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2022-12-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项目书记的“八八”工作法

随着市场的变化、企业的发展、管理的深入、队伍的多元,项目党组织书记工作对象和内容也更加宽泛复杂,需要扮演的角色更加立体多元,对项目党组织书记的能力素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2013年,中铁五局一公司党委提出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八八工作法”,明确项目书记必须担当八种角色、完成八项任务。

一要做思想的引领者

——把方向

思想的方向和高度决定了行动的方向和高度。项目作为企业的管理中心和效益源头,思路的正确和思想的统一非常重要。项目党组织书记必须做思想的引领者,重点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思想引导,实现思想统领;二是加强目标激励,实现行动统领;三是加强形势教育,实现心理统领;四是加强情绪疏导,实现情绪统领。

二要做重点管理工作的谋划者

——出主意

首先要做好项目管理总体谋划。项目书记要与班子其他成员一起,找准项目的重点、难点、可创造的亮点,形成项目管理大纲,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其次要做好重点工作谋划。书记必须对影响项目运行的重点工作密切关注、积极推进、督促落实。再其次要做好阶段性谋划。适时适宜地做好相关工作謀划,对大干阶段和收尾阶段的重点工作要有所侧重。最后要做好应急事件谋划。完善应急处理预案,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发生率和影响力。

三要做项目形象的塑造者

——抓宣传

一是塑造良好的外部形象。按照规范实用、突出特色、打造亮点、独特节俭的原则,因地制宜、轻重有度地做好项目有形化建设。二要创造良好的社会信誉。切实抓好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在业主各类评比中争取好的成绩,扩大企业的市场影响。三要展示良好的队伍形象。要大力宣传施工队伍攻坚克难的奋斗历程和杰出业绩,树立能征善战、敢于担当、诚实守信、规范自律的队伍形象。四要传播良好的企业文化。要结合实际打造具有项目特色的红文化、隧文化、家文化,提高企业的文化影响和文化自信。

四要做内外和谐的协调者

——重沟通

项目党组织必须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内外协调上,发挥好调和剂、润滑油的作用:一是做好与上级的沟通协调;二是加强班子内部的沟通协调;三是做好不同责任主体间的沟通协调;四是加强与个人的沟通协调,为各项工作推进排除思想障碍;五是加强对外的沟通协调,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交流,依托政府力量,妥善处理与当地百姓密切相关的征地拆迁、施工干扰、水源影响、房屋损坏等事项。

五要做重点难点工作的推动者

——搭台子

一是做好思想准备,形成统一思想,增加全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做好方案准备。明确方法、步骤,完善标准、流程,为重难点工作的推进铺设轨道。三是做好人员准备。要明确分工、明确权责、明确奖罚,将责任层层分解到岗位、到个人。四是做好过程纠偏。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跟进,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出现方向性偏差的及时指出纠正。五是做好经验总结。

六要做干部员工队伍的建设者

——育人才

项目党组织书记必须将班子和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争取多出成果:一要在加强班子建设上出成果;二要在党员教育上出成果;三要在人才培养上出成果;四要在队伍培训上出成果。

七要做急事难事烦事的落实者

——担责任

项目党组织书记要经常处理一些急难烦事,关键要把握几点:一是急事要有对策。要明确方法、步骤、责任人,努力争取事情的妥善解决,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二是难事要有担当。书记在项目困难时期、关键时刻一定要挺身而出、勇于担当,发挥好形势导向、宣传鼓劲的带动作用。三是烦事要有耐性。书记一定要有足够的耐性,主动承担责任,让自己的工作“接地气”,做到眼勤、耳勤、腿勤、脑勤,切实发挥好凝聚人心、连接内外的枢纽作用。

八要做党纪制度规则的执行者

——作表率

其一要带头做。项目书记要带头执行廉洁规定,以实际行动提高组织和个人的公信力,引导大家“向我看齐”。其二要不停说。项目书记要不间断地对制度法规进行宣传,帮助员工让标准成为习惯。其三要勤检查。要定期组织风险排查,强化过程监控,促进规范执行,降低廉洁风险。其四要严考核。要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及时地兑现奖罚,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责任编辑:李万全)

作者:中铁五局一公司党委

第2篇:发挥党委书记工作研究会的功能作用

天津市国资系统企业党委书记工作研究会,成立于1994年。10多年来,随着队伍的不断壮大和生命力、影响力、凝聚力的不断增强,研究会由一个自发的、独立的研究组织,发展成为天津市党建研究会的国资分会、全国部分省市企业党委书记工作研究会的成员单位。

