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执法的不统一。纵观《监狱法》78个条文,在“期间”规定上用“及时”“立即”“即时”等含糊表述的就有14处之多。

(二)《监狱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存在矛盾与冲突

《监狱法》的一些规定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存在矛盾与冲突,影响了我国法律的统一和监狱法制建设进程。比如《监狱法》第60条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免予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不再有“免予起诉”的提法。在特赦制度的规定上,《监狱法》与《刑法》并不协调,《刑法》规定,对于特赦罪犯应依法释放,而《监狱法》对释放的规定仅限于罪犯服刑期满,对于特赦犯的释放并没有涉及。

(三)监狱制度理念相对落后,部分民警法制观念淡薄

“新中国成立后法制建设长期不受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比较淡薄”。长久以来,受狱制专制、人治和“权力至上”观念的残余影响,监狱的管理者和执法者过多地强调了监狱的惩罚功能;有的干警法律意识还比较薄弱,不能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对法律法规掌握不熟练,执法随意性大,个别干警意志力不坚定,受社会不良思潮的侵蚀,没有形成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观念。

(四)刑罚执行的监督体系不够完善

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必然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目前,我国监狱的执法监督体系是全方位的监督,内有纪检、监察部门,外有人民检察院、人民群众等社会监督。尽管存在着多元化的监督模式,但监狱执法监督体系的整体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却是不争的事实。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和封闭性,实践中,监狱执法监督注重自上而下的监督和专门机关的例行监督,而自下而上的监督和大众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少;事后监督的多,事中与事前的监督少。我国监狱执法监督中存在的另一大问题就是监狱人民警察对罪犯的处遇、奖励、处罚等的自由裁量权问题。如果对狱警的自由裁量权监督不到位,就很容易出现诸如随意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而随意的加减罪犯的考核分数以及关系网执法导致少数干警碍于亲朋好友的情面,收受罪犯家属的贿赂,对在押的罪犯予以特殊照顾等问题。加上受旧的刑罚理念影响,监狱还不能完全做到狱务公开,因此,目前监狱执法的监督体系还需要完善。

二、推进我国监狱法制建设的构想

法国法学家义佐氏曾言“欲知其国文明之程度,观其狱制之良否,可决也。”清代法学家沈家本认为,监狱是“测其国度之文野”的标尺,由此可见,推进我国监狱法制建设对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性。

(一)树立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

法律至上主要包含三层含义:一是,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二是,法律要平等地约束所有人,任何人都不享有超越于法律的特权;三是,任何公权力不得超越宪法与法律。公权力依据宪法和法律产生,并受法律的制约。任何人都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由此可见,法律是监狱在执法过程中一切行为的根本准则和行动指南。这就要求监狱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决策,依法履责,严格执法,严格依照法律确定的职权职责和法定程序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刑罚执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推进中国监狱法制建设,为什么要坚持法律至上呢?这首先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决定的。我国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由汇集广大人民意志的立法机关制定,能够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能够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法律至上也就是最大限度地尊重人民意志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次是,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法律至上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机关执法的宗旨是为了人民的利益。那么,怎样才能够保证使监狱在任何情况下都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属地呢?这就需要法治来进行规制。再次,坚持法律至上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道防线,如果司法机关不能做到法律至上,则社会公平正义就得不到保障,直接打击人民对司法的信心,影响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因此,监狱执法者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尊崇,克服“言大于法”“权大于法”“领导大于法”的现象;要牢固树立“用法律规范监狱全部工作”的理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克服随意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要牢固树立正确的职权理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杜绝徇私枉法现象发生;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狱政理念和人权理念,尊重并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让所有服刑人员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唯有这样,才能使监狱的法制建设有着坚实的社会基础,才能夯实不断向前发展的根基。

(二)完善监狱相关立法

1.由全国人大制定《刑事执行法》

如前所述,由于立法层次和立法目的不同,《监狱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出现了一些冲突和矛盾,《监狱法》的立法层次低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这种法律地位,造成了刑事法律体系两强一弱的不均等、不平衡状态,直接影响着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一体化的建成,因此,由全国人大制定一部《刑事执行法》,以便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衔接相配合,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制定《刑事执行法》的必要性或者价值是什么?首先是实现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统一和平衡。完备的刑事法律体系是由《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刑事执行法》三部法律构架而成,在不同领域发挥不同的作用,只有将《刑事执行法》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才能使这三部法律相辅相成、才能实现刑事法律的整体平衡,确保刑事执行的权威性;其次是使多元化的刑事执行主体得到规范。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由监狱机关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这种多元化、职能交叉的刑事执行体制导致管理上的无序与不统一,影响到刑事执行的效果。因此,《刑事执行法》可以以法的形式对刑事执行主体予以规范;再次是使分散的刑事执行法律得到统一。当前,我国刑事执行法律的内容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看守所条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中。这种分散的刑事执行法律给刑事执行活动带来 定的难度。制定《刑事执行法》可以将分散的刑事执行法律予以集中、完善,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刑事执行的效率,确保刑事执行的效果。

2.修改和完善《监狱法》

制定《刑事执行法》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刑事执行中凸显的问题需要解决,因此,在《刑事执行法》制定出台之前,健全和完善《监狱法》,解决《监狱法》的滞后性、不周延性和模糊性,增强《监狱法》的严密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尽快解决监狱机关许多工作无法可依、随意执法的问题,这既是规范执法的前提条件,也是公正执法的必要保障。

3.尽快出台《监狱法》实施细则

《监狱法》于1994年施行生效,至今21年过去了,《监狱法》实施细则迟迟未能出台,这导致刑罚执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因无法可依而无法解决。由于缺乏明确的规定和统一的标准,各监狱机关便根据自己的理解去诠释法律,并相应制定林林总总的规章制度,这势必导致执法的不统一、影响到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因此,应尽快出台《监狱法》实施细则,明确和细化罪犯分级处遇、罪犯心理矫治、罪犯死亡处理等问题,使监狱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做好监狱机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

由于《监狱法》的滞后性、模糊性,《监狱法实施细则》又未能出台,一些监狱机关为解决执法中无法可依的问题便“自立章处”,从而导致有些规章制度与上位法相冲突,有些与法律精神相违背。因此,监狱机关要遵守《立法法》的立法权限和程序,依法建章立制,不越权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的规章制度。

(三)构建监狱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近年来,由于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出现一些违法事件发生,严重影响监狱的形象和司法公正,因此,应构建监狱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1.要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定监督。我国监狱执法监督是多元化的监督模式,内有纪检、监察,外有人民检察院、人民群众等社会监督,但最有效的还是要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定监督。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定监督机关,监督权法定与专门化是有效监督的前提。再者,由检察机关监督,实现执法主体和监督主体相分离,这也是有效监督,真正实现监督实效的前提和保障。

2.完善监狱的内部监督体系,形成监狱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罪犯参与的监狱内部执法监督体系。为了使监狱内部监督形同虚设,应明确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对监狱重要执法活动的参与权、建议权和批评权,保证他们对监狱执法活动的经常性监督,同时建立实施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向监督的制约机制。

3.完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组织、新闻媒体与罪犯家属及其他人民群众构成的外部监督体系,明确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计等部门,针对监狱执法中出现的问题,有要求监狱做出调查和说明的权利。

4.完善狱务公开机制。通过狱务公开的方式与渠道,向社会公开监狱的执法活动,对于涉及罪犯切身利益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计分考核、分级处遇等问题,要坚持条件、程序、权限、结果“四公开”,全方位、多层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实现执法监督的常态化,提升公正执法的公信力。

我国的监狱法制建设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经彰显出科学和完善,相信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在依法治国理念指导下,通过完善监狱立法、建立监狱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我国监狱法制建设的明天会取得更长远的进步和辉煌。

作者:董敏

第2篇:浅淡推进社会主义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摘 要:党中央、国务院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集中精力抓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同时.必须切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丰义精神文明建设。

关键词:民主法制 法律意识 维权

一、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由此可见,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支柱作用。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离不开法制的保障,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实施科教兴国,实现农业可持须发展,保护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维护广大农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都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

(二)保障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离不开广大农村人口的积极参与,否则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得到全面落实。因此,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对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保障作用。

二、我国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我国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很多,有历史因素造成的,也有现实因素造成的。有客观因素造成的,也有人为因素造成的,主要问题及表现例举如下:

(一)封建主义思想残余是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的重大障碍。邓小平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善,也很不重视。”、“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一任务,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以后很快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没有能够完成。”虽然封建制度已经被推翻,但封建思想残余在广大农村仍然十分严重,农民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是神仙,而不是法律,求神仙,而不依靠法律。特别是近些年由于农村有文化的青年人都选择外出务工,农村的留守人员以老人和儿童为主以后,这种现象又有所抬头。

