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物发展旅游共生论文

2022-04-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的便利及多媒体和数字网络的发展,大量的外来文化涌入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给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少数民族文化被同化的进程加剧。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保护文物发展旅游共生论文 (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保护文物发展旅游共生论文 篇1:

从文物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看文物旅游事业的科学发展

摘 要:文章从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的研究出发,旨在寻求达到二者的最佳平衡点的可行性措施,以促进保护文物和发展文物旅游的双赢共生。

关键词:文物;保护;开发利用

文物是中化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支撑推动民族信念和民族进步的基石和动力,是宝贵的文化资源。探古求知的文物旅游自古有之,而随着社会的进步,文物与旅游的结合越来越紧密。近些年,更是掀起了一股文化旅游潮。人们在欣赏名山大川自然景观的同时,也逐渐热衷于观赏物质和精神人文景观。

山西是文物资源大省,拥有众多的地上文物和地下文物,遗址、遗迹在全省星罗棋布。在山西省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文物承担着主要角色,发挥着强大优势和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文物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处理好文物利用和保护的关系便显得尤为重要,这对于山西省文物旅游事业的科学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

文物是人类文明的凝结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具有独特性、稀缺性、不可再生性等特点。文物本身蕴含着许多无形而真实的历史信息,使之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山西省文物资源丰富,如能合理开发利用文物资源必将促进山西省旅游业的发展。然而,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必然降低,进而严重影响旅游事业的科学发展。可见,文物旅游事业的科学发展必须以文物的保护为前提,在发展文物旅游事业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文物利用和保护的关系。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是贯穿《文物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它全面准确地揭示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要求我们既要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又要抓住机遇,发展旅游经济,对文物合理利用。

1.1 保护是前提,利用是目的

文物保护是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文物开发与利用的前提。这是因为:

(1)文物作为一种特殊资源,是人类在长期社会活动中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实物载体,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社会发展水平的代表性实物,它积淀着丰富的历史信息,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然而,文物存量非常有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它凝聚着前人的智慧与心血,形成于一定的历史文化环境。各类文物的遗存,不论数量多少,珍贵与否,都不可再生,毁坏一件就少一件,所以我们有义务和责任对它加以保护,上无愧于前人,下流芳泽于后世。

(2)由于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其利用便无从谈起。只有以文物保护为前提,才能谈得上文物的多形式合理开发与利用。所以,保护文物是前提,要以“保护为主”。

保护好文物资源,使其免遭自然损坏和人为破坏,目的是要对文物进行合理的开发与利用。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资源,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文物有史料、借鉴、教育和旅游四大作用。①史料作用:可以证实文献的记载,修正其谬谈,补充其缺失。对无文字记载的史前社会,则是研究与恢复其社会面貌的实物史料。②借鉴作用:文物是中国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新的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需要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文化遗产,从中不断吸取营养。割断历史,不在前人创造的文化财富的基础上去创新和发展,是空谈发展。③教育作用:文物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教育以及科普教育的形象与生动的教材。文物的教育作用形式是多方面的,举办展览,丰富观众知识就是有效措施。④旅游作用:文物是旅游业的重要资源,文物景点是许多旅游城市发展发展旅游事业的重要支柱,也是其经济发展的主要产业之一。如山西平遥利用集古建筑风貌和晋商文化景观于一体的平遥古城,每年吸引游客100万人次,提高了平遥的知名度,并使外界了解了晋商文化,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山西其他许多地区,也拥有许多丰富的文物旅游资源,可是由于保护不力,损毁严重,只是成为了学术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没有形成著名的旅游景点,使历史传承下来的文物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因此,为了发挥文物重要作用,合理挖掘其内在价值,我们必须首先保护好文物。但反过来,文物保护的目的是进行文物利用,单纯对文物进行保护,而没有充分挖掘文物的内在价值,最大化发挥文物效用,与当前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不相适应。

1.2 合理利用是对文物的最好保护

在保护好文物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合理利用不但不会造成文物的破坏,相反还会促进文物的保护。“合理利用”是一个内容宽泛、层次丰富的概念。利用文物负载的信息(包括文物的造型、纹饰及其他文化内涵等)发展文化产业是“合理利用”的有效载体,文物的展示、展览、服务于旅游和地区经济发展,兼作对外文化交流的使者等等是发挥文物“合理利用”的丰富内涵。从根本上说,合理利用是对文物的最好保护,这是因为:

(1)合理利用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文物是我们从事科学研究、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珍贵文化资源。对文物的合理利用可以展现文物的价值和功能,并发扬光大,启迪世人。此类合理利用可以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唤起人们对文物的热爱,加深对文物价值的理解,认识到文物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从而直接或间接地起到有利于文物保护的作用。

