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部部长职责

2022-07-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安全管理部部长职责

汽车客运站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汽车客运站是汽车客运市场的源头,也是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前沿阵地和确保运输安全的重要环节。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建立道路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维护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重特大道路客运事故的发生,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但从最近我们对部分客运站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的随机调查结果看,大多数负责人对客运站安全管理的职责不能完整地表述,相当一部分客运站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对安全管理的内容认识不够, 对搞好安全管理的认识也不到位,安全工作不扎实,事故隐患较大。

事故教训:应当深刻吸取

对全国近2年来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表明,70%的特大道路事故與客运有关,其中又有70%与客运站的安全管理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从最近几年的特大客运事故的问责情况看,客运站负责人受到责任追究的已不少见,而随机接受调查的分管客运站安全的负责人却对此知之甚少,约有近60%的人表示未曾听说过或偶尔听说过一两例。相当一部分客运站从业人员包括客运站负责人普遍认为,道路运输安全是客运公司和车主、驾驶员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只要客运站本身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就行了。同时,他们认为客运站只是道路运输的辅助岗位,即使发生重特大道路客运事故,自己最多只沾点儿边,不可能受追究或受很重的追究。其实,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也是有害的,可以举几个事故案例来说明。

2001年,凯里汽车运输总公司天柱县汽车运输分公司天柱县汽车站和天柱县联营汽车站因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跨省长途客车配备2名以上合格驾驶员,并进行严格的出站登记检查,致使肇事车多次在只有1名合格驾驶员的情况下,出站进行跨省长途营运,导致桂林“9·21”特大客运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2人轻伤,天柱县汽车运输分公司经理兼天柱县汽车站站长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天柱县汽车站安全员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该车辆承包人兼售票员因指使他人过度疲劳驾驶,同时自己无证驾驶,受到刑事追究。

2003年,广东省河源市交通集团同发运输有限公司源城第二分公司的1辆大客车(核载30人,实载47人)从河源开往深圳途中,在河源市东源县境内发生翻车坠河事故,造成32人死亡,4人轻伤,河源市源城区汽车客运站副站长因安全责任不落实,严重疏于管理,受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4年,1辆由四川省通江县发往上海的客车在陕西省周至县境内,由于超载超速、临危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坠入落差7.5m的河床上,造成26人死亡、46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通江县运管所副所长兼客管站站长因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并在没有清点该车实载人数的情况下,准许其发车出站,以滥用职权罪被立案侦查。

以上几个案例全部都是由于客运站负责人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的结果。试想,如果这些管理者能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有些事故显然是有可能避免或减轻的。因此,无论是从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来说,都应当从上述事故中吸取教训,扎实有效地做好客运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职责:需要进一步明晰

早在1995年交通部令第2号《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就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职责做了规定:“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执行客车进站检验合格报班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汽车客运站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有效”“汽车客运站应根据条件,设立安全值勤人员,以维护车站治安秩序,保障旅客生命财产、车站和车辆安全”“汽车客运站要加强乘车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查堵危险品,做好旅客行包和携带物品的危险品检查工作,必要时有权会同当事人开包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要按规定登记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这一规定包含了3层含义:一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道路运输车辆本身的安全检查,还包括对驾驶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检查,以及乘坐道路运输车辆旅客的安全检查,道路运输车辆装载货物的安全检查;二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禁止无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三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交通部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1]153号)还要求加强汽车站的安全生产管理,执行以下几项重要制度:一是要严格实行车辆进出站的例检制度,特别是400km以上的长途班车的回场检验、出站把关制度;二是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三是为提高查堵危险品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减少开包检查给旅客带来的诸多不便,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本地区一级汽车客运站和部分旅客流量较大的二级汽车客运站配备危险品检查仪;四是驾乘人员应加强对简易车站途中上下乘客携带的危险品的检查工作,真正做到把危险品堵在站外,堵在车下。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安监管司办字[2004]20号《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检查表》(试行)中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和《汽车站现场安全检查表》是规范客运站安全管理的又一依据。其中,《汽车站现场安全检查表》中要求查现场的第三项规定:“严格执行出站班车复核制度,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车辆安全和经营资质的检查,不发超员(载)车、人货混装车”。第七项规定:“进站班车符合安全要求,停放定点,旅客上下车、进出站秩序井然”。这两项检查要求的目的与《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对出站车辆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是一致的。

从目前的情况看,客运站有3种设立模式:第一种是专门型,由运输企业自己设立,专为运输企业自己所属运输单位服务;第二种是综合型,由1家或多家运输企业共同设立,为多家运输企业所属运输单位服务;第三种是社会型,由运输企业之外的经营者设立,与运输服务单位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为运输单位提供社会服务。虽然在第一种模式下,为确保安全检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检查的质量,部分运输企业往往将车辆安全检查工作明确由车队负责,但这只能是企业内部的安全职责分工,并不能完全减轻客运站的安全责任,因为问责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作为客运站,在此情况下,也有责任和义务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车队将上述安全工作管理到位。在第三种模式下,客运站有责任和义务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履行出站车辆的安全检查职责。在第二种模式下,除了按第三种模式履行对本单位运输车辆管理职责外,还要防止出现重本单位运输车辆管理、轻外单位车辆管理的问题。

