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与反腐

2022-07-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网络舆情与反腐

网络舆情与检察机关

一、网络社会及检察机关的角色

很多人想当然地在“网络社会”中加入“虚拟”二字,殊不知网络之所谓“虚拟”,只是就其“空间”这个物理度量而言。在“虚拟”空间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则从来都是现实的。虚拟的仅仅是网络空间,现实的则是网络社会。

与许多人的想象不同。网络从一开始就有其自身的秩序,并随着技术和应用的发展而形成层级分明的网络社会管理结构。

处于这个管理体系最顶端的是技术本身,即通过若干网络技术协议,使得网络建构在通用的技术标准之上,任何设备的接入任何内容的发布均需遵循,否则便无法进入其中。随之而来的便是监控,包括技术安全和内容两个方面,旨在保证网络的安全运行及良性发展。与监控对应的是网络用户的自律规范,用户在网络应用中通过相互博弈产生秩序规则,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有序的自律社区。在网络用户不超过一定规模的情形下,自律规范即完全可以胜任网络社区的管理。而当社区连接成更广泛的社会关系,则需要借助社会固有的道德伦理等规范来构建秩序,最终上升至寻求政策、法律的指导。

检察机关在网络社会中的角色必须在上述管理体系中定位。管理体系之顶端“技术”由网络设备及服务提供商掌管。“监控”则是网络服务商及相关行政管理机关的任务,用户自律及道德规范的加入是无需借助公权力的,政策法律则当然由立法、司法、行政机关担当。较为理想的网络社会管理模式,是自律、法治、道德规范加技术手段的综合监管,其中,政府的责任是充当良好环境的创造者、解决负面作用的行动者和新技术的第一用户。

而检察机关在网络社会管理中的角色,相应地,应当是良好环境的维护者、制裁不法行为的行动者和新技术应用风险的重要评估者。这一角色并不要求检察官必须是网络专家,因为技术中立是互联网规范的一个基本原则,亦即法律不应对具体技术加以规定和选择,法律只关注网络技术应达到的标准,因而检察官不需要成为每项网络技术的专家,但必须理解网络运行的基本准则。

作为网络环境维护者,检察机关应当监督并纠正行政机关的滥用职权行为,通过对话、客观资料提供等影响网络舆论,参与网络伦理建设:作为制裁网络不法行为的行动者,检察机关应当对公安机关网络侦查行为实施监督,打击网络犯罪,制裁网络不法行为;作为新技术应用风险的重要评估者,检察机关应当积极了解新技术并从网络安全的高度提供意见。

二、网络舆情形成机制

网络舆情并非直接与检察机关相关联。但在现阶段,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却必须关注网络舆情,并在必要时作出应对。

(一)“网络舆情”ABC

作为“第四媒体”的网络,通过新闻评论、BBS、博客、聚合新闻(RSS)等实现其媒体角色。与报纸、广播、电视三大传统媒体相较,网络媒体有如下特点:(1)表达快捷、直接;(2)信息多元、容量大;(3)多中心,交互传播。再叠加上舆情本身的特点:(1)围绕社会事件发生、发展、变化;(2)是公众态度的表达;(3)通常指向社会管理者。网络舆情成为最迅捷反映社会现实的镜子。并且由于我国的新闻政策,报纸、广播、电视具有明确的导向性,传媒色彩远远弱于宣传色彩。网络于是成为最接近媒体的载体,网络舆情因其承载各种视角、观念、出发点的海量信息而成为最小变形的镜子。

虽然有关于网络舆情具有突发性、偏差性、容易成为宣泄情绪的场所、情绪化的看法,极端言论也的确不鲜见于网络,但从总体而言,由于网络信息量巨大,其反映的民意倾向性却是较为客观的。如今,有影响力的传统媒体均已进入“多媒体”运营模式,并越来越重视网络媒体的作用:网络成为传统媒体发现新闻线索的重要途径,而非相反;网络成为时事评论的重要载体,甚至最主要载体。

