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警务机制

2022-06-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创新警务机制

整体治理:现代警务机制创新的必然逻辑

摘 要:“整体治理”是在对传统科层官僚制、新公共管理改革模式进行反思和扬弃的基础上形成的全新治理模式,是现代警务机制改革的必然逻辑和理想选择。其改革途径包括:发展整体服务型警务,深化公安大部制改革,建立“内联外协”式整体作战警务模式,运用信息技术建设及加强组织间协调,完善信息主导警务等方面。

关键词:整体治理;警务改革;公安工作

Holistic Governance :Logic of Modern Policing Reform

WU Yuewen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Teachers Education University,Nanning 530001,China)

Key words:Holistic Governance;policing reform;public security work

一 “整体治理”理论阐释

“整体治理” (Holistic Governance) 理论是21世纪初期, 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各国继新公共管理改革之后开启的政府改革的新举措。它是在对传统官僚制模式和近代新公共管理模式进行全面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全新的政府治理模式,即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采用整合的、协同的和一体化的管理方式与技术,促使各公共管理主体在共同的管理活动中协调一致,达到功能整合,消除排斥的政策情境,有效利用稀缺资源,为公民提供无缝隙服务的思想和行动的总和[1]。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整体治理”的根本目的,政府机构、功能的优化“整合”是其精神实质,基于“合作”、“协同”与“整合”的整体治理框架与政府运行模式则是其功能在有效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基本特征。

“整体治理”具有丰富的内涵。其在治理理念上,注重治理问题的公民需求导向、预防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满足公民需要的整体思维、整合运作为核心。在组织形态上,坚持治理的层级整合、功能整合和公私部门的整合,融合多元化、异质化治理主体形成网络化治理结构。在组织结构上,以预算管制、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为核心,综合考评政府治理功能整合程度;以制度化设计和信息化平台为基础,整合建立政府业务系统结构。在策略上,坚持整合、协调和责任,以整合为主。在手段上,以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作为治理手段,倡导跨界合作与组织协同。在目标上,超越公共治理中的组织裂化、服务“碎片化”困境,实行政府的功能整合、整体运作。此外,整体治理还关注先进信息网络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注重信任、责任、整合预算和制度化。概言之,整体治理不仅是一种工具理性意义上的治理模式变迁,更是一种治理理念的重塑,能极大地深化和提升政府治理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意旨[2]。

随着整体治理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取得成效,其已成为西方政府公共服务改革的新趋势[3],并有望成为21 世纪有关政府治理的大理论[4]。

二、整体治理作为现代警务机制改革逻辑的合理性、可行性分析

(一)整体治理符合构建公共服务型警务的价值取向

世界警务改革发展趋势表明,选择警察公共服务模式,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未来的方向。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公共服务型公安行政是我国警务改革和警务模式构建的现实选择。在这个改革进程中,警察公共服务职能将呈现出更加彰显的趋势,这也符合我国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充分考虑我国社会的阶段性特征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表现而做出的理性回应[5]。整体治理理念与构建我国公共服务型警务的价值取向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兼容性。在服务精神上,整体治理以为公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主张政府功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在公共服务中,坚持民主行政的基本价值取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品质;在公正精神上,整体治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公正、透明和回应性,致力于实现公共产品供给的公平性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克服传统行政服务的碎片化、裂解性弊端,破解新公共管理注重效率而忽视公正的“合法性危机”;在实现途径上,整体治理主张通过“内联”与“外协”,采用交互的、协作的和网络化、一体化的管理方式与技术,对政府治理结构与功能进行有效整合和优化,并通过完善合作、整合和信任机制,促使公共服务由分散走向集中,由破碎迈入整合,内聚产生“1+1>2”的协同效应。整体治理的理论精髓和改革创新能够充分体现服务型警务所倡导的公共服务精神,并且二者在公共服务精神的外在表现形式和具体实现途径均有高度的相似性和惊人的同质性。由此可见,整体治理完全契合我国构建服务型警务的价值取向。

(二)整体治理符合破解现代警务难题的现实需求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面对席卷全球的行政改革浪潮,作为政府公共部门的公安机关,有必要积极借鉴整体治理理论与实践的有益成果。况且,我国现代警务机制在国内外环境日趋复杂的条件下也出现了西方整体治理所要解决的问题情境,如机构设置方面存在着警种分割过多、机构裂化、职能“碎片化”的问题,导致部门、警种之间配合不力、协调不畅,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效益不高;在打击犯罪方面存在单警作战,单打独斗,多层次全方位的警务合作政策框架、运行机制尚未形成,没有形成多警联动、社会协同、整体作战等问题;在执法服务方面也存在对公众需求预期把握欠准,服务质量欠佳等问题,致使现代警务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和困境,难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现实任务要求。而作为世界公共行政改革的新范式、公共事务治理的新模式,整体治理已逐渐成為当今数字时代各国警务改革的普遍诉求和共同趋势。更为重要的是,整体治理借助数字时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能打破行政疆域、部门阻隔,克服部门主义、短期思考,进行组织、文化、技术创新,实现跨部门、跨机构的整合预算、整体运作,为我国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特别是警务机制改革提供了新范式,开辟了新视野。随着当前我国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的呼声日渐迫切,以整体治理为理论工具,深化我国现代警务机制改革,推动我国传统公安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切实可行。

三、现代警务机制创新实现整体治理的路径探析

(一)加快警务理念创新,发展整体服务型警务

整体治理理论主张在吸收新公共管理理论关于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实现公共服务的公平和正义[6]。现代警务要实现整体治理就首先要剔除传统的全能型、管制型、人治型警务观念,着力建立整体服务型警务模式。整体服务型警务区别于传统服务型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注重采用合作的、协作的、网络化和一体化的管理方法与技术,跨越社会组织边界和警种部门界限,为公民提供无缝隙的而非碎片化的公共安全服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服务供给的效率和品质。

1.破除警察全能观念,建设“有限公安”。我国的警察统称为人民警察,充分体现了其民主性、公益性。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在传统的警察理念中,警察的这种宗旨观念被无限扩大,警察被人为地神化,人们视之为全能专家或精英群体。“有困难找警察”成为广为流传的宣传口号,无形中警察被群众视为无所不能、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在这种警察全能观念的指导下,公安机关不得不建立庞大的机构体系疲于应付各种非警务活动。因此,建立整体服务型警务,必须依照《人民警察法》对公安职能进行重新定位,收缩公安机关权力作用领域,对于其目前承担的非警务职能,诸如征收税费、城市拆迁、市容整顿、灾后重建等,应交由税务、工商、城管、民政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把属于社会的、市场的、公民的权力,回归或放权于社会、市场、公民,防止公安职能的泛化[7]。同时,要通过机制创新,强化联合协调,变“有限”为“无限”。警力有限,民力无限。要切实转变以往单纯依靠增加经费、编制、装备提高警务效率的传统粗放型发展观念,确立通过优化整合、内联外协提升公安效能的全新集约型发展理念,协调好公安与政府、社会、以及公民的关系,构建良好的伙伴关系。合理借鉴新公共管理关于提高效率的理论精华,通过适度“放权”与“分权”,探求社会治安管理社会化和市场化的可行良策。

2.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以人为本”既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精神,也是现代警务制度的基本特征。强化人本、法治意识既是现代警务价值取向的重构,也是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评价的基本准则。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摒弃特权、人治思想,认真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有效平衡自由与秩序、效率与公平、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冲突,深入推动社区警务战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打造服务型警务,基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必须按照“民主、责任、透明、效益、法治、无私、有限”的要求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民主是坚持人本理念的前提条件,责任是坚持人本理念的价值取向,透明是坚持人本理念的行为方式,效益是坚持人本理念的中心环节,法治是坚持人本理念的重要保障,无私是坚持人本理念的道德追求,有限是坚持人本理念的职责约束[8]。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通过机构整合、警务协作、技术创新,切实改进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公安行政服务品质,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二)整合公安警务机构,深化公安“大部制”改革

借鉴整体治理基于以结果为导向的组织创新,对公安机构进行组织再造。采取“纵向削减、横向整合”,最大限度减少管理层次,增加管理幅度;深化公安“大部制”改革,对职能交叉重叠或相近的部门、警种进行合理整合、归并,最大限度地精简警种机构,实现警力下沉、多警合一、一警多用。同时,理顺关系,健全部门、警种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公安职责交叉、权限冲突、推诿扯皮等问题。“做优做精局机关、做大做强派出所”,彻底革除公安机关长期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倾向积弊,建立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实战化公安机构组织体系。

1.纵向削减。纵向组织结构方面,变“水桶状”的组织结构为“扁平化”的体制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增加管理幅度。随着省管县试点的全面铺开,要加快地市级公安机构改革,在撤销城市公安分局的基础上,整合设置市、县级公安局内设直属机构、二级机构,将人员、业务直接放在基层。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省厅、市局作为领导指挥协调机构、县公安局作为指挥协调机构、基层所队作为实战机构的相互间的权责关系。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除保留大案攻坚、跨区作战等职能外,要尽量从一般案件侦破、治安管理等具体事务中剥离出来,将条线实战功能释放到块上,进一步缩短从指挥决策到组织实施之间的物理距离[9]。

探索新型的公安管理体制,在地(市)以下公安机关可考虑实行垂直管理,“条块结合,以条为主”,最大限度发挥公安机关整体作战效能,排除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以及各种非警务活动指令的干扰,优化基层执法环境,打破阻隔公安警力资源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改善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缩小同一地区间民警待遇差别,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2.横向整合。横向组织结构方面,一方面可整合设置现有警种、部门,促使警务机构逐步向大刑侦、大治安、大国保等管理模式过渡,实现警种部门内部协同;另一方面可整合基层一线单警职能,实现“一警多能”。一言以蔽之,“一减一加”。 “一减”即减少警种、机构,数警合一,最大限度压缩机构设置。“一加”就是增加单警职能,实现 “一警多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做优做精局机关”,根据基层公安的职能定位,大力精简内设机构和派出单位,合并职能交叉、相近的部门和警种,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切实解决部门警种之间人浮于事、职能交叉、职權脱节的问题。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警种不要求上下对应。其中县级公安机关可考虑按照警令部、政治部、后勤保障部和国保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大队“三部”、“三队”来整合、设置警种、机构,最大限度精简机关人员。

