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生态农业论文

2022-04-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随着现代化农业的快速发展,家庭农场在全国逐渐发展壮大起来。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农业改革,各地方也根据本地区家庭农场的状况,纷纷推出鼓励家庭农场发展的策略,从而进一步改进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本文结合广西马山县古寨瑶族家庭农场的现状进行分析,阐述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困境,分析有效对策并进行研究。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家庭农场生态农业论文 (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家庭农场生态农业论文 篇1:

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对湖南省家庭农场发展的启示

摘 要:湖南省的家庭农场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家庭农场在全省范围迅速发展,多以传统农业模式经营,非传统模式的农业发展方式具有较大空间与潜力,湘潭市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尝试采用了新的土地流转模式,实现了生态农业与旅游农业结合的非传统农业模式,本文阐述了其现阶段取得的主要成绩,并分析它取得成绩的主要原因,探究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的生态观光农业对发展湖南省家庭农场的启示及可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家庭农场;启示;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生态农业;休闲农业

从2013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家庭农场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发展,湖南省作为农业大省,发展家庭农场尤为重要,家庭农场势必将成为今后农业生产经营的主流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如何解决家人和员工的日常生活问题都涉及到家庭农场的模式问题。然而以何种模式发展家庭农场,是当前值得深思的问题。湘潭市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是由湖南盘龙投资集团于2009年起打造的一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位于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长株潭三市交界处的“绿心”地带,占地11600多亩,流转土地5000亩,园区把传统农业打造成以花卉产业为主题的生态农业、旅游农业、景区农业,这种旅游、休闲同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相结合的非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颇为新颖,对发展湖南省家庭农场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1.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取得的主要成绩

1.1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的一期建设已基本建成,目前已建成杜鹃园、荷花园、兰花园、盆景园、农耕园、养和园等十一个主题游览园,景区内的十大特色主题园中每个园子,从规模、档次到品种,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赫赫有名。自2014年试营业以来,共计接待游客100多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1亿多元。已成功获批国家4A级景区并被国家住建部授予“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实现了农业与旅游、人文与自然、旅游与休闲的良好结合[1]。

1.2 提供了大量的农民就业机会

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的建设是一个较大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时期工地常年用工达300个以上,这使当地大批30-70岁的劳动力,在家门找到了季节性、临时性的工作,他们年均收入在2万元以上。同时,后期运营将周边300农民直接安置在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中工作,并邀请湖南农业大学的专家、教授给他们传授花卉栽培、蔬菜种植、牲畜养殖等技术,以前靠山靠水吃饭的农民已经转变成懂技能、有手艺的职业农民[2]。

1.3改善了当地及周边农民的生活水平

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虽然还在建设中,但它已彻底改变了这个地方的面貌,产业富民、创业富民的示范、辐射、带动效用已经显现。一方面,征地拆迁和土地流转给农民带来了财产性收入。而且从园区的拆迁农户住进了由盘龙集团统一规划、设计的农民新村。另一方面,景区的旺盛也带动了当地以休闲垂钓、农家生活体验为主经营模式的“农家乐”经济形式,仅此一项,当地农民每年可以增收近3000万元,据统计,当地农民收入由6年前人均5000元增加到现在人均3万元。景区的发展提高了当地农民的素质和生活水平,以旅游促脱贫的效果日益显现。盘龙现代农业示范园所辖的荷塘、指方两村,从过去是岳塘最贫穷落后的村成为全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其中指方还成功申报了全省特色旅游名村[2]。

2.湘潭市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取得成绩的主要原因

2.1精心制定了园区的合理规划

在选址上,湖南盘龙投资集团,位于长株潭“绿心”区域,是长株潭的几何中心,并且其选址的岳塘区荷塘乡是一块丘陵山地和农田相结合的地块。当地大部分农民收入都来自于养禽畜、种稻菜,经济效益低导致许多土地都已抛荒,是一个显著的光棍多、困难户多、外出打工仔多的区域。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土地流转与拆迁的难度与成本。

在规划上,前期规划涵盖了农业生产、农业观光和生态旅游三个方面,分为观光休闲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农副业、生态旅游6大产业主题;中长期还考虑了农产品深加工和物流配送等产业升级与配套服务。总项目投资20亿元。计划分3期5年时间基本建成。第一期用地2000亩,建设旅游、观光、休闲核心景区,可以吸引大量旅游观光消费者,拓宽了后期农产品的销售渠道。第二期用地5000亩,推广运用世界现代农业新技术,建成高标准种植、养殖基地;是家庭农场发展趋势目标。第三期用地3000亩,建设加工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为旅游与农业的产业升级提供可靠的配套服务[3]。

