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改革汇报

2022-11-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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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国有林场改革汇报

探路国有林场改革

贵州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解决了林场职工的后顾之忧,使其放下斧头专心种树护林,获取更大的生态效益。

59岁的威宁自治县国有新华林场职工顾怀华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他享受到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待遇,工资按月发放,还住上了崭新的职工宿舍。

这得益于贵州在国有林场改革的探索实践。贵州近年来在毕节试点,将国有林场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新的管理体制使林场职工收入大幅度增加,队伍稳定为国有林场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5月,《贵州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明确全省110个国有林场全部转制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等生态公益事业。

“国有林场改革解决了林场工人生存的后顾之忧,让林场工人放下斧头专心种树护林,这是件大好事。”顾怀华深有感触地说。

“逼”出来的林场改革

贵州有110个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526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超过2300万立方米。它们集中在河流、水库和湖泊周围,以及国道、省道、高等级公路、铁路等重要的交通沿线,生态区位重要,是最优质、最稳定和最完备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屏障。

然而,过去许多林场经营困难,主要依靠砍伐一些林木勉强维持基本运转。

威宁自治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主任聂义在1999年到2013年期间,一直任国有新华林场的场长。“十年前林场的条件非常艰苦,七八个职工挤住在一间破烂的木房子里,没有自来水、没有电,用土砖搭的灶头做饭吃。”聂义回忆说。

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在无林少林、荒山集中连片地区兴办以造林和资源培育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

90年代开始,国有林场进一步转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进入90年代后期,国有林场主要任务转为以保护森林资源为主,营造林和木材采伐等生产任务减少,林场富余职工大量增加,林场发展陷入困境,政策边缘化、职工贫困化问题十分突出。

聂义介绍,有些职工每月工资甚至只有200多元,吃饭都成了问题,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下降。“最困难的时候,为了留住员工,在护林造林之余,林场养过猪、酿过酒,以短养长来增加工人们的收入,以免林场职工辞职出去自谋生路。”

“1998年我到林场时,林场账面上只有216元,职工7个月没有拿到工资。”六盘水市玉舍林场原场长杨昌华回忆,当时林场每年只能依靠砍伐2000立方米的木材维持基本运转。

与收入微薄相比,更长远困扰国有林场的另一个难题是人才难以为继。

多种困境导致人心涣散、管护不到位,林场树木经常被偷砍盗伐,林场森林面积大幅缩减。

“国有林场虽然是事业单位,过去却长期得不到公共财政的支持,‘不城不乡、不工不农、不事不企’,大多数国有林场苦于‘找饭吃’,无法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上来。”贵州省林业厅副厅长向守都说。

“提”起来的精神面貌

破解发展难题,贵州国有林场采取了主动出击,积极探索国有林场重新定位、重构林业发展新机制。

2007年,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按照分类经营的原则,把试验区国有林场全部划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

2010年,毕节全市12个国有林场全部纳入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把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划分为生态保护区、商品林经营区、适度开发区和多种经营区,鼓励林场职工在完成管护任务前提下,开展特色林业产业经营。

2013年,毕节市国有林场改革再次发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国有林场公益性质,提出深化国有林场内部管理制度改革。通过推行场长负责制和目标考核等制度,提高职工积极性。毕节还将国有林场改革发展作为县(区)政府目标责任制的内容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公开通报考核结果。同年,毕节市林场管理办公室成立,在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监督管理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当国有林场改革进入攻坚期的时候,毕节市做出了大胆尝试,同级财政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将林场发展产业取得的收入全额返还给林场,60%作为林场发展资金,40%用于职工工作奖励。

“改制后全市林场在职职工人均月收入从原来的465元增长到目前的3762元,职工队伍得到了稳定,精神面貌和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毕节市林业局副局长高守荣说,收入有了保障,大家就能把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培育和管护上来,森林资源增长潜力进一步得到释放。

拱拢坪林场是毕节市国有林场中规模最大、森林资源最丰富的林场之一。副场长商艳君告诉记者,摆脱了生存之忧,林场职工专心种树护林,几年下来林场见缝插针营造了4000多亩林木,1万多亩商品林也停止了采伐。

国有林场改革的毕节实践,为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探索了路子。

《贵州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将完成全省110个国有林场的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合理核定岗位编制、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妥善解决历史债务、完善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等改革任务。

《方案》明确,将贵州省国有林场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职责全部调整为承担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良种选育、林业科研、新技术推广、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等生态公益事业。

根据《方案》,原属于事业性质的国有林场,要全面停止商品性木材采伐,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划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原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要全面停止商品性木材采伐、加工等经营性业务,转型为从事森林培育与保护等公益事业,由同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在全部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并报经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转制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改革后留给国有林场的‘作业’只有一个——‘少砍树、多栽树、栽好树’。”向守都表示,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解决这些林场的人头费问题,让他们放下斧头全身心种树护林,赚取的生态效益将远远大于投入。

“活”起来的生态经济

国有林场改革后,植树造林的面积得以不断增加,林场还有了经济效益。

贵州国有林场采取对外承包林地、租地、联营合作、股份合作、赎买青山等形式,实施场外造林,森林资源面积不断扩大。据统计,贵州已有25个国有林场实现场外造林65万亩。

扎佐林场建场时拥有国有林地7.1万亩,通过联营、购买等方式获得经营权的集体林地达16万亩,实现了“场外再造一个扎佐林场”的目标。

扎佐林场分别在贵阳市白云区、修文县和黔南州惠水县实施造林绿化,其中以靛山林区的造林成效最为明显。靛山林区原有连片荒山两万余亩,该地区与贵铝一矿毗邻,由于采矿活动频繁,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扎佐与靛山村、青山村等签订荒山造林协议,经过多年治理,一个以人工柳杉为主、野生乔灌草为补充、动植物协调共生的生态系统逐步形成。

改制后,毕节市因地制宜、立体开发、适度经营,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森林旅游业等实体经济。

纳雍县林场采取职工入股的方式,建立纳雍众森园林绿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培育香樟、桂花等绿化苗木300余亩,年收入达100万元,人均年收入2万余元。

大方县大海坝国有林场充分利用自身森林、林地资源优势,引导职工发展林下经济。2014年,林场与当地天麻种植专业户、专业合作社和天麻加工公司合作,职工筹资80余万元,发展林下种植冬荪20亩、天麻300亩,产值超过200万元,净收入超过100万元。

