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博士后

2022-06-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清华大学博士后

中国出版科研所“武汉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挂牌等

本刊讯(记者杨嘉)“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武汉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的建立,实现了教育资源与行业科研资源的整合,是新闻出版博士后教育的一个新成果。”这是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在出席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武汉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揭牌仪式时谈到的。

孙寿山在讲话中还对“科研基地”的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即: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突出研究重点;要充分发挥大学与研究机构各自的优势,突出专业特色,把流动站真正打造成我国新闻出版博士后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源源不断地为行业输送高级人才;要抓住关乎行业发展的重大课题,破解行业发展的难题,不断推出优秀科研成果,把它作为一个应用学科来建设;要充分吸纳出版行业的科研力量,以“科研基地”为平台,努力提升整个行业的科学研究水平,成为行业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所长郝振省和武汉大学副校长吴俊培分别代表“科研基地”的建设双方在揭牌仪式上讲话。郝振省指出,为了充分发挥科研资源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成立了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不同层次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以及有关科研基地的建设工作。今天“武汉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科研基地”的挂牌,见证了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在出版科学研究、出版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新的飞跃。科研基地的建立是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与武汉大学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研究所将恪守合作协议,确保“科研基地”健康发展,并且有信心把中国出版科研所这块博士后基地,建成行业的品牌基地,从而使她具有充分的影响力和足够的吸引力。

吴俊培也在讲话中谈到,博士后流动站的建立是武汉大学在对外开放办学,培养高级人才方面的尝试和探索。此次与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合作共建“武汉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正是依托研究所在新闻出版领域的高度专业性和雄厚的科研基础,希望能够为新闻出版专业的高级人才提供高水平的实践平台。

同方知网邀各方专家共议“传统工具书数字化生存之道”

本刊讯(记者张倩影)11月4日,在由中国知网联合《出版商务周报》共同举办的“传统工具书数字化生存之道”论坛上,“合作共赢”成了众多与会人员的共识。为了全方位地了解传统工具书数字化生存的模式,此次论坛邀请了包括出版社、技术提供商、行业研究机构以及各类图书馆在内的多方机构参会。

在谈到国内现有的在线工具书平台的发展状况时,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张振海表示,无论是从用户需求还是出版社自身的发展来看,传统工具书的数字化都是大势所趋。据了解,作为国内唯一采用付费检索的在线工具书平台,同方知网于2007年7月正式推出的“中国工具书集锦在线”,目前已经收回成本,实现赢利。“中国工具书集锦在线”收录了100多家知名出版社的3000多部工具书,含1500万个词条,70万张图片。收录的工具书类型包括字典、辞典、百科全书、图录、表谱、手册等,内容涉及自然科学与人文社科各领域。

相比知网的“中国工具书集锦在线”付费下载的方式,商务印书馆的工具书在线是免费向网友开放的。商务印书馆信息中心主任刘成勇在论坛上表示,一直都很希望与同方知网合作。他认为,这个产业链需要“合作共赢”,通过规划好产业链,以保证各方的利益。同时,刘成勇认为数字化工具书的赢利模式已经基本清晰,并且“钱途”光明。

但中国电力出版社网络出版中心主任曹新伟认为,关于工具书的数字化,赢利模式依旧是目前大家最为困惑的问题,一方面,专业类的工具书受数字化工具书冲击明显;另一方面,数字化工具书的销售收入无法支撑出版社工具书业务进一步开发。他认为,未来出版社工具书领域发展将陷于两难的境地。

许多建有电子书资料库的图书馆反映,由于纸制工具书体积大、定价高,很多读者只能到图书馆来查阅。数字化的工具书的诞生,增加了相应的检索功能,为读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北京科技大学图书馆馆长季淑娟表示,作为学校图书馆,希望数字化工具书能在四个方面有所完善与突破。即拥有正规版权;超强、方便的检索功能,能实现嵌入、打印、复印的功能;并拥有统一平台的数据库系统。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靳如瑾认为,工具书数字化并不是指工具书电子化。在传统工具书数字化的过程中,应该充分重视技术研究,应用最新的中文信息处理技术。可以预见,工具书的纸质形式和数字形式还有一段共存期,而在这期间,工具书数字化的发展还需要出版社、技术企业与用户相互支持,寻找到最优化的生存模式。

第2篇:清华大学首届语言学博士论坛举办

由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清华大学语言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首届语言学博士论坛于2016年9月24日在清华大学举办。来自全国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出版机构的12位专家学者应邀出席论坛并发言。全国30多所高校的120余名博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论坛。本次论坛旨在促进语言学博士教育工作,指导博士生撰写出具有相当学术价值的学位论文。论坛的主要议题有博士论文的选题、研究方法、语料选取以及博士论文写作与后续研究的关系等。论坛由清华大学张赦教授主持。

复旦大学游汝杰教授报告的题目为《博士論文贵在有创见》,强调博士学位论文要在创立新的学科、开辟新的研究领域、采用新的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北京大学袁毓林教授报告的题目为《怎样形成具有开拓性的博士论文选题》,指出选题的开拓性表现在研究课题在材料、方法、理论上具有创新性,研究结论具有颠覆性,研究工作具有可持续性。台湾清华大学刘承慧教授报告的题目为《如何开拓并深化古汉语语法研究》,指出以往的古汉语研究主要采取句本位的研究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以文篇为参照的研究途径,强调要在句本位语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文篇的证据出发,深入语言事实,描写和解释语言现象,从而把历史语法的研究引向深入。清华大学李守奎教授报告的题目为《学位论文选题的学术定位与写作中的几个问题》,指出学位论文选题应该有明确的学术定位,强调论文所研究的问题要有学术价值,研究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具有可行性。清華大学张美兰教授报告的题目为《文献的挖掘运用与分析视角》,指出文献的发掘是研究的基础,新材料必有新问题,研究者应当以敏锐的眼光去审视新材料,新材料也可以反过来扩大研究者的视野。烟台大学袁健惠副教授报告的题目为《汉语史博士论文写作的几个相关问题》,首先介绍了自己博士学位论文的内容及写作情况,然后从论文选题、论文的开拓与创新、语料的甄别和使用、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等四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写作心得。《语文研究》主编、山西省社会科学院李小平研究员报告的题目为《语言学期刊论文写作应注意的细节问题》,具体讲述了语言学期刊学术论文写作中可能碰到的一些细节问题,强调期刊学术论文的学术创新不可或缺,具体的论文写作规范也要严格遵守,要注意相关的细节问题,以提高稿件采用的几率。西安外国语大学李榕副教授报告的题目为《心理实验与语料分析结合的研究方法》,介绍了自己对现代汉语篇章第三人称回指问题的研究成果,着重讲解了心理实验和语料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天津师范大学支建刚副教授报告的题目为《汉语方言学博士论文写作中的几个问题》,介绍了自己在博士学位论文中获得的写作经验。认为选题方面要考虑选题对象能否使自己得到相对充分的专业训练,是否具有纵深性和扩展性。强调在论文写作前期准备方面,要大量阅读己有研究成果,要向有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虚心请教。中西书局朱彦编辑对“清华语言学博士丛书”作了简要介绍,并强调了语言学专著在写作方面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清华大学蒋绍愚教授作了大会总结发言,充分肯定了会议成果,指出论坛既教了同学们论文的写作方法,又教了同学们学术的研究方法,还教了同学们为学做人之道,为此对与会专家学者和同学们表示诚挚感谢。