2.2尝试采用了新的土地流转模式

湖南盘龙集团与岳塘区荷塘乡指方村签订投资协议,前提和原则是:不改变土地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利益。湖南盘龙集团董事长冯友根带领团队分成几路人马通过真诚地谈发展前景挨家挨户与规划内每一户农民商谈土地流转的价格,并签下拆迁协议。土地流转之后,当地农民不仅得到了流转款,更是改善了这里的环境,每天生活在这种风景如画的地方,农民愿意流转土地,看中的不仅仅是金钱,更重要的是对自己和子孙后辈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在这里创造了一种独具特色的土地流转模式:每家留足人均5分口粮田土后,其余由村集体统一征收,一部分提供给示范园作项目用地,另一部分由村集体储备,作为将来配套产业的开发用地[4]。

2.3较好实现了生态农业与旅游农业的有机结合

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是以现代农业示范和农业生态观光休闲为主题,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是集生态、观光、体验式于一体的生态游览园,将旅游与农业有机结合,探索出一条以景区建设推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的道路,这不仅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效能,还能挖掘它的经济潜能[5]。

其中农耕园和蔬菜博览园的经营模式颇为新颖,农耕园样板区占地20多亩,游客每年只需支付微薄的费用便可租赁一块菜地,通过亲身耕种,市民可以享受回归自然以及田园生活的乐趣。同时,还能收获安全、优质、有机的劳动成果。盘龙蔬菜博览园占地50多亩,主要以展示现代农业技术、推广最新农业科研成果、普及现代农业科普知识为主题。园中所有生产要素、生产工艺全部采用环保、无污染标准。土壤全部采用东北腐殖土,技术采用滴灌、水培、雾培。所有作物不施化肥、不施农药、不打除草剂、不用生长激素。全部产品均符合优质、有机农产品要求。

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的经营模式其实是对德国的社会生活功能型模式与英国的旅游环保型模式的借鉴。德国模式的社会生活功能型农场,倡导环保的同时,大力发展创意农业。主要形式是市民农园和休闲农庄。英国的旅游环保型模式,全英近四分之一的农场直接开展农业旅游。农业旅游的经营者绝大部分为农场主。每个农场景点都为游客提供参与乡村生产生活、体验农场景色氛围的机会[6]。

3.主要经验总结对发展湖南省家庭农场的启示

3.1长期合理的产业规划

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的成功离不开建设和运营的合理规划,从选址、政策的探究到园区的规划与经营模式定位。发展家庭农场,首先需要考虑的是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如何解决家人和员工的日常生活问题等一系列的生产规划。除了这些基础设施与人员规划,家庭农场的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是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如农业配套用地、仓储与物流、市场营销等。

除此之外,家庭农场的长远发展需要考虑农业生产与农产品的产业升级,并形成品牌效应。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以休闲旅游与文化打造为宣传方式,其蔬菜博览园与农耕园倡导有机蔬果的农产品安全和亲耕自种的体验模式,不仅打造了自身的产业升级,同时也逐渐形成了其特有的品牌效应。这对于湖南省家庭农场的发展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3.2互利共赢的土地流转

湖南省在推进家庭农场发展进程中首要面临着土地流转难的问题。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机制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关键环节。随着湖南省土地流转面积逐年递增,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土地流转的形式也在不断的灵活多样化,也呈现了一些问题,如土地流转不规范、改变土地用途、农田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及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等一系列的问题。然而发展家庭农场的前提是具有规模的土地,当前,土地流转是实现土地规模化的便捷有效途径。只有完善农场土地流转制度,加快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同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才能推动土地顺利无纠纷流转。

盘龙生态示范园以“不改变土地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利益”。流转土地后每家仍有口粮田土,存集体征收的土地,主要用作项目用地,但留足了配套用地,这种流转方式不仅顺利流转了土地,也保证了农民的正常生活用地,这种互惠互利的特有土地流转模式为我省今后发展家庭农场中的土地流转提供了可取的参考,而且储备用地的方法还可以为常规家庭农场的留足配套设施用地提供参考,为家庭农场今后规模化和配套化的发展奠定坚实的配套基础,同时这种土地流转的模式也解决了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的问题。

