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bot合同

2022-08-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垃圾焚烧发电bot合同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风险管理研究

摘 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相较于其他垃圾处理方式具有很大的优势,但要求高,资金需求大,政府在技术和财力方面都难以满足。BOT模式通过引进社会资金减轻财政负担,且能有效解决项目在投建和运营方面的技术问题,因而被广泛应用。在概述BOT模式的概念、运作程序及风险形式的基础上,对哈尔滨市四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风险类型进行细致梳理,并从BOT协议签署、组织领导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及风险管理工具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BOT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城市;风险管理

一、研究背景

随着时代发展与经济水平提高,如何处理城市中日益增加的生活垃圾业已成为世界各国城市发展面临的共同难题。目前,广泛应用的垃圾处理方式有卫生填埋、堆肥处置与焚烧发电。卫生填埋相对简单且费用较低,但对填埋垃圾的土地需求量较大,还存在较大污染隐患;堆肥处理是根据垃圾成分将垃圾资源化而利用,但有可能导致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这两种模式难以满足政府对垃圾环保处置的高要求。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占地少,处理周期短,无害化程度高,且产生的热量可做能源利用,资源化效果好,因此在许多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也正成为中国大中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发展趋势。

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突出优点是垃圾减量效果好,焚烧后的残渣体积可减少90%左右,重量减少70%~80%,但同时这种垃圾处理方式对技术要求较高且资金需求量大、回报周期长。BOT模式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而极大地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且能解决项目在投建和运营方面的技术问题,因而被广泛应用。但BOT模式也存在着诸多风险和问题,因此有必要针对BOT模式风险进行分析研究,为项目公司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应对提供参考借鉴。

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处理概况:垃圾焚烧项目在我国已经有20余年发展历史,BOT模式是多数垃圾焚烧项目采用的模式,2019年哈尔滨市全年生活垃圾产量为184万余吨,日产生活垃圾约5 050吨。目前,哈尔滨一共有4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中两家运行,两家在建,全部投运后日处理能力达到6 150吨,能满足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全处理能力要求。

二、BOT模式概述

(一)BOT的概念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可解释为“建设—运营—移交”,是一种社会资金参加国家基建投资的形式。其基本含义是政府通过与企业签订特许协议,给予企业特许经营期限,同意其通过融资建设并经营公共基础项目,后期收回投资和利润,并在租赁期满后将项目相关权利和义务转移给政府。

(二)垃圾焚烧发电BOT模式的特点

1.BOT模式总体投资金额大,建设与经营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企业无法独立支付便会寻求银行的贷款帮助,但这是投资和出资方以未来收益为抵押的贷款,政府很少做信用担保。又由于项目投资方要与政府多次磋商,导致项目的建设经营周期从几年到十几二十年都有可能。面对这种复杂状况,必须要对项目进行风险识别评价及预防。

2.BOT项目程序较复杂,利益相关者众多。政府将需投资的项目通过谈判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通过总承包单位将技术咨询、设备供应、施工承包等建设工作完成后,再将经营后的产品供应给相应的客户。项目的利益相关者除了上述几方外,还涉及项目股东、融资机构、保险机构等。

此外,相关部门的态度和制度起了很大作用。垃圾焚烧项目的社会价值不仅是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社会效益,政府相关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的支持尤为重要。并且因为项目只在特定时间内授权项目公司经营,所以政府需尽到监督职责,特别是损害公众利益时可终止合约。

(三)BOT项目运作程序

BOT项目运作主要包括准备、建设、运营与移交四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包括确定项目方案、项目立项、招标与投标,谈判协议并最终签署协议。建设阶段涉及项目公司筹措资金,开始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及政府对建设工作的监督。运营阶段则是项目公司按要求合力经营、维护与保养。移交阶段是项目公司将项目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四)采取BOT模式的必要性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和运行所需费用高,管理难度大且缺乏先进管理技术,使我国在这方面能力落后于国际水平,BOT模式可有效解决这一难题。

1.它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BOT模式充分吸引国内外社会资金,弥补政府项目资金不足。通过社会资金汇集增加基础设施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减轻财政支出及债务负担,更多资金被高效利用,有效扩展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宽度与广度。

2.BOT模式广泛应用会加快改善生活环境的进程。城市化进程加快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需及时合理处置。财政资金不足导致相关设施建设跟不上,但BOT国外成功经验吸引了银行与投资方参与其中,在较短时间内建设出大量环境基础设施,提高垃圾治理率。另外,BOT模式提高项目运作效率,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如果完全由政府垄断经营,缺乏竞争与激励,易出现监管不力、工程质量差甚至违规操作。BOT将项目特许给企业,企业为自身利益会严抓建设投运质量来减少失误并提升处理能力。此外,政府与项目公司一方掌握项目可行性、经济性与环保性的认定权,一方熟悉项目建设,共同合作减少了许多中间费用,最大程度保证各方资源得到合理充分利用。

3.环保企业可在BOT引导下通过技术创新、管理规范和统筹运营,扩大内需与壮大环保产业集团,带来收益并不断发展壮大。

三、BOT项目风险管理的一般分析

(一)风险管理概述

风险是指未来不确定性对项目实现目标的影响。风险必然存在且不能完全消除。风险管理是指对项目中存在的风险主动地管理,存在于项目全过程,通过风险识别、评价和应对来将其影响降到可接受范围。