下面以上海11.15火灾为例做一比较。

《文汇报》11月16日头版大幅报道火灾情形但重点是如何施救,11月17日报道8名嫌疑人16日被刑拘,11月20日报道18日又有4名嫌疑人被刑拘(为与工程发包有关的负责人)。网络最早的信息约在火灾发生后1小时内就出现,11月16日凌晨韩寒博客发布所目击火灾过程文字及照片,11月16日左志坚博客“上海大火真相”发布几个微博上与失火建筑工程承包的有关信息。两相对照可以发现,网络信息总是先于报纸电视,网络上公布的案件线索均被报纸上后续消息印证。

从若干事例中均可得出相同的结论:网络作为媒体至少不逊于任何其他媒体,因而网络舆情是当下最值得关注的社会信息。

(二)网络舆情形成机制

一个网络信息是如何从信息海洋中脱颖而出的?大体有如下影响因素:(1)事件本身的价值;(2)传播方式的影响;(3)人为推动作用;(4)公众心理的影响;(5)官方态度的影响。对于不同性质的信息,这五个因素的权重不同。娱乐事件和商业信息要形成舆情,传播方式、人为推动、公众心理是最为重要的因素;而涉及社会热点话题和社会矛盾冲突,则事件本身的价值、公众心理、官方态度是关键因素,传播方式、人为推动退居次要地位。

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娱乐事件、商业信息由于通常不涉及法律问题,自不在关注视线之内。一般时事新闻反映社会常情需略加关注,社会热点和社会矛盾聚集之处则是关心的重点。在社会热点及社会矛盾冲突发生之处,行政权力必然在场,司法机关也有时介入,当然也就落人检察机关可能行使职权的范围,與之相关的网络舆情无疑是了解信息、掌握线索的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舆情的形成往往呈现出风起于青萍之末的表象,人们易于忽略事件——信息——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发生回路。实际上,网络舆情的发生并不总是起始于所谓公共事件,任何事件、信息,只要与当前公众关注点相关,就可能发酵成为公共事件,引发网络舆情。例如浙江省乐清市一个村长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事件,由于该村涉及拆迁这一公众极度关注的问题,迅速爆发网络舆情。交通事故本身并非公共事件,但死者的身份及所处环境与当前公众关注点相关,于是引发网络舆情。

三、网络舆情应对及其对检察机关的意义

从较为权威的网络舆情监测及评估机构发布的报告,可归纳出网络舆情应对的要素包括:响应速度、响应方向、信息透明度、公信力、动态反应、问责、网络技巧。其中信息透明度及公信力最为关键,响应速度与方向也很重要,问责及网络技巧则居次要地位。与之相应,应对者应具备如下能力:捕捉信息敏锐度、掌握信息全面度、正确的态度、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对法律规则的遵守、网络传播规律的了解程度。

将上述要素及能力做一分解。可得如下网络舆情应对的步骤:

(一)全面关注媒体信息

唯有全面关注,方能客观了解信息,唯有客观了解信息,方能有不偏不倚的应对态度。全面关注媒体信息意味着要多渠道信息获取,因为任何媒介都不是面面俱到的;同时要各渠道信息对照,因为任何媒介都不是

绝对客观的。

(二)发现社会热点

值得关注的舆情会出现在社会热点之中,因而在全面关注媒体信息的基础上,需发现社会热点。需注意者,务必将“策划的热点”如亚运会、世博会等,以及“伪热点”如“小月月”事件等,剔除在外。唯有不经刻意宣传、无端炒作,自发形成的热点才是真正的热点。

(三)敏锐捕捉有价值信息

从社会热点中,敏锐捕捉有价值的信息予以特别关注,是迅速掌握网络舆情的关键。所谓有价值的信息,包括与自身职权相关的信息,管辖地域范围内的信息,可能影响公众利益的信息,以及可能影响自身形象的信息。

(四)判断是否需要“应对”

