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综合判断管理论文

2022-04-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基于综合停电管理模式的供电可靠性管理,阐述了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对供电可靠性管理研究的重要性,针对目前电力系统输变配计划停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笔者通过研究,总结和归纳自身多年工作经验,提出了一些加强供电可靠性管理的对策。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能帮助相关电力企业单位提高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能更好地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思想综合判断管理论文 (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思想综合判断管理论文 篇1:

信息化环境中医院综合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应用

摘 要:在医院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综合档案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水平的高低可以直接影响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如何提高医院综合档案管理水平成为了医院及档案管理人员亟需解决的问题。二十一世纪的信息技术则为医院档案管理提供了便利,因此与时俱进,综合档案数字化管理应用成为了必然趋势。但当前在医院的综合档案数字化应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医院综合档案无法发挥自身的最大价值。本文首先介紹了信息化环境下医院综合档案数字化的必要性及作用,然后围绕信息化环境下医院综合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应用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探究,并提出了改善措施,以期能够提高医院综合档案的数字化管理水平,进而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推动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信息化环境;医院综合档案;数字化管理

一、引言

医院综合档案作为记录、保存日常生活中形成的有关医院的文件、财务、人事、科研、病案等重要信息的表现形式。如何做好医院综合档案管理、发挥档案对医院的医、教、研等方面的价值是当下医院应该引起重视的。以往的档案均以纸质形式存在、管理,然而在时代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医院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数据信息,利用纸质形式进行保存、管理已经无法满足当下高效、便捷的需求。并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医院综合档案的数据内容日渐复杂庞大,并给相关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此时,数字化管理综合档案应运而出。数字化管理综合档案,能有效提升档案管理的效率,提高医院档案管理的水平。但有的医院在数字化档案管理的应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数字化档案管理的实际运用仍然有待进行完善。下面将具体介绍相关内容,从而实现数据资源的高效、便捷、共享,发挥综合档案的内在功能。

二、医院综合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必要性及作用

1.医院综合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必要性

医院综合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具体指的是可以在保证保护档案原件、保证数据真实的基础上充分的利用计算机自身的硬、软件功能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以便满足医院员工的使用需求,充分发挥档案作为信息资源的作用。而医院综合档案数字化的必要性表现为以下两方面:首先,医院综合档案不仅能够为医院的工作人员提供真实、丰富多样的数据,而且能够在医院的领导层进行决策时提供完整且准确的数据。目前信息化技术已经逐渐地渗透到社会上的各行各业之中,医院综合档案的数字化能够将医院的数据资源进行共享,所以在医院综合档案上应用数字化管理成为了我国医疗行业的必然发展趋势。档案的数字化能够确保医院对数据的精准利用,从而保证医院能够长久、有效、高效的发展下去。其次,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各种新型医疗技术层出不穷,对应的档案数据也相应的在增多。但是用纸质形式存储档案的数量十分有限,查询起来比较费时费力,并且纸质档案不利于保存,所以应用档案数字化管理是医院档案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档案数字化是利用了计算机网络的开放性和可存储超多的数据资源的优越性,对档案进行更为高效的整合利用。而且档案数字化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能够有效提高医院综合档案的利用效率。

2.医院综合档案数字化管理的优点

新的时代发展背景对医院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综合档案数字化能够让管理人员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时更为科学有效,进而能够大幅度提升档案管理的效率。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之后,在调取档案资料时,可以通过对关键词的搜索,进行自动化的检索,极大程度上减少了查找时间,也更加有利于信息的分享。

电子文档的信息是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的环境中形成和管理的,因此可以实现高度的信息共享。档案作为一种信息,具有共享的条件,但是传统文件的信息共享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借用和使用必须去档案室,并且只能由一个人使用。它还会损坏原稿。无法获得原稿。可靠的保证端口,信息文件完全不同。它依靠计算机网络来构建数字文件管理系统。它可以通过计算机终端直接查找和读取数字文档,这不仅可以满足多个文件审阅者访问同一文件的需求。档案馆的需求可以更好地保护纸质文件并增加纸质档案的寿命。

3.医院综合档案数字化在档案管理方面的作用

通过上面的介绍可以发现应用数字化管理综合档案是医院发展的必然选择。医院综合档案的数字化应用可以对档案管理工作发挥的作用包括有:首先是数字化的档案文件节约了人力资源、档案存储空间的占地问题以及纸张消耗的问题,也实现了医院内档案数据的共享,有利于各部门协同工作。其次是档案数字化能够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一是数字化后的档案在查询时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高,不再受限于时空;二是工作人员可以在快速查询到数据资源的同时还可以检索到更加全面的信息,比如类似疾病的电子病历全部显示可以帮助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分析,进而做出做科学的判断。最后数字化的综合档案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在熟知档案工作的同时了解计算机操作,因此能够促进档案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医院的长远发展提供保障。

