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治理现状

2023-01-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中国环境治理现状

浅析中国环境现状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长期保持快速增长,粗放式经济增长造成了对环境的巨大破坏。我国现处于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缺乏,环境压力大的紧张局势。面对越来越严峻的环境问题,我们的政府能做些什么,普通老百姓可以做些什么,我们高校大学生作为即将步入社会的主力军又应该尽到哪些责任。在这样一个新时代,需要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来捍卫家园、保护环境,都是我们必须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关键词:环境现状;环境保护;大学生环保;大学生环境保护协会

一、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简称环保)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1962年,一本《寂静的春天》在美国引起了巨大轰动,此书中阐释了农药杀虫剂对环境的污染,美国政府也开始对剧毒杀虫剂问题进行调查,并于1970年成立了环境保护局,各州也相继禁止生产农药杀虫剂、制定和颁布了使用剧毒杀虫剂相关规定和法律条例。《寂静的春天》被认为是20世纪环境生态学的标志性起点。随后在1972年6月5日至16日,由联合国发起的“第一届人类环境大会”在瑞典斯德哥尔摩顺利召开,此举标志着环境保护事业正式引起世界各国政府重视。

二、中国及北京市环境现状

环境问题一直以来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焦点,全球变暖、能源匮乏、大气污染、人口膨胀和物种灭绝时时刻刻威胁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环境问题不容忽视。

(一)中国环境现状。

1.水污染。

目前,中国面临着最可怕的环境危机之一就是水污染。水污染是导致水资源匮乏的重要因素。虽然中国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六位,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在世界银行连续统计的153个国家中居第88位。我国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90%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污染造成的;[1]对我国118个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调查显示,有115个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约占40%。[2]水污染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加剧了水资源短缺,加速了我国水资源的消耗速度。

2.大气污染。

目前,中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75%,中国大气污染主要是由燃煤造成的,属于能源结构性的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是烟尘和二氧化硫。大气污染程度随能源消耗的增加而不断加重。1998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已达2090万吨,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硫排放国。[3]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一系列的治理制度,但目前仍有62.3%的城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保障人群在环境中长期暴露不受危害的基本要求),日平均浓度超过三级标准(人群在环境中短期暴露不受急性健康损害的最低要求),可见我国城市大气二氧化硫污染程度之严重;[4]同时,城市总悬浮颗粒物超标普遍,全国城市年平均浓度就已达到289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目前中国工业发展水平大体上相当于发达国家50年代初的水平,但大气环境污染程度与其60年代末期的公害泛滥时期相近,特别是冬季采暖期更为突出。在全国640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的不到1%,国内空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十大城市(太原、北京、乌鲁木齐、兰州、重庆、济南、石家庄、青岛、广州、沈阳)均在世界污染状况最严重的20个城市之列。[5]有些城市二氧化硫和悬浮颗粒物浓度已达到伦敦烟雾事件时的水平,如遇到不利于扩散的天气条件,很可能出现重大烟雾事件。

3.固体废弃物污染。

目前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工业固体废物每年增长7%,城市生活垃圾每年增长4%;[6]而对于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又明显不足,大部分危险废物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或简单储存状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仅达到20%左右。[7]并且老的固体废物造成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新问题接踵而来:废弃电器产品等新型固体废物不断增长,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日益突出。[6]

(二)北京市环境现状。

1.水污染。

北京市市区污水排放量逐年增长,其中生活污水与工业污水大致各占一半,前者稍多于后者。现每年污水排放量总量为536吨左右,其中生活污水占53%,工业废水占47%。[8]前者增长速度也比后者稍快一些。工业废水排放量、排放达标量近几年变化不大,但工业废水处理率提高较快,目前为80%左右,加之由于工业结构调整和工业重点污染源治理,水体中有毒污染物(酚、氰、砷、汞、铬)污染和重金属污染逐年减轻,其中的主要毒物明显减少,但一般污染物(化学耗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的污染还很严重。[9]1994年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处理能力50万吨)建成后,城市污水处理率由原来很低的7.3%左右提高到20%。

2.大气污染状况。

北京市大气污染严重。其总悬浮颗粒物(TSP)、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的年日均值都超过国家二级标准。据测算结果可知:该年TSP、NOX的年日均浓度分别为0.377毫克/米3和0.122毫克/米3,分别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25.7%和22%。

3.固体废弃物污染。

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逐年增多,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为50.8%,[10]清运垃圾将近32%,清运粪便为17.2%。[11]2010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近2.5万吨,[12]比上年增加18.1%;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498万吨,比上年减少30.0%。[13]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1587万吨,比上年增加11.0%。[14]

三、环境现状分析及存在问题

(一)水污染。

我国水体污染主要包括工业发展超标排放的工业废水和城市化中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近年来经过治理虽有所减少,但由于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设施严重缺乏,生活污水有增无减,治理迫在眉睫。[15]

(二)大气污染。

中国大气污染的程度和危害度丝毫不亚于我国的水体污染:[6]

1.二氧化硫。中国的资源消耗以煤炭为主,随着煤炭消耗量增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急剧上升,从而由二氧化硫排放引起得酸雨污染范围也不断扩大,直接造成我国粮食、蔬菜和水果减产,林木死亡,土壤和水体酸化。[6]同时,空气中的二氧化硫还可引起人体呼吸系统疾病,造成人群死亡率增加。[16]

2.烟尘、粉尘。烟尘的主要排放源是火电厂和工业锅炉,我国目前电厂大多使用低效除尘器,烟尘排放量居高不下,严重危害大气环境。[6]

2.机动车排气污染。受经济增长推动,我国机动车数量近年来增长迅速,因此,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总量逐年上升。[6]此外,汽车排放的铅也是城市空气中重要的污染物,对城市居民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17]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

有害固体废物长期堆存,经过雨雪淋溶,富集有害物质的可溶成分随水从地表向下渗透,向土壤迁移转化,使堆场附近土质酸化、碱化、硬化,甚至发生重金属型污染。例如,一般的有色金属冶炼厂附近的土壤里,铅含量为正常土壤中含量的10-40倍,铜含量为5-200倍,锌含量为5-50倍。[18]这些有毒物质不仅通过土壤进入水体,还在土壤中发生积累而被植物吸收,毒害农作物。[19]

另外,我国是世界上十大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20]包装塑料的大部分以废旧薄膜、塑料袋和泡沫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丢弃在环境中。[21]这些废旧塑料包装物散落在市区、风景旅游区、水体、道路两侧,不仅影响景观,造成“视觉污染”,而且因其难以降解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四、大学校园环境现状分析

大学生是未来的主人翁,作为未来的先驱,作为社会文明和思想浪潮的先锋群体,肩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势在必行,因而从我们自身做起,从校园做起,保护校园环境,建设美丽校园。

(一)校园环境中的不良现象。

1.用电方面:有些宿舍白天光线很足时,灯还亮着,有的甚至拉上窗帘开着灯。据不完全统计,67%的学生宿舍有过这种情况;[22]教室里和公用走廊的灯时常无人关闭,有的教室空无一人仍未关灯;教室及其他场所无人时,风扇或空调也经常开着等等。据调查显示,10%的学生会主动走进未在使用但却亮灯的教室主动关闭电灯,90%的学生手机充电是通宵充电,45%的学生有睡觉不关电脑的习惯,18%的学生使用宿舍厕所后不关闭电灯,42%的学生夏天离开宿舍不关闭电扇。

2.用水方面:很多同学刷牙、洗脸时,分析数据显示,78%的学生常常把水龙头开到最大,洗脸时不用脸盆,刷牙、洗脸整个过程都开着水龙头,浪费很多水。洗衣服也是如此,93%的学生都是把衣服放在水龙头下任水冲;淋浴时,81%的学生在洗澡过程中,擦沐浴露或肥皂时、也从不关水龙头;公用场所、公用厕所洗手时,12%的学生洗完手不关水龙头;天气寒冷时,72%的学生装热水只是为了暖手,温度低了就倒掉;开会、搞活动时,91%的会议准备矿泉水都没喝完、甚至没喝几口就整瓶丢掉等等。

3.饮食方面:调查发现,食堂里整盘饭菜只吃几口就倒掉、还没吃过的面包被丢掉的情况比比皆是。据不完全统计,我校师生平均每顿饭浪费量约为所买饭量的28%,能将自己所买饭菜全部吃完的仅占35%,每天每顿饭都会有极大的浪费;此外,至少6成的宿舍有过购买水果、牛奶、零食过量的情况,从而导致变质过期扔掉,浪费量高达42%。

4.绿化与环境方面:有些人为了一时方便,乱踩绿化带,破坏绿化环境。本来完全可以脚下留情,绕过草坪、花草,却对其熟视无睹,踩坏或使其成为秃地,致使良好的露地变得满目疮痍。据不完全统计,59%的学生会为了图方便而直接通过草坪或绿化带,26%的会视情况而定,只有15%的学生从来不去踩踏草坪和绿化带;除此,将垃圾主动进行分类丢弃的只有不到10%,随手扔垃圾的事情78%的学生都干过,23%的学生会经常因找不到就近的垃圾桶或其他原因随手扔垃圾,而有随手捡垃圾习惯的师生不足1%;这种环保意识让人担忧。

5.其他:一次性饭盒、塑料袋等的肆意使用,致使白色垃圾袋的泛滥;一次性筷子的使用,致使森林面积的大量减少,造成水体不流失严重,生物多样性减少。[23]据不完全统计平均每人每天使用1.3双一次性筷子,0.7个一次性饭盒,2.1个塑料袋。

(二)学校及各学生社团采取的措施。

1.控烟工作。

2013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吸烟,在打造无烟党政机关的同时,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也严格实行“无烟化”。[24]为配合党中央,并实行推广“无烟校园”,学校成立了校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

2.推广“绿色阳台”。

近日,为改善学生住宿环境,提高学生环保意识,学校鼓励学生积极投入到学校大学生节能督导和各种绿色校园志愿服务中去,对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公共区域的水电、纸张、粮食以及学习生活物品等各种资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在学生寝室中由点及面地推广“绿色阳台”,为我们的环保工作出一份力。

3.光盘行动。

“希望同学们投身‘光盘行动’,少用或不用一次性餐具,不浪费粮食……”“希望同学们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在自己的寝室推广垃圾分类计划……”[25]学生处、研工部、校团委向全体同学发出《光盘行动倡议书》。

4.节约一张纸增添一片绿。

每年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中,总有这样一个主题,在年复一年的志愿宣传中经久不息:节约·环保。曾经有这样的统计数据:全球每年纸张产用量已达3.2亿吨,每分钟就有36个足球场那么大的森林被砍伐。如果北京农学院全校每人每天节约1张纸,一天就可少砍伐8棵树。

“节约用纸也就是植树造林,节约用纸也就是保护地球。[26]将白纸正反两面使用,多用毛巾少用纸巾,远离一次性纸杯木筷,将废纸与垃圾分开处理……环保的主动权在自己手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成为关注环保、节约用纸的‘绿色种子’”。在去年环保之星评比大赛中一位选手如是说。

5.“人人动手,美丽校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顺利举行。

3月5日,在学雷锋纪念日之际,由校团委主办的向雷锋同志学习——“人人动手,美丽校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礼堂东门举行。校领导告诫全体与会人员学习雷锋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人动手,美丽校园!

五、建议

(一)建立适当的环境法律体系。

同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相比,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还是不完整的,法律规定也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从今后立法方向来看,我们应当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在环境立法中确立各项基本法律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预防污染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经济效率原则,水、大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的综合控制原则,有效控制跨界污染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和环境与经济综合决策原则等。2、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包括总量控制、许可证、排污费、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审计等,力求使之成为更加完备、更加透明、更加公正的法律制度,并把污染综合控制和全过程控制作为这些制度的一个基本目标。[27]

(二)强化环境保护法律的实施。

国家法律,包括各项环境保护法律的有效实施,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公正发展的基本条件。从目前来看,我们的市场经济立法和环境保护立法落后于实际社会生活的需要,但同立法的进程相比,有关法律的实施,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不少地方违法破坏环境的行为还通行无阻。[28]其结果除加剧了环境污染和破坏外,还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守法者经济上吃亏,违法者经济上占便宜,不支出和负担防治污染费用,同等条件下成本相对较低,形成不公平竞争的现象。应当强调,强化法律实施,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是保证市场正常运转、公平竞争的基本条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地位平等、等同对待、自我负责等原则的具体体现。

(三)加强政府环境领域的公共服务。

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包括污水处理、废物和垃圾的收集与处理,保证水体、空气、生活环境的清洁优美,保证生态环境的安全等,是任何现代国家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同时采取经济措施鼓励私人和企业也提供这种服务。[29]能否高效、高质量地提供这种服务,常常是衡量一个政府效能和业绩的重要标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级地方政府应努力提供以下公共服务,当然,受经济发展木平和地方财政能力的限制,各地方和各城市在提供这些公共服务方面,能力还是相当有限的。但这是迟早都要做的,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六、提高大学生环保意识的措施

环境保护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构成之一,是指对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并在思想中养成环境保护观念以指导人们的良好环境行为的一系列思维模式。它包括公民对于污染,公共卫生等的环保意识,对于动物保护的意识程度,对于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的认知程度等。公民尤其是大学生环保意识的强弱,对国家未来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30]而目前我国大学生的环保意识总体不强,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环保素养不高,有关环保的基础知识匮乏。(2)环保行为和习惯还有待养成。[31]环保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应该有针对性和实效性。[32]环保教育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应该接受相应的教育,在不同的时期,应该针对其身心的特点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同时他们又有着头脑聪慧、求知欲强、思想领先、创造力强、精力旺盛等身心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对大学生环保意识的培养应着重以下两方面:[33]

(一)加强相关法律的介绍和讲解。

在讲授过程中应该使相关的法律以案例的形式出现,这样既可以使学生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严峻性,同时,学起来不会枯燥乏味。

(二)深化道德教育。

“以德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方略之一,但是在实践中尽管我们有很多口号,有很多英雄榜样,学生也背诵很多理想道德,但一些学生知行不一,表现出道德情感淡漠,道德意志薄弱等。[34]而表现在环保方面更是如此,一些学生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丢垃圾、损害公物、随地吐痰等,这些现象的出现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个国家公民的环保水平可以影响一个国家的形象,一个人的环保水平也能够体现一个人的素养。[35]所以,作为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学教育,一定要强化道德教育,特别是将环保意识教育纳入其中。

(三)积极提高大学教师的素质及其对环保意识的认识水平[36]环保意识教育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施者。[37]现代环保意识教育已经与众多学科密切联系,是一门跨学科的综合性学科,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必须具有渊博的知识。同时,各学科的教材中均蕴含着丰富的环保教育资源,但这些资源能否得到挖掘,关键在教师。因此,教师要增强学科渗透的意识,充分挖掘学科中的环保教育素材,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落实环保教育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使环保教育落实在课堂教学之中。[38]作为教育工作者还必须具有健全的人格、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成为学生信服的楷模。[39]特别是环保教育,一定要言传身教,切不可言行不一。此外,还必须强化高校教育工作者的角色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40]

七、总结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高校的环保教育必须与之相适应,可以通过课堂教育、课外实践等形式,向大学生宣传环境保护是有法可依,而且是有法必依。国家建立了由9部环保专门、10多部资源法律、30多部环境法规,以及一系列规章、标准组成的法律体系,各地也制定了地方环境法规。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事业中去,参与环保协会等环境保护社团组织的各项社团活动,宣传环保意识,付出环保行动,让每人心中增添一抹绿色。

参考文献:

[1]王喜《生物吸附剂对重金属的吸附及改性》,中南民族大学,2010

[2]张磊《绿色阻垢剂聚天冬氨酸的微波法合成及性能研究》南京理工大学2008

[3]高辉《石化电厂2×287MW锅炉石灰石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可行性研究》,天津大学,2006

[4]郭海峰《沿海电厂循环经济模式研究及评价》,大连理工大学,2008

[5]荆克晶《能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04

[6]王俊堂《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研究》,中山大学,2009

[7]李桂林《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合肥工业大学,2007

[8]廖世春《民勤县水资源危机研究》,甘肃农业大学,2009

[9]赵拥军《河北省宏观经济水资源规划研究》,天津大学,2001

[10]张春云《昆明市环境立法的现状分析与完善》,昆明理工大学,2004

[11]胡乃龙《沈阳市城市化进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研究》,东北大学,2009

[12]夏庆澍《中国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关系的实证性研究》,云南财经大学,2011

[13]汪林《组合工艺处理亚麻废水的研究》,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

[14]黄艳民《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研究》,天津财经大学。2010

[15]丰元《磁性纳米羟基磷灰石吸附剂的制备及其性能研究》,湖南大学,2010

[16]彭敏《反应控制型pH调节作用下水溶液中S(Ⅳ)的氧化与NaHSO<,4>的制备》,中山大学,2007

[17]邓嵘《城市轻轨公共空间形态的人性化设计》,江南大学,2008

[18]贾建霞《环境成本内在化对我国环境敏感产业贸易竞争力的影响》,中国海洋大学,2009

[19]巫雪芬《贸易开放度与环境污染:基于中国的实证分析(1980-2006)》,厦门大学,2009

[20]刘卫华《我国环境教育的现状与对策研究》,青岛大学,2011

[22]杨浩《山西省高校既有学生宿舍楼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研究》,太原理工大学,2010

[23]黄林妹《试论我国中小学环境道德教育》,福建师范大学,2001

[24]王麒宏《关于“群体性事件”的宪政思考》,河南大学,2011

[25]龙辰曦《在校大学绿色消费观教育研究》,西南交通大学,2010

[26]孙小恭《中学地理教学中的环境教育探索》,江西师范大学,2005

[27]周洁琼《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的环境污染问题研究》,山东大学,2008

[28]胡钢《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利用中的制度创新——构建“绿色税收”体系的研究》,复旦大学,2007

[29]唐超华《地方政府生态责任问题研究》,湖南大学,2010

[30]张彦《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研究》,上海师范大学,2010

[31]战平《城市居民回收行为的伦理思考》,东北大学,2009

[32]王可《高中英语教学中的德育渗透研究》,四川师范大学,2011

[33]周湘红《泰格林纸集团发展研究》,中南大学,2005

[34]王林《“以德治国”方略的理论依据和实施对策》,辽宁师范大学,2005

[35]刘淑媛《思想品德课如何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研究》,上海师范大学,2007

[36]杨莹《当代大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长春理工大学,2009

[37]周刚《湖北农村初中物理新课程实施情况调查与对策研究》,湖北大学,2008

[38]孔鹏《以小学科学课为平台的环境教育研究——以沈阳市为例》,沈阳师范大学,2010

[39]王智《大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胜任特征研究》,西南大学,2009

[40]刘洁《日本高校德育内容研究——以日本信州大学为例》,西南大学,2009

作者:苑婧娴

第2篇:中国环境审计研究:现状与未来

【摘 要】 统计分析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甄选发表于2010—2015年间的687篇环境审计论文作为样本,按论文发表年度、来源期刊类型、研究内容与方法进行归类分析,在此基础上对近五年我国环境审计研究状况进行梳理与总结。结果表明,我国环境审计研究近年发展迅速,基本理论研究内容丰富,环境审计研究地域特征明显,众学者注重环境审计的跨专业多学科交叉,同时对国际经验的分析研究热情不减。此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成为热点新命題。为了进一步深化环境审计研究,文章提出未来研究应探索构建创新型环境审计理论体系,加强对环境审计评价体系研究,深入研究环境审计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加大对民间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的关注力度,并进一步促进环境审计跨专业多学科交叉融合。

【关键词】 环境审计; 审计; 综述; 统计分析

一、引言

近两年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大气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用行动表明了我国政府致力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决心,也为我国环境审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将在理论和实践上极大地促进我国环境审计的发展,由此确有必要回顾我国环境审计研究近年发展现状以判断未来发展方向。

二、近五年我国环境审计研究统计分析

(一)样本选取与统计方法

本文采取如下方式选取样本: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高级检索/关键词“环境审计”,检索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数据(更新截至2016年8月20日),通过人工筛选剔除与环境审计主题无关文献,最终选取样本文献共计687篇。本文按论文发表年度、来源期刊类型、研究内容与方法进行分类统计,望能清晰描述我国近五年环境审计研究状况,并以此为据提出展望。

(二)论文发表年度与来源期刊类型

本文对该687篇环境审计样本文献按其发表年度与来源期刊类型进行统计。从论文数量年度分布看,大体呈上升趋势,环境审计依旧是学术界热门研究方向。从来源分布看,来源为核心期刊的文献共计205篇,约占30%,与张长江[ 1 ]2011年统计数据相比,比重有所下降但数量仍大幅增长,从侧面反映了非核心期刊对环境审计关注度显著提高。在核心期刊中,会计、审计类期刊仍占主导,但经济、环境、农林等其他类期刊比重接近21%,涨势明显,表明环境审计研究在非会计审计以外的学术界受到更多重视和参与。

(三)论文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本文借鉴潘煜双[ 2 ]的研究,将论文研究内容分为基本理论与综合、环境审计实务、环境审计方法专论、国外环境审计介绍、环境审计规范专论五个方面(表1)。本次统计中,归为基本理论与综合类的样本文献所占比重为63.61%,与潘煜双[ 2 ]统计数据79.83%相比下降明显;关于环境审计实务的研究占13.25%,环境审计方法专论占14.26%,二者较均衡;国外环境审计介绍相关文献相对涨幅不大,占6.55%;但关于环境审计规范专论的文献五年内仅有16篇,比例甚至有所下降,仅占总体2.33%。

从研究方法和手段来看,仍多采用常规方法进行研究,但多样与新兴的研究方法也开始运用到研究中来。在环境审计实务文献中,大多数学者运用常规研究方法(如表2所示),此外,有3篇文章采用实证研究法,有7篇采用跨学科研究法,有3篇采用模型法进行分析研究。在环境审计方法专论文献中,方法的多样性体现得更为明显,费用效益分析法、生命周期评价法、层次分析法等方法被运用于环境审计评价体系的构建中,还有学者引入未确知测度等数学工具以构建相关模型对环境审计风险进行计量评价。

三、我国环境审计研究特点评述

(一)环境审计基本理论研究内容丰富

1.环境审计的概念

国内学者对环境审计的认识大致可以分为独立监督论、鉴证评价论及环境管理责任论三种。张丽华[ 3 ]等学者认为环境审计是一项促进和加强环境管理的经济监督活动;王淡浓[ 4 ]等学者指出资源环境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有关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管理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进行的监督、评价或鉴证工作;张莹[ 5 ]等学者则认为其产生于环境受托责任背景下,并以解除受托环境责任为目的;黄道国[ 6 ]提出由多个审计主体、不同审计客体、不同角度、多种审计方式组成的多元环境审计构想。

2.环境审计的主体

我国环境审计作为审计的一个分支,审计机关和审计组织是主要的实施主体。张爱民[ 7 ]等众多学者认为环境审计主体由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三部分构成;左睿[ 8 ]等则认为在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政府审计应积极倡导并逐步推行环境审计,以企业内部审计为主,加强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二次审计;刘静[ 9 ]指出我国碳减排审计主体单一,未能充分发挥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与企业内部审计的协同作用。