当有价值信息中出现网络舆情,则需要判断是否需要作出反应。通常来说,如果该舆情与职权有关,有公众关注,公众希望得到某种证实,或公众希望了解某种信息,以及公众对事件可能有错误看法,且该错误看法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则需要应对。

(五)“应对”的姿态

在需要应对网络舆情时,需注意应对的姿态。姿态的错误可能导致新的不利舆情。正确的姿态应当是:客观,即避免无依据的推断;谨慎,即使用恰当的措辞;中立,即不轻易涉及价值判断;及时,即勿做马后炮;立场,合乎自己的身份。

(六)避免踩到“雷区”

网络中有许多“雷区”,在应对网络舆情时一旦误入,则效果可想而知。明显的“雷区”包括:易招致反感的用语,例如“不明真相的群众”;无关痛痒的表态,例如“领导很关心”;专家式傲慢;对立,烦躁情绪;空头许诺;藐视常识。

(七)发声/行动之前的准备

在正式发声或行动以应对网络舆情之前,还需要了解公众信息需求,分析公众心理。要了解公众是想要知悉正在发生的事实,还是了解有责机关的动态,或者想要探询事件背景。要分析当前公众最关注/痛恨什么,公众关注某一事件的动因是什么,以及公众的期望是什么。

(八)当负面消息出现之时

而无论如何准备,负面消息仍可能出现。此时应知道:(1)公众的批判和抱怨是正常的;(2)不涉及职业操守、违法、犯罪的,置之不理即可;(3)涉及上述的,应谨慎应对,切勿有对立情绪;(4)应时时自我反省,而不是痛恨网络太无情;(5)疏导总是比围堵高明。

(九)信息透明和公信力是决定因素

虽然网络舆情的应对很容易被当成某种技巧,但任何所谓技巧都无法改变舆情应对的铁律,即信息透明和公信力永远是决定因素。因而控制、导向的惯性思维,习惯于听好消息的心理模式必须改正。坏消息是客观存在,并非刻意制造的;舆情并非“敌情”。其产生总是有现实根基的。唯有信息透明,才可以消除无端猜疑,公信力是胜过恶意的唯一力量。稳定的表象比翻涌的舆情更加危险。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有责任了解整个社会的信息,更应时时自我审视。网络舆情,是当下中国大陆最少变形的一面镜子。倘若从中我们看到一些现象,不应怀疑公众怀有恶意,而应自问:为什么网络言论“逢官必反”?为什么官方结论总是被质疑,即便该结论也许是符合事实的?为什么官方表态不被信任?为什么公众都变成法官、刑警?

了解或應对网络舆情,并非为了表面形象。网络社会的一大特征是缺少被指定的权威,而权威只能来自多数人的认同。在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中。如果需要检察机关提供意见,而检察机关总是能够发表合乎社会公平正义观念的中肯意见,则能够逐渐成为权威话语的来源。已经引起网络舆论关注的案件,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及时处理。并将信息反馈至网络,也是检察机关获得权威地位的途径。而由于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大,任何不当言论、不当行为,再加上不当回应,则可以轻而易举地摧毁网络上的公信力。基于在网络社会中的公信力,检察机关就可以在网络管理规则制定、网络伦理道德建设、网络文化方向引导等方面发挥较为积极的作用,而通过网络受理申诉、对网络犯罪的侦查进行监督。以及通过网络实施其他法律监督职能,亦将获得良好的环境,——这才是检察机关关注及应对网络舆情的意义所在。

责任编辑:周洪波

作者:张剑文

第2篇:网络反腐与遏制网络谣言的良性互动

[摘 要]网络反腐是“大数据”时代的新型群众监督方式,在当前中国呈蓬勃发展之势,伴随着网络反腐的兴盛,网络谣言在开放化条件下也大行其道。要在推进网络反腐的同时遏制网络谣言则必须将两者放在同一背景下,寻求其互动的可能性,基于其主体、客体、载体的异同,运作特征的耦合以及内在诉求的相契之处,可从知、智、治、制四个方面研究其良性互动的对策。