第3篇:世界一流大学博士教育和创新人才战略比较研究

摘要:当今世界,随着全球化背景下经济社会结构的迅速变化,博士教育面临重塑标准、重构培养过程的机遇和挑战。本研究对世界排名前20位的一流大学最新博士教育发展战略进行了比较研究,探索全球顶尖大学如何响应社会变革创新博士教育。研究发现,这些大学均提出了博士的“双肩挑”标准,既强调博士的学术能力特别是创造力、专精知识与独立研究,也强调博士的可转移性职业能力,如独立思维、主动学习、自我规划及有效沟通与合作。同时,这些大学也持续强调优化导学关系、形成密切双向互动。导师既是学生的学术指导者,也是其职业发展的引路人。博士教育既需要导师提供高度结构化和高支持力度的指导,同时也需要导师充分激发学生获得独立、自主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博士教育;研究生教育;世界一流大学;创新人才;导师;导学关系

博士教育是高水平创新人才和高素质专门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渠道。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背景下经济社会结构的迅速变化,博士教育面临重塑标准、重构培养过程以适应新型社会发展需求的多重机遇和挑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研究对于世界排名前20位的一流大学最新博士教育发展战略进行比较研究,以期探索全球顶尖大学在响应社会变革过程中改革和创新博士教育的理念和实践及其对中国大学的启示。本研究主要的数据来源包括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2014年全球排名前20所大学官网发布的战略发展规划文本以及欧洲研究型大学联盟与美国研究生院联合会相关最新政策文件。

一、创新人才培养定位与世界一流大学人才培养战略目标分析

大学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来源于大学自身的办学使命和价值。世界一流大学的共同使命是追求卓越的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从而连接世界各地并为全球和世界发展做出贡献。表1对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2014年全球排名前50所大学中的47所大学在其官网发布的使命陈述(MissionStalement)的关键词进行分析,结果显示,作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定位是培养具有知识、研究和服务能力的人才,从而为世界和人类发展进步做出贡献。具体而言,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是吸引世界各地最优秀的学生、学者和教师,为他们提供全球最高水平乃至来自世界各地的教育、研究和社会资源,从而使这些顶尖人才成为具有全球视野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与世界各地保持紧密联系、紧密关注并致力于解决全球性问题的全球公民。

本研究进一步收集和分析了《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2014年全球排名前10位大学在其官网发布的最新大学战略发展规划文本和教育教学战略文本。如表2所示,基于系统的内容分析,世界排名前10位的大学在本科生和博士生培养方面体现出一系列共性和个性特征。

首先,世界排名前10位大学的博士教育与本科教育的共性原则如下:强调激发学生对学习和学术的热情、主动性、独立性与合作能力,培养学生思维的创造力、洞察力和批判性,强调知识的积累、研究与迁移和应用能力,强调学识的跨学科和多学科性以及全球化、国际化和多文化的视角。由此可见,一流大学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过程是一个充满激励性、个性化和全面性的培养过程,具有实用性、适应性、前瞻性和责任感的人才产出效果,力求在校友和母校之间能够持续反哺和相互支持,提高人才培养影响力。第二,一些大学明确指出,本科生培养侧重老师的启发与引导,而在博士生培养中重点关注知识的专精水平、独立的研究能力与有效的沟通表达能力。一些科技实力突出的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加州理工学院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橱在人才培养战略中突出强调学生对科学、技术领域的知识积累与前沿研究探索,还有一些大学特别强调教育的国际化以及与社会、职业的联结和迁移。第三,聚焦博士教育特征,这些一流大学强调基于学习和学术经历培养的可转移性个人和职业发展能力日益成为创新人才发展的重点目标。

二、世界一流大学博士教育人才培养标准的比较分析

欧洲研究型大学联盟(LERU) 2010年的报告显示,英国只有不到一半的博士生会在毕业后从事学术研究,从一而终献身学术者更是寥寥无几,只占其中的3.5%。亦有美国学者指出,读博不再只是出于“对学术的好奇心”和对知识的“无偏见”的追求而通向科研学者之路的独木桥,博士学位拥有者已经大量进入非学术和研究性领域,博士学位因而成为一种蕴含实用主义色彩的知识水平与学习能力的资格证明。随着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博士凭借其丰富的教育经历和知识储备成为新知识生产活动中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博士毕业生面临愈发多元化的就业选择,逐渐成为超越传统学术劳动力市场所大力需求的高端人才资源。博士生对自我的发展认知与职业规划不断突破象牙塔尖曲高和寡的学术先锋,在学习和研究中愈发注重加深知识储备和培养独特的科研视角,并渴望借助导师与学校等各方资源的支持,使其职业能力发展与社会化、职业化的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好地接轨。时至今日,博士生教育和科研能力训练的定位不只是培养单纯的科研学者,更在尝试为非学术性的劳动力市场提供这种名为“博士学位”的具有独特性和竞争力的资格认证,即在知识积累的固有目标与基础之上,为知识经济时代培养经过“博士”标准锻造、符合“博士”技能标准和思维特征的工作人才。上述博士毕业生就业新态势对大学、导师、学生和社会重新思考博士培养的目标、过程、产出和成果提出了挑战。

本研究收集和分析了《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2014年全球排名前20位大学官网上关于学校和部分院系层面的博士生培养目标和博士学位授予标准要求。研究发现,这些世界一流大学对博士生学制、出勤、在校时间、资格考试、论文撰写与答辩等程序性标准化要求均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博士生学术积累、科研水平、可转移性技能等能力发展(skilldevelopment)标准的指标设置和指标细化程度上则有较大差异。本研究根据是否设置了全校性博士生能力标准,将世界排名前20位的一流大学分为两个群体;7所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以及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并未在全校通用性博士生培养目标中设置明确的博士生能力标准;其余13所大学则明确提出了全校性博士生能力标准。关于博士生能力标准的陈述方法,5所高校(牛津大学、剑桥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普林斯顿大学和多伦多大学)是在博士生培养环节标准的陈述中穿插提出了博士生能力标准,可称为“整合性设置”的能力标准。这些博士生能力标准与博士教育培养环节标准在陈述上交叉配合、并列出现。此外,这5所大学都在博士生项目介绍中明确提出,鉴于不同学科专业在博士生培养中偏重不同类型的能力发展,各院系在诸如《博士生手册》等博士项目文件中对本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培养目标和行动建议。

值得关注的是,康奈尔大学、加州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芝加哥大学、伦敦帝国理工学院、杜克大学及密歇根大学这8所大学提出了在全校博士生培养环节要求之外“独立性设置”的能力标准,主要包括专精知识、创新性思维、独立研究能力、主动学习及有效沟通意识等五方面核心能力,如表3所示。此外,杜克大学从博士生的教育氛围、学院教师与导师、博士生个体、博士生所在课题组以及研究生院整体五个维度设定了博士生的培养目标,对博士生的核心能力要求涵盖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职业导向发展能力以及社会和社群关系维系能力,这突破了传统意义上对博士品质的单一性学术评价,充分体现了国际化人才市场对博士毕业生的多样化需求。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对博士生教育政策的调整和反思日益加强旧,特别是随着学生学者的跨国流动日益频繁,博士教育新制度、新模式改革中展现出更为明晰、更加细化的人才培养理念和更具共性的人才培养目标。例如,欧洲博洛尼亚进程将博士生培养列为与本科、硕士相承接的高等教育第三级阶段,加强了实施层次分明又具有内在衔接性的教育实践过程。欧洲研究型大学联盟曾在2010年指出,理想的博士毕业生是具备跨学科学习能力(interdisciplinary)、独立的研究能力(independent)、敏锐的洞察力和创新能力(innovative)、在未来工作中具有思维张力(intensive)的人才,从而印证了上文分析中世界排名前20位大学对于博士生专精知识的积累、独立研究能力的培养以及创新性思维训练的共同重视。换言之,强调更为抽象的学习和思维能力体现出世界范围内博士生教育对共通性、流动性乃至普适性的需求,这已成为各大高校保障其博士教育吸引力的重要策略。