研究会成立以来,坚持紧密围绕企业经济发展和党建工作的实际开展课题研究,充分发挥“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平台、企业党建创新实践基地、多角度多层次服务载体”的功能作用,在服务企业党建工作、服务企业党委书记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多年来,研究会不断收获企业党建创新实践和专题研究的成果,连续多届次在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和天津市党的建设研究会研究成果评选中分获一、二等奖的好成绩。这些研究成果为市国资委党委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在全系统企业党建创新实践中发挥了先行先试的示范带动作用。研究会的研究工作,得到了天津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强化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平台”的功能作用

推进瓶颈问题的破解

研究会的生命在于研究。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研究会在企业党建工作重点问题的研究、难点问题的破解、关键问题的攻克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课题研究的视野不断得到拓展、研究的质量不断得到提高、研究的成果不断得到应用。

为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研究会通过在实践中抓住“选准研究课题、创新研究方法、注重成果应用”三个环节,推进了瓶颈问题的破解,对于会员单位党建工作的创新实践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选准研究课题。多年来,研究会在课题的确定上坚持“三个紧密结合”,即紧密结合中央、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企业科学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企业党委书记研究会的特点选题立项,从源头上为提高研究成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夯实了基础。

近年来,研究会结合中央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和党委书记研究会的自身特点,确定了《关于党委书记在企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研究》,从“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和自觉实践者”三个方面,为企业党委书记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提供了思路借鉴;结合落实天津市委“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目标任务和推进企业科学发展的实际,确定了《关于在“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中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典型经验的研究》,从“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把握大局、以学习实践活动为思想动力借势乘势、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凝心聚力、拓展主题实践活动外延选准载体、为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等五个方面,为党组织在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中充分发挥先进性作用提供了经验借鉴;结合市国资委党委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重点工作和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优势的切入点,确定了《关于党组织在企业选人用人中发挥作用实现方式的研究》,从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现实出发,从解决好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的关系入手,认真总结和研究了“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培养后备人才”的实现方式,为党组织在企业选人用人中发挥作用提供了实践借鉴。

创新研究方法。好的方法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桥和船,是理性思考与创新实践相结合的产物。研究会在课题研究中,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积极推进研究方式的创新。在坚持“重点课题会长负责制、带课题走出去调查研讨、请进来进行敞开式交流、命专题举办论坛会”等方式的基础上,近年来,又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一是关口前移,把“功夫”延伸到“事前”。为搞好课题研究,研究会在课题研讨活动之前,以开题会形式,邀请有关同志就确定课题研究的重点、入手点以及关键点进行深入研讨,使课题研究的用力点和方向更加明确。二是借智借力,提升课题研究的层次和水平。在课题研究上,积极创新研究方式,与兄弟省市企业党委书记研究会和有关单位、部门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联合调研、合力攻关,借智借力搞好课题研究,进一步拓展研究思路,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充分挖掘、调动两个方面的积极性。研究会坚持实施课题负责制,注重发挥课题组长和课题组成员单位党委书记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一方面与课题组长进行沟通联系,请他们结合企业党建工作实际细化题目、确定重点,尽职尽责组织开展好课题研讨工作,并在课题研讨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在研讨时进行主旨发言,引导研讨深入;另一方面请各会员单位党委书记,在会前认真进行深入思考,讨论中大胆提出问题,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招法,在成果的形成中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此基础上,研究会还制定了《关于深化课题研究、推进创新实践的意见》,对创新研究方法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研究方式的不断创新,有效提升了研究成果的层次和水平,确保了重点研究课题的高质量圆满完成。

注重成果应用。课题研究的目的在于成果的应用。研究成果的价值,不能仅仅停留在报告上,不能仅仅满足于研究任务的完成。研究会注重把研究成果的转化作为用力方向,努力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被上级党委决策采纳,应用于指导企业党建的实践中,形成了一批有影响、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近年来,研究会形成的《关于改制企业党组织如何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调查与思考》《关于企业党员队伍建设机制创新的实践与思考》两篇研究成果,分别在《对策研究》《求知》《国资党建》《调研选报》等刊物上发表,并荣获天津市第八届、第九届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工业党委系统第七届、第八届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关于国资系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得到了国资委党委领导的充分肯定,部分观点和对策建议被用于国资委党委主要领导讲话和文件规定之中,为市国资委党委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研究成果分别在《求知》《支部生活》《天津组工网》和《国资党建》《调研选报》等刊物和网站刊发。《关于在党委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党委书记职责作用的研究》,在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中荣获二等奖。研究成果得到市国资委领导的肯定,被中央企业党建研究会会刊《企业文明》刊发。

强化企业党建创新“实践基地”的功能作用

推进创新思路的实施

多年来,研究会在推进和服务企业党建工作中,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问题研究,一手抓创新实践。在加大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推进企业党建瓶颈问题破解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委书记工作研究会企业党建创新“实践基地”的功能作用,着力在选准载体、推进党建创新实践不断深化上下功夫:

以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为载体,推进企业党建创新实践。近年来,市国资委党委不断加大对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推进力度,研究会充分发挥企业党建创新“实践基地”的功能作用,紧紧围绕市国资委党委的中心工作,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条件下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的实现方式,特别在“参与决策、主导用人、带头执行、保证监督”四个方面加大了实践探索的力度,推进会员单位结合企业实际进行有益探索,在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中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

比如,市国资委党委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中,提出了“发挥法人治理结构功能优势、党组织政治优势和职工民主管理优势”的建设思路,并就如何发挥党委书记董事长统筹协调处理好“三个优势”的关系,有效集成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整体合力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研究会积极在会员单位中推进实践,并注重在实践中发现典型,认真总结了泵业集团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条件下,发挥党委书记董事长统筹协调、有效集成“三个优势”作用的经验,在会员单位及网站上进行推广,以点带面推进党建创新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化。

以企业党建创新特色活动评选为载体,推进企业党建创新实践。研究会坚持数年在会员单位中开展企业党建特色活动的评选,目的是推进企业党建创新的不断深化,保证“墙内开花墙内首先红”,使研究会各成员单位能够有效借鉴和分享创新成果。

研究会在强化企业党建实践基地功能作用中,坚持以企业党建特色活动信息发布会为载体,积极宣传、推广了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天津卷烟厂党委“以主题党日活动激发党组织和党员的创新创造活力”;轧一集团党委“做实双培养工程,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中环计算机公司党委“以承诺活动为载体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党委“跟进企业生产管理、生产环节、公益事业,进一步拓展党组织在合资企业发挥作用的空间”;东丽供电分公司党委“构建以目标激励、荣誉激励、成长激励、情感关怀和文化培育五种激励为框架的精神动力体系,激发员工队伍创造力和活力”等创新作法,并通过向相关刊物推荐、研究会网站对外宣传、召开现场交流会等多种方式,拓展推介的渠道。此外,通过各会员单位上报的信息中捕捉、发现创新成果和先进典型,及时利用网站对外宣传了荣获国电公司创新成果奖的城南供电分公司党委“双培养工程”的先进经验,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党建创新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以重点课题的研究为载体,推进企业党建创新实践。研究会在推进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的同时,注重总结各会员单位的实践经验。在课题研究方案确定后,请课题申报单位一方面认真总结本单位成功作法,另一方面在课题研究的深化方向上进行有益探索实践。

结合“关于工业、国资委系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的专题,研究会总结了天津钢管集团公司、滨海供电公司、中新药业隆顺榕制药厂、航天科工集团8358所等企业党委,着力改善和优化党务工作者队伍结构,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的经验;总结了第六中药厂党委、华津制药厂党委、高压供电公司党委通过强化政治理论与经济管理知识“双培训”,促进理论素质与经济管理能力的“双过硬”,有效地提升了党支部书记队伍履行双重职责素质能力的经验;总结了天津钢铁有限公司、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碱厂、轧一制钢有限公司等企业党委,积极探索培养培训途径,创新有效方法,促进党务工作者素质能力提高的经验。

近年来,研究会会员单位在企业党建创新上,先后形成了一批创新实践成果,有近70%的企业党组织分别荣获全国、天津市、国资委党委以及集团公司级先进党组织称号,这些企业在国资系统企业党建创新中站在前排、走在前列,积极实践、大胆探索,为全系统企业党建创新实践提供了宝贵经验。

强化多角度多层次“服务载体”的功能作用

推进主体作用的发挥

党委书记研究会的主体是企业党委书记,课题研究的目的是破解企业党建工作的难点问题,总结成功经验,研究工作规律。提升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必须要通过提升研究队伍的素质能力作保证。研究会成立以来,不断强化服务功能,积极为企业党建工作和企业党委书记提供多角度、多层次的服务,推进党委书记在课题研究中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

举办高层次报告会,在丰富知识、拓展思路上提供服务。认识问题和研究问题的深度来自于人的能力,而人的能力高低重要一点是来自于他掌握知识的多与少。研究会以把企业党委书记研究会办成学习型组织为目标,紧密结合形势发展的需要,推进企业党委书记政治理论知识、经济前沿知识、现代科技知识的学习,先后多次举办高层次报告会、专题讲座,使企业党委书记思路和视野不断开阔,知识层次不断提高,领导艺术不断丰富,工作方法不断改进,党性观念不断增强。

办好研究会网站,在交流信息、宣传企业上提供服务。为充分发挥网站快速、便捷的作用,研究会秘书处在做好定期更新的基础上,一方面,不断改进内容、创新形式、提高质量;另一方面,充分调动联络员的积极性,及时宣传总结本单位的党建工作经验,并坚持开展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和好信息评比活动。与此同时,还充分利用好友会动态栏目刊发各省市研究会活动信息,为各会员单位学习先进单位的党建经验提供信息服务,为企业宣传自身、交流信息提供载体。在各会员单位和秘书处的共同努力下,网站的更新率和采用稿件的数量,逐年稳步提升,年点击率达到1万多人次。研究会实现了无纸办公。

