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工作要点

2022-04-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一篇:兽医工作要点

2020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以保供给、保生态、保安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保一推”为总体要求,以生猪稳产保供作为第一要务,以实施“四大行动”为总抓手,推动全省畜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主要工作目标是:生猪存栏达到1044万头、出栏达到1800万头,恢复到稳产保供目标任务的8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以全面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为抓手,全面开展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行动”。

(一)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完善防疫和治理设施设备,在做好生物安全和污染防范的前提下积极补栏,推动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提档升级,稳步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标准化猪场,促进新建产能落地投产,着力增加市场供应。大中城市周边、资源禀赋条件有限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发展多层式集约化养猪,提高生产效率和市场保供自给率。苏北、苏中主产区要集聚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加快恢复生产进度,实现稳产增产,为全省做贡献。苏南主销区要紧盯自给率目标不动摇,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化生猪养殖场,确保地产生猪的保有量,同时可通过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签订长期协议等方式提高掌控猪源和市场稳价保供能力。

(二)加快优化生猪养殖区域布局。

坚持产业规划与用地保障联动、稳产保供与环境保护并重、种养结合与畜地平衡兼顾,推动养殖区域布局调整方案落地落实。紧紧抓住新一轮土地规划调整机遇以及当前设施农用地政策机遇,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协调配合,将生猪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规模种植基地中安排一定的一般农用地,配套建设生态循环型生猪养殖场。大力推广把适度规模的养殖基地与基本农田相配套、产业兴旺与农民增收致富相协调、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的“响水模式”,以及将生猪养殖基地纳入土地总体规划、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实行永久性保护的“扬州模式”。

(三)加快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

继续推进规模畜禽千亿产业规划实施。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大型养殖企业通过“公司+家庭牧场”、“公司+产业基地+农户”、租赁兼并、生产托管等新型合作经营,带动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养殖场扩大规模,提升水平。到2020年,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0%。按照“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粪污利用有效、产出高效安全”要求,综合运用自动饲喂、自动清粪、自动环境控制、智能监控等现代化设施,大力推广节水、节料、节能生产工艺和臭气减控技术,着力提升畜禽养殖自动化、智能化、生态化水平。持续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推进部省示范创建和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联动,树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新增一批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场。

(四)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同步推进规模养殖场和非规模养殖场户治理提升,指导养殖场配套完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督促畜牧大县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扫尾工作,继续支持非畜牧大县整建制推进,以农牧结合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和引导在养殖密集区建设集中处理中心,建立受益者付费、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的运行机制。将管网和储粪(液)池等配套设施建设结合农田建设予以用地保障,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到2020年底,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五)加快发展家禽、牛羊等其他畜禽生产。

积极发展生产周期短、饲料转化率高的肉鸡、肉鸭和蛋鸡生产,大力推广肉鸡笼养、肉鸭笼养、蛋鸡层叠式饲养技术,着力增加禽肉禽蛋供给。加快优质肉羊扩群增量,推行高架舍饲养羊模式和全混合日粮(tmr)加工饲喂技术,提高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快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扩大奶牛生产性能(dhi)测定范围,推进奶牛精准饲喂管理,提升奶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促进奶业振兴。因地制宜发展肉兔、肉鸽、鹌鹑等特种畜禽生产,丰富市场动物蛋白消费种类。

二、以全面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为重点,全面启动动物防疫能力建设“强基行动”。

(一)推进防控能力提升。

进一步压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的防疫主体责任,推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强化基础免疫,指导养殖场(户)由集中免疫向常年免疫和程序免疫转变,开展免疫效果评估,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双达标。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切实做好主要动物疫病定点监测、集中监测、飞行监测以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评估疫情风险、查找疫情隐患。持续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完善相关政策,落实技术培训、指导示范、观摩学习等措施。畅通疫情举报渠道,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对可疑疫情要按程序及时规范处置,及早消除风险隐患。

(二)推进生物安全措施升级。

加强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物安全防控,不断提高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防控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各环节动物防疫制度,重点加强人车物出入场管理及清洗消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细化和落实日常人员管理和科学消毒等制度和责任。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大力提升规模猪场、种猪场和生猪屠宰企业生物安全水平,加强洗消中心建设,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养殖场、生猪屠宰企业应有配套的洗消中心并确保正常运行。

(三)推进体系队伍建设。

稳定和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确保各项防疫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强化兽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省动物防疫技能竞赛和检疫技能竞赛,着力提升人员素质水平。强化兽医实验室建设,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和能力比对,力争所有生猪主产县(市、区)均有非洲猪瘟检测授权实验室。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强化应急队伍演练及培训,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及技术规范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制定印发《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布局和建设规划》,争取将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大力推进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优化升级行动,重点解决收集处理体系生物安全、环保安全不到位等问题,调动资源要素集聚,尽快落实各环节的升级资金和升级主体,切实提升无害化收集处理的自动化、智能化、环保化水平。

