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作风建设情况报告

2022-07-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报告在当前的社会发展阶段,已经成为常见的事后总结方式,报告的内容,是以严谨、准确为特点的,有效的报告一般都具有哪些要素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乡镇作风建设情况报告》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1篇:乡镇作风建设情况报告

乡镇站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摘要:从中国的现状看,全国有4000多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当于公务员系列的十个倍左右,涵盖教育、医疗卫生、科研院所、文化、社会事业等社会各行各业、方方面面,体量大,人数多,体系庞大。承担着较为繁重的、复杂的、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任务,在推进国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研究事业单位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事业单位队伍现状,促进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值得关注。

关键词:乡镇 事业单位 队伍建设 调查

在中国现行的中央、省、州、县、乡“五级”行政体制划分中,乡镇处于最下面的一层,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上面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要通过乡镇去组织、去实施、去完成。从这个意义上讲,乡镇相比其他行政层级,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是真实写照。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要抓好自身的本职业务工作以外,还要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从事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诸如征地拆迁、烤烟生产、计划生育、脫贫攻坚、移民搬迁安置、土地清理、不动产登记、森林防火、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引进、防灾救灾、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农村“两委”换届、人大代表选举等中心工作以及各种临时性安排的工作任务。可以说,凡是乡镇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有可能被抽调、被安排出来参与其中。

一、基本情况

(一)综合情况

以禄丰市仁兴镇为例。仁兴镇地处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东北部,东面、北面分别与富民县、武定县接壤,南面、西面分别与县内的碧城镇、和平镇接壤。全镇国土面积231平方公里,辖12个村委会,148个村民小组,有人口3.5万人,耕地3.4万亩。境内有铜、铁、煤、钛等矿产资源,农村经济主要靠种养殖业,盛产烤烟、萝卜、水稻、油菜、花卉、山药、西瓜等农作物,是典型的农业乡镇。201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0250元。

(二)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仁兴镇有总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4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3人。有6个事业编制单位,有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6个事业编制单位中共有工作人员40人,其中:专技人员34人,工勤人员3人,管理人员3人。在40名事业人员中:男28人,占70%,女12人,占30%;35岁及以下9人,占22.5%,36岁至40岁4人,占10%,41岁至50岁18人,占45%,51岁以上9人,占22.5%,40岁以上约占70%。学历上:大学22人,占55%,大专12人,占30%,高中中专6人,占15%。职称上:高级职称9人,占22.5%,中职14人,占35%,初职7人,占17.5%,未评职称4人,占10%。

二、现状

(一)人员及机构

目前,全镇设立7个事业单位,主要是: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和广电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财政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财政所以外的6个事业单位中共有工作人员4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4 人,管理人员3 人、工勤人员 3人。行政上接受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市级相应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职称晋升及评聘

职称晋升从初职到高职,由低至高晋升,但要符合职称申报的相关条件,如:履职年限、获奖情况、发表论文、年终考核等次等,并且受职数限制。如:今年只有一个申报高职的计划名额,符合条件的有两人,最终只能由一个人申报。

职称申报并且评到后,由乡镇进行聘任,填写聘书。聘任实行评聘分离。由于受到职数限制,要进行竞争性聘任,即开展民主测评、乡镇党政班子会讨论等程序。如:符合聘任高级岗六级的人员有3人,但是只有一个聘任名额,符合条件的3人要进行竞争上岗。由乡镇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党政班子领导民主测评打分,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聘任人员。竞争到六级岗的一人签订六级岗聘书并享受六级岗工资待遇,落聘的2人归入七级,享受七级岗位工资待遇。其余的如中职、初职岗位以此类推。聘任实行一年一聘,也就是说一年进行一次竞争上岗,一年进行一次岗位评聘。在岗位评聘上会产生上下波动,其工资待遇也随之产生相应变动。聘任到高一级岗位的工资也高,反之,工资也低。

三、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借调拉用严重

目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镇党委、政府安排、拉用到其他单位的情况十分普遍,且拉用数量较多。如:某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23人(含兽医站),有两人调到县级机关,在21个现有人员中,实际在本职岗位的仅有7人,占实有人数的34%,其余14人均被拉用到其他单位、站所工作,占实有人数的67%,也就是说,大部分人被拉用到其他单位。这些被拉用的人员主要分布在镇党政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社保中心、财政所、纪委、经发办、扶贫办、综治办等,几乎涵盖乡镇所有单位、站所。造成本职业务工作不干,却去干行政等本职业务以外的工作。再如:某乡镇文化站有编制4人,实际在岗的仅有1人,其余3人均被安排到其他站所(1人去镇经发办、1人去镇党政办、1人去镇社会事务办),造成文化站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只好向社会聘请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属临时工),造成本单位人员被拉用,却向社会招聘临时人员的尴尬情况。这一现象在全县14个乡镇中十分普遍,没有不拉用的情况;还有的出现农业中心的去林草中心,林草中心的去农业中心,水务中心的去文化中心等混岗、混专业的情况,最终导致专技人员“专不了”、“不能专”的现象;还有的出现公务员去水务中心、公务员去林草中心的“门外汉”的情况,拉用人员可谓“五花八门”,乱象丛生。

(二)思想不稳定

由于受到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工资福利等因素的影响,特别是被拉用到外单位的人员,短期还可以,长期下来,思想是不稳定的。因为在职称申报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优先考虑的是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的人员显得十分吃亏。即使工作干了,有些工作还十分辛苦,但职称晋升、聘用等方面还落后,工资待遇自然就少,被拉用人员意见较大,思想难于稳定,出现“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现象。

四、建议对策

(一)理顺关系,回归本位

针对人员拉用、混岗严重的问题,从上到下应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统一行动,加大改革力度,禁止或尽可能不再出现拉用人员情况,原有拉用的人员应进行清理,回归本单位。行政单位以行政人员为主,事业单位以事业人员为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让专业技术人员能安下心来,专下心来,做好、抓好自己的本职业务工作,不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抽调、借调应该是短期的,不应该超过一年。从政策上、体制上彻底杜绝拉用人员现象。

(二)搞好培训,提升技能

因为身在基层,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较大,接受培训

的时间不多。前几年,烤烟生产抓得紧,乡镇干部每年4、5月份不休息抓栽种,8月、9月不休息抓烤烟收购、烤烟专卖执法检查堵卡等,还有重点工作不休息,正常的节假日、休息日保证不了,学习培训的时间更少。有的工作三十多年,仅仅是近两年来参加过一次县级以上的全员专业技能素质提升培训,专业技能水平难于提高。应该定期一年或几年进行一次培训,以提高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更好服务“三农”。