当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都应当督促汽车客运站遵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客运车辆出站情况逐车检查制度和危险品检查等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各项登记台账;督促汽车客运站检查旅客实际装载情况、从业人员配备情况、车辆技术状况,杜绝车辆超载出站和旅客携带危险化学品出站;督促一级汽车客运站和日均旅客发送量超过5 000人次的二级汽车客运站,按规定配备危险化学品检查设备。

安全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客运站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工作措施不到位的根本原因,而对客运企业,特别是对客运站事故查处的情况通报不够、查处不力,又加重了客运站从业人员包括不少负责人的侥幸心理,使安全管理工作发生错位和失位。从目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的情况看,即使始发站严重超载,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规定要求、驾驶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等问题存在,一旦发生1次死亡10人以下的特大交通事故,人们往往也只认为事故主要是由车主利益驱动和驾驶员违章驾驶和不正确操作造成的,与客运站的管理行为没有必然的联系,从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将重特大道路客运事故发生起数与真正追究客运站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起数比较,问责的确实并不多,这样就使得不少客运站的安全生产责任无法落到实处。站场秩序比较混乱,危险品检查流于形式;客运站进出口管理不严,人车无序流动;危险品查堵不严格、形同虚设;客车进站检验合格报班制度、车辆出站情况逐车检查制度大多没有很好地执行;重收费、轻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客运站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缺少记载,有的缺少当事人的签名。更有甚者,个别安全检查人员为顾及车主和驾驶员的情面,规避责任,不仅对违规行为不坚决制止,还将车辆旅客出站情况、危险品检查情况留给驾驶员自己填写等等。

客运站作为道路运输安全的初始环节,如果在此环节杜绝超载,防止客运车辆带病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员上路,对提高道路运输的安全率,减少和防止重特大客运事故的发生是十分有效的。为此,作为客运站的负责人,一是要加强对客运站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从业人员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也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要通过专家授课、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法规和安全技能考试、考核等形式,使客运企业的分管领导和客运站的负责人掌握客运站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文件。通过开展安全工作研讨、工作交流等形式,增进对政策法规条文的理解。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客运站安全生产隐患的调查和处理。要完善客运车辆加班的审查审批制度、驾驶员的临时顶班制度和逐车检查制度,依据奖罚措施,严格考核兑现。对安全管理中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工作失职的,实行待岗制,一经查实,坚决予以重处,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要建立客运企业、客运站重特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通过客运站和与客运站相关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的分析、解剖以及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教育,吸取其教训,增强客运企业、客运站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四是要强化监督管理。各级交通运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客运站的监管,实行定期巡查制度、等级浮动制度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和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客运站应实行等级下浮。同时,要充分发挥驻站机构、客运管理職能部门和运政稽查等部门的作用,认真履行好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的“三把关、一监督”职能,切实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编辑 林静

作者:李金荣

第2篇:张茅会见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柳永珍等

◆ 张茅会见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柳永珍

2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会见了来访的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柳永珍一行。张茅指出,希望双方巩固发展食品安全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加强特殊食品领域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韩经贸关系持续健康发展。

张茅介绍了市场监管总局主要职能以及中国特殊食品领域最新工作情况。他指出,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对身体健康更加重视,大众饮食需求从过去的吃饱提升到吃好、吃健康,进而带动食品市场的繁荣发展。新组建的市场监管总局通过职能整合,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加强监管执法、引导理性消费,开展了多部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等工作,大力整治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食品市场违法行为,强化保健品等特殊食品领域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满足百姓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中韩双方在食品安全领域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希望巩固已有成果,继续加强交流、增进了解,开展务实合作,取得更大成效。

张茅强调,中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努力维护多边贸易体系,不断降低产品关税,扩大外资准入领域。市场监管部门对中外企业坚持一视同仁监管,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管理流程,依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当前中韩经贸往来不断发展,欢迎韩国企业来华投资,为两国经贸关系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柳永珍对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成果表示赞赏。他表示,作为两国食品安全的最高监管部门,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和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担负着保障两国人民健康安全的重要职责。韩方希望继续深化拓展食品领域的交流合作,建立机制性合作关系,促进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制度规则的相互沟通了解,促进中韩经贸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 就国际标准化未来战略提出中国建议

——田世宏率团参加第108次ISO理事会会议并作专题报告

2月18—22日,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标准委主任田世宏率团赴瑞士参加第108次ISO理事会会议,ISO理事会成员集中讨论国际标准化未来战略,中国国家标准委应邀做专题报告并提出建议意见。