风险识别将项目中有利和不利事件进行区分,有利事件反馈到战略和目标设定中,不利事件则及时评估应对,降低不利影响。风险识别常用德尔菲法、案例分析法、现场调查法等等。风险评价则是对影响程度的分析来为风险应对提供支持,常用方法有主观评分法、层次分析法等等。风险应对则是根据识别评价结果采取措施,较常用的就是风险承受、风险规避、风险分担及风险降低。

(二)BOT项目常见风险

一级风险包括战略发展及投资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声誉风险、运营风险、工程建设风险、信息安全风险、法律合规风险、人才管理风险。

二级风险更多,例如战略方面有恶性竞争、政策改变、市场开发等风险;财务风险包括应收账款、流动性、筹融资管理、税务、会计政策、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市场风险涉及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成本控制风险;声誉风险中有邻避效应、公益组织管理、媒体管理、相关方管理等风险;运营风险涵盖最多,政府关系管理、采购招标管理、尽职调查、产能管理、资质运行许可、来料燃烧、气候变化、周边影响、环境合规、场内应急管理、档案管理风险、设备与缺陷管理、供应链管理、电力供应、运营安全管理、外协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方面的风险都难以忽视;工程建设方面的风险是开工证照、设计规划、预算造价、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监管、工程安全方面的风险;法律方面的风险包含合同管理、员工法律意识及知法懂法方面;人才管理风险则是涉及招聘、配置、薪酬、绩效、培训、离职与职业道德;信息安全风险方面主要是指信息保密问题。

(三)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风险类型

通过对哈尔滨市四个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的研究,得出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法律法规政策变动风险。其影响力与可能性排到最高,主要表现为专项资金、电价、税收、公益支持、污染物排放标等宏观政策变动,这会导致项目公司的运营成本增加,影响盈利能力、财务绩效和运营的稳定性。目前面临的是国家能源局取消原来的“目录制”,转而采取分类管理引发的国补退坡问题。

2.运营环境合规与安全管理风险。这是因为污染物排放加强监管已经常态化。生态环境部2019年发布了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依据且将相关监控指标管理得异常严格,这让环境合规风险居高不下。

3.项目投资的工程管理及财务风险。随着建设项目增加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工程建设增多但进度被迫放缓,可能导致成本上升利润降低。受疫情影响而延发资金导致项目公司流动性水平降低,带来应收账款风险, 以及员工复工和调配困难性增加的人员配置风险。

4.邻避效应风险。由于新环保法强化了环保的公众参与度且国内近些年出现了环境合规方面的不良表现,使得有可能出现受到其他同类项目的负面消息导致自身获得负面影响的情况。

四、BOT风险应对措施

(一)重视BOT协议的签署内容

特许经营权协议(BOT协议)是BOT项目核心文件,它可明确政府和项目公司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只注重权利少承担义务,项目都难以持续,因此BOT协议内容极其重要。BOT协议一般规定了垃圾处理单价、垃圾支付方式、垃圾供应范围与质量等,因此,熟知自身状况做出预估并与政府细致签订协议内容是预防后期风险的良好办法。

例如供应风险应对,如是风险自留,便需项目公司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过程中加大调查力度,对当地经济、人口等发展状况及垃圾收运状况进行细致调研,取样分析,保证可研报告数据与实际符合。如果是转移风险,有几种情况:垃圾质量不达标、供应数量不足或超额等,对此项目公司可在BOT协议中进行保底或限额设定。此外,质量和供应量不足可寻找新的垃圾来源,比如填埋场、木制加工厂等热值较高的工业垃圾;如供应量过大则需及时与政府协调垃圾量分配,联系当地同类型项目协调合作。再比如财务管理中可能出现政府不按BOT协议支付垃圾处理费的情况,对此需在BOT协议中设定费用支付期限与形式,设定违约后续计划来规范双方行为等。

(二)完善风险处置的协作机制

项目高层管理者需明确BOT协议内容及项目自身状况,使“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领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项目公司可组织选调部分员工成立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小组来专门负责重大风险的防范协调化解及日常管理工作。公司不仅需要上级部门领导从政治高度和战略角度对风险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切实督导,还需各个部门求真务实、主动推进、全面负责。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员根据上级方案形成具体的工作计划;动态了解风险管控措施的完备性与执行情况;建立风险防范化解治理工作台账对项目落实效果进行如实记录等。此外,要在每个部门加强领导能力的同时做好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风险协同、联防联控、信息共享等风险处置的协作机制均是可根据自身状况选择加强的方向。

(三)提升风险评估能力

项目公司需坚持风险事件的收集工作,充实风险事件库并及时汇总分析。在季末或年末根据上一期风险管控情况与效果、当期主要风险事件发生情况、当期检查情况、外部环境变化等资料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确定主要风险并保证其能反映真实情况,根据风险评估出的重要挑战与不确定性及时科学决策、资源配置、规避风险。此外,需强化对内部控制的评估,明确评价范围、重点、程序,编制标准的评估工具、全面开展内部控制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情况与日常检查及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明确内控改善和优化的工作重点及具体方向,以便今后进行精准的风险管理。另外,需根据评估过程中得到的信息对内控体系的设计与运行效果做出评价,不断改善做到最适合有效。

(四)强化先进风险管理工具的应用

项目公司可优化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实现全面、穿透、动态地检测风险状况;执行风险偏好,突出风险管理的预警作用;提升将风险量化的管理能力;保证风险控制措施的质量;完善内控现场检查,改善责任落实与跟踪整改机制;颁布内控工作手册等。此外,在大数据时代,项目公司可根据指标设定要求打造智能风控平台,通过提高风险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做到“数字化、平台化、智能化”的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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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文 娇]

