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

2022-04-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项新的任务开始之前,有必要去理清工作思路,将工作目标予以细分,让我们提前去做好工作计划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粮食购销业务工作计划

粮库工作总结(粮食购销企业工作总

结)

县城仓库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我库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绩。现将一年的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库建于1958年,位于县文明西路,占地面积为40243平方米。总库容为2550万公斤。是收储公司购

销量最大的一个基层库站。仓库共有职工24人,其中:男7人,女17人;回族1人,维族3人,汉族20人;党员5人。由于当前粮食企业改制工作全面展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上级要求积

极投入到新一轮的企业改制中。粮食职工全员置换身份,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并实行竞聘上岗机制,通过竞岗,我库现有在岗职工19人,待岗职工5人。

二、加强班子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首先,在库主任领导下,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各项工作。通过办黑板报、集中学习和写心得体会来提高职工思想意识和自身素质。

其次,及时成立各领导组织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了事事有人管,人人管到位。并在本库党员同志的带领下,“互帮互学,爱岗敬业”,真正形成“思发展,比贡献,增素质,树形象”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经营工作的开展。

三、切实做好夏、秋粮收购及调运工作

夏收前,我库及时做好腾仓并仓工作,保证收购需要并积极做好粮食机

械维修,计量和检化验设备检测工作。大力宣传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利用办黑板报公布收购价格,让农民售“明白粮”。收购中: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价格公开、质量标准公开、验粮公开;计量公正、以质论价;按时结算农民交售小麦价款。严把收购质量关,不合格的粮食不准入库,必须经整晒合格后才能入库,保证了收购质量。

二是为售粮群众提供优质的售粮服务:我库始终以“需求无止境,服务无极限”的服务理念为宗旨。为农民提供茶水和粮食整晒工具,方便农民售粮,延长工作时间,确保售粮农民随到随收。职工还主动帮助年老体弱的售粮群众装、卸粮食,减轻他们的劳动强度。收购前,在公司领导支持下,院内晒场维修地坪 米 。为农民晒粮提供了宽敞的场所。

秋粮收购中,及时落实岗位责任,坚持早开门,晚关门。售粮农民随到随

收,随收随结,决不留粮过夜,不给农民打白条。截止12月中旬共收购小麦9255142公斤,油葵4492923公斤,红花籽1007045公斤。

今年粮食经营难度进一步增大,为此,从收购到销售,我库一直坚持“诚为本,信为道”的经营理念,虽然购销量很大,但大家没叫一声苦一声累,齐心协力,任劳任怨。截止12月中旬共销售小麦12936000公斤,玉米144509公斤,油葵282260公斤,红花籽315181公斤。因我库调运工作实行粮食散装、散运、过磅、电脑打单;透明度强,缓解了力资矛盾,赢得了良好的信誉。

四、做好“安全生产”和“一符五无 ”粮仓工作,确保所有库存粮油万无一失

为确保粮食储备安全,我库对保管工作做到了常抓不懈。今年储粮最多,品种也多,保粮安全压力大;除小麦全部在库房储存外,玉米、油葵基本都在露天储存。为使所有储存粮食在不同季

节无虫、无霉、无损失,我们把保粮工作摆在首位:

首先,健全细化了保粮制度;认真执行粮情“三观、七测、半月化”的检测制度,实行危粮限期处理制度。要求责任保管员对粮情至少三天进仓一查,保管组检验员七天一查,并逐仓逐垛扦样,现场查看粮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储粮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所有储粮万无一失。今年我库在州集团“ 一符五无 ”粮仓工作检查中,喜得95分好成绩。

其次,我库今年5月份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对仓库所有线路改修为地埋电缆。坚决杜绝了安全设施带病工作的现象发生。

针对消防工作,我库建立了以库主任为单位的总的安全消防责任人,坚持每月围绕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常识学习,并计划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灭火演练。目的是通过这些必要的教育形式,普及职工

的消防意识,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集体观念;在全库形成人人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人人关心防火、重视防火,自觉做好消防工作的局面。

五、正确对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一年的“一符五无”粮仓工作检查发现我库在保管员帐、卡记录方面和后期保粮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保管员在每次检查粮情后,有时没能及时记录,所以在补记时便漏记或错记一些问题,导致当日检查的粮情与记录不符情况出现。而保管员在后期保粮中特别是小麦储粮,后熟期长,易感染害虫12全文查看