3.3非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

随着2013年3月26日湖南省第一个注册的家庭农场 “丰瑞乐”在石门县注册成功,湖南省的家庭农场数量日益增多,主要以个体工商户、独资农业企业或公司名义在工商部门登记,或者以农场、果园、基地、苗圃、养殖场等主要主体在相关农业部门名义备案。产业结构大致分为种植业、养殖业、种养结合和其他类型家庭农场,如休闲农业与观光农业。而以生态农业或旅游形式发展家庭农场的模式较为少见。而已农家乐等游玩休闲的方式虽然类似旅游农业,但在经营和管理规模上都难以形成远期规模效应。

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结合了生态农业与旅游农业,形成其特有的经营模式,不仅是一种现代高效农业生产模式,更是一种环保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不仅如此,生态农业的农产品的全程可追溯体系与绿色产品的供应,都是湖南省家庭农场未来的发展的方向。同时把学术与农业科技同农业生产相结合,可以很大程度提高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也使家庭农场成为农业技术发展的载体。

4.总结

如何发展具有湖南特色的家庭农场,制定好符合湖南特色的具体配套政策,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为绿心区域的保护性开发以及湘潭市生态农业和休闲旅游业的提质升级做出了很好的尝试,同时也为家庭农场新模式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根据我省特点,围绕州市优先扶持一部分适度规模、都市型家庭农场,解决好城市的供需关系。发展休闲生态农业模式的家庭农场未尝不是一个新的契机。(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湖南省新型家庭农场发展对策探究——以湘乡市发展家庭农场为例》(项目编号S140075)

参考文献:

[1] 谢丽琼.张家界永定区考察组赴湘潭盘龙大观园“取经”[EB/OL].http://hn.rednet.cn/c/2015/08/17/3767180.htm,2015-08-17.

[2] 杨又华.逐梦“两型”绘新图——盘龙现代农业示范园见闻[N].湖南日报,2014.04.04.

[3] 张斌,李国斌.湘潭盘龙大观园打造成旅游生态农业新名片[R].湖南省旅游局.2014.12.10.

[4] 曹辉,蒋睿.红色旅游的“绿色名片”——探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盘龙模式”[N].湖南日报,2015-07-08(6).

[5] “两型”引领湘潭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R].湖南省农业委员会,2015.07.09.

[6] 刘丽影,张明.国外创意农业模式对中国文化创意农业发展的启示[J].世界农业,2014.3;181-184.

作者:谢银花

家庭农场生态农业论文 篇2:

基于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困境与对策探析

摘 要:随着现代化农业的快速发展,家庭农场在全国逐渐发展壮大起来。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农业改革,各地方也根据本地区家庭农场的状况,纷纷推出鼓励家庭农场发展的策略,从而进一步改进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本文结合广西马山县古寨瑶族家庭农场的现状进行分析,阐述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困境,分析有效对策并进行研究。

关键词:家庭农场;经营困境;发展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全国各地都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据现代化农业振兴战略形式,家庭农场的规模经营方式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改进工作。因此,家庭农场需要分析自身的经营条件并进一步改进经营方式,从而提高家庭农场发展速度。本文以广西马山县古寨瑶族家庭农场为例,分析家庭农场的发展困境: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较小、发展规模及速度受限。

1 广西马山县古寨瑶族家庭农场自然条件的特点

马山县东部大石山区古寨瑶族乡加善村,介于东经107°41′108°29′,北纬23°24′24°2′之间。属于典型的岩溶丘陵地貌, 以峰丛—圆洼地和峰林—槽谷地貌为主,峰丛连续不断,村域平均海拔400米,其中加捐山是马山县第一高峰,海拔844.9米,山顶上可经常观到云海奇观,而山区中常年有云雾缭绕,山景形状独特壮观。石山间散布大量的弄和峒,呈峰窝状分布,圆洼底部是山区的主要耕地,但易涝易旱。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土地土壤不易蓄水、季节依赖性强,这里的家庭农场大都种植耐旱耐寒的农作物,如玉米、旱藕、辣椒经济价值较低的植物等,属于低效耕种模式。

2 广西马山县古寨瑶族家庭农场发展面临困境

2.1 面临的竞争者日渐增多,而家庭农场分散经营,没有形成适度规模发展

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得到的数据,截至2019年12月,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农场总数突破1万户,达到11556户。家庭农场总数不断增多,竞争的压力也日渐增加,家庭农场要高质量发展就要种植或养殖具有品牌地域特色和创意的农副产品。笔者通过天眼查得到2013—2020年4月马山县注册的家庭农场数据,进行整理与对比分析,得到以下年度数量 (如表1所示)与比例图 (如图1所示)来说明近年马山县家庭农场日渐增多,经营种类范围和地点也较为分散。

