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外贸单证制作

2023-01-0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单证外贸单证制作

探究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改革策略

[摘           要]  作为中等职业学校经贸英语、电子商务等专业学生的一门主干课程,培养学生缮制、处理单证的能力是外贸单证制作课程的教学重点,这门课程的实操性极强。但传统教学模式下,这门课程实践教学存在诸多问题。在外贸单证制作课程实践教学当中进行改革创新,是提高学生实操能力、培养高素质国际贸易单证操作人才的需要。教师应该在实践教学中锐意创新,采用多样化教学策略,全面提高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的实效性,为现代企业储备拥有较强实操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关    键   词]  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教学改革;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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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履行外贸合同的证明以及结汇的必要工具,外贸单证在外贸业务中起关键作用,提高外贸业务的管理水平必须从做好外贸单证工作开始。鉴于外贸单证在外贸业务当中的重要作用,中等职业学校中凡是和进出口业务相关的专业都将外贸单证制作课程作为本专业的主干课程。帮助学生在扎实掌握外贸单证工作基本工作方法的同时提高他们的实操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素养是这门学科的教学目标。由于这门学科具有极强的政策性和实操性,这就要求在这门课程教学中既要注重理论教学,又要加强以制单技能培养为主的实践教学。在外贸单证制作课程教学中,教师应该将实践教学作为教学重点,引领学生在做中学、在做中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增长实践技能。当前外贸单证制作课程实践教学实施过程中产生许多问题,只有在深入分析实践教学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进行改革,才能有效提升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一、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现状分析

(一)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中存在单证缮制、流转相分离的不良现状

在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当中,外贸单证的缮制和单据的审核既容易为学生所理解,也很容易在实践教学中落实,但外贸单证工作不仅包括单证的制作,单证传递、流转更是外贸单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的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当中存在单证缮制、流转相分离的不良现状。具有较强灵活性的单证流动、转移难以真正落实到实践操作过程当中,在实践教学当中完全模拟立体工作环境,展示真实的包括单证缮制、流转在内的外贸单证工作全过程有一定难度。实践教学中单证缮制、流转相分离造成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对外贸单证工作繁琐的操作流程无法做到深入理解、全面掌握。

(二)从事实践教学的专业教师缺乏外贸实践经验

外贸单证制作作为一门具有较强实践性的主干课程,实践教学的顺利实施离不开既拥有极为扎实的理论知识储备,又拥有丰富的外贸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作为重要前提。但是当前从事外贸单证制作教学的专业教师大都欠缺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他们在这门课程的实践教学当中常常感觉力不从心,教师自身都缺乏丰富的外贸实践经验,自身实践能力较差,面临实践教学中遇到的具体工作流程当中出现的操作性难题,自然无法解决,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自然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三)实践教学通常以仿真实训为主,学生缺乏现场观摩实习的机会

将理论教学和仿真实训相结合是当前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的主要模式。虽然学生可以将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于仿真实训当中,在仿真实训过程中可以积累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但由于缺乏在真实工作实践当中的历练,缺乏在外贸企业当中进行现场观摩实习的机会,学生对单证缮制以及进出口的实际操作流程缺乏直观认识,缺乏灵活处理外贸单证工作当中出现的复杂问题的能力。虽然在仿真实训当中他们可以近距离接触外贸单证工作,但静态的仿真实训和动态、复杂的工作流程相比,难以实现无缝对接。

二、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改革策略探究

(一)基于工作过程,实施包括单证缮制与流转的实践教学

在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中实施改革,教师首先要避免人为将完整的外贸单证工作过程割裂的不良现状,基于外贸单证员的工作过程实施包括单证缮制、流转在内的实践教学。教师要在深入调研外贸单证员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外贸企业的工作实际,设计包括信用证(及非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出口制单、进口单据处理等在内的不同学习情境,针对不同学习情境的实践教学,运用包括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价等在内的六步教学法,将实践教学转化成符合外贸制单员真实工作情境的完整工作流程,学生的实践学习过程即外贸制单员的实际工作过程,因此在基于工作过程的实践教学中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可以得到有效提升。

例如,在“非信用证项下出口单据制作”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首先可以将一份合同发放给学生,并且布置明确的实践学习任务:假设学生的身份就是外贸单证员,请在结合给定的合同以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制作、申领完成该项外贸業务所需要的全套外贸单据,最后做好外贸单据的归档工作。在明确实践学习任务之后,教师可以让学生以提前编制好的小组的形式合作完成这一工作任务。学生分组完成相关资料的搜集以及工作方案的设计工作,针对工作方案设计过程中遇到的诸如是否需要法定检验、是否需要保险、如何恰到好处地把握各个单证工作的时间节点等具体问题,教师可以鼓励学生在分组讨论的基础上集思广益,自行解决遇到的难题。完成制单方案之后,在分组展示、互相点评的基础上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在根据给定的合同制作全套单据的工作方案具体实施阶段,教师可以建议学生将全套单据划分成为几个不同阶段,一方面降低单据缮制的难度,另一方面学生不仅学会如何缮制单据,还懂得了缮制这张单据的原因。在审单、评价阶段,教师要引导学生采取单独审、组内审以及组间审相结合,过程性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做法,特别针对那些出现错误的单据,更是要在找出错误原因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旨在通过模拟实际工作流程促进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提升。

(二)组建一支工学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在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中基于工作过程实施实践教学,对教师素质的要求极高,当前从事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的教师又大都缺乏丰富的外贸实践经验。因而,在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中实施改革,组建一支工学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迫在眉睫。组建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高校既可以借鉴国内外的先进“双师型”教师培养经验,从改革教师队伍结构做起,通过定期培训、再教育、以老带新以及定期安排外贸单证制作专业教师深入各类外贸企业当中实习等方式促进从事实践教学的专业教师理论知识向实践技能的成功转化,促进教师进出口业务操作能力的提升;将外贸企业当中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单证员、行业一线专家聘请来校从事实践教学也是加强工学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在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当中,受商业运作流畅性等现实因素的制约,即使安排学生到合作企业当中顶岗实习,学生也很难得到真正动手操作的机会,因此,从外贸企业聘请行业专家、外贸单证员到校内指导学生的实践学习是提高实践教学有效性、提升学生实操能力的重要途径。在行业专家、外贸单证员提供的外贸企业实际业务单证和学校提供的良好硬件环境共同作用下,学生的实践操作更符合真实的工作环境,更具针对性、更贴合外贸单证员的工作实际,再加上对他们进行实习指导教师的正确引导和恰到好处的点拨,学生不仅顺利完成整套单据的制作,还在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分析、讲解下,进一步提高分析问题、解决工作流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他们的实操能力才能得到有效提升。

(三)深化校企合作,实现培训和就业的无缝对接

为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仅仅依靠建设高水准的校内实训基地以及综合实训中心,为学生的实践学习提供软硬件设备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学校还应该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将各自的资源进行优化组合,由合作企业为学生提供观摩、顶岗实习的机会,学校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外贸企业培养大批高层次人才,构建起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的全新教学模式。另外,鉴于外贸单证员岗位的特殊性(外贸企业当中单证员用量一般不大,每个企业最多配备三五个单证员),学校还可以直接将实践教学外包给有合作关系的行业商会,由行业商会出面将实习生安排到下属企业进行实践学习、顶岗实习。针对这一情况,学校应该将教学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尽可能地减少学生在校进行理论学习的学时,而适当增加学生进入相关企业进行实习、实训的课时。学校可以安排负责实践教学的教师带领学生进入实习单位,根据不同的对外贸易业务,教师模拟不同类型的交易案例引导学生进行实操演练,由带领学生进入企业实习的教师和企业当中的专业单证员对学生的实习进行现场指导,在进入企业实习过程中,学生在校所学习的理论知识不仅有了进行实践验证的机会,制单水平得以有效提升,他们的分析判断能力、独立能力以及职业基础技能也得以有效提升。在深化校企合作過程中,学校还可以通过给实习单位、负责指导学生实习的行业专家以及外贸单证员发放课时津贴,促进企业积极性的提高。总而言之,工学交替、实践教学外包不仅缩短了学生的实践学习和岗位工作实践的距离,实现了培训和就业的无缝对接,还促进了校方、企业和学生的三方共赢。

总而言之,在经济全球化、我国国际贸易高度发展的大背景下,在外贸单证人员需求量激增的新形势下,在外贸单证制作课程实践教学中实施改革是提升学生外贸单证操作能力、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养、培养出合格外贸单证后备人才的需要。加强实践教学、正视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采用有效策略推进外贸单证制作实践教学的改革,才能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出符合当前社会需求的理实结合的经贸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赵盈盈.《外贸单证制作》课程改革模式研究[J].商情,2013(37):230.

[2]白小伟.面向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的《外贸单证制作与审核》教学改革[J].消费导刊,2013(3):199-200.

[3]杨路.高职《外贸单证》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价值工程,2011(32):208.

[4]鲁鸿雁.《外贸单证嗣作与审核》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模式探讨[J].管理观察,2009(10):131-132.

[5]陈翠翠,于露露.基于混合式教学的外贸单证实务课程 信息化改革探讨:以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18(20):48-49.

编辑 马燕萍

作者:林俩国

第2篇:浅谈外贸单证管理

【摘 要】外贸单证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控制企业风险的一个关键点。本文描述了现阶段我国外贸单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提高单证水平的对策。

【关键词】外贸单证;单证标准化;单证费用;单证员培训

外贸单证,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文件、证书等,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支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关系,一般简称“单证(DOCUMENTS)。单证象一条彩色的纽带,连接着国际贸易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单证表明出口商是否履约以及履约的程度,出口商以单据作为货物交付的凭证,是结算的工具。进口方以单证作为货物的货权凭证,有了单证,就表明有了货物。 单证的流转构成了国际贸易的基本程序,必须加强外贸单证的管理。

一、现阶段,我国外贸单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单证工作不重视,思想认识不够

随着中国外贸体制的逐步变化,商品进出口权逐步放开,中小型外贸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成长壮大起来。我国现有上百万家企业从事国际贸易,很多外贸企业负责人只重视外贸业务的开发和成本控制,没有聘请专门的外贸单证人员。为了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很多企业往往安排企业内其他人员兼任单证员,导致企业自己设计和缮制的重要单证如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装运声明等参差不齐,存在大量潜在的国际贸易风险。还有很多企业将外贸单证委托给报关行或国际物流企业去做,更加无法控制单证的质量,增加了贸易风险。

(二)外贸单证费用高,降低了我国外贸出口竞争力

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的单证数量繁多、处理费用高。做一单国际贸易,涉及进出口商、生产工厂、货运代理人、公路运输部门、铁路运输部门、海运或航空运输公司、场站、报关行、海关、保险公司、商品检验机构、政府和其他官方机构等出具的360多份单证。据联合国贸发委和世界贸易组织测算,单证费用平均占到国际贸易成交额的8%。2014年我国进出口总值41603.3亿美元,按照比例,我国在国际贸易单证上的支出将达到3328亿美元。但是根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统计,目前我国外贸企业对国际贸易程序简单化和标准化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导致我外贸单证成本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这就是说,2013年,我国在国际单证上的支出远超过3328亿美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外贸出口的竞争力。

(三)外贸单证标准化水平低,出错率高

由于我国对国际贸易简化和标准化重视不够,相关工作已中断达10年之久。UN/CEFACT)每年召开一到两次论坛和一次全会,通过与世界各国充分沟通为世界各国提供外贸单证相关服务。我国长期未参加该组织的活动,直到2010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才第一次派员参加UN/CEFACT的年会。经过标准化机构长期不懈的努力,我国外贸单证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对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外贸单证标准化水平仍然较低,差距较大。

(四)外贸单证差错率高,企业损失大

据统计, 目前我国外贸单证的差错率是5%,发达国家外贸单证的差错率是0.25%,我国外贸单证差错率为发达国家差错率的20倍。我国经常有因为商品名称代码不正确,标签、装箱单不规范,提单运输标志等问题遭到退运的情况,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让人痛心的是,退货的原因不是质量问题,而是因为一个手续或程序出现小问题。

(五)外贸单证人员短缺

随着我国拥有出口自主权的企业大幅增加,外贸单证员的需求量增大。据有关部门统计,广东省外贸单证人员需求量达20余万人,浙江省外贸单证人员缺口达15万人,上海外贸单证人员缺口达15万人,江苏省单证需求达17万人,可见外贸单证人才短缺问题相当突出。

