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内涝应急预案

2022-07-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城市内涝应急预案

城市暴雨内涝灾害应急救援研究

摘要 城市内涝灾害频发,已给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及基础设施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减少城市内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及其提高应急能力,亟需对其进行应急救援调度研究,以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在长春市南关区研究区,以城市内涝灾害应急调度为研究对象,以道路、应急救援物资等数据为基础,采用非线性整数规划方法综合构建城市内涝灾害应急调度模型,实现城市内涝灾害应急调度最优化。研究结论:在考虑了潜在初始受灾点的影响时,同一内涝点可能不是只由到它时间最短的一个物资点为其提供服务,且受调运效率参数的影响,原最短路径不一定是最佳的选择,这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资源调度的一个关键特点研究结果可为城市内涝灾害减少损失及应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关键词 内涝灾害;应急救援;应急调度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城市化进程与全球气候变暖日益加剧,导致城市暴雨内涝灾害频发,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因此,进行城市暴雨内涝灾害应急研究对城市可持续发展及保障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从系统控制理论的角度分析城市内涝灾害救援与调度指挥过程,关键在于救援力量的实时调度与决策控制模型,而建模与控制的侧重点是解决系统的数量决策问题。

由于内涝灾害是随机事件,因而救援对策是受内涝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气象等多个因素所制约。根据对城市内涝灾害的统计和分析,发现只要及时地实施救援就可以避免更大的损失。但是在实际当中往往由于救援资源调度不当等各种迟滞因素而不能尽早赶到,进而丧失了对灾害救援的良好时机。因此,城市内涝灾害救援调度中优化调度的问题成为当务之急。城市内涝灾害救援调度,就是依据城市内淓灾害的特点和现有资源情况,最合理地调配各类资源,使救援活动的实现既符合资源的约東条件,又能使相应的系统性能指标以及对内涝灾害的控制效果达到最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采用非线性整数规划模型进行应急救援调度研究,利用该模型进行调度不仅考虑调运时间最小,同时考虑调运效率参数。研究结果不仅可以提高城市内涝灾害应急救援效率,亦可为城市内涝灾害应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1研究区概况与数据

南关区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的中南部,西南部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毗领,东南部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相连,总面积497km2。南关区气候介于东部山地湿润与西部平原半干早区之间的过渡带,属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类型。东部和南部虽距海洋不远,但由于长白山地的阻挡,削弱了夏季风的作用;西部和北部为地势平坦的松辽平原,西伯利亚极地大陆气团畅通无阻,故气候总的特点是冬季严寒漫长,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温暖短促,秋季晴朗温差大。冬季,盛行偏西风,气候寒冷、干燥,最大风速可达30m/s。夏季,东南风盛行。年均温4.9℃。年均降水量593.8mm。近些年,长春市频发内涝灾害,如2019年8月18日,研究区发生严重内涝灾害,最深积水超1.5m,造成车、人员被困,生命受到威胁。

2城市暴雨内淓灾害应急救援模型构建

2.1约束条件设定

城市暴雨内涝灾害应急救援是在物资服务中心原有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物资基础上进行的应急调度。对需求点进行救援物资以及救援人员调度时,每个物资服务库并不可以将其所有的救援人员调运到救援现场不仅有可能在此物资库服务中心辖区内发生其他内涝灾害,而且物资库一旦发生威胁,会对其他受灾点的救援工作产生影响,因此,通常规定应急救援人员调运的数量原则上不能超过该物资服务中心总量的80%,应急救援物资的数量根据应急救援人员的数量而定。此外,参与应急救援的人数并非越多越好,人数过多不仅容易造成救援现场的混乱,而且会造成救援效率下降,同时会造成更多的损失。当然,应急救援人员的数量也不能少于需求点的救援要求,否则就会因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不足而造成更大的损失。

2.2救援调度模型构建

整数规划问题是运等学中一门重要内容,其广泛应用于许多工程领域,如资源管理、调度、可靠性优化等。作线性整数规划问题是当今最优化问题研究的难点和重点。整数规划问题是在一些等式约束、不等式约束和整数变量的限制下,最小化或最大化一个目标函数的优化问题。如果问题中所有函数都是线性的,那就是线性整数规划问题,否则就是非线性整数规划问题。研究整数规划的主要任务就是设计一些有效算法来解决各种涉及整数变量的实际问题。本研究采用非线性整数规划模型进行应急调度研究,利用该模型进行调度不仅考虑调运时间最小,同时考虑调运效率参数。

目标函数为:

约束条件为:

式中:为城市暴雨内涝灾害救援物资库集,i∈1;F为受灾点集,j∈FK為城市暴雨内涝灾害救援物物资库到积涝点j的路径标号集;H为救援物资库到受灾点j的路径长度集,h∈H;K为城市暴雨内涝灾害救援物资库到受灾点j的采用第k条路径调运的物资量;Y为0-1变量,表示若物资库对受灾j采用第k条路径调运物资,则取1,否则为0;R,为受灾点所需要的救援物资量;41为物资库的资源拥有量;FBwD,物资库i到受灾点j以第k条路径调运物资的调运困难度;B物资库到受灾点j第k条路径调上的限流容量;ハ物资库到受灾点j以第k条路径调运物资所需要的时间。

道路容量反映了道路对交通需求的处理能力,是道路在规模和布局上能否满足交通需求的极限状态。交通网络是一个复杂的、随机开放的系统,影响因素众多。但是通常如表1对道路交通容量进行计算,其中不同等级的公路其路径容量不同。