(二)经济落后、受教育程度低,导致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农村较为落后,经济发展不均衡成为不争的事实。农村经济还很落后,很多地区还停留在解决温饱问题上。一方面,大部分村民都保持在“扫盲”的基础上,文化基础较差,不学法,更谈不上用法。另一方面是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其不能意识到行为的违法性。

(三)法律知识的缺失直接导致维权意识差,特别是民主参与意识淡薄。缺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一些地方村民的民主法制观念不强,自治程度不高,不会、不能、不善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举流于形式。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宗族势力和流氓恶势力控制选举以及贿选等情况。

(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情况突出。农村人口的普遍民主法制意识的淡薄,同时也助长了基层组织中部分法律水平低、依法行政意识较差的干部存在。由于受传统的权利本位和行政中心思想的影响,一些领导忽视甚至排斥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忽视法制建设,表现为权力过分集中,专制主义,家长制作风,官僚主义,个人的私欲膨胀而产生的腐败,干部凌驾于法律之上,以权谋取私利,假公济私,无视群众,非法敛财,对群众打击报复,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压法的现象。还有一部分领导干部抓物质文明比较硬,抓精神文明和法制比较软,把法治看成可有可无,没有实际意义的事情.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是做作样子,应付了事。

三、推进社会主义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对策探讨

(一)狠抓农村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转变落后社会风气。培育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使广大的干部群众知法、守法,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要认真总结推广近几年来普法教育的成功经验。把有针对性的普法和培养农村法律骨干相结合,组织农民加强对《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农民进行教育。在文化教育、政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上下功夫。采取各种形式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民主生活中去,提高其依法办事、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能力。

(二)全面落实村民依法自治,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按照 “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让群众自我教育,干部自我约束。以村务大事民主决策制度为突破口,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从而提高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民主权利,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民主管理制度。

(三)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党政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是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农村稳定、保持安定团结的基本保证。近年来,各乡镇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执法工作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在各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领导干部要认真改变工作方式,把长期以来习惯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行政命令来领导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方式,逐步改变为依靠法律手段,依照法律程序进行领导和管理各乡镇。要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将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分解细化,落实到部门和岗位,明确责任。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并自觉接受党、同级人大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44页.

[2]陆学艺.当前农村形势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J]江西社会科学.2006-04

[3]严书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会多角度研究 [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02

作者:刘 炜

第3篇:创新发展与推进知识产权法制建设

摘要:“创新发展”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发展理念。在我国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如何实现创新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实践告诉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在于创新,创新的支点是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大力加强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是推动创新发展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创新发展

文献标志码:A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排在首位的就是创新发展。可见,在我国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如何实现创新发展乃是中国社会经济急需研究和解决的大课题。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在于创新,创新的重要支点是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知识产权法是具有鲜活生命力的法律,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是推动创新发展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一、中国经济发展的核心要求是创新

创新始终是推动世界经济、国家经济、民族经济向前发展的核心力量。新时期抓创新就是抓发展,策划创新,就是谋划未来发展。

1.创新发展做的是乘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即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发展理念,这是“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理念,其中创新发展是核心,是基础。因此《建议》又强调“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把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1]“创新发展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的关键驱动因素,是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下全面发展的根本支撑和关键动力。”[2]传统的发展理念是在做加法,新常态下中央提出的创新发展则做的是乘法,是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的关键。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创新发展着眼于培养新常态下经济增长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长达35年平均增长9.8%的高速度。这样的局面,从供给因素看,主要依靠的是劳动力、土地低成本;从需求角度讲,主要是居民的收入增加、消费提高、国家基础建设投资加大、对外开放拓展等对经济的拉动。2010年我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人均GDP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从国际经济的发展看,许多国家在类似发展阶段上,传统的经济增长动力因素逐渐消失,同时又没有培养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失去了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因此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3]我国目前与发达国家之间最大的差距,就是经济发展的创新能力问题。因此,习近平总书记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许多场合多角度阐述创新问题,特别在2015年3月,参加全国两会上海代表团审议时,首次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深化。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发展,强调的多轮驱动,既是对邓小平提出的“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升华,同时又超越了科技层面,将创新引入理论、制度、文化等综合层面。这样的创新是乘法,创新的范围扩大了,创新的内涵延伸了,将创新提升到“第一生产力”的核心位置,要求“贯穿在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中去。总之,在新时期,我国只有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才能尽快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中高速度增长,才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2.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点是创新。当前,国际经济的全球化、一体化,将中国经济的发展推到了创新发展的风口浪尖。发达国家正在探索推进高起点的再工业化,谋求新一轮科技革命,新的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面临新常态,经济正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益集约型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4]即,我国经济已进入增长速度换挡、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增长动力转换的新常态。问题在于,我国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不强,科技发展水平还不高:一是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低于国际先进水平。发达国家科技对经济增长率一般要达到70%以上,我国目前只有45%左右,预计到2020年有望达到60%。二是研发投入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发达国家一般要达到GDP总量的2%,近年来我国总体研发投入只占GDP的总量的1.5%左右。三是对技术的依存度比较高。发达国家对技术的依存度一般不超过30%,而我国对外技术的依存度则在50%以上。[5]

我国经济发展条件、比较优势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站在国际经济的视野看,要实现我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加快实现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经济新常态下,如果不能走好创新发展之路,经济发展的中高速度、结构调整的优化升级、发展方式的集约增长、发展动力的转换就难以实现,同时,五中全会提出的其他“发展理念”也会失去发展的前提,创新中国发展模式将难以运行。因此,必须将创新作为引领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技术视为经济发展到核心资源,加快推进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方式、经济运行模式的变革和完善。坚持创新发展,就要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推动中国经济的创新体系架构,夯实创新驱动的基础,“培育创新发展新动力,拓展创新发展新空间”。[1]这样创新发展才能取得新突破,才有可能达到新水平,才有可能让创新创造的活力不断迸发,才有可能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创新的前提是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健全和完善

制度创新促进知识创新。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发展的基点放在知识创新和制度创新相结合上,引领社会经济发展快速健康。

1.知识创新必须与制度创新相合。中外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告诉我们,创新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20世纪初期,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第一次提出了“创新理论”。熊彼特认为,创新是在生产体系中引入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包括引进新产品、应用新技术、开辟新市场)。[6]随着经济的发展,也有学者认为,创新是指人们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全部领域进行的创造性活动。创新体系,由知识创新和制度创新两部分组成。知识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是构成社会经济发展的两要素。科学技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的;制度性因素在创新体系中居以基础和保障地位,创新的制度是激励技术创新、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这就是说,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经济发展、知识创新与法制建设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协调运行过程。在知识创新、经济发展、法制建设的协调机制中,经济发展起决定作用,处于中心地位,知识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法制建设则是经济发展的保障机制。纵观社会经济的发展,不难看出,经济发展依赖于以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知识是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作为制度创新的法律文明,通过激发人们的知识创新活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2.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创新发展离不开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对知识产品有效的产权制度安排。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产权制度的运用对创新活动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为创新活动进行产权界定,给创新主体提供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通过授予发明创造者以私人产权,为权利人提供了经济、有效、持久的创新激励动力,从而保证科技创新活动在新的高度上不断进发。二是为创新产业进行资源配置,给创新主体提供市场交易的条件。知识产权制度不仅界定了相关产权,而且也规定了产权交易,从而促进知识产品的传播和利用。知识产权的交易规制,目的在于调整知识产品的生产者、传播者、使用者权利配置关系,以实现知识产品的合理配置,推动创新发展。三是为创新成果提供产权保护,为市场的有效运行提供规范机制。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是产权化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具有法律意义的独立性“占有”的智力成果,才能将其科技优势、经营优势提升为市场优势,以对抗一切侵权行为。打击侵权行为,一方面保护产权所有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实现对市场竞争秩序的规范管制。

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已经说明一个事实:知识进步、经济发展的国家,都是知识产权制度健全完善的国家。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功能看,知识产权不仅是一种私权法律制度,而且是一个国家的发展战略。

知识产权是私权法律制度变迁的结果,是直接保护创新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既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也是综合国力的体现。从国际社会经济的发展视角分析,法律制度的创新与科技创新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过程。知识创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机制。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越来越依赖于以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知识创新已成为经济提质增效、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机制。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制度更是承载着激励知识创新、推动国家创新发展的历史使命,可以说,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国家实现创新发展的保护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如果没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就失去了社会经济创新发展的前提、知识产权强国的前提、法制强国的前提,也失去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是推动创新发展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三、新常态下推进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路径选择

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知识产权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直接决定着我国经济在新常态下,能否从现在的以投资拉动为主的模式转向以创新驱动、消费带动为主的模式;能否尽快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战略选择;能否实现创新发展进而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立足我国经济社会的现实实践,推进知识产权法制建设,要注重以下几方面。

