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经销合作协议书

2022-07-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产品经销合作协议书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一系列要求,切实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对食用农产品监管体制的调整安排,确保农业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上形成监管合力,实现无缝衔接,特签署本合作协议。

一、总体原则

(一)严格遵循国务院关于两部门“三定”职责的规定和相关分工意见。

(二)两部门现行实施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不涉及对农业生产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职责。

(三)对于职责明确的监管领域,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尽可能避免两部门职责交叉。

(四)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个环节,均应力争做到有明确的监管部门负责,尽可能避免监管空白或漏洞。

二、关于食用农产品范围的界定

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活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也包括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三、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监管的主体

《食品安全法》规定,除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适用《食品安全法》外,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监管体制调整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相应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农业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可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

四、关于特殊产品的监管分工

(一)监管环节的基本划分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

(二)特殊产品监管

1.食用动物及其产品。农业部门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养殖、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食用动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对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依法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对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监督货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依法监督屠宰企业按照规定对屠宰的畜禽及其产品实施肉品检验,督促屠宰企业按照规定依法出具肉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采购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食品经营者和采购食用动物产品的食品生产者查验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严禁食品经营者采购不具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严禁食品生产者采购不具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食用动物产品。

2.食用农产品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以下简称“三剂”物质)的管理。在“三剂”物质中,属于食品添加剂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管理并组织制定合理使用规范和最大使用限量标准。属于农药兽药的,依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进行登记审批并组织制定合理使用规范和残留限量标准。不属于食品添加剂和农药兽药范畴的,由农业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明确安全评价、登记管理、科学使用、残留限量标准等管理要求,保障产品安全、使用规范、残留合规。在执法监管上,农业部门负责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食用农产品中“三剂”残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食用农产品中“三剂”残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施监督管理。

3.豆芽菜。在国家层面,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农业部加强对豆芽菜安全性的监管。在省级及省级以下层面,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豆芽菜生产经营实际和监管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豆芽菜监管部门及其职责分工,并报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有关部门备案。农业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照地方人民政府对豆芽菜监管部门及职责的分工意见,对口指导开展豆芽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五、关于构建畅通的食用农产品监管合作机制

(一)逐步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分别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共同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农业部门分品种、分类别逐步建立以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以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查验为基础,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二)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农业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研究构建贯通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农业部门负责建设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相应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配合农业部门推动建设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并通过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实现与农业部门建设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衔接。

(三)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根据食用农产品监管体制调整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由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对已经建立的批发、零售市场(含超市、专营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包括机构、人员、设备设施等)实施指导管理。建在市场外的检验检测资源,以农业部门为主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建在市场内的检验检测资源,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可以共享使用农业系统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食品安全检验机构。

(四)加快形成监管执法合作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两部门定期和不定期交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相关信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共享制度,两部门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合作。根据监管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两部门共同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建立违法案件信息相互通报制度,两部门密切开展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的协调与协作。加强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两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合作和经验交流。两部门共同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统计制度,强化统计数据共享。两部门根据需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共同为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提供政策建议。

六、组织保障

(一)成立合作领导小组,负责两部门合作事项的统筹、审定、督导和检查。领导小组由两部门主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级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司局负责同志为成员,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审议和讨论相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下设联络组,负责领导小组审定事项的落实和相关事项的提出,代表两部门加强日常联络工作。联络组组长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司长共同担任。联络组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会议,会商相关事项。

(三)严守保密规定。两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妥善使用相互传递、保存的相关信息,履行保密责任。未经提供方同意,不得将信息提供给其他部门或个人。

七、其他事项

(一)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联络组提出建议提交合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时送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各一份。

(三)本协议从签署之日起履行。

第2篇:经销农资产品“莫以利小而不为”

在农资营销市场,有的只重视品牌产品,有的则采用根据目标市场的不同利益,分别使用不同品牌的决策策略,强调不同品牌的特色,吸引不同的消费群体,提升了市场的占有率。特别是那些不以利小而不为的经销商,恰恰在当前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面前,分享到了独有的一杯羹,令人击节叫好。

在农资市场上,一些经销商要么是跟风效仿,亦步亦趋;要么在价格战中拼个你死我活,最后双双受损。比如说,随着当前土地流转进程加快,农村中各种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大量出现,一些有势力的农资生意人,他们往往注重选择一个好的产品,将目光瞄向那些农资消费大户,实现自己做大做强、独揽收售某一项产品的优势而获利,出现了专营农业生产中使用量大,价格波动起伏不大,而自认为拥有优势的农药、化肥和种子等农资产品,形成了一些只经营草甘膦、百草枯、乙草胺和热门品牌化肥、种子的专销店;而有些经销商却不同,他们不嫌弃老产品价格透明利润较低,也不热衷于新产品的营销推广,他们除了在当地经销有市场前景的农资产品外,还及时地补充那些并不起眼的农资产品项目,使其与他们经销的产品相配合,特别是注意随时保证市场上农民急需的小宗商品,比如说一直长盛不衰的磷酸二氢钾、植物生长调节剂、专用叶面肥、敌百虫、敌敌畏等,不仅销路广,而且能在基层照顾到大多数农资消费者的“不时之需”,虽然每次销售的量并不太多,有时甚至就是那么一小包或几小包,但满足了农民在一些生产项目和生产环节中的特殊需要,起到了画龙点睛、雪中送炭的作用,每次成交额就是几元十几元,但是正因为在急需之时满足了用户的需要,得到的评价和反响却大得很,农民朋友称赞说:“他们没有忘记我们,想到的还是为我们增收提供服务”。赢得的是大量的回头客。他们往往是在购买品牌农资产品的同时,也购回那些并不起眼的特殊的农资产品。顾客天天多,生意年年旺,赢得了“真心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的好口碑。