三、以“突出三坚持、实施五强化、实现五转变”为主线,全面启动屠宰管理“提升行动”。

(一)持续推动生猪屠宰转型提升。

推动生猪屠宰产能从销区向产区转移,鼓励苏南地区生猪屠宰企业通过股份合作等方式到苏中苏北生猪养殖主产区建设标准化屠宰企业,减少活猪调运及代宰比例。积极扶持发展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销售全产业链经营企业。淘汰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等落后屠宰设备,淘汰牛、羊、禽手工屠宰,不再批建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大力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底,全省30%以上的生猪屠宰企业达到省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二)持续规范牛羊禽集中屠宰管理。

全面完成不合格牛羊禽屠宰场点的清理工作,鼓励猪、牛、羊、禽屠宰集中设置、区域隔离、分车间屠宰,推动建设一批符合防疫、卫生、环保等规定要求,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工艺布局科学合理的牛羊禽集中屠宰企业。推进屠宰品质检验提升,加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切实落实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牛羊禽屠宰检疫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的投入,提升检疫工作水平。

(三)持续强化屠宰监督执法。

规范监督检查活动,注重检查结果的应用,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现象。强化远程视频监控巡查,充分发挥“天眼”监督威慑作用,建立远程视频巡查“月通报”制度,杜绝巡查工作组织管理不到位、问题查处不及时等问题。严格执法查处,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保持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禁以行代刑。

四、以平安畜牧业建设为主攻方向,全面开展行业安全发展“护航行动”。

(一)强化消毒灭源推进动物防疫安全。

组织开展全域集中大消毒、重点区域持续大消毒,彻底净化环境。指导科学选用消毒药品和消毒程序,全面做好养殖、运输、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制度化、常态化、机械化、科学化的清洗消毒工作,突出强化历史疫点、疫区以及掩埋点、无害化处理场所、交易市场、运输车辆及规模猪场、种猪场等重点目标的集中消毒、突击消毒、反复消毒措施。督促指导各防疫主体完善清洗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确保动物防疫安全。

(二)强化检打联动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

严格落实检疫监管,建立以风险评估、疫病监测等措施为主的产地检疫分级管理机制。加强外埠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备案管理,强化指定通道管理制度。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动,加强外埠动物及其产品落地监管。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行动,推介一批减抗技术、模式和替抗产品,组织实施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行动。坚持检打联动,做好畜禽产品、生鲜乳、“瘦肉精”、兽药、饲料等质量安全和风险预警监测,主动排查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精准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强化保处联动推进生态环境安全。

综合运用畜牧生产、动物防疫、财政奖补等措施提高养殖场(户)保险积极性。大力推进能繁母猪、育肥猪和仔猪养殖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会同保险机构完善保处联动机制,将保险承保、查勘、定损与无害化处理收集转运工作同步进行,提高工作效能。鼓励成立社会化服务队伍,协助开展保处联动工作。加快保处联动信息平台建设及应用,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全面应用,努力提升养殖保险覆盖率、无害化集中处理率。

(四)强化专项整治推进畜牧业生产安全。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对全省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再排查,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高危化学品等重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指导,提升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点,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探索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兽药、饲料生产和畜禽屠宰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范畴,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五、强化推进机制,有力提升畜牧业支撑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加快扶持政策落地见效。

推动落实好国家和省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用好非洲猪瘟防控及恢复生猪生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积极保障生猪生产、疫病防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措施有效落实,重点支持规模猪场恢复和扩大产能。主动推动相关部门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等问题。配合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更好发挥政策效应。

(二)加强科技支撑与指导服务。

强化生猪良繁体系建设,加强地方猪品种保护,支持种猪培育、仔猪保育、商品猪饲养等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发展,强化种公猪站、种猪扩繁场建设,提高种猪繁殖效率和良种供应能力。进一步落实规模猪场指导员挂钩联系制度,实行生猪恢复生产信息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对标对标抓落实。进一步加强产销监测预警,做好规模猪场月度监测和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强化形势研判,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适时出栏。加大非洲猪瘟防控核心技术、母猪繁殖和育肥猪生产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力度,通过远程培训、现场培训、专项培训、分区培训、手机app推送、专家入户指导等方式,推广大型养殖企业有效防控模式,宣传复产成功经验,提高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和饲养管理水平。

(三)加快推进畜牧兽医信息化建设。

加大推进畜牧兽医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畜产品质量追溯一张网信息化监管。以“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为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建立省级管理平台,建设监管对象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快推进各级畜牧兽医机构信息化管理,加快建设涵盖畜禽生产、经营流通、屠宰加工、动物防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动物卫生监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内容的畜牧兽医信息化系统,实现在线化管理、可视化监控、实时化服务,全面提升畜牧业数字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动物源性食品生产、流通、加工全过程的精细化、高效能监督管理,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强化调研督导。

