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单双号限行措施

2023-03-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车辆单双号限行措施

单双号限行措施解除新闻发布会

未雨绸缪 多措并举 全力以赴缓解拥堵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4年7月18日)

7月21日起,我市将解除小型、微型客运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恢复尾号限行。目前,兰州交通正处于重大市政项目建设的关键期、道路施工开挖的集中期、车辆大幅增长的高峰期、道路交通供需矛盾的爆发期。即便是单双号限行期间,由于道路施工影响,部分路段交通拥堵依旧突出。天水路封闭施工禁止大客、货车通行,这些车辆绕行后,邻近的平凉路、南河路、读者大道、南滨河路车流量加剧。同样,西津东路、临夏路、白银路、东岗东路、火车站东路等多个路段在早中晚高峰时段,也是堵车严重,尤其在西津路、火车站东路等路段,由于多处人行过街设施拆除,人、车抢道情况十分严重,严重影响车辆通行。解除单双号限行措施后,中心城区机动车流量将大幅猛增,交通拥堵问题也将进一步加剧。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将采取12项措施积极应对,全力以赴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以确保上述重大市政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确保施工期间城区道路不出现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确保市民群众工作生活出行不受大的影响。

目前,我市道路交通存在诸多因素制约交通畅通:

一是道路开挖集中,点多面广。今年以来,截止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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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共有240处道路开挖施工,是占用道路最多、面积最大、周期最长的一年。施工主要集中在轨道交通、上跨下穿等重点工程,以及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供水、燃气等项目。由于道路施工占用大量道路资源,许多路口、路段变成了“瓶颈”,车辆通行严重受阻,严重影响交通畅通。

二是机动车增长迅猛。截止今年7月17日,全市在册机动车650894辆,与2003年底的151929辆相比,10年时间增长了4.28倍;仅今年前7个月就新增机动车59903辆,日均入户车辆高达437辆,是去年同期日均入户的1.3倍。机动车辆特别是小型、微型客车的迅猛增长,进一步加剧了交通拥堵和尾气污染。

三是道路建设相对滞后。市内4区现有市政道路1456条,总长909.81公里,总面积2168万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0.34平方米。道路总长与2003年的874公里相比,10年时间仅增长4%;全市城区规划主次干道746.04公里,目前仅建成346.57公里,完成46.46%,尚有一半未建成。由于道路网络不完善,导致主次干道车满为患。据测算,目前我市道路交通密度(机动车总量/道路总长)高达706辆/公里,公安部交管局有关香港交通的考察报告显示,香港道路交通密度为每公里301辆。

四是停车泊位严重不足。全市现有停车场1383处,其中路面临时停车场125个、地下停车场220个、院内停车场1038个,停车泊位72754个,平均每百辆机动车拥有停车泊位11.32个,—2—

远低于畅通工程每百辆车20个停车泊位的最低要求。由于停车场点少,许多车辆占用次干道、小街巷停车,又影响了这些“毛细血管”的畅通。

针对即将到来的交通压力,公安交警部门勇于担当,未雨绸缪,不等不靠,将采取12项措施积极应对:

一是领导带头,深入挖潜。支队、大队、中队各级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发动全体民警、协警,主动放弃休假,加班加点,无私奉献,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管事率,全力以赴疏堵保畅。

二是科学派勤,合理用警。各交警大队紧密结合各自辖区交通实际和警力状况,突出勤务的针对性、机动性和科学性,在认真落实常态化勤务方案、全面加强指挥疏导的同时,突出加强高峰时间、重点路段、施工区域、重大活动场所的勤务安排,确保有民警、协警执勤巡逻,重要岗位实施24小时勤务。

三是及时搜集掌握交通拥堵信息,做到每天一汇总,每周一分析。支队指挥中心根据每天掌握的情况,特别是市民报堵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交警大队,及时调整警力部署,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最短时间到达,最快速度疏通。并定期进行分析和梳理,掌握交通拥堵规律特点,指导各交警大队适时调整勤务方案。

四是全面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今年支队为城区各交警大队配备的摩托车、折叠自行车作用,针对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各种异常情况造成的突发性交通拥堵,建立完善“五快”指挥调度机制,做到接警快、反馈快、出警快、处置快、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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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快。

五是全面完善交通设施,保证各类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设置科学、合理、完善,运行良好。组织专门力量,建立交通设施24小时应急抢修机制,针对下雨、停电等造成的交通信号灯故障问题,及时抢险,减少因此造成的交通拥堵。

六是全面落实单纯财产损失类交通事故的快处快赔工作。充分发挥大砂坪、仕通两个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站作用,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消除事故双方对于事故责任认定、理赔方面的后顾之忧,对不按规定快速撤离的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组织开展全员交通事故资格培训,着力规范提高一线执勤民警对单纯财产损失类交通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调解工作水平,全面推行30万元以下单纯财产损失类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交通事故现场未及时撤除而造成的交通拥堵。

七是严格管控各类禁行限行车辆。特别是货运车、黄标车、农用车、外地号牌小型微型客车等,切实削减城区道路交通总量。

八是大力开展夏季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结合夏季交通特点和当前交通特殊情况,严管重罚各类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在新闻媒体定期公开曝光,全面净化交通环境,强力震慑交通违法侥幸心理,切实减少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拥堵。

