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资格证报

2022-05-2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报关员资格证报

浅析报关员资格考试的取消对报关实务课程教学的影响

摘要: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发布改革报关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制度,取消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对报关人员从业不再设置门槛和准入条件。通过对报关员资格考试取消后对高校《报关实务》课程教学影响的分析,提出了高校《报关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报关员资格考试;报关实务课程;教学改革

2013年10月12日,我国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了第54号公告,决定改革现行的报关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制度,自2014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取消。此消息对于我国外贸及相关行业无疑是一颗“重磅炸弹”,但报关员资格考试的取消不仅给外贸行业带来了重大挑战,同时也给高校报关专业课程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将结合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报关实务》课程教学现状,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探索报关员考试取消后《报关实务》课程教学的改革方向。

一、报关员资格考试取消的原因

随着海关总署2013年发布的第54号公告的颁布,决定自2014年取消报关员资格考试,社会各界人士都对此进行了各种讨论,首当其冲的是报关行业。然而,担心的不仅仅是企业,还有那些以报关专业为主打的高校的学生们。很多即将毕业的报关专业的学生,以及准备今后朝报关方向发展的学生都纷纷开始担心,随着报关员资格考试的取消,使得报关员证书含金量下降和报关员行业入门门槛的降低,导致报关行业竞争的加剧,从而不利于自身的就业及职业前景发展。

海关总署为何会看似“突然”地发布此公告,其背后是有深刻原因的:

1.响应政府号召

《关于国务院海关总署2014年取消报关员和报检员全国统一考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指出: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关于进一步减少资质资格类许可和认定的有关要求,海关总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过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决定改革现行报关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制度。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发布,提出要简政放权,而在2013年5月份,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动员部署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中,又再次提到简政放权。在全国海关同年5月份江西会议上,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权力下放政策导向,各地方政府纷纷执行响应政策。与此同时,全国海关系统也将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就提出报关员资格考试的工作将由中国报关协会负责组织、考试和发证工作。在全国海关系统中,这已经是第二次的“大动作”,总署权利下放到直属,直属权利下放到报关协会。

2.加强行业自律

《决定》中指出:今后,报关从业人员由企业自主聘用,由报关协会自律管理,海关通过指导、督促报关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实现对报关从业人员的间接管理。海关总署的这项决定,充分地体现了职业资格由行业协会认证的国际惯例。例如,原产地证明,我国出具产地证主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办理。但在香港,原产地证明都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及《非政府签发产地来源证保障条例》所指的“认可机构”,而实际操作中就是由香港的几大商会出具的。

其实在此之前,报关行业中早已预示出要转变社会主导趋势,不再以政府而是以行业自律为主导。如2007年,高级报关师、报关师和助理报关师的培训考试以及资格认证事宜已经由中国报关协会和相关部门负责。延伸到物流行业,也有类似的例子。例如我国物流行业人员的考试,也是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负责组织。海关总署在响应国务院简政放权号召的同时,也希望通过此举加强中国报关协会自身建设,积累工作经验,适应行业发展需求,以及加强对行业及自身的监督和管理。

3.抛弃应试教育

所谓应试教育,是指脱离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应付考试和为高一级学校输送新生为目的,违反教育科学规律的一种传统教育模式。“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就是应试教育的真实写照。我国教育界关于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口号提出多年,也确实采取过相应的措施来进行改革。而从现今教育的现状来看,素质教育至今仍然“深陷困境”,教学中更多的还是处在“素质教育喊得震天动地,应试教育抓得扎扎实实”、“不知实践怎么走”这样的境地。

高职高专学生现在的考证热情都很高,但大部分都是为了考证而考证,很多学生几乎忘了“证书”本身的意义,往往对真正的能力培养失去兴趣,只是把证书作为一种求职的工具。与学生这种盲目考证的热情相比,很多招聘企业却很理智,他们更加看重的是实际能力,而不是文凭和证书。而此次报关员资格考试的取消,正是海关总署想改变这种矛盾的一种尝试,使报关行业人员更加重视实际操作技能,而不是仅仅考取一纸证书即可。

二、报关员资格考试取消所带来的影响

1.降低就业门槛

报关员考试的取消之所以会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热议,甚至引起一部分人的“恐慌”,其首要原因就是报关员考试的取消会降低报关人员的准入门槛,更多人将会涌入报关行业,加剧行业竞争。从以前从事报关工作必须要持证上岗,变成改革之后报关人员由企业自主聘用,企业自主权得到进一步扩大,这对于那些具有工作能力但缺乏考试技巧的人无疑是一个契机,工作经验的丰富也是他们增加自身行业竞争力强有力的砝码。

