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诚信文化研究论文

2022-04-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舜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之一,舜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源头之一,它的产生和发展已绵延了四千多年。舜文化中的一些精神仍在历史长河中发扬光大,它哺育了一代代华夏儿女,积淀为一种民族心理,构成了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精神,同时,也为今天我们当代文化的构建提供了重要资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儒家诚信文化研究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儒家诚信文化研究论文 篇1:

诚信的本真涵义是什么

1 诚信是儒家学说和中国文化传统中一个基本的德性观念和道德原则。今人多从人际交往的角度来理解“诚信”,较注重在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交往等社会价值及其功用的层面来把握“诚信”这一观念的涵义。儒家讲“诚中形外”,“德不可掩”。其言道德,所重在人己、物我、内外的一体贯通。人际交往中的讲信用、重然诺、诚实无欺,必建基于人的真实的德性成就和存在的完成,才能实现其作为“诚信”的本真意义。脱离开人的德性实现这一本然向度,单从社会交往的效果方面理解诚信的观念,不免有将其功利化的偏颇。现代中国社会诚信价值的缺失,当然有复杂的社会原因,但它与这种对诚信观念的片面理解,亦有相当大的关系。

从文字上讲,“诚信”是由“诚”、“信”两字所组成的一个合成词。《说文解字》卷三上:“信,诚也。”“诚,信也。”诚、信两字,都有诚实不欺之义,可以互训。二者的区别在于,“信”略重于处理人际关系的践履一面;“诚”则着眼于反身自成的人性实现和人的本真存在之完成一面。在“诚信”这一概念中,二者实互证互成,表现出一种诚中形外,内外一体的整体意义结构。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志以发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信”字初义,即以言语取信于人。先秦儒言“忠信”、“诚信”,把它发展为一个内在的德性观念和普遍的道德原则,但在概念的使用上,仍然保留了“言以出信”这一人际交往的原初字义。如《论语·学而》:“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孟子·滕文公上》:“朋友有信。”《礼记·大学》:“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礼记·曲礼上》:“交游称其信也。”就表现了这一点。这后一方面,可以看做诚信概念的狭义使用。在儒家的论域中,后者乃以前者为基础构成为诚信观念的一项本质的义涵。

应当注意的是,古人在概念的使用上比较灵活。如《大学》讲“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与国人交,止于信”。仁不仅是人君之德,敬亦不仅是人臣之德。凡人接人处事,皆当怀有仁、敬之心,“仁”、“敬”本是一种普遍的德性原则。这里所谓“止于仁”、“止于敬”,不过表明在多层面的人际关系中,人因在社会中所处位分之差异,其处事的角度有不同的特点而已。“信”亦如此。人处身于社会,不仅要“朋友有信”,“交游称其信”,凡父子、君臣、上下、夫妇、长幼、乡党、邻里、为政、经济、邦交诸种关系和事务,皆须贯穿诚信的原则以为其本。所以,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又:“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信”对人之重要性,甚于生死。由此可见,“信”乃是人立身行事之根本和贯通于社会人伦关系的一个普遍的道德原则。

不仅如此,儒家更强调诚信对于人的德性实现和存在完成之本原性的意义。

孔子特别强调“主忠信”。其论“崇德”云:“主忠信,徙义,崇德也。”(《论语·颜渊》)意即以忠信主乎一心。人心有忠信主乎其中,则能闻义而徙,充盛而蕴成其德性。可见,“主忠信”乃是人成就其德性的途径和根据。《易·乾·文言传》论忠信和诚,对此义有更为系统深入的阐述。《乾·文言传》释九三爻辞云:“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进一步从进德与修业互成一体的角度,阐述了“忠信”或“诚”对于人的德性和存在完成之奠基性的意义。忠信为进德之基础和途径。但君子之德性,又需借由立言垂教和人文的创制,乃能见诸功业成就而臻于完成。在儒家看来,人的德性非一种抽象的内在性。德性必显诸一定的功业成就,乃能达致其不同层级的实现;同样,人在现实中的事功成就,亦须植根于其德性的基础,才能实现其作为人道的本有价值。进德与修业,内外互成,其根据与途径乃在“诚”或“忠信”。