从上述的数据可以看到,随着时间推移和经济的发展,马山县家庭农场的数量稳步增加,从2013的1家申请注册,到2016—2019年每年10家以上的注册数量,这体现了马山县农民非常积极发展家庭农场种植和养殖业,并有意识通过注册家庭农场尝试进行规模化的种养殖和经营。但由于马山县家庭农场的分散经营,所以大部分家庭农场的种植养殖面积不大,发展规模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家庭农场规模发展受到限制的原因是土地流转受阻。

土地流转是家庭农场建设的重要决定因素,倘若没有土地流转,家庭农场难以形成规模化经营,更难以实现强农、富农目标[1]。虽然各地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改善贫困地区农村面貌和农业生产条件,尤其是建立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希望通過这种方式促进家庭农场模式经营。

家庭农场规模受限的原因有以下几点:农民土地流转的想法低、土地流转预期较高。首先,农民土地流转想法较低是由于部分农民对土地有较深的情结,认为土地是一家生活的来源,不想要改变家里的生产模式,将土地承包出去后不能对其政策有所改变,对土地承包权有所缺失,没有较强的安全感。其次,农民对土地流转的预期收益较高。在土地流转和土地集中的过程中,农民在进行土地流转谈判过程中,预期较高,想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往往因为资金和经营成本的压力,又难承受高成本的土地流转费用。这就导致了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和农民在进行土地流转谈判时难以形成一致的意见,影响土地流转的进度。土地无法成功流转的话,那么家庭农场的规模就会一直受到限制,没有形成适度规模的经营发展。规模上受到了制约,而如果家庭农场又没有品牌地域特色和创意的农副产品,其经营收入也就不高。在家庭农场发展中,如果没有形成规模化,就无法在今后达到产业化、标准化和商品化的生产经营。

2.2 家庭农场发展速度受限

家庭农场的资金来源较单一,其主要资金来源为农场自身的经营、民间的借贷模式等方式。因此,家庭农场的资金短缺问题普遍存在,影响了农场的发展速度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可能性较小,金融部门需要具有国家产权证的抵押物;而家庭农场所投入的,如租赁的农村土地、种植的农作物和养殖的动物资产、购买的设备、建设的基础设施以及包括农村房子等,都不能列为金融抵押物,家庭农场由于规模小,很少能够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由于近几年由于物价的上升,各种费用都有所提高,家庭农场经营成本的日益增加,土地流转的价格也有一定的提升。与此同时,农场中的种子价格等也有所提升,这些问题会导致家庭农场的基本成本有所增加。比如马山县云上瑶乡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目前获得财政补贴20万元,但没有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而该公司的家庭农场经营成本在400万左右。成本高、贷款难,导致家庭农场经营发展速度受限。

2.3 家庭农场经营抗风险能力弱

家庭农场的种植或养殖面临的风险很大,如政策风险、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农产品质量、疫情等风险影响、营销渠道太窄、地理位置及交通物流条件,或者天气因素等。由于家庭农场属于特殊的企业模式,因此对于管理者的经营模式应该有所改进,改变农场生产过程,加强农场的业务技能等因素。家庭农场管理者因为农村劳动力的不足,所以雇佣许多年龄较大的人员,其文化素质、动手能力都有所低下。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家庭农场的管理者都渴望能定期接受科学的农业技能和电子商务培训,从而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及拓宽营销渠道,改进家庭农场工作效率,以此来促进家庭农场的良性健康发展。由于自然条件,家庭农场面临着产品市场前景不明朗、营销渠道不畅及农业生产技术受天气影响,2020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困扰,家庭农场经营抗风险能力弱。

3 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及措施

3.1 寻求社会支持,寻找适合当地种植具有地域特色的农副产品,适度扩大家庭农场发展规模

由于目前阶段家庭农场的种植技术和网络营销缺乏创新,因而,家庭农场能得到社会各界的技术、信息、教育的支持,寻求包括政府机关部门、各种精英企业等途径的支持和帮助,使家庭农场的建设、社会服务能力能得到改进和提升。改革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在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放开土地承包权的流转,为农村土地流转营造良好氛围和创造更好的条件 [2] 。

首先,家庭农场迫切渴望在土地流转方面得到政府政策上的扶持和帮助,通过政府的专业性服务与建设,可以改变家庭农场的发展与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认定、观光采摘等模式,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比如,2016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了家庭农场的帮扶措施和方法。有了政府政策的扶持,更多有技术、会经营的农民登记创办了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有了政策的扶持后会逐渐发展壮大,农民就业有保证,经营收入也能得到稳步的增收。