2.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提升

诚然,报关员资格证考试取消了,但是报关员岗位依然存在,并非随着考试的取消而消逝,反而未来报关行业管理更加需要加强,因为更多的利益团体的介入,会再次推动这个行业管理的前进。同理,报关员资格证考试的取消,也不意味着海关通关业务标准在今后会降低。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量的逐年增大,报关业务一如既往,通关业务的规范性和标准性会只增不减,不会流于形式。今后海关对于报关员不再是直接管理,而是由企业对报关员承担第一责任,这无疑加重了报关企业肩上的责任和重担。这些改变使得一直以来报关企业或报关行以借用报关员证作为申报错误时的挡箭牌,在改革后就行不通了。这迫使其企业在今后的招聘和对报关人员的培养上更为用心,将重心放在对报关人员业务技能等专业素质的培养上。

3.高校报关专业将受冲击

这一政策的影响不仅体现在企业层面,对于开设了报关实务相关课程的高校,甚至是以报关专业为学院主打招牌的专门院校的影响更甚。每个省市每年都会组织学生参加报关员资格考试,来满足整个报关行业的需求,参考人员中高校应届毕业生占绝大多数。而在企业招聘相关人员中,高校也依然是其招聘重点。新政策颁布及实施后,必然会使得高职高专院校的报关专业在培养模式上有所调整。这对于长期固定与相关企业合作的院校影响较小,相比之下,规模较小的民办院校可能会受市场冲击更大。

三、报关实务课程教学优化建议

1.更新教学观念

观念是行动的灵魂,教学观念对教学起着指导和统率的作用。素质教育虽是已提出多年的教学改革口号,而实际教学中应试教育痕迹依然明显,这也导致学生更习惯于填鸭式的学习方式。长期以来,教师为“讲师”学生为听众所形成的角色错位必然会挫伤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缺乏学习的激情。海关总署之所以取消报关员资格考试,就是为了转变大多数人“以证为尊”的思维模式,也为了改变针对报关员资格考试而出现的应试教育形式。要想适应现代报关行业发展的迫切需求,《报关实务》教学首要出发点就是要从根本上更新教师的教学观念,从过去的只注重知识传授的传统填鸭式教育,转变为强调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目标三位一体的和谐发展。同时要提升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最大程度地带动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给学生最大程度的自主选择权,创设一个优良而和谐的学习氛围,使其从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地去探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2.教学方式改革

教学改革中仅仅只是观念上的改革是远远不够的,教学观念只是为课程教学指出正确的行驶方向,而要想路途走得更顺更长远,教学方式的改革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教学方式的好坏与教学质量、教学效益是密不可分的,如何适应报关行业的新形势,这也对《报关实务》课程教学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以往《报关实务》课程教学方式多以教师讲授学生听这种单方向交流为主,双向交流并不占主导地位,而且对教学资源要求相对简单,通常有教材、黑板、粉笔、纸张即可。这种学习过程相对封闭、保守,教师讲授范围大多也不会超出教材范围。教师授课时注重对书本知识的传授,教学中以知识的系统性为主。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师生之间各种层面的交流,传统教学方式的弊端还是很明显的。而现代教学方式,鼓励教师采取多种教学方式并用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教师教学中可以多使用多媒体方式教学,而不再是传统的手写黑板板书。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可以将图、文、声、像融为一体,使教学模式更为生动活泼,以此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他们的思维发展,丰富其想象力。因此,多媒体辅助教学在各层次教学中还是应该广泛应用的。例如我院近年来积极推进采用翻转课堂、微课等形式进行多媒体教学,定期开展青年教师相关课程培训,以此来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技能,同时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还可以进行现场模拟教学,例如我院国贸专业学生在报关流程学习中让学生分组完成,各自担任不同角色,负责不同的具体操作事项,让学生亲身体验从而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有条件的还可以带学生进行现场参观学习,带领学生去参观相关博物馆或海关现场等,作为实地考察学习的一种。越是让学生深入体验实际操作,带给学生的感触会越大,越能更好地对课堂知识进行查漏补缺。

3.加强校企合作

报关实务课程是以进出口报关报检工作为背景,专门研究外贸活动中报关报检工作的一门学科,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可操作性、政策性和涉外性。针对课程特点,要迎合行业发展需求,校企合作是大部分学校实践教学努力的方向。校企合作不仅解决教学中面临的一些困难,例如师资力量短缺,实习基地难以落实等问题。而且给学生带来益处,具体体现在:一是学生可以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经验相结合,加深对报关专业知识的认知;二是使学生看到自己在学校中学习理论与工作之间的联系,提高了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为学生提供了开阔眼界、扩大知识面的机会,提供从工作中考察自己能力的机会;四是有助于学生就业的选择,增加其优先被企业录用的机会。