作者:马千雅 曹淑雯

第2篇:市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框架协议

______市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

框 架 协 议(标准版)

甲方:______省______市人民政府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为了对______市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和处置,清洁美化当地生活环境,同时对焚烧过程产生的热能和灰渣进行综合利用,以达到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投资建设“______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现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授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项目公司 “______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期)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30年[不含建设期],按通行的BOT方式运作。特许经营期内,乙方独立经营,甲方不参与本项目的利润分配。特许经营期满后,乙方应将能正常运行的本项目无偿的移交给甲方。

2、特许经营期内,乙方自行负责投资建设、经营本项目,本项目投资方为乙方或乙方授权的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拥有本项目所有财产、设备和设施的所有权及项目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可以出于为本项目融资的目的抵押上述所有权和本项目相关权利,但抵押期限不能超出特许经营期限。

3、特许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甲方承诺不在同一地区内批准建设从事相同性质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类其他项目,且不得允许存在与乙方具有竞争性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以城市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公司及其他行业机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采用炉排炉焚烧发电工艺进行焚烧处理。乙方保证所采用的工艺技术

设备具有先进性和可靠性,并保证处理后的烟气排放达到国家GB18485-2001的标准要求,竣工时以国家环保验收标准为准。

2、项目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吨/日,总投资暂估为万元。项目建设计划分期进行,其中:

一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吨,投资预计为万元人民币;

二期扩建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吨,投资预计为万元人民币;

……

3、本项目一期建设用地面积亩,由甲方以行政划拨的形式无偿提供,使用期限为年(即建设期、试运行期与特许经营期之和)。考虑到本地区生活垃圾增长因素,甲方同意另在本项目周边预留亩土地,作为乙方项目二期扩建用地,预留年限年,甲方同意在乙方进行二期扩建时将上述预留土地以行政划拨形式提供给乙方。

三、合作条件

1、投资额:总投资额万元(一期),投资额以初步设计的相应概算额为依据,实际投资额以工程结算审计为准。

2、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单价为元/吨,垃圾处理费由甲方指定本地财政每月与乙方结算。项目投产次年起,垃圾处理费单价随物价指数相应幅度调增,具体在双方《特许经营协议》中详述。

当乙方运营本项目出现非经营性亏损或因当地物价指数变化使乙方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时,双方应参照建设部126号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调整垃圾处理费单价,或者给予乙方适当补偿以确保乙方保本微利正常运营、维护本项目。

3、本项目发电的上网电价按国家发改委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保证优先安排乙方的全部发电量入网;

4、(如有)本项目投运后产生的炉渣、蒸汽、热水等产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安排使用并积极协助优先推广应用。

5、乙方自行投资建设本项目厂区内的所有基建和所需设备、设施及配套项目工

程,并提供技术品牌和模式专利。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立经营核算,保障本项目连续、可靠、安全的运营,自行承担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维修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6、乙方全权经营项目公司,出于投融资及企业发展目的,可以依法变更项目公司股东。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装运,保证每日将合乎质量及数量要求的生活垃圾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垃圾储坑内。甲方保证每日向乙方提供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垃圾数量(一期)不少于吨的保底量,不足保底量的按保底量结算处理费,超出保底量则按实际数量结算。

2、甲方应完成本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或公共管理机构规定的各种相关许可和批准,以便双方履行本协议之需;同时,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及时办理项目用地地勘、项目的前期报批、环评、立项、可研等所有手续,获取所有必须的许可和批准,以便乙方如约履行本协议。各项许可、批准及手续的详细取得时间按《特许经营权协议》中约定的时间执行。

若因本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出现问题、相关项目用地使用权取得出现问题、市政规划调整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本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投入的所有损失。

3、基于本项目属环保公益事业性质,甲方应负责将本项目列入当地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或重点项目。甲方应按国家发改委关于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发电项目的有关优惠政策和享受政府招商引资及公益(环保)项目的优惠政策,给予本项目享受土地、税收、立项等相关优惠政策待遇和当地对同类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甲方应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予以明确。

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向省发改委申请立项、批文、上网电价的报批及获得优惠待遇,争取上级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财政资金补助。

以本项目申请并取得的各项资金和财政补贴补助,无偿、专项用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申请到的国债资金按规定要求提供给本项目使用。

4、甲方按照同等公益事业的最优惠价格和条件,向本项目提供建设、运营及维

护本项目所需的公用设施服务,如供水、排水、供电等,甲方应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对优惠政策进行详细约定。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员工膳食、住宿交通、生活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5、本协议签订日后,甲方应成立由同级政府领导任负责人的专门工作小组,并指定一职能机构及负责人员与乙方进行日常工作对口衔接,具体负责协调本项目审批等相关事项,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投产。甲方应负责本项目全部建设、运营期间的关系协调,协助协调解决与当地各有关部门及群众的各种事项。

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在前取得土地规划手续,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在前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6、甲方负责最迟于前完成项目用地所涉及的拆迁安置、“五通一平(七通一平)”以及相关土地变更等手续,接至项目规划红线范围的道路、供电、通讯、排水、排污,并完成场地平整。项目如需采用自备井取水,甲方给予办理取水批复手续,保障可用水、电量达到项目建设、生产需要。以保证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项目公司能正常开工。

7、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全力协助解决本项目发电并网供电事宜。红线外电力接入系统由甲方负责与电网企业沟通并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8、如因炉渣砖市场受限,过剩的炉渣填埋到甲方无偿提供的填埋场,填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完成注册本项目公司的相关手续。