搭建横向交流平台,在相互学习、沟通了解上提供服务。近年来,随着国资监管范围的扩大,党委书记研究会也随之发展壮大,研究会的组织构成由原来单一的工业企业,扩展为工业、商业、外贸、城建、旅游等多类型企业。在加强企业党建信息交流的同时,研究会还积极为企业间的产品推介创造条件,受到企业的欢迎。研究会通过加强企业、行业间的广泛联系,开阔企业党委书记的视野;通过组织现场会,进一步促进了会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学习;通过更大范围的交流研讨,进一步拓展了研究问题的平台,丰富完善了企业党建的新思考和新实践。

搞好跨省市学习交流,在借鉴经验、共享资源上提供服务。党委书记研究会作为群众性的研究组织,有自己独到的优势,这些年来,研究会已经在全国部分省市企业党委书记工作研究会、天津市党的建设研究会和国资系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研究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强与兄弟省市研究会的学习交流。每年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全国部分省市企业党委书记工作研究会年会,多次承办全国性年会和秘书长会议,分期分批组织研究会成员到北京、上海、重庆、四川、江苏、沈阳及宝钢集团、一汽集团等先进地区和国有企业学习考察。通过先进经验和创新思路的学习借鉴,进一步开阔企业党委书记的眼界,促进了发展理念更新、战略思维创新、工作思路出新。通过与兄弟省市企业党委书记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实现了研究力量的有效整合、研究资源的充分共享。

(责任编辑:郝幸田)

作者:天津市国资系统企业党委书记工作研究会

第3篇:中组部明确村党支部书记5项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是村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央组织部最近下发《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建立健全村党支部书记的培养选拔、责任监督、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等各项工作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首先明确了村党支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的五项工作职责: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二是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三是要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四是要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要执行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根据当前农村实际,《意见》着重对建立健全村支部书记的岗位责任和监督机制、培养选拔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作出规定,力求形成岗位有明确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关于岗位责任和监督,《意见》提出要实行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办法,严格兑现奖惩;完善村党支部书记民主评议和监督制度,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党员监督和群众监督;健全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调整机制,及时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

关于选拔培养,《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明确选拔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支部书记;要拓宽选人渠道,在坚持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的同时,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要改进选拔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乡镇党委委派等方式,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要培养后备人才,注重把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加强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关于教育培训,《意见》提出要明确教育培训的目标要求,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村党支部书记执行农村政策、引领经济发展、服务农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和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本领。《意见》要求,村党支部书记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的集中培训,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关于激励保障,《意见》提出要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报酬,建立业绩考核奖励制度,保证合理的经济待遇;强化保障措施,逐步为在职村党支部书记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对正常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加大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大力表彰宣传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的先进典型,拓宽村党支部书记的发展空间。同时,要统筹兼顾,抓好其他村干部的培养选拔、岗位责任和监督、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等工作。

《意见》还对县、乡党委和省、市党委组织部门落实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责任提出了要求。

第4篇: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黑支果乡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

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为全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对乡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工作职责进行明确。

一、乡纪委职责

1、主管全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2、协助乡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3、对党员领导干部及村组、站所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5、督促落实乡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6、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抓好乡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7、承办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乡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和精神。

2、协助党委抓好本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和促进本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组织制定乡纪委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总结,经常督促检查。亲自参与和指导本乡违纪违法案件调查。

4、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抓好纪检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和乡纪委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5、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保证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的正确性。同时,要健全权力监督制约制度。乡纪委书记参加乡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对乡党委的事权、财权、人事权等重大决策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负责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纪检工作情况。

7、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乡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全面工作。

2、严格按照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对牵头负责的工作,结合本乡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助纪委书记制定和完善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制度,研究不断提高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能力的途径、方法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4、深入工作实际,切实了解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等方面的状况,定期向纪委书记汇报并提出不断促进或改进的措施意见。

5、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形成信息并上报县纪委。

6、重点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定期向纪委书记汇报,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和改善工作的意见、建议。

7、参与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及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执行情况,不定期参加基层站所、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就重要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岗位人员任用等重大事项的公开、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协助纪委书记做好部署并参加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等重要事项。

9、参与审定纪委的目标规划、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文件。

10、严格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廉政承诺、双述双评、廉政谈话、民主决策、民主公开、集体资金管理、集体资产管理、集体资源管理等制度;加大对 “廉洁勤政好机关、廉洁融洽好社区、廉洁教育好学校、廉洁诚信好企业、廉洁和谐好乡村、廉洁明理好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六创建”活动的开展力度。