其次,家庭农场经营者也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寻找适合当地种植具有地域特色的农副产品,依靠政府的政策和自己的经营才能适度扩大家庭农场发展规模。通过规模化的种植有序推进家庭农场产业化、标准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广西马山县的云上瑶乡家庭农场经营者根据当地的地理、地貌资源环境情况,抽取有关数据和土壤样品后,凭着不盲目跟风种植又要适合当地气候土壤条件为原则,历时5年时间,先后到广东、云南、贵州、江西和广西境内等多个种植发达地区考察调研,对多达50多个品种的水果、药材、花卉、茶叶等考察,寻找最适合当地种植条件的优良品种,最终选定引进广东河源的鹰嘴蜜桃品种。云上瑶乡家庭农场经营者寻求社会支持,建立了南宁地区第一个引进种植鹰嘴蜜桃种植实验示范基地 (326亩);建设规模年可出栏1万只的“瑶香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有1500平米的集民宿、办公、展示厅为一体的综合楼一栋 (云上山居民宿);已建设开通往加英山基地约1.3公里和上坡基地0.2公里的沙石路;已建成加英山“观云台”风雨亭、凉亭;“星空”露营基地,达到了适度扩大家庭农场发展规模的基本目标。

3.2 改善家庭农场产品服务网络,提升家庭农场发展

通过寻求社会支持对家庭农场的支持,可以改变家庭农场的资金来源,使家庭农场能够稳定的维持,使家庭农场的收入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进,正是由于服务网络的完善,家庭农场产品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将家庭农场的各个政府与企业的管理考核等模式,改进家庭农场的产品服务网络改善,同时加强家庭农场的先进模式典范,加强宣传报道等方式,改进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推动家庭农场产品服务健康持续发展,推动家庭农场经营策略。例如从2018年起,广西马山县云上瑶乡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公司 (合作社)提供种苗、肥料、种植技术、保底价收购等方式,作为对家庭农场农民的支持保障;加大“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力度,陆续在加善村扩大种植规模,形成了水果种植及销售,家养殖及禽家畜销售,餐饮、住宿服务多样化持续的发展。

3.3 加强家庭农场管理者的人才教育与培训,提升家庭农场经营抗风险能力

目前阶段,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事业和加强农村经济人的培养,是提高家庭农场主及成员的文化素质、技术素质的商品意识、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根本,有利于造就一大批现代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3]。各地政府机关可以通过不定期地教育或相关的培训,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家庭农场经营者也可以通过高校或行业知名培训项目,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学习家庭农场的种养植新知识和技巧,改善种植方式,学习如何创立家庭农场的品牌,学习家庭农场产品的商标注册及经营管理方法,进一步加强了家庭农场的营销渠道建设,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和增收。

通过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和家庭农场的品牌建立发展,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家庭农场的种植技术要持续与高校或科研机構进行深度合作,利用网络营销推出创新的营销策略和方式,寻求社会电商企业的支持,深度合作进行营销创新措施,推动家庭农场的发展。

4 结语

通过对家庭农场的影响因素与对策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通过寻求社会支持,寻找适合当地种植具有地域特色的农副产品,适度扩大家庭农场发展规模。改善家庭农场产品服务网络,提升家庭农场、发展加强家庭农场管理者的教育与培训,提升家庭农场经营抗风险能力,这几个方面来改进和提升家庭农场的建设和经营。

参考文献

陈明鹤.土地流转与家庭农场的关系探讨——以辽宁为例[J].党政干部学刊,2013(08):45-50.

伍耀规.广西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研究[J].南方农业学报,2014,45(04):709-714.

黄倩.浅析国外家庭农场发展经验对广西发展家庭农场的启示[J].广西经济,2014(07).

