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内部控制制度

2023-01-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通过规范体系表现出来的,必须借助于有力执行才能发挥出制度规范效能。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学院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1篇:学院内部控制制度

独立学院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

[摘 要] 独立学院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随着独立学院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业务的不断增加,内部控制的内容和范围也不断拓展,促使其内部控制系统不断创新、发展和完善,以克服其固有的缺陷。但我国独立学院内部控制还存在较多问题,本文探讨了独立学院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独立学院内部控制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 独立学院;内部控制;风险评估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21.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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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 言

高校的扩建和扩招促使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独立学院也如雨后春笋般快速成长并迅速发展成熟,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过分追求速度,忽略了独立学院内部控制的管理,以至于独立学院的内部管理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因此,本文以独立学院的内部控制为研究对象,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角度,结合借鉴 COSO 报告的相关理论和企业内部控制的实践经验,对独立学院内部控制框架进行研究。为独立学院内部控制建设提供解决思路,使独立学院在发展中能够合理保证其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社会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1 内部控制概述

1.1 内部控制的概念

美国COSO委员会发布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指出:“内部控制是一个由企业董事会、管理阶层和其他人员实现的过程,旨在为实现经营的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符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等目标提供保证。”我国财政部等五部门2008年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内部控制的定义为“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1.2 独立学院内部控制的目标

企业的目标是生存、发展和盈利,早期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后来发展为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独立学院具有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的三大办学目标,通过对比分析独立学院与高校及企业目标的的异同,借鉴国内外关于企业的内部控制目标,从而确定独立学院的内部控制目标。笔者通过总结比较,确定的独立学院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高校内部规章制度,保证内部控制活动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进行,并且按照自身制定的内部控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业务活动的操作程序和行为规范,确保学校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保护独立学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风险等。

2 独立学院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2.1 独立学院组织机构不完善

我国独立学院和其他高校一样,在管理上采用行政管理的科层化管理模式,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组织机构形成从校长到院长(处长)、到系主任、再到普通教师的垂直管理结构形式,缺乏对独立学院高层领导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很容易发生权力超越制度、以权谋私的行为。部分独立学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职务分工不合理,权力和职责分配不尽合理,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对重要的岗位缺乏有效的监督,出现了大量的贪污腐败案件,特别是独立学院基建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等存在较多的舞弊行为。

2.2 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

目前,许多独立学院没有建立起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的风险评估机制,特别是在筹资、投资上,导致筹资风险和投资风险加大。在筹资上,部分高校没有充分认识贷款风险,对贷款的论证不充分,不能科学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结构和方式,导致贷款规模大大超出高校的经济承受能力,资金周转紧张。在投资上,缺少可行性研究,没有按照申请、论证、审批、实施程序操作,特别是在重大项目决策时,受学校行政影响,没有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没有相关的风险评估控制措施,盲目扩张,超规模投资,使高校面临巨大的潜在财务风险。

2.3 内部及外部监督不到位

独立学院内部监督主要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部门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来检查、监督和评价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但是多数独立学院中,内部审计部门只是学校下设的管理部门,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不高,且受到高校管理层的约束,缺乏独立性,内部审计部门只能按照学校管理层的要求开展工作,无法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此外,对独立学院的外部监督缺乏连续性和主动性,只有在接受国家主管部门委托的情况下,才行使审计职能,而且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受到独立学院管理部门的限制,对独立学院的监督和管理意义不大。

3 独立学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3.1 构建科学的独立学院治理结构

首先要明晰独立学院的产权问题,独立学院法人治理結构是最重要的控制环境因素之一,只有在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之下,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取得预期的成效,达到预期的目的。独立学院治理结构从本质上讲首先是一种制度安排,即基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而必须建立的关于不同治理主体之间权力分配和制衡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次是一种契约关系,即以法律为依据,以简约的方式规范独立学院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再次是一种有效的运行机制,即通过一定的激励和约束手段调动各种因素、协调各种关系、以独立学院实现办学目标的组织和运转机制。构建科学的独立学院法人治理结构,需要明晰独立学院的产权、理顺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要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改造董事会,解决独立学院所有者与管理层的连接问题,并要强化监督机制。

3.2 建立健全独立学院风险评估机制

独立学院存在着办学风险和财务风险两种风险。独立学院由于扩招后普遍面临着教育资源紧缺的局面,负债办学已经成为许多学校的选择,所以目前独立学院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财务风险。

首先,独立学院管理者要强化风险意识,真正认识到建设摊子过大、贷款过多、支付利息过高有可能引发的财务危机将给学校带来的危害。科学规划学校的建设规模和建设进度,使学校建设活动置于良好的资金保障之下,以使学校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态势。

其次,建立健全高校经济责任制度、筹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独立学院必须加强财务分析,监测学校的财务风险情况,建立财务风险预警体系,控制贷款规模。在贷款的使用上,应该考虑资金成本,注意分清轻重缓急,妥善安排好资金,掌握好资金使用的进度和节奏,并形成一套“严格审批、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跟踪监控、考核效益”的贷款资金使用机制,通过对贷款项目实行“目标分解、公开招标、责任落实、验收考核”的办法,并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分项目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检查,并对资金的使用效果做出正确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独立学院的财务风险降到最低点,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应该把高校的经济责任制与高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制度挂钩。

3.3 加强内部及外部监督

监督是实时评价内部控制执行质量的制度和相应的程序组成,是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结构的设计和运行效果进行经常或定期的评价,以确定内部控制结构是否按照既定的目的运行,以及对特定情况下发生的变化进行适当的修正,在帮助管理当局更有效地达至预期控制目标的过程中发挥作用,是一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评估制度执行质量的过程。

独立学院内部审计部门不仅需要对内部控制进行日常监督,还需要定期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从而诊断出内部控制制度中和执行中的弱点和不足,对于制度中的缺陷,则要适时进行改进和修订,对于执行中的不足,采取措施強化实施力度。

另外,政府机构要加强对独立学院内部审计业务的领导、指导和监督,通过多种途径(报纸、网络、电话、信访等)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深入各个独立学院实地全面考查、调研,加大对高校监察的频率和力度。独立学院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管理状况进行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审计报告。借助必要的社会监督机构的专业、职业能力,利用社会外部审计对内部控制进行再控制,发现管理漏洞,不断改进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提高管理水平。

4 结 语

我们要深刻理解关于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来建立健全独立学院内部会计控制。注意克服独立学院内部会计控制的缺陷,使独立学院内部会计控制的实施有一个较好的基础。实践证明,独立学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贯穿于学院内部各项业务的执行过程之中,这一控制搞好了,会计工作质量就有保证,各类违纪、错、弊事端就会大大减少,就能促进办学效率和教学经费使用效益稳步提高。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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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素梅.高校财务内部控制研究[J].财务与金融,2011(1):91-95.

[6]何军.高校财务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财会研究,2011(2):50-52.

作者:卢霞 张晋侠

第2篇:独立学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摘要:独立学院子1999年产生以来,关于独立学院的财务内部控制问题一直是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本文在分析财务控制内涵的基础上,探讨了独立学院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独立学院;财务控制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在任何一个学校的财务管理体系中都处于重要地位,他通过控制学院内部一切经济业务,使之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计划规定的预期目标进行,以保证学校计划任务的完成。

一、财务控制的内涵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7,它的基本思想产生于产业革命后期,经过企业家、学者的不断探讨,内部控制先后经历了内部牵制、内部制度、内部结构以及内部整体框架四个阶段。内部控制是一种以预防为主的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程序来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

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独立学院运营管理的各个活动中,只要存在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就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建立相应内部控制制度。内部财务控制是独立学院内部控制的核心,主要是指对财产安全和会计记录可靠性有直接联系的方法和程序。独立学院财务工作渗透学校的各项业务和管理环节,所以建立健全一套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既能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完整,又能堵塞漏洞,抑制各方面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法人资产完整,提高学校资金的效益。

