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方案

2022-12-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更多范文可通过本站顶部搜索您需要的内容。

第1篇: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方案

烟草专卖涉案卷烟的规范化管理

摘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涉案卷烟作为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的重要物证,在涉案案件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肩负着妥善保存这些物证的重要责任。对其规范管理也体现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的水平。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涉案卷烟的管理尚存许多的问题,例如保管不当,造成霉变。管理不善,卷烟丢失等问题。本文针对涉案卷烟管理中的几个突出问题进行探讨,从设置统一规范的仓储、制定严谨的管理制度,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三方面采取对策,以期解决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中的不规范问题。

关键词:涉案卷烟 规范化 统一仓储 信息系统

引言:随着近几年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的力度越来越大,查获的涉案卷烟的数量也越来越庞大,而涉案卷烟的管理问题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重查获,轻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果监督不严、管理不善,极易发生违法乱纪的行为,引发行政相对人的质疑,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既制约办案进度,又损害烟草专賣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因此,重视涉案卷烟的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

正文:卷烟是一种特殊商品,易燃易变质且不能随意变价销售。对于涉案卷烟的规范化管理,体现了烟草专卖执法公正、保障涉案当事人的权益,是建设法治烟草过程中的重要一步。结合实际工作,立足基层,分析现状,着眼未来,设置统一规范的仓储、制定严谨的管理制度,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以期解决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中的不规范问题。

一、涉案卷烟的概念和分类

涉案卷烟是指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通过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没收等方式查获的与案件有关联的卷烟,以及其他执法机关立案查处委托保管的卷烟。

1.按照卷烟的来源来分类

一是本级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查获的卷烟。二是公安部门涉及刑事立案查获的卷烟。三是市场监管局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立案查获的卷烟。

2. 按照卷烟的属性来分类

分为假冒卷烟、走私卷烟、国产真品卷烟、正规渠道进口的外国真品卷烟以及霉变卷烟(指黄斑、霉变、异味或虫蛀的)。

而其中走私卷烟较为复杂,通常指出口倒流国产卷烟、无标志外国卷烟、海关监管区的免税卷烟以及近几年又增加的境外生产的国内品牌回流卷烟。

二、涉案卷烟的管理问题和现状

目前对涉案卷烟的管理已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在2018年也下发了重新修订的《涉烟案件卷烟保存管理规定(试行)》文件,但是实际操作中依然存在以下这些问题。

1.库房管理问题

目前全市涉案卷烟储存的库房管理情况良莠不齐,由于库房的面积、保管条件所限,无法做到将真品和假冒卷烟分别储存于不同库房,其库房条件也是无法达到国家局关于卷烟仓储管理的标准。国家局《卷烟仓储管理规则》中明确规定:卷烟仓库内的相对湿度在55%—65%,夏季温度控制在25 ℃-30℃之间,保持卷烟含水率在11.5%-13%范围内,并有通风换气等相关规定。而目前储存涉案卷烟的库房基本都没有配备除湿设备、恒温设备。有的消防安全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也都欠缺。有的当查获大批量的卷烟后,由于场地面积所限,只能储存在会议室等临时堆放点,带来较大的遗失和安全风险。

2.卷烟数量清点问题

根据现行的《涉烟案件卷烟保存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涉烟案件卷烟保存由库房管理人员专人负责,并对需要入库的卷烟进行清点复核,确保实际入库卷烟品种、规格和数量与《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或者其他扣押文书上所载相关内容一一对应。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遇到数量较大、品种规格复杂的案件,给清点带来很大难度。例如遇到一些规格复杂的走私卷烟,容易造成规格登记错误;遇到异型包装的卷烟,容易造成数量登记错误。

此外,根据该文件规定,存储3个月以上的涉案卷烟应当进行每月盘点,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储3个月以上的案件大部分都是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的案件,数量庞大,储存期限长,每月进行盘点耗时耗力,执行难度大,造成这一环节的执行并不理想。

3.部分涉案卷烟保存期限过长

目前,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以下简称刑事案件)或者移送市场监管局处理的涉案卷烟普遍存在着保存期限过长的问题。

刑事案件,在实践中,公安部门由于不具备卷烟存放的条件,因此都委托烟草行政执法部门代为保管。但是由于刑事案件从立案到最终的判决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诉讼过程。而在此过程中,卷烟可能因为受潮、风干等原因,产生霉变、变质等问题,从而丧失原有价值。有的案件由于不能成功追诉,又退回原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再次带来由于卷烟霉变,当事人要求赔偿等风险。

无证经营的案件。根据规定需移送市场监管局处理。但是此类案件由于当事人无固定经营场所等原因,造成案件长时间不能处理结束。悬而未决的情况,让涉案卷烟处于长时间占据仓储空间,无法处理的局面。

当事人不愿配合案件。此类案件都是属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自己管辖案件。但是近几年,出现较多当事人不愿积极配合调查,拖延处理的情况,也造成存储时间较长,带来了法律风险和保管风险。

4.收购管理问题

根据《上海市烟草专卖局罚没卷烟处理的管理办法》规定,罚没的涉案卷烟要予以收购。但是在实际中,由于抽样风险、存库管理不善、原包装卷烟真伪混装等原因,曾出现假冒卷烟进入流通环节。有的由于经过非法流通环节,就算没有霉变,也出现积压、破损、包装污浊、吸味不佳等问题,出现了销售情况不佳,甚至消费者购买后投诉的情况。

三、涉案卷烟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针对涉案卷烟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防止涉案卷烟管理中出现差错,有效规避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风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 建立涉案卷烟集中存储仓库

全市16个区局,各涉案卷烟存储仓库都存在环境较差,空间不足,全部进行整修、扩建的成本过高。建议可以将涉案卷烟进行分类处理。行政案件的卷烟数量少,流转快由各区局自行保管和储存。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的案件,卷烟数量庞大,存储时间长,可以将各区局此类案件的涉案卷烟集中式存储。可借用储运公司、海烟物流等现有的仓库建立几个集中式存储点,由各区局就近送往该集中存储仓库保存。

集中式存储点的优点在于:一是都是借用现有的仓库,设备齐全,无需额外投入成本。二是公安查处案件,数量庞大,清点过程长,集中式存储点场地大,并有相应搬运工具,便于清点。对于还未抄码的国产真品卷烟,可以先存入待保存点,封闭保存,避免在抄码过程中丢失的风险。三是由专人看管、定期盘存,节约了区局的人力,减轻了一线执法人员的负担。四是存储和处理分离,也可以避免当事人纠缠,防止人情案的产生。

2. 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

目前全市的涉案物品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在2019年建立完成。采取使用二维码管理货物,从先行登记保存、入库清点、登记、抽检、鉴定结果录入、鉴定返还、盘点、出库等各环节都实现了信息化管理,改变了人工和手工作业模式,有效改善了手工模式带来的人为差错率,有效提高效率,库存管理也更加清晰准确。但是在涉案物品存储动态状况、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1)完善信息化模块的数据共享

目前涉案物品管理信息系统在抽样、鉴定结果录入环节还是需要手工录入系统,然后打印纸质单据后,再交给仓库管理人员。建议涉案物品管理的信息系统能够与鉴定抽样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仓库管理人员直接能从信息系统内查看到抽样情况和鉴定结果情况。然后进行真假烟区分操作,实现全程电子化操作以及数据化仓库状态展示。

(2)加强查询和数据统计分析

对于涉案物品管理信息系统的查询、统计、监控模块还需要加强。一是无论是市级还是区级都有权限,对所有在库、出库等所有状态的涉案卷烟都能根据各查询条件进行快速查询,便于仓库管理人员查找物品。二是根据卷烟品牌、案件性质、实际状态等各要素能够进行统计分析。三是对于涉案卷烟所有历史操作记录和流转记录都可以在系统内查询,便于责任倒查。

(3)设立分级分类管理

在信息系统内,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区分管理,并设置不同流程操作要求。对于重大案件、需要长期保存的涉案卷烟设置不同重要性等级,进行分级管控,便于针对性管理,

(4)设立纠错更正功能

在实际操作中,的确存在一些在清点过程中未能发现的疏漏。例如:品种繁复的走私卷烟规格等。可以由仓库保管人将疏漏问题进行书面说明,提交主管副局长审批,可以对系统内数量和品名进行纠正。并将此情况系统内备案,也可追溯备查,防范法律风险。

3. 其他执法部门涉案卷烟的处理

(1)刑事案件的涉案卷烟的处理

刑事案件的涉案卷烟的处理应当由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中予以明确如何处理,针对不同的卷烟性质作出不同的处理。若涉案卷烟为假冒卷烟,则类似于“违禁品”,交由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统一销毁;若为真品卷烟,对其进行变价收购处理,收购所得价款上缴国库。若判决书中没有明确如何处理,可以提请公安部门向法院征求处理意见。

对于一些储存周期过长的刑事案件卷烟,建议可以向公安部门提议,提前对涉案卷烟中真品卷烟部分进行变价处理。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于因自身原因不宜长期保存的食品、药品及其原材料等物品,经其权利人本人书面同意或者申请,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变卖、拍卖,所得价款存入本单位合规账户。根据该规定,涉案卷烟可以经权利人同意,提前收购处理,将收购的价款存入公安部门的专用账户,防止卷烟霉变后,被告人的权利受到损失。

(2)无证经营的涉案卷烟的处理

无证经营需移送属地同级市场监管局处理,一般涉案卷烟作为重要物证应随案移送,若市场监管局不具备存放条件,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也可代为保管。对于长时间悬而未决的案件,烟草部门应及时联系市场监管局,按照无人认领程序及时处理。

(3)当事人拖延处理案件

当事人拖延处理,不愿配合情况近几年出现频繁。这给烟草专卖执法带来较多的风险。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暂扣涉案卷烟的行政措施是先行登记保存。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因此不能将先行登记保存变相为“扣押”。建议鉴定结论出具后,将需要返还的涉案卷烟,及时返还当事人,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和矛盾。

4. 收购卷烟建立出库检验机制

收购的卷烟都将流入市场,应确保其吸食的价值。为了减少后续烟草批发企业的销售难度,维护烟草行业的形象,建议建立收购卷煙的出库检验机制。由收购部门、查处部门、卷烟鉴定部门三个部门联合成立检验组,确保假冒伪劣不会进入流通环节。对霉坏变质、包装损坏、烟支含水量过低的情况进行评估,不符合销售要求的,就及时进行销毁。

5.确立定期抽查和责任机制

要将涉案物品的管理纳入到条线检查、绩效考核等体系内,定期开展检查,完善奖惩机制,提高涉案物品管理人员物证管理意识。对于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涉案物品损坏、丢失的人员,要开展责任倒查机制,不能放任纵容。

作者:赵纪华

第2篇:烟草专卖也要创新提升管理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权力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权力本身所具有的强制性、有价性、可交换性和扩张性等特性,也同样存在着被滥用的可能。笔者认为,提升烟草专卖管理水平,关键要增强专卖队伍战斗力和廉政风险管控力,并始终作为各级烟草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着力点。

一、必须增强烟草专卖管理队伍战斗力

近年来,各级烟草行政主管理部门在履行专卖执法过程中,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卖执法队伍,呈现出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显著增强、执法环境明显改善的特点。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行业对专卖队伍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履行好“监督、执法、保障、服务”的职责,烟草专卖队伍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众所周知,实现卷烟上水平,人才是保障。专卖管理人员是履行国家专卖法的执法者,对保持良好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深入推进,随着行业生产经营形势的复杂变化,中央出台了许多规定措施、禁令要求,专卖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考验。特别是在行业经过持续多年的快速发展后,当前正面临着增长速度回落、工商库存增加、结构空间变窄、需求拐点逼近等四大难题,生产经营压力徒然加大,更易引发各种扭曲的、变异的甚至违法的行为。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与时俱进地打造一支执法公正、组织严明、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专卖执法队伍,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大学习教育力度。作为党领导下的一支执法队伍,思想教育工作必须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十八大三中全会召开后,各区县分局就及时学习、传达、理解、贯彻会议精神,花大力气解决队伍思想观念上的问题。如果思想教育工作不加强,容易产生缺乏责任感、使命感,不愿意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政治上不够成熟,政策水平不高;法学理论功底差,知识陈旧,执法观念落后;作风浮躁、形式主义严重等现象。

(二)加强综合素质培养。社会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和信息化网络的快速发展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行业面向社会的窗口,更要重视队伍综合能力素质建设,切实维护好行业形象。由于队伍建设具有阶段性和持续性的特点,前一阶段队伍建设侧重于单兵作战能力的培养,要形成整体综合能力,急需在团队建设、复合型人才培养等方面下更大的功夫。