3.环境审计内容与目标

环境审计的内容主要围绕资金、政策、管理、项目四个方面展开。黄道国[ 6 ]指出多元环境审计内容覆盖以上四点,具体涉及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审计、金融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企业审计、农业审计、外资运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境外审计九类;唐洋[ 10 ]认为环境审计的内容涵盖合规性审计、环境管理体系审计、环保资金审计、废弃物和有害物质的处理审计、清洁生产审计、环境友好型产品审计及环评报告审计七个方面。关于环境审计目标,我国学者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一元目标论、二元目标论和三元目标论。李曼静[ 11 ]对比上述三种理论,结合我国实际提出符合国情的环境审计总体目标、中间目标和具体目标;李雪[ 12 ]等学者重新构建环境审计二元目标体系;沙珍珍[ 13 ]等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环境审计二元目标研究;时军[ 14 ]则分析指出环境审计目标设置应具有预见性、可操作性、特定性以及清晰性,并在终极目标指导下针对不同审计主体设立相应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二)环境审计研究地域特征明显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自然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状况大不相同,相应的,各地环境审计也呈现明显的地域特点。例如,江苏省位于东部长江三角洲,河川交错,湖泊密布,自然条件极好,经济发达,环境审计开展较早并取得一定成效,该省环境审计从水审计、资源审计、农业资源审计、农村环境绩效审计到清洁能源审计、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绩效审计等均有涉及,相关文献内容丰富。中部地区中,江西省及周邊地区的环境审计研究多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这一重要国家战略规划展开;湖南省及周边地区环境审计注重对高污染、高能耗、高物耗产业聚集且生态系统严重受损的湘江流域治理的研究;汉江流域资源要素密集,也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区及主要商品粮基地之一,湖北省近年来关于该流域的环境审计研究迅速发展。西部云贵地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系统多样、物种多元且不乏珍稀濒危物种,环境审计研究也多围绕保护资源、物种多样性等展开。

(三)注重环境审计的跨专业多学科交叉

近年来,众多学者在环境审计研究过程中引入多学科的不同方法、理论与模式进行创新,取得丰富成果,环境审计学科正从单一性学科发展为多种学科交叉的新学科。例如,秦荣生[ 15 ]利用物理“无影灯效应原理”探讨政府环境审计,吴洁伟[ 16 ]将模糊数学与层次分析法相结合对西藏地区环境审计作出客观评价。除了与物理和数学等基础类学科相融合,我国环境审计也与其他人文、社科类学科相交叉,例如:李兆东[ 17 ]等将能质流分析法运用于新型企业环境审计模式构建,杨柳[ 18 ]等将生命周期评价法与环境审计相结合,宗元勇[ 19 ]从道教哲学的角度探讨了环境审计的原则体系,陈波[ 20 ]指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形成与发展基于资源环境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融合。

(四)对国际经验的分析研究热情不减

我国环境审计在国际上起步较晚,为更好地顺应国际环境审计发展潮流,我国学者一直注重对国际经验的借鉴。侯婷婷[ 21 ]等对比我国与加、德、印环境审计各组成要素,李明辉[ 22 ]等评述大量国外环境审计理论研究,游春晖[ 23 ]等对美国环境审计制度变迁进行了回顾,张珂[ 24 ]选取与我国环境审计起步时间相仿但后来居上的日本为对象进行研究。除分析借鉴发达国家环境审计模式外,我国学者对在环保方面有成熟经验的不发达国家环境审计模式也有所关注。例如,杨丽萍[ 25 ]对南非政府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方面的经验进行分析,为我国政府主导环境审计工作提供了诸多启示。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成为热点新命题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制度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迅速得到学术界关注,成为环境审计研究领域的热点新命题。林忠华[ 26 ]、蔡春[ 27 ]等学者围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理论体系进行了一系列探讨研究,丰富并完善了相关理论;湖北省审计厅课题组、安徽省审计厅课题组就本省自然资源资产专项审计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和理论探讨研究;张宏亮[ 28 ]等设计了主副指标相结合的资源环境管理指标体系,构建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独特模式、方法及应用体系并通过案例证明其可行性,为相关实务的开展提供了指导。

四、我国环境审计研究展望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对未来环境审计研究方向提出以下展望:第一,探索构建创新型环境审计理论体系。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这一特殊经济背景对环境审计理论体系提出更高要求,为了适应国内和国际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不断创新环境审计理论体系、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实施机制将成为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第二,加强环境审计评价体系研究。环境审计评价体系是环境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指南,目前对评价体系的研究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可操作性差,缺乏实际应用价值,实际工作中也常面临诸多困难,因此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存在理论必要和现实必然性。未来应加大对环境审计评价体系的研究力度,更多运用实证检验研究成果,并不断结合实际加以改进和完善。第三,深入环境审计法律制度体系研究。环境审计法律制度体系是环境审计的基础和保障,我国环境审计法律制度基本确立但仍存在立法体系不完善、内容不充足、实践不充分等问题,未来学者应更注重分析研究环境审计法律制度,为我国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环境审计法律制度体系提供理论指导,有利于尽快实现环境审计法制化、规范化。第四,加大对民间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的关注力度。民间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是我国环境审计的重要主体,应积极探索有利于我国民间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的有效路径,丰富相关领域研究。第五,进一步促进环境审计跨专业多学科交叉融合。环境审计与其他专业、领域的融合,有助于开阔研究思路,通过多元化的研究视角进一步丰富我国特色环境审计内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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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银香 张惠

第3篇:中国环境司法的现状与未来

摘要;即使限于传统法框架,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环境纠纷也很难进入诉讼程序;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也很难获得公正救济。这与司法独立缺位、司法能力不足以及司法定位局限有关。在对司法机关突破束缚寄予更高期待的同时,维护法律尊严、坚守正义防线是更为现实的选择。

关键词:环境司法;运行现状;司法独立

文献标识码:A

据统计,我国每年的环境纠纷案件有10多万件,但真正告到法院的不足1%。而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统计,2002年至2006年,有关环境问题的举报平均增长率约为87%,但是,环境诉讼案件数量并未呈现出相应的增长,2004年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4 453件,2005年只有1 545件,2006年略有上升,但也仅有2 146件。

当然,进入司法环节的环境诉讼案件比例不高并不一定是坏事,因为诉讼只是解决纠纷的途径之一。而且我国“政府主导型”的环境法治,“重管理,轻公众参与;重行政包揽,轻司法监督”。然而,司法环节的这种情况是正常、合理的吗?司法环节是否实现了“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角色和功能?

一、环境司法运行现状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之后,环境诉讼分别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民法通则、刑法、行政处罚法等作为实体法,依照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逐步展开,各级人民法院为环境诉讼的顺利开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党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高度重视司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然而,中国环境司法的现状还远未达到令公众满意的程度。

(一)逃避:不作为的孱头主义

在环境意识不断觉醒的今天,将环境纠纷诉诸法院已经屡见不鲜。然而,立法和体制的种种缺陷,司法机关不当甚至违法的行为导致环境纠纷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在诉诸行政救济未果之后,自力救济甚至是暴力性自力救济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1.民事案件不受理。环境问题产生之初,更多的是依靠民事手段。但是通过司法途径追究污染者的民事责任是相当困难的。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部在2007年受理的22起环境案件中,仅有两起案件获得胜诉。不予立案、无从鉴定、停滞不前的案件有13起。这其中不乏环境立法本身的问题,例如没有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尚未确立环境权。对于这类案件,法院的不作为无可厚非。但是对于可以纳入传统侵权案件的环境纠纷,如果法院不作为,那就不再是立法的问题,而是司法环节本身的问题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第111条则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第108条的起诉,必须受理。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原告适格的规定,是理论上是否受理案件的唯一判断标准。然而,限制公民合法的诉权,却是法院的内部规定在自缚手脚。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类型、敏感、疑难案件受理意见(试行)》(鲁高法发(2006)3号)是最为直白和典型的例子。该意见对新类型、敏感、疑难案件的慎重受理、适时立案、上下协调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及一般不予受理、应当谨慎受理和可以不予受理的不同措辞,将环境纠纷的当事人拒之门外。2006年铁山小区居民诉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一案,山东省地方法院或许就是依据该意见,迟迟不予立案。原告四次提起诉讼均未获得受理后,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援助部多次上报原国家环保总局。2008年3月,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赴铁鹰公司调查后,该公司全面停产。铁鹰公司被迫投入环保治理资金,积极整改,并且主动提出对以前的环境污染行为进行赔偿。这样,环境案件迫于政府或者社会舆论的压力,通过非诉讼途径而以政治化的思维和处理方式加以解决,司法途径完全被架空了。

2.行政处罚不执行。环保部门缺乏强制执行权,如果相对人拒绝履行处罚决定,环保部门就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表面看来,法院强制执行的顺利介入,保障了行政处罚的有效执行。例如,2005年浙江省慈溪市环保局向慈溪法院提出了188个对该市污染环境非法加工点强制执行的申请,慈溪市环保局与当地法院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密切合作。但同样发生在浙江省,嵊州市就有过法院不肯受理环保局的强制执行申请而使责令停产关闭的处罚决定几年都落实不了的情况。与其类似,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环保局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乐清市环保局无奈之下上书市人大请求协调。乐清市环保局的执法困境不过是全国环保执法局势的一个缩影,法院的不配合是一种常态。环保部门究竟何时不再面对执行尴尬?

这种现象其实是不难理解的。环保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负担必然会加重,而由于执行标的小、执行难度大,法院当然不想浪费司法资源。但是如果法院不予配合,环保部门的处罚决定就不能发挥效用,环保执法的前期工作例如监测就白费了,直接影响执法工作的积极性。而污染企业当然有恃无恐,行政权威被大大削弱了。

因此,行政處罚的不执行,表面上看是环保部门不作为,背后却是法院不作为。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在事后被证明是错误的,通过司法途径还可以予以救济和纠正。而对于法院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没有任何司法上的救济途径。司法救济已经是“最后”的防线,如果发生错误,如何救济和纠正?

某些案件,法院并不是直接不执行,而是一再拖延之后才执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环保部门就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有关问题的答复》,如果当事人自接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通知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起诉,超过六十日未申请复议,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环保部门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三十日内审查处罚决定书之后如果再拖一段时间去执行,可能已经于事无补了。污染在此期间很可能一直在持续,对环境和人身的损害也一直在持续甚至扩大,更不要说是预防可能的环境侵害了。

3.刑事案件不移送。据统计,从1997年《刑法》首次明确规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到2002年11月,各级人民法院共判决了9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而根据历年《环境统计公报》的数据,从2003年至2007年,全国各地法院审结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共12起。也就是说,十年间,全国被追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案件仅20起左右。这个数字相对于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特大和重大污染事故的数据来说,不到四分之一。污染事故频繁发生,却很少有人受到刑事处罚,问题就出在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个环节——移送上。

刑事案件的不移送,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难辞其咎,环保部门的不移送是不难理

解的。没有哪位官员、哪个部门愿意看到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出现事故和问题。尽管不存在失职,不会因为移送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案件陷入被追究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危险,但基于政绩和前途的考量,也常常不移送。

环保部门不愿意移送并不是很难追究环境犯罪的唯一原因。《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16条为行政机关不移送提供了补救和监督机制。根据该条规定,如果环保部门不移送,公安部门完全可以请求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责令环保部门移送。同时,如果环保部门应当移送而不移送,或者以罚代刑,作为法律监督部门的检察机关完全可以凭其职权直接追究环保部门负责人渎职的刑事责任。就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来说,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不存在不知道的可能。但是,显然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并未主动积极地行使职责。

我国环保执法绩效不佳与难以追究污染者的法律责任有着密切的关系。即使完全限于传统法的框架内,在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进入诉讼程序也很难。司法机关公然的不作为使得公众“讨一个说法”的朴素愿望完全落空。

(二)徘徊:见风使舵的机会主义

法律所具有的保守且侧重于过去的特点,保证了某种程度的连续性、可预见性和稳定性。司法同样需要可预期的相对稳定的判断标准和规则。然而不论从不同法院的判案思路,还是同一法院的逻辑推理,这样的标准和规则都是欠缺的。

1.避重就轻的审判逻辑。同一时期不同法院之间的判断并不统一,同一法院在同一案例中所依据的理由和推理的规则也不能保持前后一致。

2000年底,青岛市民以青岛规划局批准在音乐广场北侧建立住宅区,侵害其优美环境享受权为由,将青岛市规划局告上了法庭。法院认为,浙江、河南、新疆等地已有数起公益诉讼案例被法院以原告不适格为由驳回了起诉。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的“法律上的利益关系”应当从广义上理解。在确认原告对于优美环境享有的是一种合法的利益后,法院认定原告适格。这样看来,在原告适格问题上,各地法院以相同的依据做出了不同的判断。

在认定原告适格后,法院认为环境权尚未获得立法的明确承认,尽管原告的这种利益受到了侵犯,但是由于原告对此利益无法律权利,因此,原告的这种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最终法院认为被告的行政行为没有对原告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与原告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在确认环境利益之后,却因为法律没有规定环境权而得出环境利益不保护,这样的判断使得法院陷入了法律不保护合法权益的谬误。法院避重就轻的做法,似乎纯粹为了彰显自己形式上的进步,这与直接不予受理的判决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没有实质上的不同。

法院对于所谓“敏感”问题的浅尝辄止不仅体现在对于同类案件的不同态度,以及同一案件中逻辑推理的前后矛盾上,还表现在审判理由的取舍上。在2004年上海光污染案件中,原告陆耀东因相邻的上海永达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装的三盏双头照明路灯而难以安睡,出现了失眠、烦躁不安等症状,遂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0。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法院推理的过程。法院以是否存在相邻关系的判断开始,之后却着力于证明是否构成环境污染,最后在大费周章地确认了光污染的存在之后,按照《民法通则》124条和《环境保护法》41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这种并列引用,根本看不到法官判案的思维过程。是否存在相邻关系的论证,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有何意义?法院的审判依据到底是什么?这背后的理由我们不得而知。在法院这样的审判逻辑之下,公众根本无法预期诉讼将如何进展。

2.名存实亡的利益衡量。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调整及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而解决权利冲突不仅依赖于立法途径,也依賴于司法途径。拉伦茨在《法学方法论》中提到:“‘个案中之法益衡量’是法的续造的一种方法,它有助于答复一些——法律未明定其解决规则之——规范冲突的问题。”环境司法普遍涉及私益与公益的关系,利益冲突也更为激烈,利益衡量的存在空间也更为宽广。

在对不同利益的先后位序进行安排时,无疑要做出一些价值判断,这些价值判断可以或者应当根据什么来决定呢?这就提出了一个“利益评价”(Valuation of Interests)的问题。利益衡量的运作在以判例法为主,或者强调司法独立与权威的国家,可能不是问题。在中国的语境下,立法上没有也很难明确利益衡量,而由法官依据社会的一般观念进行实质性审查,则容易造成法官的恣意审判。日本学者原田尚彦认为:尽管承认环境权是必要的,但如果给予环境权至高的力量,就会有产业停废的危险。推进环境保护的目的应当是在与其他法益实现相互协调之下达到的。然而,与之相反,在中国的环境诉讼中利益衡量的思维过程被经济发展一边倒所取代,利益衡量名存实亡。

现实中,由于造成污染的企业往往都是利税大户,能够吸纳一定的就业,是地方政府的“心肝宝贝”,因此,环境污染案件无论在起诉、判决、执行过程中都可能遭遇不正常的干预。一旦政府或者党委向法院打招呼,法院就很难置政府或党委的意见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利益衡量不过是给法院的判决披上合法合理的外衣,给排污者继续“合法”排污以冠冕堂皇的理由。结果,环境诉讼中,十有六七是本应得到赔偿的污染受害者败诉。同时,在缺乏法官权威和腐败充盈的情况下,我们有理由怀疑利益衡量可能会成为一门真正的“艺术”,而利益平衡可能变成“吃完原告吃被告”之后的比较。这样,利益衡量规则从抽象变得具体,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实力和影响力了。

法院在公共政策、社会风气、媒体舆论或是当事人各方的影响下,判断标准和规则可能会随之变化,从而带有机会主义色彩,受损的不仅是司法的权威,而且其逐渐磨灭了公众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的法律信仰。

二、环境司法运行不良的原因

司法救济作为公权力救济的最后一环,对环保执法的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一旦司法环节无法为被害人提供有力的救济,对于污染方的威慑会被削弱,也就不能起到遏制污染行为的作用。环境司法运行不良的原因是复杂的。

(一)司法独立缺位

司法独立原则是在司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其核心是要求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于法律,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的司法还不能独立于地方政府以及其他一些因素,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论断。

众所周知,地方政府掌握了当地法院的人员编制、定级、物资的计划调配、基本建设和财政拨款。法院院长无论在党内的地位还是行政级别都低于同级政府首长。如果与领导关系不好,法院在财政预算和经费拨款方面就会有麻烦。由于法院经费

由地方财政拨款,法院人员的福利,例如住房、子女就学和家属就业全部由地方政府掌握。随着政府部门本身经济利益增加,尤其是政府部门控制下属企业,从中得益,下属企业涉案时,地方政府官员的卷入,无疑会增加法院公正审理的难度。

司法独立的缺位在环境司法中有着更为突出的表现。加害方在多数情况下是拥有强大经济、社会和科技实力的企业或者企业集团。一般来说,地方政府仍然没有摆脱传统的经济增长观和政绩观,过多支持本地的企业和经济而忽略了环境保护。而环境侵害的受害者一般是普通的公众。本来双方的力量就悬殊,再加上法院不得不因为地方政府的干涉而考虑加害者对于经济发展的支柱作用,环境诉讼难上加难。上文所提到的法院内部规定,正是司法独立缺位的结果。在受到外部权力等因素干扰的情况下,既然受理也难以判决,判决也难以执行,那么不如直接不予受理,这其实是法院自我保护的必然结果。

(二)司法能力不足

司法能力有着广泛的内涵和外延,而这里仅从智识和道德两方面进行讨论。

环境诉讼难与法官本身的智识和修养有着紧密的联系。过去法官的来源主要是军转干部、社会考干和调干,进入法院后不能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成人教育也很难使这些法官在短时间内具备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而即使是科班出身的法学院毕业生,也因为环境法并非必修课程而可能根本没有学习过环境法,司法考试中比例极低的环境法选择题也不会给通过考试带来任何的障碍。同时,我国环境法学的研究历史短、学术水平不高,学界对于最核心例如环境权概念、内容的研究仍然难以突破,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践也是近年才涌现。对于环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无过错责任、损害的认定、因果关系推定等都存在争论和分歧。而将是否超标作为判断构成环境侵权的依据,或者是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受害一方,在实践中并不鲜见。法官、律师、当事人双方可能都不懂环境法,环境诉讼真正成了“糊涂官判糊涂案”了。

如果说改变学科设置,加强法官的专业素养,加深对环境法学的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法官的智识水平,那么,对于提高法官的道德水平则要困难得多。近年来,法官几乎成了“腐败高危人群”,法院院长的“前腐后继”令人担忧。

(三)司法定位局限

法官的实际角色和恰当角色究竟如何的问题一直占据着英美法理学舞台的中心:法官有什么激励和限制,在裁量与遵从之间以及在创造性与服从性之间应当如何追求保持平衡?

作为成文法国家,中国的法院在“造法”这个领域上的自由是有限的,但是环境诉讼的发展却给法院的自身定位和司法理念带来了相当大的冲击。以环境公益诉讼为例,当法官在每个具体的公益诉讼案件中都致力于认定和维护某种“可确定的公共利益”时,司法自身的性质和功能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即会导致司法更少保守性、更多创新性,或者说更强调法官的“造法”功能与法院的政策形成功能。但是司法能动和司法克制之间的平衡却难以掌握。司法权力一旦扩张,不仅使法院在解决涉及复杂的科学和经济争端之政策问题方面的能力处于紧张的极限状态,而且让法院承担全面的制定社会和经济政策的责任,这是与西方所普遍接受的宪法预设完全相悖的。

当然,这样的担心似乎显得有些多余。在审判中法院的机会主义导向多少体现了法院对待自身司法定位的审慎态度。法院不愿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立场,或者在外界力量的干涉下摇摆不定,其实足害怕自己的判断受到批评和争议,或者是迫于生存的压力,对错案追究制以及引咎辞职制等的畏惧。法院这样的苦衷似乎更容易让人理解和同情。

三、环境司法的未来(代结论)

法院并没有适时回应公众的热情而是因为害怕引火烧身而选择了明哲保身。在外在力量的影响下,囿于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法院尽量将环境纠纷的當事人拒之门外。而困惑于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的适度平衡,法官徘徊于保守与开放之间;在没有确定规则的情况下,法院的公正和中立不断受到质疑。面对这一现状,环境司法将何去何从?

一味依赖立法、单纯配合立法和行政执法,将可能不仅要承担进入司法环节之前各个环节产生的苦果,同时又因其自身的弊病反作用于前两环,从而造成恶性循环。法院的创新似乎是众望所归。环境司法实践已经出现了突破传统束缚的倾向。法院试图以拓展适格原告的范围为突破口,通过对环境权益的逐步认可,将环境纠纷纳入司法环节,实践中还出现了大量环境公益诉讼。而环保法庭,“受任于危难之时”,近年来有风靡全国之势。如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还结了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无锡环保法庭的威力也初步显现。从2008年5月初挂牌到9月中旬,该环保法庭已审理案件192起,案件总数远超过2007年一年181件的案件受理数。而昆明环保法庭审理贩运濒危野生动植物案件则改变了人们“环保法庭专审环境污染案件”的认识误区。环保法庭可以汇集具有专门知识的法官,并且着力于环境公益诉讼的推进,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制度和立法的不足。

然而,这样一来虽然不再逃避却可能依旧徘徊。突破传统束缚的更高期待是否酝酿着更大的恣意妄为和贿买空间?这些新尝试在现有体制背景和司法环境之下,不得不说是对法院能力和魄力的更高挑战。

与超越传统相比,坚守现行法的规定可能是更为现实和安全的选择。卡多佐大法官曾经指出,当与束缚法官规则的数量和压力进行比较时,法官的创造力便微不足道了。而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至今仍然是一个即使依靠政府投入所有的公共和财政资源也无法彻底解决的社会问题。“这已经超出了一个私人诉讼领域的范畴,而直接是政府的责任,所以不应当被作为几个财产权所有人和一个水泥厂之间的偶然的争端来让法院去解决。”这样的论断并非没有道理。

对于具体案件的审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虽然可能造成个案公正与实质正义的背离,显得消极而僵化,但与缺乏判断标准的“任意”创新相比,可能会更有利于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因为公众所缺乏的正是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相对确定的可以预期的规则。而这种恪守有可能使力量集中于立法的进步和行政理念的推进。在跟随立法进步的变迁中,法院自然会逐步有能力和勇气超越了,那么环境司法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也将成为可能,这最终将有利于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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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美]尼尔K考默萨.法律的限度——法治、权利的供给与需求[M].申卫星,王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注释:

①《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都有所涉及。

②这并非个别现象,北京、广西高院等其他高院都有类似的规定。

③参见该意见第2条、第3条、第7条、第8条、第9条和第10条的规定。

④2008年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增加了若干项强制执行措施,既有直接强制,也有间接强制。

⑤非诉案件的执行并非没有时间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对此都有所规定。

⑥在“三权分立”体制国家,司法主体主要是指拥有司法权(审判权)的法院。在中国,严格意义上的司法主体只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移送是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个环节,当然属于司法环节的问题,虽然涉及的主体不单是司法机关。

⑦这并不表明法院在整体上对原告适格问题认识上的进步。在这之后,陈法庆以浙江省政府和浙江省环保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环境污染跟原告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原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参见陈法庆:《环境污染,法律无奈——关于请求对公益诉讼等立法立案审理的建议》,农民陈法庆环保网:http://www.nmcfq.com/lfjy.asp,2009-04-05.

