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体关爱制度

2022-06-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反映和把握规律的重要形式,制度是机制的外在形式,机制是制度的核心内涵。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特殊群体关爱制度》,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特殊群体关爱制度

关爱弱势群体 共建和谐校园

摘 要:高校临时工住房困难问题由来已久,且随着社会整体发展而日渐突出。浙江大学在深入了解临时工住房现状与需求基础上,践行以人为本理念,通过有条件地增加住房数量、改善住宿条件、加强日常管理等多渠道改善高校临时工住房条件。本文试以浙江大学为例,初步探讨高校临时工住房条件改善的可能。

关键词:临时工;住房;多渠道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高校教职员工的用工形式和职工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除正式在编教职员工外,一大批签约临时工在高校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的不同岗位上发挥着他们巨大的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临时工以其较为庞大的规模和特有的属性已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队伍。

他们服务于饮食、物业、园林绿化、商贸、水电和房屋修建、学生宿舍管理、校园安全等各个方面,为学校的后勤保障、校园维护等提供了有力支撑。相比高校教职工住房条件、生活水平的大幅改善,临时用工人员的生活水平提高较慢,在居住条件、居住环境方面的差距尤为突出。

多年来,政府和社会努力倡导以人为本、和谐共处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大力提倡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待遇。在此大环境下,浙江大学积极响应号召,多渠道、多方式改善临时工的住房困难,力争创建和谐校园,为发展一流大学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以下就我校近年来在临时工住房管理方面出现的情况与问题作一些简单探讨。

一、住房现状与需求

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由于教职工的住房面积小,条件差,学校临时工的住房往往只能在校园偏僻处或在工作坊(如木工作坊)边搭建简易住房。但当时临时工聘用人数较少,且大都未有家眷,住宿条件基本上以集体宿舍形式为主。用房数量不多,较易解决,教职工与临时工在住房条件上的差距不是太大。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改革开放后,国民经济发展较快,学校陆续投入经费用于改善教职工的居住条件。除建造标准套房外,还相继建造了一些集体宿舍性质的住房。九十年代中期房改政策实施后,更是加快了建房速度,提高了建房标准。至2010年,教职工的住房条件从面积到质量都得到了极大改善。同时,随着高校招生规模大幅度增长,学校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后勤服务支撑系统用工需求不断增加,各个部门聘用了大量临时工,临时工住房需求刚性增长。且由于改革开放后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重大改变,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携妻带子,进一步刺激了该需求。

学校虽并无解决临时用工人员住宿问题的法定责任,但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学校有理由让临时务工人员享受更好的居住环境。同时,为了更好地让这些远离家乡的务工人员能安心为学校的发展做贡献,提高临时用工人员的稳定性,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满足临时用工人员的住房需求也是必要的。为此,浙江大学根据现有政策,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多方面途径挖掘潜力,不断增加住房数量,用以解决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多渠道解决需求,全方位加强管理

(一)多途径增加住房数量

1.新建临时工宿舍。据统计,浙江大学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陆续建造了20000余平方米集体宿舍性质的房屋。这些房屋在教职工搬迁新居后,陆续腾空给临时工人员居住。2000年后又在各个校区选址新建了近5000平方米房屋,专门用以安排临时工居住。截至目前,浙江大学五校区的临时工住房总间数已达2000余间。

2.改、扩建临时工住房。由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学校经费比较紧张,当时建成的临时房屋多为砖木结构,质量较差且规划无序。2008年四川汶川发生5.12大地震后,学校高度重视,拨出大笔经费对现有临时用工人员居住的旧房进行改造,甚至直接推倒重建。住房严格按照各项技术标准建造,并进一步规范了这些临时用房的布局,住房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此外还通过合理规划,充分利用周边允许的条件进行扩建。

(二)多方式改善内在住宿条件

在逐步满足住房数量需求的同时,学校还努力从各方面改善住宿条件,提高临时工的生活居住质量。

1.增设生活设施。与二十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只身一人外出打工的生活消费低、住宿要求低不同,现在临时工多携妻带子,甚至一家人都在某高校打工,因而对住所的内部生活设施要求也多发生变化。同时,由于物价的不断上涨,为节约生活成本,许多住户选择自行在宿舍走道上搭建灶台,公共部位上也堆积了大量的杂用物品,形成了严重的消防隐患,并使卫生条件急剧恶化。为了消除消防隐患,改善居住条件,浙江大学采取统一调配的方式,在每幢房屋内设立公共厨房,按4~6户设1间厨房的比例建造相应的灶台和橱柜,并配备灭火器,安装排气扇,既解决了住户的生活困难,也减少了安全隐患,大大改善了环境卫生。

2.改善生活环境。生活环境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以往临时工宿舍一般建在校园的较偏之处,周边环境比较差。近几年学校对临时工集中居住区的道路进行改造,加强园林绿化修剪管理,搭建停车(自行车和电瓶车)棚,架设晒衣架等,不断改变临时工住宅区脏乱差的面貌,大大提高了周边环境的美化与卫生状况。

3.提供优惠政策。随着杭州市住房消费水平的逐年提高,租金也日渐增高。如按近年来杭州市房屋租赁市场的租金价格计算,房租支出需占临时工人员工资收入的50%以上,这将严重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为此,浙江大学进行了充分的考量,8年来坚持房租不涨,学校向临时工收取的房租费仅为房屋租赁市场的1/3~1/5,如此优惠的租金较好地稳定了临时工队伍。

(三)多手段加强日常管理

1.严控准入条件与安排原则。由于学校临时工住房租金实惠、居住环境好,加之近年来市场租金不断提高,学校临时工住房需求急剧增长。尽管学校已建了相当数量的住房,但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为此,学校制订了严格的准入条件,根据用工人员的性质、属地等实际情况优化安排。首先考虑为学校提供各项后勤保障服务支撑的各类人员的居住,同时与用工部门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相关管理职责。

2.逐步推进物业化管理。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大力推进,学校的各类用房均趋向于物业化规范管理的模式,目前我校各区块临时工住宅日常管理工作也逐步实行物业化管理。由学校委托物业公司对临时工住宅区的安全、保洁、水电、维修、人员进出及居住人员变动情况等进行统一管理,通过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临时工住宅区的居住质量。

3.重视安全管理,加强日常防范。临时工队伍中一线人员较多,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往往没有精力和意识对居住场所的公共安全加以重视。浙江大学自2007年起逐步在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物业管理,在每幢房屋各楼层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要求管理值班员每天巡查并做好安全台账;房产部门不定期派人检查,对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正确使用灭火器等器械的操作培训;每个假期前提醒物业公司各类需要提高警惕的安全事项,不断提高住户的安全意识。

4.加强沟通,提倡人性化联合管理。学校的临时工来自全国各地,生活习惯不同,个性差异较大,为创建和谐安宁的居住氛围,学校主管部门定时、定人与各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掌握居住人员的各种信息,并利用日常检查、节假日活动等各种机会与临时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充分体现平等、愉悦的管理方式,尽可能避免与减少矛盾的发生,共创平安校园。

三、目前存在的困难

(一)住房改建资金紧缺

一直以来,高校办学经费都比较紧张,即使有经费也大多用于改善正式教职员工的居住环境,很难有大笔资金用于临时工住房建设,更没有临时工宿舍建造的专项经费,学校只能以较小规模进行建设与改建,经年累积,逐步扩大。

(二)观念认同差异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浙江大学基本解决近2万教职员工的住房难题。但在高房价的大背景下,个别教职员工计划经济社会的思维仍未改变,且认为应首先满足正式职工需求再谈临时工住房问题,为了解决其子女的住房而向学校要房,使本已较难开展的满足教职工(包括临时工)住房问题更为艰巨。应多向教职工宣传临时工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学校理应关爱他们,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困难。

(三)临时工素质有待提高

大多数临时工的文化水平与整体素质偏低,他们通常是初中毕业,有些甚至是小学毕业,思想动机单一,安全意识较为缺乏。因此,要多渠道、多方式加强临时工劳动安全、防患意识教育,也要通过各项培训树立他们的信心,培养责任感,全面提高他们各方面的修养与素质。

四、改变现行管理模式的设想

(一)合理布局,统一管理

结合浙江大学公用房管理条例的全面实施,加快推进临时工宿舍的整治,尽快实施学校临时工宿舍管理办法。

在两三年时间内拆除部分影响学校整体布局和景观的临时性用房,并分批分片将原由各用人单位自建、自管的零星住房收归学校进行统一管理,便于整修与生活设施的增添。今后将根据各单位的工作性质与聘用人员的实际情况,按房源总数合理确定各单位用房数量,由各用人单位统一与房产管理部门签订租房协议,房租也由单位统一支付。

(二)分片居住,动态管理

现行的临时工居住模式是随机的,各单位的临时工相间而居,流动性较大,不便于现场的动态管理。2007年以来,部分临时工住房实行物业委托管理后,情况有所好转,但根本性的问题没有解决。今后需逐步调整为同单位人员连片而居,房产部门与各用人单位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实现动态科学化管理。由房产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把握全局规划,各用人单位参与具体日常管理;定期、定人核对住户信息,及时沟通,合理调配,统一收租,有利于保证临时工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

(三)分级定租,以租养房

临时工宿舍是一项稳定学校临时工队伍的工程,就经济效益而言投入远远大于产出。为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创造更好的居住环境,除学校的继续投入外,必须改革收费制度,以达到以租养房或减小差额的目的。可考虑按以下途径逐步实施:(1)根据工资的增长比例逐步提高租金;(2)对于校内公司及可创收单位,可考虑由单位承担部分房租;(3)学校各部门正式聘用的临时工人员按正常标准收取,如不是各部门正式聘用人员,其房租应与市场价大致持平。

高校临时工居住条件的改善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只有持续投入、规范制度、科学管理,才能将这一工作稳妥推进,才能稳定临时工队伍,为学校发展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力量,从而让它为高校后勤创造更大价值。

参考文献:

[1]陈冰.关于高校临时工宿舍管理现状与今后改进的思考[J].高校后勤研究,2009,(06).