ISO是全球最大最权威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理事会是ISO最高决策机构,中国是ISO常任理事国。该次ISO理事会会议主要议题研究的是有关ISO未来十年发展战略制定,这是ISO历史上第一次以十年为目标研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作为在标准化中长期战略研究上走在前面的国家,中国的经验和建议受到ISO的高度重视。田世宏在会上介绍了“中国标准2035”研究进展情况,分享了中国在制定标准化战略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组织专家研讨、开展国际交流、深入企业调研、开展部门座谈、听取消费者意见、组织高校研究等工作经验。田世宏提出, ISO战略对各国制定标准化战略具有重要指导价值,各国标准化战略也对ISO标准化战略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实践作用,要加强ISO战略与各国标准化战略的对接和兼容。制定中国的标准化战略与制定ISO战略有很好的结合点,两个战略的制定可以交流互鉴,互相促进。建议ISO要关注中小企业、城市管理者、青年标准化人才、消费者和ISO成员等关键群体的需求,围绕城市建设和发展、服务业、质量安全、新兴产业、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制定高质量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ISO国际标准,并加强宣贯、培训和激励,拓宽相关利益方便捷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渠道。中国方案受到ISO主席、秘书长和理事会成员的充分肯定和积极采纳。参照中国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经验,ISO表示将通过制定五年行动计划和每年工作计划落实十年战略规划。

会议期间,田世宏还访问了联合国欧州经济委员会、中国驻WTO使团、ITU总部,会见了IEC主席、与沙特国家标准化机构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沙特阿拉伯王国国家标准化机构技术合作协议》行动计划(2019—2021),与英、美、德、法、新加坡等国CEO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钟表技术委员会(ISO/ TC 114)主席、秘书进行了会谈,并就筹办上海IEC大会、相关国际标准新提案等议题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交流,推动了中国与国际组织和国家成员体的务实合作。

◆ 第83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大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会议在京召开

2月14日,第83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大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会议在京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主持会议。IEC候任主席、华能集团董事长舒印彪、上海市副市长许昆林、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辛保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茅指出,IEC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三大国际标准组织之一,享有“电工领域联合国”的美誉,我国成功申办第83届IEC大会意义重大。张茅强调大会筹备工作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各项筹备工作要实施精细化管理;要抓住重点,精准发力,全力做好大会财务、礼宾和材料等重点工作;要务求实效、提高水平,以大会为契机积极宣传标准化,增强企业的标准化意识,提高中国标准水平;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与上海市政府、国家电网公司、华能集团等承协办单位共同办好第83届IEC大会,努力达到“贡献中国智慧、讲好中国故事、体现中国效应、留下中国印象”的目标。

会议宣读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成立第83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大会筹备委员会的通知》,审议了大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许昆林、舒印彪、辛保安等分别就办好IEC大会提出了建议和要求。最后,田世宏就落實会议精神,做好大会筹备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各工作组要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秘书处要尽快编印大会筹备工作手册,抓好督促落实,定期汇报进展;各工作组要与筹委会办公室加强联络沟通,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大会如期顺利举办。

第83届IEC大会承办、协办单位和筹备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参加首届国际食品安全大会

2月12—13日,由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非洲联盟共同召开的首届国际食品安全大会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举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率中国代表团全程参加了会议,并在部长级会议上发言。

孙梅君指出,中国有13亿多人口,保障食品安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也面临与其他国家不一样的挑战,既要保障数量安全,又要保障质量安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公共安全领域优先治理的问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监管体制,强化综合监管,加大投入支撑,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针对食品产业链条长、涉及部门多,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致力于推进食品安全跨部门政策协调、跨区域协作联动,立足于维护健康、促进健康,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公众食品安全基本得到保障。中国食品安全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进步的速度较快,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孙梅君表示,食品安全具有最广泛的利益相关方,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需要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随着食品供应链全球化,需要各国在法规标准、生产贸易、技术创新、污染防治等多方面加强合作交流,共同应对全球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减少食源性疾病风险。该次会议是一个良好开端,为更加有效的合作提供了良好契机,也有利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食品安全共治共享;会议提出的倡议有利于提升各国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力,构建一个更加充足、安全、营养的食品供应体系。

大会就防控食源性疾病及加大食品安全投入、气候变化下安全稳定的食品供给、科技创新数字化助推食品安全、赋予消费者以养成健康饮食习惯和支持可持续食品供给四个专题展开了讨论。会议达成了旨在推动各利益相关方特别是政府做出政治承诺,合力维护食品安全的《亚的斯亚贝巴联合声明》。

◆ “中国标准2035”项目中期交流会在京召开

2月28日,“中国标准2035”项目中期交流会在中国工程院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出席会议并讲话,项目组长赵宪庚、项目副组长邬贺铨、王礼恒、陈钢、张纲、于欣丽,以及项目组、各课题组成员和有关专家参加会议。

田世宏充分肯定了项目研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掀起了新的一轮标准化热,开局良好成效初显。强调项目研究仍任重道远、需砥砺前行。一要在解放思想上狠下功夫,开放搞研究、协同搞研究;二要在深化研究上狠下功夫,深化前瞻性战略性研究、理论创新研究、路径方法研究;三要在成果提炼上狠下功夫,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尽快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要求项目组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及与标准化工作实践的互动,充分做好组织保障,务求取得实效。

赵宪庚主持会议并要求各课题组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深入研究解决标准化重大问题,为面向2035制定实施我国标准化战略贡献力量。