1.抓紧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将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在创新发展上,是我国走向世界强国的必然选择。”[6]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发展”战略,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知识产权战略既是中国创新发展战略,也是国际竞争战略。

第一,处理好“三大关系”。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运作、高效实施,必须要处理好三大关系: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要坚持“政府推动、监管”“市场引导”的原则,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着力构建创新发展的新体系,即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二是国家与公众的关系。在国家发展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问题上,国家要在强化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的同时,构建完善社会公众利益技术研究机制,注重创新发展成果,更加惠及民生。三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在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问题上,从整体上要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不断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同时,积极实施国家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突破重大技术瓶颈。

第二,集中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坚持知识产权创造为目标,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当今世界是知识经济时代,将国家的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能力的提升将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在我国以版权为制度支撑的文化产业,主要表现在软件、电影、音响、广告、图书出版的行业。近年来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全世界文化产业创造的价值达270亿美元,并以5.5%的速度递增”,[7]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增速更快,其增速都在两位数以上,这一产业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其发展速度快,增长潜力大。二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构建创意产业群。从国情出发,当前应大力发展新产业,重点放在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信息等知识密集型产业。提高我国的文化创意、技术创新、品牌创新,建立有代表性的产业集群,形成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将其文化成果、品牌优势转化成产权优势,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在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中,知识产权既是文化创新、科技创新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又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就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言,无论是大市场还是小市场,无论是国际市场还是国内市场,其高效运行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市场主体都会从各自的利益出发,而展开竞争,竞争的无序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知识产权是保护和规制文化创新、技术创新主体进行市场竞争的法律手段。从国际、国内市场高效配置资源视角看,只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社会资源的配置才能有效运行,才能使文化创新、科技创新的主体将人力、物力、财力投资在创新活动之中,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作用,才能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使创新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2.健全知识产权法制体系。我国是知识产权大国,而不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当今世界发达国家推行创新发展的共同思路,也是中国当前实现创新发展的必经之路。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本身,就是一场以制度创新推动知识创新、以法制建设保障创新发展的实践活动。

着眼国际大视野,立足中国经济新常态,从创新发展的要求出发,当前知识产权法制体系建设,要注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完善创新制度体系。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由两部分组成,即法律和政策。从法律的层面看,要加强知识产权立法。知识产权制度以基于创新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其体现的是尊重创新、保护智力成果、规制市场秩序。知识产权制度在任何国家的法律体系中,都是激励和保护知识创新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讲,有些学者将其称为创业之法、产业之法。[8]在立法方面,我国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围绕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进行法律增补和修改。从政策的层面讲,要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政策体系。其主要包括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市场化、产业化的知识产权关联政策。这些关联政策主要是指经济政策,有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

第二,加强知识产权环境治理。当今在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知识产权环境的治理体系,主要包括两方面,即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新时期,我国知识产权环境治理的突出任务,是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与司法的互动、协调运行,高效实施。现阶段,我国经济处于新常态,各种经济、社会矛盾不断凸显,这就要求我们在治理知识产权环境过程中,既要抓灵活有力的行政执法和公正高效的司法,又要建立和完善仲裁机构和协调机构,从而形成以司法为主导、行政执法为基本、仲裁和协调为补充的现代知识产权法治体系,为中国经济的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三,打造知识产权文化基础。“知识产权文化是一种以激励和保护创新为核心的创新文化,其集中表现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9]在现实社会经济的运行中,知识产权的法治文化、法治运行、法治秩序的构建,要求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真诚维护,这是历史的承载和时代的要求。目前,我国只有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提高民族文化素养,才能为知识产权法治化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才有可能实现中国知识产权强国梦,实现中国的创新发展活力持久。

3.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我国经济在新常态下,要实现创新发展,必须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从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今年的两会,再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都强调知识产权要产业化,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成为众所瞩目的热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创新要实,推动全面创新,更多靠产业化的创新来培育和形成新的增长点,创新必须落实在新的增长点上,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10]这一问题的解决,主要涉及的是知识产权产业化问题。近年来,国家一再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展知识产权产业化。这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既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又彰显了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有效途径。

知识产权产业化,是知识产权的高效应用,是创新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目前,我国经济处在新常态之中,适应新常态、支撑新常态、引领新常态,需要努力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为此,必须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这是由于知识产权产业化是将知识产权与产业相结合,进而能直接增加国内生产总值。知识产权产业化,不仅可以增加一个国家的经济总量,同时还能够带动就业、拉动内需和出口,进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上。在西方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水平较高,他们主要强调的是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为发达国家GDP的增长做了较大贡献。例如,“美国专利商标局、经济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专题报告《知识产业与美国经济:聚焦产业》显示,美国经济整体依赖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为美国创造了35%的GDP,就业机会的28%和出口额的61%;欧洲专利局和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发布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对欧盟经济及就业的贡献》报告表明,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为欧盟创造了39%的GDP,就业机会的35%、出口额的90%。”[11]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贡献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虽然,随着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我国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指标都有很大的增长,有些指标已居世界第一,但我们可以说是知识产权大国,还不是强国。

新时期,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产业化,要特别注意抓好以下两个方面:一要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我国经济要实现创新发展,就必须将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只有这种优势得到转化,才能使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企业是承载知识产权转化的主体,只有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和应用效益,知识产权才能真正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升综合国力、实现创新发展的新局面。二要推进知识产权与产业的深度融合。知识产权的产业化,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必经之路。当下我国应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要以应用型科研开发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为重点,加快科技创新,使一切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在中国的大地涌流,使我国经济既得到量的增长,又得到质的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公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R].2015.

[2]评论员.论五大发展理念[N].南方日报, 2015-11-05.

[3]蔡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N]光明日报,2015-11-05.

[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M].北京:中国日报出版社,2014.

[5]姜春明.世界经济概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4∶217.

[6]梁晓民.西方经济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

115.

[7]王立民,黄武双.知识产权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186.

[8]吴汉东.知识产权多维度学理解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320.

[9]王曙光.知识产权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107.

[10]习近平.201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讲话[R].2014.

[11]张文显.知识经济与法律制度创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106.

【责任编辑:黎峰】

作者:张敏

第4篇:以法治会努力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建设

的进程

以法治会努力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建设的进程 中国一冶工业炉公司工会 《劳动法》和《工会法》是我国两部重要的基本法律,《劳动法》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工会法》规定:“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这些规定,表明工会突出维护职能是依法办事,是法律赋予了工会的特殊责任。工会应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更好地代表职工群众利益,强化维护意识,突出维护职能,密切与职工群众的关系,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充分发挥工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一、 《劳动法》和《工会法》正式颁布实施后,一冶工业炉公司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劳动法》和《工会法》的重要性,成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贯彻计划,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把它作为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和紧迫任务,抓紧抓好,力求抓出成效。 第一,组织好工会战线人员的学习,使大家深刻认识《劳动法》和《工会法》的重大意义,了解两部法律赋予工会的权利、义务,并在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通过学习,工会战线人员结合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劳动法》和《工会法》的精神实质,对两部法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贯彻执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方面有了更深层次的全面理解,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紧密联系工会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工会法制化建设。并对照《劳动法》和《工会法》,检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和不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改进自己的工作。同时明确了工会工作的思路,即:紧紧围绕公司的各项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目标,在新形势下,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突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促进公司的两个文明共同进步。 第二,为了推动《劳动法》和《工会法》在全体职工中的学习进程,一冶工业炉公司把《劳动法》和《工会法》作为“三五”、“四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劳动法》和《工会法》小册子发到每一位职工的手上,号召各工会小组组织职工踊跃参加学习,让职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引导,对《劳动法》和《工会法》有更明确的了解,有力增强了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运用展板、工地广播站等传媒在工程项目上宣传《劳动法》和《工会法》,同时举办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知识竞赛等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劳动法》和《工会法》的宣传力度,因地制宜地将两部法律的学习面向全员、引向深入,在全公司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劳动法》和《工会法》的高潮。 通过贯彻执行《劳动法》和《工会法》,一冶工业炉公司工会从突出维护职能入手,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使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准明显提升,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 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的一项重要手段,这一思想上的认识已在一冶工业炉公司两级党政工领导中普遍形成共识,为公司顺利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在推行这项制度中,一冶工业炉公司工会不断强化“三个意识”,一是强化工会组织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意识;二是强化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是贯彻《劳动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的意识;三是强化狠抓落实意识,切实把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具体做法是:

1、结合一冶工业炉公司的实际,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签订了《中国一冶工业炉公司关于实施〈一冶集体合同〉的协议》,成为了工业炉公司的“小宪法”。成立了由公司行政、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的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重点监督集体合同的实施履行实施情况。建立了定期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制度,把工会监督、职代会监督和职工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2、建立了职工代表视察制度。以检查、督促、协调解决问题为目的,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视察,及时通报视察结果,把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和机关部委室,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解决。如:大力开展劳动安全检查工作,XX年组织安全大检查5次,查出事故隐患30多处,并一一责成有关单位予以整改。