(三)创新警务运行机制,建立“内联外协”式整体作战警务模式

1.厘清职责,强化“外协”。公安机关应当以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公共安全需求为目标导向,按照统筹协调区域、城乡发展的原则要求,灵活采用市场化和非市场化手段,综合运用社会治安治理主体的嵌套、替代、互补等方式,实行一对多或多对一的公共安全服务无缝隙供给,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公共安全服务供给模式[10],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体多元化,完善公安工作社会化联动机制,如建立健全以“110”报警服务为纽带,以供水、供电、供气、医疗、环保、民政等职能部门为支撑的社会救助机制。厘清基层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将公安机关从日益繁杂的非警务活动中解放出来,克服传统的警察无所不能、包打天下的“警察万能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缓解当前基层公安警力不足的压力。合理划分核心职能与附带职能,强化核心职能,弱化附带职能,附带职能可适当分权下放、剥离。

2.整合资源,整体作战。整合公安资源与社会资源,强化协作、合作意识,通过“内联外协”、先“联”后“动”,建立健全新型的整体作战机制。整体作战机制,是以加强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性为目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组织调度各地区、各警种的力量,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形成整体功能优势的工作机制[11]。加强各种形式、不同层次的“联合”与“协作”,是适应当前违法犯罪活动由“静态”向“动态”转变的新形势,有效应对非传统社会安全威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突破警种专业分工过细、警力资源配置有限、侦查装备落后等瓶颈制约,提高整体作战能力、增强整体打击效能的战略选择。整体作战主要包括内部联合和外部协作,即“内联”与“外协”。内部联合,主要是基层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之间的横向联合、上下级之间纵向联合以及不同区域间的警务合作。受传统习惯与思维定势的影响,部门主义、地方利益、人为阻隔等成为警务资源合理整合的障碍。近年来我国出现的泛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区域内等各个省市之间的警务合作日益彰显其重要作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郝宏奎教授提出的“侦查整体化”[12]、河南公安提出的“整体作战法”以及各地工作实践中创造出“落地侦查法” 、“相对侦查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战略性策略都对公安机关构建新型的整体协作机制具有典型的借鉴和示范作用。特别是河南公安“整体作战法”的深度应用,带来了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的不断提升[13]。据河南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河南省群众安全感由2003年的70%逐年递增:2004年达到85.2%,2005年达到87.6%,2006年达到88.5%,2007年达到90.3%,2008年达到94.01%,2009年达到95.02%,2010年上半年更是达到了创纪录的95.04%。据国家统计局抽样统计,2007年以来,河南群众安全感连续三年全国领先。全省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由2004年的65.02%,大幅升至2009年的90.53%。外部协调,主要是基层公安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在社会治安防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跨部门的配合与协作。这也是对“整体作战法”内涵的深度拓展。当前,为有效应对各类有组织犯罪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在强化内部联合的同时,还应与社会相关部门加强外部协调,整体作战,形成合力,因此建立警务工作社会化联动机制、整体防控警务合作机制(见图1)就日益彰显出其重要性。2008年北京奥运会、2009年国庆60周年以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国在这方面已取得了比较成功的经验,只有联合防范、协同行动,才能更有效地把危险、隐患围堵在辖区外,彻底铲除违法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最大限度地压缩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正如北京大学周志忍教授所说,“期望靠大部制解决交叉扯皮,其作用是有限的。对我国来说,跨部门协调至少同大部制改革一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14]

图1 整体防控警务合作机制模型构架图

一般而言,“内联外协”式整体警务最佳实践组织模型(见图2)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新的警察文化与哲学。建立新的支持性警察文化和警务技能基础,鼓励多元创新理念和跨越组织机构、警种界限的交互行为,培训与之匹配的警务技能和行为。(2)新的警务工作方式和信息平台。在“内联外协”中综合运用各种灵活的警务协作方式、创新的警务信息平台可以使整体警务取得好的效果。如“大情报”、“落地侦查法”、“网上作战法”、“整体作战法”等。(3)新的警务预算和责任框架。治理安排必须与特定整体警务的目标相协调,明确绩效考评、警务督察、责任倒查制度,在横向协作和纵向问责之间形成一定的张力。(4)新的制定政策、设计方案和提供服务的方式。超越传统的地域界限、层级壁垒,以构建新型的伙伴、网络关系,促使基层警务组织之间,以及与非警务部门之间形成无缝合作关系,邀请更多的非警务组织、公民参与协助政策设计、提供政策咨询。

图2 “内联外协”式整体警务合作组织模型

(四)整合先进技术,建設情报信息主导型警务模式

1.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规范化运行。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理念,以全面实施“金盾工程”二期建设为契机,构建以公安“大情报”系统为龙头,以平台建设、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协同作战为主线,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应用与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有机融合。坚持以信息化引领公安工作现代化,实现警务工作由传统粗放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以信息化为支撑,带动公安机关打击、管理、服务等各方面的创新,有效破解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全面提升基层公安机关整体工作效能和管理服务水平。目前,信息化建设应用方面要重点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加快推进“警务综合平台”的升级改造;二是强力推进“条块”系统业务融合。

2.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提升信息化服务实战效能。创新推广网上调查、网上侦查工作机制,在基层公安机关及时推广核查录入、搜索查询、关联分析、比对碰撞、发布反馈等基本方法,网上查证、网上摸排、网上调控、网上控赃、网上串并、网上缉捕等基本战法,推行以信息化为先导的主动进攻型多元化警务模式,努力提高打击犯罪的精确度,赢得侦查破案主动权。加大情报信息交流,发挥信息的整体效能,以构建公安“大情报”系统为契机,各警种、各地区开展广泛的情报协作,最大限度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拓宽、充实社会资源的共享利用。

3.有效整合技术手段和管控措施,形成多措并举的社会管理新局面。公安机关内部刑侦、国保、网监、技侦等专业性较强的警种,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将侦控手段对交警、治安等一线实战单位适当开放共享,以缓解专业技术警力相对不足问题,提高其他业务警种对专业技术手段的应用能力,实现技术警种与业务警种优势互补、整体作战,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打、防、管、控能力。在社会面防控方面,将商场、宾馆、超市、歌舞厅等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与公安机关互联互通,实现公安机关单向实时切换操作,有效提高公安机关社会面管控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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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秦剑平.对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的几点认识[J].公安研究,2005(7):80-83.

[10] 吴跃文,曾维和.“整体政府”视野下我国现代警务改革初探[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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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郝宏奎.中国社会转型期侦查工作的演进轨迹[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1):12-13.

[13] 张杰,王晓磊,赵颖.河南公安进入“整体作战”时代[N].河南法制报,20100720(1).

[14] Stephen Goldsmith,William D.Eggers.网络化治理:公共部门的新形态[M].孙迎春,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4.

(责任编辑:黄小芳)

作者:吴跃文

第2篇: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下的警务化管理创新研究

摘要:司法警校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善的警务化管理制度,但随着2019年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的落实,司法警校真正成为司法行政系统的人民警察的摇篮, 这使得司法警校在学员管理上不同于以往,对学员的警务化管理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现阶段的司法警校在警务化管理中存在管理观念落后、管理模式不科学、警务化管理制度不完善、教学与管理不能有机融合以及学习氛围不浓等问题,因此,需要从改变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教学与管理的融合,建立警务化完善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不断创新和完善。

关键词:司法警校;便捷入警;警务化管理;创新;

由于司法警校相对公安院校的便捷入警机制落实较慢,导致警校毕业生不能通过便捷入机制上岸,就业率低、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脱节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司法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的瓶颈。为了破除这个瓶颈,2018年3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成为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的政策依据,2019年正式落实便捷入警政策,开始招收第一便捷入警学员,司法警校真正的成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摇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于新时代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这也是对司法警校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使得司法警校在学员管理上不同于以往,对学员的警务化管理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现阶段的司法警校在警务化管理中存在管理观念落后、管理模式不科学、警务化管理制度不完善、教学与管理不能有机融合以及学习氛围不浓等问题,因此,需要从改变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教学与管理的融合,加强学风建设、营造学习氛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和完善,从而培养学员良好的警察意识、职业意识、提高警察素质等,从而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预备铁军。

一、警务化管理的概念和基本内涵

司法警校警务化管理是指司法警校针对其不同的培养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校、从严治警的方针,充分发挥警务化管理的功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以及结合警察院校的特殊性质,对学员实施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指挥、控制和协调的司法警校人才管理和培养模式。警务化管理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对警校学员的思想与行为进行“警务化”要求与规范,培养学生的警察意识和警察素养, 从而达到司法警校学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主要内容包括管理机构的警务化、警容风纪的警务化、内务制度的警务化,值班和集合的警务化、教学秩序的警务化。警务化管理工作是司法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是其他一切的出发点,关系到学员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学校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也是规范学员日常学习生活的和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关系司法警校的未来发展。司法警校的警务化管理工作中心在于完善警务化管理各个环节的标准, 在抓严、抓细、抓实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学生的警察意识、纪律作风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掌握好警务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内涵, 对开展司法警校的警务化管理,培养符合便捷入警要求的预备警官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现阶段司法警校警务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更好的探究“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下”大背景下,警务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对广大的学员以及老师进行调查问卷、访谈等形式的调研活动,收集、整理、科学分析,发现现阶段警务化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警务化管理的本质不明确

现阶段的警务化管理制度側重于对学员在校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的管理,强调的是学员对管理规章制度的绝对服从,不得挑战警务化管理的规定,违反规定就要受到惩罚。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现阶段的警务化管理过于强调“管”,而忽视警务化的其他作用,没有很好的从学员的角度出发,存在一定局限性。

(二)重警务化管理轻服务

司法警校在日常的警务化管理的过程中,过于强调管理而忽视做为被管理者的学员,不重视学员在日常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一味地要求学员服从管理,打击部分学员的积极性的发挥,对学员服务的规定较少,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情况。

(三)强调共性,忽视学员个性发展

司法警校没有将警务化管理意义理解透彻,存在单方面的理解问题, 没有从警校学员自身的特点出发, 制定出一系列的措施约束学生的行为规范。他们思想活跃、个性鲜明, 如在信息化如此高的今天, 管理模式只是一味强调服从、统一而忽视学生的个性发展, 强调学生只需按照警务化相关管理制度照着做, 那么这种情况下不利于学生进行独立思考, 限制了他们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发挥,不利于培养综合性型的警务人才。