对英国帝国理工学院、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和密歇根大学以及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等高校的分析结果显示,在突出强调博士生跨学科学习能力、独立研究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创新能力这三种核心技能的同时,这些大学亦不约而同地关注博士生能力训练的自发性和主动性。首先,在课程设置方面,学校虽然规定了必修知识导论、研究方法等核心课程,但这些课程的学分仅占总学分数的五分之一甚至更少,其余学分则由学生结合自身兴趣和导师建议,在具有较大选择空间的专业课系列乃至其他自选课程中取舍。这种对自主学习、深度学习以及持续学习能力的强调回应了2007年《伦敦公报》关于“高等教育第三级(博士生教育)的目标为何?”及“第三级学位(博士学位)该如何适应劳动力市场?”等一系列问题。其次,导师制度的多样化显示出导学关系不再是单向、单一的学徒式“传帮带”过程,甚至不只是导师完全主导或主动的过程。大学的研究生院正在博士教育中整合更多资源和发挥更大影响,如通过为博士新生和临近毕业的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跨学科的学习、研究以及个人和职业发展指导来支持学生获得更好的自我认知与自我规划。此外,在学习生活和科研推进的过程中,学生有机会通过导师引荐或自我探索而进入更多元的研究社团、学术组织或相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实体进行实践。

三、世界一流大学博士教育导学关系特征分析

欧洲研究型大学联盟和美国研究生院联合会(CGS)都建议将四年制或五年制的全日制博士生培养过程划分为前、中、后三个阶段,进而依据不同阶段的学生特点和教育要求来安排不同的学习与研究目标,配备以有的放矢的导师资源。首先,入门阶段大约是博士生入学后的前两年。这一阶段科研压力较轻,培养目标侧重于让新生在实践中亲身体验学术生活,理智判断自己是否适合继续读博。教学方面,以专业知识教学为主,重点关注学生建立系统的知识框架,强化培养学习与批判性思维的能力科研方面,要求以体验性实践为主,期望学生通过尝试来探索拓展自己在博士阶段的学习目标、学术研究目标和职业发展目标,并在导师的指导下逐渐形成更具操作性的学业规划。其次,进入中期阶段的博士生则被学校视为科研实践的中流砥柱,导师此时通常会加大技术与资金支持,推动中年级研究向精深与攻坚发展。最后,后期发展阶段特别是最后一年的博士培养重在保障学生如期毕业,导师着重以旁观者的思辨能力辅导学生撰写博士论文,同时兼顾博士生职业发展和精神发展等各方面,引导其将长期所学与学界和整体的劳动力需求相结合,在支持学生顺利毕业的同时顺利择业和就业,同时做好从学生到青年学者和社会职业人的身份转换。

博士生教育区别于高等教育前两层级(本科生、硕士生教育)的一项突出特点在于,围绕学术研究开展的学生与导师具有更加紧密的互动关系。在通常为期四至五年的博士教育阶段,博士生在密切的师生互动中对学术工作耳濡目染,对贯穿博士生培养始终的阶段性培养理念能够产生较强的适应性和认同感。因此,这种既作长远规划又合理设置阶段性短期目标的思维习惯将烙印在博士生所习得的跨学科学习能力、独立研究能力以及敏锐的洞察力和创新能力这三种核心技能之中,成为他们未来进入劳动力市场后的独特竞争优势。

本研究对欧洲研究型大学联盟、美国研究生院联合会以及四所英、美、澳大学的博士人才培养目标、培养特色以及相应的导学关系特征进行了比较分析,如表4所示。研究发现,博士创新人才的竞争优势来自于严谨的、创造性的思维以及终身学习能力的训练,依靠通用性能力训练以及自主、求知、向上、敢冒风险的综合素质培养,而不仅仅依靠传统“象牙塔”内的精专知识积累。这些一流大学和大学联盟都高度重视学生的自我规划能力、独立研究能力及主动学习能力的培养。在课程设置方面,这些一流大学强调加强学生自主学习、深度学习及持续学习的能力。这些大学尽管规定了必修知识导论、研究方法的核心课程,但是这些课程的学分仅占总学分数的五分之一甚至更少,其余学分则由学生结合自身兴趣和导师建议,在较大选择空间的专业课系列和其他自选课程中取舍。同时,在导学关系方面,这些一流大学强调博士生与导师互动的主动性,强调导师的配置与指导并非单向的传授过程,甚至不是导师主导或主动的过程。因此,这些大学注重导师指导的制度性要求,引导导师加强多方位的支持力度以及支持的稳定性和结构性。

国际顶级期刊《自然》杂志曾于2007年专门刊登了学者艾德里安·李(Adrian Lee) 一篇题为“对导师的建议”的论文。此外,牛津大学学习中心整合上述“导师建议”以及2005年新西兰学者詹森(Anna Janssen)一篇关于研究生视角的导师标准的研究报告,为学生和导师综合提出了一份自愿参考性质的“好导师12条标准”自评表。此外,詹森所供职的奥塔哥大学(Lniversity of Otago)也在其官网的研究生手册网页上继续使用类似标准作为“研究生学术导师最重要的十条标准”来为全校师生提供参考。综上所述,本研究对“理想导师”在个人品质和行为方面的特征进行了总结(表5)。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在该校官网的博士生教育网页上推荐了本国学者加特费尔德(Terry CJatfield)提出的导学关系模型。这一模型依据博士教育的组织结构缜密度和导师对学生的支持强度将导学关系划分为四种典型模式,如图l所示。放任式结构缜密度低,支持强度低;田园式结构缜密度低,支持强度高导引式结构缜密度高,支持强度低;契约式结构缜密度高,支持强度高。其中,契约式具有较广泛的适用性和更有效的操作与考核性。与其他三种导学关系相比,高结构化、高支持力度的契约式导师模式能够更大程度地激发学生研究活动的主动性与创新潜能,他们通过与导师积极有效的沟通而具有更为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而导师在该模式下也能对学生的发展更为关注和了解,给予更及时有效的帮助与指导,从而形成更紧密师生关系下的良性循环。

当然,这种模式也意味着对导师能力基础与时间支出的更高要求,在制度的实施成本与落实效果层面也具有较高挑战。同时,该模型的四种模式之间是具有兼容或转化的可能性的。譬如,以入门阶段的放任式为发轫,以充分利用高组织框架资源、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导引式为渐进,以强调师生互动的契约式为强化,最后回归导引式的个性发展与融会贯通,兼以注重学生个性化需求、提供高力度支持的田园式为补充。这种理想中兼收并蓄、优势互补的模式的融合离不开导师与学生的有效沟通,即通过师生的密切互动使学生获得对资源的更大程度利用,从而促进其核心技能的训练与培养。