忠信或诚信为人成就其德性之基础,这一层面的涵义,先秦儒常通过“诚”这一概念来表达。

《礼记·中庸》:“在下位不获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获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获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顺乎亲,不信乎朋友矣。顺乎亲有道,反诸身不诚,不顺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这一段话,从信与诚的关系,引申出“诚”作为天道与人道统一的本体意义。“获乎上”和“信乎朋友”,讲的都是一个“信”字。应注意的是,这个“信”字义,仍是偏在人际交往层面的狭义用法;而由此所引出的“诚”字,却揭示出了诚信概念的本体意义。诚即真实,但这个真实,不是认识意义上的真实。人需要经历一系列“择善而固执”的德性修养工夫,然后能实现和真实地拥有其天命之性。对于人而言,“诚”的真实义,应理解为一种人性或其生命存在实现意义上的真实。至思孟揭示出“诚”之本体义,上述字义乃获致其本质性的意义勾连与贯通,儒家诚信概念之义涵,方始完整而邃密。

2 什么是“德”?《说文》:“惠,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朱子《论语集注·为政》“为政以德”章注:“德之为言得也,行道而有得于心也。”都强调“德”之自得或内得于心的意义。“德”必见之于“行”,但一个合乎伦理原则的行为,并不必然具有道德的价值。简帛《五行篇》更在“德之行”与“行”之间作出区分,指出仁义礼智信五行“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人的德性成就,必筑基于内而发行于外,原是一个合外内之道。伦理之道要形著于人内在的情志生活而实有诸己,德充于内而自然发之于行为,这“行”方可称“德之行”,具有自身必然的道德价值。“德行”必须是“形于内”的“德之行”,《五行篇》的这一界说,特别突出了儒家“德”之实有诸己的意义。这德的实有诸己,也就是“诚”。《中庸》说:“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程子说:“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一则诚也,止是诚实此三者,三者之外更别无诚。”智仁勇三德,其本质和实现的途径只是一个“诚”。一方面,无“诚”,智仁勇诸德便只流于一种外在的“行”,而非实有诸己的“德之行”,故“诚”实规定了诸德之为德的本质的特性。另一方面,“诚”并非一种抽象的观念或状态,其实在性亦要在智仁勇等德性成就上显现出来,《大戴礼记·文王官人》“诚智必有难尽之色,诚仁必有可尊之色,诚勇必有难慑之色,诚忠必有可亲之色,诚絮必有难污之色,诚静必有可信之色”的说法,就很切实地表现了人的德性这种诚中形外的具体性意义。

“诚”标志“性之德”,是一个合外内之道。德的“诚中形外”,是一

个动态的生命创造过程。《中庸》:“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荀子·不苟》:“善之为道者,不诚则不独,不獨则不形。”《礼记·大学》:“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所谓“诚于中,形于外”,具体讲,就是诚、独、形、著、明、动、变、化,它所展现的,是人的存在和德性成就的一个完整的创造历程。这个“诚中形外”,以“独”为枢纽。“诚”,是实有诸己而真实无妄。“独”,则是诚之实有诸己的内在性之表现。人心深造自得于道,乃能转化其情感生活及形色气质以臻于精纯,其行方能不思不勉,从容中道。这便是一种无所依傍的“独’’行,或一种自然自由的行为。这“独”,表现为人的内在精神世界的开拓,但它并非是孤立的内在性和私人性。此“独”行之“形”,乃可超越形表,具有“不言而信”,“不大声以色”,直接感通人心,化民于无迹之效。《中庸》所谓“至诚能化”,正表现为这种个体德性人格与人文化成的外王事功的内在贯通。这与前述《易·乾·文言》以忠信立诚为本的进德修业一体观是完全一致的。

在这个意义上,诚或忠信不仅是进德之途径和根据,同时,亦是政事之本和社会礼义伦理之道建立的根据。在儒家看来,举凡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诸社会人伦原则、礼义伦常乃至行政事务,均须建基于诚或忠信,乃能获得其合理性并得到完满的实现。

3 综上所述,儒家论诚信,以“真实”为其根本义。这个真实,是人的存在之实现意义上的真实,即是其所是,真实地拥有其当然之性。人实现其存在的真实,必以道德为进路。诚信,既显诸人的德性成就,同时亦构成了诸德之为德的本质根据。仁义礼智信诸德,要见之于“行”;但这“行”,须是“诚中形外”的“德之行”,方具有其自身必然的道德价值。“信”作为传统德目之一,其不欺诈、重然诺、讲信用的义涵,亦要建基于“诚中形外”这一“德之行”内在规定,才能获得其本真的内涵。

儒家对“诚信”的这种理解,体现了一种道义至上的伦理原则。在儒家看来,一个社会,一个伦理共同体,只能是以“义”或道义为最高的原则,而不能以功利为原则。孟子所谓“何必日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荀子所谓“人一之于礼义则两得之矣,一之于情性则两丧之矣”,都很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此非否定功利,而是反对以功利为社会共同体的行为原则。究实言之,以道义为最高的原则,功利作为人性和人类存在之肯定性的价值乃能得以贞定和实现。以功利为行为的原则则反是。儒家的“诚信”论对道德之“诚中形外”,是其所是,实有诸己的本体论阐明,强调的正是道德的自身价值和自身目的,而拒斥对道德行为之外在功利目的性的理解。