3实证研究

以长春市南关区2019年8月18日暴雨为例,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区从17日到18日开始普降暴雨,其中局部雨量超过100mm,造成市区多条路段严重积水,形成内涝灾害。将城市暴雨内涝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库作为服务点,即已知应急救援物资库服务点集{1,2,3,45,6,7?,根据应急物资库救授原则,假定服务点供应受灾点救援设备,同时还供应应急救援人员。受灾点集合为-{1,2,3,4,5}。通过对受灾点做缓冲分析找到各自对应的服务点。假设各应急救援物资点配备救援人员分别为A={260};受灾点根据实际分别需要救援人数为R-(120.22,100,80.160};所要经过的车速度为40kmh,即K1-K2=K3=10kmvh;排水设备每个受灾点分别为6台、8台、5台、4台、5台。利用公式计算所调运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路径容量。

Bn-40x4×0.85×0.65-88辆h(8)

Bn2=Bi13=Bn-88辆/h

结合实际分析,如果让7个应急物资点救援人员全部参与救援,则救援人员较多,容易造成救援现场混乱。所以,只需找到最近对应的救援物资点进行救援即可。如果两个应急救援点都参与救援且供应救援物资,则5个物资点提供的应急救援人员1300人。因此,根据实际救援需要,应急人员调运就近原则,从物资库,从1号物资点调运160名应急救援人员,则在3号物资点只需调运60名应急救援人员。因此,从1、3号物资点需要调运的排水设施台数分别为6、5台。

选取南关区一个受灾点为例,从应急救援物资点进行应急人员及排水设备调运时,如选择1号路径调度时f(x)=806.25;选择2号路径进行调度时:f(x)=799.10;选取3号路径进行调度时:f(x)-689.35。可见,选取3号路径进行调度时f(x)值最小,所以路径最优(图1)。

依据上述最优路径及调运参数分析,分别从不同应急救援物资点调运应急救援人员与排水设备时,依据从近至远的原则依次调度(表2、表3)。

由此可知,在城市暴雨内涝灾害应急救援时,不能仅依据正常运输时间的长短来确定调度要行走的路径。同时,考虑了潜在初始点的影响,同一内涝点可能不是只由到它时间最短的一个物资点为它提供服务;而且,由于调运效率参数的影响,本来是最短路径的道路不一定是最佳的选择,这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资源调度的一个关键特点。

4结论

近些年,城市暴雨内涝灾害频发给居民生命财产及基础设施造成巨大损失,准确掌握城市内涝灾害应急救援调度方式、方法,可最大程度地减少内涝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城市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以长春市南关区为例,利用运筹学理论中的非线性规划方法,结合GIS技术中的空间分析技术,构建暴雨内涝灾害应急救援调度模型。模型中考虑了应急救援过程影响救援最优路径的道路通行困难度及在实际调运过程中调运效率问题,针对不同服务区服务能力以及路径容量限制等约束条件下讨论该问题,实现物资服务中心应急物资调度的最优、时间最小化。文中虽构建了城市内涝灾害应急救援调度最优化模型,但在模型构建过程中未考虑道路的通行能力及高峰流量的等问题。因此,在未来研究中将进一步采集相关道路通行数据,以提高模型结果精度,更好地为城市内涝灾害防灾减灾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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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艳飞

作者:黄茹月 陈鹏

第2篇:防内涝应急预案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西乡塘停车场项目经理部防内涝应急预案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

西乡塘停车场工程项目经理部

防内涝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年月日

为提前做好今年雨季的防内涝工作,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确保中铁十一局南宁西乡塘停车场项目防内涝抢险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项目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设施设备和业主的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项目防内涝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和有效开展预防措施。大雨、大暴雨时,能及时排除内涝,将内涝造成的损失见到最低限度。认真组织和迅速开展汛期防内涝各项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应急设备及物资齐全有效,当遇大雨、大暴雨时,及时检查,排除内涝隐患,出现险情及时有效抢险,防止内涝给项目内的人员人生安全,设施设备和业主的财产安全造成损失。

二、组织领导

成立西乡塘停车场项目部防内涝抢险指挥中心,实行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防内涝抢险工作组织体系。

指挥长:刘军(项目经理)

副指挥长: 肖炳军(常务副经理)杨忠强(项目书记)

三、组织应急小组

1、巡查抢险应急组

组长:王勇(安质部长)

成员:邱兴华、魏相坤

2、疏导组

组长:张立兴

组员:肖鹏

2、设施设备保障应急组

组长:朱智翔(物资部长)

成员:张军

3、预警联络组

组长:李鹏(办公室主任)

成员:赵灵亚

4、检查落实组

组长:刘智明

成员:杨少飞

四、应急小组职责

1、组织落实人员和设备,重点对项目内涝重点地段排水(污)设施设备、排水沟进行检查清淤疏通;对现状排水管网进行检查。

2、对施工现场内道路排水、散水沟及项目周边排水沟进行全面的清淤、疏通。准备好相应的机械、机具、抽排水泵、管材、防洪沙袋及其它相应物资等,确保重点内涝地段排涝的转移处置。

3、储备汛期防内涝抢险物资,供内涝抢险使用,定期检查应急抢险物资,确保应急抢险物资完好,不被挪作他用,保障出现险情情况下的电力,通讯等正常使用。

4、对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内涝期间用电设施(发电机等)的正常运行;对项目防洪防涝定期提前检查,并实施巡查制度,

一旦发现断电或险情就及时修复,确保用电安全。

5、加强防内涝抢险意识培养宣传,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密切关注权威天气预报中心发布的天气预警情况,及时接收和传达急降雷暴雨预警。定期检查应急抢险准备落实情况。