二、根据我国外贸单证的现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我国外贸单证的水平

(一)从思想上重视外贸单证工作

外贸单证是实现企业利益的重要保障。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是依靠外贸单证来完成货物交割和货款结算的。在单证缮制工作中如出现问题,使带病单证进入结算程序,必定会造成诸如不能及时发货交单,客户延付拒付货款,影响收汇等等棘手问题。企业老板必须从思想上重视单证工作,成立专门的制单部门,配备专业的单证人员。

(二)加强外贸单证工作流程的管理

1、单据制作:根据出口业务的要求,制作发票、装箱单、质检单、装船通知、出口报关单、产地证、保险单、汇票、银行交单申请书等必备单据。各种单据必须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同时兼顾“ 正确 完整 及时 简明 整洁”五項要求。

2、单据跟踪:及时跟踪已完成订单的银行结汇情况。已结汇的订单,及时取得银行水单交财务签收并进行出口核销和退税工作。如有支付国外佣金的订单,还要进行佣金的支付工作。

3、单据的归档:要求对客户资料,合同,发票,箱单,报关单,提单复印件,结汇水单进行清晰的分类,作为客户跟踪、查询、统计的有效资料。

4、严格执行单证标准

目前,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已直接构成国际贸易的主要条件,2010年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会同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启动国际贸易标准化推广应用项目,将UN/CEFACT的建议书、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了科学分类,为用户提供了国际贸易程序简化和标准化使用参考、手册和使用指南。我国的外贸企业应该学习了解这些标准,并及时研究、搜集各国单证标准,参加并跟踪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化活动,掌握第一手资料,减少或完全避免我国目前在外贸单证标准化方面的损失。

5、加强外贸单证员的培训

外贸单证员操作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外贸业务结汇的实效和成败,从业要求较高。单证员必须了解一定的产品知识,掌握外贸常识和单证知识,并且具有一定的外务水平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现在企业中,单证员是在传统的“师徒传帮带”方式下进入岗位的,缺乏对单证知识的系统学习。现在国际商务单证员资格认证证书受到越来越多单位的认可,企业应该支持鼓励员工参加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现代国际贸易中,新的单证不断出现,新的规定不断更新,单证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体系,以适应国际贸易的新要求。

总之,外贸单证是进出口贸易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每个外贸企业都应充分重视,不断提高单证人员的素质,提高单证工作的质量。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外贸单证的标准化,规范化及单证管理的现代化,都将促进外贸经济的发展。

作者:刘晶

第3篇:浅谈《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

【摘 要】 国际贸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对外经济活动开放中尤为关键。作为高职学校国际商务专业的一门重要实务课程,《外贸单证实务》與外贸实际工作联系甚密,外贸单据缮制是外贸从业人员的基本功 ,直接关乎进出口业务的成败。加强学生外贸单证实务职业能力培养,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本文针对《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进行了简要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 国际贸易 外贸单证实务 课程教学

外贸是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进行商品、劳务和技术交换的活动形式,通常需要涉及很多单据和文件,当前高职学校教育教学中,《外贸单证实务》属于国际商务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与国际外贸的实际工作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由于其涉及信用证审核、英语制单等多项内容,导致相关学习存在一定难度,探究《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的有效方法,有助于提高升高职学生的外贸实务职业技能。

1.关于《外贸单证实务》的课程特点

国际贸易活动中,进出口双方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都要进行相关单据交接,外贸单证就是在国际结算中用来处理货物运输、支付、保险、商检、报关以及结汇等活动所应用的相关单据、文件或证书。作为国际贸易专业的核心课程,《外贸单证实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实践性和涉外性等特点。

整体上说,《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是立足于国际贸易理论及其实务、商务英语等课程基础上所开设的专业课,以培养学生外贸业务环节中能够熟练办理、制作相应单据的技能为教学目标,主要立足于专业角度上介绍外贸业务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相关单据等各种贸易单证,详细阐述了相关外贸单据凭证的内容、作用、缮制以及认证等具体操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

贸易制单工作是进出口贸易的核心业务环节,贯穿于每笔交易业务过程,《外贸单证实务》以国际贸易法律和惯例为指导,以国际贸易商品交换活动相关单证的流转与运作为研究对象,涉及国际金融、货运和保险等学科基本知识,重点介绍外贸业务中各种单证的缮制、审核与修改,通过相关教学活动,引导学生能够熟悉国际商贸单证制作相关专业知识,具备诚实守信、善于沟通合作的职业道德品质,注重学生国际商务单证制单技能等实际操作实践能力培养。

2.《外贸单证实务》教学方法分析

《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需要立足于贸易人才的综合技能需求,采用多样灵活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环节的具体落实。

2.1 项目教学法:以国内外进出口市场单证业务最新需求为导向,立足于教师调研基础上,具体设置相关出口贸易导学项目并进行理论知识储备,引导学生围绕各种贸易业务单证的制作使用进行操作训练,展开自主学习研究,教师配合学生训练加以实时指导和评价,促进学生对《外贸单证实务》课程的学习与理解。

2.2任务驱动法:针对高职学生自学能力以及外贸单证实务的专业内容知识特点,将进出口贸易业务单证技能学习以具体明确任务的形式,组织学生模拟真实业务背景进行探究落实,引导学生自主完成目标任务的知识理解和技能练习,进一步熟悉国际进出口贸易业务流程并掌握相应外贸凭证制作与使用。

2.3 案例教学法:为增加学生对于外贸单证缮制以及审核认证等技能的学习积极性,巩固知识掌握程度,结合高职学生心理特点,采用案例教学方式,选择优化具有代表性的相关进出口贸易单证的真实案例,引导学生在分析和探究过程中,感受和体验外贸单证制作与使用的乐趣,使理论教学和实践紧密结合。

2.4 实践教学法:实践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现代教育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课堂上以具体贸易项目为载体,组织学生将外贸单证理论知识与现实应用相互结合,亲身实践和操作相应业务单证的制作与使用技能,培养并促进学生主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运用体验式实践教学,增强学生外贸单据运作能力。

2.5 互动教学法。《外贸单证实务》教学中,将学生合理分组,针对相关学习目标或任务进行探究讨论,让学生在合作互动交流过程中去发现问题,共同分析问题,并在相互沟通与交流合作中解决问题,教师在教学中医参与者的身份指导和帮助学生进行研究,通过互动明晰知识要点与难点。

3.加强《外贸单证实务》的教学措施

随着全球化贸易竞争的加剧,加强高职学校《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需要落实如下策略:

3.1转变教学理念,加强职业能力培养

当前形势下,高职学校应当以职业教育改革为前提,积极转变国际贸易专业的教育教学理念,以市场导向为基础,立足于当前国际贸易人才市场的实际需求,认真分析和贯彻国家贸易专业教学指导方针,强化职业教育教学服务理念,以培养和增强学生关于适应国际贸易单证实务工作职能需求为主要教学目标,提升学生职业能力,适应和促进时代发展。

3.2优化教学资源,构建校外实训基地

《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既要强调理论基础的学习,又要注重技能实践的训练。高职学校应该基于学校实际条件,积极拓展有利资源和途径,进一步优化专业教学师资力量,加强外贸单证教学资源建设,联合校外有关单位,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有效实践平台,促进学生能够熟练掌握外贸单证业务流程,并通过实际训练和体验积累实际操作经验。

3.3创新教学模式,加强商务英语教学

商务英语是当前国际贸易交流活动中的重要语言要素,外贸单证实务的涉外性较强,《外贸单证实务》教学中应合理设置商务英语内容,加强学生商务英语交际应用能力培养,提高学生涉外交流技能和职业素质;大力倡导教学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和创新教学方法及模式,依据教学实际,充分落实理论—案例—实践等模式教学,提高学生贸易单证实务综合素质。

3.4加强知识拓展,实现合理教学评估

相对来说,外贸单证实务知识的综合性较强,不仅包括国际贸易及其相关单证知识,而且与法律,物流、保险、金融以及市场等其他学科知识内容联系密切,《外贸单证实务》教学,需要注意把握贸易单证课程内容与其他相关学科知识的横向联系,注意知识内容间的相互参照与相互融通,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加强教学效果的合理评估,提高高职学生的专业学习效果。

结束语

总之,随着当前贸易市场的多元化发展,作为一门核心课程,《外贸单证实务》知识综合性与技能实践性较强,各职业技术学校应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探索和创新相关教学方法与策略,提高贸易人才职业技能素质。

参考文献:

[1]张英杰《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实践教学研究》边疆经济与文化 2005.

[2]朱蕾 《外贸单证实务教学改革探索》 科教文汇 2009 .

(作者单位:牡丹江大学经贸与管理学院)

作者:陈辉

第4篇:【单证】外贸单证制作

国际贸易 单证 员指在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根据销售合约和 信用证 条款从事审核、制作各种贸易结算单据和证书,提交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或委托银行进行收款等工作的人员。其工作内容主要是对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所应用的单据、证书和文件——包括 信用证 、汇票、发票、装箱单、提单、保单等进行制作处理。

一、 单证 “严格符合”要求

国际贸易中如果提交的单据与买方通过银行开出的 信用证 不一致,银行有权拒绝付款,所以 单证 从业人员制作和提交的单据应做到与信用证要求“严格符合”

(instrictlycompliancewith),这项要求主要体现为:

1.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意思是信用证项下提供的所有单据的相关内容的一致,单证一致指所有单据的有关规定与信用证中的要求不应矛盾。

2.表面一致。主要指单据和信用证之间在文字体现上没有冲突。实践中如采用条件成交,在有关单据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但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失的情况下,银行仍须付款;而如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即使货物一点儿问题没有,银行也有100%的权利拒绝履行义务。

3.一致原则的灵活处理。业务中对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要求不可以机械的理解为一字不差,完全照搬照抄,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灵活处理。对此,举几例说明如下:第

一、对运输标志中件数的1-UP的规定,除非信用证明确做出了限定,一般应理解为实际出口货物的件数;第

二、交易条件为 FOB 、 CFR 时保险事宜理应由买方办理,但买方所开立的信用证中可能会要求卖方提供保险单,在不违背原则(买方承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接受;同样在 FOB 条件下,信用证中如要求运输单据上标明“FREIGHTPREPAID”,只要运费有着落,也是可行的;第

三、单据的签字、盖章也可出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发票、箱单等以英文制作,但有中文法人代表签字和公司名称属于正常单据;第

四、不同单据的收货人栏的填写:指示抬头的提单填写“TOOR鄄DER”或“TOORDEROF”,而原产地证中应填写具体的买方名称;第

五、发票中商品名称问题应与信用证或合同严格一致,而其他单据则可以只显示商品的统称/通称/大类名称;第

六、信用证没有禁止分批/转运,实际提交了分批和转运的单据,只要金额相符,银行通常会接受。类似的事例还有许多,在此不一一列举。

4.银行“四不管”。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坚持不管货物、不管当事人、不管合同、不负责审核单据的真伪,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就必须按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要求履行义务,否则就难以向银行主张权利。

二、单证制作“五要求”

“五要求”说起来共十个字,操作的时候难度还是不小的,如果真的做到了这十个字,就说明你的制单水平炉火纯青、无人能比了。

1.正确/准确(CORRECTNESS)。正确是所有单证工作的前提,要求制作的单据应首先满足单单、单证一致,其次各种单据应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各国/行业法律和规则的要求,第三单据还应与所代表的货物无出入。

2.完整(COMPLETENESS)。从某种意义上讲主要指一笔业务所涉及全部单据的完整性。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第

一、内容完整;第

二、份数上完整;第

三、种类的完整。凭单据买卖的合同/信用证都会明确要求出口方需提交哪些单据、提交几份、有无正副本要求、需否背书及应在单据上标明的内容,所有这些都必须得到满足。

3.及时(INTIME;PUNCTUALI鄄TY)指单据制作不迟延。具体可以这样理解:及时制单、及时审单、及时交单、及时收汇。制作单据是个复杂的工程,多数单据由出口方完成,有些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审核应齐抓共管,这样就可以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全部合格单据向有关方面提交,及时交单肯定意味着能及时收汇,及时收汇意味着又一个良性业务环节的开始。

4.简明(CONCISENESS)指所制作的单据简单、明了。UCP500规定,“为了防止混淆和误解,银行应劝阻在信用证或其任何修改书中加注过多的细节内容”,有关专家也指出,单据中不应出现与单据本身无关的内容。

5.整洁(TIDINESS)指单据应清楚、干净、美观、大方,单据的格式设计合理、内容排列主次分明、重点内容醒目突出。不应出现涂抹现象,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加签修改。

三、单证的发展、改革和统一

1.单据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国际贸易发展到今天,许多单据都已规范化和标准化了。典型的如在世界范围内许多单证(包括信用证、提单、保险单、产地证等)都是相同或相似的;以往在某些单据中出现的一些规定现已不复存在,像发票中的E&OE(有错当查)的规定;许多单据有统一的填写规范: 报关单 47个项目每个都有具体的操作规则。