做大品,卖名牌,虽然也是一条经营之道,选择质量稳定、效果好、市场有潜力的产品,配合厂家大力宣传和推广,也就有可能成为区域品牌产品的代理商也何尝不可?但换个思路去竞争,如果只把着眼点放在大宗农资产品的经营上,只想成为一个市场区域的市场“产宰”,规模经营者,而忽视了其他常用小宗产品的供应及跟踪服务,虽然可能在短时间内赚大钱,而由于缺乏大众化的普通农资产品,满足不了农民迫切需要一站式的配套供应农资产品的服务要求,使消费者觉得很不方便,失去的便是你的回头客,流失的却是你的顾客群。如果你在经营名牌大宗产品时稍有失误,就会坏了自已的名声和名气,或者一蹶不振,最终也会被客户抛弃。

(湖南沅江市农村办413100 曹涤环)

作者:曹涤环

第3篇:产品经销商面临的主要风险和防范策略及应对措施

摘要:产品经销商主要销售形式有代销、购销和贷款销售,后二种销售方式风险大。产品经销商要做好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减轻、风险控制、风险分享和借力维权等风险防范工作。签订好与生产厂家的经销合同。分析好购买者违约的原因。经销商可以结合风险不同情况和严重程度,采取如达到条件时单方面解除合同等一种或几种应对措施。购买人和承租人逾期付款是一种常态,经销商只有通过有效的履行监管和催收办法,将逾期率和逾期支付金额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并追求越小越好,才能使自己实现合理利润,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

关键词:产品经销商风险;防范

2014年以来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是中央对于当前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重要判断。从中国语境来理解,“新常态”中的“新”,意味着不同以往,说明中国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些有别于过去的阶段性新特征;“新常态”中的“常”,则意味着相对稳定,表明中国经济会适应新的变化、在新的平台上继续平稳发展。因此,中国经济“新常态”,从本质上来看,其核心要义是指中国经济经过30多年的高速增长后开始减速换挡,毅然告别传统的粗放式增长模式,向高效率、低成本、可持续的中高速增长阶段全力迈进、全面转型;它与西方语境中“新常态”所言的“危机后经济恢复的缓慢而痛苦的过程”,显然有所不同。在新常态下产品生产企业为保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势必会运用市场手段将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全面转嫁给经销企业(或经销商、代理商,下同)。

一、什么是产品经销商风险呢?

产品经销商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产品经销商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等。新常态下产品经销商发展运营风险无处不在,全面风险管理越来越成为产品经销企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为风险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产品经销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防范和化解风险就是创造利润。中国是制造大国,扩大内需占领国内市场是新常态下产品企业的必然选择。中国制造企业的经销商也是最活跃的市场参与者。曾有经销商创造过进入中国500强企业的历史。为适应市场竞争形势,目前我国产品经销商主要销售形式有三种:代销(销售完后支付产品款);购销(全款或支付95%以上货款);贷款销售即融资租赁销售、分期付款销售、银行按揭销售(一次性付款销售量小,风险也比较小);后二种销售方式对产品经销企业风险都比较大,特别是融资租赁销售、银行按揭销售因融资租赁公司(尤其是由生产厂商背景的)和银行要求经销商签订权利义务明显不平等的回购担保条款,对方的风险因转嫁给经销商后风险为“零”,而经销商在交易中买方或承租方违约,经销商将照单全收,风险为100%。而且,因融资租赁公司、银行在融资租赁销售、银行按揭销售中要稳赚利息收入,不得不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使经销商的市场销售竞争力大为降低。

从另一方面讲,风险也是机会,通过做有风险的事,可以提高销量,扩大市场占有率。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许多产品经销商只顾埋怨市场,不善于总结经验,重复出现同样的错误,陷入风险危机。为此,建议广大经销商针对不同的目标客户,选择以下方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1、风险回避 通过信用调查评审,直接将资产状况不明或不良、支付能力弱、无担保、无从业经验等信用度低的有购买意向的客户淘汰。在认真扎实做好信用近职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信用评审时,评审出每个有购买意向客户的信用等级(比如:五颗星、四颗星、三颗星、二颗星、一颗星、没有星。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制定比较明确的信用评定标准),然后对不同信用等级客户,给予不同的销售政策。采用不同的风险防范策略及应对措施。

2、风险转移 通过合同或非合同方式将风险转嫁给第三人。通常做法是要求购买人、承租人提供有担保能力人的担保、租赁物抵押(需要上牌照的机动车)、其它合法财产抵押、给标的物上保险等。

3、风险减轻 提高首付款比例,要求支付较高的履约保证金数额,缩短货款、租金支付期限等。

4、风险控制 建立健全可能出现风险的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让职工知道该怎么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对了有什么奖励,做错将受到什么处罚。并严格执行。比如:信用尽职调查和信用评审业务操作流程和评定标准,合同签订、审核把关、履行监管业务操作流程(或叫合同管理办法),应收账款催收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拟诉讼追讨债权业务操作流程规范等。同时制订相配套的奖惩制度、政策。