二、独立学院内部财务控制存在问题

2.1内部财务控制环境不佳

从决策机制来看,有些独立学院十分注重决策参与的广度,但强调教师、学生及社会参与决策的形式大于内容,对决策没有实质影响,反而影响了决策的效率。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独立学院办学实践中逐步完善。在决策风险上,资本逐利性与教育公益性在教育教学的实际运行得到充分体现,由于我国民间资本尚处在积累阶段,加上投资环境的缺乏有效引导。导致匆匆上马的不少独立学院面临资金窘迫的局面。2005年10月海南大学旅游学院出现财务瘫痪,2010年1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卖地还债”。从会计基础来看,独立学院的财务运作基本属于投资方进行管理的,其工作人员往往不熟悉事业单位的工作流程,但在实际工作中又缺乏必要的、针对性的知识培训,导致会计在实务操作上有些时候比较棘手。同时,财务部门轮岗制度不能很好实施,防范舞弊的风险较大。从投资主体来看,独立学院投资主体包括高校、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然而大部分独立学院既有投资所形成的校产归属尚未明晰问题,也有与举办学校的产权关系不明晰的问题。不少独立学院无论在办学硬件方面还是软件方面都存在与母体高校分割不清、产权不明的问题,由于这些资源存在难以在产权使用上进行分割的性质,使得独立学院与举办高校之间难以进行法律意义上有效地界定和分割。这些都给独立学院内部财务控制环境留下了难题。

2.2内部财务控制具体措施不明确

由于独立学院是公益非营利性的组织类型,而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高等教育以往都是政府来负责经营,独立学院又属于新生事物。在这种背景下,独立学院对内部财务控制的认识和管理脱不开普通高校的影响,但又拥有企业的资金以及管理的参与。即一方面,企业投资方对教育产业进行投资,对于办学结余有合理的回报权利,因此对内部财务控制要求较为严格,其往往掌握独立学院的财务工作;另一方面独立学院属于国家高等教育范畴,教育教学、日常管理都具有高校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上,母体大学往往给予实际指导,

并参与实际管理。在独立学院内部财务控制的措施运用上,往往会因种种原因而没有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具体防控措施。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只能套用母体大学的控制措施,在运用过程出现不适时才亡羊补牢。正是这种内部财务控制,为日常财务控制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为投机拘私舞弊者提供一定的机会。

2.3内部财务控制流程不规范

独立学院由于其机构设置较之母体大学较为简单,在流程控制中也相对较为散乱,没有形成一定的格局。独立学院内部财务控制流程往往来自母体大学,但限于自身的部门精简、人员雇佣少等实际特点。财务流程控制即使形成后也不能很好地执行。财务流程往往是针对某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的设计,如果出现流程控制的部门经常变更或者是财务工作人员对于流程理解存在偏差,就极有可能使得独立学院内部财务控制效用发挥至最低点,甚至成为部门利益集团获取利益的掩盖伞。因此,独立学院的内部财务控制流程日益成为阻碍其健康发展的一大阻力。

三、政策建议

3.1构建独立学院内部财务控制的治理环境

提出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公司治理环境的目的实际是要解决内部财务控制是由谁来推动和在哪个层面来推动的问题。在企业提出的问题实际上在独立学院同样值得探讨。现代公司为解决外部委托代理的问题常常要形成各种关系的相互制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各司其职、相互牵制。公司内部同样存在内部制衡的问题,分解目标、层层授权。校企合作的独立学院一般设置董事会或者理事会,学院的具体事务主要院长带领中层、基层一起营运管理。根据教学行政工作需要分解战略目标、通过层层授权、分权来分解目标,而同时由内部契约形成的内部权利制度安排,使得独立学院可以有效地控制各个层级的权利部署,同时使教职员工各司其职,相互制衡,构成学院内部控制的根基基础。

3.2独立学院内部财务控制的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这种稀缺资源在当今社会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独立学院的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能有效地为学院节省大量的物力财力,更能在同等院校竞争中取得优势。独立学院的发展方向、运行哲学、风险态度及校园文化等这些都属于软控制范畴内容。它们与独立学院的人力资源环境密切相关。独立学院要根据其自身的人力资源特点进行设计与之匹配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独立学院的内部财务控制要以信息为核心实施控制。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对于财务信息系统具有支持作用,而财务信息的提供、稽核人员的素质高低很大程度的影响着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人力资源环境是独立学院的一个软环境,在独立学院招聘任用财务人员时就要考察其能力和素质以及是否与具体岗位相匹配,以保证独立学院的人力能“人尽其才”。因此,对立学院要做好内部控制环境,对员工进行适当的人力资源培训投入,是必不可少的。

3.3独立学院内部财务控制的会计基础

独立学院的内部财务控制方案要更好的发挥作用,一些必要的基础会计工作是必不可少的。独立学院的内部财务控制的基础和核心是以大量的会计信息为基础的,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直接影响着内部财务控制的运转。为了保证在财务运转过程中,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我们必须做好一些基础工作。从原始凭证的录入、审核、复查等环节做起,确定无误后才向其它部门传递信息。在财务信息的整个传递过程中要保证各岗位人员权责明晰。同时,还要建立一个反馈机制,对于错误信息要提早察觉,将问题处理在萌芽之中。只有财务的信息准确性,才能为学院董事会的信息决策更有实践意义。(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参考文献

[1]杨瑞平.企业内部控制探索[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9:P3-45;

[2]刘晓蕾.浅谈独立学院财务管理[J].中国商界,2009(08):P144-145;

[3]尹建国.内部控制在实践中的应用探讨[J].财经界,2010(1):P147-148。

作者:贾静

第3篇:独立学院产权制度解析

[摘要]基于产权主体性质,文章将现有独立学院分为公有的和典型的两种类型进行分析,认为产权主体性质复杂、关系不清是独立学院产权制度建立的主要障碍;《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所构建的产权制度具有清晰的产权结构和产权主体关系,并引入了公平竞争机制;但还需要通过明确独立学院法人主体性质、建立公有资产退出机制和高校无形资产评估机制,以进一步完善其制度路径。

[关键词]独立学院产权制度路径

[作者简介]苏武江(1975- ),男,陕西韩城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齐延信(1964- ),男,河南南阳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管理科学与工程。(广东珠海519085)杨蜀康(1955- ),男,四川泸州人,北京理工大学纪委书记,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北京100081)

[课题项目]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我国独立学院创新发展路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DIA09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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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教育部出台《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26号令,以下简称“26号令”),再次吹响了“规范管理”的号角,明确界定“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意味着独立学院近十年“半公半民”的模糊身份宣告结束,并对已设独立学院给予了五年的过渡期。到2012年,现有322所独立学院(截至2010年7月12日)将要么再一次得到“追认”(核发办学许可证),要么终止办学。如何通过2012年“大考”,基本条件就是构建起产权关系明晰的产权制度。

一、独立学院多元化产权主体的现实特点

根据经济学产权的定义,可以将独立学院产权界定为:由独立学院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其他财产权利所构成的一组权利束。其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即独立学院与政府、举办者(母体学校)、投资合作者以及与受教育者的关系。多元化的产权主体性质是独立学院产权的突出特点,也是学者们研究独立学院制度的逻辑起点,如季诚钧教授将独立学院分为“民有民营、国有民营、公有民营、混合制独立学院”等四种类型,阙海宝将独立学院分为“公办高校+企业”的典型模式、“公办高校+校办企业”的混合模式、“公办高校+政府”的国有民营模式等三种,明廷华、秦惠民、刘翠秀、朱军文等都对独立学院产权主体的性质进行了相关研究。

独立学院产权主体包括公立高校和合作机构,而合作机构又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他们的所有制性质可以与公立高校相同,属于公有性质;也可以不同,属于私有性质。笔者认为,根据公有和私有资本在独立学院产权中所占的比例,现有独立学院可分为“公有的”和“典型的”独立学院两种类型,由于现实情况的复杂性,每一种类型下又有若干具体办学模式(见右表)。

第一类“公有的”独立学院,由公立高校与自办企业或与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合作举办,产权性质为公有,如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等一批独立学院均由公立高校单独或与自办企业“合作”举办,亦即传统的“校中校”模式;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等一批独立学院由公立高校和地方政府合办;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等若干独立学院的合作方为地方国企;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等若干独立学院为原来公办高职院校的“升级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则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和浙江电信实业集团共同举办。