五、防涝排涝工作安排和抢险措施

1、各部门各小组必须根据本《预案》,严格履行相应的防内涝抢险工作职责,落实好重点地段防内涝抢险工作措施,雷雨季节期间实行领导负责制、值班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报项目防涝抢险指挥部。

2、雷暴雨频发季节,各小组要对易涝地点每日进行排查,全面检查排涝物资完好情况,做到有备无患,确保人、财、物到位。

3、巡查小组及时检查施工区域边坡时候有用塑料布固定覆盖,防止因大暴雨冲刷出现的山土滑坡情况。

4、加强预警,措施到位,关心天气预报,当接收到降暴雨预警时:

A.预警联络组发出暴雨通告,各应急小组分头检查责任区域和应急准备落情乱况;

B.各小组执行值班制度,易受内涝影响区域做好充分的准备,以保证能及时排涝,把内涝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C.各抢险小组对抢险物资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排涝抢险器械处于良好状态;

D.对易涝地段要进行巡视检查,做好防涝排涝及抢险等工作。

5、设施设备应急组要完成项目对发电机、对讲机、水泵等设施

设备的检查、确保发电机、对讲机等设备的完好和雨水排水泵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完成对施工区域内的排水管道、窨井、沟渠的疏通和清淤,保持管道流水畅通。

6、检查落实组对照计划对施工区域和项目部工作区域防汛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7、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模拟项目易发内涝区域应急处理等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8、对我项目雨污排水管网排接出口是否正常连通至排放区域进行检查,如发现我项目排水管网接出口不具备承载大暴雨排水的能力时,应及时向轨道公司提交报告说明情况,并请求轨道公司帮助解决。

9.检查落实组按照防洪需要准备并落实必要的防洪物资准备,包括雨衣、手电筒、锄头、耙子、铁锹、编织袋、竹竿,泥沙等物资的储备。

10.防洪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同时保证对讲机的正常通讯施工,实现各小组间的联动通讯,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六、防洪防内涝规章制度

1、实行领导负责制。各应急小组组长必须认真负起防涝排涝抢险工作责任,认真组织防涝排涝抢险各项工作,保证各自负责区域能够正常有序工作。

2、落实值班制度。汛期期间,各部门各小组必须安排专人巡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指挥长汇报,并及时妥善解决相关内涝问题。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一直处于可联络状态。

3、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各小组每天上班提前了解当日天气预报。当发生内涝时,及时向指挥长报告,并定期汇报现场发生情况,如遇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4、各部门要增强水患意识,树立“度大汛、防大涝、抗大灾、抢大险”思想观念,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全力以赴做好防涝排涝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及项目设施设备和业主的财产安全。

防洪值班电话:18769292715

第3篇:城市防汛排涝应急预案

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城市防汛排涝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增强城市防汛应急抢险能力,切实抓好城市防汛排涝工作,确保发生汛情灾害时反应迅速、指挥有力、调度有序和处置有效,最大限度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及时恢复城市市容市貌秩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城市道路管理条例》《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本预案根据应急抢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修订。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防汛排涝应急抢险工作,主要涉及环卫、市政、园林、照明、公园、城市综合执法等行业(领域)防汛应急抢险工作。

(四)总体要求

按照“总体调度、快速响应、协作配合、应急处置”总体要求,有序开展城市防汛排涝应急抢险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指挥机构

成立局城市防汛排涝应急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城市防汛指挥部”),统筹全局城市防汛排涝应急抢险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局照明设施管理科,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xx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防汛工作需要从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抽调。指挥部下设环卫设施抢险组、防涝排水抢险组、园林绿化抢险组、照明设施抢险组、公园广场抢险组、应急增援组、调度协调组和后勤保障组八个工作组。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 xx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指挥长: xx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xx、xx、xx、xx、xx、xx、xx、xx

(二)职责分工

1.环卫设施抢险组。由环卫站牵头,xx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环卫设施方面的防汛抢险工作。主要负责汛期生活垃圾填埋场、中转站等环卫设施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环卫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汛后,及时做好城市环境卫生恢复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完成局城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防涝排水抢险组。由照明设施管理科牵头,综合业务科参与。xx同志任组长,xx同志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市政方面的防汛抢险工作。做好防汛点位监测、汛前清淤疏通、城市易涝点排查整改、防汛物资储备等准备工作;负责向上级防汛指挥部及时报告防涝排水情况;做好汛期紧急排水抢险和灾后恢复工作;同时,指导协调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做好防涝排水抢险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完成局城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园林绿化抢险组。由园林绿化管理站牵头,xx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防汛抢险工作。做好城市倒伏树木、折断树枝的清理、加固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完成局城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照明设施抢险组。由照明设施管理科牵头,xx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城市照明方面的防汛抢险工作,规范汛期生产安全操作,做好灯杆灯具、接地电阻等照明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防止漏电、伤人以及大面积熄灯现象发生。汛后及时恢复照明设施的运行,加强信息报送,完成局城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公园广场抢险组。由园林绿化管理站牵头,xx公园参与,xx同志任组长,xx同志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所辖公园(广场)的防汛抢险工作,规范汛期生产安全操作,做好公园(广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人员疏导、水体监测、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完成局城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应急增援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xx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城市汛期应急抢险增援配合工作。做好汛期力量增援、秩序维护等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完成局城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7.调度协调组。由应急指挥科牵头,xx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全局防汛抢险工作的预警预报、调度指挥等工作;做好信息报送、防汛值班值守排班等工作;调度汇总各部门防汛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完成局城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牵头,各队(站、科室)配合,xx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防汛抢险工作的后勤服务保障、物资储备监管和补充补给等工作;牵头做好局机关防汛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完成局城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预防与预警