2、项目开工时限要求:乙方保证在取得项目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项目的可研、环评、立项的批准以及项目选址意见、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批复及《施工许可证》后,及时与甲方书面确定开工日期。如因甲方原因致使双方无法确定开工时间或不能及时确定开工时间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

3、工程建设期:预计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自双方书面确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开工日期的推迟及工期的延期情况应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进行详细约

定。试运行3个月后正式投入运营。乙方应按期完成建设,保证项目如期运营。

4、乙方负责本项目整体技术方案、设备、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本项目垃圾焚烧处理标准应完全达到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控制标准(GB18485-2001)的要求。

5、乙方的垃圾焚烧工艺必须按国家规定安装在线检测系统,并接受甲方环保部门的监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排放不合格,环保部门将依照项目规定处理。

6、如国家进行生活垃圾焚烧控制标准调整修改时,乙方须进行相应的技术改造,保证达到新的排放标准。与此相应,甲方应提高垃圾处理补贴费,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营,保证投资者合理的回报。

7、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对垃圾处理厂经营管理的监督,提供有关运行和排放的记录数据,若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达成的唯一有效的框架协议。

2、本协议具有排他性,在此期间,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与上述项目相关的协议。

3、在本项目公司注册后60日内,甲方应与项目公司正式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及相关文书,本协议所有精神均应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具体体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精神,并共同遵守。《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立刻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甲方应负责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本项目用地的征用和“七通一平”工作,具备施工条件。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若非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能为乙方取得土地等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需向乙方承担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八、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文字为中文。

2、本协议为双方合作事项的基本(原则)精神,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补充协议

或在《特许经营权协议》及相关文书体现,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本协议生效的一个月内,在本协议基础上甲方与乙方指定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及《垃圾处理服务协议》。

甲方(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章): 代表:年月日

第3篇:垃圾焚烧发电成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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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工程杂志》2014年第三期 1注意设备选型

1)在满足环保排放标准的条件下,尽量选择国产炉排炉、国产汽轮发电机组。2)应考虑合理的设备出力余量(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化水、冷却水、渗沥液处理等)。设备选型时应考虑项目3~5a后的垃圾热值的增加、垃圾含水率的降低等因素。汽轮发电机组一般应考虑10%~20%设计点的发电余量。

2运营收益及成本 收益包括:垃圾补贴费、售电收益、炉渣废铁收益(一般情况下此收益可不计)等。成本包括:运行成本、预提大修理费、折旧费、贷款利息等。 2.1售电收益售电收益=上网电量×上网电价。上网电量=发电量×(1-厂用电率-线损)。厂用电率与垃圾电厂规模有关。日处理垃圾600t焚烧电厂,厂用电率+线损约15%。日处理垃圾1000t以上焚烧电厂,厂用电率+线损约13%。上网电价:2012年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kW•h,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0.65元/(kW•h)(含税,下同);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垃圾焚烧电厂的上网电价一般可按0.65元/(kW•h)预算。

2.2垃圾补贴费垃圾补贴费与当地的财政收益和环保要求有关,一般情况下,政府垃圾补贴费为70~150元/t。垃圾补贴费在一段时期内应根据物价水平的提高做相应调整。

2.3运行成本运行成本包括: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工资、社保、用水费用、备品配件费用、燃料费用、消耗品、灰渣填埋费等。

2.4预提大修理费大修理费可计入固定资产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12号第六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

(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a以上。预提大修理费按固定资产一定比例提成,专款专用。

2.5折旧费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是固定资本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逐渐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的一种补偿方式。折旧的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一般情况下企业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残值:按固定资产10%计。不同的设备有不同的折旧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12号)第60条对折旧有明确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①房屋、建筑物,为20a;②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a;③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a;④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a;⑤电子设备,为3a。

2.6贷款利息建设期贷款利息进入建设投资成本,生产期贷款利息进入生产成本。利率:与银行、贷款年限、、项目性质、公司信用等有关,银行贷款利率见表2。贷款年限:固定资产贷款一般在3~10a。贷款额度:一般为项目总投资的70%以下(与项目性质、公司信用等有关)。还款方式:等额本金、等额本息。

2.7税收与垃圾电厂有关的税收:增值税、所得税、教育附加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11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12号,第88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

(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垃圾焚烧电厂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3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分析 3.1项目投资分析前提条件日处理垃圾:600t/d(2×300t/d)。锅炉参数:额定蒸汽蒸发量24t/h;额定蒸汽出口压力4.1MPa;额定蒸汽出口温度400℃;锅炉给水温度130℃;锅炉热效率80%。汽轮发电机:1×12MW(汽耗率以4.8kg/kW•h计)。上网电价:0.65元/(kW•h)。垃圾补贴:70元/t。年处理垃圾:20万t。入炉垃圾热值:5643kJ/kg(设计点)。年运行小时:8000h(折算成年满负荷运行小时7200h)。厂用电率:15%。每吨垃圾发电量:345kW•h/t。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之后所得税税率25%。总投资:2.5亿元人民币(其中注册资金8000万元)银行贷款:1.7亿元,年贷款利率6.55%(贷款10a,2a建设期,8a等额还本付息,年还贷款2735万元,其中年平均还贷利息610万元)。年折旧:1425万元(年平均折旧率按6%计,15a折旧,固定资产形成率按95%计,10%残值)。预提大修理费:190万元(按固定资产的0.8%预提)。