⑧该案被称为光污染第一案。参见2005年第5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刊登的“陆耀东诉永达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从中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

(责任编辑:周振新)

作者:张 晏

第4篇:中国环境保护现状

一、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历程

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自20世纪70年代起步,不断取得新进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探索、逐步发展的过程,其历程可以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3-1993年):点源治理、制度建设

这一阶段,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开展重点地区污染治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逐渐走上法制化轨道。

1973年8月,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1978年12月,中共中央批转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通过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197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第一次从法律上要求各部门和各级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必须统筹考虑环境保护,为实现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等环保单项法律法规相继制定颁布。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从此,环境保护法律开始成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9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强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工业污染,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污染集中控制、限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八项环境管理制度,并把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摆在了突出位置。

这一阶段,我国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领域取得显著进展。198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环保参与国际合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我国与30多个国家签署了环境合作协定,签署15个核安全与辐射环境合作协定,参加了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东北亚环境合作等区域环境合作会议和行动。1992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国合会”)成立,环境保护参与国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国合会成为利用国际智力资源为我国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国际合作平台,促进了中国与世界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在环境保护经验方面的“双向共享”。1992年6月,国务院总理李鹏应邀出席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首脑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同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发布《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资源与发展白皮书》。1993年3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成立并提出“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框架”,我国环境资源立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环境保护制度、机构和措施不断发展完善,以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理论体系,以排污收费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环保制度和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础的法制体系相继建立,为下一阶段大规模环境治理奠定了基础。

第二阶段(1994—2004年):流域整治、强化执法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进入第一轮重化工时代,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型污染加剧,环境污染的结构型、复合型和压缩型特征开始形成。伴随经济粗放式快速推进,工业污染和生态破坏总体呈加剧趋势,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凸显,一些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经制约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甚至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

这一阶段是强化执法、全面治理污染和保护生态的重要时期。在1992年开始正式编制全国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的基础上,从“九五”时期正式开始编制国家环境保护五年规划,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环境保护由单纯工业污染治理扩展到生活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核安全监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等各个重要领域,并逐步参与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中。1998年4月,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的国家环保局升格为国家环保总局。同年6月,国家核安全局并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内设机构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成为环保部门重要职能。为了更好地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环境保护,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牵头,分别建立了相关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1年3月,全国生态环境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7月,国家环保总局建立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3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牵头正式建立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在这一阶段,国家提出污染防治抓重点流域区域,以重点带全面,推进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1994年6月,国家环保局、水利部和沿淮的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共同颁布我国大江大河水污染预防的第一个规章制度——《关于淮河流域防止河道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决定(试行)》。199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流域性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明确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在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下,仅1996年,淮河全流域就有4000多家“十五小”企业被关闭。1996年开始实施的《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按照突出重点、技术经济可行和发挥综合效益的基本原则,对流域性水污染、区域性大气污染实施分期综合治理。到2010年,共实施项目1591个,投入资金1880亿元。先后确定了“九五”期间全国污染防治的重点地区,即“三河”(淮河、辽河、海河)、“三湖”(太湖、滇池、巢湖)、“两控区”(二氧化硫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一市”(北京市)、“一海”(渤海),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危害身体健康、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问题。同时提出了“一控双达标”的环保工作新思路,即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20世纪90年代,我国污染治理从以末端治理为主向关注污染源头治理转变,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得到快速发展。1997年国家环保局发布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将清洁生产纳入已有环境管理政策。2002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清洁生产促进法》。此外,通过综合运用环保规划、推行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强化环境影响评价,逐步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手段,环境管理全过程控制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

1998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启动了一系列生态保护重大工程。1999年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试点,优先在生态敏感、生态安全地位重要区域开展退耕还林。2000年国家投资千亿元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启动,重点保护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和东北天然林资源。200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2年3月,国务院批复《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3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进一步深化生态示范区建设。

21世纪初,我国部分流域水污染从局部河段向全流域蔓延,重大污染事件集中爆发,加强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成为这一阶段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2002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开始组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面对日益增多的突发环境事件,国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涉及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应急预案以及核与辐射应急方案等一系列相关环境应急预案。2005年,我国政府制定《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息监控、信息发布等提出明确要求。

与此同时,我国环境保护投入迅速增加,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例不断提高。“九五”期间,我国环保投资是“八五”期间的2.7倍,达到3516.4亿元。1999年,环保投入占GDP比例首次突破1.0%。“十五”期间,环保投资占同期GDP比例1.19%。环保投资的增长,加快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率。随着各级政府对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的提高和环保投入不断增加,污染防治工作开始由工业领域逐渐转向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第三阶段(2005—至今):全防全控、优化增长

2005年以来,我国开始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环境事件呈现频度高、地域广、影响大、涉及面宽的态势,环境污染损害人体健康问题日益突出,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加速上升趋势。2005年至2009年,先后发生吉林松花江重大水污染、广东北江镉污染、江苏无锡太湖蓝藻暴发、云南阳宗海砷污染等一系列重大污染事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重大社会问题。

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确立了以人为本、环保为民的环保宗旨,成为指导我国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十一五”规划纲要针对我国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任务和具体措施。2006年4月,国务院召开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提出“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推进,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的“三个转变”的战略思想。从此我国环境保护进入了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全新阶段。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把首次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目标明确下来。2009年,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提出了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命题。2011年,国务院召开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为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十一五”时期我国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绩

(一)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

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大亮点。国务院成立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层层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强化责任考核,加大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工作力度。201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12.45%、14.29%,超额完成减排任务。“十一五”期间,中央环保投资达1566亿元,是“十五”投资的近3倍,带动全社会环保投入达2.16万亿元,有力地推动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快车道。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832座,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25亿吨,新增污水管网约6万公里,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由52%提高到77%;累计建成5.78亿千瓦燃煤脱硫机组,脱硫机组比例从12%提高到82.6%。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682.5万千瓦,淘汰落后产能炼铁1.2亿吨、炼钢7200万吨、水泥3.7亿吨。2010年,全国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1.9%,比2005年提高14.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0.8%,比2005年下降6.6个百分点;全国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浓度分别下降26.3%和12%。

(二)环境保护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作用逐步显现

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文件,明确经济建设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调整完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取消对200余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出口退税,对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项目不予新增贷款。完成环渤海、成渝等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从严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822个由国家审批项目的环保文件作出不予受理、暂缓审批或不予审批等决定,涉及投资3.18万亿元。深入推进重点工业行业污染防治,强化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和后督查,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战略全面推进

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建立跨省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十一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项目完成率为87%,比“十五”提高22.8个百分点,累计完成投资1389亿元。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重点城市供水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4.8%,解决2.15亿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实施《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组织开展12个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编制生态安全保障方案,初步建立湖库生态安全管理技术体系。

(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逐步建立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有效保障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的环境质量。实施“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清洁能源重点工程,与2005年相比,新增清洁能源替代约1.1亿吨标准煤。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鼓励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全国集中供热面积逾30亿平方米。严格新车型环保标准控制,出台补贴政策加快老旧车辆淘汰。2010年我国新车的单车排污量比2000年下降90%以上。

(五)集中整治重金属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初见成效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重金属防治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中央财政增设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2010年下达资金15亿元,支持重点防控区综合防治、新技术示范和推广。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25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带动地方投资3000多亿元,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2.4%,比“十五”期末提高20个百分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淘汰滴滴涕、氯丹等9种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加强城市噪声环境监督管理,努力解决噪声扰民问题。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投入资金20多亿元,处置历史堆存铬渣330万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2009年以来,回收处理废旧家电2900多万台。

(六)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进一步强化

国务院成立“2010国际生物多样性年中国国家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批准发布《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累计建立各种自然保护区2588个,面积149.44万平方公里,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4.9%。中央财政安排40亿元实施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支持6600多个村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带动地方投入资金80多亿元,240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全国有1000多个县(市、区)开展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11个县(市)建成生态市、县,18个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国家有机食品基地数量达68个。

(七)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稳步推进

国务院颁布《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制定一系列配套的行政法规和管理导则。“十一五”期间,我国大陆地区运行的核电机组安全业绩良好,气态和液态流出物排放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在建核电机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有效,工程建造技术水平与国际保持同步;研究堆处于安全运行或安全停闭状态。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保持安全运行。深化核技术利用监管,实施放射源全过程管控,开展辐照装置防卡源专项整治,废旧放射源得到及时回收,一批老旧辐照装置完成退役,提升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利用项目的固有安全水平,有效降低了辐射事故的发生率,促进了核技术利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全面纳入核安全监管。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放射性污染防治力度。早期核设施退役和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治理稳步推进;建成一批中、低放废物处理设施;完成一批已关停铀矿地质勘探、矿冶设施的退役及环境整治项目;国家废放射源集中贮存库及各省(区、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基本建成;建立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开展重点核设施周边环境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全国辐射环境质量良好,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从业人员平均辐照剂量远低于国家限值。

(八)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在《物权法》、《刑法修正案》及其它有关法律中也作出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开展水、大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等环保相关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国务院颁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8项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出台脱硫电价、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一系列政策,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生态补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试点。开展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现行标准超过1300项。

(九)环境执法监管和能力建设切实加强

每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6年以来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8万多家次,取缔关闭7294家,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十一五”时期累计下达环保预算资金100.34亿元,是“十五”的4.71倍。全口径中央环保投资达1564亿元,是“十五”中央环保投资的近3倍。中央安排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70多亿元,支持全国52%的县区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初步建成了环境监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取得阶段性成果。

(十)环境国际合作逐步深化

“十一五”期间,我国国际环境合作成效显著。多边环境公约谈判进展顺利,全面提升双边环境合作层次,与国际组织合作不断加强。环境合作成为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商贸联委会、中日经济高层对话等双边合作的重要内容,涵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核安全等领域。先后与美国、日本、加拿大、俄罗斯等35个国家签署双边环境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欧盟、日本、德国、加拿大等十多个国家及国际组织在双边无偿援助项目下开展多项环保领域合作。高度重视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环境合作与交流,推动“南南”环境合作。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机制化建设,先后主导并参与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机制、东盟与中国(10+1)、东盟与中日韩(10+3)机制、亚欧环境部长会议机制、中欧环境政策部长级对话等合作。

三、“十二五”时期我国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0%;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度提高,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比例控制在15%以内,七大水系国控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超过60%,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比例达到80%以上;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健全。

(二)“十二五”时期环保工作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环境保护作为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抓手,把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深化污染减排,防范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资源环境效益多赢,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

(三)精心统筹四件大事

一是以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为实践主体,丰富完善环境保护的理论体系。继续深化对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让江河湖泊等重要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建设生态文明的认识,不断深化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不断加深对自然生态环境演替、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环境管理规律的认识,夯实环境保护的理论基础。

二是以修改环境保护法为龙头,全面构建环境法律法规框架。配合全国人大修改好《环境保护法》,重点解决部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不落实、司法保障支持不够、一些制度不符合当前实际、与单项法律法规不衔接等问题,更加强化环境保护法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环境标准建设。

三是以出台环境保护部组织条例为契机,理顺健全环境保护职能和组织系统。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环境保护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职能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和督察体制机制,加强国家环境监察职能。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规划,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四是以完成节能减排为主要任务,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二五”污染减排指标由两项扩大到四项,领域由工业和城镇延伸到交通和农村,完成减排任务的难度和压力更大,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要继续强化三大减排措施,向结构减排要空间,向工程减排要潜力,向管理减排要效益,坚决完成总量削减任务,推动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四、2011年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2011年国务院召开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为“十二五”环保事业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进一步强化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对14个省(区、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有力推动地方转方式调结构。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加强流域、水利水电等领域规划环评,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全过程监管能力。2011年,环境保护部共批准项目环评文件291个,涉及投资达1.46万亿。对44个、总投资近2500亿元涉及“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做退回报告书、不予批复或暂缓审批处理。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63项,推进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升级及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开展制革、稀土、钢铁、柠檬酸、味精、酒精、淀粉等重点行业环保核查,公布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名单公告,推动稀土行业发展方式转变。通过组织开展稀土企业环保核查,促使稀土行业新增环保投入20多亿元。严格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和后督察。2011年,向环境保护部申请上市环保核查的88家公司核查时段内累计新增环保投入99.7亿元,完成916个环保治理项目。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扎实推进

编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的,以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为手段,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重点区域“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借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的成功经验,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圆满完成“绿色大运” 空气质量保障任务。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国四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积极推进车用燃油低硫化,组织开展全国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自查活动,分六组赴九省进行现场督察。选取6大电力集团、16家试点电厂、共32台燃煤机组首先开展燃煤电厂大气汞污染防治试点工作。组织完成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形成污染源排放数据库,为确定“十二五”减排基数奠定了基础。制定“十二五”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确定了各地总量控制指标,将减排任务细化分解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山西、湖南等省将特征污染物列为减排约束性指标。在第七次环保大会上,受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与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有关中央企业签订了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继续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启动污染减排绩效管理试点工作。2011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持续下降,但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

(三)重金属污染等严重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的风险管理切实加强

国务院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确定5个重点防控行业和138个重点防控区。中央财政下达25亿元支持26个省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将铅蓄电池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作为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深化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汞触媒生产及废汞触媒回收利用等行业管理。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统计报表制度,初步建立POPs长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部署全国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建立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督察考核机制,对全国各省(区、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单位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抽查和考核。全国持危险品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利用处置废物超过900万吨。全国回收处理废旧家电达5300万台。部署全国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组织五次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人员270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07万余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万余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2000余件。共排查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12137家,采取最严厉的措施整治铅蓄电池企业,80%以上被关闭或处于停产,整治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有效遏制了铅蓄电池企业发生血铅事件的高发态势,推动了行业优化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不断深化

出台《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评估800多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13个城市进行约谈。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对全国城市公共供水厂出厂水进行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普查。对重点流域22个省(区、市)“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出台《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全国地表水水质继续好转。开展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出台《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累计发布聚氯乙烯等2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安排2.2亿元支持33个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编制《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布60个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在河北承德、山西朔州等12个地区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确定首批33个城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督促指导中央企业做出表率,推进节能减排、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和推广。

(五)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切实加强

新增9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安排40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其中36亿元用于支持连片整治工作。截至2011年,共安排80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1.63万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受益人口3729.06万人。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节肥节药技术,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场)达到2498个,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1亿亩,累计减少不合理施肥580万吨。“2010国际生物多样性年中国国家委员会”正式更名“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李克强副总理担任主席。启动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项目。认真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处,累计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35处。进一步规范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新增27个生态市(县),34个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1000多个地区开展生态省、市、县创建工作。重点流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11年,全国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约30万个,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110万平方公里。2010—2011年,共安排中央投资68.4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投入资金超过400亿元,重点支持资源枯竭城市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二期正式启动,2011年全国共完成造林面积9207万亩,同比增长3.9%,新增湿地保护面积495万亩。

(六)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2011年,在役核设施安全运行,在建核设施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运行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和处置设施以及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均未发生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安全事件或事故,运行和在建核设施的事件、不符合项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理。2011年,全国核设施和核技术利用项目数量不断增加,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周围电离辐射总体未见明显变化,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国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密切跟踪研判事故进展,积极开展全国范围的辐射环境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组织开展全国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全面修订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计划及修订说明。开展核技术应用、铀矿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检查,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七)政策法制、科技监测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继续推进

颁布实施《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配合推进《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更新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已有 500余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40余种环境友好工艺和10余种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纳入名录。在北京、广东等地燃煤电厂试行每度电加价0.8分钱的脱硝电价政策。首次开展全国范围的环境污染与人群健康综合调查。组建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和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技术中心。推动试点地方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圆满完成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首次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试点和生物多样性试点监测。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及“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方案》,编制《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举办首次全国环境应急监测大演练和“十一五”环保成就展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

(八)环保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核安全监管机构队伍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累计培训干部和各类人才5.2万人次。出版面向全国党政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主题案例教材《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积极协调争取财政部支持,中央财政增设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优质生态湖泊进行保护,2010—2011年累计安排9.5亿元,支持梁子湖、洱海等8个湖泊保护。监测执法、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下达预算内基建投资近11亿元,安排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资金4.14亿元,对930多个中西部县(区)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予以支持。

五、2012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一)扎实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2012确定的年度污染减排任务是:与2011年相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减少2%,氨氮排放量减少1.5%,氮氧化物排放量为零增长。深入实施三大减排措施,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严格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前置审核,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加快污染物治理、重点治污工程、烟气脱硫脱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机动车减排,开展农业和农村污染减排。严格监管,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挖掘治污潜力,提高治污效率。丰富和完善减排政策,进一步完善脱硫电价,用好脱硝电价,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脱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研究提出农业源和机动车减排财政激励政策。研究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措施。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大力推进战略环评,突出抓好化工石化等高环境风险产业园区、流域梯级开发、重要航道建设等规划环评,加大环保重点城市规划环评试点力度,健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加强对石化、钢铁等行业项目环评管理,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体系。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政策。探索建立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单和责任状制度,对于没有认真兑现环评承诺,造成较大环境风险和环境影响的地区和企业集团,坚决实行限批措施。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继续强化环评全过程监管,制定环境影响后评价办法。

(三)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抓紧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经国务院同意,新修订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经向社会公布,今后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加大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治理力度,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一是完善大气联防联控机制,以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为重点,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制定并实施火电、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切实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落实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加快淘汰“黄标车”,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在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全面提高机动车排放水平;三是建立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系统,实现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功能。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指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和生活。此外,全力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继续抓好危险废物管理。

(四)继续强化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

坚持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改善水环境质量。毫不松懈地抓好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管理。加快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研究出台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政策和措施。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完善考核机制。以联合治污为突破口,改善渤海和长江、黄河、珠江等河口海域环境质量。强化湖泊保护工作,实施择优保护和一湖一策,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城市恶臭、噪声和餐饮油烟污染控制管理。强化企业环保核查和后督查。

(五)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

进一步深化“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对试点省、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推动农业环保监管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跨区域、跨行业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落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制定实施《外来入侵物种环境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和应急管理工作

继续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倾倒污染行为,坚决予以整治。开展环境执法绩效评价试点,完善区域环境督查工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执行流域、区域、行业限批和挂牌督办等督查制度。完善防范风险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企业环境风险,开展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

(七)不断提高政策法规、科技标准、环境监测、核与辐射安全和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配合做好《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研究起草土壤环境保护、核安全等方面法规。抓好环保综合名录工作,完善绿色信贷信息交流机制,初步形成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能力。加大科技支撑及标准制定力度,加强环境监测。强化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达标验收,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筹备召开第四次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大会。以运行核设施为监管对象,强化对新建、扩建核设施的安全审查和评估,监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快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出版及报刊改革。普及核与辐射安全知识,深化环境宣传教育,提升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大活动宣传水平。继续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试点。

专栏一:历次中国环境保护会议

1973年至今,中国共召开了七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历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都有标志性成果,集中体现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的发展历程。1973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保工作32字方针。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把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制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方针,明确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的环境保护三大政策。198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向环境污染宣战”,积极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污染集中控制、限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八项环境管理制度。1996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保护环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保护环境的实质是保护生产力,把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两大重要举措。2002年召开的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要求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同发展生产力同样重要的位置,按照经济规律发展环保事业,走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路子。2006年召开的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明确提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关键在于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推进,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2011年召开的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强调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专栏二:积极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

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源于我国环境保护30多年的实践,是我国环保实践的系统总结,是引领环保事业不断前进的鲜明旗帜。在2008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国环保系统形成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共识,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工程院和环境保护部共同开展的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对其进行了理论上的提炼和概括。在2011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上,中外委员和与会专家对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内涵和目标给予广泛赞同。近年来,在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的引领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流域跨界考核、湖泊保护“一湖一策”、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排污总量指标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区域行业环评限批、重点行业环保核查、燃煤电厂脱硫电价、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等新举措不断出台,成效明显。

环保新道路的内涵是“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代价小”就是要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环境代价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效益好”就是要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相统筹,寻求最佳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排放低”就是坚持污染预防与环境治理相结合,将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最低水平,把经济社会活动对环境的损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可持续”就是要坚持环境保护与长远发展相融合,通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探索环保新道路的根本要求是大力推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融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环境保护推动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先导、扩容、增效和倒逼作用,以环境容量优化区域布局,以环境管理优化产业结构,以环境成本优化增长方式,推动创新转型和绿色发展。

探索环保新道路的核心是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环保为民惠民利民的理念,集中力量优先解决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优美宜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探索环保新道路的目标是着力构建六大体系。一是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宏观战略体系;二是全面高效的污染防治体系;三是健全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四是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科技标准体系;五是完备的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体系;六是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

专栏三: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生态文明是我们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经济快速增长中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严峻现实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人与自然的突出矛盾指明了方向,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把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破解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是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

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是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着力点和攻坚方向。建设生态文明,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而是修正工业文明弊端,探索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的过程,既要补上工业文明的课,又要走好生态文明的路。加强生态环保不是放弃对发展的追求,而是要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和谐。必须用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眼光、战略思维、战略手段来谋划解决我国突出的环境问题,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环境保护取得的任何成效任何突破,都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贡献。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为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统筹推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范和城乡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培育壮大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专栏四: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201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成为新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国环保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一要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二要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三要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考核。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措施。在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方面,《意见》提出严格落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电价政策,制定脱硝电价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实行优先上网等政策支持。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对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和垃圾处理设施等鼓励类企业实行政策优惠等要求;在环保责任追究方面,《意见》提出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擅自作出重大变更、未经环境保护验收即擅自投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建立执法责任制等要求;在严格环境管理手段方面,《意见》提出必须严格履行环评程序,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行业排放总量控制,提高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标准和排放标准,抓紧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坚决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域新扩改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等要求;在发展环保产业方面,《意见》提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市场需求,鼓励多渠道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拓宽环保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实施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着重发展环境服务业,鼓励使用绿色标志和环保认证等要求。

专栏五: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科学发展,201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国家环保“十二五”规划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将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作为一项重点任务,通过促进区域间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农村环境保护水平、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努力缩小区域、城乡之间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环境监测评估能力等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使全体公民都能获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果大致均等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规划》首次将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维护环境安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旨在通过完善制度政策,健全防范、预警、应对、处置和恢复体系,着力解决工业化过程中环境安全保障问题。一是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的基本制度建设。开展全国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深化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基础,完善全防全控保障体系。二是将重金属、化学品等纳入风险防控重点。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大有毒有害化学品淘汰力度,严格化学品环境监管,加强化学品风险防控。三是全面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大力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提高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安全水平,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四是从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角度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第5篇:中国反腐现状及其治理

李双套

中央党校马克思理论教研部讲师

各位学员,大家好。今天我将与大家一起来讨论的一个话题是“中国腐败现状及其治理”。这样一个话题放在大家面前,大家可能非常兴奋,非常激动。

课程前言

中国共产党目前的腐败现状怎么样?大家都很关心,不仅你们关心,我们作为党的一员,一分子,作为8000多万人当中的一个,我们也很关心。除了8000万人以外的12亿多的中国老百姓也很关心。除了12亿多人以外,全世界还有四五十亿的人也很关心。前不久,我在给一批外国的领导干部讲课的时候,他们就问我这个问题,他们说,李老师,中国共产党目前的腐败现状怎么样?中国共产党有没有能力,有没有信心治理腐败,他们也很关心,所以国内的各阶层,国际社会,都非常关心中国共产党当前的腐败现状。这里边有一些人的看法非常极端,我就谈到有人说,中国共产党绝对是好的,100%是好的,几乎没有腐败。这个我也是不认可的,中国共产党不会一点也没有腐败。但还有一种说法比较有市场,认为中国共产党全是腐败分子,这个说法也太极端了,8000多万人当中没好人?这太极端。中国共产党的腐败问题,现在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需要我们客观地分析。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的能力建设,中国共产党能否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这个问题需要我们所有的人深思,我们作为8000多万人当中的一员,我们能为这个事情做点什么。

今天就围绕着现状及其当前的治理,我跟大家来谈三个问题:第一,十八大以后的反腐风暴。这场风暴非常地迅猛,也非常地大,非常地让老百姓感到拍手称快,也振奋了人心,树立了我们党良好的形象。那怎么样去看待这样一场风暴,这场风暴到底是怎么样的;第二,十八大以后反腐有哪些举措,这些举措对于我们党的今天,对于预防腐败,对于惩治腐败,对于纯洁我们党,对于我们党的发展,有一些什么样的作用和效果;第三,党如何在当前和未来更好地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以更有效地预防腐败,惩治腐败,以更有效地让我们党有战斗力,有活力,有生机。

一、十八大以后的反腐风暴

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强调反腐倡廉,也提出了一系列的重要观点,如打铁还需自身硬。共产党员,中国共产党,作为我们国家建设的一个核心的领导力量,打铁自身硬,自身腐败,自身的能力建设不行,却还带领老百姓搞建设,还带领国家的发展。所以总书记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这两年总书记一直在自身硬的方面强调,下足了功夫。