(四)学习氛围不浓,学业考察方式较为单一

司法警校培养模式有别于普通大学, 由于学校性质的特殊性,的培养模式也造就了不同的学风。实行警务化管理是司法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警校将所有工作重点放在学生的内务整齐划一、队列整齐等警务化的生活习惯的养成上, 着重强调学生纪律作风和警务技能而忽视文化课程的学习。很多学员认为有便捷入警政策的保障,又加上每天繁重的体能训练和日常生活管理中产生倦怠情绪, 上课精力不集中, 课下又没有时间复习, 日复一日在枯燥无味的喊口号、走队列、叠被子中度过, 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减弱, 大部分学生选择在期末临考前突击复习背诵考前范围知识点应付考试, 整个校园的学习氛围不浓厚。

(五)教学理论滞后于一定的实践发展

学员进入司法警校,接受绝大多数情况下,接受的是老师的理论教育,极少接受监狱、戒毒所等基层警察的讲课。随着社会的日益复杂,我们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而专业课的教学理论来源实践经验的升华,但是这一过程,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导致学员学会了理论知识,所处的工作领域发生一定的改变,在实践过程中,实际的工作情况发生变化,出现理论不是很好的运用等情况,产生不适应工作的职业焦虑,影响工作。

(六)未建立警务化管理监督制度

警务化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主要是在学员管理干部的领导的下实现的,学管干部的领导存在差异性,不同的领导存在不同的性格特点以及处事风格,在落实警务化管理上也是如此。不可避免的存在有些领导根据自己的喜好执行警务化制度,造成有时过火或者是执行不到位,出现以上情况都是对学校以及学员的伤害。

(七)量化考评制度不健全

警察类院校一般实行量化考核评价体系,每学年开始,学员都会有一定的起始分量化,通过学员平时在校的优秀、以及突出的表现给予量化上的加分,对于违反警务化管理规定的学员,给予扣除量化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以处分等。

量化过低或者受到学校处分的学员丧失评优评奖的资格,以及入党推优资格等,导致部分学员受到学校处理后,丧失评优评奖资格后,对于学校的警务化管理表现出极大的不满,并在日常的警务化的管理过程中,表现非常消极,丧失进步心。

对警务化管理来说不是一件好事,警务化管理的初衷就是规范学员的学习生活,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因此现阶段的司法警校的量化考评制度存在一定的弊端。

(八)未建立警务化完善创新机制

现阶段的警务化管理主体,主要分为警务化管理的管理者,警务化管理的被管理者两个主体构成。管理者又分为学管干部,监督者以及辅助学生管理的各种学生组织等,几个主体之间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管理和被关系的关系、以及互不隶属的关系等。在警务化管理的过程,由于没有统一的信息收集枢纽以及信息研判中心,导致信息的上传下达存在不畅通,延迟等,导致对于新情况、新问题等,不能够及时的处理。由于信息的收集的存在分散性、延迟性导致不能及时对信息的研判,对警务化管理存在的不足进行完善创新。

三、创新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下的警务化管理路径创新

根据在司法警察院校的实地调研,以及通过查阅相关的文献,对比国内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解决司法警察院校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解决:

(一)明确警务化管理本质与特点

湖南警察学院李先波、欧三任两位教授曾指出:警务化管理制度应当是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综合管理制度, 是融学习、生活、训练于一体高效的管理系统。而不能仅仅将其视为“一种纪律作风培养和集体主义精神熏陶的控制活动和管理方式”。作为学生管理的干部,不能把警务化管理仅仅限于对学员在学校的纪律约束,警务化不等于学员犯了错误之后的对其的处罚规定。警务化管理涉及的部门众多,在进行警务化管理的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团结合作,发挥最大的合力。

(二)树立“以学员为本”的管理理念

司法警校的警务化管理制度起源于军队的军事化管理,而后借鉴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然后根据司法警校的自身的特点制定出具有区别于公安警察院校的警务化管理制度,但仍然保留许多军事化、公安警务化的特点。因为行业存在的差异,对于预备警官的要求不同,应去除其中不合理的因素,注重学员的主体地位,在进行学员管理的过程中,要充分的考虑被管理者对管理制度的看法和建议,不能光光依靠强制的行政压制学员。

(三)打造优良学风, 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针对司法警察院校学习氛围不是很强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1.多种教学评价方式并行

当前司法警校对学员的评价体系不够健全,主要采取的是“总结性性评价”即专业课以及考查课的考察方式,是以期末考试的模式进行的,造成了大部分学员平时不注意学习和积累,在期末的时候,按照老师给予的范围突击是背诵,应付考试。这种突击式学习,形成的短时记忆,不利已學员的知识积累。应该采取“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等多种的评价方式,在日常的教学中对学生进行考核,让学员时时感受到压力,促使学员在日常的学习过程中,注意积累知识,主动的学习。

2.完善学员科研奖励机制

现阶段司法警校学员拥有多种参与科研竞赛的机会,但是由于学校的奖励机制不够健全,对学员不能够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以及相应的荣誉,导致学员的科研热情不高,建立健全科研奖励机制,明确科研奖励的标准,并提供设施设备以及文献资料的支持,带动学员的科研热情,形成良好的科研氛围。

(四)基层优秀警察进课堂,实战化培养

现阶段便捷入警机制落实,学员的入警率大幅上升,绝大多数的学员,在本科毕业后走入工作岗位。警务化的管理教学,也应该紧跟行业发展的趋势,着力于打造司法行政系统的人民警察摇篮。因此,单一的进行理论教学是不行的。应该贴近实战,培养学员,当前的教学专业理论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为了弥补不足,紧跟行业发展。在教学的过程中,邀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优秀的人民警察进入课堂,给学员上课,讲解理论在实际中的应用,行业最新的发展以及实际警务工作的技巧等,加强学员对理论的理解学习,不脱离实际行业发展。

(五)建立警务化管理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警务化管理监督制度,通过对学管干部实行监督,规范学管干部行使管理权,确保警务化管理制度的平稳运行,规范学管干部权力的行使,让学管干部成为警务化管理的执行者。

(六)健全量化考评制度

通过司法警校以及公安院校的“健全量化考评制度”考察比较(图一),以及结合实际,量化考评制度应当具有参考性, 而非决定性, 即分数是上下浮动的, 在评优评奖时占一定比例的模式较为科学。即使学员因为小的失误造成了扣分, 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功折罪”,提高学员的积极性。量化考评制度不仅是对学生的行为约束, 更是一种激励, 能够使学生保持住积极向上的态度。

(七)打造警务化完善创新机制

打造警务化管理完善创新机制,在警务化管理的过程,主要分为警务化管理的管理者,警务化管理的被管理者两个主体构成。管理者又分为学管干部,监督者以及辅助学生管理的各种学生组织等。在管理的过程中,几个管理者之间的联系以及沟通往往存在不及时,不畅通的情况出现,而且不能及时的对信息进行有效的收集,然后对警务化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等,进行研判及研究,对警务化管理做出相应的调整以及完善创新。

基于此,打造全新警务化管理信息收集中心以及警务化完善创新集于一体的机制,成为当前的重中之重,是便捷入警机制下警务化管理改革创新的一个重点,具体的机制构建设想如图1所示。

四、警务化管理创新的意义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现阶段司法警察院校在“便捷入警”机制下存在的不足,通过查阅文献,对比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的发展,结合司法警校的特殊性,提出解决措施,促进司法警察院校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司法警校学员的发展等,主要意义如下:

(一)对司法警校的意义

解决现阶段警务化存在的问题,可以促进司法警校在“便捷入警”机制背景下的高质量发展,主要意义有:

1.有利于优良学风建设

通过警务化管理制度的优化,改进学校的对学员的评价机制以及建立健全科研奖励机制,给学员适当的学习压力,同时进行学业、科研上的引导,营造良好的学习、科研氛围,逐渐的改造学风,打造优良学风。

2.有利于警务化管理制度完善创新

通过明确警务化管理本质与特点,树立“以学员为本”的管理理念,建立警务化管理监督制度,健全量化考评制度,打造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沟通机制,从而改进警务化存在的不足,建立新的机制,从而完善警务化管理机制。

3.有利于打造一支贴近实战预备警官队伍

通过警务化管理,对学员实行规范的管理以及贴近实战的教学,培养学员对党忠诚,掌握专业的基础知识,以及过硬的警体素质,掌握实战技巧,随时可以投入使用的预备警察队伍。

(二)对司法警校学员意义

通过对现阶段警务化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加以解决,促进司法警察院校的稳步发展的同时,对司法警察院校学院的意义有:

1.有利于学员警察素质提升

警务化管理的创新完善,打造良好的优良学风,建立健全科研奖励机制以及完善综合量化评价机制,为学员营造了一个积极向上,学习氛围浓厚以及人性化管理的环境,有利于学员学习、科学研究以及警察警体素质提升,从而促进学员的全面发展,提高警察素质。

2.有利于学员警察意识的培养

司法警校通过警务化管理,对学员的内务、队列、课堂纪律等进行管理,同时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警校姓党”,培养学员良好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服从意识、责任意识等警察意识,逐步提高学员的警察意识。

3.有利于学员个人性化发展

在警务化管理的过程中,树立“以学员为本”的管理理念,打造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沟通机制。双方在同等的地位上进行对话,在警务化的过程中尊重学员的个性化发展,不一味的压制学员的个性,强调共性,给予学员一定的个性化发展的空间,促进学员的个性发展。

(三)对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队伍的意义

通过对司法警察院校的“警务化管理”的创新,解决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促进司法警校高质量稳步发展,提高学员的素质,培养忠诚可靠的司法行政系统的高素质人才,对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队伍的意义主要有:

1.培养合格的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预备铁军

通过对警务化管理制度的创新以及完善,对学员按照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培养以及管理。在日常的警务化管理中严要求,科学的培养,实现对学员从普通高中生到忠诚可靠、本领过硬预备警官的转变,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队伍提供预备铁军。

2.有利于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队伍结构的优化

通过严格科学的警务化管理,培养忠诚可靠,业务过硬,警体素质过硬的警校学员,在“便捷入警”政策的帮助下,大批优秀学员进入司法系统人民警察队伍,有利于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更新血液,从而优化警察队伍结构。

综上所述,2019年司法警校便捷入警机制的落实实施,司法警校真正成为司法行政系统的人民警察的摇篮, 这使得司法警校在学员管理上不同于以往,对于学员的警务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阶段的警务化管理还存在诸多的不足。就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创新,通过打造优良学风, 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警务化管理制度的完善创新机制等措施,创新警务化管理,司法警院校培养的学员也必将走的更远、发展的更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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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游胜(1999.05-)男,汉族,海南省海口市,本科在读,研究方向:经济。