(2)合理利用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毋庸置疑,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利用文物资源可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并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例如山西省的大同、平遥等地,充分发挥文物优势,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并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不仅提高了文物资源知名度,使相关的旅游景点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而经济效益的提高,反过来又能更有力地支持文物保护,解决文物保护中常遇到的经费不足的问题。

综上所述,合理利用文物资源能够收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无论哪种效益,都是对文物的一种保护措施。这样,“保护——利用——保护”的良性循环一旦形成,就会形成一种双赢的局面。合理利用与保护是不矛盾的。对于文物的保护开发,我们既要反对不利用,又要杜绝滥用这两种极端观点与举措。我们需要做的是找到文物利用和保护的平衡点,这既为文物保护工作搭建平台,又为文物利用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2 文物旅游事业的非科学发展对文物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困扰

正如前文所述,文物资源的合理利用既可以产生社会效益也可以起到文物保护的作用。但是,日益火爆的旅游业对文物资源出现越来越重的依赖,造成了对文物资源的过度利用,加速了文物资源的损耗或破坏,突显文物保护和利用之间的矛盾,使文物保护工作遭受阻碍。

(1)文物过度利用,给保护带来紧迫的压力。一些地方利用文物的时候,没有保护计划和措施,对文物只重使用,而不注重保养维护;任由游客对文物随意碰触攀折踩踏,而只有当明显的损坏甚至毁灭性的破坏出现时才加以注意。特别是一些世界文化遗产地或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无限量地接待游客,使有些文物景点游客的接待量超负荷而使文物产生不能承受之压力,而且一年365天全天候开放,没有给文物喘息休养的机会。

(2)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随意兴建旅游附属设施,既破坏了文物景点所在地的整体环境,也增大了文物受损的可能性。例如一些地方的使用部门为了增加效益,在文物遗址周围过分开设旅游附属设施,有的甚至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违章建造游览项目和经商摊点,增加了文物受损的可能性。

(3)文物保护单位的权属模糊而使文物得不到较好保护。许多文物景点分布在由非文物部门管理经营的旅游景区内,管理权与监护权,使用权与维修权脱节,利益与义务分离,致使文物得不到有效保护。更有一些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权和经营权出租、转让或将文物保护单位与旅游企业捆绑上市,致使文物得不到有效保护。如山东曲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孔府、孔庙等连续发生严重的文物毁坏事件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对文物保护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3 实现文物旅游事业的科学发展,寻求发展与保护利用的最佳契合点

文物资源开发和旅游经济发展相结合,已成为保护和利用文物的一个重要途径。而文物旅游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是文物保护与文物旅游之间的协调发展。文物保护工作做得好,才能为拉动旅游经济发展奠定基础,旅游经济的良性发展同样为文物保护带来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在保护与利用相矛盾时,应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推动协调发展,树立文物旅游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实现文物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

(1)文物旅游事业的开展,要遵循在有保护和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对文物的合理利用。近几年随着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有些县将文物景点分出来给了旅游部门管理,出现了只注重旅游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文物景点环境的保护。有了文物、古文化遗址资源,才会有文化、文物旅游,才会有地方旅游业的发展和兴旺,才能带动与其相关的地方经济发展。因此,文物和文物遗址是主源,旅游业和地方经济是支流,只有正本清源,才能长流不息。以旅游带动经济发展是正确的,但发展旅游不能以文物古迹被破坏为代价,否则不仅会造成文物资源的损失,而且也不利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应根据文物保护法,遵从“五纳入”要求,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主要从5个方面对各级政府文物(或文化遗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即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

(2)加大对文物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力度,大力发掘历史文化内涵,以带动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文物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强调保护是开发的根本前提,保护与开发应融为一体。具体而言主要体现为两个途径:一是保旧,即整治文物资源的周围环境,使被周围建筑遮掩的文物重现身姿。如大同华严寺是国家首批公布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近年来其周边建有许多商业建筑,几乎将古建筑全部“围困”,仅有不宽的通道通往寺门,政府对“围困”华严寺的商铺进行拆迁;太原市古建筑文物中黄庙和开化寺,迎泽区采取迁厂、迁民的方法加以保护,并有意吸纳社会资金进行开发利用;唱经楼,杏花岭区将采取拆除周围建筑的办法予以保护。二是建新,即修复一些“只留其名,不见其形”的文物,以待展现更多的人文资源。如太原拱极门遗址,杏花岭区将进行延长拱极门旧城墙遗址进行开发;平遥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经形成了系统性的指导思想,强调物质与非物质的整体保护,提出了从古城、街坊到地块院落、建筑单体4个层面的控制体系,将古城定位为“以文化为核心功能,以旅游为主导产业,以当地居民为主要社会支撑,集文化、旅游和居住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功能区”。因此,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文物古迹不但没有受到破坏,反而得到了妥善保护,并计划适宜地进行开发利用。平遥的城市改造建设工程,很好地解决了“建新与保旧”之间的矛盾,使我们在文物的“保护”与“利用”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为文物保护工作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并推动旅游业的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另外,文物部门与旅游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旅游的开发和利用,首先必须先同文物主管部门协商,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行修缮要遵守“修旧如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游客进入旅游区或在游览途中,旅游部门要不断地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对有破坏行为并引起不良后果者,应采取法律、经济等手段予以制裁。