作者:杜国强

第2篇:关于单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调研报告

【摘 要】地震灾害是各类自然灾害之首,具有突发性强、灾害损失大、预测预报难等特点,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结合单县实际,对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现状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进一步提高我县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能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及对我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地震;抗震设防;建设工程

1.单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措施及现状

1.1单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措施

按照《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和《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为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县加强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1.1.1纳入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明确管理机构

根据《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具体要求,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审查、抗震质量监理与检测、抗震质量验收与备案工作纳入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经抗震设计专项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得进行建设项目报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未经抗震设计专项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行工程报建和工程招标、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并由单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我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1.1.2强化责任主体的抗震意识,健全管理制度

根据《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加强对“五方”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和追究。要求建设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抗震设防的管理规定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工程建设。为此,县立即组织全县在建工程责任主体召开贯宣会,要求各责任主体认真学习有关抗震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抗震设防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同时确定了以单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主,抽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小组,以日常巡查结合抽查的形式,加大对在建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检查力度。

1.1.3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严把源头关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应当设立抗震设计专篇,设计文件由建设单位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審查,并对报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县以书面形式通知新建工程建设、设计单位,确保建设工程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行业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1.1.4确保建设工程抗震施工质量,严把建材质量关

继续加强建设工程抗震施工质量要求,我县要求参与在建工程的所有施工企业重视工程项目抗震质量的施工与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的贯彻与落实。同时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已经审定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认真编写抗震施工方案,并做好抗震设计和抗震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以确保抗震施工质量。同时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实施抗震质量监理,制定专项监理方案,重要部位实行旁站监理,进行专项质量验收。通过以上措施,加大了在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了工程的抗震能力,确保了工程质量。

在建材质量管理方面,我县要求施工单位对涉及抗震主要建材采取100%见证取样,对所涉及抗震要求重点部位的保证试块、试件重点管理。同时要求检测单位将不合格建筑材料及时上报,特别是涉及抗震要求的主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砼、砂浆等,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今年已发现不合格建材300余组,现已清除现场。

1.1.5大力开展农村抗震管理工作,立足当前形势

新农村建设是我县当前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从以往的地震灾害经历看物质损失最重的在农村,人员损失最大的也在农村,主要问题为农村自建房抗震措施不到位和农村危旧房屋的抗震能力极差。所以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工作是我们防震减灾的主要工作,目前我县在农村抗震管理工作中,具体措施如下:

(1)在图纸设计方面全部按规定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

(2)在建筑材料和施工质量管理方面,新农村建设的工地安排专业监理人员现场监理,所有建筑材料严格按进出场规范进行把关,绝不允许质量不合格建材进入施工场地。同时工程重点部位实施旁站监理,确保抗震施工质量。

1.2单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县加大了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力度,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县对单县中心医院、东大医院、时代广场、永顺国际花园、万隆批发城等一批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规划、建设部门也依法对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计和监理,有效地提高了我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其中时代广场小区荣获“首个菏泽地区县级住宅楼盘抗震设防示范小区金奖”。 2010年,我县委托山东省地震工程院在我县城区开展了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小区划成果已在书香苑、财富广场等建设工程中推广应用。2010年 7月23日全市地震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现场会在我县举行,对我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工作、地震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现场等进行了参观指导。各县区地震局长、地震行政执法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单县地震局做了典型发言,市领导对我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

2.单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的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着十分突出的问题。

2.1防震减灾指挥体系不健全

县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和地震台网中心还没有列入建设规划;我县地震局虽独立设置,但内设机构不完善,没有配备专业人员,没有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没有列入县财政预算。

2.2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不到位

全县70%以上的建设工程没有依法进行抗震设防和地震行政审批,95%以上的易产生地震次生灾害的工程没有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新农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工程处于不设防状态。为抗御地震灾害埋下重大隐患。

2.3抗震设防管理没有全部纳入建设工程审批程序

目前我县只有部分医院及住宅小区建设工程纳入了建设工程审批程序,学校及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未纳入管理,使学校和一些易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未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3.单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建议

针对严峻而复杂的震情和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的现状,特提出防震减灾工作措施及建议如下:

3.1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

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编办关于市县区地震工作机构设置意见>的通知》(菏办发[2002]107号)要求,我县已独立设置了地震局,但没设内部机构,人员编制较少。急需健全机构、增加编制。

3.1.1健全内部机构

在地震局内设置办公室、管理股、地震监察大队三个股室,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3.1.2设置单县地震台管理站

目前我县已建立数字测震台、数字强震台、地震前兆观测台各1个,地震宏观观测点22个。按照《菏泽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我县仍需建立1个数字强震台,1个地震前兆观测台,2个煤矿地震监测网。为加强地震监测台的管理,需设立单县地震台管理站,为股级事业单位,负责地震监测台的管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震数据监测和信息传送。

3.1.3增加编制

菏办发[2002]107号要求县区地震局应配备编制人数5至8人,目前我局编制数为5人。但由于我县是人口和地域大县,地质构造复杂,需建设的地震台、宏观观测点较多,现有人员编制已不能满足我县防震减灾工作需要,需增加编制8人,其中,局增加编制3人,地震台管理站增加编制5人。

3.2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3.2.1将抗震设防管理纳入建设工程审批程序

将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的必备条件,将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作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必须条件。没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发改等有关部门不能立项和办理相关手续;没落实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房管等部门不能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3.2.2加大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检查力度

严格建设项目地震安评制度和抗震设防审批制度。对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等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对其他建设工程严格设防标准。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到建设工地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是否按标准进行了抗震设防、在施工中是否落实到位。对没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其尽快办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拒不办理的,依法进行查处,并强制其办理相关手续。

3.2.3对已建工程进行一次清理检查

全面排查消除地震安全隐患,以确保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一是对已建的“三产”项目,特别是医院、学校、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区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排查。重点检查是否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是否按标准进行了抗震设防。对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要补办地震安评手续;对未进行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不达标的工程,要按要求进行加固。没有加固价值的,要坚决拆除,以消除致灾后患。二是对已建的工业生产项目,特别是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重点检查化工、造纸、水泥、供热、供气等建设项目。对这些项目,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做到“应评尽评”,并依据评价结果严格审定、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3.2.4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按照《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和《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加强对农村民居建设的管理。在新农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工作中进行抗震设防管理,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并开展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工程,从而全面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水平。

