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环保整顿活动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街道环保整顿活动方案2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街道环保整顿活动方案1

2012年是创建新一届文明县城开局之年,也是霞浦建县1730周年和霞浦一中建校110周年。为了进一步解决我街道城乡环境面貌落后,秩序混乱,管理缺位等突出问题,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营造文明整洁、和谐温馨的生活环境,树立松港新形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目的意义

以加快推进生态型工贸旅游海湾城市化建设和争创省级文明县城为目标,以治理城乡环境“脏乱差”为重点,广泛发动全街道各部门、村(居)参与,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乡面貌“新绿亮美”,村镇环境整洁干净,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建县1730周年和霞浦一中建校110周年。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努力构筑良好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松港形象和竞争力,有效地促进松港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时间安排

1、宜传发动阶段(2012年6月8日—6月15日)

组织召开全街道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农村宣传栏、广播、标语等向社会公告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并开通举报投电话,组织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市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尽快投入到集中整治活动中来,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使整台工作开好局。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16日—9月1日)

各村、社区及相关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同时要将整治进展情况及时报送街道党政办及街道文明办。

3、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9月)

由街道文明办对各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查缺补漏,对达不到整治工作要求的,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治,直到取得应有效果。街道文明办负责对城区各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促进整治活动有效开展。

整治内容和要求

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社会监督”的要求,重点围绕解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建设、治理、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努力实现“街道路面清洁、市容店貌整齐、主次干道畅通、主要街区亮化、行为举止文明”的工作目标。

1、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整治

⑴落实居民“门前五包”责任制,实现生活垃圾袋装化;提高非主要街道和背街小巷敞开式垃圾箱设置率和使用率,严格实行“两收集”服务(早上、下午);进一步改善居民社区生活环境,保持居民社区环境整洁卫生。

⑵改善东大门、南大门等城区进出口的“脏、乱、差”的现状,彻底清除头桥坡至赤岸大道公路两侧及重点部位的垃圾、杂物和废弃物。

⑶结合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集中整治城区主要街道及重点部位的垃圾、污水、畜牧等“脏、乱、差”现象,切实提高城区卫生环境。

2、村镇整治内容

各行政村参照中心城区整治内容,结合本村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村容村貌等方面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并尽快展开综合整治工作。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做好5个方面工作:⑴居住环境整治。实施“五清、五改”工程,清理村(院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杂物。⑵环境卫生整治。对乡村道路、房前屋后、厕所定期清扫,集中收运处置,保持乡村环境整洁。⑶水源污染整治。畜禽集中入区养殖,加强清洁卫生管理,减少禽畜粪便污染,实现达标排放。⑷村落容貌整治。加大庭院环境、农家建筑、道路绿廊等管理,重点治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问题。⑸“农垃”成果巩固。有专人保洁,按“户集村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和各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声势大、措施实、标准高、效果好”的要求,负总责、亲自抓,全力以赴把治理整顿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全街道干部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把联合执法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为民办的实事、好事来抓,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确保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宣传有力,营造氛围。各村、社区和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把这次环境整治活动的宣传与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结合起来,重在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树立全民讲卫生、讲文明的社会新风尚。街道党政办要及时邀请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适时报道,多角度、全方位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先进经验进行推广宣传;有关部门要广泛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学生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树立“松港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的管理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与净化环境的良好氛围。

3、定期督查,严格奖惩。对于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将采取实地查看、民意测试、明察暗访、跟踪报道等方式进行督查、督办,同时由街道纪工委牵头,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评议;对于评议成绩前五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于评议成绩后五名的对外将视情况根据有关文件追究其领导责任。

街道环保整顿活动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十七次党代会、县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县政府决定集中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和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我县投资兴业,促进我县投资和项目建设实现新的跨越。

(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1.开展“慵懒散”问题专项治理。结合全县“学业务强素质讲正气树形象暨干部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加大对各级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日午餐饮酒和工作时间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发帖、聊天、打游戏、观看视频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服务观念淡漠、办事效率低下,部门内部管理不规范、流程不清晰等问题,提升机关效能,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2.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企业服务年”工作成果,严厉打击借重点项目建设之机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围堵建设工地、刁难施工单位,人为设障阻挠项目建设,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突击打井、栽树、建房、加层及其他工程建设等恶意阻挠重点项目土地征用等行为。

3.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部门职责,明确办事依据,实行服务承诺和重大事项公示制,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市实施行政许可程序暂行办法》,不断巩固县县级第五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保留审批项目的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4.坚持向重点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制度。继续对政府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在境内外客商投资企业主中聘请发展环境监督员,监督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监督项目规范管理及廉政建设情况。

5.严格实行重点项目和企业检查备案制度。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市控制对企业检查的规定》,对重点项目和企业,除安全生产检查、对企业涉嫌违法生产经营的调查、暗查和县政府组织、批准的检查外,严格控制检查次数和时限;因工作需要,确需增加检查次数和延长时限的,必须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二)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1.打造项目投资“绿色通道”。加强招商项目落地的后续服务工作,解决“重前期招商、轻后续服务”的问题。完善重大项目预约登记、联合办理、陪同办理、上门办理和代办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切实为投资者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

2.开展客商评价股(所、队)长活动。县政府各重点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服务承诺。各单位实行岗位公示制,在办公场所设立醒目的公示栏(牌)。在县直部门组织开展客商评议股(所、队)长活动,严格实行末位问责制,切实改善政务服务环境。

3.加大项目库建设力度。完善项目储备制度,逐步建立高水平、高质量的动态项目数据库,让投资者随时随地可以了解我县招商项目情况。

(三)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落实政策,兑现承诺。严格落实优惠政策,兑现招商承诺,奖励有功人员,维护招商引资政策的严肃性。

2.重合同,守信用。对与客商签订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自查和重点检查,及时纠正违约行为。指导企业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提升企业形象。

3.细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杜绝乱摊派、乱收费、滥罚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狠抓投诉查处,保护业主权益

充分发挥客商投诉服务中心职能,提高客商投诉服务电话、举报信箱的群众知晓率,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严格执行损害投资环境行为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阻挠项目建设、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二、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9月30日前):摸底自查阶段。各级各部门采取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对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收集、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二)第二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检查整治阶段。县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部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各级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责令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项抓好落实。督查工作每半月开展一次,每次督查结束后,将督查中发现问题及部门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总结提高阶段。各级各部门对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在此基础上,由县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检查评议,重点了解各部门、各单位的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和治理效果,及时推广、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完善招商服务、考核评议和投诉处理挂牌督办、摘牌消号等制度,逐步形成科学管用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发改局、招商局、经贸局、工商局、住建局、人社局、文广局、国土局、环保局、质监局及县政府纠风办、法制办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抓典型、严查处、重问责、求实效”的方针,研究解决专项整治活动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明确职责任务。县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县监察局负责整个活动的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负责抓好干部纪律作风整顿、落实向重大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向重点项目和企业检查备案制度;县公安局负责牵头抓好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县工商局负责牵头抓好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工作;县招商局负责完善客商投诉服务中心制度,及时受理、转办、督办客商投诉,抓好招商引资政策落实;县经贸局负责抓好企业负担监测网络运行,及时查处加重企业负担问题;县发改局负责牵头抓好打造项目投资“绿色通道”和项目库建设工作;县人社局负责牵头开展客商评议股(所、队)长活动;县政府法制办负责牵头抓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行政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检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将所承担的整治任务列入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县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从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行政审批收费是否合理、发生影响发展环境的人或事是否处理等方面入手,制订科学的考核办法,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县政府年度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并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任务不落实的,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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