三、医院综合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

从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转变为数字化档案管理,其中涉及到管理理念、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工艺等各方面。具体应用以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医院综合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应用

医院综合档案的数字化应用首先表现为数据管理的信息化。医院通过计算机设备、管理系统以及局域网等建立完整的数据网,然后将以往的纸质数据在信息化背景下通过计算机转变为电子数据存储于信息管理平台。其次是工作方式的信息化。传统的档案管理通过手动管理的方式进行数据管理,可能存在查询困难、误差较大、使档案无法完整保存的缺点。工作方式的信息化使得档案数据全部完整且有序的储存着,方便工作人员的查询,同时管理人员的后续管理工作也相应地便捷起来。然后是信息检索的信息化。信息检索作为医院综合档案管理数字化的重要应用,可以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快速、精准且经过加工处理的档案数据资源,资源获取更加便捷。最后是档案安全管理信息化的应用。医院的综合档案包含着许多医院的机密,数字化的综合档案安全管理需要在确保数据真实的前提下保证数据安全,不被不法分子利用。

2.医院综合档案数字化管理应用中的问题

根据上述医院综合档案的数字化应用,当前医院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是医院的领导对于档案综合管理认识不足,过于重视临床档案的管理,对于综合档案管理部门投入资金少,数字化管理所必需的计算机、打印机以及各种现代设备老旧。对于数据管理系统无法及时更新,容易被黑客等入侵,造成数据的泄漏。虽然国内目前已经对医院档案的收集保管日益重视,但是在部分医院对档案数字化建设仍然存在认知上的不足。尤其是医院领导如果缺乏这方面的认识,将会极大地影响医院档案数字化建设的进程。由于领导层的重视不足,会导致医院内部的工作人员对档案文件管理的理念仍然停留在传统的纸质档案阶段。医院内部调取档案文件也仍旧是采用纸质的阅读形式,给档案工作带去了极大的不便。此外,医院的信息系统无法有效对接,使得医院各部门的数据资源无法有效归入综合档案管理系统进行使用。

二是工作方式的信息化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档案管理知识、计算机知识,而且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但当前档案管理人员普遍存在综合素质不高的情况。但是档案数字化是一项极具专业技术的工作,因此医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需要大量既通晓档案专业知识又熟悉信息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但大多数医院的档案员均是各部门的所属人员,同时兼职担任档案管理员。他们日常的本职工作是处理自己本职能部门的专业事务,对档案知识的储备和业务水平相对有限,加之信息化程度不高,难以胜任档案数字化的工作。这类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极易对档案管理工作产生抵触厌恶的情绪,从而影响电子文件的录入和归档工作。而医院的档案专职管理人员虽然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较为专业,但对数字化档案管理知识掌握程度不足,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储备较为薄弱,也难以驱动医院档案的数字化建设。信息化背景下,档案管理需要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而医院没有重视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得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修机会不多,思想观念以及管理水平无法跟上时代的变化,缺乏创新。二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容易受物质的迷惑,而医院对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重视程度也不够。三是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医院关于数字化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则没有细化使得数据权限管控不到位、数据错误等问题仍有发生。

四、提高医院综合档案数字化管理应用水平的举措

1.正确认识综合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当前,各医院均实行了综合档案的数字化管理,而且具备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但因为医院领导的不重视、投入少使得档案管理数字化的应用效果无法有效发挥。首先,医院领导层应充分认识综合档案的数字化管理所具备的价值,并转变医院档案数字化的观念,对其予以高度的重视和肯定,这是档案数字化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条件。虽然医院的主要工作是以治病救人、教育科研为主,档案管理部门只是一个为各个科室提供服务的后勤部门,但是如果医院的档案一直都是使用的纸质文件,查询借阅十分不便,将会严重地影响各个部门的工作效率。如果医院档案进行了数字化管理,就会打破纸质档案的种种局限和不便之处,让档案管理工作更为简便。医院领导应该将档案数字化作为一项长远发展战略来进行规划,并将其纳入医院的整体规划发展之中,并给予最大程度的支持和帮助,从而让数字化档案为医院提供有效数据支持。其次应加大投资力度,根据档案管理的数字化需求完善相关硬件、软件设施并定期进行更新、维护。优化以专业的计算机硬、软件为基础平台,建立以档案室为核心的数据系统,将医院的档案统一管理,便于医院在內部工作电脑上查询资料。

2.提高档案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数字化管理医院的综合档案需要工作人员处理大量的电子文件,因此档案管理人员对于计算机知识也要了解,如计算机的软硬件设备、信息处理技术等。对此,医院一是应该定期开展档案管理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培训,提高管理工作人员的计算机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观念也必须与时俱进,所以医院还应该为内部工作人员提供进修机会,让部门的优秀员工可以外出进修,学习先进的档案管理模式,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必要的理论知识水平,不断进行创新,培养复合型档案管理人才,从而在医院内部建立起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档案管理团队。三是重视对档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通过奖惩制度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使档案管理人员主动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积极收集资料并认真核实、加工保存。