第二篇:粮食购销市场化粮食仓储工作的发展思路与对策

肖永宽董立勤耿小玲

(宝鸡市粮食局)

粮食仓储工作在粮食商品流通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是连接收购、销售、加工的中间环节。粮食仓储分为粮食储备和周转储存两个体系,粮食储备是为了备战、备荒、应付突发事件,以及平抑市场粮价异常波动,周转储存是商品粮离开生产领域即将进入消费领域的临时性储藏。所以粮食储藏是政府宏观调控和粮食流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为此,笔者就粮食市场化条件下粮食仓储业究竟如何形成良性发展谈几点粗浅认识。

1目前粮食仓储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和现状

1.1仓储布局有了根本性的变化

前些年,粮食库存量大且点多面广,有相当数量的粮食露天储存,经过这几年的促销压库,粮食库存总量大为下降,且随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重组,企业数大为减少,“老粮”已基本处理完毕,商品周转库存下降,而各级储备粮数量将逐年上升,仓储管理工作责任加大。

1.2仓储设施功能的发挥出现了分化

一方面,1998年以来的新库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大型储备粮库仓储设施的条件;而另一方面,由于投入机制的调整,使许多老企业和中小仓储企业的仓储设施得不到更新,功能得不到提升,甚至对仓房、设备、场地的基本维护都难以得到保障,影响到储粮的安全。

1.3仓储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

一方面,大中型储备库由于储备量大、待遇高,吸引聚集了仓储保防业务精英,管理力量强;而另一方面,大部分基层购销企业从事仓储保防工作的专业人员偏少,有的地方把文化素质高、精明强干的防保人员调到了其他岗位,造成防保力量削弱,保粮人员业务素质下降。

1.4仓储管理水平差距拉大

我国在长期的粮食仓储防治中建立了一整套的技术规范,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储粮经验,在大中型储备库得到了充分运用和发展,但在基层购销企业由于受经济、人才等因素的制约,一些基本的技术措施难以到位。

1.5仓储科学保粮手段实施面萎缩

突出表现在对商品周转粮的保管,过去是立足长期储存,努力使用科保手段,现在大部分企业立足零库存、快周转,基本不用科保措施。

2粮食购销市场化对仓储业的影响

2.1随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到位,新组建的粮食仓储企业将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和经济实体,去掉包袱,轻装上阵,极大地发挥仓储设施和技术优势,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的,审时度势,自主决定粮食的购、销、存。

2.2粮食仓储管理将从过去的单纯对国有粮食企业的管理转向对整个粮食行业的管理。随着管理范围的扩大,情况更复杂,管理难度增大。

2.3仓储设施可能空置。因为粮食储藏需要成本(主要是贷款利息和保管费用),且要承担市场风险。储存期越长,成本越高,而粮食因品质呈下降趋势售价越低。从经济效益方面考虑,商品库存为零时,企业经济效益最好。除非预测粮价上涨,库存粮食能获取更大的利润,否则粮食企业是不会主动储存粮食的。(排除国家宏观管理因素)

2.4仓储设施发生流失。原国有粮食企业经过改制后组成的新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会轻易改变仓储设施用途;有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因负债严重,改制重组后已不复存在,这都可能会造成仓储设施流失。

2.5企业经营更加灵活,政府调控能力有限。在粮价上涨时,可能会出现粮食企业争相购买,而农民惜售的“买粮难”局面,而当粮价下跌时,可能会出现粮食企业不购、少购或即购即销,而出现农民“卖粮难”的局面,这种情形在一定程度上会冲击市场秩序。

3粮食市场化条件下仓储业的发展思路与对策

3.1完善仓储设施,提升仓储功能

粮食仓库是储粮的最基础设施,是国家对粮食有效实施宏观调控的载体。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中,必须注意保持各级政府和粮食局对大中型粮食储备库和骨干购销企业的控制力,注重发挥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重点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的建设、维修和保养。根据目前改革的实际情况,粮油仓储设施作为国有资产,无论采取承包租赁还是股份合作经营,必须落实国有仓储设施维修投入和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统筹搞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对基层购销企业可实行资产有偿使用,以保持仓储设施有较高的完好率,并逐步改善储粮设施条件。同时在有条件的企业大力推广应用机械通风、粮情监测、环流熏蒸等储粮新技术装备,大力发展生态储粮、远程测控、信息管理等新技术,提升仓储功能和储粮安全性能。