建立完善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地方责任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聚焦恢复生猪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督查指导,建立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地方和部门协调解决、跟踪落实。及时总结各地恢复生猪生产、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篇:2018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今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超千亿畜禽特色产业发展目标,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新任务、新要求,以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优供给、强安全、防风险、保生态、促发展”为目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畜禽生产力,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畜牧业安全生产事故,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三产并重,着力提升畜牧产业化水平

(一)做优一产。按照“严控生猪养殖总量,做强家禽产业,加快牛羊兔发展”的总要求,加快调整养殖结构、优化产业布局,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智能化设施蛋鸡、肉鸡、水禽养殖基地,建设一批标准化草食动物养殖基地。继续推进畜禽养殖场改造升级,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按标生产1500个。组织开展现代化示范牧场创建,发挥示范牧场在畜牧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带头作用。推进10个省级畜禽现代产业园建设,辐射引导市、县级现代畜禽产业园建设和发展。组织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种业创新工程、畜禽品种资源保护改良等项目,建立省级种猪性能遗传评估平台,加大畜禽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力度。完善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政策,推进设施蛋鸡、肉羊保险,扩大参保面。强化畜牧业形势分析和监测预警,全面推进养殖场信息直联直报,推动畜牧兽医监管监测信息一体化。

(二)深化二产。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编制指导,推进屠宰企业合理建设布局,积极推进大中型屠宰企业建设。织开展生猪屠宰厂标准化创建活动,按照“设施标准化、环境整洁化、生产规范化、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的“五化”要求,积极推动屠宰企业补齐短板、改造升级,提高屠宰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争创一批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厂和标准化示范厂。鼓励和支持大型养殖、屠宰和加工企业整合重组、延伸产业链条,着力提升畜产品加工水平。

(三)强化三产。大力开展畜禽产品“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培育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有较强影响力的畜产品品牌,积极打造槐猪、河田鸡、连城白鸭、福建黄兔等区域公用品牌,努力推进一批名牌畜产品和畜牧企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畜产品营销,支持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推进乡镇冷鲜肉配送体系建设。

(四)抓好安全生产。督促指导饲料、兽药、屠宰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严防病原微生物失窃、泄露等事件发生。按照管安全生产同时要管职业健康的要求,抓好从业人员职业健康。

二、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加强生态畜牧业建设

(五)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成果,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控制生猪养殖总量。对超过省控指标的,全面调减到位;对未超过省控指标的,维持在现有水平,原则上不再增加;对保留下来的生猪养殖场(户)全面建立台账制度,实行建档立卡、一场一档管理,并及时更新动态数据。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格监管执法,坚决遏制生猪养殖反弹回潮和污染环境行为,促进小流域水质提升。将监管范围从生猪扩大到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规模养殖场信息平台,配合环保部门实行在线监控,实现精准监管。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各项工作。

(六)抓好试验示范。推动创建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县,探索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病死畜禽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组织10个县(区)创建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组织开展美丽畜牧场评选活动,评选省级美丽畜牧场100家。

(七)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按照《福建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完善制度设计,指导各地合理布局畜禽养殖,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推动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持续运行机制,加快培育发展畜禽粪污第三方治理,总结推广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成功运营模式。加强工作考核,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会同省环保厅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考核办法,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以福建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依托,研究、总结、集成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模式。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坚持全程监管,着力保障肉蛋奶质量安全

(八)强化饲料兽药监管。强力推进兽药GMP和GSP实施,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和饲料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扩大兽药经营环节追溯试点范围。加快推进饲料企业生产数据直联直报,实现精准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大检查,加强执法抽检,坚决查处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的“三无”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行为。

(九)强化动物防疫监管。修订出台《福建省动物防疫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监督制度,力争做到各个环节监督全覆盖。全力抓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规范年活动,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规范行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动物卫生违法行为。全年平均每个县(市、区)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数量达到10件以上,并消除零办案县。继续做好省际防堵工作,并确保无公路“三乱”事件的发生。

(十)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病死畜禽、“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养殖环节生猪、肉牛尿样和料槽料“瘦肉精”抽检,落实生猪屠宰场“县级天天抽检、设区市月月抽检”制度,全省“瘦肉精”阳性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强化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的监管,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执法抽检。强化检打联动和区域协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十一)强化屠宰行业监管。严格执行畜禽屠宰企业设立标准,推进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清理工作,年底前关闭所有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健全屠宰企业风险评估机制,推行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严厉打击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物等违法行为。全年平均每个县(市、区)办理生猪屠宰执法案件数量要达到1件以上。