总之,合理处理文物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时文物旅游事业的科学发展的基础,我们要在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方面探索出一条科学发展的道路,使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作者:闫海滨

保护文物发展旅游共生论文 篇2:

对边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的便利及多媒体和数字网络的发展,大量的外来文化涌入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给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少数民族文化被同化的进程加剧。为了能使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各民族在享受现代社会带来的便利的同时,还能保持本民族的一些优秀文化特色,提高少数民族文化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作者以西双版纳为例,谈谈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加强对边疆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

关键词:西双版纳州;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建议

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文物资源概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位于中国的西南边疆,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唯一的傣族自治州。全州总面积约19125平方千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处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北部边缘,复杂的地形地貌和气候的多样性,造就了丰富的生物资源,素有“动物王国”“植物王国”和“物种基因库”的美誉。在这块神奇、美丽、富饶的土地上,世居着傣、汉、哈尼、拉祜、布朗、基诺、彝、瑶、苗、回、佤、壮、景颇13个世居民族。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丰富灿烂的历史文化和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珍贵的文物文化资源。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8个,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个,分别是曼飞龙白塔、景真八角亭、曼短佛寺、曼春滿佛寺和茶马古道勐腊段;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个,分别是中缅会谈纪念碑、曼阁佛寺、李定国祠、塔庄莫、景哈洞穴遗址、曼崩铜塔;州级文物保护单位5个,分别为周恩来总理泼水遗址、勐龙烈士陵园、景真中心塔、勐遮佛寺壁画、易武白云洞摩崖;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2个。“三普”新发现尚未纳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23个。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现有2家国有博物馆,全州馆藏文物2330件(套),其中国家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105件。

2 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改革开放40年,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工业化和现代化步伐加快,在党和国家的关心和支持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虽然地处边疆,但也享受到了祖国发展带来的红利,新的生产生活方式打破了原有的自给自足农业生产生活模式,曾普遍使用于各民族民间的榨油机、榨糖机、水碓、水碾、纺织机、分水器、木犁、木耙等民族传统文物正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如果不进行抢救性保护,这些民族文物将逐渐消失。

伴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和网络村村通、户户通的覆盖率扩大,为少数民族群众搭建起了解外部社会的桥梁,少数民族群众获取外部资讯越来越便捷,这就对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九零后和零零后带来了较大冲击,主要表现在民族服饰方面。西双版纳主要有12个世居的少数民族,现在传统民族服饰只有老年人还穿,在年轻人中,青年妇女则大多穿新式的采用现代工艺和化纤原料缝制的民族服饰,年轻男性平时几乎不穿民族服饰。传统民族服饰只在主要的民族节日和庆典上穿,或在有关民族文化活动的展示中出现。由于对传统服饰需求的减少,加上没有形成规模和产业化经营,从而导致少数民族纺织艺人逐年减少,纺织技艺面临失传现象。

边疆少数民族人口规模较少,民族民俗文化如果不加强保护的话很容易受到主流文化的冲击和影响,从而导致被同化或异化。西双版纳傣族全民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过去傣族男孩到七八岁时都要到寺庙里出家,当一段时间的和尚(出家时间长短没有具体限制,可以是半年、一年、几年或者终身),接受寺庙教育,学习傣文,学习傣族的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和佛教文化。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现城市周边傣族寨子中的傣族孩子一般都接受义务教育,很少出家当和尚了,只有边远地区的一些傣族寨子里还有一些傣族男孩到寺庙出家,但比例已经很低了,为了保证寺庙的香火不断,好多寨子里的寺住持与和尚是从缅甸或老挝请来的。由于现在的傣族男孩已不再出家当和尚,好多傣族人已经不会读写傣族文字,特别是居住在城里的傣族,他们的孩子甚至连傣话都不会讲,这不利于傣族文化的保护、研究和传承。

