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抵扣说明

2022-10-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个税抵扣说明

新个税扣缴说明

重磅!金三个税扣缴系统突现重大升级!名称改了,身份信息必须逐一验证通过!

擎天全税通昨天

你看到系统提示了吗?

2018年08月,原“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升级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版本需达到3.0.004及以上版本,升级内容如下,请您查看完毕后再进行申报:

升级完的系统长这样:

一、8月上线的扣缴申报客户端有什么主要变化?

一是扣缴申报客户端的名称由“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更改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二是原扣缴申报客户端要求同时报送自然人登记信息和扣缴报告表;新扣缴申报客户端要求先行报送自然人登记信息,再报送扣缴报告表。

三是新增自然人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的验证功能。

通过与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进行比对验证,提示扣缴单位对验证不通过的自然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修正。

二、自然人身份信息验证功能如何使用?

第一步,扣缴单位填写自然人登记信息,此时每一条自然人登记信息的“身份验证状态”均显示“待验证”;

第二步,点击扣缴申报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功能左上方的“报送”按钮;

第三步,报送成功后点击“获取反馈”按钮,此时自然人登记信息的“身份验证状态”将发生变化,根据不同验证结果分别显示“验证成功”“验证不通过”“验证中”或“暂不验证”。

1. 验证状态为“验证成功”的,表示该自然人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一致。

2. 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的,表示该自然人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不一致。扣缴单位应对其进行核实,经核实确存在问题的,应予以修正。

3. 验证状态为“验证中”的,表示尚未获取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扣缴单位可以忽略该结果,正常进行后续操作。

4. 验证状态为“暂不验证”的,表示该自然人身份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等),目前尚无法进行验证。扣缴单位可以忽略该结果,正常进行后续操作。

三、对于“验证不通过”且经核实确存在问题的,扣缴单位应该如何修正?

1.对于身份证号码正确但姓名错误的,在原登记信息上对该姓名进行修正。

2.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包括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同时错误)的,先将该条登记信息的“人员状态”标记为“非正常”,再新增一条正确的自然人登记信息。

完成上述修正后,扣缴单位应再次点击“报送”按钮,进行自然人身份验证。

四、对于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但经核实确无问题的,扣缴单位应如何处理?

对于确实存在上述“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但经核实确无问题”情形的,为保证按期申报和缴款,扣缴单位可暂忽略该验证结果,按流程进行后续操作。

五、扣缴单位在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时,如何获取系统操作技术支持?

1.查看“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右上方的操作手册。

2.拨打全国统一技术支持/纳税咨询热线:4001007815(客户端操作),12366(税收政策)。

3.拨打当地扣缴申报技术支持专线。

4.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右上方的“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需特别注意!

此次升级后,申报必须是真实“身份证”,说明税务申报系统与其他部门系统已经联网了!会不会出现很多人在“多处取得工资”?!

参考附件:

1.全国人大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内容: (1)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2)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银行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登记完毕后,需要点击【报送】/【获取反馈】将人员信息报送及获取身份验证结果,获取身份验证结果后继续办理后续业务。

通过此次重大升级和以上文件所指方向不难发现,以身份证为纳税人识别号全国联网个税系统来了,需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顺便提醒一下:8月由于个税申报系统升级,信息输入量大,建议广大财税人员提前“干活”,不然即便忙疯也可能做不完喔。

第2篇:个税商业险说明

财税[2017]39号(商业健康保险个税)

2017-06-09 08:37

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7]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策内容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二、关于适用对象

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三、关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规范和条件 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见附件)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

(一)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维护。

(二)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三)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

(四)同一款健康保险产品,可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下限由保监会规定。

(五)健康保险产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要将实际赔付率与规定比例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1.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2.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3.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法》规定程序上报保监会审批。

四、关于税收征管

(一)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个人自行退保时,应及时告知扣缴单位。个人相关退保信息保险公司应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个人自行退保时,应及时告知扣缴义务人。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五、关于部门协作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涉及环节和部门多,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

(一)财政、税务、保监部门要做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解释,优化服务。税务、保监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商业健康保险涉税信息。

(二)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时,要为购买健康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载明产品名称及缴费金额等信息,作为个人税前扣除的凭据。保险公司要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保持实时对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三)扣缴单位应按照本通知及税务机关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四)保险公司或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相关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六、关于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地区,自2017年7月1日起继续按本通知规定的政策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 2.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示范条款 3.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B款示范条款 4.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C款示范条款

第3篇:已认证未抵扣作废发票说明

已认证未抵扣发票情况说明

XX国税局:

今有我司收到XXX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X张(票号XXXXXXXX 金额 XXXXX 税额XXXXX )已于X年10月X日认证,但对方在我司认证后通知我司误将已认证的这X张发票作废,我司未抵扣此发票。XXX有限公司将于X年X月重新开具与误作废发票相同金额,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X张。

特此说明! 此致

敬礼!