3.做好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信息化背景下医院综合档案的管理数字化得到了广泛应用,然而当下网络安全问题越发严重,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应用中应重视信息安全,具体操作:一是必须利用有特殊防火墙隔离功能的医院内部系统以及工作电脑进行访问而且必须设立访问权限,只有具备资格的人员才能够访问档案资料。而且相应部门的工作人员只能访问本部门的档案资料。二是对于资料的访问仅限于资料在打印水印的情况下浏览,并且不能下载,避免了档案的外泄。三是对于账户登陆的有限期进行限制,过了有效期应重新登陆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四是及时升级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以修补漏洞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医院的档案机密安全。

4.完善数字化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与纸质档案管理不同,数字化管理档案可能会存在信息丢失、删改等问题,而且需要定期的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升级方能确保数据的安全,所以应结合医院实际,制定符合自己医院档案工作的《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一是明确电子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以及鉴定等一系列流程,并规范电子档案的归档、分类以及保存。二是确保监督档案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工作的有效开展,在文件形成档案时,立即进行备份、保存,从而让档案的归档与保存等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三是完善档案转化为电子文件的技术、鉴定档案价值的相关标准以及档案保密责任制度,合理规划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避免分工不明确以及档案价值不能得到充分体现等问题的出现。

五、总结

综上所述,医院档案数字化建设是一项繁复而又艰巨的工程,医院档案要想更好地发挥自身价值,就必须不断地务实创新、求同寻变,加强数字化建设。信息时代医院综合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应用具有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推动医院服务质量提高等多种优点而被广泛应用。而目前医院在进行综合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应用上存在一些问题,医院应认识到数字化管理档案的价值,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系统,提高工作人员综合能力,完善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从而推动档案管理数字化的前进步伐,实现医院的持续发展。

总而言之,随着互联网在信息技术建设中的加速普及,它给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带来了便利,不仅有效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而且为有序提供了良好的信息交流平台。 社会发展。 以医院综合档案管理为例,数字化管理的实现大大提高了医院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质量,确保了各种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充分利用了各种档案的服务利用效果,从而提供了 这是医院有序发展的有利保证。

参考文献:

[1]陈亭君.新时期中医院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探析[J].办公室业务,2018

[2]刘 薇.总结医院档案管理问题与信息化建设研究进展[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8

[3]李 娟.探讨信息化系统在中医院病历档案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卫生产业,2017

[4]罗红珊.医院综合档案的依法管理——以中山市中医院为例[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7

[5]姚 毅.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医院人事档案信息发挥的作用分析[J].中国市场,2017

[6]许贤雄.新时期做好医院综合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思路分析[J].办公室业务,2018

[7]王 青.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中医医院人事档案管理[J].城建档案,2019

[8]朱艳梅.浅谈新时期如何做好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J].办公室业务,2018

(作者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中医医院)

作者简介:孙蔚(1975-),女,山东泰安人,山东省泰安市中医医院,馆员,大学,研究方向:档案管理。

作者:孙蔚

思想综合判断管理论文 篇2:

以综合停电管理模式为基础的供电可靠性管理探讨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基于综合停电管理模式的供电可靠性管理,阐述了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对供电可靠性管理研究的重要性,针对目前电力系统输变配计划停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笔者通过研究,总结和归纳自身多年工作经验,提出了一些加强供电可靠性管理的对策。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能帮助相关电力企业单位提高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能更好地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综合停电;管理模式;供电可靠性;管理探讨

供电可靠性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且重要的工作,而综合停电管理是提高供电可靠率的重要手段之一。综合停电管理包括很多方面,而基于网架结构不够完善的电力网而言,预安排停电管理是整个综合停电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综合停电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将直接体现了主配网总体管理水平,是对网架结构、装备选择、生产管控、应急保障、优质服务、员工素质和队伍建设的综合评价,并切实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因此,探讨、分析基于综合停电管理模式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只有相关工作人员重视工作、研究工作,最终,才能提高整个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一、配电网供电可靠性造成影响的因素

对于影响配电网供电可靠性的因素主要有五个方面:

1.电网的结构不合理。

2.设备的老化。

3.设备和线路容易产生故障。

4.没有健全的配电网自动化系统。

5.没有科学合理的配电网运行管理制度。

这五个方面严重的制约了主配网供电可靠性,并且还会直接或间接影响用户的电能质量。

二、基于综合停电管理模式的供电可靠性管理探讨

本文主要结合了文昌供电局综合停电管理模式的应用对供电可靠性管理进行探讨。

1.供电企业设备检修的方法

设备检修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由原来的事后检修或是故障检修转变为预防性检修,供电企业常使用的设备检修方式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1)故障检修