基金项目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专项项目,项目编号:XYX202153

作者:游胜 周之滢 袁学舟 余伟 李培栋

第3篇: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样本解析

【摘要】在当今社会结构分化、利益多元、民众权利意识增强、信息科技水平日新月异的大背景下,传统警务模式下的基层警力不足、管理层级过多等问题日益凸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提高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水平,进行警务机制改革创新,才能有效提高警务效率,提升公安机关廉洁执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公安机关 警务机制 创新

2010年9月,河南省公安机关全面展开警务机制改革,引起了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这次改革的核心是“一减一加”。“一减”,就是减机构设置,把市区原有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全部整合为派出所,市局统一进行指挥;在此基础上,把交警、巡特警、治安警、刑警整合下沉,由派出所统一进行管理,形成“四警合一”的工作格局。“一加”,就是增加民警的单警职能,使一名民警同时能够满足数个工作岗位的需要,形成“一警多能,综合执法”的工作局面。通过改革,河南省公安机关改变了传统的大机关、小基层“倒三角”警力配置模式,突出了组织结构“扁平化”、用警模式集约化、警务工作效能最大化和社区民警的专职化等特色,对于探索新时期警务工作重心下沉、警务效能提升和公安机关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具有极强的标本意义。本文结合河南省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就警务机制改革谈几点肤浅的认识。

进行警务机制改革是公安工作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化警务机制的必由之路

现代警务机制有三个显著特征,即:指挥扁平化、警务专业化和高度信息化。而我国沿用60多年的公安管理体制,由于指挥层级过多、警种职责分工过细、派出所功能单一且执法权限不足,导致机关和基层警力倒挂、对社会面管控能力不强、快速反应能力不足、服务群众水平不高、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等诸多弊端。因此,紧扣中国当代国情实际,按照现代化警务机制的特征,建立一套指挥体系扁平化、警务工作专业化、信息应用实战化、工作重心在基层的新型警务机制,势在必行。

推进警务机制改革是当代中国国情对公安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到了一个关键时期,社会转轨,经济转型,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多样,社会矛盾复杂,新形势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挑战。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期望和要求也明显提高。特别是互联网信息时代的到来,让传统警务管理模式的弊端显露无遗:一方面民警职责分工过细、专业化不强、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等问题日益凸显,另一方面在以往社会封闭、交通和通讯不发达的情况下,通过高密度设置派出所,有效缩短物理距离,有利群众报警求助和各类案(事)件及时处置的做法也已不再奏效,反而造成了警力分散、民警负担重、警务运行成本高等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新发展要求,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服务能力,成为了当前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

进行警务机制改革是实现扁平化政务管理方式的内在要求。扁平化管理原是企业或组织为解决层级结构组织形式在现代环境下面临的难题而实施的一种管理模式。如今,警务扁平化已成为当前的国际趋势,是世界各国提升警务工作效能的首选路径。而我国原有的警务体制,是集权制的金字塔状组织结构,既不利于组织高效运作,也不利于组织快速适应社会变化的需要,亟需改变。

进行警务机制改革是实现警务工作专业化和信息化的必要前提。我国公安机关现行的机构设置在警力整合的趋势下显得非常不适应,如刑侦、经侦、国保、禁毒、治安、交警、巡警等部门既职能交叉、定位不全面,又各自为政。分工过细,警种林立,导致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共享,警力资源严重浪费,甚至出现遇利相争、遇事相推的情况,这些都充分暴露出公安机关专业化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彻底改革这种局面,就必须强力推进警务工作专业化,实行“机构非线性设置”,即:根据警务实战的需要,合并相关警种、部门,克服“上下一般粗”、“机构一条线”的问题,通过严格区分内部勤务和外部勤务,内部勤务规划外部勤务,外部勤务实施内部勤务规划,使我国警察勤务运行与发达国家接轨。

此外,不论是扁平化指挥体系的建立,还是警务工作专业化的实现,本身都需要信息化的强有力支持。而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科技热潮的出现,使传统的管理幅度理论不再有效,因此,建立一个“高效、迅速、精准”的信息化主导警务模式,也势在必行。

进行警务机制改革是破解警力不足难题的有效途径。一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均将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但警力有限,特别是基层警力的短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一重要标准的提升。河南省人口超过一亿,在全国排名第一,但全省的正式民警只有8万多名,占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八,距离全国的平均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警力资源有限,加之现行的管理层级过多,导致基层力量薄弱问题更加突出,直接从事打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群众的警力更加不足,直接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如何开发现有的人力资源,寻求效益的最大化,就成为了打破河南警务工作瓶颈的关键着力点。河南省推行的警务机制改革创新也正是在现有条块结合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打破传统的粗放型警务运行机制,实现了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这一变革,实现了警力下沉和工作重心下移,破解了长期困扰公安机关的警力不足难题。

警务机制改革的实施以实现警务工作效能最大化为核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衡量标准

在河南省推行警务机制改革之前,已先后有吉林辽源 “撤销分局和派出所,设立警察署”模式、黑龙江大庆“撤销派出所、做精做细公安分局”模式和福建厦门“整合重点业务警种,实行一级接处警”的“四化一机制”模式等诸多警务机制改革路径。究其本质,都是通过压缩指挥层级和管理层次,实现警力下沉和工作重心下移,对有限的警务、警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节约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能,实现资源投入最小化、收益产出最大化。可以说,正是当前公安机关所担负的繁重工作任务和原有警务机制的诸多不适应,在倒逼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变革现有警务机制,寻求实现警务工作效能最大化的路径。具体到此次河南的警务机制改革,警务工作效能最大化是通过如下路径实现的:

通过“局所合一”、“做大做强派出所”,减少管理层级,实现组织体系扁平化。把市级公安局派出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进行整合,实现局所合一,由两级派出机构变为一级派出机构,由三层管理变为两层管理,并简化指挥流程、实行扁平指挥,推动警力下沉,实现重心下移。整合后新的派出机构由省辖市公安局直接指挥、管理、监督、保障,承担原城市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的职责任务,行使县级公安机关执法权。以许昌市公安局为例,市区的3个城区公安分局和所属17个派出所,在警务机制改革后被整合为6个新的公安派出所。取消公安分局后,全市600多名机关警力充实一线,基层民警增加到1000余名,而改革之前基层民警不到400名;一线警力在总警力中的比例提高到了66%,而改革之前的比例仅为22%;每个派出所警力均达到120人左右,形成一个综合战斗实体和作战单元,能够第一时间有充分的力量应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案件事件;而改革之前,派出所人员大都在10到20人之间,警力偏少,处理辖区内突发重大案件事件的力量不足。通过局所合一的办法,一方面建立起扁平化指挥体系,增加了警方的快速反应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做大做强派出所,实现了警务工作重心下移,打牢了公安工作根基。

通过实行“大部门制”、“执法执纪监督派驻制”,做优做精局机关,彰显警务工作专业化。以省辖市许昌市公安局为例,在改革中该局围绕指挥协调、管理服务、技术支撑、攻坚处突的要求,合理调整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加强专业化建设,按照大部制要求对内部机构进行调整。成立四个综合管理机构,分别是警令部、监督部(设置纪检监察机构,与监督部合署办公)、政治部、警务保障部。成立七个执法勤务支队,分别是国内安全保卫和反恐怖支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犯罪侦查支队、网络安全和技术侦查支队、交通管理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特殊警务支队。通过对内设机构的有效整合,省辖市公安局切实强化了执法勤务警种的专业化建设,确保了各项业务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为派出所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服务和保障。

同时,在取消公安分局后,通过省辖市公安局向派出所派驻集执法、执纪、督察职能于一体的隶属市局的执法执纪监督室,实现体内体外双重监督,对派出所办理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受理和初查,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切实提高了派出所规范执法能力和队伍管理水平。

通过推行“四警合一”、“一警多能”,强化派出所综合执法权限,探索集约化勤务模式。河南警务体制改革中的“四警合一”警务模式,将摆在街面上的交警、巡警、刑警、特警等主要力量汇聚起来,攥成一个拳头,都集中到派出所来。改革后的派出所不但同时拥有了派出所和分局的执法权限,还通过“四警合一”拥有了诸如交通管理等市局的部分执法权限,有利于派出所发挥最大限度的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对于民警个人来说,“一警多能”带来的是对警务技能和综合化执法水平的锻炼和提升,能够有效杜绝工作中推诿扯皮的现象。

在实践中,许昌市公安局南关派出所等城区派出所还在探索另一种“一专多能、综合执法”的集约化勤务模式。即在保留社区民警专职化的前提下,将派出所四个业务大队的民警按照合适比例进行混编,以此为标准组建四个新的勤务大队,实行四班循环接处警,由当天值班大队承担所有公安外勤业务的集约化用警勤务模式。以此解决“四警合一”模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警种之间职能划分过细,相互之间配合不够默契,整体作用发挥受到制约等问题。

通过“做专做实警务室”,实现社区民警专职化,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河南警务改革的一大特点就是在新成立的派出所增设社区警务大队,调配专职社区民警处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业务,随时接受群众的问询和求助,为人民群众解决困难、处理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专职化后的社区民警除全天在警务室值守,为群众提供咨询、帮助办理各类证照外,还要全面承担起信息采集、人口管理、治安防控、矛盾调处等各项基础性工作,从而使每个警务室更加充分地发挥出保一方平安、加强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三种功能”。许昌市公安机关还将原隶属于治安、交警等部门的户政、车驾管理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安管理服务工作下放至社区警务室,让群众在家门口或不出家门就可以办理户政、车驾管理等业务,极大方便了群众。警务机制改革创新后,在一线维护社会秩序、开展街面巡逻防控的民警多了,在社区开展走访的民警多了,群众报警后公安机关的出警速度更快了,群众享受到的服务更加方便快捷了,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更加满意了。

改革后,河南公安机关在警务运行模式上实现了工作链条有效缩短、攻坚能力更加强化、基层基础更加夯实,警务工作效能和公安机关正规化、专业化水平有了质的飞跃。警务改革不仅要提高破案率,还要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还以许昌市为例,从统计数据来看,改革后该市基层一线的警力由过去的22%升至66%,110接出警时间由过去的5分钟减至现在的3分钟,发案率同比下降至9.7%,破案率同比升至12.5%,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5.5%,满意度达94.7%,为全省之首。于此可见,此次河南的警务体制改革还是卓有成效的。

