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超狂飙行动实施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整治超狂飙行动实施方案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整治超狂飙行动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严防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反弹,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关于印发<年全区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北治超号)北政办发号及(北治超字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自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镇行政区域内开展治超狂飙行动。为确保治超狂飙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责任倒查,长效治理”的总原则和“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声势更大,治理更彻底,监管更到位”的总要求,全面彻底治理各种形式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促进治超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地开展。

二、工作目标

一是基本消除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全镇行政区域内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根本遏制,无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二是基本消除货运源头违法装载行为。做好货运源头台账制度,非法货运源头要及时取缔,货运源头企业组织日常巡查,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经常性的巡查监管。三是基本消除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行为。继续进村入户深入细致地开展马槽车的清理和复查,确保不遗漏一台货运车辆、不放过一台马槽车。使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巩固在0.3%以下,逐步建立符合治超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要求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治超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镇狂飙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整治内容

镇政府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联动各方、周密部署、严管重罚、标本兼治,展开无缝隙拉网式整治大行动,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实施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扣留;非法车辆改装窝点、违法装载货运源头一律依法取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拘留;“治超不力、敷衍应付的一律问责”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超限超载行为。

(一)严厉查处货运源头各类违规装载行为,完善机制,监管到位。

一是严打“四种行为”。即:严厉打击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行为;严厉打击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装载、配载行为;严厉打击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行为;严厉打击接纳、纵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对货运源头、源尾企业出现违法装载行为或接纳、纵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一律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二是强化“四项机制”。一是强化企业自律机制,增强企业治超自觉性。企业治超工作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要求各货运源头企业必须依法认真履行源头治超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同时自觉抵制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厂(站、场)。二是强化监管巡查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以村、组(居委会)为单位,把区域内所有货运源头企业、源尾企业和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全部划分网格,形成责任网格体系,责任明确。及时组织对辖区内所有货运源头企业重新进行排查摸底,认真核定企业年货运规模,并建立货运源头企业监管档案。制作货运源头企业分布图,及时取缔非法货运源头,消除源头监管漏洞。依法加大对所辖区区域所有货运源头及源尾企业的监管,对所有货运源头及源尾企业按程序送达规范装载《告知书》,明确告知企业治超工作责任、义务和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实行货运源头单位分类监管制度,对一般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实行“每周必查”,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由镇相关部门安排人员全天候到岗到位驻守监管。三是强化培训上岗机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镇政府定期邀请区治超办专业人员组织货运源头企业治超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治超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和指导,建立企业治超从业人员培训档案,未按要求培训的不得上岗。各货运源头企业要将治超纳入企业员工培训和考核内容。四是强化治超科技监测机制,提升治超监管手段。要督促所有合法的货运站和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必须配备固定磅秤

(二)严厉查处短途超载、非法驳载、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

在全镇主要干道安排人员全天候值守,全面禁止双超车辆上路行驶,依法保护农村公路安全。在辖区内全面围堵、拦截违法双超车辆,对经认定的违法双超车辆,一律就地强制卸载,同时依法进行处罚。加强流动稽查短途超载、避站绕行等违法行为,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要货物集散地的综合执法整治,严厉打击边界地区短途驳载行为,加大流动稽查短途超载、避站绕行等违法行为,对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查的,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顶格处罚。

(三)开展镇区道路保卫战。

加大治超力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在镇区实行“限货、限载、限行”措施,确保镇区道路安全畅通。一是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要求所有进入镇区道路的货运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规定的超限标准,原则上也不能超过行驶证的核定载质量标准。二是坚持卸载、依法管理。治超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车辆是否超限超载,必须经过称重检测后方可认定。对检测后认定为超限超载的车辆,必须在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行为状态后方可放行,不消除违法状态的一律不得放行。