5、風险的分享 将自身追债比较困难的业务请专业机构、人士来分享风险。比如请专业律师帮助起诉追债,解决“老赖问题”。

6、借力维权 对有合同诈骗形迹可疑客户,掌握确实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经销商与生产厂家合同是经销商生存的根本

经销商与生产厂家合同要关注以下八个方面:

1、生产厂家经营范围:包括经销商所要求的产品线、市场范围。

2、经营目标:指的是经销商在协议期内对厂家承诺的经营指标,如销售量、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及美誉度、市场开发计划等等。

3、激励措施:主要是厂家为使经销商达到经营目标对经销商的支持措施及奖励,一般包括:产品线支持、促销支持、服务支持、协调行政干预以及经销商如果能够完成经营目标时厂家对经销商的奖励措施,包括当月折让、到期返还、额外赠送等等。

4、惩戒措施:主要是指一方违约另一方可采取的惩戒方法、弥补方法、纠正方法、经济补偿甚至中断合作等。

5、权力和义务对等原则:签订协议时要最大限度地去争取各种权力,同时也要对等地去承担相应的义务,只有权力和义务对等,双方合作才会愉快。

6、量力而行原则:所谓量力而行指的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有把握地承诺,尽量使自己的承诺(或义务)在门市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尤其是承诺和厂家争取更多权益的时候,一定要理性,千万不要为了争取更多的权益而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以免日后不能兑现而影响合作。

7、双赢原则:即厂商在签订协议时应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而进行,千万不要利用自己在合作过程中的优势地位而挤压对方,理性的合作是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8、时限原则:一般经销协议都有一定的时限,时限不能太长,太长则有可能出现由于厂家经营不善在协议未到期时就发生变故甚至倒闭,从而不能履行对经销商的义务。如果协议太短,经销商尚未充分发挥自己的经营能力,厂家也不会满意。

在合同条款中不能有不好执行的软条款,同时要将估计会有风险的因素充分考虑。

第一,厂家对于经销商的要求,大部分只要求量,比如一年多少多少万元的销售额或者多少数量的产品。看看自己是否有能力达到。

第二,对于要求支付加盟费或者保证金的厂家,要求他们出具全套的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合格证,资质认证,质量认证等等。然后根据情况作决定。

第三,签订合同时,要把各种优惠政策全部写明,比如返点之类的,要写明多少个点,计算基础,不能含糊。

第四,凡是涉及到数字的,一定要将数字量化,写明,一定要精确。否则容易出问题。要尽量争取售后付款的结算方式。

第五,违约责任要分明,无论是你还是厂家,不管谁违约,都要进行赔偿,对赔偿方式也要明确。

三、经销商面临最大(主要的)风险表现就是购买人和承租人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那么购买人和承租人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有哪些呢?

1、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产品款、融资租赁租金和分期货款或其它款项,这是最常见的;2、未按时补足保证金,提供的保证人信用度低,担保能力差,抵押物价值有限;3、标的物被盗、丢失,转让、抵押给第三人,向第三人投资,被第三方留置、扣押,严重损毁等;4、将标的物运出国境;5、客户的货款、租金支付(财务)能力遭到实质性不利影响,又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经销商认可的充分担保;6、不办理标的物的登记、上牌手续(主要是机动车),不按规定投保;7、人和标的物藏匿起来;8、经销商收回标的物时进行阻挠,双方可能产生肢体冲突,具有一定的人员安全风险和较高的执行成本,不能或拒绝归还相关标的物的重要权证;9、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10、(法人)发生关闭、停业、歇业、停产、破产、财务状况恶化或丧失偿债能力。

购买人和承租人常用借口或理由是:產品价格过高,质量有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工程发包人工程款未到位,市场不景气财务状况暂时不佳等等。

四、风险或违约引起的主要原因:

引起购买人或承租人违约的诱因有宏观的,比如银根紧缩,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缩小、行业政策的影响等;也有微观的比如有购买人、承租方自身的和外部的因素,也可能有经销商自身引起的等。重点说明一下购买人、承租人自身原因和经销商自身原因。

1、购买人承租人自身的原因:整个社会信用比较低,加上个人用户普遍法律意识淡漠,不守信用、不守合同。这就要求经销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尤其是支付款项的前期一定要提前3-5天左右时间通过打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客户具体的支付款项时间,必要时还可以同时告知其家属、合伙人等利害关系人,培养客户良好的按约支付的习惯。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及时发出书面的“风险告知书”(有的在签订合同时可同时给),明确告知其逾期支付款项将受到增加支付罚息、违约金、收回标的物等处罚,并做到不手软。对守信用重合同按约履行的客户,可以给予必要的奖励,比如免费、优惠配件,后续再买时给优惠折扣、降低首付款、保证金、手续费等。

2、经销商自身的原因:首付款、保证金偏低;推迟发货、提前发货;(交付前)运输途中出险;交付的货物和附件与合同约定、交付清单不符;产品质量有瑕疵;售后服务不到位;经销商内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训、激励等)不健全、不落实、甚至有反作用;业务操作流程(包括签约前、签约时、签约后售后服务、催收账款、诉讼等环节)不规范、遗漏了某些风险控制的环节;对前期违约客户处理手段不当、工作不够细致等。这就要求经销商针对不同客户的信用等级,制定相对应的销售政策,制订明确的销售和合同签订履行监管、售后服务、催收应收款项等业务操作规范、流程,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和风险防范控制意识教育,制订合理的奖惩政策,定期进行风险形势分析,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等。

五、经销商可以结合风险不同情况和严重程度,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应对措施:

1、增加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催款通知单等催款次数和力度;2、要求维修服务商停止对租赁物的相关服务;3、采用GPS技术锁车、锁机等手段,暂时禁止使用标的物;4、要求支付利息、违约金等赔偿各种损失;5、追索为促使对方履行合同义务而发生的全部成本和费用;6、达到条件时,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支付所有到期和未到期的货款、租金、利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项,保证金不予退还;7、取回租赁物;8、积极参投保险:并且约定保险受益人是经销商(或融资租赁公司),保险费由购买人和承租人出,经销商帮其投。一旦出现保险事故,通过保险理陪获得救济。机动车投: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陪险等;非机动车投保:、财产综合险,第三者责任险,工程机械设备险、附加碰撞险、倾翻责任险、机器损坏责任险、第三者碰撞险等。具体与保险公司咨询联系后确认投保。同时要详细了解清楚,保险公司免陪条款;9、通过诉讼追讨债权;10、遇到诈骗时,整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销商在执行过程中经常要提醒自己,有没有采取容忍态度,有的宽容过度,助长了对方的违约行为。是否存在个人的诚信意识、法律观念淡漠给客户留下违约无所谓的印象。购买人和承租人逾期付款是一种常态。经销商只有通过有效的履行监管和催收办法,将逾期率和逾期支付金额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并追求越小越好,才能使自己实现合理利润,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作者单位:核工业二一六大队)

参考文献:

[1]《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2]《市场经济与市场营销》财贸研究1993/02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3]《顾客服务:供应链一体化的营销管理》徐章一,中国物资出版社2002

作者:刘二华

第4篇:爆款产品经销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真诚、共赢、长远”的合作原则下,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经销产品及价格约定

经双方磋商,甲方同意乙方经销下列产品,若甲方产品升级换代,乙方有优先经销权。经销产品的价格以附件形式体现。甲方若因不可抗因素需要调整销售价格的,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以低于甲方约定销售价格出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制裁措施,包括费用资源、产品货源和取消首批KA客户打造资格等。

甲乙双方约定经销产品系列为:

二、经销平台和经销店铺约定

乙方应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淘宝渠道销售和指定店铺销售,超过此淘宝平台和指定店铺销售的应视窜货行为。若发生此类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制裁措施。

乙方必须报备店铺与连接,并同等执行此协议。

三、甲方对运营商的支持约定

甲方针对淘宝平台上的指定店铺提供市场支持,支持金额应由乙方提前书面申报,并经甲方书面批复同意。所有促销费用原则上应甲乙双方共同分担,分担比例按照批次进行约定,按约定比例执行。甲方提供市场支持由乙方先行垫支,甲方依据约定进行核销。

核销方式、比例约定: 上月实销按供货额给予1%支持;在30天内实销超过首批备货

额的50%,对实销部分追加0.5%支持,甲方以乙方收到淘宝开

据的服务发票复印件,并提供活动截图按月度为单位予以核销

(此次支持为爆款打造费用,支持时间为3个月,时间起点为

产品上架日期为准)。

四、甲乙双方货品调控事项约定:

乙方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如若出现库存量较大和低于周动销或低于首款备货的40%货品等情况,需及时补货和接受甲方货品统一调控;如若出现滞销库存或无法完成爆款机打造计划等情况,需接受甲方货品严格调控。

五、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方能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淘宝平台秩序和指定店铺约定:如若有分销和超出指定店铺将其供货销售的,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协商解决,乙方需配合甲方对渠道和价格的统一管控。

七、合同有效期自 2012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第5篇:产品经销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在特定范围内经销该药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销品种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装箱数量(盒/件)

生产厂家

结算低价

备注

第二条

经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的区域为:

。甲方授权乙方为协议经销品种

地区的

总经销商。

第三条

经销保证金

1、为获得经销权及本协议条款的完整执行,以及保障市场稳定,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经销协议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

2、自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乙方将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至乙方指定账户,款到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正式收款收据。若乙方两日内未能按约交付保证金,本协议无效。

3、协议执行期后一个月,如乙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无重大窜货行为并完成协议经销总量,保证金全部返还乙方。

第四条

代理期限、销售任务、代理权限

1、本协议经双方如期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

日。

2、乙方自协议执行考核起每月提货量不得低于

件,即

盒。乙方在协议期第一

年需完成年任务量

件,即

盒;协议期第二

年需完成年任务量

件,即

盒。协议期内乙方承诺按照下列时间进度完成销售任务: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计

3、在合作期间,半年内乙方完成不来年销售任务的40%或累计3个月达不到月销量的8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在乙方完成活着超额完成任务并能够旅行本协议所规定责任和义务时,乙方代理权限按自动延续。

第五条

价格及结算方式

1、产品价格如下:

。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结算底价。

2、结算方式:现款现货方式

1)乙方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2)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发货。

3、开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票资料原件后,按对乙方的含税结算价格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4)开票所涉及到的内容根据国家规定,乙方应先期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资质的相关资料,若资料不完整,甲方将拒绝乙方的开票要求。

5)如需开票,货款支付方式必须以指定账户的转账方式进行。

4、返利

1)为鼓励乙方的销售和市场开发,甲方按下列标准对乙方实行返利奖励:乙方每年完成任务量达

件,甲方给与乙方每件返利

元;乙方每年完成任务量达

件,甲方给予乙方每件返利

元;一方每年完成任务量达

件,甲方给予乙方每件返利

元。

2)以上销售奖励目标乙方不得以压货或者其他非正常销售方式完成,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所有奖励。