[2]赵迎芳.公平理论在高校临时工管理中的应用[J].管理工程师,2010,(01).

[3]姜海,于大伟.关于高校临时工权益保护的思考[J].理论观察,2008,(02).

[4]马静芬,邓晓欧等.高等院校短期用功状况及分析[J].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2006,8(01).

作者:施云

第2篇:关注困难群体就业:给下岗失业人员更多关爱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高度重视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进一步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和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

失业与再就业,是老百姓的一块心病,关乎社会民生。坦然面对失业,热情高昂再就业,是政府传达给老百姓的承诺,也就是经济学上常说的,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老百姓提供公共产品。老百姓有了工作,有了就业的信心,心里就有了盼头,社会和谐也就有了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速,然而,作为社会中心的城市本身却没有均衡地享受到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幸福,相反却出现了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令人关注的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群体。其中以“4050”人员居多。这些人年龄偏大、体质偏差、技能偏低、女性偏多,而且人到中年,他们又承担着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的重压。虽本人有就业愿望,但难度较大。我们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是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的大事。

背景:

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需要

在上个世纪的50-60年代,中国建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计划经济体系,这个体系的特点就是将所有的经济因素和生产活动都置于一个庞大的中央集权的计划控制系统之下。对于劳动力资源也同样是严格的计划安排,个人选择是绝对不允许的。在城市,所有的居民都会被安排到一个工作单位之中,他们以只领取相当于基本生活费水平的低工资为代价,换来了“充分就业大锅饭”和“生老病死有依靠”。当城镇中劳动力过剩时,就会将一部分人“下放”到农村去,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的2000万“职工下放”和文革时期的2000万“知青下放”就是两个典型的例子。

虽然计划经济在中国工业化初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最主要的缺陷就是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强烈地抑制了劳动者的积极性,造成了生产效率低下的恶果。同时,在这种制度安排下,结构单一、缺乏活力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特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情况大不一样了,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企业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劳动者要通过竞争上岗。

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竞争加剧。背着多达三分之一冗员大包袱的国有企业,与竞争对手始终不能站到同一条起跑线上。90年代后期的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使相当一批国有企业濒临绝境。于是,“减员增效”成为国有企业的必然选择,2000多万城镇职工成为下岗、失业人员。这又导致城市中出现了近2000万的贫困人口。城市中也开始了阶层分化,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贫困人口构成了两个互有关联的困难群体。

综上所述,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结果,使得中国目前大约有1亿人需要工作岗位,其中2000多万是城市下岗失业人员,6000多万是准备进城打工的农民,另外还有每年2000多万的新生劳动力。就业问题成为21世纪初中国最大的社会问题,而就业有困难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贫困人口和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就是当前最主要的3个困难群体。

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脱困,基本上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国企改革进入了关键性的决战时期。

决战的第一个攻坚是如何解决企业多年积累下来的数千万富余人员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优化重组都无从谈起。数千万富余职工面临着精减,或失业或下岗,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一个严重问题。改革是要付出牺牲和代价的,我们的下岗职工在改革中做出的贡献最大,付出的代价也最高,牺牲的利益也最多。

现在,市场经济体制正在不断完善之中,大部分国有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这些都包含着这些困难群体做出的奉献,付出的代价。因此,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他们的再就业问题,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因而有一半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实现再就业。

据今年召开的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报道,2006年全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8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2%。这是自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首次突破10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7%。

虽然2006年我国就业再就业任务完成情况好于往年,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计,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还有60多万人,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约400万人,今后3年内国企实施政策性破产还需要安置约360万下岗工人。因此,我国还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

声音:

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声音

党和国家及其领导人

党和国家及其领导人十分重视做好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经常发表重要讲话,指导各地就业再就业工作向前发展。

2002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江泽民指出,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江泽民强调,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为国家建设做出过贡献,理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解决好他们的再就业问题,是整个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再就业工作。

2003年8月15日~16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把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升到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战略高度。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战略高度,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战略高度,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再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再就业工作的新成绩。

2004年9月3日至4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524个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这是全国首次对再就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与会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深切关怀。

会议重申了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加快发展,推进改革,调整结构,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努力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2005年11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工作。他强调,要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落实“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2006年3月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高度重视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我们要牢记执政为民的宗旨,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进一步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和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再延长三年,并根据各地实际将适用范围逐步扩大到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2006年6月23日,我国部分省区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根据当前形势,进一步总结经验,落实政策,群策群力,不断破解再就业工作难题,把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得更好。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它的核心内容是在全体人民范围内,实行民主集中制,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使人民享有并行使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利。许多国计民生的大事,都是人大代表关注的内容,有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问题也是代表们反映的热门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高清说,从有工作到没工作,心里的痛苦和恐慌可想而知。对这一在改革中出现的失业群体,要充分给予心理疏导。最要紧的还是帮助他们重新找到就业岗位。这些人是在“减员增效”过程中下来的,对国家和社会作过贡献,社会的“增效”部分应该惠及到这些失业群体上。

王有德代表说,“4050”是个酸楚的称谓。就个体的人来讲,这个年龄不该成为就业的门槛。可目前社会就业的大门对这个群体没有完全敞开。他们年龄偏大、技能少,失业风险高,但闲在家里,成为最困难、最渴望岗位、又最难找到工作的一批人。“4050”,在局外人看来,就是两个冰冷的数字,可是在它却代表着数百万活生生的人。他们正面临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阶段。他们应该是全社会的“痛点”。

全国政协委员王梦恕说:“再就业工作不应该是一种短期的行为,更不能只是做做样子。要基本保证再就业者就业的相对稳定,除了提高就业者的素质、业务技能外,重要的是政府给予制度上的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赵金城认为:扩大就业,首先需要政府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制度,把发展真正作为第一要务,保持良好的经济运转态势,解除企业的后顾之忧,从根本上保持就业环境的良性秩序;二是作为再就业者,要主动参与和适应市场竞争;三是通过政策优惠,鼓励劳动者独立创业、互助创业。

下岗失业人员

河北省下岗失业人员杨路宽家是“零就业家庭”。两年前老杨从电机厂下岗,爱人来自农村没有工作,孩子还在上小学。为了一家三口的生活,老杨下岗后不停地在外打零工,但一个月满打满算也不过300元收入,生活举步维艰。最近,社区帮助他在社区开了一家小超市,现在他们一家月收入近3000元,日子过得还挺有滋味!他说,这是托党和政府的福。希望全国各地像我这样“零就业家庭”都有工作可做,过上幸福的日子。

51岁的马忠国是辽宁抚顺市望花区食品厂的下岗职工,儿子在念大学。在北厚社区的帮助下,老马被安置在连山食品加工厂工作,月收入700元,使他摆脱了困境。他激动地说:“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给我再就业的机会。”

截至目前,抚顺市棚户区回迁居民中全部离岗失业人员不但搬进新房,而且实现再就业。该区广大离岗失业人员高兴地说:“再就业工程就是好!”“使我们有家,又有工作。”

大连是全国再就业工作的一面旗帜。而戚秀玉是劳动保障事业的标兵,是再就业工作的典范,是“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下岗后在职业介绍所工作的大连戚秀玉,成为“省特等劳模”、“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十佳职业道德标兵”、“全国先进工作者”。

当记者采访时,戚秀玉说,因为我热心帮助下岗困难职工再就业,党、政府和下岗失业人员给了我许多荣誉,但是我知道,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再就业工作者、普通的共产党员。有人认为利用“明星”“面子”可以为自己谋取点什么,我从来没想过。因为如果我的“面子”不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那就一文不值。因此,我经常想要努力把“面子”用足。于是我就把认识的单位、厂长、经理的联系方式记了三四本,一共有六七千个,一遇到就业困难者,赶紧给他们打电话,至少保证少数特困下岗失业人员能有地方干活。

总之,党和国家的会议精神,党和国家领导的重要指示,体现了对下岗失业人员的重视和关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言,反映了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关注和支持;而几个下岗失业人员的言行,却代表了许多下岗失业人员的心声,真实地反映了他们的情感和心愿。

在当前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健康、稳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继续不断提高,开始进入小康水平的情况下,而城市人口中却有上千万人(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靠领取失业救济金、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或者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来维持生活。这种状况不改变,将会进一步加剧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同时,这种情况也不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衷,更是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背道而驰的。再者,开展再就业工作,本来就是实现国企脱困目标的一项不可分割的内容,现在国企基本脱困了,但再就业工作还未完成。党、政府以及脱困的企业和全社会要共同努力把这项任务善始善终完成好。

举措: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指出:“必须把扶持困难群体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今年召开的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要着力以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为重点,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就业,圆满完成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国正在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体再就业,给他们以更多的关爱。

落实政策暖人心

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政府的援助、社会的关心支持不可缺少。政府的援助主要体现在政策上。对困难群体就业,政策上要特别优待,就业方式要特别方便,让下岗失业人员得到更多扶持。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对过去的扶持政策予以延续、扩展、调整、充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的话,对大量下岗失业人员而言,无疑是一颗“定心丸”。

“延续”,即对2002年出台的再就业扶持政策加以延续。其中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主辅分离等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将延续至2008年底。“扩展”,主要是把再就业政策的扶持对象扩展到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同时小额担保贷款、免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的扶持对象也扩大了覆盖范围。“调整”,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为在限额内减免;对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方式,由从前的按比例减免调整为按实际招用人数减免,使政策实施更加规范。“充实”,主要是增加了稳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促进培训的技能鉴定补贴。