综上所述,导师不仅是助力博士生完成其学业的重要因素,可以在初期帮助学生确认读博的意义与目标,在过程中坚定其信心、完善其方法,更能够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习惯与思维能力的过程中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得以任导师者,不仅当是愿意传道授业的学界先驱,还需能为学生求索路上的精神后盾,与之情感交互、心灵相通;更为长远计,敦促学生把握机遇,成其沟通、迁移校园内外的纽带与桥梁。为导师者亦师亦友,亦学生之精神楷模,对学生的人格塑造与终身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此外,大学也通过入学初期多种类型的导引活动帮助博士新生明确自我认知与发展规划,进而根据学生自身科研预期与就业方向的侧重来实现师生的双向选择;学习生活和科研推进的过程中,学生有机会通过导师引荐而进入更多元的研究社团、学术组织或相关企业等社会实体进行实践。导师桥梁与纽带作用的发挥需要学生积极主动与导师沟通,使得师生双方就学生能力培养需求和规划达成共识。

四、结论与建议

当今全球一体化知识经济的纵深发展为博士教育发展提供了诸多机遇与挑战,特别是突破传统学术界范围的就业前景显示出博士毕业生拥有着超越单纯知识积累的核心技能优势——通过较为长期的主动学习和师生互动过程所形成的跨学科学习能力、独立研究能力以及敏锐的洞察力和创新能力,使“博士”教育渗透到思维方式的深度,使“博士”学位成为一种高水平职业能力特别是高强思维能力和个体效能的资质认证。

本研究发现,独立研究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创新能力以及跨学科学习能力是博士生创新人才的关键特征,同时导师与学生的密切互动被识别为博士生培养质量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一流大学一方面通过制度建设提高师生互动质量,同时也通过研究生院的努力在导师之外为博士生提供额外的教育和研究资源,建设更加多层级、网络化的博士教育指导体系。与世界一流大学案例相参照,当今中国博士教育在对博士人才的目标定位,特别是博士作为创新人才在学术能力培养之外的综合性、可转移性职业能力培养方面亟待加强。跻身全球化与市场化的潮流,中国的博士教育立足于广阔的本土资源,不断加强的是对学生个性发展的关注和对主观能动性的激发。建议通过博士培养环节中课程、项目和活动设置的阶段性、递进性来增加博士生对学术、科研生活的认同感与熟练度以及学校和院系层面学术环境的互动度。与此同时,建议高度重视博士教育中的导学关系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相关政策和制度建设,加强师生互动,使得导师能够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尽早完成博士阶段学习与发展规划,明确职业和就业目标,并根据学术导向或工作导向的异同来分配学习精力与社会实践资源。

作者:钟周 蔡皛磊

第4篇:清华大学博士后办理出站程序

一、 出站前需做工作:

1. 领取离校通知单。校博管办于博士后出站前两个月将离校通知单发至博士后所在院系博士后管理老师处,由该老师转交博士后合作导师(以便合作导师提前安排好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再由合作导师转交给博士后本人。

2. 准备出站报告,进行出站科研评审。对两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总结,写出博士后研究报告(见“办公指南”-“表格下载”-“人事表格下载”-“博士后管理”-“5.3出站 博士后研究报告撰写参考材料”),于评审会前交专家评审(评审会程序详见“5.2出站 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办法、评审程序”)。

3. 准备出站材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前到http://info.tsinghua.edu.cn/“办公指南”-“表格下载”-“人事表格下载”-“博士后管理”-“5.1”中下载并填写下列表格:

①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②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③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④清华大学博士后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

⑤流动站鉴定意见表;⑥办理出站录入表格;⑦中国博士后基金总结报告。部分表格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1)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第一栏由接收单位填写,并要求盖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章及负责人签字,此项也可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接收函代替。出站不可以自主择业须回原单位的博士后接收单位意见不用填。如博士后原单位出具了同意自主择业的函,该博士后可进行自主择业,并将该函(及复印件两份)与出站材料一并交到校博管办。分配到军队系统的,应出具师以上干部部门的接收函或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调令。没有人事权的单位要求在接收单位意见一栏(或接受函上)加上人才中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接收单位与人才中心委托存档的协议(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出国工作的,提供家庭所在地人才中心的接收函。第二栏“流动站设站单位”处由校博管办填写。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由企业工作站在“工作站设站单位”处签字盖章。

(2)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第一栏由博士后所在研究所(室)负责人填写。第二栏由博士后所在流动站负责人填写,并加盖院系公章。

(3)

(4) 《流动站鉴定意见表》由院系博士后管理老师为博士后准备,加盖院系公章。 《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表》P7中的单位审查意见由系、所流动站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院系公章。

4. 准备《清华大学博士后出站婚育状况登记表》。出站前一个月到“部门信息”-“清华园街道办事处”-“表格下载”处下载《清华大学博士后出站婚育状况登记表》,携带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生证等材料到院系管计划生育的老师处签字盖章,并由管计生的老师到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照澜院邮局旁边服务楼二层,电话83661)签字盖章后交回博士后本人,博士后本人去接收单位报到时将此表交接收单位。

5. 离校通知单盖章。持离校通知单到有关单位盖章(此项工作也可提前进行)。

(1) 房管处资料室:逾期(离校通知单上限定日期)不办理退房手续,将按房管处规定交纳高价房租,到房管处前先到电管科、水管科,先将自己的水电表的度数抄下来;无校内住房者,水电章不必盖;需缓交住房者,提前与房管处资料室联系办理缓交住房手续(电话83414)。

(2) 幼儿园、中小学:小学一般在学期中间不能办理转学手续,有子女在附小上学的博士后,需在出站前的上一学期末提前与附小联系(电话82241);1月和7月办理出站手续须在附小放假前两周提前办理盖章

手续;无子女者,幼儿园(电话81414)、中小学(电话72057)章不必盖。

(3) 中共党员,需要从所在院系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到校组织部(电话83011)盖章;非中共党员者,组织部章不必盖。

(4) 图书馆:交电子版出站报告(左下角电子论文提交),交两本纸本出站报告 (先到新馆406房间, 电话81297,再到二楼办证处盖章,电话83067)。涉密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应提交到校档案馆技术部(电话89651,85843),由档案馆在离校通知单上“图书馆交博士后研究报告”的位置盖章。具体办理方法参照《清华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见http://info.tsinghua.edu.cn/ “规章制度”-“保密保卫”,相关表格在上述网址“办公指南”-“表格下载”-“研究生院表格下载”下的“论文答辩相关”中)。

(5) 网络中心:先到主楼209房间(电话83602)结算费用(只有13:00-16:00才能办理),再到212房间(电话84859)办理网络销账并盖章。

(6) 校医院:先到校医院公费医疗报销处(校医院西北角小门三楼,电话71996,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00)签字,到住院处(校医院西北角小门一楼)签字,再到门诊挂号处签字(电话83447),到服务台盖章。

(7) 到各院系办理离校手续,找研究所或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管理设备老师签字,再到本院系博士后主管科找博士后管理老师,在离校通知单上签字盖章,并索取由院系负责提供的表格(院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包括《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流动站鉴定意见》)。

(8)

(9) 办好除户口外其他手续之后,到静斋104房间交回工作证(电话82323)。 户籍科:需待到校博管办办毕一切出站手续,户口迁出后再盖章,电话83270。户口不在学校者,户籍科章不必盖。

二、 出站时需做工作:

1. 交教研组材料。出站时应将博士后期间科研工作资料及发表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等交教研组一份存档。

2. 发送办理出站录入表格。从 http://postdoctor.tsinghua.edu.cn/或http://info.tsinghua.edu.cn/“表格下载”处下载

“办理出站录入表格”发到博管办信箱:qhbsh@tsinghua.edu.cn(由博管办粘贴在“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下,便于统计科研成果)。

3. 到校博管办办理出站手续。办完以上所有手续,按递交材料一览表准备好出站材料,然后持所有材料和盖好

章(户籍科除外)的“离校通知单”到校博管办(人事处104房间,电话85765)办理出站手续。

注: 如出站时需办理户口迁移,务必携带如下材料:

(1) 博士后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在清华大学的除外)。

(2) 如果家属户口随迁的,还要携带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生证明、家属户口本(配偶与子女户口需在一处)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

(4) 第二胎子女随迁须持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及当地计生条例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离婚或再婚子女随迁的,需持有离婚判决原件、复印件,或《离婚证》及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协议或判决上必须明确子女归属问题)

(5) 户口落在北京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由允许落户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出具《落户地址介绍信》,写明允许落户人姓名、人数、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6) 户口落本人在京房产的,须持合法住所证明(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已经入住证明原件),单位分配住房并允许落户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允许落户介绍信。

(7) 户口落北京本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的,须持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校博管办整理好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的有关材料,交给博士后,包括:

(1) 期满登记表1份

(2)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1份

(3) 工作期满审批表3份(返回2份)

(4) 博士后证书(到基金会打印、盖章、返回)

4. 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办理出站手续。持校博管办准备好的材料,及上述办理户口迁移有关

证明材料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办理出站手续,返回材料包括:

(1) 工作期满审批表2份

(2) 博士后证书

(3) 给接收单位的行政介绍信

如果办理户口迁移,材料还有:

(4) 给公安局的介绍信(A4纸复印2份备用)

(5) 调动人员登记表1份(如有家属户口随迁为2份,A4纸复印2份备用)

(6) 给中关村派出所的介绍信(在站期间户口为清华大学博士后集体户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联系电话:62335024

地址:北京科技大学南门院内直行约20米博士后公寓2号楼2单元1层玻璃门内。

5. 到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办理完出站手续,到学校户籍科办理户口迁

移,在离校通知单上盖户籍科的章。(详见http://info.tsinghua.edu.cn/:“办公指南”-“表格下载”-“人事表格下载”-“博士后管理”-“5.1出站”中《出站办理户口程序及注意事项》)。

注意:博士后期间办理的北京市户口并非长期户口,出站时一定要重新办理方可,过时不能补办。

6. 到校博管办交回有关材料,办理工资转移手续。回校博管办交博士后证书、工作期满审批表2份、离校通知

单、调动人员登记表和给公安局的介绍信复印件各一份。到人事处劳资科(109房间)开具工资转移介绍信后到人事处办公室(106房间)盖章。

7. 到新单位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

8. 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详见“博士后出站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程序”(http://info.tsinghua.edu.cn/:“办公指南”

-“表格下载”-“人事表格下载”-“博士后管理”-“5.1出站”中)。

2010-11

第5篇: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博士后工作,根据《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设立

(一)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2. 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4.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流动站。

(二)设立流动站的工作由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

(三)流动站的设立,实行集中申请和审批。由拟设立流动站的院、系(所)提出申请,校博管办审核汇总后报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二、院、系(所)及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条件

(一)院、系(所)招收博士后的条件:

学校已设立的流动站(一级学科)均可招收博士后。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非设站学科,经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招收项目博士后。

(二)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条件:

具备招收博士后研究条件(研究课题落实、经费充足)的在职在岗教授或研究员。学术水平高、有重大或前沿项目、研究经费充足的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招收博士后,须经本单位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三、博士后的类型

(一)一般博士后:经学校和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招收的博士后。具体包括:

1.留学回国博士后:指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企业博士后:学校流动站与已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博士后研究工作在企业开展。

3.在职博士后:指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并能够全时脱产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4.除以上三种类型以外学校自筹经费招收的一般博士后。

学校鼓励招收世界著名大学毕业的、学术水平较高的外籍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校内博士后:学校博士毕业生申请到学校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学校批准招收的博士后。

四、申请博士后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递交的材料

(一)申请博士后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的人员;

2. 申请者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能超过两年;

3. 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必须全时脱产到学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 我校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能申请进入我校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作一般博士后(可申请作校内博士后)。

(二)申请者应向设立流动站的院、系(所)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 《申请清华大学博士后简况表》(网上申请报送);

2. 两位本领域专家推荐信(留学回国或外籍博士至少提供一封国外教授专家推荐信)

3. 表明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学位论文等材料。

五、招收博士后的程序

(一)各院、系(所)公布招收博士后的信息,申请者网上申请。

(二)各院、系(所)将所收到的申请材料转送相关教研室或申请者选择的合作导师审阅,并提出意见。

(三)院、系(所)组织面试考核小组,统一对已确定的面试人员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可参考《清华大学博士后申请人考核办法》),择优招收。

(四)院、系(所)为面试通过的待进站人员发放《给待进站人员的信》,院、系(所)根据待进站人员确认的进站时间,通知其准备进站审批材料。京外人员应到清华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五)院、系(所)向校博管办报送申请材料如下:

1. 《拟录用博士后登记表》

2. 《申请清华大学博士后简况表》(网上申请和报送)

(六)院、系(所) 招收不同身份申请人员的补充说明:

1. 企业联合人员:与企业联合招收的人员主要由企业选拔,合作导师与院、系(所)有责任对其人选进行考查,并将商定的《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报校博管办审核。

2.在职人员:人事关系未转入学校的人员不能办理户口迁移。 3. 外籍及港澳台人员:院、系(所)必须到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的入境等手续,并应为外籍博士后缴纳医疗保险。

六、博士后进站审批程序

(一)学校每月集中办理博士后进站报批手续(寒暑假除外),各院、系(所)应在每月最后1个星期一将进站审批材料交博管办,进站报到时间一般在次月上旬。留学回国、企业联合、二站、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办理进站不受时间的限制。

(二)拟进站人员应提供的书面材料如下(详见《进站需递交申请材料一览表》):

1.《博士后申请表》 2.《专家推荐信》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4.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复印件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位办公室证明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

6.来校前单位对其本人的《全面鉴定意见》 7.《流动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8.《流动站审批意见表》

9.《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必须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者所在部队政治部开具的《同意全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函》。 与企业联合招收人员的材料详见《企业联合人员进站需递交申请材料一览表》,外籍人员的材料详见《外籍及港澳台人员进站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览表》。

(三)各院、系(所)须认真审核进站审批材料,填写《博士后进站材料审核表》并与进站审批材料一起交到博管办。

(四)经博士后管理相关部门批准后,博管办为拟进站人员发放录用通知,拟进站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来校办理进站手续。

七、博士后在站管理

(一)博士后的工作期限

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即来校报到日期当月算起满24个月。特别需要可以申请提前、延期出站或作二期博士后。

2.申请提前出站:若确因博士后提前完成了研究工作,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同意,院、系(所)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博管办批准,可以提前出站,但在站工作期限不应少于21个月。博士后须提前一个月将《提前出站申请报告》交博管办,对于批准提前出站的博士后,则从批准出站日期次月起,不能继续享受在站博士后待遇。博士后提前或延期限申请一次。