3、加强了平等协商机制。每年就企业行政的决策和职工关心的工资、福利、劳动关系等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协商,把协商的过程作为相互沟通和共同解决问题的过程。把协商的结果及时充实到集体合同中去,使集体合同中的条款更细化、量化,便于操作。如:XX年之前,因公司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均由项目部自行解决,并对节假日职工加班工资发放标准的理解上也有偏差,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引起了一部分职工的不满。工会发现这一问题后,一方面据理力争;另一方面把《劳动法》释义送公司行政领导阅读,圆满解决了这一问题。既维护了职工的利益,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并加深了《劳动法》的宣传和认识,密切了与行政的关系。

二、健全和完善职代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基本制度。工会积极落实和加强基层单位的职代会制度建设,促进职代会对企业重大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涉及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决策的参与。如今,职工的工资奖金怎样分配,干部考核任免情况怎样,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等等,这些对一冶工业炉公司职工来说,已经不再神秘,因为工业炉公司把职代会作为实行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制定了民主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促进职代会对企业重大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涉及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决策的参与,一是坚持每年定期召开两次职代会制度;二是坚持参政议政制度,企业重大决策等由职代会审议通过执行;三是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四是企业重大事项向职代会汇报制度。充分发挥公司、项目经理部、经济实体和机关部委室两级民主管理网络以及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职能,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职代会各项职权,凡按规定应提交职代会研究讨论的问题,都必须向职代会报告,分别由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采取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使广大职工了解企业情况,参与企业管理,把职工主人翁地位落到实处,充分体现了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三、积极参与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工作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制度的改革,特别是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企业的用工主体与职工的就业主体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时有发生。一冶工业炉公司工会在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始终做到有理有节,力争达到维护企业利益与职工具体利益有机结合的目的。如:积极参加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一方面,督促公司行政严格执行《劳动法》和一冶职工工伤事故处理管理规定,确保职工的应得利益不受损害;另一方面,向职工说明相关政策法规,让职工理解企业在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所作所为,使职工工伤事故的处理得以和谐解决。又如:在参与处理公司主办的集体企业终止善后的劳动纠纷中,向公司行政阐明公司主办的集体企业从成立到终止的历程,分析公司行政在主办的集体企业终止时应有的义务,并考虑到这批集体企业职工处于弱势地位的实际,建议公司行政对因企业终止、生活拮拘的失业集体职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同时向企业已经终止的集体企业职工讲清公司对集体企业的终止不负有法律责任的道理,使纠纷双方达成共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为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会以女职工“双文明建功立业”、“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女职工素质工程,深入开展岗位创新、学习成才、姐妹献爱心、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进行“四有”、“四自”教育,引导女职工学文化、学技术、学管理提高文化素质和岗位竞争能力。以“女职工素质达标”活动为例,公司123名女职工中参加的有108人,参与面为95%。为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工会组织全体女职工进行了一次体检,并为每位女职工办理了健康保险,将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列入集体合同中,促进女工劳动保护工作走向制度化、法制化。一冶工业炉公司女工委员会多次被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评为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

五、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根据《工会法》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我公司建立了工会各项财务内控制度,制定了《工业炉公司工会经费收缴、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做到了会计、出纳人员分设,印鉴和银行票据分签,预算收入按规定存入规定帐户,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实行了分管财务负责人一支笔的审批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费收支核算严格按收付实现。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做到钱帐分管、帐务帐表相符。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工会预算、决算管理办法和《工会经费使用办法》,严格控制工会行政费用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使工会财务制度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有利保证。目前公司共有五个固定基层工会和十四个项目部临时工会,工会组织健全完善,人员到位。一是加强工会思想建设,注重理论学习,始终不渝地坚持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的指导地位,用江泽民三个代表的思想武装广大工会干部的头脑,在工会上下形成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二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坚持“职工到哪里、工会组织建到哪里、工会活动就开展到哪里”的原则,以创新的精神搞好工会的改革,使之更加有利于加强工会履行维护的职能,进一步发展、壮大工会基层组织,夯实组织基础,不断增强基层组织活力;三是加强工会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益,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和为前方施工服务的思想,倾听职工呼声,关心职工痛苦,反映职工意愿,积极创造条件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实践证明,通过宣传贯彻落实《劳动法》和《工会法》,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到实处,进一步激发了广大职工敬业爱岗、当好企业主人翁的积极性,“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块使”的团队精神和工作热情也被充分调动起来,为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1--3季度公司完成施工生产任务6397万元,实现利润140万元,各项主要经营指标都有明显增长。XX年,一冶工业炉公司被授予湖北省级文明单位和湖北省模范职工之家的光荣称号。

第5篇:以法治会努力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建设的进程

以法治会努力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建设的进程

中国一冶工业炉公司工会

《劳动法》和《工会法》是我国两部重要的基本法律,《劳动法》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工会法》规定:“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wenmi.net益的

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这些规定,表明工会突出维护职能是依法办事,是法律赋予了工会的特殊责任。工会应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更好地代表职工群众利益,强化维护意识,突出维护职能,密切与职工群众的关系,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充分发挥工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一、

《劳动法》和《工会法》正式颁布实施后,一冶工业炉公司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劳动法》和《工会法》的重要性,成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贯彻计划,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把它作为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和紧迫任务,抓紧抓好,力求抓出成效。

第一,组织好工会战线人员的学习,使大家深刻认识《劳动法》和《工会法》的重大意义,了解两部法律赋予工会的权利、义务,并在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通过学习,工会战线人员结合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劳动法》和《工会法》的精神实质,对两部法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贯彻执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方面有了更深层次的全面理解,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紧密联系工会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工会法制化建设。并对照《劳动法》和《工会法》,检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和不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改进自己的工作。同时明确了工会工作的思路,即:紧紧围绕公司的各项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目标,在新形势下,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突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促进公司的两个文明共同进步。

第二,为了推动《劳动法》和《工会法》在全体职工中的学习进程,一冶工业炉公司把《劳动法》和《工会法》作为“三五”、“四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劳动法》和《工会法》小册子发到每一位职工的手上,号召各工会小组组织职工踊跃参加学习,让职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引导,对《劳动法》和《工会法》有更明确的了解,有力增强了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运用展板、工地广播站等传媒在工程项目上宣传《劳动法》和《工会法》,同时举办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知识竞赛等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劳动法》和《工会法》的宣传力度,因地制宜地将两部法律的学习面向全员、引向深入,在全公司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劳动法》和《工会法》的高潮。

通过贯彻执行《劳动法》和《工会法》,一冶工业炉公司工会从突出维护职能入手,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使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准明显提升,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

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的一项重要手段,这一思想上的认识已在一冶工业炉公司两级党政工领导中普遍形成共识,为公司顺利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在推行这项制度中,一冶工业炉公司工会不断强化“三个意识”,一是强化工会组织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意识;二是强化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是贯彻《劳动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的意识;三是强化狠抓落实意识,切实把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具体做法是:

1、结合一冶工业炉公司的实际,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签订了《中国一冶工业炉公司关于实施〈一冶集体合同〉的协议》,成为了工业炉公司的“小宪法”。成立了由公司行政、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的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重点监督集体合同的实施履行实施情况。建立了定期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制度,把工会监督、职代会监督和职工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2、建立了职工代表视察制度。以检查、督促、协调解决问题为目的,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视察,及时通报视察结果,把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和机关部委室,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解决。如:大力开展劳动安全检查工作,2003年组织安全大检查5次,查出事故隐患30多处,并一一责成有关单位予以整改。

3、加强了平等协商机制。每年就企业行政的决策和职工关心的工资、福利、劳动关系等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协商,把协商的过程作为相互沟通和共同解决问题的过程。把协商的结果及时充实到集体合同中去,使集体合同中的条款更细化、量化,便于操作。如:2001年之前,因公司实行的是wenmi.net综