地处川渝黔交界处的赤水市,利用4个国有林场中的丹霞地貌、桫椤王国、茂密竹海、瀑布等旅游资源,每年吸引300多万人次的游客,一些林场通过门票收入分成改善了林业基础设施力度、加大了营林护林力度。

在拱拢坪林场职工陈桂英的家中,记者看见两室一厅的住房里,冰箱、洗衣机、电视、橱柜等现代家具一应俱全。“以前,我们住的是‘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的危旧房,一个月五六百元的工资。”陈桂英说,现在她每个月有3000多元,生活完全变了个样。

林场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也使林场招人不再难。“场里这两年已吸引了几名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前来工作,专业营林护林能力都比之前有较大提高。”距贵阳只有30多公里的龙里林场场长凃祥闻说。

(责任编辑/郎艳林)

作者:邓万里

第2篇:论国有林场改革

摘要:全面深化改革,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战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国家“为全局计,为子孙谋”,重视和发展国有林场改革,专门出台中央6号文件,并对贯彻落实中央6号文件作出了全面部署,为“保护生态,保障民生”和依法施政,体现我国的制度优势与根本遵循,为基层林区绿色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为改善基层林区的民生福祉提供最有力政策支持与法治保障。国有林场是最基层林业事业单位,国有林场改革是与时俱进的新时代产物,关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也关乎我们每一个新时代“中国梦”的林业建设者们的命运与愿望能否真正实现。所以如何贯彻落实国家对林业改革政策尤为关键。作为新时代改革的林业建设者,应用新思想,做出新作为,新担当,创新发展。故要而言之,简而论之。

关键词:国有林场;改革;生态文明;创新;可持续

一、引言

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经济体制全面深化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应运而生。当全国国有林场改革都在如火如荼地推进,但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国家组织的公权力和公信力。时代在进步,国民的行为意识和思想观念都在不断进步。国有林场旧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新时期社会生态与林业可持续的发展,所以改革和优化管理模式是国有林场当前首要任务!

二、剖析改革问题

(一)改革不实,权责不定

中共中央出台六号文件,国务院对贯彻落实中央六号文件作出全面部署,各省市也都相继出台有关文件办法,专门针对国有林场改革,为的就是保护生态,保障民生。国家政策明确要求对国有林场定性定编定岗,划定权责职能,因时因地制宜平稳发展国有林区林业资源,改善基层民生生活生产。

(二)人才缺乏,创新不足

很多国有林场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信息闭塞,完全不能吸引年轻有能力的人才到岗,因此面临严峻人才缺乏的问题,缺乏关键“带头人”,更限制林场大胆启用“改革头羊”,也形不成“头羊效应”,直接导致林场创新发展动力不足,可持续衔接不上。

(三)管理者素质不全面,管理模式不科学

林场管理普遍存在重技术,轻管理的思想,导致在林场实际管理中出现统筹不均,顾此失彼的现象,严重的造成林场管理决策失偏和方向失误。如果不打破陈旧老套管理模式,不打破传统的条块分割和利益固化藩篱,管理者不能得到正确、规范的引导和监管,不能把林业可持续发展新思想指导运用在适应新时期的建设中,势必严重影响林场的改革。

(四)林场定性不准确,身份边缘化

通过调研了解到,当前林场性质不明,是林场改革中首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管理制度与后期保障上的矛盾,特别是地处农村的国有林场,其国有性质也限制了林场享受国家对农村的扶持政策。

三、优化和改革措施

(一)推行善政、简政放权

切实减少职能交叉管理混乱现象及责任推脱人事反复怪象。知行求是,善简放权,应放“管治”、抓“共治”、善“自治”,切实履行林场改革定性为独立法人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所该独立承担起法人资格,和法人职责,在建立健全科学的完备的体制机制同时,增强自主性,发挥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权责厘清,职能明确,各尽所能,尽职尽责,德位相配,岗职相当,一视同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避免脱离群众危险,公开维稳,公正严明,提质量抓精细促系统,严防有些原有的既得利益者,利用利益改革瑕疵,走向老路。

(二)严肃落实“问责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逼“问责”到底,直管到底,一管到底

更要在防治问题“碎片化”处理及“断章取义”解读有关政策要求上下功夫。这就要求合格的管理者在知人善任方面还具备“正确”的特质。要将国有林场的公共资源、信息、关系等交由合适的“公仆”和正当的人管理。而作为改革的领头人,一定是锐意进取的,能勤于探索敢于实践勇立时代潮头,应自觉自律做到以身作责正身率下,提高思想统一认知,加强团队自身思政廉政水平和務实作风能力,坚持做正确的事,并正确地做事,真正落实到“知”上下功夫,“行”上见成效。

(三)建立新型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规范建设健康积极向上的“一场文化”

管理体制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核心与前提,负责人应结合国有林场承担的主要任务和发挥的作用不同和实际情况对林场实行分类管理。推进机构组织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巩固改革成果,切实制定好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让职工处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则上下相安,在和谐中共进,在平稳中发展。

(四)切实做好国有林场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鉴于国有林场的特殊情况,应妥善解决林场改革之前历史遗留的实质及根本问题。省社保部门应统一规范全省国有林场入保的相关政策,林业事业已将林业资源等运用到新时代大数据大智慧网络平台目标是实现“全国一盘棋”,开发和规范林场职工各项工作待遇和养老保险管理制度。为国有林业的发展创造良好风气及健康环境。

四、创新改革举措

(一)务实改革,守正创新

务实,即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尊重自然客观规律发展。守正,即维护公平正义,坚持公正程序,走公开维稳的道路,“正”才是一切改革创新的生命线,改革因“守正”而取长补短,取精去糟,推陈出新。要以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一场特色”,跻身“真智慧”和“现代化”林场行列。改革在于创新,创新在于发展,发展在于平稳,平稳再推进改革,其任重道远,需要持续不断向前向上,其规律和目标“守正创新,和谐共生,共建共享,共产共赢”。国有林场改革,关键在落实,关键在守正,关键在创新。

(二)产业支撑,实效发展

国有林场应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模式,寻求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创新合作,挖掘与当地企业联合发展的新路。通过多渠道发展特产产业,挖掘开发地域个性,开拓性发展地方产业,结合地貌风俗民情等,打造“一场”特产,提升特产经济效益,以“富经济、强文明”提升价值取向,促进林业资源及其产品、环境服务功能,有效改善农牧业稳产高产调节作用,优化生态环境平衡等,促使整体协调并进,强化深化改革。