◆ 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8年年会暨国家标准审查会在京召开

2月15日,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6)2018年年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领导、标委会委员、顾问及有关专家共36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标委会主任委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白殿一副院长主持。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国焕新副司长在发言中对TC 286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强调了TC 286在支撑我国标准化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对2019年的工作提出希望与要求。标准化评价分委员会秘书长朱翔华代表SAC/ TC 286/SC 1秘书处作了2018年度工作总结汇报,标委会秘书长逄征虎代表秘书处作了SAC/ TC 286的2018年度工作总结汇报,介绍了2018年度标委会的工作成果和2019年度工作设想。与会委员和顾问充分肯定SAC/TC 286 2018年度的工作,讨论并完善了SAC/TC 286的标准体系,对2019年度工作设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标委会副主任委员张宇春主持审查了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国家标准送审稿。委员们一致通过对GB/T 1.1国家标准修订送审稿的审查。

◆ 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召开第三届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召開第三届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唐军出席会议,向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铁道学会理事长卢春房等12位专家委员颁发聘书并发表讲话。

唐军指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具有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重要作用。当前,这项工作正处于重要的发展时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存在社会信任度不够、国际互认和采信程度不高等问题。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就要深化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在此背景下,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成立这个专家委员会,目的是听取专家的意见,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唐军希望,各位专家多关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研究国内外发展动态;多贡献智慧,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深化改革出谋划策;多发声,广泛宣传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

专家们在座谈中指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机构“小、散、弱”、不适应新技术新产业发展需求、一些领域出现认证检测乱象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同时加强市场监管;要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放开市场准入的同时,避免低水平重复竞争;要注重合格评定与标准的协同发展,解决认证依据标准缺失、质量不高等问题;要加快新领域认证检测技术研发,提升先进制造业的支撑能力;要充分与国际接轨,通过合资合作等途径缩小国内机构与国外机构的差距,推动国内机构“走出去”,提升国际化水平。

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是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政策制定、行业管理等提供决策支撑服务的咨询机制,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动认证认可事业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认可检测司和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智能制造基础

等4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动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经论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智能制造基础、直流输电及电力电子技术、稀土、人参产业等4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截至目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批准筹建32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覆盖先进制造、现代能源、重要消费品、生态文明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下一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加强创新基地管理,提高建设质量、突出建设成效,加快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升级的协同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 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要求猪肉制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

针对媒体报道水饺等猪肉制品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已要求企业立即追溯猪肉原料来源并对猪肉制品进行了处置。两部门已派出联合督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要求猪肉制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原料的管控,落实检验检疫票证查验规定,完善非洲猪瘟检测和复核制度,防止染疫猪肉原料进入食品加工环节。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要求各地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强化防控措施,规范信息报告和发布,对不按要求履行防控责任的企业,一旦发现将严厉查处。

专家认为,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虽然对猪有致命危险,但对人没有任何危害,属于只传猪不传人型病毒,不会影响食品安全。开展猪肉制品病毒核酸检测,可为防控溯源工作提供线索。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国家标准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批准发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646项国家标准。发布的国家标准涉及道路交通、可持续发展、海洋探索、两化融合和养老服务等多个领域。

在道路交通领域,发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7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国家标准,关注非机动车和行人,規范相关标志和标线设置,保障“绿色出行”安全。《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8部分:学校区域》国家标准,提出在学校区域放大标志尺寸、加强标志反光性,并从速度限制和停车管理两个角度入手,降低学校区域交通安全风险,为祖国的花朵撑起保护伞。

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发布《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国家标准,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计算方法等,便于更好地引导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还老百姓绿水青山。《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限值》国家标准,是全球首个针对纯电动汽车能耗指标提出要求的技术标准,将在促进纯电动汽车节能技术应用,推动电动汽车降低能耗、节约电力能源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在海洋探索领域,发布《轻型有缆遥控水下机器人》系列国家标准,有助于完善和提高我国轻型有缆遥控水下机器人的技术性能,进一步向国际先进水平靠近。《海洋基础地理要素矢量地图》系列国家标准,针对海洋基础地理要素符号化“样式多、名目杂、存储乱”等特点,提供科学、统一的符号管理方式。该领域多项标准的发布,有利于激发并提升全民关心海洋、认知海洋的愿望和热情,从而实现“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

在两化融合领域,《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指南》国家标准,是基于近5000家企业的评估审核实践总结形成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估审核的流程规范与工作方法,有助于支撑社会各界协同推进两化融合发展,加快制造强国与网络强国建设。

在养老服务领域,发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对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提出102条要求,填补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的空白,增强机构等级透明度,方便老年人选择满意的养老机构,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此外,该批发布的标准中还有《信息安全技术》等信息安全领域的系列国家标准,涉及物流包装的《运输包装指南》国家标准,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的《充气式游乐设施安全规范》等重要国家标准,都将在方便人们生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以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为中心,持续深化标准化改革,着力提升标准化水平,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加强标准化支撑保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

◆ 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将含34个食品大类 共检133.96万批次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并于官网发布。计划指出,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34个食品大类、150个食品品种、259个食品细类,共抽检133.96万批次。

计划明确提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本级计划抽检2.06万批次,主要对全国性大型批发市场、部分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检。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等31大类。对于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葡萄酒、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安排抽检一定数量的网购食品和进口食品。

市场监管总局将于每月对全部已获配方注册且在售的国产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检,每季度对应季食用农产品、网络食品以及进口食品进行抽检,全年对总局抽检食品生产企业名单的产品进行抽检,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假日前,对节令性食品进行抽检。主要在全国流通环节购买抽检样品。抽样场所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大型商场等为主,网购食品以大型网络平台为主。

