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飓风专项清理方案

2022-05-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村镇飓风专项清理方案范文2,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镇飓风专项清理方案1

为贯彻落实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县的高度出发,按照“属地管辖、守土有责,分片治理、层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动员,采取群防群治、集中打击等有效措施,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全县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全部清理,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明显增强。有效防止传销人员到党政机关大规模聚集上访和因处置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打击时间

2012年9月。

打击重点

以明珠街道办事处东小屯村和南堡乡中堡村为打击重点,主要锁定出租房屋,清理无暂住证、无身份证、无正当职业“三无”人员和查办传销骨干。

(一)重点打击以“拉人头”、“收取入门、上线费”、“团队计酬”等方式进行的传销行为;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授课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等条件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

(二)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行为。

(三)重点查处涉及地域广、参加人员多、群众反映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窝点,彻底摧毁其组织网络体系。

(四)重点惩处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和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分子。

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打传行动指挥部,县政府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工商局局长、南堡乡党委书记、明珠街道书记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安局、工商局、电力局等部门和南堡乡政府、明珠街道办事处主管副职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打传办,办公室主任由县工商局局长兼任。

具体安排

(一)2012年9月19日为集中打击日。参加活动的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其中,工商局、公安局、南堡乡、明珠街道各抽调30人,电力局抽调4名电工做好相关工作。分为南堡乡、明珠街道两大区域。第一区域南堡乡分两个小组,第一小组由南堡乡带队,负责中堡村;第二小组由工商局带队负责北堡杨村。集合地点南堡乡政府。第二区域明珠街道一个小组,由明珠街道带队,负责东小屯村。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村)利用村广播站,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传销的危害性,使广大群众能够痛恨传销,抵制传销。

(三)成立打传专业队伍。明珠社区、南堡乡要建立打传和宣传于一体的专业队伍,排查与宣传同步进行,不给传销分子活动的机会。

(四)建立专效机制。公安局负责做好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登记,并做好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五)搞好日常监督。工商局负责做好督导和综合协调的工作,要不定期到重点村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村)要配合工商部门搞好监管工作,确保打传工作的经常性、有效性。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要把各自工作落实好,确保打传效果。

2.要严格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对在打传工作中不能按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的,一旦发现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凡参加本打传活动的所有部门,做到声势大、行动快、措施有力。

4.县打传指挥部派办公室不定期深入乡村进行督查,对发现没有按要求开展行动或行动不力的,要对负责此项工作单位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5.“飓风行动”情况实行周上报制度,各相关单位(工商局、公安局、南堡乡、明珠街道)主管人员务必10月8日上报飓风行动总体情况。

村镇飓风专项清理方案2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财务专项清理审计工作班子成员:

为进一步推进村组财务民主管理,规范村组财务收支行为,提高农村集体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机制。根据泰委农办[2013]28号《关于开展村组财务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农村财务“二年一轮审”和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组财务专项清理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财务清理的范围是本镇所辖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居民委员会和单独核算的村民小组。清理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

二、清理内容

1、财务管理业务程序履行情况。是否按照市发的财务管理业务流程,规范开展各项工程项目的公共资源交易,村级举债,资产、资源性发包;是否严格实行村组集体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依照规范程序实行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

2、村组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收入,包括发包上缴、转移支付、一事一议、上争、扶贫、捐助、奖励等资金是否全部交镇统管;村组合同档案是否交镇代管,是否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加强合同兑现管理;双代管中心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是否明确专职的会计业务审核人员,已入帐的财务凭证上是否有审核人员的签章;公共资源交易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定额度以下的是否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是否有相关的会议记录。

3、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规定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是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运作,有无工程预、决算方案,超预算工程是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一事一议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村部建设,环境整治,康居村创建,道路、桥梁建设等工程项目是否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分项核算。工程完工后是否经过审计验收,结算后是否转增为固定资产;所有工程项目竣工经验收后,镇“双代管”中心是否按照相关申请拨付手续通过转账方式将资金直接拨付给承建单位或个人。

4、新增债务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债务管理台帐,并及时登记债务变化情况,有无随意举债现象;是否举债用于兴办公益事业,举债程序是否规范;有无村干部无偿借用村级集体资金,是否按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手续。

5、代管资金拨付情况。是否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备付金限额制度,支出额度在2000元以上的,是否通过转账形式支付;用现金支出证明单支出的项目,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是否齐全;农村土地征用费分配是否打卡到户;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施工方是否提供正式票据。

6、审计监督情况。是否开展村组财务“两年一轮审”工作,是否开展一事一议资金、重大工程项目、财政转移资金和村干部离任的专项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有无处理到位。

7、村组用工使用情况。村级集体公益事业用工是否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实行“平时用工记载、按月汇总、按季公布、年终结算平摊”。村组集体资金支付集体用工的,是否实行一事一报,是否有详实的用工明细,是否由出工人亲自签字领款;有无以用工名义支出招待费。

8、民主理财、村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先理财后入账”的财务处理程序,及时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对村级所有收支凭证进行全面审核,并有完整的理财活动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对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的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有无如实向全体村民公布,公布内容是否做到真实、完整、准确。

三、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财务清理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年海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由财政所、监察科、经服中心、经管统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镇上成立三个专项财务清理审计工作班子,按时开展各村的财务清理审计工作。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8月22日前)。

因2011年和2013年2月份镇政府已分别组织了一次村级财务清理自查自纠活动,此阶段直接由经济服务中心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清理审计资料,并及时将资料、统计表等发放给镇清理审计工作班子成员。

2.集中审计和查处阶段,时间为8月23日-9月6日

由镇财务清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财务进行逐一清理审计,财务专项清理审计工作班子对每村(居)要形成详实的财务清理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底稿,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限期纠正到位。对检查出的涉嫌违纪违法的突出问题,上报镇纪委研究处理。此阶段各村必须全程配合清理、审计工作,清理审计小组组长负责填好所有“市村组财务专项清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与经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村会计、村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后的清理审计报告一并交镇清理审计工作班子组长。

五、工作要求

镇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财务专项清理工作中出现的有错不纠,隐瞒不报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各财务清理审计工作班子要切实履行职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组织开展村组财务专项清理审计工作,必须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全面,切实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民主化。与此同时,必须做到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敷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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