警务机制改革的步伐要与中国当代国情相适应

目前我国行政权力按照行政区划来设置,省、市、区县、乡镇四级行政机构,各自对应一级权力设置。河南公安机关开展的警务机制改革,在权力设置上取消一级,意味着治安区与行政区分开了。由此也引发了部分学者专家对目前河南公安机关改革的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行政执法主体不适格。主要表现在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权限设置上。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派出所可以决定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其他的治安管理处罚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行使。国家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理。按照以上法律规定,派出所不具备原公安分局所具有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权限。

刑事执法层级衔接问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方可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或提出起诉意见。公安派出所只是县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不能履行县级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职能。公安派出所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不能直接向某一地方的区级检察机关或区级审判机关报送任何案卷。在取消分局一层的情况下,出现刑事执法的衔接问题。

党委政法委在区级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困境。撤销公安分局之前,在安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政府机关内部工作时,政法委直接与公安分局局长、政委沟通,公安分局撤销后,则需要与辖区内所有派出所进行沟通联系,工作时间增加,工作难度加大。在与其他行政机关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构联合行文时,使联合行文的署名成了问题,如果把所有的派出所全部署名,由于派出所数量众多,影响公文的严肃性。

基于上述一系列执法问题的存在,目前河南公安派出所的做法都在一个模式下进行,在法律对接上,公安派出所加挂公安分局的牌子,在刑事执法上,兼有原分局和原派出所的职权,启用该分局的公章,从而减少层级问题。这一举措可以看作是河南公安机关在推行改革和与现行法律对接问题上做出的妥协,但也是适应中国当前国情的需要。

在谋划警务机制改革时,要紧扣中国当代国情这个最大的实际,身为执法机构的公安机关更要统筹考虑各类相关法律问题,才能避免出现警务改革中的种种尴尬。在推进警务机制改革时,不论采取怎样的形式改、如何改,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目标不能变,遵循重点突破的策略不能变,公安机关的使命和责任不能变。只有准确把握好“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既积极探索、强力推进,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才能取得实在效果。

(作者单位分别为:人民日报社,北京邮电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王峰 赵梁钰

第4篇:监狱与警务运行机制创新

2010年以来,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以构建场所警戒机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提升监管场所安全效能的有效路径。通过实行“7×24”警务运行模式、建立“指挥中心、监区、现场”三级警戒框架、整合人力和物力资源等一系列措施,着力创新警务运行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将上海监狱场所规范化建设推上了一个新台阶。

“7×24”模式保安全

“7×24”警务运行模式是指:所有监狱实现每周7天警力的全覆盖和1天24小时的全天候有效控制。为使警力每周每天都能均衡分布,他们采取了“错时轮休”等符合实战需要的作息方式,充实双休日、节假日警力,确保监管场所警力的科学、有效分布。实现了警务运作模式由静态向动态、由机关化向实战化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现有警力效能,实现警力的科学配置。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郑善和介绍说:“要加强监狱场所警戒机制,就必须以场所稳定为目标,建成一个反应敏捷、指挥专业、通讯畅通、装备精良的全天候、动态的场所警戒运行机制。”

提篮桥监狱在执行“7×24”模式时,将值班分为了日班和晚班,白天重点巡查服刑人员劳动现场和服刑人员留监场所,夜间则着重对服刑人员学习和生活现场加强巡查。提篮桥监狱加强民警下班、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警力,确保了监狱全天候的安全。记者在该监狱行政部门保安值班室看到,墙上贴有详尽的《值班安排表》,不仅各个日期的值班时段标明清楚,而且具体落实到个人。提篮桥监狱监狱长刘金宝表示:“这样的值班安排更为合理,而且使值班人员的责任更加清晰,保证了‘7×24’模式的有效运行。”

指挥中心促串联

“叮铃铃——”上海市南汇监狱的指挥中心电话响起。监区一号门门卫打来电话请示是否放行车辆。坐镇指挥中心的指挥员徐平当即通过大屏幕仔细检查车辆情况,检查车辆无误后发布了放行命令。只见一号门徐徐打开,车辆才得以离开。整个过程流畅、规范、有条不紊。

按照“南汇监狱装卸车辆出监狱流程”,在任何出监狱车辆开动以前,民警必须首先清点装卸车服刑人员人账。民警确认无误后,带车民警才能向指挥中心请示出监狱。在此之后,车辆还必须经受两道门的检查,最后通过了指挥中心的放行指令才能够离开。重重把关确保了监狱安全,而整个过程其实已经牵涉了指挥中心、监区、现场三级平台。

指挥中心通过“定位”,将各个部门涉及警戒职能的工作进行了高效、集约的串联,建立起健全的工作机制,以便于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南汇监狱监狱长戴卫东表示:“指挥中心是监狱场所警戒的管理中枢,具有先期指挥、狱情监控、协调警务、警戒信息处理等职能。指挥中心的集成平台大大加强了我们监狱管理的效率。”

资源整合应危情

不久前,上海市周浦监狱进行了一场应急处置实战演习:是日上午10时整,监狱突发狱内断电事件。仅仅两分钟后,总务科在确认情况便立刻向上级报告,监狱长、总指挥许仁有当即指示启动监狱应急预案。一时间,防暴队加强了监区巡查;武警中队执行突发停电事件处置方案;警卫大队控制住监狱大门的人员、车辆进出;后保处迅速联系供电公司并安排专人接引;各监区则及时将罪犯收监、提前准备了照明物资、安排好用餐和用水。

周浦监狱副监狱长卜少华表示,演习中各部门之所以能够反应迅速、应对如流,完全要归功于场所警戒机制对监狱人力和物力资源的充分整合。

根据上海监狱系统现代警务机制建设的要求,各监狱必须建立警卫队,且警卫队中40岁以下的中青年民警所占比例不得低于30%,这确保了警卫队有充分的技能训练和较强的应急处突能力。另一方面,“平战结合”的训练方针和每支防暴队人数不少于40人的规定则保证了监狱在“战时”拉得出一支打得响的处突防暴队伍。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第5篇:创新警务运行机制 激发队伍生机活力

创新警务运行机制

激发队伍生机活力

经区分局扎实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

今年来,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坚持内部挖潜与强化管理并重,科技强警与优化布局并驱,向改革创新要战斗力,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坚决打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攻坚战。

一、党建引领,政治建警,筑牢思想根基。

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依据警种、部门重新划分设立九个党支部,有效避免党务、业务两张皮的现象。强化组织生活,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

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参观怀周祠,缅怀周总理”、廉政教育党性体检、“边的榜我身样.党员先锋在行动”评选、“党章党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合,筑牢队伍思想根基。

二、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激发内在动力。

科学调配警力,调整51名民警的职务和岗位,分局民警10年没有提拔和交流的状况彻底解决,激发了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因地制宜,实行警务区域协作机制,将5个派出所整合为东部和西部2个警务协作区,警力配置更加合理。7月2日,西部警务协作区接到滨城分局协助抓捕任务,10分钟集结16名警力,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结合“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将出入境大所关ロ前移,在杜店派出所实行户籍与出入境融合,打破警种壁垒,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目前,分局的指挥调度、情报、图侦、网安、信通等部门整合,实现一体化办公。

三、强化信息应用,提升警务效能,提升智能水平。

研发微信小程序用于采集场所、人员等基础信息,与公安数据平台对接,与市局“一标三实”数据库复用,提升效率。借力地方大数据资源,在客运总站、秦皇河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增建人脸识别相机,实现区域“智能识别、研判分析、落地管控”三位一体目标。目前,已经抓获网上逃犯16人。加强警企合作共治,与美团等公司合作,鲜活数据为打击破案服务,外卖骑手化身信息员。实现扃平化指挥,全体民警、辅警人手一部对讲机,全局民警均在第一时间了解全区实时

勤务动态,实现“一呼百应、协同作战”

四、延伸管理触角,破解基层难题,夯实基层基础。

狠抓绩效管理,建立工作日志报告、工作业绩公示等制度,落实“一线工作法”,党组班子成员、科所队长每周参加巡逻调研不少于2小时,菅造“在岗在位在状态”的良好氛围。以“枫桥式派出所”创建为载体,出台《做实做强派出所十项措施》,加强派出所建设。与共享单车公司合作,150辆免费单车用于巡逻,弥补车巡进不去、步巡跟不上的间题。完善“一村一警务助理”,推进“1+2+N”社区警务,重组警务助理队伍成效明显,仅5月份发现案件线索11条,协助民警破获案件8起。

五、强化训练,提升素质,强化实战素养。

围绕应急、暴恐事件处置等现实需求,聘请国内知名警务实战训练专家钱晋军教授实战实训,演练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人车协同,提升警务实战能力。鼓励民警健身,増强体能素质。落实体能季考制度,开展全警达标测试。建立特巡警轮值驻勣制度。按照城区派出所20人、农村派出所10人的标准,特巡警队员入驻各派出所轮值轮训,平时吃住在派出所,参加派出所的巡逻防控和重大警情处置,既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又让队员得到实战锻炼。机制创新,焕发生机和活力,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在今年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分局位列全市第二位。

第6篇:创新打防管控一体化警务机制

立足打防管控 创新立体治安格局

结合辖区治安形势和犯罪的新特点,**派出所以信息化网络为载体,着力组建村庄防控网络、街面防控网络、内部单位防控网络、视频监控网络、区域警务协作网络,增大打击、防范、管理、控制犯罪的时空、地域、部位,缩短民警与犯罪现场之间的距离,提升快速联合打击犯罪的水平。

在“打”字上实现“四个转变”,提升打击犯罪的质量与水平。 一是从全面出击向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转变,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工作上主动加强与工商、税务、文化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部门之间的长效协作机制,从控制场所、行业无序发展,整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入手,加强信息互通,加大联合整治力度,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确保行业场所有序经营。

二是从集中统一行动向经常性的打击整治转变,提升打击的连续性。经常性打击具有见微知著、防范于未然的特点与功效,对治安问题发现早,解决及时,不是等治安问题成堆了再去解决,它是打击整治的一种主动工作方式。

三是从人海战术向信息化转变,增强打击的有效性。注重把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作为开展社区防范巡逻工作的“导航仪”,要求民警养成“每日必做五件事”和审查办案“四必上网”的良好习惯,即每日“浏览平台网页、查看预警信息、查询发案信息、采集工作信息、查收信息、撰写工作日志“,管理服务时做到“审查嫌疑人必上网、查证物品车辆必上网、办理证件必上网”。

四是由注重打击数量向既注重打击数量又注重打击质量转变,增强打击整体水平提升的普遍性。在案件查处上不敷衍了事,力求纵深突破,主动找案源,挖线索。 在“防”字上采取“四个结合”,提高防范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一是采取白天巡逻与夜间巡逻相结合。针对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特点,坚持组织民警白天巡逻的同时,合理安排民警夜间巡逻防范。并与企业、居民小区层层签订治安防范安全责任状,积极倡导亮化工程,进一步规范值班巡逻、出入登记等制度,不给犯罪分子以可成之机。