第6篇:以法治会努力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建设的进程

以法治会努力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建设的进程中国一冶工业炉公司工会《劳动法》和《工会法》是我国两部重要的基本法律,《劳动法》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工会法》规定:“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wenmi.net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这些规定,表明工会突出维护职能是依法办事,是法律赋予了工会的特殊责任。工会应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更好地代表职工群众利益,强化维护意识,突出维护职能,密切与职工群众的关系,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充分发挥工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一、《劳动法》和《工会法》正式颁布实施后,一冶工业炉公司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劳动法》和《工会法》的重要性,成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贯彻计划,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把它作为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和紧迫任务,抓紧抓好,力求抓出成效。第一,组织好工会战线人员的学习,使大家深刻认识《劳动法》和《工会法》的重大意义,了解两部法律赋予工会的权利、义务,并在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通过学习,工会战线人员结合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劳动法》和《工会法》的精神实质,对两部法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贯彻执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方面有了更深层次的全面理解,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紧密联系工会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工会法制化建设。并对照《劳动法》和《工会法》,检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和不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改进自己的工作。同时明确了工会工作的思路,即:紧紧围绕公司的各项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目标,在新形势下,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突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促进公司的两个文明共同进步。第二,为了推动《劳动法》和《工会法》在全体职工中的学习进程,一冶工业炉公司把《劳动法》和《工会法》作为“三五”、“四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劳动法》和《工会法》小册子发到每一位职工的手上,号召各工会小组组织职工踊跃参加学习,让职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引导,对《劳动法》和《工会法》有更明确的了解,有力增强了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三,运用展板、工地广播站等传媒在工程项目上宣传《劳动法》和《工会法》,同时举办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知识竞赛等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劳动法》和《工会法》的宣传力度,因地制宜地将两部法律的学习面向全员、引向深入,在全公司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劳动法》和《工会法》的高潮。通过贯彻执行《劳动法》和《工会法》,一冶工业炉公司工会从突出维护职能入手,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使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准明显提升,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的一项重要手段,这一思想上的认识已在一冶工业炉公司两级党政工领导中普遍形成共识,为公司顺利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在推行这项制度中,一冶工业炉公司工会不断强化“三个意识”,一是强化工会组织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意识;二是强化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是贯彻《劳动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的意识;三是强化狠抓落实意识,切实把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具体做法是:

1、结合一冶工业炉公司的实际,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签订了《中国一冶工业炉公司关于实施〈一冶集体合同〉的协议》,成为了工业炉公司的“小宪法”。成立了由公司行政、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的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重点监督集体合同的实施履行实施情况。建立了定期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制度,把工会监督、职代会监督和职工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2、建立了职工代表视察制度。以检查、督促、协调解决问题为目的,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视察,及时通报视察结果,把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和机关部委室,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解决。如:大力开展劳动安全检查工作,~年组织安全大检查5次,查出事故隐患30多处,并一一责成有关单位予以整改。

3、加强了平等协商机制。每年就企业行政的决策和职工关心的工资、福利、劳动关系等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协商,把协商的过程作为相互沟通和共同解决问题的过程。把协商的结果及时充实到集体合同中去,使集体合同中的条款更细化、量化,便于操作。如:2001年之前,因公司实行的是wenmi.net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均由项目部自行解决,并对节假日职工加班工资发放标准的理解上也有偏差,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引起了一部分职工的不满。工会发现这一问题后,一方面据理力争;另一方面把《劳动法》释义送公司行政领导阅读,~解决了这一问题。既维护了职工的利益,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并加深了《劳动法》的宣传和认识,密切了与行政的关系。

二、健全和完善职代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基本制度。工会积极落实和加强基层单位的职代会制度建设,促进职代会对企业重大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涉及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决策的参与。如今,职工的工资奖金怎样分配,干部考核任免情况怎样,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等等,这些对一冶工业炉公司职工来说,已经不再神秘,因为工业炉公司把职代会作为实行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制定了民主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促进职代会对企业重大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涉及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决策的参与,一是坚持每年定期召开两次职代会制度;二是坚持参政议政制度,企业重大决策等由职代会审议通过执行;三是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四是企业重大事项向职代会汇报制度。充分发挥公司、项目经理部、经济实体和机关部委室两级民主管理网络以及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职能,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职代会各项职权,凡按规定应提交职代会研究讨论的问题,都必须向职代会报告,分别由职代

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采取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使广大职工了解企业情况,参与企业管理,把职工主人翁地位落到实处,充分体现了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三、积极参与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制度的改革,特别是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企业的用工主体与职工的就业主体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时有发生。一冶工业炉公司工会在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始终做到有理有节,力争达到维护企业利益与职工具体利益有机结合的目的。如:积极参加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一方面,督促公司行政严格执行《劳动法》和一冶职工工伤事故处理管理规定,确保职工的应得利益不受损害;另一方面,向职工说明相关政策法规,让职工理解企业在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所作所为,使职工工伤事故的处理得以和谐解决。又如:在参与处理公司主办的集体企业终止善后的劳动纠纷中,向公司行政阐明公司主办的集体企业从成立到终止的历程,分析公司行政在主办的集体企业终止时应有的义务,并考虑到这批集体企业职工处于弱势地位的实际,建议公司行政对因企业终止、生活拮拘的失业集体职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同时向企业已经终止的集体企业职工讲清公司对集体企业的终止不负有法律责任的道理,使纠纷双方达成共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会以女职工“双文明建功立业”、“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女职工素质工程,深入开展岗位创新、学习成才、姐妹献爱心、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进行“四有”、“四自”教育,引导女职工学文化、学技术、学管理提高文化素质和岗位竞争能力。以“女职工素质达标”活动为例,公司123名女职工中参加的有108人,参与面为95%。为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工会组织全体女职工进行了一次体检,并为每位女职工办理了健康保险,将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列入集体合同中,促进女工劳动保护工作走向制度化、法制化。一冶工业炉公司女工委员会多次被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评为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

五、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根据《工会法》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我公司建立了工会各项财务内控制度,制定了《工业炉公司工会经费收缴、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做到了会计、出纳人员分设,印鉴和银行票据分签,预算收入按规定存入规定帐户,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实行了分管财务负责人一支笔的审批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费收支核算严格按收付实现。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做到钱帐分管、帐务帐表相符。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工会预算、决算管理办法和《工会经费使用办法》,严格控制工会行政费用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使工会财务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有利保证。目前公司共有五个固定基层工会和十四个项目部临时工会,工会组织健全完善,人员到位。一是加强工会思想建设,注重理论学习,始终不渝地坚持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的指导地位,用江泽民三个代表的思想武装广大工会干部的头脑,在工会上下形成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二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坚持“职工到哪里、工会组织建到哪里、工会活动就开展到哪里”的原则,以创新的精神搞好工会的改革,使之更加有利于加强工会履行维护的职能,进一步发展、壮大工会基层组织,夯实组织基础,不断增强基层组织活力;三是加强工会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益,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和为前方施工服务的思想,倾听职工呼声,关心职工痛苦,反映职工意愿,积极创造条件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实践证明,通过宣传贯彻落实《劳动法》和《工会法》,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到实处,进一步激发了广大职工敬业爱岗、当好企业主人翁的积极性,“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块使”的团队精神和工作热情也被充分调动起来,为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1--3季度公司完成施工生产任务6397万元,实现利润140万元,各项主要经营指标都有明显增长。~年,一冶工业炉公司被授予湖北省级文明单位和湖北省模范职工之家的光荣称号。

第7篇:专题九 加强法制建设 推进依法治国

【专题背景】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继续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提升人民的幸福感,还需要我们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已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与此同时,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形成。但是,在构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如食品安全、贪污腐败、暴力执法等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不仅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也是我们中考中不可回避的考点,所占分值相对也比较高。

【备考建议】

本专题设计的知识点包括依法治国的核心、基本要求及意义、宪法相关知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法律的特征和作用、公平正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监督权等。在2012年中考中,有几点需要注意:

①要了解依法治国的相关知识,还要关注社会的重大时政,如食品安全、贪污腐败、城管执法、暴力拆迁、醉驾等。

②一定要将生活实际与教材与之相关的知识点联系起来,学会多角度地分析、提炼,适当地练习。本专题在考查时往往具有综合性,要求我们具备发散思维,从多个方面思考问题。

③在题型上,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有可能出现,而且此专题所占分值可能多一些。

【命题角度】

角度一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 认真学习法治人物 热点1: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成功举办 热点2:全国十大法治人物揭晓

角度二 依法治国显成效 打黑除害保稳定 热点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发表 热点2:打“四黑”除“四害”活动部署开展 角度三 加强政府依法行政 保障公民监督权利 热点1:河南省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热点2:坚决发挥舆论监督力量 【专题检测】

一、基础题 单项选择:

1.201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学校为此开展了法制征文比赛活动,下列文章标题不可取的是 ( )

A.《推行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B.《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C.《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前提》 D.《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2011年10月27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发布。白皮书指出,截止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表明 (

)

A.我国公民享有立法权,可以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B.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健全,依法治国取得了重大成就 C.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已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D.有法可依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

3.2011年末,各地警方开展“清网行动”,抓获了一批大案要案在逃犯。这一行动警示我们青少年 ( )

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②树立法制观念,依法规范自己行为③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④刑事案件和我们无关

A.①② B.②④ C.②③ D.①②③

4.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公民的守法、守宪意识。在现代法治社会里,作为一名合格公民应该具有的法律基本素养是 (

)

A.培养自己的参政议政能力 B.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尊重法律,追求公正 D.尊重个人的合法权利 多项选择: 5.2011年8月22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制售假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收赃销赃的“黑市场”和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这一行动说明了 (

)