计划还对各省(区、市)局和各市、县局提出具体要求。

要求各省(区、市)局抽检48.9万批次。其中总局专项转移支付22.6万批次,各省(区、市)局匹配26.3万批次。 抽检对象主要为本省(区、市)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餐饮企业。要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省域内大型批发市场的抽检,加大对餐饮企业食品原材料的抽检,重点跟踪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包括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食品等32大类。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 总局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原则上抽取本省(区、市)生产的食品,省(区、市)局匹配部分可在本地流通环节抽检一定比例的外省产品。 在抽检时间和频次上,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 要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原则上按照高风险食品品种1∶3、较高风险食品品种1∶1进行任务匹配。抽样地点应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省会城市、地级市、县、乡和行政村。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要求全国各市、县局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总量83万批次。各市县具体任务分配由各省(区、市)局根据当地常住人口数量、日常监管情况等进行确定。 抽检对象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适当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 同时,各市局应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覆盖每户入场销售者。县局应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 抽检场所包含本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县局要对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计划还提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要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要全面落实“双随机”要求,随机确定抽检机构、随机确定被抽检对象;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要全面落实“一公开”,及时公布产品抽检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可通过数据平台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不合格产品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布,除以上信息外,还包括标称产品商标、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及结果和承检机构等。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布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集中交易市场应包括开办者和销售者)、产品名称、进货来源、标称生产企业或产地、生产日期等。对不合格产品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

◆ 多地提前施行国六排放标准

近日,多地已明确提出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国六标准,更多的地方正在酝酿提前实施国六标准的时间表。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也牵动着汽车行业的每一根神经,关乎诸多利益的博弈和亟须解决的环境保护问题。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網发布相关通报:“广州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时间,将调整至2019年7月1日,并设置2个月过渡期,方便市民办理车辆登记上牌手续。”

此前,广州原计划从2019年1月1日执行国六排放标准,后又延至3月1日执行。广州地区执行国六排放标准时间的一再延期,无疑是各方博弈的结果,以期达成平稳过渡。

国六排放标准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相关政策的实施需要考虑多方因素,实施节点一再推迟也是受到该原因的影响。

环保部门之前表示,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减排效益显著——轻型汽车国六b标准与国五标准相比,氮氧化物(NOx)排放将下降42%,颗粒物(PM)下降3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蒸发排放限值下降65%,总碳氢化合物(THC)和非甲烷碳氢化合物(NMHC)分别下降50%。

但是,国六的施行,对相当一部分私家车主有很大影响。国六的施行不仅影响汽车残值,驾车出行也会有限制。

以北京为例,施行国五标准时,按国一、国二标准生产的车,不允许进入五环内行驶;空气恶化严重时,则被禁止上路。北京国五施行后,国一、国二的车辆外迁到其他城市,也受到很多限制。

一线城市不符合标准的二手车仍然可以转到其他未执行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但今年7月全国各地统一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后,留给国五及以下标准二手车的机会真的不多了。

◆ 山东:织密市场主体“诚信网”

近年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为抓手,积极引导企业履行公示义务,增强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努力在全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有43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13万户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后已经申请移出,另有5万余户企业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或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多个部门(单位)联合惩戒。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先后出台《山东省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管理工作规范》《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在全省系统广泛开展培训,提升全系统信用约束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该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激励)的实施意见》,37个职能部门对市场监管领域的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惩戒范围包括安全生产、旅行社经营、食品药品经营等40多个重点领域,构建起全省市场主体信用约束、联合惩戒制度机制。

在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方面,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一方面将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失信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另一方面将这些失信企业信息推送给全省各级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对其在贷款融资、公司上市、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和约束。同时,认真落实联合惩戒职责,对被其他监管部门列为失信当事人的实施联合惩戒。目前,已归集616万个法院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对5549名“老赖”依法予以任职限制。

着眼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创新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全国市场监管领域首个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及时补报年报和公示信息、修正虚假信息、重新取得联系的企业可申请移出黑名单,让企业重塑信用、轻装上阵。截至目前,全省已有近300户企业通过信用修复,被移出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力发挥了信用修复的警示、教育、示范作用。

◆ 四川:3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日前,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四川省将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从3月1日起,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都能领到新版营业执照(含新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之前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的‘身份证’,记载了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主体信息越来越丰富,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营业执照进行调整。”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他介绍,新版营业执照主要有五大亮点:版式调整为横版,设有正本和副本;增加的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精准联接,鼓励公众扫描二维码实时查询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维持原版营业执照的8种格式不变,保证法定记载事项清晰明确;规范民族文字使用,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并备案的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在新版营业执照上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新版纸质营业执照发放后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

◆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15项举措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出1号文件——《关于印发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首次在民营企业实施“万千百”质量提升工程等15项举措,全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便利化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广大民营企业的迫切要求,《通知》规定,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首先必须突出便利化和效能化,加大“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住所(经营场所)、企业名称、简易注销等登记制度改革力度,完善“容缺受理”制度,全面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行“一企一证”,取消24类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产品的发证前检验,将除危化品外的其他省级工业生产许可时限压缩至9个工作日内。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告知承诺”等制度,将許可时限压减至14个工作日内。