较早举办的独立学院大多属于此类,尤集中于湖北、浙江、河北等地,其优点在于可获得母体高校办学理念、师资、管理和设备等教育资源的快速嫁接,尤其在产权归属、资源分配上不易发生争执,总体来说办学资金较为充足,其中也不乏办学质量很高的独立学院,“中国校友会网2010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前10名中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均属此种类型。但是这类独立学院往往法人地位不明确,有的甚至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的没有独立的校园,也未突破母体高校的传统办学模式,只是利用所谓“二级学院”,变相搞收费“双轨制”,这不仅违反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而且有悖教育公平,容易引发不同类别学生之间的矛盾,难以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学院。

第二类“典型的”独立学院,由公立高校与社会投资合作举办,最符合教育部对独立学院的界定。目前这一类独立学院所占比例最大,其中大部分的合作方为内资企业,如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的合作方为武汉军威教育投资集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合作方为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的合作方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等七个企业;也有个别合作方为外资或港澳台资企业,如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的合作方为欧洲派斯集团,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的合作方为香港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由于举办主体成分复杂,举办动机不一致,办学经费不足、师资力量薄弱往往在这一类独立学院中表现得较为突出,产权纠纷较多,办学质量也已出现分野,如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等已成为独立学院中的佼佼者,而部分独立学院已面临招生不足。由于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功能不够健全,这一类独立学院的发展潜力亦相对有限。

总之,自诞生起,独立学院就一直受到“剪不断、理还乱”的多元化产权关系困扰,各种性质的产权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严重影响独立学院的办学质量和发展前途。产权主体性质复杂、关系不清已经成为独立学院产权制度建立的主要障碍。

二、独立学院产权制度的构建

26号令是我国第一个完整意义上规范独立学院的法规性文件,从法律上明确了独立学院公益性教育事业的法人性质,大胆借鉴《公司法》精神与原则,吸收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理念,以建立独立学院法人产权为核心的制度路径(见右图)廓清了10年来一系列困扰人们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第一,初步构建了独立学院产权结构。基于“经营权说”的26号令设计的独立学院产权结构主要包括对所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在内的终极所有权,以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所形成的经营管理权,行使终极所有权或经营权可以而且必须得到回报的收益权。独立学院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后,举办各方投入到独立学院中的财产即与举办者各方的其他财产相分离,举办者对其所投入资产的所有权与其使用权、管理权相分离。所有权、办学权、收益权分属于不同主体,各主体间围绕共同的办学目标构成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监督和约束的关系。独立学院成立独立的决策机构、经营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决策机构是依法设立的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决策机构聘请的独立学院院长为经营管理机构,负责独立学院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党团组织构成监督机构。26号令还明确规定“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学费和独立学院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独立学院举办者的出资”“独立学院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独立学院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维护了独立学院法人产权的合法权益,为独立学院有效运作和健康发展建立了制度保障。

第二,基本厘清了各产权主体的责权利关系。为有效吸引和配置社会资源,探索和寻求更为全面与合理的教育发展社会公共参与机制,国家以市场机制所具有的制度性优势,基本厘清了独立学院各产权主体的责权利关系。对公立高校,拥有对投入办学的无形资产的终极所有权,并依法作价;同时承担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的指导工作以及对独立学院终止时仍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托管责任,独立学院使用公立高校教育教学资源相关费用列入独立学院的办学成本。对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拥有对参与办学的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形成的所有权,并允许从独立学院的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明晰的责权利关系一方面能提高社会力量投资教育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能有效地保护举办者和办学者的行为,从而避免现实中许多举办者的徘徊、观望态度和部分办学者的短期行为。

第三,设计了公平、灵活的竞争机制。产权制度是制度化的产权关系或是对产权关系的制度安排,是划分、确定、界定、保护和行使产权的一系列规则,它通过发挥激励和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收入分配功能影响主体行为和市场机制运行。26号令所设计的产权制度具有公平的准入机制和灵活的退出机制,对合作方自治原则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出资人在平等、自由基础上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平等协商,制定独立学院章程,赋予合作各方重大事项的自由选择权和约定权,在过渡期内,独立学院既可以转为民办高校,也可以维持现状,也可以终止办学。因而,独立学院之间的竞争性也将更强,“自生自灭”的企业生存原理将在高等学历教育领域出现。

三、对独立学院产权制度设计的再思考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产权不清一直伴随独立学院在“灰色地带”生存发展,由此导致的“非公非民”身份常使独立学院遭受诟病。虽然26号令在《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框架范围内,对原有一些较模糊的内容作出了明确的细化规定,但由于现实中独立学院多元化产权主体关系的复杂性,还需要进一步的制度补缺,使26号令更具操作性。

第一,明确独立学院的法人主体性质。公益性与营利性不仅是独立学院发展中的外在办学行为的冲突问题,也是内含在教育改革中市场在教育领域延伸的边界问题的矛盾表现。包括26号令在内的现行教育法律制度,都回避了独立学院是何种性质的法人主体这一关键问题,于是“合理回报”就成为调和公益性和营利性矛盾的一种制度妥协。有的地方将独立学院注册为事业单位法人,有的注册为民办非企业法人,但在实际上,可能只是一种“营利的伪装”(for-profit in disguise),即本来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为了能够获得免税等公共政策的优惠而选择进入非营利领域,注册为非营利机构,进而获得更高的利润。劳凯声教授早就预言:中国教育改革的未来走向及其基本面貌,将取决于如何认识和解决教育公益性与资本寻利性之间的悖论,以及如何建立一种有效的协调和制约机制。因此,明确独立学院的法人主体性质,既关系到其法律地位和正确适用法律、有效实施管理及其规范发展,又是在实践中事关其存在与发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重要问题。

第二,建立公有资产的退出机制。“资产过户”是独立学院通过“大考”的第一道关口。26号令规定,2009年4月1日前所有独立学院均应完成“资产过户”,但现实中还有约200所没有完成,仅湖南、河北两省就有二十余所因缺少投资方而难以过户的独立学院,已经构成对26号令权威性的挑战。有学者质疑,对“公有的”独立学院,没有社会投资方,是不是非要去找一个形式上的所谓的合作者?按照法律规定,政府与学校存在着行政法律关系,不能作为产权主体,那么运用财政收入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地方政府如何退出?国企参与举办的独立学院在资产过户中又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假如这些独立学院2012年仍没有完成过户,是“终止办学”还是继续维持这种不尴不尬的状况?为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尽快制定公有资产的退出机制,完善市场进入的政策模式。

第三,建立高校无形资产评估和管理机制。26号令明确提出了无形资产占办学总投入的比例,由合作办学双方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要求予以约定,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与有形资产评估的方法相似,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但不同的计算方法会导致评估的差异很大。而且目前专门针对高校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制定,也没有专业的机构从事这项活动,使高校无形资产评估难以落实。同时,无形资产的比例再加上独立学院使用公立高校的教育教学资源也要列入办学成本(即以前所称的管理费),显然是对原有利益分配的大调整,由于涉及金额巨大,极易挫伤合作方的办学积极性,进而可能会产生一系列摩擦,甚至出现不稳定因素。从市场的运行机制来看,市场交换的先决条件是界定明确的产权,产权是否健全关系着市场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因此,高校无形资产的评估和管理,既要妥善解决无形资产权纠纷和侵权现象,实现高校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又要考虑各方利益的平衡,有利于促进独立学院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保护那些热爱教育事业的社会组织的积极性。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如果一种派生制度的安排能够保证被政府管理部门所默认,市场需求者认可,又能促进自己存量资源的合理流动,同时也能给自己提供某种剩余索取权,这无疑是制度供给者最大的愿望。因此,有关问题的解决,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相关的政策配套,以落实好26号令的制度安排,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类推进,完善独立学院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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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石邦宏.开放的思想审慎的原则——解读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J].中国高教研究,2008(4).

[10]周春云.我国产权理论研究(1997-2006年)的基本情况与态势[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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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美)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陈郁,罗华平.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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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阙海宝,罗昆.指明发展方向完善制度设计[J].教育发展研究,2008(12).