2.单据的电子化和现代化。前者主要指EDI单据,现在报关、 报检 都已联网,产地证和配额许可证的申领可登录商务部有关官方网站进行操作,外汇核销和退税也要先进行网上备案登记,这就可以在单证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和IN鄄TERNET。为适应贸易电子化的要求,国际商会也适时出台了E-UCP并准备在今年对1993年修订的UCP500做进一步的修订以满足日益发展的现代国际贸易的需要。

3.单据制作由繁到简。这个趋势主要体现为要求的单据的种类在减少、单据的内容也在日益简单化,只要双方信誉良好,出口方直接发货给进口方,后者直接付款,这样某些单据存在的必要性就大大降低了。

4.新单据不断出现。典型的如2001年“9.11”后美国 海关 要求的AMS(电子舱单申报);上世纪60年代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出现和发展而产生的集装箱运输单据;我国与东盟达成双边贸易优惠协定后确定我产品原产地的FORME证书;在纺织品回归WTO后根据中欧、中美达成的协议重新核发的配额许可;2006年一般产地证将由质检局统一对外签发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对新单证、新做法和新规定进行不断地研究和学习。

5.一次制单。许多公司都有单据制作软件,只要认真填写发票这种基本单据,其他单据都可以自动生成,这样对制单人员的要求会更高,因为所制作的单据如正确是应该的,而一旦出错,则会招致业务的满盘皆输。

6.单证的统一。国际贸易各环节所涉及的大部分单据都有统一的规定和要求。像

SWIFTMT700格式的信用证、提单、保险单、产地证、我国各种政府管制单据等,当然目前我国进出口公司的发票、箱单尚待统一。

四、单证制作的依据

根据什么制单在国际贸易中是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任何一种单据从制作角度讲都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依据

1.法律、惯例和规定。所有国际贸易中要求的单据都有相应的法律、惯例和规则,较常见的有我国的《合同法》、《票据法》、《外贸法》、《海商法》、《保险法》、我国政府参加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国家贸易领域影响巨大的UCP500、E-

UCP、ISBP、URC

522、URR

525、INCOTERMS2000等,所有这些规定都对制单工作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

2.以合同、信用证和货物实际情况为准制作单据。实践中主要指单单、单证、单同、单货的一致。单据一定要如实反映货物的情况。有时为了满足信用证要求,不得不制作并出具根本不应该出现的单据,较明显的是货物没有能在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船,为了满足信用证对装运期和交单期的规定而由托运人向船公司出具保函(LETTEROFINDEMNITY)进行通融以换取清洁提单向银行交单结汇的现象。

3.单据制作应满足各行业、部门的特殊要求。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个行业都有其特定的规矩:像出口纺织品时经常会遇到国外要求我们提供AZOfreeCertifi鄄cate(无偶氮证明,这是与人类健康有关的一种特殊单据);出口到信仰伊斯兰教国家的禽类产品,进口商有时会提出由出

口地伊斯兰教协会出具有关证明;AMS舱单由美国开始,现已扩展到加拿大、澳大利亚、欧洲等许多国家;农药产品出口到美国、欧盟等国时,进口上商通常会要求出口方提供所出口的农药产品的MSDS(危险数据资料卡)等,出口企业应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将相关数据填写完整后予以提交,凡此种种不一一赘述。

五、 单证制作的时间顺序

各种单据的签发日期应符合逻辑性和国际惯例,通常提单日期是确定各单据日期的关键,汇票日期应晚于提单、发票等其他单据,但不能晚于L/C的效期。各单据日期关系如下:发票日期应在各单据日期之首;

提单日不能超过L/C规定的装运期也不得早于L/C的最早装运期;

保单的签发日应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一般早于提单2天),不能早于发票;

箱单应等于或迟于发票日期,但必须在提单日之前;

产地证不早于发票日期,不迟于提单日;

商检证日期不晚于提单日期,但也不能过分提单日,尤其是鲜货,容易变质的商品;受益人证明:等于或晚于提单日;

装船通知:等于或晚于提单日后三天内;

船公司证明:等于或早于提单日

第5篇:外贸单证与单证制作实验报告

外贸单证及单证制作实验

一、实习软件

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是一个十分专业的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软件,它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我们实习难的问题。我们可以自由地在网上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实务的具体操作,能够熟悉进出口的成本核算、询盘、发盘与还盘等各种基本技能;熟悉国际贸易的物流、资金流与业务流的运作方式;切身体会到国际贸易中不同角色面临的具体工作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学会外贸公司利用各种方式控制成本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思路。真正理解并吸收课堂中所学到的知识,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良好基础。

二、角色扮演

国际贸易不同于国内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我们将面对各种顾客,要培养适应环境、应对各种角色和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在Simtrade模拟训练中我分别扮演三种角色。

1、出口商

出口商是最为重要的角色,在扮演出口商的角色的过程中,经过准备、磋商、签约、履约、善后几个流程。准备阶段,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并同工厂和进口商建立广泛而牢固的业务关系。掌握国内外市场行情,根据信息确定目标,同工厂建立业务关系,为备货做准备。磋商阶段,根据成本、税率情况准确计算成本和报价,是至关重要的,通过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四个环节,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更是体现我们业务能力的地方。在交易过程中市场是变化的,作为出口商需不断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才能获取最佳交易条件和价格。

在贸易术语上,我们分别采用了CFR术语,FOB术语,CIF术语,结汇以L/C,D/P,D/A等方式,信用证结汇可以保证出口商及时得到货款。Simtrade系统的在线帮助为每一步的进行在线指导,业务日志提醒我们需要做什么,单据的检验系统更让我们及时更正单据中的错误。在业务进行中,我们还通过银行借款或同行间拆借得到更多的资金,以便业务的开展和做大做强。

2、进口商

进口商的利润来自于对产品的销售,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寻找交易产品和对象,同进口商建立业务关系,为进口做好准备。Simtrade的业务中心的消费市场为进口商及时提供市场信息,使进口商可以及时查询产品销售价格,不断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方可获取最佳交易条件和价格,同时选择合适的交易方式签订 1

合约关系到进口商的利益。国际货运风险和保险为我们着实上了一课:我们实习

的平台风险是10%左右,非常高,所以学会如何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是很必要的。

最后进口商要在市场上及时将货物销售出去,方可实现利润最大化。

3、工厂

工厂扮演的是供应产品的角色,作为供应商我认为应该做到主动为先,确定

目标市场,寻找交易产品和交易对象,同出口商建立业务关系,为销售做好准备,

这都应该及时主动。供货商的交易对象是多家的,在Simtrade模拟系统中心的市

场里查询产品的生产成本,并不断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以期获取最佳成交条

件和价格,这如同显示生产中,工厂的厂长要及时到生产车间了解产品的生产状

况一样。

三、实习遇到的问题

1、预算错误

这是个大问题,也是我们开始接触Simtrade时所最容易忽略的问题。虽然老

师曾多次提醒,做贸易前一定要计算好了一切费用,选好贸易术语,最后再签定

合同。但我们都是比较懵懂的,经常就是做出口商的在还没有调查进口商所在地

市场的情况下就先去工厂进货了。如果工厂角色也没有做好预算,草草就签订了

合同,那么可能出口商和工厂都赚不到钱。

2、货物数量问题

这个问题也是我们从没做过国际贸易的学生所最容易出错的问题。因为我们

要做的是国际贸易,要加上很多中间费用的。不是国内贸易简单的加上运费成本

就行。但大多同学都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可笑的是好多同学包括我,在做第一笔

贸易时,在没仔细预算的前提下,签订了很少货物数量的合同!这样,在做中间

制单过程中,我们经常在填单时大叫“啊,这个运费怎么比我的货物数量还多啊?”

“这个保险费怎么这么贵,我要赔钱了!”

3、填单错误量大

这个问题是必然的,我们都在努力着。因为以前没有接触过这个问题,所以

我们每个人在开始填单时都很慢。幸好这个实验有帮助选项,而且帮助很详细,

我们开始都是参照这个帮助选项才能耐心地把这个业务做下去。试验后期,我们

填单都不用参考帮助了,而且错误量减少,并且速度加快。

4、计算错误

这个计算包括很多内容。例如出口商要在CIF术语下计算海运费,内陆运费,

出口报关费,保险费等等费用。进口商也要计算自己的费用。这些费用计算量大,

所以在填单过程经常因为计算错误而导致业务进行不下去。

5、邮件问题

做完了几笔交易,我一查看我的“系统提示”,上面写着:写的邮件太少,邮

件内容过简单。这都是我们所没有注意的问题。我在这次实验中,没有好好的发

几个正规的邮件。而且内容真的很简单。这也是我们该反思的问题。如果不是实

验而是真的贸易,正因为我们少发几个邮件,可能会对对方或自己造成很大的损

失的。

六、实验体会

通过这次实习,我们收获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比如说我们熟悉了外

贸实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巩固与深化已经学过的理论知识,提高了在贸易实务这

方面的操作能力,掌握了进出口的成本核算、询盘、发盘与还盘等各种基本技巧;

切身体会到了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面临的具体工作与他们之间的互动关系,为

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收获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与缺陷,一是

做事情心浮气躁,有时过于急躁,过于粗心大意,导致犯下不该犯的错误,尤其

是进行进出口预算的时候;二是英语基础不够扎实,写邮件的时候有些词句 表达

不够准确;三是我们的专业知识也不够扎实,在实习过程中不知道某些单据的用

途等等。国际贸易比我们想像中的要复杂得多,它的中间环节多,涉及面广,一

旦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影响整笔交易的正常进行,带来一连串的麻烦,甚至

引起法律上的纠纷。国际贸易中,要注重正确填写单据的重要性。填写单据始终

要以“单单一致”“单证一致”为原则,因为很多单据是有关联的,单单不一致、

单证不一致,则会给后面的工作带来一连串的麻烦,甚至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总体来讲,这次实习收获是丰富的,我们不仅巩固所学到的国际贸易实务专

业知识,还能把我们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动手经验,提高了我们的动手操

作能力。

第6篇:外贸单证制作_信用证开证申请书制单要点

信用证开证申请书 制单要点

银行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L/G) (一)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绝对付款责任。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文件。银行保函的当事 人有委托人(要求银行开立保证书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证书并凭以向 银行索偿的一方)、担保人(保函的开立人)。其主要内容根据国际商会第458号出版物《UGD458》规定:(1)有关当事人(名称与地址)。(2)开立 保函的依据。(3)担保金额和金额递减条款。(4)要求付款的条件。 银行保函的种类按用途可分为:(1)投标保证书。指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保证人向招标人承诺,当申请人(投标人)不履行其投标所产生的义务时,保证人应在规定的金额 限度内向受益人付款。(2)履约保证书。保证人承诺,如果担保申请人(承包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业主)之间订立的合同时,应由保证人在约定的金额限度内向受益人付款。此保证书除应用于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外,同样适用于货物的进出口交易。(3)还款保证书。指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保证人承诺: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 还款给受益人,银行则向受益人退还或支付款项。还款保证书除在工程 承包项目中使用外,也适用于货物进出口、劳务合作和技术贸易等业务。 国际保理(InternattionalE Factoring) 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如以D/A作为 付款方式),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贷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若保 理商对上述预付款没有追索权,对余款也要担保付款,即称之为无追索权保理,反之则为有追索权保理。常见的还有融资保理及到期保理(到期保理指出口商将其应收款出售给保理商后,保理商在发票到期日从债务人 手中收回债款,扣除服务费后,把款项付给出口商)。 国际保理服务的范围主要有:资金服务、信用保险服务、管理服务、资 信调查服务等。