[关键词]网络反腐;网络谣言;良性互动

[

一、网络反腐与网络谣言

“网络反腐”是全社会依托网络技术和网络平台,对现实中公职人员、政府行为进行监督,从而促使其廉政守法的一种手段和方法。作为网络时代一种新型群众监督形式,网络反腐弥补了传统反腐的缺陷,以其便利性、迅捷性、广泛性、高效低成本等特点而深受群众青睐,成为社会开放与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各类网络举报平台和反腐倡廉网站陆续建立,各类公权腐败案件通过网络曝光得以查处和有效遏制,网络反腐不断得到社会认可和政府重视。可以说,网络反腐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政治良性发展方面具有其自身优势。但网络表达自由的过度使用以及网络谣言的滋生也对个人隐私权、社会秩序、政府形象和国家安全产生了冲击。据2013年6月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新媒体报告(2013)》称,以2012年1月至今年1月的100个微博热点舆情案例为研究对象,其中出现网络谣言的比例超过1/31[1]。网络谣言,即在网络空间传播的虚假信息,或是炮制新闻抓人眼球、或是断章取义遮蔽真相、或是诽谤他人宣泄情绪、或是聚焦关注谋取利益、或煽动民意制造混乱。如果缺乏常态化制度的保障和有序性法治的推进,网络谣言就会隐藏在网络反腐的过程中,使得网络反腐出现无序性、失真性、非理性等负面效应,进而与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初衷背道而驰。如何既尊重群众在网络空间中的话语表达权,又要对可能出现的谣言信息给予甄别和限制,以不断提高网络反腐的质量和效率?如何将推进网络反腐与遏制网络谣言有机整合,促使其良性互动?这都是网络时代需要深思的问题。

二、网络反腐与遏制网络谣言互动的现实可能性

要推进网络反腐与遏制网络谣言的良性互动,首先要对其互动的可能性加以研究分析,在推进网络反腐与遏制网络谣言这两者之间,存在主体一致性、载体相同性以及客体的交集性,两者运作特征存在耦合性以及在内在诉求上具有契合点。

1.两者主体、载体的一致性以及客体的交集性。第一,两者主体的一致性。网络主体,是活跃在网络空间的具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人及其组织,是参与网络生活的基本组成单元,既包括网民个体,也包括网络共同体组织。网民个体是活跃在虚拟空间里的现实公民,而网络共同体,则是基于共同利益、关注点或者相同爱好兴趣而组合在一起的临时性群体,由不同的网民个体组成。网络主体既是网络反腐活动的主力军,也是网络谣言的传播者和受众,网络主体的思想、言行、活动深深影响了网络反腐的运行。要推进网络反腐和遏制网络谣言这两者的良性互动,网络主体合法性认可、道德及法律素养建设、行为活动规范、网络技能培育等一系列措施不可或缺。第二,两者载体的相同性。网络不仅是公民获取、交换各项信息的主要窗口,也是进行民众维权的开放式平台。网络反腐的运行以及网络谣言的滋生、传播都要依托互联网这一载体。互联网为民众开辟了互动式的新平台,使其不仅能接收信息还能创造和交流信息,这种互动型信息传递方式为民众近距离透视公共权力运行打开了一扇门,成为倒逼政府和官员权力规范运行,从而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的载体[2]。网络为反腐败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平台,也为网络谣言的滋生和传播提供了无限增长的空间。而互联网环境下的运作机制、技术手段、电子平台等一方面是整个网络反腐体系运行的客观支撑,另一方面是打击和瓦解网络谣言的客观保障。因而在推进两者互动时,必须将互联网特点、运行规律、优化措施、网络法制建设等考虑在内。第三,网络反腐的客体与网络谣言的客体覆盖范围有其交集之处,从宏观角度看,网络反腐涉及到现实中政治发展、经济运行、文化建设、生态保护、社会建设等关乎百姓生存与发展的诸多方面;从微观看,网络反腐既有对政府及公职人员个体行为的关注,又有对政府运作具体过程的监督;既有对现行政策执行力度的肯定与质疑,也有对公众利益诉求的表达。而网络谣言的话题也无所不包地涵盖着社会上的方方面面,但凡能引起民众关注的点都能成为网络谣言的出发点,可以说,从个体权益到公共利益,从衣食住行等民生细微小事到国家大政方针、世界发展形势,两者涉及面存在广泛交集。