[18]杨继瑞.高校独立学院市场化运作的经济学分析[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作者:齐延信 杨蜀康 苏武江

第4篇:学院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原国家教委第24号令)和我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评审,是指学校审计处依法对校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

第三条 内控制度评审的目的,是通过对内控制度的审查和评价,促使被审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弊端产生的可能性,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学校审计处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核对银行账及支票、收据、印鉴的保管与使用等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

(二) 货币资金收付业务是否都由领导审批授权;

(三) 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和财务处理是否经过严格审核;

(四) 收、付款业务是否在原始凭证上签字盖章,并及时足额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五) 会计与出纳是否定期核对日记账与总账,主管会计是否定期与银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稽核人员是否定期和不定期地监盘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的数额是否超过规定限额;

(六) 出纳主管的现金和银行单据的收付保管是否限制他人接近,现金收付是否集中办理并及时解交银行;

(七) 是否周密地计划预期收入和所需支出、借款的数量和时间,以及用于短期投资的资金。

第五条 学校审计处对存货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存货的采购、验收、保管、发货、装运、付款、盘存等职务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 存货的购入、发出是否经过授权和严格的审批手续;

(三) 存货的办理过程中是否经过采购计划、销售计划、合同、入库单、发货单、领料单和账簿记录等方面的审核;

(四) 存货的购销是否与对方签订有效的经济合同;

(五) 是否设置独立的存货验收部门,所有采购的存货是否根据合同进行严格的验收,包括核点数量、检测质量、出具验收单等;

(六) 是否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与稽核,保证财会部门与仓库的账账、账实一致;

(七) 是否及时办理货款的结算与清理手续,对延期未付或迟收货款的存货是否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

(八) 各项存货的交易是否及时入账。

第六条 学校审计处对应收款项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接受客户订单、调查信用、批准信用、填制销货通知、发运商品、结算开单、办理销售退回、折让、收取货款、会计记录和核对账目等职务是否分离,并明确各自的职责;

(二) 是否实行销货合同制,根据合同规定的名称、数量、品种、规格和供应期发货,并根据合同规定的收款方式和时间及时收回货款;

(三) 采用赊销方式售货时,是否对购货单位的信用进行了调查,对不符合赊销标准的购货单位是否采用现销制;

(四) 是否根据销货订单发货,并以发货单或送货单作为产成品减少的原始凭证;

(五) 是否根据有关单据和发票及时办理销货款的入账手续;

(六) 是否定期编制客户欠款分析表,及时催缴货款,按期收回并入账;

(七) 应收账款的坏账注销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批;

(八) 应收票据的保管与经管现金或一般会计记录是否分离,票据的承兑是否经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批准,违约票据的冲销是否经主管人员批准。

第七条 学校审计处对固定资产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出、出售、报废、对外投资等是否经有关部门授权和审批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二) 新增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时,有关部门对其数量、规格、名称、出厂或建成日期、备品备件、原始价值、性能、新旧程度等是否逐项验收,并确定其年限、折旧率,同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清单”交财会部门入账,固定资产的出售和对外投资是否对其性能和新旧程度进行检验;

(三)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会部门是否对增减的固定资产在卡片、明细账和总账上进行平行登记,是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四) 是否建立固定资产的归囗、检修和调拨移动等管理制度;

(五) 是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固定资产盘点,是否及时处理盘亏盘盈。

第八条 学校审计处对对外投资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投资管理部门是否提出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确定投资立项的依据、所需资金、投资时间、预计效益及回收期;咨询部门或其他部门是否对发行证券单位或接受投资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实力进行调查;财务部门是否会同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所需资金的筹集进行可行性分析;实物投资是否对接受投资的项目进行可信性论证;投资项目报告书或立项报告是否经主管领导审批;

(二) 是否通过投资计划的编制、执行和检查对投资进行控制,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是否经过领导审批;

(三) 短期投资是否对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化进行了分析,长期投资是否对接收投资企业行使所有者的监督权、决策权和投资回收的控制权;

(四) 是否定期对投资效果进行分析,提出投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五) 是否建立了相关的资产、资金和有价证券收、付制度;

(六) 是否实行投资的总分类核算、明细分类核算,定期与原始凭证和管理部门的实物账核对,并通过清查盘点实物进行核实,由稽核人员抽查监督;

(七) 股票和债券是否由独立于投资授权人、投资记账员与出纳员之外的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盗具体措施,是否由内部审计人员或不参加与投资业务的其他人员定期检查其存在性和账实是否相符。

第九条 学校审计处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购入无形资产是否进行了市场调研并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方案,购入计划是否经最高管理部门批准;

(二) 是否对协商价格的合理性进行了审核和深入调查;

(三) 是否通过合同方式进行了购入与转让;签订合同时,是否审查了无形资产的证明文件、有效期和手续的齐备性;

(四) 取得的无形资产是否根据有关凭证及时入账;

(五) 是否对每期摊销和期末余额定期进行复核,查明摊销期限是否合理,摊销额计算是否正确;

(六) 无形资产的转让是否经最高管理部门批准,作价是否合理,转让的收入是否及时入账。

第十条 学校审计处对流动负债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流动负债的经办人员、记录人员和业务审批人员是否进行了分工;

(二) 导致负债的业务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金额较大的流动负债业务是否经业务主管人员专门批准或授权执行;

(三) 所发生的流动负债业务是否及时入账;

(四) 是否由专人定期核对流动负债业务、实有数额及到期日的真实性。

第十一条 学校审计处对长期负债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举借长期债务是否有借债使用计划、归还计划;最高管理机构是否制订举债政策及内部审批程序,审慎地作出借债决策,并与债权方签订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二) 举债投资是否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明确款项的数额、用途,测算预期收益,决策后授权财务部门执行;财务部门是否向金融机构提交借款申请,说明借款原因、用途、金额、使用时间和计划、归还期限和计划,并办理借款审批手续;是否签订借款合同并将借款存入银行,是否在贷款限额内按计划实际需要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到期是否按规定还本付息或办理延期借款手续;

(三) 借款的取得、使用和归还是否及时、完整地根据有关凭证入账,业务处理和会计记录等职责是否严格分工,利息支付手续是否完备;

(四) 是否对长期负债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第十二条 学校审计处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资本金的投入、增资、减资、转让以及经营结束或破产清算时的清算、分配和归还等资本业务,是否经最高权力机构审核与授权,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 是否经管理部门授权并以章程形式明确有关部门与人员的职责,划分不相容职务;

(三) 资本金的投入及其以后的增资和清算退还是否经过验证和评估,认定其真实、合法、正确;

(四) 是否根据评估、验证并核实后的凭证,将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及时地登记入资本投入明细账,其后发生的增资、减资变动是否及时地记入明细账与备查簿中;

(五) 是否对资本金的筹集、存留、增减情况和股利、红利的分配进行定期检查清理,验证投资活动和会计处理是否真实、合法、正确,是否加强了对资本金保值增值的控制。

第十三条 学校审计处对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实现的盈利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分配,盈余公积的提留是否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决定;

(二) 留存收益中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分配,专户记录,不混在一起;

(三) 盈余公积各部分的使用是否经董事会授权批准,用公积金发放股利是否按制度规定予以严格限制;

(四) 是否对向投资者分配的股利,以及公积金、公益金等账户进行定期检查清理,验证其真实性、正确性,是否正确评价资本的增值。

第十四条 学校审计处对主营业务收入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销售计划是否以正确、可靠的市场预测和销货合同为依据,是否运用科学的方法编制,各项指标的计算是否准确并保持时间和空间上的协调、衔接,是否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二) 销货合同签订是否由专人负责,签订合同的程序、形式及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要求,所签合同是否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三) 是否在合理分工与协作的基础上,严格划分有关部门及部门内部成员之间的权限及职责,严格划分不相容职务;

(四) 是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销货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等进行严格控制,并保证其合法、真实和正确;

(五) 是否建立、健全产品发出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其安全、完整,及时办理货款结算和收回;