(三)加快信息技术应用。上海市烟草专卖信息化较前几年有了很大进步,但借助信息化手段监控权力运行的工作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应该说,执法监督信息化能为创新完善专卖管理、推进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提供新的途径。通过信息化手段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是当前提升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举措,可以有效防控权力和制约权力。当前要熟练掌握信息技术,加大信息化运用的力度。

二、必须增强廉政风险管控力

提升烟草专卖管理水平,除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业务精、作风过得硬、经得起考验的具有团队精神的专卖执法队伍外,还必须创建具有专卖特色的廉政执法风险管控体系,多层次构建风险防范网。

(一)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专卖行政执法工作的性质、任务,决定了专卖执法队伍的政治要求。在思想上,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组织上,必须根据党组织要求调整人力资源结构,形成相对合理的队伍建设要求。有条件的分局,可以参照“把支部建在连上”要求,在专卖队伍中建立专兼职政工队伍。

(二)要持续优化人才队伍培养机制。要在“进、育、退”下功夫,切实做到:进有要求。无论对外招聘还是内部竞聘,除了设定相关工作经历、学历等硬性标准,还必须设立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以及整治操守。育有体制。以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卖执法队伍为目标,着力把好“政治关、作风关、业务关”。退有依据。要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对违规违纪、玩忽职守,在工作中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当事人必须严肃处理,严厉追究;对于连续考核末位或有廉政问题的要实行淘汰制度,以示公平、公正。

(三)要构建完善廉政风险管控体系。主要包括四大方面:

1. 完善教育体系,强化规范约束。专卖执法人员的党性修养、职业操守、业务能力和意志品质都是打造“廉洁烟草”社会形象重要因素。一是要关注廉政教育,形成长效机制。要实施党员、干部、执法人员三个层面、不同要求的廉政自律承诺;要定期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主题片、参观监狱等形式的廉政教育,强化内在畏惧;要督促执法人员牢记“六条禁令”,模范执行专卖执法要求。二是要倡导执法礼仪,强化文明执法。要以贯彻上海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基层专卖人员执法行为;要通过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进一步统一基层专卖执法人员的仪表仪容、着装要求、用语规范、行为标准;要积极推行适合专卖实际的执法礼仪,不断展现专卖规范、文明执法管理流程和执法行为。三是强化法制培训,创新执法理念。要结合国家局要求,倡导“以人为本”、“寓服务于管理”的执法理念,推进依法行政;要建立多渠道烟草法律学习平台,进一步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

2. 完善监控体系,把握风险防控关键。加强廉政建设,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是关键。评估廉政执法管控点是廉政执法能得到有效防控的前提和基础,要将执法中可能产生的问题逐一梳理、找“准”,并采取监控措施。问题查找不出来,或者找不准、找不全,就不能有效监控权力点,使监督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既“防不住”,也“管不好”,建立管控机制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廉政执法管控点具体到专卖实际,可分为行政许可3个环节、6个权利管控点和行政处罚5个环节、11个权力管控点。在评估廉政管控点时,要明确三点:一要明确评估方法。要以界定工作职责为基础,从梳理工作流程入手,系统梳理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定位、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全面深入评估可能存在廉政执法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做到职权项目清楚、责权流程清晰、权力运行清透。二要明确评估内容。从岗位职责方面评估,主要结合岗位职责评估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失职渎职的问题;从业务流程方面评估,主要根据部门的职能和权限,从工作程序、业务流程等方面评估存在的问题;从制度机制方面评估,主要评估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管理流程,缺乏制度支撑的制衡和制约,避免因为制度不全可能造成滥用职权等严重后果的问题。三要明确评估重点。在评估廉政执法过程中,要紧贴突出问题、紧贴关键环节、紧贴重要岗位,着力评估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重要环节的管控力度,努力把廉政风险管控融入到具体业务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有计划地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3. 完善制度体系,将权力关进“笼子”。为减少执法中的人为因素,必须强化两个举措:一要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具体执法行为。通过编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两大系列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把各管理事项的依据、内容、程序、方法以标准文件方式进行公示,形成标准化操作规程。以办理涉烟行政许可业务为例,可将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新办、变更、延续、停业、恢复营业、歇业、补办七大主要业务中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归档等环节,确立具体操作标准和职责权限。二要规范自由裁量,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要规范明确证据采信、性质认定、违法事实、情节轻重等方面的“自由裁量权”,制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对不同条件、情况下的违法行为,明确统一规范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同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高效灵活的作用。

4. 建立责任监督体系,强化履职的责任监督。在评估专卖执法廉政管控点的基础上,要按照“有权必有责、有权必监督”的原则,建立重大决策、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的多元化监督体系。一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包括:(1)权力点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重大事项必须进行集体讨论。(2)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法规部门、内管部门行业内部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3)推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和案卷评查制度,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二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1)完善“12313”举报投诉电话运行,做到有诉必接、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实现平台接听率、事件处置率、结果反馈率100%;(2)探索新媒体举报投诉平台建设,例如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扩大外界监督受众面。(3)加大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投诉和举报的受理查处力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个案的监督。三是突出信息化监管。信息化作为刚性的监管手段,可以起到人为主的监督所不能实现的效果,真正实现权力点约束和廉政建设工作的机制化、长效化和效率化。(1)完善专卖业务信息系统,特别对廉政执法点要通过信息系统加以进一步规范;(2)开发新信息平台,采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效率;(3)建设信息资源中心,实现对信息的统一管理和资源共享,让执法权力监控在阳光下有效运行。

(作者:上海市烟草专卖局虹口分局)

作者:汤连松

第3篇:加强专卖管理,提高烟草企业核心竞争力

摘要:本文结合烟草商业专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企业组织结构、内部监管及专卖销售体系等方面探讨了加强烟草行业专卖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烟草企业;专卖管理

前言

随着政策优势的逐渐淡出,市场化色彩的日益浓烈,烟草经营形势越来越严峻,烟草商业企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就要将培养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到战略的高度。然而,随着卷烟打假力度的加大,各类涉烟违法形式多样化、复杂化,使烟草专卖打假工作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影响了烟草商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接轨,一些跨国公司、国际零售巨头、国内的民营企业组成的大型超市、购物中心、连锁店也纷纷进入卷烟零售领域,操控市场趋势越来越明显。如果专卖管理不到位,企业的市场份额占有率减小,必然导致烟草商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下降。因此,加强专卖管理,对提高烟草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下面主要分析了烟草商业加强专卖管理的措施。

一、以实现机构扁平化管理为突破口,调整烟草商业企业组织结构

首先,取消县(区)烟草公司法人资格,建立以市公司为主体的经营和核算体制,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市级公司在机构设置上打破过去的县(市)区经营界限,以市公司营销中心为中心,各县(市)区原来从事卷烟经营的机构改为市公司营销中心在该地的分销经营部。即构建统一营销、统一配送、集中管理的网络经营模式,由市烟草公司直接面向全市卷烟零售户提供营销服务。在财务管理上,由市公司对全市烟草经营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和统一会计核算。同时,根据烟草专卖法律的规定,县级局仍作为一级执法主体,具有行政法人地位,主要负责辖区内烟草市场的专卖管理,对行业内外规范经营实行属地管理。为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烟草专卖管理局要加强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同时,要全力支持市公司在本地的分销经营部的工作,一方面要支持分销经理部的诚信守法、依法规范经营,另一方面是保证分销经理部在本辖区的专业渠道顺畅其流,保驾护航。其次,实行专卖与销售联手,有效开发市场资源。要加强烟草行业信息化建设,构建专卖管理、分销管理、呼叫中心、客户关系管理、供应商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子模块,主要用于实现卷烟商品销售和客户资料管理的网络化。功能包括需求预测、货源采购、订单采集、货源安排、开单结算、客户服务、物流配送和管理控制、决策支持等。通过使用该系统,一是烟草公司采供部门可以迅速方便的查询卷烟购进、销售、库存情况,从而指导货源购进,保证供货充分。认真分析市场形式,以服务为本,用活用足现有的营销策略和政策,广辟货源保市场,确保全面完成销售工作任务。二是专卖管理人员、营销人员可以管理和查询零售客户基础资料,对客户进行分类,为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建立健全户籍化管理或诚信等级管理体系,实现服务和管理制度化、工作程序化。 同时以经营案件为主导,以市场巡查为基础,广辟信息源,打源头,破网络,严防死守,确保市场占有率。

二、严格行业自律,加强烟草专卖内部监管

国家对烟草实行专卖管理、垄断经营的管理体制,使烟草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了其自身的特殊性。基于这种特殊性,社会各界、消费者都给予烟草行业更多的审视和关注,因此我们必须更加严格的开展内管工作,做好自身管理,才能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才能促进行业的发展。同时,2009年,中国烟草行业所贡献的烟草税率第一次超过5000亿的關口,行业效益的高速增长充分证明,狠抓整顿规范,加强内部管理监督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只有自律规范和诚信经营才是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加强烟草专卖内部监管,一是要注重创新,加强专卖内管长效机制建设。在具体工作中要站得高、看得远,及时更新管理理念,积极借鉴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要根据卷烟市场实际及专卖人员配情况,将辖区划分为若干“责任区”,确保每个片区都有一名市场监管责任人,每个经营户都有市管员负责,将市场监管的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市管员,严格按照每天工作流程,开展对零售户的服务和检查,查处涉烟违法案件,实施市场监管。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办法和程序规定,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内管工作述职,定期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局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完善惩戒制度,对内部不规范的苗头和案件,及时制止和处理,对相关当事人要加大处罚力度,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要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合作和沟通,促进烟草内部专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烟草专卖管理要充分利用好地方党委、政府对卷烟打假工作重视的有利条件,加强与公安、交警、工商、海关、边防、铁路等部门的联系,严厉打击各种涉烟违法行为。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卷烟走私和非法出口烟叶违法犯罪行为。在省内区,通过完善系统规范的沟通机制,进一步构建了品牌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在品牌培育、信息共享、共同调研、优化服务等方面与省内商业公司建立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工商联席会议,就品牌培育过程中需双方共同解决的问题、货源供应情况、公司近期重点工作等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行业发展。同时,及时做好案件的移送工作,对无证经营行为,及时移送工商,重大涉烟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确保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确保涉烟违法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专卖销售体系建设

烟草专卖管理中拆单分摊、搭配销售和货源分配不公,不入网销售、超量供货卖大户、落地不落户、落户不落地销售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行业必须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密切专卖、业务、配送等部门之间的联动与协作。按照“合理规划、统一标准、经济实用、综合配套”的方针,建立现代专卖销售体系。一是在卷烟销售网络建设中,各县(市)区烟草公司应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四级卷烟销售网络组织。县级公司设立卷烟批发配送中心,下设卷烟配送组,财务考核组,商情信息组,业务联络服务组。批发配送中心下设批发配送分部,主要负责辖区内网络货源配送,业务联络服务和下属网络单位的销售调控工作。对新型零售业态要加以规范,对于那些以总店配送分店经营模式的客户,要对分店实行一店一证一户一访一结算的制度,瓦解和消除大型零售业态的卷烟销售网络辐射功能,防止形成“网中网”。同时还要注意防止一些品牌店、大型的名烟名酒店凭借自身的“优势”控制市场。二是改建扩建仓库,实现全市卷烟“一库”制电子标签、半自动分拣到户,并且着手实施数字化仓储,构建“集中仓储、集中管理、集中分拣、集中核算”的现代物流格局,提高物流配送的效用。具体来说,就是按照集约化经营、规划化运作的目标,对商流和物流实行分线管理,物流配送中心相对独立,所有物流资源归口物流配送中心集中统一管理。三是实行协议销售,推行明码标价。制定和完善协议销售工作的流程,建立客户销售档案,加强对客户经营情况的分析、经营潜力的发掘和市场需求的预测。公开货源,在和客户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月签订了货源供应计划。这样,增进了批零之间的相互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较好地解决了仿销过程中货源难以控制和订单采集时间过长等问题,提高防销工作效率,为零售户营造了平等的竞争环境,同时也为准确投放市场提供了决策依据,推进行业发展。

参考文献:

[1]廖穆峰.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烟草专卖内部管理监督之浅见[J]. 广西烟草, 2008,(08) .

[2]刘志强. 浅谈当前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广西烟草, 2008,(11) .