二是采取平时防范与节日巡控相结合。节日历来是发案的高峰期。在加强平时防范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节日期间、重大敏感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发动退休老干部、村庄义务治安巡逻队、企业治安巡逻队、物业公司等治安力量,加强防范,维护节日安全和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三是采取定点值班看守与流动巡逻相结合。在村庄、重点企业设置治安岗,并安排辅警人员到岗轮流值班看守,维护区域、路段、部位治安秩序,建立有效的村庄防控网络和企业防控网络。

四是采取开展大走访与推进小警务相结合。我们从查处小案件、调处小纠纷、化解小矛盾、排除小隐患、办好小事情、落实小举措、整改小环节等方面入手,以警民恳谈会的方式传达警情,收集社情。同时自制一张“违法成本计算卡”,即:违法结果=法律责任处罚(刑事判刑、行政拘留、治安罚款)+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误工营养补助赔偿、损失物品赔偿)+名誉影响。采取集中发放和走村入户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发放,利用卡片给群众直观明了地算了一笔“违法账”。通过一道简单的算术题向群众讲明了违法的利害关系,使群众做到欲违法时先缩手。

在“管”字上推行“两种新模式”,提升治安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一是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网上服务,构建“网上派出所”, 尽量简化服务程序,为广大群众打开方便之门,减少群众往返的次数,并经常上门,帮助一些困难户办理户口身份证,同时以此为平台并逐步向流动人口延伸,与社区、各用人单位、村居、中介建立QQ群及时扫描登记人员的文字信息及图像信息,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是精确管理模式。通过筛土式工作,将辖区内所有社会闲散人员、重点人口全部被派出所纳入视线,极大地稳定了当地社会治安,这种防患于未然的做法为派出所今后的日常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外,要强化成本观念,把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物品上,做到管理到位,落实到位。

在“控”字上实现“三个新突破”,提升控制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一是实现控制时机新突破。以往控制社会面只在白天控制多,夜间控制少,或者强调平时控制多,放松对节假日社会面控制,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要变一时控制为全时控制,使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时刻都在监控之中。

二是实现控制卡点新突破。针对“人、屋、车、路、网、场、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以**为圆心,以**********为圆弧进行立体挤压,控制进出入口,有效打击、堵截异地流窜犯罪分子。

三是实现监控装备新突破。面对当前新的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断出现,在辖区内治安复杂地区、重点路段、重要部位的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面的升级改造,并与各企业、村庄的重点部位形成联动平台,实现视频图像资源的共享,建立人员轨迹、车辆轨迹、电子信息轨迹的三轨联动网络。

第7篇:优化警务机制

迎难而上 多措并举

——创新派出所管理机制

派出所作为公安部门的基层组织,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等工作,是公安部门一线活动载体。要做到维护一方平安稳定,就要夯实基础、提高素质、创新机制,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情况,体现出优秀战斗实体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一、认清当前形势下派出所警务运行存在困难

管理目标和考核标准不完善,限制了勤务目标的全面实现。面对开放动态社会环境下社会治安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工作也需要不断的调整方向,使我们原定的一系列管理目标、量化考核标准和办法显现滞后性,如不能及时变换,会给公安工作带来一定负面效应。例如,舆情控制、信访回复、网络安全、户口政策调整,新兴事物带来新的问题。

值班调处民事、治安纠纷案件精力消耗过大,现行考核标准中对群众满意率作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和规定,虽然它在打击犯罪、调解纠纷、为民服务等方面起到显著作用,但派出所及其民警也为之付出了极大地心血和精力。辖区环境越复杂的派出所被110牵制的警力越大,很多群众不管事情是否在派出所的管辖范围、是否会影响派出所日常工作开展,将负面情绪转移给派出所,无法解决就投诉,从而造成民警超负荷-群众不满意的恶性循环。

专项斗争过于频繁。派出所为了取得每个专项斗争的成绩,几乎全所上阵,专项工作的成绩意味着基础工作的牺牲。如果要达到二者兼顾,就表示牺牲民警的正常生活,会让民警感到工作节奏过快、压力过大,因而产生厌战情绪。

民警业务素质和协作精神不强。责任区民警个体素质参差不齐,加上一区一警对传、帮、带工作的制约和影响,使很多社区民警难以做到一警多能,因为不同责任区具体社情不同,也难以跨区协作;治安民警与社区民警主要业务不同,日常执法办案与调解纠纷均各自为政,警力使用限制在小范围内,无法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警力紧缺,治安情况的日益复杂,工作量及其难度的不断增加,使原本就捉襟见肘的基层警力更加力不从心,深层次的业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例如巡控力量不足,治安防范出现薄弱环节。

二、完成现有基础上派出所工作方法内部优化

(一)坚持创优争先—以点带面促进理念培养

以派出所内部的创先争优带动所外的创先争优。制定科学量化、可操作性强的细节考核方法,同时抓好检查、督促和落实,将工作压力从领导有效分解传达至所有民警,提高民警自我压力和争先创优意识。

以领导班子的创先争优带动全所民警的创先争优。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在业务工作中冲在前列,使队伍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得到较大提升,带动整个派出所达到领导班子好-民警队伍好-群众基础好-工作机制好-考评绩效好的目标。

以单项工作的创先争优带动各项工作的创先争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月报制度,将单项工作分解入日常工作,形成工作运行的有效机制,实现良性运转。

基层派出所需要有本领、有良好心理素质和完整人格的警察。可以多点入手,以思想培训、业务培训提高民警素质,强化民警法治、社会、服务理念。让派出所作为综合性的战斗实体,在维护辖区政治社会稳定、服务群众、单位和人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大大增强。

(二)坚持协调作战—有序运转整合警力资源

优化警组配备,将社区民警和治安民警合理分配组成值班警组,同时应付不同警情。以用人唯才原则对社区民警、治安民警、窗口民警予以选配,筑牢维护社区治安的第一道防线、解决好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强力打击辖区违法犯罪现象、保证一站式服务的质量,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通,并积极与当地乡镇、街道保持密切联系,多方面寻求外力支持援助,建立定期联席会议、联合维稳工作、联合巡逻、治安管理联动、办案协作等机制,运用综治手段协助社区民警做好走访服务群众、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管理实有人口、排查治安隐患、落实安全防范等基础工作。在日常的社区警务工作中实行动态接出警,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减少案警情扩大升级。

推广群防群治,组织社区老百姓义务巡逻队,在经过培训、指导、民警带队巡逻以后正式上岗。这样可以真正让民众参与到维护治安的工作中来,也让老百姓更加放心。以综治信访维稳1+N联动为平台,建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新机制,增强治安防范能力。维稳1+N联动工作和开展综治,实现了综治联管、治安联防、矛盾联调。对各类治安违法行为既发挥了有效震慑和预防的功效,减少了治安案件的发生率,又发挥了有效的打击功能,提高了破案速度和质量。可明显提升老百姓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改善社会治安环境。

(三)坚持信息强警—精细管理完善工作细节

细节成就执行力,细节运用管理的流程化和规范化可以建立成熟的派出所管理,提高其内部效率和外界资源整合能力。情报研判及信息化手段运用是精细化派出所工作的最好方法。

1、应用派出所警务信息平台,将其打造为派出所需要强有力的“指挥中枢”,以业务管理板块对常规工作进行合理化安排,实时发布指令信息,对全所工作和警力进行统一的指挥调度,变“被动警务”为“主动警务”。分析研判、考评通报的及时跟进,可以解决日常工作“做什么” “怎么做”和“做得好”的问题。

2、深化情报研判,利用交接班之机,汇报当天的重点发案区域和主要案情;面对工作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实效性,加强针对性的研判分析。根据情报研判结果合理调配警力打、防、治结合压降可防性案件及黄赌现象。例如,根据可防性案件及黄赌警情发案情况,划分巡控重点区域,调整巡控时段。

3、落实基础工作,做好各种系统的维护,保持数据的鲜活;加强“两实”常态化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信息化大背景下提升社会管控能力的基础性工作。

4、开展群众评议,用反馈数据推动工作。在辖区聘请警务评判员,人员全部由社区推荐和群众自荐产生,主要围绕社会稳定、治安安全、公正执法、服务群众、队伍形象等五个方面开展,一季一评判。并每月统计短信回访与短信评警系统反馈情况,联系意见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根本标准、积极落实整改日常警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5、宣传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消防、禁毒、治安防范等普法讲座,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法制德育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悬挂警示图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有效净化社会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教育工作,促进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稳定。

三、确保未来规划中派出所管理机制不断创新

派出所在联系群众,为群众服务,做群众工作预防和打击犯罪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派出所的基层管理至关重要。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安自身改革的不断深入,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发展,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仍明显差距,与时俱进成为创新派出所管理机制的首要要求。

坚持理论创新,始终体现时代性。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实现理念创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先进的文化鼓舞人,才能在传统的工作内容和方法的基础上,提出适应时代变化和环境变化的新机制。在坚持以人为本,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好事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具有公安特色的警营文化,提高民警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丰富民警的精神世界,让快乐工作与健康生活相结合。

坚持方法创新,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实际工作中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具体问题具体解决,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日常工作。充分运用高科技和现代通讯技术等灵活多样的方法,不断拓展警务工作的渠道和空间。同时,加强舆论引导,治理有害信息,掌握好宣传工作的主动权。要紧密结合派出所特点,形成自身特色,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总结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总结的升华,只有通过不断地实践、不断地总结,才能有所创新。

创造主观认识水平和客观实际双重条件,保证机制创新持续发展。新时期的工作动力机制应该是物质、精神双驱动模式,要解决派出所民警老化、结构欠佳、学习培训交流轮岗欠缺等问题,同时提高民警综合素质,使其具有与本岗位相适应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热情。因此改革警务机制的做法,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8篇:浅析警务机制运作高效化

学、衍学等学科作出不同的研究和解释,概括起来, 有三点趋势是一致的:(1)索质是有机体(人〉特有 的;(2)素质是人基本的、稳定的内隐的特征(品质); (3)素质形成条件既包括先天生理基础,又离不开后 天环境(含教W)的影响。由此矜来,索质主要迸指有 机体在先天生理基础上,通过个体与环境和教宵的 交互作用,在实践活动和枬神活动中形成并内化为个体相对稳定的、基本的、内隐的并且有独特功能的品质。