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再就业优惠证”是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凭证,是地方政府通过政策和法规赋予下岗失业人员的一缕阳光,体现了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关爱。这缕阳光,温暖了很多下岗失业人员,使他们走上了二次创业之路。

“刚听说时不敢相信,做梦也想不到会有这样的好事轮到我头上,现在真是梦想成真”。家住福建福州市的下岗失业人员王君高兴地说。

40多岁的王女士于2004年下岗失业在家,由于年龄偏大,技能不强,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在当地政府和朋友的帮助下,她自谋职业开办了手机配件店,以出售电话卡、手机充值卡为主。薄利多销,利润很低,勉强维持生活。听说每月要上缴几百元税费,压力很大。当用再就业优惠证核免工商税务费以及享受其他有关优惠待遇时,她感受到党的政策的温暖,心情十分激动。

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效应在福建省初步显现,该省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9.55万本,为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费1.19亿元、发放各类补贴1.56亿元,有力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自谋职业的河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反映,有了优惠证,工商税务该免的税费全免了,没打折扣。政策落实给再就业人员带来了真正的实惠。

他们算过一笔账,享受工商税务等优惠政策,每月等于政府发了至少300元到500元的工资,只要好好干,保证基本生活没问题。现在省里又出台了新的就业政策,再就业优惠政策延长三年,他们表示一定要好好干,争取有更大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岗位,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兄弟姐妹再就业。

为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项优惠政策,为他们大开方便之门。实行“再就业优惠证”政策,更加便利了下岗失业人员去享受政府的扶持,感受社会的关爱。

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我现在心里的疙瘩解开了,心情特别舒畅。”

陕西省一位陈小敏失业人员说,“我是2002年下的岗,刚下岗那些日子,我心情特别难受,后来了解了再就业优惠政策。经过帮助,我开办了自己的饭店,各种税费都减免,越干越红火,吸收了13个人,其中9个是下岗职工,4个是‘4050’人员。有这么好的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这样的支持和关心,大家都看到了新的希望。”

像陈小敏这样的下岗失业人员,是享受国家免税政策的一个缩影……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如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同时,还提高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也就是说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三年免税待遇以后,还达不到月营业额起征点的,仍然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自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关于再就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对就业人员、所从行业、适用税种以及减免程度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为缓解各级党委、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压力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广西省北流市地税局积极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北流市地税局心系下岗失业职工,把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严格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职能,有效地确保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及时落实到位。2006年,该局共为符合条件的279名下岗职工减免各类税款共计47.65万元,成为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有力依靠。

该局在减免税的审批上坚持特事特办、从快从简的原则,辖区11个征收单位的办税服务厅全部建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办证“绿色通道”,并采取“三专三优”措施:即专人、专岗、专窗,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审批,确保做到减免税申请随报随批,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最直接的便捷服务。

发放小额贷款

小额贷款是党和国家给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一种优惠政策,使许多下岗失业人员走上创业之路。

河南自2003年启动小额贷款扶持创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实现了由“输血型就业”向“造血型就业”的转变,三年间全省累计发放创业贷款19.2亿元,使6万人圆了创业梦。

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实现就业再就业,河南去年全省小额担保贷款门槛一降再降,贷款对象从以往只限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残疾人、复员转业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自愿到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也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微利项目扩大到国家限制行业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项目。优惠的扶持政策激发了越来越多的下岗失业人员选择自主创业。

去年以来,山西省围绕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10个方面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在全省加大落实力度,使广大下岗失业人员真正享受到了政策带给他们的实惠。

原阳泉第一钢铁厂经销公司财务会计王某,下岗后想经销清华阳光太阳能热水器,但苦于没有资金,无法启动。

得知有优惠政策这一消息后,阳泉市劳动保障局将她作为贷款帮扶对象,给她提供了一年期两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使她的专卖部顺利开张,不仅自己实现了再就业,还吸纳了3名下岗失业人员。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省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39亿元,惠及7767名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减免税的户数为1.2万户,共减免各项税费3270万元……政策的落实如同阳光的照射,使下岗失业人员真切地感受到了温暖。

进行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对象可起到直接帮扶作用,关系到下岗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是落实新的就业政策的重要内容。既能够有效地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率,也能够极大地促进社会保险的参保和缴费。为此,我国各地对按时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福建省莆田市为第一批731名下岗失业“4050”灵活就业人员发放339320元的社保补贴。莆田市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在灵活就业后,从2006年1月1日起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4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湖南郴州市现有下岗失业人员7万1千人。凡是签订了1年以上合同,单位和职工个人都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参保单位新招持证人员和单位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持证人员,以及灵活就业后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持证人员,均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原郴州火柴厂的下岗职工邓香菊如今快50岁了,属于“4050”人员,现在她在一家招待所上班,每个月工资只有400来块钱,今年的养老保险她一共要交3130块钱,现在政府给她补贴了1879块钱。据了解,郴州市的社保补贴分两批发放,去年首批补贴发放5000多人,发放金额共800多万元全部发放到位。第二批社保补贴于2007年元月份发放……

公共服务送“情爱”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做好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和谐建设,我国各地结合实际,创造出许多新的服务形式和新的工作方法,保证了各个专项活动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也进一步增强了公共就业服务的服务功能,丰富了为人民服务的手段。

在春节前后,我国各地继续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促进困难就业人员再就业;开展送温暖活动,送资金、送岗位暖人心;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活动,把就业再就业的责任切实落实到基层,把“情爱”送给下岗失业人员。

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就业援助品牌,我国各地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周密安排,把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两节期间为下岗失业人员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并将再就业援助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或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进一步建立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的联动机制,确保再就业援助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再就业援助工作计划,确定“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具体援助对象和服务内容,明确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责任,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效。

福建、广东、天津等省市制订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活动主题是“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

福建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出开展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于2007年1月4日至2月17日在全省开展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为目的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重点为尚未就业的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即城镇户口的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无一人就业,或家庭成员中虽有人就业,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人员,以及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灵活就业和被企业吸纳,但没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提供针对性援助服务,切实帮助他们实现稳定。

福州、厦门、宁德等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重点援助对象量身定制一份服务方案,针对其在求职就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和其他劳动保障政策方面的不同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并与服务对象签订一个实施协议,提供一次符合个人需要的职业指导、一次免费职业培训服务、一项免费职业介绍等服务。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做好了各项服务措施落实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得到再就业援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广东省在开展新一轮针对就业困难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三个一”贴身服务和实现“三个一”的工作目标。“三个一”贴心服务:一是根据援助对象自身素质、特点、个人意愿等方面的情况,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二是与援助对象签订一份服务协议;三是落实一名对口帮扶工作人员确保兑现就业援助承诺。“三个一”的工作目标:让一批人员的社保补贴得到落实;组织一批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一批人员送上就业岗位。

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社区(村)是社会的细胞,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为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我国各地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功能,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打造街道社区平台促再就业。现在全国平台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并形成了自己的队伍,工作在有效运转。各地充分加强和提高平台促进就业作用,取得一定的效果。福建省去年全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7万人,完成任务的100.70%;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3.95万人,完成任务的131.67%;城镇登记失业率3.93%,控制在4%以内。该省广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初步形成了延伸到街道、社区、村居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与服务网络,工作人员上门入户,对社区“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有效推动了再就业工作向基层延伸。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2006年年初,山西省委、省政府确定了全省就业再就业“401544”的工作目标,即,全省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0万个,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1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为保证这一目标如期完成,该省劳动保障厅十分注重发挥全省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出台措施,要求各地加大对这一平台的投入;健全体制,旨在加强管理,完善服务;开展信用社区试点和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为下岗失业人员充分就业创造条件。经过努力,这一平台已初具规模,目前,全省已建立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237个,建立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1034个。遍布全省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已形成一个网络,典型不断涌现,作用不断发挥,推动就业再就业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

开辟社区再就业大市场。去年浙江嘉兴市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试点,全年共有数千名下岗失业人员顺利走上了就业岗位,其中仅南湖区就有2100多人实现了再就业,社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全部达到了80%以上,其中有17个街道社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到了90%以上。该社区共有316名下岗失业人员,去年经过努力和推荐,共有288人找到了工作,就业率达到91%。

为了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南湖区结合社区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需要,大力开发物业管理、保安、社区绿化、清扫保洁、车辆看管等公益性岗位,形成了南湖区社区就业“三保”(保安、保绿、保洁)、“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服务”(家政服务、配送服务、保健服务)、“三大管理”(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的新模式,去年共安置就业困难人员500多人。

开展送温暖活动

送温暖,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最终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要群众有困难,就应该千方百计解决好。每年元旦、春节,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和干部都深入困难群众家中,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慰问。送温暖已成为我国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今年,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我国各地组成走访慰问团,于 “两节”期间集中时间、资金、人力开展送温暖活动,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他们送慰问金、送岗位、送技能、送法律等,受到下岗失业人员的欢迎和赞扬。

送慰问金春节将至,我国各地在调查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开展送温暖活动。福州市政府、工会、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分批逐一走访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家庭,并送上慰问金,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1月17日,福州市鼓楼区困难户肖铁雄收到工作人员送来的慰问金。

江苏省各级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把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下岗职工、病残职工、离退休人员等作为送温暖的重点,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急难问题。全省“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家庭30多万户,目前,该省总工会已筹集送温暖资金300万元,用于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和补贴。

送岗位再就业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决不是光靠嘴上说说就能解决的,一定要有强烈的同情心和关爱心,充分体谅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难处,做深、做细、做透工作,想尽一切办法,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把“情”和“爱”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福建省把送温暖同促进就业工作结合起来,主动和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公益性岗位,发挥职业介绍窗口作用,帮助困难人员解决就业难的问题。