(十二)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完善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创新与保险联动机制,提升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水平;严格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确认和审核,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核查制度;认真做好病死畜禽财政补助资金统计、核实、申报、拨付和使用等工作,避免失职渎职风险和廉政风险。组织开展资金使用检查和专项审计,严厉查处虚报冒领、骗取补助等违法行为。

四、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十三)突出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制定和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组织开展春秋集中强制免疫行动,对口蹄疫免疫亚型实施“一退一进”调整。进一步规范强制免疫疫苗的供应和管理,努力扩大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试点面,强化免疫效果评估,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应免尽免,群体免疫抗体水平常年保持在70%以上。统筹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以及其他常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强化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分析和预警。加强应急管理,果断处置监测阳性或苗头性情况,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或蔓延。

(十四)严格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进一步规范检疫电子出证行为,努力提高生猪产地检疫率。加强跨省调运检疫监管,严格实施跨省调运活禽H7N9检测合格后出证制度,严防畜禽从高风险地区向低风险地区调运。严格执行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严肃查处“隔山开证”、走过场不把关、拿了好处直接给空白检疫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从“种、场、区”三个层面推进种畜禽和奶畜主要疫病净化工作,重点推动原种猪场猪伪狂犬病和猪瘟、种鸭场鸭瘟、奶牛场布鲁氏菌病净化认证,开展国家和省级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创建,全力建成福清市猪伪狂犬病区域净化,推动延平区奶牛布鲁氏菌病净化区建设,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维持监测,指导福建圣农集团扩大肉鸡禽流感无疫小区建设范围。持续做好通过农业部“两场”和省级净化认证的净化场监测。继续组织实施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严密防范非洲猪瘟等外来疫情传入风险。

(十六)强化人畜共患病的联防联控。按照“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科学应对”的原则,继续加强与卫计、食药、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部门会商、信息沟通和措施联动,高效有序地做好H5和H7亚型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五、坚持打铁自身硬,着力加强畜牧兽医系统建设

(十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市县两级动物疫控机构在动物疫病诊断的主力军作用。继续推进和落实重点县的病原学检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县级兽医实验室积极开展病原学检测工作。继续推进《福建省基层畜牧兽医站站房建设规划(2014-2018年)》的实施,力争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继续推进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项目建设,督促南平、三明、龙岩三个设区市所辖县(市、区)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十八)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组织开展新一轮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做好2018年执业兽医考试工作。加快推进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培训的原则,举办畜牧、动物疫控和动物卫生监督等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组织开展动物检疫技能比武,组团参加全国动物检疫技能大赛。组织开展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

(十九)加强行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手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大兴求真务实、服务群众之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但行动少落实差、“推绕拖”等新四风问题。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建设,完善挂钩督导、调度通报、监督举报等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强化资金划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监督执法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继续对畜牧兽医生产性资金推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良好生态。

第三篇:2011年畜牧兽医重点工作要点范文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按照全市、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和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保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把“促增收”作为中心工作,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和建设现代畜牧产业为目的,以市场为导向,以畜禽产品加工为突破口,以疫病防治为保障,充分发挥畜牧业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加快发展现代畜牧园区,大力推进畜牧业生产

基地建设,创新经营体制和发展模式,加快推动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把畜牧产业建成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把我区建设成为全市畜牧业强区。

2011年畜牧兽医工作,要围绕“生态、低碳、健康”理念,突出“科技创新、服务到位”,强力推进重庆长寿现代畜牧园区建设,重点抓好招商引资、畜牧发展、疫病防控等工作,实现全区蛋鸡养殖量稳定460万只,肉鸡出栏量达900万只,出栏生猪80万头,奶牛存栏达3900头,肉兔出栏50万只,禽蛋产量5.3万吨,牛奶产量7500吨,肉类产量8.4万吨,力争引资2亿元以上,畜牧产值突破20亿元。为“十二五”畜牧兽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落实扶农惠农政策

切实做到“三个重点、三个确保”,确保市、区出台的各种鼓励畜牧业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及时、准确、安全地兑现给农户;提高畜牧兽医人员进村入户的服务水平,增强农民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安全感,激发农民的发展积极性。对全区8月龄以上4周岁以下的能繁母猪及20公斤以上的育肥猪实行“应保尽保”的政策。组织人员到每一个能繁母猪、育肥猪养殖户家中开展宣传统计工作,做到见人、见猪、见免疫耳标,严格做到不虚报、不漏报。通过开展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工作,消除养殖户养殖生猪的后顾之忧和养殖风险,增强养殖户发展生猪产业的信心。