(六) 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之后,财会部门是否严格执行结算制度,恰当地选用结算方式及时进行款项结算并确保结算的正确无误;

(七) 是否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原则和实际情况,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账簿,建立完整的核算流程,按规定的控制程序和方法进行财务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审计处对产品成本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是否进行成本预测;成本预测的依据是否可靠、完整,方法是否科学、合理,结果是否正确;

(二) 产品成本计划是否与利润、销售、生产等项计划和有关技术经济定额相互衔接、协调,保持先进、合理的水平,并进行指标分解,层层落实;

(三) 是否建立成本归口分级管理责任制,形成纵横相连的成本控制网络;

(四) 是否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严格、准确计量验收,健全原始记录和先进、合理的技术经济定额;

(五) 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是否都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所有的原始记录是否由专人复核;

(六) 是否正确研究成本计算对象、成本计算期、费用归集的程序和分配的方法,以及成本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学校审计处对期间费用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是否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期间费用项目开支计划、预算、定额,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将计划、预算和定额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各单位;

(二) 各部门、各单位发生的期间费用是否事先提出申请,财会部门对照开支标准、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并经主管人员批准后开支;

(三) 使用经费的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财会部门审查、稽核、记账是否由不同人分管;

(四) 各项费用开支是否取得真实、合法的凭证,并按规定程序经开支部门、单位主管人员审批,财会部门审核无误;

(五) 经审核后的各项费用开支是否及时、正确入账,并于期末全部结转“本年利润”账户;

(六) 是否通过检查费用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揭示差异,分析原因,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 学校审计处对利润形成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是否事先编制年度利润计划,并以此为依据编制生产经营计划和实施措施;利润计划控制的依据是否可靠,方法是否科学,计算是否正确。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二) 利润形成是否有严格、合理的职责分工,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

(三) 财会部门负责人和主管会计是否负责日常核算和期末结账的审核,财会部门是否按规定的会计组织核算程序,及时、正确地进行账务处理,并核查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学校审计处对利润分配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是否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包括分工责任制在内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 是否设专人对净利润总额进行审核,正确确定利润分配基数,并据此按规定的利润分配顺序及规定的税率、比例,由财会部门编制“利润分配表”;

(三) 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是否对“利润分配表”的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并签章;

(四) 会计人员是否根据审核的“利润分配表”填制记账凭证,经主管会计审核无误后及时登记“利润分配明细账”及其他相关账户。

第十九条 学校审计处对财务报告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是否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明确每一环节的工作内容、质量要求、时间限制、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各岗位之间的相互配合和制约关系;

(二) 是否制定结账日程表,对结账程序进行合理安排,并规定每一程序完成的时限,对影响结账的关键环节,提出妥善的对策;

(三) 对本期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是否全部入账、账簿与记账凭证是否一致,复算发生额和余额计算是否正确等,是否严格检查和核对;在编制会计报表前,是否对账簿与记账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之间、各种有关账簿之间、账簿记录与财产实有数之间进行认真的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实三相符;是否在正确结账、认真对账的基础上,进行试算平衡工作;

(四) 是否严格依据会计制度对报表种类、格式、项目排列、项目内容和编制方法的规定编制每一报表,并保证每一报表内和不同报表有数量对应关系的项目之间保持应有的对应关系;对于必须予以反映而会计报表规定的项目内容中无法容纳的重要财务信息,是否在相关项目或通过附表、附注等加以说明;

(五) 财会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会计是否对编制完毕的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正确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章;

(六) 会计报表是否按月、季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审计处对内控制度评审的程序和方法:

(一) 收集与描述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

(二) 健全性与合理性评价;

(三) 符合性测试,评价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四) 总体评价,即通过符合性测试,评价内控制度的可信赖程度,确定其对实质性测试的可靠性;

(五) 实质性测试;

(六) 提出评审报告,对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针对制度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5篇:文档大同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小组组织办法

大同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小组设置办法中华民国一○○年三月九日校务会议通过第一条本校依教育部「学校财团法人及所设私学校内部控制制实施办法」置隶属于校长之兼任稽核人员为使稽核人员得系统性执内部控制制稽核乃订定「大同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小组设置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据以成本校内部控制制稽核小组以下简称本小组。第二条本小组置稽核人员十一人稽核人员六人由学校未兼任行政职务之校务会议专任教师代表选举产生且稽核人员中至少应有二位委员具有财务或会计领域之学历或经历且不应担任整体发展专责小组之委员总务长、会计主任不入选如遇必要时得列席说明。其余五人由校长遴聘未兼任行政职务之专任教师担任之本小组委员均为无给职。第三条本小组置主任委员一人由委员每届第一次会议前互推产生之。第四条本小组由秘书室稽核组组长担任

一、学校之人事活动、财务活动、教学事务活动、学生事务活动、总务活动、研究发展活动及资讯处理活动之事后查核。

二、现金出纳处理之事后查核。

三、学校现金、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之盘点。

四、财务上增进效率与减少不经济支出之查核及建议。

五、本校之专案稽核事项。第九条本小组每学期至少开会二次开会时得通知校内单位选派代表列席报告说明遇有重要事项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案得召开临时稽核委员会议。第十条本小组得调阅校内帐目表册案卷并得实施调查。第十一条本小组得调用校内人员办理日常事务并于开会时担任纪录事宜。第十二条本小组政办公费用应在学校相关经费项下匀支。第十三

条本设置办法经校务会议通过校长公布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第6篇:控制学院学生活动财务管理制度

控制学院学生活动财务管理制度(试用版)

为了做好本学院学生活动方面的财务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一、举办任何学生活动之前,需做好策划。主管教师(分团委书记或辅导员)提前7天,向学院提交《活动申报表》和《资金预算申报表》。方案经批准后才可实施,否则产生的后果和有关费用均由相关人员自负。

二、活动结束后两天内,主管教师需向学院提交活动简报、《活动费用报销汇总表》及相关票据,进行审核签字。

三、学院审核完毕后,由主管教师持《活动费用报销汇总表》到许建处进行登记、报销。

四、其他工作如若需要产生费用,参照此流程处理。

五、若所办活动经费自筹,则不需要填写以下表格,但该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时间需要告知主管领导。

六、附件一:《控制学院学生活动申报表》

附件二:《控制学院学生活动资金预算申报表》

附件三:《控制学院学生活动费用报销汇总表》

附件四:《报销票据注意事项》

第7篇: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新闻部内部管理制度院办内部管理制度例子

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新闻部内部管理制度

一、新闻部人员机构设置

新闻部在06年至07年度共设置部长一人,副部长三人。

1、 干部职责

●部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联络以及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保持与法学院分团委的及时通信,接收分团委相关工作安排和各项事务;

(2)联络各部,收集学生会其他各布最新活动信息以及院系中举办活动的详细信息;

(3)协调外出采访活动,负责通知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干事进行出采访,如果遇到有课等特殊情况应作到及时协调;

(4)整理新闻部内部资料,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对下月工作进行计划安排,负责对本部活动整理、保存各种书面资料;

(5)负责通讯员队伍的管理,负责对06级通讯员采集的稿件进行审核、修改以及发布及存稿件;

(6)负责各项活动及会议的考勤工作(本部人员);

(7)负责对新闻部各成员的每月总体考核工作,对成员的具体表现情况在部内例会上进行公布。

●副部长一的职责

负责外出采编、收集稿件,对各种法学院院系活动进行报道,具体工作如下:

(1)采访法学院分团委各部开展的主演针对新生的各种比赛和活动;

(2)采访法学院重要的学术活动,如学术讲座、学术沙龙等;

(3)与副部长二负责摄影小组的管理工作;对相机进行及时充电,以备用;

(4)将采访的各种活动整理出稿件,配合照片(需要的是校园网、《湖大青年》),发布校内个媒体;

(5)将采集的照片上传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存档备用。

(6)联系法学院当年优秀教师、优秀毕业生、优秀班干、优秀团干进行采访宣传报道;

(7)负责干事小组的第一小组,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具体工作见人员管理制度)。●副部长二的职责为:

(1)对每月例会的时间,地点进行协调安排,作好会议的记录工作;