2.两者运作特征的耦合性。推进网络反腐与遏制网络谣言这两者同处于网络化“大数据”时代,具有相同的社会背景。除了两者存在的时空相契外,两者自身的运作特征也具有耦合性。首先,两者都是系统化工程。推进网络反腐是一项具有复杂性的系统化工程,需要个体、社会、政府各个环节的沟通互动以及各个部门、各个阶段的相互配合、紧密联系,使其运行具有连贯性和合法性,成为一种常态化的反腐力量。遏制网络谣言的产生、阻击网络谣言传播、澄清其虚假性到消解其负面影响,需要各个环节的畅通和配合,确保谣言消失在阳光透明中。其次,两者都具有开放性的表现形式。网络反腐的推进以网络空间为平台,而网络空间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开放性消解了金字塔式的话语权利和信息控制模式[3],释放了不同群体表达自我的需求。不管职业、年龄、教育水平、地域以及社会地位的差异,任何公民都能够进入网络进行反腐倡廉活动,并且此类反腐活动的整个过程处于公开的状态中,从事件曝光到引起关注再到得以解决这一持续性过程始终在大众的目光下。而网络谣言在开放化的条件下滋生、传播和引起关注,抨击网络谣言也是一种开放式的行为——对网络谣言的甄别需要大众的智慧,对网络谣言的澄清离不开群众广泛的支持,对网络谣言的消解更需要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

3.两者内在诉求的契合点。推进网络反腐和打击网络谣言,两者的内在诉求具有契合之处:第一,反映了民众对于对法治的深度诉求。网络反腐的兴起,既是中国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产物,也基于民众主体意识的觉醒。网络谣言的流传虽然外在表现为民众面对谣言缺乏信息甄别力、情绪掌控力以及权威部门缺乏公信力;其深层次上源于民众法治意识的淡薄和社会中法治的缺失。推进网络反腐要求法治的深化和延伸,同样打击网络谣言更亟待法治向前迈进。不管是网络反腐的运行还是网络谣言的流行都凝聚着公众的关注,放任谣言传播可能让网络反腐偏离法治轨道,走向无序性、暴力性,而对于网络谣言有效科学的控制,则能发挥网络舆论对于反腐倡廉的积极作用。第二,凸显了民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渴盼[4]。民众之所以进行网络反腐,是面对腐败现象层出不穷,自身利益受侵害或者公共利益、公共资源被侵占的现实而奋起反击;而民众对于网络谣言的采信,很大程度上是缘于在外界不良信息刺激的助推下,公众“底层情绪”的喷发。不管是基于捍卫利益还是宣泄情绪,而其内在诉求都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制度和环境。如何以完善的机制运行和公正的制度环境推进网络反腐和遏制网络谣言,促使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在理性的博弈下以最大限度地达到和谐共赢,是群众的诉求,是时代的呼唤,更是社会的发展趋势。

三、网络反腐与遏制网络谣言良性互动的对策探究

要有效推进网络反腐与遏制网络谣言良性互动,应以提高民众认知水平、保障民众知情权作为抵制网络谣言的文化支撑;以智能化、技术化的专业人才队伍和管理体系作为遏止网络谣言的有力武器;以畅通优化的社会共治理作为推进网络反腐与消解网络谣言的重要桥梁;以整合高效的制度体系作为打击网络谣言、推进网络反腐的长久基石。