作者:李孝荣 王广林

第4篇:烟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关于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烟草行业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切实搞好省局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联系点”的工作,全面规范**烟草卷烟经营管理行为,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为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保证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全面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着力解决好**烟草在专卖体制下“提高效率”和“注重自律”两大课题,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成为全省行业加强内部专卖监管工作“联系点”为契机,在进一步加强专卖队伍建设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当前在全市行业卷烟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对卷烟经营活动实施全面、全员、全过程和日常化、制度化的依法监管,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彻底杜绝内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建立健全与企业改革和发展相适应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内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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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育引导的重点是领导干部。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首先要领导抓、关键要抓领导。因此,必须把教育的重点放在各级领导干部身上,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思想上存在的不愿管、不敢管、不能管、不服管的问题。要紧紧围绕行业工作重心,以树立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为根本,以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为主题,以转变观念、规范行为、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保障行业改革和发展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全市行业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一课三会”、日常和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与党员先进性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有机协调,把学习教育、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特别是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牢固树立外打内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用有力的手抓内管”的思想观念,全面增强责任意识、自律意识、监管意识,努力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执行能力,切实转变工作方向和工作作风,确保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进一步加强全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首先要统一思想,关键在提高认识。因此,必须把加强全员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重要位臵,着力解决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问题。要进一步引深“两个维护”大讨论活动,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讨论,全面提高行业干部职工对“两个维护”的思想认识,更加牢固地树立起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切实以加强监管,规范行为的实际行动,维护好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要深入开展多层面、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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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专卖立法宗旨和本意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贯彻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彻底纠正过去对《烟草专卖法》理解和贯彻上的片面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全市行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深入宣讲全国行业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认清形势、明确方向,进一步理清发展的思路,尽快把思想统一到、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来。

(二)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当前的重点是:

1.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体制。明确监管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架构、确定内部专卖监管的原则和监管对象,搭建起实施内部专卖监管的体制框架。

2.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实施细则。确定内部监管的主要内容和政策依据,明确针对什么采取什么、实施什么达到什么等方面的基本方法和目标;明确监管的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确立实施内部专卖监管的基本模式。

3.建立健全卷烟经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全面理清卷烟经营流程,找准专卖监管的切入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监管。在卷烟购进方面,要抓住调入决策、品牌确定、采购数量等关键,采取提前介入、事中调研、事终审核等有效方法,预防和纠正货源采购中的不符合市场实际、造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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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积压及个人说了算、不符合决策程序等不规范问题;在卷烟库存方面,抓住到货确认、卷烟入库出库、照单分拣配送等关键,采取检查落实、核查订单、跟踪督查等手段,配合企业内控制度,监督规范卷烟出入库程序;在卷烟销售方面,抓住许可证核发、客户入网、货源分配、客户类型划分、补订货源等关键,采取严把行政许可审核关、公开货源分配和客户类型划分办法、规范补订货源程序等手段,重点解决“无证供货”、“拆单分摊”、“卖大户”、“补货套购”等“假入网”问题。

4.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惩治制度。以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定为依据,明确惩治对象和惩治手段,加大惩治力度。严厉查处行业内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以强有力的惩治措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健全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必须把企业内控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当前健全完善企业内控制度的重点是:

1.坚持和完善“决策程序规定”和“会议议事规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针对企业“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进一步完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的事前调研、事中监督、事后审核的程序,全面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随意性。

2.坚持和完善财务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切实加大对企业资金、资产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预算、投资、薪酬管理办法,强化三个委员会职能,坚决体现制度刚性;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积极拓展内审领域和范畴,突出发挥好内审制度对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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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卷烟经营内部控制制度。按照新的业务流程,全面建立起对卷烟经营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制度。重点在卷烟购、销、存的关键环节,建立岗位间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明确重点岗位、重要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追究细则,并制定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管办法。

坚持和完善企务、政务公开制度。结合行风、政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企务、政务公开。根据行业实际,扩大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特别是要把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及业务经营流程的关键环节,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全面增强经营管理行为的透明度。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管理的领域和渠道,利用多种形式的监督制约机制,彻底杜绝行政管理和业务经营中的暗箱操作行为,不断以行风、政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三)深入推进改革,理顺监管体制

继续推进组织结构调整,强化专卖内管职能。按照省局下达的机构设臵方案,加快组织结构调整步伐。根据加强专卖内管的需要,调整领导和部门分工格局,逐级明确烟草专卖局和专卖监督管理部门的内管基础地位;按照工作需求,对专卖部门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内管和外打的执行机构;规范专卖局和专卖职能部门全面参与、全程监控下的卷烟经营整体业务程序,保证依法监管领导有力、措施得力、环节顺畅、落实到位。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理清卷烟经营活动中需要审批的关键环节,强化局和局务会职能作用,在正确处理专卖管理监督和企业经营自主权关系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各级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经营决策、行政许可、执法办案、准运证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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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等审批行为,严把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关。

继续推进经营模式转型,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内部专卖监管中的作用。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的网建工作要求,努力提高信息化利用水平。在全面运用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卷烟分销系统、诚信管理系统等方面的业务流程设计,在业务经营、卷烟营销的全过程,特别是货源分配、流向及许可证核发、客户入网、分类等敏感环节,引入痕迹管理机制,增加可回溯查询信息输入、调整、变更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数据维护时间、地点的监管模块,有效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质量和水平。

(四)建立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

明确专卖管理监督单位的职责。根据国家局、省局要求,市局的职责是建立和实施专卖监督管理制度及长效机制,督导、检查、考核各县(区)局有关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确保卷烟购销存的全过程监控到位。县(区)局的职责是监管卷烟销售网络,保证卷烟落户销售,防止形成卷烟体外循环。

明确各级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各级局局长是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负总责;副局长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监管人员对其负责的工作承担直接责任。以此为基础建立自上而下、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完整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内部监管责任制,努力形成专卖、纪检、财务审计等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内部专卖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卷烟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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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案件,除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外,严格追究专卖管理监督相关责任人失察、渎职的责任。

(五)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监管质量

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坚持并落实长效的学习教育制度,并不断开展内部监管专题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专卖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使队伍整体素质尽快适应加强内部专卖监管的工作需求。

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制定强有力的专卖执法纪律,强化纪律约束机制,采取教育、行政、组织手段,强力规范执法行为,杜绝知法犯法、违法行政的问题发生,提高队伍的自律能力。

进一步加强队伍的组织建设。按照人员配精、队伍配齐、力量配强的要求,改变目前专卖队伍在组织形式、人员结构上重外打轻内管的局面。在数量上,要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开展监管工作,履行监管职责;在质量上,要调整补充部分既掌握专卖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又熟悉业务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知识,原则性较强的得力人员,加入专卖队伍,用以提高监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工作步骤与方法

(一)学习动员阶段

1.此阶段的时间安排为从6月25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 2.工作目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教育全员深刻认识加强内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员的思想深处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

3.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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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省局领导讲话精神,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全面动员,夯实思想基础。

(二)梳理问题阶段

1.此阶段的时间安排为从7月11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 2.工作目标:全面自查自纠,查找梳理问题。

3.工作重点:市局(公司)主要领导要带头下基层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剖析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突出问题,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对照工作要求,深刻揭摆、梳理问题,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三)落实整改阶段

1.此阶段的时间安排为从7月21日开始至8月底结束。

2.工作目标:认真整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和内部专卖监管制度。

3.工作重点:各单位、各部门对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按照加强内部监管的要求,分门别类地整理出需要完善的制度、需要继续坚持的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等。该建立的制度尽快组织制定,该完善的认真进行修订完善,该坚持的明确下来长期坚持,并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加以贯彻执行。

(四)完善提高阶段

1.此阶段的工作是长期的任务,需要在短期整改结束后不断引深。 2.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出台的各项制度,边执行边进行制度修订,逐步完善内部专卖监管的长效机制。

3.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精力重点解决有章不循的问题,通过抓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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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抓、反复抓、抓反复,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全面提高组织执行力,努力达到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自觉实施和服从监管的目的。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为了保证以上措施和步骤落到实处,推动全市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好省局“联系点”的各项工作任务,市局专门设立“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领导组,负责指挥全局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收集资料、传递信息、指挥协调、工作调研、档案整理、经验总结等日常工作。各县区局(营销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得力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对于开展此项工作必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市局将本着“经济适用、满足需求”的原则,统筹安排。

(二)制度保障

通过建立相应会议制度、周汇报制度、业务经营情况月汇报制度、专卖联席会议制度、关键工作环节资料备案备查制度、主要经营负责人定期述职制度等手段,提高内部专卖监管的工作效率,保证信息及时沟通交流,确保业务经营的全过程始终在有效的控制和监督管理之下高效运作,全力推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三)激励保障

为了调动全员对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工作积极性,群策群力推动此项工作,市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学习标兵”、“内管模范”等先进分子评比活动,并制定具体的奖励措施,充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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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热情。同样,对于贯彻执行不利、进展不快、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也要运用经济的、行政的、组织的等多种手段予以惩戒。对于顶风违法违规、边整边犯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按照制度要求严肃处理。

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的工作,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因此,在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必须坚持在发展中完善、在完善中发展的总体思路,认真把握监管和发展的关系,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指导方针。紧密结合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实际,着眼全局,总体规划,分步骤、分阶段循序渐进,强调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在发展中逐步完善监管手段。要针对不同阶段出现的的突出问题,积极调整工作方向和工作措施,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在逐步完善监管机制中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内 部 专 卖 管 理 监 督 实 施 细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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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市烟草专卖局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全面规范全市行业经营管理行为,进一步维护好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保障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局《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省局《关于加强全省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及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坚持依法依规监管原则。采取的一切监管手段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四条 坚持全面、全员、全过程监管原则。按照民主监管、科学监管的要求,以专卖管理监督为基础,有效发挥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和整顿办等部门的作用,对内部卷烟经营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过程监管。

第五条 坚持责任效率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逐级逐岗明确监管责任,实行权责一致、权力制衡、相互制约的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特殊情况可以由上级烟草专卖局指定管辖。

第六条 坚持与行风、政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原则。通过加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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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专卖管理监督,切实规范行业行为,达到不断以行风、政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的要求,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第七条 坚持与行业改革和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原则。紧密结合行业改革和发展实际,保护和服务于内部合法的卷烟经营活动。着眼全局,总体规划,分步骤、分阶段循序渐进,强调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第三章 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和职责划分

第八条 **市及其下属的县(区)烟草专卖局是本辖区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能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实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制。特殊情况可以由上级烟草专卖局指定管辖。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专卖管理部门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具体执行部门。

各级烟草专卖局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管理规定负责本辖区行业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烟草专卖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依法监督。

第九条 市烟草专卖局负责全市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实施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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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指导、检查、考核所属县(区)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三) 对全市行业内部的烟草专卖品经营机构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专卖管理监督,查处本辖区行业内部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

(四) 省局交办和其他需要由市烟草专卖局办理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事项。

第十条 县(区)烟草专卖局负责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落实上级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实施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二) 对同级卷烟营销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专卖管理监督,查处本辖区行业内部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

(三) 市局交办和其他需要由县(区)烟草专卖局办理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事项。

第十一条

基层专卖管理所负责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本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规定和要求,实施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

(二)对负责本辖区客户服务的营销员、访销员、送货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广泛收集客户对烟草管理和服务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县局交办和其它需要由管理所办理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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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细则所指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对象为:**市烟草公司及其下属10个区县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卷烟营销部。**市灵丘县、广灵县烟叶生产经营单位。

**市烟草公司及其下属卷烟营销部必须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自律,自觉接受专卖管理监督。并履行下列责任:

(一)贯彻落实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并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自律长效机制。

(二)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许可证的申领、注销、变更等手续,妥善保管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渠道经营烟草专卖品。

(三)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内有关规定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禁止无证运输或重复使用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四)如实向专卖管理监督部门提供业务经营活动的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禁止从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采购货源。

(五)积极配合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主动接受专卖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

第四章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 本细则所指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内容为:全市行业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四条 对烟草公司卷烟购销计划的内部专卖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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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必须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许可范围、价格、渠道签定卷烟购销合同,严禁向无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货源。

(一)卷烟购进计划的制定

1、全市行业必须按照省局(公司)下达的购销存流转计划总量、定货要求、定货原则,由市公司统一购进卷烟。执行卷烟购销计划的有关情况,应制表汇总通过信息网络由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实时监督。

2、专卖部门必须全面参与卷烟购进计划的制定工作。货源采购部门在制定购进计划之前,应当将市场调研和综合分析报告送专卖部门备案审核,由专卖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局领导。

3、 市局局务会根据采购和专卖两部门提交的报告,按照集体决策的原则,研究决定供货厂家、品牌数量等购进计划,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 购进计划的执行

1、 市公司将经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的调入计划报省局(公司)审核同意后,在国家局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集中交易、合同打印。