(一)汛情监控

各工作组要采取多种渠道发现汛情、险情。一是依据上级防汛指挥部或者气象单位收集的近期降雨量、强度、影响区域情况,评估当日或近日天气情况,提升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和处置能力。二是通过巡查发现汛情险情,加强易涝点位和其他隐患点位监测预警。三是加强预警预报,发现汛情,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并第一时间向局城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二)预警行动

1.预警级别划分。根据雨情、水情的程度和范围,城区防汛排涝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四级。

蓝色预警(Ⅳ级):天气预报城区有暴雨、局部大暴雨,按照上级防汛指挥部或者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信息启动蓝色预警。

黄色预警(Ⅲ级):天气预报城区有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按照上级防汛指挥部或者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信息启动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Ⅱ级):天气预报城区有特大暴雨,按照上级防汛指挥部或者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信息启动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Ⅰ级):天气预报城区有极特大暴雨,按照上级防汛指挥部或者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信息启动红色预警。

局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或者气象部门的预警预报,启动对应预警级别,发出汛情预警信息。局城市防汛指挥部可以根据汛情演变,及时对险情波及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作出判断,实时调整的预警级别。

2.应急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抢险组要按照要求立即到达职责岗位,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蓝色预警响应(Ⅳ级)

坚持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通信通畅,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做好易涝点位、易发隐患路段、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点位的应急抢险准备工作,发现汛情立即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黄色预警响应(Ⅲ级)

坚持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实时监测,密切关注雨情险情,发现汛情相关抢险组组长要第一时间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如无法处置要第一时间报局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部要立即协调处置,如汛情较重副指挥长要立即到现场督战。

橙色预警响应(Ⅱ级)

局城市防汛排涝应急抢险指挥部副指挥长立即到现场指挥,各抢险组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如汛情严重,指挥部指挥长要立即到现场督战。同时,做好灾情险情统计报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大险情区域群众的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红色预警响应(Ⅰ级)

局城市防汛排涝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长立即到现场指挥,组织全局各方面力量科学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对大面积内涝区域、倒伏高大树木等重要隐患进行紧急处置。紧急疏散低洼地区及大型公共场所群众,避免出现安全事故。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统计报送灾情险情等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停课、停产、停工、停业的紧急处置工作。

(三)信息报告与处置

1.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明确值班值守工作职责,局应急指挥科要及时将汛期带班值班安排表发到各队(站、科室)并报市汛旱办、市政府值班室、市委值班室、xx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应急指挥中心。

2.黄色预警及以上响应启动后,各抢险组要落实“零报告”制度,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及时向局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汛情信息,内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应对措施,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应的分析等。若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送处置情况,1小时内报告书面情况,并做好续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汛期全局干部职工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电话和拒看信息。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抢险组要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加强汛期业务培训,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着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要对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物资装备,加强人员操作培训,确保出现汛情能立刻调得出、用得上。

五、监督检查

局城市防汛指挥部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督导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隐患治理、值班值守、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普查或抽查,及时调查了解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况通报问责。通报问责情况将纳入干部职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在评优评奖中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提请党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4篇:区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做好**区城市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城市防汛防台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防台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市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进行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城市规划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台风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军民联防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排结合的原则;坚持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2 城市防汛防台概况

2.1城市概况

**区地处**市西南部山区,城区三面环山,一水穿城,地势坡度较大,孝妇河为主要排水通道。全区面积698平方公里,辖6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46.3万。

2.2洪涝台风风险分析

**地处暖温带,属半湿润、半干旱的大陆性气候,四季特征分明,春季风大干旱,夏季酷热多雨,秋季晴朗多旱,冬季干冷少雪,降雨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汛期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虽然每年都有台风登陆我国,但能直接登陆本地区的台风较少,更多时候都是台风的外围云系影响到**,带来不同程度降雨。**区地处山区,地势两边高中间低,孝妇河从城区中间自南向北穿城而过,易受山洪、客水威胁,防洪的重点是防山洪和城区内涝。

2.3洪涝防御体系

**城区的降雨主要是通过道路上的雨水管网、城区河道排到孝妇河后出城。经过多年建设,**区为抵御洪涝侵袭修筑了大量的防洪设施,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逐步完善,并多次在抗击暴雨、台风等突发性灾害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4防洪排涝体系存在的问题

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经过多年的规划建设,虽已初具规模, 但部分路段现有排水管道仍存在雨污混流、管径偏小、老化严重等问题;城区部分河道、沟渠未经整修疏浚,淤积严重,行洪排涝能力较低,一旦遇到暴雨、洪水,就有可能给城区造成危害。

总的看,**城区排水系统现有排涝能力仍不能满足防大汛要求,强降雨仍易造成道路行洪和低洼地区内涝。同时,我区几乎没有经历过强台风的直接影响,城区台风防御体系相对薄弱。

2.5重点防护对象

(1)重点单位:城区内党政机关驻地、学校、医院、城市商业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门、单位。

(2)市政公用设施和建筑工地: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行业和建筑、拆迁工地。

(3)城区低洼积水区域:城区内低洼区、沿河道路是城市防洪排涝的重点。

(4)地下工程设施:已建、在建人防工程、大型地下商场和地下停车场(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库)等地下设施。

(5)危旧房屋:城区内直管公房、小区住房、简易房屋、危旧房屋和学校内的校舍、围墙等。

(6)地质灾害: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7)其它:高空构筑物、广告牌、空调室外机、室外娱乐设施、大型树木、公园内的山体、树木等。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城市防汛防台指挥机构

