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贸易论文

2022-03-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旅游服务贸易论文(精选5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论文摘要】中国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双边服务贸易一直处于失衡状态,研究美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对中国服务贸易具有重要启示。本文依据最新的统计资料,针对中美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内部结构、地理方向和体制法规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后危机时代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提出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相关对策。

第一篇:旅游服务贸易论文

服务贸易壁垒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对策分析

摘 要:当前,各国在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同时,又纷纷设置服务贸易壁垒来抵制外国的竞争,以达到保护我国市场的目的。通过对服务贸易壁垒的含义、分类、及形成原因的阐述,指出了我国面临的服务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其影响,并为我国应对服务贸易壁垒、发展服务贸易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服务贸易壁垒;中国;对策

1 服务贸易壁垒简介

1.1 服务贸易壁垒的概念

服务贸易壁垒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服务提供者提供和销售服务所设置的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即直接或间接使外国服务提供者增加提供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

由于服务的无形性,服务贸易保护政策更多采用非关税措施,甚至国内的政策法规也成为限制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障碍。因此,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保护性、灵活性和互动性。

服务贸易壁垒产生的具体原因多种多样,但其中有两个方面最为重要,一是扶持本国服务行业的发展,二是保持本国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的安全性与独立性。另外,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维持国内就业水平、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利益等也会促使服务贸易壁垒的产生。

1.2 服务贸易壁垒的分类

(1)产品移动壁垒。通常包括数量限制、补贴、政府采购、歧视性技术标准和税收制度,以及落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它以限制服务产品的移动为主要形式,一般规定服务提供的最高限额,当外国服务者提供的服务超过此限度时,完全阻止外国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只为本国服务。

(2)资本移动壁垒。主要形式有外汇管制、浮动汇率和投资收益汇出的限制等。其中的外汇管制可影响到除外汇收入贸易外的几乎所有外向型经济领域,不利的汇率将严重削弱服务竞争优势,它不仅增加生产经营成本,而且会削弱消费者的购买力。对投资者投资收益汇回母国的限制,也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服务贸易的发展。

(3)人员移动壁垒。主要涉及种种移民限制和烦琐的出入境手续。服务贸易的进行通常离不开人员的跨国界流动。特别是对于商业存在、跨境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服务提供者或消费者的跨国界移动更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人员移动的限制构成了各国限制服务提供者进入本国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由于各国移民法及工作许可、专业许可的规定不同,限制的内容和方式也不相同。

(4)开业权壁垒。又称生产者创业壁垒,主要表现在资格限制、股权限制、经营业务的限制以及许可证限制四个方面,即禁止外国服务进入的法令到东道国对本地成分的规定。

2 中国服务贸易现状与面临的贸易壁垒

2.1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我国的服务贸易一直是逆差,而且逆差额自21世纪以来有持续扩大的趋向,2000年逆差额为56亿美元,到了2007年则上升到了79亿美元。同时,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还较低。另外,从服务贸易的结构来看,目前国际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通讯服务、计算机软件服务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方面,而我国在这些领域起步较晚,尚未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站稳脚跟。我国服务贸易的输出,主要集中在劳务工程承包、远洋运输、旅游等劳动密集型部门和资源禀赋优越的部门,而在大量专业服务和高技术领域,则处于净进口的状态,且我国知识型服务贸易逆差在不断扩大。

2.2 我国面临的服务贸易壁垒的主要特点

(1)贸易壁垒影响面广。服务贸易壁垒复杂多样,多达2000多种,涉及到12个服务部门,150多个服务行业,涉及面广,影响领域大。我国服务业发展历史较短,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竞争力不高,各个行业又多少都会受到服务贸易壁垒的影响。可以说,服务贸易壁垒的存在使我国服务行业的出口面临严峻考验。

(2)自然人移动受限制最严重。国际服务贸易中自然人移动方式开放程度最低,发达经济体甚至在市场准入上的限制为100%,在国民待遇上的限制高达83%。我国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我国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然而自然人移动的限制使我国大量的劳动力无法出口,资源闲置浪费。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是我国传统的服务出口项目,但受服务贸易壁垒的影响,我国出口劳务人员占世界劳务人员的比重微乎其微,在欧美市场上仅占外籍劳务人员总量的0.2%左右。

(3)商业存在方式服务出口受壁垒影响大。服务出口的方式有直接出口、间接出口及国外当地生产当地销售三种。国外当地生产当地销售又包括商业存在及自然人移动两种类型。商业存在方式是当前世界服务出口的主要方式。GATS中商业存在方式的承诺水平较低,市场准入方面“有限制”的总计为66%,仅低于自然人移动的92%;国民待遇方面“有限制”总计为83%,是四种承诺方式中限制比例最高的。随着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各国市场开放度有所提高,但在某些领域仍存在资格限制、股权限制、经营限制及许可证制度等开业权壁垒,尤其是电信、金融、运输等领域。我国服务企业“走出去”,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的过程中受到壁垒的影响较大。

(4)服务贸易壁垒措施多样化。发达国家新的服务贸易壁垒措施层出不穷。以美国为例,在世贸组织限制对非关税壁垒的使用后,美国的服务贸易壁垒逐渐转向了国际知识产权壁垒和国际技术标准壁垒。而且,美国还不断加强对壁垒的法律支持,不断为其寻找合法“借口”。地区性自由贸易协定也成为实施服务贸易壁垒的重要措施。自由贸易区对区外国家的歧视形成了事实上的贸易壁垒,地区性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正在成为新的贸易保护方式,它使得贸易保护从国家保护转向力量更加强大的集体保护。自由贸易区使壁垒的效应不断增强。

2.3 贸易壁垒对我国主要服务出口行业的影响

(1)运输业。国际货物运输是服务贸易的传统项目,在我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中占有较高比重。2000-2007年,中国运输服务出口占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2.2%上升到25.7%,是仅次于旅游的第二大服务出口行业,但常年呈逆差状态。2007年,运输出口313.2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49.1%,进口432.7亿美元,增长25.9%。由于运输服务出口增速远高于进口增速,逆差规模比2006年下降10.5%,为119.5亿美元,但运输仍为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最大的行业。我国运输服务贸易存在大量的逆差,除了我国运输企业自身实力不足、货物贸易运输不平衡以及面对强大的国外竞争对手外,运输服务贸易壁垒也是影响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的一个原因。①他国国内政策、规则等对我国的运输出口造成了一定的障碍。运输业的开放主要是通过两国间或区域间签署双边或多边运输协议的方式实现的。然而,有一些国家对我国海运企业存在歧视,以南非对我国国有海运企业适用“关联船舶”为典型。南非把我国政府当作“关联船舶”的联结点,若一个国有企业有债务问题就会连带另外一个国有企业被当作“关联船舶”受扣押,使我国在南非从事航运经营活动的所有国有航运企业,随时面临被连带扣船的风险,影响了业务的开展。另外,由于各国运输法律、法规不同,国家间的道路网不连贯,使一站式国际间运输业务很难开展。②其他国家通过补贴、垄断等方式对运输业的支持增加了我国运输业的成本。以航空运输为例,目前大型民用航空飞机制造市场基本被波音和空客两家垄断,一架波音747飞机报价1.6亿美元到1.7亿美元,加上其他费用,需人民币15亿到16亿元。昂贵的飞机及航材引进成本使中国航空公司运营成本过高,影响了我国航空公司的竞争力。③安全及歧视性技术标准影响了我国运输出口。当前安全问题成为运输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各国要求增加安检措施,另外,发达国家还采用一系列的运输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对其他国家运输业进行限制,常在客观上造成市场准入限制。我国的运输业技术水平和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的差距,如船舶受检滞留率过高,导致延误船期和增加修理费等,使船公司受到经济上的损失,也使我国的运输形象受损。