2、采购部门对所签定卷烟购销合同,须按计划数、厂家、合同签定数、品牌、数量、余数进行制表汇总,由专卖部门通过信息网络进行实时监督。合同复印件要在上报省销售公司的同时送专卖部门备案。

执行卷烟购销合同必须确保国家局、省局规定的合同履约率。

(三)计划的增减或变更

1、 市公司因本地市场发生变化、确需新增卷烟订货计划时,必须经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向省局计划部门提交申请,经省局审批同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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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按照所批准的品牌、数量进行网上交易。有关交易材料必须送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 市公司需要对已签定的合同进行整份合同的退货或调整时,必须符合省局(公司)的管理规定,并在报上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同时,送同级专卖部门备案。

卷烟购销计划增减或变更后,相应的网络数据应当一并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对烟草公司卷烟销售环节的内部专卖监管机制:

(一) 市公司及其下属营销机构必须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许可范围、价格、渠道等销售卷烟、雪茄烟,保证货源100%入网、落地、入户销售,禁止超出许可范围销售,禁止违反价格规定销售,禁止将卷烟销售给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二)市公司营销中心应科学制定全市年、季、月度卷烟营销及品牌培育策略和货源分配及市场投放计划,送市局专卖部门审核并加注意见后,及时报市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决定后的有关汇总材料送专卖部门备案。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决定内容适当进行微调时,要在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将调整情况及时报专卖部门备案。

当月市场投放计划,即销售卷烟的品牌、数量、价格等必须向全市合法卷烟零售户公开,全面实施货源公开、公平、公正的访销配送。不得超量供应卷烟,不得委托他方代访、代送卷烟。

(三)市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各区县营销部分摊滞销烟的销售任务。

(四)市公司对全市客户的访销编码必须以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办理的许可证号码为准,不得另行编制。 各县(区)烟草专卖局应定期核对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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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审查有无向无证户供货行为的发生,并将每次的监督检查结果造册登记。市局专卖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巡查核实,并在区县局提交的检查结果报告加注审查意见。

(五)市局专卖部门要全程监督货源流向,通过系统查询、实地调查、客户抽查等措施,严密监控卷烟到货、库存及货源分配和定单生成环节,及时查处货源不入网经营的问题。每次监督检查的结果都要造册登记,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第十六条 对烟草公司库存配送环节的内部专卖日常监管机制:

(一) 市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卷烟到货确认制度,卷烟入库必须扫码,禁止虚假确认。专卖部门要定期检查核实扫码情况,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册,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二) 卷烟到货后,专卖部门凭物流中心开具的到货验收单及发货方、承运人所持准运证及合同随货同行联,进行准运证到货确认,并做好到有关资料的备案工作。

(三)仓储部门必须将每月的库存结构分厂家、品牌、类别、数量、存放时间、省局(公司)下达的库存指标与增减数制表汇总,通过信息系统网络报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备查。

(四)各级配送部门送货员在进行送货服务时,必须在经客户核对无误的卷烟定单上签字,并帮助客户将定单逐笔留存装订备查。

(五)各县(区)卷烟营销部要及时向同级烟草专卖局、特别是分管领导、专卖部门通报日定单量、送货量、交易额以及配送路线等有关卷烟经营情况,并由专卖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信息网络进行实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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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层专卖管理所要对所辖客户卷烟经营情况进行调查走访,监督检查货源是否真正按照客户定单配送到户,并将检查落实情况载入工作日志,在每周市场调查报告中专列汇报。各局分管领导及专卖部门要经常性的检查执行情况,并于每次检查后在有关资料上加注意见。由市局专卖部门进行每月一次的调查核实。

第十七条 对灵丘县、广灵县烟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行为专卖管理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 灵丘县、广灵县烟叶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计划与烟农签订烟叶收购合同,约定烟叶种植面积,不得超计划种植,不得无合同收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烤烟标准、价格收购烟叶,禁止跨区域收购,禁止压级压价、提级提价;必须按上级下达的调拨计划及所签订的烟叶购销合同调拨烟叶,严格按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调拨烟叶,禁止向无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调拨烟叶。

(二) 烟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烟叶生产农业的烟叶种植计划、种植面积的实际落实情况;烟叶收购计划、烟叶收购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分实际收购的烟叶等级、产地、数量列表);烟叶购销合同及汇总数、烟叶购销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按调省内、省外分别进行汇总和合计汇总)、本业务未执行的合同数(分烟叶等级、产地、数量列表);烟叶仓储(分烟叶等级、产地、数量列表)等情况,在烟叶种植、收购、调拨、仓储等各个阶段,及时以存盘备份的形式报送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核查。

灵丘县、广灵县烟草专卖局必须对本辖区烟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依法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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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收购合同剩余部分的烟叶,各烟叶产地的市、县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监控,严防其非法外流。

4、烟叶生产经营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局有关规定,对烟叶调出、调入实行专户结算。

5、烟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烟叶仓储管理办法,切实做到:调入调出手续完备、报表帐册完整准确,并须将烟叶的仓储地点、规模、等级、数量等列表报送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核查。

第五章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工作措施

第十八条 各级烟草专卖局及专卖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的需要,在对同级经营企业、业务经营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实施同级专卖管理监督过程中,有权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驻经营企业和业务经营部门进行执法检查。

(二)询问经营企业和业务经营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经营企业和业务经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如实说明。

(三)要求经营企业和业务经营部门提供、报送相关文件和资料。有关经营企业和业务经营部门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如实提供、报送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所提供、报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查阅、复制企业和业务经营部门的有关文件、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销毁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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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予以封存。

(五)对企业和业务经营部门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采取当场制止、责令限期改正等行政措施予以纠正;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对企业和业务经营部门的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九条 市局要在充分整合、利用已有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各县(区)局要在市局指导下,全面规范地运用好系统授权,对全市行业卷烟经营的计划、价格、渠道等方面情况进行实时管理监督。

(一)充分发挥专卖管理及诚信服务、星级管理系统的作用。利用系统功能,进一步加强对许可证申领发放、准运证申领确认、客户分类定级和货源分配的管理监督。

(二)充分发挥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的作用,监控卷烟经营的数量、渠道,及时发现、制止超许可范围、乱渠道销售的问题。

(三)充分发挥卷烟分销系统的作用,全程监控卷烟访销配送情况,及时发现、制止乱渠道调拨和卷烟超限量供货、违反价格规定、虚假入网等问题。

(四)市局要尽快在货源分配、流向及许可证核发、客户入网、分类等敏感环节,引入痕迹管理机制,增加可回溯查询信息输入、调整、变更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数据维护时间、地点的监管模块,规范系统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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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

(五)为有效实施对“两烟”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专卖管理监督,市局信息部门必须将市公司卷烟购销计划的下达、计划的调整、卷烟交易合同的签订、合同履约、实物入库扫码、入网销售、价格管理、库存结构等网络资源向同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开启,并确保信息畅通,以实现网上实时在线全过程的专卖管理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局应当建立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全市行业各级领导、特别是业务经营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国家局有关政策规定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引导行业内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有效防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市局每半年对本辖区各县级局营销部主任、副主任及各类营销人员(含客户经理、电访员、送货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区县局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全体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形成以法律知识教育培训考核为基础的上岗资格认证制度。

第二十一条 各级局应当建立健全备案备查制度。按照本细则的相关要求,全市行业内部经营单位应当如实、及时向各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报送备案备查的相关文件、报表和资料,凡本细则中未明确要求经营单位提供、报送备案备查资料时间的,各单位应当在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的7日内及时提供、报送;各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须指定专人逐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分门别类认真做好整理归档及备案备查工作。

第二十二条 各级局应当建立完善同级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制度,充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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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对同级业务部门经营活动的专卖管理监督作用。各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同级业务部门的专卖管理监督,参与经营决策的制定,了解日常经营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管理监督卷烟访销配送行为,定期走访卷烟零售户,检查访销配送的真实性;认真负责地向分管领导提出专卖管理监督的意见或建议,提高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效率。

第二十三条 各级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督查制度。市局每季度对全市行业内部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区县局每月对同级营销部的经营活动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应当由检查组组长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后存档备查,并须在本辖区内通报检查结果。

第二十四条 各级局应当建立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查办制度。各级局在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时,应当设立并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并对举报信息及时处理。县(区)局公布的电话和邮箱地址要及时上报市局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及时处理,并保护举报人员的合法权益。

市局举报电话为:0352—6106691;举报邮箱为:lxh_dtyc@163.com。 第二十五条 对举报线索须指派两名以上专卖监督管理人员及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由上级局交办的重大案件线索和本辖区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要认真进行调查,并及时向上级局报告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及处理结果;对于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凡依纪依法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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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的,应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各级局应当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局报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情况。区县局每月向市级局报告,市局每季度向省局报告,并向全市行业通报情况。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局对本辖区行业内业务经营单位开展专卖执法检查的情况;监管对象如实、及时提供、报送相关的备案备查资料的情况及调查核实的情况;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查办情况;对业务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 各级局应当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述职报告制度。市、县两级局局长须每年进行一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情况述职,接受上级局和地方人大、政府及各有关执法部门的审议;各级烟草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基层管理所应当于每月月末向所在局汇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情况,发现问题时更要及时汇报。

第二十八条 各级烟草专卖局要向监管对象及时通报相关的管理规定、管理政策。市公司要及时向全市各级局通报计划、价格、牌号等有关卷烟经营的重要信息。

第二十九条 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内部管理监督以及政务、企务公开等措施和要求,按照调整完善后的《企业内控制度》及其它内管制度执行。

第六章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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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为切实履行好《烟草专卖法》赋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神圣职责,并确保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长效开展,市局决定在专卖监督管理科内部设立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办公室,专司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事宜。各区县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并将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擅长管理的人才尽快调整充实到专卖监督管理工作岗位,切实提高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第三十一条 根据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及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的实际需要,各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办公室职责如下:

(一)内务管理职责:具体负责教育培训制度、备案备查制度、管理监督报告制度的落实等;

(二)信息管理职责:具体负责网上信息传输数据的接收、处理及在网上实时进行管理监督等;

(三)管理监督职责:具体负责定期检查制度和案件查办制度的组织及落实,负责组织对下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指导、检查及考核,负责同级专卖管理监督的相关事宜等。

第三十二条 各级局从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人员要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必须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章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各级局应当制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办法,定期对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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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进行考核。市局对区县局每季度考核一次,区县局每月对同级卷烟营销部的市场营销活动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存档,作为对各级局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领导班子对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各局主要领导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负总责;分管专卖工作的副局长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专卖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五条

市局负责对下属县(区)局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考核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四)本辖区监管对象的依法依规经营情况;

(五)依法行政,规范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行为的情况;

(六)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培训情况等。

第三十六条

各级烟草专卖局主要领导、分管专卖工作的副局长没有认真履行本意见规定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

(一)没有建立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的;

(二)没有按要求制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的,或没有严格按制度组织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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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不到位,同级烟草公司(卷烟营销部)、或辖区内其他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对象发生严重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

(四)没有制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考核办法,或没有按要求组织对下级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进行考核的;对下级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或工作失职、不作为等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的;

(五)没有及时发现查处本辖区行业内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而被上级烟草专卖局发现查处的;或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责任人包庇袒护,不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的;

(六)没有按要求组织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工作的;

(七)对上级烟草专卖局交办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不办理,敷衍塞责的;不接受上级烟草专卖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检查考核的。

第三十七条 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没有按本意见认真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一)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要求的;

(二)在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工作中不认真、走过场,没有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或对发现的问题包庇隐瞒、不如实上报的;

(三)不接受上级烟草专卖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检查、考核、监督的。

第三十八条 专卖管理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违背有关程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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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要求的,如监管对象发生严重的违法、违规经营或以上其他问题,按照上述日常管理监督机制中的加注、签署审核检查意见程序,逐级追究签字人、检查审核人、委派人、主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专卖管理工作人员超越职责范围,故意干扰监管对象正常合法的卷烟经营活动,或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程序性失误的,与对外执法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全市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对象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二)不按专卖管理监督要求如实、及时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的,或转移、隐匿、损毁有关文件、资料的;

(三)拒绝、阻挠专卖管理监督人员履行专卖管理监督职责的。 第四十一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追究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工作程序负责办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将在本局(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中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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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专卖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专卖内部管理监督的各项措施,形成一套完整的专卖内管长效机制,以促进全市行业自律,保障全市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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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卷烟购进

第一条

市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下达的卷烟购销计划。市公司经济运行科对全市卷烟购销计划和执行卷烟购销计划的情况,应制表汇总通过信息网络由同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实时进行监督。

