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绩效管理活动方案

2022-05-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度绩效管理活动方案范文2,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度绩效管理活动方案1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2013年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部门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城市综合实力,为建设海西绿色腹地提供支持和保障。

通过推行绩效管理和效能建设,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增强全局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充分调动积极性,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执法水平。

二、考评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大队。

三、考评内容与方式

考评内容分四个部分,由业务工作实绩、行政能力建设、民主测评和工作奖惩四个方面构成。按照100分制加附加分的形式,其中,业务工作实绩(20分,由市效能办组织效能监督员年终进行考评);行政能力建设(60分);民主测评(20分,由市效能办组织实施,通过发放测评表互评、测评等形式,测评公众满意度);附加工作奖惩(10分)。

(一)业务工作实绩(20分)

主要考评履行法定职责、完成本科室、大队年度基本工作目标情况。包括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以及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成效,以及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的情况;发挥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情况;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行政能力建设(60分)

行政能力建设考评总分60分,实行扣分制,如扣分超过60分的,超出的分数在该科室(大队)总得分中扣除。具体设置三个扣分项目,即效能督察、违法违纪责任追究、作风与效率问题。

1.效能督察

该项工作主要由局督查科负责,着重督察工作落实、履行职责、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分为重点督察和常规督察。督察中发现问题报局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领导小组研定后酌情予以扣分。

2.违法违纪责任追究

(1)干部职工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处罚,每人次扣10分;

(2)干部职工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每人次扣7分;

(3)因效能问题,被省效能办暗访发现的,每人次扣6分;被市效能办暗访发现的,每人次扣4分。

发生上述三种情况的当事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得参与文明单位等奖励金的分配。

3.作风与效率问题

(1)未经批准,上班缺勤或缺席全市和局重要会议、重要学习活动的每人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0.5分;

(2)对违反机关效能八项制度,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证属实者,每次扣2分;

(3)对市委、市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局主要领导集体研究确定的工作任务,没有按时落实并反馈的,每次扣4分;

(4)对省、市信访、效能投诉机关转办的投诉件未经同意逾期办结的,每件扣2分;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扣4分;

(5)违反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应公开未公开的扣1分,延迟公开的扣0.5分,公开内容有弄虚作假的扣2分。

(三)民主测评(20分)

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发放民主测评表等方式,了解干部群众对科室、大队廉政勤政、人员行政执法行为、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满意程度。

(四)工作奖惩(10分)

本项目考评实行奖励制,奖励累计不超过10分。具体设置三个奖励分项,即突出贡献、表彰奖励和信息宣传。

1.突出贡献

(1)向上级额外争取的资金,每10万元得1分,最高可得5分;

(2)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每成功引进一个市创业办认定的投资项目加2分,最高可得6分。

2.表彰奖励

主要考核科室、大队整体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排名情况,是否获得省级部门与省公务员局联合表彰,或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

(1)主要业务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综合表彰,加3分;

(2)主要业务工作受省级部门与省公务员局联合表彰,单项业务工作或阶段性工作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

(3)单项业务工作受省级部门与省公务员局联合表彰,加0.5分,累计不超过1.5分。

表彰或荣誉必须是2013年度内获得,以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3.信息宣传

结合我局已印发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于信息宣传工作在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的基础上,还作为科室、大队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对被《建设》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0.5分,对在市、省、部级刊物上以市执法局名义发表信息和文章的分别奖励1分、3分、5分。

四、考评结果认定及运用

1.局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对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年终总结。被考评单位绩效考评总得分=业务工作实绩得分+行政能力建设得分+民主测评得分+工作奖惩附加分。考评结果作为科室、大队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获得绩效考评前三名的科室、大队给予适当奖励。

五、其他

1、局执法督查科分解下达绩效管理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分管领导、主办科室(大队)及牵头人。

2、各科室、大队要提高对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应及时、完整归集相关书面材料,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度绩效管理活动方案2

为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绩效管理效能,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导向作用,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经局党组研究,制定2014年县工商局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职尽责,坚持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认真落实指标制定、责任分解、运行监控和考核分析等制度,全面推进绩效管理,着力提升工作效能,促进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服务“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主任负责总协调,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考核综合数据、材料的汇总,并负责建立全局绩效管理档案。