3.3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

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增加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经测算:每年需列入财政预算的办公经费、地震执法工作经费、宣传教育培训费、群测群防费、宏观观测点人员补助等工作经费20万元,防震减灾专项资金40万元(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每年30—50万元防震减灾专项经费)。购置或调配执法车辆一部,并配备相应的执法设备。

3.4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才能使公众在灾难来临之際,做到临危不乱,有效避震,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为此,应组织地震、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广电等相关部门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实现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普及化。

作者:王云燕

第3篇:乡镇水利中心站职工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关 键 词] 乡镇水利中心;管理体制;人员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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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水利中心站是最基层的水利机构,是农村水利发展的核心力量,当前乡镇水利中心站发展滞后,无办公场所,人员业务水平偏低,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有限,已经成为水利事业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因此,对乡镇水利中心站改革势在必行。

一、乡镇水利中心站现状

(一)乡镇水利中心站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设有10个水利中心站,全部由乡镇政府和水务局双重管理,总编制人数40人,在岗人数38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2人、占5.2%,大专学历22人、占57.9%,中专及高中以下学历14人、占36.8%。50岁以上8人、占21%,40~49岁18人、占47.3%,40岁以下12人,占31.5%。高级职称2人、占5.2%,中级职称13人、占34.2%,初级职称7人、占18.4%,高级工14人、占44.7%。

(二)乡镇水利服务站(员)履行职责情况

乡镇水利中心站职责:主要负责抗旱、防汛、除涝、农田基本建设等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1.防汛抗旱:水利中心站在乡镇政府组织防汛抗旱中发挥了参谋和助手作用,水利中心站处于防汛抗旱最前沿,基层水利员长期摸爬滚打在抗洪救灾第一线。他们熟悉当地水情,了解当地水利工程状况,积累了丰富的抗灾除险经验,部分人员还具备了水利专业技术。特别是面对2003、2005、2007年大水和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的秋冬春三季连旱这样的自然灾害时,乡镇水利中心站人员总能够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险情,为当地党委、政府和水务局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运行调度、制订应急预案、指挥防汛抢险当好参谋。

2.工程管理:水利中心站在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实施、建设与管理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广大基层水利员立足于水利,扎根于农村,工作在一线,战斗在一线,直接与农民打交道,担负着本区域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与组织施工、小型水利工程和设备管护及防汛抗旱工作,与“三农”的关系密不可分,其作用明显。

3.水资源管理:积极贯彻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有关涉水法律、法规,向群众宣传讲解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性,协助县水务部门调查处理所在乡镇水事纠纷和案件。

4.农村饮水:水利中心站发挥了承担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重要保障作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之一,乡镇水利中心站在农村安全饮水的规划、建设、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水利中心站管理体制情况

目前乡镇水利中心站虽已收归县水务局管理,但开展各项工作仍以服从乡镇政府安排为主,县水务局只是负责业务指导。

(四)水利中心站经费来源

全县10个乡镇水利中心站均属全额事业管理单位,均由财政全额拨款。日常公务经费无其他来源。

(五)水利中心站人员管理情况

我县乡镇水利中心站人员由水务局和所在乡镇政府进行双重管理,但水利员业务开展在乡镇,所以工作属于乡镇直接管理。

二、乡镇水利中心站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

由于水利中心站在行政上受当地乡镇政府领导,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只是在技术上作业务指导,导致管理体制不顺,主要表现以下几点:(1)乡镇水利中心站有名无实。(2)多年来乡镇水利中心站承担了大量基层水利建设任务,这些工作大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目前对乡镇水利站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不能进行明确界定并采取相应财政政策或市场机制,以致长期以来职能混杂。(3)由于水利中心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由乡镇政府安排,其工作重心在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上,职工的福利待遇没有得以体现和提高,这就降低了职工的积极性。

(二)人员结构不合理,技术力量薄弱

乡镇水利中心站只有3~4人,由于每个水利中心站负责1~2个乡镇的水利工作,平均每个乡镇只有1~2人,导致了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如没有县水务局的支持则无法开展,同时无法在险情发生之初开展抢险技术指导。

三、意见和建议

(一)理顺乡镇水利中心站的管理体制

将乡镇水利中心站的主管权交给水务部门,必须进一步明确乡镇水利中心站是县水务部门的派出机构,便于统一管理、调度,进行优化配置。2012年我县设立了村级水管员,建议由乡镇水利中心站组织指导开展村级水管员的日常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乡镇水利中心站人员的定员定编工作

乡镇水利中心站现有编制和人员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建议,乡镇水利中心站配备的人员数量要根据其建设管理服务的区域范围、人口数量、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水利规费征收等因素确定,将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各个水利中心站,使之能正常开展业务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乡镇水利中心站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素质

鉴于目前乡镇水利中心站人员年龄结构和技术业务日趋老化,不适应水利事业的发展需要,近些年来部分年轻同志加入基层水利队伍,为水利工作输入了新鲜血液,为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须,应当加大培训的力度,用一至二年的时间,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县水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内部管理,形成水利员培训机制,努力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自身造血能力,适应现代水利建设需要。

参考文献:

赵建华.乡镇水利员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J].山西水利,2004(6).

作者:刘晓红

第4篇:乡镇财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赤峰市松山区岗子乡财政所

乡镇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职能的财力基础,在巩固基层政权,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完善财务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乡镇财政作为连接国家与农民、城市与乡村的重要桥梁,在建立公共财政,提供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艰巨。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理财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在逐渐淡出农业税收征管的同时,落实民生政策、发放涉农补贴、服务“三农”发展的职责逐步增强,乡镇财政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乡镇财政是我国整个财政体系的最基础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国家政策落实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基层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在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近年来,岗子乡不断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大力开辟乡级财源,加强收支管理,使乡镇财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乡镇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

1、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乡镇财政工作,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向乡直部门和村级组织延伸 牢固树立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是财政管理基石的观念,充分认识加强“双基”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调查研究,梳理相关工作,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财政工作的指导考核,培训提高基层人员业务能力,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有力地推动了乡镇财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乡镇财政所充分发挥政策熟、业务精、力量强等优势,将乡所有乡直部门的财务纳入财政统管,取消乡直部门的会计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变过去各自为政、多途管理为财政所统一管理。成立了“村账乡(镇)代管”办公室,安排1至2财政干部专门负责村账乡(镇)代管工作,帮助村级组织建立村民理财小组,制定财务收支计划,审核村级财务收支的执行情况,做好村账务、财务“双代管”和村级债权债务的化解工作,促进了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2、强化对涉农专项资金监管,乡镇财政由资金管理向资产、债务管理延伸,乡镇财政监督向用款单位、具体项目等全程监督延伸