作者:黎珍珍 覃翠爱 潘兴运

家庭农场生态农业论文 篇3:

家庭农场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摘要:从经营者资格、雇工数量、经营规模等方面界定家庭农场的内涵,分析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雇工农场、合作社及农业企业的属性区别。土地流转多元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动力因素。阐述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规模,总结国内外家庭农场发展的经验与启示,提出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家庭农场;合作社;专业大户;职业农民

Key words Family farm; Cooperative; Professional large landlord; Professional farmers

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的日趋完善为家庭农场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农业兼业化、人口老龄化、村庄空心化趋势下“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家庭农场的蓬勃发展。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一起成为创新农业经营的重要方式。

1 家庭农场的内涵特征

国内外学者及政府机构对家庭农场都有过相关论述。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作为经营单位,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不雇佣和很少雇佣家庭成员之外的劳动力,经营的农地具有长期稳定性并达到一定规模,农业经营收入为家庭全部和主要收入来源[1]。明确家庭农场的内涵特征,需要界定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对家庭农场经营者资格身份的认定。一般认为农场经营者应具备农业户籍并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城镇居民租赁土地经营农场的不属于家庭农场范畴;同时家庭成员包括与家庭农场主要经营者有血缘、姻亲关系的个体,家庭农场在生产作业、要素投入、产品销售、成本核算、收益分配等环节,都以家庭为基本单位。

第二,家庭农场雇工数量的认定。家庭农场在发挥家庭经营主体优势的同时,要兼顾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在农忙时节可以有适量的短期雇工或者少量的长年雇工,但应保证常年雇工数量少于家庭劳动力数量。

第三,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的认定,即家庭农场经营规模的上下限问题。一是要考虑家庭成员劳动能力与农业收入水平,一方面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要与自身经营能力相适应,保证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确保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并保证以家庭农业收入为主,且农业收入水平与地区非农产业收入水平相当;二是要依据地区土地资源禀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相关标准,并以粮食型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为基准,保证标准的可操作性。

2 家庭农场的属性界定

家庭农场与其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区分标准是家庭农场属性认定的基础。国内外的研究与实践表明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雇工农场之间存在着本质区别。家庭农场区别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的属性特征主要表现为家庭经营、适度规模、集约化生产、市场化经营、农业收入为主等。

2.1 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的区别

家庭农场和传统农户都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微观组织形式,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但两者在经营管理、生产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第一,专业大户不以法人形式出现,主要在自有耕地上以家庭劳动力为主从事农产品生产活动,以传统生产要素为主从事某一行业、某一环节的专业经营,较少进入加工流通领域,通常需要季节性雇工或常年雇工;家庭农场需要在工商部门注册,通过流转土地实现适度规模生产,一般不需要雇工或少量雇工,生产经营范围相对广泛,与农业商品化、机械化、科学化等现代生产力的因素结合起来进行农产品生产与品牌化经营,以集约化、商品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有家庭农场部分由种植专业大户转化而来[2]。

第二,家庭农场与一家一户的专业大户经营的区别还在于其集约化的生产方式,通过耕地流转,将土地、劳力、农机等生产要素适度集中,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生产,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明显较高,可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1]。

第三,与自给自足为主的专业大户不同,家庭农场是以市场交换为目的,进行专业化的商品生产,而非满足自身需求。家庭农场经营者具有较高的市场意识和商品意识,更加注重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和管理,重视农产品认证和品牌营销理念。

2.2 家庭农场与雇工农场的区别

家庭农场与雇工农场在经营规模与生产效益上具有明显区别。一方面,雇工制农场经营规模较大,往往需要常年雇工;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以家庭劳动力的经营能力为基础,一般与地区农地资源禀赋、农村劳动力转移程度、产业收入均衡等因素相关。

另一方面,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效益明显,在农业生产中,规模过大时扩大再生产将导致规模报酬递减现象,而适度规模经营利于增加投入产出效益[1]。相较于雇工农场,家庭农场的主要劳动力为家庭成员,避免了代理成本和道德风险问题,具有成本优势。

2.3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的区别

从经营主体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户之间的互助性经济合作组织,是一种新型法人形式;而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为家庭成员,相比较几十户、几百户组成的农业合作社,一家一户经营的产权更为明晰,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从经营模式来看,合作社上联市场、下联农户,与农户联结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助合作关系,提供标准化服务,融产供销于一体,带动农民发展优势产业;家庭农场的成员主要依靠家庭中的农场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就能增收致富,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

从经营风险来看,相较于合作社,家庭农场所承担的所有权成本中,代理人成本和集体决策成本极低,可以通过完善相关市场降低风险成本。

2.4 家庭农场与农业企业的区别

首先,农业企业经营的土地主要靠租赁,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具有明晰的资本收益率;家庭农场经营者亲自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有生产经验,流转的多数是本村农民的土地,相较于农业企业更容易赢得信任感。

其次,除一些农户联合经营组成的合伙企业之外,农业企业的劳动要素主要依靠雇佣劳动力,农业企业的经营者更多地表现出企业家才能,以管理性劳动为主;家庭农场则突出以家庭为主体,家庭农场经营者兼顾经营活动与管理性活动。