3)所有奖励甲方均以货物形式返利给乙方。

第六条

发货及产品质量

1、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2、

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

个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以公路运输方式将货物发出。若乙方要求其他运输方式(如航空及快递),则应承担运费差额。

3、

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对其数量、批号、包装等情况进行查验。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短少,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必须保留相关物品原样和出具运输部门的责任确认书,经甲方核实后予以调换,同时乙方须协助甲方向有关部门索赔。否则甲方对乙方因货运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

4、

甲方不受理非产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如有药品质量问题,属生产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属乙方流通和不符合GSP储存环境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市场保护

1、

为了防止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窜货行为,甲方对窜货行为的界定是: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无论以何种理由、何种方式、何种渠道、数量多少出现在本协议第二条所列区域以外的地区进行销售的行为都认定为窜货行为。

2、

乙方有责任维护正常营销秩序,保证不向自己经销区域之外地区以外地区以任何方式进行供货销售,对其它区域窜进的货物负有取证和举证之责,并向甲方提供确切的证据。

3、

如发现窜货,发现窜货方必须向另一方提供窜货的有效证据(本产品样货、购药发票、识别代码等)经双方核实后被窜货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协议的终止

1、

本协议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乙方提出终止协议,双方应友好交接当地市场相关工作,并解决一切遗留的财务往来和市场交接工作。

2、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乙方被发现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3、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协议一方无法遇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等不可抗拒或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正面寄交对方。

第九条

仲裁

因履行本协议所放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1、

乙方销售达到本协议销售目标80%以上,甲方将保护乙方市场并续签第二年合作协议;如乙方销售未完成达到本协议销售目标60%以上,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乙方市场。

2、

若因市场原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乙方特殊包装要求,因此导致的成本上涨,甲方有权进行调整。

3、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备案作为协议备忘录,协议备忘录是本协议(正本及附件)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第6篇:销协议产品经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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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经销协议

甲方:凯里市嘉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凯里市华联路146号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套装门产品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 经销权

1.甲方经考察同意乙方作为地区的经销商,经销甲方生产的套装门产品,时间

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乙方在合同生效后的10天内向甲方交纳

元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确保经营信誉的条件下,在双方终止协议,并按本

协议履行完各自义务后一个月内退给乙方,不计利息;

2.乙方同意在使用实际展示面积不低于平米的场

所作为作为甲方产品的销售区域,对该区域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装修装饰,并在年月

日前具备营业条件;

3. 在乙方履行前款约定后,甲方同意协议期内在范围内专卖店控制在个以内

(含直营店及乙方店面);

4. 如乙方设立分店,应事先提交申请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在甲方书面同意后10

天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店;

5.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擅自设立分店或分销商的,视同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

约金一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追偿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二. 店面建设及样品

1. 乙方自行负责店面的装修和样品陈列,甲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2. 为确保产品展示形象,乙方应按甲方事先确认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并按甲方要求进

行配饰,装修及配饰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营业,验收不合格则双方协商限期整

改,协商不果或限期内整改仍不合格的,任何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而不承担违

约责任,但协议规定的样品付款,样品处置及其他有关协议终止的约定依然有效;

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因客观原因需更换店址或改变甲方产品经营面积的,应事

先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由此

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保证店内运营所需人员及时到位,并经甲方培训,确认合格后上岗;

5. 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统一零售价 1

样品的付款方式为,即在年月日前付清;

6.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样品政策仅限于经甲方审批通过的专卖店上样,为保证产品展示形

象,乙方可定期换样,但应事先向甲方提报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享受样品政策;

7. 后续样品支持政策:乙方经营过程中,经甲方 同意更换样品的,可以旧样品抵换新

品,但每年应按20%折旧,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按甲方的统一标准进行监督。对于乙方自行

销售的非甲方产品,乙方应向用户说明,且甲方不予售后服务,由此类产品引起的质量及售后责任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连带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 甲方在本地市场投放广告时,应兼顾乙方的专卖店;

3.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企业文化、产品知识培训,并对乙方的销售及

售后服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考核、检查,并依协议对违约行为进行纠正处

罚;

5. 甲方应依约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并保证按承诺发货及售后服务,因甲方加工质量问题

或交货延迟造成的维修及退换货由甲方承担解决,但甲方不承担乙方或用户因此提出的其他连带损失要求;

6. 甲方应维护市场的统一形象,统一价格政策及统一销售口径;

7.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因素进行价格调整,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8. 对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甲方拥有最后裁定权。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自行销售的甲方产品的销售、设计、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作,并应配备相应的

资源保证该工作按甲方标准良好进行;

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统一按照双方商定的方式进行促销活

动,不得有扰乱市场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乱价金额10倍的罚款,并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有两次以上乱价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3. 乙方应建立详细的用户台帐,并向甲方提供真实的用户信息,销售订单及甲方要求的

技术文件;

4. 乙方应做好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作。需要时,乙方相关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到达现场

配合工作,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产品以外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

5. 乙方应按甲方的统一销售程序进行销售,向用户说明统一的到货期及其他甲方规定的

产品配置及承诺,私自承诺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视为乱价行为处罚;

6. 乙方销售的产品由乙方自行向消费者开具发票,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7. 用户向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后,乙方应在三日内将足额货款和订单交给甲方,甲方的交

货期起始时间以货款和订单全部交给甲方之日始,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到货延迟责任乙方自负;