据此,今日中国社会要重建诚信道德,我们的道德教化,便不能仅从人际交往的角度甚或居怀利邀福之心来理解诚信的观念,而宜注重唤醒人心内在的天德良知,由之逐渐在整个社会挺立起道义至上的至善价值原则,此其所以端本正原,深根固柢之道。

(摘自1月31日《光明日报》。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

[本栏责任编辑 李京明]

作者:李景林

儒家诚信文化研究论文 篇2:

舜文化:当代文化构建的重要资源

摘 要: 舜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之一,舜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源头之一,它的产生和发展已绵延了四千多年。舜文化中的一些精神仍在历史长河中发扬光大,它哺育了一代代华夏儿女,积淀为一种民族心理,构成了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精神,同时,也为今天我们当代文化的构建提供了重要资源。

关键词: 舜文化;当代文化;构建;资源

大舜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之一,大舜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源头之一。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说:“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而清代著名考据学家崔述在《考信录》自序中更有言道:“《考信录》何以始于唐虞也?遵《尚书》之义也。《尚书》何以始于唐虞也?天下始平于唐虞故也。”又说:“尧在位百年,又得舜以继之,作为《典》、《谟》以纪其实,而史于是乎始。是以孔子祖述尧、舜,孟子叙道统亦始于尧、舜。然则尧、舜者,道统之祖,治法之祖,而亦即文章之祖也。”可见,中华文明肇始于唐虞时代,虞舜文化是我们民族文化的根基,也是人类社会延续最为长远、影响最为深广的精神力量;而这种精神力量,值得我们继承并发扬光大,为繁荣当代文化作贡献。

为此,2008年我和梁绍辉、陆魁宏、吕芳文、管天球、陈仲庚等专家商议编纂《虞舜大典》,分三大部,一是古文献卷,一是近现代文献卷,三是考古卷。由于梁绍辉等各位专家的努力,2009年初,湖南省舜文化研究会编纂的《虞舜大典·古文献卷》正式出版,书中举凡有关大舜的古文献资料,一概予以分门别类的收录,为今后的大舜以及大舜文化研究搭起了平台。2009年9月,《虞舜大典·古文献卷》首发式在长沙举行。山东省大舜文化研究会十分重视,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山东省大舜文化研究会会长谢玉堂同志亲自率团应邀与会。会议期间,两省大舜文化研究会同仁讨论交流,甚为欢洽,一致认为,舜帝是全国人民的舜帝,舜文化是全中华民族的文化,全国各地都有资源共享的权力,更有开发研究的义务。考虑湖南、山东各自的优势,我们决定携手合作,于是就有了本卷的联合出版。全书共有八大本,六百多万字,规模宏大,可谓鸿篇巨制!

本卷名为《虞舜大典·近现代文献卷》。众所周知,近代以来,疑古思潮兴起,催生出20世纪上半叶影响广大而深远的古史辨学派,古史辨学派对于中国古史以及记载古史的传世文献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考辨,这对于破除落后的封建主义史观、构建科学的新史学当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然而毋庸讳言,古史辨学派由于历史的局限性,也存在“疑古过勇”的现象。他们怀疑乃至否认唐尧、虞舜的存在,就是一个历史的遗憾。其实,我国现存年代最古的《尚书》以《帝典》(后世分为《尧典》、《舜典》)为首篇,以传习古史典章见长的儒家“言必称尧舜”,而《左传》、《国语》等先秦典籍更是不乏将有虞视为早于夏朝的一个朝代的记载。这一切都在证明虞舜应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而近世以来层出不穷的考古发掘资料(如龙山文化)也为虞舜以及虞舜文化的存在提供了大量的佐证。

但是,历史上研究虞舜、研究舜文化,存在不同的学派、不同的观点,有的甚至大相径庭。可是,我认为学术无禁区,争鸣和论辩是学术发展的前提。本着这一原则,我们在编辑本书时,摒弃了一切的畛域之念和门户之见,对各种学说和观点不作学术上的评论,只是将它们原汁原味地客观地呈现于读者面前,供读者参考和评判。在文献资料搜集整理中,由于数量很大,我和梁绍辉、吕芳文、陆魁宏、陈仲庚、周亚平等专家商议,全书分《论述篇》、《考据篇》、《记述篇》共十四个子目编列,基本上囊括了百年来舜文化研究的成果。当然,囿于学术视野,可能有些有价值的作品漏收,我们真诚希望广大读者予以推荐,以待将来本书修订时收入。