1.普及民知——抵制网络谣言、推进网络反腐的文化支撑。知是行之始,要有效遏制网络谣言、推进网络反腐首先要促进网络主体对于网络谣言能够有效辨别以及对于网络反腐的具有科学理性的认知,这必然离不开一整套知识体系以及价值意识的支撑。首先,利用各种渠道加强网络主体素质教育,提高其网络道德自律意识。网络行为的自发性和松散性要求主体具有一定的道德自律意识,在畅快淋漓表达自我利益和抒发惩恶扬善诉求的同时能保持个体道德上的独立和高尚,能够在虚拟公共空间展示其同现实世界相一致的道德面貌。这就要求对网络主体道德教育加强研究,个体网络道德素质的形成从来不是孤立的,而是来源于文化、外部环境的影响和社会实践活动的体验,网络主体自身观念的更新和觉悟的提高,需要政府着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个体生活体验中,融入其网络参与中,使其成为民众网络素养的一部分。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众的网络素养中时,要注意尊重民众的差异性、主体性、激发不同民众的参与热情。如将网络素质教育融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定期开展社区网络道德宣传节、在地铁、商场、网吧、浏览器首页等公共空间普及网络素质教育宣传、定期对网络媒体进行分级和分管式教育,促进其行业自律。其次,普及网络法律知识,促进网络主体文明利用网络。网民参与网络反腐的广泛性和热情度日趋提升,其知识层次参差不齐,网络法律知识的欠缺可能导致其在网络反腐中的努力和热情适得其反,因而提升民众网络法律意识势在必行。具体可以通过加强公共网站建设以提供网络法律知识教育及具体问题咨询服务、建设法律法规数据库以方便网民查阅检索、各社区发放网络法律宣传小册、设立网络反腐宣传日等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网络法律知识。再者,保障所有人的知情权。提高民众对于网络谣言甄别力、抵抗力以及网络反腐理性度的同时,不能忽视对于信息弱势群体的教育和关注,以提高网民代表性,从而使得网络反腐更具广泛性和公平性。信息弱势群体在知识上的无知必然造成实践上的无力,而实践上的无力则造成其在权益维护和自我发展上的无奈。因而要确保网络设施和网络知识教育在落后地区以及弱势群体中的普及,防止信息弱势群体由于自身教育水平或者经济能力无法参与到网络反腐中,而成为信息时代的“缺席者”和“失语者”。

2.提升众智——遏制网络谣言、推进网络反腐的有力武器。推进网络反腐离不开智慧和技术的支持,而要有效打击网络谣言,智能化、技术化手段更是其有力武器。首先,国家应不断完善和提升网络环境监测与管理技术。一是要致力于网络人才队伍建设:如对专职技术人员进行培育,以提升技术开发能力、技术管理能力,消除网络谣言“容身”空间;加强智囊机构的建设,如培育学者专家和专业组织,形成类似于网络沙龙的传播方式,以理性的解读和睿智的剖析,瓦解网络谣言“杜撰”余地和揭穿网络谣言;如加强论坛管理员队伍、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培育具有责任感和公信力的网络意见领袖,有效疏导网络舆论和规范反腐行为。二是要从经费和技术设备上加以投入,保障技术的升级和网络设备的更新,如通过建立实名制注册、建立全国公职人员电子信用档案、建立公共信用查询网等一系列联合手段,通过技术强化既实现对举报信息真实性的有效控制,又对政府行为加以可持续性监督和关注,从而为遏制网络谣言、推进有效反腐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其次,党政人员要自觉接受新知识,提高从网能力。把先进科技发展下出现的新事物、新情况与政党建设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顺应知识化、信息化、网络化时代潮流的体现,也是当下推进政党建设不可回避的课题。对此,党政人员一要主动适应网络社会的现实,面对民众日趋深入的求知心理,与其被动解释不如主动沟通,学会并且善于利用新媒体技术增进党群互动,时刻注意转变语言范式、吸纳群众文风,真正贴近民众生活世界,在新媒体平台实现与民众的零距离交流。二是要尊重多元化的民意表达,注意整合碎片化的民众意见和呼声,不把民众舆论表达和利益诉求看作敏感词汇,对普通网民、网络愤青、网络哄客准确地加以甄别和进行分类教育,敏锐捕捉网络谣言背后蕴含的潜在民意。三是要利用网络技术优势,塑造廉政文化,通过对网络空间的有效利用,展现政府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价值理念,一方面以廉政形象抵抗网络谣言对于政府公信力的侵略,促使谣言在阳光透明的廉政文化氛围中不攻自破;另一方面,通过廉政文化在网络空间和现实世界的双重建设,推动反腐事业网上网下全方位进行,不留“死角”,全方位避免利益与市场合谋下的网络谣言构成对民众网络生活与现实生活的双重包围。