(三)强调可持续发展,适应新时代需要

国有林场是林业事业最基层单位。林业既是一项经济产业又是一项社会事业,是集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于一体的特殊行业。新时代我们国家秉承“一体观”“全局观”“发展观”,发展可持续林业,强调生态与经济的整体性,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的综合性,并把系统整体效益放在首位。“命运共同体”、“地球村”、“山水林田湖草”、“两山论”等理念深入民心,也把可持续发展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及局部区域看成是由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等多因素组成的复合系统,系统为人类活动与自然资源环境结构及问题分析提供整体框架,生态林业资源持续供给能力,既有赖于人类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相协调,又有赖于社会宏观调控能力、部门间协调行为及民众监督与参与的各“大数据”综合信息支持。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相统一的生态经济,与发展高质量经济、提高生活高质量的人类成长目标,互为联系、依托和因果。任何一方面功能削弱或增强都会影响其他组分,甚至影响可持续发展进程。

通过共建共享普惠共赢格局,体现发展可持续林业的社会公平性、时代先进性。林业事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任重道远。而落实与实现国有林场改革,对于基层林业事业确是一本万利,关键是要吃透政策、做好自身、抓紧落实。

五、健全保障机制

(一)大智立法

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四法则。依法履职尽责,打破传统固化利益、条块分割、信息闭塞和决策失误的管理体制,建立一个能综合调控社会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信息反馈灵敏、决策水平高的管理体制,通过普法建设,将“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真正纳入日常工作与管理遵循上来,倡导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真正把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通过政策立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可持续林业发展意识,建立与可持续发展林业相适应的政策,法律和道德规范,规章制度等,有效地防止“因不依法,果不合法”的冤假错案发生。将立法引领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推动中国法治与人民意愿相呼应。

(二)“公”意立德

立德可以修身、笃行、树人。要如何立德,立什么德呢?天下为公,克己奉公。公共秩序,公开公平公正,公德,包含美德,身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我们要立的德就是职业道德,通过良好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将我们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集中体现,通过加强自律自省、见贤思齐、取长补短、取精去糟,真正维护起我们国家公权力公信力的矢志担当,维护起我们国家实视共产主义理想和作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人行动实际,维护国家民族伟大复兴、内部团结和谐共进。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材用材标准,严格“知人善任”,以实现“三大效益”考核管理工作能效和绩效水平。“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正是这世界需要和平持久的合力,而不是离心离德的孤立。“同心同德,无往而不胜也。”

“公”意立德“大智立法”相得益彰,保障和提高職业道德修养,慎言笃行,克己奉公,言行合一,务实公正,树信树人,不断把国有林场改革事业向前推进。

六、结语

国有林场改革实质是可持续林业经营理念的改变,将传统粗放型生产向精细化管理产业升级。改革顺应时代,发展顺乎民心。唯有坚定信念,坚持立场,奋勇前进,将国有林场改革落到实处,全面发展创收,广增民生福祉。真正将国有林场改革答卷交让国家放心,人民满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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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呼群.改革创新 绿色惠民 努力开创林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N].内蒙古日报(汉),2016-07-0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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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贺超,王海燕.国有林场非国有化改革的探讨[J].防护林科技,2010(02):107-111.

[5]赵纪博,韩欣霏.乡村振兴战略下国有林场农村空心化治理研究——以湖北省中华山林场莲花村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20(12):15-16.

[6]陈春远.加强内部控制 建设和谐林场——关于国有林场内部控制问题的思考[J].企业导报,2009(02):74-75.

(作者单位:安徽省岳西县国有林业总场)

作者:储海红

第3篇:国有林场改革助推美丽中国梦

森林覆盖率高达91.4%,地表水质为一类水标准,空气质量常年以优为主,华东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全国示范林场、全国十佳林场,这一切都是开化县林场的特质。地处钱塘江源头的开化县林场创建于1954年,有山林19.1万亩,森林蓄积量110万立方米,其中生态公益林12.5万亩。钱江源头、城镇周围、水库上游、江河两岸、县内主要公路两侧均有国有林场保护良好的生态公益林,是开化县乃至钱江源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

就是这样一个历史悠久、技术力量雄厚的国有林场,由于长期以来的人员就业开支压力大、社会负担重,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以及债务缠身等因素,限制了国有林场的发展,捧着“金饭碗”要饭吃,日子十分困难。

困难重重的国有林场

浙江省国有林场大多数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为绿化荒山而创办,一般都在区位重要、生态脆弱的高山、远山及水系源头地区。

开化县林场建场以来,始终坚持以营林为基础,勤俭办场的方针,集中一切资金绿化荒山“先生产、后生活,先治坡、后治窝”,全场职工筚路蓝缕,以启山林。

众所周知,森林经营存在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以及林业机械化水平低,劳动效率低,生产率低等特征。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劳动力日益紧张,价格不断上涨,生产成本越来越高,国有林场的各项发展都受到限制。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定位于生产性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职工身份既不是工人,也不是农民,既没有企业单位所有的自主权,又没有事业单位的拨款。随着森林分类经营,开化县林场的大部分森林被划为生态公益林,可采资源减少,使本来不多的木材生产收入进一步减少,收入锐减。开化县林场地处老少边穷地区,当地财政无力投入更多的资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林场基础设施投入无资金、造林经营无着落、职工收入无保障;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经济状况不佳;历史包袱沉重。和全国其他国有林场一样处于无力发展的境地,且呈现日益萎缩的趋势,以至于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被忽视。

破解国有林场的发展困境,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革是惟一的出路。

以改革促发展

国有林场是林业建设的排头兵和森林生态建设的主力军,在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繁荣林区经济、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直扮演着生态脆弱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和森林资源储备基地的角色。

2012年开化县委、县政府通过充分研究论证,从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入手,会同财政、社保、编办、林业等部门,通过理顺林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对开化县林场进行全面改革。

首先调整了机构,通过改革将县林场由以生产经营为主转变为以社会公益性为主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和林业科技示范推广等公益职责,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技术优势,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森林旅游业等新兴产业。

其次改革了补助方式,按照管护生态公益林面积和“精干、高效”原则,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核定与履行公益职责相适应的财政补助经费。并进一步深化人事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结合实际搞活内部分配,合理确定分配办法,增加内部活力。

为摆脱过去林场负担重的困境,开化县加大社会保障的统筹力度,计提退休(职)人员和改革时“4050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退休后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统筹外待遇项目,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基本退休费和生活津补贴。