(2)旅游业。旅游业是我国服务贸易的支柱产业,2008年上半年,旅游进出口总额378.7亿美元,占整个服务贸易收支规模的25.68%。其中入境旅游收入202亿美元,同比增长13%,旅游支出176亿美元,同比增长21%;顺差26亿美元。我国旅游业受服务贸易壁垒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旅游企业的跨国经营上。①市场准入的限制。不少国家对我国旅游企业的投资比例进行限制,如我国前往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等东南亚地区投资的旅游企业只能占规定比例的股份,一般不能控股。目前,俄罗斯尚不允许中国企业在俄罗斯开办独资旅游公司。②没有享受国民待遇。虽然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各国对旅游业都做了一定的承诺,但有的国家在国民待遇上并没有进行承诺。例如,新加坡对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进入该国市场不承诺给予国民待遇,欧盟对旅行社和导游的国民待遇也有限制等。这些国家对我国旅游企业的歧视降低了我国企业的竞争力。③人员移动的限制。我国跨国旅游企业中旅行社的导游、酒店的管理人员、餐馆的厨师等常受到自然人移动的限制。例如,在乌克兰中国公民申请劳动许可条件苛刻,大多数中餐馆的中国厨师无法获得合法居留。这导致了我国涉外旅游企业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影响了服务的提供。

4 我国应对服务贸易壁垒的措施

(1)努力提高本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当前,应当调整和优化服务行业内部结构,提升服务贸易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必须调整和优化服务行业的内部结构,既要继续充分发挥传统服务产业的优势,又要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产业和新兴服务业, 推动服务和服务贸易的产业升级,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乃至国家竞争力,实现贸易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2)稳步有序地对外开放本国服务市场。近年来,随着服务贸易减让表的实施,使得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涉足我国服务贸易领域。服务部门的开放要根据其不同性质、不同的发展程度,有区别地、稳步地开放。先允许国内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投资和经营,大力发展我国的新兴服务业,通过充分的国内竞争来推动服务业的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为我国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创造条件。

(3)积极应对他国服务贸易壁垒。要积极应对他国服务贸易壁垒,①加快培养熟悉服务贸易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尽快了解和掌握他国服务贸易相关协定和国际惯例。一方面遵守国际惯例,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事宜;另一方面灵活运用国际惯例维护国家权益、企业权益和公民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地分享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利益,提高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力。②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的科学管理体系,增加政策透明度。按照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要求,深化改革,迅速建立服务贸易的科学管理体系;负责与国外进行多边或双边服务贸易谈判;监督国家给予服务出口企业的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等。③加强服务贸易立法。我们应该建立统一、透明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有力保障外国服务提供者利益的同时,也能当本国服务业遭受国际服务贸易壁垒之时,据此及时采取相关的救济手段,来捍卫自身利益。

参考文献

[1]王小梅.服务贸易壁垒的经济学分析[J].世界经济研究,2005,(6).

[2]白孝忠.浅析国际贸易壁垒[J].天津市经理学院学报,2008,(4).

[3]邱小欢.服务贸易壁垒研究及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对策[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8).

作者:钟国强

第二篇:加拿大旅游服务贸易现状及中加旅游贸易发展

摘要:加拿大是世界主要旅游服务贸易国之一,但长期以来其旅游服务贸易对减少其服务贸易逆差的贡献不大。通过历史数据归纳分析了加拿大旅游服务贸易的特征及存在的问题,并分析指出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在研究中国出境旅游的发展变化中探讨了中加旅游服务贸易合作发展的可能性:指出如果中加两国能够签订ADS协议,则将为减少加拿大旅游服务贸易和服务贸易逆差作出较大贡献。

关键词:加拿大;旅游;服务贸易;中国;发展

文献标识码:A

东临大西洋,西向太平洋,中西部则是贯穿南北的壮观的落基山脉,这就是地处北美的加拿大,西方七大工业国之一。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132.44亿加元,人均达31125.74加元。其国土面积为997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二位。加拿大服务业相当强大,在其经济中举足轻重。2005年,加服务业产值占其GDP的比重达68.4%,服务业的就业者占其总就业人数的比重达75.2%。作为自然资源丰富、江山秀美的国家,旅游在加拿大服务贸易中同样占有重要地位,其旅游业相当发达。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按照吸引外国游客人数统计,2004年加拿大在世界上排名第12位。

但是,长期以来加拿大服务贸易处于与其经济实力不相称的逆差状态,在多数国家服务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旅游服务贸易对扭转其服务贸易逆差的贡献也不大。本文主要针对加拿大服务贸易的这些特征进行分析,并从发展中加两国旅游服务贸易的角度论证对中国开放旅游市场将是解决加拿大旅游服务贸易逆差以及服务贸易逆差的一个有效途径。

一、加拿大旅游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特点

(一)世界主要旅游服务贸易国之一加拿大是世界主要旅游服务贸易国之一。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按照吸引外国游客人数统计,2004年加拿大在世界上排名第12位(见表1)。

(二)旅游服务贸易长期逆差加拿大旅游服务贸易和服务贸易近年都基本呈逆差状态(见表2)。其服务贸易划分为旅游、运输、商业服务、政府服务四大类,其中商业服务占比最大,进出口均占总进出口50%左右,旅游占总出口的27%,占总进口28%。除政府服务外,旅游、运输和商业服务均处于逆差状态,而且逆差额不断增大。以旅游贸易为例,出口增长缓慢甚至倒退(当然有2003年SARS的特殊原因),旅游贸易逆差从1998年的20亿加元增加到2004年的41亿加元,增加1倍有余。

(三)旅游服务贸易伙伴过于集中加拿大主要服务贸易伙伴是美国、欧盟和日本,2002年他们与加拿大的服务贸易额分别为749.53亿加元、204.72亿加元和38.12亿加元,占加服务贸易总额的60%、16.5%和3%。我国与加拿大的服务贸易量很小,2001年还不到其总额的1%。尽管如此,中加的服务贸易额仍逐年增长。

近几年到加拿大过夜的海外旅游者人数和收入虽然每年上涨,但与此同时加拿大的国际竞争优势却正在减弱。从目前加拿大的五大主要旅游市场的变化可明显看到这一点。2000年,五大市场(美、英、德、日、法)共占加拿大过夜国际旅游收入的78%。从表面看来,1995-2000年间,加拿大从这五大国际市场获得的旅游收入共增长了43%。但同期五大市场到加拿大的平均增长速度均远远低于他们到其他国家旅游的平均增长速度(参见表3)。这对于加拿大来说意味竞争优势的相对丧失和旅游收入的巨大损失(5年间共计损失了23亿美元)。

同期,加拿大从亚太市场获得的收入占其过夜旅游收入的14%,这其中高达56%的收入来自日本、台湾地区和澳大利亚。但由于目前日本、台湾经济的持续低迷,旅游需求不旺,加拿大在这一地区的竞争也并不占明显优势。所以近几年来,开发新兴客源迫在眉睫。目前加拿大主要看中了中国和澳大利亚这两个潜力巨大的国家,希望通过加大市场投入来不断扩大这两个市场的容量。

二、加拿大旅游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一)比较优势相对不足按照比较优势贸易理论,一国在某一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才可能成为该产品的出口大国。加拿大曾多次被联合国评为最适合居住的国家之一,就自然条件来讲总体上具有成为旅游大国的比较优势。但事实上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按照吸引外国游客人数),2004年加拿大仅占世界市场2.5%的份额。有学者对1995-2005年间主要国家旅游服务贸易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进行了测算,结果是西班牙的RCA最大,11年都在2.5以上,显示极大的竞争力,美国和意大利的RCA介于2.5~1.25之间,法国略低于美、意,墨西哥、英国、中国的RCA在11年里大部分介于1.25~0.8之间,显示中度国际竞争力,但加拿大、日本和德国的RCA则一直在0.8以下,显示较低的国际竞争力。