该检修方式是最为传统的一种检修方式,主要是在设备出现明显的故障或是无法运行时才进行的检修工作。

(2)预防性检修

该检修方式主要是根据现有的技术条件,对不同的故障采取不同的检修方式,该检修方式主要是制定检修计划进行定期检修或是计划检修。

(3)状态检修

状态检修主要是依据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重点检查或是用其他方式将获得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将得到的结果判断设备的运行状况以及发展趋势从而制定检修计划的一种检修方式。

2.现有的综合停电管理模式

文昌供电局主要是针对文昌电网辖区内主配网设备的检修、预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考虑,并且结合提高供电可靠性以及降低或者避免存在重复性、临时性停电作为指导思想,对停电计划进行合理的规划安排。

3.年度、月度、临时停电计划

(1)年度停电计划

所谓的年度停电计划主要是对未来一年内的停电计划进行提前安排,在停电管理工作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并且月度停电计划、日停电计划的制定都是在年度停电计划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划分的,年度停电计划进行合理的编制主要的流程如下:

1)供电局在每一年的10月下旬向省公司提交调度中心管辖范围内的主配网设备第二年的停电检修计划并由相关部门进行批准。

2)调度中心根据各二级单位上交的年度检修计划将其进行调整,并在年底进行公布。

3)各二级单位根据调度中心发布的年度检修计划,按照计划书以及自身辖区内设备情况对停电工作进行安排并将其合理的划分到月度计划。

(2)月度计划

月度停电计划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月度停电检修计划以及月度停电检修补充计划。每个月召开一次停电协调会,在召开此会前的两三天内,相关单位需要制定出下个月的停电计划并且相关的停电专责在协调会前进行对停电工作的评估,其中包括分析本单位设备负荷情况等。设备运行单位提交的月度停电检修计划需要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出现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月度停电检修计划上交或者是不参加月度停电协调会的单位,不予安排停电检修计划,出现问题后由单位自己负责。因此,各单位必须安排熟悉本单位情况的负责人参加月度停电协调会。

(3)临时停电检修计划

当出现紧急缺陷或是重大问题的设备进行临时停电检修或者是在已经在停电检修计划上列入的设备上进行搭单工作。针对可进行月度停电检修的设备由于没有按照相应的手续进行办理,不予安排。当出现紧急缺陷的设备停电,需要由运行单位向调度当值提出停电申请;当出现重大缺陷需要提出临时停电申请,必须严格执行由供电局分管生产副局长“一支笔”审批手续,然后递交至生产设备部进行审核,同意后尽快移交至调度中心并办理停电申请。如果出现少送电的临时申请,那么生产设备部应该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处理并提出方案,以便可以尽快的消除隐患。对于一般缺陷的临时停电申请,本月不予以办理,可纳入下个月的停电检修计划中。

如果出现对设备进行临时检修,但是会影响上一级调度管辖电网或者是设备的运行,应该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申请或是通知。如果出现在当值内的临时性检修项目可以在当值时间内完成,则可以进行直接停电检修,反之,应该补办停电申请。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一个变电站停电在24小时以上;出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变电站全部停电。这些情况都要进行停电检修申请,并有相关单位领导的批准。当设备出现紧急缺陷后,必须尽快处理,申请的单位应该提前六个小时向调度机构办理申请,如果还涉及到相关用户出现少送电的情况,还应该提前通知有关用户,经由批准后执行。如果出现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或是电网安全的设备紧急缺陷时,应该要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并进行处理。

3.综合停电考核管理

综合停电考核管理是综合停电管理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是对各单位定期的工作进行统计、评价和考核,考核的依据是设备重复停电率及停电影响时户数,同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排名公布,不仅可以完善停电管理工作,而且还可以促进供电可靠性的提高。

综合停电考核主要分为三种:年度考核、季度考核以及月度考核。其中月度考核还包括月度检修计划考核、设备重复停运考核、影响停电时户数考核等,并且月度检修计划考核所占的比重最大,其主要的目的就是合理对停电检修计划进行安排,确保工作效率和执行率,减少停电对用户的影响。除了月度检修计划考核之外,非计划检修考核也占有重要的地位,由于非计划工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并且没有事先进行周密的考虑,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因此对其需要严格的控制。影响供电可靠性下降中的因素中,设备出现重复停运是其直接原因,因此,为了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必须让设备出现少停电或是避免出现停电。同时在综合停电管理中还有两个方面也是必不可少的:检修规格化以及资料管理工作。这两个方面直接影响着停电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分析了以综合停电管理模式为基础的供电可靠性管理,主要对现有的综合停电管理模式,年度、月度、临时停电计划以及综合停电考核管理,通过对这三个方面对供电可靠性进行分析、总结。希望更多的专业人士能投入到该课题研究中,针对文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指正建议,为提高我国以综合停电管理模式为基础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做出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张回力,卢国良,雷雨等.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的一些措施[C].//2012年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年会论文集.2012.