3.申请延期出站:若确因学校科研工作需要,经合作导师和博士后共同申请,院、系(所)博士后领导小组审核,博管办批准,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至多三个月。博士后须提前两个月将《延期出站申请报告》交博管办,延期期间博士后子女上学问题按照清华附属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延长期间博士后不能继续享受学校的工资、医疗等博士后待遇,博士后的工资、住房等待遇依据延期报告审批意见解决。

4.申请二期博士后:若确实因为学校研究工作需要,经合作导师和博士后共同申请,院、系(所)博士后领导小组审核,博管办批准,博士后可以在本流动站作二期博士后,博士后与合作导师须提前两个月将《二期博士后申请报告》交博管办,并重新签订《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二期博士后工作期限为一年至两年。合作导师须按照学校招收博士后需交经费标准交纳日常经费,博士后待遇不变。

(二)博士后中期考核

1、各院、系(所)每年对进站一年左右博士后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考《清华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办法(试行)》),评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考核结束后,各院、系(所)将《清华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交博管办,并入个人档案,同时,将考核结果与评价告之博士后本人。

2、各院、系(所)考核结果为“优”的博士后人数不超过当次中期考核总人数的10%;对于中期考核结果为“中”的博士后各院、系(所)要与其谈话,了解情况和分析原因,以促使其进一步提高等;对考核结果为“差”者予以退站。

3、中期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则为考核不合格;中期考核结果为“中”及以上等次的则为考核合格。对考核合格者将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次年的1月起执行。

(四)其它

1、博士后进站两个月之内应进行开题并签订科研合同(一式四份),院、系(所)保留一份用于博士后出站评审,交博管办一份备案,合作导师和博士后各一份。

2.进站前未发放博士学位证书的博士后,进站半年之内必须向博管办补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否则以未获得博士学位按退站处理,在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博士后应补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博士后的待遇

(一)工资待遇 博士后的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第九级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在第一站进站起薪执行16级薪级工资。具体详见《清华大学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清校发[2006]64号)。

(二)住房

博士后住房配备基本家具、电器、电话等设备,具体事务由校房地产管理处按照《清华大学博士后租借周转房管理办法》执行。

(三)医疗待遇

在站博士后的医疗待遇按照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医疗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配偶、子女的随流

1.在站期间博士后落短期常住户口。随博士后一起流动的博士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的未就业子女)可办理暂住证,博士后持院、系(所)介绍信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换取介绍信,去中关村派出所办理。

2.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博士后可到博管办开具配偶随流证明,必要时可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开具《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流动证明》,博士后配偶与其所在单位协商办理借调、停薪留职、调动等手续。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可协助博士后配偶在校内寻找临时性工作。

3.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博士后配偶如以借调或停薪留职方式随博士后流动,在此期间其医疗、调资、职称等由其人事关系隶属单位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4.博士后子女入学、入园按照学校事业编制教工子女入学、入园的规定以及附属学校、幼儿园的其它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后持博管办介绍信等材料办理入学、入园手续。博士后子女为北京市户口,附属学校不再接收其入学。

5.博士后办理出站时,可凭国家人事部介绍信等有效证明材料办理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手续。

(五)在职博士后待遇

在职博士后不享受学校的住房补贴待遇,其医疗待遇由其人事关系隶属单位负责。对于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并且不提供工资停发证明的,学校将不为其发放工资。对于人事关系隶属单位在北京市的在职博士后,学校不负责解决其子女入学或入园问题。

(六)与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和深圳研究生院招收的博士后的工资、住房、医疗以及子女入学、入园等待遇由企业和深圳研究生院负责。

九、博士后出国

博士后在站期间,若确因博士后研究工作需要出国,须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办理短期出国(进站后两个月和出站前两个月内一般不能申请办理出国):

1.根据研究工作需要,经合作导师同意,院、系(所)批准,博士后可以到国外开展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交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2.若确因合作研究项目需要,出国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博士后,经合作导师同意,院、系(所)批准,需要签订《博士后在站短期出国合作研究协议》,并报博管办备案。

上述两种情况出国的相关手续同学校教职工,由院、系(所)审批后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对于出国逾期30天以上不归并未办理延期手续者,由院、系(所)报博管办,按自动退站处理。博士后出国期间起、停薪由院、系(所)报人事处劳资科。

3.博士后在站期间出国探望配偶或旅游应尽量利用假期,相关手续办理与教职工相同。

(二)出站后出国:博士后出站后出国,必须将本人的人事关系和户口转出学校,到当地办理出国手续。博士后本人的人事关系应转到家庭所在地人才流动中心,户口迁至家庭所在地派出所。

十、科研资助

(一)国家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为博士后开展科研工作提供资助。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博士后科学基金设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两种方式。面上资助是对博士后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特别资助是为鼓励博士后增强创新能力,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突出的博士后的资助。

博管办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通知确定递交申请表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和8月),博士后须按博管办通知的时间及时进行网上申请,并将书面申请表交院、系(所)。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和配套办法执行。

(二)清华—中大博士后科学基金是江苏省中大集团资助的博士后科学基金,主要用于相关专业的博士后从事科学研究,具体办法见《清华-中大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按博管办通知时间申请。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适合申请其中的小额度自然科学基金)、留学回国启动基金(适合留学回国博士后)、其它校内外基金均在院、系(所)和科研院办理。

(四)财务处对博士后所申请到的各种基金的使用,均应单独立帐,专款专用,但经费使用时应有博士后本人及其合作导师两人的签字,具体办法见《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费管理办法》。

十一、博士后出站

(一)自博士后在人事处报到当月计起满24个月即为应出站时间。经申请并获批准提前出站、延期出站或作二期博士后的人员,其应出站时间为被批准出站时间。博士后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出站手续。

(二)博管办在博士后应出站时间前两个月将《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离校通知单》发给院、系(所),由博士后合作导师转交博士后,以便博士后及其合作导师做好出站准备工作。

(三)博士后工作期满,须提交博士后研究报告和个人工作总结等书面材料,院、系(所)负责组织博士后期满科研工作的评审,评审须聘请3~5名校内外专家,一般有一名校外专家,一名院、系(所)博士后领导小组成员,评审专家对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参考《清华大学博士后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试行办法》),并做出考评意见,考核结果记入其个人档案。

(四)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除有协议的以外,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合作导师和院、系(所)应做好出站博士后的就业引荐等服务工作。

(五)可以双向选择工作的博士后,应出具接收单位(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的接收函或者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中签署接收意见,分配到军队系统的,应出具师级以上干部管理部门的接收函或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调令。人事关系隶属单位不同意双向选择的博士后, 如出站前博士后人事关系隶属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了可以双向选择工作的证明,可自主择业。

(六)博士后完成出站报告后,按照《清华大学博士后办理出站程序》和《博士后办理出站需递交材料一览表》要求,办理出站手续。

(七)与人事关系隶属单位有“不同意出站后双向选择”协议的博士后,办理完期满出站手续后应及时回单位报到。

(八)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时,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为可以双向选择工作的博士后开具分配工作介绍信,并为博士后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的未就业子女)开具迁落户口介绍信。

(九)博士后出站手续办理完毕,应将本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离校通知单》交到博管办,对评审合格的博士后,由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博士后证书,校内博士后由学校颁发博士后证书。档案馆将博士后的档案材料转到博士后出站后的单位。