A.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能做

B.我国政府运用法律严厉打击“四黑四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C.只有开展这样的专项行动,才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D.“四黑四害”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权

6.2011年11月17日,公安部调度指挥全国29个省区市共170个城市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制售假药犯罪专案集群战役成功收网。据统计,各地公安机关共出动16000余名警力,破获案件12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70余名,打掉制售假药犯罪团伙350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400余个。公安部的这一举措( )

A.表明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B.说明我国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C.将彻底杜绝制售假药犯罪现象的再次发生

D.体现了法律具有打击违法犯罪和保护人民利益的功能

7.刚刚过去的2011年,法治人物的行动引起了社会公众对法制领域的特别关注,他们的行动,催化了一些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诞生,从而对整个制度建设和国家法治进程起到了推动作用。这启示我们 ( )

A.我们应该向法制人物学习,推进依法治国

B.推进法制建设只是政府部门的事情,与我们青少年无关 C.应提高公民意识,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D.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法制还是不够健全 8.“中国首善”曹德旺、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免费午餐”爱心群体……从这些当选的“法治人物”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 ( )

A.作为公民,在做好本职工作时,要承担起关爱社会的责任 B.人生的价值在奉献中得到升华 C.承担责任,要不言代价与回报

D.只有像“十年法治人物”那样,人才会活的有价值 观察与思考: 9.2011年9月20日,河南省政府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总结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会议要求,要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我省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说明了什么?

(2)我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有何积极意义?

(3)如果省政府为更好地加强依法行政在线集思广益,请你建言献策。

10.2011年12月4日晚,《法治的力量——2011法治人物颁奖盛典》落下帷幕,首揭地沟油黑链的浙江民警冯伟峰榜上有名。冯伟峰在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他第一个钻进树林,忍着恶臭逐一排查可疑的地沟油线索……并由此揭开了一个跨省地沟油产业链条。之后浙江警方联合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摧毁了涉及14个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请分析说明民警冯伟峰当选为“法治人物”的主要原因。

(2)公安机关摧毁“地沟油”犯罪网络的行动体现了我国实施那一基本方略?实行这一基本方略有何重要意义?

(3)推动依法治国,青少年应该怎么做?

11.2011年3月,双汇“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地沟油”“问题血燕”“金球菌”等事件又接踵而来。5月,国务院严令禁止违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强调对严重扰乱市场、危及人民群众利益甚至生命的犯罪行为务必依法严惩,各地开展了大力度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10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12月21日,速冻食品新国标正式实施。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问题食品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2)为什么消费者权利屡遭侵犯?

(3)运用所学知识,谈谈应当怎样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4)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我们中学生该怎么做?

二、培优题 观察与思考:

12. 材料一 2011年7月25日,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涉及“瘦肉精”刑事案件,对制造、销售“瘦肉精”的主犯刘襄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材料二 2011年12月,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起草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全文公布,广纳民意,拟赋多项道路通行特权,广大人民通过网络积极献计献策……。

(1)材料一体现了教材的那些观点?

(2)材料二说明了什么?

(3)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出两条合理化建议。

活动与探索:

13.2012年12月4日晚,《法治的力量2011——法治人物颁奖盛典》落下帷幕,2011十大法治人物最终揭晓。低调的“中国首善” 曹德旺、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醉驾入刑”推动律师施杰、“2011最美中国人”(群体)、“免费午餐”爱心群体(群体)等入选2011法治人物。

某校为了号召同学们向法治人物学习,校团委特召开一次宣传活动,请你参与进来:

(1)请你设计几种宣传方式。

(2)这样的宣传活动有何意义?

(3)你将怎样以实际行动向法治人物学习?

【参考答案】

一、基础题

单选:1.C 2.B 3.D 4.C 多选:5.ABC 6.ABD 7.ABD 8. ABCD 9.(1)我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顺利实施;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省政府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省重视法治建设,全力构建和谐河南。

(2)有利于切实维护我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有利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有利于构建和谐河南,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

(3)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政府部门要加强多渠道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10.(1)冯伟峰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敬业奉献;具有正义感和法律意识,用于和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做斗争。

(2)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有利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等。

(3)向法治人物学习,承担责任,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推进法治进程;我们青少年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该认真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热情宣传法律、积极同违反法律的行为做斗争;法律提倡做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11.(1)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2)①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②少数经营者见利忘义,利用自己所处的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③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④部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3)①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引导企业诚实经营、守法经营;②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监管措施;③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完善法律体系,依法严打食品违法事件;④消费者要练就一双慧眼,增强辨别能力,并积极检举食品违法犯罪行为;⑤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号召全社会来维护正义。

(4)①积极宣传有关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②敢于同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作斗争;③学习有关消费的知识,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炼就一双“慧眼”;④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2.(1)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我国法律是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

(2)说明了立法工作越来越尊重民意,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我国公民享有监督权,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我国坚持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党和政府给予青少年特殊保护。

(3)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升责任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树立公民法律意识;坚持“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等。

13.(1)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开展班会、观看电影、听讲座等方式。 (2)有利于宣传先进人物事迹,在全社会营造人人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有利于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有利于增强公平正义意识;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宣传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明辨是非善恶,维护公平正义。

第8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全面推进经信法制建设-省五五普法总结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全面推进经信法制建设 江苏省经信委“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时间:2010-05-12 作者: 点击:

为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方略,提高机关和广大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治企、诚信经营,自2006年进入“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阶段以来,江苏省经信委“五五”普法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大目标和经信中心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经信法制建设,在着力提高委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素质、大力推进机关依法行政、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江苏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亦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6年我委被评为全国发改委系统和商务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机关工委表彰的“四五”普法先进单位,三位同志获得“四五”普法先进个人表彰。2007年,我委还被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授予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奖。2008年获得省司法厅、省级机关工委法制宣传先进单位表彰。2009年我委获省级机关万人学法活动先进单位表彰。获得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与维护、产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表彰。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普法宣传“突出六个重点、实现六个强化” (一)突出普法规划,强化组织领导

1、精心编制普法规划。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全国发改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五个五年规划》以及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的精神,结合经贸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全省经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规划》明确了“五五”普法期间我省经贸系统普法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工作安排和阶段要求。2006年,我们组织召开了全省经贸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会,国家发改委法规司、省人大、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正式启动我省经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各市经贸委也相继出台了“五五”普法规划。每年年初,我委下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都要进一步部署普法工作。

2、成立普法领导小组。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委和全省系统的普法工作,委

党组领导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成立了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一把手主任任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党委、人事处、纪检组、法规处、培训处等处室为成员组成普法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普法工作并负责对全省经贸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各市经贸委也把加强经贸法制工作的职能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经贸法制工作机构,明确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其职责,从而全省上下建立起普法工作网络,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组织保障。

3、积极落实普法经费。普法工作面广量大,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对此,我委系统和大多数企业都能克服困难,积极落实普法经费。委机关对普法费用实行实报实销,为机关干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购买法律法规和辅导学习材料。五年来,我委订购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读本》、《宪法和宪法修正案读本》、《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济犯罪的刑法理论与适用》、《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司法》、《物权法》等3000多本法律书籍供大家学习参考;此外,我们还专门拨出经费邀请有关院校的专家教授,编写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培训教材》,内容包括:宪法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市场主体及规则法律制度,担保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劳动与环保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世贸组织基本规则。为全省企业经营者和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了一套内容较为全面的普法学习资料。各市经贸委及部分企业也参照省经贸委的做法,从教育培训经费中划出一部分资金,用作普法教材的编写及培训支出。

(二)突出制度建设,强化任务落实

为深入推进“五五”普法,我委不断健全和落实以下普法制度:

1、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先后邀请南京大学、省人大、省高院、省政府法制办、省律师协会、省级机关工委法宣办等专家教授每年为党组中心组扩大会举行依法行政和经贸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2、干部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全委干部参加两次以上法制讲座,安排40小时法律自学内容,使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3、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对委系统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法制业务知识培训,组织业务骨干、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省级机关工委举办的各类法制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班。

4、企事业单位经管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坚持每年不少于6天的法律知识继续教育。

5、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每年组织机关干部学法、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考核和业务培训考核,组织参加国家发改委网上知识竞赛和省级机关万人学法考试活动。

6、普法工作考评制度。我委每年在年终工作总结阶段,对各市经贸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探索法制宣传教育量化指标,将普法工作列入了对各市经信委和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考核的指标体系,完善了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评价体系。

(三)突出重点培训,强化法律意识 五年来,我们在全省经贸法制系统开展了2

00余次大规模的业务培训活动。区分不同对象突出重点培训。

1、依法行政与应知应会法律法。组织机关干部重点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基本权利义务、规范公权力运行、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及劳动等合法权益、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治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2、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组织委系统机关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WTO基本法律制度》、《节能法》、《公司法》、《反垄断法》、《物权法》、《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江苏省软件促进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