11、协助纪委书记督促落实和规范党务政务事务财务村务公开程序、内容和时限,并抓好电子查询机公开内容的更新; 加大对乡、站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督查力度。

12、协助纪委书记 接待和处理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13、 协助纪委书记加强乡纪委的自身建设,研究纪委委员、村级纪检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业务水平提高和发挥更大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14、完成上级纪委、本级党委及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乡纪检专干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做好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

2、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群众了解案源。在查办案件中做好笔录,收录口供等工作。

3、监督检查全乡各类干部对党规党法、行政性法规和学校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4、负责乡纪委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制定纪委的目标规划、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文件。

5、负责案件的有关材料、口供、电话记录的整理及归档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乡纪委委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各级纪委全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开展农村反腐倡廉教育和推进制度建设;参与对扶贫、救灾、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业和农民直接补助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3、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等问题,参与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查处和申诉受理;

4、参与纪委工作计划、总结的讨论,提出工作建议;

5、负责督促指导村、基层站所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对村、基层站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指导;

6、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了解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反映和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

7、注重搜集信息源,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形成信息并上报县纪委。

8、承办乡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5篇:关于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工作职责的通知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05-07-15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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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 发布时间:1994年3月 生效时间:1994年3月 有效性: 有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检查中国共产党内违纪案件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为使案件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案件检查工作的实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纪检机关依照党章和本条例行使案件检查权,不受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五条 案件检查要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党员和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都必须依据本条例进行检查。

第六条 案件检查要依靠党的各级组织,走群众路线,加强纪检系统内部以及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第七条 案件检查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达到既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又教育本人和广大党员的目的。

第八条 案件检查中,要切实保障党员包括被检查的党员行使党章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第九条 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 受理和初步核实

第十条 纪检机关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下列违纪问题,予以受理:

(一)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违纪问题;

(二)属上级党委管理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三)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四)下一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五)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属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和党组织重大、典型的违纪问题,必要时也可以受理。

第十一条 纪检机关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需初步核实的,应及时派人进行,必要时也可委托下级纪检机关办理。

第十二条 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 初步核实可以采用本条例第二十八条中(一)、(二)、(三)、(四)、(五)、(八)的方法收集证据。

第十四条 初步核实后,由参与核实的人员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纪检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一)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二)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

(三)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立案。

第十五 条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第三章 立案

第十六条 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第十七条 对党员的违纪问题,实行分级立案。

(一)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中央纪委报请中央批准立案。

(二)党的中央以下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基层党委、纪委为书记、副书记)违犯党纪的问题,与党委常务

委员同职级的党委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委决定立案,上一级纪委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其他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同级纪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

(三)其他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决定立案,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或党工委、党组的意见。未设立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的,由相应的党委或党工委、党组决定立案。

(四)不是干部的党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基层纪委决定立案。未设立纪委的,由基层党委决定立案。

第十八条 党的关系在地方、干部任免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除另有规定的外,一般由地方纪检机关决定立案。

若地方纪检机关认为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更为适宜的,经协商可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根据规定应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经协商也可由地方纪检机关立案。

第十九条 对于党组织严重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检机关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再上一级纪委在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也可直接决定立案。

第二十条 属于下级纪检机关立案范围的重大违纪问题,必要时上级纪检机关可直接决定立案。

第二十一条 上级纪检机关发现应由下级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可责成下级纪检机关予以立案。

第二十二条 凡需立案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经批准立案的案件,纪检机关应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

第四章 调查

第二十三条 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立案机关应根据案情组织调查组。

第二十四条 调查组要熟悉案情,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政策、规定,研究制订调查方案,并将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积极支持办案工作,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出国、出差,或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

第二十五条 调查开始时,在一般情况下,调查组应会同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与被调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和应遵守的纪律,要求其正确对待组织调查。调查中,应认真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意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第二十六条 调查组认为被调查的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停止党内职务,属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由党委决定;属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停职检查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停止党外职务的,由纪检机关向有关党外组织提出建议。

第二十七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视听材料、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

证据应经过鉴别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二十八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

(一)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二)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三)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四)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五)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七)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

(八)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第二十九条 调查取证要做到:

(一)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二)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被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适用本项规定。

(三)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第三十条 调查中,如需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等提供与违纪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有关机关应予积极配合。

第三十一条 应认真鉴别证据,严防伪证、错证。发现证据存在疑点或含糊不清的,应重新取证或补证。

第三十二条 认定错误事实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只有被调查人的交待,而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的,不能认定;被调查人拒不承认而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

第三十三条 调查组应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进行核对。对被调查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必要时还应作补充调查;对不合理的意见,应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

被调查人应在错误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对拒不签署意见的,由调查组在错误事实材料上注明。