二、加速推进重庆长寿现代畜牧园区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重庆长寿现代畜牧园区建设。倾力打造“重庆一流、国内领先”的国家级现代化畜牧示范园区,并使之成为独具特色的集科研、产业集群、循环利用为一体的生态畜牧产业示范园,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园区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区畜牧业的集约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进程,实现资源低耗、生态循环、环境友好、发展和谐的现代畜牧业。2011年要加大聚商选资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引进,争取市级与国家配套资金,提升企业服务质量,推进纯美系原种猪场项目、30万头生猪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并完成园区规划评审、土地流转、综合办公区等工作。

三、坚持不懈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畜牧业安全健康发展

对重大动物疫病依法实施强制免疫、计划免疫、程序免疫。一是严防麻痹松劲思想,坚持采取疫情监测、市场监控、依法监管、签订防疫责任制等综合措施,确保防控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强领导,加大对《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健全动物免疫反应死亡赔偿机制;增加村防检员补贴,稳定基层队伍。三是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特别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实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注射,重点防范,确保防疫密度达100%。

按照国家规定免疫程序对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对免疫畜禽采取季度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免疫抗体监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做到一旦发生疫情本着“早、快、严”的原则迅速扑灭。加强动物检疫工作,对出栏和屠宰畜禽全部实施检疫,对检出的病死畜禽及有害肉类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确保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

四、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畜牧业健康大发展

做好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抽检,确保合格率达85%以上。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许可证制度,派驻质量监督员,签订质量保证书,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开展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强对认证后企业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把好畜产品质量关。整合政府资金、吸引社会资本、争取金融支持、盘活农民手中资源、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推广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技术与设施设备,为畜牧业的大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服务;实行畜禽养殖环境控制,推动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立足生态、环保,使畜牧业向“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方向发展。

五、推进现代畜牧产业基地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规模饲养是现代畜牧业的一个重要标志。要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巩固和发展一批年出栏生猪100头以上、饲养蛋鸡1000只以上、出栏肉鸡5000只以上、奶牛1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大户。积极探索将分散农户引入现代畜牧业的有效途径,运用政策引导、产业带动、技术帮

扶等方法,逐步提高农户分散饲养的标准化和适度规模化水平。同时引导龙头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精深加工,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精加工产品,提高畜产品的附加值;延伸和拓展畜牧产业链条,增强市场开拓和品牌带动能力。

把2011年确定为畜牧业标准化推进年,制定《关于开展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

见》,将各类畜禽养殖的技术规范、圈舍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等进行公开,以圈舍等养殖设施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培育建设现代畜牧发展重点街镇和新农村示范点,成立生猪、蛋(肉)鸡和奶牛三个科技服务专家组,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推进全区的标准化生产。

六、提高畜牧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打造畜产品品牌,强化市场营销

研究制定并推广畜禽系列饲养标准,开发应用新型高效安全饲料添加剂,集成推广现代畜禽健康养殖技术和先进饲养管理工艺,提升畜禽养殖效率,促进畜禽生产性能潜力的发挥。加大新技术的推广力度,缩短新技术推广应用与发挥效益的时间周期,加速推进畜牧业生产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增长型转变。

遵循“业主申报、政府奖励”的原则,按照“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的要求,实现畜产品生产过程有“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积极构造从畜禽场到加工厂直至入市场的安全链条,全力打造我区畜牧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品牌产品,促进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大力培育中介组织,努力培养农村经纪人,加强畜牧产品的营销队伍建设;提升产品包装形象,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品牌化经营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七、引进国内外高端科技技术,发展现代畜牧业

现代畜牧产业的发展,不单是量的增加,关键在于质的提高。因此,2011年要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技术,将国内外最新的畜牧科学技术应用于畜牧发展的全过程,依靠现代科技为畜牧业强身健体。同时,要面向国内外大市场,在质量上与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大市场需求接轨,大力发展优质、生态、安全的畜产品。重点强化三个环节:一是在良种繁育和推广环节,坚持自主培育和引进相结合,加快畜禽品种改良。二是在养殖环节,大力发展受控养殖,建立对产地环境、生产技术、投入品、疫病防控等全程监控的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三是在市场环节,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落实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八、实施大型沼气工程,加强畜禽粪便治理

遵循“科学、实用、长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养殖规模等要素,合理确定集约化养殖场建设地点和规模,大力发展“猪(牛)——沼——粮”生态农业模式。将集约化养殖场的大型沼气工程建设方案纳入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方案,与养殖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以降低循环运行成本,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排放的目的,向生态环保畜牧业迈进。加强对禁养区养殖户综合整治工作,实现长寿畜牧业和谐健康发展。