XXXX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第4篇:个税代扣代缴软件升级说明

!!!请先确认你的个税代扣代缴软件版本

非易税门户版本:

易税门户版本:

最新版本:

升级说明:

1、对于能联网的老用户(针对已是易税门户版本用户),

系统均可自动升级,若是一机多户老用户,请逐个升级,逐个修改“安徽地税一体化办税平台”快捷方式名称即可;

【注意升级后,在EPPortal1.2的同路径下均会自动产生一个“EPPortal1.2_V3.0”的文件夹,若桌面上的快捷方式无法正确定位到相应的企业,可找到不同企业的安装路径,运行“EPPortal1.2_V3.0”下的“EPEvenue.exe”即可】

2、对于不能联网或者不能自动升级的老用户, 1)对于一机一户用户,

若是易税用户版本,打开“金税三期个税代扣代缴客户端(易税门户用户使用)安装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V2.0.039安装包(安徽地区单企业地税版_迁移工具门户1.2到3.0)”,运行其中的“install.exe”即可;

若是非易税门户版本,打开“金税三期个税代扣代缴客户端(非易税门户用户使用)安装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V2.0.039安装包(安徽地区单企业地税版_迁移工具门户1.1到3.0))”,运行其中的“install.exe”即可;

2)对于一机多户用户【易税门户版本或者非易税门户版本均适用】,将“空数据版本”下的“EPPortal_DS3.0”拷贝到您电脑上不同企业对应的个税安装路径下,与原“EPPortal1.2”并列放置,然后运行数据迁移工具中的

,勾选“本地电脑到本地电脑”,选择迁移前路径X:**** EPPortal1.2(此为举例,选择原安装路径即可),迁移后路径X:**** EPPortal_DS3.0(此为举例,选择拷贝后的路径即可),确定迁移即可,升级后运行X:**** EPPortal_DS3.0路径下的“EPEvenue.exe”即可使用新版本程序进行使用。对于多个企业,重复以上操作即可。

该类情况可参考附件: 《升级说明之 一机多户手动升级手册》

3、对于新的一机一户用户,

打开“金税三期个税代扣代缴客户端(易税门户用户使用)安装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V2.0.039安装包(安徽地区单企业地税版_迁移工具门户1.2到3.0)”,运行其中的“install.exe”即可;

4、对于新的一机多户用户,

打开“金税三期个税代扣代缴客户端(易税门户用户使用)安装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V2.0.039安装包(安徽地区单企业地税版_迁移工具门户1.2到3.0)”,运行其中的“install.exe”,然后将“空数据版本”下的“EPPortal_DS3.0”拷贝到您电脑上的不同路径以进行区分不同企业,运行各个路径下的“EPPortal_DS3.0”中的“EPEvenue.exe”进行初始化,完毕后即可使用。

个税系统(易税门户)升级、操作相关问题请联系:4007112366

新版安徽地税一体化办税平台差异说明

一、 新增项

1. 网络申报

三期上线后全部使用网络申报模式进行申报;电子税务局已取消交互文件(初始化文件、申报文件和反馈文件)的上传下载功能; 2. 申报密码

为了避免出现他人冒名申报导致的税款申报问题出现,在申报过程增加了一道申报密码流程(即企业第一次申报的时候都需要进行一个申报密码的修改,往后的申报都需要输入正确的密码才可进行申报)

操作步骤

 选择网络申报时提示输入申报密码,第一次输入为税号后六位(提示的临时密码)(注:仅第一次申报需要修改)

 输入密码后点击’修改密码’或者’确定’都会跳转到申报密码修改界面,进行密码修改。(注:仅第一次申报需要修改)

 修改密码后就可进行申报

 往后申报直接填写修改后的密码即可

 申报成功后选择网络获取反馈,即可得知申报情况

3. 直接扣款

金税三期上线(1月8日)后客户端申报完成后可直接于‘安徽地税一体化办税平台’进行扣款操作;

操作步骤

 申报完成后获取反馈,查询申报情况

 报表状态变更为未扣款

 进入到税款缴纳界面

 按照所得月份,选中月份需缴款月份

 点击立即缴款,获取三方协议信息

 选中三方协议信息,点击‘确认扣款‘查看金额是否正确,点击‘确认’即可

 缴款完成后返回申报界面获取反馈,查看缴款是否成功。

4. 更正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进行扣缴申报后,如果发现税款有出入,需要修改,以往的征期内的修正和往期自查都将使用更正申报代替;