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主动参与土地出让金、改田造地资金等专项资金检查,以查促管,规范管理。建立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做到支出有据可依,财务核算规范透明,审批制度约束有力。积极推行“村账乡管”试点,强化村级财务监督,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乡镇财政不仅对财政资金进行管理,而且建章立制,对乡直部门的大额固定资产进行了登记和监管,防止资产流失。乡镇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对乡村债权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建立了乡村债权债务档案或台账,及时制止新债,定期盘活资产,清收债权,对化解的乡村债务逐笔登记,定期上报,实现了乡村债权债务实时信息化监控。

针对每年都有大量资金投向农村、监督难以到位的情况,通过改革,乡镇财政实行了全方位监督。一是乡镇财政从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再到工程的验收、资金的拨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提高了项目资金的效益。二是对各类涉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及其他项目资金,设立专账和专户,实行专人管理和负责,保障专款专用。

3、规范预算管理

进一步完善乡镇预决算制度,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增强预算约束力,解决预算编制随意、执行不严肃问题。加强乡镇非税收入监管,实施以预算内外资金统管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管好用好乡镇政府性资金。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强化税源管理,定期协调部门收入征管工作,搞好协税护税,努力做大蛋糕。建立了协护税办公室,承担起全乡的协护税工作,在收入应收尽收方面取得了很好效果。

4、做好民生服务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向保运转、保民生、保农业农村发展延伸

根据服务三农、改善民生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合理界定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充分利用乡镇财政贴近农村、直接服务农村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的公共服务水平,实行“一折通”、 “一站式”服务等方式,将各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把国家的涉农补贴、家电下乡等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指标的控制和财务核算的监管,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优化乡镇支出结构,保证民生等重点支出。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努力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土地流转等问题,理顺农村经济关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的经验和做法

近年来,乡财政所严把涉农资金监督管理“五个关口”,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1、严把涉农专项资金“公开关”

在涉农专项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涉农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采取会议宣传、政务公开栏、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让人民群众知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后15日内,向群众公布涉农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时间超过一年的,在项目实施中期,择时向群众公布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2、严把涉农专项资金“备案关”

涉及涉农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及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特别是将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包括本级匹配)、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让纪检监察部门了解财政部门涉农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3、严把涉农专项资金“拨付关”

严格按照不同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把好涉农资金的拨付工作,按时、足额拨付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切实杜绝因财政部门原因导致涉农项目工作不到位的情形发生。

4、严把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关”

加强对资金的跟踪管理,做到财政“支农”资金支付到哪个环节,财政监督就跟踪到哪个环节;财政“支农”资金支付到哪里,财政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促进涉农项目的实施。

5、严把涉农专项资金“检查关”

除支持和配合纪检机关、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做好涉农专项资金检查外,每年财政所都自行组织对涉农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自查和检查工作,严格查处和纠正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和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行为,保障农村群众的利益。

三、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工作量加大,人员不足,工作难度增加

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三农”政策越来越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绝大多数都要落实到户到人,农户一般要得到多项补贴,这些最终都要靠财政所来落实,加上“村财乡代理”,乡镇财政所的工作量成倍甚至几倍、十几倍地增加。由于乡镇财政处于财政管理体系的末端,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面广,服务项目多,补贴兑付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较高,致使任务十分繁重,工作量比税改前增加两倍,乡镇财政人员不堪重负。由于涉农补贴涉及到农民个人的直接利益,发放工作做不好,影响较大,发钱比收钱还难。同时,会计核算业务也大量增加,一名财政干部甚至要管理几十个账户,加之会计核算行政干预仍然较多,也人为地造成工作难度的增大。

2、经费短缺,办公条件差

随着财政所工作量的大幅度增长,需要的办公经费开支也相应增长,例如下乡所需的交通工具开支,需要印刷大量的分户补贴清册,需要大量增加计算机的纸张、墨粉消耗等,而这些都是乡财政正常经费预算难以保证的。乡镇财政所自身没有经费预算,支出靠上级补助,随着业务量的增加,经费短缺问题突出。同时,乡镇财政所办公、住宅条件较差,现在是租用乡政府的办公楼来办公,长期无人关注乡镇财政自身建设,经费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财政干部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四、对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和资金监管工作的政策意见和建议

基于实际调查和分析,结合乡镇财政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乡镇财政职能。

1、加强乡镇财政体制建设

要充分认识乡镇财政的重要性,将县乡财政建设纳入国家财政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根据当前乡镇财政的特点,转变职能,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由原来的抓收入转变为加强对支出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区乡财政体制。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各地乡镇发展水平的不同,分类指导和改革区乡财政体制,满足不同类型乡镇发展的需要。在合理划分区乡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对不同类型的乡镇实行不同的财政体制。

2、加强乡镇财政制度建设

要通过乡镇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乡镇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大力实施支农资金整合。对涉农补贴项目资金统一在乡镇设立专户,在乡镇报账。涉农资金发放上,区级财政要对乡镇给予一定的预拨资金,以解决兑付时间紧、任务重而带来的困难。整合资金性质相同的项目,形成大类项目,如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等。按大类项目分配资金,形成支农的合力,降低管理成本。 逐步清理并减少配套资金要求,控制乡村债务增长。各类建设要求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的项目多、配套比例大,建议上级减少对建设项目的资金配套要求,减轻乡村支出压力,给乡镇财政控制债务留出空间。

3、加大公示力度,健全公开机制

公开是保证一切工作“阳光操作”的必要前提。创新乡镇涉农财政资金公开方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等,实现从中央到乡、到村的自上而下的全节点公开,把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资金流程,分配过程和发放过程全面公开,把资金的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乡镇涉农财政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建议减少资金下拨的环节、程序,缩短资金到位的时间,提高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资金的下拨与资金信息公开结合起来,减少政策落实到位的时间差,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众对党对政府的误解。

4、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尽量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有效打压基层找关系、跑项目的时间和空间,多给乡镇在项目资金上的自主权。对于涉农财政项目资金的投放,建议减少和取消区乡政府的项目匹配资金,从而减轻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项目,建议通过统一部门审批,避免多部门、多渠道审批和管理,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第5篇:乡镇2020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xx 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为促进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安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2019 以来我镇推进法治政府的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责任机制