3.2加强行业指导,履行社会职能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实施为建立粮食仓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应当积极主动地把原有的国有粮食企业仓储力量较强的优势组织起来,统一规划,指导建立粮食仓储业务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粮食

经营者提供优质的专业化服务;将本地区本行业的粮食仓储业务骨干和科技尖子协调在一起,共同研究和解决仓储管理和技术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帮助粮食企业解决仓储难题。同时要积极探索仓储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思路与方法,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要全面掌握社会粮食仓储企业及其活动情况,主动向他们提供政策服务、企业咨询、信息服务等,要以代农服务为基点,利用企业现有仓储、烘干、加工等设施优势,开展代农储粮、代农烘干、代农加工、品种兑换等服务,通过方便农民售粮、存粮、用粮,增进粮食企业与农民的感情,达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目的。

3.3加强依法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能,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粮食流通,并实施监督检查。一要引导粮食经营者正确遵守粮食法律法规,履行粮食法律法规对粮食经营者在仓储方面规定的义务,这是一种事前的服务行为,包括对粮食经营者的宣传、培训和引导等。二要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制裁。当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出现的时候,就要给予必要的制裁,以维护粮食经济秩序。三要认真执行粮食市场准人制度,作为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进入粮食市场既要具备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又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且享受应有的权利。为防止粮食企业扰乱粮食市场,对粮食经营者必须有丰年最低库存量和歉年最高库存量的规定,从制度上控制粮价暴涨暴跌。

3.4构建新型粮食仓储企业

原基层的大部分粮食购销企业虽经改革,但由于受原企业设施、经营渠道局限和市场需要,绝大部分企业还是从事粮食购销存业务。不论是国有的、民营的、股份制或者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关键在于组建好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和经济实体;面对粮食市场化的新形势,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机制,严格管理,拓展经营思路,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3.5仓储企业尽可能加入粮食产业化队伍

粮食产业化是新时期粮食企业发展的根本取向,它是按照市场机制将粮食的生产、收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联结成一个完整的经济实体,实现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提高粮食的增值能力和比较效益。仓储企业加入,既可在产业链中发挥储存环节的优势,又能使仓储企业改变“买原粮、卖原粮”的经营方式,达到产业化中各组织成员共赢的目的。

3.6加强对粮食经营者的业务培训

由于粮食收购主体的多元化,粮食经营者之间的物质条件和技术力量千差万别,因此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者的储粮技术指导和仓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仓储业务水平;积极推广科学保粮、绿色保粮等储粮技术,降低

粮食损失损耗,提高储粮品质;同时随着粮食购销形势的变化,农民售粮的时机也更加理性,产品变为商品的时间段拉长,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民自留粮食保管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农民掌握储粮技术,减少农民自留粮食的损失。通过粮食仓储安全为国家粮食安全作贡献。

综上所述,粮食仓储业在粮食流通中的作用不容忽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实施,为粮食仓储工作扩展了前所未有的空间, 在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新形势下,粮食仓储工作者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探索粮食储藏与管理的新路子,维护粮食市场的正常运作,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第三篇:粮食购销政策

1、当前国家在粮食购销经营上有哪些具体政策? 答: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元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购销价格,这标志着我国粮食流通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标志着我国粮食流通全面进入了市场化经济发展的轨道。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了粮食直补政策,同时对粮食主产省份主要粮食品种实行了最低保护价托市收购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我市作为粮食纯销区,目前对粮食经营企业粮食购销实行的政策是“购得进,销得出,有盈利”。在正常情况下,粮食购销经营及价格由市场供求机制形成,企业自主经营,政府不再干预。在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市场动荡、粮价暴涨时,政府一定将通过宏观调控措施进行市场干预。譬如通过组织储备粮投放的办法,平拟市场粮价,确保市场供应等。

2、国家在粮食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上有什么支持和鼓励政策?