九、狠抓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狠抓以“学习、团结、勤政、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四好”班子建设,领导班子的感召力、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二是认真开展“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宽松、和谐、奋进的环境。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车辆、财务等10余项管理制度;三是开展以“清廉从政当公仆,改进服务促发展”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以党员创先争优“一讲二评三公示”活动为抓手,使党员干部职工在工作中逐步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进一步提高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制度,确保全局不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行为;五是狠抓系统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四篇:二○○八年兽医医政药政工作要点

2008年全区兽医医政药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区水产畜牧兽医工作大局,以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1号文件、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区水产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以规范动物防疫秩序、提高动物产品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宗旨,以进一步完善各级兽医工作体系、提高兽医队伍素质为主线,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收尾工作,确保改革实效

(一)加快改革的推进力度,尽快完成机构组建、人员招录工作。一是加快兽医工作机构的组建。2008年5月底前,各市、县(市、区)要完成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等新设机构的组建、挂牌工作。二是抓紧人员的招录。各市、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人事等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人员招考录用方案,抓紧人员的招考录用,力争增编人员在2008年6月底前到位。三是注意抓好乡镇兽医站的改革和稳定。要求在2008年6月底完成乡镇兽医站的组建、挂牌工作。乡镇兽医站人员分流任务较重、改革难度较大的县(市、区),要做好分流人员安置、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工作,确保基层站的稳定。

(二)抓好督查验收,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督查指导。各市要组织人员深入所属县(市、区)督促、检查、指导,重点确保人员全额拨款等政策落实到位,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定期汇报改革进度完成情况,上下联动,力争在2008年7月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二是搞好验收。制定全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实施方案,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适当的时候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改革到位。

(三)理顺关系,整合资源,为兽医医政药政工作开展提供力量保障。尽快建立健全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明确、细化其兽药、兽医实验室、动物产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执法职能,理顺执法主体资格。整合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兽药监察机构的资源,形成合力,有效推进工作开展。

(四)着手组建全区官方兽医、执业兽医队伍。根据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国家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我区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制度。开展兽医执法人员专项调查,组织做好人员培训及官方兽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等工作,着手组建全区官方兽医、执业兽医队伍。

二、着力抓好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管,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安全

(一)严格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准入。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严格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准入,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秩序。

(二)强化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兽用生物制品行为。建立定岗定员监督制度,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加大对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兽医实验室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制售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禽流感、新城疫等疫苗的行为。

(三)加强兽用生物制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加强兽医生物制品田间试验、区域试验的监管,严防以研发、中试为名,非法制售兽用生物制品。加强兽医生物制品经营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或经营假劣疫苗的违法行为。加强疫苗供应监管,重点检查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质、冷链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及订购、供应记录,防止供应假劣兽用生物制品。对供应或经营假劣兽用生物制品的,依法从严查办。对动物诊疗机构、个体兽医诊所、孵化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等重点使用环节进行定期巡查,杜绝假劣兽用生物制品流入。加强对疫苗使用的指导,做到科学免疫。

三、切实强化兽医实验室管理,确保生物安全

(一)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兽医实验室资格审查、报批、考核管理以及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生物安全要求细则等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承诺制度”,创新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级水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实验室设立单位生物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二)切实加强兽医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监管。一是加强兽医实验室病菌(毒)种的安全监管。要求各级各类兽医实验室建立健全菌(毒)种保藏制度,严格菌(毒)种领用、试验和保藏。开展兽医实验室菌(毒)种和样本保存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清理违规保存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加强对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审批、监管,严防菌(毒)种泄露和扩散。二是加强动物病料采集管理。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兽医实验室建立健全动物病料管理档案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使用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采集的病料,严防丢失。对动物疫病诊断所剩病料,严格按规定处理。三是加强对辖区各兽医实验室的监督巡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防患未然。对非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擅自保藏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非法采集动物病料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三)抓好实验室内部的生物安全培训。各兽医实验室设立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考核,提高其生物安全知识水平。

(四)建立全区兽医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各级各类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备设施、生物安全水平、实验室管理状况以及保存、利用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等情况进行收集、统计、分析,逐步建立全区兽医实验室信息数据库。

四、加强动物诊疗管理,规范诊疗秩序

开展全区动物诊疗基本情况调研,修改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诊疗活动管理办法》,加强动物诊疗监管,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确保动物诊疗业健康发展。

五、着力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探索兽药监管新机制

(一)加强兽药行业宣传,建立兽药管理信息平台。加强与有关媒体的沟通与协作,开展兽药法律法规及兽药市场整治行动等方面的宣传,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开展兽药行业情况调研,建立全区兽药监管信息数据库,有效提供信息服务。

(二)加大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管、指导力度。实施兽药质量监督巡查、产品质量通报及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建立兽药生产企业诚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探索兽药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抓好农业部第954号公告的贯彻落实,及时解决制约我区中兽药制剂生产的中药提取问题。组织培训企业人员,加强对企业生产、质检、产品研发等的技术指导,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组织企业开展防伪技术开发研究,提高产品的仿冒技术水平。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强监督巡查,尤其是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监督检查,杜绝非法生产行为。