(一)银行偿付费的问题

在信用证交易中,银行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从开证开始,银行就须承担通知、审单、承兑等一系列的责任,为买卖双方提供银行信用。当银行提供这些服务之后,究竟应该由谁偿付银行的这匹费用呢?在一些国际贸易纠纷中,买卖双方为此争执不休,都认为应由对支付。而笔者则认为,银行偿付费一般应由买方承担。以下就从三个角度阐述笔者的观点: (1)目的说。开立信用证的原意是因为卖方并不满足于买方具有付款的能力和意愿而坚持由银行开证的方式来消除任何买方不能履行付款的可能性。银行通过信用证向受益人提供银行信用,承诺受益人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可得到其付款。所以买方申请银行开证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作为卖方的代理行事,是买方应卖方的要求或授权而安排的一种付款的方式,从根本上说,是买方为拓展同际贸易所付出的一种商业成本。 (2)约因说。买方承担开证费用是因为买方要替卖方提供银行承担责任方面的约因。所谓约因,即指当事人为了取得合同利益所付出的代价,这是英美法的概念。按照英美法的规定,合同只有在有对价或约因时,才是法律上有效的合同,无对价或无约因的合同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所以,约因也叫对价或对待给付,一方要对接受条件进行某项行为、担负某项债务,放弃某项权利或蒙受某种损失等等的另一方作出补偿。 开证行和受益人通过信用证发生关系,信用证以出口商为受益人而开出的信用证,其性质如同要约。开证行凭受益人通过银行交来单据表面核对后应对其付款,不能以无付款能力、买方押金不足等理由而表示对信用证不再负责。要银行作出以上行为,必须给予其相应的补偿,也就是所谓的“约因”。上面已经分析到,信用证是买方为了受益人利益而根据开证申请书这一合同订立的另一契约,那么前一合同中的买方交纳的开证保证金也同时成了受益人与开证行之间契约的约因。关于约因的第三者承担问题,许多国家都是承认的,美国和英国的信托制度均有力地支持了这一观点。

(3)合同说。根据国际惯例,在通常情况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依据买卖合同中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的约定,向其往来银行申请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来结算货款。买卖合同规定有信用证条款时,买方负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种类和方式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的义务。买方作为货物合同的付款人及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的要求向其开户银行提交合同,申请办理开证1。开证申请构成开证申请人的单方面意思表示,银行在决定是否接受之前,还要考虑其自身利益,对申请人的信誉进行调查,以决定是否要求缴付全部或部分押金,在多大限度内接受申请人的请求。如果银行接受买方的此项请求,双方之间就成立了开立信用证的合同,开证申请书成为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构成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开证申请书既是对开证行的委托书,也是与开证行签订的付款代理合同。根据这个合同,开证行只是付款代理人,而申请人则是付款人。一般来说,申请人要向开证行交付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或提供抵押、质押及其金融机构的保函,在提单前要在开证行备足开证金额的资金;提单后应立即向开证行支付因其资金不足而由开证行垫付的款项。

实践中,多数开证合同中都明确了开证申请人有义务偿付开证行根据信用证所作的付款。因此,在多数情况下,开证行获得偿付的权利乃是一种合同权利,如果开证合同中没有此类条款,法院一般将其视为默示条款而仍然支持开证行的合同权利。《美国统一商法典》第5„114条第(3)项规定:“除非另有协议,开证人(指开信用证或其他人)在正常兑付汇票或支付命令后,有权要求就信用证项下支付的任何款项取得即时补偿。

以上已经从三个角度对同一问题作了充分的阐述,故买方应支付银行偿付费是无疑的。至于开证申请人偿付开证行的具体时间,《统一惯例》未作具体规定。美国的一般作法是:允许当事人先约定请求偿付的具体时间。多数开证申请书格式中规定开证申请人应在不迟于汇票到期前一个营业日进行偿付。由于这种偿付发生在开证行实际支付受益人之前,因此与其说是偿付,不如说是预付。开证行要求预付的这种合同权利既适用于远期汇票也适用于即期汇票。远期汇票经承兑后,到期日是确定的;而在即期汇票的情况下,开证行通常知道即期汇票何时提示,况且开证行有合理时间去审核单据,开证行拒受单据可在收到单据后第三个银行营业日结束前任何时候作出。因此,对即期汇票的付款可以推迟一到两天,可以在这段时间内要求开证申请人提供资金。银行在买方已向银行提出开立信用证申请且依照银行规定办妥各项手续(如缴纳开证押金和手续费)后,就及时开出信用证。

当然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并非所有与信用证有关的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严格按国际惯例,信用证规定开证行所在国境内的费用诸如开证费、修改费等由申请人支付,而开证行所在国以外的费用均由受益人支付。 (二)审证与改证问题

由于信用证一般是由买方开出的,基本上能体现其意志,故信用证的修改通常会发生在卖方审证之后。审证是卖方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货款能否安全迅速收回。卖方(受益人)收到信用证之后,一般都会进行细致的审核。 凡是不符合买卖合同的内容原则上都应要求修改的解释是不够全面的,因为信用证上必然包含有一些买卖合同中没有的内容。所以审证的依据应当是三条:一是买卖合同;二是收证时的政策法令;三是备货和船期等的实际情况。三者应结合进行考虑。同时,审证时要住的要点也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政治上考虑,来证内容有无违反一国政策法令规定地方,如有发现,必须要求改证。第二,从经济上考虑,来证有无影响卖方安全及时收汇或会增加卖方费用开支地方。前者如信用证的种类不符合要求、金额不足、漏掉有效期、缺少开证行保证付款的文句等;后者如未列明选港费用、银行费用全部或大部分由卖方负担等。审证时如发现此类问题,应根据双方原来的约定或国际惯例要求对方改证。第三,从当时的实际情况考虑,有无卖方办不到的地方。例如写错公司名称,要求提供品质分析证书而非检验证书,规定的装运期无法办到,要求提供的特殊单据不能接受等。审证时如发现此类问题,也应要求对方该改证,尤其要注意“陷阱”条款。

除了卖方有审证的义务外,通知行也要对信用证的真伪负责。它经过核对印鉴密押证实有关信用证是真实的,才将其交给受益人;反之,“如通知行不能确定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它必须不延误地告知从其收到该指示的银行”。在这种情况下,通知行可以暂不通知信用证。“如通知行仍决定通知该信用证,则必须告知受益人他不能核对信用证的真实性”(第7条b款)。因此,当卖方收到通知行转来国外所开的信用证时: (一)如果证上注明“印押相符”或类似语句时,即来证内容完全符合卖方要求。卖方即可据此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备货、发货和交单议付的义务;

(二)如果证上注明“印押不符”、“印押尚待证实”或其他类似语句时,则只能备货而不能发运,以免遭受损失,必须等收到通知行的进一步通知,证实了有关信用证的真实性,才能发货和交单议付。具体来说,又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发现信用证规定有与买卖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地方,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若买方不修改信用证,就意味着买方未遵守合同,其行为构成违约,卖方有权根据买方违约的程度采取救济措施,或解除合同,或请求损害赔偿,或表示接受信用证,但保留对不符信用证索赔的权利;

2、如果信用证系对买卖双方合同进行添加,即明确合同未规定的事项,那么,买方是否违约取决于该添加是否构成补充空缺原则中的适当条款2。如果该添加属于适当条款,即买方开出的信用证所明确的事项是合理的,公平的且与买卖合同不矛盾,则买方不构成违约,卖方的异议不能成立;如该添加不符合适当条款的标准,则买方构成违约;

(三)但如果信用证规定与买卖合同的内容相一致,而卖方因情况有变(不是不可抗力所引起的)无法照办时,例如装运期问题、不准分运问题、不准转运问题等,则卖方只能与买方协商要求修改,如买方同意改证,应视为双方协商同意修改买卖合同;但此时买方也有权不同意改证。

(四)相反,如果卖方对开证行开立的与买卖合同不符或有添加的信用证未提出异议并装运了货物,又向银行提示了单据要求银行议付、承兑或付款,此时,人们常说卖方接受了买方开立的信用证。因为在信用证的执行过程中,通常我们认为信用证被通知到受益人,受益人没有提出异议并按信用证的要求备货、准备单据时,即形成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标志。但在法律上,应当认为买卖双方对合同变更达成了协议,变更的内容即为信用证对买卖合同修改或添加的部分。 总之,买方负有修改信用证的义务。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方自己欲改证,双方都必须经过协商,对信用证包含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买方才据此修改信用证。申请人修改信用证,要向原信用证开证行填写信用证修改申请书、信用证修改申请人承诺书,并出具受益人同意修改的书面证明,明确修改的内容。如要增加信用证的结算金额,还要追加开证担保。 (三)装运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装运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阶段。货物有否装运、何时装运、如何装运等等问题均直接牵涉到合同的实际履行以及双方的切身利益,其中货物的装运方式与装运时间(装运期)成为制造买卖双方纠纷的两大热点。

1、装运方式。

装运方式在此主要指是否分批装运。关于分批装运,《UCP500》第40条a款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支款及/或分批装运。”h款规定:“运输单据表面注明货物系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过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每套运输单据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及/或装运港、接受监管地、发运地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的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第41条又规定:“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不同期限内分期支款及/或分期装运,如其中任何一期未按信用证所规定的期限支款/或装运,则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视为无效,信用证另有规定者除外。” 上面几条关于分批装运的规定,概括起来包括下列几层意思: 第一,只要信用证中未规定禁止分运,均应理解为准许分运,但实际上分运与否,由受益人自行掌握。

第二,一张信用证项下的货物,只要是使用同一运输工具,经同一运输路线,运往同一目的地的,虽然运输单据有两套以上,各套运输单据上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及/或各套运输单据上注明的装货港、接受监管地、发运地不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 第三,如果信用证中定死货物分若干期装运,例如“1995年7月至9月每月100公吨”,则受益人必须分期分批按时按量发货,不能中断,如其中有任何一批未能按时装出,则信用证对该期(批)及以后各期(批)均失去效力。这一规定比较严格,受益人应特别注意。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此问题也作了约定,但不尽相同。其中第73条规定:“对于分批交付货物的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便对该批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有充分理由断定对今后各批货物将发生根本违反合同,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宣告合同今后无效„一买方宣告公司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交付为无效时,可以同时宣告合同对已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均为无效,如果各批货物是相互依存的,不能单独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按照该条款,对于规定分批交货的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对其中一批货物的义务,另一方有三种处理情况:宣布该批货物无效;宣告该批及以后货物无效;宣布全部合同货物无效。 由上可见,同样是关于分批装运,《UCP500》与《公约》的规定有不相一致的地方。根据《UCP500》,其意即若信用证未规定可否分批装运,则理解为可以;而《公约》中对此无约定,而按国外合同法,如合同中未规定是否可以分批装运,则不等于可以分批装运。如果发生了合同与信用证中均未规定可否分批装运,而卖方分批装运时,一方面他可得到开证行的付款,另一方面他却造成了违约。可见,由于信用证独立于合同的特点,如卖方发生类似违约,前面几批他仍可得到货款,而对于合同来说,买方在一定条件下可宣布前面几批也无效,卖方仍要负违约责任。当《公约》与《UCP500》的规定在相关问题上时,就容易出现对卖方的同一行为都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如信用证下可得到货款而对于合同却是违约。面对这种情形,作为制定游戏规则的立法者,应加强这两者的磨合;而作为遵守游戏规则的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律师,可以充分利用这个灰色地带,尽量选用对己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故熟悉《公约》与《UCP500》,对国际贸易中法律纠纷的解决是很有好处的。 另分批付款同样面临分批装运方面的难题,故应对策略上是相同的。

2、装运时间(装运期)。

首先,信用证中规定的装运期理应与贸易合同中的规定完全一致。如果两者不相一致,则应视为进口商(开证申请人)单方面要修改贸易合同,出口商(受益人)可以同意,也有权不予同意。 《UCP500》第42条a款规定:“所有信用证均规定一个到期日及一个付款、承兑交单地点,对议付信用证尚须规定一个议付交单的到期日。”第43条a款又规定:“除规定一个交单到期日外,凡要求提交运输单据的信用证,尚须规定一个在装运日后按信用证规定必须交单的特定期限。如未规定该期限,银行将不予接受迟于装运日期后21天提交的单据。但无论如何,提交单据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所以,信用证上应当列明三个日期,即装运期(或称最迟装运日期)、到期日(亦即议付到期日或交单到期日,通常称为信用证有效期)和最迟交单日期。因此,要解决好装运时间的问题,就必须把握好装运期、信用证有效期和交单期三者之间的关系。

根据国际惯例,尤其是英美法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买方开立信用证的义务是卖方履行交货义务的前提条件。买方按时开立信用证是执行合同的必要前提,买方借口不开证,就有不执行合同的意图。所以出口合同中一般须明确要求确切的开证日期,买方不按期开证,卖方有权提出索赔(当然也有没规定开证时间,但规定装运的一段时间的情况,以下详述)。信用证应依据合同规定明确的装运期,如分期装运应明确每月数量。判断实际装运日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一般是以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为准,过期装运肯定属于重大的单证不符。信用证中规定装运期时,不应使用“迅速”、“立即”、“尽快”之类的词语,如使用此类词语,银行将不予置理(UCP500第46条a款)。“如使用‘于或约于’之类的词语限定装运日期,银行将视为在所述日期前后各五天内装运,起讫日期包括在内”(同条C款),亦即前后共ll天。