操作步骤

1、启动更正

扣缴义务人在进行扣缴申报后,如果发现税款有出入,需要修改,则进入申报更正模块进行更正申报。

选择“申报更正”,进入界面,选择所得月份的起止日期,列出申报情况,只显示申报成功的记录。

选择要更正的申报记录,在操作栏单击“更正”,进入更正月份的报表填写界面。

修改报表,单击申报表报送进行重新申报。

2、撤销更正

更正申报时,在修改了申报数据,但未发送前可以撤消本次更正操作。 进入“申报更正”菜单,单击操作栏撤销即可。

二、升级后差异

如若升级成功后,将会弹出数据迁移的弹框,提示选择迁移范围进行迁移

选中范围后进行迁移后,即可登录‘安徽地税一体化办税平台’

第5篇:《工作居住证》单位个税说明表

单位个税说明

我单位员工(姓名)于X X 年X X月至X X年X X月由我单位(单位名称)按月逐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实缴税额:(盖财务章)

以上信息属实,真实有效。

(以上证明需要机打) 单位全称(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手签字) 日期:

第6篇:个税代扣代缴·企税涉税通操作说明

易税门户

个税代扣代缴·企税涉税通软件操作培训课件

目录

第一部分:易税门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 ................................................................... 3

一、软件下载 ........................................................................................................................... 3

二、程序安装及登录 ............................................................................................................... 6

三、软件初始化 ..................................................................................................................... 10

(一)通过网络初始化 ................................................................................................. 10

(二)通过介质初始化 (需要到办税服务厅获取初始化文件) ........................... 13

四、申报流程 ......................................................................................................................... 15

(一)纳税人信息填写 ................................................................................................. 16

(二)填写报表 ............................................................................................................. 19

(三)生成申报数据 ..................................................................................................... 19

(四)申报及反馈 ......................................................................................................... 20

(五)税款缴纳 ............................................................................................................. 25

(六)修正申报 ............................................................................................................. 26

第二部分:易税门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软件下载、安装及登录(软件下载与安装同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申报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建立纳税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建立申报数据并进行申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部分:网报系统——企业所得税申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登录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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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表填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税收实时扣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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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税门户

个税代扣代缴·企税涉税通软件操作培训课件

为适应税务信息化大潮,加快所得税信息化服务的建设,为纳税人提供一个规范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总局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进行了整合(整合入易税门户),以更好的服务于纳税人,尽可能地实现涉税软件服务一体化。

第一部分:易税门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

一、软件下载

1.登陆税友软件集团官方网站(http:///),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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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页面上方“服务”,出现如下界面:

3、单击页面下方“下载中心”,出现如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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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击页面下方“个税系统”中的“单击查看”,出现如下界面:

5、下载“企税涉税通〃个税代扣代缴双软整合版2014软件安装包”(产品适用地区为山西),解压即可得到企税涉税通〃个税代扣代缴双软整合版2014软件安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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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序安装及登录

1、双击打开“个税代扣代缴〃企税涉税通双软整合版2014软件安装包” 文件夹,如下图所示:

2、双击“install”图标,出现如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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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已经安装金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的用户的“安装路径”应与以前一致,否则会造成以前申报的个税数据丢失。

3、点击【安装】按扭开始安装,安装完成后,出现如下界面:

4、点击【完成】按钮,完成安装,桌面出现【易税门户】图标,如下图所示:

5、单击桌面上的【易税门户】图标或开始菜单里的【易税门户】,出现如下登录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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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输入默认用户名:【admin】 ,密码:【123456】,单击“登录”按钮,出现易税门户设置向导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7、 单击【下一步】按钮,出现如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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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填写纳税人三项基本信息(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名称,行政区划三项信息),单击“下一步”按钮,出现如下界面:

9、填写“通行密码”(初始密码为“666666”),单击“下一步”按钮,出现如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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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单击【确定】按钮,完成设置向导。

三、软件初始化

如果安装软件的电脑能够上互联网,则通过网络进行初始化,无需前往征收大厅拷贝初始化文件;如果安装软件的电脑不能上网,则必须通过介质的方式完成,即用户必须先从税局大厅拷贝初始化文件,然后再安装软件。

(一)通过网络初始化

1. 打开易税门户,进入软件,单击【系统管理】→【参数设置】→【网络参数设置】→【业务服务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填写山西省局衔接地址与端口(一般默认都已经填好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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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自动弹出的设置向导页面,如下图所示:

3.选择【网络注册】,然后点击“下一步”,出现如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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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扣缴义务人编码与税务登记证号一致,都是税务登记证号。

4. 准确填写单位的三项基本信息(扣缴义务人编码、扣缴义务人名称、税务登记证号),并选择单位的行政区划信息,行政区划选择企业所在的城市,然后单击【下一步】按钮, 出现如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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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选择【网络下载】,下载单位基础信息,完成注册。

(二)通过介质初始化 (需要到办税服务厅获取初始化文件)