历史是前进的,事物是不断发展的,舜文化研究也当如此。我们应该放开眼光,加大力度,把重点放在虞舜的时代背景和虞舜文化的价值研究上,用现代的科学思想和手段,重新审视司马迁和崔述提出的论题,在中华民族的历史源头、思想源头、道德源头等方面探索出新的材料和思想,将我国的远古史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舜帝是上古五帝之一,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舜孝感天地,创立的以孝为核心的道德思想,可以说是孔孟仁孝儒家学说的核心。今天,党中央号召我们建设文化强国,而继承发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更是责无旁贷。其中加强舜文化研究,弘扬舜文化,则是弘扬传统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我记得上个世纪的1988年,世界诺贝尔奖获得者齐聚巴黎,讨论人类在21世纪的生存命运。在这次会议上签署了《巴黎宣言》。《宣言》认为:“人类要在二十一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到两千五百年前,去孔子那里寻找智慧。”而我认为,应该再往前追溯:“回到四千五百年前,去舜帝那里寻找智慧”。因为孔子是“述而不作”,不过是“祖述尧舜”,主要是复述舜帝的智慧。而舜帝所处的时代,正是人类告别野蛮、走向文明的时代,那时的贫富差距还不是很悬殊,阶级对立还不是很尖锐,应该是最强调公平公正、和谐相处的时代,这就是中国人数千年梦寐以求的大同世界。因此,今天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应该积极弘扬舜帝的道德思想。

我们研究舜文化,弘扬舜文化,就要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体系,重视思想道德教育。“道德的本义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按道德的功能分类,道德可以分为人伦道德、社会道德和宇宙道德”[1]。首先,人伦道德就是处理人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做到家庭成员的和谐相处。舜帝年二十而以孝闻,被四岳举荐于尧帝。尧以二女下嫁舜,以九男与其相处,观察舜治家和处事之道,发现舜遭到父亲、后母、弟弟的加害,仍能“顺事父及后母与弟,日以笃谨”。其爱亲而能忍气的仁慈精神为千古典范。同时,他命契作司徒,到四方教化“五典”:“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孝道是仁爱的起点,由爱父母、兄弟到爱一切人。可见,以“孝”为核心的人伦道德便成为中华道德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社会道德就是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力图使人与社会和谐相处。在政治生活中,舜帝“辟四门,明通四方耳目”,“命十二牧论帝德,行厚德,远佞人”(《尚书·舜典》)[2],更体现出广开言路的作风。他推行以和为贵的方略,对三苗裔“舞于戚于三苗”,以德感化三苗,使他们“弃恶从善”。从此,出现了“九族亲睦”、“合和万邦”的政治清明,国家统一,社会安定的局面。因此,《国语》赞扬“舜勤民事而野死”。唐代诗人张谓在《九疑作》诗中写道:“尝闻虞舜苦忧人,只为苍生不为身”。舜帝的德政,是屹立在中国人民心中一块不朽的丰碑。再次,宇宙道德是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在舜帝的时代,天就是上帝,能决定人类的命运,当然也能决定个人的命运。在当时,“神人”观占了统治地位。这里的“神”是泛神,它涵盖了天、地、万物,当时的人们认为日月星辰、宇宙自然皆富有神性,而且神性与人性是相融相应的。舜受禅之后,“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徧(遍)于群神”(《尚书·舜典》)[3]。意思是说,排列政事必察北斗,因为七政法北斗七星;非常时期按类祭祀上天,按天地四时之六宗审度祭事;祭祀名山大川,遍祭于群神。同时,舜帝创作了八音和谐的《韶》乐,以表现“神人以和”的最高精神境界。“神人以和”有一个中介,那就是“气”。“气”的概念在中国古典哲学体系里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含有自然物质之“气”和生性之“气”(血气)等多层意思。“气”集天与地、身与心于一体,它表征的是人与自然的一种状态和境界。这一观念在《易传》中作了充分的表述,是中国古代哲学的最高智慧。《易传》中有两句话,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一句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易传·乾·象》),另一句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易传·坤·象》)。天道的运行昼夜不停,则君子应当像天一样勤勉而不知疲倦地去努力奋斗。坤是地,是至顺至亲的人类生存空间,君子应像地一样以博大的胸怀接纳万事万物,丰富自己的内涵,提高自我道德修养水平。人是集“乾”之刚健自强、“坤”之柔韧包融于一体——“气”的存在!因此,在舜文化中,凡美好的境界总离不开一个“气”字。如 “中”与“和”的最高境界叫 “中气”、“和气”或“中和之气”,意志的最高境界叫“志气”,为国家为正义献身的精神称“正气”等等。孟子曾经很自豪地说:“吾善养浩然之气”。早期儒家从舜帝自强不息的追求中,教育人们逐渐养成至善至美的“浩然之气”,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这是一种“天人合一”的神圣的境界,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无疑,舜文化本身具有活性因素,这些活性因素融入到了儒学之中,形成为“和而不同”、“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等等儒学的精华。舜文化既可以促成儒学活性因素的滋长,又可以制约其消极因素的蔓延。舜文化可以通过传承、发展,而拥有美好的、富有生命活力的未来。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舜帝时代的人们相信神的存在,对自然葆有天然的敬畏感,他们绝不敢肆意地掠夺、破坏自然,而力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现代人虽然再也不相信神的存在,但我认为对自然葆有那一点敬畏感则仍然是必需的。因为前人敬畏自然,是害怕自然给人类带来灾难;今人如果不敬畏自然,同样会给人类带来灾难——不管敬畏的原因如何,其结果是同样的。因此,“神人以和”不管如何理解,在今天仍有它的现实意义。