还有苍蝇老虎一起打,不管你是普通党员,还是乡镇领导干部,还是县处级,还是省部级,只要触犯了法律,腐败了,就要打。中纪委对周永康进行审查,这是一个典型例子,大老虎。苍蝇就不计其数了。这反映了我们党反腐败的决心和能力,决心很大,能力很强,即使是老虎也要打,有能力,有信心,敢打,愿打。

十八大以来,党的作风转变了很多,2012年12月4号,中央政治局开会,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八项规定以后,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切实地感受到、体会到,我们党的工作作风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吃喝没有以前多了,腐败没有以前严重了,办事比以前方便了,党的工作作风发生了明显的好转。现在正在推行的公车改革,这也是按照八项规定要求的一些具体措施。

(一)腐败及腐败的危害

首先我想跟大家回到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什么是腐败?有时候,同事几个、哥几个下班了出去挫一顿,“腐败去”。这是腐败吗?这是我们今天所讲的腐败吗?不是。今天我们这堂课所讲的腐败主要是指一些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者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这个私利既包括个人的私利,也包括单位的私利。利用国家公权力,作为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我私自批了一块地给开发商,开发商给了我一百万人民币,这是腐败。我作为一个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我利用职权批了一块地给开发商,开发商送我20套房子,这20套房子我作为单位福利分给单位的同事们了,不是我一个人捞到好处,这作为福利分给大家,这也是腐败,这是借着为群众,为单位谋福利的幌子在腐败。当然,腐败跟福利是两码事,你正常地发单位福利是应该的,劳动者每个人都享有获得正当的福利的权利,这是两码事。你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的“福利”分给大家,这也是腐败。滥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或单位私利,这都是腐败。有些国家的纪律检查机构或行政检查机构的名字是“反对权力滥用委员会”。前不久我给尼泊尔的与反腐败有关的组织机构的官员上过一次课,这个国家的机构是“反对权力滥用委员会”,是反腐败的意思。所以腐败是指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包括个人私利和单位私利。

腐败有什么危害?为什么腐败不好?我曾经给研究生上腐败方面的课,有学生下课与我讨论,说:李老师,你觉得腐败有好处吗?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奇怪。他说,李老师,最近社会上有这样的传言,说八项规定以后导致很多餐饮业、奢侈品行业都经营不下去了,导致影响整个经济的发展,GDP总量都在下降,这样社会都不会发展的。粗粗一听很有意思,因为反腐败,餐饮业、旅游业、奢侈品行业搞不下去了,一听很有道理,如果大家都腐败,社会充满生机,做生意的很好做,这时候我就反问这位同学,你思考问题的方式很独特,但如果我们的经济的发展,服务业的发展,餐饮业的发展,奢侈品行业的发展,是需要通过腐败来推动的,这个产业的发展就不是正常的发展,不是我们需要的发展,不是科学的发展,如果我们需要通过腐败来推动经济的发展,那我们宁可不要这种发展,这是损害绝大部分人利益,只是为了某一部分人的私利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一种发展,这样一种发展要它干吗,而且这不是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说腐败有好处是很可笑的。

腐败有什么坏处?总书记从党的角度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总书记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个话已经很重了,失去执政的资格,丧失了政权,历史的发展不是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党。国民党两次,第一次在大陆丧失政权,第二次在台湾。

苏联共产党也是失去执政资格,被历史淘汰,今天已经没有苏联共产党了,所以总书记的这个话说得已经很重了,但这个话也特别引发我们的深思,引发我们的考虑,“失去执政资格”。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的时候,总书记发表的一段讲话,其中里边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我们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亡党亡国,谁都不希望亡国,这个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谁都不想要看到这样的一天。所以,一定要反腐败,一定要与腐败问题作斗争。十八大以后,巡视工作制度化。

当前查处的很多问题都是通过巡视制度发现的,截止到目前为止,十八大以来落马的高官已经有40多人了。

(二)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的典型案例

下边我们看一些典型。李春城是十八大以后落马的第一个省部级的官员,原四川省省委副书记,而且是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2014年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双开”,收缴违纪所得,对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党纪和国法之间是一个先后的关系,有一次我在给外国的官员上课的时候,他们就问我,我们中国对党的领导干部的处分处理是怎么样的,如果出现腐败问题会怎么样?首先是开除党籍,其次是,如果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这里有一个问题,党纪跟国法,党纪要比国法更严格,所以大家会看到党的处分,包括很多层次,最高的,开除党纪,还有留党查看,记过等。你有可能触犯了党纪,但不一定会触犯法律,因为党纪更加严格。

举一个例子,不正当男女关系,这会受到舆论的谴责,道德的谴责,但它还上升不到法律的层面,但如果你是一个党员,那就涉及到作风问题,那就可以用党的纪律来处理你,但没法帮你移交到司法机关。

前不久江西省的一个省部级领导、昆明市的市委书记,也是云南省的省委常委,他们都是运用了党纪的处理降职,从省部级变成了处级,变成科员,但没有开除公职,也没有移交到司法机关,为什么?因为他们的问题已经触犯了党的纪律,但并没有触犯法律,所以只对他们进行了党内的处分,降级,对他的行政职务没有开除,也没有对他进行移交司法机关的处理,因为他的问题还没有严重到那个程度,党纪比国法更加地严格。

第二,刘铁男,原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前几天对他进行公开审判的时候,大家在网上也看到了,当时痛哭流涕,他当时说他儿子30岁了,还没有孩子,痛哭流涕,但已经晚了,他的家人包括他全部都要受到司法的处理。

徐才厚是原中央军委副主席,这是军队当中的腐败。6月30日,已经被开除党籍了,对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移交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因为他是军人。

周永康案大家都非常关注,但现在中央还没有进行最后的定论,现在还处在立案审查阶段,到底有什么问题,问题严重不严重,有没有涉及到犯罪等,这些到目前为止还处在审查阶段,还没有结论。周永康是原来的常委,现在只是涉嫌严重违纪,但有没有违法都要看在中纪委的审查以后才知道。

大家如果关注中纪委的网站的话就会发现经常更新,8月份19号,19号,18号,17号,如果把全国各省、市、县纪委所查处的案件,全部放在一个网站上,每天都会很多。而且现在中纪委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也进行每周的通报。

这是8月10号,通报了154件,到了8月18号,一个礼拜过去了,通报了147件。现在违反八项规定案件的通报有一个特点是直接点名。有些通报事件当中,按照我们日常生活的观点去看,这是很小的一个事情。但为了严肃党纪,直接点名,而且中纪委网站上今儿点名。

在8月11号到17号的通报当中,其中北京市有一个丰台区科技馆公费旅游的问题,2013年6月29号到7月1号,丰台区科技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使用课题经费中的差旅费变相公款旅游,丰台区纪委决定给予丰台区科技馆馆长兼党支部书记潘群英党内警告处分。这是一个学术的腐败。课题经费是用来做科研的,课题经费当中的差旅费是为了科研的需要,为了科研的需要去外地,那差旅费可以在与科研有关的课题经费当中去报,但这个差旅费不是说出去玩可以报,这涉及到一个学术腐败的问题。

北京市环兴街区清洁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因为用公款购买月饼,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他用本单位的公款购买了30盒月饼,这也没多少钱,但因这样一个事情,中纪委网站对他进行了通报,所以对于腐败问题,我们是零容忍,再小的问题,只要腐败了就处理。

二、十八大以后的反腐举措

(一)加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

第二,十八大以后反腐的一些举措。首先进行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体系的建设。随着网络的发展,现在反腐败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有人开玩笑说,过去反腐主要是靠三个渠道,一是网络曝光,你在公款吃喝,就拍下来,网上一传,马上就出问题了。二是小

三、二奶反腐,本来两个人关系很好的,男女朋友,后来出问题了就举报。三是小偷反腐。小偷去偷了贪官家里的很多财物,贪官不敢报警,所以是小偷反腐。反腐败靠网络,靠情妇,靠二奶,靠小偷,那是一种非常低端的反腐。如果中国共产党对反腐败能力的建设是靠这样一种运作模式,一种体制的话,那反什么腐?

所以十八大报告里边就提出要进行体系建设,要走向制度反腐。所以十八大报告当中就有这样一句话,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当中,再次提到了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强调制度反腐的重要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当中是这样说的,要加强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全面落实中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机关派驻纪检组织实行统一管理。这句话就有一个解释,纪委名义上是一种双重领导,比如浙江省纪委,它既接受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也接受中纪委的领导,但因各省的纪委都在地方上,所以它与中纪委的联系有时候因距离的原因而导致了不方便,而且各地的纪委书记是属于各地党委的常委人员,他的工资、人事关系都在当地,这就弱化了各地的纪委与上级纪委的联系。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就决定,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还有是全面落实中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织的规定,中纪委监察部向各部委派驻纪检小组,比如中纪委监察部派到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等,这些都有纪检检查组织,但在中央一级党的机构当中还没有这样的组织。比如中纪委驻中组部纪检组织,没有这样一个机构,现在要全面落实这样一个机构。

具体的制度反腐,比如官员的财产公示制度,这一直在说,但也一直没有具体落实,有些地方已经开始了,如在干部的任免公示当中已经开始尝试着申报官员的财产。现在的官员查处出来,财产惊人!

浙江省湖州市原市长黄萌查出来的时候有80多套房产,这是一个非常好计算的方法,他作为一个市长,作为一个厅局级干部,他一年的工资多少钱,然后一套房子多少钱,他爱人是从事什么工作的,他父母给他留了多少钱,这些都很好计算,然后他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很好计算。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在干部任免公示当中公示财产情况。

还有裸官的问题,广东已经开始做了,裸官不允许担任领导职务,只要带“长”的,不管是科长、厅长、处长,只要带“长”的,如果是裸官,就不允许你担任这个职务了,有一次我在给老外讲裸官的情况的时候,当时翻译翻译得很差,他给我翻译成“Naked”,裸体的官员,当时老外不理解,问李老师什么是裸官?这不是指裸体的官员,是指除了他以外,他的家人都是外国国籍,这叫裸官。有些别国的领导告诉我说,不仅仅在中国,在其他的一些国家也有裸官的问题,这个问题很好解决,现在广东已经开始了,裸官不允许担任带“长”的职务。

制度建设,还有一个是推动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简政放权,要求党和政府要把该管的事情管好,不该管的事情别管,把该放权的放开,放到位。8月12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制度事项的决定》,进一步简政放权。一年多以来,国家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有500多项,这个行政审批制度,有些制度因为地方不同而多头管理,产生了冲突。而且中国人的行政审批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这个行政审批,出生要准生证,后来要身份证,死亡了还要开死亡证明。所以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行政审批。我们要做企业,办企业,要办证,办执照,办各种证件,你要结婚得领结婚证,必须得国家认可。所以反腐的举措,第一是加强制度建设。

(二)强化权力监督

第二是监督权力,对权力进行监督,用一句通俗的话说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十八届三中全会当中也提到,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要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浙江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做了,政府部门的权力有一个权力清单,哪些事情有权力管,哪些事情是没有权力管的,防止政府越位。现在政府缺位的事情不太多,但越位、错位的事情特别多。所以形成权力的清单,拉一个清单出来,哪些事情你是可以管的,应该管的。

过去的监督有一些问题,网上有一个段子,“上级监督太远”,中纪委的人手有限,不能监督到县一级,太远了。就乱中纪委监督到省一级,像海南离北京这么远,怎么监督?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下级监督上级,上级对下级进行打击报复,抓起来,同时指向下级腐败,查下级,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难”,纪委书记是常委,还没有书记大,如何监督书记?同级监督太难。“纪委监督太软”,最近十八大以来,中纪委的监督非常有力,但过去存在着纪委监督太软的问题。“组织监督太短,法律监督太晚”,监督人的目的是为了让人们变成一个好人,让我们的党变成一个好党,让官员变成好官员,监督的目的不是为了把人投进监狱,所以一旦靠法律事后监督,因为法律监督是一个事后的监督,你贪污了以后进行处理,所以事后监督太晚,通过法律去制裁刘铁男只能起到教育他人的目的,对于他本人已经太晚了,而且我们党培养这样一个高级领导干部是需要很长的时间,很大的精力的,所以他出问题,对他个人是一个很大的损失,对于党和国家的事业,对于人民的事业,也是一个很大的损失,所以依靠法律的监督已经太晚了,已经是一种事后的监督。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当中,总书记说:“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手软。”总书记说到做到,十八大以来处理了很多的干部,省部级以上干部都四十多个了。加强监督,监督包括党内的监督,如纪委的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舆论监督包括网络、媒体的监督。法律监督,这是事后监督。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发挥巡视制度的作用,巡视制度我们已经多次提到了,中央巡视组,还有各地也有巡视组,巡视组到地方上去巡视,也会发现一些问题。

中央巡视组组长是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书记,副组长分别由中纪委的副书记和中组部的部长担任,赵乐际和赵宏祝两位同志。

中央巡视组有很多巡视组,巡视组的组长是已经离开一线岗位,但还没有满70岁的一些省部级的正职官员,由这样一些人来担任巡视组组长。巡视组组长跟省长、部长不是这样一个任期,他一般是一次一授权,这次担任巡视组组长去两个月,巡视回来,你就不是这个巡视组的组长了。

今年上半年,中央巡视组巡视的地方很多,中储粮、重庆、江西、贵州、水利部、湖北省、中国人民大学等。

因为巡视制度发现的官员有很多,如最早的陈良宇,陈良宇是在巡视过程当中发现了问题,包括后来的杜世成,原山东省委副书记兼青岛市市委书记,都是在巡视过程当中发现问题的。

(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反腐的一个新举措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出台了八项规定,进行党的作风建设。八项规定,我们天天讲,一直讲,而八项规定到底是哪些规定?下面我与大家详细地谈一谈。

第一,要改进调查研究。调查研究的目的,到基层去调研是为了了解真实的情况,是为了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形成规律的目的,是为了向群众去多学习,向实践去多学习,所以调查研究,向谁调查?向老百姓调查,向群众调查,所以调查研究要多同老百姓去座谈,多商量,多讨论,但现在调查研究有一些问题,走形式主义,走过场,所以这样的话,调查研究的主体也根本就得不到真相,去调查,把你带到典型的地方,带到一个最好的地方,通过这样一个调查,你根本了解不到真实的情况,所以中央八项规定第一条是改进调查研究。以前的调查研究当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是队伍庞大。中央下去调查研究,省市县层层陪同,迎来送往,很多调查研究甚至是在饭桌上调查研究,了解不到真实的情况。

这方面总书记和总理都给我们带了一个很好的头。左边这张图片是总书记在广州军区与基层军兵一起共进午餐,如果你到一个地方去调查,都跟领导坐在一起,没有接触到基层老百姓,就不能了解到真实的情况,你所了解的顶多是当地官员的情况。

这是总理的一个调查研究,是新闻联播的一个画面,有一个光屁股小孩,说明这个新闻是真实的,总理在和老百姓面对面交心、谈话。只有这样他才能了解到真实情况。

所以,八项规定的第一条就提出,改进调查研究要轻车从简,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接送,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过去的领导干部太忙了,忙剪彩,忙庆典,忙研讨会,忙纪念会,忙表彰会,所以能用来为老百姓办事,真正能够深入基层的机会和时间很少。

提高会议实效,讲究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这个照片是2013年1月9号,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一个政协主席歪着脑袋在市政协闭幕会上睡着了,这样一个照片被网友拍下来传到网上。一方面,王主席确实有点不像样,作为一个县的政协主席出席市政协的闭幕会却睡着了,说不过去;但另一方面,如果闭幕会上的领导的讲话如果特别吸引人,王主席就不会睡着,一方面是王主席有问题,另一方面,这个会议的本身是否存在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以后,三公消费,公款消费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我是在网上找了一个材料,三年以来,使用公款举办的政府会议和事业单位会议的比例不但减少,而企业会议比例不断增加,去年年底的时候,我到某一个景点游玩,当时这个景点的一个酒店,因为到年底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都要年终总结会,一般开年终总结会都愿意拉到景区去,但去年年底我去的时候,问他们酒店方,当时那个酒店可以住200多人,但当时只有我们几个人,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今年八项规定以后,使用公款消费的政府会议、企事业单位会议大幅度减少,这是一个好的现象。

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过去我们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中央发了一个文,省里边转发到市里,市里转发到县里,县里转发到乡镇,乡镇转发到村,村就把它放在那里,所以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在不行了。

再一个,规范出访活动。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到机场来接送,这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动。

再一个是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在2012年年底的时候,总书记包括其他的常委一起去参加复兴之路的展览的时候,当时就没有封路。所以总书记给广大的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带了一个好头。

改进新闻报道,八项规定要求: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以后的活动,因根据工作的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来决定是否报道,要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在民间也流传着一些关于新闻联播的段子,认为新闻联播是前10分钟领导人很忙,中间10分钟,中国人民很幸福,后面10分钟,其他国家都很惨,这是老百姓总结出来的新闻联播的套路。八项规定就要求改进新闻联播,要更加地转作风,接地气。

还有一点,严格文稿的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以外,就要求个人不得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题字里边蕴含着很多的腐败,原来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江西工作的几年,为南昌街头的的店铺题写名字、招牌近千幅,所以有些街头的公共厕所都是他题写的字。他的这个字不是白题的,是要收钱的。所以有网友给他算,即使是3000块钱一幅,他通过这个事赚了300万,领导题字不是从字本身的艺术性去考察这个字的价格,而是以官位来衡量,官越大,字就越值钱。所以到了村长一级没有人请他题字的。

有些也因为题字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如中国石油大学,周永康的母校是中国石油大学,去年周永康参加中国石油大学的校庆,而且给中国石油大学题了字,最近他出事了,中国石油大学官网就删除了所有的有关周永康的报道,他的题字也被一个火箭的模型给遮挡了。

再一个,公车改革。中央机关已经开始了,公车改革是通过发交通补贴的形式来取消一般的公务用车,是厅局级以下。公车改革不是指取消所有的公车,有些公车还是必须保留的,比如一些机要通信、应急、公安部门的车是没法改革的,总之,通过公车改革是为了勤俭节约,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活待遇的规定。

三、党如何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第三个方面,中国共产党如何在未来进一步地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2012年11月15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在人民大会堂的一楼东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在见面会上,总书记说了这样一番话,他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总则,既要严于律己,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搞特权。”如何才能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第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的人生,第一个,不应该是为了钱,每个人都有经济利益,也应照顾到每个人的经济利益,但作为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如果仅仅把事业放在钱上边,仅仅是为了捞点钱,那这个境界太低了。因为钱、利益,对于我们基本的生存很重要,但如果一个高级领导干部仅仅是满足于生存,严禁仅仅去盯着这个东西,那境界太低了。高级领导干部,比如现在处理的四十几位省部级领导干部,这些人为什么不想着能够为老百姓做点事,然后将自己的名字牢牢地写在历史的功劳簿上,而是非常低级地去为了个人私利去贪钱,所以第一个方面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因为党的干部不是商人,党的干部在那个位置上不是为了通过这个位置去赚钱。

第二,要自律。在现实生活当中,有很多的诱惑,金钱的诱惑、美色的诱惑,所以手握重拳的领导干部,他只要稍微不慎,确实会发生一些思想的错位,行为的出轨,所以领导干部有一些现象,如26岁现象、35岁现象、59岁现象。26岁现象,

22、23岁大学毕业,刚踏入机关,每个人都抱着很大的抱负,很大的理想,工作两三年以后,有些人因为要买房、结婚,手上有一点点权力了,这时候有些人开始懈怠了,所以就出现了一个26岁现象,工作没几年出问题了。

还有一个是35岁现象,我们党的干部选拔当中,年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考量因素,有些干部到了35岁发现,自己好像上升的渠道和机会没有了,所以这时候就想着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捞点钱吧,所以就出现了35岁现象。

59岁现象,大家就更熟悉了,60岁退休,在59岁发现跟自己一起的同学,朋友,在商场里打拼的,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早已经腰缠万贯,身价百万、千万,而发现自己啥也没有,这时候就想着在退休之前好好地捞一把,所以共产党员一定要自律,如果不自律,当手上拥有权力的时候,极其容易出现贪污腐败的问题。 当然,自律有时候也非常困难,别人到你办公室、家里来,一定要送给你东西,一定要送给你钱,实在是推不掉。怎么办?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纪委就设立了一个“581廉政账户”,因为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些钱确实没法拒绝,就设了这样一个账户,对于这种钱,你打进账户,然后缴款凭证你拿着,日后如果万一哪一天你因为什么问题对你进行查处的,你就可以把这个凭证拿出来,你看,我往这个581账户里边打入了多少钱,我没有问题,你就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581账户设立了半个月,就已经入帐了11万,所以这也是纪委为了保护我们的同志,纪委的设立,不是为了整人,不是为了把人整到监狱里边去,我们是为了更好地使同志廉洁,使我们的党有生机、有活力、有希望、廉洁。

第三,面对权力要保持一颗公正之心。我们手上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民主集中制的方式交给党,党又委托给我们的。所以如果没有党,没有人民,我们就没有权力,我们哪来的权力?所以这个权力是党的,党的权力是人民的,所以,这个权力,你在这个位置上,你只是一个代理人,这个权力不是你自己的,所以不要把权力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

再一个,要慎重地对待权力,因为权力、义务、责任是联系在一起的,一旦你用你的权力大笔一挥,签了一个不该签的字,你就为自己留下了一个定时炸弹。周永康、徐才厚、刘铁男等人,他们在当时大笔一挥,贪污腐败的时候,他们没有想到他们会有今天,如果他们知道他们会有今天,他们当时一定非常慎重地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他们没有想到自己会有今天。

再一个,面对诱惑之时,要能够管得住自己的手和嘴,要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能沉迷女色,要慎重交友,各级领导干部在与商人做朋友的时候,要慎之又慎,不是说不能和商人做朋友,而是说对待朋友要讲感情,同时也要讲原则;讲关系,但也要讲党性;讲义气,但也要讲正气。朋友之间相互帮助,这些都是很正常的,也是应该的,中华民族本来就是一个互帮互助的民族,互帮互助本来就是民族的文化传统,但要慎重,慎重对待手中的权力,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对于每一个领导干部而言,慎重地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对党的事业的负责,是对岗位的负责,也是对家人的负责,更是对自己的负责。有时候你就签了一个字,收了一笔钱,一念之差,高墙内外。

谢谢大家!

第6篇:中国环境现状 触目惊心

中国现状 触目惊心!!!

本文指向是自然生态,用数字说明。所有数字都有依据,绝大部份源自大陆官方文件、媒体、专著,少数采自海外信息。篇幅所限,基本不列出处。电脑时代,搜索即得原始出处。欢迎指谬、质疑、求证、补充。

近日大陆雾霾弥漫至143万平方公里,北京六级重污染,世界惊呼“怎么这样啊!”

自然生态的破坏是百年千年万年事,许多是不可逆转的,如海水污水倒灌,如渤海已成死海,黄河已死长江将亡等等。

无论什么宏词大句、辩证说法、采取措施、立即马上等等等等,说谎欺骗愚民都已是其次,只是自欺哀鸣的末世记录了。不还政于国还权于民还道于自然,中国的生态环境浩劫就在眼前。这个周期是十年、二十年,抑或更长更短,只有天晓得!