3.1.1 **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机构

**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下设**区人民政府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城防指),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城市防汛防台工作。区城防指由指挥、副指挥、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组成。

3.1.2 区城防指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区防指的命令;

(2)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区城市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3)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 区城防指指挥、副指挥的主要职责

区城防指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全面负责区城防指的领导工作。副指挥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协助指挥做好城市防汛防台工作,组织

第5篇: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

附件2

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城市概况

2.1 自然地理 2.2 社会经济 2.3 洪涝风险分析 2.4 洪涝防御体系 2.5 重点防护对象 3 组织体系与职责

3.1 指挥机构 3.2 成员单位职责 3.3 办事机构 4 预防与预警

4.1 预防预警信息 4.2 预警级别划分 4.3 预防预警行动 4.4 主要防御方案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3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4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5 应急响应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抢险与救援保障 6.3 供电与运输保障 6.4 治安与医疗保障 6.5 物资与资金保障 6.6 社会动员保障 6.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 后期处置

7.1 灾后救助 7.2 抢险物资补充 7.3 水毁工程修复 7.4 灾后重建 7.5 保险与补偿 7.6 调查与总结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定义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8.4 预案解释部门 8.5 预案实施时间

1 附图 2 附表 3 附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洪涝、山洪、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流域规划及城市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已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流域防洪预案及上一级或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洪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市市区内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 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 城市概况 2.1 自然地理 城市地理位置,地形与地貌特点,城区高程范围,气象水文特征;城市水系与河道、水库、湖泊等情况。

2.2 社会经济

城区现状总人口、非农业人口、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基础设施等。

2.3 洪涝风险分析

暴雨、洪水、风暴潮主要特征、洪水传播时间、城市主要暴雨洪水成因与地区组成,主要致灾暴雨洪水来源及量级、发生频率,城市历史洪水。主要控制站不同频率洪水水位或高潮位、流量。洪水、暴雨渍涝、台风暴潮可能致灾影响淹没范围及风险分析,洪涝风险图。

2.4 洪涝防御体系

城市防洪体系(堤防、水库、湖泊、蓄滞洪区、分洪道等)与城区除涝排水设施(泵站、涵闸等),城市防洪、除涝排水、防台风暴潮现状能力或防御标准。

城市防洪、除涝排水、防台风暴潮的薄弱环节,重要工程险段及病险涵闸,桥梁及河道违章建筑的阻水情况。

2.5 重点防护对象

党政机关要地、部队驻地、城市经济中心、电台、电视台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地铁、地下商场、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设施,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城区易积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

3 组织体系与职责 3.1 指挥机构

城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城市防洪应急事务,并明确其主要职责。

3.2 成员单位职责

明确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力求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避免职能交叉。

3.3 办事机构

明确防汛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4.1 预防预警信息

分类明确城市气象、水文、防洪与排涝工程险情、洪涝灾情信息的具体报送内容、负责报送单位、报送时限等,形成规范的信息报告制度。

4.2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城市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合理划分预警级别(通常由重到轻分为I、II、III、IV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确定向社会发布的警示标志。

4.3 预防预警行动

4.3.1 预防预警准备:包括思想、组织、工程、预案、物料和通信准备,防汛检查及日常管理,以及与相关行业应急预案的协调等。

4.3.2 江河洪水预警行动:不同预警级别下江河洪水、防洪工程险情等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等具体要求。 4.3.3 山洪灾害预警行动:不同预警级别下与山洪灾害有关的暴雨、洪水、工程险情等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等具体要求;建立水利、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的预警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机制等。

4.3.4 暴雨渍涝预警行动:不同预警级别下暴雨渍涝、排涝工程险情等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等具体要求。

4.3.5 台风暴潮灾害预警行动:不同预警级别下与台风暴潮有关的台风暴潮信息、防洪排涝工程险情等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等具体要求。

4.4 主要防御方案

4.4.1 江河洪水防御方案:根据城市所在的江河防洪预案及相应的洪水调度方案,制订城市市区不同量级江河洪水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及相应的洪水调度方案(如水库、蓄滞洪区、分洪设施的调度运用等)。其中超标准洪水的防御方案应明确社会动员、临时分蓄洪、群众转移安置等具体措施。

此外,还应针对冰凌洪水以及由于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等造成的突发性洪水,制定相应的洪水防御方案。

4.4.2 山洪灾害防御方案:根据山洪灾害的发生与发展规律,制定不同量级暴雨及其地区组合条件下,山洪灾害专防与群防相结合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

4.4.3 暴雨渍涝防御方案:制定不同量级暴雨及其地区组合条件下,城市市区渍涝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包括应急排水、交通临时管制与疏导、工程抢修以及重要保护对象的防雨排涝方案等。

4.4.4 台风暴潮防御方案:制定不同量级台风暴潮条件下,城市应对台风暴潮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如人员转移的通知与落实、危旧建筑物和重要设施的防护等。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明确城市发生洪水、山洪灾害、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时应急响应行动的分级总数(通常由重到轻分为I、II、III、IV四级),市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挥机构应急响应行动的总体要求,以及应急响应发布单位等。

5.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明确应急响应行动的分级标准及对应的主要行动要求。 5.3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3.1 江河洪水:明确不同量级江河洪水条件下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包括蓄滞洪区运用的准备和批准权限、进入紧急防汛期的条件和发布权限等。

5.3.2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明确出现前期征兆及发生险情后的紧急上报规定和应采取的处理措施等。