西双版纳自然风光绮丽,民族风情浓郁,是世界知名的旅游休闲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及交通的便利,旅游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需求。西双版纳作为世界知名的旅游胜地,每年都会吸引世界各地的游客到西双版纳旅游参观。世界各地游客的涌入,自然也带来了不同的文化,受外来文化的冲击,西双版纳原生态的少数民族文化不断遭到影响和破坏。主要表现在一些景区景点为了吸引游客大兴民俗表演,这些表演好多都没有少数民族文化的内核,而少数民族一些传统的歌舞却逐步消失。

西双版纳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不足,许多民族文物缺乏有效的保护。一是州、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缺乏保护经费,在文物本体安全和消防安全上投入不足,许多文物保护单位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二是许多民族文物散落民间,由于缺乏文物征集经费,再加上现在一些鉴宝节目的渲染,导致文物价格虚高,给文物征集工作带来诸多困难,许多民间文物不能收归博物馆保护、管理、研究和展陈。由于民间缺乏保护的条件和技术,这也加剧了文物的损毁和消亡。三是博物馆对文物的保护条件有限,西双版纳现有2个国有博物馆,但是都没有文物库房。文物藏品安全是文物保护的首要工作,库房则是文物保护的重要载体,文物库房承载着文物藏品的储藏、保护、修复及防盗、防火、防虫和确保文物藏品恒温恒湿等功能。西双版纳民族博物馆从2010年成立以来,由于当时的客观原因,把博物馆的文物库房改建成办公楼交给西双版纳州民研所作为办公地点使用。博物馆只好利用展厅改建了一个临时库房,现在的临时库房安防、消防、环境控制设施简陋,表现在文物库房安全技防设施不完备,达不到《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等级的规定》的国家标准,满足不了现代文物收藏科学规范的要求,基本上没有恒温恒湿设备,防虫防霉药品短缺,文物柜、架、囊、匣数量不足,质量不好,基本上没有按文物性质进行分类放置的条件,很难做好常年养护、保管,对文物的保护、研究工作极为不利。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不健全。西双版纳州有两县一市三区,除了州上设有文物管理所和博物馆外,两县一市三区都没有专门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構,文物保护工作由当地的文化馆承担。由于没有独立的文物保护机构,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许多问题,不利于当地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3 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大宣传和树立文物保护意识。民族文物是反映一个民族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遗迹遗物,具有本民族的特色。它们从不同侧面反映一个民族的社会发展、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是研究民族历史,特别是研究少数民族历史的实物资料。我们一定要加大对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结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七五”普法工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文物保护意识,让西双版纳州各族人民都加入文物保护中来。

加大政府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力度,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各级政府应该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维护和抢救性保护维修。对散落在民间的民族文物,要组织博物馆专业人员开展文物征集。同时创立一些奖励激励机制,鼓励个人、团体和组织向博物馆捐献文物。

加强旅游部门和各景区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加快文旅融合发展,探索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景区景点相得益彰、深度开放的发展新模式,使文化和旅游协调发展,共生共荣。在发展旅游的过程中注意保护民族文物的原生性和完整性。同时又通过旅游业的发展拓展民族文物的生存空间。

近年来,随着乡村旅游文化的兴起,好多少数民族村寨都在进行旅游文化开发,政府职能部门应积极介入,制定相关的乡村旅游文化标准,引导旅游文化村寨建立村史馆,村史馆的展览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村史村情、村规民约、传统文化、民族风情等历史文化资源。二是反映本村的生产生活、发展成就、苦难史、奋斗史、好人好事、典型事迹等内容的老物件,以及先进典型代表、历史素材等纳入村史馆中,收集村集体及村民所获荣誉,陈列在村史馆内,让全体村民充分感受到荣誉感、自豪感。三是挖掘整理在党的不同时期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指引下,村寨的发展变化。

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两县一市三区都没有专门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这不利于文物的保护、管理、传承和研究,建议成立县(市)级文物管理所和博物馆。

作者:李浩

保护文物发展旅游共生论文 篇3:

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和谐共生机制实证研究

摘要:以大唐西市为例,研究了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和谐共生关系。研究认为,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和谐共生是互辅共进的持续发展模式,其包括三大机制:价值生成机制是和谐共生的动力源泉,运行机制是和谐共生的坚实基础,利益分配机制是和谐共生的基本保障。研究结果表明: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和谐共生模式值得大力推广,关键要形成以构建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和谐共生的价值生成、协调运行和利益分配三大核心机制。