侦査人员索质,即指有侦査权的主体在其先天生理基础上通过个体与环境和教育的交互作用,在实践活动和精神活动中形成并内化为个体相对稳定的、基本的、内隐的并且有助于侦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品质。

根据犯邪活动特点和侦査工作的擗耍以及实践 总结出的许多经验与教训,笔者试从侦奄人员所必 须具备的政治索质、业务索质、智力素质及身体索质 四个方面加以论述。

一、侦査人员的政治素质 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我们的侦赍队伍耍想在 与犯罪作斗争的领域增强自身的战斗力就必须从思 想政治索质上予以严格要求。“三项教存"的第一条 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比服务的教宵宗旨。全心全森为 人民服务是对广大刑侦人员政治索质上的要求,要 实现这一要求,侦査人员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必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与犯罪作斗争时,侦查人员往往接触的是社会的黑暗面,可能受到各种腐朽思想的袭击和经济利益的诱惑。为此,侦丧人员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忠实地执行党的政策、方针及路线,在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 (二)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髙于其他利益,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亊业心,要不怕若,不怕累,勇往直前,艰苦奋斗,要敢于为国家、人民利益牺牲自己。

(三)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

侦査人员的纪律,主要表现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和警容风纪六个方面。政治纪律就是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人民替察的各项规定;组织 纪律就舟一切行动听指挥,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 上级;工作纪律就是执行工作任务必须依法办事,遵 守各项规承制度;群众纪律就是要为群众办好事,聘 老爱幼,尊途[妇女,奸甫群众风俗习惯,说话和气,办 事公平,不俊犯群众利益;保密纪律就足要严格遵守 国家保密制度。 (四)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侦奄员的职业道徳遥社会主义道德在侦査工作 中的具体体现。侦杏人M的职业迫徳主要表现在:釆 公执法,淸正廉明,文明执勤,依法办案,勇敢顽强, 勇于献身,忠于职守,不畏艰险,严以律己,防腐拒 变,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二、侦査人员的业务索质 (一)侦查人负应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

对侦杏人员钾能化、知识化要求的最低标准就 是文化水平要求。这是学好专业知识、做好侦査工作 的基础。现在我同《聱察法》26条对公安干聱的要求

浅析警务机制运作高效化

【摘要】 警务机制高效化是现代警务机制的具体要求之一,有利于促进公安事业的快速全面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安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当前我国公安建立的警务机制,突出存在观念、体制、机构设置等方面的问题,这使得公安机关在与犯罪斗争中处于被动、低效拖沓。这些问题有待于在建立高效化的警务机制中加以解解。

【关键词】警务机制 高效化 改革

一、当前警务机制的弊端

(一)观念问题

观念也即思想,起到指导行动的作用。在计划经济模式下,重人治轻法治,法律不完善,监督缺失,广大民警法制观念淡薄,必然导致凭经验、耍特权等一系列不依法行政的行为。这与改革开放新形势对政府提出的依法行政的要求格格不入。[1]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必须完善工作规范,强化监督,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警务机制。只有严格的法制观念才有严格的执法行为,民警都严格公正执法,就能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址和预防腐败的现象发生。

(二)体制问题

公安机关现行的队伍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成形,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手段,法治程度低尤其是队伍规范化管理中机制的随意性大,没有建立一套适应新时代、新任务要求的竞争机制、淘汰机制和激励机制。旧体制的弊端很大,一方面导致实践中人浮于事,混在队伍中间的现象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基层一线又普遍感到警力紧张、缺乏。具体表现在: 1.造成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不利局面。

公安机关以往没有实行严格的考录制度,没有严把选人关,以致一些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不高的人混进了公安队伍。由于教育管理不科学,部分民警被社会上的不良风气腐蚀了,甚至在政治上堕落下去。业务培训工作的不重视也使公安队伍的素质水平难以跟上形势的发展。

2.造成了公安队伍现有人才的浪费和退化。

由于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和有力的保障,队伍里的优秀人才也慢慢变得没有斗志,上进与否都不影响工作岗位的得失。严重的问题急需推行警务规范化建设,建立统一的考录人民警察制度,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和辞退制度,完善奖罚制度,建立科学的后勤保障制度,全面规范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从而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确保警务机制高效运作。

(三)警力配置问题

当前公安机关的警力配置不科学、不合理,忙闲不均,职责单一。具体表现为: 1.警力配置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滞后 在配置某一地方警力时,不能仅凭辖区总人口的数量这一因素,而应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存在的其他因素,制定相对科学合理的警力配置方案。 2.基层一线警力不足,基础工作薄弱

由于警力不足,使得基层公安机关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仅在表面上下功夫,丧失了“预防为主,标本兼治”警务工作基础,陷入防不胜防的恶性循环之中。 3.上级机关未能实现有效的宏观调控

目前一些不切实际的考核、评比牵制了基层大量警力的面子工程,严重影响和削弱了基层公安打击防控犯罪的能力。 4.管理体制不顺,精力消耗过大

由于实行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基层公安指挥权限受到很大程度的干扰,党政机关经常指派民警从事一些非警务活动,既牵制了大量的警力,又恶化了警民关系,损害了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形象。

二、高效化的指标

警务运作高效化主要体现和反映在以下几个指标。一是时间指标。时间就是效率,时间就是警力。在讲究效率的今天,我们应当高度重视警务活动的时间因素,包括警务决策、处理警情、打击犯罪、治安管理、服务公众等各方面均要做到迅速及时。二是质量指标。要高标准、全面的实现各项公安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既有赖于决策指挥机构的判断,也有利于警察个人的判断,判断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和决定着真个警务运作过程的成败得失。三是效益指标。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要求实现投入成本的最低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用较少的支出办事,取得较大的政治利益和社会效益。

三、警务运作高效化方式的探讨

(一)深入人心的“法治与和谐”

法治与和谐基本理念在警务机制的设计和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早在1829年罗伯特·比尔创建伦敦大都市警察时就提出了治理警察的九项原则:“犯罪与失序的预防原则;公众授权原则;警民合作原则;减少强制原则;公正与服务原则;强制的必要性与比例性原则;警民合一原则;坚持行政性原则;效能标准原则”,[2]时至今日对于我们探索现代警务机制仍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1.法治理念

“法治”的内涵与外延及其宽泛,直接地给出其定义非常困难,有的学者从不同的层面和角度对其进行阐释,认为法治至少具有五个方面的含义:“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针;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是一种民主的法制模式;是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是一种和谐的社会状态。”[3]在法治理念的引领下,自然会导出公安机关行使职权中的权力限制与权利保护,外在的体现为有限的警务与人权保护问题。警察应当至于法律的监督之下才可能得以健康的运行。警察权的行使或多或少的带有强制的性质,极易对人权构成威胁,特别是违法人员和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更易受到侵害,这就需要将人权保护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应当说,法治理念是现代警务机制的第一要义,是高效化的警务机制的必要前提。 2.和谐观念

在社会科学领域,“和谐”通常是指社会理念,和谐几乎承载和容纳了所有人对人类美好生活所寄托的愿望,一种文明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在笔者看来,和谐就是一种平衡的状态,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在和谐理念的引领下,警务机制会产生一个理念——服务警务。从管理职能逐步转化为服务职能是第一步,公安机关要立足玉一种新的观念,即自己的任务是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种“公共安全服务”产品。服务警务也是现代民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内在要求,通过对自身存在价值的认真审视和重新定位,整个警务机制会发生革命性的变化,管理型体制下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冲突持续消减,警民关系得以改善并向着和谐方向发展。

(二)全面有效的体制改革

1.建立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

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已从静态环境向动态环境转变特别是犯罪由静态到动态的变化是当前及今后犯罪的活动方式,这是与以往任何历史时期的犯罪活动方式的一个最根本的区别。正是因为这种犯罪的动态化,要求我们在观念层面上对犯罪的预防、打击和控制等方面必须进行调整,实现由封闭到开放的转变,树立全局、整体、合作警务的观念。同时,现代信息化警务的发展,使得那种在信息封闭时代片面追求警察队伍规模、警械装备数量的警力发展模式正在发生变化,一个崇尚和追求信息和知识的精兵、精将、精警械装备、信息网络高技术手段的警务时代已经到来。换句话说,就是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的时机已具备基本条件。因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的开放性相适应,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必须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向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管理体制转变,建立起决策科学、警令统

一、指挥高效、执行顺畅、权责一致、监督有力的专业化警务管理体制。 2.建立实战型公安警务运作机制

当前,公安部到地市级公安机关机构都是以指导为主的机关化设置,真正的基层实质是县级公安机关。尽管近年来公安机关相继开展了机关警力下沉、机构改革等警务改革,但是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上级公安机关指而不导、督而不促、机构臃肿、警力和装备等资源相对集中在机关的问题,这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机关化占相当大比重的机构设置,已经严重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开放型社会预防和打击犯罪的需要。[4]因此,必须从两方面着手改革。一是要打破警种机关化,建立实战型警队。公安机关的责任是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人民从公安部到县级公安机关都应该是基层,除少数纯机关性质的部门外,各警种从上至下都应当是实战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执法任务,实现警种实战化、基层化,从而压缩机关规模,增加基层警力,切实把机关做实,把警队做精,把基层做强、做大,最大限度地挖掘警力潜力。二是着力改革当前派出所的运转模式。对派出所现行运转模式最形象的概括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结果是把派出所紧紧束缚在户籍管理、重点人口管理、特行特业管理、台账管理等静态档案资料管理上,既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又使派出所失去了最为重要的治安前哨功能。我们必须着力改变传统派出所坐堂办案、等案上门等被动警务处理机制,把警力从静态治安管理和管理死档案等方式中解脱出来,让民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融入社会,建立以情报信息收集为主体,以预防犯罪为重点的警务机制,切实掌握复杂多变的敌社情动态,真正体现出派出所治安前哨的功能,实现派出所民警社会治安哨兵价值。

3.建立科学、高效的警务考核机制

传统静态治安管理的警务考核标准侧重于档案管理的规范性、统一化和破案率高低等指令性指标,结果导致有案不立、不破不立、一案多立现象屡禁不止,档案管理整齐划一的形式主义花样百出,层层敷衍的数字游戏政绩,最终对社会治安环境的评估无法做到客观真实。警务考核是引导具体公安工作的风向标,建立动态环境下科学、高效的警务考核机制,重点在于建立以情报信息获取的质和量、防止发生了多少可防性案件和发案率的高低为主要指标,依托公安信息化平台实施动态适时考核的科学机制,使我们获得的数据真实可靠,对社会治安环境的评估科学客观、真实合理,做到对社会治安状况心中有数、治理宽严尺度把握得当,避免了那种搞突击和专项行动铺天盖地的一阵风治安管理工作方法。