空气

略。参阅近期大陆雾霾报导。 土地

.全国森林覆盖率16.5%,有说只有8%。芬兰67%,日66%,韩64%,挪威60%,瑞典54%,加44%,德30%,美33%,法20%,印度23%。世界平均22%。

.1958年前四川省森林覆盖率33%,1980年降为13.1%。全省193个县,91个县覆盖率在10%以下,67个县10-20%,23个县20-30%,12个县30%。

.1949年全国沙漠、沙化土地66.7万方公里。1990年代初168.9万方公里。2003年全国荒漠化土地262.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27.3%。

.由于森林滥伐,1950年代全国水土流失面积116万方公里。1992年水土流失面积179.4万方公里,占全国面积18.7%。2009年西部地区水土流失面积达282.59万方公里。截止上世纪末,严重水土流失36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38.2%。

.全国960万平方里,减去荒漠化和冰川石山高寒荒漠土地约300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土地367万平方公里,就只剩下约3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了;人口则从1949年的4亿扩大至13亿,增大3倍多。 中华民族在六十年间的生存空间减少至五分之一,已退无可退,再退,也就是退到太平洋里了。

.保守估计全国约10%耕地受重金属污染,其中镉、砷污染比例分别占受污染耕地的40%。

.大陆市场大米四分之一含有铅毒、镉毒等重金属污染,引致食者头痛、头晕、失眠、健忘、精神错乱、关节疼痛、结石、癌症等病症。(据大陆《新世纪》周刊总437期)。

.2005年全国废污水排放量524亿吨,比2000年增26%;2008年废污水排放量758亿吨。

水与其他

.黄河流域2004年废污水排放量39.5亿吨,中下游支流水质常年为劣五类,1.6亿人受害。

.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1970年代末95亿吨,1989年150亿吨,20世纪初270亿吨。

.1985年在长江口能观测到126种底栖动物,1998年下降到56种,2002年52种。专家警告,十年内长江水系生态濒临崩溃。

.2006年全国7大水系5类和劣5类水质占26%,国家重点监控9个大湖整体水质为5类和劣5类水质7个。

滇池草海为劣5类水质,巢湖5类、劣5类水质各占一半,滇池外海为5类水质;太湖5类和劣5类水质比例达到60%。7大河中有一半的水资源是完全没用的。将全国的水质重新恢复洁净,达到正常标准,需要数百年时间。

.2008年,全国200条河流409个断面中,1-3类、4-5类和劣5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55%、24.2%和20.8%。26个湖泊(水库)中,呈富营养状态的湖库占46.2%。

.2009年,长江安徽段巢湖全湖水质平均5类;黄河支流渭河的渭南市、淮河支流颖河的周口市国控断面全部为劣5类;海河、淮河流域干流和支流67个断面水质全部为劣5类。

.淮河50%以上水质为劣5类。

.黄河支流延河监测断面40%为劣5类水质。

.黄河三峡水库库区支流监测断面57%为4类水质。

.黄河支流渭河每年接纳废水6亿吨以上,接纳化学需氧量27万吨,是其环境容量的4倍。

.山西汾河的监测断面66%劣5类水质,自太原以下的水体完全失去了生态功能。汾河每年流入黄河的水量在3亿吨以上,其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国家3类水质标准的7.3倍,氨氮超标20倍。

.全国532条河流,有82%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约有7亿人口饮用大肠杆菌超标水,约有1.7亿人饮用受有机物污染的水。

.2010年,广西东兰县兰木乡弄台村60-90岁老人每天往返12-24公里山间小路挑水饮用。

.2005年对全国74个农村调查,96%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系统,89%村庄将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坑边路旁甚至水源地、泄洪道、村内外池塘,无人负责垃圾收集与处理。

.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约1.2亿吨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量逾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 .中国西部地区每年因生态环境破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500亿元,占当地同期生产总值的13%。

.1990年至2009年,全国因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造成的损失占GDP的7%~20%。

.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虚拟治理成本为2874亿元。

.2005年,因环境污染引发的冲突达5.1万起。

.全国草原退化面积达10亿亩,目前仍以每年2000多万亩退化速度在扩大。

.全国草原面积占国土41%,其中90%出现退化。退化沙化草原已成为我国主要的沙尘源。

.青藏高原草地生产力由1960年代300公斤/亩下降到新世纪100公斤/亩以下;地下鼠量由8-10只/公顷增至30只/公顷;土地裸露率由不到10%增加到30%以上。

.全国湿地面积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其中60%萎缩、消亡、退化严重。

.河北省五十年来湿地消失了90%。

.陕西关中30多个县,几十年来消失上万个“涝池”。

.内蒙古阿拉善盟绿洲的水量由9亿方减少到不足2亿方,居延海干枯,数百处湖泊消失。

.全国红树林由历史上最大面积25万公顷减少到目前不足1.5万公顷。

.数十年来大量发展人工纯林。杨树已经南下江南,接近了南岭。整个大西北、华北平原,

甚至江南一些地区,也以杨树为主。高密度、单一树种的人工纯林对国土生态贻害无穷。

.全国生态环境脆弱区占国土总面积60%以上。

.全国每年流失100亿吨沃土,相当1千万亩耕地30厘米耕作层土壤。自然形成1厘米耕作层土壤需1—400年,形成可耕作层规模需3000—12000年。

.黄河流域年入河泥沙16亿吨。长江流域每年土壤流失量24亿吨。随土壤流失的还有各种营养元素,仅黄河流域每年流失的泥沙中,就含有氮、磷、钾3种元素总量约4000万吨, 超出了2003年全国化肥需求量3990万吨。

.据中国工程院、环保部报告:全国近50%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符合标准,1.9亿人饮用水中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全国地面沉降灾害比较严重的城市超过50个。

全国25﹪的地下水体遭到污染,平原区有54﹪的地下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90﹪以上的城市浅层地下水不同程度遭到污染,目前已呈由点到面的扩展趋势。全国118个大中城市地下水已普遍遭到污染,其中严重污染城市占64﹪。

.地下水是全国城市唯一或重要水源,几乎全部城市水源大幅度超采;超采水资源引起的沉降速率或幅度,较自然背景大数十倍至数百倍。

.全国669个城市中400个供水不足,110个严重缺水。32个百万人口以上大城市有30个长期受缺水困扰;14个沿海开放城市有9个严重缺水;近200个沿海城市地下水超采造成海水污水倒灌入侵的状况已经不断发生。

.北京市地下水开采程度超过100%。全市浅层地下水全部受到污染,大多不能作为饮用水的直接供水水源,通州区浅层地下水污染程度高达5级。因此造成北京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和大规模地面沉降,最大沉降量达722毫米。

.全国水资源量2.8万亿立方,人均水资源2.2千立方,是世界人均水资源的25%。

.北京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00方,是全国的1/8,世界的1/30。

.苏州人年均水资源315方。江苏省人均水资源全国排名第20以后。

.华北地区地下水位每年平均下降12厘米。

.中国饮用水质标准是德国污水处理完毕可以排放到河海的水质标准。

.北京自来水厂供市民饮用的自来水远不符合奥林匹克游泳池的水质标准。

.全国濒危物种189种,濒危、渐危高等植物4000-5000种,占全国高等植物总数的15-20%。长江白鳍豚功能性灭绝。

.中国唯一内海渤海一年接受污毒水28亿吨,水体水质污染全部超标,海底泥含重金属超标2000倍。期自然循环为正常,须200年,前提是不能再倾泻一滴污水。

.1949年以来,全国湖泊减少了1000多个,面积缩小约1.86万平方公里,占现有面积的26.3%,湖泊蓄水量减少513亿方,其中淡水量减少340亿方。

.近五十年来,湖北省年均消失15个湖泊。湖北有面积百亩以上湖泊1332个,其中5千亩以上322个。2009年,湖北百亩以上湖泊仅剩574个。大部份湖泊水质在

3、

4、5类。

.新疆罗布泊湖面曾广有1万平方公里;1959年5350方公里;1962年为零,完全干枯。

.最大的水质最好的淡水湖鄱阳湖,1949年湖面积5340平方公里,2007年底湖面积曾不足50平方公里。2007年初3类水占6成、4类水占4成,当年底,注入长江的出湖水质已沦为属于重度污染的5类水。

.洞庭湖1947年湖面积近4000平方公里,2007年12月湖面积仅310平方公里。2006年,其整体水质为5类。

.全球污染最严重的前20名城市,中国占了16个。全国57%城市颗粒物超过国家限制值,48个城市的二氧化硫浓度超过国家2级排放标准,82%城市出现过酸雨。

.1950年代全国沙尘暴5次,1960年代8次,1980年代14次,1990年代23次。

.山西省680多家焦化企业仅65家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达标排放仅30多家,占5%。

.中国空气与水源的污染总代价在中国GDP的3.5%到8%之间,平均指数5.75%。

.全国废渣年产量超过5亿吨。1988年全国积存量为66亿吨,人均6吨废渣。 .全国固体废物堆存量累积已近80亿吨,占用和损毁土地200万亩以上。

.2008年全国城市餐厨垃圾逾6000万吨,比十年前增加了100%。

.380个城市中,有三分之二城市处在垃圾包围之中。

.2006年全国食油销量1410万吨,返回餐桌上地沟油100—150万吨。

.全国城市20%垃圾按环保方式处理,其余污染物直接进入河湖海,彻底破坏水体环境。

.全国化肥年使用量接近40吨/方公里,标准是22.5吨/方公里,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全国农药单位耕地面积用量比发达国家高出1倍以上,只有不到1/3被作物吸收利用,其余大部份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直接威胁人体健康。

.全国近百处煤、磷、铜、铝矿滥开面积达82%,回采率20%,煤层6-7米,只采2-3米。

.1949年至今,全国建造了约87000座水库,其中三分之一不安全,有随时溃坝的危险。

.西南水系的岷江将建大坝100多座、大渡河24座、金沙江中下游12座、雅砻江21座、乌江12座、嘉陵江17座,装机容量总计1.4亿千瓦,接近8个三峡工程装机规模。发达国家已经不建这种破坏生态的大坝水库了。

.全国有近2000个核放射源丢失或失控,存在安全隐患。

一个经常发生大规模集体人吃人的民族,一个连人都不会爱护的民族,你还指望他们会爱护环境??? 你可以联想一下其他类似的情况。很多我们习以为常的东西其实是很荒谬的。说穿了,就是皇帝的新装罢了。恐怖主义再厉害始终无法抵挡时代前进的滚滚车轮,君不见那些残暴者哪个不是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架上,谁又真正的千秋万代了?

空气、水、土壤全被污染,道德呢?沦落至5000年未有之低谷。真乃5000年不遇之盛世!!!

第7篇:中国海洋环境现状及改善对策

中国海洋资源现状报告

班级:软件三班 姓名:李晓芳 学号:20132230

中国海洋环境现状及改善对策

20132230 2013级软件三班 李晓芳

摘要:我国是一个拥有近300平方公里的海域,3200公里长海岸线,其中大陆海岸线长1800多公里的海洋大国。中国海域海岸线漫长、海域辽阔、岛屿众多、资源丰富、海洋生物和生态系统具有丰富的多样性。这是中国海洋的富饶,这是近年来我国提出“海洋大国战略”、“走出深蓝的中国海军”等基本的立足点。保护好中国的海洋环境,就是在保护中国以后的资源供给,具有战略性意义。要想了解中国海洋战略,首先得了解中国的海洋环境现状,以及改善的对策,才能真的实现“海洋大国战略”。

关键词:中国海洋环境现状 改善方法 海洋大国 一.中国海洋环境现状

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海洋环境污染一直比较严重。对于我国四海:渤海、黄海、南海、东海,的海水污染状况研究表明,四个海域中,渤海、东海的海水污染较严重。二十世纪末以来,由于江河携带大量陆源污染物入海,我国近岸三分之二的重点海域受到营养盐污染。在我国受污染海域中,主要入海口海域污染程度相对严重,主要污染物质是无机氮、磷酸盐、油类以及有机物和重金属。近几年的海洋沉积物质量监测结果表明,我国近海和远海海域的海洋沉积物总体上保持良好,沉积物污染的潜在风险较低,但部分近岸海域沉积物受到比较严重的污染,尤其是一些河口、海湾的沉积物污染较重。

海洋生物是海水环境和沉积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并且污染物对海洋生物的影响具有累积作用,其体内的污染物含量反映了其生存环境的质量,可食用生物质量的好坏对人体健康更是有着直接的影响。目前,我国海洋生物质量状况并不乐观,主要表现为:海洋生物结构失衡,珍稀濒危物种减少;主要经济生物体内有害物质残留量偏高;沿岸经济贝类卫生状况欠佳。

以上都是我国海洋环境的现状。

或许是受近代著名的法学家,格劳修斯的“海洋是无边无际,不可用竭”的思想,和近代科学技术大发展的影响,人类对海洋探索越来越热,渴望从海洋中获取那“用之不竭”的丰富资源。却也因此,对海洋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海洋环境污染,尤其是国家近海领域的污染,给中国的海洋发展提出了巨大挑战。

从我国对渤海黄海南海东海的海洋调查分析中,可明显的看出,我国海洋环境主要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或者不健康状态。海洋环境的日益恶化,有以下表现:某些海洋水产资源衰落,渔获量减少,少数珍贵海产品受损,一些海洋水产资源质量受到影响;部分滩涂荒废,滨海环境遭到损害;由于海水的富营养化和营养失衡,生物群落的结构变得异常。尤其是我国石油资源的污染,是海洋油污染中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石油在海水表面形成油膜,阻止了还洋气体的对流,是海水中溶解的氧减少,引起大面积的缺氧;而且油膜能黏住大量的鱼卵和幼虫,是鱼卵、幼虫,还能引起鱼、贝的畸形,蓄积某些致癌物质,对使用这些鱼、贝的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二.中国海洋环境现状的改善方法

从以上介绍中,我们不难发现,我国海洋生态问题严重,难以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海洋强国、大国战略,我们需要加大对海洋环境的治理力度,改善海洋环境现状。

首先,从根本上说,我国公民的海洋保护意识不足,是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最大根源。因此,我们首先应当提高公民的海洋保护意识。

其次,从政治层面看,我国应该加强海洋立法的完善,执法的健全。比如,海洋监察手段落后和执行力不足。国家海洋局每年承担常规海洋环境监测,以及两次污染基线调查、陆源污染及重点排污调查、几个海湾的海洋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调查,以对近岸海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目前,海洋环境容量的大小和污染源的对应关系仍不清楚,还不能有针对性地控制污染物质的排放,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还有,涉海行政部门协调不够。根据现行法规,海洋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由国家海洋局、国家环保总局、交通部、农业部、海事等部门以及沿海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部门根据分工对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实施监督治理。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了涉海各部门的职权范围,但各部门职能交叉、机构重复设置的问题依然存在。而且海洋部门不上岸,环保部门不下海,机构间和部门间缺少协作。环保、海洋、海事、渔政、军队环保部门共同参与海洋污染治理,互相扯皮的现象随之产生,影响了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效果。现在由于钓鱼岛等一系列的岛屿和附近资源的归属问题,我们深刻意识到了,我国的海洋权益正受到来自世界各国的威胁,在《世界海洋公约》的指导下,加强我国的海洋立法,成为我国执政者的重要任务。我们应该多借鉴外国经验,多听取大众意见,争取做出最优的决策,还应该精简机构,明确各个部门责任,以及奖惩措施。

第三、从经济的角度来看,首先是人口和资源对海洋的压力。

再者,人类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人口的急剧增加,使资源的供求量相应增加。陆地资源的稀缺性,使人类不得不到海洋去获取资源。解决人口、环境和资源三大问题,主要依靠海洋。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给海洋环境带来了巨大挑战和机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海洋经济得到了发展,但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也随着沿海经济的增长而上升,对海洋环境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经济发展方面,不应仅仅追求GDP量的多少,而更应该加强环境的监管,对于污染较大的坚决取缔,对于排放严加控制。

最后,我们应该看到的是现代科技在军事之中的应用引起的破坏。海洋污染除了由于大量工业三废、生活垃圾、农药、石油等所导致外,还有海洋放射性污染。海洋放射性污染通过生物体富集或食物链富集辐射整个海洋环境,危害人类或其他生物。比如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件对我国的领海环境就造成了很大的损害。我们在利用科技的同时,也要把握好一个度,不要让科技成为人类自杀的工具。对于在海洋中进行的实验和科学技术的运用,我们应该有严格的“度量衡”,将科学技术污染降到最低,真正做到环保、绿色。

我衷心的希望,中国的海洋环境现状不只是一份由中国海洋局出版的报告,而是我们心中共同关心的问题,就像我们对衣食住行的关注一样;希望以后的中国,是一个拥有蓝色领海的海洋大国、海洋强国;希望那片湛蓝的海域带给我们更多的惊喜与收获,带给我们生存的资源······

参考文献: 《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4)》中国海洋局、社科院等联合撰写 《海洋环境污染现状及对渔业的影响》--张田号,王飞--《安徽农业科学》,2014年12期

《论中国的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周衍庆--《人民论坛》,2014,(11)

《中国海洋权益保护路径探索》——马锦程——《法制与社会》,2014,(8)

第8篇: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现状分析

上市公司的治理情况很大程度上可以代表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作为。在中国,上市公司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治理结构的探索可以说标志着中国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发展方向,因此分析其治理状况,并不仅仅有助于狭义范围上的发展,更是对广义范围的发展的很好的一个探索的契机,上市公司治理健全与否,是决定中国证券市场能否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决定中国经济与金融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也是中国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企业部门。下面是有关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情况的数据及分析: 第一,治理总体平均水平有所提高,即使后进者也逐渐呈乐观趋势。相比2009年(55.0)和2010年(61.6),2011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总体平均水平(63.1)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并且呈现了一个可喜的趋势,即领先者、居中者和后进者地公司治理评估分值都有所提升。本评估中,公司治理得分的中位数(63.6)仍然高于平均分(63.1),但是分差(0.5)比上(0.8)减少,反映出后进者拉低总体得分的程度减轻,这表明,在领先者企业进入了持续自我改进过程之后,一些后进企业也开始有所行动。

第二,中国上市公司的结构继续发生变化:金融企业处于领先的趋势,而国控行业仍旧落后。2009年到2010年,金融企业公司治理评估得分与总体平均分之间的差距是6.9,2011则扩大到10.4。2009年与2010,属于国家控股行业的企业数量分别是31家和23家,本进一步下降到了20家。而20家内,属于国家控股行业的公司治理得分仍落后于80家其他行业中的企业。国家控股行业企业在股东权利、利益相关者作用和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方面表现较好,但是在平等对待股东、董事会的责任和监事会的责任等方面表现较差。另一方面,金融企业治理领先非金融企业的程度提高,可能与金融危机之后中国在金融领域实施了更为严格的监管有关,国家控股行业企业落后于非国家控股行业企业的程度则仍旧是产品市场竞争在改进公司治理方面作用差异的反映。

第三,中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运作陷于走走停停之中: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公司内部人员比例并没有下降。然而,法规要求的独立董事和职工监事比例维持稳定的同时,企业可以自主决策的非执行董事和外部监事比例有明显下降。这一变化趋势可能与整体 上市企业数量增加有关,以前来自母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和外部监事不再具有“非执行”和“外部”的身份。这样,将在未来有一个进一步增加非执行董事和外部监事的问题。但是另一发面,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出现“再内部化”的逆转,也表明如何让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所能享有的信息质量上做出更大的努力,而这与公司财务、审计以至整个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都紧密相关。

然而现状更另人堪忧。董事会会议次数和董事会会议出席率下降;监事会的会议平率和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的比例也在下降——董事和监事的尽职程度并没有得到改进。 第四,股东层面上讲,股权分散停滞,导致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改进缺乏动力与压力。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显示出继续增加的态势,股东人数超过20万的公司数量仍然为48家。与此同时,股权集中度也没有继续下降,前5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公司数量为75家,比上还多出了4家。而国家作为第一大股东保持控制权的趋势不仅没有减弱,而是在增强。不仅是第一大股东性质为国有的公司数高达86家么热切在的人大股东中民营和外资的比例也明显缩小。

第五,高管薪酬稳定增长。2011的评估数据显示,继2009的超高增长(111.23%)和2010的大幅回落(-20.41%)之后,中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总额增长了8.57%。高管报酬基本走出了前两年的大起大落,趋于稳定增长。下一步的问题已经不是高管薪酬的增长多少的问题,而是这种增长是根据什么决定的,这种增长是否与他们为公司和股东所创造

的价值同步。中国有股东决定高管薪酬的县城制度,问题在于中国公司高管和大股东之间存在人员和利益双重一枝花的问题,要使股东决定薪酬制度得到是小,也许需要对“派出”高管人员的控股股东在高管薪酬议案上的投票权进行限制,或者干脆实行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分开进行的股东大会分类投票制度。

最后一点,内部控制的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近几年来,上市公司响应五部委联合发布的有关企业内部控制方面的规范和指引,加大了风控的力度,使得内部控制部分的平均得分由09年地39.6分上升到了11年地51.5分。与此同时,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三个矛盾仍旧突出:企业文化、信息与沟通、人才缺失。如何解决这些矛盾成为董事会以及管理层应当思索的问题。加强内部控制,对于公司抓住机遇,保持活力和创新动力有着深远的影响及意义。

陈晓丽0912010309

第9篇:中国环境污染现状、特征以及问题

在世纪之初,我们来讨论有关健康的环境问题。人类在征服自然的进程中,以空前的速度建立了现代的物质文明,同时也造成了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人类现在的许多疾病可以认为是人类对迅速改变的环境适应性的失调。过去人类为了生存所获得的适应性,正日益受到环境污染的挑战。环境质量不仅关系当代人的健康,还影响到子孙后代,必须予以关注。

1 中国环境污染现状

1.1 大气卫生状况 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工业的发展和民用煤量的加大,大气卫生质量开始下降,引起卫生界的重视并开展一些研究,发现我国煤炭占能源结构的70%,城市冬季T (总混悬微粒)、CO日均浓度普遍超标,NO2浓度较低,呈典型燃煤型污染。

80年代以后,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猛发展,空气污染日趋严重。河北省防疫站在承德市1983~1986年的冬季空气监测中,SO

2、T 出现3.7mg/m

3、3.09 mg/m3的高浓度,已达当年伦敦烟雾事件的污染水平。环监所1981~1992年参加的《全球监测系统—全国五大城市大气监测》动态研究结果表明,五城市T 年均值全部超标,污染水平在参加国际监测网城市中属最重之列。

近年来,随着城市机动车辆的迅速增加,我国一些城市的大气污染正向燃煤和汽车废气并存的混合型转化。汽车尾气排出的细颗粒物(PM 2.5)极易吸附有毒物质,进入人的呼吸道深部而引起更大的危害,而推广使用无铅汽油以后汽车尾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是苯系物的含量大大增加,使得大气污染变得更加复杂。

1.2 室内空气污染现状近年来人们对室内空气卫生给予更多的关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室内装修热、空调的使用和居室密闭程度的增加,多种化学物质进入居室造成的室内空气质量不断恶化。

室内空气污染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污染,主要来源于建筑和装饰材料、个人活动、化学品的应用和室外污染气体的进入。目前我国生产的建筑装修材料仍存在较多的卫生质量问题,北京市疾控中心对市场装修材料甲醛含量的监测结果表明,人造板及其缺口中甲醛释放量严重超标,样品超标率达56%。如果室内大量使用木质人造板、涂料、粘合剂和各种塑料制品,这些材料会释放出甲醛和各种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呼吸道、皮肤、眼睛等对室内人群的健康产生危害。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对100多个装修后的家庭或单位检测,结果表明,室内空气污染物超标率高达92%。为控制空气污染,保障人民健康,国家卫生部、质检总局、环保局于2002年联合发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为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评价和装修材料的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1.3 水体卫生状况我国大部分江、河、湖及水库等地面水都不同程度的受到污染,有的已造成严重危害。三门峡市以黄河为水源,由于受市区污水排放的影响,源水水质劣于V类水质标准,藻类大量繁殖生长,“三氮”含量严重超标,且有逐年加重的趋势。汉江是长江最大的支流,近年污染也明显加重,90年代的水质监测表明,氯化物、硫酸盐、化学耗氧量、“三氮”含量显著高于80年代。

全国生活饮用水水质也存在一定问题,全国水质普查全项合格率很低,约在10%。我国目前还有1.2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卫生条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南方仍有部分地区的农村饮用沟塘水、河水,其“三氮”含量高,与上消化道瘤高发密切相关。