通过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切实做到“五到位、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即:调研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程序到位、落实到位;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林场增效;全面建立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尽快建立符合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改革后的开化县林场理顺了经营机制,完善了管理体制,优化了职工队伍,明确了发展方向。逐步从靠砍木头养人的生产型体制向财政补钱养林的公益型体制转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得到保障,护林力量得到增强,职工劳动积极性空前高涨,为林场实现真正转型提供了坚强的动力。

强生态助推美丽中国梦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森林以其降解污染、改善小气候、增加森林景观、美化生活环境等方面的独特功能,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走进森林、享受自然成为人们新的生活方式。开化县林场积极开展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利用丰富的森林风景资源,依托生态公益林建成了钱江源国家森林公园,为人们休闲、游乐提供了重要场所,使更多民众走进森林、接触自然、放松心情。林场成为实现民众个人内心和谐、人与自然和谐,进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第一批生态文化教育基地,成为宣传开化县优良生态环境的重要窗口,“浙江最美生态景观”之一,为提升开化的生态品位和形象、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开化县林场的19.1万亩山林中有12.5万亩山林被划为重点生态公益林。2012年,“开化县林场国有生态公益林保护站”挂牌,森林经营模式从过去以木养场,以树养人的生产经营型转为保护和培育国有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为主要职能的生态公益型,以实现获取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要目的,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

如何在确保不降低防护功能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利用生态公益林,开化县林场积极探索,开展了“针改阔”、近熟公益林林相改造配套技术、不同植被类型森林生态效益定位监测等多项技术探索,对现有生态公益林适度抚育、改造、发展林下经济。毛竹林下药材栽植、茶园立体栽培、用材林下种植森林药材、森林蔬菜,进行林下养鸡、养牛等绿色养殖,稳定林分结构。在城镇周边、国道两侧等具备条件的生态公益林中开展林药套种、林菜套种、林灌套种等林下栽植。既美化了环境、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又能增加调节气候、提高固定二氧化碳的能力。

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根据林场自身资源优势,开展良种建设、苗木培育、发展珍贵树种和绿化苗木,不断调整产业结构。

开化县林场良种繁育中心始建于1979年,是浙江省林木良种试验示范中心、全国第一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基地建有杉木优良种源(1.5代)种子园、杉木优良无性系采穗圃、茶树良种采穗圃、马尾松2代种子园、杉木高世代或双系高生产力种子园、毛红椿无性系种子园等良种储备基地。杉木优良种质资源基因库、山桐子等生物质能源资源库、榉树毛红椿等种质资源库等各类资源库。共选育出杉木、马尾松、茶树优良无性系近100个,筛选并通过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的林木良种31个。现保存各类林木种子园450亩、采穗圃92亩,杉木优良无性系、木荷良种源、杂交松柏木种子园良种、光皮桦优良种源等各类试验示范林3540亩。收集保存马尾松、杉木、光皮桦、榉树、椿类等珍贵树种种质资源以及山桐子、黄连木等生物质能源树种1838份。自主研发的杉木无性系繁育技术系列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三等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该项目被列入国家重点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林业部科技兴林项目,累计生产良种13478公斤,穗条7309万条,已在南方杉木产区推广造林100万亩以上,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尤其是杉木优良种源(1.5代)种子园是全国惟一的同类种子园,杉木优良无性系采穗圃建设居国际先进水平。

开化县林场建有省级保障性苗圃,总面积205亩,其中自控荫棚30000多平方米。年生产容器苗能力达到250万株,采穗圃年生产穗条能力达到500万根。近几年来培育良种壮苗1000多万株,并免费赠送苗木给林农,深受林农的欢迎。从2005年开始林场引进和推广珍贵用材树种造林,通过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改善林场森林资源结构,加快了树种结构的调整,提高了林场的良种化水平和科学营林水平。

为加快结构调整,开化县林场大力开展“四边三化”,在低丘缓坡和林区周边栽植竹柏、紫薇、桂花、无患子、黄山栾树等绿化树种苗木1000多亩,储备了资源,增强了林场的发展后劲。

开化县属杉木边缘产区,杉木单位面积蓄积量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开化县林场的科技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积极推广自主研发的杉木无性系繁育技术系列,营林生产质量名列全省前茅,4.1万亩中龄林以上商品林采用速生丰产林生产技术,林木蓄积量达53万立方米,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比本县集体经营的山林翻一番,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通过杉木优良无性系繁育、杉木速生丰产林营建、珍贵树种造林、森林抚育经营管理、良种柏木造林石漠化治理等,夯实了林业发展的基础。

经过六十年的努力,森林蓄积量从最初的26万立方米增加到现在的110万立方米,期间采伐利用林木蓄积107万立方米(为国家建设提供木材80万立方米),绿化造林31万亩次。良种推广又极大促进了天然林保护和发展。全场4.7万亩天然林已停止采伐29年,成为浙江省重要的生态屏障,有力保护着钱塘江源头的生态环境。

进入新世纪,党和国家对林业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从战略、指导思想、法律、政策、建设重点、投入方面都作出了明确部署,定位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既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又是重要的基础产业,肩负着优化生态环境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已经成为社会各个阶层的普遍愿望。美丽中国梦、绿色生态文明梦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林场改革将为美丽中国梦插上腾飞的翅膀。

(责编:耿国彪)

作者:毛玉明 乔卫阳

第4篇: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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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武宁县林业系统有3个国有林场(武宁县国营林场、武宁县生态林场、武宁县安乐林林场)和1个国有苗圃(武宁县桐林苗圃),参加本次林场改革的总人数为2247人(其中职工安置的1302人、退休的787人、遗属抚恤的158人),截止2014年4月底止,职工安置1287人,占应安置的98%,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抚恤安置154人,占应安置的97%。

全县国有森林经营面积38.8万亩。其中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35.5万亩,占经营面积的92%。同时还有一处面积2万亩的国家级森林公园——“九岭山国家森林公园”。我县国有林资产约在2.5亿元以上。

二、主要做法

我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是在2003年全系统企业改制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与完善。

1、 改革(制)的截止时间不变。

按照2003年《武宁县林业局企业改制方案》的规定即原定改革(制)时间截止定为2003年12月31日不变,凡因企业改制资金不足而推延兑付安置费的,截止时间为--------------------------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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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企业不予支付利息。