3.2运行收益垃圾处理费:20万t/a×70元/t=1400万元/a。供电收益:7200h/a×345kW•h/t×25t/h×85%×0.65元/(kW•h)=3431.025万元。收益小计:1400万元/a+3431.025万元=4831.025万元(未计炉渣等收益)。 3.3运营成本工资成本:650万元(100人计,工资5万元/(人•a),社保30%计)。办公费用:100万元。水费:150万元(50万t×3元/t)。配件、材料、其它消耗品等:350万元(国内设备按固定资产的1.5%预算)。其他:150万元(石灰、活性炭,飞灰填埋费等)。运营成本小计:1400万元。

3.4项目投产后前20a利润预测项目投产后前20a利润预测结果见表3。 3.5投资回报分析前20a总的可分配利润为39908万元(静态)。前20a每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995.4万元(静态)。前20a自有资金平均回报率24.94%(静态)。静态回收年限约8a。

3.6垃圾焚烧电厂投资及运营成本构成分析投资成本中各项费用所占投资比例:设备购表22013年某银行抵押贷款利率年利率/%5.606.006.156.406.55贷款种类6个月(含)6个月至1a(含)1~3a(含)3~5a(含)5a以上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曾祥耙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成本及运营成本分析•59•置费50%;建设工程及安装工程费30%;其他费用20%。总收益:250~350元/t,其中发电收益占75%,垃圾处理费收益占25%。运行成本:60~80元/t。此项目运行成本为70元/t。项目单位投资:40~60万元/t。项目投资回收期:8~10a(动态)。

4结论

1)垃圾焚烧电厂只有到达一定规模才有望赢利,垃圾处理规模600t/d是一个临界点。2)项目投资回收期(动态,含建设期)在10a内,可认为项目可行,风险较小。3)焚烧炉的选型可优先选择国产炉排炉,单位投资应争取控制在40万元/t之内。4)争取政府垃圾补贴费70元/t以上,垃圾补贴费应能补偿运营费用。政府如对环保排放指标、飞灰处理、渗沥液处理另有严格要求,垃圾补贴费还应相应提高。5)厂址尽量选择距电网、供水、排水较近的地方,并争取政府给予土地价格优惠。6)垃圾热值设计点的选择和汽轮发电机的选型要适当考虑余量。7)设计和设备选型要合理,保证较高的锅炉热效率、较低的发电汽耗率和厂用电率。

作者:曾祥耙 单位:北京金州工程有限公司

第4篇: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审批流程及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与弊

项目准备

明确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对该项目的政策意见及支持承诺→明确项目投资模式(BOT/BOO)及政府补贴政策→落实项目选址、工艺路线及处理规模→确定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公司工商名称预核→组织机构代码办理→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开展垃圾资源调研→分析及预测→签定协议(BOT/BOO)。 二

项目报批

发改部门审批流程:依据政府对项目政策承诺及支持性意见,编制项目建议书,向当地发改委提交开展项目申请→发改委在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进行立项公示(5个工作日)→出具项目初步服务联系单→取得项目所在地建设(规划)、环保、国土、电力、水利等项目涉及部门支持性意见→银行项目贷款承诺函→城管部门垃圾保底量承诺函→依据当地各部门支持意见,向当地发改委提交上报省发改委出具《项目服务联系单》的申请→依据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取得建设、环保、国土、电力、水利省级部门支持意见→项目公司委托甲级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通过当地发改委向省发改委提交要求进行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申请→发改委委托发展规划研究院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发改委在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进行项目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当地发改委需向省发改委报告公示情况说明→省发改委出具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意见。

建设部门审批流程:取得规划部门初步选址意见书及项目红线图→环卫部门垃圾保底量承诺函以及相关各部门支持意见→项目公司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完成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项目公司向建设局申请,由建设局向省建设厅上报选址申请书及选址情况说明,附上(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建设局项目初步选址意见附项目红线图2份、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位置图及总体规划批复文件、项目在环卫专项规划中的位置图及环卫专项规划批复文件、垃圾运输路线规划图、项目在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中的位置图、电力路径在电力规划中的位置图及电力路径总图(2份)、国土部门预审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及无压覆矿证明、环保部门预审意见及环评执行标准、项目无拆迁证明或者政府部门的拆迁承诺书、项目选址范围内无文保区证明及项目选址不在风景旅游区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省建设厅窗口受理申报材料,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2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组织专家对项目选址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依据评审意见,省建设厅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审查意见。

环保部门审批流程:取得环保部门对项目初审意见→环评执行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调剂平衡意见,污水排放纳管标准、请有资质单位编制完成环评报告后,向当地环保部门递交审核申请,取得当地环保局初审意见→委托省环境评估中心对项目环评报告进行评估,取得机构评估意见和聘请专家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向省环保厅窗口递交要求许可环评申请,并附以下材料:(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申请报告及落实环保措施法人承诺书的红头文件、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环评报告书及电子版,评估机构评估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当地环保部门初审意见,环评执行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调剂平衡意见(均需原件)、省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查意见及红线图、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省水利厅水保方案批复文件、项目公示材料原件的公示文本,当地环保局和相关团体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公示照片等、当地环境规划及批复文件、涉及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拆迁,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拆迁承诺书和建设单位出具的拆迁承诺书,无拆迁需要的,当地政府出具无拆迁证明)省环保厅在受理以后→在网上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上同步进行批前公示10个工作日→环保局对公示情况及处理意见上报省环保厅→依据公示结果省环保厅出具项目环评批复意见。