一是全面梳理执法职责依据。依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原通州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以及《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镇党委、政府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各自的执法职责和依据进行认真梳理,并根据执法岗位的配备情况,将本部门的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的执法岗位,确定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编制执法岗位职责说明书,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

二是大力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依据公示、执法投诉处理、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 xx 分局、城管中队、计生办、环保办、土管所、安监所等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并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考核评议。我镇分半年和组织对城管中队、计生办、环保办、土管所、安监所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卷宗进行检查,并于年底之前按照区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质量进行考评,并就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岗位职责、工作时限等进行公示,对诸如建设工程招投标、重大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等重大事项的办事过程和结果都予以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改革行政管理方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2019 年以来,xx 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日益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公开时间,把政务公开与便民服务相结合,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相结合,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我们以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为切入点,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

事情。镇机关各部门全面推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除了将各项制度上墙公布外,还严格实行告知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村务公开以财务公开和集体资产运作为重点内容,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紧密结合,提高了公开质量。全镇各村还开展了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委会工作的活动,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绝不留于形式。

自觉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听取基层和社会各界的意见,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形势分析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报告政府工作,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协调,凝心聚力,形成合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批评、建议和意见。

二是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将群众反映较强烈的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农村路桥渠建设问题、农村土地规范流转问题、治安环境整治问题等列为近阶段法治 xx 建设为民兴办实事项目,分别制定治理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比如农村规费征收、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敏感问题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操作公开,确保关系民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妥善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我们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无一例外地作为重大决策实施的前奏和必经程序,不断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努力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征询社会各界建议意见,认真开展决策和项目实施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把决策或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把年初镇党代会和人代会审议通过并决定在本组织实施的征地拆迁和重大建设项目,全面向社会公开公示,在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多次向社会各界各方面征求意见建议和开展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以人为本、有情操作,坚决维护被征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在确保拆迁程序合法、拆迁行为规范、补偿安置合理、保障政策落实的前提下,做到“四个不拆”:一是群众工作不到位不拆,二是补偿不到位不拆,三是手续不全不拆,四是不稳定因素没化解不拆,坚决杜绝以牺牲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代价谋求一时的建设与发展,赢得了绝大多数被征地拆迁户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配合。

注重加强对全镇经济社会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找准政府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想方设法破解瓶颈制约,拓宽发展路径和空间,保证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认真落实党政班子成员联系村(居)和企业、分片巡查、经济形势分析例会、定期党政联席会等制度,准确把握社情民意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

倾力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力促全镇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严格行政问责

始终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作为推进全镇法治建设工作的基本手段和重要措施,不断加大对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执法过错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对存在的问题不彻查不放过、对过错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公正执法的整改措施不落实到位不放过。同时强化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从业素养的教育,切实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把法治建设、公正执法作为评先评优、确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选拔任用干部等的重要依据,促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三是落实责任,强化约束。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纪检监察人员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监督,实施考评、投诉、举报制度,将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和层层抓落实、人人担责任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民主测评和公示廉政承诺,不断增强政府机关人员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五)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我镇结合实际,制定了《xx 镇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镇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全镇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镇长办公会重要议题,定期进行讨论研究,确保了全镇法治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是营造法治建设的环境氛围。着眼于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我镇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今年年初,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实施意见,以党委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村(居)、单位,统领全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结合农村农民集居区建设、计划生育、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等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土地法》、《计划生育法》、《信访条例》、《安全生产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3·15”以及新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利用广播、橱窗、板报、LED 电子屏和媒体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积极开展法制文艺进村(居)送法下乡工程,受教育人数达两千人以上。结合“法治学校”、“法治医院”、“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建设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维权意识和履行义务的理念,不断提高法制素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

三是开展法治建设的教育培训。将法治建设教育活动与党员干部“两学一做”教育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首先在科级领导干部中开展法律常识和法治建设教育,让领导干部率先成为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模范。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 3 小时,各部门分管领导根据各自分管的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学法律、学经济、学管理作为学习培训重点,促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不断加深对法治建设性质、要求、目的和重要性的认识,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其次在各行政村、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实施普法教育,培育中坚力量和骨干分子。以镇党校为基地,结合党员干部冬训,广泛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分期分批对全镇所有镇村干部和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轮训。通过法治建设的宣传教育,改善了干部作风,提高了政府效能,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建立廉洁高效法治政府奠定了基础。

(六)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和信访工作制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19 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喜庆之年,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全镇社会和谐稳定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强化

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镇、村调委会和专职调解员、信息员的作用,为“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提供组织保障。立足“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认真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信息快报、调处“日报告”、“零报告”、责任查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一系列制度,不断加大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力度。镇综治委每季度召开综治成员单位会议,对全镇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对重大矛盾隐患及时集中力量进行调解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明确包保责任人。各村调委会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努力做到“四清”,即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清;对失足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清;对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热点纠纷和易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清。健全和完善公调、检调、诉调、劳调、纪调对接机制,形成了多种主体协同配合、联动运作的调解工作新格局。抓好基层调解队伍建设。各村、社区挑选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法律知识、社会认同度高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纠纷的激化。

一年来,xx 镇大调解中心直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 38 起,有平东永达电器公司人身损害纠纷、环卫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南通乐进门业新生村工伤事故纠纷、平西团圆村婚姻家庭纠纷、平东村土地使用纠纷等,调处成功率 100%,未发生一起因纠纷调处引起的涉诉涉访案件。据统计全镇各村居共发生邻里、土地承包、养老等一般性矛盾纠纷

62 起,调处成功 58 起,调处成功率 95%以上,其余都处于钝化稳控之中。

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畅通全镇社会各阶层群众表达意见、愿望和利益诉求的渠道,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维稳长效工作机制,促进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隐患的就地及时化解。一是严格落实群众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二是认真执行党委、人大、政府三套班子领导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积极开展领导“大接访”活动;三是定期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隐患工作;四是建立重大信访问题领导干部包案制度;五是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六是强化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七是切实做好敏感时期重点对象、特殊群体的稳控工作。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的要求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答复,防止问题积累,矛盾激化,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和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不稳定因素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群众初信初访首办率达 100%,按期办结率达 98%以上,息诉息访率在 90%以上。力保本各级“两会”、党的十八大及省、市、区党代会召开期间,全镇社会的安宁、祥和和稳定。

二、2019 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我镇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法治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某些部门职能错位、缺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有的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建设、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有的执法方式和手段比较落后;在重和谐、轻法治的宏观背景下,法治建设的总体环境不让人乐观,面对社会上林林总总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和现象,基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面临着重重阻力、障碍和困难,经常陷入爱莫能助、力不从心、进退两难、孤立无援的尴尬窘境,依法治国刻不容缓,法治社会与国家建设任重而道远。