加拿大在世界旅游服务贸易中的排名较后,旅游服务贸易发展与其经济实力不相匹配及逆差的长期存在,都表明了其在旅游服务贸易方面比较优势的缺乏和竞争力的不足。造成此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宣传不足,旅游基础设施不足等。

(二)市场的集中造成市场的局限对于加拿大旅游业来说,多年来对美、英、法等主要市场的依赖性既造成了其旅游市场的局限性,也增加了其脆弱性。由于加美两国国土相邻,语言相通,文化、历史和价值观相似,又同属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国,加对美贸易关系一直占据统治地位,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美国都是加最大的伙伴。2000年,加拿大60%的国际旅游收入来自美国市场,对美国市场的依赖性由此可见。所以加拿大如何在巩固和保持现有五大主要市场的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扩大和发展新兴旅游客源地从而进一步增加国际旅游收入,是加拿大旅游服务贸易的重要问题。

(三)对新兴市场重视不足对美国以外更广阔的服务贸易市场拓展不足,是制约加拿大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其中又以亚太地区最为突出。2000年来自亚太市场的收入仅占加拿大过夜旅游收入的14%,且其中56%的收入来自日本、台湾地区和澳大利亚。近年由于日本、台湾经济的持续低迷,旅游需求不旺,加拿大在这一地区的竞争并不占明显优势。所以开发新兴客源对于加拿大迫在眉睫。作为出境游潜力巨大的国家,中国理应作为加拿大重点开拓的市场,但事实是加拿大至今不在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名单之列,即加拿大尚未对中国公民开放自费旅游市场。最关键的是加拿大至今没有与中国签订ADS(Approved destinationstatus)协议,还未成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

三、中加旅游服务贸易合作发展的可能

(一)具有一定的良好基础加拿大虽不在中国公民出境游首站前10位之列,但两国的旅游服务

贸易还是有相当的基础。从表4可知,按旅游人数计算,2005年中国是第10位加拿大旅游出口国,同时还是第9位加拿大旅游进口国(如果按过夜游客数计算应为第7位)。1997年以来,两国旅游服务贸易额平稳增长,加方一直保持少量顺差(参见表8)。而且中加两国的外交和经济贸易关系一直比较友好。这些都说明中加之间进一步发展旅游服务贸易具有良好的基础。

(二)中国出境旅游正处于快速增长期旅游业是占中国GDP近6%的重要产业。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的国际旅游主要是入境旅游,“九五”以来该格局逐步改变。1997年3月,国务院批准《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旅游局据此审批了67家国际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标志着中国政府以法制的形式正式确认中国公民出国旅游。1997-2001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迅速增加,出境游总人数年均增长率为19%,其中因私出境游人数的年平均增长率高达33.5%。2004年中国公民出境游高达2885万人次,出境游人数首次超过日本(2003)成为亚洲最大的客源输出国。

进入21世纪后,中国公民出境游依然高速增长。这主要是由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年均增长率一直保持7%以上的高速度,有着其他任何国家无法比拟的最大出境游客源市场。居民拥有充足的闲暇时间,公民每年的法定休息日总量达114天。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多。中国城乡居民储蓄持续攀升,消费结构正从温饱型转向小康型,消费由生存型消费向享受型和发展型的方向发展,恩格尔系数逐年下降,城乡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分别由1995年的49.9%和58.6%降至2002年的37.7%和46.2%的水平。根据国际经验,当人均GDP达到800-1000美元时,旅游消费将呈现大众化、普遍化的势态,成为生活要素之一。而中国人均GDP2003年就已经达到1100美元,2005年达1703美元,部分发达地区甚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世界旅游组织(WTO)早在1997年就做出了关于21世纪头20年世界旅游业发展的预测,指出到2020年中国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国,年接待国际旅游者量为1.371亿人次,占世界市场总份额的8.6%,1995—2020年间年平均递增8%;与此同时,中国还将成为世界第四大旅游客源国,仅次于德国、日本和美国而超过英国和法国,年出境旅游将达1亿人次,占世界总份额的6.2%。

中国公民出境游不仅人数迅速增长,而且旅游花费也已居世界前列。对于那些已经与中国签订ADS协议的国家来讲,迅速增长的出境游人数和海外支出使得中国已成为重要的旅游进口国之一。截止2005年10月底,已与中国签订ADS协议的国家和地区达108个,除了一些中东和西亚国家之外,几乎包括了亚洲、大洋洲、欧洲的所有国家和地区,目前只有北美的美国和加拿大未包括进去。在加拿大没有与中国签订ADS协议的前提下,中国就已是排名第9位的加拿大旅游进口国(如果按过夜游客数计算应为第7位),可以预见的是如果两国签订ADS协议,中国公民到加拿大旅游的人数会大幅增长。

(三)优势互补中国国土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不包括海洋),人口13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达1700多美元,是一个拥有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及灿烂多彩文化,拥有大量地理环境各异的美丽风景的国度。而且,中国的国际旅游收入和接待入境过夜旅游者数量分别在2001年和1999年跃升为世界第五名。

加拿大则是北美第二大国,人口3000多万,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森林覆盖面积为44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45%,占世界森林面积的10%,淡水资源占世界的9%,曾多次被联合国等机构评为最适合居住的国家。一个是疆土辽阔景色秀美的西方发达大国,一个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也几乎是经济发展最快的发展中国家,他们之间的差异正好构成了发展互补型旅游服务贸易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加拿大被开放成为中国公民的旅游目的国,那么中加旅游服务贸易方面的快速发展是可预见的。

四、结论

加拿大是一个旅游服务贸易和服务贸易近年都基本呈逆差状态的西方发达大国,在近期似乎难以出现明显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产品来改变现状。在此情形下,通常是通过开放旅游市场,利用已有自然条件的优势鼓励旅游业的发展就成为一个较优选择。同时,中国是一个经济快速增长的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特别是在长期难以出境的情况下,公民对出境游有着极为强烈的需求。因此,如果两国签订ADS协议,中国公民到加拿大旅游的人数将大幅增长,从而对改变加拿大旅游服务贸易和服务贸易的逆差状态作出贡献。同时,也将巩固和提升两国作为世界旅游服务贸易大国的地位,间接促进两国货物贸易的发展,实现两国贸易双赢的结果。

责任编校 万小妹

作者:何元贵

第三篇:比较中美服务贸易及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论文摘要】中国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双边服务贸易一直处于失衡状态,研究美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对中国服务贸易具有重要启示。本文依据最新的统计资料,针对中美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内部结构、地理方向和体制法规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后危机时代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提出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相关对策。

【论文关键词】中美服务贸易;后危机时代;服务贸易结构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愈加汹涌的背景之下,世界经济结构正在发生着深度变革,以金融及信息革命全球化发展为特征的科学技术革新浪潮正在推动世界服务业加速发展。如今服务业占各国经济比重越来越大。据统计,目前服务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发达国家已达70%,中等收入国家接近60%,而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也达到40%左右。随着服务业国际分工的发展,国际间的服务交换规模也在日益扩大,2009年,世界服务出口额达到了3.3万亿美元,数据来源于World Bank Database、BEA Database和中国商务部网站。

相比1970年的不足710亿美元增长了45倍,目前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世界贸易总出口额的1/5。同时,面对此次金融危机对全球贸易的影响,服务贸易占比较大的国家在后危机时代较快地出现了复苏势头,其恢复速度快于依赖货物贸易的国家。由此可见,服务贸易成为世界贸易的主流趋势已是世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中美服务贸易比较