2、 原定的安置标准不变

因企业改制从开始至今已近10年时间,少数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人员要求提高原定改制标准。我们坚持从稳定大局出发,确保不“翻烧饼”,认定维持原定标准延续推进。

3、 争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将国有土地全部进县土地储备中心,由政府统一组织拍卖,先后政府从土地拍卖金中注入企业改革(制)资金2200余万元;二是对2003年前企业欠社保的各项资金本金挂账(1200余万元)、利息缓交、滞纳金全免;三是化解债务。帮与相关银行协调由“江西长城资产公司”一次性按本、息总额的20%-30%清结。

4、拓宽筹资渠道。

一是采用住房置换。职工原住公房统一组织人员估价出售原住户,以冲抵企业应付员工安置资金(约抵400余万元);二是返聘缴交风险押金。对改后上岗人员不仅缓付安置金,还要收取(股长以上人员1.5万元,其他1万元)上岗押金;三是收集单位其他资金。

三、完善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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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林场改革后又新增了职工安置237人、为职工解决两保186人、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32人,组建完成三个公益型林场,安排返聘员工185人。

四、成效与建议

1、确保了大局稳定,由于领导重视、宣传到位、工作细致,企业改制与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得到了领导的赞许,员工的赞同,做到了“零上访”。

2、确保了“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国有林森林资源有了一定的增长,企业效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职工收入有了一定的增加,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得到更加完善。

3、给林业发展带来生机,不仅减人减支减员,资源管理和服务更加到位,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4、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实现企业与银行债务的完全剥离;加大项目倾斜力度,实现经营管理科学,森林资源优质高效,永续利用的现代林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职工权益,彻底化解债务,提高职工技能。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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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调研汇报

合水林业总场工作汇报

(2010年10月14日)

近年来,随着中央9号文件的出台和省、市有关配套政策的支撑,国有林场各项事业有了长足发展。按照省、市的安排,现将我场所属国有林场改革及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庆阳市合水林业总场所辖林区地处子午岭中段的合水县境内,总经营面积320.79万亩,其中:林业用地308.06万亩,非林业用地12.72万亩。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185.32万亩,灌木林地43.18万亩,疏林地16.95万亩,未成造林地18.28万亩,宜林地44.24万亩。活立木蓄积595.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1.23%。林区内自然保护区面积149.8万亩,其中:核心区47.5万亩,缓冲区30.7万亩,实验区71.6万亩。总场下辖北川、蒿咀铺、连家砭、太白、平定川、拓儿塬、大山门7个国有林场,林场下设53个森林资源管护站,4所职工医院(所)。全场总人口3801人,职工1614人,其中:在职职工820人,离退休职工794人。

总场、林场均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总场机关由市财政全额供给,基层林场原为差额单位,自2009年1月起从体制上理顺为全额供给,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全场应参加社会保险职工1614人,实际参加1614人。其中:参加医疗保险1614人;参加养老保险386人(劳动合同制工人),

全民所有制职工未参加任何形式的养老保险;参加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820人。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20%、6%、2%,个人缴费比例为8%、2%、1%。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均为0.5%,个人不缴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各类保险费的资金来源为天保财政专项和市级财政补助。

二、近年来在改革和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场坚持加快发展抓项目、促进增收抓产业、资源管护抓执法、造林绿化抓质量、体制创新抓改革、根本保证抓党建的工作思路,主抓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四大林业工程,主攻种苗花卉、森林旅游、种养加采三大主导产业,林场各项事业都有了较好的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林场经费由差额供给转为全额供给,从根本上保障了职工工资。2008年7月31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了子午岭的管理和发展问题,决定从2009年1月起将子午岭国有林场的退休人员和遗属供养人员统一纳入财政全额供给,在职人员供给形式从体制上理顺为财政全额供给,经费拨付办法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年由市林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向各林场下达增收计划,年终根据林场当年收入情况,确定缺口资金拨付比例。这一重大决策,解决了广大林业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问题,稳定了职工队伍,为国有林场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极大的鼓舞了务

林人的斗志,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同时,将原代管的两个木材检查站业务及工作人员交由市林业局直接管理,理顺了隶属关系,便于开展林业执法检查。

(二)林区学校移交地方管理,减轻了林场负担。2008年7月,市政府作出决定,将子午岭林区职工子弟学校移交地方管理,涉及我场3所学校(含校舍及资产),58名教职员工,230名在校学生,同年11月,完成了整体移交工作。学校移交地方管理整合了教育资源,提高了教学质量,同时也减轻了林场办社会的负担,能够集中精力发展林业生产,搞好生态建设。

(三)对森林进行区划界定,实行分类经营。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林业分类经营的要求,对全场森林资源进行了区划,界定国家公益林258.13万亩,其中天保公益林198.1万亩,生态公益林60.03万亩,森林生态效益得到补偿,从根本上实现了由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向有偿使用的转变,促进了生态公益林的良性发展。

(四)创新经营机制,全力推动国有林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近年来,随着天保、退耕、公益林补偿等林业重点工程的相继实施,我们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在转变观念、创新机制、促进发展上求突破,努力推动国有林场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在人员管理上,实行定岗定员,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在职人员承担一定量的经济创收任务,每月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保留基金,实行责任制考核,年底根据创收任务完成情况兑

现,调动职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在森林资源管护上,将全场森林资源划分成135个管护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480名,建立总场、林场、资源管护站、管护承包人四级管理体制,实行承包管护。先后制定完善了合水林业总场《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等17项管护制度,摘录编印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林业行政处罚依据标准》和《林业行政执法基础与法律法规制度选编》。在营林生产上,转变营林观念,走出林冠,面向荒山,多树种配置,主要营造以油松、沙棘、侧柏、文冠果为主的针阔混交林,造管并举。在林业产业发展上,整合现有土地资源,着力发展苗木产业,目前已建成固定绿化苗木繁育基地1800亩,其中喷灌苗圃基地1040亩,以培育容器苗和定植绿化大苗为主,年均育苗面积在4000亩以上,创收100万元左右。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推广种植全膜双垄沟播玉米,增加中药材、黄豆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提高种植效益;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发展舍饲养殖业,鼓励职工以家庭为单位,开展林下放养生态鸡、猪;挖掘资源优势,开发出 “茸血酒”、“参茸酒”等特色产品。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钓鱼休闲和观光度假森林旅游业,为职工增收开辟门路。在财务管理上,制定印发了《合水林业总场财务管理与监督制度》,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报账审批、重大财务集体决策、财务审批双重制约、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按编制林场支出预算计划,严格按预算审批林场各项开支。