国土部门审批流程:国土部门依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土地预审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规划选址意见及规划设计条件、标明用地范围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彩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出具土地预审意见→当地国土部门向省国土厅上报要求出具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并附上(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情况说明及预审意见、省建设厅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红线图、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实地踏勘表、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证明及建设用地范围内无甲类矿压覆证明、当地国土部门对建设用地范围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彩图、当地国土统征所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协议、当地国土统征所建设用地涉及乡镇村民同意土地征用会议纪要、当地国土测绘所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省国土厅窗口受理并在网上公示20个工作日→出具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省政府依据省国土厅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出具建设用地审批意见→根据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意见市国土统征所10个工作日内以市政府名义进行征用土地公告→45个工作日内以市国土局名义进行补偿方案公告、→市政府对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方案批复、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案审批流程:项目公司提交项目用地申请表→市国土测绘所提供实地踏勘表→省建设厅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国土局提供土地方案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市政府批复→市国土统征所提供建设用地征地协议→项目公司提供涉地农民征地安置费用支付凭证,参保凭证→市国土测绘所提供建设用地勘测报告及勘测定界图→市国土评估所提供土地评估报告及备案表→市政府项目征地抄告单→省林业厅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土地出让供地流程:项目公司提交出让供地竞买申请书→项目公司提交项目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报价→项目公司提交企业工商注册营业执照,→项目公司提交法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公司提交参加出让供地报名授权委托书。中标办理出让手续流程:项目公司与市国土局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项目公司缴付土地出让金→市公证处出具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办理建设用地土地预发证流程:项目公司提交建设用地出让合同→项目公司提交建设用地各级政府审批文件→项目公司提交有关税费凭证(契税,耕占税)→项目公司提交规划许可证及平面布置图→)项目公司提交省发改委对项目申请报告审批文件→发证。

林业部门占用林地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林业部门出具占用林地初审意见,并提交如下需材料(申请人提出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申请,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依据占用林地初审意见,项目公司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及查验报告→编制完成后,通过当地林业部门上报省林业厅,要求出具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所需材料如下:(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国土部门预审意见、项目占用林地补偿协议 、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林地权属证明、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报告、林地审核申请、当地发改部门出具项目用地批复意见)→材料齐全并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用后,省林业厅出具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

电力部门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取得当地电力部门出具原则同意并网意见函→依据电网管理程序,由当地电力部门报市、省电力公司出具同意项目并网意见批复 →根据省电力公司并网批复意见,委托当地电力设计院进行电力接入系统方案设计→设计完成后,报当地电力部门,申请组织会审并出具审查纪要→根据审查纪要,委托电力设计院组织电力接入系统初步设计→设计完成后报当地电力部门审核,取得电力接入系统初步设计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委托当地电力承装公司进行电力架空线路施工→在初步设计前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并网原则协议》→在正式并网发电前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水利部门水保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水保方案→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召开项目水保方案评审会并出具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水保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上报,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市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建设局项目选址初步意见、水务局取水许可意见、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地理位置图及现状地形图、项目水保方案专家评审意见、环保部门污染物排放指标意见函、环卫部门原则同意炉渣,飞灰卫生填埋的函)→省水利厅出具水保方案批复。

水利部门水资源论证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及当地水务部门项目取水许可意见,委托当地资质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召开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会并出具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水资源论证单位对报告进行修改上报,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流域综合规划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防洪规划同意书、项目建议书、涉及界河的,要有双方协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第三方的承诺书)→省水利厅出具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 三

项目报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初步设计:依据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需提交下列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及单位营业执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与要求、项目核准批复、建设局出具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批复、以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需提供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建设(规划局)划定的用地红线图8份(或国土局实测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图8份及建筑设计方案图一套包括相应的电子文件及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并盖公章、规划公示意见表及附图和照片、文保、供电、路政、旅游等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依据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组织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当地发改部门报省发改委,要求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初步设计,完善后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受理,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完善初步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依据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如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建设项目土地权属证原件及复印件、初步设计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总平面布置图、蓝图4份及电子文件需要设计单位注册章和设计单位资质章和设计单位出图章、建设项目单体建筑施工图2套(折成四号图幅)及相应电子文、室外综合配套工程包括道路路灯环卫设施给排水等及总平面图及绿化施工图3份包括相应的电子文件、消防、防雷、人防、燃气等相关专业部门审查意见及凭证、由设计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并盖公章、提供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报告原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规划公示意见表及附图)→建设部门根据报审材料在N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审批过程的其他问题和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与弊