学校可以从各种校企合作模式中寻求出一种最适合自身的方式。例如我院就推行了顶岗实习的教学模式,创造机会与条件让学生多与企业接触,从实践中锻炼提升自身职业素养。还可以采用将报关企业专业人士“请进来”的方式。例如我院聘请了多位报关相关企业的精英人士为客座教授,通过来校进行专题讲座等方式,开拓学生视野,间接积累经验,能够更好地完成知识到能力的迁移。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实践证明,高职院校教师和企业人员相互兼职,是保证校企密切合作的一种有效方法。目前师范院校所培养的师资尚不能满足高职教育发展的需要,加之高职教育中专业课程教学的特殊性,要求专业建设中应采取多样性、多渠道培养或培训符合高职教育要求需要的师资队伍。报关员资格考试的取消,意味着在教学中更多的是需要具有实践操作能力的教师,而不是照本宣科的教师。高职院校应以提高教师能力为本位,对教师进行多层次培养。例如我院,改革后着力培养“双师型”教师,鼓励教师进行下厂实践,让教师去相关一线企业挂职锻炼,积累自身实践操作经验,持续更新知识结构。同时我院也从相关行业、企业等部门聘请一些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相当理论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并聘请资深专家作为客座教授来校开展专题讲座。

报关员资格考试的取消,总的来说,不管是对企业还是高校,都是一把“双刃剑”,但对于高校来说,特别是高职院校,应该更加体现出是一个新的机遇。转变应试教育,使得《报关实务》的教学有了更大的灵活性。一些大型报关企业明确表示,因为报关行业专业性较强,即使取消报关员资格考试,也不会影响企业对相关人员的招聘计划,不会出现“零门槛”就业,高校招聘仍然是招聘重点。高职院校的报关实务课程教学应该以此为契机,在提升自身的教学实践技能基础上,适应不断变化的行业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 李艳琰,陈旋.浅论高职《报关实训》课程改革的困境

及对策[J].当代职业教育,2011,(5).

[2] 唐小英,李宁.关于《报关实务》课程教学的思考[J].

技术与市场,2010,(8).

[3] 张强.报关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对高职报关专业

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工业技术与职业教育,2014,

(4).

作者:易晓英

第2篇:报关报检检员

报检

六、报名方式

报检员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到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报考资格确认地点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一)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8月22日至9月18日。

报名网址:。

(二)报考资格确认。

1. 报考资格确认时间为9月19日至29日(双休日除外),不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2. 确认报考资格时,报考人员应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2)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

(3)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材料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3. 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资格时,应交纳考试费用10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4. 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检员资格考试网()及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信息。 教材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2011年版)》自9月19日起,由全国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报检员报考资格确认现场销售。

有效期方面:资格证在你辞职的那天也就是2008.3-2010.3这段时间是有有效的 ,如果你在报检员证注销后两年内未申请重新注册的,报检员资格证就自动失效,那就只有再考了 报检员资格证书有有效期的, 它的有效期为2年. 2年内未从事报检业务的,<<报检员资格证>>自动失效. 有,时间是2年,在你拿上报检员证之后2年内必须注册到外贸公司或代理公司

那你是不是先注销再撤出来的,如果是,那么就没有过期,注销后自动延期2年,如果没有,建议去当地商检局看下登记再做处理

我是09年取得的报检员资格证书,在资格证书上写明未在两年内注册为报检员,该证书自动失效,于09年3月注册了报检员,

报关

网上报名

2.考生报名前应先行登陆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进行用户注册(用户注册名称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用户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如实填写,虚假或者失实信息将导致报名失败。

3.考生应当在规定的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选定考区和报考点海关,输入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打印“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建议彩色打印)并签署本人承诺。

考生报名前,应当仔细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确保知悉各栏目的指标含义,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上传电子照片。报名表一经提交,任何虚假或者失实信息,均有可能导致考生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

注册和报名信息中的中文信息,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字输入。 4.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考生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或者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勿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

(2)JPEG格式,390×567像素,100KB以下,分辨率300dpi。

(3)照片应由具有拍摄证件照片资格的专业照相机构拍摄,个人使用计算机摄像头、手机等非专业照相器材拍摄的照片无效。

5.考生信息提交后,即可通过报名系统提供的“网上银行”或者“邮政汇款”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考生所交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6.考生付费成功后,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主证,并在准考证主证贴照片处加贴本人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供报名确认时向海关提交。加贴的照片应当以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版冲印,不得使用翻拍或者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7.考生注册后,遗忘本人注册密码的,可通过密码提示问题或直接通过咨询电话查询。

(二)现场确认报名。

1.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2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

(1)昆明考点具体时间安排: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确认具体地点:昆明市北京路618号(昆明海关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3)咨询电话:0871—3016059。

(4)乘车路线提示: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乘坐6

1、K

1、K

2、

54、6

9、7

1、

23、

3、10

8、50、8

3、7

7、7

4、2路公交车到交三桥、凤凰村站下车,海关办公大楼在昆明市自来水公司

与银海国际公寓之间。

2.昆明考区其他考点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可向考点海关咨询。

瑞丽海关(瑞丽市瑞宏路84号),咨询电话0692-4991004,0692-4157992。

大理海关(下关泰安桥北)咨询电话0872—21551

15、 2155117 。 西双版纳海关(景洪市民航路44号),咨询电话0691-2197770,2197772,

河口海关(红河州河口县滨河路5号)咨询电话0873—3428854。

孟定海关(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咨询电话:

张有云 手机13759305006 李绍丽 手机13987031850 腾冲海关(腾冲县满邑社区华园一小区7号)咨询电话0875—51950

58、5195059。 3.考生本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下列材料、证件,到选定的报名地海关现场办理确认报

名手续:

(1)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

(2)准考证主证;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

印件。

台湾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5年期并具有效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另行提交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学历学位认证单位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由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出具的学历证书翻译件

原件。

确认时尚未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证书,按照本公告第四条规定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凭本人签署的承诺书,办理确认报名手续。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提供承诺

书格式文本下载。

上述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仍须凭毕业证书申请报关员资格;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未能交验毕业证书的,海关不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4.按照本公告上述规定提交复印件的,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日期。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张,并保证复印效果清晰,供海关留存;原件经现场审

验后即行退回。

5.考生通过确认报名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具体时间请关注“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或通过电话咨询。

6.考试起讫时间,以及考生所在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均以准考证副证为准,不再另行

通知。

7.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个人信息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货代

五、培训考试科目

(一)培训考试教材依据

培训考试教材选用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组织编写、由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的 “全国国际货代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专用教材”(一套六本):

1、《2011全国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岗位专业证书培训考试大纲与应试指导》(2011年版)

2、《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概论》(2010年版)

3、《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2010年版)

4、《国际航空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2010年版)

5、《国际陆路货运代理与多式联运理论与实务》(2010年版)

6、《国际货运代理英语》(2009年版)。 二)考试科目和及格分数 考试分两科:

1、国际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包括:国际货运代理概论、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国际航空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国际陆路货运代理与多式联运理论与实务)。

2、国际货运代理专业英语(含英文单证)。

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两科均及格者方可获得合格证书。其中一科不及格者允许参加下一补考(只允许补考一次)。

单证

2011年单证员考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0 日至5月20日,报名网址: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中心:。

确认报考资格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报名表》,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主证和合格证书,经考试不合格者照片不予退还)。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三)考生报考资格被确认后,应交纳考试费,每科80元,两科共160元;另外每科交纳报名费20元,两科共40元。

考试内容教材:主要依据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办公室编印并由中国商务出版社2011年出版的《国际商务单证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单证专业培训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等教材,上述教材可到我会指定的各地考试点购买。

综合

报关报检都有的话 会较好

报检 单证这两个证必须在报关员的呵护下才会起到效应(跟单除外)要想把跟单拿出来单独用必须要有六级证书(最低要求)做保障!赶紧拿到报关证吧,混着行要不英语好,要不拿报关证+经验护身。

单证员最不给力了,因为这个最好考,报关员是最难考的一个,含金量是比较高的一个,

报关员资格证书终身有效,报检员资格证书有效期2年,2年内要找公司注册,货代证有效期是5年,五年后要延期。报关,报检相对好找工作。 以上是这些岗位的小小分析,当然也不是这么简单。将来如何有针对性地学习呢,我们提出如下学习建议:

1、只要你进入外贸行业,单证知识就必须掌握,不管做什么岗位,这是基础。

2、如果英语好,除了懂单证外必须学外销员知识。如果有能力可以学一下跟单员,毕竟新进员工公司不大可能上来就让你做外销,因为对产品都有可能不熟悉,让你从做单证员或者跟单员着手对你来说是个很好的熟悉公司的过程!

3、对于外语一般的朋友,你还是好好琢磨做单证员、报检员、报关员或者跟单员吧。

【外销员】是外贸公司最重要的岗位,它的主要任务就是和老外签合同拿单子,没有单子就免谈制单、报关、报检与跟单,因此它是整个业务的龙头!在外贸国公司中,外销员是领子和袖口最白的白领,甚至都染上点黄色,有人称之为金领,而它的工资也最高,几乎成了所有外贸人的理想岗位。要想做这一岗位,第一要求是外语口语和听力要好,第二就是要懂国贸知识,很难相信不懂CIF是何方神圣的人能够对外报价谈单子,第三要求是有灵活的协调能力与应变能力,毕竟老外也是狡猾狡猾不老实滴!

【单证员】是做单据的工作岗位。国际贸易不同于国内贸易可以一手交货一手收款,比如货物出口美国,往往要在海上颠簸两个月才到,如果这时货价下跌老外不要怎么办,我们是不是很闹心?上涨我们不想卖怎么办,老外是不是也会气的只想吐痰?为了保证跨国贸易的顺利实施,于是国际上的货物贸易就变成了单据交易,只要我们货物在港口装船,那么就可以拿提货的单据给老外,老外见了单据,也会吓得乖乖把大把大把的美元呈上请求我们收下。单证员的工作就是制作单据的,单据制作的好坏,直接决定了老外是不是会吓得乖乖把大把大把的美元呈上,所以这一岗位是非常重要的。做好这一岗位的条件是懂单证知识,有良好的细心和条理性!