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大服务贸易出口国,服务业高度发达。2009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额的15.4%,表现出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强劲优势地位。另外,中国服务贸易也一直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势头,服务业产值占GDP比重年均增长0.6%,但由于中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起步较晚,服务产品竞争力较弱,在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双边服务贸易中一直处于失衡状态,中国服务贸易无论是在整体服务贸易水平还是在部门结构等方面与美国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

1.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发展持续稳定,国民经济贡献度较高

服务业对美国的GDP及就业影响较大,以2005年为例,服务业产值占美国GDP的70.93%,当年从事服务业的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72.47%。自1984年开始,美国服务业产值占当年GDP比重就已超过60%,可见,伴随美国服务业发展,其服务贸易在美国对外贸易中的重要性也日益显著。

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由1997年的4 220.2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8 799.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8.3%。其中,美国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在1997—2003年间平均维持在28%左右,2004年达到30%并维持了4年,由于经济缓慢复苏,2009年小幅上升,达到33%。就服务贸易出口额总体而言,美国呈现上升态势,仅2009年有小幅下降。其中,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由1997年的2 560.9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5 091.8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1.99倍。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达到15.4%,世界排名第一位。美国服务贸易进口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在1997—2008年间平均维持在16%左右,仅1997年、2005年和2006年在16%以下,其余均大于16%,2009年明显提高达到19.2%。美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与其出口额类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美国服务贸易进口额由1997年的1 659.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3 707.6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2.23倍。2009年服务贸易进口虽有小幅下降,但其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达到11.9%,世界排名第一位。

(2)中国服务贸易增长速度较快,国民经济贡献度较低

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对中国的GDP及就业影响较小,以2009年为例,服务业产值占中国GDP的42.6%,当年从事服务业的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33.2%。中国经济结构中,由于第一、二产业占较大比重,第三产业比重较小,致使中国服务贸易虽然增长速度较快,但其对国民经济贡献度较低。

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由1997年的522.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2 86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34.5%,是美国年均增长率的4倍多。其中,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在1997—2002年间平均维持在10%以上,2003年下降为9.57%并保持到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再次下降,降为8.7%左右,2007—2009年又小幅上升并维持在9%左右。就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而言,呈现总体上升的趋势,仅有2009年相比2008年下降12.11%。其中,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由1997年的245.0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 286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5.25倍。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为3.88%,世界排名第五位。然而,中国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额仅是美国的1/4。中国服务贸易进口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在1997—2007年间由16.30%下降至11.91%,2008—2009年稍有上升维持在12%以上。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与出口额类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由1997年的277.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 582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5.7倍。虽然2009年在世界服务贸易进口前十位国家中,中国是惟一与2008年相比没有出现下降的经济体(德国和英国进口额分别为2550亿美元和1600亿美元排名第二、三位,美德英进口额同比均出现10%左右的降幅),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为5%,世界排名第四位,但服务贸易总量只占到美国的1/3。

2.服务贸易结构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持续增加,各部门发展比较平衡

美国服务贸易自1971年起持续保持顺差状态。其中,1986年服务贸易顺差仅103亿美元,1997年则达到较高历史水平,增至902亿美元,10年间增长了7倍左右。2007年服务贸易顺差突破千亿美元,为1 296亿美元,其中,服务贸易出口5 048亿美元,进口1 296亿美元。2008年和2009年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持续增加,2009年服务贸易顺差额相比2008年虽下降了4%,仍达到1 384.2亿美元。

2007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出口比重超过10%的部门分别是旅游、其他商业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运输和金融服务,其出口额各自分别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24.17%、17.63%、16.75%、15.65%和11.82%。同时,政府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险、通讯、建筑服务分别占比4.15%、3.18%、2.58%、2.09%、1.75%和0.24%,合计在15%以下。2007年,美国服务贸易进口结构中,进口比重超过10%的部门分别是运输、旅游、其他商业服务和保险服务,其进口额分别占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25.27%、21.62%、13.91%和11.31%。同时,政府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通讯服务分别占比9.64%、6.62%、5.01%、3.92%和2.09%,而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建筑服务比重较小,分别是0.45%和0.16%。综合美国服务行业进出口所占比重,各个服务部门发展符合美国经济特点,没有出现比重极大的部门,即部门间发展未表现出严重失衡现象。同时,以资本、技术密集型为主的新兴服务部门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突出,在美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处于主体地位。

(2)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持续扩大,各部门发展有所失衡

中国服务贸易在1984—1995年间保持小额顺差,1995年开始出现逆差,后进入持续逆差状态,并且自2002年开始逆差规模逐年扩大,特别是加入WTO后,服务贸易逆差更加显著。其中,2004年服务贸易逆差额达到最高值95.5亿美元,2004年以后服务贸易逆差呈现小幅缩小之势。但2008年和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逆差规模进一步扩大,分别达到115.6亿美元和296亿美元,2008年服务贸易逆差额比2007年增长51.9%,2009年比2008年增长56.1%。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主要逆差行业为运输、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保险和旅游,逆差额分别是230、106、97和40亿美元。

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旅游服务贸易占比第一,2000年达到53.34%,自2004年之后呈现递减趋势。运输服务贸易占比第二,且在2000—2008年间占比逐年上升[1]。而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通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贸易占比最小。可见,中国一直以传统服务贸易为主,资本、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与传统服务贸易相比差距较大。尽管如此,中国传统服务贸易所占比重呈现逐年缩减趋势,如旅游服务部门,而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部门占比逐年递增,尤其是咨询服务,2008年占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12.33%。2008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结构中,进口比重超过10%的部门是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分别是31.67%、22.75%和14.55%,合计70%左右。同时,咨询、保险与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分别占比8.52%、8.02%和6.49%,而建筑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分别占比2.75%和1.99%。通讯、金融、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占比较小,合计为2%以下。综合中国服务行业进出口占比,部分行业占比极大,中国服务部门出口出现严重不平衡现象。

3.服务贸易地理方向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地理方向多元,涵盖多个经济体类型

英国、加拿大、日本、德国、墨西哥、爱尔兰、法国、瑞士、中国和荷兰是2008年美国前十大服务出口市场,占美国服务出口总额的55.19%。在前十大出口市场中,欧盟成员国占据五席,包括英国、德国、爱尔兰、法国和荷兰,合计占美国服务出口总额的27.77%。英国、德国、日本、加拿大、百慕大、法国、墨西哥、瑞士、印度和爱尔兰是2008年美国前十大服务进口来源地,占美国服务总进口额的56.29%。在前十大进口市场中,欧盟成员国占据四席,包括英国、德国、法国和爱尔兰,合计占美国服务进口总额的26.45%。事实上,欧盟、加拿大、日本、墨西哥和瑞士分别是美国前五大服务贸易伙伴。

欧盟是美国服务出口最大的目标市场,2008年,欧盟27国进口美国服务项目占全美服务出口总额的37.3%。同时,欧盟也是美国服务进口的最大来源国,从欧盟进口服务的增长率也高于从其他国家的进口增长率。就地区性而言,西欧和中欧国家是美国服务贸易的主要伙伴,交易多集中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及通讯服务。加拿大和日本是美国服务第二和第三大出口市场,分别占比8.71%和7.84%。加拿大与美国无论是地理位置、生活方式还是经济环境都有极大相似之处,因而加拿大不仅是美国服务输出的主要接受国,还是美国服务进口的主要来源地,这在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方面体现尤为显著。近年来,伴随着美国日益重视亚洲和环太平洋服务市场的拓展,韩国从1987年开始逐步成为美国生产性服务出口的最大国家,同时,新加坡、中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服务市场增速很快。据WTO统计,2008年美国与中国双边服务贸易额为260亿美元,同比增长13.1%,占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2.7%。其中,美国对中国服务出口160.9亿美元,同比增长13.3%;进口99.2亿美元,同比增长12.8%。美国对中国服务贸易顺差额为61.7亿美元,同比增长14%。