今天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带来了财富欲望极度膨胀,也带来了现代人心境的极度浮躁,梦想一夜暴富、一夜成名,几乎成为一种普遍心态,很多人在追名逐利中迷失自我,造成角色错位。因此,对个人而言,我们研究舜文化,弘扬舜文化,就是要做好每一件事,当好每一个角色。舜帝的一生做过很多事情,每一件事情都做得比别人好。他在历山耕田的时候,把肥沃的土地让给别人,自己去耕种贫瘠的土地。很多人受到他德行的感染,也都抢着去耕种贫瘠的土地。在雷泽捕鱼的时候,把好的渔场让给别人。大家都向他学习,跑到水流很急的地方捕鱼,而把深潭等好捕鱼的地方让了出来。到河滨烧制陶器,他认真地挑选好的陶泥,精心制胎,精细烧制,使这里的陶器比以前更加美观耐用。去寿丘做家具,没多久就让家具更加美观耐用。去负夏做生意,用他的诚信感染了大家,带动了当地的生意兴隆。因此,舜帝不管是走到哪里,不管是干哪一行,都能当好每一个角色:在家里是一个好孝子;走上社会,种地是一个好农民,打鱼是一个好渔民,做陶器是一个好陶工,做生意是一个好商人;走上领导岗位,是一个好领导,登上帝位,成为千古圣帝。

因此,我们也要做好每一件事,当好每一个“角色”:做儿女要成为好儿女,做父母要成为好父母;当学生要成为好学生,当工人要成为好工人,当农民要成为好农民,当兵要成为好军人,特别是当领导要成为好领导……只要人人在自己的岗位上都做好了,天下也就太平了——这也就是修身、治国、平天下。所以,不要以为“治国、平天下”只是国家领导人的事,其实也是普通老百姓的事。俗话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往往在天下危亡的时候才想起匹夫之责,其实,我认为在天下太平的时候更应该承担匹夫之责。道理很简单:只要人人承担了匹夫之责,天下必兴;放弃了匹夫之责,天下必亡。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做好了每一件事,当好了每一个角色,也就尽到了自己的“责”,而我们的个人需要、家庭需要、民族需要、国家需要也都可以在尽职尽责中实现。

柳诒徵在《中国文化史·绪论》中说:“吾民族创造之文化,富于弹性,自古迄今虽有盛衰之判,固未尝有中绝之时。”舜帝是这“未尝有中绝”的生命创造中的一环,是这文化长河中的一脉。人类历史上四大文明古国大多出现文化断层,唯有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数千年以来传承不辍。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核心——道德文化如一条绵绵不绝的纽带,连接着过去、现在和未来。中华民族在追求尧天舜日的再现和对前贤的敬仰中,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这就是中华民族遭受了千灾百难仍然屹立不倒的根本原因。从这一意义说,舜帝既是中国伦理之奠基者,也是中华传统道德之拓展者,还是中华道统的维护者。

舜文化的产生和发展已绵延了四千多年。舜文化中的一些精神仍在历史长河中发扬光大,它哺育了一代代华夏儿女,积淀为一种民族心理,构成了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精神,同时,也为今天我们当代文化的构建提供了重要资源。

注释:

[1]王田葵:《舜文化传统与现代精神》,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79页。

[2][3]周秉钧:《尚书易解》,岳麓书社1984年版。

作者:唐之享

儒家诚信文化研究论文 篇3:

传统民族伦理的文化凝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摘要】中华民族传统伦理的文化凝炼是中华各民族伦理文化的观念整合与道德彰显,构成了中华民族现代伦理发展的文化基础,揭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伦理发展方向应以传统道德文化优秀品质的现代弘扬为引领,在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现代伦理发展平台上彰显民族优秀文化的伦理底蕴及其道德文化软实力。从而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实现中华各民族伦理文化观念共融、和谐与发展。文章就如何推进并逐步实现民族传统伦理的文化凝炼与现代伦理发展体系构建的文化彰显作了初步论证与探讨。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伦理;现代伦理;文化彰显

【作者简介】黄超,广西科技大学(筹)副教授,教育学硕士;冯振萍,广西科技大学(筹)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李宪伦,广西科技大学(筹)社会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广西柳州54500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的当下性发展。逐步彰显了优秀传统道德文化在现代化发展的潜能和中华民族文化软实力,提示着加强民族传统伦理文化发展研究,应以传统道德文化优秀品质的现代弘扬为引领,构建传统优秀道德文化为基础又与现代道德文化相融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伦理。它对推进以中华民族伦理和优秀传统道德文化为基础的现代伦理发展,有着文化视角下的伦理发展探索启示和意义。

一、关注民族传统道德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伦理发展进程中基础性构建的文化凝炼、鉴别与扬弃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伦理体系发展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文化品质现代发展的产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伦理体系发展是指以中共中央2001年颁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各20字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家庭美德规范》等四个规范的教育体系建设为基础,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社会风尚引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伦理体系教育建设发展。其中,“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话语要素,是彰扬“荣”的八大道德要素,是“五爱”道德(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和公民道德规范的高度涵盖,是我们党关于公民道德建设提法的深入发展,亦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体系的现代化发展。比较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文化中的“精忠报国、勤劳勇敢、宽容友善、忠孝礼义、道德诚信、艰苦卓绝”等经典话语,充分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伦理体系的建设要素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文化观念及其话语凝炼的产物,作为话语观念(道德文化话语和理性话语)是传统道德用语并上升为文化观念的客观事实存在,不是头脑的“空穴来风”和无中生有,更不是现代道德及其文化观念的空中楼阁。它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伦理体系和道德文化体系的发展,是坚持民族优秀传统道德和历史文化基础上的新时代构造,而不是在破除传统道德文化基础的废墟上建造现代化道德文化的高楼大厦,并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伦理文化富含着中华各民族道德伦理文化的深厚底蕴,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文化品质现代发展的产物。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伦理文化新体系的构建要关注对诸子百家传统道德文化的凝炼、借鉴与现代弘扬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诸子百家中的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等,以及儒、道、佛教等的千年传承推进了传统道德文化理论的发展。在众多的传统道德文化理论发展中,有诸子百家文化的百家齐放辉映和传统宗教文化中的儒、佛、道教文化精华凝炼,尤其是儒、道、墨、法和佛教等文化的影响最为深刻。其中,“儒家主要关注的是文化,道家关注道德,墨家主要关注社会,法家关注法治”(易中天教授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中对诸子百家文化的概括用语),这是一种文化视角的高度概括,而佛教文化中的一个经典归纳用语。即“人生的宽容和谐与善待”等等则是道德境界的构建提示。这些用语和传统文化的高度概括,无不涵盖了诸子百家文化千百年来对中国传统道德及其伦理文化的深刻影响,揭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思维就是道德文化中的伦理规范和伦理文化的观念思维;揭示了中国传统道德及其文化的凝炼、借鉴与现代弘扬是构建现代民族伦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体系的思想基础;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伦理文化新体系的构建,要关注对诸子百家传统道德文化的凝炼、借鉴与现代弘扬。把历史积淀的优秀民族传统道德文化推向现代发展的新视角、新效果、新境界。它启示着我们要把中华民族深厚历史底蕴和优秀传统道德文化与现代先进文化有机结合,并成为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打造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新的增长点。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伦理文化发展子体系的构建要加强传统民族伦理文化观念整合。并在鉴别整合中实现观念的扬弃