【报检员】是针对进出口货物向商检局申报的岗位。比如我们从英国进口牛肉,如果有疯牛病怎么办?国家会让你进?国家明文规定相关货物必须报检,即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必须把货物的进出口时间、数量、商品名称、是否有疫情等情况想商检局汇报,请求商检局来检查。这项工作就是由报检员来做的。报检员报检的时候要用到单证员制作的相关外贸单据。做这一工作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持有报检员证书!没有这一证书什么都免谈,其次就是要懂单据,然后要有相当的协调能力。 【报关员】是就进出口货物情况向海关申报的岗位。海关是干什么呢?收税的,查你是不是走私的。交了税有了相应的必须证件你就可以摇摇晃晃、大明大亮进出口,否则就跟做贼似的,怕海关!因为一旦被海关查获,外贸公司就有可能倾家荡产。总而言之,报关员就是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情况并配合海关爷们儿检验的人员。做好这一岗位第一要件是要有报关证,第二就是协调能力,第三就要懂外贸单证,因为它也用到单证员制作的单证!

【跟单员】是跟踪外贸合同执行进度的岗位。外销员和老外签了合同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可能导致走货不拿钱,搞个鸡飞蛋打,跟单员的任务就是监督、督促整个合同流程执行。做好跟单员需要懂单证、熟悉报关、报检基础、甚至明白点生产管理的知识,因此它是要求综合性很高的岗位,干这一岗位的条件就是知识综合,协调能力强,否则就称不上“总经理的小助理”了!

六、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国际商务师是企业外贸业务中的关键岗位,负责外贸业务的核算、风险评估等事务。

主考机构: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人事部。

而且报关员必须大四的时候才能考,它一般6月份报名,11月的第一个星期六考试,但大纲六七月份才会出来。就是说你要在大三下半年准备报关员,大四上半年考试,中间的时间就用来复习。

觉得是报关员和报检员,其他的证书有经验就可以工作的,但报关和报检是一定要有你才能到海关和商检局递单的,报关员很难考呀,我们以前学校的通过率是百分之十左右,

具有单证员证书者成为就业市场上的“抢手货”,月薪一般在5000元左右。此外,国际贸易单证操作技能是每个从事外贸业务工作者必备的基本功,大学生进入外贸、外资企业从事外贸工作,一般都从单证操作员做起,因此,求职前最好先考张单证员证书。

外销员职业前景看好,相关证书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去年国家有关部门向社会开放外销员资格考试,凡有志于从事外销业务的各类人士,包括在校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今后,外销员证书将像注册会计证书、公务员证书一样,成为考证市场的大热门。另据了解,具有外销员证书者还有一项优势,在外经贸部招聘我国驻外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工作人员时会被优先考虑。

随着外贸量的骤增,对持证报检员的需求不断增大 物以稀为贵,因此报关员证书的含金量相当高。

报关员和报检员。一个是海关组织,一个是质检总局组织的、 每年的

6、7月份报名、

11月考试、

这2个证书比较难考、

最后还是选着了报关员,原因: 1:终身有效

2:学习内容广泛,涉及,税务,国际商品学,国际运输与保险等(你看看教材的)

3:通过率低,难度大,有挑战性,你想啊,这个都通过了,其它的还有问题吗?

第3篇:报关员资格证&报关员证

报关员共涉及到两个证,一个是报关员资格证、一个报关员证,二者区别如下:

1、报关员资格证:参加2008年12月14日报关员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到原报名海关申请领取的证书是报关员资格证书。海关总署规定:2006年及以后考过的报关员资格证书终身有效,不用年检。所以你不用担心你的资格证书。

2、报关员证:上班以后凭报关员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到单位所在地海关申请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海关给你签发一个工作证明,此证明就是报关员证,工作期间进行的报关业务就是凭借报关员证办理的。此证的取得不用考试,凭报关员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申请获得。其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到期向原注册地海关申请延续,审核通过后再次给予两年的有效期,以此类推。

自2004年7月1日起,报关员注册列入海关行政许可项目之一。报关员向海关提出注册行政许可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行政许可期限为2年。到期前如继续从事报关工作,则须办理行政许可延续手续,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予以批准延续2年。否则不予批准。有关报关员考试资格证书有效期问题,请参阅海关总署(2005署令135号)。

报关员资格证的有效期按三个不同的阶段划分。

1.注册前(从事报关员工作前):就是考取资格证后不立即注册,那么这个期限是三年。也就是说考取资格证后从发证日开始(按证书上的时间)算可以在三年内注册,超过第三年的最后期限仍没有注册就失效了。

2.注册后(从事报关员工作期间):报关员资格证注册后海关会再发报关员证凭以履行报关员工作,需要每年参加年审,只要每年的年审通过说明注册一直有效,资格证页就是随着一直有效。

3.注销注册(脱离报关员岗位期间):离开你作为注册的报关员工作的企业需要注销你的注册,注销后到再次找到新的企业注册前的这段时间被称为脱离报关员岗位期间,这个期间你的报关员资格证仍然有效,有效的期限是两年。有就是从你注销之日开始算到你再次注册期限是两年。两年期限截止后仍未注册报关员资格证书失效。