为鼓励自主创业,福建省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节前加班加点,走访就业困难人员,为他们落实岗位、牵线搭桥。48岁的失业人员顾维扬,因某缝纫厂倒闭失业在家后,多次寻找工作,都因为文化低、缺少技术、年龄大等原因而失败。最后,在劳动保障部门帮助下他签订了劳动合同,做保安了。他激动地说:“今年春节对我来说太有意义了。”

该省不少失业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春节后就上班了。

今年初,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保障局组织各街道的就业援助员对全区“双困”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发现有87位“双困”人员急需就业援助后,千方百计挖掘岗位资源,第一批送上的80余个就业岗位,大多来源于企事业单位,具有工作稳定、收入稳定及对应聘者技能、学历要求不高等特点。

“有了这份大礼,我定心多了!”“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黄爱莉高兴地说。

年初,“迎财神”的鞭炮声还时时响起,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保障局局长就带着几十名党员干部兵分五路出发了。工作人员首先来到了山阴路156弄22号,向女主人黄爱莉送上最急需的“金元宝”——山二居委就业援助员岗位的报到通知书。

送技能我国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努力为下岗失业人员送技能,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辽宁省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为他们再就业提供条件。

40岁的下岗失业女工唐金娟,和数百名失业人员一起,参加了由政府开展的咨询活动。前不久她参加了房产中介的培训,并拿到了资格证书。不久,她特来向专家咨询创办公司的有关政策。她充满自信地对同伴说:“我要么去房产中介公司应聘,要么自己创业开中介公司,有了技能不怕没饭吃。”

在我国各地,各方专家还开展了职业培训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技能培训方面的咨询服务。今年在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同时,还将根据需要,加大职业培训的力度,开发新的培训项目,帮助就业困难群体下岗失业提高技能,实现就业。

送法律为困难群体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立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送法律到基层、到人;帮助解决劳动争议。

新年伊始,在劳动保障工作会上,劳动保障部田成平部长说,“今年我国将重点加快四项立法,即《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和《社会保险法》,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做好法律实施的准备工作。”这“四法”必将有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青海省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相对多。目前每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以25%的幅度上升。

为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1997年开始该省逐步建立起了覆盖全省范围的法律援助机构,很多困难群众得益于法律援助,维护了自己的权利。

根据《条例》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过后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都可以受到法律援助。

托起“零就业家庭”希望

今年,要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着力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这是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向我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一个重要任务。

我国“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部分是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众。几年来,我国各地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众就业,取得较好的效果。

当成政治任务,办成民心工程

“零就业家庭”是具有代表性的困难群体,帮助他们就业,使他们真正做到安居乐业,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将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最期盼解决的政治性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并向人民做出了承诺。去年以来,通过采取多项措施,我国较好地解决了大多数“零就业家庭”的困难。目前,各级政府、各部门都把这一重要的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

广东省下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办法》和《广东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规定,要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和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全社会都来积极参与“关爱零就业家庭,真情相助就业”援助行动,向“零就业家庭”伸出援助之手;每一个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和经济组织都向“零就业家庭”献一岗位,使每个“零就业家庭”都有一人以上实现就业。

在《辽宁省阜新市2005年促进就业工作方案》中明确写到:把“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这项工作列为全市定期就业通报的重点内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该市还推行“联民岗”,帮助“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

人们称“联民岗”为干部与群众之间架起的“连心桥”。自2001年开展“一人双岗”活动以来,阜新市已有1.5万名干部共建立了27455个“联民岗”,为群众生产生活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真正实现了“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双赢”。市委组织部专门下发了文件,要求在全市县级干部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都要通过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一个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为自己的“联民岗”。根据本部门和个人的情况,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解决一个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同时,针对“零就业家庭”实际,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使这部分困难群体真正看到生活希望,摆脱生活困境,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强化基础工作,搞好跟踪服务

目前,我国各地健全、完善相应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做好辖区内的就业申报登记和管理工作,快速、准确地做好“零就业家庭”的核实认定、统计数据管理,随时了解掌握辖区内“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状况,及时提供就业援助,全方位搞好跟踪服务。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劳动保障服务部门能努力在规定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认定完毕,使“零就业家庭”一名成员实现就业。加强对企业裁员的宏观调控,严格控制夫妻双方同时下岗,从源头上控制“零就业家庭”的产生。建立和完善零就业家庭预警预报制度,发现“零就业家庭”,随时给以送岗位,进行再就业援助。

针对“零就业家庭”的特点,为更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灵活就业的岗位,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脱贫和稳定生活。福建省开展“零就业家庭”情况入户调查工作,除“零就业家庭”的自然情况外,重点对“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和失业情况,包括失业时间、有何特长、求职(培训)意向及待遇要求等进行摸底,以便开展针对性帮扶工作。

去年以来,山西省狠抓就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就业再就业服务机构。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已发展到941所,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上下贯通、城乡一体、联结省外及国外的职业介绍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该省建立和完善“零就业家庭”预警预报制度,一旦产生新的“零就业家庭”,劳动保障部门立即启动援助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至少提供一个适当的就业岗位,让这部分群众的生活得到保障。

努力发展经济,创造就业岗位

促进就业,关键是创造就业岗位,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从长远看,必须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我国各地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根本途径。坚持做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下岗失业人员刘爱萍经营制衣生意,吸纳了不少“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前两年享受到了税费减免,她特别关心这样的优惠能否持续。

“十一五”期间,下岗失业人员办企业或吸收“零就业家庭”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可以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劳动密集型产业将继续受到青睐,既发挥劳动力充足的优势,又解决基本的民生问题,因此作为国家积极就业政策扶持的重点。重点鼓励发展的还有第三产业,将成为今后我国扩大就业的主要出路。

去年在不少省市举办的民营企业招聘会格外引人注目。从所有制结构看,我国的非公经济方兴未艾,国家积极就业政策将引导其吸纳更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小企业大就业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国家政策的着眼点就是努力改善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让小企业更好地生长,吸引劳动力,也让老百姓积极去创业,当上小老板。

目前,我国各地紧跟现实需求,进一步发展家政服务、医护服务、商业饮食、家电维修、物业管理等各类社区便民服务业,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注重把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同发展城市的绿化、环保、卫生、交通等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在改善城市管理的同时,通过47+9寻岗、买岗、创岗等各种方式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进一步推动“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取得实效。

召开招聘会,方便再就业

为进一步做好下岗“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我国各地召开就业再就业招聘会。

春节前夕,厦门市劳动保障局计划今年在全市范围内,为500户有就业愿望、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问题,实现“零就业家庭”一户一就业。

据统计,厦门市目前有1000多户“零就业家庭”,其中有不少家庭存在有就业能力的劳动力。因此,从2006年12月下旬开始,市劳动保障局便陆续定期举办再就业援助招聘会,帮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实现一人就业带动一家脱贫。

深圳福田区专项招聘会共有辖区83家企业参加,提供271个工种的2063个岗位。企业提供的岗位都针对困难失业人员年龄大、技术能力较低的现状,如家政服务员、餐厅配送员、清洁人员等。

街道办事处再就业基地与企业联合进行招聘的摊位前吸引了大部分前来应聘的困难失业人员。家住梅林街道的杨女士说,一个多月前她还是个下岗失业人员,在区劳动部门登记困难失业人员的时候了解到,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再就业基地,正在招聘缝伞工,她马上去报名得到了一份工作。缝伞工的工作很简单,她第一天经过培训就上手了,而且可以把工作拿回家做,上班时间不用固定。每缝制好一把伞可以得到4毛钱的工钱,自己想做多少做多少,一个月下来包括政府补助可以拿到1000至2000元,是个很好的选择。在她的现场介绍下,很多困难失业人员都跃跃欲试。一位在现场的困难失业人员说,招聘会做到从实际出发、量身订造,也给予困难失业人员以最大信心鼓励,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找到合适的岗位。

加强职业培训,让更多人再就业

“十一五”规划中,加强职业培训、以培训促就业将放到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现在结构性失业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人没活儿干,有的活儿找不到人干。要让更多的“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就要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而提高就业能力关键要靠培训。与直接给予补贴、岗位相比,培训是一种更为积极的带有根本性的举措。

位于海峡西岸的福建省共组织“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9.70万人,培训后就业率为71%;组织创业培训1.31万人,培训后就业率为65.8%。厦门市“1+1”群、三明市“真情创业”和石狮市“3S激情创业”等创业培训效果明显,有效发挥了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免费为“零就业家庭”下岗职工提供培训服务是朝阳区工作流程的第一步。对“4050”下岗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其有一技之长。举办创业培训班,提高其创业能力,加大创业促就业的力度,使“4050”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促就业产生“倍增效能”。今年计划办20期培训班,免费培训下岗职工2000人,其中技能培训1500人、创业培训500人。

加强沟通联系,增强就业稳定性

我国各地帮助“零就业家庭”寻找工作岗位,努力定期与他们沟通联系,掌握情况,增强就业的稳定性。

为了让“零就业家庭”困难职工有回家的感觉,牡丹江市推出了联系卡制度,所有特困职工都能得到一张联系卡,上面有联系电话和帮扶内容,工作人员定期与其联系沟通,实现了“帮扶一次送几程”的长效帮扶模式。今年以来,牡丹江市共接待各类求助1107人次,发放物品总价值28.4万元;接待求职人员9150人次,介绍安置1113名下岗职工重新就业。

为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再就业,河北省劳动保障部门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援助,确保其尽快实现稳定就业。

石家庄市长安区郭建涛,军转干部,两年前从一家困难企业被安置到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始从事就业再就业工作。农历除夕的上午,小区里家家户户都忙着过年,可他还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帮助“零就业家庭”再就业。

两年前,长安区“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杨路宽家,从电机厂下岗,爱人来自农村没有工作,孩子还在上小学。为了一家三口的生活,老杨下岗后不停地在外打零工,但一个月满打满算也不过300元收入,生活举步维艰。郭建涛帮助他在社区开了一家小超市,现在他们一家月收入近3000元,日子过得还挺有滋味!目前该社区下岗失业人员上岗率达到100%,“零就业家庭”已经完全清零!