三、2020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型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明确规定实施电子政务的功能和操作要求,申请公开的规范和办事规程等,构建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和网上办事的平台。通过政务公开平台,群众可以获取政府文件、政府采购、为民办实事项目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在更高层次上建设人民满意的阳光型政府、服务型政府。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健全政府决策规则,使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

权。要进一步完善和贯彻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对决策全过程进行控制。要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备案等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特别要落实好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和行政复议法律示范文本的学习和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机关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录用选任、考评、培训、奖惩、问责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推广岗位职务责任制,有效地把责、权、利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鼓励他们钻研业务,提高素质,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真正做到法治建设,为政清廉,打造一支素质优良、公正执法的行政执法队伍。

第6篇:乡镇财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托克托县伍什家镇财政所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理财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在逐渐淡出农业税收征管的同时,落实民生政策、发放涉农补贴、服务“三农”发展的职责逐步增强,乡镇财政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乡镇财政是我国整个财政体系的最基础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国家政策落实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基层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在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伍什家镇财政机构建设情况

伍什家镇位于托县县城东北部15公里处,辖15个行政村42个自然村,总人口1.5万人,总面积225平方公里。呼托公路、呼城高速公路、呼准铁路贯穿境内,交通便捷、宜农宜商。2012年,全镇财政收入完成0.9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300元。镇财政所现有干部职工5人,其中财政所所长兼预算会计1人,主管会计兼专项资金管理员1人,村级财务会计兼“一事一议”专管员1人,出纳兼录入会计1人,记账会计兼档案票据专管员1人。全所干部中:30-40岁2人,40岁以上3人;大专学历5人;取得助理会计师2人,其他工作人员都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近年来,镇政府不断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大力开辟镇级财源,加强收支管理,使镇财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镇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

1、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镇财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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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预算管理。

进一步完善镇预决算制度,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增强预算约束力,解决预算编制随意、执行不严肃问题。加强镇非税收入监管,实施以预算内外资金统管为主要内容的镇财政综合预算,管好用好镇政府性资金。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强化税源管理,定期协调部门收入征管工作,搞好协税护税,建立了协护税办公室,承担起全镇的协护税工作,在收入应收尽收方面取得了很好效果。

4、做好民生服务公共服务。

根据服务三农、改善民生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合理界定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充分利用乡镇财政贴近农村、直接服务农村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的公共服务水平,实行“一折通”、 “一站式”服务等方式,将各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把国家的涉农补贴、家电下乡等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加强对镇财政预算指标的控制和财务核算的监管,规范镇收支行为,优化镇支出结构,保证民生等重点支出。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努力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土地流转等问题,理顺农村经济关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的经验和做法

近年来,镇财政所严把涉农资金监督管理“五个关口”,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1、严把涉农专项资金“公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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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三农”政策越来越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绝大多数都要落实到户到人,农户一般要得到多项补贴,这些最终都要靠财政所来落实,加上“村财镇代理”,镇财政所的工作量成倍地增加。由于镇财政处于财政管理体系的末端,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面广,服务项目多,补贴兑付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较高,致使任务十分繁重,工作量比税改前增加两倍,镇财政人员不堪重负。由于涉农补贴涉及到农民个人的直接利益,发放工作做不好,影响较大,发钱比收钱还难。同时,会计核算业务也大量增加,一名财政干部甚至要管理多个账户,加之会计核算行政干预仍然较多,也人为地造成工作难度的增大。

2、经费短缺,办公条件差。

随着财政所工作量的大幅度增长,需要的办公经费开支也相应增长,例如下乡所需的交通工具开支,需要印刷大量的分户补贴清册,需要大量增加计算机的纸张、墨粉消耗等,而这些都是镇财政正常经费预算难以保证的。镇财政所自身没有经费预算,支出靠上级补助,随着业务量的增加,经费短缺问题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财政干部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四、对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和资金监管工作的政策意见和建议

基于实际调查和分析,结合镇财政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乡镇财政职能。

1、加强乡镇财政体制建设。

要充分认识镇财政的重要性,将县镇财政建设纳入国家财政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根据当前镇财政的特点,转变职能,科学定位镇财政职能,由原来的抓收入转变为加强对支出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区镇财政体制。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各地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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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镇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尽量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有效打压基层找关系、跑项目的时间和空间,多给镇在项目资金上的自主权。对于涉农财政项目资金的投放,建议减少和取消县镇政府的项目匹配资金,从而减轻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对镇涉农财政资金项目,建议通过统一部门审批,避免多部门、多渠道审批和管理,对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第7篇:乡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xx 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为促进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安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2019 年度以来我镇推进法治政府的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责任机制

一是全面梳理执法职责依据。依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原通州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以及《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镇党委、政府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各自的执法职责和依据进行认真梳理,并根据执法岗位的配备情况,将本部门的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的执法岗位,确定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编制执法岗位职责说明书,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

二是大力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依据公示、执法投诉处理、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 xx 分局、城管中队、计生办、环保办、土管所、安监所等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并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考核评议。我镇分半年和年度组织对城管中队、计生办、环保办、土管所、安监所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卷宗进行检查,并于年底之前按照区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质量进行考评,并就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岗位职责、工作时限等进行公示,对诸如建设工程招投标、重大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等重大事项的办事过程和结果都予以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改革行政管理方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2019 年以来,xx 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日益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公开时间,把政务公开与便民服务相结合,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相结合,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我们以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为切入点,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

事情。镇机关各部门全面推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除了将各项制度上墙公布外,还严格实行告知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村务公开以财务公开和集体资产运作为重点内容,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紧密结合,提高了公开质量。全镇各村还开展了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委会工作的活动,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绝不留于形式。

自觉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听取基层和社会各界的意见,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形势分析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报告政府工作,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协调,凝心聚力,形成合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批评、建议和意见。

二是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将群众反映较强烈的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农村路桥渠建设问题、农村土地规范流转问题、治安环境整治问题等列为近阶段法治 xx 建设为民兴办实事项目,分别制定治理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比如农村规费征收、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敏感问题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操作公开,确保关系民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妥善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我们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无一例外地作为重大决策实施的前奏和必经程序,不断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努力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征询社会各界建议意见,认真开展决策和项目实施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把决策或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把年初镇党代会和人代会审议通过并决定在本年度组织实施的征地拆迁和重大建设项目,全面向社会公开公示,在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多次向社会各界各方面征求意见建议和开展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以人为本、有情操作,坚决维护被征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在确保拆迁程序合法、拆迁行为规范、补偿安置合理、保障政策落实的前提下,做到“四个不拆”:一是群众工作不到位不拆,二是补偿不到位不拆,三是手续不全不拆,四是不稳定因素没化解不拆,坚决杜绝以牺牲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代价谋求一时的建设与发展,赢得了绝大多数被征地拆迁户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配合。