关键词:文化遗址;文化产业;大唐西市;政府;市场;中介组织

长期以来,经济建设与文化遗址保护被视为一对矛盾,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文化遗址保护经常被认为是经济建设发展的“包袱”。大唐西市原来是盛极一时、名扬中外的世界贸易中心、时尚娱乐中心和文化交流中心,现在其遗址是全国重点保护文物。陕西佳鑫实业公司对其进行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创造了保护民营资本和利用文化遗产的双赢结果,创建了文化遗址与关联产业和谐共生的有效模式,实现了“鱼和熊掌兼得”。因此,以大唐西市为例,本文总结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基本经验,剖析文化遗址保护与文化产业和谐共生机制,推广遗址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先进模式,对全国文化遗址保护与城市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一、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

产业关系模式分析借鉴共生理论,按照遗址保护完好与否和关联产业是否发展的相互关系,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发展形成4种共生关系,相应产生4种发展模式(表1)。

表1中,文化遗址保护与破坏分别表示为X1,X2;关联产业发展与停滞分别表示为Y1,Y2。

从表1中可以看出:第一,文化遗址保护与文化产业和谐发展,两者互利共生、和谐互动(X1,Y1),该模式称为和谐发展模式,如西安大唐西市遗址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就是此类模式的典型。第二,关联产业获得了暂时性发展,但是文化遗址却遭到严重破坏,两者呈现偏害共生关系(X2,Y1),该模式被称为破坏式发展模式。如洛阳龙门石刻、四川都江堰水利工程均曾因过度开发,导致文化遗址遭到极大破坏。第三,文化遗址被有效保护,但是遗址关联产业并未相应发展,两者呈现偏利共生关系(X1,Y2),该模式被称为单一保护发展模式。中国多数文化遗址均属此类。中国文化遗址长期实行国有事业保护政策,经费由政府直接拨付,保护单位无保护资金的压力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动力,关联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另外,一些民营资本经营的博物馆也属于该类,如关中民俗博物馆,其保护资金主要源于自有、社会捐赠和微薄的门票收入,关联产业未得到充分开发,文物保护与关联产业呈现分离状态。该模式因为保护与产业的现实分割,被称为“单一保护模式”。第四,文化遗址既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关联产业也没有实现发展,或者因为遗址遭到破坏,而导致关联产业发展受阻停滞,形成竞争消亡关系(X2,Y2),该模式被称为“毁坏停滞模式”。这在经济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尤为普遍,大批文物遗址,甚至级别较高的文化遗址,因为政府财力有限,无力投入,而民营资本受制于政策约束或囿于难以找到合适的盈利模式而不愿介入,导致文化遗址破坏与关联产业发展停滞并存。

在文化遗址保护与文化产业以上4种共生关系与模式中,偏害共生关系与破坏发展模式(X2,Y1)、竞争消亡关系与毁坏停滞模式(X2,Y2)均以一方受损或双方共损为结果,具有不可持续性。互利共生关系与和谐发展模式(X1,Y1)、偏利共生关系与单一保护模式(X1,Y2)是两种可供借鉴的发展模式,其中文化遗址单一保护模式(X1,Y2)是以保护主体之外政府强大的财政拨款或非政府组织巨额持续输血式无偿投入为前提。而在政府保护资金有限和非政府组织投入意愿微弱的条件下,依赖于保护责任主体“自我生血,自我发展”的共生和谐发展模式成为遗址保护可供选择的最佳模式。

二、大唐西市文化遗址保护与

合理利用的基本经验大唐西市的基本经验可以概括为“政府引导、鼓励支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企业主导、市场运作;以商养文、以文促商”[1]。

第一,政府主动引导,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在大唐西市发展过程中,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部门给予大唐西市诸多的引导、帮助和支持。一是西安市政府解放思想、充分放权,将大唐西市文化遗址委托给陕西佳鑫实业公司代行保护,开创全国民营资本参与文化遗址保护之先河。二是国家文物局、陕西省文物局对大唐西市高度关注。一方面,国家文物局和陕西省文物局大力支持大唐西市纳入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另一方面,陕西省文物局创新行业人才交流机制,抽调文物系统在岗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赴大唐西市博物馆和公司任职,对大唐西市遗址保护工程和博物馆建设给予人才和技术扶持,突破民营企业人才和技术缺乏的瓶颈。三是中央、省、市领导大力支持并出席大唐西市举办的文化活动,保证必要的礼仪接待,使大唐西市的文化活动更具影响力和号召力。四是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支持和信用担保的作用,通过财政奖励和金融协调会,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资金困难。

第二,企业科学规划,进行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保护。大唐西市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性和责任感,始终贯彻科学规划原则,对文化遗址进行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保护。一是坚持权威设计。他们分别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张锦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刘克成、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主席安家瑶、日本建筑专家小川清一组建成专业设计规划团队,对遗址保护进行科学规划。二是坚持科学论证。他们邀请陕西省、西安市文物局和文物保护专家对遗址展示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反复论证、专业评估、修订完善。三是专业化管理。他们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对遗址保护标准审批方案的要求,制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方案”,对遗址进行专业化加固、铺桩和回填保护。四是严格保护。他们聘请文物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文化产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提高大唐西市的文化遗址管理水平。