(十)对于无故拖延不及时办理出站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三个月的博士后,按自动退站处理;对于批准提前或延期出站的博士后,`超过批准时间一个月,按自动退站处理。退站博士后不享受国家对期满出站博士后规定的相关政策,博管办将其人事档案转出学校。 十

二、校内博士后

经学校批准,我校博士毕业生到我校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称为校内博士后,校内博士后不到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注册。其本人及家属的户口按教工办理,在站期间按照一般博士后进行管理,但不享受国家关于博士后的相关政策,包括不能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出站时按教工调动办理出站手续。

十三、学校相关职能单位的职责

(一)人事处相关科室负责博士后的工作证、工资待遇等。

(二)档案馆人事档案部负责博士后档案的保管和转出。

(三)房管处负责博士后住房、配套家具、电器及电话的管理。

(四)财务处负责博士后经费的管理。

(五)校医院负责博士后的医疗。

(六)国际处负责外籍博士后有关涉外的工作,并负责在站博士后有关出国的事宜。

(七)科研院协调各院、系(所)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包括科研基金的申请、专利和成果奖的申报等。

(八)幼儿园、附小和附中负责在站博士后子女的入园和入学相关事宜,包括政策咨询、接收和转出手续的办理。

(九)保卫处户籍科负责办理博士后的落户和户口迁出等手续。

(十)图书馆负责接收博士论文、出站研究报告等事宜。

(十一)博士后其它有关事宜同事业编制教职工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十四、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6篇:中国博士后基金申请书范例(清华大学)解读

件 复印件

中 国 博 士 后 科 学 基 金 资 助 金 申 请 表 申请人姓名 XXX 编 号 33151 设 站 单 位 清华大学机械系 流动站名称 (一级学科 材料科学与工程

进 站 日 期 2005年 10月 14日 通 讯 地 址 清华大学西主楼 生物制造工程研究所 邮 政 编 码 100084 电 话

2006年 10月 18日填表

1 申 请 须 知

1. 申请者必须认真阅读现时执行的《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条例》,并按该条 例有关规定进行申请。

2. 申请者打字填写(如不具备打字条件时,请用钢笔或圆珠笔正楷书写,不 要用铅笔填写 本表 1至 6页, 并由两位推荐人在 7和 8页分别填写推荐 意见,报所在设站单位(含经批准招收博士后的非设站单位,下同。经 设站单位在 9页填写审核意见后再用 B5复印纸进行复制。

3. 每位申请者需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交纳评审资料费 100元人民币, 未 交纳者,不予受理。

4. 各设站单位于每年三月十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或九月十日至九月十五日期 间将本单位所有申请者的《申请表》 (一式七份,必含原件和评审资料 费集中汇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5. 本表封面上的“原件”和“复印件”系指本份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请在 相应的方框内打“ √ ”;“编号”系指申请进站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 公室或有关省、市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统一编号; “投送学科”系指申请 资助项目所属的学科领域。 若是交叉学科或跨学科, 则应填写所涉及的主 要学科名称。学科须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标准名称填写。

6. 填表必须实事求是, 认真翔实, 不得虚报或留空。 有的栏目如无内容可填, 请写上“无”、“未”等字; 5若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2 1

8

11

14

注:填写推荐人姓名时,请正楷书写 15

注:填写推荐人姓名时,请正楷书写 16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制(1996年 11月 17

附加页 (最后一页 18

第7篇:**大学博士后进站报到程序

一、博士后接到进站通知后应与所在流动站单位负责人、导师及时联系并确定具体进站时间。 博士后应按时进站,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周向我校请假。未经请假,无故逾期两周,将取消进站资格。

二、待确定具体进站时间后,请博士后持以下证件、材料到学校博管办报到。

1.《**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通知》;

2. 博士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三、凭博管办开具的进站会知,分别到表中所列的各单位报到,主要事项摘录如下:

1. 到院(系、所)和合作导师处报到,并与院系、合作导师已签署一式四份的《中山大学博士后岗位聘任协议》(其中一份交回博管办);

2. 南校区、东校区的博士后到南校区房管科报到,办理博士后公寓入住手续;北校区和附属医院的博士后到北校区博士后公寓 1 号楼、住房管理科和学管科办理博士后公寓入住手续;

3. 到科技处 / 社科处 / 医学科学处报到,了解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种基金的申请时间、要求等,准备申请科研基金;

4. 到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办理校园卡,并登记本人的银行帐号;

5. 凭原学习/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的(南校区) / 人事办公室(北校区)/ 附属医院计生办(各附属医院)办理计生登记证明;

6. 到校医院办理医疗证;

7. 以上手续请在一周以内办理完毕,并将进站会知交校博管办备案。

四、符合有关规定的博士后办理户口手续如下:

1. 凭校博管办发放的介绍信等文件先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入户复核手续。

2. 把相关文件交到保卫处(办)办理入户登记。具体所需的文件见报到时发放的《报到须知》。 户口转入地址:

五、凭《**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通知》、《调档函》将组织关系、档案等转入我校

注:档案必须由档案所在机构通过机要信函方式转到我校。我校不接受自带档案。

六、办理博士后日常公用经费本,办理日常经费本程序如下:

1. 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经费划拨到校,博管办通知财务处办理博士后日常公用经费本,并发放至各院系;

2. 博士后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的学术交流、论文版面费等。博士后办理该经费报销手续时,须提交相关学术交流通知或证明,所报发票须经导师及校博管办审核(如该经费用于其他科研用途,须经导师和所在院系审核同意)。

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申报时间大约是每年三月和八月,届时请留意网页通知。

相关信息请浏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

第8篇:在职人员从事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协议书(参考格式)

甲方:清华大学

甲方授权单位:

乙方(申请人):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丙方(申请人所在单位):

乙方申请到甲方 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甲方经考核拟同意接收。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同意,就乙方申请到甲方从事博士后研究事项,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 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之有效期限,为乙方在甲方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期限。该期限一般为来校报到日期当月算起满24个月,即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若乙方申请提前或延期出站,本协议的有效期以甲方批准乙方的提前或延期出站日期为准。

二、 甲方的义务

1. 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为乙方解决工资、住房、子女入托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子女户口在北京的附属学校不能接收)等待遇。

2. 甲方合作导师在乙方进站前,明确乙方在站期间科研课题的主要内容及预期目标,并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保证乙方在进站后可立即开始工作。 课题主要内容: 预期目标: 3. 甲方合作导师在乙方进站两个月内,应与乙方签订《科研合同》,进一步明确乙方

1 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和科研条件等。

4. 在乙方进站一年时间左右安排中期考核,工作期满出站前两个月内安排出站科研评审等工作。

5. 工作期满,甲方将按学校出站考核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发给乙方博士后证书,并将乙方博士后期间的有关档案材料转给丙方。

三、 乙方的义务

6. 努力钻研业务,按规定及时完成科研任务。

7. 遵纪守法,遵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履行应尽的义务。 8. 进站两个月内应进行科研课题的开题工作,并与合作导师签订《科研合同》,明确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和科研条件等。

9. 爱护甲方的财产,承担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义务。

10. 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出站手续,对于无故拖延不及时办理出站手续者,若超过规定时间三个月,则按自动退站处理。

11.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以及保守秘密的义务。

12. 甲方博士后的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制度。若丙方不再为乙方发放工资,则乙方须及时为甲方出具工资转移介绍信或工资停发证明,甲方自乙方递交证明之次月起为乙方发放工资,若乙方不递交此证明,则甲方不为乙方发放工资。