(2)负责整理各媒体新闻部发稿采稿数量及稿件排行等稿件工作及时进行总结;

(3)负责新闻部主办各项活动的场地,时间及人员安排等相关活动事宜,与其他部进行协调;

(4)负责干事小组的第二小组,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具体工作见人员管理制度);

(5)与副部长一负责摄影小组的管理工作,及时联系分团委办公室刘老师对器材进行维护;

(6)采访法学院的院内各会议,及时了解院内动态,通过舆论宣传架起师生之间的桥梁。 ●副部长三的职责为:

(1)针对校园内的主题风采月活动及各种大型校园活动进行及时安排报道;

(2)针对新闻部主办的各项活动,经新闻部集体组织协调讨论后,写新闻部各项活动的策划,并及时到办公室备案;

(3)负责与宣传部联系,对新闻部的各项活动做前期与后期的宣传报道;

(4)负责对新闻部干事中写稿不规范,文字不合理,稿件质量差的进行指导帮助;

(5)负责干事小组的第三组,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具体工作见人员管理制度);

(6)对文学类稿件如大学生活体验,思想碎片等进行改稿,定稿;

(7)协助部长工作。

2、此外,由于校内媒体较多,特分配各主要成员专门关注相关媒体并负责与其经常联系。 任倩:湖南大学广播站、《湖大青年》编辑部

贾俊:校新闻网、校共青网

李琳:湖大电视台、学工网在线

宋江文:法学院网站、校报编辑部

3、新闻部共有干事小组,通讯员小组,摄影小组三组队伍:

干事小组的职责为:采访法学院分团委各部开展的主演针对新生的各种比赛和活动;采访法学院重要的学术活动,如学术讲座、学术沙龙等;宣传报道法学院组织的活动以及先进个人,扩大法学院在校内各院系中的影响力,力求塑造百年法学新学年的新气象;

针对校园内的主题风采月活动及各种大型校园活动进行及时报道;写新闻稿件,积极参加新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各小组长的安排;

通讯员小组的职责为:通过通讯稿件记录大学的点滴,宣传校园文化,增加投稿数量,提高稿件质量,及时聆听校园脉搏;

摄影小组的职责为:主要负责收集各种学术报告,学工活动及院里重大活动的现场照片,用图片展示大学风貌。

其具体细则如下:

⑴干事实行小组负责制

第一组由副部长贾俊负责,组员慈风君,刘派,王烨莹,丁红梅,李敏

第二组由副部长李琳负责,组员为郑竹涛,白圣君,孙川,胡兰英

第三组由副部长宋江文负责,组员为樊星,王冰清,胡春桃,戴慧芳,周颖雪

组长的职责为:①发布通知,指导组员

②采集新闻稿件

③审阅稿件

④发送稿件到各媒体

⑤以及监督组员的工作

特注:各小组组员须定期与分团委领导联系,获取活动日程以及最新的院系动态,鼓励干事积极向各大媒体投稿。

⑵通讯员管理制度

由部长负责通讯员队伍的管理,其主要作用是宣传校园文化,面向全校师生重点报道我院的各类学术报道,学工活动、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

其管理制度细则如下

①将所有通讯录分为四个小组分别管理:

第一组,小组长为黄现蕾,组员为唐虹,陈欣,郭歌

第二组,小组长为王韧,组员为李丹,成景,袁松

第三组,小组长为白晓明,组员为梁慧,廖思婷

第四组,小组长为刘峰,组员为马超,王振炎,王艳

②通讯员各小组每周采稿量至少达到5篇,并投发到校内各媒体。通讯员发稿后须保留一份底稿交于负责人任倩,以供考核及奖惩。

③小组长的职责主要有:〈1〉协助负责人任倩工作〈2〉负责每周收集底稿上交〈3〉督促组员工作〈4〉负责发布各项通知。

4.摄影小组管理细则

摄影小组主要负责收集各种学术报告,学工活动及院里重大活动的现场照片,共分为3个小组,主要职责为:

(1)协助干事小组的报道工作,对院里的活动采集图片并保存

(2)根据校园主题月的活动用相片记录美好而充实的校园生活

(3)各小组组员须及时将照片发送到校内媒体,并及时到分团委处存档备用

图片是反映摄影小组工作的重要方面,所以特对图片做如下要求:

(1)图片必须美观,富有整体性,能反映大学生生活学习的精神风貌;

(2)图片须富有主题,有一定的校园或院系背景;

(3)利用院内器材作为私用,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二、稿件

稿件是新闻部对外宣传我院精神风貌的主要方式,发稿量的多少是衡量新闻部工作的重要标准,所以稿件的质量和数量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特对稿件质量要求如下: ①新闻稿必须明确地点、背景等要件,必须做到信息准确、内容真实;

②新闻稿必须注重时效性,稿件最近在事件的第二天发出,以保证及时报道该活动; ③稿件应进行仔细的核对,避免出现缺字漏字、错别字以及语法错误等;

④稿件字数不得小于200字,大型活动或具体稿件必须达到800字以上;

⑤稿件的思想性必须积极向上,用语文明;

⑥鼓励发展文学性稿件,一经在校园外媒体发表,稿费从优。

⑦稿件来源有:

⑴院内各会议

⑵各类学术报道

⑶学工活动

⑷学生学习生活

⑸大学生活体验、思想碎片

⑧校内各媒体:

(1)湖大新闻网news.hnu.cn

⑵法学院网站fxyyb@hnu.cn

⑶湖大校报hdb8822804@yahoo.com.cn

⑷学工在线students.hnu.cn

⑸admin@rrg.hnu.cn">共青网admin@rrg.hnu.cn

(6)南校在外国语学院315室广播站Lvxinping@yahoo.com.cn

(7)湖大青年editor@hayouth.com

(8)新闻部通用邮箱(各成员稿件必须发送到此处备份)faxueyuan20062007@126.com

三、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新闻部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我部在本届工作中首次明确奖惩制度。

1. 奖励方面

①按实行发稿量和发出量计算,稿费各小组组长于月末进行总结,在月初例会上宣布。②在校内外各媒体发表的稿件或文章,每篇稿件均奖励稿费1-5元。(其中普通通讯稿及新闻稿1元,随笔类2元,视频稿件3元,访谈类或大篇文章出现在校报上5元,如若出现在校外媒体上依据其影响适当增加,以文字形式发表的稿件,须自留复件,以备统计)

③对于日常工作中表现积极的新闻部成员,在年终推荐评优。

2. 惩罚方面

①不服从部里安排,消极怠工的成员,将在例会中被点名批评。对于屡次不改的成

员,我部将上报分团委学生会。

②对于稿件质量不佳者,给予指导帮助。

四、考核制度

1、会议制度

①新闻部将在每月月初召开例会,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表扬表现突出的成员,对下月工作进行布置。

②会议考勤由部长任倩负责。新闻部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新闻部例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须提前向各组小组长请假。

2、稿件考核

新闻部成员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包括稿件完成情况,活动参加情况。考核先由组长统计,再交予任倩进行汇总。

①稿件考核以发稿量为主,采稿量为辅综合评定。

②除新闻部外派具体各项活动所采集的稿件外,成员每人必须每周至少采集1篇稿件,主题内容不限。

③各组成员如无法完成规定发稿量,将追究其组长及当事人责任。

④对于超额完成的小组及成员将在例会上进行表扬。

3、为了规范新闻部内部工作,特实行积分制

(1)对干部的考核

〈1〉按照以上规定的干部职责,未完成的扣1分,按规定完成的加2分

〈2〉例会无故缺席扣1分,准时参加会议加2分

〈3〉对部内活动积极组织,发挥才能的加3分,不热心部内活动,甚至不参加组织活动的扣2分,并予以警告

〈4〉对干部在稿件的奖核上同干事一致

4、对成员的考核

〈1〉 在固定的通讯稿制度上:定期完成每周采集一篇通讯稿的加1分,按次累积,每个月由小组长进行总结,最后交部长进行统计,对完不成任务的倒扣1分,每月各成员均有必须达到的稿件数量,凡超额完成一篇累加1分(以发到新闻部公用电子邮箱为判断标准) 〈2〉在会议制度上:按时定期参加例会的加1分,迟到的成员扣0.5分,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扣1分,连续3次不参加的扣5分