3、企业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组织企业经营者学习《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税法》、《环境保护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WTO基本法律制度》、《反垄断法》等企业管理和市场经济秩序及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4、企业风险防范法律法规。举办全省经贸系统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和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业务培训班,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制度、新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税法、劳动法律制度、环境保护法、对外投资法律法规等系统业务培训。

(四)突出主题活动,强化宣传效果

五年来,我委根据普法规划和计划,结合经济社会和企业发展的实际,在委机关系统和全省企业中先后开展了法制宣传十大主题活动。

1、法治机关建设促进活动。在全省经贸委系统广泛深入地宣传《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等一系列依法行政法律法规,有力的推动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活动的开展。

2、大型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委系统每年都在全省举办投资、贸易、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等专场政策咨询活动,仅09年举办的应对金融危机,促进企业健康平衡发展政策咨询活动就达100多场次,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多万份。

3、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活动。08年,我委组织全省各市、县(市)经贸委、经贸局,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依法行政法律知识书面考试。

4、送法进企业活动。委系统机关各处室每年都深入重点企业开展专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活动,委系统领导与重点企业结队挂钩,为企业协调煤电油运和资金问题提供法律政策服务。法规处每年还组织律师团、高校专家赴企业调研、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等非讼业务服务。

5、开展企业法治促进年活动。连续五年在全省企业中开展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勇担社会责任的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营造了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围。

6、经贸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每年委系统各有关处室都在全省开展3.

15、12.4法制宣传日,节能法、节能条例宣传周,电力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月等专题宣传活动。

7、经贸法律执法检查活动。我委先后开展公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电力保护条例、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条例、拍卖法、典当管理条例、煤炭法、民用爆炸物管理条例、企业和个人征信管理办法、鲜茧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情况检查,有力地推进了经贸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8、举办企业法治骨干培训班。委系统先后举办全省企业经营者学法用法培训班200多场次,涉法培训班3000多场次,08年还举办了为期三个月的企业总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培训班,46名企业法律顾问获得通过。五年举办企业法制宣传业务骨干、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班350多期。

9、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活动。2007年,我们在省重点企业开展法律风险防范示范示点活动,2008年在省、市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设活动,2009年在全省重点企业开展以构建合同管理为平台的风险防范流程建设活动。

10、开展企业杯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委系统先后举办了大型网上、书面、模拟法庭等法律知识竞赛活动18次。

(五)突出形式创新,强化普法效果

“五五”普法以来,我们积极探索和研究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面临的形式、任务、方法和途径,通过“五个结合”不断丰富和创新普法形式。

1、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对依法行政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要求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自学40学时,在自学的基础上进行集中辅导,强化重点。

2、听与看相结合。除了听专家讲解法制理论外,还组织机关干部参观法制宣传栏、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法制电影、电视讲座等。

3、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五年来,我们请高校、法院、人大、政府法制办、法宣办等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到委机关进行普法,也组织机关干部到兄弟省市和兄弟厅局学习取经,开拓普法思路。

4、被动教育与主动宣传相结合。委机关处以上干部均积极参加了省委组织部安排的菜单式学习和省级机关法宣办要求的业务骨干培训班,他们结合工作实际,运用所学知识积极开展“送法进基层”、“送法进企业”大型广场咨询、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

5、自动与互动相结合。委机关职能处室不仅主动学习和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还通过参加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参加庭审旁听、与法官交流、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等互动形式拓展学法渠道。

6、内部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几年来,我委系统通过中国法制报、江苏法制报、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积极宣传经济和信息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企业法制工作典型经验,创办了《江苏企业法制》刊物,为委系统和企业法制工作宣传拓宽了渠道。

(六)突出体系建设,强化工作合力

为构建法制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工作网络,五年来,我委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了以下法制宣传工作网络。

1、依法经营协调指导办公室。我委牵头的依法经营协调指导办公室通过工商、地税、质监、劳动、环保、司法、国资等成员单位普法任务的分解落实,推进全省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依法经营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种大型法制宣传活动2.6万余场次,各种培训班20余万场次、各种法律知识竞赛1.2万场次。

2、企业法制工作协会。依托协会开展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勇担社会责任,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咨询、企业法律实务探讨、法官与企业经营者交流,企业总法律顾问培训、红太阳杯企业法律知识竞赛等系列普法活动。

3、网络宣传平台。在我委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法制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库”、“法制宣传教育”、“法制长三角”、“依法经营协调指导”、“扶持政策”、“企业法律顾问”、“诚信建设”、“市场秩序与整顿规范”等多个栏目。

4、法制培训专家团。建立了由公、检、法、大专院校、社会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及省级机关法制工作机构等人员组成的“五五”普法专家库,组织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层机关和企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长三角企业法治宣传平台。2007年,我们主动联合浙江省和上海市经贸委,在南京举办了“长三角企业法制论坛”,并以此为契机搭建了长三角企业法治宣传工作的新平台。建立了长三角企业法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企业法律信息和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建立健全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管理机制,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构建长三角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通过地区、企业之间相关项目的法律审查和尽职调查等措施,预防和阻遏商业贿赂、金融欺诈、知识产权侵权、人力资源纠纷等法律问题。通过增强企业法制工作协会和法律顾问协会调节和处理经济纠纷的能力,避免和减少区域内企业间的经济诉讼,节约司法资源,共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促进区域内企业和谐与科学发展。

二、法制教育促进了六大进步,取得了六大成效

经过近五年的不懈努力,我委系统较好地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通过普法,委系统干部和广大企业经营者与职工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明显提高,在建设法治江苏和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方面促进了六大进步,取得了六大成效。

(一)促进理念转化,增强法律意识

随着“五五”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委系统领导和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法律思维的能力不断提高。一是从过去习惯于计划经济分钱、分物的思维方式与管理方式,转变为树立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理念和有限、阳光、诚信、程序、高效、服务、责任政府的理念,严格依法管理经济事务。二是委党组会和委办公室在决定重大事项时,不仅按照《委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程序,而且还注意听取法规处意见。委各种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决定文书,均须经法规处审检把关,保证决策的合法性。三是企业经营者通过“五五”普法,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勇担社会责任的理念也不断提高。从机关到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越来越强,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行为合法、纠正违法已逐渐成为机关干部职工和广大企业的行为准则。

(二)促进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基础

通过“五五”普法,我委将依法行政的基础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一是围绕科学发展,推动地方经济与信息化立法工作。先后组织协调完成了《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江苏省发展新型墙材条例》、《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江苏省软件促进条例》、《江苏省信息化条例》、《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江苏省企业征信管理办法》、《江苏省个人征信管理办法》等立法相关工作。二是先后制定并不断修订完善了委系统依法行政二十四项制度。为全委系统依法行政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三是编写了《依法行政公文指南》,将行政审批的每个应知应会的程序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汇编,做到工作人员人手一册,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指南。

(三)促进懂法用法,营造法治氛围

通过“五五”普法,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仅了解了宪法、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法规,而且还增强了自觉学习和运用专门法律法规指导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自觉性,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全委系统在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按法定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自觉维护产业政策的严肃性,扎实推进小化工专项整治,太湖流域工

业污染防治、淘汰落后产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不乱开口子、不批人情项目。二是积极主动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了《江苏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意见》、《关于加快调整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组织编制了贯彻国家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江苏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有色金属、轻工、纺织、汽车、现代物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环保产业、传感网产业发展规划等30多个政策指导性文件。在全委系统形成了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经济事务的良好氛围。

(四)促进审批改革,提升服务水平

“五五”普法不仅提升了委系统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也促进了全委干部对传统管理模式的反思与创新。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清理审核省级行政权力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委系统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将行政许可事项由40多项减少为16项。二是创新和完善了行政审批模式。对项目流程实行民主集中制(即处室承办人员提出审查意见,处室讨论,处长签署意见报分管主任复核,最后由党组集体审批)、取消许可的职能类事项实行“备案制”、重要事项实行“会审制”、上下联动审批事项实行“聘用制”,对支持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服务类项目实行“委托制”。我们引进专家参与机制,抽签确定项目评审人员。三是积极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一方面要求机关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得少于两个月,使大家不断了解和掌握经济发展的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主动加强政策服务,特别是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委梳理汇编了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保增长的各项政策,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和培训活动,帮助广大中小企业熟悉了解和享受增值税转型、技术开发费抵扣、技改贴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研制和应用、出口退税等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运用省级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举办各种投资洽谈会、交流会、跨采会、展销会、江苏产品万里行等活动,积极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和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得到各方面好评。