记者手记:

改变观念促再就业

“关注困难群体就业:给下岗失业人员更多关爱”的报道目的,并不是为了“抢眼球”、“抬人气”,而是从争取好的社会效果出发,以正面报道为主。但并不是不报道反面的典型事例,甚至掩盖事实真相。

确实,在报道时,记者通过事实会更多地了解社会了解生活也了解一个新闻工作者所应肩负的责任,更强烈地认识到一个新闻工作者所应具备的那种为民生立命为百姓解难为政府分忧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一位特困下岗失业人员的小孩对采访的记者说:“记者叔叔,我不想要别人的东西,希望别人能像朋友一样地关心我,而不是单纯地给我东西。”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困难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接受救助时,往往有种自卑感,社会要给他们更多的关爱……

关注困难群体就业:给下岗失业人员更多关爱,是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的需要,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是社会各界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声音。是全社会应尽的责任,是人类的一种美德与良知,我们应该予以提倡和赞扬。

为此,当我们为广大困难群众送去他们急需的物品时,确实还应该为他们送去更多的精神关爱,从而在心理上感受到社会平等的快乐。采取各种措施,全面落实党的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精心进行就业服务,做好“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让灿烂的阳光普照大地,温暖下岗失业人员的心。

我国各级党委和政府是这样宣传的,也是这样去做的。正如政府给困难群体花钱从没“犹豫过”一样,今后要进一步向困难群体倾斜,扶贫帮困不仅有其经济意义,更有政治意义。扶贫帮困不能再搞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权宜办法,而是要走制度化、持久化的道路,为困难群体织就一张救命网,不仅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还要解决他们的就业再就业发展问题,并为精神方面的需要提供帮助……

不少下岗失业人员反映,我们到处东凑西凑地弄些钱,做些小本生意,地税减免了,可是国税没有免。我们每月仅挣几百元钱,国税最少也要上缴增值税200多元,真是伤透脑筋。有的有“本事”的免税或偷税,没有本事的只得老老实实缴税。

有的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内开小店,为移动、联通公司代办点。减免了地税,没免国税,行业部门还要扣税,层层缴税是否合适?

诸如有关税务优惠政策的问题,如何理解与解决?

为了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增长,体现人文关爱,自税制改革以来中央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几年政策执行情况表明,税收优惠政策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配合经济结构调整,安排再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发现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在实施中面窄成本高,政策本身存在一些不足,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效应并不十分明显,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亟待完善。要整合税收优惠政策,取消行业限制、税种限制、所有制限制,出台统一的再就业税收扶持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尽管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都在为下岗失业人员想办法,可是一些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观念仍然没有多少变化,一些下岗失业人员认为只有安排在国有企业才算就业,而且对脏、苦、累的工作比较计较。不少下岗失业人员在重新选择职业时不是根据市场的需求,而是根据自己的不切实际的想法,对工作单位和职业挑三拣四。甚至有的对职业的要求是既要高工资,又要轻松体面,这种两全其美的想法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实现的。这样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时,往往失去了很多机会。

据有关报道,“公家”好不容易给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安排了公益性就业岗位,得到的人却不珍惜——将岗位出租给他人。某油田出台措施,决定在全企业内“消灭”零就业家庭,努力让每个困难的家庭至少一人有工作岗位。油田各社区想尽办法开发出了一些公益性就业岗位,为近千名失待业人员安排了做环卫工人、保安等差事。然而,不久,接到不少群众的举报:一些得到岗位的人并没有到岗上班,而是将爱心就业岗位出租给当地的农民或自己的亲戚,自己却在家里吃闲饭、等活干,或再干一份营生。

一位参与调查的人士透露,出租难得的爱心就业岗位,在油田基地十分普遍。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多数人就业观念没有转变,嫌环卫、保安工作苦、脏、累,自己干这种活“丢面子”,怕“被人瞧不起”。

对此,不少油田困难职工十分不满。他们认为,在还有许多失业待业人员“嗷嗷待岗”的情况下,一些人却将爱心岗位出租,是把关心帮助困难家庭人员就业、再就业的“经”给念歪了。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多种形式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通过扶持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一方面为劳动力的就业提供了新的岗位,另一方面,对劳动力的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转变观念,提高素质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再就业的机会。

观念也就是思想,它是客观现实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下岗失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内在的必然性,是劳动力资源通过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的结果。对于这一点,许多下岗失业人员缺乏正确的认识。从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来看,即使是在职职工,也面临着失业的可能性。这就要求我们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讲清个人利益与国家产业调整大局的关系,并要耐心听他们的倾诉,关心尊重他们,并帮助他们树立自强、自立、自尊、自信的信心。下岗并非无路可走,关键在于转变就业观念。有了这一点,压力就会变成动力,挑战就会变成机遇。是否转变就业观念,对再就业有着直接影响。

树立现代就业观,尽快使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一是树立自主就业的观念,自主就业强调的是劳动力根据自身的能力和意愿来选择工作岗位。二是树立竞争就业的观念。三是树立流动就业观念。而转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观念,增强竞争上岗意识和能力观念的转变来源于实践,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观念的转变也只有在再就业的实践中得以实现。这就要求把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作为就业工程的重点,这是解决再就业问题的治本之法。只有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就业,才会逐步改变传统的就业观念,形成与市场经济相一致的就业观念。

政府部门要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机遇,开展就业指导。

一是合理安排求职者与用工单位面谈。通过求职者与用人单位面谈,相互了解对方基本情况,是实现供求双方选择的重要环节,也是决定选择意愿的重要方式,对供求双方选择成功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是对下岗失业人员的面谈结果进行跟踪服务。职业指导人员组织供需面谈后,对下岗失业人员要进行电话联系。了解其面谈是否成功,如未成功,则继续为其提供推荐服务。对就业困难的人员,应作为跟踪服务的重点对象,继续为其选择合适的用人单位,直到其实现就业为止。

三是运用劳动力供需信息资源为求职人员与用工单位、用人岗位进行合理匹配。合理匹配是促进供求双方选择成功的基础,能否根据供求双方的选择条件,合理进行匹配,对促进供求双方选择成功具有决定性作用。

四是组织跨地区劳务交流合作。跨地区劳务交流合作,应遵循“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的原则。根据输入方的需求,加强培训、突出重点和特色,促进跨地区劳务交流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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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 难 群 体

困难群体的存在,是我们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关注和解决的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重大问题。关注困难群体,解决困难群体问题,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要重视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这实际上是通常说的关心弱势、困难群体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方面是社会整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困难群体”问题也突出出来。在各种媒体上,包括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困难群体”问题比实际上更加突出。

在媒体上我们可看到,对于“困难群体”的说法,有的用“贫困群体”,有的用“弱势群体”,“群体”也有说成“人群”的。这几种说法差不多,比较起来,“困难群体”说法更准确一点。

困难群体是指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化解社会问题而造成的压力,导致其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是一个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分布广泛的群体。这个群体一般由以下几部分人构成:一是下岗失业人员;二是从来没有在国有单位工作过,靠打零工、摆小摊养家糊口人员,以及残疾人和孤寡老人;三是进城农民工;四是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五是收入较低的贫困农民。这一群体目前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但可以肯定已占一定比例。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困难群体的生活、就业、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问题尤为突出。

困难群体具有很强的同构性、集中性和群体性。有效地保护困难群体,解决困难群体问题,除了困难群体自身应该自立自强、社会应该给以他们广泛支持外,政府应起主要的作用。尤其是政府的政策选择与制定对解决困难群体问题极为关键。

作者:林 彧 何 方

第3篇:“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性要求的集中体现

教师职业道德不仅具有与一般职业道德的相同属性,也存在与一般职业道德不同的特点。不同的学者对“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与“为人师表”三项何者体现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性要求在认识上存在分歧。本文从实证的角度以85名在职教师、90名职前教师与89名高中学生为样本,对现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关爱学生、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在特殊与一般维度上进行排序。结果表明,在体现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性要求的评分上,在职教师在三项内容上无显著差异,但显著高于其他项目,职前教师对“关爱学生”的评分显著高于其他项目,在校学生对“关爱学生”与“教书育人”两项的评分无显著差异,但显著高于其他项目。在进一步的分析中发现,三类样本对“关爱学生”体现教师道德特殊性的评分无显著差异。

一、问题提出

教师职业道德(师德)是指从事教育职业的人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品德的总和,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1]现行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既包括了要求教师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应该遵守的一般性道德内容,也包括了教师作为这个特殊行业人员的特殊的道德内容。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进展来看,教师职业道德正从“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转移的过程中[2]。教师职业道德作为各种职业道德之一也毫不例外地具有与一般职业道德的相同属性,也存在与一般职业道德不同的特点[3]。从道德心理学新进展的角度来看,道德敏感性(moral sensitivity)的研究成果也为教师“专业道德”的概念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道德敏感性重视个体面对特定的情境在作出道德决策时需要考虑情境的特殊性[4],强调教师职业道德的领域特殊性[5]。从教师职业特殊性探讨师德内容已经成为教师职业道德理论建设的一项前沿课题。

从教师职业特点出发考虑师德的特殊性,对于进一步丰富职业道德的理论建设,以及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执行都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强调从专业特点出发讨论伦理规范的建立,不再是一般道德在教育行业里的简单演绎与应用;所建立的伦理标准都有较为充足的专业和理论的依据,并充分考虑了教师专业工作和专业发展的特点与实际[3]。从实践层面的角度来看,基于新形势下教师职业发展的特点与教师道德发展的要求,才有可能制定与实施更具有针对性、精细化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的评价在体现教师职业特殊性的前提下,评价措施才具有可操作性,评价功能才能真正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