3 家庭农场的发展动力与现状

3.1 家庭农场发展的动力因素

3.1.1 土地流转的多元化与规模化 截至2012年底,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约1 800万公顷,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1.5%,一些经济发达省份农地流转率已经达到50%以上。一方面,国家对土地承包权流转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明确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方式,规定了承包期内的继承权、收益权等权利,为我国家庭农场经营提供了根本保障。

另一方面,土地流转呈现出流转速度加快、流转形式丰富、流转渠道多样、流转对象多元等特征。土地流转的多元化、市场化、规模化促进了土地集中经营,为家庭农场提供稳定的经营环境,推动了家庭农场的发展。

3.1.2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2013年,我国城镇化率达53.7%,较1978年的17.92%提高了近2倍,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表明大量农业人口进入城镇,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我国城镇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提升空间,随着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的深入推进,二、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转移到城镇就业,为家庭农场经营提供了重要的社会条件。

3.1.3 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 所谓职业农民是指那些将农业作为产业进行经营,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规则来获取报酬,以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随着有文化、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和种田能手投身于家庭农场的生产实践,这批职业农民逐渐成长为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掌握最新农业科技知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家庭农场主对农场的经营规模、经营方式具有决定权,进而推进家庭农场的加速发展[3]。

3.1.4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 一方面,随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三大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了对于全国农村居民的基本覆盖,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顺利流转提供了机制保障,形成具有稳定明晰的产权且可规模化集中的土地制度。

另一方面,随着以专业化分工为基础的劳动力市场制度的建立,以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质量检测、金融服务、市场信息与科技信息服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呈现出公共服务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社会化、服务范围扩大化的发展态势,为家庭农场业务范围拓展与经营效益提高奠定了基础。

3.1.5 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 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惠农政策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积极采取提高涉农补贴的倾斜力度,加强创业补助和贷款支持等办法扶持发展家庭农场。2012年,全国各类扶持家庭农场发展资金总额达到6.35亿元,其中江苏和贵州超过1亿元(数据来源:中国家庭农场2012年现状报告)。

3.2 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家庭农场发展呈现出较高的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2013年3月,农业部以经营者身份与素质、主要劳动力、雇工数量、农业收入占比、经营规模、财政收支状况、示范带动效应等为约束条件,开展家庭农场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底,家庭农场共计87.7万个,已认定或注册的共有3.32万个,其中,农业部门认定1.79万个,工商部门注册1.53万个,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有劳动力6.01人,其中家庭成员4.33人,长期雇工1.68人。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 173.33万公顷,经营耕地面积3.33公顷以下的48.42 万个,占55.2%;3.33~6.67公顷的18.98 万个,占21.6%;6.67~33.33公顷的17.07 万个,占 19.5%;33.33~66.67公顷的1.58 万个,占 1.8%;66.67公顷以上的1.65 万个,占 1.9%。

经营类型以种养业为主,其中,种植业型40.95万个,占46.7%;养殖业型39.93万个,占45.5%;种养结合型5.26万个,占6.0%;其他行业的1.56万个,占1.8%[4]。

4 国外家庭农场发展态势与经验借鉴

4.1 国外家庭农场的界定

对家庭农场的定义,美国司法部门及农业部《1998年农业年鉴》的定义均认定家庭农场(family farm)应具备以下条件:生产销售农产品;能够获得足够的收入(包括非农收入)支付家庭和农场的运营;由农场主自行管理农场,农场主及其家庭提供足够的劳动力,可以雇佣季节工与少量的长期农工[5]。

俄罗斯《家庭农场法》规定:家庭农场是享有法人权利的独立生产经营主体,由农民个人及家庭成员组成,并在利用终身占有、继承的土地和资产的基础上进行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6]。

日本没有明确定义家庭农场,只对“销售农户”与“家庭经营体”进行了划分,并指出农业经营体是从事农业生产与农业服务,并且经营面积或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业经济组织,可分为“家庭经营体”和“组织经营体(法人)”[7]。

4.2 国外家庭农场发展状况

家庭农场在美国和西欧等国家已成为很成熟的土地经营形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英国家庭农场在占全部农业生产比分别为90%、91.5%、90.4%、80%、75%。

美国农业部以家庭农场的年销售额来划分其规模,例如美国的小型家庭农场年销售额在25万美元以下;大型家庭农场在25万美元到50万美元之间;超大型家庭农场在50万美元以上,家庭农场平均耕地面积在200公顷以上。家庭农场不仅是美国农业的基本组织形式,也取得了很好的农业发展效益。2007年,美国农户的平均家庭收入为8.4万美元,连续11年超过全美家庭平均收入。