九是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倡导党政机关带头,减少公务车出行;在短途内办事,尽量步行前往;多人出门办事,尽量拼车出行。倡导广大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多步行,多骑—4—

自行车,多乘公交车;短途尽量步行,驾车出行根据需要选择最佳出行路线,提高办事效率。

十是大力加强施工路段监督管理,严格审批监督开挖范围、施工期限,坚决杜绝未经审批和超范围、超时限开挖施工,对超限施工的一律进行摄像取证,协调主管部门处罚;加强施工路段督导检查,加快施工进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保通员制度,加大交通指挥疏导力度,杜绝施工车辆违法行驶、乱停乱放、影响交通。

十一是不断优化交通组织。对施工路段,采取优化组织、错时分段通行等措施,努力减轻施工开挖对交通的影响。在原来已对城区21条道路实施单向交通组织、形成6组微循环的基础上,今年6月10日开始,我们又对26条道路实施单向交通组织,新增6组微循环,目前共有47条道路实施单向交通,形成12组微循环。下一步,我们还将紧密结合轨道交通和上跨下穿工程施工,不断加强调研,成熟一条实施一条,不断推出更多、更科学的交通组织优化措施,不断挖掘、提升现有道路通行效能。

十二是大力推进智能交通建设。在目前已经完成招标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确保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争取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抓紧开工建设非现场执法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智能交通管理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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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2011秦皇岛暑期北戴河部分时段单双号限行

2011-07-01来源:互联网

为保障暑期期间道路畅通及中、外游客的出行安全,秦市公安部门制定出台秦市暑期道路交通管制方案,2011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每周

五、

六、日北戴河区将实行单双号限行管理,同时为应对北戴河火车站运行带来的巨大客流,期间将对北戴河火车站周边道路通行的大型车辆采取了必要的限行与分流措施。

北戴河区2011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分路段限行,其中西海滩路(剑秋路南口至西六路南口)禁止机动车辆通行,持证工作车和公交车除外。中海滩路(保二路南口至东三路南口)设置为步行街,禁止一切车辆通行。东海滩路(东坡路至金旭路段)6:00至20:00实行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禁止大型客车通行。与东海滩路相交的东坡路、旅游码头、康乐路、金旭路等四个路口,禁止机动车左转弯驶入东海滩路。东、西经路禁止货运机动车和八座(含八座)以上客车通行,确需通行的可到交警五大队办理通行手续,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联峰路以南道路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同时,禁止畜力车、拖拉机、农用车在城市区道路通行。禁止机动、电动、人力三轮车在联峰路以南道路上通行,严禁非法营运载客;运送废品、泔水的人力三轮车可在早6:00前、晚22:00后的时间段通行。

北戴河区管制期间每周

五、

六、日实行单双号限行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车辆,交警部门根据监控抓拍记录依法进行处罚。限行区域:205国道(不含)以南、滨海大道(含)以西、海北路(含)以东;通行原则:本市机动车按车牌阿拉伯数字尾号,执行每周

五、

六、日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汽车、出租汽车、殡仪馆的殡葬车、银行运钞车、邮政车、大型旅游客车不执行单双号限行管理。为保障进出北戴河火车站车辆安全畅通,暑期将对北戴河火车站周边道路通行的大型车辆采取必要的限行与分流。大型货车限行区域:西起205国道与抚昌黄公路交叉口,东至205国道(西环路)与102国道交叉口;大型客车限行区域:西起205国道与站南大街交叉口,东至205国道(西环路)与河北大街交叉口。

同时,秦市其它县区也实行交通管制,其中海港区西环路(不含)以东、北环路(含西港路至建国路路段)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需在限行路线通行的,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办理通行证件,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东港路以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除有正当手续的残疾人助力三轮车外,禁止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通行。城市区道路禁止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畜力车通行。

第3篇:石家庄明年施行单双号限行 2015年购车摇号

6月18日,石家庄市召开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对今年及今后五年省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针对省会机动车保有量猛增的现状,石市提出自2013年起限制家庭购买第三辆个人用小客车,自2014年市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根据《石家庄市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工作方案》规定,石家庄市机动车保有量到2013年底将控制在190万辆以内;到2015年底控制在210万辆以内;到2017年底控制在230万辆以内。自2013年开始,石家庄市每年新增机动车控制在10万辆以内;自2015年起,每年小客车增量配额为9万辆,按照每月7500辆进行配置。

为此,石市将严格实施强制报废制度,对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在用机动车予以强制报废。对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机动车,不得办理变更使用性质、转移登记以及迁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管理区域等业务。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并督促车辆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对逾期未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或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其所有人机动车相关业务;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机动车,公安部门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注销。

严格新增车辆管理,提高机动车准入门槛,在外地转入车辆实施国Ⅳ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国Ⅳ标准使用三年以上不予以办理转入”的硬性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新注册车辆实行国Ⅳ标准,杜绝高污染、高排放车辆落户省会。

到2015年底,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底,淘汰全部黄标车。

自2013年起,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量,严格控制对执法执勤用车的审批。

自2013年起限制家庭购买第三辆个人用小客车;自2014年市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据悉,石市还将借鉴外地经验,研究制定《石家庄市小客车数量调控规定》,自2015年起实行小客车指标摇号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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