综合看来,欧盟、加拿大、日本、瑞士、墨西哥和中国等国家在美国十大服务出口目标国之列,也是美国十大服务进口来源国的一部分。可见,美国服务贸易市场以发达国家为主,同时也包括墨西哥和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呈现出市场多元化特点。

(2)中国服务贸易地理方向集中,侧重发达国家和地区

2008年,香港地区、美国、欧盟、日本和东盟是中国前五大服务出口市场。香港地区、欧盟、美国、日本和东盟是中国前五大服务进口来源地。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市场集中在香港及发达国家和地区,近年来东盟各国市场在中国服务贸易中的地位才有所提升。

香港地区由于地理位置、政治、经济因素等特点,一直是中国服务出口主要目标市场,在旅游、运输、建筑服务和咨询服务方面体现尤其明显。在旅游服务方面,中国旅游市场主要集中在香港地区、中国台湾、日本和韩国等亚洲国家和地区,占比60%左右,其中香港地区是旅游服务中的最大进出口市场。在运输服务方面,香港地区也是中国第一大出口市场,占中国运输服务出口总额的33%。在建筑服务方面,香港地区不仅是中国第一大出口市场,也是中国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仅次于东盟。此外,香港地区是中国咨询服务第一大出口市场,在咨询服务进口方面,香港地区和欧盟占据中国咨询服务市场50%的份额。近年来,伴随着东盟的日益强大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东盟不仅逐步成为中国货物贸易的主要市场,而且逐步成为中国服务贸易的重要伙伴,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越南等服务市场增速较快。与此同时,伴随中国经济增长,欧盟逐步超越美国成为中国服务贸易重要合作伙伴,在建筑、保险、咨询和计算机及信息服务方面贸易联系日益紧密。

4.服务贸易体制法规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较健全

美国服务业长期保持的比较优势和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与美国重视服务贸易发展密不可分,表现为美国完善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健全的法律法规。鉴于国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差异,不能通过关税措施对服务贸易实施保护,所以一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规范对该国服务贸易发展意义重大。

在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方面,美国服务贸易管理机构主要是商务部和贸易代表办公室[2]。其中,商务部负责服务贸易的具体管理工作,如统计服务贸易数据、制定服务贸易政策等,贸易代表办公室则具体参与和负责服务贸易领域的国际谈判和协调等事务。这种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强大的谈判能力不仅能将有利于美国自身的贸易政策贯彻到世界服务贸易体系中,还能加强美国对服务贸易的执行与监督能力。第二,实现贸易促进和贸易救济相结合,在积极促进和扩大服务出口的同时,能够快速针对服务进口及国外服务企业对国内服务业带来的损害采取多种救济措施。

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方面,美国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以国会和联邦政府行政命令为主[3],包括了对外贸易综合法案中的部分条款、对各个服务部门立法的相关条款和针对部分行业专门规定的市场准入制度等,但是各州也会单独对服务贸易立法,如保险业和专业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和限制法令就是由美国各州各自制定的[4]。此外,美国各州也会依据自身优势行业制定服务贸易支持政策,如针对证券交易、企业产权等方面分别制定了《证券交易法》、《商标法》等。

(2)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不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中国服务贸易整体水平处于世界中下游水平,究其原因是中国经济结构存在失衡,配套的立法工作没有快速、全面展开,导致中国还未形成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服务行业。所以,改革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健全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国服务贸易未来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在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方面,中国服务贸易相关战略和政策主要由商务部通过服务贸易司具体制定和协调,隶属于商务部的服务贸易司还承担第三产业利用外资、双边及多边国际谈判等事务。但在实际中,以上大部分工作是由中央其它部委及地方政府执行。这种管理体制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第一,服务贸易整体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相互之间衔接不到位,降低了服务贸易管理效率,不利于中国服务贸易与国际市场接轨。第二,多头管理现象导致中国对服务业的划分标准、统计口径等缺乏统一性,这与世界发达经济体间缺乏一致性,在贸易往来中易引发摩擦[5]。

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方面,中国服务贸易立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核心,以国家颁布的外资法为重要组成部分,以各部分制定的具体规定为支撑,具体规范中国服务市场。一直以来,中国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相比中国发展速度严重滞后。中国虽然在近几年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海商法》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但互联网通讯、电子商务等许多领域仍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此外,在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之间,仍然存在有漏洞、有矛盾的现象,这严重削弱了中国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二、后危机时代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

综合以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美国服务贸易的领先优势来源于其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间已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态势。具体而言,美国高度发达且结构合理的服务业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并保证了美国服务贸易的全球持续领先地位。服务出口的不断扩大吸引了国际更多资本和人才流入各个服务行业,这样既有利于先进技术和各个生产要素有效结合,保证了服务业竞争优势的最大发挥,也进一步推动了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伴随着信息技术的提高,美国服务贸易在原来基础上逐步趋向于服务贸易方式的网络化、服务贸易内容的广泛化和多元化以及服务贸易区域的国际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简言之,就是“国内经济领先—服务业发达—服务贸易发展”的循环路线。当然,美国服务贸易和服务业的全球领先地位,与健全的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服务业立法是分不开的。

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全球服务贸易虽然有所波动,但就服务贸易本身而言,其受到世界和国家经济的影响程度要远远小于货物贸易,换言之,国际金融危机只是暂缓了各国服务业的发展,全球服务贸易蓬勃发展的趋势没有改变。后危机时代世界服务贸易将会呈现如下趋势。

1.服务贸易结构更加平衡

国内外诸多学者研究表明,发展服务贸易可以搞活经济,增强经济的灵活性,这样能有效应对外界冲击,实现经济结构的平衡发展。通过此次危机,各国充分认识到发展服务贸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世界产业结构将继续作用于服务贸易,驱动其快速发展。第一,随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加快,国际产业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将持续扩大。一是服务业较不发达的国家,其转移重心将从制造业转向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二是服务业发展有一定水平的国家,其服务业转移重心更倾向于从劳动密集型转向金融、保险和咨询等资本技术密集型,这些服务业也会成为后危机时代全球产业转移的重点领域。第二,伴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分工更加细化,许多原本依赖于制造业的服务行业逐步独立出来,使世界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第三,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世界范围内能源竞争加剧,环境问题日趋严峻,这给世界贸易发展带来巨大挑战。服务贸易自身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高经济贡献度、吸纳就业人数多的特点正好符合世界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各国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的新动力。

因此,危机过后,伴随着各国越来越重视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新兴服务贸易,当前以货物贸易及传统服务贸易占较大比重的局面将得到明显改善,全球服务贸易结构将更加平衡。

2.服务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此次危机中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促使发展中国家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并逐步开放各自服务市场,涉及旅游、运输、保险、咨询、金融、计算机和信息等服务市场,吸引外国资本和国际人才注入本国服务业,通过提升行业资本构成和人力资本构成,全面融入到全球服务市场中。近年来,亚洲地区普遍的开放性政策为亚洲各国自身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带来机会,推动亚洲地区逐步成为世界服务贸易的重要市场。后危机时代,无论是各国出于自身发展需要主动开放服务市场,还是外部因素作用被动开放服务市场,毋庸置疑的是世界各国服务业将更加开放,各国将逐步实现“服务业—服务贸易—国内经济”三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格局。

伴随着服务出口市场和进口市场逐步开放,市场呈现多元化态势,尽管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间服务业竞争力差距较大,但这种差距最终会越来越小。为了扩大服务市场份额,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到全球服务市场上,伴随着服务提供者逐渐增多,出现同一市场存在多个服务提供者的局面,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3.服务贸易壁垒更加广泛