1.打开易税门户,进入软件,单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自动弹出设置向导页面,如下图所示:

2.选择【不注册】,然后点击“下一步”, 出现如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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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扣缴义务人编码与税务登记证号一致,都是税务登记证号。

3.准确填写单位的三项基本信息(扣缴义务人编码、扣缴义务人名称、税务登记证号),并选择单位的行政区划信息,行政区划选择企业所在的城市,然后单击“下一步”, 出现如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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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择【介质导入】,单击【选择】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从税局获取的初始化文件,并单击【确定】按钮,然后单击【下一步】,导入从税局大厅拷贝的初始化文件,出现如下界面,完成初始化完成。

注意事项:初始化文件不能改名不能鼠标双击破坏文件。

四、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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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初始化完成后,按照上图进行操作即可,首先录入纳税人基础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要申报的数据,填写完后检查数据是否准确,然后生成申报数据,网络的直接选择网络申报获取反馈;介质的需要导出一个申报文件,拿到税务大厅进行申报,申报完成后获取反馈。如果发现申报数据有错误,可以启动修正申报进行修改,重新申报。

此种申报方式适用于较为规范的企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软件会自动计算税额,申报后数据会一直保留,方便扣缴义务人查验。另外此软件中几乎包含了所有种类的个税项目,方便扣缴义务人进行个税申报工作。

(一)纳税人信息填写 1.手工录入纳税人信息

(1)选择【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纳税人信息】,出现如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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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击【增加】按钮,出现如下界面:

(3)填写纳税人详细基础信息,单击【保存】按钮,完成纳税人基础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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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证照号码须为真实的证件号码,报表中带*号标注的框为必填项。如果身份证件号录入错误,则保存时会出错。

(4)手工录入下一个纳税人基础信息步骤同上。 2.模板批量导入纳税人信息

下载模版:【帮助】【附录二】【Excel模板文件下载】

(1)下载纳税人信息模板,按照模板填写说明中的相应格式要求把信息补全;

(2)选择【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纳税人信息】,出现如下界面:

(3)点击【导入】,完成多个纳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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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写报表

1.【填写报表】【正常工资薪金收入】 (1)首次使用系统,我们选择第三个【生成零工资记录】,用户手工更改;

(2)单击一条记录进行修改相应的金额; (3)如果选择第二个【外部模板导入】;

(4)选择好导入文件后,点击确定(模板在【帮助】【附录二】【Excel模板文件下载】)。

2.【填写报表】【非工资薪金收入】

以劳务报酬为例,点击【增加】,选择所得项目,输入姓名(需在纳税人信息中有记录),输入收入额即可。

(三)生成申报数据

单击系统左侧【生成申报数据】,并核对数据生成结果,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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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及反馈

如果安装软件的电脑能够上网,则通过网络进行申报,无需前往税局大厅;如果安装软件的电脑不能上网,则必须通过介质的方式完成申报,需要前往税局大厅。

1.网络申报

在通过个税系统生成申报数据后,就可以进行申报了,目前所有的企业均可进行网络申报,只有在没有外网的情况下才选择介质申报。

(1)单击系统左侧【生成申报数据】,在【申报方式】下拉菜单中,选择【网络申报】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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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申报】,如下图所示:

(3)60秒之后可以看到申报反馈结果,单击【获取反馈】按钮,即可获取反馈信息,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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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介质申报

(1)单击系统左侧【生成申报数据】,在【申报方式】下拉菜单中,选择【介质申报】如下图所示:

(2)点击【申报】按钮,选择保存申报文件的目录,点击【确定】按钮,导出申报文件,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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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不能修改该申报文件名称或者打开文件,以免破坏文件,导致申报失败

(3)将介质申报文件带到税局大厅进行申报; (4)将从大厅导出的反馈文件导入个税代扣代缴软件,在【申报及反馈】界面下,单击【获取反馈】按钮,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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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选择反馈文件,单击【打开】按钮,将反馈文件导入,就会出现下图所示申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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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款缴纳

在获取反馈信息后(提示数据接收成功,申报成功),进行下一步操作:税款缴纳,有以下两种方式:

1. 网上扣款(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的单位) 点击软件中【税款缴纳】,进入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报平台,输入账号和密码,再点击左下角树形菜单中最后一个【税收实时扣款】,会弹出此次申报的相关税款信息,确定金额后点击“实时扣款”(正常情况下是黑色,可以点击),确定账号、税额等信息后点击确定即可完成。如下图:

2. 大厅缴费 去税局大厅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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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修正申报

当前所得月份申报成功后发现纳税人收入数据存在差异时:

1.【首页】,下方的往月申报情况中,选择当前所得月份申报成功的记录;

2.单击【启动修正】,该条记录同时会在左上角的列表中显示;

3.然后修改数据,并重新生成数据,然后申报(参考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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