第三,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和产业化经营。大唐西市是全国第一个由民营资本参与保护的高规格文化遗址类项目。陕西佳鑫实业公司是大唐西市遗址发掘、保护、利用、建设、展示以及举办各种公益性文化活动和产业经营活动的主体,完全遵循市场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经营活动覆盖旅游、商业和古玩交易、文博事业、文化艺术、会展活动、商业地产、住宅地产等众多领域,主要通过策划 “大唐西市春节文化庙会”、“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暨文化产业洽谈会”、“大唐西市文化遗产节”、“彩绘丝路——中国当代著名美术家丝绸之路万里行”、“2011欧亚经济论坛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分会”等活动,聚集人气,提升文化品牌价值,推动大唐西市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发展,实现企业盈利和发展。

第四,以商养文,以文促商,商文互辅共进。以商养文,以文促商是大唐西市遗址保护与文化产业和谐发展的有效运作模式。以商养文主要通过有序发展关联产业与文化主导产业两大途径实现:一是陕西佳鑫实业公司通过挖掘遗址文化,促进文化与地产融合,建设高价值的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两大关联产业,形成文化遗址保护的反哺资金。目前,大唐西市拥有国际古玩城、商务酒店、高尚住宅在内的商业地产和住宅地产业务,其丰厚的商业租金和利润已经成为文化遗址保护资金的主要来源。二是大唐西市依托文化遗址资源,积极策划发展旅游、会展、演艺、时尚餐饮等文化主导产业,逐步形成大唐西市新的主导产业和反哺文化遗址保护的新的资金来源。以文促商主要通过文化价值产业外溢与文化创意产业化两大途径实现:一是大唐西市通过组织“大唐西市春节文化庙会”、“ 大唐西市文化艺术博览会”等丰富多彩的文化项目吸引眼球,集聚人气,营造富有浓郁文化气息和人文关怀的商业地产和高尚住宅,极大地提升了大唐西市商业地产、住宅地产品质和商业价值。三是大唐西市通过兴建民营博物馆,挖掘和展示大唐西市盛唐文化、丝路文化、商业文化,促进其与旅游、商贸、会展、餐饮、演艺的融合,形成独具盛唐贸易文化、丝绸文化、时尚娱乐文化特色的旅游景区和文化产业发展基地。

三、大唐西市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

产业和谐共生机制分析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和谐共生机制是指通过价值生成机制、运行机制、利益分配机制,能够有效调动各个经济主体主动参与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关联产业开发,形成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互利共生、和谐互动的发展机制(图1)。该机制主要包含3项基本内容:一是促进微观经济主体意愿投入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利用的价值生成机制。二是能够保障文化遗址保护与文化产业和谐发展的运行机制。三是能够持续推进文化遗址保护与文化产业和谐发展的利益分配机制。

(一)和谐共生的动力:价值生成机制

大唐西市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和谐共生能够有效促进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最大化,是促进经济主体积极参与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开发的基本动力。

第一,经济价值生成机制。文化遗址是文化创意的载体,创意是遗址关联产业的灵魂。伴随文化市场需求的扩大,大唐西市以市场为导向,深化文化产业分工,促进关联产业多元化发展。在纵向上,通过发展文化创意、文化市场、品牌经营,拓展延伸文

图1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和谐共生机制示意图化产业链,推进文化价值链高端演进,增加产业链价值;在横向上,通过融合发展文化商业地产、高端住宅、文化旅游、古玩交易、演艺等产业,推进文化与相关产业的融合,新增关联产业链,增加产业链价值。大唐西市注重科技对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关联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通过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实现了文化遗址保护手段的现代化,也丰富了遗址文化产品的种类和表现形式,扩展了文化市场空间,提升了文化产业价值。

第二,文化价值生成机制。关联产业的发展,可为文化遗址保护持续不断地提供经济支持。通过关联产业的利润反哺,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实现保护文化遗址的维护与永续利用;另一方面,可以借助市场机制,有效动员高校、研究机构等科研力量,广泛参与,深度挖掘,丰富文化意蕴,最大化提高文化价值。

第三,社会价值生成机制。大唐西市文化遗址保护与文化产业和谐发展,在有效保护文化遗址的同时,通过市场化机制最大化地丰富遗址文化产品,更有效地扩大文化传播途径和网络,多途径、广渠道地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社会伦理;政府通过免费或购买文化公共用品活动的方式,最大化地满足了公众的文化需求,加速了民族优秀文化传播,强化了社会教化功能,能够促进社会价值的最大化。