三、绩效管理考核对象

各工商所(队)、机关各股(室)。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分值

(一)机关股(室)绩效管理

1、考核内容。按照市局、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2014年绩效考核相关的业务绩效指标、执行县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情况、临时交办任务完成情况等。

2、考核分值,总分为100分。股(室)年终绩效考核总分=业务绩效指标考核得分(50分)+纪律作风情况得分(15分)++基层评价得分(10分)+局领导评价得分(15分)+临时交办工作考核得分(10分)+奖励分。(股室业务绩效指标考核由分管领导和其他党组成员各占50%的分值进行考核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由监察室、人教股按照机关管理制度据实考核;临时交办工作由局党组考核)

(二)工商所(队)绩效管理

1、管理指标设置。

指标内容及分值(见附表)。经济检查大队只考核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财务股、法制股、公交股等指标。

2、考核分值计算方法,总分为100分。工商所(队)年终绩效考核总分=指标考核得分(75分)+领导评价得分(20分)+基层双述民主评议得分(5分)+奖励分。(经济检查大队指标考核得分以对应分值所占比例折合)

(三)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由局监察室结合年终双述工作同步组织实施,局党组成员对各单位进行评议;基层所(队)对机关股(室)评议;党政和群众代表对基层所(队)评议。各类评议分设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档次。每类评议总分为100分,每张比较满意票扣1分、基本满意票扣2分、不满意票扣5分、弃权票扣3分。

五、奖励项目

为进一步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设立奖励加分项目。奖励项目由单项奖励、工作创新奖励和评先奖励组成。

(一)单项奖励项目分

1、某单项工作成效显著,影响广泛,被上级肯定认可的,每项奖1分。

2、执法案件被省、市工商局评为典型案件的,每件奖1分、0.5分;主动申报并被县局认定为质量零瑕疵案件,每件奖0.1分。

(二)工作创新奖励

1、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出成效,其典型经验被上级机关推广认定的:被国家工商总局或省委、省政府认可的奖3分;被省工商局或市委、市政府认可的奖2分;被市工商局或县委、政府认定的奖1分。

2、围绕提升工作和工作热点、难点、重点及时撰写并上交各类政务信息和调研文章,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认定。

政务信息被《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中国工商管理研究》等部级刊物刊用的,每条奖3分;《工商》等省级期刊刊用的,每条奖2分;在《工商》等市级期刊刊用的和被市局政务信息采用的,每条奖1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用的各类政务信息每条奖0.05分;股室报送的业务信息经办公室整理上报刊用的,按同等分值折半奖励办公室。调研文章按同级别政务信息加1倍计分。

3、评先奖励分,由局党组认定。

获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分别奖4分、3分、2分、1分。

4、各项评先奖励以当年度获奖时间为准,同一典型经验、调研文章和评先表彰项目,按最高级别记奖分,不重复计分。

5、12月10日前,机关各股(室)、各工商所(队)将已获得奖励项目有关证明资料报县局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六、扣分情况

(一)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党政纪处分法的;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处理的;单位未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因不履行法定职责,辖区发生重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每项扣10分,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工商局通报批评,或领导点名批评的,按省、市、县分别扣2分、1分、0.5分;被中央、省、市、县相关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别扣3分、2分、1分、0.5分。

(三)相关工作被上级问责的,每次扣1分。

七、结果应用

(一)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工商所(队)、机关股室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的认定为合格单位,80-90为基本合格单位,8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合格单位具有评先评优资格,基本合格单位于不合格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绩效考核与工作经费挂钩。年度考核合格的前三名工商所(队)和股室认定为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并追加工作经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扣减工作经费15%。

(三)绩效考核与职务挂钩。对考核排名最后且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且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免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绩效管理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抓好落实。要认真对照绩效管理目标,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扎扎实实抓好工作落实。经常分析绩效指标,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克服薄弱环节。同时,要做好情况收集、数据统计、资料整理、材料上报等有关工作。

(三)力求客观公正。被考核单位提供的考核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该项指标按零分处理,并通报批评。考核单位要认真核实绩效管理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做到考核有理有据,考核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坚决杜绝考核一团和气。

(四)强化工作创新。要不断开拓创新,提升创新层次,提高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效能,努力做到整体推进与创新提升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出成效。

(五)遵循公开原则。由局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牵头,抽调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等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考核情况及时在OA系统上公示,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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