按惯例,信用证中应规定一个运输单据出单日后必须向信用证中指定的银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的特定期限,即“交单期”。关于最迟交单日期,根据《UCP500》第43条的规定,有两种情况:凡是信用证中列明最迟交单日期的按规定日期办;如信用证中没有列明最迟交单日期的,则最迟不得超过实际装运日期后2l天。在任何情况下,单据必须不迟于信用证到期日提交。如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距交货期过近,例如运输单据出单日后2天或3天,则应提前交运货物且应作好全套接结汇单据的准备工作,或要求开证人修改信用证推迟交单期限,以保证能在交付货物后如期向银行交单。 根据上述条款,一切信用证均需规定一个有效期,且有效期必须是从装运期起算,以作为交单付款、承兑或议付的最后到期日。若有的来证中只规定了到期日而未规定最迟装运日期,不符合《UCP500》第43条“所有信用证均须规定一个到期日”的要求,其有效性存在重大疑问,必须要求对方改证。至于有效期的长短,应考虑到货物装船完毕取得正式提单的时间,出具一整套单据凭证的时间,议付行审单议付的时间,以便卖方在此期间办理制单、结汇等手续。按惯例,信用证最后有效期一般应晚于最后装运期15天到30天。在我国的出口业务中,一般都在合同中要求对方来证规定“议付有效期至装运期后第15天”。作为卖方与信用证的受益人,就必须将合同装运期与信用证的有效期结合一起考虑。信用证的有效期何时截止,卖方要从最迟的交货日去考虑。信用证的受益人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向银行要求议付、承兑或付款。卖方交货并取得货运单据后,要留有充裕的时间制单及到银行办理交单议付手续。卖方在交单时仍要把交单时间与装运日结合起来,即不能晚于装运日2l天。有时来证规定最后交货期和议付到期日为同一天,或未规定交货期限,则称为“双到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做到在这一天之前的一周或更早的时间里装运,可以接受,否则应要求对方改证,以免发货后做单改单的时间太过短促,影响议付;又或者在信用证到期日提早几天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以便留出时间制备单据向银行交单办理议付。

如果买卖合同没有规定开立信用证的时间,但规定了装运货物的一段时间,根据英美国家的惯例,买方应当在装运期开始的第一天以前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最晚应在装运期开始的第一天提供。如果买卖合同规定的是装运的具体日期,而不是一段时间,买方应当在该日期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对卖方而言,买方开立信用证的时间是指信用证开到的时间,即卖方收到信用证或收到经授权的开立信用证的书面通知的时间,而不是指申请开立的时间。也就是说,买方对银行在传递信用证过程中的延误负责。

另外,《UCP500》第44条c款还规定,如信用证到期日或最迟交单期的最后一天适逢接受单据的银行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而中止营业,则规定的到期日或交单期的最后一天将顺延至该银行开业的第一个营业日,但此项规定还适用于最迟装运日期。《UCP500》第17条中又规定,除非经特别授权,银行因发生不可抗力而致营业中断期间的信用证,将不再对其负责。

由上可见,“三期”问题是紧密相连,环环相扣的。装运期不仅是解决装运问题的一个关键,也是解决许多有关信用证问题的关键。因此把握好装运期、交单期与有效期这三期的关系,对于买卖双方都很有好处:

首先是装运期直接影响卖方安排生产的时间。由于买方开立信用证仅仅是卖方发货的必要条件而非备货的必要条件,如果卖方想在收到信用证之后才安排生产,可以采取将装运期的起算时间与信用证到达时间挂钩的策略。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买方将信用证开到的时间(不是开立的时间),同时将装运期与信用证开到的时间挂钩,如将装运期约定为:信用证到达出口商后XX天内装船,等等。如此约定后,即使信用证晚于合同约定的时间到达,而卖方又想继续完成该交易,由于装运期与信用证挂钩,则信用证晚到,装货期也就相应顺延了。反之亦然,买方开立了信用证也不能保证卖方按时发货装船,若买方希望卖方能事先备好货物,收到信用证后能迅速发货,他在申请开证的时候,可以要求开证行先向卖方发出一个开证的预先通知书,其中列明信用证的部分主要条款;受益人收到这样的通知书时,可以先着手备货,但不能发货,必须等收到信用证时,才能发货、交单和收款3。

二是信用证有效期是买方解除合同进行索赔的关键点:l、首先要以信用证的有效期届满,合同无法履行,对方无法取得货款的时间作为声明合同无效,要求赔偿的时间上的分界点。

2、对方根本违反合同是我方宣告合同无效,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前提。对方在信用证有效期满之前多次告知我方未能装船,要求变更船期;同时无任何证据证明其已准备好合同规定的货源,导致信用证有效期已过,合同的履行已成为不可能,该责任应由对方承担。

以上三个方面,仅仅是笔者在研究一个实际案例中发掘出来的几个比较有意思的问题。事实上,信用证问题很复杂,不是一篇短文就能解决的。笔者希望以己之“砖”引大家之“玉”,共同继续探讨信用证的话题。

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是国际商会为了减少因各国对信用证有关当事人的权利、责任、付款的定义和术语的解释不同而引起争端、调和各有关当事人的矛盾而拟订的惯例。此惯例1930年拟订,经过多次的修订,1993年再次进行修订称为《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UCP500》)。该惯例现已被世界各国银行普遍采用。

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与我国进行货物进出口贸易关系最大最重要的一项国际公约,该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拟订的,旨在发展国际贸易与制定国际货物销售的统一规则。其内容主要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订立的规则、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该公约在法院和仲裁机构处理国际经济合同纠纷时引用得最为广泛。

3、在执行这类合同时,一般包括备货、催证、审证、租船订舱、报关、报验以及可能出现的索赔。我国的出口合同多以CFRT和CIF条件成交。

4、在客户要求远期付款的情形下,如果要达到安全收汇的目的,可以选择做保理(factor-ing)。在做保理时,出口商在出口后即将全部单据无追索权地卖给保理商,由保理商负责向进口商索要货款。出口商在出口后即可获得款项。即使进口商今后因无力付款,或无理拒付,也不影响出口商的收汇。

5、申请人填写的开证申请书,一般是按银行提供的标准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1)买方对银行的开证指示,如申请人、受益人、信用证的期限、银行凭以付款的单据,等等。这些内容将出现在以后开立的信用证中,构成信用证的主要内容。(2)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银行的抵押权利、手续费以及银行的免责事由等。

6、根据各国法律及国际公约规定,买方应按补充空缺原则(gap-filling rules)确定适当条款开立信用证。主要考虑:(1)各方当事人的意图;(2)合同的性质与目的;(3)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原则;(4)合理性。具体说,如买卖合同没有规定信用证的种类,但由于可撤消信用证不能构成一个有效的保障(a good security),所以应当推定买卖双方同意买方必须开立不可撤消信用证。这与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下简称UCP500)第6条的思想 是相符的。

7、在这种情形下,为了保障卖方的合法利益,《UCP500》第11条c款专门规定:“唯有准备开立有效信用证„一一的开证行,才可以对不可撤销信用证„一一发出预先通知书,除非开证行在其预先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发出预先通知书的开证行应不可撤销地保证不延误地开出一一信用证,且条款不能与预先通知书相矛盾。”上述规定主要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开证行如果反出了关于开证的预先通知书,就必须不延误地开出信用证;第二,信用证的内容不能与预先通知书的内容相矛盾,但《UCP500》中并未说明如果开证行竟然违反了这两项规定之一时又如何处理。

第7篇:外贸单证流程

一、跟单

1、制作合同:客户下单以后,核对产品价钱是否与以前所做的订单或之前确认的价钱是否一致,总金额是否正确,如正确,将资料输入外贸专家软件里做出口合同给客户确认,如是做T/T30%,并让其安排打订金,待定金到帐后,再下购货合同给工厂进行生产,如果是做100%前T/T,则可直接安排生产。无论是在做出口合同或购货合同,一定要特别注意产品描述,数量,价格,总金额,付款方式,交货期与工厂方面协调好,以免以后赶不上交期。下购货合同到工厂后,要求工厂负责人签回,存档留底,如可以,可同时要求工厂提前算出订单材积以准备以后安排订舱拼柜事宜。

2、商检:需要商检的货物在交货期前一两个星期就可以办理商检了。如果工厂安排商检,则提供商检资料给工厂,包括外销合同,装箱单,发票。大概两三天后,工厂在向当地商检局申请办好商检后,传真换证凭条给你,留存以便日后安排报关。换证凭条只显示实际报关商品的第一项商品及报关总金额,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实际报关金额可以小于换证凭条上的金额。但一张换证凭条只能用一次,不可重复使用。

3、办理C/O或FormA:看所属客户是属于哪一个国家或客户的具体要求来办理C/O或FormA。Form A是普惠制产地证书,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6个,可以享受减免关税待遇。C/O是一般性原产地证书,只是证明货物是产自中国的。一般原产地证书得到贸促会办理,而普会制的话在商检局办理就可以了。在装运期至少一个星期前办理。不管你办理的是一般产地证还是普惠制产地证,基本程序都是先在网上制作好资料(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后再发过去,待机器检查合格后再由贸促会或者商检局的人员再人工审单一次,合格后就可以去领取单证了。

4、验货订舱:经常注意工厂订单生产进度,在交货期前十多天,询问工厂是否可以按时交货,如可以,准备向货代订舱同时安排验货人员验货。验货合格后,向货代订舱。如是客户指定货代,则直接填好订舱单给指定货代公司人员,订舱单上要填好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发货港,目的港,柜型,箱数,产品名称,毛重,体积等,让其代为订舱。两三天后,货代订好舱后会传真进仓单给你,注意进仓单上面的截柜时间,截补料时间,传真给工厂,让工厂按上面注明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进仓库。如果是自己安排拖车拖柜,则需填好拖柜委托书,上面注明柜型,拖柜时间,装货地址,工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与进仓单一起传真给拖车公司让其安排拖柜。

5、报关:订好舱后在文件补料时间至少三天以前,填写报关资料寄给报关行或让货代帮忙报关。报关资料包括:外销合同,装箱单,发票,报关单,核销单(注意核销单在寄给报关行或货代前,必须先向商检局备案),报检委托书,换证凭条,C/O或Form A等。

6、拿单:货物报好关,进入仓库后,及时出提单补料给货代,并与其核对提单草本。船开后两三天内,货代会列出费用清单来,包括文件费,AMS费用,清关费,操作费等。安排工厂付款,并将水单传给货代。货代在钱到帐后,就可以向其拿正本提单了,一般货代公司不寄提单,要公司派人去取,如公司没有人手,也可以出一份寄单委托书给货代让其直接寄到公司。如果提单电放,出提单电放申请,盖上公司章,签名传真给货代,记得让货代传真提单副本给你,以备公司留底存档。

7、通知客户:货物开船后,发邮件通知客户船名,开船日期等等,以便让其及时购买保险。

8、催款寄单:拿到提单正本后,扫描复印件电邮给客户,催其付清余款。客户货款到帐后,再寄正本提单,装箱单(数据应与提单上一致),发票给客户,在发票装箱单上写明柜号,封条号及发票号,虽然不太重要,但我觉得写上还是比较好。

9、退税:在报关后一个月后,报关行或货代会将报关底联及核销单退税联退还给你,拿上这些单据与银行传过来的核销水单就可向外汇局办理退税了。注意:

1、有些产品比较工艺比较复杂,在生产前可以要求工厂打产前样,或为了控制质量,在出货前要求工厂出具船前样。

2、跟单工作是需要很细心跟耐心的,时时刻刻注意工厂的生产进度,及时安排船期,在制作各种单证时,一定要特别小心,所有单据都很重要,一定要检查检查再检查才行,我就会经常出错,不过庆幸还没给公司造成损失,都是及时发现了。我觉得如果不急的单证,可以自己事先准备好,在拿出去前再仔细检查一遍,就可以避免不少错误。可以每隔一段时间对自己的工作总结一下,有哪些货要出,哪天要准备哪些文件,哪些样品在打样,哪些事情要回客户等等。

二、客户来样工作程序收到客户要求打样的新产品时,首先拍照存档,在样品上做好标签,注明几月几号哪个客户寄样,以便日后查询。然后填好打样单及打样要求并将样品寄与工厂,要求其打样。如是比较重要的样品,还必须要求工厂在打好样后退还样品。

三、寄样工作程序

工厂打好样品后,根据实际情况,自己留样一份或拍照存档,以便日后与客户商讨。包装样品时特别注意包装盒不要过大,量好外箱尺寸称好重量自己记录存档(以方便后与快递公司核对月结清单)。易碎物品在外箱上贴上易碎标志,或为防止快递人员弄错,可自己再用白纸打上发件人收件人联系电话,地址贴在外箱上。自己也须做好记录,寄给谁,寄与目的,所寄物品,快递单号等等,以便日后查询。样品寄出后,写邮件通知客人所寄物品,快递追踪单号等。 外贸公司外贸操作流程与技巧详解外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是要从跟单做起吗?