第4篇:苏州报关员资格证报名条件

报关员是指通过全国报关员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代表所属企业(单位)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我国《海关法》第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从事报关员工作的资格制度。为此,报关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实际业务能力,必须熟悉与货物进出口业务有关的法律和对外贸易知识,必须精通海关法规、规章并具备办理海关手续的技能。

【培训对象】

有志于从事进出口贸易、外贸、国际贸易、物流等相关工作的在职、求职人员及在校生均可报考。详情请咨询:六 八 七 八 九 零 八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即大专学历)毕业及以上学历。

【学习教材】

1、《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

2、《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

3、《报关员资格统一考试试题新解》都是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教材编写委员会编写

【证书颁发】

由国家海关总署组织统一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通用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第5篇:2009报关员资格考试模拟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

1、有关企业申请办理异地报关备案的文件资料应首先递交给( )。

A、海关总署

B、附近海关

C、原报关注册登记海关

D、异地报关备案海关

2、向海关申办专业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的资金条件是()。

A、注册资金人民币150万元以上

B、政策资金人民币20万元以上

C、固定资产人民币150万元以上

D、流动资金人民币20万元以上

3、一般情况下,经主管海关批准后,可以办理异地报关备案的企业是()。

A、专业报关企业

B、代理报关企业

B、自理报关单位

D、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4、从1998年开始,所有各类报关单位的年审时间规定为在每年的( )进行。

A、1月1日--3月31日

B、1月1日--4月30日

C、1月15日--3月15日

D、1月15日--4月15日

5、 对以担保资金方式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在担保期内履行纳税义务的,海关业务部门

应自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之日起( )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办理退款手续。自退还通知书开出之日起超过( )天当事人未来办理退款手续的,海关业务部门负责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超过( )当事人仍未来办理退款手续的,海关视同放弃资金上缴国库。

A、7天;30天;60天

B、7天;60天;90天

C、3个工作日;60天;90天

D、3个工作日;60个工作日;90个工作日

6、 经过背书才能转让的提单是( )。

A、记名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指示提单

D、清洁提单

7、 海运提单与其他运输单据不同之处是海运提单( )。

A、可以背书转让

B、订立运输合同的证明

C、可流通

D、是物权凭证

8、 按不记名指示或凭记名人的指示做空白背书转让,持单人凭以提货的提单是( )。

A、记名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指示提单

D、转船提单

9、 承运人对货物的表面状况另加有货物及包装缺陷的批注的提单是( )。

A、清洁提单

B、不清洁提单

C、记名提单

D、指示提单

10、 在海运提单的收货人栏内有“order”字样的提单称之为( )。

A、记名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指示提单

D、直运提单

二、多项选择

1、请指出下列( )正确的说法。

A、专业报关企业是具有境内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

B、专业报关企业一般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C、专业报关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

D、专业报关企业具有报关权

2、依法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企业登记备案手续。请从下列选项中选出()属于登记备案时应向海关提供的文件:

A、外经贸部门签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C、企业章程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D、验资报告

3、报关员是代表一个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事项的人员,他不仅应对本企业负责,同时也要配合海关作好工作,他应对其行为及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规定,下列()是报关员在报关活动中应该履行的义务。

A、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

B、配合海关对走私违规案件的调查

C、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纳所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各项税费手续、海关罚款和销案手续

D、协助本企业完整保存各种原始报关单证、票据、函电等资料

4、请根据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有关管理规定,指出下列()报关行为不符合海关关于报关资格和报关范围的规定。

A、自理报关单位代理其他企业(单位)报关

B、自理报关单位委托专业报关企业报关

C、专业报关企业受外商投资企业的委托报关

D、专业报关企业为本企业进出口的货物报关

5.专业报关企业在办理报关纳税等事宜中,有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由海关按照()的规定处理。

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专业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

6、下列( )部门和海关总署等决定从1997年起,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

A、外经贸部

B、国家经贸委

C、财政部

D、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7、报关员有下列哪些情事的可能会导致年审不合格:

A. 经常出现报关差错等不负责行为,屡教不改的;

B. 领取报关员证件之日起1年内未报关的;

C. 未经海关同意,逾期1个月以上不参加年审的;

D. 未经企业授权擅自招揽报关业务的;

三、判断题

1. 经海关总署批准成立的专业报关企业违反国家法律,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海关应允许其继续完成已接委托的代理报关活动。

2. 报关企业的报关员在报关业务中必须按照本企业负责人的旨意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

3. 某进出口公司承揽一笔来料加工业务,委托某个体企业进行加工,该个体企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4. 某报关企业报关员利用本企业的进料加工手册代他人进口原材料构成走私行为,其法律责任应由企业与该报关员共同来承担。

5. 某专业报关公司受境内一企业的委托,在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口申报手续时,按规定交验了报关单及随附的货运和商业单证。海关认为,以上单证还不足以证明该批货物的进口经营是否合法,可以要求报关公司另呈报委托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文件。