1.4 土壤污染状况工业和城市废水、工业废渣、冬小麦垃圾、人畜粪尿施肥、化肥和农药以及大气污染的沉降都可污染土壤,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体健康。我国污水年总排放大约在700~900亿t(相当美国70年代水平),而且基本都不经处理即用于农田灌溉,使灌溉后的土壤存在较重的污染问题,常有重金属累积,粮食和蔬菜中也有不同程度的残留。有调查显示,污水灌溉的土壤中铬含量是河水灌溉土壤的2倍,其粮食中的含量也明显高于对照组。

我国城市垃圾、粪便每年约2亿t,固体废弃物约10.6亿t(1997年),而处理率还不到10%。很多地方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新鲜粪便施肥,致使土壤致病微生物增多;另外,我国废渣和垃圾缺少分类,有些垃圾烧不得,埋不得,处理又缺少较好方法和完整的体系,这也是当代环境的世界性难题。

1.5 电磁辐射电磁辐射的来源除了电台、电视台的各种发射塔、雷达、卫生通讯系统、变电站,还有各种电子设备。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电器不断走近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办公室的电脑、电话、复印机、传真机,家庭的电视机、电冰箱、微波炉、电磁炉,以及随身携带的手提电话等使我们随时可能处于电磁辐射的不良环境。电磁辐射对机体的影响与其频率、场强、波的性质、暴露时间长短和个体差异等因素有关,可对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产生危害,并可影响机体的免疫系统。有研究表明,在高磁场环境中,儿童发生白血病的危险性明显升高,肿瘤患病率亦高于预期值。 1.6 光污染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各种建筑外墙使用镜面、瓷砖等高反射系数材料日益增多,使城市在日光照射下熠熠生辉、眩目夺彩;而夜晚的城市灯火通明、霓虹闪烁,已成为明符其实的“不夜城”。再加上近距离读写使用的书本纸张越来越光滑,使人们几乎随时随地把自己置身于“强光弱色”的“人造环境”中。据科学测定,一般白粉墙的反射系数为69%~80%,镜面玻璃的光反射系数为82~88%,特别光滑的白粉墙和洁白的书薄纸张的光反射系数高达90%,比草地、森林或毛面装饰物面高10倍左右,目前许多城市的光强度已大大超过了人体所能随的生理适应范围,应引起各方足够的重视。

2 当代环境污染特征

2.1 化学性污染大大增加 WHO环境规划署登记的化学品在500万种以上,进入环境的已有十万种,而且在每年递增。有许多具有潜在毒性的物质已渗透到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各个领域。人类从胚胎到死亡始终处在环境化学物的包围之中。

2.2 环境污染通常是多因子联合作用,健康效应表现综合性环境中有害因子有很多种类,他们可能同时进入人体,产生相互作用,这些因子的联合作用将使人体产生的效应更加复杂。

2.3 污染表现为低浓度、长时间、慢效应生活环境中的污染因子浓度通常比生产环境中浓度低的多,但由于人群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下,因此作用面广,机体内累积剂量大,累积损伤大,表现为低剂量、长时间的慢性中毒。

2.4 进入环境的化合物高度稳定许多化合物的半衰期极长,甚至不能被生物降解,他们对机体乃至下一代都构成了严重威胁。例如六六六在土壤中的半衰期6.5 a,DDT 10 a。、Hg进入机体很难降解,生物半衰期都在5a以上。

3 目前我国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

3.1人口众多,可利用土地资源急剧下降我国人口已接近13亿人,人均农田仅占世界人均的四分之一。我们拥有世界7%的土地,却要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由于荒化、沙化和建设用地,我国平均每年净减土地500万亩。土地使用面积逐年减少,却要在仅有的土地上收获更多的粮食,于是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杀虫剂、除草剂,使土壤微生物遭到破坏,土地质量不断下降,造成对环境的巨大压力。 3.2 乡镇企业的发展带来新问题有些乡镇企业技术差、设备简陋、环保意识缺乏、污染严重,农村原本清新的环境正在遭受破坏。一个小造纸厂污染一条河的现象在全国随处可见;土法炼焦、冶炼更是把大片区域弄得乌烟瘴气、寸草不生。加上我国环境监督工作滞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普遍存在,使得这些过热的短期经济行为对环境造成严重冲击。

3.3 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污染严重中国的工业和民用煤量都很大,改煤为油或核能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还很困难,燃煤污染还将继续;一些农村仍在砍树作为燃料,植被继续减少。生态破坏严重。

3.4 国家拿不出更多的资金用于治理环境中国污水排放处理率还很低,工业污水不到26%,生活污水不到3%,全面处理至少要上千亿基础建设投资,每年运行还要几十个亿,再加上用于治理大气、固体废物的资金,国家目前还难以承受。政府治理环境的决心很大,但在全国各地具体落实还将有一个较长的过程。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的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环境工作任重而道远。人类要生存,世界要发展,我们就要用自己的智慧保护全球赖以生存的资源,这对于经济发展和民族昌盛都非常重要。让我们大家来共同努力,使我们的天常蓝、水常青。

二++++++++++++++++++++++++++++++++++++++++++++++++++++++++++++++++

一、海洋污染现状

目前,我国的海洋环境,总的来看,基本上还是处于良好状态。但在某些沿岸的海湾、河口及局部海域,如大连湾、辽河口、锦州湾、渤海湾、莱州湾和胶州湾等,环境污染比较严重;某些海洋水产资源衰落,渔获量减少,少数珍贵海产品受损,一些海洋水产资源质量受到影响;部分滩涂荒废,滨海环境遭到损害。就海区而言,渤海沿岸污染较严重,东海和黄海次之,南海污染较轻。

当前,污染和损害我国海洋环境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陆源污染物: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沿海地区,每年排放入海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约60亿吨。在生活污水中,以东海沿岸的排放量最大,其次为南海沿岸和渤海沿岸,黄海沿岸最小,在工业污水中,也以东海沿岸排放量最大,占总量的50%;渤海沿岸和南海沿岸次之,黄海沿岸最少。

2、船舶排放的污染物:我国拥有各种机动船只10多万艘,每年进入我国港口和航经我国管辖海域的外轮几万艘次,有大量含油污水排放入海。如1979年,巴西油轮在青岛油码头作业,一次跑油380吨。

3、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污染:我国沿岸分布着几个大油田和十几个石油化工企业,跑、冒、滴、漏的石油数量很可观,每年有10多万吨石油入海。

4、人工倾倒废物污染:过去把海洋当作大“垃圾箱”,任意倾倒废物。如大连香炉礁海岸、葫芦岛、青岛、温州、湛江等地,把垃圾、矿渣和其他废物堆放在海边或直接倒入海中。

5、不合理的海洋工程的兴建和海洋开发:这使一些深水港和航道淤积,局部海域生态平衡遭到破坏。

我国沿海各种类型的污染源主要有200多处,渤、黄海沿岸有100多处,东、南海沿岸100处左右。这些污染源排放入海的重要污染

物,有石油烃、重金属污染物及有机物污染物。河流携带,是污染物入海的主要途径。

二、我国土壤污染现状

1、土壤的重金属污染

随着工业、城市污染的加剧和农用化学物质种类、数量的增加,土壤重金属污染日益严重,污染程度在加剧,面积在逐年扩大。重金属污染物在土壤中移动差、滞留时间长、不能被微生物降解,并可经水、植物等介质最终影响人类健康。

据我国农业部进行的全国污灌区调查,在约140万hm2的污水灌区中,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占污水灌区面积的64.8%,其中轻度污染的占46.7%,中度污染的占9.7%,严重污染的占8.4%。我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t,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多达1200万t,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

从目前重金属污染调查情况来看,我国大多数城市近郊土壤都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我院最近的调查资料显示,江苏省某丘陵地区14000km2范围内,铜、汞、铅和镉等的污染面积达35.9%。广东省地勘部门土壤调查结果显示,西江流域的1万km2土地遭受重金属污染的面积达5500km2,污染率超过50%,其中,汞的污染面积达1257km2,污染深度达到地下40cm。

2、土壤的有机污染

目前我国土壤的有机污染十分严重,且对农产品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已开始显现。如我国从1959年起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用五氯酚钠防治血吸虫病,其中的杂质二恶英已造成区域二恶英类污染,洞庭湖、鄱阳湖底泥中的二恶英含量很高。有机氯农药已禁用了近20年,土壤中的残留量已大大降低,但检出率仍很高。广州蔬菜土壤中六六六的检出率99%,DDT检出率为100%。太湖流域农田土壤中六六

六、DDT检出率仍达100%,一些地区最高残留量仍在1mg/kg以上。同时,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和工业区附近的土壤有机污染日益加剧。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近期对某钢铁集团四周的农业土壤和工业区附近的土壤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农业土壤中15种多环芳烃(PAHs)总量的平均值为4.3mg/kg,且主要以4环以上具有致癌作用的污染物为主,占总含量的约85%,仅有6%的采样点尚处于安全级。而工业区附近的土壤污染远远高于农业土壤:多氯联苯、多环芳烃、塑料增塑剂、除草剂、丁草胺等,这些高致癌的物质可以很容易在重工业区周围的土壤中被检测到,而且超过国家标准多倍。对天津市区和郊区土壤中的10种PAHs的调查结果表明,市区是土壤PAHs含量超标最严重的地区,其中二环萘的超标程度最严重,强致癌物质苯并芘的超标情况也不容乐观。在我国西藏,未受直接污染的土壤中多氯联苯含量在0.625~3.501g/kg,而在沈阳市检出其含量在6~151g/kg。

3、有机污染物在生物体内的富集

由于土壤是植物和一些生物的营养来源,所以土壤中的有机污染物会通过食物链发生传递和迁移,目前动物和人类自身都遭受有机污染物的污染和威胁。

在有机污染物沿食物链传递和迁移的过程中,含量逐级增加,其富集系数在各营养级中均可达到惊人的程度。六六六和DDT作为高残留率农药于1983年已停止生产,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壤中已几乎检测不到这两种剧毒农药的残留,但在鱼类身上检测出的含量却比土壤中高出了近100倍,而到了夜鹭、白鹭的鸟卵中,这个含量被放大了100~200倍。如太湖鸟类生物监测结果表明:太湖湖底淤泥中六六六未检测出,DDT为3.4ng/g,通过鱼类生物富集,六六六达到28.5ng/g,DDT达到270.7ng/g,最终到夜鹭、白鹭的鸟卵中时,六六六可高达460.0ng/g,DDT可高达5626.7ng/g。此外,有毒有机污染物正在通过食物链危及人体健康,这些有机污染物长期贮存在人体中,并可通过母乳喂养间接转移给新生儿或胎儿通过胎盘直接获得。

4、土壤的放射污染

近年来,随着核技术在工农业、医疗、地质、科研等各领域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放射污染物进入到土壤中,这些放射污染物除可直接危害人体外,还可以通过生物链和食物链进入人体,在人体内产生内照射,损伤人体组织细胞,引起肿瘤、白血病和遗传障碍等疾病。如科研表明,氡子体的辐射危害占人体所受的全部辐射危害的55%以上,诱发肺癌的潜伏期大多都在15年以上,我国每年因氡致癌约5万例,而天津市区公众肺癌23.7%是由氡及其子体造成的。

三、我国大气污染现状

近年来,虽然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大气环境面临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现在,全国二氧化硫年排放量高达1857万吨,烟尘1159万吨,工业粉尘1175万吨,大气污染仍然十分严重。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全国47个重点城市中,约70%以上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参加环境统计的338个城市中,137个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超过国家三级标准,占统计城市的40%,属于严重污染型城市。酸雨区污染日益突出。酸雨区由80年代的西南局部地区发展到现在的西南、华南、华中和华东4个大面积的酸雨区,酸雨覆盖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30%以上,我国已成为继欧洲、北美之后的世界第三大重酸雨区。常德市酸雨污染也非常严重,1996年酸雨频率达100%,逢雨必酸。通过采取建立城市大气环境保护圈。关闭城郑砖瓦厂、拆除污染严重的小型锅炉等措施,大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污染有所减轻,酸雨频率有所下降,但目前仍高达41.6%。

据预算,21世纪初上半叶,我国能源开发、利用和消费将会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而我国能源资源的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将长期存在。因此,控制煤烟型大气污染将长期作为我国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的主要任务。

三、我国水污染现状及解决方法2008-04-11 16:58我国水污染现状及有效解决方法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尤其是生活饮用水的污染尤为突出。目前生活饮用水的不安全性主要体现在:

1。农业污染源包括牲畜粪便、农药、化肥等。在农业污水中,一是有机质、植物营养物及病原微生物含量高,二是农药、化肥含量高。据有关资料显示,在1亿公顷耕地和220万公顷草原上,每年使用农药110.49万吨。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国家之一,每年表土流失量约50亿吨,致使大量农药、化肥随表土流入江、河、湖、库,随之流失的氮、磷、钾营养元素,使2/3的湖泊受到不同程度富营养化污染的危害,造成藻类以及其他生物异常繁殖,引起水体透明度和溶解氧的变化,从而致使水质恶化。

2。生活污染源主要是城市生活中使用的各种洗涤剂和污水、垃圾、粪便等,多为无毒的无机盐类。生活污水中含氮、磷、硫多,致病细菌多。据调查统计,1998年我国生活污水排放量184亿吨。

3。工业污染,我国每年约有1/3的工业废水和90%以上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水域。全国有监测的1200多条河流中,目前850多条受到污染,90%以上的城市水域也遭到污染,致使许多河段鱼虾绝迹,符合国家一级和二级水质标准的河流仅占32.2%。污染正由浅层向深层发展,地下水和近海域海水也正在受到污染,我们能够饮用和使用的水正在不知不觉中减少。世界头号杀手日趋加剧的水污染,已对人类的生存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成为人类健康、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据世界权威机构调查,在发展中国家,各类疾病有8%是因为饮用了不卫生的水而传播的,每年因饮用不卫生水至少造成全球2000万人死亡。因此,水污染被称做“世界头号杀手”。

我国有82%的人饮用浅井和江河水,其中水质污染严重,细菌污染超过卫生标准的占75%,受到有机物严重污染的饮水人口约1.6亿。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自来水是安全卫生的。但是,因为水污染,如今的自来水已不能算是安全卫生的了。一项调查显示,在全世界自来水中,测出的化学污染物有2221种之多,其中有些确认为致癌物或促癌物。从自来水的饮用标准看,我国尚处于较低水平,自来水厂目前仅能采用沉淀、过滤、加氯消毒等方法,将江河水或地下水简单加工成可饮用水。自来水加氯可有效杀除病菌,同时也会产生较多的卤代烃化合物,这些含氯有机物的含量成倍增加,是引起人类患各种胃肠癌的最大根源。目前城市污染的成分十分复杂,受污染的水域中除重金属外,还含有甚多农药、化肥、洗涤剂等有害残留物,即使是把自来水煮沸了,上述残留物仍驱之不去,而煮沸水中增加了有害物的浓度,降低了有益于人体健康的溶解氧的含量,而且也使亚硝酸盐与三氯甲烷等致癌物增加,因此,饮用开水的安全系数也是不高的。据最新资料透露,目前我国主要大城市只有23%的居民饮水符合卫生标准,小城镇和农村饮水合格率更低。水污染防治当务之急,应确保饮用水合格。为此应加大水污染监控力度,设立供水水源地保护区。

人们已意识到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来发展经济,这样的代价太大了。我国已提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的战略,对整治水域污染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我们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为了人类的健康和生存,为了拥有洁净的水环境,保护水资源,当从现在做起!

解决水污办法

1)水源污染:国家环境部门统计,我国82%的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在我国七大水系中,

不适合做饮用水源的河段已接近40%;城市水域中78%的河段不适合作饮用水源;约50%的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随着现代工业的飞速发展,水体受到工业废水、汽车尾气、农药等有机物的化学污染越来越严重。

2)自来水输水管网的二次污染:自来水出厂后,经过漫长的输水管网(镀锌管)及高楼水

塔、水箱等设施,接触的污染物甚多,诸如铁锈、污垢、细菌等,它们以极其复杂的相互作用生成许多有毒及致癌物质。同时,城市高楼的水箱、水塔清洁检修工作不足,因此使用很不安全。据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检测表明,我国35个主要城市饮用水达标率仅为23%。

3)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落后:我国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1985)是1959年制定

的,比美国晚了45年。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美国修订标准至少10次,而我国仅修订过2次。美国制定了有关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相应技术法规,而我国目前尚缺少相关技术法规。

在水质指标数量方面,美国共52项,而我国只有35项,约为美国的67%,因此,在水质监测方面有可能遗漏对某些有害成分的检测项目。在我国水质标准中,有机物指标仅有7项,绝大多数为无机物,其中以重金属离子为主;而美国标准则以有机物为主,多达27项,约占总数的52%。可见中、美两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指标监测重点不同。此外,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指标要求很低,甚至还有一项肉眼可见物指标。

与欧盟相比,我国的指标分类与其基本一致,而且在性质上都是以无机物指标为主。在指标数量方面,欧盟共56项,比我国多60%,其水质监测比我国全面得多。

2、水质污染的危害

水是生命之源。生活饮用水质的好坏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表明,全世界80%的疾病和50%的儿童死亡都与饮用水水质不良有关。由于饮用不良水质导致的消化疾病、传染病、各种皮肤病、糖尿病、癌症、结石病、心血管病等多达50多种;由于水质污染,全世界每年有5000万儿童死亡,3500万人患心血管病,7000万人患结石病,9000万人患肝炎,3000万人死于肝癌和胃癌。在我国,因为水质不好而引起的地方病也时有报导,而因为水质污染引起新发病种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3、解决水质污染的途径

1) 水源水保护;

2) 自来水厂工艺设备改造;

3) 管道分质供水;

4) 家庭管网终端水质净化。

水源保护或自来水厂的改造可从一定程度上提高自来水的质量,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尤其是管道的二次污染问题。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可以预见自来水厂设备与技术的更新和自来水管网的整体改造在10-20年内是难以实现的。

即使是采用管道分质供水,其工程造价、设计施工、管理维护、水费收取、卫生指标及安全程度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另外,管道分质供水只能针对新建楼盘,对于我们现有的大量住宅小区,由于牵涉到管道的重新铺设问题,水质污染问题还是无法解决。

国际卫生组织研究表明,享受健康安全用水最为有效的办法是在市政供水的管网末端即家庭用水终端加装一个水质净化器,这样能从根本上解决自来水管道的二次污染问题。而且通过终端的深度处理,又正是对城市自来水处理工艺的补充和完善,从而整体上大大提高自来水水质,满足家庭食用、洗浴、洗涤等诸多方面的需求。从工程角度来看,无论是造价、施工难度、管理维护、使用成本、卫生指标和安全程度等各个方面,采用家庭终端净水机是解决自来水污染问题的最佳选择。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特别是水污染日益加剧是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通过对我国城市自来水质现状以及对水质污染解决途径的分析,可以预见,家用净水机作为解决水质污染的最佳方式,在我国有着巨大的潜在市场。从产品功能来看,净水机是一个直接关系到人们身体健康的产品,随着人们消费水平和健康意识的逐步提高,净水机必将像彩电、冰箱、空调一样,成为一种家用必需品而在各个家庭得到普及。

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远好于我国的情况下,大多数家庭仍然采用净水机的终端净化方式,以避免输送管网的二次污染。在我国大部分城市地区,净水机还处于导入期,发展的空间非常大。

四、我国大气污染状况

我国大气污染状况十分严重,主要呈现为煤烟型污染特征。 城市大气环境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普遍超标;二氧化硫污染保持在较高水平;

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

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趋势;全国形成华中、西南、华东、华南多个酸雨区,以华中酸雨区为重。

1.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现状

(1) 二氧化硫排放现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消耗量不断增加。全国煤炭消耗量从1990年的9.8亿吨增加到1995年的12.8亿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随着煤炭消费量的增长而急剧增加。到199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达到2370万吨。在各类二氧化硫排放源中,电厂和工业锅炉排放量占到70%,成为排放大户,各类污染源排放二氧化硫的百分比构成如下:民用灶具12%、工业窑炉11%、工业锅炉34%、电站锅炉35%、其他8%。

(2)烟尘、粉尘排放现状1995年全国燃煤排放的烟尘总量为1478万吨,其中火电厂和工业锅炉排放量占70%以上。在火电厂排放中,地方电厂由于基本上使用的是低效除尘器,吨煤排放烟尘是国家电厂的5~10倍,其排放量占到电厂总排放量的65%。

1995年全国工业粉尘排放量约为639万吨.其中.钢铁生产排尘占总量的15%,水泥生产排尘占总量的70%。在水泥生产排尘中,地方水泥厂排尘占到80%,成为工业12尘的主要排放源。近年来,乡镇工业发展迅速口1996年全国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结果表明,

1995年全国乡镇工业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分别占当年全国工业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莹的28.2%、54.2%和68.3%。乡镇工业污染物排放已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

(3)机动车排气污染现状自80年代以后,受经济增长的推动,我国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全国汽车保有量年增长率保持在13%,特别是一些大型和特大型城市如北京、广州、成都、上海等市机动车数量增长速率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到1995年,全国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050万辆,比1990年增加420万辆3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总量逐年上升。由于城市人口密集,交通运输量相对大,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城市大气污染中所占比例也不断上升。

三++++++++++++++++++++++++++++++++ 中国的环境问题主要分为两类, 即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前者主要发生在广大农村, 后者则集中在城镇地区。而且, 中国不仅受到国内环境问题的困扰, 同时还面临全球环境问题的挑战。可以说中国的环境问题状况及发展趋势异常严峻。

1、生态破坏问题

1) 水土流失面积有增无减

水土流失是我国生态环境最突出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 由于规模不断扩大的滥垦、滥伐等违背自然规律的掠夺性开发, 使我国的水土流失越来越严重。目前总的状况是: 小片治理, 大片加重; 上游流失, 下游淤积; 灾害加剧, 恶性循环, 水土流失面积有增无减。根据计算, 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从解放初期的116万平方公里增加到现在的约160万平方公里, 增长了38%, 占国土面积的1/6。

水土流失所引起的危害影响深远。其最直接的后果是破坏土地资源, 使耕地表土流失, 带走大量营养物质, 降低土壤肥力, 并最终导致土地生产力的下降, 据估计, 全国年土壤流失量达50亿吨, 其中仅黄土高原年流失量就达23亿吨, 长江流域为22亿吨。其次造成下游河道与水库的淤积, 既危及行洪安全, 又降低水库库容, 缩短水库寿命。水土流失是“ 自然侵蚀” 与人类活动造成的“ 加速侵蚀” 相互迭加的结果, 又由于后者的强度增加而不断发展。今后, 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 人地关系日趋紧张, 对土地的开发强度会直莱越大, 如载根本性治理措施, 水土流失将进一步加剧。 2) 土地荒漠化加剧

所谓荒漠化是指在干旱、半干旱和某些半温润地区, 由于气候和人类活动等因素所造成的土地退化, 使其生物和经济生产潜力减少, 甚至基本丧失。我国北方地区沙漠、戈壁、荒漠化土地总面积为153.3万平方公里, 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16%, 其中土地沙质荒漠化( 简称土地沙化, 即以风沙活动为主要标志的土地退化) 面积已达20万平方公里, 且沙质荒漠化土地蔓延速度不断加快。

对我国荒漠化成因的分析表明, 沙化土地的迅速蔓延主要是由于人类不合理的活动的, 包括过度农、过度放牧、过度樵采和水资源利用不当等。如果不采取特殊的措施, 继续保持现在的资源利用方式和强度, 土地荒漠化将会继续发展下去。 3) 耕地减少, 土壤质量下降