注重加强对全镇经济社会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找准政府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想方设法破解瓶颈制约,拓宽发展路径和空间,保证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认真落实党政班子成员联系村(居)和企业、分片巡查、经济形势分析例会、定期党政联席会等制度,准确把握社情民意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

倾力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力促全镇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严格行政问责

始终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作为推进全镇法治建设工作的基本手段和重要措施,不断加大对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执法过错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对存在的问题不彻查不放过、对过错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公正执法的整改措施不落实到位不放过。同时强化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从业素养的教育,切实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把法治建设、公正执法作为评先评优、确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选拔任用干部等的重要依据,促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三是落实责任,强化约束。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纪检监察人员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监督,实施考评、投诉、举报制度,将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和层层抓落实、人人担责任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民主测评和公示廉政承诺,不断增强政府机关人员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五)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我镇结合实际,制定了《xx 镇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镇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全镇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镇长办公会重要议题,定期进行讨论研究,确保了全镇法治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是营造法治建设的环境氛围。着眼于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我镇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今年年初,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实施意见,以党委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村(居)、单位,统领全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结合农村农民集居区建设、计划生育、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等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土地法》、《计划生育法》、《信访条例》、《安全生产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3·15”以及新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利用广播、橱窗、板报、LED 电子屏和媒体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积极开展法制文艺进村(居)送法下乡工程,受教育人数达两千人以上。结合“法治学校”、“法治医院”、“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建设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维权意识和履行义务的理念,不断提高法制素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

三是开展法治建设的教育培训。将法治建设教育活动与党员干部“两学一做”教育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首先在科级领导干部中开展法律常识和法治建设教育,让领导干部率先成为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模范。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 3 小时,各部门分管领导根据各自分管的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学法律、学经济、学管理作为学习培训重点,促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不断加深对法治建设性质、要求、目的和重要性的认识,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其次在各行政村、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实施普法教育,培育中坚力量和骨干分子。以镇党校为基地,结合党员干部冬训,广泛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分期分批对全镇所有镇村干部和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轮训。通过法治建设的宣传教育,改善了干部作风,提高了政府效能,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建立廉洁高效法治政府奠定了基础。

(六)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和信访工作制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19 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喜庆之年,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全镇社会和谐稳定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强化

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镇、村调委会和专职调解员、信息员的作用,为“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提供组织保障。立足“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认真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信息快报、调处“日报告”、“零报告”、责任查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一系列制度,不断加大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力度。镇综治委每季度召开综治成员单位会议,对全镇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对重大矛盾隐患及时集中力量进行调解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明确包保责任人。各村调委会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努力做到“四清”,即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清;对失足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清;对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热点纠纷和易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清。健全和完善公调、检调、诉调、劳调、纪调对接机制,形成了多种主体协同配合、联动运作的调解工作新格局。抓好基层调解队伍建设。各村、社区挑选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法律知识、社会认同度高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纠纷的激化。

一年来,xx 镇大调解中心直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 38 起,有平东永达电器公司人身损害纠纷、环卫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南通乐进门业新生村工伤事故纠纷、平西团圆村婚姻家庭纠纷、平东村土地使用纠纷等,调处成功率 100%,未发生一起因纠纷调处引起的涉诉涉访案件。据统计全镇各村居共发生邻里、土地承包、养老等一般性矛盾纠纷

62 起,调处成功 58 起,调处成功率 95%以上,其余都处于钝化稳控之中。

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畅通全镇社会各阶层群众表达意见、愿望和利益诉求的渠道,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维稳长效工作机制,促进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隐患的就地及时化解。一是严格落实群众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二是认真执行党委、人大、政府三套班子领导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积极开展领导“大接访”活动;三是定期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隐患工作;四是建立重大信访问题领导干部包案制度;五是实行信访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六是强化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七是切实做好敏感时期重点对象、特殊群体的稳控工作。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的要求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答复,防止问题积累,矛盾激化,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和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不稳定因素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群众初信初访首办率达 100%,按期办结率达 98%以上,息诉息访率在 90%以上。力保本年度各级“两会”、党的十八大及省、市、区党代会召开期间,全镇社会的安宁、祥和和稳定。

二、2019 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我镇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法治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某些部门职能错位、缺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有的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建设、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有的执法方式和手段比较落后;在重和谐、轻法治的宏观背景下,法治建设的总体环境不让人乐观,面对社会上林林总总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和现象,基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面临着重重阻力、障碍和困难,经常陷入爱莫能助、力不从心、进退两难、孤立无援的尴尬窘境,依法治国刻不容缓,法治社会与国家建设任重而道远。

三、2020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型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明确规定实施电子政务的功能和操作要求,申请公开的规范和办事规程等,构建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和网上办事的平台。通过政务公开平台,群众可以获取政府文件、政府采购、为民办实事项目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在更高层次上建设人民满意的阳光型政府、服务型政府。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健全政府决策规则,使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

权。要进一步完善和贯彻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对决策全过程进行控制。要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备案等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特别要落实好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和行政复议法律示范文本的学习和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机关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录用选任、考评、培训、奖惩、问责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推广岗位职务责任制,有效地把责、权、利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鼓励他们钻研业务,提高素质,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真正做到法治建设,为政清廉,打造一支素质优良、公正执法的行政执法队伍。

第8篇:关于乡镇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优良的作风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在当前全力推进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时刻,更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树立乡镇干部新形象,确保广大乡镇干部保持优良的作风。为此,就如何加强乡镇干部作风建设,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目前乡镇干部作风的现状

广大乡镇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第一线,为农村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其总体状况是好的,绝大部分乡镇干部也是较务实的,但是,由于主观或客观上的原因,少数乡镇干部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理论素养不高,学习风气不浓。一些乡镇干部学习上不求进取,理念素养不高,平时单位组织的学习也只是浮于表面,从不带着问题去学、去思考,坐不下来,读不进去,或学习不讲实效,只讲实惠,只有在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时候才去学。