民族伦理是公共社会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56个中华民族的个性与共性和谐相处的道德共融和认知基础。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变迁中逐步凝练构成了和谐相处的道德文化,彰显了中华民族现代复兴的文化软实力。如孔子学院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美国、英国及欧盟等国的兴办和一些国家在大学中设立中文专业、开设中文课程,就是中国国家软实力的体现和文化伦理价值观输出的最好例证。又如中华民族中诸多少数民族的道德风俗的传承与保护,在有关民族区域自治法规中得以尊重和体现。这又从中华各民族伦理文化观念的构建启示着,民族伦理及其伦理文化既是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民族风俗、风貌、风情并作为特殊领域的民族道德文化的凝炼,也是在民族文化保护中获得道德文明继承和文化传承的结果。它揭示了实现各民族共荣的中华民族现代多元文化整合,构建共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伦理文化发展子体系。必须加强传统民族伦理文化观念整合,并在鉴别整合中实现观念的扬弃。特别要认识到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既有儒、道、佛家道德文化为主体的诸子百家优秀文化辉映和文化精华凝炼,也有“三教九流”翻㈣(三教即儒、道、佛教;九流指儒家、道家、佛家、墨家、法家、阴阳家、农家、杂家等,后演化为泛指贬义的宗派和学术中的流派)的鱼龙混杂;既有中国文化皆好论的倡导者,也有中国文化“糟粕论”的历史文化虚无论者;既有纲常伦理社会规范要求的正宗,也有男尊女卑、歧视个别少数民族观念的糟粕,反映了大国文化观念多元的混杂,充分说明了即便各流派研究的形而上学存在着分化的趋势,但这些文化流派和观念体系的传承,亦是作为中国人观念和信仰体系中的边缘化和大众混杂文化而存在的,这就深刻地反映了中华民族道德与民族文化已不可分离。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伦理文化新体系的民族伦理文化子体系构建中,必须在理性认识上加以观念是非的扬与弃。注意文化精华的借鉴、合理概念的嫁接与整合,并在道德和伦理文化的观念鉴别整合中完成对文化精华吸取和对糟粕的摒弃。

二、民族伦理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文化的现代价值观念构建①

(一)廓清民族伦理与民族文化的基本关系。实现民族伦理文化观念的价值整合

民族伦理就是关于民族道德的发展学说,是公共社会伦理的特殊领域和道德概念在民族范畴下的全面涵盖,是中华民族概念下的具体民族伦理,是指某一民族的基本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婚姻美德的发展研究。因此,在提出民族伦理的论题时一般应与一个民族的称谓相联系,如壮族民族伦理、回族民族伦理、蒙古族民族伦理、维吾尔族民族伦理、哈萨克族民族伦理等等(而本文所立论的民族伦理和民族文化,有的泛指中华民族的民族伦理和民族文化,有的又特指56个民族中的民族伦理和民族文化,是指少数民族伦理特殊性的普遍性归纳)。民族文化则是各民族在经济生产和社会生活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带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它反映了该民族的历史和社会生活,说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民族文化是“具有社会主义内容和民族形式、民族特色的新文化”。在具体的民族伦理与民族文化研究中我们不难发现,民族文化的发展源于民族的起源、民族的习俗、民族道德风尚和民族风情内涵发展的延伸、扩展与对外发展,具有民族道德与文化相结合的特性。充分地说明了当代的民族道德与民族文化发展共生和不可分离。因此,在进行民族伦理和民族文化研究时,在廓清民族伦理与民族文化的基本关系基础上。通常可把民族伦理与民族文化观念整合起来,在教育说事时既可分门别类使用,在研究时也可将民族伦理与民族文化连接整合(链接)为“民族伦理文化”用语和新词,以实现民族伦理文化在观念共识上的价值整合。

(二)让少数民族文化在现代交往中鲜活起来。彰显民族伦理文化传统价值的现代弘扬与发展

民族文化(包括民族道德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文化中的道德习俗和道德文化,历经了经济社会制度的变迁与发展,其遗存(传)至今的已经作为民族传统和民族伦理规范保留了下来,更多地体现在民族和宗教文化中的传统保留了下来,这是民族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与现代文化共融发展的结果,同时也彰显了传统民族文化和传统民族伦理文化的现代发展价值。例如,藏传佛教是一种规范的宗教文化教义。也是藏民族伦理文化的基本价值观(念),现作为文化的遗存(传)和发展更多地体现在各地著名的寺庙中,并得以在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有效保留和弘扬。这就说明,尽管佛教作为宗教文化的产物已予立法并得以保护,也彰显了藏民族在内诸多公民的民族伦理文化信仰和传统价值。但在现代化经济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进程中,藏传佛教和其他佛教以及道教等也仅仅是作为文化现象,在现代社会大多数人们信仰体系中的边缘化而存在的。因为,就中华民族整体而言不是一个以任何宗教信仰为主流教义的国家,这是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现代发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文化体系的现实基础和基本认识定位。因此,在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保留国家认同的少数传统宗教,反而彰显出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扩大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外交流,以提升民族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吸引力,增强少数民族文化的软实力并支撑和提升中华民族的文化软实力。因此,在加大少数民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投入时。注重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建设特别是在民族旅游文化的投入比例,改善陆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住宿条件,以此吸引更多的经济投入和文化开发项目,使少数民族文化和优秀道德传统在现代交往中活跃和鲜活起来,使其成为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新的增长点和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彰显民族伦理文化传统价值的现代弘扬与发展,是对民族伦理文化发展思考获得的启示之一。