然而,不同的学者对哪些内容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殊性要求具有不同的看法。有研究认为,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在于师生之间的互动[6],在于教育情境中师生之间的关爱关系。Noddings认为关爱(caring)是教师职业的基本特点。[7]一个人进入教师职业就是进入了一种关爱关系,关爱先于、重于做事与技能,这是教师职业与其他职业的最大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历次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都把热爱(关爱)学生作为重要内容,师爱是师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大量调查也显示学生所喜欢的教师特点中,热爱学生是其中重要的一条指标。[8]甚至有研究认为,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在于“师爱”。[9]教师对学生的关爱不仅被看成是学校教学情境中最重要的情感因素之一,而且也是教师职业最重要的道德规范之一。也有学者认为,教书育人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真谛。[10]教师能否自觉做到教书育人是衡量教师职业道德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还有学者通过对学生家长的调查后认为,为人师表应当成为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11]从整体上看,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殊性要求存在认识上的分歧,而且主要以思辨分析为主,缺乏实证研究。

基于上述认识,本研究重点从实证的角度探讨不同群体对体现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性要求的看法。由于在职教师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执行的主体,职前教师(在校师范大学生)是重要的教师后备力量,而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直接受体,所以本研究通过在职教师、职前教师与中学生对现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在特殊性与一般性维度上进行排序,从实证的角度检验体现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性要求的内容。

二、研究方法

1.被试

样本一,在职高中教师85名,男教师37人(43.5%),女教师40人(47.1%),缺失8人(9.4%);30岁以下21人(24.7%),31~40岁48人(56.5%),40岁以上14人(16.5%),缺失2人(2.4%),平均年龄35岁;高级职称24人(28.2%),中级职称41人(48.2%),初级职称15人(17.6%),缺失5人(5.9%);教龄5年以下21人(24.7%),6~10年25人(29.4%),11年以上33人(38.8%),缺失6人(7.1%)。

样本二,职前教师(在读师范学生)90人,男生9人(10%),女生81人(90%);平均年龄21岁。

样本三,高中二年级学生89人,男生38人(42.7%),女生51人(57.3%);平均年龄17岁。

2.材料

2008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指导语如下:

职业道德规范往往由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内容与职业的特殊性所要求的内容组成。教师是一种培养学生的职业,工作中的助人性与专业性都很强。这种职业既有与其他职业相同的道德规范内容,也有不同于社会上其他职业的道德规范内容。

下面列举的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6条内容,你认为每一条规范代表教师职业特殊性的程度如何?6分为最具有特殊性,1分为最不具有特殊性。现在请你在这个维度上对6条项目进行排序。请注意,这里是请你按代表道德规范的特殊要求而不是规范的重要性程度排序。

3.程序

方便取样,对所有被试进行团体测验。样本一是在浙江省某次班主任研讨会期间通过方便取样获得数据;样本二为浙江某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学生,在心理学课程中进行团体测验;样本三为浙江某中学学生,在课堂上进行团体测验。

数据处理使用SPSS15.0进行管理与处理。

三、结果分析

首先,对三个样本分别进行平均分与标准差的计算并进行配对样本t检验比较。结果显示,在职前教师样本中,他们认为在代表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性上,“关爱学生”平均分(标准差)为4.76(1.24),而“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与“终身学习”的平均分(标准差)分别为3.15(1.97)、3.72(1.29)、3.88(1.40)、3.78(1.40)与1.70(1.00),“关爱学生”显著高于其他所有的项目(t值分别为-5.78、-5.31、4.41、4.34、16.24,下同)。在高中学生样本中,他们认为在代表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性上,“关爱学生”平均分(标准差)为4.60(1.17),而“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与“终身学习”的平均分(标准差)分别为2.46(1.93)、3.33(1.47)、4.61(1.25)、3.90(1.45)与2.08(1.05),“关爱学生”与“教书育人”无显著差异,但显著高于其他项目(-7.70、-5.94、3.39、16.07)。在在职教师样本中,他们认为在代表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性上,“关爱学生”平均分(标准差)为4.90(1.27),而“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与“终身学习”的平均分(标准差)分别为2.31(1.88)、3.20(1.47)、4.73(1.33)、4.59(1.27)与2.93(1.49),他们认为“关爱学生”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显著差异,但显著高于其他项目(-9.37、-7.34、10.76)。

研究结果显示,在三个不同样本对体现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性要求的排序中,尽管存在认识上的差异,但他们认为“关爱学生”是最为特殊的项目 之一。

其次,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6个项目上对三个样本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在代表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性要求上,三个样本在“关爱学生”项目上无显著差异(F(2,257)=1.34,p=0.264),在爱国守法(F(2,257)=4.61,p=0.011)、爱岗敬业(F(2,257)=3.20,p=0.042)、教书育人(F(2,257)=10.56,p=0.000)、为人师表(F(2,257)=7.75,p=0.001)与终身学习(F(2,257)=23.77,p=0.000)上都存在显著差异。

该研究结果表明,三个不同样本对“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与“终身学习”在代表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性的程度上存在有区别的差异,但对“关爱学生”代表了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性上并不存在异议。

四、讨论

研究结果显示,在职教师、职前教师与高中学生三个样本对体现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性要求的项目排序中,“关爱学生”是他们认为最为特殊的项目之一,并且三个样本对此具有一致性。就在职教师而言,他们认为“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与“为人师表”都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殊要求,三者无显著差异。职前教师把“关爱学生”列为最为特殊的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显著高于其他各项职业规范内容。而高中学生则把“关爱学生”与“教书育人”都视为最能代表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性要求的内容。这一方面说明三个样本对“关爱学生”代表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殊性并不存在异议,但也说明该结果可能既与职业道德规范本身的内容有关也与这三类被试的生活或工作经验有密切的关系。

1.不同样本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理解受其自身经验的影响

现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6条项目在可区分的维度上存在交叉关系。比如“关爱学生”与“教书育人”的“育人”、与“为人师表”可能存在涵义上的重叠,因为育人的过程本身就需要“关爱学生”,而“为人师表”强调教师在言行举止上的榜样。而对这一部分的重叠与深层的含义可能在职教师由于在与学生互动中会有更深的体会。职前教师大多为大学二年级学生,对教学过程中师生关系的了解远不如在职教师深刻,而且由于大学中的师生互动远没有中小学频繁,大学生对教师“关爱学生”的需求没有中学期间那样得到有效满足,他们更渴望教师“关爱学生”。所以职前教师对“关爱学生”的排序成为唯一最高的特殊项目。高中学生与大学生相比可以得到更多的教师关爱,但在高中阶段通过学习获得升学的机会成为他们在此期间最大的需求,所以他们把教师的“教书育人”与“关爱学生”一样也看成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殊内容。而在职教师认为能体现教师职业道德特殊性的程度上把“关爱学生”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看成是同等程度的。这也得到了以往研究的支持。

不管其他的项目如何,“关爱学生”是三个样本都认为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殊性要求。这在对三类被试进行各个项目上的单因素方差分析中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检验。在“关爱学生”这个项目上,三个样本之间并无显著的差异,即都认为“关爱学生”代表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殊性内容。在“爱国守法”上,职前教师显著高于高中学生与在职教师,而在“爱岗敬业”上显著高于在职教师,在“教书育人”上显著低于高中学生与在职教师,在“为人师表”上显著低于在职教师,而高中学生也显著低于在职教师,在“终身学习”上职前教师显著低于高中学生与在职教师,而高中学生也显著低于在职教师。即三类被试对“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与“终身学习”代表教师职业特殊性的程度受被试的工作或生活经验的影响而有不同的理解,但对“关爱学生”代表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殊性要求上并无显著的差异。

2.“关爱学生”集中体现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

大量以往的研究也认为“关爱学生”体现了教师职业的特点,甚至认为“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Noddings积极倡导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实施关爱教育,教师应该具有教学关爱(Pedagogical Caring)的能力。她认为教育的主要目的是道德的,将道德教育与教育重合起来,强调所有的教育行为、过程都应具有道德性,即关爱性,否则不成其为教育。[12]她认为教师的教学关爱是有意义教学的本质[13],是教学的核心方面[14],是教师素质的核心成分[15]。她强调师生之间最基本的关系并非抽象思维方面简单的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是关爱者和被关爱者的社会关系。教师的教学关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殊成分,它既是一种关系也是一种行动过程。具体而言,是教师以学生发展为目标,通过教师对学生的理解、关注、可依性、尊重、肯定、负责等行为,在与学生互动过程中与学生建立并维持的信任的、支持的关系。[16]国内有研究者以中小学特级教师为样本,通过被试撰写文章进行编码的方式计算被试列举到的教师职业道德行为。[17]结果发现,“热爱学生”被提到631次,占所有行为数的23%。还有研究通过调查发现,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中,对师德的重视程度胜于对教学技能的重视,学生把“热爱、尊重与同情学生”列为最受学生喜欢的教师品质之首。

从教师素养的角度来看,“关爱学生”属于教师内在素质的动力系统之成分,也是进行教师评价的重要指标。[18]就教师角度来看,“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满意度的预测变量,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要求;就学生角度来看,“关爱学生”不仅是学生心理弹性的保护因子,也是促进学生学习的动力因素。因此,从教师职业特殊性的视角系统的研究教师“关爱学生”的过程、行为与关系,有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也有助于为今后根据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进行实施或评估提供更为细化的、更有针对性的职业道德规范细则。

参考文献:

[1]申继亮,赵景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现实思考[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2]檀传宝.论教师“职业道德”向“专业道德”的观念转移[J].教育研究,2005,(1).

[3]檀传宝.教育劳动的特点与教师专业道德的特性[J].教育科学研究,2007,(3).