5.3.3 山洪灾害:明确发生山洪灾害时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发布山洪警报的标准及责任单位、人员转移的主要原则、人员紧急抢救与救援等。

5.3.4 暴雨渍涝:明确发生暴雨渍涝时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工程调度和设置临时排涝设备的要求及责任单位、发布城市涝水限排指令的权限等。 5.3.5 台风暴潮:明确发生台风暴潮时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如台风暴潮监测与警报发布、人员与物资转移、海上作业保护与搜救、重要保护对象的防护与抢险等。

5.4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4.1 信息报送、处理:明确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含大面积停电、停水,重大疫情等次生衍生灾害)等信息报送、处理与反馈以及发布的原则和主要要求。

5.4.2 指挥和调度:明确应对灾害的指挥和调度措施,以及发生重大灾害时派赴工作组(含专家组)的要求等。

5.4.3 群众转移和安全:明确群众转移的原则和工作程序,以及相应的安全与生活保障措施等。

5.4.4 抢险与救灾:明确险情和灾情监控、抢护和救援的指导原则、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

5.4.5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明确确保抢险人员自身安全和受威胁群众人身安全的各项防护与医疗救护措施。

5.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明确对重点地区或部位实施紧急控制以及动员社会力量的条件、权限和要求等。

5.5 应急响应结束

明确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和发布程序。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确保预案执行过程中通信与信息畅通的主要保障措施,如党政军领导机关、现场指挥及其它重要场所的应急通讯保障方案,信息数据库建设与网络共享等。 6.2 抢险与救援保障

明确抢险救援装备、技术力量、队伍(含专业与非专业队伍)、专家组在管理和启动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各类工程、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房屋建筑、交通干线抢险、抢修,以及人员救护等。

6.3 供电与运输保障

明确对抗洪抢险、抢排积涝、救灾现场等供电与运输的主要保障措施、责任单位等。

6.4 治安与医疗保障

明确灾区治安管理、疾病防治、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保障要求。

6.5 物资与资金保障

明确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调拨程序与调运方式、防汛经费的安排、特大防汛经费的申请等保障措施。

6.6 社会动员保障

明确防汛指挥机构动员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6.7 宣传、培训和演习

明确城市防洪排涝宣传、市民防洪减灾教育、技术人员培训、防汛减灾演习等保障措施。

7 后期处置 7.1 灾后救助

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救灾工作的要求与职责。 7.2 抢险物资补充

明确如何根据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抢险物资的具体要求。

7.3 水毁工程修复

明确水利、供水、交通、电力、通信等工程或设施水毁修复的资金来源、时限等具体要求。

7.4 灾后重建

明确相关工程或设施的灾后重建标准、指导原则和实施措施等具体要求。

7.5 保险与补偿

明确保险与补偿的适用条件、承办机构职责和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流程等。

7.6 调查与总结

明确调查与总结的适用条件、承办单位、时限要求和审核程序等。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定义

对需要诠释的名词术语,给出准确的定义。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明确预案管理和更新的具体要求。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明确预案执行过程中相关奖励与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8.4 预案解释部门 8.5 预案实施时间

录 1 附图

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绘制相关附图,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启动工作流程图,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布置图,主要病险工程分布图,城市洪涝风险图,城区暴雨渍涝点分布图,城市超标准洪水预案实施图等。

2 附表

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编写相关附表,如:城市防洪排涝基本情况表,城市防洪工程与除涝排水设施基本情况表,城市防洪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表等。

3 附件

相关部门、单位的城市防洪应急单项预案。

第6篇:低温雨雪天气城市照明保障应急预案

按照“提前预防、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果断处置”的原则,做好低温雨雪天气城市照明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周海清

副组长:谢长庚、刘定石、郭立群、邓文辉

成 员:王钧凯、李健军、王利勇、刘超、周谢平、陈邵平、刘康、唐文斌、周杰强、张建国、黄酉彬、马少华、易银河、刘威、周志强、魏先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钧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刘定石同志负责。

二、预警机制

低温雨雪天对城市照明设施进行全天候监测,巡查人员对城市照明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并进行责任区域划分:

第一小组:负责人:谢长庚;成员:王钧凯、王力勇、刘康、易银河 区域:城东区域,桃花路往东方向(包括桃花路) 第二小组:负责人:邓文辉;成员:周谢平、唐文斌、刘威

区域:城中区域,大桥路至桃花路中间一带(包括大桥路)

第三小组:负责人:郭立群;成员:李健军、马少华、黄酉彬

区域:城西区域;大桥路往西一带

第四小组:负责人:刘定石;成员:刘超、周杰强、周志强、张建国

三、应急响应

城市照明设施事故发生后,站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等方面的工作。发生较大事故、要直报县应急委员会。

四、应急保障

站应急领导小组对城市照明设施事故应急指挥地点设在站办公室。指挥地点应有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需要的设施,并备齐常规抢险车辆、机械设备、材料应满足抢险急需。

五、几点要求:

1、在预案期内各责任人和担任值班分队的全体成员务必确保通信24小时畅通,违者严肃追究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法律责任。

2、各值班和应急分队全体成员务必以人民生命财产为重,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准备处险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3、各领导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务必严加督促,确保工作准备及时到位。

隆回县市政工程管理站 0一一年一月六日

第7篇: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则

1.1目的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商丘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应急救援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针,贯彻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依靠科技、加强协作、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分级分别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中毒11人至99人的重大安全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中毒100人以上(含100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我市存在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我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

⑴重大、特大火灾事故;

⑵重大、特大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爆炸事故; ⑶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⑷重大、特大水上交通事故;