(三)大力整治非法厂家,严查制售假劣兽药窝点。对举报投诉、监督检查发现的制假售假线索或农业部质量通报曝光的非法企业及其产品,及时追踪、排查,联合当地工商、公安、质监等有关部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造假售假黑窝点,清缴、销毁非法产品。案件涉及外省的,及时报农业部查处。

(四)加强兽药经营、使用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出台兽药经营相关管理办法,严格兽药经营准入管理。加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对已经发放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进行核查,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对无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查处。组织培训经营人员,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供药能力。开展兽药经营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引导兽药经营向规模化、规范化的连锁经营方向发展,探索兽药经营新模式。

建立规模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动物诊疗机构的用药记录制度。结合无公害标准化养殖,重点加强对养殖企业、养殖大户等的检查、指导,对违反规定使用假劣兽用生物制品、走私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和金刚脘胺、阿昔洛韦、吗啉(双)胍(病毒灵)、利巴韦林等抗病毒药物的,依法严厉查处。

六、扎实做好兽药质量抽检和残留监控工作

建立健全兽药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和执法抽查制度,定期定点例行监测与动态监测相结合,将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计划,监测结果依法公开通报。加强市场调查,了解和掌握兽药产品的市场分布、质量优劣、价格波动、销售动态,及时预警,防止不合格兽药进入流通、使用环节。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加大对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的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全区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现状,建立源头追溯机制,严厉查处使用违禁兽药、违规使用兽药行为。加强兽药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为兽药监督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七、进一步规范兽医医政药政审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认真落实“三项”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审核、审批,杜绝滥审乱批。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审批工作的检查指导。强化服务,在人才引进、信息传递、技术咨询、产品研发、政策支持、企业重组、经营转轨等方面,切实为企业排难解忧。

八、着力抓好兽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一)建立健全兽医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出台全区兽医兽药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准则、管理办法以及兽医兽药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

(二)切实抓好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抓好兽医兽药执法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自治区分别举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药监督执法培训班,重点培训区直有关单位和各市有关人员。

(三)严肃纪律,严格兽医执法队伍管理。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绩效考评机制,实行量化考核,动态管理。对违纪违法执法人员,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执法资格,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努力发展具有广西特色的兽药产业

加强兽药行业发展政策研究。积极争取有实力的国内外企业进入我区兽药行业,引导现有兽药生产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培育兽药龙头企业。充分利用我区的资源优势,支持、引导企业和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主创新,研发高效、低残留、高附加值的兽药产品特别是中兽药产品。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培育我区名牌兽药产品。依托独特的区位优势,引导企业开发东盟各国兽药市场,抢占商机,扩大兽药出口。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第五篇:元堡乡2012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12年是“十二五”计划的第二年,也是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和提升畜牧产业地位之年。安排和部署好2 01 2年的畜牧兽医工作,对于巩固和保持“十一五”畜牧业发展成果,进一步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争创畜牧大市,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现代畜牧业为方向,以创建畜牧大市为载体,以农民增收为目的,围绕州委、州政府“建设百亿元畜牧产业”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转变畜牧产业发展方式,加快产业布局的调整、内部结构的优化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培育畜禽养殖加工龙头企业,壮大畜牧业经济块头,推动全市畜牧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乡生猪出栏4.44万头,牛出栏1000头,羊出栏3536只,家禽出笼15万羽,畜牧业产值达到5823万元,畜牧业收入人平增收1 5 0元。建设好一个生猪示范养殖基地和一个家禽规模养殖场。重点抓好东槽、苦草、小竹的石漠化项目的建设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以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推进畜牧产业化建设

1、深入转变畜禽养殖方式,不断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一是着力进行养殖技术推广。如生物发酵床养猪、生猪人工受精、牛冻精配种、山羊“一推三改”、林下养鸡、草场改良、规模养猪程序免疫等养殖技术;二是继续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新增家庭牧场十个;三是按标准化建设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新

建成一个标准化的示范养殖场;四是突出发展草食畜牧业,结合国家实施的石漠化治理和易灾草地恢复与保护项目,推进草地确权发证工作,大力倡导人工种草养畜,加快草食牧业发展。

2、深入转变良种利用方式,不断提高良种覆盖面。

巩固和完善生猪“三群一站’’建设,完善设备配置,建设一个比较规范的人工受精站。继续引进良种公猪,全面普及长×大×本内三元杂交猪,积极发展外三元杂交猪,优质三元杂交率力争达到80%;以南江黄羊和波尔山羊等优良品种为重点,建设山羊繁殖基地;扩大良种鸡、鸭、鹅的饲养规模。同时积极保护、开发和利用好本地优良畜禽遗传资源。