在我国农业生态系统中, 有限的耕地是制约生产的最主要因素, 人地关系始终非常紧张。根据统计数字, 我国耕地面积只占国土面积的十分之一, 自1957年以后, 耕地面积逐年减少, 目前由于国家基建、退耕造林、退耕改牧等原因, 每年仍以几百万亩的速度减少, 进入90年代, 更由于大搞“ 开发区”, 占地多达1100万亩。随着人口不断增长, 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人均耕地从1952年的

2.82亩下降到1995年的1.18亩。人口、耕地的逆向发展, 一方面形成中国农业极高的土地生产率和极低的劳动生产率; 另一方面, 对相对贫乏、潜力有限的耕地资源造成持久的压力。因而带来对土地的掠夺性索取, 重用轻养, 过分消耕地力, 造成土壤质量日趋下降。 4) 森林资源不容乐观

中国历史上曾是森林资源丰富的国家, 但经历代的砍伐破坏, 中国已成为一个典型的少林国。森林覆盖率和人均占有量居世界后列。据第三次全国森林清查(1984— 1988), 我国森林面积为12465万公顷, 覆盖率12.98%, 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987年为31.1%); 人均林地面积不足0.114公顷, 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2%; 人均占有森林蓄积量8.30立方米, 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7%。

我国森林的大量砍伐与农村能源的缺乏有很大关系。我国农村生活用能以非商品能源( 薪柴、结杆) 为主。全国每年消费的3亿多立方米木材中, 约有1/3用于烧柴, 仍不能满足农村基本生活用能的需求。因此, 必须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农村能源短缺问题, 否则为满足基本需求而大规模砍伐森林的现象将会停止。

森林是维持陆地自然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农村发展的生态屏障, 具有改变和调节局地小气候, 防风固沙, 保存物种等多项生态功能。而森林资源的日益丧失, 将使其生态功能减弱, 进而引起水土流失、风沙等灾害的加剧, 导致生态环境的不断退化。 5) 草原退化日趋严重

我国草地资源约4亿公顷, 居世界第二位, 目前可利用面积43亿亩, 其中北方草地33亿亩; 人均可利用草地面积不足4亩, 远低于世界人均水平。我国天然草地的自然条件比较差, 草地的生产力较低, 其中, 中质低产草地面积占全国草地近1/4, 段质低产草地21.3%, 并且存在着退化、沙化和盐碱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长期以来, 对草原掠夺性的粗放经营, 破坏了草地生态平衡, 使草地生态系统严重恶化,50年代以来, 国家对草场畜牧业投入甚少, 全国草原退化、沙化、盐碱化是发展趋势, 草原严重退化面积9000多万公顷, 占可利用草场面积的1/3, 且以每年130万公倾的速度退化, 全国平均产草量80年代比60年代下降了30— 50%。此外鼠虫害肆虐草原, 牧草损失严重。对草地的过度放牧, 重用轻养以及盲目开垦, 不仅使草地生态退化难以逆转, 还严重影响起畜牧业的发展。 6) 野生及珍稀物种的生存面临威胁

我国的生物资源相当丰富, 拥有高等植物近3万种, 陆栖脊椎动物超过2300种, 生物多样性具世界第八位。由于森林砍伐、草原退化、环境污染、自然灾害以及过渡捕猎、捕捞等, 使我国大量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种群数量减少, 很多物种已经或濒临灭绝。据估计, 我国的植物物种中约15— 20%处于濒危状态, 高于世界10— 15%的平均水平。

生物多样性是生态系统稳定性的重要标志, 它具有物种多样性, 遗传多样性和生态多样性三个层次的含义。生物多样性与全球变化及人类生存的关系已引起越来越多的人们的重视, 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的多样性成为未来生态保护的重大课题和任务。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同时就保存了其生存的环境。 7) 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忆立方米, 居世界第6位, 年均河川径流量约2.7万亿立方米, 人均径流昨不足2300立方米, 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4; 而且水资源的时空分布极不平衡, 全国水资源的82%集中在耕地仅占全国36%的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 水资源的短缺对北方地区工农业生产及居民生活影响很大, 短期内难以缓解。

由于人口的急剧膨胀和社会经济的高速增长, 对水资源的需求迅速上升, 供需矛盾日趋尖锐。我国有300多个城市缺水, 平均日缺水1000万吨以上, 其中100多个城市供水矛盾突出,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亿元; 在农村, 每年因缺水而不得不缩小灌溉面积和有效的灌溉次数, 受旱面积2000万公顷, 造成粮食减产, 还有8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

我国一方面水短缺, 另一方面浪费严重, 占农业用水绝大部分的灌溉用水的效率一般只有25-4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 单位产品的用水量高出发展国家几倍到几十倍。同时, 水环境污染也不断加剧水资源的紧缺。今后,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将进一步激化, 成为我国发展农业生产, 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重要限制因子。 8) 自然灾害日益频繁, 损失严重

我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尤以旱涝灾害威胁最大。我国大部分地区受季风影响, 旱涝灾害频繁, 历史上平均每两年发生较大旱涝灾害各一次。1949年以后, 我国灾害发生次数增多, 频率加快, 危害加重, 这与人类各种不合格开发活动导致自然生态失衡有密切关系。

2、环境污染问题

1) 乡镇工业环境污染迅速蔓延

1978年以来, 我国乡镇企业迅速发展, 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 企业数量增长了十倍多。与此同时, 不少乡镇工业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忽视资源的合理应用与环境保护, 造成农业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且由点到面, 迅速蔓延。

由于乡镇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 与农业生态系统联系密切的特点, 且大多采用城市淘汰的落后技术或从事污染密集型行业粗放经营, 对农村环境破坏显著, 局部地区污染已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 甚至对生态系统造成毁灭性破坏。最新的乡镇工业污染调查显示,1995年全为乡镇工业污染源121.6万个, 比1989年增加了一倍多, 其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法和固体废弃物分别占全国的44.3%、23.9%、50.3%和89%, 其发展趋势之迅猛、影响面之大、后果之严重、治理难度之大, 已使成为中国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2) 农业化学物质污染形势严峻

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物品的使用是我国提高农业产量的重要手段, 但目前, 由于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地膜所造成的农业自身污染在我国农业环境总体影响中已占相当比例。 3) 整体环境污染不断加剧

城市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 也是工业、人口、污染物排放最集中的地区。从总体看,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有了较大发展、城市供水能力、绿化面积水处理能力等成倍增长, 但相对于城市发展及西方发达国家我们的基础设施远远落后于经济建设, 不论是绿地覆盖率, 还是“ 三废” 处理能力, 水平都很低, 城市环境问

题相当严重, 整体情况没有改善, 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仍在继续发展。

我国江、河、湖泊、水库等水体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除部分内陆河流和大型水库外, 水环境质量日益恶化, 污染呈加重趋势, 工业发展城镇附近的水域污染尤为突出。城市地成水污染严重普遍呈恶化趋势。绝大多数城市河流均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全国城市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 以法和酸雨危害最重, 污染程度和范围在不断扩大。其特点是北方重于南方, 冬春季重于夏秋季, 大中城市重于小城镇。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逐年上升。尤其应引起注意的是, 城市大气中氮氧化物浓度逐年增加, 一些特大城市中, 氮氧化物开始成为首要污染物, 在煤烟型污染上又迭加上石油型污染, 城市汽车的快速发展无疑起了重要作用。估计随着汽车的发展和普及, 这种污染将进一步扩大。

我国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日美术界增加, 综合利用率低下。1995年, 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产量( 不包括乡镇工业) 为6.4亿吨, 比1981年增长了71%, 综合合利用率仅为40%左右, 历年积存量为66.4亿吨, 人均5.5吨, 土地约5.54万公顷。我国排放的有毒有害废弃物, 大部分未经无害化处理和科学处置, 不断增长的有毒在害废弃物, 将成为替在危险。

上述中国所面临的国内国际环境问题, 形成了中国顺利进入下世纪乃至成为现代化强国的巨大障碍, 同时也决定了中国必须把治理生态环境放在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把保持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发展的基本任务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基本内容。

中国环境问题的严重,既有客观的因素,比如,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出现。另外,随着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000美元,居

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的需求迅速增加,对环境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等;但更多的原因还来自于环保责任的缺席。

在一段时间里,很多人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就有足够的物质手段来解决现在与未来的各种环境问题,从而,为了吸引资金特别是外资,不惜牺牲环境,把各种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统统照单全收。从环保责任来说,虽然《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虽然《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可面对淮河上百公里污染团等环保事件,至今并未见到有哪位市长、县长主动承担责任。这与建立广泛的经常性的“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责任追究相距甚远。

毫不夸张地说,今天我们对自然资源的过度索取,对生态环境的过分影响,已经导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紧张,并引发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近年来一些地方屡屡发生的重大污染事件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就此而言,中国的环境问题不是一个专业问题,而是一个法律和政治问题。

正是出于对环境问题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在本次环保大会上,温家宝总理强调,要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必须加快实现三个转变。其核心内容就是将环境保护置于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的地步,做到两者同步进行。这是我国首次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显示了政府彻底解决环境问题的意志和决心。

但正确的理念须辅之以坚实的制度框架和切实可行的措施,才不至于沦为一句空洞的口号。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两者要做到真正的平衡与协调,首先,国家在规划和调整各个地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时,就应考虑各地的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将环境准入作为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将环境管理作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将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其次,落实官员的环境问责制,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纳入地方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规定,在相关的法规中做出明确的细则规定,从而使法律责任的追究成为可能。

还应看到,环境问题和社会公平问题是紧紧关联在一起的。当前环境问题的一个新特点,是污染由城市向农村、由东部向西部转移。所以中国生态环境恶化的大部分地区,并不是经济发达的地区,而是贫穷的西部和广大的农村,这些地区为发达地区输出资源、承担生态破坏的成本,却没有得到相应补偿,导致贫穷和污染交合的恶性循环。要让生态脆弱的地区更多地承担保护生态而非经济发展的责任,就必须有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城市对乡村、富裕人群对贫困人群的生态补偿机制来平衡各方利益。

环境保护的多年实践说明,没有民众参与的环保最终很难取得成功。目前,公众环保参与程度不够的主要原因,是我们没有从法律与政治上,建立一套有效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机制。特别是没有一个真正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有关统计表明,中国1/3的国土已经被酸雨污染,主要水系的2/5已经成为劣五类水,3亿多农村人口饮用水质堪忧,4亿多城市居民呼吸着被污染的空气,可以说,我们解决环境问题的任务非常艰巨。但从“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大多超额完成环境指标却未能如期完成来看,社会对环境问题的重视远远不够。因此,当务之急,是细化落实已有的环保法规。

环境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问题,这一问题在我国尤为突出,由于特殊的国情,我国的环境问题呈现出与众不同的原因,并且随着西部大开发的逐步深入开展,环境法治也显得尤为迫切,但现行的环境法制建设存在诸多的弊端。本文探讨了我国环境问题的成因的特殊性,并对当今的环境法制建设,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 环境 环境法治 环境问题

环境是相对于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与其一中心事物相关的周围事物称为这一中心事物的环境。中心事物不同,环境的概念也就有差异,相对于人类而言,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1)它既包括生活环境,也包括生态环境。环境问题可分为两类,地震、火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问题是第一类环境问题,而“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人们周围的环境所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反过来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和健康所产生的有害影响的现象”(2)是第二类问题,笔者在本文中所要阐述的环境问题也即第二类环境问题。

近几年来,我们国家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不仅仅是社会发展某一环节问题,而是关系全局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而在市场经济日益成熟,法制建设逐步推进的今天,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进程的轨道,以法治为主的综合治理,应该说是当前环境问题解决的最优方案。本文试就我国的环境问题及环境法治作一下探讨。

一、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环境问题的产生

环境问题自古有之,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发展的,不同的历史时期其环境问题也不相同,依据历史时期的不同,我们可以把环境问题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意义的环境问题,这主要是指在工业革命以前人们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所导致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即由于过分开垦荒地,滥伐林木、过度放牧,掠夺捕捞等而引起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原退化、水生生物资源日益减少,旱涝灾害频繁等等。例如,“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把森林通通给破坏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是,今天也竟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另一种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环境问题,它是指在工业革命之后,随着工农业变速发展和城市化,除了上述自然资源的破坏加剧外,正引起了“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和农药污染等更加严重的环境问题,其污染的广度深度已大大超过了从前所引发的大量的“环境公害”事件(也称环境公众受害,指人们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社会性危害,包括环境破坏),如大家都知道的1984年12月3日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渗漏事件和1986年4月26日苏联切尔诺贝核电站放射性泄漏事件,这两起事件到现在让人想起来都还有某种恐惧的感觉。

(二)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

当前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已发展到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世界性的重大社会问题,人类所面临的新的全球性和广域性环境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全球性广域性的环境污染;二是大面积的生态破坏;三是突发性的严重污染事件。

目前,发达国家当前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环境污染,发展中国家主要是环境破坏,而在我国,则同时存在着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这两类环境问题,并且已十分严重。据统计,我国是世界上环境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之一,全国污染物的年排放量达4300余万吨,(其中烟尘约2800万吨,二氧化硫约1460万吨);1988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36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68亿吨,处理率仅为27%,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也相当严重。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由解放初期的116万平方公里扩大到150万平方公里。(3) 环境污染和破坏给我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极其惊人的。现在就让我们来看这样一组数据:据80年代初的不完全统计,环境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是690亿元,部分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65亿元共计955倔元,约占当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14%左右。从这样一组数据中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我国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这势必对我国以后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

2、我国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环境问题在我国如此的严重,究其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地理因素,亦有经济、人文社会等因素,而且我们国家的具体国情又使其具有特殊性,下面笔者将分别进行一下具体的阐述。 (1)经济因素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同时也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这个阶段正是生态环境问题最严重的时期,因而我国在这一时期承受的生态环境压力会更为沉重。

第一,经济发展引起的环境问题恶化。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对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解放,这种解放刺激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但与此同时,对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和各行业污染物排放量也会随之高速增加。然而,由于国民经济尚处在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转型时期,人们只关注于经济增长的数字,却往往忽略了其背后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对资源的掠夺式开发造成环境的极大破坏;我国近年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呈几何级数增长。

第二,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的冲突。市场经济发展所追求的是高额利润,是相对少数人的利益,而环境保护则是多数人的利益,二者是对立状态,法律对这种显性冲突的社会关系,比较容易做出规范。而我国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经济利益的主体和环境利益的主体具有统一性。但近年来,我国农村环境恶化尤为明显,一些乡镇企业的农民为“脱贫致富”,宁肯容忍环境污染对国家、所在集体和本人的损害。对此,国家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关闭“十五小”企业。但在一定意义上,政府既是冲突调解者,又常成为冲突的一方(地方利益),违法阵营庞大,法律执行的难度极大。 (2)人文社会因素

“生态学作为一门科学,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一直就与„人类社会‟结下了不解之缘,如果说前期的生态学更多地显示了自然属性的话,那么现代的生态学,则更强烈地显示了它的社会属性这一面。”(4)环境问题最明显的是人文社会的原因,我国的环境问题,从现行的角度看,这方面的因素影响更为巨大。

第一,我国人口众多,环境的资源压力大,环境问题与人口有着密切的互为因果的联系。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一定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的条件下,人口增长应有一个适当比例,人口问题与环境问题是当代中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庞大的人口数量及快的增长,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可以这样说,我国的人口问题是短时期内很难扭转的最大社会问题之一,这是用不着忌讳的。人口问题导致了我国资源的绝对短缺,因而往往出现了对资源的无节制开发的现象,这种现象伴随着惊人的浪费,给我们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第二,公众环保意识普遍较差。“所谓环保意识,是指人们在认知环境状况和了解环保规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基本价值观念而发生的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它最终体现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行为上。”(5)目前我们国家的大多数人对于环境问题的客观状况缺乏一个清醒的认识,据调查,国民对于环境状况的判断大多是态度中庸,无敏感性,对许多根本性的环境问题缺少了解,甚至是根本不了解,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的社会公众不愿意主动地去获取环境知识。2000年“世界环境日”前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教育部联合进行的对全国公众环境意识的调查报告得出的结果是,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知识水平还都处理较低的水平,环境道德较弱,我国公众环境意识中具有很强的依赖政府型的特征,政府对于强化公众环境意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从这些大量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国民的环保意识是有多么的差。一国的国民的环保意识如此的差,可以想象这个国家的环境问题又是怎样的一个状况了。

第三,环境问题与贫困等其它的社会问题交叉在一起,又有形成恶性循环的趋势。环境问题在当今世界各国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们可以归纳出这样一点,富国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与污染物相关的环境污染,而穷国环境问题主要是与自然资源相关的环境破坏,前者比较容易得到防治和恢复,而后者的防治和恢复则要困难的多。我国的环境问题也有类似情况,在平原、沿海及大城市等经济发达的地区,环境问题主要以以环境污染为主,如今经过不断地治理正在不断有所缓解;而西部相对贫困地区,环境破坏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十分严重,且日益呈现出环境问题与贫困同步深化,形成恶性循环的趋势。

二、对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包含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此笔者就对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作以下几点探讨即对我国环境问题作几点法治化的思考:立法观念的转型与立法实践的加强、执法与司法的改进、法律监督的强化、公民环保意识与守法观念的强化、对环境构成物的物权归属思考。

(一)立法观念的转型与立法实践的加强

我国环境保护法颁布二十多年来,法律的调整范畴基本上未发生什么重大的变化,环境法在立法上升也未转型,依然是以环境污染防治法为核心的传统型环境法体系。事实上,环境保护不仅包括对已有污染的治理,还包括对现有环境的保护。然而我国的立法长期忽略了这一方面,这也是造成我国目前自然资源保护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家环境总局负责人在谈到西部环保工作时强调,“一定按照江总书记,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要求,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并重,生态建设与保护并举,城镇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重,统筹兼顾综合决策的方针,力争实现西部环境事业的跨越发展。 环境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和总称,即把环境保护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对于中央立法而言,就要本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立足于全面统筹兼顾的原则,遵循法制统一,确立环境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即环境管理机构来承担指导和协调任务,通过立法明确有关机构的设置、分工、职责和权限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进步确定有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违法责任,只有对违法者实施制裁,才能使受害人权利得到有效保护。目前,我国环境立法中对污染环境罪与国家环境立法主要是全国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环境立法具有根本方向性与原则性,是全国人民的环境活动法则,是地方立法的依据,是环境立法的关键。如今,我们国家存在着规定污染防治规范多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少的缺陷,这应该是今后环境立法修改的重点。

地方环境立法是享有立法的地方权力机关和相应的地方行政机关制定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法规,它是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主要手段,又是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管理本地环境保护事务的保证措施。地方环境立法必须坚强化环境管理,突出重点,兼顾其它的指导思想,坚持为环境管理服务,以环境保护工作的中心为环境保护立法的重点,具体说来,有如下原则:①建立大环境立法体系的原则,如前所述,国家环境立法存在着污染防治规范多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少的缺陷,与此对应地方环境立法中也存在着侧重污染防治立法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现象,从而造成了实际工作中重污染防治而轻生态环境的保护,使环保工作缺乏全局性考虑。坚持大环境的立法原则是要求在地方立法中运用生态学观点将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有机体考虑,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各类灾害等规范组成一种标本兼治的大环境体系,②强化污染责任制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加强污染者的法律责任感。地方立法应将国家立法中污染者与责任具体化明确化,谁污染谁治理,这本来就是环境保护的一个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的体系下,市场主体具有趋利性,往往出现一些企业为了眼前短暂的经济利益宁愿被罚也不去治理污染的现象。因此,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强化污染者的责任已刻不容缓,这应该说也是权利义务原则在环保法中的体现。③坚持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结合原则,各地方的污染状况不同,环保的具体任务也不尽一样,这就要求地方立法以本地事实为依据,坚持国家立法的原则性与本地实际的灵活结合。同时,由于总结性立法往往带有明显的滞后性,而社会关系不断发展,地方立法应在科学预见基础上超前立法,以弥补国家立法的滞后性。

(二)执法与司法的改进

我国环境保护一直强调以行政为主导,政府起到主导作用。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环保行政主导一直呈现出不断加强的趋势。目前,环保工作的重点是加大环境执法的力度,这使环境行政主导的特色更加鲜明,行政主导固然有其优势,如具有较高的效率,能适应我国生态环境复杂的特点,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首先,它主要适用于污染防治,而对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则另当别论;其次,行政主导具有严格的隶属关系,很容易出现部门分割,条块分割,不能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造成体制上的混乱;再者,行政主导的方式降低了环境司法的地位和功能,也降低了环境执法的功能,使司法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要实现环境法治,必须改进执法与司法。但是应当如何改进执法与司法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污染防治要向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相融合的行政刑法方向发展,将现行大量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具有刑事责任性质的处罚,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其中。 其次,生态保育要逐步扩大民事保护的范围而缩小刑事责任的范围,这要取决于民法物权的完善,与取决于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正确处理以及大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等各种因素。 再次,建立起以检察院为主体的公益诉讼制度,检察院代表环境公害的受害者提起诉讼。现行环境侵权诉讼是由民法通则规定的,由于环境侵权的受害民众较广,在诉讼中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不利于共同诉讼人的共同求偿,而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能够克服此弊端,并且在当今我国公众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的情况下实施此举不失为良策。

最后,要正确理解和掌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笔者认为,在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系统工程中,执法是末端环节,前面的问题不解决而仅靠末端一刀切,无异于以堵口子治洪水,是治标不治本,甚至会激化矛盾,为环境法治的发展埋下隐患。

(三)法律监督力度的加大

由于我国实行环境保护行政主导,权力相对集中,行政部门自由裁量权较大,因此法律监督尤为重要。“如果说法治在法律调整机制中是把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实现义务的活动等法律现象聚合起来的重要手段,那么法律监督则是使法治在法律调态各个阶段得到有力保证的重要法律措施,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严格有力的法律监督,也就没有法治。”可见法律监督的真正价值不是在于形式,而是在于力度。

我国环境法律监督大体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舆论监督、各政党和社会团体组织的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司法监督等几类。

权力机关的监督在近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多次听取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工作报告,对如何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实施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而且坚持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组织并一直坚持进行中华环保世纪行和环境执法大检查等活动。

行政机关的监督以环境监理为核心,成立了专门的环境监理机构,旨在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各政党的社会团体组织的监督主要以舆论监督的形式出现,但我国舆论监督制度程度很低,因而总体上作用很有限。

司法监督主要是司法监督职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在环境监督领域这块基本上是空白。

人民群众的监督主要再现为以环境评价制度等为内容的公众参与,而公众参与首先取决于公众环境意识,其次取决于制度的保证,我国在这两个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人民群众的监督基本上只具雏形,缺少操作性规范,力度亦很有限。

(四)公民环境意识与守法观念的加强

这里,公民的环境意识与守法观念,不只是普法教育与司法权威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问题。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过资产阶级革命使民主与自由深入人心,法治现代化道路已达三百年之久,而中国由于长期封建统治思想根深蒂固,现代法律并非本土产物,对法律总持一种排斥态度,尤其是环保法,历史上只有破坏环境与自由,而无保护环境的传统。同时在公有制条件下,自然资源权比较抽象,人与自然的关系长期以来被处位于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经济关系而不是法律关系,由此,环保意识的深入人心需要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五)对环境构成物的物权归属思考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面资源等自然资源是构成环境的主要方面,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我国这些财产所有权都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也就是共有制度,这种所有制在一定时期内使用权是所有权是相分离的,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使用人“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6)但使用人往往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而逃避这种义务。当然,当前我国存在多种因素影响,但外部性影响是十分重要的。外部性是指行为人私人成本社会成本,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相一致或不一致的情况。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行为人的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的行为。由于此时行为人的贡献多而获益少,其产生的动力就会不足。相反,负外部性就会导致个人的收益大于社会收益,而导致将成本的转嫁社会或他人,例如通过损人利已或损公肥私等手段。

正因为这种外部性对行为人的影响。实际中行为人往往会置社会利益于不顾而追求个人利益。例如我国为了保护环境而实行的“退耕还林”政策与“封山育林政策”这显然会减少农民与林木工人的收入,而政府却没有有效的措施去补偿他们的损失。所以,许多地方盗伐、乱伐现象就屡禁不止。