答: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依法从事的粮食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以非法手段阻碍粮食自由流通。

第四篇:关于粮食竞价购销合同

1甲方(购方):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

甲方受_________粮食局委托与乙方签订购买合同。甲、乙双方按_________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此合同。

一、产品名称:粳稻谷(东北产)

二、生产年限:_________年产,新粳稻谷

三、质量标准:国标(gb1350-1999)三等以上(含三等)

四、储存指标:执行《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中粳稻谷"宜存"指标及新陈判定的要求,脂肪酸值按照宜储存的要求为≤

25、0mgkoh/100g。

五、数量:_________万吨整。(注:供货数量不得超过本合同数量的±50吨。)

六、价格:_________元/吨(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含包装)。

注: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发出的稻谷,结算价格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市斤提高_________元,发货日期以铁路发票为准。

七、总金额(大写):_________

八、包装、运输及稻谷质量的具体要求:

(一)稻谷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包装物的规定。

(二)执行铁道部《关于解决铁路粮食运输散落问题的通知》,确保在装卸及运输环节中不散不漏。

(三)稻谷质量的具体要求

1、稻谷底价以出糙率≥77%为基础价,出糙率每增加1%(含1%),价格提高_________元/市斤。出糙率最高结算标准为81%。国标三等以下(不含三等)拒收。

2、谷外糙米按照国标要求为≤2%;

3、水分按照国标要求为≤14.5%;

4、脂肪酸值按照宜储存的要求为≤25.0mgkoh/100g,大于25.0mgkoh/100g的稻谷拒收;

5、黄粒米按照国标要求为≤1%;

6、整精米率按照国标要求为≥60.0%;

7、杂质按照国标要求为≤1%;

8、稻谷必须是_________年产新粳稻。

九、交货时间:乙方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内(含1万吨)的,乙方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完成粮食发运任务,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上的,乙方发运截止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以铁路大票发运时间为准。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入库任务,则被视为违约,甲方据此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违约数量以每吨_________元的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十、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清退

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前按合同数量向_________按每吨_________元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全部履行后,在最后一份《_________储备粮油入库通知单》开出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通知_________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十一、验收办法:由甲方委托_________市粮油食品检验所验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甲方不予接收。结算数量以_________市粮食局储备处开具的入库单为准。超过本合同规定数量的部分甲方不予接收,由乙方自行处理。

十二、货款结算:甲方凭_________市粮食局开具的《储备粮油入库通知单》数量进行据实结算。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购货发票。

十三、甲方应当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或者抬级抬价,不得拒收、限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除发霉变质或者掺杂掺假的粮食外,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水份、自然杂质,按质论价,予以收购。

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也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方式抵充售粮款。

十四、违约责任: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农发行申请贷款。贷款到位后,经银行核实库存后的7个工作日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除外)向乙方支付足额货款。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视为违约,按照违约数量以每吨_________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根据情况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发运的稻谷发现新陈混装或以陈充新的情况,除拒收稻谷外,全部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粮食局_________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共同进行仲裁检验;商务处理由_________市粮食局储备处协商解决。

十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所属地区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粮食竞价购销合同

2合同编号:_________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豆类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

│品种数量│等│单│数│包装│价格/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 │级│位│量│ │保护价 │ │

├────┼─┼─┼─┼──┼────┼─┬─┬─┬─┬─┬─┬─┬─┬─┤

│ │ │ │ │ │ │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质量要求:豆子应达到国家相应标准,且无破损豆、霉烂豆、虫豆、异色豆,杂质不得超过_________%,水分含量应在_________%以内,超出部分按比例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_________%;不成熟豆在_________%以内; 。

第三条 甲方□是 □否 提供豆种及一次性封闭除草农药,价格为_________元/亩,合计:_________元,价款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 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豆类种植,并确保豆子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五条 交(提)货及验收方式:_________;地点:_________;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

第六条 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_________。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豆子不符合约定要求或掺入其他品种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验收时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豆子或擅自将豆子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豆种、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豆子的,应按照每亩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

第八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收购方(签章):_________ 种植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五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附件1:

增值税报批类优惠项目管理

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报批类优惠项目条件的,应当在政策规定优惠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照受理、审批、送达执行各环节规定进行确认。

纳税人办理减免税,应提交书面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并填报《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根据不同的减免税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原件,税务机关核对后交还纳税人,报送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采用简易征收办法的,只提交《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执行。