〈3〉在具体活动安排的通讯稿制度上:凡对院内外活动进行报道及时发出稿件的加2分,延迟发稿件的扣除1分,无故不发的扣3分(以新闻部通用邮箱内稿件为标准),稿件一经采用,校内各媒体加3分,校报加4分,校外知名媒体加5分

〈4〉在新闻部部内活动安排上,凡参加活动的加1分,在活动中贡献比较大的加2分,对新闻部有杰出贡献的加4分(新闻部干部须公正灵活掌握)

六、器材管理以及使用

新闻的主要器材包括数码相机,摄像机为了更好保护和利用各种器材对活动报道,因此设立如下制度:

①摄像机以及数码相机保存在分团委学生会刘老师。

办公室,遇有活动须使用由摄影组负责人领取。

②摄像机及数码相机在使用过程中正确操作,维持器材清洁等事项。

③采访活动结束后应将摄像机、数码相机及时归还到分团委刘老师处,并将照片寸档(存放分团委电脑照片专用文件夹)。

④及时充电,定期对器材进行维护。(由副部长一,副部长二对其进行及时充电,2个月联系分团委办公室刘老师对器材进行维护)

⑤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取材损毁,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赔偿。(若由于使用不当造成器材损坏,由当时使用的人赔偿,如果是意外原因,根据具体原因而定,若是客观磨损,不追究当事人责任,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要小组长上报分团委办公室

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新闻部

生效期2006-11-12

第8篇: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新闻部内部管理制度院办内部管理制度例子

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新闻部内部管理制度

一、新闻部人员机构设置

新闻部在06年至07共设置部长一人,副部长三人。

1、 干部职责

●部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联络以及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保持与法学院分团委的及时通信,接收分团委相关工作安排和各项事务;

(2)联络各部,收集学生会其他各布最新活动信息以及院系中举办活动的详细信息;

(3)协调外出采访活动,负责通知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干事进行出采访,如果遇到有课等特殊情况应作到及时协调;

(4)整理新闻部内部资料,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对下月工作进行计划安排,负责对本部活动整理、保存各种书面资料;

(5)负责通讯员队伍的管理,负责对06级通讯员采集的稿件进行审核、修改以及发布及存稿件;

(6)负责各项活动及会议的考勤工作(本部人员);

(7)负责对新闻部各成员的每月总体考核工作,对成员的具体表现情况在部内例会上进行公布。

●副部长一的职责

负责外出采编、收集稿件,对各种法学院院系活动进行报道,具体工作如下:

(1)采访法学院分团委各部开展的主演针对新生的各种比赛和活动;

(2)采访法学院重要的学术活动,如学术讲座、学术沙龙等;

(3)与副部长二负责摄影小组的管理工作;对相机进行及时充电,以备用;

(4)将采访的各种活动整理出稿件,配合照片(需要的是校园网、《湖大青年》),发布校内个媒体;

(5)将采集的照片上传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存档备用。

(6)联系法学院当年优秀教师、优秀毕业生、优秀班干、优秀团干进行采访宣传报道;

(7)负责干事小组的第一小组,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具体工作见人员管理制度)。●副部长二的职责为:

(1)对每月例会的时间,地点进行协调安排,作好会议的记录工作;

(2)负责整理各媒体新闻部发稿采稿数量及稿件排行等稿件工作及时进行总结;

(3)负责新闻部主办各项活动的场地,时间及人员安排等相关活动事宜,与其他部进行协调;

(4)负责干事小组的第二小组,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具体工作见人员管理制度);

(5)与副部长一负责摄影小组的管理工作,及时联系分团委办公室刘老师对器材进行维护;

(6)采访法学院的院内各会议,及时了解院内动态,通过舆论宣传架起师生之间的桥梁。 ●副部长三的职责为:

(1)针对校园内的主题风采月活动及各种大型校园活动进行及时安排报道;

(2)针对新闻部主办的各项活动,经新闻部集体组织协调讨论后,写新闻部各项活动的策划,并及时到办公室备案;

(3)负责与宣传部联系,对新闻部的各项活动做前期与后期的宣传报道;

(4)负责对新闻部干事中写稿不规范,文字不合理,稿件质量差的进行指导帮助;

(5)负责干事小组的第三组,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具体工作见人员管理制度);

(6)对文学类稿件如大学生活体验,思想碎片等进行改稿,定稿;

(7)协助部长工作。

2、此外,由于校内媒体较多,特分配各主要成员专门关注相关媒体并负责与其经常联系。 任倩:湖南大学广播站、《湖大青年》编辑部

贾俊:校新闻网、校共青网

李琳:湖大电视台、学工网在线

宋江文:法学院网站、校报编辑部

3、新闻部共有干事小组,通讯员小组,摄影小组三组队伍:

干事小组的职责为:采访法学院分团委各部开展的主演针对新生的各种比赛和活动;采访法学院重要的学术活动,如学术讲座、学术沙龙等;宣传报道法学院组织的活动以及先进个人,扩大法学院在校内各院系中的影响力,力求塑造百年法学新学年的新气象;

针对校园内的主题风采月活动及各种大型校园活动进行及时报道;写新闻稿件,积极参加新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各小组长的安排;

通讯员小组的职责为:通过通讯稿件记录大学的点滴,宣传校园文化,增加投稿数量,提高稿件质量,及时聆听校园脉搏;

摄影小组的职责为:主要负责收集各种学术报告,学工活动及院里重大活动的现场照片,用图片展示大学风貌。

其具体细则如下:

⑴干事实行小组负责制

第一组由副部长贾俊负责,组员慈风君,刘派,王烨莹,丁红梅,李敏

第二组由副部长李琳负责,组员为郑竹涛,白圣君,孙川,胡兰英

第三组由副部长宋江文负责,组员为樊星,王冰清,胡春桃,戴慧芳,周颖雪

组长的职责为:①发布通知,指导组员

②采集新闻稿件

③审阅稿件

④发送稿件到各媒体

⑤以及监督组员的工作

特注:各小组组员须定期与分团委领导联系,获取活动日程以及最新的院系动态,鼓励干事积极向各大媒体投稿。

⑵通讯员管理制度

由部长负责通讯员队伍的管理,其主要作用是宣传校园文化,面向全校师生重点报道我院的各类学术报道,学工活动、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

其管理制度细则如下

①将所有通讯录分为四个小组分别管理:

第一组,小组长为黄现蕾,组员为唐虹,陈欣,郭歌

第二组,小组长为王韧,组员为李丹,成景,袁松

第三组,小组长为白晓明,组员为梁慧,廖思婷

第四组,小组长为刘峰,组员为马超,王振炎,王艳

②通讯员各小组每周采稿量至少达到5篇,并投发到校内各媒体。通讯员发稿后须保留一份底稿交于负责人任倩,以供考核及奖惩。

③小组长的职责主要有:〈1〉协助负责人任倩工作〈2〉负责每周收集底稿上交〈3〉督促组员工作〈4〉负责发布各项通知。

4.摄影小组管理细则

摄影小组主要负责收集各种学术报告,学工活动及院里重大活动的现场照片,共分为3个小组,主要职责为:

(1)协助干事小组的报道工作,对院里的活动采集图片并保存

(2)根据校园主题月的活动用相片记录美好而充实的校园生活

(3)各小组组员须及时将照片发送到校内媒体,并及时到分团委处存档备用

图片是反映摄影小组工作的重要方面,所以特对图片做如下要求:

(1)图片必须美观,富有整体性,能反映大学生生活学习的精神风貌;

(2)图片须富有主题,有一定的校园或院系背景;

(3)利用院内器材作为私用,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二、稿件

稿件是新闻部对外宣传我院精神风貌的主要方式,发稿量的多少是衡量新闻部工作的重要标准,所以稿件的质量和数量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特对稿件质量要求如下: ①新闻稿必须明确地点、背景等要件,必须做到信息准确、内容真实;