6. 经海关年审不合格或者未经海关同意不参加年审的专业报关企业,尚未发生走私、偷逃税行为的,可由所在地海关暂停其6个月以内的报关权。

7. 企业向海关申请注册登记是其取得报关资格的法定条件。

8. 代理报关企业只能接受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的委托,办理本企业承揽、承运货物的报关纳税事宜。

9. 根据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规定,报关员必须随所属企业同时进行年审。

10. 石家庄某专业报关公司(无异地报关备案),经常接受河北石家庄地区的进出口公司的委托,在石家庄及其所属的秦皇岛、唐山等地海关为这些公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等事宜。

第6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

格证书管理办法

(2010年3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187号公布 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报关员资格考试、报关员资格申请及管理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报关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考试合格者可以向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

第三条 报关员资格考试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

参加报关员资格考试的考生应当遵守考试应试规则。

第四条 海关总署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制定考试大纲、应试规则,统一命题;指导、监督各地海关具体实施考试,处理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阅卷,公布考试成绩;管理各海关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事宜。

第五条 直属海关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具体实施考试;认定、处理考试违规行为;受理、审查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直属海关可以委托隶属海关受理、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及办理颁发证书等事宜。直属海关应当将受委托的隶属海关和委托的内容予以公告。

第二章 考试实施

第六条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海关总署在考试3个月前对外公告考试事宜。特殊情况下,经海关总署决定,可以进行调整。

第七条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报关业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和与报关业务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规章,具体范围按照海关总署当年制定并公布的《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确定。

第八条 考试采取全国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核分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二)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三)在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被海关取消考试成绩,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被海关以作弊论处,不满3年的。

第十一条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考生本人应当在网上预报名后,自行打印准考证主证,并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报名海关进行现场确认。

第十二条 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材料,并交验原件:

(一)准考证主证;

(二)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凭有效香港、澳门身份证件报名参加考试。

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比照前款规定办理。

考生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第十三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海关应当在现场确认时对准考证主证予以签注。

第十四条 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应当于考试前1个月内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副证。

考生凭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主证、副证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 考试成绩由海关总署公布。

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对本人试卷卷面各大题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登录是否有误进行核查。核查结果通知本人后,不进行再次核查。

第三章 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六条 考生违反考试应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的;

(二)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开始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然未按照规定填写、填涂试卷、答题卡姓名和准考证号的;

(四)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者有其他影响考试秩序行为的;

(六)未在规定座位上答题的;

(七)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的;

(八)抄写试题或者本人答案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十七条 考生违反考试应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二)通过考场内外串通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的;

(三)使用电信工具或者具有无线信号接收功能的其他装置,以及具有信息存储、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的;

(四)夹带、查看与考试有关资料(准许带入考场的考试工具书除外),或者在考试工具书中书写文字的;

(五)交换试卷、答题卡的;

(六)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默许、帮助他人抄袭的;

(七)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八)在答题卡上填写、填涂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或者做特殊标记的;

(九)在规定的不得离开考场的时限内,未经允许离开考场的;

(十)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第十八条 考生违反考试应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作弊论处:

(一)以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威胁、侮辱、殴打考试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重扰乱考场秩序的;

(三)考生答案雷同的。

本条第

(三)项规定情形由评卷专家组确定。

第十九条 处理考生违规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第二十条 考生有本办法第十六条所列违纪行为的,监考人员应当对其提出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海关督考人员应当宣布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责令离开考场。

考生有本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项行为的,监考人员应当责令考生将有关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

第二十一条 考生有本办法第十七条所列作弊行为的,海关督考人员应当宣布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责令离开考场,并由直属海关作出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决定。不得报名的期限,自海关作出决定之日起算。

第二十二条 考生有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按作弊论处的行为的,比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考生有本办法第十八条第

(二)项所列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机读答题卡数据与考生实际个人信息或者答题情况不符的,不予调整:

(一)未在规定考场内或者座位上答题的;

(二)填写、填涂答题卡个人信息有误或者格式不规范的;

(三)填涂答题卡试题答案格式不规范的;

(四)使用读卡器无法识别的笔填涂答题卡的。

第二十四条 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直属海关申请复核。

第二十五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参与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开除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进行审核,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

(二)擅自改变考试开始时间或者结束时间的;

(三)擅自交换所负责考场或者擅自为考生调换考场、座位的;

(四)提示或者暗示考生答卷、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

(五)擅自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者传给他人的;

(六)未认真履行职责,所负责考场秩序混乱或者出现大面积集体作弊的;

(七)截留、窃取、遗失考试试卷,泄露考题、答案及其他考务工作秘密的;

(八)篡改考生答题卡信息点、评分标准、机读数据或者考生成绩的;

(九)利用考试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有其他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行为的。

第四章 资格授予

第二十六条 海关总署核定并公布考试合格分数线。

第二十七条 考试合格的考生,应当自公布考试合格分数线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第二十八条 向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交验原件:

(一)报关员资格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二)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海关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其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由本人加以签注。