一、免征增值税项目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销售粮食和植物油免征增值税 1.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

2.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

①军队用粮: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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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污泥处理处置是指对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

需补充报送的资料:

(1)《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有效期两年,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2)省经信委认定文件复印件;

(3)上述第1至4项产品另需报送的资料:

具有资质的省级质检机构出具的综合利用产品质量、综合利用资源品质及掺量的抽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上述第5至6项产品另需报送的资料:

①县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验收报告或环境监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②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纳税人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生产过程中如果排放污水的,提供生产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生产工艺要求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

二、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100% 1.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 2.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包括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

3.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4.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5.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

6.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发电(热)原料中100%利用上述资源。

7.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含油污水、有机废水、污水处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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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

需补充报送的资料:

(1)《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省经信委认定文件复印件;

(3)县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验收报告或环境监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纳税人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生产过程中如果排放污水的,提供生产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生产工艺要求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50%

1.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退役军用发射药在生产原料中的比重不低于90%。

2.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石膏、硫酸、硫酸铵和硫磺。

3.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在生产原料中所占的比重不低于80%。

4.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

5.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6.部分新型墙体材料。

7. 以蔗渣为原料生产的蔗渣浆、蔗渣刨花板及各类纸制品。生产原料中蔗渣所占比重不低于70%。

8. 以粉煤灰、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氧化铝、活性硅酸钙。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25%。

9. 利用污泥生产的污泥微生物蛋白。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

10. 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瓷绝缘子、煅烧高岭土。其中瓷绝缘子生产原料中煤矸石所占比重不低于30%,煅烧高岭土生产原料中煤矸石所占比重不低于90%

11. 以废旧电池、废感光材料、废彩色显影液、废催化剂、废灯泡(管)、电解废弃物、电镀废弃物、废线路板、树脂废弃物、烟尘灰、湿法泥、熔炼渣、河底淤泥、废旧电机、报废汽车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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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需补充报送的资料:

(1)贵州省软件评测中心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软件监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软件监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需提供省经信委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省经信委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5年)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动漫企业的文件复印件,省级认定机构颁发的《动漫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列表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9号)

(五)安置残疾人就业符合下列条件的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安置残疾人超过25%(含25%),且残疾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

需补充报送的资料:

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单位报送的资料: ①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复印件; ②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③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复印件; ④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复印件。

不需要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单位,以及因认定部门向其收取费用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的单位报送的资料:

①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②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③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

(六)国内铂金生产企业自产自销的铂金增值税即征即退。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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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根据盛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兼并重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到~年1月底,基本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因企制宜的原则。根据盛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因企制宜,确定改革形式。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做好职工身份置换和安置分流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清理财务挂帐和清产核资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制定补偿标准,确保改革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重点。

1、搞好职工身份置换,精减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职工再就业。

2、搞好资产重组界定,建立起能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的国有独资粮食储备体系、军粮供应体系。

3、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消化历史包袱,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顺利走向市常

4、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新的用人、用工、分配制度,促进购销企业面向市场,主动服务。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于今年7月份开始,~年1月底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1、改革形式。根据盛市有关文件规定,在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确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改革形式。县保留1-2个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储备粮和军粮供应。对粮所实行股份制改革,根据清产核资情况确定重组规模。

2、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粮食购销企业要结合实际,依法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于~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职工身份置换。

3、清产核资。从今年7月份开始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全面清产核资,10月底完成。

4、经济补偿金。企业补偿金按照企业自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

5、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妥善做好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工作,确保平稳安置、顺利分流。用足用好社保、退休、内退、病退等政策,保持职工社保关系的连续性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安置的职工要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新公司注册登记。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变更手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县粮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相关政策

(一)国土资源部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涉及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办理评估备案、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土地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土地有关手续。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按有关规定缴纳和使用,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安置职工。对破产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其土地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二)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

(三)粮食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自筹资金安排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费,可纳入企业当期损益。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改制时要清偿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盛市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五)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农业发展银行对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按信贷管理原则,积极予以贷款。对企业已经剥离政策性挂账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

(六)企业改革中需要支付的审核、评估、验资、咨询、登记、签证等费用,除国家规费外,属政府部门收取的,按最低标准收龋

五、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为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发展计划、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体改、工商、税务、农发行、粮食等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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