第二条 市公司在卷烟订货之前,应当召开局务会,在充分吸收各县(区)卷烟营销部市场需求计划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市场卷烟销售情况和消费者吸食习惯,集体研究制定市公司的卷烟定货计划,形成《会议纪要》。

第三条 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规定的许可范围、价格、渠道等签定卷烟购销合同,禁止从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购进卷烟。

第四条 市公司应当按国家局集中交易的时间参加网上交易。省际间每半年一次,省内每季度一次。其它时间签定合同,须经省局(公司)审核批准方可交易。对所签订的卷烟购销合同,须按计划数、厂家、合同签订数、品牌、数量、余数进行制表汇总后报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存档备查,并通过信息网络由同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实时监督。

第五条

合同签订后,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要通过加强对到货确认的监督,督促业务部门认真履行合同,履约率要达到90%以上。

第六条 对于新品牌卷烟,市公司应当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适度限量调入,并实施监督跟踪。

第七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在30%的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时,要向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书面说明原因理由,由专卖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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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存档备查。

第八条 市公司因当地市场发生变化,确需对卷烟订货计划进行增减或变更时,须会同销售、专卖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签署意见,由市公司出具书面申请上报省局批准后,方可按所批准的品牌、数量进行网上交易。同时,要向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书面说明新增或变更卷烟订货计划的原因和理由,由专卖监督管理科存档备查。

第九条 市公司对以签订的合同进行整份合同的解除或调整时,须报省局(公司)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合同解除及调整的原因和情况要报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存档备查。

第十条 到货1个月内因质量问题或到货6个月因滞销原因,经工商双方协商同意,报请省局(公司)批准后,向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提出申请,方可办理退货手续。同时,要将退货情况专门做记录存档并报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卷烟计划的增减或变更后,相应的网络数据应当一并进行调整。

第二章 卷烟到货确认

第十二条

市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局生产经营决策系统1号工程,落实卷烟到货确认制度,购进的卷烟必须按规定做到100%实物扫码,方可入库。

第十三条 在卷烟入库扫码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网上实物确认和准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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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到货确认。禁止虚假确认,未经到货确认的卷烟不得销售。

第十四条 省内卷烟到货确认应在省局或山昆公司开出的准运证期满1日内完成到货确认。省际卷烟到货确认最迟要于准运证有效期满后3日内完成。

第十五条 卷烟入库时,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查验随货同行的准运证、合同、税票或销货票,手续齐全无差错方可入库;要严格按照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系统(国家局“一号工程”)要求进行实物扫码入库,不得出现人为错扫、漏扫、重扫现象,不扫码卷烟不得接收入库。

第十六条 如遇无证、缺证或证货不符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公司,由公司领导会同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在认真澄清原因的基础上,方可入库。遇有重大问题,专卖监督管理科要上报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协调处理。

第十七条 卷烟入库时,保管员要填写卷烟入库单,由仓库保管员、承运人、物流中心负责人签字(注明日期),物流中心在准运证上加盖“货已收讫”章。

第十八条 省内卷烟到货确认操作流程。物流中心到货确认员将随货同行的准运证、合同、税票和卷烟入库单一并交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专卖监督管理科到货确认员登陆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系统(其中的数据采集系统)中,将实物扫码入库的品种数据与卷烟入库单上的品种数据进行对照,如数据不符,要会同物流中心实地查明原因,遇有重大问题,专卖监督管理科要上报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协调处理。问题妥善处理后,物流中心和专卖监督管理科都要将具体情况登记备查。物流中心与专卖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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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履行交接手续后,专卖监督管理科责任人要在卷烟入库单上签字(注明日期)并加盖公章,由专卖到货确认员分别传真到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和山昆公司销售科。最后,由具体承办人将卷烟入库单和准运证原件予以登记,存档备查,保存期为三年。

第十九条 省际卷烟到货确认操作流程。物流中心到货确认员负责登陆国家局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如准运证与实物信息不符,需做无法确认或实物确认,必须先报至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及时进行核查处理,澄清原因。遇有重大问题,专卖监督管理科要上报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协调处理。问题查实处理后,方可上网做无法确认或实物确认,并注明确切原因,将随货同行手续和卷烟入库单一并交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专卖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在卷烟入库单上签字(注明日期)并加盖公章后,由到货确认员将卷烟入库单和准运证原件予以登记,存档备查,保存期限为三年。

第二十条 为分清责任,便于查询,凡涉及手续交接的双方,如物流中心的仓储部、综合部和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应设立交接手续登记表,以经手人签字为准。

第二十一条 专卖到货确认员每天必须通过登陆国家局准运证到货确认系统和行业生产经营决策系统,对市公司实物确认和准运证确认情况进行查询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到货确认和国家局“一号工程”的顺利实施。

第二十二条 如遇不可抗力等问题,不能进行实物确认和准运证确认,应及时将具体情况书面上报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并尽快补办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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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要经常性地对辖区内卷烟到货确认和卷烟扫码入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到货确认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调查了解,对较大的问题要报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确保到货确认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 在节假日和公休日,如有卷烟需要进行到货确认,专卖、物流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到货确认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第三章 卷烟营销

第二十五条 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规定的许可范围、价格、渠道等销售卷烟,禁止超出许可范围销售卷烟,禁止违反价格规定销售卷烟,禁止将卷烟销售给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六条 营销中心、物流中心和各县(区)卷烟营销部应当制定相应的销售管理办法,制定并严格落实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所经营的卷烟100%入网、落地、落户销售。

第二十七条 营销中心必须以卷烟零售户的许可证号码作为对客户的访销编码,不得另行编制客户的访销编码。

第二十八条 市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营销中心和各县(区)卷烟营销部分摊滞销烟的销售任务。

第二十九条 营销中心须将每月的库存结构分厂家、品牌、类别、数量、存放时间、省局(公司)下达的库存指标与增减数制表汇总,通过网络信息系统报同级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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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对价格执行的管理监督:

(一)市局应成立卷烟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以便加强对卷烟价格的管理监督,领导小组要有专卖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参加。

(二)由于市场因素,确须调整卷烟统一批发价和零售指导价的,须经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共同讨论,市局(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报请省局(公司)批准备案,方可执行。

(三)各县(区)局一线专卖人员在日常走访市场过程中要加强对卷烟批发价执行情况的监管,尤其是要加强对一线送货过程的监督。坚决查处不执行北方十一省区域统一卷烟批发价的行为和以各种补贴方式变相降价销售卷烟的行为。

(四)全市专卖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卷烟零售业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市卷烟零售户执行卷烟零售指导价和明码标价情况加强监督、正确引导,尤其要加强对行业自营门店的日常监督,有效杜绝自营门店搞二次批发或以任何形式低价竞销,切实维护卷烟价格稳定,提高客户赢利水平。

第三十一条 对订单采集流程的管理监督:

(一)营销中心应当及时将全市所有的持证卷烟零售户统一纳入方销配送网络。对普通客户、网上订货户、电子结算户、行业自营店等要一视同仁、诚信服务。

(二)对于不同客户类型的供货标准及服务标准,营销中心要与专卖监督管理科共同确定,确保供货和服务标准的制定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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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销中心应当向辖区内的卷烟零售户当月销售卷烟的品牌、数量、价格,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货源。专卖监督管理科每天要有专人登陆分销系统,对货源公示情况进行监督。

(四)营销中心应当合理核定每个访送周期的卷烟品牌、数量、不得超量供应,不得委托卷烟零售户代访、代送卷烟。专卖监督管理科要随时对营销中心电访员的订单采集录音进行抽查,以便及时发现查处电访员搞硬性组合、强行搭销、委托代访等徇私舞弊行为。

(五)各级专卖执法人员要加强对卷烟市场的重点走访调查,认真收集客户对电访方面的意见,及时发现在电访方面存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线索,收集证据,将情况及时向本级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反映。专卖部门要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由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及时制止、查处在订单采集环节存在的分配不公、强行搭销、虚拟客户订货、假入网、拆单分摊等问题。

第三十二条 对客户经理工作的监督:

(一)对于依法办理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客户经理必须及时将其纳入销售网络。同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分销系统的监管,杜绝虚拟客户的出现,确保有效持证户数与营销中心入网访销户数相一致。

(二)营销中心在确定客户分类标准时,要和专卖部门共同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后划分。各县(区)营销部确定客户类别时,根据客户前六个月的平均销量,由户管员、客户经理、送货员共同实地核定后,再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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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客户类型的动态变更,每季度进行一次。客户经理根据客户销售业绩提出更新建议,以表格形式上报县(区)营销部,营销部会同同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征求辖区户管员、送货员意见后共同签字认可,才能变更客户类型。坚决杜绝个别人说了算,形成不平等供货的事实。

(四)全市专卖人员要加强对卷烟市场的重点走访调查,认真收集对客户经理的意见,及时发现客户经理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线索,收集证据,将情况及时向专卖部门反映,由专卖部门及时制止、查处客户经理向客户搭销卷烟、向客户借钱、借物、吃、拿、卡、要等以烟谋私行为。

第四章 卷烟分拣配送

第三十三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要不定期深入物流中心卷烟仓库对卷烟出库情况进行核查,将网上卷烟库存数与实际出库数、库存数进行核对,并作好登记。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白条出库、顶库、挪用、出借、倒卖库存卷烟等行为,防止体外循环现象的发生。

第三十四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不定期深入物流中心分拣车间,对分拣打码流程进行监督,并做好登记。督促分拣部门按照营销中心当日生成的销售单,严格按规定程序提货、分拣、打码、装箱,做到准确无误。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漏喷、少喷、不喷码以及更换、掺假、挪用、倒卖卷烟等行为。

第三十五条 物流中心及各县(区)营销部必须实施送货小票粘贴备查办法。《送货小票粘贴备忘册》由市公司统一印制,卷烟零售户保存。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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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员在向卷烟零售户配送卷烟时,必须将送货小票按送货时间顺序粘贴在《送货小票粘贴备忘册》上,自觉接受专卖部门和卷烟零售户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各县(区)局专卖监督管理股,要不定期对配送车位单和配送车上实际装的卷烟品种、数量核对,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电访员、送货员套购卷烟等违规行为。

第三十七条 专卖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检查时,要认真检查核对《送货小票粘贴备忘册》记录的销售数量与实际销量是否吻合,收集客户对送货员、送货司机的意见,及时发现不规范经营行为的线索,收集证据,将情况及时向专卖部门反映,由专卖部门及时制止、查处送货员和送货司机私自截留卷烟、货款、掺假、掺私以及挪用、倒卖卷烟,串换品种等以烟谋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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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同级专卖管理监督制度

为了全面加强全市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促进全市行业自律,保障全市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根据《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加强全省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施行办法》,结合**市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主体

市、县(区)两级烟草专卖局是实施同级专卖管理监督的主体;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和整顿办,县(区)局专卖监督管理股是同级专卖管理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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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的具体执行部门。

二、监督对象

1.市局的监督对象:经济运行科、物流中心、营销中心;

2.城区局的监督对象:城区营销部和物流中心(监督城区市场的卷烟配送情况);

3.其他县(区)局的监督对象:本局辖区的卷烟营销部。

三、专卖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参照省局《施行办法》和《**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监督对象的责任和义务

参照省局《施行办法》和《**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专卖监督管理部门的权限

1.进驻被监督单位、部门进行执法检查;

2.询问被监督单位、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3.要求被监督单位、部门提供、报送相关文件和资料;

4.查阅、复制被监督单位、部门的有关文件、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销毁的上述资料可予以封存;

5.充分整合、利用已有的信息管理系统,对被监督单位、部门组织烟草专卖品经营的计划、价格、购销渠道等情况有权进行网上实时监控;

6.对被监督单位、部门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有关规定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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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可以采取当场制止、责令限期改正等行政措施予以纠正,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7.对被监督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同级专卖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

总的要求是,加强对同级业务部门的专卖管理监督,参与经营政策的制定,了解日常经营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认真负责地向分管领导提出专卖管理监督的意见或建议,提高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效率。

对“两烟”经营各个环节的具体监管要求,参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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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市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职责,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国家局、省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烟草行业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办公室具体负责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员是本制度的具体承办人。

第三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市局经济运行科、营销中心、物流中心及10个县区卷烟营销部。

第四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的需要,在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有权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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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驻被检查单位和部门进行执法检查。

(二)询问被检查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被检查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如实说明。

(三)要求被检查单位和部门提供、报送相关文件、报表和资料。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如实、及时提供、报送有关文件、报表和资料,并对其所提供、报送的相关文件、报表和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查阅、复制被检查单位和部门有关的文件、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销毁的文件、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予以封存。