3,深入转变畜牧业经营方式,不断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二)以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1、启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抓住省向国家申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项目的机遇,积极做好基础工作,启动我乡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

2、夯实基础免疫。严格按照“两保”(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防疫机制,做到“十到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落实到位、配套防疫经费物资落实到位、宣传培训和规范操作到位、疫情监测和抗体检测到位、政府和部门检查督办到位),落实春秋普注、月月补针和二次加强免疫等措施,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六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做到“六个不漏”、“四个百分之百”的要求。

3、强化疫情监测。进一步完善以村中心户长和村级防疫员为中心的疫情监测网络,健全从乡到村、中心户长的疫情监测体系,建立村级动物疫情观察员制度,对屠宰场、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和老疫区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测。健全疫情监测、预警预报机制,按时完成疫情监测任务。按照《恩施州引进动

物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引进动物的规范管理。

4、改善基础设施。

建立防疫监督、溯源体系。推进标准化村级动物卫生室建设。

5、加强疫情管理。规范疫情报告程序,疫情报告坚持辖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疫点监管责任人签字制度;严格疫情保密制度;确保疫情信息畅通,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科学处置疫情。

(三)以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为手段,进一步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强化执法环境建设。利用电视网络、宣传车(栏)等多种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畜产品安全及科技知识的宣传,广泛营造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

2、强化重大环节监管。完善已建养殖场(户)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新建养殖场(户)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建立规模养殖场(户)生产、经营、防疫、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对活畜禽交易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专人监管;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户)自觉遵守养殖投入品使用规定及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并按国家要求建立和规范填写养殖档案;进入我乡的兽药饲料经企业或经销商,一律先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申报,接受准入审核并登记备案。强力推进兽药GSP管理,所有经营兽药、饲料的企业(门店),规范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完善兽药、饲料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3、强化检疫监督管理。一是加强产地检疫,确保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8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市场检疫,确保市场受检率达到100%。

4、强化违法案件查处。一是继续加大对在养殖过程中使用“三聚氰胺”、

“盐酸克伦特罗”、“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查处力度。二是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加大对屠宰病害畜禽和销售病害畜禽产品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1、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关日常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提升系统干部执行力。

2、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准则》,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规范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运行安全。

3、努力创建学习型系统。全年开展“读经典、重落实、树形象”的主题教育学习活动,利用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学习交流讨论活动。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和畜牧兽医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素质,转变发展观念,提高服务水平。

4、强化落实畜牧服务中心阵地建设,加快村级动物卫生室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方案,优化队伍、提高效率、创新形象。

5、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紧密结合畜牧兽医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多种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激发工作热情,努力推动全乡畜牧兽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第六篇:阜南县畜牧兽医局畜牧行政执法2012年工作要点

阜南县2012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畜牧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为重点,以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促进我县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2012年畜牧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加大假劣兽药、饲料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饲料生产秩序;强化兽药、饲料监管,提高兽药、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一、加强兽药市场监管,提升兽药质量

(一)认真落实兽药GSP认证,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对申报进行GSP认证兽药经营单位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兽药经营单位及时上报市局,确保顺利完成全县兽药GSP认证工作。

(二)加大兽药抽检力度。按照监督抽检计划,及时组织实施兽药抽检,完善兽药监督抽检制度,规范兽药抽检程序,建立兽药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假劣产品处罚力度,提高兽药合格率。

(三)加强兽药市场管理。加大兽药市场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对辖区内经营企业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全面检查,保证监管

1 不留死角,加强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净化兽药市场。

(四)加强养殖环节兽药使用指导。对养殖户开展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政策、技术指导,建立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加强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提高养殖用药水平。

(五)完善兽药监管工作档案,做好日常检查工作记录。

(六)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无证经营兽药、使用人用药品、假劣兽药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饲料市场监管,保证饲料质量安全

(一)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二)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行为。对饲料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集中力量对饲料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活畜出栏环节“瘦肉精”检测力度,防止含“瘦肉精”活畜流入市场。

(三)强化饲料原料使用监管。饲料原料是饲料质量安全源头,要将养殖场和饲料生产企业使用的饲料原料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督促使用者落实原料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做到来路清晰、采购把关、使用有记录、产品可追溯,防止不合格饲料产品进入养殖环节。

三、加大动物防疫违法案件查处,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防疫工作监督检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促进依法强制免疫工作的实施。

(二)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做到应检必检,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开展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开展生鲜乳专项治理。加大对中岗民族犇鑫奶牛场监管,开展饲料、生鲜乳质量检测,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

五、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六、加强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不断提高品牌形象。

七、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加从业人员的自律。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工作,使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进场入户,树立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自觉承担起保障质量安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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