通过近年来不断的探索和改革,全场各项事业呈现出了良好

的发展势头,主要表现在:一是造林绿化步伐明显加快。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全场共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41.14万亩(工程造林20.52万亩,封山育林20.62万亩),荒山绿化步伐明显加快。二是森林资源保护明显加强。通过完善管护制度,强化队伍建设,严格考勤考核,实行承包管护等举措,辖区内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林木病虫害和林政案件。森林覆盖率比2000年提高了2.63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净增75万立方米。三是林业产业开发初见成效。以苗木产业为主,以种植、养殖、林副产品加工、森林旅游、劳务为辅助的林业产业格局初步形成,林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四是林区基础设施明显得到改善。总场机关和林场相继建成了综合业务办公楼,建筑总面积12853.15平方米,集资新建职工住宅楼一幢7500㎡,改造职工危房49652.47㎡。添置办公设备401台(件),林区水、电、路、通讯等条件不断改善。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场所属国有林场在改革和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的进程。

(一)基础设施滞后,生活条件艰苦。林场的交通、水利、用电、通信等基础建设均未列入政府规划,相当一部分输电线路老化,隐患增加,电费成倍增长,林场无力更新。目前,全场有3个林场不通油路,2个林场不通固定电话,7个林场、25个资源管护站吃水有困难,31个森林资源管护站不通公路,49个资源管护

站不通电话,15个资源管护站不通电。建议国家和地方将国有林场的公路、供水、用电、通讯、电视等各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规划,增加资金投入,统一组织实施,让林场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二)医疗卫生条件差,职工看病就医难。长期以来,林区职工医院(所)为林区职工群众防病治病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受行业管理的局限,未纳入全市医疗卫生改革总体规划,享受不到必要的优惠政策,资金投入有限,医疗设备滞后,技术水平偏低,不能满足职工群众的医疗需求。建议将林区职工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与乡镇医院同等对待,并在业务上给予指导,促使他们更好的服务林区,服务职工。

(三)职工子女受教育程度低,就业十分艰难。林区职工子女由于长期生长在林区,受条件限制,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参与社会就业竞争力不强,只能在家帮助父母种地,靠父母养活,即使外出打工也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收入低,造成职工家庭更加贫困,职工子女婚嫁也成了“老大难”问题,同时也给林区造成了一些不稳定因素。林场自1996年以来连续13年没有招工,1998年以来没有录干,致使林场职工子女无处就业。建议省、市出台优惠政策,降等适度解决职工子女的就业问题。

(四)一次性安置人员生活非常困难。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后,根据上级安排,我们对422名职工进行了一次性安置。这些职工安置后,由于年龄、技能等原因,没有再就业,仍然生活在

林区,没有可靠的经济来源,生活非常困难,造成多次上访,已成为影响林区稳定的主要因素。建议将一次性安置人员纳入林场所在乡镇社区管理,以便于享受政府扶贫济困、再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6篇:武宁县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武宁县林业系统有3个国有林场(武宁县国营林场、武宁县生态林场、武宁县安乐林林场)和1个国有苗圃(武宁县桐林苗圃),参加本次林场改革的总人数为2247人(其中职工安臵的1302人、退休的787人、遗属抚恤的158人),截止2014年4月底止,职工安臵1287人,占应安臵的98%,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抚恤安臵154人,占应安臵的97%。

全县国有森林经营面积38.8万亩。其中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35.5万亩,占经营面积的92%。同时还有一处面积2万亩的国家级森林公园——“九岭山国家森林公园”。我县国有林资产约在2.5亿元以上。

二、主要做法

我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是在2003年全系统企业改制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与完善。

1、 改革(制)的截止时间不变。

按照2003年《武宁县林业局企业改制方案》的规定即原定改革(制)时间截止定为2003年12月31日不变,凡因企业改制资金不足而推延兑付安臵费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企业不予支付利息。

12、 原定的安臵标准不变

因企业改制从开始至今已近10年时间,少数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人员要求提高原定改制标准。我们坚持从稳定大局出发,确保不“翻烧饼”,认定维持原定标准延续推进。

3、 争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将国有土地全部进县土地储备中心,由政府统一组织拍卖,先后政府从土地拍卖金中注入企业改革(制)资金2200余万元;二是对2003年前企业欠社保的各项资金本金挂账(1200余万元)、利息缓交、滞纳金全免;三是化解债务。帮与相关银行协调由“江西长城资产公司”一次性按本、息总额的20%-30%清结。

4、拓宽筹资渠道。

一是采用住房臵换。职工原住公房统一组织人员估价出售原住户,以冲抵企业应付员工安臵资金(约抵400余万元);二是返聘缴交风险押金。对改后上岗人员不仅缓付安臵金,还要收取(股长以上人员1.5万元,其他1万元)上岗押金;三是收集单位其他资金。

三、完善和推进

启动林场改革后又新增了职工安臵237人、为职工解决两保186人、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32人,组建完成三个

公益型林场,安排返聘员工185人。

四、成效与建议

1、确保了大局稳定,由于领导重视、宣传到位、工作细致,企业改制与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得到了领导的赞许,员工的赞同,做到了“零上访”。

2、确保了“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国有林森林资源有了一定的增长,企业效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职工收入有了一定的增加,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得到更加完善。

3、给林业发展带来生机,不仅减人减支减员,资源管理和服务更加到位,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4、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实现企业与银行债务的完全剥离;加大项目倾斜力度,实现经营管理科学,森林资源优质高效,永续利用的现代林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职工权益,彻底化解债务,提高职工技能。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7篇: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全文)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全文) 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是首要任务。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大规模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林场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分类推进改革的要求,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国家、民族生存的资本和根基,关系生态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生态外交大局。要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

——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立足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林场稳定。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根据各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实际,探索不同类型的国有林场改革模式,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

——坚持分类指导、省级负责。中央对各地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适当支持。省级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改革措施。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多措并举,森林面积增加1亿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6亿立方米以上,商业性采伐减少20%左右,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使职工就业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

——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

二、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者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规模和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原则整合为较大林场。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三)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鼓励优强林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的运营效率。加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快分离各类国有林场的办社会职能,逐步将林场所办学校、医疗机构等移交属地管理。积极探索林场所办医疗机构的转型或改制。根据当地实际,逐步理顺国有林场与代管乡镇、村的关系。