8. 甲方指定配套产品甲方能供货的必须从甲方购买,否则视为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

对乙方每次处以5000元罚款,两次以上则有权终止协议,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五. 产品价格

1. 甲乙双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价格进行结算,零售价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当地零售价

格为准,具体价格政策见附件;

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供货价或零售价,但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对于价格

变动不能接受时,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履行协议规定的相

关义务;

3. 优惠活动在双方互让互利的原则下协商统一进行,甲方保留最终的决定权;

六. 违约责任

1. 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情节严重的受害方可提前终

止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因违反协议而由甲方处罚的,甲方处罚金及相关损失可直接在乙方的保证金中扣

除,保证金不足额的,乙方应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3. 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协议的,返利不予结算,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协议的,按终止协

议时乙方实际打款额所达到的年度返利标准予以返利。

七. 合同终止及延续

1. 协议一经签署,非协议规定的对方违约行为,中途不得终止,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

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2. 协议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则协议自动顺延一年,若一方不拟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

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3. 协议终止后,仍在设计阶段的用户,乙方应无条件移交给甲方,未完成安装的用户,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完成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1000元/户,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损失。

八. 其他约定

1. 甲方除按协议向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外,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间

接或意外的损失、乙方的税金和其他款项等;

2. 甲方产品的交货期为:木门类产品天,以甲方收到乙方足额货款及

全套技术资料日起计算,甲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调整交货期,但应事先告知乙方;

3. 甲方在乙方年度销售额达到一定目标后予以一定额度的返点奖励,乙方亦应保证甲方

产品的销售,若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低于双方商定的最低阶段或年度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

4. 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将自己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甲方应事先

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乙方同意如其与该第三方发生争议,不会涉及甲方。如涉及到甲方作为争议一方的纠纷,双方同意将该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 除甲方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无权接受乙方的现金和支票等结算票据,如乙方将现金

或其他结算票据交付给非甲方指定人员,致使款项或票据没有到达甲方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不得刻制含有“嘉美”字样的印章,不得使用嘉美字号进行任何工商登记注册,

不得未经甲方允许以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否则,应向甲方支付五万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双方因任何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均应在协议终止生效后五日内将文件材料、物品、广告、车辆等所有涉及“嘉美”的字号消除,归还甲方的文件资料,逾期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九.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协议纠纷及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7篇:经销合作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系本协议项下授权产品的唯一的合法的生产和运营机构,且愿意与乙方一同致力于授权产品的销售与服务的发展;

2. 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的实体,申请成为甲方的经销商,且有能力接受甲方的授权,并愿意致力于本协议项下授权产品在授权区域的销售与服务的发展;

3. 甲乙双方就甲方授权乙方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本协议项下的授权产品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充分协商,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授权内容

1. 授权产品:________牌________。

2. 授权区域:________省________市。授权区域以签约时的行政区划为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发生行政区划调整或变更的,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确定。在双方未能协商确定

第1页,共14页

前,授权区域以签订协议时的行政区划包括的范围为准。

3. 授权性质:授权区域内的特约授权经销商。在未经甲方同意前,乙方不得自行发展其他经销授权产品的经销商。在未经乙方同意前,甲方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授权产品。

风险提示一:

应明确授权内容,特别是区域独家经销商,应明确约定被授权方不得跨地域销售授权产品,而授权方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授权产品。以免留下纠纷隐患。

第2条 期限

4. 本协议的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如乙方在期限届满前________日向甲方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并经甲方在本协议到期之日前书面确认同意,本协议期限自动延续________年,以后各次续约以此类推。如没有另行约定,续约期内各方的权利义务按本协议确定。

5.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协议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本协议履行权利义务,不得提前解除本协议。

第3条 保证金

6. 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________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协议期限内,若乙方出现依本协议或依法应当向甲方支付罚款、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款项时,甲方可以通知乙方后自行从前述保证金中扣除;

第2页,共14页

7. 若保证金被扣除的,乙方应当自保证金被扣除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补足。

第4条 订货和供货:

8. 首次订货: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订购货值至少为________万元的授权产品用于铺货,并将货款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9.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首次订货后的其他订货,每次的订货金额不少于________万元。

10.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订货要求,载明订货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款及总金额。甲方收到乙方的订货要求后应及时确认。

11.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应当于七个工作日内备好乙方订购的授权产品并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交付给乙方。

风险提示二:

应对首次订货、订货提出方式、订货金额、供货时间等条款进行约定,以免在此后的订货、供货过程中产生分歧。

第5条 货物的运输及风险转移

12. 乙方应当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但可以委托甲方代为办理托运手续。

13.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托运手续的,如果运费为托运前支付的,乙方应先将运费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若运费为到付的,乙方应自行向承运人支付运费。

14. 不论乙方自行运输或委托甲方进行运输,所订购的授权产品的运输的目的地仅限于授权区域内。若要运输到其他区域的,必需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15. 乙方订购的授权产品的风险自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时转移给乙方;乙方委托甲方办

第3页,共14页

理托运的,乙方订购的授权产品的风险自甲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乙方。

风险提示三:

应对供货过程中货物运输、风险转移等条款进行约定,以免在供货中就运输费用、货物损失、质量问题产生纠纷。

第6条 质量标准与检验

16. 质量标准:授权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标准为甲方执行之产品的国家标准____________。

17. 产品检验及检验期:

1) 乙方应于收到货物时检查货物的外包装是否破损,数量是否与订货数量一致,如果没有疑义的应在甲方和/或运输单位提供的提运单上签字确认;如果有疑义的应当在前述提运单上进行批注并立即通知甲方。

2) 若乙方收货时发现货物数量与订购数量不同的,如果货物数量不足的,甲方应当立即补发并自行承担运费;若货物数量超过约定数量的,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如果乙方决定接收货物的,应当在收到货物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货款付给甲方;若乙方决定拒收的,应在收到货物当日立即通知甲方,并妥善保管,由甲方办理退运事宜,但乙方应当给予协助。

3) 乙方应于收到货物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内部小包装进行检验。如果有疑义的应当在前述检验期限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如确有问题的,按本协议关于退换货的规定办理。

4) 乙方应妥善保管收到的授权产品以保证经验收的授权产品质量不会发生变异。

18. 若双方对质量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委托______________为检验机构对货物进

第4页,共14页

行检验,并以该检验结果做为判断责任的依据。

风险提示四:

应明确约定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不合格产品的退换等,以免就货物质量产生纠纷,甚至影响货款支付或双方合作。

第7条 价款与结算

19. 甲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经销商价格表》所列的价格向乙方供货,双方的价款按该表计算。鉴于目前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甲方有权依据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该附件一中列明的价格进行调整,但应于调整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20.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确认后,应将订货金额的____%的订金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其余货款在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1. 支付方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形式进行支付,并付至下列指定 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银行代码:

22. 乙方转账或汇款后应保留相应底单并传真至甲方财务部门以便核对。

23. 除非乙方有紧急情况且已经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外,乙方不得支付任何现金给甲方以及甲方的任何工作人员。

第5页,共14页

风险提示五:

应对借款支付及结算方式进行详细约定,以免影响双方的货款支付、货物供应。

第8条 销售业绩与奖励

24. 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附件二《销售业绩目标与奖励方案》的要求对乙方的销售业绩进行考核和奖励。

25. 若乙方完成销售业绩考核目标的,甲方按照前述附件三的规定进行奖励。所有奖励均以等价的授权产品形式提供。乙方获得奖励的,可以向甲方提出等值授权产品的换购要求,不必另行支付货款。

26. 若双方的合作终止时,乙方尚有奖励款未能换购授权产品的,应于合作终止起一月内换购完毕,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获得奖励的权利。

27. 若乙方未能达到销售业绩目标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终止本协议。协议被终止的,乙方应按本协议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办理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六:

对于存在销售业绩考核的,应对奖励方案及未达标处置方式进行详细约定,以免因约定条款过于模糊产生纠纷。

第9条 市场管理规定

28. 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授权产品的市场,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附件三《市场管理规定》。

29. 若乙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进行警告。若乙方被警告两次以上的,甲方 有权提前终止合作,终止本协议。协议被终止的,乙方应按本协议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办

第6页,共14页

理有关事宜。

30. 乙方有权向甲方报告市场上其他经销商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应当认真核实并按附件四的规定进行处罚。

风险提示七:

应明确约定被授权方应遵守哪些授权方的市场销售规则,以及违反时的处置办法,以免损害双方权益、产生纠纷。

第10条 换货与退货

31. 若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后在本协议约定的检验期内发现属于以下情形并按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甲方将给予换货:

1) 在收到货物时发现收到的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品牌与订购的货物不同的。

2) 在收到货物时发现货物的保质期已经不满____个月的。

3) 在收到货物时发现货物的包装已经破损,或已经脏污确实无法销售的。

4) 货物经验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并被认定为不合格品的。

a) 若经过换货的产品被发现仍然存在前条约定的情形的,乙方可以要求退货,甲方应当予以退货。

b) 除本条约定外,乙方提出的其他任何换货或退货请求,只有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才可以换货或退货。

c) 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附件四《不良品退换货规定》办理退换货的具体手续。

风险提示八:

应对存在质量的货物如何退换进行约定,以免因约定不明,存在纠纷隐患。

第7页,共14页

第11条 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商号和品牌

32. 甲方及授权产品的宣传材料(文字材料、图示、图片等)、标识、广告语等由甲方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或已取得合法使用的权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用上述宣传资料、标识等及相关知识产权从事与授权业务不相关的活动,不得授权、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使用上述宣传资料、标识等。

3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专利权、服务标志、企业名称等明确代表甲方的标志、标识、用语等进行任何活动。即使事先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也应当保证其使用不附带任何与本协议或书面授权无关的内容,且目的并不超出甲方书面授权同意使用的范围;同时,该种使用也不应使任何第三人可能产生诸如乙方为甲方的分支机构、关联公司或合伙人之类、或有其他超出本协议规定之合作关系的误解。

34.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其雇员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商号、品牌等。

35. 本条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风险提示九:

应明确经销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及使用方式,以免约定不明产生侵权纠纷。

第12条 保密

36. 凡与甲方的产品、服务、技术、产品研发及企业运营等有关的一切数据、图纸、商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技术资料、市场信息和推广计划方案)等信息均为保

第8页,共14页

密信息。乙方因本协议的签订和/或履行而掌握或知悉的甲方的前述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漏、擅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37.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其雇员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保守秘密。

38. 本条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风险提示十:

应约定保密条款,授权方为保护无形财产不因经销合作而外流,要求被授权方在协议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期内不得泄露。

第13条 陈述与保证

39. 甲方保证以下陈述为事实,并承诺承担以下义务

1) 甲方保证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并且本协议项下的“授权业务”不超出其营业执照所记载的业务范围。