欧洲家庭农场耕地面积大都在20公顷以上,其经营规模与家庭劳动力的供给水平相适应。社会化服务体系、政府出台的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科技推广体系、大学及研究机构的科技创新项目都围绕家庭农场而建立。德国通过土地整理扩大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制定统一的农地产权制度,并以中小型家庭农场为农业经济发展主体。家庭农场规模标准为占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下的为小型农场,占地面积在30~100公顷的农场为中型农场,占地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为大型农场,大型农场占所有德国农场的比重为8.5%,中型农场所占比重为27.2%,小型农场占比为64.3%。德国家庭农场发展特点表现在:一是土地流转法律法规相对完善;二是政府采取鼓励农户迁移、投资信贷支持、鼓励农民转行等资金支持政策推进土地流转;三是加强农业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培训,通过大学培养专门农业人才或职业培训达到农业从业资格,培育既懂经营管理又有农业生产经验的现代农场主;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对完善[8]。

东亚地区由于人多地少,家庭农场面积较小,一般在2公顷左右。日本则以职业而非户籍为标准来确认家庭农场经营者,法律界定农业生产法人中半数以上股东应当每年有60日以上在农场劳动。

4.3 国外家庭农场发展经验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国外家庭农场的发展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家庭农场经营者综合素质较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了解市场与行业动态,善于经营管理,观念意识超前;二是农场相对规模较大,专业化、机械化、信息化程度较高;三是生产的农畜产品符合标准化要求;四是家庭的内聚力维系着农业生产的稳定性,通过建立和完善服务于家庭农场的农机生产体系、销售体系、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以及农业资本市场体系,将家庭农场与农业商品化、机械化、规模化、科学化等现代生产力因素相结合,具备现代农业企业的基本特征。

5 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措施

5.1 确定土地权属关系,有序推进土地流转

土地是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前提。在农村土地经营使用权方面,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进一步完善权能,赋予家庭农场对土地的使用权和调配权。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建立有利于家庭农场发展的土地流转机制,采取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为家庭农场可持续发展提供足够的土地。

5.2 加强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构建新型主体培育机制

加快培养职业农民,逐步实施注册农民制度,家庭农场经营者必须是注册农民,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技术员、家庭农场经营者等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以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通过政策引导涉农专业的大学生到家庭农场中就业,设立专项资金吸引具有务农经验、有能力、有经济头脑的农民工返乡务农创业。

5.3 加强金融政策扶持,创新金融服务体系

建立灵活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缓解有资质的家庭农场主融资难的问题。首先,完善帮扶补贴政策,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条件和范围,适时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价值认定和抵押登记制度,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大财政政策向家庭农场的倾斜力度,对达到一定标准并具有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进行合理的补贴和奖励,加强对从事农业设施、生态农业、特色种植、农业标准化和农业产业化等形式的家庭农场的帮扶补贴。

其次,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基层建立农业信贷网点,基于家庭农场的订单、土地流转协议、保单等创新开发相应的信贷产品,开发产业链信贷产品。寻找产业化链条互相联系的各环节适合的投放点。进一步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覆盖范围,并将家庭农场列为农业政策性保险的重点推广对象。

5.4 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积极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间的合作与联合,扶持组建家庭农场合作社,为家庭农场连接市场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科研教育单位、私人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为家庭农场提供良种、农机、技术、信息、植保、加工、储运和销售等一体化服务,形成家庭农场发展的内外部互动机制与服务平台。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服务支撑。

参 考 文 献:

[1]袁赛男.家庭农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路径选择——基于家庭农场与传统小农户、雇工农场的比较[J].南方农村,2013(4):4-15.

[2]张俊峰.发展家庭农场应研究的若干问题[J].农村经济,2013(7):36-38.

[3]王建华,李俏.家庭农场可持续发展机制构建研究[J].学习与实践,2013(9):68-72.

[4]何勇,罗传浩,黄波,等.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分析和探讨[J].四川农业科技,2013(8):10-12.

[5]USDA.Agriculture Fact Book [M].Claitor Pub.Div.,1998.

[6]方康云.俄罗斯的家庭农场[J].世界农业,2001(12):23-25.

[7]高强,高桥五郎.日本农地制度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J].调研世界,2012(5):60-64.

[8]徐会苹.德国家庭农场发展对中国发展家庭农场的启示[J].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0(4):70-73.

作者:包乌兰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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