⑸重大、特大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 ⑹重大、特大中毒事故;

⑺重大、特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爆炸、坠落、倒塌事故;

⑻重大、特大煤矿事故;

⑼重大、特大城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 ⑽重大、特大建筑(拆房)事故; ⑾重大、特大电力事故; ⑿重大、特大学校伤害事故; ⒀重大、特大旅游事故; ⒁其他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1.4应急救援责任制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市政府对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人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工及职责 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1.1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成员:由市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交通局、建设局、建工局、质监局、公用事业局、教育局、民政局、劳动局、财政局、监察局、气象局、电业局、总工会、市委宣传部、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和有关乡镇等负责人组成。

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见附件2 2.1.2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

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八个专业指挥部,分别由相关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相关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和负有相应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相关监管部门)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相关监管部门为牵头单位。专业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办公室主任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旅游、电力、水利、铁路等领域的事故,分别成立专业指挥部,负责各自领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

2.2现场抢险救援分工 事故抢险救援分成8个专业组:

⑴事故抢险组:相关监管部门牵头、救护队、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救、搜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消除险情等工作。

⑵技术指导组:相关监管部门牵头,市安全专家组、环保、气象部门、事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结合政府专项预案和企业场内预案,负责灾情分析监控、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抢险救授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⑶治安管理组: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

⑷医疗救护组:卫生部门牵头,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⑸后勤保障组:安监部门牵头,当地政府和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物资装备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⑹善后处理组:民政部门牵头,社保、工会、保险、当地政府、事故单位参加,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及安抚,处理善后事宜。

⑺信息新闻组:由宣传部门牵头,相关监管部门、电信部门、当地政府参加,负责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⑻事故调查组:由安监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牵头,公安、监察、劳动、工会部门参加,协助抢险,搜集有关证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会同抢险组、技术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事故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2.3主要职责

2.3.1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⑴发布启动和解除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⑵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⑶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⑷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⑸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⑹办理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2指挥部(专业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⑴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⑵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⑶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⑷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⑸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指挥部开展工作;

⑹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⑺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⑻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⑼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⑽承办指挥部日常工作,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2.3.3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永城市公安局

⑴负责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协调、组织武警部门参与抢险救灾;

⑵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⑶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 ⑷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和逃逸人员的追捕; ⑸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⑹负责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永城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永城市重特大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2)永城市安监局

⑴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⑵牵头负责安全专家组,提供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⑶根据事故类别、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各种应急装备、器材和抢险物资;

⑷监督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⑸负责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3)永城市建工局

⑴负责建筑(拆房)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

⑵负责对事故中受损建筑物的评估、鉴定工作; ⑶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⑷负责本行业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建筑(拆房)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4)永城市交通局

⑴负责所辖水域、河道和车站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⑵负责事故水域、河道的管制;

⑶负责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⑷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

⑸负责本行业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5)永城市质监局

⑴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

⑵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⑶负责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永城市重特大特种设备坠落、倒塌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6)永城市卫生局 ⑴负责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

⑵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受伤人员抢救治疗工作; ⑶负责调运急救药品、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

⑷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⑸负责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中毒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7)永城市公用事业局

⑴负责城市燃气设施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

⑵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⑶负责本行业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城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8)永城市环保局

⑴负责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监测工作,及时确定并通报危险、危害的范围。

⑵负责污染物的处置工作; ⑶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⑷负责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现场监测处置专项预案》。

(9)永城市教育局

⑴负责学校学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学校学生安全预防机制,防止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质量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拥挤踩踏伤害事故、火灾、交通、触电和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

⑵建立学校事故应急自救和外援抢险救护工作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⑶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⑷负责职责范围内学校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学校校内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专项预案》和《永城市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应急专项预案》。

(10)永城市电业局

⑴负责电力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 ⑵负责事故现场供、用电应急处置;

⑶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⑷负责本行业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电力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11)永城市建设局

⑴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地下水、气管网情况和用水调度。 ⑵负责事故现场和相关区域障碍物清理工作。 (12)永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⑴负责参保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 ⑵负责协调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再就业安置工作; 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13)永城市民政局

⑴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⑵组织落实社会救灾物资和资金,对受灾人员特困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4)永城市气象局

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所在区域的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提供气象数据资料。

(15)永城市财政局

负责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的需要。 (16)救护机构

负责组织指导救护队做好事故的抢险和伤员救助工作,与技术指导组共同拟定抢险方案和措施。抢险人员应当根据事先拟定的抢险方案,在确保抢险人员安全、做好个体防护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及时排险、迅速救出被困人员。

(17)市委宣传部

负责事故报道、信息新闻发布工作。 (18)人武部、武警中队 ⑴负责抢救人员、物资和抢修设施;

⑵组织、演练由武警战士,基干民兵组成的预备队,待命抢险、救护。

(19)消防大队

负责火灾、爆炸及相关事故的扑救及抢险和侦险工作。 (20)电信部门(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局)

负责保障应急救援通讯联络畅通。 (21)事故单位

做好事故自救工作,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提供基本情况和技术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22)乡(镇)政府

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并定期演练本辖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本辖区的安全管理,及时汇报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情况,服从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本辖区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 应急救援体系和演练 3.1应急救援预案分级

制定企业各类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乡(镇)级政府应急救援预案、市级政府应急救援预案、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构建企业、乡(镇)、市三级应急救援体系。

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见附件1 ⑴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场内预案)

针对企业内各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而有可能导致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事故发生,按企业场内预案实施救援。

⑵乡(镇)应急救援预案(场外预案)

针对乡(镇)行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而有可能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制定的应急预案。