四、 丙方的义务

13. 丙方负责乙方的医疗待遇。

14. 若丙方所在地为北京市,由丙方负责乙方的住房及子女入托入学待遇。 15. 丙方应保证乙方在站期间不为其安排工作,使乙方能够全时在甲方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16. 若乙方在站期间,乙方与丙方解除聘用关系,丙方人事部门应为乙方出具“同

2 意乙方出站后双向选择”的证明。

五、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7.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应的内容。

18.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19. 乙方若申请退站,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20. 若乙方在站期间与丙方解除了聘用关系,自双方解除关系之日起丙方终止本协议,甲乙方继续执行本协议,也可重新签订《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六、 违约责任

21. 甲乙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办离校手续擅自离开甲方,按《清华大学教职工考勤办法及各类假期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到甲方进校办毕报到手续时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授权单位、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

甲方:清华大学

乙方(申请人): 丙方: 代表(合作导师签字): 授权单位公章:

代表签字:

公章(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9篇:山东大学博士后工作实施办法

山大人字„2014‟19号

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山东大学博士后工作实施办法》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 东 大 学 2014年2月26日

山东大学博士后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博士后制度是国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优秀人才,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为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校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促进学科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学术交流和用人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博士后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使用,注重提高质量,稳步扩大规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山东大学博士后工作是指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站是指经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管会)批准,按国家规定设立的具有招收博士后资格的一级学科学院。流动站按一级学科设站,其所涵盖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均可招收博士后。

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获得博士学位,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博士后工作管理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山东大学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学校分管博士后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负责制订学校博士后工作的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指导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 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下设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部,负责组织全校流动站的建站申报,各类博士后基金、交流项目的申报,博士后进站、在站及出站管理等工作,协调各流动站做好博士后工作。

第六条

博士后工作在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学院、科研单位密切协作,实行学校、流动站二级管理。

设有流动站或招收博士后的学院(研究所、中心,下同),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学院负责人分管博士后工作。流动站设主任1名,独立设站的学院由分管博士后工作的负责人任主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院共享的流动站,由所属学院分管博士后工作的负责人任主任,其他共享学院分管博士后工作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流动站所在学院人事秘书或配备的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流动站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院共享的流动站,各相关学院之间应加强联系与合作,树立全局观念,共同承担流动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三章

博士后的招收

第七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类型:

(一)统招统分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统招博士后”)是指各学院根据学科发展和科研工作的需要,通过博士后流动站招收的在校内专职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委培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委培博士后”)是指各学院根据学科发展和科研工作的需要,通过博士后流动站招收的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由外单位委托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企业博士后”)是指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因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需要,与我校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外籍博士后”)是指符合我国博士后招收条件,申请来我校做博士后的外籍人员。

(五)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项目博士后)是经全国博管委批准,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非设站学科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八条

招收博士后的学科及合作导师应具备的条件: (一)已设立的流动站内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 (二)未设站但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若科研条件具备(如有重大研究项目、学术水平高、研究经费充足等),可以招收留学回国博士作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研究工作,也可以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并完整指导过一届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或正在开展重大或前沿项目研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可作为博士后合作导师指导博士后开展研究工作。

第九条

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原则上应在3年以内,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二)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各流动站根据本学科特点自行制定遴选条件,报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不得进入校内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企业博士后不受此限制。

第十条

学校定期在网站上公布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信息。各流动站加大工作力度,扩大遴选范围,鼓励招收优秀博士,尤其是国内外著名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向流动站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按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程序办理(见附件1)

第四章

博士后在站管理

第十一条

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为两年,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十二条

博士后进站三个月应完成开题工作,向流动站做开题报告并报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统招博士后未曾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经流动站所在学院考核合格,可确认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四条

各流动站成立博士后研究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5位及以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设组长1人,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

第十五条

进站一年后,流动站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等方面按《山东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规定》进行中期考核(见附件2),并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考核不合格或超过3个月没有完成中期考核者予以劝退和解约。

第十六条

特别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提前出站,但在站工作期限不应少于21个月。博士后研究人员提前出站,应由本人申请,经合作导师和流动站同意,报学校审批。

第十七条

特别优秀的统招博士后,出站时可申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参照本学科科研型副教授条件执行。

第十八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研究工作需要,要求出国(或出境)进行短期交流或合作研究的,需经合作导师和流动站同意,报学校批准,可以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出国(或出境)手续。人事关系未转入我校的博士后和企业博士后有关出国(或出境)手续由所在单位和所在企业负责办理。出国逾期1个月以上不归者,按自动退站处理。

第十九条

博士后作为专职科研人员应积极配合合作导师开展科学研究,在站期间,至少每年作一次学术报告。合作导师要切实担负起指导的责任,支持博士后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第二十条

博士后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学术道德自律,反对学术上弄虚作假,坚决抑制学术腐败和欺骗行为。

第二十一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必须以山东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企业博士后有协议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博士后待遇及科研资助

第二十二条

统招博士后和外籍博士后纳入我校人事管理范围,其在站期间的人事和组织关系、福利待遇比照我校同等人员对待;工资、津贴按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见附件3)。

第二十三条

人事关系未转入我校的博士后相关待遇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企业博士后相关待遇由所在工作站负责。

第二十四条

在站博士后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和山东省博士后基金资助。学校给予博士后科研资助经费,其中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资助经费由学校和所在医院共同承担,企业博士后科研启动费由所在工作站负责,项目博士后科研资助经费课题组承担。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所申请的基金及学校给予的科研资助经费单独立项,经费管理按《山东大学博士后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见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凭山东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介绍信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户籍手续;其未成年子女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符合入园、入学条件的子女可到我校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就读。

第二十七条

符合博士后公寓入住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租住山东省博士后公寓或山东大学博士后公寓。

第六章

博士后出站与退站

第二十八条

需要延长在站时间的博士后,应在规定期满出站时间前一个月向流动站提交延期申请,经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批后可延长在站时间,延期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

第二十九条

博士后应于期满出站前一个月,向所在流动站提交研究工作书面报告、研究成果和发表论著清单,做好出站准备。

第三十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须向流动站提交博士后研究报告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登记表》,并向流动站做出站报告,流动站按照《山东大学博士后科研人员出站考核规定》的要求(见附件5),对出站博士后的科研工作、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定,做出是否同意出站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符合出站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出站申请。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向所在流动站提交出站材料,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流动站审核后提交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核并报山东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批,签发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分配介绍信及本人和配偶、子女的落户介绍信。

第三十二条

博士后出站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将离校通知单交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并办理工资转移等手续。出站三个月后未转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档案转至地方政府人才服务中心。

第三十三条

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除有培养协议的以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将为出站博士后的合理使用创造条件,做好出站博士后的就业引荐等服务工作。出站博士后应向学校递交接收单位(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的接收函。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博士后人事关系转地方政府人才服务中心。

第三十四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退站:

(一)考核不合格者;

(二)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术纪律行为者; (三)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者;

(四)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 (五)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者; (六)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者;

(七)其他流动站、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认定予以退站者。 第三十五条

已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享受国家对期满出站博士后人员规定的相关政策,自退站之日起不再享受博士后相关待遇,人事关系转地方政府人才服务中心。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如与上级新的规定发生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人事部负责解释,此前有关博士后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程序

2.山东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规定 3.山东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待遇 4.山东大学博士后经费管理规定

5.山东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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