考生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 海关对申请人授予报关员资格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查、作出决定,以及对报关员资格予以撤销、注销等活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三十条 除当场作出决定的外,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决定。

决定不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申请人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不予授予报关员资格决定书》(格式见附件3)。

第三十一条 海关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的,可以不再制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三十二条 报关员资格证书由海关总署统一印制。

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者可以按照规定向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

第三十三条 报关员资格证书损毁、遗失或者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可以向原发证海关申请补发或者换发。

第三十四条 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并取得报关员资格的,海关应当宣布其考试成绩无效,并撤销其报关员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海关总署在组织考试过程中,可以依据国家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对特定地区采取适当的优惠措施,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六条 考生申请分数核查和补发、换发报关员资格证书,以及海关处理考生违规行为的具体程序,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2005年11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3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报关员资格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不予授予报关员资格决定书

附件1 报关员资格申请表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试成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签 名: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交验有关证件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时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

委 托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不予授予报关员资格决定书

海关许可(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关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查,

(此处写明属于哪种不予授予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关决定不予授予报关员资格。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海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海关作出不予授予报关员资格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 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印)

年 月

日 15

第7篇:报关员资格考试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

报关员资格考试简介

报关员考试是由海关总署组织的全国性考试,它是获取报关员从业资格的通行证。考试合格者可以向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该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二.考试时间:报关员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在每年11月初。2009年的考试时间为:11月8日 。考试时限为180分钟,不分场次。具体考试时间以海关公告为准。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009年考试仍然放宽报名条件,即:普通高等学校和非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已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考试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09年考试。请注意,放宽报名条件的前提是,上述人员可以在海关规定的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的期限内取得大专毕业或以上学历证书。按照正常的考务安排,海关约在2010年1-2月间开始发证,发证期限为6个月。届时考生如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即使考试成绩合格,仍无法取得报关员资格。 四.报名时间:

报关员资格考试实施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具体如下:

第一步:海关网站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的6月初开始,持续20天左右,此段时间登陆中国海关网站查看相关报名事项或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此时不需要提供任何证件。

第二步:海关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月初到中旬,现场报名确认地点在网上报名时候网上会公布详细地点。

注意:

1、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2、只进行网上报名不办理现场确认者不能参加试

五.考试报名所需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照片3张。(本人近3个月内彩色证件照,小2寸(48mm×33mm),蓝色背景,无边框;照片为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勿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所用照片均应以同一底片冲印;拒收一次成像、翻拍或者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六.考试报名流程

1、首页,进入“2009年报关员考试网上报名快速入口”

2、选择“报关员用户注册>>”

3、注册成功,请登陆进行网上报名

4、选择考区和报考点海关

5、填写并提交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

6、请进入管理界面,立即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

(1)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海关官方网站下载);

(2) 准考证主证(海关官方网站下载); 七.考试教材

一套共三本

1、《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

2、《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

3、《报关员资格统一考试试题新解》

八.考试内容

考试全部采用客观性试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商品归类题、综合实务题、报关单填制题、报关单改错题。一共包含以下三大部分内容:

1 .报关专业知识:包括报关概述、报关与海关管理、报关与贸易管制等;

2 .报关专业技能:包括报关程序、进出口商品归类、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报关单证填制等;

3 .报关相关知识:包括国际贸易知识、世界贸易组织、英语知识、报关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等。 九.考试成绩

1 、公布时间: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之后的两个月之后公布,并由海关总署核定并公布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各直属海关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 、查询网站:考生可在“资讯平台”中的“成绩查询”进行查询;也可直接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本人考试分数有异议的,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分数核查。

3、报关员考试总成绩为200分,通过分数正常为120分(200

6、2007年海关规定通过分数为110分)。 十.关于资格证

报关员共涉及到两个证,一个是报关员资格证、一个是报关员证(报关员IC卡),二者区别如下:

1、报关员资格证:每年11月份的报关员资格考试通过以后,到次年的2月份拿到的是报关员资格证书(申领步骤见本页附:报关员资格证申请注意事项),海关总署规定,2006年及以后考过的资格证书终身有效,全国范围通用。

2、报关员证:上班以后凭报关员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到单位所在地海关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海关给你发一个工作证明,就是报关员证,取得此证不用考试,只要你能提供报关员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就可以申请到,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届满30日内再申请即可。申请新报关员证有效期也是两年。但如果因为走私等一些行为违反了海关规定被吊销了,再次申请时要参加海关组织的岗位考核,合格后才颁发。

3、关于证书的补办:

(1)报关员资格证丢失补办:本人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发表遗失声明,然后携带此报刊及其他海关要求的相关证件去海关申请补办,海关收到遗失声明及其相关证件后30天内予以补办。

(2)报关员证的丢失补办:本人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发表遗失声明,然后携带此报刊及其他海关要求的相关证件去海关申请补办,海关收到遗失声明及其相关证件后20天内予以补办。 附:报关员资格证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2、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直属海关申请。

3、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格式见附1);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见附2)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5)、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报关员资格申请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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