[2]覃达钦.浅谈如何提高我局供电可靠性管理指标[J].城市建设,2012,(18).

作者简介:文景卉(1987—),女,海南文昌人,大学本科,海南电网公司文昌供电局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可靠性管理。

作者:文景卉

思想综合判断管理论文 篇3:

海上溢油引起的生态损害之法律应对

摘要:海上溢油引起的生态损害向法学提出新问题。生态损害不时发生的“症结”在于生态利益的法律保护不利。业已存在的权利保障体系无法对所有人共享的生态利益提供有效的保护与救济。恪守“损害赔偿”的法理难以解决日益突出的生态损害法律问题。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的法律化是预防海上溢油引起的生态损害、应急处理海上溢油事故、救济海上溢油引起的生态损害等法律制度创新的当出之途。海洋生态系统管理立法应当分析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对海上石油产业相关产业、海洋环境保护部门和海洋资源管理部门、各级政府规划部门及决策部门、立法部门等提出的具体但不同的要求,并通过制度建设实现各部门在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上的协调统一。

关键词:生态损害;海上溢油;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海洋生态系统管理立法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海上石油产业、石油运输业和航运业的高速发展,海上溢油事故此起彼伏,由此引起的生态损害时有发生,海洋生态保护面临巨大威胁。据国际油轮船东防污染联合会(ITOPF)统计,在过去的40年中,全球每年发生溢油事故多达240余起。同期,世界112个国家的水域发生过50吨以上的溢油事故。海上溢油事故频繁发生,污染区域和规模不断扩大,造成严重的生态损害。举例而言,2002年末发生的“塔斯曼海”轮溢油案件造成多达450吨原油泄漏,据评估溢油引起的海洋生态损害超过1.8亿元人民币。2010年7月16日,大连新港至中石油大连保税油库输油管线在油轮卸油作业时发生闪爆,引发管线内原油起火,致上万吨油人海。此次事故的溢油量是“塔斯曼海”轮溢油量的20余倍,创下中国海上溢油事故之最,但至今社会各界无法获知中石油对直接利益群体的赔偿和对当地生态损害的补偿。2011年6月4日和6月17日,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田——蓬莱19—3海上油气田B平台和C平台先后发生溢油事故,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这起海上溢油事故发生后,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维护海洋权益,一直准备向造成海洋生态损害的责任方提出生态损害索赔的要求。

在国内外司法实践中,针对溢油事故引起的海洋生态损害提出的索赔请求已有多例。然而,海上溢油生态损害索赔的司法实践并不理想,即使个案索赔得到法庭支持,究其索赔项目,多是对清污费和渔业资源损失进行赔偿,很少考虑对海洋生态损害的赔偿。中国首例海洋主管部门提起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塔斯曼海”轮案历经一审、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前后用去7年时间,天津市海洋局最终仅获得300万元的和解补偿,具体补偿项目不清,连已投入的成本都未收回。其他原告得到的赔偿也大幅度缩水,被告最后支付赔偿金约330万美元。“塔斯曼海”轮案的一审判决曾被媒体津津乐道,不过,该案一审法院认定的溢油所致生态损害的赔偿范围仅为环境容量损失、自然资源损失以及相关的调查、监测评估与恢复研究费用,而对海洋生态服务功能的损失、海洋沉积物恢复费用、潮滩生物环境恢复费用、浮游植物恢复费用、浮游动物恢复费用等未予认定。“塔斯曼海”轮案一审判决留给我们的启示,不是海上溢油生态损害可得充分、有效赔偿,而是海上溢油生态损害难以获得全面、有效的救济,司法裁判的生态损害赔偿金亦无法及时恢复遭受损害的海洋生态系统。

法律应当如何应对海上溢油引起的生态损害?

一、“新型损害”向法学提出新问题

“概念乃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地和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解说“生态损害”,需要明确“生态”和“损害”的意指。生态一词源于古希腊字,意思是指家或者我们的环境。简单的说,生态就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我们从生物的生存条件以及相互关系的角度来看待地球环境时,就出现了“生态系统”的概念。再说“损害”,其作为法律上“伤害”的基础,起源于传统的财产利益。在拥有所有权的情况下,才伴随这样一个概念:应当保护一个人的财产免受其他人的损害或侵害。生态系统是公共物品,没有人能对生态系统主张所有权。对于无主的生态系统,本无法成立传统法上的“损害”,因为我们很难说物种的灭失、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损耗等是哪个所有权人的财产利益或人身利益抑或精神利益遭受损害。我们所称的生态损害是一种传统法学未予关注的新型损害,其特点在于,特定范围内的一切人共享的生态系统一旦遭受损害,人人都是直接或间接的受害者,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终将影响到该生态系统内每一个人,然而,单个人的人、群体的人都无法当然地主张对生态系统的权利救济,且生态损害的事后救济不足以填补生态损害。