[4]Reynolds,S,J.Moral Attentiveness:Who Pays Attention to the Moral Aspects of Life? [J].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2008,93.(下转第页)(上接第页)

[5]Jordan,J.Taking the First Step Toward a Moral Action: A Review of Moral Sensitivity Measurement Across Domains [J].The Journal of Genetic Psychology,2007,168.

[6]Noddings,N.Caring:A feminine approach to ethics & moral education [M].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4.

[7][12][15]Noddings,N.The challenge to care in schools: An alternative approach to education [M]. New York: Teachers college press,1992.

[8]张景春,赵春华,宋涛.论教师职业道德[J].教书育人,1999,(2).

[9]林崇德.做高尚师德的实践者[J],中国高等教育,2005,(15).

[10]杨克平,傅晓燕.教书育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真谛[J].中国高等教育,2007,(1).

[11]王小娜,丁莉.从为人师表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J].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08,(1).

[13]Noddings,N.Caring[J].Journal of Curriculum Theorizing,1981,(3).

[14]Goldstein,L,S,& Lake,V,E."Love,Love,and More Love for Children": Exploring Persevere Teachers' Understandings of Caring [J].Teaching and Teacher Education,2000,16(8).

[16]孙炳海,申继亮.教师的教学关爱:涵义及其作用[J].中国教师,2008,(15).

[17]方晓义,陈浩莺,王永丽,林崇德.中小学教师师德观的内隐研究[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1).

[18]申继亮,孙炳海.教师评价内容体系重建[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2).

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新课程背景下教师评价的心理学研究”(课题批准号:BBA060013)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09年度项目“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基础性维度:教师教学关爱的理论建构与实证检验”(课题批准号:SCG2)的成果之一。本文受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资助。

(作者单位:1.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

(责任编辑:王哲先)

作者:孙炳海 蔡志良 申继亮

第4篇:小学特殊群体关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 “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和教育工作,根据教育局的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及片区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和教育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依据每个学生独特的个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实施教育和教学,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学生需求,平等对待特殊群体学生,以崇高的师德和深深地关爱促进特殊学生的健康成长,及时化解学校“特殊学生”可能引发的各种矛盾,达到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员:

三、八类“特殊群体学生”的界定:

(1)家庭贫困学生;(2)学习困难学生;(3)单亲及孤儿学生;(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5)留守儿童;(6)随班就读残疾儿童;(7)家庭条件特别优越的学生;(8)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

四、工作要求:

1.建立特殊群体学生档案:每学期初,各班班主任老师对自己班级全体学生摸底排查,了解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建立八类特殊群体学生特别档案,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要求班主任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并由教务处汇总。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经常找特殊学生个别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和心理动态,了解他们的需要,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做好每次的谈话记录。

3.每月通过学生座谈会及家访等方法加强对特殊学生的关爱和跟踪教育,并记录下教育策略、教育效果、经验与教训,学校将定期组织相关的“班主任交流会”。

4.班主任要经常向任课教师、学生了解特殊学生在课上、课后以及作业完成等各方面的情况,征求任课教师对特殊学生的教育方法,形成共同关注、教育特殊学生的氛围。

5.班主任要经常与特殊群体学生的监护人保持联系,及时沟通学生在家、在校表现情况,争取监护人的支持。

6.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要唤起班级全体学生的爱心,让这类学生感受集体的温暖,平等的力量,并有计划地帮助残疾学生进行康复训练。

7.实施个性化教育。结合不同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在学习方面的特殊要求,通过选课走班制为他们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促进他们的成才和成长。

8.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的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集体心理辅导,心理课,或者个别咨询等方式,帮助他们形成健康心理,构建体现包容、平等、关爱等教育理念的校园文化,用学校的文化感染和塑造学生。

9.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特殊学生家长(监护人)座谈会”,对特殊学生进行教育方法交流,家校共同寻找有效策略。

10.每学期结束时,班主任要对一学期以来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和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详实的教育案例。

五、完善保障机制:

1.加强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指导特殊群体学生的能力。

2.完善评价措施。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和教育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班主任和教师优先评优并进行表彰。不能出现对特殊学生的歧视和偏见。

第5篇: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制度

特殊学生群体关爱制度

为加强我校部分“特殊学生”的安全管理和跟踪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学特殊学生跟踪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我校“特殊学生”的跟踪教育工作机制,发挥班主任在学生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关注和关爱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及时化解学校“特殊学生”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隐患,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达到建设和谐校园的目标。

二、领导小组:

副组长:高承杰(副校长)

杨德聪(副校长) 王丽君(校办主任) 陈芳 (德育中心主任) 刘婷、黄兴标、周游(年级组长)

小组成员:各班主任

三、“特殊学生”的界定:

“特殊学生”一般指:

(1)有智力、肢体、听视力、心理障碍的学生;

(2)离异家庭或单亲家庭子女;

(3)监护人中有精神病史的学生;

(4)留守的未成年人;

(5)孤儿;

(6)实施过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在校学生;

(7)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

(8)监护人中有服刑、劳教或者刑释解教人员的子女;

(9)有先天性疾病(如心脏病、食物过敏等);

(10)另外需要说明的特殊学生等。

四、工作要求:

1、每学期初,各班班主任老师对自己班级摸底排查,了解班内家庭不健全学生、

1 违纪生、学习后进生、经济特困生和心理健康重点服务对象等特殊学生的基本情况。

2、班主任经常找学生个别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有效地帮助其转变,同时做好每次的谈话记录。

3、每月通过观察、家访、与学生谈话等方法对该生跟踪教育,并将教育策略、教育效果、经验与教训及时记载起来。

4、班主任要经常向任课教师、学生了解特殊学生在课上、课后以及作业完成等各方面的情况,征求任课教师对特殊学生的教育方法,形成共同关注、教育特殊学生的氛围。

5、班主任要经常与该生监护人保持联系,及时沟通该生在家、在校表现情况,争取监护人的支持。

6、班主任要多关注学生的心理表现,发现问题及时疏导。

7、班主任对个别特殊学生教育方法不当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学校及时介入,共同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报校长商量,制订教育计划,采取相应措施。

8、校长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村委会、监护人、反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级大网络。

9.实施“亲子共成长”工程,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的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集体心理辅导,心理课,或者个别咨询等方式,帮助他们形成健康心理,构建体现包容、平等、关爱等全纳教育理念的校园文化,用学校的容雅文化感染和塑造学生。

10.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特殊学生家长(监护人)座谈会”,对特殊学生进行教育方法交流,家校共同寻找有效策略。

11、每一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都要对一学期以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进行记录。每学年结束后,各班主任上交班主任工作总结,以便下学年进行跟踪教育。

五、完善保障机制:

1、特殊群体摸底制度。学校要求各班级开学前两周内认真摸清班级内留守少年、单亲学生、学困生、纪律后进生和心理困境生的人数。

2、思想优先交流制度。强化思想交流活动,要求教师依据特殊群体学生思想特点,预先做好交流预案,优先与这些学生进行沟通,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好引导工教育工作。

2

3、学习优先辅导制度。在特殊群体分类的基础上,将辅导责任落实到每位任课教师的身上,由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辅导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目标,并为他们建立“学习成长”档案,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更新辅导措施。

4、生活优先照顾制度。针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家庭状况,要求教师加大对他们的日常关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对于留守少年、单亲学生则要求后勤减免他们的部分生活费用,使他们感到学校的人性化关怀,体会和谐校园的温暖。

5.加强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指导特殊群体学生的能力。 6.完善评价措施。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和教育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班主任和教师优先评优并进行表彰。若出现对特殊学生的歧视、偏见或者不当教育方式造成不良后果的班主任和教师,取消评优资格。

各班要对工作中形成的好的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进行研讨总结,并使之固化成为今后我们学生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和管理机制。同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6篇: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制度

绮结河小学特殊群体学生关爱

制度

为加强我校部分“特殊学生”的安全管理和跟踪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小学特殊学生跟踪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我校“特殊学生”的跟踪教育工作机制,发挥班主任在学生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关注和关爱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及时化解学校“特殊学生”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隐患,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达到建设和谐校园的目标。

二、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特殊学生”的界定:

“特殊学生”一般指:

(1)有智力、肢体、听视力、心理障碍的学生;

(2)离异家庭或单亲家庭子女;

(3)监护人中有精神病史的学生;

(4)留守的未成年人;

(5)孤儿;

(6)实施过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在校学生;

(7)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

(8)监护人中有服刑、劳教或者刑释解教人员的子女;

(9)有先天性疾病(如心脏病、食物过敏等);

(10)另外需要说明的特殊学生等。

四、工作要求:

1、每学期初,各班班主任老师对自己班级摸底排查,了解班内家庭不健全学生、违纪生、学习后进生、经济特困生和心理健康重点服务对象等特殊学生的基本情况。

2、班主任经常找学生个别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有效地帮助其转变,同时做好每次的谈话记录。

3、每月通过观察、家访、与学生谈话等方法对该生跟踪教育,并将教育策略、教育效果、经验与教训及时记载起来。

4、班主任要经常向任课教师、学生了解特殊学生在课上、课后以及作业完成等各方面的情况,征求任课教师对特殊学生的教育方法,形成共同关注、教育特殊学生的氛围。

5、班主任要经常与该生监护人保持联系,及时沟通该生在家、在校表现情况,争取监护人的支持。

6、班主任要多关注学生的心理表现,发现问题及时疏导。

7、班主任对个别特殊学生教育方法不当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学校及时介入,共同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报校长商量,制订教育计划,采取相应措施。

8、校长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村委会、监护人、反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级大网络。9.实施“亲子共成长”工程,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的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集体心理辅导,心理课,或者个别咨询等方式,帮助他们形成健康心理,构建体现包容、平等、关爱等全纳教育理念的校园文化,用学校的容雅文化感染和塑造学生。