(五)促进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五五”普法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对全委系统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的监察监督。一是加强了委机关对重要评审活动的监督。如对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中小企业、软件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先进评审、项目审批、人事任免等重点部位,对市场准入、资格审查、职称评审等关键环节,由纪检组、监察室派专人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二是强化会审监督,会审范围由最初的3项拓展到10余项,会审部门由委1—2个处拓展到请社会专家和其他厅局共同会审。三是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节约能源法和节约能源条例、电力保护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拍卖法、典当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四是坚持数年“开门评委”活动,每年由委领导分头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查找我委在依法行政、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五是对我委管理省级和国家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制定了管理办法,进行了跟踪检查,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建立了监督检查档案。六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建设,积极探索综合执法,综合执法试点地区从射阳县盐城市逐步扩大到南京、徐州、南通、昆山等地,综合执法的内容从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成品油、煤炭、鲜茧、典当、拍卖等逐步向节能、电力、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市场整顿等专项执法活动拓展。

(六)促进依法管理,提升竞争能力

随着“五五”普法活动的深入,企业法制工作进一步向广度和深度拓展。一是企业经营者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诚信经营、勇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广大职工遵纪守法的自学性不断提高,法治企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竞争力得到提升。二是现代企业制度得到普遍推行。企业以提高依法管理,诚信经营水平为目标,以依法管理为主线,以法治机构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合同管理、信用建设、案件管理为重点的企业法治框架不断完善。三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总法律顾问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了重大经营决策法律论证制度、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将企业经营管理、改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关闭、纠纷处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为企业依法进行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四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得到强化,企业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五是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广泛开展的“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为解决职工关心的劳动合同、工伤鉴定、劳动争议等热点问题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六是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越来越强,在抗震救灾、扶贫帮困、资助教育、筑路修桥等方面都能积极奉献爱心,出钱出力。

以上是我委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一些做法和体会。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营造更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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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所面临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历史重任。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是要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一、当前农村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当前农村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进一步增强抓好农村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确保农村的快速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是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农村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证。随着党的十六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将面临着新一轮的大发展、大跨跃,农业产业结构将面临着更大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将面临着新的组合和分配。面对新的形势,土生土长的农民要成为生意人、经纪人和城市建设大军,他们将直接参与市场经济的活动行列。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二是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实现“四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四五”普法规划提出了“由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的转变”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农村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从我县的情况来看也是这样,全县40万人口,农业人口占近四分之三,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全县的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四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三是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来,随着全县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规模和交通道路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村的各项改革也不断加快,农村中的各项矛盾不断出现,不稳定的因素也随之增长。加强农村法制教育,使农民学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化解农村各种矛盾,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二、当前农村法制教育要解决的几个问题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提高全县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当前需要克服解决以下三种思想情绪:一是克服畏难情绪。有的同志认为: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各自为战,人员流动散,法制教育很难抓。因此,思想上流露出畏难情绪。的确,农村实行分田到户后,农村的法制教育难以象“一五”、“二五”普法那样集中上大课、集中搞教育,实际工作中也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创新形式,更新方法,努力探索,不断开拓,就一定能闯出一条适合农村法制教育的新路子。二是要克服消极情绪。农村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由于历年来受文化教育的影响,广大村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因此,有的同志认为:在农村抓法制教育农民听不懂,没什么效果,因此产生了消极悲观情绪。农村村民的文化素质低是现实,如果我们就法制理论讲法制理论,农民不但听不懂,而且听了也会乏味,如果我们就农民身边发生的案例,联系法律,采取以案释法的方法,农民肯定会喜闻乐见,而且成效也明显。因此,我们只有克服消极悲观的情绪,树立积极的姿态,才能卓有成效的抓好农村法制教育。三是要克服厌烦情绪。农村法制教育缺乏经费保障,年年要政府各部门掏腰包,因此,有的同志一谈到农村法制教育,就与掏钱联系在一起,产生了厌烦情绪,把农村法制教育当作一种包袱来背。农村法制教育是不增加农民负担的一项义务教育,在没有经费保障的情况下,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因此,我们要克服厌烦情绪,树立责任意识,为农村的兴旺与繁荣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三、当前农村法制教育应采取的有效途径面对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农村的法制教育工作要紧密结合农村的实际开展,做到灵活多样,形式多变,以喜闻乐见的方法铺平农村法制教育之路。一是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近几年来,全县各部门都紧密结合农村的实际,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如在各集镇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制作法制美术展板在镇、村巡回展览;组织编印各种法制宣传学习资料发放到村民家庭,让村民在业余时间翻阅;组织法制文艺演出,进行走村串户宣传法制;县妇联还牵头在全县开展了“万家学法”活动,这些有效形式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法制教育的开展,真正使法制教育做到了进村入户。二是采取以案释法的方法抓好骨干培训。农村法制教育的开展,关键是要建立一支以党员、干部为主体的普法骨干队伍。从全县情况看,94个村都分别建立了100多人的普法骨干队伍。各村都结合召开的党员干部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经常进行培训,同时邀请政法部门干警采取以案释法进行讲课培训。农村骨干培训和法制讲课采取以案释法的方法,改变了过去捧着法律教材照本宣科的做法,以农民身边发生的案例对照法律条文进行讲解,使农村骨干听起来津津有味,从而,增强了教育的效果。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介在农村法制建设中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户家中通有线广播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所面临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历史重任。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是要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一、当前农村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当前农村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农村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确保农村的快速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是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农村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证。随着党的十六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将面临着新一轮的大发展、大跨跃,农业产业结构将面临着更大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将面临着新的组合和分配。面对新的形势,土生土长的农民要成为生意人、经纪人和城市建设大军,他们将直接参与市场经济的活动行列。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二是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实现“四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四五”普法规划提出了“由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的转变”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农村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从我县的情况来看也是这样,全县40万人口,农业人口占近四分之三,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全县的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四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三是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来,随着全县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规模和交通道路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村的各项改革也不断加快,农村中的各项矛盾不断出现,不稳定的因素也随之增长。加强农村法制教育,使农民学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化解农村各种矛盾,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二、当前农村法制教育要解决的几个问题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提高全县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当前需要克服解决以下三种思想情绪:一是克服畏难情绪。有的同志认为: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各自为战,人员流动散,法制教育很难抓。因此,思想上流露出畏难情绪。的确,农村实行分田到户后,农村的法制教育难以象“一五”、“二五”普法那样集中上大课、集中搞教育,实际工作中也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创新形式,更新方法,努力探索,不断开拓,就一定能闯出一条适合农村法制教育的新路子。二是要克服消极情绪。农村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由于历年来受文化教育的影响,广大村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因此,有的同志认为:在农村抓法制教育农民听不懂,没什么效果,因此产生了消极悲观情绪。农村村民的文化素质低是现实,如果我们就法制理论讲法制理论,农民不但听不懂,而且听了也会乏味,如果我们就农民身边发生的案例,联系法律,采取以案释法的方法,农民肯定会喜闻乐见,而且成效也明显。因此,我们只有克服消极悲观的情绪,树立积极的姿态,才能卓有成效的抓好农村法制教育。三是要克服厌烦情绪。农村法制教育缺乏经费保障,年年要政府各部门掏腰包,因此,有的同志一谈到农村法制教育,就与掏钱联系在一起,产生了厌烦情绪,把农村法制教育当作一种包袱来背。农村法制教育是不增加农民负担的一项义务教育,在没有经费保障的情况下,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因此,我们要克服厌烦情绪,树立责任意识,为农村的兴旺与繁荣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三、当前农村法制教育应采取的有效途径面对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农村的法制教育工作要紧密结合农村的实际开展,做到灵活多样,形式多变,以喜闻乐见的方法铺平农村法制教育之路。一是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近几年来,全县各部门都紧密结合农村的实际,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如在各集镇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制作法制美术展板在镇、村巡回展览;组织编印各种法制宣传学习资料发放到村民家庭,让村民在业余时间翻阅;组织法制文艺演出,进行走村串户宣传法制;县妇联还牵头在全县开展了“万家学法”活动,这些有效形式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法制教育的开展,真正使法制教育做到了进村入户。二是采取以案释法的方法抓好骨干培训。农村法制教育的开展,关键是要建立一支以党员、干部为主体的普法骨干队伍。从全县情况看,94个村都分别建立了100多人的普法骨干队伍。各村都结合召开的党员干部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经常进行培训,同时邀请政法部门干警采取以案释法进行讲课培训。农村骨干培训和法制讲课采取以案释法的方法,改变了过去捧着法律教材照本宣科的做法,以农民身边发生的案例对照法律条文进行讲解,使农村骨干听起来津津有味,从而,增强了教育的效果。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介在农村法制建设中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户家中通有线广播[page_break]的多了,按装闭路电视的多了,征订报刊杂志的多了,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引导农民收看中央、省、市电视台开辟的“今日说法”、“法在我身边”等法制节目,引导农民收听广播电台举办的法制节目,阅读报刊中的有关法制内容。同时,还可利用农村有线广播,办好农村的法制节目。使广大农民通过新闻媒介的作用,提高法律素质,自觉地学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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