我们认为,生态损害,是以生态保护的视角看待人类行为对生态系统的损害进而择定的概念。所谓生态损害,是指人们未遵循生态规律,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过程中超出环境承载力,导致生态系统的组成、结构或功能发生严重不利变化的法律事实。

法律起源于利益的分化,从根本上说法律是调整利益关系的工具,利益调节或再分配是法律的一大职能。生态损害的实质是生态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所谓生态利益,是指生态系统对人的有用性或满足人的环境需要的属性,它是生态系统提供给所有人的利益,内容主要包括确保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安全、生命系统的安全、生态系统的安全等。海洋生态系统遭受损害,虽然直接表现为事发海域遭受污染,但所受损害的是这一生态系统中所有人的生态利益,而不仅仅是特定受害人的生态利益。局部的海洋生态损害还可能随着海水的流动、物质循环及能量交换扩展到全球范围,使得更广域的人们遭受生态利益的侵害。

生态损害不时发生的“症结”在于生态利益的法律保护不利。生态损害不仅是生态系统的损害,也使特定生态系统中所有人的生态利益遭受侵害。生态损害向法学提出的问题不仅是如何应对已发生的生态损害,更要基于这一“新型损害”的特殊性,加强对生态利益的法律保护,全程预防生态损害发生或消减生态损害造成的不良影响。

传统民法所确立的财产权、人身权等私权是针对能为个人掌握、控制的物或私益而设立的,业已存在的权利保障体系无法对所有人共享的生态利益提供有效的保护与救济。生态损害问题日益突出,暴露了传统民法在生态利益保护方面的严重不足。

无论是美国的《综合环境反应、补偿和责任法》,还是《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及其议定书,这些以“损害赔偿”为法理的法律、条约既不追求对受损害的生态系统的完全保护,也不追求让破坏者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究其原因,“生态损害已非以环境为媒介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所能涵盖,这种损害的赔偿已超出了作为传统民事侵权法特别法的环境侵权法目前所能解决的范围”。人类尚未全面掌握生态规律,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的认识不尽全面,生态损害评估方法尚在研讨中,以至于一些蓄积型生态损害的后果历经数十年显现时,有关索赔主体因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无法主张赔偿请求。即使可以责成有关责任人履行某一生态损害的赔偿责任,也无法避免这样的情况:为生态损害赔偿而支付的象征性费用无法全面恢复受损害的生态系统。再者,并非所有的生态损害都能纳入赔偿的法律框架。这是因为,人类开发自然、利用资源、发展生产等活动必然作用于环境,难免造成特定生态系统的损害,这些活动大都是人类社会发展所必需的,无法一律禁止,而且,些微的生态损害无需纳入赔偿程序。能够得到赔偿的生态损害应具有可操作性(达到一定的评估标准)、严重性(损害程度较大)与可能性(能够寻求赔偿救济)。能够满足这一条件的生态损害显然是不多的,且非已发生的生态损害的全部。

恪守“损害赔偿”的法理难以解决日益突出的生态损害法律问题。生态损害事后赔偿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生态损害,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生态保护,但生态损害赔偿的局限性难以克服。如果生态损害预防性立法保障不够充分,期望通过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救济生态利益,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生态文明是人类价值观必然的选择。其要求在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过程中,通过法律促使人类重视预防性法律制度的建设,以求自身行为和决策与海洋生态系统的发展相协调。

应对生态损害问题的治本之策是预防。鉴于生态利益难以事后救济的特点,对生态损害的“源头”与“过程”实行全面控制显然要比寻求生态损害事后救济之途更应受到重视。立法应对生态损害的重点也应当是预防生态损害发生,采取全面、有效的措施防范生态风险,维护生态安全。环境法应确认生态利益,并将其确立为法益。根据生态利益的特点和要求,通过明确的法律规范给予其积极、充分的事前保护,以求使生态利益免受侵害。此外,由于生态利益在多元利益冲突中处于弱势地位,环境法应当加强对生态利益的法律保护,调整、平衡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等诸多利益关系束,为解决生态损害问题提供制度依赖。

保护海洋生态系统,防治海上溢油生态损害,应当以生态利益的法律保护为基点,将海上运油、用油等活动对海洋生态的影响纳入海洋生态系统的运行过程中考虑,综合考虑法律、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对海洋生态系统予以综合管理、全面保护。