(四)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划分为公益林的部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公益林核定等级分别安排管护资金。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五)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湿地保护制度、自然保护区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按照林地性质、生态区位、面积大小、监管事项、对社会全局利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由国家、省、市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多级联动监管,充分调动各级监管机构的积极性。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体制,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国家和地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实施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严格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制定生产计划和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各级政府对所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等,应当与国有林场明确收益分配方式;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启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合理确定国有林场森林商业性采伐量。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管理法律制度措施和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探索建立国家公园。

(六)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工作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一)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要体现生态建设需要,不能简单照搬城市建设。各级政府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计划,按照支出责任和财务隶属关系,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内,加大对林场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国有林场道路按属性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加快国有林场电网改造升级。积极推进国有林场生态移民,将位于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不宜人居地区的场部逐步就近搬迁到小城镇,提高与城镇发展的融合度。落实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经城市政府批准,依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允许国有林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供应和登记手续。

(二)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问题。省级财政要安排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问题。具备条件的支农惠农政策可适用于国有林场。将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工作计划,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林场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林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对国有林场的金融支持。对国有林场所欠金融债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平等协商和商业化原则积极进行化解。对于正常类金融债务,到期后依法予以偿还;对于国有或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发放的、国有林场因营造公益林产生的不良债务,由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化解政策;其他不良金融债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偿还的,经审核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贷款展期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核销。严格审核不良债务,防止借改革逃废金融机构债务。开发适合国有林场特点的信贷产品,充分利用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拓宽国有林场融资渠道。

(四)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参照支持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发展相关政策,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适当放宽艰苦地区国有林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适当提高国有林场林业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改善人员结构。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林场职工培训力度,提高国有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一)加强总体指导。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化解债务、职工住房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根据不同区域国有林场实际,切实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评估方案实施情况。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国务院。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保持森林资源权属稳定,严禁破坏国有森林资源和乱砍滥伐、滥占林地、无序建设。做好风险预警,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第8篇:国有林场改革与探索

国有林场改革与探索

内蒙古扎兰屯市林业局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林业局地处大兴安岭东麓,是一个拥有万公顷林地,资源较丰富的国有次生林区。在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森林分类经营工程前,扎兰屯市林业局根据自身森林资源特点,在国有林采伐限额逐年缩减的情况下,把各项林

业生产建设纳入生态林业建设轨道,实施科技兴林,彻底改变传统林业单一生产木材的观念。几年来扎兰屯市林业局围绕林业做产业,围绕资源调结构,实行“以林为主,多种经营”挖掘林业多种生态利用、经济利用的生产潜力,在浅山区开展了大面积次生林分户经营管护工程;建立深山区林下畜牧业生态准入补偿管理机制,林区职工畜牧业工程;林区农业种植业;以蒙森公司为龙头的山货产品采集加工业、蒙森食用菌生产加工业、蒙森炭棒业、蒙森酒业等系列林下产业;国营林场林下畜牧业经营,野生灌木榛子林经营利用产业;林区特色养殖业等产业。通过保护、培育、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木材、林下资源,长中短结合,以短养长,以林、以副、以工、以商养林。安排了大量林区、山区剩余劳动力就业,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社会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以浅山区归户经营管护为重点的次生林保护开发利用

扎兰屯市东南部农区村屯附近拥有大面积残破国有次生林地,由于经过长期反复破坏,森林的生产能力下降,生态功能低下。长期以来,作为国有森林资源不能发挥经济、生态效益。为了摆脱国有资源潜在的浪费局面,从世纪末,林业以归户经营管护的形式作价给农民经营,经过几年的运行,林地植被恢复较快,特别是灌木榛子林果实经营经济效益显著。由于林地经营主权年不变,农民在林地内自发进行更新造林,发展用材林、经济林,发展林下牧业,取得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双盈的局面。到目前为止,全市归户经营国有次生林面积已达万亩,以每年万亩增长,而农民以每亩—元经营林地收入,除去每年交元管理费,全市次生林个体经营农民纯收入达—万元。由于林地产权明确,效益显著,农民对经营林地认识更加提高,在经营上舍得投入,林业部门在经营手段上给予了更加宽松的政策。通过发展用材林、经济林、榛子林、食用菌原料林,林地经营具有巨大的潜在的经济效益。

二、建立深山区林下畜牧业生态准入补偿管理运行机制,以科学发展观统览生态布局

在呼伦贝尔市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经营格局下,扎兰屯市畜牧产业格局计划发展万羊单位的畜牧产业,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接近万头只,随着周边区域的生态保护禁牧的实施和扎兰屯市牧业发展的政策,特别是外来畜牧种群的急剧增长,林下畜牧业发展正面临着生态现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矛盾,根据这种状况,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建立植被条件可允许范围内的林下畜牧业准入补偿费管理机制势在必行。近年来,国营林场深山区根据局部生态恶化的情况,建立生态补偿制度,逐步在国有次生林区运作。通过业内专业人员测算,林下草场畜牧载量初步应以草原倍的数量载量标准。

三、发展林区农业,促进林区养殖业发展

世纪年代初,由于林区植被丰厚,森林大火隐患多,林区利用机耕防火线开展了农业种植,到目前为止,国有林场种植面积达万余亩,年产粮食万公斤。粮食及秸杆,青饲料的种植,加大了畜牧养殖技术含量,促进了林区畜牧业的发展,职工农牧业缓解了林区资源危困的局面,林区护林员一方面从保护资源上获得收入,另一方面形成农牧业种养的发展模式。

四、以蒙森公司为龙头,狠抓林下产业开发利用

我市森林面积大,林下野生资源丰富,每年有大量野生山货产品销往外地,但没有自己的品牌。年,以集野生山货产品为龙头企业的蒙森公司在林业局成立,公司主要以全市野生山货产品为原料,蒙古栎为企业品牌商标、对山货产品进行深加工,产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公司对主要山货产品采取高质量标准要求,开局出现良好的销售局面,初步在深圳、威海建立了销售网点,产品年加工能力吨,产值万元。年,公司由新近开发了野生玫瑰茶、金瑰茶、瑰芪茶、蒙森榛子王等系列产品。以成吉思汗林场为蒙森公司原料基地的食用菌生产、炭棒生产已初具规模,食用菌年产量达万袋,纯收入万元;炭棒产量达吨,产值达万元。以林业局南木养鹿场为蒙森原料基地的蒙森鹿产品系列滋补酒正在研发运作中。