第三十四条 调查取证基本结束后,调查组应经过集体讨论,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是:立案依据,主要错误事实及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处理建议。对调查否定的问题应交待清楚。对难以认定的重要问题用写实的方法予以反映。调查报告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

如调查组内部对错误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及处理建议等有较大分歧,经过讨论仍不能一致时,应按调查组长的意见写出调查报告。但对不同意见应在报告中作适当反映,或另以书面形式反映。

调查组应将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并征求意见。

第三十五条 调查中,发现检举人确属诬告或证人出具伪证等妨碍案件检查的行为,应予追究。

第三十六条 要保护办案人、检举人、证人。对上述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应予追究。

第三十七条 调查中,若发现违纪党员同时又触犯刑律,应适时将案件材料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结束后,调查组要总结工作,并应协助发案单位党组织总结经验教训。

第三十九条 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第五章 移送审理

第四十条 凡属立案调查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案件,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审理。

个别重大复杂的案件,调查过程中,可提前介入审理。

第四十一条 移送审理时,应移送下列材料,并办交接手续:

(一)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

(二)立案依据;

(三)调查报告和承办纪检室的意见;

(四)全部证据材料;

(五)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

(六)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

(七)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

第四十二条 案件经审理并报本级纪委常委会讨论后,应将调查报告、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以及

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材料的复制件,送交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处理决定。

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特殊情况下,由县以上纪检机关直接作出处分决定的,事前应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第四十三条 审理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的,应予补证;认为案件主要事实不清的,应补充调查。

第四十四条 对公安、司法机关已处理的案件中所涉及的党员,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由纪检机关直接审理。如需进一步调查的,应由纪检机关办理立案手续。

第六章 对办案人员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 办案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对被调查人或有关人员采取违犯党章或国家法律的手段;

(二)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

(三)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

(四)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和其他利益。

第四十六条 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也有权要求回避:

(一)是本案被调查人的近亲属;

(二)是本案的检举人、主要证人;

(三)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四)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

办案人员的回避,由纪检机关有关负责人决定。

对办案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办案人员不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规则,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都必须严格执行。

第四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案件检查工作,军委纪委可参照本条例的精神作出规定,报中央军委批准施行,并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

第五十条本 条例自199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第6篇:党委、纪委书记纪委工作报告

改作风扬清风 抓监督促规范 着力强化公司健康发展的纪律保障

——在2015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谢 辉 杰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实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要求,总结回顾2014年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下面,我代表纪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年来,公司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以依法合规经营为目标,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强化执纪问责,加大惩处力度,为公司健康、稳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教育与惩处并举,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违纪违规 夯实防腐根基,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围绕“坚持依法合规 打造阳光央企”的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各级领导为机关和项目部人员上主题党课20场次,参加听课人数480多人;60余名公司机关、京津项目人员参观了通州区看守所;邀请了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在广州片区举办 “以案为鉴、闻恶思警” 为专题的法制教育课;并与天津市检察机关成功举行了“检企共建”启动仪式暨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针对各级领导干部、财务、物资、计划等重要岗位人员权力大、易发案、多发案的特点,2014

1 年纪委转变工作方式,把集中学习与面对面交流座谈相结合,在公司机关、广州、郑州、天津等片区以及利用重要岗位人员业务培训班之机,分别组织开展了举案说法的学习教育,提高了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的廉政意识,并与重要岗位管理人员面对面交流座谈,逐一签订了《廉洁从业承诺书》192份;创新工作方法,在2014年各重大节日期间,纪委给公司458名领导干部发送温馨廉洁提示短信共计1832条。经统计,2014年公司有97%的人接受了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

以惩促防,标本兼治,增强了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和警示力。全年着力查办了何xx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案和陈xx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案。何xx受到政纪处分,陈xx受到党纪政纪双重处分。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的同时,注重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为受到错告的同志澄清是非,消除负面影响。“处分决定落实月”期间,对2011年至2013年公司所有受到本级和上级处分的人员缴纳经济赔偿款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

(二)预防与监督并举,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紧密联系公司实际,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2014年,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贯穿始终。年初分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半年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年底落实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监督检查规范化。公司15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作出了廉洁自律公开“承诺”。按要求开展了一年一度的述职述廉和评绩评廉工作,公司本级和所属各单位共有188名各级领导人员接受

2 了测评。协助公司主管领导对新任职的3名副处领导进行了任职廉洁谈话;平时纪委对新提拔的机关部门和项目部基层领导人员共33人进行了不同方式的廉洁谈话。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加项目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依法合规经营。首先,认真开展效能监察,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按照集团公司纪委要求,对4个亏损(潜亏)项目深入开展了整治亏损项目的效能监察,对所属19个在建项目开展合同工管理、食堂管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一一点评、纠正,下达监察建议书17份,共提监察建议80条。其次,持续监督“三项招标”。全年先后参与了公司集中采购和所属15个项目部的29次共62项招标活动。通过严格的监标,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漏洞的出现,规范了招标工作。