二、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立法:应对生态损害的法律之途

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存在的法律与技术问题及海洋生态损害索赔机制得到学者们的专门研究。在对海上溢油生态损害赔偿的法律与技术问题予以研究的基础上,学者断言,生态损害赔偿法不是保护生态的当出之途,而是应对不幸发生的生态损害而为的不得已选择;我们可以用它来平息致害者与救害者之间的矛盾,平衡它们之间的利益,但却不可以指望这种法律来实现人类的生态利益。

尽管生态损害索赔及其赔偿认定是海商法学者、环境法学者、从事海洋工作的学者研究海上溢油引起的生态损害之重点与难点,也有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以前瞻的眼光、从全局的高度探讨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管理及其立法。如果将生态损害索赔和生态系统管理视为两个问题,各举一端,各说各话,则难以体现当代法学应对海上溢油事故应有的整体化思维,且在研究风格上难免流于精细或流于空泛。海上溢油引起的生态损害向法学提出的新问题,应得到系统化分析。

鉴于我国现行法无法有效规制造成海上溢油生态损害的行为,考虑到最彻底的赔偿也不足以挽救生态损失,我们应当探寻更全面、更彻底的路径,以期为应对海上溢油引起的生态损害、保护海洋生态找到法律之途。

我们认为,我国立法应重视以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为指导,将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及其法律化作为应对海上溢油引起的生态损害的理论与方法指南。

生态系统是一个由生物群落与无机环境组成的,可以自我维持、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生态系统的管理应当是通过综合地对待生态系统各要素,协调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等人为活动之间的关系,以求保持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与完整性——这种理念被称为“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

与传统环境立法理念针对生态系统的个别部分进行保护立法不同,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着重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及生态环境区域的特殊性,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管理方法,保障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发展。学者以法学视角对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进行了界定: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是指管理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一种综合管理战略和方法,它要求综合对待生态系统的各组成成分,综合考虑社会、经济、自然(包括环境、资源和生物等)的需要和价值,综合采用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综合运用行政的、市场的和社会的调整机制,来解决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和生态系统退化的问题,以达到创造和实现经济的、社会的和环境的多元惠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这一理念的意义在于,其用普遍联系的视角看待生态系统各要素;同时,在对环境要素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引导人们综合考虑社会、经济、自然等多因素的影响,并运用多种手段和调整机制应对环境问题。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作为一种生态保护理念,欲对具体的生态环境管理措施发生作用,就必须通过法律这一媒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的法律化是预防海上溢油引起的生态损害、应急处理海上溢油事故、救济海上溢油引起的生态损害等法律制度创新的当出之途。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立法有利于预防海上溢油事故的发生。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立法通过法律规范海上石油产业与相关行业的涉海石油开发、运输等活动,并对海洋环境保护与资源管理部门提出要求。完善的制度设计有利于涉海石油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进而减少海上溢油事故发生的几率,预防溢油引起的海洋生态损害。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立法有利于海上溢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对原有海洋管理体制进行整合、规范,形成综合管理体制与各级行政管理体制相协调的全新管理体制。一旦海上溢油事故发生,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将对应急处理工作作出迅速、准确的决策方案,配合高效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处理海上溢油污染,降低海洋生态损害的程度。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立法有利于保障海上溢油生态损害法律救济。综合生态系统综合管理充分考虑经济、社会、自然等各因素,完善当前海上生态损害索赔立法的不足,形成海洋生态系统管理综合立法与各部门立法相结合的法律制度体系。在海上生态损害索赔制度上,对索赔主体、索赔程序、索赔标准等制度规定予以明确,并运用生态学、系统学、海洋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完善生态损害评估、生态损害恢复指标等技术体系,确保海洋生态损害索赔的科学性及有效性。

三、海洋生态系统管理立法的构想

为全面预防和补救海上溢油引起的生态损害,海洋生态系统管理立法应当分析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对海上石油产业及相关产业、海洋环境保护部门和海洋资源管理部门、各级政府规划部门及决策部门、立法部门等提出的具体但不同的要求,并通过制度建设实现各部门在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上的协调统一。

(一)生态风险预防——对海上石油产业及相关产业的要求

鉴于海上溢油的主要来源是海上油轮运输事故,或是海上移动钻井平台的井喷等溢油事故,有必要设立海上溢油生态风险评价制度,要求从事海上运输及海上勘探作业者在进行经营活动或海上作业之前,必须在监管海洋环境及相关作业的有关部门的监督之下,对其活动可能造成溢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并提出防治海上溢油生态损害的对策。

对可能造成溢油污染的海上作业进行生态风险评价之后,必须要对这一评价得出的结论,即对可能产生溢油并造成海洋生态损害的风险进行管理。海上溢油生态风险管理制度,实际上就是风险管理在海上溢油生态损害防治中的应用,即对于溢油生态风险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针对可能发生的海上溢油及其对海洋生态风险,采取各种手段,减低或消除生态风险发生的机率。