垃圾发电项目一般情况下并没有严格按照如上程序进行,由于行政手续过于烦琐而且需要的时间很长加上项目建设周期也长(2年左右),各方面也都需要打点打点,所以只要和当地政府签定协议并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性文件和项目初步设计、环评报告等必须文件和手续就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项目的开工建设,然后逐步完善行政手续!还有比如说项目公示、环评报告公示、征地补偿公示、规划公示,周边群众调查等基本都基本是半透明进行,环评报告公示一般在项目地和环保部门网站公示但基本没有群众去看的,即使看了也不懂!征地补偿公示基本也是村干部才知道怎么回事,周边群众调查基本都是冒名填写调查报告,周边的群众和市民哪个愿意把垃圾焚烧厂建在自己的周边?垃圾发电厂如果不注意环保问题那农民种的菜也可能会长的变异!还有,垃圾渗滤液和有毒有害的灰渣也基本是承包给和当地环保部门有一定关系的单位处理,为什么?因为只有他们才能摆平严重的意外环境污染问题,还有,只有他们才可以偷排偷放污染的物质,不过他们也有一定的技术和硬件来承担这个事情的,要处理垃圾产生的渗沥液成本太高,投资商人不可能即使亏本也要保护环境吧?那还投资这个项目干什么?还有,垃圾发电厂的建设和投入成本很高,基本比同等规模的火力发电厂增加一倍成本左右,投资商家也要投资收益啊!但最重要的问题是:中国的现状是垃圾到处露天焚烧,那样污染比垃圾焚烧发电污染大很多倍,起码垃圾焚烧发电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而且起到了节能减排的作用;中国的土地很有限,垃圾焚烧发电可以节约大量填埋垃圾的土地和减少二次污染;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最关键的问题就是选址问题和工艺问题,选址选对了和工艺选对了和业主的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对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利远远大于弊的;加上中国地方政府没有那么多钱去投资垃圾发电厂这样的工程,所以一般就只有招商来进行投资,这也是目前为止解决这一矛盾的最好解决办法!

个人声明:上面是本人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集的资料进行的归纳总结,仅作为传递信息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雷同之处纯属意外!关于审批过程的其他问题和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与弊的分析仅代表本人个人观点!

洁源垃圾焚烧发电:马继忠

第5篇:垃圾焚烧发电厂-节能评估报告

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苏州分公司

XXX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节能评估报告书

(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苏州分公司-甲级资质) 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苏州分公司

目录

第一章 编制说明

1.1 评估的目的和意义

(1) 评估分析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等的要求。

(2) 对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工艺工序以及工艺设备在能源消耗方面是否先进可行,进行评估。

(3) 阐述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用能的情况,以科学、严谨的评估方法,客观、全面地分析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合理用能的先进点和薄弱环节,判定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合理用能的政策符合性、科学性、可行性,提出合理用能的建议措施。

(4) 根据节能评估的结论和建议,为实现国家、地方有关节能减排的宏观政策目标,加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合理用能管理,从源头严把节能关。

1.2 评估依据

1.2.1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 1.2.1.1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八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主席令第九十号,十届人大常委会三十次会议主席令第七十七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十届人大常委会14次会议主席令第33号,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2次会议主席令第23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九届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主席令第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八届人大常委会17次会议主席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七届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主席令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八届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主席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九届人大常委会29次会议主席令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七届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主席令第4号) 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苏州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六届人大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主席令第9号,十一届人大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主席令第15号修订) 1.2.1.2 法规 (1) 国家法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发改委令[2010]第6号)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工信部[2010]218号)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发改环资[2004]2505号) 《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 《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1号)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2009)》(国家电网公司) (2) 地方法规 《XX市节约能源条例》

《关于XX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XX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XX市供热用热条例》 《XX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XX市节约用水条例》

《XX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 1.2.2 行业与区域规划、行业准入与产业政策 (1) 规划

《XX市城市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 产业政策 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苏州分公司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2011]第12号 《天然气利用政策》发改能源[2007]2155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0]176号)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工节[2009]第67号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发[2008] 36号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发[2009] 24号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国发[2010] 33号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四批)国发[2011]3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工节[2009]第4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二批)工节[2010]第11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三批)工节[2011]第42号 1.2.3 相关标准及规范 (1) 工业类及行业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2008 《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JBJ14-2004 《机械工厂年时基数设计标准》JBT2-2000 《空气压缩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153-2003 《热处理节能技术导则》G/Z18718-2002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T3486-93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4272-2008 《工业余热术语、分类、等级及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GB/T1028-2000 (2) 电气专业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3485-9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苏州分公司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 《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GB/T 13462-2008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 17468-2008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4-2006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3-2006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06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GB12497-2006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5 (3) 暖通专业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2010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JG/T 195-2007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1-2005 (4) 给排水专业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06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1年版)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节水型生活器具》CJ164-2002 (5) 燃气专业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l6914-200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6) 建筑专业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XX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53-2010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性能分析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 《关于加强外墙保温工程安全防火管理的紧急通知》建质安[2010]1039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苏州分公司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性能分析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质[2009]124 《XX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29-126-2010 《XX市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检测技术规程》DB29-88-2007 《XX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125-2007 (7) 其它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2009

1.3 评估范围和内容 1.3.1 评估范围

拟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节能评估的范围主要包括:项目政策符合性、工艺、设备、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建筑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和燃气专业等与项目直接关联的所有用能环节。 1.3.2 评估内容

(1) 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标准规范; (2) 项目有无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 项目建设方案和用能方案;

(4) 项目能源消费总量及结构,能效指标水平;

(5) 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影响; (6) 项目采取的节能措施及效果评价; (7) 项目设计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补充建议。

1.4 评估工作程序(略)

第二章 项目概况介绍(略)

第一节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第二节 项目建设方案

第三节 项目用能情况 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苏州分公司

第三章 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略)

第一节 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

第二节 项目能源消费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

第四章 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略)

第一节 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节能评估

第二节 工艺流程、技术方案节能评估

第三节 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节能评估

第四节 主要耗能设备节能评估

第五节 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节能评估

第六节 本章评估小结

第五章 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略)

第一节 项目能源消费种类、来源及消费量评估

第二节 能源加工、转换、利用情况评估

第三节 能效水平分析评估

第四节 本章评估小结

第六章 节能措施评估(略)

第一节 项目节能措施概述

第二节 单项节能工程

第三节 节能措施效果评估

第四节 节能措施经济性评估

第五节 本章评估小结

第七章 存在问题及建议(略)