《通知》要求,加大民营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深入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工程,推进“双创”示范建设,推行订单式服务,推广应用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推动建立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支持“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每年重点扶持民营企业1000户,做大做强民营市场主体。

《通知》明确提出,实施服务民营企业“万千百”质量提升工程,每年帮助1万家民营企业引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支持1000家民营企业向规上企业努力,培育100家标杆民营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对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的,对每项标准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通知》要求,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推进民营制造业品牌升级、农产品品牌转化、服务业品牌示范“三项行动”,建立品牌孵化库,开展商标品牌建设“面对面”指导,支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申报注册地理标志。落实质量奖励制度,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培育一批民营企业品牌入围中国品牌价值500强。

为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通知》强调,推进民营企业进一步降费减负。落实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实施检验检测和计量收费“惠企利企”行动,实行科技型小微企业检验费减免、缓交,停止水电表、燃气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计量器具型式收费。深入开展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大力整治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业协会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和水、电、气、热、电信等垄断性公用事业领域价费问题。

为了给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通知》强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歧视、限制和排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开展企事业单位限定交易、实行差别待遇等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政垄断行为。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开展“订单式”打假维权,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字号名称、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的干扰。同时,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对企业首次年报逾期的给予提醒,不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已列入的予以移除;对企业不影响生命财产安全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凡依法可罚可不罚的,实行责令改正、首违不罚。

第3篇:解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思考

摘要:本文以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为研究对象,首先简要分析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之上,详细研究了各方参建主体在安全管理职责方面应采取的分配方式,上述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引起各方工作人员的特别关注与重视。

关键词: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 职责 分配 问题 分析

近几年以来,我国政府各级部门均加大了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力度,但伴随着建筑工程的蓬勃发展,现代意义上整个建筑行业的安全形势仍然极为严峻。安全事故理论研究结果证实:安全管理工作上的缺陷是导致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最根本原因。要想最大限度的杜绝安全事故,防止安全事故对建筑施工作业质量产生影响,就需要从管理角度入手,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知与实践。本文着眼于这一实际情况,就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基础——安全管理职责分配中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做详细分析与说明。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分配过程当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监理单位这四个方面。上述四大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主体在现阶段有关安全职责的分配问题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由此使得安全管理工作无法得到妥善且有效的落实。具体而言,主要涉及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作为整个建筑施工项目的投资主体,对于自身利益的关注度极高。这不单单体现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的关注之上,同时也涉及到的项目施工质量以及工期的关注。现阶段,大量的业主一味的认为:安全管理工作仅仅是承包商(也就是施工单位)一方的问题,自身作为业主,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之间没有太大的关系,从而导致安全管理工作意识以及观念的理解与落实不够深入。

(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存在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之下,施工单位是整个项目施工的经济主体,实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模式。在此模式作用之下,施工单位对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是极为突出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需要让位于对项目施工成本目标、工期目标以及质量目标的追求,由此导致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难度大。

(三)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存在的问题

监理单位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业主方的利益实现,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及投资关注度最高,同样认为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单位自身的问题,对于此问题的监理力度不高,在实践工作过程当中并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工作,致使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不够系统与完善。

(四)设计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绝大部分设计单位在建筑结构安全设计上所采取的设计方案比较保守,而对于施工过程中安全性问题的关注度不够。与此同时,对于涉及到施工安全的重点工作环节以及部位,并没有在设计方案中加以明确的标准,从而致使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极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工作无法得到妥善落实。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有效对策分析

结合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规当中明确规定:现阶段所开展的各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以及群防群治工作制度。通过对各项安全规程的制定以及技术规范的落实,最大限度的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换句话来说,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完全由施工单位所承担,其他参建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于安全责任的承担十分有限,这种分配方式很明显是错误的。因此,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分配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对安全责任明确化的实现。具体而言,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点问题。

(一)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建设单位作为决定整个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的最基本主体,其相关工作人员均应当严格实施及落实法律法规中所涉及到的相关安全责任。第一,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当中,需要选取资质且信誉可靠的承包商进行建筑施工;第二,在建筑施工过程当中。建设单位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均能够有意识、有目的的监督施工单位,确保施工生产作业的安全性;第三,建设单位需要为整个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可靠性技术保障,不得无故调整或者是压缩建筑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工期,同时也不得面向施工方、设计方以及监理方提出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违背的要求。

(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是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得以实施的最直接主体,是决定整个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的最核心主题。为保障安全管理的有效落实,就要求施工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为建筑施工各环节作业的开展营造有利的环境支持。与此同时,施工单位还需要在施工过程当中组建并设置专门意义上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时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与此同时,作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从物力、从人力等多个方面,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同时,需要安排采购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防护工具及服装,配合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达到提高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易安全意识的目的。

(三)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在参与建筑项目施工作业的过程当中,首先需要保障的是参与的全程性以及动态性,在针对施工单位各项施工作业行为进行安全监督的过程当中,发挥监理单位应尽的安全管理职责。在实践工作的开展过程当中,要求监理单位工作人员重视对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工作。在此过程当中,不管是哪一个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发现项目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是不利于安全生产保障的问题,都需要尽到自身的责任,及时面向施工单位提出问题,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若发现施工单位未能够妥善处理,或者是未能够在規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则监理单位需要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强制性措施,采取向主管工作部门进行报告的方式,强制整改。对于安全隐患严重或是已发生的安全事故而言,监理单位需要尽到面向建设单位进行报告的职责,配合做好后续工作的处理。