(五)充分整合、利用已有的信息管理系统,对被检查单位和部门的经营计划、价格、供进货渠道等情况有权实时进行网上专卖管理监督。同一级信息管理部门须将有关信息管理系统向同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开启。

(六)对被检查单位和部门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采取当场制止、责令限期改正等行政措施予以纠正;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报请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七)对被检查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专卖管理监督检查方式。

第六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定期检查分上半年和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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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两次进行,并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随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的结果一般应由检查组组长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后存档备查,并须在全市行业内部通报检查结果。

第七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结果,作为市局对各级领导干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本制度由**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查办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市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有效查处全市行业内单位发生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国家局、省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行业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办公室具体负责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查办制度的落实,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员是本制度的具体承办人。

第三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应当设立并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认真负责的接收、处理举报投诉事宜。

第四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举报线索,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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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个工作日内指派两名以上专卖监督管理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或者责成有关县区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由省局交办的重大案件线索必须认真进行调查,并及时向市局局务会议和省局报告以查明的案件事实及处理结果。

第六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行业内部发生的严重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及时报经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后,依法作出相应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决定。

第七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凡依纪依法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的,应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市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行业内部经营管理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及时报经市局局长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批准后,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由**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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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备案备查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专卖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细则》,进一步理顺专卖内部管理监督流程,建立起运行规范、及时高效、流转顺畅的内管文书档案备案备查机制,以全面加强全市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促进全市行业自律,保障全市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要求

业务经营单位、部门必须向上级或同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报送需备案备查的相关文件、报表和资料,要求真实、准确、及时。

二、范围

省局《施行办法》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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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细则》要求备案备查的涉及“两烟”流通的相关文件、报表和资料;上级要求备案备查的其他文件、报表和资料。

三、具体内容

1.市公司货源采购部门的备案备查内容

(1)卷烟调入计划制定阶段:《县(区)营销部市场需求计划汇总表》、前五个的《各品牌、系列卷烟历史销量表》、《市场调查分析报告》、《拟购进卷烟品种、数量表》;

(2)卷烟调入计划执行阶段:《卷烟购进合同执行情况月报表》(应包含厂家、计划数、合同签订数、品牌、数量、余数);

(3)卷烟调入计划的变更:《新增、变更调入计划情况说明》、《解除合同情况说明》。

2.物流配送部门的备案备查内容

(1)卷烟入库:《卷烟入库验收单》、《准运证》、《合同随货同行联》、《证货不符情况说明及处理结果》;

(2)退货:《退货情况说明》。 3.营销中心的备案备查内容

、季度、月度《卷烟品牌培育计划》、《货源分配和市场投放计划》。

4.各县(区)营销部的备案备查内容

《卷烟零售户月销售清单》、《客户类型变更申请表》、入网客户数量。

四、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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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本制度要求备案备查的表格的样式另行设计、通知;

2.《县(区)营销部市场需求计划汇总表》、《各品牌、系列卷烟历史销量表》、《市场调查分析报告》、《拟购进卷烟品种、数量表》、《卷烟购进合同执行情况月报表》、《卷烟品牌培育计划》、《货源分配和市场投放计划》、《卷烟零售户月销售清单》等可以通过局域网传递,可以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五、责任

1、各内部监管对象的主要领导对提供的各类文书档案的真实性、及时性负总则;各环节具体责任人对自身提供的文书档案的真实性、及时性负具体责任。

2、罚则参照《**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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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报告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专卖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细则》,全面理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流程,建立起运行规范、责任明确、运转协调、沟通及时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报告机制,以全面加强全市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促进全市行业自律,保障**烟草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局、省局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的主体

市、县(区)烟草专卖局、基层专卖管理所是监督报告的主体,应该按照《施行办法》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向上一级烟草专卖局报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情况。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县(区)局专卖监督管理股是具体执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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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的内容

1.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

2.对辖区内“两烟”经营单位开展专卖执法检查的情况; 3.辖区内“两烟”经营单位备案备查资料的调查核实情况; 4.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查办情况; 5.对业务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7.基层专卖管理所负责向上级报告辖区内访销员、营销员、送货员工作情况,及辖区客户对烟草公司服务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三、报告的方式和要求

1.基层专卖管理所要对所辖客户卷烟经营情况进行调查走访,监督检查货源是否真正按照客户定单配送到户,并将检查落实情况载入工作日志,在每周市场调查报告中专列汇报;市、县烟草专卖局综合上述报告内容形成《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报告》,县(区)局每月上报一次,市局每季度上报一次。

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报告》要由局长签发,并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对备案备查资料调查核实情况的报告,应该有汇总数据。 4.对案件查办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即报告期内有案件发生,应说明查处情况,报告期内无案件发生,应报零并对零报告负责。

5.对于突发的重大违规经营情况,按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细则》的要求,应即时上报,不受上报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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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述职报告制度

为了全面加强全市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促进全市行业自律,保障全市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根据《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加强全省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施行办法》,结合**市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有关述职人的规定

1.市、县两级局局长每年进行一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情况述职,接受上级局和地方人大、政府及有关执法部门的审议。

2.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县(区)局专卖监督管理股的负责人每半年进行一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情况述职,由所在局审议。

二、有关述职内容的规定

1.市、县两级局局长的述职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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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烟草专卖公司服务品牌建设方案

按照“卷烟上水平”和省局(公司)“徽映”服务品牌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遵循“诚朴厚重 熔旧铸新”的铜陵烟草企业精神,秉承“诚报国家 服务客户 成就员工”的企业使命,围绕营销、物流、专卖、机关等环节所涉及的服务项目、工作要求和行为规范等内容,把“徽映”服务品牌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形成具有铜陵烟草特色的“徽映”服务品牌运行和管理体系。

一、目标要求

通过“徽映”服务品牌管理工作,达到加强服务管理,规范各岗位的日常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提升标准化、精益化水平,创建“徽映”服务品牌,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展示铜陵烟草服务形象和“徽映”品牌形象。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徽映”服务品牌管理,市局(公司)成立“徽映”服务品牌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徽映”服务品牌宣贯、实施、推广、管理工作: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徽映”服务品牌管理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员:

“徽映”服务品牌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徽映”服务品牌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主要措施

1、召开市局(公司)“徽映”服务品牌建设动员大会广泛动员;

2、组织培训,包括市局(公司)内部培训及面向社会的培训,订购“徽映”服务品牌学习资料,集中宣贯;

3、开展活动,市局(公司)组织的对内对外的集体性活动,除行政公务以外,均需以“徽映”冠名,扩大“徽映”品牌的知晓度和宣传力度;

4、结合学习型组织建设,开办综合知识“铜陵烟草徽映讲坛”,除业务培训外,增加各方面知识的灌输,扩大员工知识面,增强员工服务水平、业务能力、素质涵养;

5、适时组织“徽映”服务品牌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等活动,促进全体员工提升对“徽映”服务品牌的感知度;

6、充分利用宣传载体,开辟专栏,鼓励员工、卷烟零售客户及其他社会人员就市局(公司)员工在“徽映”服务品牌建设中的涌现的事迹、感悟、思考,以文字或图片的形式积极投稿;

7、在直营店或“体验店”展示“徽映”服务品牌形象,宣传“徽映”服务品牌内涵;

8、按照省局(公司)关于企业文化内训师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市局(公司)实际,分层级开展企业文化内训师队伍推荐组织工作;

9、成立市局(公司)“徽映”志愿服务队;

10、在面向社会、面向客户的一线服务场所,加强“徽映”服务品牌视觉识别系统的规范运用;

四、实施规划

(一)基础建设阶段(##年10月—##年6月)

1、加强服务管理工作

由营销中心与配送中心开展市局(公司)“徽映”服务明星评比,通过评选促进一线员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 “服务之窗”在“徽映”服务品牌建设中的载体作用。

2、加强行为规范管理 组织开展“徽映”服务品牌《行为规范》培训,通过培训达到一线人员在服务形象规范、会话沟通规范、接待服务规范、服务用语规范等人员素质上有较大提升。

培训内容包括:

仪容仪表:上岗必须统一着装,佩戴统一编号的工作牌,统一服务形象;

行为举止:包括站、坐、行、蹲、手势、眼神、表情等行为举止,每种行为举止都应做到自然、文雅、端庄、大方;

服务礼仪:包括称呼礼仪、介绍礼仪、握手礼仪、递接礼仪、引导礼仪、会议礼仪、电话礼仪、网络礼仪、办公礼仪等。

3、组建 “徽映”志愿服务队。统一标识和对外形象,积极参与行业和地方组织的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扩大市局(公司)面向社会的“徽映”服务形象。

4、启动“徽映”服务品牌视觉识别系统。对照“徽映”服务品牌视觉识别系统规范,积极推进运用。

(二)整合传播阶段(##年7月—##年12月) 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培训对全体一线服务人员进行“徽映”服务品牌理念宣贯,重点是对四员(送货员、电访员、客户经理、专卖稽查员)宣贯。专卖部门结合卷烟零售户培训,导入“徽映”服务品牌知识培训,营销部门利用《服务直铜车》开设“徽映”服务品牌专栏,对“徽映”服务品牌标识、知识、以及铜陵烟草服务理念进行宣贯,通过这些举措,让社会及卷烟零售客户了解“徽映”服务品牌建设意义,扩大知晓度和影响面,与此同时,征集零售客户对“徽映”服务品牌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提升阶段(2013年1月—2013年12月) 通过“徽映”服务品牌基础建设阶段和整合传播阶段的管理、传播、培训和应用等各项工作开展,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持续改进、不断提升,使铜陵烟草服务品牌深入人心,员工素质明显提高,管理规范有序,实现人员的发展与企业发展的和谐统一,全面提升铜陵烟草的管理水平,丰富“青铜文化”内涵,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全员凝聚力。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服务品牌建设是深入践行“两个至上”行业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是积极推进“卷烟上水平”的重要抓手。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带头宣贯、实践“徽映”服务品牌,形成一级带一级、互帮互促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宣贯培训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品牌宣贯工作,通过各种工具和载体,加强对服务品牌建设内涵的宣传,并在员工日常行为规范中自觉展示,使这项工作深入人心,成为自觉遵守的准则。要不断创新宣贯的形式和拓展培训的对象,使服务品牌理念在社会上取得认同和感知,保证服务品牌建设工作始终充满活力。

(三)加强责任落实

服务品牌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各单位(部门),尤其是一线服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局(公司)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开展“徽映”服务品牌建设工作。市局(公司)将在企业文化建设考核的基础上把“徽映”服务品牌建设的部分关键指标列入考核项,确保服务品牌真正落地。

(四)加强视觉识别系统规范应用

由政工部门将安徽省“徽映”服务品牌视觉识别系统文件传达给各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了解“徽映”服务品牌视觉识别系统应用范围和规范要求,相关单位(部门)涉及到制作、采购视觉识别系统文件规定的区域布置和物品时,需严格按照视觉识别系统的要求制作、采购、布置,主要包括:卷烟送货车辆、客户服务中心、相关宣传用品、卷烟示范店、卷烟直营店、员工工作服等,设计样式或模板需经政工部门把关。

第6篇:烟草专卖公司安全文化活动方案

##市烟草专卖局安全文化活动方案

为了促进##烟草安全文化理念落地、深植、生根,促进##局(公司)安全、和谐、健康发展,为了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素养和安全能力,培养员工养成良好的习惯,提升员工面临危险、危害时的应急处理能力,营造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广泛利用会议、宣传栏、海报、标语、移动展板、培训等形式,强力开展安全文化活动,确保在## 年底前使每一名干部员工认知、认可、认同、践行市局(公司)安全愿景、安全价值观等安全文化理念。通过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在企业内部进一步形成讲安全、重预防的思想共识和文化氛围;依托安全文化的影响力,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意志、固化安全行为,让规范成为习惯、让自律成为习惯、让责任成为习惯;依托安全文化的感染力,进一步增强全员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素养、丰富安全知识,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促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有机融合;根据物态文化本质安全的要求,加大安全基础投入,提高技防能力,预防事故发生,紧紧围绕省局“三服务、三提升”中心任务和市局(公司)“上水平、创特色、争一流”的工作要求,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安全文化活动要结合##局的实际情况开展,根据员工的岗位特点和工作性质,因地制宜、趣味灵活地安排活动方式和内容。

2、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安全文化理念落地、深植、生根重在全体员工的认知和认可,重在全体员工的理解和执行。因此,在活动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员工参与安全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让全体员工,特别是一线的员工成为安全文化活动的主角,通过安全文化活动不断提升素质,增强技能,预防风险,杜绝事故的发生。