跟单人员跟对外贸易基础性的专业人才,从跟单做起有什么好处呢?跟单人员本身就是已经对客户接到的定单、落实和安排可以先从产品熟悉,对外推销贸易首先对自己产品不熟悉的话,就很难向客户进行推销,因此我认为,从跟单员做起的话,个人的定单进行工厂的落实和安排,首先基础的熟悉零售商的产品,包括产品在整个工厂生产运作当中的外贸操作流程,更有利与从事对外业务谈判当中怎么向客人进行介绍,包括产品的流程,性能、特性,更有利于向客人推销,客人跟你谈判是购买你的产品的,如果你对你产品很熟悉,客人就会认为你非常懂行,懂产品的知识,这是很重要的。外贸上的发票有三种,一种叫形式发票,供外商汇款,一种是商业发票报关用的,一种是税务所购买的。是这样的吗?首先一种叫形式发票,形式发票是在跟客人谈判签定合同,在合同没有正式的被确认之前,有的国家的客户,有的地区、有的国家的人在合同正式落实之前要你先传真一份形式发票给他,目的是用来申请外汇,或者是申请进口许可证,还有就是用来办理申请,先做这方面申请的用途,这种叫形式发票,因为是一种形式上的发票,所以不能作为正式发票来使用,因此这种形式发票对买卖双方都是没有约束力的,合同正式执行过以后,当合同正式签订以后要向客户开具一份商业发票,客户用来报关,用来银行结算的。应该是两种发票。形式发票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用来对方申请外汇,或者办理进口许可证,或者向银行开出信用证的申请,是一种形式上的,对买卖双方都是没有约束力,货物正式交出以后我们就要开出一张发票叫商业发票,主要是用来货物结算的。

英文水平的高低是否对外贸工作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英语水平的高低当然对外贸会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了,因为作为一个对外贸易的人员,是需要有一定的英语基础的,尤其是英语口语,因为你要和客户交流洽谈,所以不光是能看得懂,关键是要用口号表达,本身对外贸易就是与客户的沟通与交流,对英语口语水平的交流是有一定要求的,要能够表达。老师您好,我刚刚涉足外贸,今年刚刚毕业,现在做跟单,但是我还没有明确的目标,您可以给我一些建议吗?我想给这位学员建议,跟单员本身是从基础工作做起,本身是基础性的人才,所以我就建议他首先从本人刚刚进入这个领域来说,首先要培养自己一种开朗、善于育人沟通的性格,因为跟单员刚刚进入这个行业,首先要了解自己的工厂,了解他的产品,对工厂的生产操作流程,先从这方面开展工作,在与人的交往当中,与各个部门的人员交往当中,要锻炼自己与人沟通,打交道的方式,培养这方面的性格,另外我还建议他,跟单工作刚刚开始做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各种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价格单,产品各方面的性能,特性、作用等等,这是产品资料,还要建立客户档案资料,产品是卖给哪些国家和地区的,卖给哪些客户的,也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所以这方面对刚刚入行的人是比较重要的一点。能否介绍一下外贸交易过程中的合同陷阱?

在外贸交易的整个过程当中,因为合同上的诈骗有时候是很多的,我们跟对方谈判的时候一定要把各种合同条款,因为合同里面主要的交易条款,我们一定要很明确具体,必须要掌握合同当中最主要的几个交易条款,比如说品名、价格、特别是对外贸易有一个价格条款,对外报的价格用的是什么价格数必须要明确,因为刚刚涉足外贸的业务人员,往往对这一点,比如说一个商品每一打五块美金,这五块美金是哪一个价格条件下的美金呢,价格俗语要明确,比如说是装运港的FOB价格,因为FOB价本身就是在我们这边装运港装船,这个价格分包多,运费、保险费都是由对方办理的,如果是CFR价,我们需要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我就讲常用的三个,在外贸当中这是最基本的还有一种我们叫CIF价,这个价格我们不仅要承担到目的港的运费,我们还要支付保险费,首先要防止合同上面的一些诈骗,如果合同上面的东西不明确的话,很可能对方说我当时报的是FOB价,结果对方会说我要求的是CIF价,现在怎么是FOB呢,就会发生纠纷了,因为CIF价我们不仅承担运费,我们还要负担保险费,按照道理来说,我们应该是报FOB的话这两项费用我们都不用做了,都是对方的,定价格条款的时候一定不能忘记合同的价格条款,用什么价格条款报的什么价。这一点作为新手是比较注意的。我再举一个例子,关于合同上面的欺诈,产品采用什么包装,包装条款也很重要,我现在讲的例子就是说我们在订合同的时候,每一项条款要很明确,这里面最容易带来合同上面的支付条款,包括用什么方式来支付等都要清晰得在合同中反应出来。国际货物的结算用什么方法进行货款结算,国际买卖当中用现金支付是很少的,都是用票据,如果你是刚刚从事外贸,而且开始谈第一笔交易的时候,你坚

持要对方的支付方式是用信用证L/C,这种方式也要很明确,所以在这几个方面我就觉得,因为合同会发生一些欺诈,在价格条款上他会诈你,在支付方式上,我们坚持用信用证,当你对对方不太了解,对对方的客户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坚持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比较稳妥一点。能不能详细介绍一下外贸的整个外贸操作流程?

(一)接到国外客户的订单

(二)做形式发票传国外客户,国外客户回签

(三)做生产单传国内客户,国内客户回签

(四)向国外客户要回唛头、彩图、条形码,把唛头、彩图、条形码传给国内客户

(五)紧追国内客户进行生产

(六)在离船期大约有10天左右,向国外客户的货代要订舱单标准格式,按要求填好之后反传船公司订舱

(七)船公司传出正式的S/O

(八)一般是自己的验货员去供应商厂里验货(如果客户在大陆有验货代表一般是要求供应商把货物拖回本公司,再让客户大陆验货代表进行验货)

(九)把S/O传给拖车行(在S/O面前注明拖柜时间、地点、时间,联系电话等前往拖柜)

(十)做出报关内容即“FAX MESSAGE”,向拖车行问清报关行地址,以方便外贸公司寄出全套单据(能够归类的尽量归类,目的是减少核销单)

(十一)在“FAXMESSAGE”上注明报关行地址,再把“FAXMESSAGE”传给外贸公司

(外贸公司会把报关资料传给报关行),同时给厂家下“装柜通知”

(十二)装完柜之后,把柜号、封条号等资料填好,(需要熏蒸的货物,把熏蒸格式填好)再传给报关行,进行报关

(十三)做出FORMA,把FORM A 传给外贸公司

(十四)做装船通知传给客户

(十五)要回报关单,加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交给财务会计(用9.18汇率来计算)(十六)做提单补料传给船公司(十七)外贸公司反传正式FORM A (十八)准备装船通知、产地证明(FORMA)、提单、发票、装箱单、(有时有消毒熏蒸证书),一起传给国外客户,要求国外客户付款(十九)把提单、DEBIT NOTE(水单)的复印件交给财务,财务付完DEBITNOTE的费用以后,船公司放行原始提单,本人再把以上原始单据直接寄给国外客户,以便国外客户提货我先谈外贸的交易,一笔合同的构成通常是经过四个环节。第一个是询盘,第二是发盘,第三是还盘,最后一个环节是接受,真正是这四个环节,这四个环节当中我们讲的盘,第一询盘是询价,第二发盘是我们根据他的询价我们报出我们的价格,是包含整个交易的主要条件,如果对我们的发盘里面有一项不能接受,他可能会提出疑义,最后是接受,如果说对整个过程没有疑义最后接受,接受就是表示合同的成立,第二个环节和第四个环节是我们交易必不可少的环节,一笔交易的达成必须有发盘和接受,这是我们讲的交易的成立的四个环节,整个外贸的过程,外贸流程实际上包括和对方谈判要做一些准备,

谈判前的准备,在谈判中,合同的履约,最后是合同的签订整个交易就是上面的四个环节。我们知道全部的贸易流程应该是先进行洽谈的准备,里面包含很多的内容,包括对市场的调研、客户的调研,对货源的准备,有关资料的准备,这个资料是你的产品资料、报价单,这是准备工作阶段,然后是洽谈过程当中,在洽谈过程当中作为一个业务人员,要有一点的谈判技巧,很重要的是你对产品对客户的了解有助于你在洽谈当中能够得心应手,能够掌握的很好,然后是合同的签订,最后是合同的履约,合同的履约同样包含对合同货物的安排,生产的安排,验货,出运最后接货。根据你上面所说的,形式发票只是形式上的,对双方没有约束力,可现在为什么好多国外客户一般都不用合同,而只是在形式发票上签字就可以了呢?这样对我们有风险吗?谢谢你的解答?形式发票现在有的国家,个别地区国家的客户,没有合同过来,我也遇到过,他只要你发一个形式发票过去,客户要先申请外汇,有的产品办理产品进口许可证,有了这个形式发票以后,许可证也办理到了,外汇也申请到了,这样的话,只要他把信用证开出来对我们是没有风险的,按照国家贸易规则,特别是我们国家的对外贸易就是最后交易的达成还是要有书面合同的,至于有的个人,这样有没有风险的话,关键就是说你看你用什么样的支付方式了,如果是个人跟你要的形式发票他又不要合同,但是他凭着你的形式发票把你的信用证开到了你的公司,这样就没有风险,因为你最终凭着信用证安排货物,因为信用证的开出本身就是独立于合同以外的, 本身就算有合同了,我要求对方的付款方式是信用证的话,他是独立合同以外的另外一份履约,所以我们凭借信用证安排货物的生产、装运。请问信用证的结算方式风险大吗?会存在一些什么风险?怎么样才能避免?信用证现在是我们在进出口贸易当中采用的最多的一种结汇方式,因为信用证的结汇应该说是比较安全的,因为信用证有三个特点第

一、银行信用、因为信用证本身是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开给我们出口商一种保证付款的凭证,本身是银行信用。开出信用证的这家银行他承担着第一的付款责任,信用证开出来以后,开证人在期间破产了只要我们出口方按照信用证里面的要求把货物装运了,按照信用证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付单,银行就会保证付款,这是银行信用。第

二、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文件,因为信用证本身是进口商根据合同里面的条款来申请开除的,但是信用证一经银行开除以后,就是独立于我们签定合同以外的另外一个履约,信用证不再受到合同的约束,因此作为我们出口方收到信用证以后,就要按照信用证里面的条款要求安排货物的生产、出运,包括制作有关单据,只要制作的对,信用证也就保证付款了,所以信用证开出来以后是独立于合同以外另外一个履约。第

三、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业务,银行把信用证开出来以后,银行最后向你付款,凭什么呢?他是审查我们出口商向银行提交的单据是否正确,如果我们出口商向银行提交的单据完全和信用证里面的条款内容保持一致,银行就百分之百的保证向你付款,不会不付款,