(四)设计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设计单位是决定整个建筑项目施工作业发展走向的最关键主体。在安全管理过程当中,需要以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与标准为依据,严格落实各项日常工作。与此同时,日常工作过程当中,还需要就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操作与安全防护问题加以系统考虑。设计文件当中需要明确标准在整个建筑项目施工过程当中,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工作环节与部位。与此同时,还需要在设计单位提出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有效防范建筑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与方针。在此基础之上,设计单位自身以及注册执业工作人员均应当对所给出的建筑项目设计方案负责。

三、结束语

在建筑施工为建筑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的同时,各方对于建筑施工项目的关注不单单体现在对项目建设质量的保障方面,同时也特别关注到了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理论研究结果证实:安全管理工作上的缺陷是导致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最根本原因。要想最大限度的杜绝安全事故,防止安全事故对建筑施工作业质量产生影响,就需要从管理角度入手,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知与实践。这其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做好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分配工作。总而言之,本文针对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做出了简要分析与说明,希望能够引起各方人员的特别关注与重视。

参考文献:

[1]邓龙海.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山西建筑,2007,33(7):204-205.

[2]汪锡华.建筑施工中相关管理研究[J].科技信息,2009,(21):288,284.

[3]王欣,赵挺生,丁丽萍等.业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探讨[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城市科学版),2010,27(3):66-70.

[4]王跃军.刍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2,08(7):222-225.

[5]乔龙.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21).

作者:黄周平

第4篇:安全部长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管理水平。

2、在分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防患、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3、负责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修行工作,不断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4、负责监督企业员工贯彻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5、负责监督企业员工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6、每天必须按时对库区,办公室、宿舍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坚决制止在检查中对各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7、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整改,并落实有效措施,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同时做好隐患的查处及整改记录。

8、发现事故应及时报告,并按“三不放过”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做好事故记录。

9、深入库房,监督并协助各保管员搞好本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加强对消防器材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始终使其保持临战状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

11、时刻掌握企业安全工作防控重点,制定防控措施。

12、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做好企业的安全防范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00分公司

2013年1月7日

第5篇:后勤部长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管理水平。

2、在分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后勤的安全管理和分公司的财务、账务的安全工作。

3、严格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员教育工作。

4、加强对后勤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5、加强对后勤物资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

6、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

7、加强对购入设备、设施、配件、电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8、加强对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其掌握正确的使用消防器材。

9、全面做好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00分公司

2013年1月8日

第6篇:运营部长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在分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业务的运营,库房出租,和保管组日常商品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2、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主管部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级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3、全面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等各岗位职责。

4、负责保管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和防火安全工作。

5、及时学习、补充安全生产技术能力,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6、经常深入到工作中,与员工经常沟通,掌握其心理。

7、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养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其主人翁责任感,激励员工的进取心,经常组织对员工的培训,加强员工生产技能、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8、加强对员工的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9、协调好与部门及客户的关系,为客户服务好,尽量解决客户的需求。

10、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教育员工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11、加强对安全生产、防火安全的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和消除。

12、加强对库房的管理,保持库房内商品码放整齐,符合库房五距码放标准。

13、督促员工经常打扫库内卫生,及时清理可燃物和杂物,确保库内安全和整洁卫生。

14、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00分公司

2013年1月7日

第7篇: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职责

1 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 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3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 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5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

6 监督全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和考核工作。

7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

8 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9 负责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工作,搞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护和健康监护工作。

10 参与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 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车间、部门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县级相关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要求》,**县工商局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在全县辖区内开展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其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全县工商系统积极配合参与当地政府主办,县团委、电力公司、公安、妇联、卫生安检局、国土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发放安全宣传材料7000多份,印有“安全”字样的围裙千余件和铅笔1000多支,前来咨询的人有5000多人,并一一作了解释。

二、进一步清理企业主体资格,完善登记注册管理,确保企业合法经营。在安检、派出所,交警,食品药品等部门的配合下,出车56台次,执法人员420人次,认真开展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网吧、旅馆及娱乐业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检查。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辖区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除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生产经营安全的行为,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通过清理辖区内有1870户涉及安全行业的经营户。对事故多发、易发的50户非煤矿山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加强市场巡查,食品经营户加强了每月1次的市场巡查,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特别是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生产经营行为。

四、结合2010企业年检工作,认真做好企业资质审查。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网吧、旅馆及娱乐业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把关,对10户不具有资质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通过年检,责令其限期改正,补办前置审批手续或要求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行政执法。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节假日要加强市场巡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特别是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生产经营行为。按照安排部署,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行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对被列入安全隐患整改的企业,进行跟踪管理,督促企业按期、按标准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对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关闭、取缔工作。在整治活动中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6件,现已结案30件,另外5件还正在调查处理中。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进一步宣传了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普及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引导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同时为辖区内安全生产排查了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环境。