(二)和谐共生的基础:运行机制

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三位一体的资源配置机制是文化遗址保护与文化产业和谐运行的有效机制,是文化遗址保护与文化产业和谐共生的基础。

市场机制是基本的资源配置机制。陕西是全国文物资源大省,也是经济不发达省份,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形成了文物资源保护与政府投入之间的尖锐矛盾。在大唐西市遗址保护与开发过程中,地方政府通过产权制度创新,以遗址保护外部(正)收益内部化的方式,解决了私人资本投资文化遗址保护的成本与收益不对等的问题,创造了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因此,在大唐西市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领域,市场机制是基本的资源配置机制。大唐西市正是通过价格、供求与竞争3个机制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一是供求机制。巨大的遗址文化价值产业外溢和遗址关联产业发展前景是大唐西市投资的市场动力,政府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遗址保护与开发,促进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保障自由供求市场的形成。二是价格机制。产业化的遗址关联产业市场形成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是最好的市场信号,供求通过价格达到均衡,即实现产业的资源配置。三是竞争机制。市场机制作用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生存压力促使大唐西市不断深掘文化内涵,以丝路文化、贸易文化、大唐文化为特色进行产品开发,推进文化与关联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竞争性机制也使企业更有动力维护文化遗址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的关系,以期获得长久持续发展。

“看得见的手”是资源配置不可或缺的补充机制。市场机制在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但是,在市场机制失灵的领域和中国市场机制不健全的现实条件下,需要发挥政府 “看得见的手”的作用来推动。在大唐西市保护与合理开发过程中,合理、有效地发挥了政府协调机制的功用。这主要体现在:第一,政府实施产权制度创新。在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绑定保护与合理开发权共同转让给同一民营经济主体,通过外部效益内部化的方式使遗址保护的公共属性发生转变,为市场机制的引入创造条件。第二,政府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开发权让渡为条件,遗址区内的经营设施由企业承担。但是,遗址区域的对外交通、通讯、卫生等设施属于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将其纳入市政规划,优先予以解决。第三,政府提供有效管理与服务。中国文物法律、管理滞后于文物保护与合理开发实践,形成对文化遗址产业发展的重大约束。政府创新管理理念,加强公共服务,突破遗址文化产业瓶颈,主要方法有:一是制定遗址保护的标准与要求,建立遗址保护的动态监控与管理机制;二是合理界定古玩交易的界限与范围,引导和规范关联文化市场发展;三是打击倒卖文物不法行为,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清除干扰市场经营的不法势力,维护市场秩序;四是建立遗址区域内文物、工商、公安办事机构,下放管理权限,创新管理制度,进行高效管理与服务[2]。

中介组织协调是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的协调机制。中介组织是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具有政府和市场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大唐西市文化遗址保护和利用过程中,中介组织发挥着重要的组织协调作用:一是发挥政府与企业桥梁和纽带联系作用。民间收藏协会、西安市工商联、大唐西市古玩商会积极协助政府做好文化遗址保护与文化产业政策宣传与服务工作,及时将企业情况向政府和主管部门反映沟通、建言献策。二是大唐西市各类协会加强遗址文化行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自律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三是通过创办杂志、网站、论坛等形式,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政府、协会间同行业交流、联系与沟通,增进合作。

(三)和谐共生的保障:利益分配机制

利益分配体现了对参与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开发的经济主体权益的维护,是促进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和谐共生的基本保障。

市场分配机制是基本的利益分配机制。传统观念认为,文化遗址是公共性文化资源,如果由私人企业承担,实行单纯的市场供给模式,会因其外部收益大于私人成本,无法形成持久的利益回报机制而难以为继,因此只能由政府进行保护和运营。然而,在政府财力有限、无法实现有效保护的条件下,文化遗址遭到极大破坏,关联产业也难以启动,出现遗址毁坏与关联产业停滞的“双损”局面。西安市政府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引进陕西佳鑫实业公司投入文化遗址保护,将大唐西市文化遗址开发及其文化外溢收益权一并让渡给企业,使企业投入文化遗址保护的外部收益内部化,这样通过“以商养文,以文促商”形成了企业从事文化遗址保护的利益回报机制,创造了市场机制的引入条件:政府将大唐西市及周边500亩的土地,交给大唐西市进行合理规划与开发,鼓励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市场运作,获取经营收入,形成商业利润,弥补文化遗址保护成本。