当代国际贸易已经从原来传统的货物贸易拓展到了涵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更广泛的领域。同时,伴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地位日益突出,服务贸易成为各国政府贸易保护的重点领域。第一,世界各国逐步开放相关服务业,服务业整体开放度不断上升,伴随全球服务业的发展,全球服务业各部门间融合度不断提高,新的服务贸易摩擦应运而生,这些摩擦不仅来源于发达国家,也来源于发展中国家。第二,由于国际服务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服务需求的复杂化、服务范围的广泛化,世界服务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各国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为保护本国银行、保险、信息等敏感部门免受外来竞争纷纷设立贸易壁垒。第三,危机过后,在世界经济从衰退走向缓慢复苏的进程中,由于全球主要经济体复苏进程的差异性,部分国家为提高国内就业率和保护国内市场,贸易摩擦也从货物贸易各项产品向服务贸易单个部门及整个行业扩散,这对未来产业遭受损害埋下隐患,由此进一步体现出服务贸易壁垒广泛化的趋势。

后危机时代,无论是世界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导致的服务贸易摩擦增多,还是由于各国政府为保护本国经济和国内市场设立服务贸易壁垒,其涉及服务业内容将更加广泛,服务贸易壁垒将更加普遍。

三、后危机时代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全球进入后危机时代,在世界服务贸易结构更加平衡、服务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服务贸易壁垒更加广泛的背景下,中国应依据国情,加快国内相关服务业的发展,缩小中国服务贸易逆差,在提高服务业对国民经济贡献度的同时,健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真正提升中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整体竞争力。

1.加快国内服务业发展,强化微观主体竞争能力

中国无论是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推动力度,还是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拉动力度均不足,服务业国际竞争力无论是出口方面还是进口方面均较弱。因此,中国若想从根本上提高国内服务业竞争力,缩小与美国在服务业及服务贸易方面的差距,必须从提高微观主体竞争力着手,在加大服务业科技研发及自主创新力度的同时,重点关注服务业人才培养。第一,加大服务业各部门技术投资,鼓励自主创新。技术投资具体表现为相关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如经济技术数据库、信息共享系统等,为技术创新奠定良好基础。此外,在引进先进技术过程中,服务业不能一味引进而不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要保证科学技术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所以,结合中国自身经济特点,在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实现有效的再创新,真正达到“科学技术—服务业—服务贸易”三者的循环效应。第二,注重服务业人才引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先进技术的引进必须与人力资本有机结合才能发挥出最大效应,才能促使中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竞争优势发挥出来。因此,一是针对中国现有服务人员进行多层次培训,多渠道设立职业培训机构。二是依据中国服务业从业人数特点及其分布状况,有计划、有目的地适时调整高等院校及职业类院校相应专业设置。三是加强国际间合作与交流,多渠道引进高级短缺人才。通过人才培训、人才培育、人才引进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专业服务人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

2.缩小国内服务贸易逆差,把握服务业开放速度

服务业拉动经济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中国服务业只有个别部门如旅游、运输、建筑等发展突出,大部分行业及部门拉动经济发展的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在信息技术、金融、保险和资讯类等新兴服务业表现尤为明显。所以,中国应以缩小服务贸易逆差为目的,积极扩大传统服务贸易出口的同时,分层次、有重点地开放中国资本、技术、智力密集型服务业[6],并控制服务业开放速度。第一,维持中国传统服务贸易固有优势,积极扩大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一是加大传统服务部门的营销力度,提升传统服务部门的竞争力,提高传统服务部门对经济的拉动能力。如将旅游和文化相结合,衍生出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旅游服务产品,借助中国丰富旅游资源,扩大旅游服务贸易出口。二是重点发展运输服务贸易中的海运服务贸易。运输服务贸易是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最大来源,而海运服务贸易在运输服务贸易中占比最大,2003年开始这一比重就已超过60%。伴随着中国海运运力的快速上升,积极调整海运结构,加大海运领域国货国运的比重,在遵循海运逐步自由化的原则下,政府通过引导海运企业联合与重组,提升中国海运乃至运输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第二,适度开放资本、技术、智力密集型服务业,掌握服务业各部门开放速度。一是适度开放资本密集型行业,在开放的同时,完善这些行业的竞争机制,提高其在市场机制下承受考验的能力。同时,通过采用和引进国际标准,促进国内智力、技术密集型服务业相关标准的规范化。二是关注经济安全。服务业掌控大量资金、技术、信息的流进流出,影响着国内市场的稳定。如果本国服务业尚未具备国际竞争能力,过快开放可能对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在服务业开放的问题上,做到履行承诺但不做出超承诺的让渡。

3.拓展服务贸易地理方向,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服务贸易无论是出口市场,还是进口来源地都以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呈现市场单一化特点,这对后危机时代服务贸易寻求大发展极为不利。一旦贸易伙伴中个别区域经济遭受严重冲击,中国服务贸易及相关服务业必定受到牵连,这将阻碍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应加快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和签订的进程,有效扩大市场半径,并拓展中国服务贸易地理方向,有效地分散服务贸易市场过于集中和单一的风险。第一,对于已经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应强化其所涉及的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如在中国与新加坡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主要服务合作领域包括医疗、教育和会计等服务业,因此中国要根据自由贸易协定侧重点的不同,合理利用区域贸易合作机制,有效促进中国卫生医疗、教育和财务会计等服务业的发展。第二,对于正在谈判的自由贸易协定,包括中国与海合会、澳大利亚、冰岛和挪威等,一是在谈判进程中,加强并拓展服务业合作领域,保障双方在部分服务贸易领域做出重要承诺。二是积极推进谈判进程,争取早日实现自由贸易区对服务贸易的促进作用,使双边服务贸易额迅速增长,实现其对经济的推动作用。第三,对于那些尚未与中国建立优惠制度安排的国家,在条件成熟时积极启动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如在金融、保险、咨询等资本密集型服务业中日本和韩国与中国有诸多合作,且日韩双方在以上领域具有国际领先优势。所以,中国在积极启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基础上,需重点关注日韩具有优势而中国缺乏竞争力的相关资本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

4.健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完善服务贸易救济制度

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存在诸多缺陷,法律法规的制定也并不符合GATS要求。因此,制定和完善既符合中国实际又不违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法规是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当务之急。就服务贸易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而言,实现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性,同时,在贸易救济政策制定方面,经过全球经济危机后,更应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第一,从中国国内经济和就业增长出发,优先制定那些有利于环境、信息、能源、卫生医疗、交通物流及金融、保险等服务业的法律法规,以提高这些代表新经济的服务部门的竞争力。无论是对现存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还是新制定相关政策,需要通过引入国际竞争政策推动这一进程。第二,完善现存服务贸易的预警机制、应对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一是针对服务贸易风险分布的主要行业,及时跟踪国外相关产业及部门的政策变化,密切关注国外对中国某些行业进行知识产权调查的动向,迅速发布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从商务部到地方政府再到企业的顺利传递,同时实现预警信息从地方向中央政府的有效反馈。二是针对国外对中国服务企业贸易救济调查中的不合理、不公正做法,中国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应积极利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制度进行申诉。三是中国政府应积极争取国际谈判主动权,要求外国取消具有歧视性的服务贸易保护措施。同时,对国内不具有竞争优势的服务业和敏感性服务业制定具有保护性质的法律条款,达到保护国内服务业和就业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张曙霄,蒋庚华.中国服务贸易商品结构分析[J].东北师大学报,2009,(4).

[2] 杨丹辉.美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及其启示[J].亚太经济,2007,(2).

[3] 焦克.中美服务贸易对比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J].北方经济,2009,(11).