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自进入六月份以来公司根据上级号召,积极开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公司研究制定了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以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为重点。各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有效的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取得了显著成效,保证了安全生产。现将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委会组长任组长,安委会成员为成员,负责督导活动的开展。公司各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也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各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从上到下建立起了监督、监管体系,对活动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使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二、采取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

活动期间,各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全方位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观看安全电教光盘,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全面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了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特殊岗位、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管理,提高专业技能,将各类事故隐患降为零。

三、开展“反三违”,创建无隐患岗位活动。

活动期间,各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位发动全体干部职工,从分公司决策安排,中层管理到项

目经理部、施工队,开展反违章指挥、反违章操作、反违反劳动纪律的活动;人人参与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彻底消除了安全死角和盲区,坚决杜绝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活动期间,公司采取主管部门督导检查与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自查相结合方式,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按照公司下发的隐患排查治理的方针要求,严格、认真、细致的查找生产现场、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以及工作中的疏忽和存在的隐患,实现了“全方位、全视线、全覆盖”。安全部按照计划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来督查,重点对配电室、施工现场、拌合设备等要害部位进行排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书面反馈给各项目经理部,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同时,要求对上述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加强管理。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制定了解决方案和整改期限,由责任人及时反馈落实解决情况。切实消除了事故隐患,有效的防范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认真组织开展各种有意义的安全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6月4日,公司积极按照西安局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月方案,并及时下发到各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依照文件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6日,公司通知各分公司积极制作横幅并挂于施工现场或醒目位置,做好项目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安全教育汇总上报公司安委会。

6月18-19日,公司依照西安局安委会的要求, 21人参加安全资格证复审培训,使广大的管理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丰富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掌握了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

6月22日,由公司安委会组长带队,对各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月顺利开展。

六、认真总结,以月促年。

6月底,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都进行了认真总结上报,有的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对安全月工作突出的人员进行了奖励。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检查、整改等一系列的活动,使全体干部员工进一步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思想已深入人心,并在工作和生活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加强,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都及时得到了整改落实,保证了企业的安全。

总之,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在公司上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扎实的成效。安全工作没有终点。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而不懈努力。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参考范本)

发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南方电

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除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等重要内容外,还应根据各阶段(如土建、安装、调试,高空作业、停电作业、带电作业等)的安全技术要求及特点,从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方面,增加提出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并按协议严格遵守。必要时,必须在各个阶段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中重申并明确。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应双方签字。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制度、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动火工作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规定,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3.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4.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甲乙双方须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办理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乙方应严格管理,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5.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6.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6.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6.1.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6.1.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1.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6.1.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6.1.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职安全员,

6.2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

6.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塌方等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认真审查“三大措施”,对“三大措施”不合格的,不允许乙方开工作业。

6.4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6.5落实工程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等其他事宜。

7.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乙方根据工程施工所制定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未得到乙方审查通过,不得开工。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再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能作开工前的准备。

7.1开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7.2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严格制定单独能保证安全施工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认真落实。

7.3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7.4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7.5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7.6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7.7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7.8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9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全。

7.10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7.11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12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后生效。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第8篇:设备管理部部长职责

机械设备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岗位名称:机械设备部部长

二、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

三、直接下级:机械设备部人员

四、本职工作:负责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五、直接责任:

1、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贯彻执行;

2、组织研究、制定公司机械设备的管理办法并付诸实施;

3、组织公司机械设备的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参与审核公司年度机械购置计划及大修计划的编制情况,并监督、检查、统计、分析执行情况;

4、掌握公司主要机械设备情况,根据公司批准的年度施工组织设计,协助施工项目部解决工程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

5、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和使用,促进施工技术发展;

6、牵头建立公司机械设备台帐和履历书,牵头完成各种机械设备统计报表的编辑、分析工作;

7、组织季度、年度机械设备大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机械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参与特大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组织公司机械设备自修任务、委外修理合同及修理类别、修理费用、工期的审核,组织机械修理竣工验收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领导责任:

1、领导机械设备部完成《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和《质量手册》中的相关职责;

2、领导本部门完成各项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七、岗位任职条件:

具有机械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五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持有相应资格证书;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施工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熟悉市场工程机械价格行情,具有一定的资产运作能力;有一定的创新和分析能力。

第9篇:安全部长岗位职责

安全环保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定,搞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研究和审议工作,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项目的专家论证工作。

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工地安全技术工作,针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安全隐患整改。

4、每月定期对施工点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措施,做到“四定”,并跟踪消除隐患。

5、配合各相关部门积极参加施工现场各类大型机械设备、主要设施使用前的验收工作。做到不合格机械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6、对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行为,有权按企业规定进行处理。遇到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以及工人岗位变动时的安全教育并做好各类安全教育和违章记录,个人安全档案卡工作。

8、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工作,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做好安全事故的报批,分析统计工作。做好重大事故的处理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9、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条例”落实责任制,强化防火安全工作。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10、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消防知识普及,提高广大职工群众自救自防安全意识。

11、建立各级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各自岗位上的防火安全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12、加强对现场仓库、宿舍、易燃易爆危险的防火安全工作。建立防火档案,加强明火作业管理,要持证上岗,坚持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防火措施。

13、加强用电管理、监督落实安全用电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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