政府利益协调机制是重要的利益补偿机制。遗址文化产业是新兴产业,在新产业发展初期,存在着较高的制度风险、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为了增强企业适应能力,减小企业经营风险,帮助企业度过产业创新困难期,政府通过奖励、补贴、公共购买等政策,构建了企业利益补偿机制,增强企业从事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文化产业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为了保障消费者公共文化消费权益,改善公众文化生活,政府通过博物馆免费、门票补贴等政策,形成对公众的公共文化消费补偿制度,进一步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的扩大[3]。

四、文化遗址保护与文化产业

和谐共生机制的启示大唐西市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的“双赢”,并非功成于偶然,而是在实践中形成了耦合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和谐共生机制的有效模式。因此,要在剖析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和谐共生发展机制的理性认识基础上,总结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前提条件,推广遗址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先进模式[4-8]。

(一)积极创造条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遗址保护与合理开发

中国历史文化遗存丰富,文物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完全由政府包揽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中国拥有雄厚的社会资本,这些资本正在寻找投资机会,政府应科学认识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共生关系,通过产权制度创新,促使外部收益内部化,创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空间,主动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各类文物遗址的开发、保护和利用,使之成为推进文化遗址保护、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科学认识和处理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发展的关系

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和谐共生是相互促进、互辅共进的持续发展关系。文化遗址是遗址关联产业持续发展的物质载体,是关联产业的灵魂和核心,只有保护好文化遗址,才能实现关联产业的持续发展。关联产业是文化遗址保护的重要资金来源和经济支撑,合理的文化遗址开发和利用能保障遗址保护持续投入,实现文化遗址的有效保护。

(三)推动企业创新,促进产业纵向延伸与横向扩展,提升价值空间

引导企业实施创新战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推进科技与文化产业融合,提高文化发展的科技含量和科技水平;促进企业延伸产业链,发展文化创意、文化市场,经营文化品牌,拓展延伸文化产业链,推进文化价值链高端演进;推动企业横向扩展,加速文化遗址与房产、旅游、演艺、商贸等产业融合,形成现代、高端、多元化的产业体系和产业形态,提升遗址文化产业链增值空间。

(四)完善文化资源配置机制,构建文化遗址保护与文化产业和谐运行的有效机制

第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文化遗址保护领域,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文化遗址保护领域,以遗址保护外部(正)收益内部化等方式,创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的配置作用。第二,完善政府协调机制。强化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遗址关联产业发展环境;加强监管,建立文化遗址保护企业遴选标准与程序,创建规范的行业准入机制。制定遗址保护的标准与要求,建立遗址保护的动态监控与管理机制。打击倒卖文物、假冒伪劣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有序的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创新行业人才交流机制,鼓励政府、事业单位系统在岗管理、技术人才到企业任职,加大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力度。第三,发挥中介组织的协调作用。鼓励引进诸如文化投资咨询、文化信息服务、文物鉴别与评估、检测检验、文化遗址保护协会、文化遗址开发投资商会等提供市场服务、保障市场运行、行业自律等各类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与企业间桥梁和纽带联系、诚信建设、行业自律、行业交流、跨领域合作等作用与职能。

(五)建立以市场为主、政府协调为辅的利益分配机制

第一,构建市场化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制度创新,将文化遗址保护责任和遗址开发收益权同时委托给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经营能力的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经营发展文化遗址关联产业,形成合理的遗址保护成本补偿机制和正常的产业利益回报机制。第二,创建政府利益协调机制。政府通过奖励、补贴、税收优惠、公共购买等政策,向企业收益倾斜,增强企业适应能力,减小企业经营风险,引导企业投资文化遗址保护与利用领域。政府通过博物馆免费、门票补贴等政策,维护消费者公共文化消费权益,构建公众公共文化消费补偿制度。

五、结语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是一对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促进的统一体。在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发展形成的4种共生关系和模式中,基于互利共生关系的和谐发展模式是在政府资金保护有限和非政府组织投入意愿微弱的条件下,实现遗址保护可供选择的最佳模式。大唐西市是民营资本参与文化遗址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成功案例,其基本经验是:政府引导,鼓励支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企业主导,市场运作;以商养文,以文促商。该模式的成功是耦合了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和谐共生、互辅共进关联机制。本文分析表明,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和谐共生的机制为:价值生成机制是和谐共生的动力源泉,运行机制是和谐共生的坚实基础,利益分配机制是和谐共生的基本保障。因此,陕西佳鑫实业公司创造的民营资本参与大唐西市文化遗址保护和关联产业发展的经验具有普遍性,值得广泛借鉴和大力推广。推广该模式的核心是要解放思想,创新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种基本资源配置机制和作用,要努力构建文化遗址保护与关联产业和谐共生的价值生成机制、协调运行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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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林 裴成荣 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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