(三)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纪委始终重视自身建设。在27个项目部成立了纪工委组织,明确纪工委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协助办案等方面的工作职责,为基层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坚持定期召开反腐倡廉工作联席会、案件线索排查会等会议,认真部署、检查、总结纪检监察工作。积极参加外出培训,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素质,2014年共委派两人参加中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多方面加强队伍建设,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部门的履职能力。

3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在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创新工作思路方式方法上做得还明显不够;我们在效能监察中发现问题、堵漏纠偏和问责追责的力度还不够;我们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的制度建设还存在漏洞;我们有的领导干部视党风廉政建设如儿戏,把责任制的落实不当回事,相关工作不亲自干也不安排,甚至连资料也没有,一问三不知;有的项目部以生产忙为由,布臵的工作能拖就拖,能不做就不做,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纸空谈、是一件无聊无效益的事情;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有权就得任性,把项目当成自家企业,亲朋好友都往项目部安排,毫不掩饰自己的霸道行为;有的领导干部认为项目部离公司“十万八千里”,可谓山高皇帝远,员工失联几个月也不跟公司报告;有的领导干部认为中央八项规定离自己很遥远,公款大吃大喝,回老家办私事都得让项目部派车;有的领导干部损公肥私,认为项目赚不赚钱跟自己无关,只要自己腰包鼓起来就行;有的项目领导班子不和谐,职工怨声载道;有的领导人员认为“三项招标”就是个程序,找几个陪标的给公司演场戏就行了;有的领导和管理人员是非不分,漠视法纪,游走在党纪国法企规高压线的边缘,失职渎职行为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有的领导干部责任心缺失,作风飘浮,管理混乱,造成项目潜亏、亏损数额巨大。上述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拿出对策,认真加以解决。同时,我们纪检监察组织在深化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上做得仍不到位,也存在监督不够深入、检查不够细致,责任追究

4 碍于情面,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不够严厉的情况。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下大力气、想方设法加以克服。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部署,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结合公司发展实际,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内部环境,为实现公司全年工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

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要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一定要注重联系公司实际,结合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改正。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就是告诉大家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不是一阵子,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一步步引向深入。今年我们要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深化“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把认真学习、全面落实中央和上级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决议、部署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督促各级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先行一步,明辨 “轻财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的深刻哲理,

5 切实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正确履职用权。

(二)党委、纪委各负其责,认真履行“两个责任” 为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公司党委要全面落实: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念,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推进巡视工作;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定不移的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请示报告。纪委对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监督责任。要切实“维护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加强作风建设和监督检查;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严查违纪违规案件;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今年,纪委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考核项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为公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三)抓防范,做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全面覆盖 今年,我们要继续在教育上下功夫,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做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全面覆盖,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的宣教工作要做到一个不漏。围绕活动主题,认真开展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在注重开展

6 党性宗旨、理想信念、遵章守纪、职业道德等教育的同时,也要努力开展先进事迹的示范教育和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树立依法合规意识、艰苦奉献意识、开拓担当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认真组织述廉评廉、民主生活会查廉工作,通过自查与他查,督促各级领导人员保持头脑清醒、防范利益诱惑、珍惜岗位平台。大力推进“企检共建”工作,与各驻地检察机关建立良好关系,主动邀请检察院的同志到项目部授课、座谈、交流,引入外部监督,化解经营风险。今年计划以视频会的形式邀请检察院领导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

(四)“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强化查办案件的震慑力 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惩处的威慑力。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且还可能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今年查办案件的重点是: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抓住关键节点、关键环节,紧盯“四风”问题所出现的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公款送礼、超标接待、公车私用等问题。着力纠正“四风”,强化作风建设。要加强案件线索的收集,依靠群众监督,关注来信、来访、来电、短信等方式提供的案件线索,对职工群众反映的各种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及时调查,深入排查、筛选案件线索,认真初核、细致调查,围绕办案重点、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节

7 约办案成本、扩大办案效果。对具体线索认真核实,为查办各类违纪案件、惩戒警示违规人员、打击腐败行为创造条件。深入剖析发生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努力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五)抓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欧洲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断言:“任何拥有权力的人,都易于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没有监督和制约,权力就势必趋向腐败。”因此,反腐败工作关键在于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一个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一个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一个觉得接受监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和基本条件。我们各级领导要坚决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要谨慎用权、公私分明、坦荡做人,不要让职工群众在背后指指点点,做到管理好人,约束好权,控制住钱。今年纪委将继续协调各业务部门形成合力,深化监督检查。一是认真实施效能监察,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创誉增效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做好效能监察选题立项工作。强化效能监察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严格检查、严肃整改、严厉追责,推动项目规范管理。要全面落实集团公司统一立项,着力围绕大额亏损潜亏项目、问题状况频发项目、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等深入开展效能监察。二是继续监督“三项招标”,严禁先上场后招标、先干活后签合同以及明招暗定等变通或违规的做法,确保招标工作合理合规合法。三是发动群众监督,进