(三)协调作战的警力资源配置

优化警组配备,将社区民警和治安民警合理分配组成值班警组,同时应付不同警情。以用人唯才原则对社区民警、治安民警、窗口民警予以选配,筑牢维护社区治安的第一道防线、解决好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强力打击辖区违法犯罪现象、保证一站式服务的质量,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通,并积极与当地乡镇、街道保持密切联系,多方面寻求外力支持援助,建立定期联席会议、联合维护稳定工作、联合巡逻、治安管理联动、办案协作等机制,运用综合治理手段协助社区民警做好走访服务群众、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管理实有人口、排查治安隐患、落实安全防范等基础工作。在日常的社区警务工作中实行动态接出警,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减少案件警情扩大升级。 推广群防群治,组织社区老百姓义务巡逻队,在经过培训、指导、民警带队巡逻以后正式上岗。这样可以真正让民众参与到维护治安的工作中来,也让老百姓更加放心。减少了治安案件的发生率,又发挥了有效的打击功能,提高了破案速度和质量。

参考文献:

[1]李跃明,张志文.对现代警务机制基本特征、重要意义及其存在问题的思考[J].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4)::21 [2]曾忠恕,美国警务热点研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447 [3]张文显,法理学[M].法律出版社,2007:83 [4]周代军,公安机关警务体制机制改革思路探讨[J].公安研究,2008(5):82

杜正康

第9篇:平潭自贸区警务机制改革与发展前瞻

摘要平潭公安机关服务自贸区开放开发,在警务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对台政策、出入境政策、配套制度等五个方面进行警务机制改革,并在未来的警务工作中继续深化改革,具体而言,主要是在“智慧警务”、对台警务合作、“第三方警务”、警务立法等方面进行探索。

关键词平潭自贸区警务机制改革发展前瞻

作者简介:张旭红,福建警察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治安?W;刘良钢,福建警察学院治安系讲师,研究方向:治安学。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311

一、平潭自贸区建设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决定将福建正式纳入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确定了包括平潭片区在内的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具体范围,至此,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即平潭自贸区)正式成立,标志着平潭开放开发进入新阶段。

平潭自贸区位于平潭主岛海坛岛,总面积为43平方公里,采取电子围网监管模式,包括港口经贸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旅游商贸休闲区等三个功能区块。

平潭自贸区充分发挥独有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特殊监管优势、资源优势,着力打造两岸自由贸易示范区、区域性综合保税产业示范区和两岸电子产业融合发展聚集区,并逐步向国际自由港拓展,持续创新两岸合作机制,推动两岸货物、服务、资金、人员的自由流通,各项对台政策先行先试,对台合作新窗口的作用日益彰显。近年来,来岚发展的台商、企业、项目越来越多,平潭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平潭自贸区警务机制改革

平潭公安局依托现有警力配置,紧紧抓住公安改革契机,主动调整警务机制,大力优化管理服务,有力助推自贸区的开放与开发。

(一)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公安信息化平台建设

近年来,平潭公安机关以警务信息化改革为切入点,着眼于警务实战,结合自贸区警务工作的特点,探索、总结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治安攻防新战术,集中力量进行警务技术研究与创新,大力开发信息系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等警务科技创新成果。2017年10月,平潭公安局公安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二期)完工,视频联网共享平台、智能车辆管控平台、部门间资源共享平台、警用地理信息平台等有关信息系统、硬件设备建设基本完成。

(二)实施主动警务,助推重点项目建设

平潭公安局主动贴靠实验区开发,按照“警力跟着项目走”的理念,实施“主动警务”,建立重点建设项目警务服务保障机制,具体表现为:

1.风险管控到位。警务服务队与片区开发管理局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根据重点建设项目涉稳风险评估结果,落实不稳定因素排查管控。

2.巡逻防控到位。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周边常态清查整治机制,加强巡防管控措施。同时,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指导督促重点项目成立保安队伍,落实外来人口登记管理,开展企业内部与驻地村居联防联控,及时调处建设工地周边的各类纠纷,快速破获重点建设项目工地上的案件。

3.服务管理到位。创新推出“板房警务室”、“流动警务室”、“项目警官制”等措施,建立重点建设项目驻点警务室11个,配置“项目警官”57名,将服务保障工作做到建设工地一线、落到工人身边。

(三)先行先试对台政策,服务“共同家园”建设

平潭公安局积极服务“两岸同胞共同家园”建设,促进两岸人员密切往来、社会融合发展。

1.在对接落实优惠政策上积极作为。迅速落地推行卡式台胞证、台胞入境免签、非本省籍人员组团赴台旅游等政策和《十项更加便捷的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和驾驶人便利政策》。

2.在引入台湾元素上先行先试。积极参与两岸村里长交流座谈会、海外台胞社团座谈会等活动;与台湾中华保全协会探讨两岸保安(保全)业合作的可行性;与台湾义警组织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

(四)实施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吸引外籍优秀人才

2017年12月15日,福建省公安厅公布《实施公安部深化支持福建自贸区创新发展5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服务指南》,实施5项新的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

1.便利符合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华申请永久居留。

2.便利高层次外籍华人人才在华申请永久居留。

3.便利外籍华人办理出入境签证及在华长期居留许可。

4.便利外国留学生在我国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

5.便利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①

(五)改革配套制度,加速自贸区法治化进程

平潭公安局按照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要求,建立与国际投资标准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公安行政管理,努力服务平潭自贸区建设。

1.主动跟进自贸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平潭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区县合署办公”优势,梳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等12项业务减少环节、压缩时限;主动配合实施投资体制2.0版改革,在公安行政服务窗口推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查、一章审批”的综合审批模式。

2.主动跟进自贸区新兴业态监管。平潭公安局在澄清底数、共享信息、预警防控等方面积极作为,与自贸办(即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管委会综合事务协调办公室)、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新兴业态企业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为主动预警、动态管控和专业打击提供基础支撑。

3.主动跟进自贸区法治建设。平潭公安局成立自贸区警务工作小组,积极参与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筹建,并与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检察室建立常态长效的沟通联系机制,形成涉台法律研究、涉台民商事纠纷和打击两岸跨境犯罪的工作合力。

三、平潭自贸区警务机制发展前瞻

平潭公安机关必须面对现实,着眼未来,不断推进警务机制的创新发展,保障自贸区的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

(一)探索“智慧警务”,促进警务决策科学化

目前,平潭自贸区在“智慧警务”建设过程中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为实现警务机制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定统一的标准与接口;二是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基本方向与建设重点,切忌盲目跟风,贪大求全;三是进行缜密论证和长远规划,确保长期、持续地投入建设;四是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避免公安信息安全隐患。

今后,建设“智慧警务”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实现对海量数据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应用,促使这些数据从量变到质变。因此,平潭公安机关针对现有警力信息应用素质偏低的不足,采取培训、进修等措施,努力提高整个公安队伍的信息应用意识,增强信息技术运用技能;同时,也要加快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既要培养一支跨警种、跨部门、跨领域的警务信息化领导与指挥人才队伍,又要建设一支应用广、业务精、技术强的警务数据处理专家队伍,更要提高公安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运用大数据处理技术辅助决策,提高决策的准确率和效率。

(二)拓展对台警务合作,创新两岸警务合作机制

平潭不仅是两岸人财物往来的主通道,而且也是两岸警方交流合作的桥头堡,平潭公安机关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拓展对台警务交流合作。

1.深化共同打击跨境犯罪协作。目前两岸警方的合作仍存在信息沟通不畅、合作效率低、跨界执行难等问题。平潭公安机关应继续对台加强合作协商、加强情报共享、加强侦查协作、加强人员交流,切实推进两岸共同打击跨境犯罪协作的不断深化。

2. 借鉴台湾地区成熟的警务机制。台湾警方有一些先进、成熟的警务理念、工作机制,比如在执法基层一线实行综合性警务,遵循“治安优先、交通为重、服务第一”的原则,运行“精细化”勤务。②平潭公安机关可借鉴台湾地区成熟可行的警务理念和勤务模式,大胆探索、创新具有“台湾元素”的警务机制。

(三)发展“第三方警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平潭人口约42万,平潭警力编制389名,每万人警力配置为9.12人,警力配置水平较低,而且短期内增加警力的可能性较小。对此,平潭公安机关除了采取规范组织机构,精简机关警力、充实一线警力、提升警力素质、聘用警辅人员等措施外,还可充分利用自贸区的立法优势,探索“第三方警务”的开展。

“第三方警务”的实质是强调社会力量的参与。随着公民社会的发育,在一些领域、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中已经形成自治性的社会组织,他们具有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自我规范的动力和能力,这些力量可以被引导到公共安全治理体系中来,构建一种公共安全多元化的治理和保障模式。现有法律中的一些规定可视为“第三方警务”的运用,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第57条,但是这样的规定仍显匮乏。对此,自贸区立法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立法权,积极推动在自贸区立法中大胆探索“第三方警务”机制,使社会力量在治安防控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推进警务立法,加强法律制度保障

2016年4月1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并予以公布、施行。这两部条例为自贸区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很多规定比较原则、抽象。就自贸区公安机关而言,在保障执法主体合法性、执法行为有效性、执法程序规范性等诸方面仍面临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困境。

立足于自身发展定位,借鉴国内外的立法经验,平潭自贸区的警务立法应当突出以下方面:

1.探索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平潭自贸区的立法工作应实行社会参与机制,让相关民众、企业、社会团体享有自贸区立法的知情、参与、监督和评估权力。

2.合理设置公安权力。作为两岸民众的共同家园,平潭自贸区应实行社会治理模式,将公权力合理赋予社会公众,打破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管理模式,促进社会自治。公安权力也应限于必要的引导、规范和服务,应置于社会力量的监督和约束之下。

3.保障制度创新与突破。平潭公安机关应积极吸收国内外警务管理的先进理念、成熟经验,大胆进行制度创新和突破,并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予以巩固。

注释:

①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3OTcyMA%3D%3D&idx=3&mid=2651421695&sn=f86704ff8a5c2b9ab5ae0166367d14ce:害了!又有5项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在平潭落地!

②魏惠斌、胡玉娟、张淑平.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定位与涉台警务工作前瞻.海峡法学.2015(4)(总第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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