第八章 结论(略) 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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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程序文件

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调试、运营汇编

一、项目建设阶段

1、项目建议书报批

2、确定设计院

3、电厂建设期编制项目可研报告

4、批复项目可研

5、编制项目环境评价

6、批复项目环境评价

7、编制项目初步设计

8、批复项目初设计

9、项目选址

10、办理项目土地手续

11、涉外投资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要包括购买国产设备的清单,用于退还 增值税

12、政府核准申请报告

13、到外经贸委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15、到规划局办理土地规划手

16、到规划局办理工程单体规划手续

17、与供电公司签订并网框架协议

18、勘探

19、正式设计

20、设计文件审查与确认

21、线路及主接线并网方案确定及审批

22、 制定工程管理和招投标管理办法

23、根据设计进行主要设备的考察招标

24、根据建设要求进行施工单位的招标

25、开工建设前进行三通一平的工作

26、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建设证件。

27、开工建设举行剪彩仪式

28、办理取水许可证

29、根据设计进行打井

30、招标监理公司

31、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32、根据设计进行桩基、汽机房、锅炉房、烟塔、输煤、灰库等的施工

33、设备安装公司招标、施工

34、并网线路的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办理跨越铁路的手续

35、锅炉验收并办理压力容器许可证 工程安装完毕

二、 调试及试生产阶段

1、 投产前启动 CDM 项目

2、 由供电公司验收并网线路

3、 与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协议

4、 与供电公司签订并网协议

5、 核定批复临时上网电价

6、 办理发电许可证

7、 成立试生产组织机构

8、 分系统调试

9、 由经贸委组织专家进行启动前的验收

10、锅炉的联调及试生产

11、汽轮机的联调及试生产

12、发电机的联调及试生产

13、试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消防及质量控制

14、由经贸委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

15、环保验收

16、工程整体验收

17、启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8、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第7篇:日本最先进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

日本最先进的垃圾分类及焚烧发电技术介绍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0-12-10 22:12:51

在日本,对垃圾投放有着严格的时间规定。餐厨垃圾每天最早投放,其余的垃圾也规定了每周固定的投放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垃圾中转运输站等机构每年年初都会给责任区内的每一个家庭发放垃圾挂历,每天收运什么垃圾,在挂历上都有文字图案标明,一目了然。居民们每天只管按图行事,就轻松做到了科学分类回收。

资源、可燃、不燃、粗大、有害,日本人把垃圾分成这几大类,每一类的“终点”都有着明晰的路径——可燃垃圾直接送往垃圾焚烧厂,烧完的残渣被运到垃圾填埋场填埋;不燃垃圾经中转站,被送往不燃垃圾处理厂,经拆解利用制成再生品,剩余物送往填埋场;粗大垃圾先经专门的破碎处理,可利用成分进行回收,可燃部分送往焚烧厂,剩余部分送往填埋场;资源类则送往再生设施,进行加工利用,生产出再生品;危险类垃圾被送往危险类专门处理的机构。

在东京台场附近的一家垃圾焚烧厂,接待室播放的厂区介绍片,实际上讲的就是日本垃圾的生命历程——居民把分好的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由垃圾车运往垃圾收集站,经过人工分选、压缩后再送往大型转运站。大型垃圾转运站实际上也是一个资源回收中心,在这里通过机械与人工分选的方式,垃圾量进一步减少。下一步,在大型综合处理厂,分选预处理后的垃圾进入最后的处理阶段,要么直接焚烧发电,或者制成RDF(垃圾燃料棒)焚烧发电,最终的残渣被送去填埋。

既然还是要烧,为什么还要把垃圾变成燃料棒?燃料棒工厂的负责人介绍,与普通的垃圾焚烧厂不同,RDF生产实际上是个物理过程,由于温度的控制较低、操作相对简单,所以管理比较容易,可靠性相对要高,对环境的影响小,因而受到了一些地区的欢迎。据当地环保资源部门的负责人介绍,原先这些地区也建立了一些垃圾焚烧厂,目前垃圾处理技术的多元化让他们有了更多选择。

在鹿岛共同资源化中心,我们看到了RDF的“后半生”。之所以选择在这里设立垃圾综合处理厂,因为附近是个化工产业基地,化工厂、金属冶炼厂产生的废油在经过处理后可以成为发电厂的助燃剂,RDF与可燃建筑垃圾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燃垃圾一起作为燃料用于发电,发出的电又可以回供工厂。

东京、横滨、广岛等多个地区的垃圾处理设施,各种与垃圾相关的产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要么是政府与企业组成利益共同体,要么是政府单独投资——政府的力量一直贯穿其中。“我们都是公务员。”一位焚烧厂的领导告诉记者,日本的垃圾处理设施大部分员工都是公务人员,这不仅有利于监管,而且也明确地告诉公众,这些设施的运营是以政府的信用做担保的。

横滨金泽垃圾焚烧厂的建设方JFE公司的技术人员告诉我们,在日本没有通行的环境标准,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垃圾焚烧厂不仅直接控制百姓最关注的二恶英的排放,而且与二恶英生成紧密相关的氮氧化物也被当作最为严格的控制指标。我国国内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一般是400毫克/标立方,而在日本的控制值都在100毫克以下。大阪为了申办奥运,对它的垃圾焚烧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氮氧化物的限制设计值为30毫克/标立方,业主方额外要求采用湿法烟气净化系统加触媒脱硝,投资额为此甚至增加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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