海洋生态系统管理立法中纳入替代方案制度,将有利于寻求用危害最小、最有效的方法来推进对海洋生态的保护,并通过对多方案的比较和选择,有效地降低海上作业可能造成海上溢油生态损害的风险。与此同时,替代方案制度的应用还将帮助决策者综合考虑环境、经济和社会利益,选择对海洋生态损害最小而对经济和社会最有益的行动来实现决策优化。

海上溢油生态损害保证金制度要求进行海上作业的人在进行任何具有潜在的海洋生态风险的活动之前必须缴纳保证金。其缴纳的保证金应当与海上溢油生态风险评估得出的金额大体相当,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受损的海洋生态获得恢复、重建的资金。这一制度与污染者负担原则相一致,它是对污染者赔偿能力的一种确认和保证。

生态系统的健康评价为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提供了全新的手段、技术支撑和管理方式。例如,可以通过具体的制度规定有关海洋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做出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报告的义务,通过对各个生态健康指标的分析、判断,对污染源(主要指溢油的来源)进行调查和分析,预防和减少海上溢油生态损害,切实地维护海洋生态利益。

(二)建立海洋生态系统管理体制——对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

目前我国的涉海管理部门主要包括渔业、矿产、交通、海事、环保、外交、科研等部门。这种分散型的管理体制在实践中显现出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目标不一致、缺乏协调机制等诸多问题,不符合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的要求。

建立海洋生态系统管理体制,有必要实行“双轨制”,即一方面建立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海上石油产业及相关行业、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管理部门、各级政府规划部门、决策部门的管理活动,有效规范人们的各项涉海社会、经济活动;另一方面保留、完善上述各部门既有的海洋管理职责,建立有效机制实现既有管理体制与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体制的衔接、协调与监督,减少改革成本,以求改革的成本效益最大化。

建立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委员会,是解决海洋管理体制分散、职能不明确等问题的有效途径。该委员会职能等级应高于涉海各部门,以便切实有效地统领各涉海部门执行综合管理委员会做出的各项决议、规划;同时,综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熟悉涉海各部门的运行机制,以便与其合作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的各类管理与保护工作;此外,对既有各涉海部门的管理职责予以完善,以便明确各涉海部门的管理分工,高效执行综合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任务。

(三)协调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体制与各级行政管理体制的关系——对各级政府规划部门、决策部门及综合协调部门的要求

由环境问题的复杂性所决定,一国的环境管理工作,并不是靠一个或几个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就可以完成的。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无论其管理权限有多大,它们只能是对环境保护当中的部分事物进行相对集中的管理,而整个环境保护事务则由各有关部门进行多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管理,才能达到环境管理的最佳效果。

有鉴于此,应当考虑专门环境管理机构所构建的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体制与我国现存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规划部门、决策部门及综合协调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衔接问题,以求实现整个海洋生态系统的全面、综合管理。

1.明确两种管理体制间的关系

在管理层次上,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部门是对海洋生态系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所行使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能是一种通观全局的、层次较高的管理行为,在整个海洋生态系统管理中占主导地位。而各级行政管理中规划部门、决策部门与综合协调部门之间的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属于部门管理,是协同综合管理部门在某些方面的单项管理行为,在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中是一种补充性、配合性的管理。

在管理范围上,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应是一种全方位的、跨系统、跨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而各级行政部门的管理应该是部门内或系统内的监督管理,不应跨行业和部门,其覆盖面为本系统本部门。此外,各级行政部门的分工监督管理不应画地为牢,排斥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妨碍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工作的开展。

2.明确界定两种管理体制的职责

明确了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体制与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间的关系后,需要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将两种管理体制中主要部门的职责予以界定,以方便各部门在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活动中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参与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的部门应有对各级政府规划部门、决策部门的有关决定监督审核的职权,确保各级政府的规划与决策符合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工作的要求。各级政府的综合协调部门应当协助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部门的工作,在各级政府之间贯彻落实综合管理部门的各项决议。

(四)创设海洋生态系统管理法——对立法部门的要求

在对海洋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时,应充分考虑海洋生态系统各组成成分间的联系,从整体上遵循海洋生态规律来创设相关法律制度。然而,目前我国立法仅是单方面强调对海洋中某些特定资源的保护和某些污染的防治,并未将立法与海洋生态系统自然规律有机地协调起来。

海洋生态系统的系统性要求海洋生态系统管理立法应当将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纳入生态保护的范围,重视生态保护,并追求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在综合立法中,应当明确规定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管理体制、利益分配,以之统领整个海洋生态系统管理与保护的立法体系,减少各部门立法间的冲突。在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指导下的海洋生态系统管理立法,将通过各项生态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设,发挥环境法的利益调整功能、指引功能和保障功能,为保护生态利益,实现从“被动善后”到“综合治理与建设”的转变。

参考文献

[1]韩立新.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作者:梅宏 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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