②新闻稿必须注重时效性,稿件最近在事件的第二天发出,以保证及时报道该活动; ③稿件应进行仔细的核对,避免出现缺字漏字、错别字以及语法错误等;

④稿件字数不得小于200字,大型活动或具体稿件必须达到800字以上;

⑤稿件的思想性必须积极向上,用语文明;

⑥鼓励发展文学性稿件,一经在校园外媒体发表,稿费从优。

⑦稿件来源有:

⑴院内各会议

⑵各类学术报道

⑶学工活动

⑷学生学习生活

⑸大学生活体验、思想碎片

⑧校内各媒体:

(1)湖大新闻网news.hnu.cn

⑵法学院网站fxyyb@hnu.cn

⑶湖大校报hdb8822804@yahoo.com.cn

⑷学工在线students.hnu.cn

⑸admin@rrg.hnu.cn">共青网admin@rrg.hnu.cn

(6)南校在外国语学院315室广播站Lvxinping@yahoo.com.cn

(7)湖大青年editor@hayouth.com

(8)新闻部通用邮箱(各成员稿件必须发送到此处备份)faxueyuan20062007@126.com

三、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新闻部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我部在本届工作中首次明确奖惩制度。

1. 奖励方面

①按实行发稿量和发出量计算,稿费各小组组长于月末进行总结,在月初例会上宣布。②在校内外各媒体发表的稿件或文章,每篇稿件均奖励稿费1-5元。(其中普通通讯稿及新闻稿1元,随笔类2元,视频稿件3元,访谈类或大篇文章出现在校报上5元,如若出现在校外媒体上依据其影响适当增加,以文字形式发表的稿件,须自留复件,以备统计)

③对于日常工作中表现积极的新闻部成员,在年终推荐评优。

2. 惩罚方面

①不服从部里安排,消极怠工的成员,将在例会中被点名批评。对于屡次不改的成

员,我部将上报分团委学生会。

②对于稿件质量不佳者,给予指导帮助。

四、考核制度

1、会议制度

①新闻部将在每月月初召开例会,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表扬表现突出的成员,对下月工作进行布置。

②会议考勤由部长任倩负责。新闻部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新闻部例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须提前向各组小组长请假。

2、稿件考核

新闻部成员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包括稿件完成情况,活动参加情况。考核先由组长统计,再交予任倩进行汇总。

①稿件考核以发稿量为主,采稿量为辅综合评定。

②除新闻部外派具体各项活动所采集的稿件外,成员每人必须每周至少采集1篇稿件,主题内容不限。

③各组成员如无法完成规定发稿量,将追究其组长及当事人责任。

④对于超额完成的小组及成员将在例会上进行表扬。

3、为了规范新闻部内部工作,特实行积分制

(1)对干部的考核

〈1〉按照以上规定的干部职责,未完成的扣1分,按规定完成的加2分

〈2〉例会无故缺席扣1分,准时参加会议加2分

〈3〉对部内活动积极组织,发挥才能的加3分,不热心部内活动,甚至不参加组织活动的扣2分,并予以警告

〈4〉对干部在稿件的奖核上同干事一致

4、对成员的考核

〈1〉 在固定的通讯稿制度上:定期完成每周采集一篇通讯稿的加1分,按次累积,每个月由小组长进行总结,最后交部长进行统计,对完不成任务的倒扣1分,每月各成员均有必须达到的稿件数量,凡超额完成一篇累加1分(以发到新闻部公用电子邮箱为判断标准) 〈2〉在会议制度上:按时定期参加例会的加1分,迟到的成员扣0.5分,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扣1分,连续3次不参加的扣5分

〈3〉在具体活动安排的通讯稿制度上:凡对院内外活动进行报道及时发出稿件的加2分,延迟发稿件的扣除1分,无故不发的扣3分(以新闻部通用邮箱内稿件为标准),稿件一经采用,校内各媒体加3分,校报加4分,校外知名媒体加5分

〈4〉在新闻部部内活动安排上,凡参加活动的加1分,在活动中贡献比较大的加2分,对新闻部有杰出贡献的加4分(新闻部干部须公正灵活掌握)

六、器材管理以及使用

新闻的主要器材包括数码相机,摄像机为了更好保护和利用各种器材对活动报道,因此设立如下制度:

①摄像机以及数码相机保存在分团委学生会刘老师。

办公室,遇有活动须使用由摄影组负责人领取。

②摄像机及数码相机在使用过程中正确操作,维持器材清洁等事项。

③采访活动结束后应将摄像机、数码相机及时归还到分团委刘老师处,并将照片寸档(存放分团委电脑照片专用文件夹)。

④及时充电,定期对器材进行维护。(由副部长一,副部长二对其进行及时充电,2个月联系分团委办公室刘老师对器材进行维护)

⑤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取材损毁,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赔偿。(若由于使用不当造成器材损坏,由当时使用的人赔偿,如果是意外原因,根据具体原因而定,若是客观磨损,不追究当事人责任,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要小组长上报分团委办公室

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新闻部

生效期2006-11-12

第9篇: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会内部奖惩制度

电气学院学生会内部奖惩制度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由三个部分组成: “例会、值班考核标准”、“工作考核” 、“综合测评标准”。具体如下:

一、个人例会、值班考核标准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3分,早退、迟到扣1分;请假一次扣0.5分;整学期累计有3 次不参加例会者,取消干部考核资格,开除学生会。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缺勤。

3、值日人员迟到者扣0.5分。

4、每学期迟到累计两次或缺席一次者,在学生会全体例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席二次者,本人本学期不具评奖评优资格,并在全体成员大会上作自我批评。

5、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一学期请假不能超过三次。

6、没完成任务者,由主观原因造成的扣3分,由客观原因造成的扣2分;完成任务出色的部门给部长和副部长分别加2分和1分。

7、本部门所搞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3分,请假者扣1分。

8、无故不参加值班者扣2分,值班者迟到扣1分,值班不做记录,一次扣该部部长和副部长每人1分;不打扫卫生的部门一次扣该部部长和副部长每人1分。

二、 工作考核标准

1、工作中无私现象,坚持原则。(5分)

2、在同学中起带头作用,本身不得违纪。(5分)

3、工作中要积极热情,对工作多想办法,多出主意,而不是松散拖拉。(5分)

4、能够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反对事不关已,高高挂起。(5分)。

5、部长每月有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活动前一周交置办公室)(4分)。

6、工作记录本要完整无缺,包括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等(4分)。

7、经常与上级领导取得联系,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多方面了解同学的意见,及时指出学生工作中的不足。(4分)

8、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不拘一格。(4分)

9、工作时,能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不摆架子,和颜悦色对待他人。(4分)

三、综合测评

1、学期中组织或主持过的活动影响好,受校领导口头表扬的活动,部长加3分,副部长加2分,干事各加1分;有物质奖励的的活动,部长加4分,副部长加3分,干事各加2分;每收到一封感谢信,部长、副部长均加2分,干事加1分;市电视台有报道的活动,部长加4分,副部长加3分,干事各加2分;有报载的活动,根据报纸所在市中的影响给部长、副部长、干事加1—5分(两者之间是1分差)。

2、工作有创新精神,对部门工作或学生会工作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具有开拓性,加5分(由主席和主席团商议该项加分情况)。

3、在任职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加3分。

4、在自己学好的同时,能带动本部门的同学学习,并且本部门无不及格现象,部长、副部长、干事依次加

4、

3、2分。

5、如在期末考试中有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则直接引咎辞职。

6、本学期考试成绩在班级前五名依次加

5、

4、

3、

2、1分。

7、例会或工作凡有请假者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由部长或主席签字;违者扣2分。

8、学生会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主席团汇报,能及时与主席团反映,每次加3分。

9、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加3分。

10、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

11、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12、一学期都能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13、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做出贡献者加5分。

14、主席、副主席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2分。

15、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每次加4分。

16、非本人执勤的而帮助别人执勤者每次加2分。

17、受校学生会主席或主席团表彰者每次加2分,口头表扬者每次加1分。

18、在职期间受到如下表彰或获奖者:

校级加5分/次, 市级加10分/次,省级以上加1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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