3.优化共治——消解网络谣言、推进网络反腐的重要桥梁。优化治理理念,整合治理机制才能使网络谣言无处遁形、切实提高网络反腐效率,从善政走向善治。首先,要以系统思维整合治理机制,达到最优化治理模式。一是建立彼此联系、相互促进的网络舆情分析系统、收集研判系统、风险预警机制、沟通反馈机制等全方位、多层次的一整套科学性的体制机制,在信息处理上展现及时性、透明性,在回应和反馈上凸显便捷性、全面性,在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上实现网络反腐的规范性和有效性[5],确保在目前中国社会利益格局分化和失衡的条件下,系统化、高效性且畅通度强的治理机制能保障各层次民众与政府有效互动、深入沟通,推进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的科学性,防止媒体审判、网络审判干扰司法公正和社会正常运行,从而将社会张力保持在可控性、有序性、活力性的范围内。二是整合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介的功能,促进其互补。发挥网络媒介意见采集、即时揭露、广泛监督的功能与传统媒体深入发掘、疏导情绪、引导舆论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推广新媒介功能的同时,也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已有优势,开辟新版块,对各类谣言事件和反腐案例进行深度报道和后续跟踪,以减少大众信息盲点,提升民众的识别与判断能力。三是确保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的机构体系共同治理以消解网络谣言推进网络反腐。只有确保各方力量进行协同治理,才能够有效扩大影响力的同时提高行动效率。如培育成熟的民间组织作为沟通民众与政府在信息交流、反腐规范、谣言识别中的中介力量,具体如加强对民间网络反腐网站的关注、设立第三方独立评判机构发挥在网络举报中去伪存真的作用、加强政府与民间咨询机构的互动等。其次,创造有序的网络反腐环境,培育良好的共治氛围。一是建立透明的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共享各类信息。通过全方位的事实信息呈现,挤压谣言的杜撰余地和权力寻租的空间,以透明化的运作方式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互动营造一个便捷、有序的良好环境。二是构建立体多维的理性公民教育体系,提升民众处理各类信息的素养、强化其理性思考的能力,推动民众自我建构一个自觉自治的反腐空间。

4.整合制度——打击网络谣言、推进网络反腐的长久基石。制度是保证网络反腐、网络监督系统化、常态化的基石。首先,要建立具有连贯性、创新性且与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相衔接、相适应的互联网法律体系。一是要以法律形式指导、支持、保障网络反腐,明确界定网络反腐的法律地位、法律责任,将民间反腐败力量纳入到整个公权腐败治理的法制化体系之中。在制定相关法律条文时要将网络反腐的随机性与程序逻辑的严谨性相结合、将打击恶意谣言与鼓励诚实举报相结合,在网络举报中去伪存真,有效甄别谣言与诉求,防止网络反腐成为利益相关方利益博弈的产物或者成为民众滥用曝光权的温床,从而推进新媒体时代法治化建设。二是探索建立一整套互相联通的社会信用机制,将个人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体系和政府信用体系纳入其中。如建立和完善网络空间的个人档案登记制度、信用累积制度、失信惩戒机制,增强公民责任意识,提升谣言制造和传播的社会成本,以规范普通民众、企业主体和政府人员行为。其次,充分发挥法制力量净化网络空间,规范网络秩序。一是出台对网络谣言进一步细化、界定的法律条文,利用法律手段对影响社会有序运行的网络谣言予以追究,使舆论监督体现出扶正祛邪、鞭挞丑恶的精神。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的出台就是一种打击网络谣言、规范舆论反腐的创新性尝试,而如何在未来切实将司法解释与执行有效契合,则需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使其更加完善。二是要以社会同步发展的法律条文规范网络公司行为,填补网络空间的法律“真空地带”。针对“网络水军”误导舆论混淆民意、“删帖公司”利用资源和技术人为控制网络信息、网民“人肉搜索”对隐私进行任意侵犯以及企业基于商业利益炮制谣言、炒作虚假信息等行为进行界定和细化,以日趋完善的法律规章减轻流言蜚语对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的侵袭,以制度的力量消解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唐绪军.中国新媒体报告(2013)[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65.