8 一步关注和了解基层职工的反映和诉求,针对职工反映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

(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去年,由于有的项目基本竣工,有的项目刚中标上场,各项目部人员也有所变动,我们重新成立了27个项目纪工委,今年要在继续完善组织的基础上,计划对项目纪工委人员开展一次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让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纪检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目前纪委的几名同志都很年轻,要加强学习、严于律己,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本领。要充分掌握上级指示精神,吃透法规政策,熟悉企业管理体系,要努力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联系,更要大胆开展工作,勇于克服困难,敢负责,敢担当,不怕得罪人,做到尽职尽责,努 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水平。

同志们,“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就在执行落实。让我们抓住公司快速发展的大好机遇,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昂扬的斗志、更得力的措施,用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7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纪委工作,贯彻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对医院党委及行政全面负责。

2、提出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全院纪检监察工作。

3、在上级党的纪检机关和院党委领导下,督促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以及遵守党章、党纪、国法和医院纪律制度的情况。

4、协助党委抓好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勤政廉政教育,督促检查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增强党员和党政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党风行风建设现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6、认真接待处理重要的来信来访,审批督办上级部门和医院党委转办的案件。

7、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支持党员群众同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抓好党员违法违纪案件的举报和查处工作。

8、组织业务学习和理论研讨,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9、对干部人事聘任、财务管理、职称评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涉及人、财、物的重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10、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院党委、院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

第8篇:纪委书记职责

1、在所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按民主集中的原则,全面负责纪委工作。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上级指示和党委的决议,努力掌握市场经济和管理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

3、主持召开纪委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党委的决议以及纪检业务知识。组织纪检委员检查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党员,特别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履行党员权益、义务情况等。

4、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行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党员纪律教育计划,并负责督促实施。负责组织对违纪党员的调查、审理工作,并主持召开纪委会议提出处理意见,报所党委和上级纪委审批。

5、熟悉纪检纪律监察业务,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

规和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6、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充分调动纪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发挥纪检工作的重要用。

第9篇: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加强党性修养,筑牢道德防线,努力提升乡镇纪检干部形象

1、要坚定理想信念,绝不能丧失灵魂。理想信念是事业成功的基石,***说过“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致命的动冶。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深深认识到理想信念的重要性,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时刻注重加强学习,夯实公正清廉的思想基础,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一名有坚强理想信念的纪检干部。

2、要坚持执政为民,绝不能谈忘责任。我们每位纪检干部手上或多或少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权力是一把双韧剑,正确对待可以报效国家和人民,如滥用权力则可能陷入深渊走近“牢房”。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权力是党和国家人民赋予的,更要正确行使,时刻牢记身上的责任,要立志做大事,不能立志做大官,谨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牢牢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宗旨,做一名负责任的纪检干部。

3、要坚持严格自律,绝不能放纵欲望。每个人都会有欲望的,记得有位名人说过“在正当的光合作用下,名和利是最好的驱动力”。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们更应该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绝不能放纵欲望,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一名严格自律的纪检干部。

二、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乡镇纪委书职责

1、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工作大局。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县纪委和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局,服从和服务于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并为其提供一个坚强稳定的政治环境。

2、认真抓好二个平台建设。一是抓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打造政府阳光工程,大力提倡“有事您找我,我为您服务”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抓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认真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打破“群众一描黑,干部一身灰”的局面,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从而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3、努力打造好三支工作队伍。一是抓好乡镇纪委班子建设,加强学习,强化素质,提高纪检干部反腐倡廉的工作水平。二是抓好村级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明确职责,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抓好廉政监督员队伍建设,在各村小组聘请一名党员为该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督促该村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定期向镇纪委汇报工作,努力在全镇上下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工作氛围。

4、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四项职能。一是教育好党员干部,要时刻以党纪法规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勤政廉洁的思想意识。二是监督好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三是惩处好违纪违法党员,永葆***员的纯洁性。四是保护好遵纪守法干部,确保他们正当利益不受侵犯。

5、严格落实五项工作制度。一是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要求每村每季公开一次,增加透明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二是建立“三资”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二是开展好入户听证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四是落实好村民询问制度,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减少信访件发生。五是抓好勤廉双述制度,定期向群众汇报学习工作廉洁等方面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村“两委”干部素质,打造好一支过硬的村“两委”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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