2) 甲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和条件。

40. 乙方保证以下陈述为事实,并承诺承担以下义务

1) 乙方保证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并且本协议项下的“授权业务”不超出其营业执照所记载的业务范围。

2) 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的能力和条件,并承诺承担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销售业绩。

3) 乙方保证不使甲方因为和乙方签订、履行本协议等过程中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面临或被牵涉进任何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和/或索赔;乙方进一步承诺,当该诉讼和/或索赔发生时,乙方应补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

第9页,共14页

取证费、赔偿金等。

4) 乙方保证自身、股东及工作人员均不会向甲方的任何工作人员赠予现金或价值超过100元的物品,也不会以人均消费超过100元以上的宴席或服务招待甲方的任何工作人员。

5) 乙方保证不会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风险提示十一:

可通过该条款约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包括禁止性义务,以约束双方在合作工程中的行为,以免损害一方或双方的利益。

第14条 不可抗力

41. 因不可抗力使得甲方和/或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及时取得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对方。

42.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的导致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断电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立法等。

第15条 终止

43. 双方的合作因下列原因可以提前终止,且本协议于双方合作终止之日同时终止:

1) 甲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及附件的规定提前终止合作的;

2) 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合作的;

3) 因履行本协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作的;

44. 甲乙双方依本协议约定终止本协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发送解除通知,解除通知一

第10页,共14页

经送达便生效。

45. 本协议因期满终止或提前终止的,双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对双方的往来交易情况进行总结算,或乙方并无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及附件规定的,甲方应于结算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交纳的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46. 若经结算后有未履行义务的,应该于结算结束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

47. 本协议终止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因履行本协议提供给的未使用完毕的产品介绍、宣传册等资料以及印有甲方企业名称或标识的各类物品、文件。

48. 若乙方还以甲方的字号商标名称进行企业名称注册登记的,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到相应的政府机关办理各项登记,停止使用该等名称。

风险提示十二:

应明确约定协议终止的情形以及终止后处置方案,以免发生纠纷,损害各方权益。

第16条 地址与通知

49. 为了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以下列所示地址及联系方式为指定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

QQ:

联系人:

联系人:

第11页,共14页

50.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要求等均可以电子邮件、传真、挂号信或快递的形式送达本协议所列明的对方地址。若任何一方的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于该等信息变化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对方。否则,怠于通知的一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17条 附件

51. 本协议项下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经销商供货价格表》

附件二:《销售业绩目标与奖励方案》

附件三:《市场管理规定》

附件四:《不良品退换货规定》

附件五:乙方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52. 本协议之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协议正文规定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但该条款效力仅限于该附件范围内。

53.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本协议的附件进行变更,但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变更的通知送达乙方即生效。

第18条 违约责任

54. 除本协议及附件另有约定外,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及附件中规定的义务及其承诺、陈述或保证的,不论协议是否被终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保证金的______%。

第12页,共14页

55. 如果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不论协议是否被终止,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风险提示十三:

约定各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一旦乙方违约,另一方可通过该条款向违约方追偿损失。

第19条 争议解决和管辖

56.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7.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因解决争议本身必须暂时停止履行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20条 附则

58.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人。

59.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与修改,均得以书面的方式为之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0.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第13页,共14页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日期:

第14页,共14页

第8篇:经销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是经双方认真磋商同意签订,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真实意愿。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为有效体现市场化运作,保障双方共同利益,体现协议严肃性,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合作模式:

甲方开设一个店面要向乙方交付________元加盟费用,同时按照配料价格每斤________元向乙方进行支付。

2、产口销售计划:

甲方和乙方进行合作,将产品在西安以及更多(乙方经营区域除外)可经营区域进行推广,使产品的销售利益得到最大,让合作双方都可以实现利益共赢,将收益达到最大化,使我们的产品在各个地区进行营销。

二、货款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配料,甲方必须现金支付,不得拖延支付。

三、协议终止和解除:

甲方如果3个月之内没有向乙方拿任何配料,乙方可自行终止合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9篇:经销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_________产品的_________地区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a.甲方责任

1.提供合格之_________产品给乙方经销,并提供一切产品之市场准入手续给乙方。

2.保证乙方货款到帐2日内发出货品(需提前订货),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3.给乙方三个月试营期,如试营不理想,试营期满后可退回剩余货品。长期合作甲方对产品实行三月内包换,一年保修,长年维修(不包括:人为损坏、私自拆装、外观损伤、附件不全)。

4.提供对乙方业务人员专业培训,提供产品广告样板,提供促销品支持。

5.绝对执行同级经销商平等之价格体系以保障乙方的经济利益。

6.发展水平相当之经销商队伍,防止不良经销商侵犯乙方正常权益。

7.保证诚实和忠诚的合作态度,和乙方建立良好合作,以达到双赢的结局。

8.一切营销政策对所有经销商都采取公平的态度。

b.乙方责任

1.保证按照预定的市场推广计划全力开拓本地市场(乙方制定,双方认可)。

2.保证不超过协议约定之经营范围。

3.绝对执行甲方当地市场最低市场限价,为______元/套。

4.及时将当地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双方协作做好当地市场。

5.严格执行《经销商客户服务条款》(附件)以保障产品用户的合理权益。

6.保证以诚实、忠诚的合作态度和甲方进行合作。

c.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有效。

d.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条款,如果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担。

e.发生协议执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合同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执行。

f.此协议附《经销商客户服务条款》。

g.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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