10.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特殊学生家长(监护人)座谈会”,对特殊学生进行教育方法交流,家校共同寻找有效策略。

11、每一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都要对一学期以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进行记录。每学年结束后,各班主任上交班主任工作总结,以便下学年进行跟踪教育。

五、完善保障机制:

1、特殊群体摸底制度。学校要求各班级开学前两周内认真摸清班级内留守少年、单亲学生、学困生、纪律后进生和心理困境生的人数。

2、思想优先交流制度。强化思想交流活动,要求教师依据特殊群体学生思想特点,预先做好交流预案,优先与这些学生进行沟通,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好引导工教育工作。

3、学习优先辅导制度。在特殊群体分类的基础上,将辅导责任落实到每位任课教师的身上,由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辅导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目标,并为他们建立“学习成长”档案,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更新辅导措施。

4、生活优先照顾制度。针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家庭状况,要求教师加大对他们的日常关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对于留守少年、单亲学生则要求后勤减免他们的部分生活费用,使他们感到学校的人性化关怀,体会和谐校园的温暖。

5.加强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指导特殊群体学生的能力。

6.完善评价措施。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和教育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班主任和教师优先评优并进行表彰。若出现对特殊学生的歧视、偏见或者不当教育方式造成不良后果的班主任和教师,取消评优资格。

各班要对工作中形成的好的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进行研讨总结,并使之固化成为今后我们学生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和管理机制。同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如设立“特殊学生”进步奖等)和集体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小学

第7篇: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关措施和制度

柳屯镇陈七中心小学

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关措施和制度

为了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工作,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和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我校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有关措施和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集各方面合力,解决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社会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创造环境和条件,切实为留守儿童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

二、成立“留守儿童”领导小组

长:高少振(校长)全面领导“留守儿童”建设与管理工作。 副组长:李运霞(教导主任)负责“留守儿童”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对留守儿童的安全法制教育,负责留守儿童的教育教学工作。 成

员:陈丽慧(少先队辅导员)负责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与管理工

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留守儿童的思想教育。 全体班主任:负责落实留守儿童活动的组织开展。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档案。各班级组织对父母双 方均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登记造册,建立留守儿童管理档案。

2、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健全“留守儿童之家”各种相关制度。

3、设立各种活动场所。为丰富留守儿童在校生活,得以健康成长。

4、定期开展各种活动,做到统一要求,有教学计划、有授课老师、有备课笔记、有授课记录、有规章制度、有工作总结。

四、实施步骤与要求

1、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重要意义。留守儿童的父母们远离家乡和亲人,外出务工、勤劳致富, 为农业经济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广泛开展爱心行动,让留守儿童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2、积极试点,建档立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订“留守儿童”建设方案,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3、建立制度。开展学龄前教育辅导、培养留守儿童的兴趣和爱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教育留守儿童“读好书、做好孩子”;为留守儿童提供权益保护、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班主任和“留守儿童”工作人员要经常交流工作经验,让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掌握一定的科学家庭教育方法,填补家庭教育的不足。

4、组建队伍,开展活动。发挥少先队辅导员的特殊作用,建立志愿者队伍,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认真做到:每月与留守儿童联系1次以上,指导孩子给父母写信或通话1次以上,与班主任联系1次,与临时监护人沟通1次,每年陪孩子过一次节日。志愿者队伍要深入留守儿童之家,开展各类慰问。要组织校园文体活动,让他们在快乐中健康成长。

5、维护权益,扶贫助学。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法律援助活动, 加大对留守儿童的权益及健康的保护力度。要组织留守儿童开展法律知识、心理健康知识讲座。通过活动日观看爱国影视、心理咨询等形式,使他们感受集体的温暖。

第8篇:关爱特殊群体措施方案

陈家沟小学《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措施和效果》

实施方案

在我们的学生中间还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父母远离家乡,到遥远的他乡谋生糊口;当我们被长辈群爱意包围的时候,他们却被留在家中,托管在小饭桌,孤独地像荒草一样生长;别的同学都 在认真苦读, 为理想而努力时, 他们却游离在外, 迷茫的找不到方向; 别的孩子在爸爸妈妈的关爱下健康快乐的成长时, 他们却只能孤独无 助的流着酸楚的泪。留守儿童、托管生、学困生、单亲儿童就是这样 的一个特殊的群体,就是这样一个需要特殊关爱的群体,学校领导老师始终把你们惦记,身为教师,我们感到由衷的责任重大。 为了使这些特殊群体的孩子和其他的孩子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坚持以人为本、均衡发展、教育公平,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特殊群体学生都能享受高质量、高水平的义务教育。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推进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托起明天的太阳”为主题,以快乐成长工作站创建为载体,努力营造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二、工作内容

紧紧依托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力量,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中小学生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调动一切教育资源,全面关爱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生、学习有困难的学困生和父母外出经商、务工的留守学生,努力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确保各类学生都能健康快乐成长。针对特殊群体儿童学习生活、兴趣爱好、心理情感等方面呈现 的突出问题,着眼培养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兴趣、爱好,为保护特殊群体儿童的隐私班主任保管好他们的档案,重点放在特殊群体儿童身上。

1、实施爱心手拉手互助活动。引导少先队小干部、少先队 辅导员、班干部集体联合与特殊群体的少年儿童手拉手。通过开展制定一份爱心计划、结交一位手拉手小伙伴、写一封手拉手联谊信、同过一次手拉手主题队会等活动,促进与特殊群体少年儿童的交流互动。

2、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不断丰富特殊群体少年儿童的兴趣 和爱好,鼓励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掌握一技之长。尽力挖掘这些孩子 身上的闪光点,发现他们的爱好特长加以大力的培养,以便树立他们的自信心。

3、举办真情传输活动。开展书信文化活动,引导特殊群体儿童群体与亲属沟通,交流心中的困惑,吐露自己的心声;结合重大节假日、双休日、开展家访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特殊群体儿童解 决生活、学习、心理上的现实问题。与特殊群体儿童外出父母沟通, 使外出家长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特殊群体儿童在学习和心理等各方 面的情况,从而使特殊儿童群体不致缺失家庭关爱,能够健康快乐 成长。

“特殊群体儿童”需要老师的精心呵护与照顾。对他们进行关 爱,我义不容辞。我要用良好的师德和高尚的情操去感化学生;用 广博的知识和精湛的教学去吸引学生;用饱满的激情和真诚的微笑 去感染学生;用灵动的音符去弹奏学生的“心灵之音”;用无微不至 的关爱让“特殊群体儿童”感受到家的温馨。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特殊群体儿童撑起一片爱的天空,使他们在充满爱心的环境里茁壮成长。

凉州区洪祥镇陈家沟小学

2018年4月

第9篇:完善特殊群体关爱计划

完善特殊群体,关爱教育机制计划

对特殊学生群体的教育、关爱帮扶需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实施“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学校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具体计划如下:

一、 健全机制,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

1、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实施“留守儿童” “进城务工子女”等特殊群体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 “进城务工子女” 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学校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学校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3、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

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

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寄宿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

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配对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职工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成为“代理家长”。凡寄宿在校的留守儿童,教师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非寄宿的儿童,教师要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让留守儿童在

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5、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 “进城务工子女” 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 “进城务工子女”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6、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应急机制。

建立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子女、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留守儿童在校期间遇到突发事件,要30分钟内告知委托监护人,1小时内告知在外务工家长,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以保证留守儿童的安全第一的要求,不得拖延推诿。与教职工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7、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积极探索利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引导留守学生走过人生发展时期。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资源,积极开通亲情专用电话或电子信箱开设知心信箱,开设心灵驿站,建立沟通心灵的绿色通道,给学生以心理咨询和辅导。学校应指定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学生喜爱的教师负责落实相关任务;同时注意方法,给学生创造平等和谐的心灵交流环境,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生活的幸福和人间亲情,切实提高留守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心理健康水平,着力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开展磨砺教育的研究试点,着重培养留守儿童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性。要定期举行文艺、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8、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加强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工作目标体系之中。建立和完善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班级、部门和教师进行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如因工作不力和失职而造成影响的,师德和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二、构建全社会的教育网络,形成关爱合力:

1、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交流与沟通。

学校要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子女的家长公布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电话。增进学校和家长的沟通联系。利用电话、家访等指导家长或临 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儿童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儿童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儿童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自爱自强,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加强委托监护人的教育培训。

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着力提高委托监护人对自身责任的认识,加强委托监护人在受托期间,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的育人阵地和育人功能,通过举行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等途径,加强对儿童或其监护人的教育和培训,向他们传授科学的育人观和教育方法,使之提高文化水平,转变思想观念和教育方式,提升育人水平。

3、加强同社区、家庭的合作,营造浓厚良好的育人氛围。

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文化、工商、妇联等部门配合,调动一切可利用的教育资源,关爱留守儿童。重视家校合力教育,要求家长采取多种形式与儿童交流、沟通,多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让儿童体会到父爱母爱,努力形成政府、村组、学校、家庭四级联动的教育网络,营造浓厚关爱氛围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明确职责,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1、加强学校寄宿建设与管理。

通过广泛宣传,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动员留守儿童寄宿,抓好寄宿生的晚辅导、住宿、就餐等日常工作,让寄宿生能够安心、舒心,让家长放心。让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应有的教育、管理、照顾与关爱。同时,结合农村留守儿童日益增多的现状,转变办学理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加强对贫困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子女的资助工作。

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子女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要将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按政策纳入“两免一补”计划,通过免收杂费、书本费,提供生活补助等方式,确保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3、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引导留守儿童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轨人群,人格上做到自尊,生活中学会自立,独处时能够自律,成长中力求自强,防范不良行为,快乐健康成长。

4、建立研讨、交流、评估制度。

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特殊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定期举行论坛,交流经验,评定效果,探索新路,采取措施,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巩固成果,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的水平,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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