所以银行审查的是单据,而不是去看你的货物,至于你发的货对不对,货物的品质是否符合要求,银行是不过问的,他只审查你交给他的单据完全符合要求,他就会向你付款。作为我们出口方来说,我们用信用证结汇的,就要做到严格按照信用证里面的条款制作单据,这样我们就能安全的收到货款,如果说你的单据有错误,没有按照信用证里面的要求去做,银行就会可能拒付,如果单据制错了一点银行就会不付款。我们制作的单据跟信用证如果没有保持一致的话,我们就有收不到钱的风险,因为信用证的结算方式要求我们出口商一定要单证要相符,单单相符。因为出口单据有很多,有发票、装箱单、商检证等等很多出口单据,每一份单据之间也要完全相符。只有做到这一点了,信用证的结汇相对来说是比较安全的,是没有风险的,但是单据不一致的情况,我们的结汇就会有风险,尽管是信用证但是银行可以拒付。在报价的过程中,很多要涉及运费问题,如何搜集到不同地方的运费呢?我们的货代,船公司都会提供这方面的服务的,你这批货要到哪个国家,你准备装哪家船运公司的船,你跟他们要这些资料,他们会无偿的提供给你的。现在很盛行的有关外贸资格证的考试,比如说单证员、报关员、外销员等等,我是学英语出身的,我应该怎么把握自己的走向,参加哪一种资格考试比较好?因为外贸专业人才资格考试方面很多,通常外贸系统有报关员、跟单员等等,有这些专业人员,我想对于这样,个人要根据个人的情况,我在外贸从事这么多年的工作,根据自己的感受,我想是这样的,外销人员作为中心骨干, 如果说你具有很好的外语水平,又熟悉国际贸易方面的知识,通常来说,如果本身学的专业是国际保证之类的,外销员各个方面的要求是比较高,而且考试也是全国性的,这个证书含金量是非常高的,不过这对外语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我想如果外语又很好,学的又是国际贸易,不妨参加外销员的考试认证。单证员,我们在做对外贸易的业务当中,单证员本身的工作就是从事货物交运以后,单证的制作、审查,是单证员做的,这个工作相对来说比较安逸,因为坐办公室嘛,对于一般的女孩、性格比较内向的,因为单证人员要与人打交道,如果想工作比较安静、安逸、不要到处跑,不要经常出差,不妨根据自己本身的喜好做单证比较安逸,相对来说也是不错的,单证人员对英语的要求不是非常高,但必须得有一点基础,因为要根据信用证制作单据,信用证多数的情况下还是英语比较多,你要看懂这个信用证,多看几份,随着年数的增长,也就差不多的,他们格式不一样,但是条款差不多,天天看这个东西,很快就掌握了。跟单员我想是这样的,因为跟单员最好要求的知识比较丰富,作为一个跟单员要具备各个方面的知识,他的工作面比较广,工作的跨度也比较大,从接到定单以后到安排的整个过程是跟单员的工作,要和各种人打交道,跟单员要善于交际,要懂得与人沟通,跟单员在办公室呆的时间很少,要经常到别的地方去,工厂、跑客户等等,所以会经常出差,性格外向的又比较好动的,善于与人打交道的,我建议不妨做跟单,报关员我认为在外贸市场当中,现在主要报关的工作,现在国家的报关员考试通过率也比较低,听说不到10%,但是真正从外贸公司来说,报关员外运公司,货贷当中有一一定的需求,真正的在外贸公司我认为报关员好象需求量不是很大的,

就我们南京、江苏几家贸易公司来说,需求不是很多的,因为报关员是向海关申报,但是现在海关申报都是船运公司和货公司就可以帮你搞定,所以报关员的需求量在我看来不是很多的,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自己的方向。我们工厂是刚开始做外贸,但是没有进出口权,如果外商接受了我们的报价以后,我们应该如何进行具体操作,如何寻找代理外贸公司,找到以后应该如何谈具体的事项,单子接成功以后如何结算?自己还没有条件自己直接出口的一些企业,无非是两种做法,一种是把你的产品卖断给外贸公司,一次性,比如说该是多少价格,由外贸公司进行买断,这是一种做法,什么都不要你的,你就从外贸公司收取人民币,如果这批货是20万人民币,你就从外贸公司拿取20万人民币,如果外贸公司愿意的话。第二种是通过外贸公司做代理,比如说这位同志讲到的,他们的价格已经被外贸接受了,这样的话,你就通过外贸公司,找一家外贸公司,因为自己不具备出口能力,外贸公司帮你把这批货弄出去,价格是自己定的,这个当中你就要交给外贸公司代理费,这个代理费如何商定是根据你的货品等等运作商定的,根据我的经验,外贸公司的代理费通常是收取0.8%左右,如果做的金额非常大,外贸公司收取代理费会相应的降一点,如果本身很少一些,代理费相对会收得高一点,整个操作,外贸公司只是向你收取代理费,这里面不存在什么责任和风险,至于你跟客人怎么谈的,你要求客人如何向你付款,是用信用证还是客人把预付款给你,还是一次性的打款给你,怎么付因为是你工厂直接和客人谈的,外汇如何结帐你要跟客人谈好,当然是通过外贸公司了,客人肯定是打到外贸公司的帐上,等帐到了以后,外贸公司

才会哪一天到的帐按照我们国家的结汇牌价划到你的帐上。扣除自己的代理费,这样就可以了。FOB价需包含哪方面的运费,而FOB港口价应该怎样与出厂价互相转换,是否有一条公式可以直接换算? FOB价本身是我们卖方负责把货交到停在我们装运港上的船上的价格,这价格里面本身是你的成本费加上从你的工厂,比如说你的工厂到这个港口内陆的运费,这就是FOB价格,要把这个价格加进去,FOB本身是一种成本价,必须把你的货拉到码头,装上船可能产生一点费用,集装箱拉你的货产生了我们国内的这笔费用等等,这个价就包含了这些费用,他跟工厂交货价本身就不存在着内地运费这块价格了,本身在工厂生产好了,这个价是工厂交货价从我们这方面的责任来说风险是非常小的,把产品生产好了以后只要通知客户,他怎么提,怎么装是他的事情, FOB和工厂交货价的转换费用没有什么公式,工厂交货价本身就是你的产品价格不包含内陆这块,也不包括我跟船运公司这块可能产生一些港口费用。东西方外贸单据和操作惯例的差别很大妈?西方的单据没有操作过,我不很清楚,那是国际上必不可少的比如说发票、装箱单,提单东西方都是一样的,都是必须的,一般来说按照国际的货款支付,出去是信用证的,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都要按照信用证条款进行支付,不存在操作有差别的问题,因为信用证是国际的一个统一规则,你就按照这个进行操作,我在国外期间我也按照这个信用证来打单据。没有差别很大的,都是按照国际贸易规则办事。

我现在有一个进口加工的一般贸易生意,客户现在寄过来的产品名称写的聚丙烯,我问了一下这种材料需要开一个进出口许可证才可以取,我们公司刚办理好进出口权的申请,现在我需要做哪些工作?这是化工原料,是需要进口许可证的,他是搞进口加工贸易的,进出口权还没有办到,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一家外贸公司帮他搞代理。也就是请一家外贸公司先帮他把货进进来。 L/C中,我们需要掌握议付行的那些信息?把单据提交银行,然后进行提款,通常是由开证银行指定我们这边一家银行叫议付行,对于议付行不存在进行什么了解,如果对方已经指定了某一家银行为议付行的话,你把所有的单据都要送到这家议付行,单据没有问题,这家银行就可以向你付款,我们这边的通知行就可以作为我们的议付行。请问跟单业务员在中和其他相关的同事衔接中应该注意什么?比如说在FOB条件下怎么通知船务和客人?跟单员涉及的部门和人员都比较多,首先跟单人员要处理好工厂和业务人员的关系,代表你公司向工厂安排生产任务落实生产,所以你跟下面的工厂要衔接好关系,跟单人员的工作是从单子的安排到货物的交运,都是跟单人员的工作,当货在快生产好的时候,

你要跟你的业务人员衔接好,很多公司跟单人员和业务人员是捆绑一起的,业务人员从客户那里接到定单交给你安排,这个当中你就要跟业务人员衔接好,通知他们货已经备好,如果本身是身兼业务人员和跟单人员的话,你就直接通知客户,要装船的三四天你要跟船运公司联系,这些方面都是我们跟单人员事先要作的,在货物预计还有三四天可以交付了,就要跟船运公司进行联络,安排货柜,这当中你要做的工作也就是说,你这批货装什么柜?必须要计算好,是20尺的货柜来,大小的都要计算好,作为跟单人员要到现场监装,指导货物的装柜一直到货物装上船,这票工作才告结束。原先我采取的是信用证结算方式,后来客户提出改成电汇,这样做对我们来说风险是加大了吗?原来是信用证结算方式,现在又改成电汇了,一般来说电汇就是把现金用电报或者电传的方式打到银行,我要提醒他的是改电汇可以,但必须钱到帐才发货,如果他是先发货再电汇那就有风险,先电汇再安排货物的出运。而不能先出货再电汇,所谓电汇实际上是用电报的方式把现金打到帐上。现在进出口权已经办好了,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怎么获得进出口许可证?货是准备进?还是已经进来了,如果准备进要到银行开信用证,要到外经贸委去申请进口许可证。凭着他签订的进口合同去申请。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如何选择出口代理商?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没有进出口权你想出口找代理商的话,当然找一些信誉比较好的专营外贸公司,看你是什么产品,比如说是服装的,你找一些服装出口比较大的外贸公司,有一定资信,有一定的经营规模的,找一些比较大的外贸公司来做这个代理比较放心一点

第8篇:外贸单证流程

1.客户询盘:一般在客户下purchase 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 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

2.报价:业务部及时回复客人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Performa Invoice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3.得到订单:经过洽谈,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purchase Order。

4.下生产订单:得到客人的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5.业务审批: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行。合同审批之后,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

6.下达生产通知: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6.1: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应业务员和单证员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改证。

6.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6.3:如果是放帐客户,或通过银行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

7.验货

7.1: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7.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

7.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8.制备基本文件。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

9.商检: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并提供出口合同,发票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告诉工厂将来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10.租船订仓:

10.1.如果跟客人签定的合同是FOBCHINA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Q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INGORDER),通常在开船一周前可拿到定仓纸。

10.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人。如客人不同意时要另选客人认可的船公司。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10.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小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

10.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11.安排拖柜:

11.1.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放柜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上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11.2.传真一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

11.3.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住上封条。

12.委托报关:在拖柜同时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出口报关及做商检通关换单。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等。

13.获得运输文件:

13.1.最迟在开船后两天内,要将提单补料内容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补料要按找L/C或客人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

13.2.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客人确认的,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人,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13.3.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及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支付运费应做登记。

14.准备其他文件

14.1.商业发票:L/C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对商业发票要求最严格。发票的日期要确定在开证日之后,交货期之前。发票中的货物描述要与L/C上的完全相同,小写和大写金额都要正确无误。L/C上对发票的条款应显示出来,要显示唛头。如果发票需办理对方大使馆认证,一般要提前20天办理。

14.2.FORMA原产地证书:FORMA原产地证要在发货之前到检验检疫局申办。需注意的是运输日期要在L/C的交货期和开船日之前,在发票日期之后。未能在发货之前办理的,要办理后发证书,需提供报关单,提单等文件。经香港转运的货物,FORMA证书通常要到香港的中国商检公司办理加签,证明未在港对货物进行再加工。

14.3.一般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可在中国贸易促进会办理,要求低一些。可在发货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内补办。如果原产地证书要办理大使馆加签,也和发票一样要提前20天办理。

14.4.装运通知:一般是要求在开船后几天之内,要通知客人发货的细节,包括船名,航班次,开船日,预计抵港日,货物及数量,金额,包装件数,唛头,目的港代理人等。有时L/C要求提供发送证明,如传真报告书,发函底单等,注意按客人要求的时间内办理。

14.5.装箱单:装箱单应清楚地表明货物装箱情况。要显示每箱内装的数量,每箱的毛重,净重,外箱尺寸。按外箱尺寸计算出来的总体积要与标明的总体积相符。要显示唛头和箱号,以便于客人查找。装箱单的重量,体积要于提单相符。

15.交单:

15.1.采用L/C收汇的,应在规定的交单时间内,备齐全部单证,并严格审单,确保没有错误,才交银行议付。

15.2.采用T/T收汇的,在取得提单后马上传真提单给客人付款,确认受到余款后再将提单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给客人。

15.3.如果T/T收汇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柜的,要等收款后再安排拖柜。拿到提单后可立即寄正本提单给客人。

16.业务登记:每单出口业务在完成后要及时做登记,包括电脑登记及书面登记,便于以后查询,统计等。

17.文件存档:所有的文件、L/C和议付文件必须留存一整套以备查用。

18.单证员平时应注意收集运价变动,船期,航线,等信息,为业务员报价提供帮助。 单证审核是保障安全收汇的关键环节,单证审核的重点是:

1.检查L/C规定的单证份数(比如多或者少,是否是全套等);

2.检查附加条款对单证的特别要求(比如是否要求注明L/C号码、合同号码等);

3.检查所提供的文件名称和类型是否符合要求。(比如是否需要认证、出单人是否符合要求等);

4.单证之间的各类描述是否完全一致。(比如大小写、计量单位等);

5.单证出具或提交的日期是否符合要求。(比如保单日期、FORM A出单期等)。

出单中比较常见问题有:

1.对于信用证溢短装条款的误解,造成单证金额、数量错误。

一般地说,如果信用证对金额和数量溢短装有明确规定要按照要求出具;如果信用证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有5%溢短装。这里要说的是,根据UCP500条款,如果计量单位是个、只等,则此项规定不实用。

2.汇票的受票人名称、地址打错。

这里要注意付款行、偿付行的区别。

3.发票中受益人名称、地址等与信用证描述不一致。

4.汇票、发票、保险单等之间币制名称不一致或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5.发票上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描述的不完全一致。

6.要求认证或证实单据的类型、出单人等不符合信用证要求。

7.单单之间商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唛头描述、毛净重等不一致。

8.正本单据没有显示正本字样或提交份数不足。

9.提单、保险单缺少有关签字或印章不按要求背书。

10.提单中的卸货港、目的地签发错误以及存在不良批注等。

单据汇总

报价单(Offer Sheet),买卖合同(Purchase Contract, Sales Contract),信用证申请(L/C Application),信用证(L/C Cable),信用证修改(L/C Amendment),提单(B/L),(Invoice),装箱单(Packing list);

租船协议(Charter Party),派船电(Vessel Nomination),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交单议付(Document Presentation/Negotiation);

产地证(Origin Certificate),产品分析报告(Analysis Report, Product List),重量证(Weight Certificate),质量证(Quality Certificate),植检证(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熏蒸证(Fumigation Certificate),卫检证/健康证(Sanitory/Health Certificate),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报关单,

成本核算台帐(Budget),汇票(Draft),完税证明,外汇预约(Exchange Forward Contract),出口核销,客户资信报告(Credit report),许可证(Import Licence, Export Licence),配额(Import Quota,Export Quota)。

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公开议付)

公开议付(Unrestricted Negotiation)亦称自由议付。凡公开议付信用证,一般来讲在信用证的议付条款中须注明“公开议付”(Free Negotiation)字样。

但有的信用证不载明此字样,而载明“邀请”(Invitation)或“建议”(Order)公开议付条款。

开证银行开立的信用证是通过其承诺条款(Undertaking Clause)或称保证条款来表达其公开议付的功能。

凡信用证中列有如下承诺条款的,皆为公开议付:

1、本银行(开证银行)向出票人、背书人及正当持票人保证,凡依本信用证所列条款开具的汇票,于提交时承担付款责任。

We (Issuing Bank) hereby engage with the drawers, endorsersand bonafide holders that the said drafts shall be duly honoured on presentation.