[4] 谢康,陈燕,黄林军.美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及政策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4,(12).

[5] 陈松洲.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J].经济与管理,2010,(2).

[6] 王珏.分层次:发展我国服务贸易的一种思路[J].经济管理,2009,(11).

[7] 韩玉军,陈华超.世界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兼评中国服务业的开放与对策[J].国际贸易,2006,(10).

作者:陈双喜 潘海鹰

第四篇: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 建立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体系

摘要:服务贸易由于涉及的项目种类繁多,管理工作的难度较大。现行的以商业单证为审核要点、对逐笔交易进行监管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从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加大服务贸易改革力度方面,研究建立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体系,探索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新途径。

关键词: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非现场监管体系

一、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特点

天津市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和外汇支出呈现收支项目比较集中的特点。外汇收入主要集中在运输、建筑安装和劳务承包、咨询三项,5年平均占服务贸易收入的88.39%;外汇支出主要集中在运输、专有权使用和特许费、咨询三项,5年平均占服务贸易支出的82.61%。

二、服务贸易管理情况

(一)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现状

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共涉及20大类、150多项;按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统计口径,服务贸易也分为13大类,即:运输、建筑安装和劳务承包、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旅游、保险、金融服务、通讯和邮电、广告宣传、电影音像、其他商业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目前,总局对服务贸易的外汇管理规定仅涉及有海运、旅游、无形资产、承包工程等项目内容,对大多数服务贸易项目来说,外汇管理法规不可能涵盖周全,存在管理上的真空。随着经济的发展,还会有新的服务贸易项目出现,管理滞后增加了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难度。

按照现行外汇管理规定,企业服务贸易项下的付汇大多由银行依据企业提供的商业单据审核真实性后办理购付汇手续;对于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服务贸易项目付汇,金额在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凭相关单证到银行办理;金额在5万美元以上的由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核,银行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

(二)存在问题

1.服务贸易付汇单证真实性审核难度大。随着服务贸易市场的逐步开放,服务贸易的种类、主体和规模不断增加,如电子商务,从网上下载的合同、协议,境外发生的产品维修费、促销费及相关费用等,使交易的真实性难以判断。而且,服务贸易无形化的特点,即没有货物伴随资金的流动,不能像贸易项下那样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作为货物流的凭据,来判断和审核其应收和应付外汇的真实性。只能听凭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增加了真实性审核的难度。

2.超限额付汇项目缺少审核依据。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在管理上存在以下弊端:一是外汇局必须设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服务贸易外汇的日常管理陷入对具体的、逐笔的项目审核中;二是由于缺少与付汇企业实际接触,缺乏对企业经营情况的深入了解,真实性审核困难,审核决定无十分把握。

3.缺乏必要的服务贸易监测手段,无法分辨异常资金的流出流入。首先,外汇统计制度不健全。目前,对服务贸易项下外汇收支的统计分析,只能通过国际收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进行,不但缺少境内外汇资金流动部分,而且也很难实现对付汇主体的资金流向的监测。其次,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建立共享的数据信息系统。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基础数据统计不全,不能正确反映本行业的基础状况和发展趋势;由于各主管部门的管理目标不同,各自的数据信息统计口径不一,使相同项目的数据在不同管理部门的可比性较差。由于不能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外汇局作为行业管理的下游部门,不便于及时发现、捕捉企业外汇运用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形成对付汇主体的有效监管。

三、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的必要性

近几年来,服务贸易快速发展,以单证审核和限额控制、对逐笔交易的具体监管和对所有服务贸易项目监管的方式,已不适应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要求。因此,外汇局必须转变管理思路,从日常对逐笔付汇项目的具体单据的审核中摆脱出来,将管理的重点转向对付汇主体的重点监管,转向对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变化趋势进行监测。

(二)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的可行性

以天津市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为例:2005年服务贸易收入仅运输、建筑安装和劳务承包、咨询三项收入合计已占服务贸易总收入的94.89%,可见这三项外汇收入的变化对服务贸易外汇总收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样,通过重点监测运输、专有权使用和特许费、咨询三项的变化情况,也可以对整体服务贸易支出流向有一个大体的判断,但是服务贸易支出比服务贸易收入项目相对分散(三项合计占服务贸易支出85%以上),因此还应关注服务贸易支出骤增骤减项目的变化。按照这样管理思路,建立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体系即可以对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实行总量监控,又可对收、付汇主体的资金流入、流出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四、建立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体系

(一)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总体目标

依托现有系统的企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信息和结售汇信息,使其与付汇主体一一对应,运用科技手段进行收付汇指标监测和预警监测,在此基础上建立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体系。实现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体系的总体目标:即服务贸易由事前监管转向事后监管;由行为监管转向主体监管;由全面监管转向重点监管。

(二)实行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指标管理

为实现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总体目标,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体系中设立监管指标和预警指标,通过监管指标监测某行业、某项目变化及发展趋势。 通过预警指标发现企业收付汇异常情况,跟踪调查。

1.监管指标。主要用于对付汇项目的整体监控。如监测服务贸易收付汇累积分别排在前三位的项目;监测各项收付汇累积分别排在前十位的企业等。通过同比、环比、占比等多项指标分析,对骤增、骤减项目进行跟踪,找出个别收付汇主体的异常情况实施有效监管。

2.预警指标。主要用于对付汇主体的监管。如:设立运输项下单笔流入、流出分别超过等值50万美元的指标;设立非运输项下当天流入、流出累计分别超过等值100万美元的预警指标;设立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连续10天发生收、付汇业务的指标(运输企业除外)等等。以期发现带倾向性的收付汇行为,进而对整体收付汇的流向、流量进行判断。

(三)实行企业诚信管理制度

建立企业服务贸易收付汇档案。对监测到的企业服务贸易收付汇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实行差别管理。可按企业诚实信用度分为三类管理:A类为诚信企业,即全年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外汇局未发出预警提示的企业;B类为关注企业,即全年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但外汇局发出预警提示不超过三次的企业;C类为风险企业,即有违反外汇管理行为,或外汇局预警提示在三次以上的企业。对诚信企业服务贸易付汇无须提供商业单据,直接凭支付指令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关注企业须凭商业发票办理服务贸易付汇手续;风险企业对外支付服务贸易费用时,须凭合同、发票及税务凭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编辑黑延成)

作者:傅 霞

第五篇:试析世界服务贸易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

20世纪60-70年代以来,由于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服务业在各国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服务业出口迅速发展,国际服务贸易保持着快速增长的势头。与此同时,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还呈现出地区差距的不平衡性以及贸易结构技术含量不断提升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90年以后,中国的服务贸易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从世界范围来看却仍然相对落后,如国际化程度很低,服务贸易结构尚不合理,服务贸易逆差继续维持等。要改变这一状态,我国应该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分析

(一)服务贸易规模的增长速度强劲

20世纪60-70年代以来,由于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服务业在各国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服务业出口迅速发展,国际服务贸易保持着快速增长的势头。1960—1970年服务出口总额翻了一番,1970—1980年服务出口总额增长了5倍以上,1980至2004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规模已经从3600亿美元扩大到21000亿美元,其间增长了5.8倍。服务贸易总额占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在70、80年代约占1/5,进入90年代后则增至1/4。

据WTO统计,1990-2000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速快于货物贸易出口,前者为7%,后者为6%。2001—2004年服务贸易出口额的年平均增长率已达9%,明显快于货物贸易出口。