⑶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场外预案)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大安全事故,需迅速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企业或乡(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需市政府救援的,可请求市政府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场外预案应包括各类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由政府有关部门针对所管理的行业系统内有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的单项应急救援预案。政府总体预案启动,相关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启动。

单项应急救援预案。政府总体预案启动,相关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启动。

3.2专项预案和企业预案的编制要求

部门专项预案、企业场内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⑴基本情况(附厂区总平面图、标注安全通道、危险源、危险因素分布);

⑵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辨识和评价(附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清单);

⑶应急救援组织、分工、职责及通讯联络方式;

⑷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救援物资保障(附名单、清单); ⑸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⑹应急救援的医疗保障(附医院及救护装备名录); ⑺应急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⑻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⑼事故应急响应;

⑽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⑾企业外援方案;

⑿企业场内预案应制定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避灾路线及救援路线图。

3.3应急培训和演练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训练和演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纳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掌握应急救援知识,增强应急救援意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章 应急救援资源与设备 4.1应急资源管理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设施建设,重视救援物资、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贮备,制定配备标准,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生活的维护、保养、检查,保证设施、装备性能的安全可靠。

在抢险过程中,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专业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本辖区内所有救援队伍、物资、设备和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事故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2应急队伍建设

危险物品生产、贮存、经营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其它行业规模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应当配备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力量满足不了救护要求的,应当与企业外的矿山救护、消防救护、医疗救护等救护组织签订协议。

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见附件5 4.3应急救援经费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经费应当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企业财务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企业无力承担抢险救护费用时,余款由当地政府承担。

第五章 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5.1通讯联络

市政府办公室

值班电话:5113221 市安委会办公室

值班电话:5151322 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号码表见附件6 5.2 事故报告

(1)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当场人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拨打救护电话,请求紧急救护,并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事故相关监管部门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事故报告的内容为: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②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泄漏等); ③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④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

⑤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 ⑥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 ⑦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

⑧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

⑨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2)市政府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秘书长转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同时报告市委值班室、市委秘书长、市委书记;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专业指挥部办公室;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事故单位请求,通知相关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或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市安委会办公室、事故相关监管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向市领导反馈情况。

(3)按照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商丘市政府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和商丘市有关部门。

(4)相关监管部门、当地政府应当在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

将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

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见附件3 5.3事故现场保护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第六章 应急救援预启动

6.1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或专业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根据事故类型、性质和严重程度向指挥部指挥长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启动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 ⑴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众多人员伤亡的; ⑵重特大安全事故涉及到危险物品的;

⑶发生重大险情、危及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⑷企业或乡(镇)级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援助的。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应在确保完成救援任务和充分考虑多种突变可能性的前提下,遵循分级启动和最小化启动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企业场内预案、乡(镇)级预案、市级预案先后顺序启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基层预案能够完成救援任务的,原则上不启动上一级预案;专项预案能够完成救援任务的,原则上不启总体预案;部分预案能够完成救援任务的,原则上不启动全部预案。

6.2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市政府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或专业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由分管市长发布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预案》启动命令发布后,按照2.1.2条规定,由专业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市政府迅速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各相关部门立即行动,按照启动命令和本《预案》的要求,实施救援。

6.3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的启动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报市长决定。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由市长发布,市长不在本行政区域内时,由常务副市长发布《预案》启动命令。《预案》启动命令发布后,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市政府,按照启动命令和本《预案》的要求,迅速组成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即现场专业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专业指挥部统一指挥、指导下,按照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结合事故单位场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驻军或武警中队,请求事故抢救或支援。救援情况及时报告政府办公室、商丘市安委会办公室。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分管市长应及时赶往事故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应及时赶往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护和调查处理工作。

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见附件4 第七章 事故应急措施

⑴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同时启动场内预案,实施现场抢险,防止事故的扩大。

⑵重特大安全事故政府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告上一级政府。

⑶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⑷公安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防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⑸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医疗急救队伍,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⑹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 第八章 应急救援的终止 8.1发布应急救援终止令

事故现场危险因素完成控制并处永久稳定安全状态,事故受害人被完全救出,送到医院抢救,符合此条件的情况下,由启动场外应急预案人,宣布场外应急救援状况解除。场内应急救援状态的解除由其发布人视情况宣布终止令。有需抢救的伤员,仍由医疗救护组继续负责,直到脱离危险。

8.2 恢复正常秩序

事故场外应急救援状况解除后,事故单位或当地政府应当及时恢复生产、恢复正常秩序。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在恢复活动中,要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做好清洁、防疫、消毒和灾后重建、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项工作。

第九章 工作要求

⑴本《预案》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⑵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上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事故单位所在地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各类医院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伤员。

⑷各乡(镇)政府、市直各成员部门,市属重点企业及相关驻永企业应当在本《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地区、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乡(镇)级政府预案、市政府部门专项预案、企业场内预案),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查备案。

⑸各类预案要根据条件、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⑹各级、各部 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问题,及时处理。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根据季节和事故发生期等情况,列入安全例会内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⑺各乡(镇)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永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加强对本辖区 、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档案,实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定期零报告制度,每月5日前书面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落实责任,制定监控整改措施,限期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章 责任追究

违反本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迟报、瞒报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二)未及时到位、延误抢险救援时机的;

(三)对事故中受伤人员拖延或拒绝医疗救治的;

(四)阻挠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调用的;

(五)拒不履行应急救援职责的;

(六)未按规定编制、上报应急救援预案的;

(七)未定期报告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

(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批准、许可、核准、登记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十一章 附则

11.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永城市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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