(四)开展割马槽车行动歼灭战。

由各村驻村干部联合各村干部再一次入户深入细致地开展马槽车的清理和复查,确保不遗漏一台货运车辆、不放过一台马槽车。新发现和未彻底恢复到位的马槽车、非法改装车辆,及时报告镇治超狂飙行动领导小组和镇政府,再由镇治超狂飙行动领导小组和镇政府做到见车就查,查实就扣,扣下就割,强制恢复车辆原状,并一律顶格处罚,确保非法改装行为不反弹。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开展治超狂飙行动整治行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的严重危害性和集中行动的极端重要性,树立“抓治超就是抓科学发展”、“抓治超就是抓优化环境”、“治超不力、无路可走”的思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短视行为,顾全大局,着眼长远,把治超工作作为年行政执法的重点予以统筹部署,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治超狂飙行动宣传教育力度,把宣传教育贯彻治超狂飙行动工作全过程。镇政府要专项整治通告,发放“告货运公司的公开信”,发放“货运源头及源尾企业装载告知书”全面实现治超工作的“三个基本消除”目标。要在国省干线和村道主干道和村道口悬挂宣传横幅,通过走访运输企业、重点企业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使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要加大对治理成果、正面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引导车主、货主和广大驾驶人员自觉抵制和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治超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进一步严格执行治超执法“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等规定。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必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标准执行。对现场所扣车辆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等工作,确保整治秩序和暂扣车辆安全。现场执法要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符合程序规定、法律文书规范统一。

(四)强化责任,严厉问责

镇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和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态度坚决,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要积极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制定工作预案,依法果断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相关责任部门对镇集中整治行动负有监督、督导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部门监管第一责任人。镇政府对相关责任部门治超狂飙行动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治超狂飙行动责任落实到位、整治效果好的部门和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交通建设项目投资和交通公路有关经费安排给予倾斜;对不重视治超狂飙行动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五)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相关责任部门的治超狂飙行动工作机构要及时收集并定期向镇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治超信息,重大问题要立即向镇治超狂飙行动领导小组和镇政府报告。镇治超狂飙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编发集中整治动态信息、典型经验并向全镇通报。相关责任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治超狂飙行动工作机构的监督和咨询电话,依法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整治超狂飙行动实施方案2

为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加强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牛奶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奶业整顿、恢复和振兴,根据农业部和省农林厅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结合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国办发[2008]122号),围绕生鲜牛奶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积极落实《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5号)、《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农办牧[2008]68号)等,推行标准化养殖,提高奶牛生产水平,坚持市场准入制度建设,规范生鲜牛奶收购经营秩序,加强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测检查和执法监管,确保生鲜牛奶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牛奶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力争实现生鲜牛奶生产标准化,收购站管理规范化,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牛奶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奶站检查率达到100%,违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生鲜牛奶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三、整治重点

1、重点产品:生鲜牛奶。

2、重点单位:以奶站为重点,兼顾生鲜牛奶运输车辆和奶畜养殖场。

3、重点区域:以东台、亭湖2个主产区为重点,兼顾其他地区。

四、整治任务

1、奶站清理整顿与规范。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科学规划设置奶站,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标准和程序,加强对奶站的指导,推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推进奶站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4月1日起,全市奶站必须持证经营。

2、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配合部、省做好飞行抽检,重点在东台、亭湖、盐都等地,主要检测三聚氰胺。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规范》,加强监测与执法的衔接,依法严厉查处在生鲜乳中添加非食用化学物质的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单位和个人。

3、生鲜乳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与推广。按照《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开展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奶牛养殖者的技术培训,引导奶农按照《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从事奶牛养殖和生鲜乳生产,提高奶牛养殖场户的饲养管理水平,推进全市奶牛标准化养殖进程。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部、省的要求和部署下,市农业局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各县(市、区)畜牧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调动畜牧行政、执法、检测、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现有资源,加快构建检验检测、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体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各尽其职、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3、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各级畜牧部门要根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时间进度,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以便整理汇总上报。

4、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各地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实施效果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正面引导舆论,为奶业整顿、恢复和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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