(二)服务贸易发展的地区差距不平衡

根据WTO《2004年国际贸易统计》中1990-2003年世界主要地区服务贸易出口的数据,西欧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务贸易地区,其次是亚洲和北美,再次是中东欧和拉美,最后是非洲和中东。西欧大部分都是经济发达国家,其服务产业的专业化程度相对较高,虽然过去10多年间该地区的出口份额略有下降,但仍是世界服务贸易最大的出口地区。2003年,该地区出口贸易额为9160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51%。而同一年度,亚洲和北美的出口贸易额分别为3520亿美元和3300亿美元,分别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9.6%和18.4%;中东欧和拉美的出口贸易额分别为690亿美元和610亿美元,分别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8%和3.4%;而非洲和中东的出口贸易额分别为390亿美元和300亿美元,仅分别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2.2%和1.7%。可见,一个地区的服务贸易额与它的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

(三)服务贸易结构的技术含量正在提升

在世界服务贸易的构成中,1970年国际运输服务贸易占38.5%,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占28.2%,其他电信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信息服务、专利或许可等服务贸易仅占30.8%。到1996年,国际运输服务贸易的比重下降到27.3%,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比重略有上升,而电信等其他服务贸易的比重则上升至40.8%。至2004年,通信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特许权使用和许可、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的贸易已占到整个服务贸易的将近一半。这些服务部门的快速发展反映出当今世界技术、知识密集化趋势明显,世界服务贸易更依赖于高新技术,服务产业与高新技术在当今世界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四)服务业的跨国外包不断升温

宽带技术的发展完善、使用成本的降低及数字化技术的广泛运用,为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寻求专业服务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平台。2000年以来,服务业的跨国外包形成了一股新的热潮并大有不断升温之势,这一浪潮大多集中于信息通信技术行业。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信息通信技术部门积极从低成本区寻找专业合作伙伴。例如,2003年ICT业和BP业的服务外包估计数额就在400亿美元至450亿美元之间,占当年商业服务出口的1/10。导致跨国服务外包迅猛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即是国际贸易中专业化分工的发展和产品标准化程度的提高。

二、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90年以后,中国的服务贸易取得了很大的发展。1982年,中国服务贸易额只有46.11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额的比重不足0.6%,到2004年,该比重则提高到2.8%。1982—2004年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年平均增长率为16.6%,跟这一阶段的中国外贸正好具有同样的增长幅度。但是,中国现阶段仍然只是一个服务贸易大国而非服务贸易强国,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服务贸易的国际化程度很低

衡量一国服务贸易国际化程度的重要指标是服务出口依程度。通常而言,一个国家的服务出口依程度越高,其对国际市场的依赖性就越强,市场化程度就越高。从1997—2004年中国的服务贸易依程度情况来看,与近年来高达70%的货物贸易出口依程度相比,服务贸易出口依程度还处于相当低的水平,而且增长速度极为缓慢,7年间仅增长了1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国际化程度还很低,服务出口产品种类少、竞争力弱,远不能适应国际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变化。

(二)服务贸易慢于货物贸易的发展

“以服务贸易为主、商品贸易为辅”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一种新趋势。然而在我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发展严重不对称,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偏低。以2004年为例,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只有9.5%,明显低于19.1%的世界平均水平。由此可见,在世界贸易体系中,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落后于我国货物贸易的发展水平。再从出口发展历史来看,1997年以前我国货物贸易出口增长速度总体上低于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但1998年后,货物贸易出口增长速度逐渐超过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货物贸易出口增长明显快于服务贸易出口。当然,这与我国服务业开放进程相对较慢有很大的关系。因此,今后我们应该像重视货物贸易那样重视服务贸易的发展,尽快转变我国贸易增长的方式。

(三)服务贸易逆差继续维持

自1995年来,中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2004年逆差达96.99亿美元,较2003年逆差扩大13%。从服务贸易逆差的来源构成看,主要集中在运输、保险、专有权利特许费和咨询等项目,且这些主要逆差项目短期内仍将继续维持逆差状况。

诚然,服务贸易的逆差可以用货物贸易的顺差去抵消,以求得国际贸易总体上的平衡。但一旦货物贸易出现逆差,两个逆差并存则将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我国应利用货物贸易飞速发展的大好契机,立足于服务贸易的发展,以服务贸易的发展来带动货物贸易向高附加值、高竞争力转变,最终实现两者的协同发展。

(四)服务贸易结构尚不合理

中国服务贸易的优势部门主要集中在海运、旅游等比较传统的领域,其出口占中国服务出口的一半以上,而金融、保险、计算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却还很低,这显然不符合当今国际服务贸易结构正向技术、知识密集化方向发展的大趋势。以2004年为例,服务贸易中的11个 项目虽然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但旅游、其它商业服务、运输项目依旧是服务贸易收入的主要来源,收入额分别为 257 亿美元、160 亿美元和 121 亿美元,分别占服务贸易总收入的 41%、26% 和 19%,合计占服务贸易总收入的 86%。其中,旅游和运输收入的占比分别上升 4 个和2个百分点,其它商业服务收入的占比则下降 6 个百分点。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费、广告宣传、技术咨询、计算机信息服务等项目增速较快,分别增长 121%、75%、67%和 49%,这表明中国服务行业结构有所改善。但由于外资进入后的替代效应,2004 年中国金融和通信服务收入有所下降,分别减少 38%和 31%。上述情况表明,随着中国服务业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境内服务企业,尤其是金融、保险、咨询、邮电等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服务企业将面临来自境内外的双重挑战。

三、主要结论和对策

从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在经济全球化时代,随着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增长加速,但从世界范围来看仍相对落后。国家统计局对外公布的最新资料显示,2005年我国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已提升为40.3%,这个数字依然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水平(目前,发达国家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为60%-80%,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为45.55%)。因此,如要更多地参与WTO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并且分享DDA(多哈发展议程)的成果,我国就必须在服务贸易方面取得更大的进展。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应该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履行WTO承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

“十一五”期间,我国WTO谈判中有关服务业开放的承诺将全部到位,扩大开放的领域不但包括外资已经进入较多的贸易、保险、零售、房地产等行业,而且还包括旅游、通信、专业商务服务等许多以往开放程度较低的行业。要充分认识市场开放对服务业带来的竞争效应和示范效应。外资进入我国服务领域,必然带来新理念、先进管理经验和新业务,具有溢出效应,国内企业应借鉴和学习,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二)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为服务贸易发展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

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参加WTO安排的各类服务贸易会议和双边或多边谈判,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的利益。同时,要给国内服务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在体制上和政策上的平等地位,使国内企业有动力、有能力在开放性竞争中提高和发展。

(三)积极进行服务产品结构的调整。要充分利用国内现有的力量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

例如:可以从创办高技术开发试验区入手,使之成为我国高技术服务业的摇篮。还可以利用劳动力的成本优势,在试验区采取一定优惠政策鼓励高技术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为我国高技术服务进入国际市场打开通道,改变我国长期以来服务贸易过多依赖于旅游业、运输业的现状。

(四)加快推进和深化垄断性服务行业的改革

对金融、电信、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广播电视等垄断行业,除个别涉及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领域外,都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完善改革措施。改革的重点是将放宽市场准入和引入竞争机制相并重,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在原有的国有企业“分拆”之后的企业之间开展竞争,要准许新的市场主体尤其是非国有市场主体进入以上行业,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提高效率,改进服务。

(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科技和教育投入

建立门类齐备的服务贸易培训机构,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服务贸易人力资源的开发。完善人才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发挥其创造性,并谨防在利用外资过程中国内服务企业优秀人才的流失。

(六)加强服务贸易立法,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

我国服务贸易立法近年来虽大有改善,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如有些重要的服务部门没有部门立法,有些法律条文措辞模糊、操作性不强,有些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矛盾冲突等等。因此,政府应结合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GATT、GATS的规定尽快完善服务贸易的法律规章,建立不同层次、内容齐备且相互协调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为我国服务贸易的迅速、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作者:高霖宇 谭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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