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安全文化活动过程中,要系统策划、统筹兼顾,既要重意识,也要重行为,既要重认识,也要重实践,既要推进安全工作,也要推进经济工作,要坚持六个结合。一是坚持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二是坚持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相结合,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时,既要查运行、查隐患整改、也要查意识、查思想、查理念落实;三是坚持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四是坚持与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相结合;五是坚持与企业文化理念落地相结合;六是坚持与国家、行业安全管理的新要求相结合。

4、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在安全文化活动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方法,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和员工的需求,持续改进安全文化活动的方式和方法。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文化活动的领导,确保安全文化活动圆满完成,##市局成立企业安全文化活动领导小组: 安全文化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保科。 主

任: 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文化宣贯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安全文化活动实行统一安排部署,并进行督促指导。

四、活动方式

为确保安全文化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阶段(##年4月)

1.召开全员安全文化活动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吴天植局长、杜玉峰副局长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烟草专卖局安全文化活动方案》,深刻领会市局(公司)领导的要求和部署。

2.由安全文化建设办公室(综合办)负责,向全体员工发放《安

全文化手册》,确保每人一套,方便员工学习。

3.5月份进行培训、内部网站、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文化理念体系,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要做到文化理念覆盖率达到100%,知晓率达到100%。

第二阶段:深入推进阶段(##年6月至12月)

通过开展内容充实、形式新颖的各种活动,组织全员学习和理解《安全文化手册》,结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活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查找企业管理与安全文化导向的差距,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规范员工安全行为。

1、##年6至7月,组织深化安全文化理念学习。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员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文化知识测验活动,以检验第一阶段安全文化理念的学习效果。

2、##年8至10月,以培养员工养成良好的健康安全习惯为核心,在全员范围内开展“让规范成为习惯”的专题培训活动,在此基础上,以危险源深化辨识为基础,辨识、杜绝工作生活中的不良习惯,确认、固化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年11月-12月)

1、##年11月对前两个阶段安全文化活动进行总结,同时开展研讨和交流。

2、##月12月,根据省局对我市局(公司)检查考核情况,提出改进要求,制定出整改措施,提出努力方向,确保安全文化活动落到实处。

在市局(公司)统一安排的基础上,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工作的情况和本单位的实际,自行安排相应活动。

五、活动要求

安全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各单位局长要亲自参与安全文化活动的各项工作,要以活动为契机,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切实提高本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要注意把握重点,重在思想的变化和行为的培养。要做好安全文化理念内涵阐释和意识灌输,把来源于实践、高于实践的理念涵义讲透,讲深,要让员工情绪上受到感染,心灵上得到启发,安全心智模式上有所转变,并在工作实践中得到强化和固化。

二是要注意把握形式和方法,重在文化氛围的营造和取得实际效果。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讨论、交流、分享等方式来营造共同参与、平等沟通、互相提高的文化氛围。

三是要注意把握大局和宏观形势,通过安全文化理念学习贯彻进一步推动市局(公司)各项工作和经济发展。

##市烟草专卖局 四月二十日

第7篇:烟草专卖专卖工作调研报告

##县烟草专卖局##年专卖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年专卖管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及法规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分析总结我局##年专卖管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及法规工作,谋划##年工作思路,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分课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分析当前专卖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总结工作实践,立足于解决问题,形成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专卖管理工作思路和解决方法,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卖管理工作

1、##年本单位专卖管理量化对标考核的成效,对省局今后量化对标指标设定、考核方式等方面建议;

##年,##县局专卖管理量化对标考核的大部分具体指标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上级局的要求,个别具体指标特别是大要案指标与上级局的对标考核标准有差距,存在差距就是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对省局今后量化对标指标设定、考核方式等方面建议有:

(1)省局针对各地市的专卖量化对标指标的设定,应综合考虑各地市的历史差异、地理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流动等因素,设定的对标指标应有一定的难度、但通过努力工作应当可以完成,对标指标具体细化到各个县级局时还应该更具体一点。

(2)专卖量化对标指标的内部监管部分只涉及到被查处卷烟绝对数,我们认为应该加入对内管系统的预警和预警处理率的对标指标,另外应加入对烟叶生产、销售、调拨各个环节的监管及查处的对标指标。

2、在卷烟打假调查取证、联合执法、抓捕收网、奖励协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卷烟打假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手段单一,宣传内容不全面,宣传强度不大,还没有形成全民打假打私的态势,没有给制假售假分子以强大的威慑力,社会对我们有关打假政策的了解也不够全面准确。

(2)案件信息来源不广,情报收集面较窄,职业化情报人员的培植和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3)案件经营意识不够,网络案件经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也是制约我们进一步深挖案源、扩大战果的关键因素。

(4)制假售假网络打击力度不够。目前,已经形成的假烟销售网络,对卷烟制假活动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当前我们工作的重心仍然放在打击非法渠道卷烟和打击摊点上,对打团伙、破网络重视不够,投入力量少,对制假售假网络的活动规律和主要特点深入研究不够,致使有组织、有针对性的打击制假售假网络行动较少,破获的标准网络案件少。

(5)不法烟贩家族式、团伙式作案,手段方式方法越来越,越来越高科技化,给打假调查取证、抓捕收网带来很大的难度。

3、对省局市场净化率考核模式及方法有何建议;

省局对市场净化率的考核采取每季度一次的明查暗访工作方式,这种考核模式是很切实可行的,要真正做到考核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必须尽可能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参与明查暗访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要求,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能力教育,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清正廉洁、公正不阿。

4、对加强专卖队伍培训,发挥专卖专业人才作用,提高专卖队伍整体素质有何建议;

关键是要完善机制、强化技能、切实加强专卖队伍能力建设 :

随着涉烟违法经营行为智能化、集团化、社会化趋势的出现,多数案件案情重大,特殊复杂,如果仅靠老一套的查处手段和方法策略必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办案需要,这就要求专卖人员要具有很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此,要针对烟草专卖管理和烟草不断变化的特点,持之以恒地抓好专卖“双能”竞赛活动,切实提高专卖管理队伍的政治、业务和体能素质。在政治素质上,要求办案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清正廉洁;在业务水平上,要在执法队伍中开展普及与专卖执法有关的法律知识活动,以及其他的办案技能。围绕“内部管理标准化、教育培训制度化、案件管理规范化、网络设施现代化”总体发展目标,建立完善“四个机制”。

一是健全用人机制,优化专卖队伍。制定选拔专卖管理人员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实行专卖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推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优化组合”, 建立健全人员轮换、交流和末位淘汰制度,进一步优化专卖队伍。

二是逐步建立系统化、制度化的培训机制和“个人自学、定期培训、岗位成才、等级考核”的教育培训机制,并对培训成果进行经常性检验,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档案,采取专家授课、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帮助全体专卖管理人员掌握做为一个专卖执法者应知、应会、应该把握的相关知识,着力提升专卖人员的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突出和加强实际工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专卖队伍的执法能力,为提高案件经营能力奠定基础。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增强内部活力。在坚持既有奖励办法的基础上,试行对专卖稽查大队、中队和全体专卖管理人员的技能等级化考核,在专卖队伍中开展会办案、会取证、会追踪、会询问、会做卷、会电脑、会开车、会宣传、会识别真假烟等“九会”活动,坚决杜绝市场检查中那种见多不怪、松懈麻痹、漠视小案的观念和做法。

四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专卖队伍管理水平。在组织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专卖稽查基层组织建设纲要》和《专卖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专卖执法队伍管理规范》、《专卖执法案卷文书规范》等管理制度,积极探讨新形势下专卖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为想干事的人提供工作岗位,为能干事的人提供机会,为干好事的人提高地位,着力培育一大批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家、熟悉业务、忠于职守的专卖管理队伍,从而形成“择能选优引进人,激励机制留住人、专卖舞台展示人”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专卖人员的个人潜能,不断提高专卖管理能力。

5、对辖区重点大户监管的做法、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一直以来,烟草营销部门对卷烟销售大户“青睐有加”,认为卖大户是完成销售任务的不二法门,在卷烟数量及紧俏烟供应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照顾”。随着烟草行业的发展,单纯依靠卖大户的销售观念已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而辖区内的销售大户渐渐成为“假、私、非”卷烟流通的温床。

(1)对辖区的大户进行重点监管,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对发现有“假、私、非”卷烟存在的大户要列为专卖管理重点管理监控对象。

(2)积极查找案件线索,重点大户往往与不法烟贩联系紧密,通过对其实施监控,可以发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争取破获网络案件。

(3)营销部门要坚决杜绝依靠卖大户完成销售任务的旧观念,降低对大户的依赖度,制定合理的营销策略,在严格执行限量供货的基础上,满足其多样化选择的需求。

(4)对违法次数多的大户,可采取降级降档、减量供货等方法促使其规范经营,对一年内被执法部门查处两次以上或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大户,可以责令其停业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的资格。

对辖区无证户管理、证照不符零售户管理开展情况,存在什么问题,有何建议;

在辖区中存一些无证户、证照不符零售户,特别是在农村偏远山区,还存在着一部分的无证零售户,对这些卷烟零售户法律意识淡薄,有些根本就不知道销售卷烟需要烟草部门的行政许可,当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查处时,容易发生冲突。要加强对无证户、证照不符零售户的管理,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增强零售户的自觉守法意识。

(2)对符合办证资格的经烟户,要及时予以办证,并确保送货和专卖管理服务到位;

(3)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建立打击卷烟无证经营的长效机制,联合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定期对辖区内市场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采用责令停止卷烟业务、罚款等行政措施予以严惩,形成联合执法合力,确保不留死角。

(4)要严格把牢办证关。对于新办证的经烟户,严格按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数量和质量上双管齐下,既做到符合有关合理布局的要求,又要源源不断地把有经营能力、能守法经营的优秀经烟户吸呐进来。

(5)要从加强基础工作入手。对辖区无证经烟户、证照不符零售户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第一次责令限期处理完库存卷烟,第二次采取发现一次暂扣一次,并从切断供烟渠道入手。对大户违反规定、私自向无证经营户提供卷烟,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对其客户级别进行降级降档处理,杜绝大户控制小户。

6、如何进一步深化优秀县级局创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县局基层执法主体作用。

(1)组织领导要到位。要求全局上下每位同志以主人翁精神认真对待。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全局观、发展观和荣辱观,起带头模范作用。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的和分工。

(2)措施落实要到位。按照省局关于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要紧紧围绕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内部监管、市场监管、证件管理等六大项主要工作内容,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确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的实施、督导、检查、考核。

①加强队伍建设。要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专卖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先配备文化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人员充实到专卖队伍。特别是创建活动开展后,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将专卖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开展了准军事化岗位“大练兵”活动,力求通过严格的训练,从机制上、制度上规范专卖执法人员的行为,并达到强身健体、磨砺意志的目的。

②对中队基层的硬件设施进行梳理,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逐个项目,逐条核算,进行采购和装修。中队硬件设施按要求必须全面配备到位,改善办公、住宿、生活条件,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③加强日常市场监管。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要着力加强了日常市场监管,规范卷烟市场环境,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清查,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要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县与县毗邻地区等重点区域、重点市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地净化卷烟市场。进一步使专卖管理向服务管理型转变;

④深化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坚持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格监管”为重点,深入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根据《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市场卷烟经营活动实行了事前、事中、事后专卖管理监督,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变专项行动为日常监管,有效地防范了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充分发挥日常内部监督管理作用。

⑤加大卷烟市场的打私打假力度。按照省、市局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发挥专卖执法主体作用,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净化一方市场”的管理理念,始终保持卷烟市场打私打假的高压态势。

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分

1、应建立何种机制,利用何种手段,堵住不规范经营问题发生的漏洞,保证相同问题不再发生?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行业改革的继续推进,卷烟市场管理形势也在不断发生着深刻变化。新形势下如何提升“两烟”生产经营内部监管水平,成为摆在每个专卖工作者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1)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内部制度就是加强内控,促进监管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实行“两烟”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的监管。提升监管者素质,解决监管工作不严、监管不力、程序不对的问题,要通过建立 健全市场监管、证件办理、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制定营销部、配送部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卷烟需求预测、卷烟货源分配、大户管理、品牌管理、卷烟促销、零售客户基础信息、卷烟配送、卷烟销售货款等方面的各项制度,并实行考核和责任追究,以促使企业更加规范有序经营。从市场监管的第一环节开始控制,强化 工作过程的管理,通过对工作环节和过程的控制,使复杂的“两烟”生产经营内部监管标准化、程序化和简单化,达到规范行为,统一方向, 提高效率的目的。

(2)加强外部制度建设。目前社会群众并不知道烟草系统有完善的内部监管制度,总说卷烟供应是随意的。外部制度就是要加强对外宣传教育,解决被监管者和社会群众,政策不懂,守法意识不高,自律意识不强 的问题。。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守法零售户激励等方面的制度,调动社会群众参与市场监管,零售户守法诚信经营;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完善宣传教育,违法 信息公示等方面的制度,经常性地警示不法分子,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外部制度的不断建立和逐步完善,促使监管对象依法经营、规范自律,为卷烟市场监管 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市场监管的质量。

市场上非法流通的卷烟根源在行业内部。所以加强内部专卖监督工作杜绝卷烟外流以及卷烟100%入网落地销售经济运行自然就会增长。对于内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该严格按照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办法所规定过的条款执行,该上报的上报,该启动调查程序的启动调查程序,涉嫌违法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总之要堵住不规范经营问题发生的漏洞,保证相同问题不再发生就要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用制度管理各工作人员。

2、内管机构改革后如何协调双重领导和垂直管理,如何发挥、协调、调动中队长的内管兼职职能?