2.深入基层不够,工作作风不实。一些乡镇干部热衷于文山会海,老是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不能经常深入基层和群众,不坚持调查研究,对真实情况不甚了解,遇事拿不出办法,干工作没有思路,抓落实上不能出实招;有的则心浮气躁,作风漂浮,纪律松散,缺乏“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上不求实,作风上不扎实。 3.服务意识不高,奉献精神不强。为民服务不到位,缺乏服务意识,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象。有的讲成绩头头是道,谈问题轻描淡写;有的不愿担风险,只想官当大一点,干工作时重点不突出、精力不集中、落实不得力;有的工作方法简单,行为粗暴,随意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

4.与时俱进不够,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干部思想观念陈旧,工作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习惯于用老经验、凭老方法想问题、做事情,在工作中难以接受新观念、新办法。有的在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时懒于思考,上级怎么说,我就怎么做。有的依葫芦画瓢,照搬照抄别人的一些新经验新做法。

5.组织纪律散漫,自我要求不严。一些乡镇干部上下班不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班迟到、下班早退现象较为严重,“走读”现象普遍;有的则缺乏上进心,精神不振,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图清闲、混日子,对上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不按时去贯彻、去落实,要么顶着不干、拖着不办,要么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么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存在问题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上的原因,又有主观上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理想信念不坚定。受思想道德意识、年龄、知识文化水平等方面原因影响,一些乡镇干部只满足于有一个旱涝保收的工作,而没有明确的人生规划和工作目标,工作起来缺乏动力,得过且过;理论素养不高,理想信念不坚定,容易受到消极思想和行为的影响。

二是待遇水平不够高。与县直部门工作人员比起来,乡镇干部工作环境和条件差,任务多,责任大,权力小,而待遇却相对较低,使乡镇干部内心失衡,积极性不高。

三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干好干坏、能力强弱体现在经济、政治待遇上差别不大,工作起来没有动力;乡镇干部相对来讲流动性较小,交流的机会很少,缺乏新鲜感和挑战性,缺乏工作激情。

三、转变乡镇干部作风的对策

1.完善学习机制,夯实思想基础。加强学习、强化教育是乡镇干部提高理论修养、增强党性、改造主观世界的有效途径。一是要完善学习制度,在强化理论与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政治业务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学习考核评价等制度,推动学习和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要改进学习方法,在提高学习效果上下功夫。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参加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形成认真读书、刻苦学习、勤于思考、用心研究、狠抓落实的风气。三是要创新学习形式。紧密结合乡镇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实际,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专题辅导、参观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灵活安排教育活动,增强思想教育的吸引力、亲和力、渗透力。

2.健全体制机制,打造动力平台。加强和改进乡镇干部作风建设,制度管理是平台。要创新管理机制。就是要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和科学的考核机制,细化考核内容,定期分析、准确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状况,把是否得到群众公认、是否求真务实、是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等,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群众确认作风不实、反映强烈的乡镇干部,做出相应的处理,该调的调、该降的降,不要姑息迁就,促进社会风气的全面好转。

3.发挥表率作用,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要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坚持用身边的优秀党员和先进典型进行示范引导,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追有目标,在先进典型的带动下自觉锤炼自己的作风。二是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评先树优,树立典范,大力表彰先进事迹和优秀党员干部,充分调动大家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逐步形成事事争先进、创一流的良好风气。

4.强化奖惩机制,构建责任体系。要建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乡镇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干部作风建设制,对部分干部出现偏差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促使领导干部更好地担负起干部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职责。

第9篇: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乡镇财政作为我国财政体系中是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各项社会政治经济职能的财力基础。我镇财政建立于1987年,随着乡镇人民政府的建立,乡镇财政也应运而生。乡镇财政建立之初,由于乡镇财政干部匮乏,经政府批准,由财政和乡镇协调从其他部门抽调一批大中专毕 业生或其他部门的业务骨干来担当,共计4人。本科学历2人,中专1人,高中1人,全部为非专业。后来经过岗位培训,都具有了岗位资格证书。

由于财政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决定着财政部门的管理水平和职能的发挥。财政干部队伍的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适不适应,也对基层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剖析我镇财政过去由于人员构成比较复杂,造成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继而在工作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主要问题是:

专业人员不够多、整体素质不够高、业务技能不够精通、服务不够周到、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效率偏低;队伍建设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必须大力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政队伍的整体素质。

在新形势下,为了更好的加快乡镇财政发展,深化财政改革,造就一支素质更高、能力更强的乡镇财政队伍,势在必行。必须一如既往地重视财政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唯才是举,才尽其用,营造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我镇相继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进行了一次调整,增加了财政专科毕业有专业能力的2名年轻干部,剔除了一名年龄偏大,学历较低人员;本世纪XX年又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增加了更高学历的专业人才充盈财政队伍。从而演变成现在这支高学历,高水平的财政5人队伍。我镇财政用人的标准是: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建立人才辈出的选拔机制;用人不疑,大胆放手,不求全责备,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从严要求,规范约束,放手不撒手,不断完善干部管理机制。一句话,就是要选准、用好、严管,让财政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加快成长。从而在工作中确实发挥好财政干部十种能力;即政治鉴别能力、抵御腐朽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统揽全局能力、服务社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学习能力。

一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由于各种农补政策的相继出台,把乡镇财政工作推到了老百姓面前。因此,财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让人民满意是我们财政干部永恒的追求。这也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观念,遵守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思考、研究和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放在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上。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确实从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知识素质、法律法规素质上全面提高。

另外我镇财政队伍人才结构不够合理。一般专业人才多,高层次的人才少,特别是复合型、有一定研究政策能力的人才更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普遍较低,专业涵盖范围不宽,部分人才奇缺,没有按合理比例搭配。是人才队伍业务素质良莠不齐。业务尖子比较少,多数人仅仅是适应职位,部分人的业务素质还不能达到工作要求。

改善现状就应建立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廉政五要素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在人才培养机制上,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抓好政治培训,确保地区财政系统的人才队伍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抓好业务培训,提高地区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抓好财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后备干部的筛选、培养和管理工作。根据培养目标和个人情况,按照什么不足补什么的原则,逐人逐项落实培养措施。对后备干部实做到“五看五结合”,即看品行要内外结合,看能力要纵横结合,看特点要长短结合,看为人要上下结合,看政绩要“两手”结合。并将人才评价指标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选拔机制。

总之,新时期形势下建设一支素质强、形象好的财政所干部队伍就应以制度为依据,从严抓起,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理顺各种管理关系,改革不合时宜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努力创建一支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新型财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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