三、加强民族伦理文化建设。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软实力

(一)在加强民族道德和文化的教育实践中引领民族伦理文化向现代化方向发展

少数民族文化乃至宗教文化信仰和民族伦理文化,是一定历史时期和时代观念的产物,认不认同、赞不赞赏是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特别是民族道德和民俗民风一经上升为文化现象,是历史文化观念的产物的事实存在和民族伦理文化观念的存在,则应加以现代文化观念正确评价和尊重。这就揭示并解释了在中华民族道德和文化的教育实践中,在对少数民族文化习俗和文化道德观念现象评价时,一定要站在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加以理性对待。因此,在加强马克思主义现代民族理论教育中,引申民族伦理文化教育。要加强中华民族由56个民族构成的整体教育和中华各民族共融、和谐教育,加强尊重少数民族道德和文化观的教育,加强民族文化统一观的教育。反对歧视少数民族及其传统习俗的言行,使尊重少数民族文化及其伦理规范成为社会价值共识。在全民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公民基本道德教育中,要以爱祖国和热爱中华民族教育为起点,以现代道德教育推动和引领民族伦理文化发展方向。深化并形成民族道德文化价值认同与现代化发展的共识。从而在加强民族道德和文化的教育实践中,引领民族伦理文化向现代化方向发展。使其成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文化体系构建新的增长点;从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伦理文化发展子体系的构建并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文化体系构建,以此形成中华民族文化软实力中的民族伦理文化底蕴。

(二)保护并开发更多的少数民族文化遗存。彰显民族伦理文化中的文化软实力

保护并开发好更多的少数民族文化遗存,能够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和学者对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和道德文化遗产的价值认同与称道,这是构成少数民族道德伦理文化社会大众化的认识基础。要使民族地区的历史文化遗存成为使人神往的去处和研究民族地区传统道德文化、构建民族伦理文化的有效载体,并通过有志于少数民族伦理文化研究学者在《百家讲坛》或中国中央电视台其他栏目专题推出,让更多的国内外学者和广大民众了解关注少数民族地区历史传统和优秀道德文化,使其获得高度的价值认同,以扩大正面宣传和社会影响乃至国际影响。并使其与民族伦理文化研究和民族文化软实力的建设联系起来。因此,要高度重视民族文化旅游及其规划的制定和建设投入,重要和重大的民族历史文化遗存要上升到地区(省级以上)乃至国家层面的建设规划,使其成为民族和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相统一的文化建设项目。要在旅游和对外交流环境建设上提供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以促进和扩大对少数民族民众的交往和文化交流。以民族传统文化品牌推动民族伦理文化发展和文化宣传,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国内外文化交流、交往和旅游为载体的文化品牌建设,以体现民族伦理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体系构建。从而彰显民族文化的软实力。

(三)进一步加强民族伦理文化研究。推进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价值构建

伴随着国家经济文化建设发展,更多的国内外旅游者和学者汇聚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文化遗存,将首先作为旅游观光景点得到参观、光顾,是社会发展历史进程的必然趋势和自然结果,形成了旅游经济与人气、经济与文化相联系的必然现象。这就为进一步加强某一少数民族的道德文化上升为民族伦理文化研究,推进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价值构建打下了物质文化基础。因此。以中国的旅游文化建设为基点,在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汉族文化引领并交融的少数民族文化名气得到扩大的同时,中华民族由56个民族构成的民族文化统一观的树立,文化和道德视角的探讨就会成为现代人关注的焦点,这对少数民族文化以及民族伦理文化的研究、开发和推广,深化民族伦理文化与国家文化软实力关系研究,构成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民族旅游经济推进民族旅游文化建设的逻辑联系。依循这一逻辑开展民族旅游经济建设,到民族旅游文化建设并进一步发展为民族文化和民族伦理文化建设研究。在完成这一过程循环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民族伦理文化研究,推进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价值构建环节。才能实现并完成民族文化软实力研究到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价值构建进程。

作者:黄超 冯振萍 李宪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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