3、本信用证项下签发的汇票并符合信用证所列条款,则其出票人、背书人、及正当持票人于19____年_ 月_日以前向议付银行提示议付,开证银行保证于提交单据时付清票款。

We hereby agree with the drawers,endorsers and bona-fide holdersof drafts drawn under and in compli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 that the same shall be duly honoured on due presentation, and negotiated at the Negotiating Bank on or before, 19___。

4、本银行向出票人、背书人及正当持票人表示同意,凡依本信用证所列条款开具的汇票,向本银行提示时。到期即予以付清票款。

We hereby agree with the drawers, endorsers and bona - fide holders of drafts drawn in compli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e credit that such drafts shall be duly honoured on presentation and paid at maturity.

邀请公开议付的条款系指开证银行或付款银行作出保证或承诺,凡汇票出票人、背书人或正当持票人,持有按信用证所列条款而签发汇票者,付款银行届时予以付款。此条款系付款银行向持票人发出普遍的、公开的、自由议付的书面邀请。凡开具公开议付信用证的银行,一般来讲系信誉好,手续简便,银行费用较低的银行。

凡签发公开议付汇票的受益人,必然收取外汇,采用公开议付方式,对出票人选择议付银行的自由度较大,而且收汇结算比较快速和方便。

识别公开议付、限定议付和不许议付诸功能:

凡在信用证中未注明有关公开议付(Open Negotiation)或限定议付(Restricted Negotiation)字样者,皆视为付款取单的直接信用证(Straight Credit),不允许任何银行予以议付,此种信用证称不许议付信用证。

开证银行根据什么规定,按信用证条款项下,由受益人签发的汇票可以:

公开议付,即欢迎任何银行予以议付:

限定议付,即只限定指名由某一银行议付;

不许议付,即不许任何银行予以议付,只许由付款银行付款取单。

关于三种方式,取何种方式为宜,这取决于进口商资金周转的实际情况、开证银行的信誉及进出口商双方经谈判而同意的议付方式而定。

若开证银行是信誉好,资金雄厚的名牌银行,所开具的信用证为公开议付方式,则任何银行都可议付,拓展银行业务并可收取银行费用。

若开证银行希望自己掌握审单,减少风险,则指定其分理银行、代理银行经办并从严予以办理,但开证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一般来讲,采取限定银行议付方式。

若进口商将欲支付的货款,已存入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如通知银行),则开证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一般来讲,应采用直接信用证项下,付款赎单的方式,以减少汇票及单据的周转程序并可节约银行费用。

直接信用证的功能:

1. 本银行向贵公司(受益人)表示同意,凡依本信用证条款规定所开具的汇票与单据,于到期提交付款银行时应予以付款。

We hereby agree with you (Beneficiary) that all drafts drawn under and in conformity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 will be duly honoured on presentation and on delivery of documents as specified to the Drawee bank。

2. 本银行保证,凡按本信用证开具的汇票, 于到期时,将予以付款。

We hereby guarantee that drafts drawn in compli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credit shall be duly paid at maturity。

3. 凡开具的汇票完全符合本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一经向付款银行提示并提交本信用证所规定的有关单据,本银行同意向贵方履行付款责任。

We hereby agree with you that all drafts drawn under and in compli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 will be duly honoured ondue presentation and on delivery of documents specified to Drawee Bank。

4. 根据本信用证开具的汇票和单据,完全符合本信用证条款并及时提交,本银行保证向贵方履行付款责任。

We hereby engage with you that drafts and all documents drawn under and in strict conformity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 will be honoured on due presentation。

直接信用证通常规定受益人所在地的通知银行兼付款银行,而且付款银行直接付款的对象仅限受益人,此乃直接信用证的特征。直接信用证项下的由通知银行兼付款银行或另外指定银行对汇票予以付款,而付款银行一经付款,则无权追索。

在国际贸易的实务中于何种情况和条件下,采用限定议付、公开议付或直接付款,应视贸易方式而定。

有种力量叫——放大目标

有种智慧叫——缩小问题

有种约定叫——顶峰相见

有种信念叫——必定成功

用理想和信念来支撑自己的精神;

用平和和宽容来看待周围的人事;

用知识和技能来改善自己的生活;

用理性和判断来避免人生的危机;

用主动和关怀来赢得别人的友爱;

用激情和毅力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人生是什么?

人生是礼物---接受它

人生是战斗---面对它

人生是冒险---挑战它

人生是长歌---唱响它 人生是美好---颂扬它

人生是谜语---揭开它

人生是游戏---玩好它

人生是难题---解答它

有种力量叫——放大目标

有种智慧叫——缩小问题

有种约定叫——顶峰相见

有种信念叫——必定成功

用理想和信念来支撑自己的精神;

用平和和宽容来看待周围的人事;

用知识和技能来改善自己的生活;

用理性和判断来避免人生的危机;

用主动和关怀来赢得别人的友爱;

用激情和毅力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人生是什么?

人生是礼物---接受它

人生是战斗---面对它

人生是冒险---挑战它

人生是长歌---唱响它

人生是美好---颂扬它

人生是谜语---揭开它

人生是游戏---玩好它

人生是难题---解答它

人生是机遇---抓住它

人生是目标---实现它

人生是使命---完成它

这就是人生, 人生八宝

一、结交两种人:良师,益友。

二、配备两个医生:运动,营养。

三、练好两项本领:做人让人感动,做事让人放心。

四、多吃两样东西:吃苦,吃亏。

五、培养两个习惯:看好书,听演讲。

六、追求两个一致:兴趣和事业一致,爱情和婚姻一致。

七、记住两个秘诀:健康秘诀在早上,成功秘诀在晚上。

八、争取两个极致:把潜力发挥到极致,把生命延续到极致。

愿群友们能拥有这个人生“八宝粥”。

任何伟大的事业都会象大海泛舟一样,既有阳光明媚也有电闪雷鸣,既有风平浪静也有滔天骇浪,天底下不存在一帆风顺、没有任何波浪的事业,但我们相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每一次波浪都会淘汰一批,锻炼一批,脱颖而出一批,钢铁般的团队就是这样炼成的!

第9篇:外贸单证员

外贸单证员的主要工作有审证、制单、审单、交单和归档等一系列业务活动,它贯穿于进出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具有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性强和要求高等特点。外贸单证是指进出口业务中使用的各种单据和证书,买卖双方凭借这些单证来处理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和结汇等凭证。

编辑本段考试简介

外贸单证员是国际贸易的先行官。各种单证的操作实务既是外销、货代、报关和报检等“四大员”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四大员”入门的首要条件。在国际贸易的每一笔“生意”进行过程中,不论外销、货代、报关、报检中的“哪一员”,其“合同、定单、报关、报检、运输、仓储、银行、保险”等各个环节,无一不是通过各种单据凭证来维持。入门第一槛原先单证实务操作通过“师徒相传”来完成,对于企业来说,是“货物未到,凭证先行”,而对于员工来讲,则是“四大员”进入角色的第一道“门槛”。如今外贸业中各类单据凭证及其“游戏规则”的纷繁多变,只有通过规范的实务训练,才能有效提升“四大员”综合素质,并快速满足外贸企业发展的客观需求。据了解,《国际贸易单证操作实务》考试全部合格者,可以获得由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单证员”岗位合格证书。这一项目分《国际贸易单证实务》和《外贸英语函电》等两大部分。

一、《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要求考生理解国际贸易术语与报价、商品品质和数量、运输与保险、货款结算等基本实务知识;掌握进出口业务和国际结算知识和单证制作方法;熟悉英文信用证内

容,提高阅读英文信用证和国际结算术语能力;按英文信用证要求和条款规定,学会制作商业发票等几张国际贸易运输和结汇单证。课程既涵盖“国际贸易实务”和其他相关课程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又要求能运用这些知识,按英文信用证要求的条款规定,正确制作国际贸易运输和结汇单证,以提高考生动手实践能力。这一课程分“国际贸易实务”和“单证操作实务”等两大部分。(1)“国际贸易实务”部分由“国际贸易实务术语与报价”、“商品的品质、数量”、“国际贸易货物的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货物的结算”等4个知识模块所组成。(2)“单证操作实务”部分由“英文信用证阅读”、“商业发票制作”、“装箱单制作”、“海运提单制作”、“保险单制作”、“原产地证制作”和“商业汇票制作”等7个知识模块所组成。《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其中“国际贸易实务”部分“国际贸易术语与报价、商品品质与数量、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等内容占30%;“单证操作实务”部分“阅读英文信用证并根据信用证和制单补充材料制作商业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保险单、原产地和汇票”等内容占70%。

二、《外贸英语函电》要求考生熟悉、了解、掌握进出口实务中各环节商务函电中的常用短语搭配,单证常用名词,熟悉常用单证缩写词、习惯句型表达等。《外贸英语函电》考核内容由“建立业务关系”、“询盘”、“报盘”、“订单与履行”、“支付”、“保险”和“装运”等7大知识模块所组成;考核重点是“单词与词组”、“示范信函”、“常用表达句型”和“练习”等。《外

贸英语函电》考试为闭卷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中30%为单证常用名词、术语翻译;70%为商务函电认知、运用、翻译。考试题型分别为:常用名词解释15%;写出常用缩写语的英文全称、中文含义15%;选择商务英语中常见动词固定搭配10%;函电常用短语翻译15%;单句中译英15%;填充常用短语介词搭配10%;信函英中译20%。

编辑本段报名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国际商务单证实践经验或已接受过国际商务单证业务培训的从事国际商务单证业务的在职人员。(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有志从事国际商务单证工作的求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三)参加2009年我会组织的国际商务单证员全国统一考试单科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编辑本段证书管理

对符合报考条件并经培训认证合格者,颁发 “全国外贸单证员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由发证机构编号、发放,并建立证书查询系统,为用人单位和持证人员提供查询服务。

编辑本段报名方式

(一)2010年6月6日国际商务单证员全国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5月20日,考试资格确认同时进行。在规定日期内考生可到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指定的当地考试点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

确认报考资格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报名表》,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主证和合格证书,经考试不合格者照片不予退还)。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三)考生报考资格被确认后,应交纳考试费,每科80元,两科共160元;另外每科交纳报名费20元,两科共4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其他有关事项,请考生随时关注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

编辑本段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答题方式进行。部分试题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的不得分。主观题则由考生按试卷要求作答。

编辑本段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国际商务单证基础理论与知识;国际商务单证操作与缮制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内容:主要依据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办公室编印并由中国商务出版社2010年出版的《国际商务单证理论与实务》、《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培训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等教材,上述教材可到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指定的各地考试点购买。

编辑本段合格标准

1、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培训认证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科)。2、两科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获得证书。如一门合格,另一门未通过,则合格成绩保留一期,过期作废。3、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向当地考试点领取国际商务单证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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