(1)江西省烟草行业内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 全省各级局(以下简称各级局)应当依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局、省局规章制度,在“垂直管理、双重领导”的原则下,按照国家局专卖内管工作规范和本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如何协调双重领导和垂直管理我们认为:

①建立内管办与县局联席会议制度。市内管办与县局分管领导加强交流,对发现的问题统一看法后下达各项指示由派驻组执行;

②派驻组对发现的问题应主动分别向县局领导和市局派驻办汇报,以取得上级的统一指示后开展工作。

(2)如何发挥、协调、调动中队长的内管兼职职能?

①参加专销联席会议。在会议上对近期工作进行安排,查找最近工作中的不足和亮点进行公开讨论,形成合理的举措并遵照执行;

②实行抄告单制度。中队长在日常市场走访中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使用信息抄告单向派驻组反映;

③责任落实到个人。明确责任,每项工作落实到个人。责任追究也要落实到个人。

3、如何加强内管人员的管理,如何保证内管队伍的素质提升

(1)要加强内管人员的管理,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核评价体系与工资收入挂钩。对工作态度端正,成绩突出的要从精神和物资上给予奖励。

(2)内管人员要向素质型转变,实现专职化、专业化。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每次培训后要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试,并把培训及测试情况留底、存档,作为内管人员职业晋升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法规工作部分

1、遵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国烟法〔##〕126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加强烟草法治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及##年全省系统加强烟草法治建设工作建议;

(1)要进一步开展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围绕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结合实际,面向群众,进社区、进乡镇、进农村进行深入宣传,大力宣传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真假卷烟识别、假冒卷烟危害、防止卷烟调包知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业与信息化部12号令)、新发布的两高司法解释和“12313”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投诉电话等,尤其要深入偏远农村,提高广大农村消费者的法律法规、打私打假、防范维权意识,认识到销售及吸食假烟的危害,使假烟无立足之地,为卷烟销售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要进一步加强对卷烟生产经营一线人员、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一批懂法律、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法律工作队伍是目前烟草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要将培训法制骨干人员列为法治建设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逐步培养一批懂法律知识、精通业务的法律人才。通过加强烟草法治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3)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及行政执法回访工作,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切实、有效地履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管理职责。县局法规人员要每月对查处的案件进行集中审理核查,做到每起案件都有审核记录,严把案件质量关,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要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牢固树立法制工作服务行政执法的理念,将法制监督工作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严格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奖惩,对行政执法工作有功的要给予大力表彰;对不求上进,对法律法规不求甚解、运用不当,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错误执法、造成不良后果的的行为,严格进行相关的处理。通过进行严格的行政执法监督,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烟草政策法规信息管理系统在全省推广运行后,各单位如何保障法规部门的各项工作都进入系统程序办理,并如何做好与专卖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对接;

烟草政策法规信息管理系统在全省推广运行后,各单位必须按照上级局对法规工作的要求,首先要更新思想认识,要认识到法规工作进入信息管理系统程序办理是现代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开展法制工作、提高法制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其次,要配备专职法规人员、电脑设备等硬件;再次,要将专卖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案件办理模块、许可证办理模块与政策法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加强对专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为的执法监督和指导。

3、法规人员的理论学习、专业培训、岗位设置、职级待遇等法规工作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1)目前县级局法规人员的大部分都是来自基层一线,知识结构参差不齐,难以很好的完成法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差什么补什么,不会什么学什么”的培训学习原则,有针对性地每年组织

二、三次理论学习及专业培训,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提高业务技能,只有提高才能发展,只有发展才能促进工作。

(2)目前县局法规人员必须兼专卖内勤岗位,法规员工作任务加重,由于专卖内勤工作比较繁琐,需要占用大部分工作时间,专卖内勤工作又涉及处理案件、法律文书制作,使得法规人员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很难落实法规工作中执法监督到位职责,建议法规员不能兼岗。

(3)目前县级局法规人员未真正落实委派工作制,工资待遇未享受副股级,法规员必须兼专卖内勤岗位,作任务重而工资待遇却不如一线稽查员;再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需要出发,法规工作在县局生产和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法规人员的职级待遇不明确,得不到有效解决落实,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有些法规人员宁愿去做一线稽查员而不愿意担任法规员。

第8篇: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专项行动方案

**镇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

专卖品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积极开展烟草打假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造假活动依然较为猖獗,为切实巩固烟草打假工作成果,规范我镇市场秩序,根据《转发广东省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专项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东打假〔2011〕11号)文件精神,我镇决定开展2011年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专项联合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加大对非法烟草专卖品运输环节的拦截力度,防止其它地区非法烟草专卖品进入我市并流入我镇。通过加大对高速公路、货运站、汽运中转站、等运输枢纽的监管检查力度,以及在主要交通干线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有效切断非法烟草专卖品的运输通道。

(二)加大打击制售运输非法假冒伪劣烟草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假烟草制售分子。以打击假烟运输为切入点,对有价值的情报线索精心经营,深入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巨大、环节齐全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大案要案。同时突出打击制售假烟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利用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采取有效措施,端掉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犯罪团伙,依法严惩一批制售假

冒伪劣卷烟犯罪首要分子。

(三)着重加大对无省准运证运输的烟草的打击力度,对于无省准运证运输的烟草,不论真假都要组织查处,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草的行为。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由镇打假办牵头,联合镇公安分局、交通分局、工商分局和市烟草专卖局第六大队等职能部门组成专项行动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专项行动,形成各部门共同行动、共同打击假烟运输的打假网络,以点带面,以干道为主线,其他道路为支线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打击包围圈,切断假烟运输的供应链。

镇打假办负责此次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检查的牵头协调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对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运输车辆的拦查、涉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并把打击假烟运输环节作为切入点,深挖扩线,积极开展针对假烟运输网络团伙的打击。

交通分局负责协助公安分局对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运输环节的查处以及相关线索信息的通报。

工商分局负责查处应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协助烟草部门查处应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行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丝制品的行为,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的行为以及倒卖烟草专卖品

的违法行为;配合烟草部门对货运站场(站)储运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清理。

市烟草专卖局第六分局根据工作职责要加强信息情报收集,负责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检测处理、案件查处的相关保障及有关费用支持。

各村(社区)要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专项行动小组的工作,并在本辖区内开展打击非法制、售、贩卖、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行动。

专项行动小组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有关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各部门要及时通报信息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3月31, 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打击阶段;第二阶段为总结上报阶段。

(一)集中打击阶段: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 根据前期准备阶段掌握的情况,联合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开展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专项联合行动。

(二)总结上报阶段: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果及经验教训,并形成书面材

料上报镇打假办,镇打假办根据各部门的书面材料形成总结,上报市打假办。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各职能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活动是烟草打假的重要环节和难点。在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按照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违法活动。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开展联合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小组各职能部门做好本单位的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密切配合其他单位的工作,不推诿、不扯皮,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违法活动。

(三)加大经营力度,提高打假质量

公安分局、市烟草专卖局第六分局要以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为切入点,加大涉烟网络案件的侦破经营力度,提高案件经营质量和水平,深入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大案要案,深挖在背后起着支撑作

用的制售假烟网络团伙,依法严惩一批制售假冒伪劣烟草违法犯罪首要分子。

(四)鼓励群众举报,强化舆论监督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的宣传报道,适时宣传烟草打假工作的成果,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要向社会公布专项小组各职能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并按相关规定,给予提供有价钱线索的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认真对待群众的举报,做到件件投诉有专人跟踪落实。要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9篇:烟草公司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

××区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信息的中心,全区国土面积2167平方公里,所辖20个乡镇、办事处,总人口81.6万人。长期以来,在市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国家局和省、市局的安排部署,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以《烟草专卖法》为行为准则,以××烟草企业提出的“合力图强 道通自远”企业文化主体为行动指南,以更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抓好“两烟”生产、经营。提出了“提高标准、自我加压、负重奋进、敢为人先、勇争第一”的理念和“快办事、办好事”的共同行为准则,竭力为××区的“两烟”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作出贡献。20xx年全区种植烤烟7.2万亩,收购烟叶23万担。现有持证卷烟零售户2137户,全年销售卷烟3.04万箱。成为了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的旗帜和窗口,为企业和地方经济的腾飞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区二oo九年的专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流程、强化机制,认真开展市场管理及案件办理工作

1、全面推进卷烟市场管理,实行市管员检查、中队日常检查、大队日常检查相结合三级检查制度。即:中队市场稽查员,以二人形成互助执法,每日根据中队安排的市场稽查任务,开展工作,每天每人检查户数,农村不低于20户,城区不低于30户,填写市场管理检查记录卡。中队队长、副中队长根据每日安排的市场稽查任务,巡回各稽查互助组进行检查核实,填写检查记录表,除本人签字认可外,还需所管乡、镇街道的市管员签字认可,同时,据实填写检查情况,存在问题的,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并纳入中队责任制考核。在此基础上,稽查大队市场管理员根据各中队每旬上报的工作计划及每日市场稽查安排,不定时、不定点对各中队市场稽查工作情况作检查,指导记录,根据各中队的工作安排进行实地检查,填制市场检查记录表,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的下发整改通知,纳入对中队的责任制考核,每月提供市场检查记录,并将各中队的检查情况汇总上报。

2、加强与卷烟零售户的服务与沟通,实行双卡走访工作制

工作方法流程是零售户服务卡,存放于零售户门市,每日由市管员检查零售户时填写相关内容保存于零售户处,并与市管员填写的市场检查记录卡相对应。提供中队、大队的检查依据。中队、大队检查时,根据市管员提供的市场检查记录卡的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实地检查零售户户籍双卡档案,对照零售户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相符,以此考核各市管员的日常市场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同时也是考核各中队对市场管理工作是否督促到位、考核到位的依据。

3、建立诚信等级管理档案,加强对零售户的管理

今年2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零售户诚信等级管理档案、违法经营户台帐,零售户编号录入电脑,实行痕迹管理。按季度对零售户进行专卖管理诚信等级考核升降管理,建立对零售户专卖管理工作台帐,作为对零售户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痕迹资料管理。

4、强化专项治理力度,开展市场清整行动

在专项治理方面,组织公安、工商、烟草专卖及相关乡镇、办事处共同参与,开展了春节期间市场清整专项行动、“风暴”十号、十一号专项行动、卷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查处打击市外卷烟非法流入专项行动。在每次行动中,均按照市“两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组的相关要求,拟定行动预案、成立行动领导组、召开战前动员大会,对专项行动的开展作动员、对行动作具体安排、对工作纪律作强调。并按照行动预案要求,建立完善了稽查、堵截、巡查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清理整顿卷烟市场,查处无证照经营卷烟和经营假、私、非卷烟行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和经营非法卷烟网络开展工作,通过切实加强区内涉烟物品储运、销售等相关环节的内部监督管理,有效地切断了违法犯罪分子非法获取烟草原辅材料的渠道。

4、加强执法打击力度,认真查处违法犯罪案件

今年以来,全区公、检、法、工商、专卖及乡镇密切配合,紧密协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开展“两烟”市场清整和打假打私工作。共出动人员1400余人(次),印发传单、通告各2200多份,装备宣传车录音广播宣传90多车(次),在市场清整中,全区共查办简易程序案件304起,没收假烟207.9条。清理取缔无证经营户79户。共查获一般程序案件67起,查获国产真烟18213.8条,案值66.5万元,罚款16.98万元,没收假烟15307.7条,案值57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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