五、加强国营林场野生灌木榛子林管理,发展野生榛子特色产品

长期以来,扎兰屯市野生榛子产品一直属于无序管理,全社会共有。榛子果实产品一直在市场走俏。上个世纪年代禁止了山区农民打柴、垦荒,榛子林地受到保护,榛子坚果产量逐年上升,但是由于榛子林地分布零散,面积不集中,林业经营不便,掠青、提前采摘、病虫害等逐多问题困扰着榛子的产量和质量。每年掠青提前采摘减少产量,虫害率达—;进入世纪,林业把野生灌木榛子林资源纳入森

林资源管理范围,开展榛子林地分户经营和承包租赁经营,在榛子成熟前期进行人为巡护管理,国营林场收取承包租赁费、管理费,榛子产量、质量都有较大提高。年,国营林场及市有害生物防控部门开展榛子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技术试验研究。

六、国有林场改革与创新应坚持以生态建设及保护的前题下,发挥自身的林下资源优势

几年来,

扎兰屯市林业局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以生态经济理论指导林业,围绕林业作产业,围绕资源调结构。在全社会关注生态利用,新时期生态建设的相持阶段,坚决预防新的生态破坏,要求全社会转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传统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与资源的合理利用是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人民收入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在自然资源利用中找准依托和产业方向。通过对资源现状的调查和适宜性分析,找出既能保护生态环境又能发展地区经济,使林区职工收入稳定提高的发展思路。

在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与分类经营工程之后,作为扎兰屯市重要资源和农牧业经济构成的林业经济面临着重大的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制、转产问题。作为农牧业大市,在传统农牧业受分类经营的冲击下,区域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日益尖锐。区内天然草场严重不足,退化,林下草场严重超载,植被退化,制约了传统畜牧业的发展,形成了区域生态恶化的局面。因此,确定合理的农、牧、林、草比例,建立林下草场生态准入补偿管理机制势在必行,在控制外部流入畜牧种群的同时,以“立草为业”来缓解对草场、林地的压力,调整生态林、经济林、高效多牧草种的布局,发展依托当地资源特色经济产业,是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必由之路。

第9篇:国有林场改革的问题探讨

[摘 要] 国有林场的改革是当前我国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深入的分析了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有林场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正确方向对国有林场的改革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举措。

[关键词] 国有林场 改革 问题思考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9-0146-01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社会各界对工作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林场的建设和保护是提升我国公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国有林场能够有效避免空气的严重污染,还能够对城市的环境进行美化,另外,国有林场中大量的木材资源也能够提升我国木材资源的整体含量,因此,很多城市都已经将国有林场的改革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

1 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

1.1 国有林场基础设置薄弱,影响正常生产

我国很多国有林场的建设时间较早,在初步建设时期,国家经济实力尚且不强,无法对国有林场实施大量资金投入,影响了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一些林场的必备基础设施建设较为粗劣,还有些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并没有按照生产需求实施设备的改良升级,很多国有林场过分依赖国家投资,而国家投资标准尚不完善,一些国有林场仅仅在建设初期获得了建设性资金,后续维护和扩建资金的渠道并不稳定,造成国有林场的改革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造成技术设施薄弱[1]。近些年,国家在农业的投资机制不断完善,很多农业生产补偿资金已经能够得到完善,但是,与农业非常相似的国有林场的投资机制却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改良,很多国有林场依然使用着年代较为久远的施工设备,林场的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并没有获得相关农业投资相似的资金帮扶,很多国有林场的设备改良并没有同相关农业设施改良同步进行,一些国有林场为此承担了一定的资金负债,一些林区的供电设施和供水设施比较陈旧,无法适应林区的持续发展要求。

1.2 国有林场经营机制缺乏科学性,形成改革阻力

当前,我国很多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缺乏科学性,无法适应国有林场的改革需求。许多国有林场由于建设时期的需要,往往被纳入事业单位的范畴,在我国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的背景下,国有林场的管理机制和盈利机制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外部环境的发展需求,虽然很多国有林场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纳入的管理范围,但很多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难以像企业单位一样拥有完善的经营机制,一些林场在经济方面缺乏固定的支持方,使得很多国有林场成为直属于地方林业局的事业单位[2]。很多与城市事业单位相关的扶植政策难以对国有林场起到帮扶作用,而一些国家惠农政策也难以完全适应国有林场的客观现实,造成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工作只能按照传统的方式进行,一些国有林场缺乏足够的自主经营权,虽然属于事业单位,但既不能完全按照事业单位的经营模式进行经营,又不能完全按照企业单位的经营模式进行经营方式的调整,使得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率低下,形成较大的改革阻力。

2 国有林场改革问题的应对措施

2.1 提高国有农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国有林场的改革人员要认识到当前我国政府改革国有林场的决心和力度,以便配合政府部门的改革工作,为国有林场的改革争取更多的支持。要从提高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入手,对国有林场的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首先,要将国有林场的改革纳入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范围之中,配合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进行国有林场制度的调整,使国有林场能够获得更加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3]。国有林场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国家最新政策的学习,按照国务院相关政策指导,进行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要将国有林场技术设施质量对工作人员的利益提升的重要意义对工作人员进行讲述,使工作人员切实认识到国有林场施工设备科技含量的重要意义,从而将提升国有林场施工设备的质量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要根据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乡村的政策要求对国有林场的设备进行升级,使国有林场的面貌得到切实改良,提升社会主义和谐乡村的建设质量。

2.2 改良国有林场经营机制,促进国有林场改革水平提高

要对国有林场的经营权进行科学的设计,明确国有林场的主体经营权归国家所有,以便国有资产的价值能够真正得到保障,要对国有林场的经营监督机制进行改良,明确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仅仅对国有林场具备监督权,不能直接干预林场的经营活动。要将防止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失和破坏作为重要的工作方向,将国有林场的经营保护工作根据不同的性质需求进行科学的划分,要从公益性角度出发对国有林场的经营权进行合理的改良,使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能够更加适应当前我国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社会。

结束语

提升国有林场的改革速度,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工作,深入的分析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对提升我国国有林场的改革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田明华,王自力,李红勋.试论我国国有林场体制改革[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7 (4): 54-59.

[2]刘琴.中央9年投资8亿多元扶持国有贫困林场建设[N].中国绿色时报, 2014-02-26 (1).

[3]姚庆端.国有林场实行分类经营管理若干问题探讨[J].林业经济问题, 2014 (2): 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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