但是,如给与私人更长的承包期,“私人的物品往往受到最大可能的保护”。(7)从这种观点出发,中国人往往有珍惜自己财产的传统,相信人们会从自身的长远利益出发,做到最大的保护。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政府再加以宏观调控,效果应该是非常明显的。所以,改革我国目前的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模式就是很值得思考了。

三、简短的小结

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朝夕而就,并且,由于我国国情和环境问题成因的特殊性,因而从国外的治理环境举措中(相对于我国环境问题的解决)并没有多少可以值得借鉴的经验。我们只有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去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的切实可行的法治化的道路。这应该说是一个长期而又艰难的过程,而泱泱大国,法治先行,时代赋予我们的法治保护环境的重任,我们也必将沿着这条路一直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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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一般是指以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自然灾害及资源枯竭为基本特征的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失调。它对于当下社会发展的运行,对整个人类的生存与永续发展都具有较大的影响和带来严重的威胁。当前,对于环境问题的研究正逐步走出自然科学的视野,而社会科学如经济学、政治学及社会学等学科正以强势的姿态进入这一研究领域,并愈加占有重要的学科地位。

一、环境社会学何以要对环境问题进行理论关照

环境社会学就其最一般的含义而言,是研究环境与社会关系性质的学科,它把生态环境破坏、资源枯竭等现实问题作为一种反思的研究对象,从而考察其形成的社会影响因素及所导致的社会后果,并寻求应对的策略和措施的理论思考。在这个意义上,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实则体现了理论与方法,历史与现实以及政策与实证等综合性特点。

首先,环境问题之所以能够进入社会学的研究视野,主要在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环境问题对社会发展的制约作用愈加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各国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和制约因素。第二,环境问题带来并导致了不同程度、不同地域及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产生了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政治经济等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并不能完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而有所缓解,也不能仅依赖于自然科学做出合理的理论解释,而是需要一种更为综合性的学术视野。

相对于其他社会科学而言,环境社会学则主要侧重于从社会结构、社会意识、社会行为及社会运动等方面切近环境问题的研究,既注重对环境问题的理论阐释,也力求发挥理论的实践功能,以有助于推动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这也意味着,环境问题及其解决并非是单一性的尺度,仅依靠科学技术、经济及政策等手段所能完成,而是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努力的结果。

其次,环境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分支学科,无疑也要坚持社会学最为基本的方法论原则,这一原则就是用社会事实去解释社会事实。遵循这一方法论原则,环境社会学就应当直面当下环境问题的现实,在环境与社会的具体关系中去把握环境问题何以成因的社会性因素,并力求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案。事实上,早期的一些环境社会学家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就基本上体现了这一学科特征,如20世纪50年代日本学者福武直等人对群马县矿山公害问题的实证性调查,美国学者J·卡顿(Catton)关于环境污染和资源约束的社会影响因素研究工作等。他们的研究正如卡顿所言是一个“真实的环境社会学”,为后来环境社会学的兴起与发展奠定了一个以“经验—理论”研究为基础的良好开端。

再次,在坚持基本的方法论原则的基础上,还应当进一步明晰环境社会学学科自身的研究范式,也就是环境社会学研究所应遵循的方法论原则,以此确证我们所从事的是环境社会学而不是其他学科的研究方式。

依我之见,环境社会学所应坚持的研究范式主要体现为三个基本特征:即关系主义、结构主义及行动主义。关系主义显然是社会学最为基本的学科特征,探讨人与人及人与社会的关系。体现在环境社会学的研究中,就是探讨环境问题视野中的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如从社会变迁的视角去研究环境与社会关系性质的演变。结构主义强调分析结构与功能的关系,相应的环境社会学则注重分析社会结构因素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影响关系。行动主义则注重改造社会情境,关注组织目标的实现,力求通过集体行动的力量去发挥大众的社会作用,以此起到监督与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得以顺利实施。这三个特征在一定意义上既表达了学科共识的方法论原则,也规定了可能的理论边界,这将有助于我们把握好环境社会学的研究范式,从而使得我们在明确学科研究主题时不至于泛化理论边界或流于常识化的态度。

研究范式的明晰在一定程度上也规范和限定了环境社会学具体研究方法的运用。社会学研究方法一般呈现为多元化的特征,既有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差异,也存在着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的区别,尤其是还能够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有机的结合在一个理论模型中,这充分提高了理论的解释效度,使之更便于应对复杂的社会现实问题,这一点有别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解释方式。研究方法的多元化特征体现了研究视角的变化以及解释方式及结果的不同,这为环境社会学提供了丰富的收集资料的工具与手段。

但是,研究方法的运用并非是无原则可循的,而是应当遵循两个基本要求:第一,方法论原则优先的要求,即是要以环境社会学的方法论原则作为总的指导原则,以规范我们的研究应定位在环境社会学的学科视域内。第二,社会事实先于研究方法的要求,强调应根据所要研究的环境问题的事实来确定收集资料的方法,而不是用既定的研究方法去意图套用事实。总之,研究方法的运用不能将其简单化理解,这要取决于方法论原则的立场以及研究对象的具体性质而定。

二、环境社会学怎样对中国环境问题进行理论关照

本文中所指的中国环境问题主要是指建国以来,尤其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环境问题。这种界定主要是出于环境社会学研究范式的要求,探讨当下中国环境问题何以形成的社会影响因素。或者说,探讨中国环境问题同作为社会现实背景的社会发展状况之间的关联性问题。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说,环境问题也是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伴生物。

就中国环境问题的总体状况而言,应当说是一种发展中的环境退化的趋势。从发展的含义上看,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水平及程度不及发达国家,目前仍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且长期以来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发展目标重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使得我国的生态环境逐渐趋于恶化。市场转型以来,虽然我国加大了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建设的力度,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缓解,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旧的影响因素尚未根除,而新的影响因素又凸现出来。因此说,要理解中国环境问题的成因,就应当从国情本身入手,这才是一种切实可行的研究思路。

首先,就中国环境问题的成因来看,主要在于三方面的影响因素:第一,计划性发展目标的影响因素,指以发展理念为主导的计划性经济发展政策所导致的环境外部性。第二,环境管理及环境政策方面的影响因素,即是指有关环境管理的乏力及环境政策的滞后性。第三,社会生活方面的影响因素,主要指社会生活的副产品如生活污水及垃圾等愈加成为了主要的污染源。

建国之初,我国为了尽快实现工业化国家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具有纲领性的“一五”(1953-1957)计划,其核心是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经济发展政策,强调应当首先发展冶金、燃料、电力、机械制造及化学等项重工业。在这一战略思想的主导下,全国各地在“一五”期间纷纷上马和改建了一些重工业企业,使得工业企业规模迅速膨胀,一些技术装备落后且污染较为严重的行业如黑色冶金(钢铁)、电力工业及煤矿工业的企业数量高达300家之多。[1]323-324

而且,后继的纲领性计划也间接的强化了这种工业企业规模扩张的现象。如大跃进期间,全国各类工业企业如小炉窑、小水泥厂及小电站的数量迅猛增加,由1957年的17万个增加到1959年的60多万个。这些企业既无自身的治污措施,也无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有效的制约,使得工业“三废”随意排放,导致环境污染在全国许多地区蔓延开来。[2]2-5文革十年期间,一些工业企业在“靠山、隐蔽、进洞”的方针下,迁入了远离城市及交通要道的山区,进一步扩大了污染的范围。我们仅就1981年的一些数据,可以看出当时环境污染的严重状况,如固体废物年排放量为4亿吨,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和烟尘的年排放量为2825万吨,而工业废水的年排放量则高达233亿吨。且在部分工业城市中,烟尘和某些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标准值数倍之多。[2]31-35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转型的进程,原有的环境影响因素尚未能完全消除,而新的影响因素也逐渐凸现出来,且愈加呈现为复杂的格局。表现在,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了以重化工业快速发展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中期阶段,正经历着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密集化的客观历史过程。而且,由于我国人口规模庞大,油气、水、土地及重要矿产等战略资源供需形势日趋严峻,还面临着难以应付的复合型的跨界环境污染问题。作为世界温室气体的第二排放大国,我国更是面临着巨大的国际减排压力。[3]14-16同时,还要应对各种具体的经济与社会问题,如利益主体日益多样化问题,巨大的就业压力问题,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问题以及环境不公平等问题。这些问题错综复杂,压缩在一个时空状态下,它既是我国社会发展状态的真实写照,也是构成影响环境问题的新的综合性因素。

此外,环境管理的乏力以及环境政策的滞后性也是我国环境问题成因的主要影响因素。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如在“一五”期间,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并未列入政府的管理工作日程。尽管这一时期国家也出台了一些与环境保护内容有关的法规,如《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195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纲要》(1957)等,相应的提出了环境保护的要求,但实际上这一时期工业企业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及废渣基本上是不受控制的。“大跃进”至文革期间,为了应对日趋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国家又进一步发布了《森林保护条例》和《矿产资源保护条例》(1963),关停并转了一些盲目上马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环境污染的状况,但仍然难以扼制已经既成事实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直到1973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立,才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进入正轨。此后相继出台和建立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80年代逐步形成了谁污染谁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及强化环境管理等三大政策,与此同时还建立了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八项制度。90年代又明确提出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陆续出台了《中国21世纪议程》(1994)、《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等重要决策和决定。2000年以来,又相继出台了国家环境保护的“十五”及“十一五”计划,强调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下大力气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建立了30部法律法规及100多项行政规章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监督和促进我国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改善,使得“三废”的总量呈下降趋势。[4]277-291

但同时也应当看到,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并没有带来令人满意的环境治理的效果,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一方面,环境法制存在着失灵现象,使得环境政策得不到有效的实施,环保目标不能如期落实。如我国规定的“十五”计划污染控制目标,即城乡环境质量改善及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2005年相比2000年)减少10%的目标没有能够如期实现。而《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06年单位GDP能耗降低4%左右的目标也未能真正完成,2006年上半年全国能耗增长仍快于经济增长,单位GDP能耗同比不仅没有下降,反而上升了0.8%。[4]277-291另一方面,规划环评程序还不够完善与合理,导致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如火电、钢铁、建材及有色金属等行业仍然发展较快。如火电投资仍以每年50%的速度递增,而我国大气污染源90%以上来自于重化工业,其中70%的空气污染来源于火电。此外,环境政策也未能及时的对新出现的环境问题做出积极的应对,如电子垃圾污染问题、外来物种入侵问题等都需要相应的政策与措施来加以防范和治理。www.17net.net

还应当值得注意的是,社会生活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近年来愈加突出,生活污水、垃圾等都已经成为了主要的污染源,且呈不断增长之势。如城市垃圾在1979—1995年的16年间,平均以每年8.98%的速度递增,1998年中国城市的垃圾清运量已经到达14223万吨。而与民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生活污水排放量更是有增无减,如1982年全国生活废水排放量为230.3万吨,而“十五”期间则上升到281.4万吨,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已经占到全国废水排放量的一半以上,且污水处理率较低,到2005年也只有52%的生活污水得到处理。[4]277-291这意味着,由社会生活方面所导致的环境问题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

从上述的成因分析来看,当前我国总体的环境治理形势不容乐观,呈现为发展中的治理格局,既体现出一定的环境治理的力度与成效,同时也存在着环境治理目标同社会发展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问题也愈加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矛盾与冲突。据国家环保局的报告显示,自1997年以来,环境污染纠纷事件呈直线上升趋势,每年上升的比例约为25%,2002年已超过了50万起。而反映环境问题的“人民来信”也迅速增多,2003年达到了50多万封,群众上访事件也超过了8.5万批次。[5]16显而易见,中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已不能直观的理解为一般性的生态环境问题,也不能简单的归结为经济问题或社会问题,而是一个综合性问题的集中反映。

其次,从环境社会学的理论视角出发去研究当下中国的环境问题,首先要解决好两个基本问题,第一,学科的规范性问题,即在理论研究中如何体现出环境社会学的学科特点。第二,研究的本土化问题,即如何直面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背景,从中去分析及生长出我国环境社会学的研究主题。

学科的规范性问题对于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十分重要,也是不易把握好的问题。毕竟,环境社会学与相近的环境经济学、环境政治学等学科在研究方法上存在着一定的近似性,而在研究内容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交叉性领域,如环境政治学与环境社会学都涉及到环境运动及环保组织方面的内容,而环境经济学与环境社会学也都在关注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政策的研究。因此,解决好学科的规范性问题关涉到学科理论边界的把握与否。在此,我强调还是要坚持环境社会学研究范式的基本特征,以此作为我们把握学科理论边界的原则底线。

研究的本土化问题强调的是应以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背景为研究基石,反对盲目的套用西方环境社会学的研究路数,以避免泛化我国环境社会学的研究主题。事实上,由于各个国家社会发展的起点、路径和程度的不同,以及存在着地域差异和制度安排等因素,使得其各自环境问题的存在形态及其影响因素又不尽相同,不能完全一概而论。西方环境社会学的兴起无疑有其特定的经济与社会背景,它是在面对以现代性为导向的工业化进程中,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制度背景所导致的生态环境衰退的过程,并以此作为理论研究的反思起点。而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虽然已经初步完成了市场转型,但在制度安排及市场化程度方面又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我们应当正视这种研究背景的差异性,审慎的界定我国环境社会学的研究主题,这就是:研究社会转型期中国环境问题的社会影响因素。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泛化研究主题的倾向。www.17net.net

当前,对于中国环境问题的研究,国内一些学者已经从环境社会学的视角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研究,这些研究既有针对具体的、地域性的环境问题所做出的理论阐释,也有关注于政策、文化及价值观方面的学理探究。从研究主题的范围来看,基本上属于“社会学的环境社会学”,即围绕着环境问题及其社会影响因素而展开的。具体说来,第一,关注于社会结构与生态环境的关系研究。如探讨历史、社会、文化、价值观及生活生产方式等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6-7]第二,关注于社会组织与社会意识方面的研究,主要是探讨公众环境意识的认知水平与影响因素,以及环保社团组织的社会作用与价值。[8]第三,以实证研究为基础,探讨环境政策的实施效果及其影响因素。[9-10]第四,以社会调查为基础的经验性研究,这些研究重于对环境问题事实性的深描,而少于相关的理论阐释。

总体上看,这些研究涉及到理论、实证及政策等诸多视角,无论在研究主题、学科内容还是在研究方法上都较好的体现了社会学的学科特征,对于推进我国环境社会学的本土化研究及理论建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的研究状况还仍然存在着一些值得我们关注并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第一,学科规范问题仍需要一种共识的态度。虽然我在研究范式上主张关系主义、结构主义及行动主义的特征,但并不认同关系至上主义。关系主义并不是明晰学科研究范式的唯一条件,不等于说所有研究环境与社会关系的内容都可以纳入到环境社会学的学科视野,这还要取决于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如我在分析中国环境问题的成因时指出了三方面的影响因素,但其实我们并不能对这些影响因素都逐一加以研究,对有些影响因素的研究我们往往缺乏合理的理论切入点。第二,相比较于其他社会科学而言,社会学研究更侧重于解释性理解,即对社会事实何以如此给予一定的因果性解释。但问题在于,如果我们对于环境问题的理解仅使用少数几个社会学解释变量,并停留在其何以如此的原因解释层面,满足于一种事后的解读,那么环境社会学的存在也就值得存疑了,无非也就是增加了一些分析因素而已。事实上,我们缺乏的恰恰是需要能够切实反映经济与社会现实背景的政治经济变量。因此,可能的出路就在于要拓展解释变量,审慎的借鉴“环境学的环境社会学”的理论分析框架。当然,这要冒承担宏大叙事的理论风险。第三,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经验研究与理论阐释的结合性问题,避免走入常识化的误区。毕竟,作为一种学术研究其首要的功能还是在于可解释性,而不是沉湎于对环境问题的直观描述。

三、几点理论思考

按照一般的理解,环境社会学应当是一门以“经验—理论”为基本特征的学科。或者说,环境社会学强调理论建构的经验基础,而弱化宏大叙事的理论表述。这种理解既继承了学科的理论传统,也体现了学科研究范式的基本要求。而且,对于环境社会学理论性质的理解也关涉到我国环境社会学的理论建设问题,这其中有两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深思。

首先,我们能否用少数或单一的理论分析框架来解释中国环境问题的诸多现象,还是针对不同的环境问题来选择相应的理论分析框架。

按照我的理解,这里面既存在着理论分析框架的多元化的问题,也存在着理论研究视角的差异问题。一方面,我们应针对不同的环境问题寻求相应合理的理论分析框架。如对城市环境问题的研究,采用社区及社会组织的视角就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而对于全国性或总体性环境问题的研究,则可以依据社会运行论来作为合理的理论分析框架。当然,这其中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论分析框架之间的衔接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理论研究视角的转换问题,即我们可以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从而转换理论研究的视角,这意味着研究结论的变化及解释程度的差异。如我们既可以从行动者与社会空间的视角来切近城市环境问题的研究,也可以从制度分析、社区及社会组织的视角介入研究。但是,这种研究视角的转换不应当仅是一种解释方式变化的要求,而应是一种关涉到理论价值及意义变化的要求。

其次,宏观理论与“经验—理论”之间的逻辑关系问题。从理论的建构过程来看,“经验—理论”是依据扎根理论方法建立起来的,具有扎实的经验事实基础,这充分保证了环境社会学能够在理论与现实之间保持一种必要的张力与敏锐感。但接之而来的问题是,何种经验事实可以构成扎根理论方法的基础,不同的“经验—理论”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内在逻辑关系,由“经验—理论”是否可以上升为宏观理论。进一步说,环境社会学是否需要一种宏大叙事的理论学说,而宏观理论建构的基础又在于什么。

这些问题目前还尚无明确的结论,有待于进一步的夯实基础与完善理论建构的准备工作。但无疑,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中国环境社会学的理论建设至关重要。总之,中国环境社会学的发展正愈加体现出强大的理论生命力,通过不断的完善研究方法论,努力寻求新的理论生长点和研究主题。

一.填空

1.躯体健康、心理健康 、社会适应良好、 道德健康

2.家庭,学校,社会,学生的个人特点 3.(空)

4.第

七、

9、

16、

9、

22、河南、南阳

二、名词解释 1.现代健康的概念:

现代健康的含义并不仅是传统所指的身体没有病而已。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解释:健康不仅指一个人没有疾病或虚弱现象,而是指一个人生理上、心理上和社会上的完好状态。这就是现代关于健康的较为完整的科学概念。 现代健康的含义是多元的、广泛的,包括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性3个方面,其中社会适应性归根结底取决于生理和心理的素质状况。心理健康是身体健康的精神支柱,身体健康又是心理健康的物质基础。良好的情绪状态可以使生理功能处于最佳状态,反之则会降低或破坏某种功能而引起疾病。身体状况的改变可能带来相应的心理问题,生理上的缺陷、疾病,特别是痼疾,往往会使人产生烦恼、焦躁、忧虑、抑郁等不良情绪,导致各种不正常的心理状态。作为身心统一体的人,身体和心理是紧密依存的两个方面。

2.体能:

体能,即运动员身体素质水平的总称。即运动员在专项比赛中体力发挥的最大程度、也标志着运动员无氧训练和有氧训练的水平,反映了运动员机体能量代谢水平。体能即人体适应环境的能力。包括与健康有关的健康体能和与运动有关的运动体能。

3 体育锻炼的基本原则:

安全性原则:目的要明确是健身,不是比赛。不要做危险动作。

循序渐进原则:体育锻炼的内容要由简单到复杂,由易到难,运动负荷安排由小到大逐渐增加。 适宜的运动量原则:一定要根据自己当时的身体情况掌握运动量。 持之以恒原则:锻炼要持之以恒,但生病期间不要勉强。

4.体育价值观:

体育价值即体育的功能(效用)与人类需要之间的主客关系。体育价值包括:

(1)体育外在价值。包括:①体能的外在价值;②体育知识的外在价值;③运动技能的外部价值;④快乐的外在价值。

(2)内在价值。包括:①体能的内在价值;②体育知识的内在价值;③运动技能的内在价值;④快乐的内在价值。判定体育价值的有三个标准:内在价值的标准;满足的标准;一致的标准。

三、简答

(一)体育锻炼的基本方法:

一、重复锻炼法

在运动锻炼的过程中,用多次重复同一练习,两次(组)练习间安排相对充分休息,从而增加负荷的锻炼方法叫重复锻炼法

二、间歇锻炼法

在运动锻炼的过程中,对多次锻炼时的间歇时间作出严格规定,使机体处于不完全恢复状态下,反复进行锻炼的方法叫做间歇锻炼法。

三、连续锻炼法

在锻炼的过程中,为了保持有价值的负荷量而不间断地连续进行运动的方法叫连续锻炼法。

四、循环锻炼法

循环锻炼法是练习前,设立几个不同的练习点(或称作业站),练习者按照既定顺序和路线,依次完成每个练习点的练习任务。完成了一次循环。这种练习方法就叫循环锻炼法。

五、变换锻炼法

通过不断变换运动负荷、练习内容、练习形式以及条件,以提高锻炼者的积极性、适应性及应变能力的方法称作变换锻炼法

六、负重锻炼法

负重锻炼法是使用杠铃、哑铃、沙袋等重物进行身体运动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方法。

(二)体育锻炼的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是指体育锻炼必须追求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使身体形态、机能、身体素质及心理素质等方面得到全面协调的发展。人体是由各局部构成的一个整体,各局部均按“用进废退”的规律发展,体育锻炼能促进新陈代谢的普遍旺盛,使身体各系统、组织、器官的和谐发展,达到身体相对的完善和完美。

(三)体育锻炼的循序渐进原则:

循序渐进原则是指体育锻炼必须遵循人体自然发展、机体适应的基本规律,从不同的主客观实际出发,合理安排运动负荷,在渐进的基础上提高锻炼水平。在体育锻炼过程中,运动负荷的大小直接影响人体机能的变化,负荷是否适宜,对锻炼效果的好差起很大的作用。运动负荷的大小因人、因时而异。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机能状态、不同的时间,人体对负荷的承受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进行体育锻炼时应循序渐进,随时调整运动负荷,逐步提高锻炼水平。

(四)体育锻炼的连续锻炼法

在锻炼的过程中,为了保持有价值的负荷量而不间断地连续进行运动的方法叫连续锻炼法。此方法要求负荷强度较低、负荷时间较长、无间断地连续进行运动。从增强体质出发,需要间歇就停一会儿,需要连续就接二连三地进行下去,所以不能仅讲究间歇,还要讲究连续。连续、间歇、重复都是在整个锻炼过程中实现的。连续、间歇、重复等各因素各有其独特的作用,连续的作用在于持续保持负荷量不下降,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使身体充分地受到运动的作用。

四、论述

谈谈体育锻炼中应在哪些方面注意安全与卫生

(1)不要盲目参加超过自己能力的活动,应该通过力所能及的体育活动来锻炼身体。

(2)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请体育老师或运动专家根据你的体质健康状况给你制定一个运动处方,它可以指导你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安全、科学的锻炼。

(3)每次锻炼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克服内脏器官的生理惰性,预防运动损伤的发生。 (4)饭后、饥饿或疲劳时应暂缓锻炼;生病刚愈不宜进行较大强度的锻炼。

(5)对于不熟悉的水域,不要随便入水游泳或潜水,以免发生意外;用室外器械进行锻炼时,一定要先检查器械是否安全可靠。

(6)每次锻炼后,要注意做好整理、放松运动。这样有利于促进身体的恢复,以便迅速投入到学习活动中去。

(7)在锻炼的过程中,注意饮水卫生;运动后,不宜即刻洗冷水澡。

(8)在制定或实施自己的锻炼计划前,一定要经过体检和医生的认可。如果你患有某种疾病或有家族遗传病史,需要找大夫咨询,在有医务监督的情况下按照体育教师和医生的建议进行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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