[2]曾艳,李德虎.网络反腐的形成机理、运行障碍及规制进路[J].求实,2014,(1).

[3]张杰.变革与回归——中国政府网络信息传播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46.

[4]陈东冬.网络谣言的治理困境与应对策略[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3).

[5]李斌,张轶炳.论网络反腐的有效性和规范性[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2,(2).

[6]杨维汉,陈菲.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可判刑[N].文汇报,2013-9-10.

责任编辑 董瑞军

作者:陈宇洁

第3篇:自媒体时代的网络反腐与网络自律

“神兵利器本无正邪,用之正则正,用之邪则邪”。在信息时代,网络反腐就是一种“神兵利器”,它能够剑劈恶人,也可能误伤好人。如何认识和运用网络反腐,从某种意义上影响和决定着其正能量的发挥。 重视网络反腐,既是顺应趋势,又是体现优势,网络是时代发展的产物,网络反腐是顺应时代的必然;网络反腐较传统反腐方式更为快捷、便利,有其自身优势。

近年来,网络反腐浪潮澎湃,从陕西的“表叔”杨达才,到重庆的雷政富;从番禹的“房叔”,到本月倒下的高官刘铁男……兴起的微博,如同一把铁帚把横扫政坛,一时间多少腐败分子倒下,赢得全国百姓的一片叫好。

网络发展是不可阻遏的必然趋势。人类社会经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之后又进入了网络时代。网络本身的发展是积聚性的,近年来,网络迅速发展的势头在中国体现得尤为突出。随着网络的兴起,网络的功能不断得到拓展,信息传送方式的扁平化和民众参与的普遍化,彰显出网络较传统方式无与伦比的优势。信息化作为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不可阻遏,正如农业化之后的工业化无法阻遏一样。国父孙中山曾说过,世界大势,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面对网络发展的迅猛势头,我们无法规避。网络反腐是网络发展承载的一项重要功能,它充分利用了网络媒质传播快、易放大的发酵功能,越来越凸显了其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遵行网络自身发展的规律与特点,在反腐斗争中利用网络应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不二选择。

网络反腐的神奇功能主要倚靠微博新技术的发明和推广,使广大网民由被动性接受信息,转变为主动性发布信息。时间瞬间缩短,信息双向传播流通,网络新技术的推广使我们进入了“自媒体时代”,并使历来高高在上十分严肃的反腐话题“飞入寻常百姓家”。

人民群众是反腐的主力军。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我党的最大利益,各类腐败分子的贪噬使老百姓的利益遭受极大侵占和损害,而他们巧取豪夺的手段和财富积聚的嚣张,也无不暴露在人民群众的目光之下,俗话说:“你家有金银,隔壁有磅称”,贪占财富的贪官污吏挥霍的私欲总是掩盖不了的。网友们利用微博的公开性和广泛性,利用人肉搜索、围观、跟帖等手段,可以瞬间将一话题放大。一旦有贪腐分子的言行落入此网,就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痛快淋漓。而且网络之宽,网速之快,上达庙堂,下至江湖,众目睽睽下,何人敢掩盖庇护?

但是,利用网络反腐形式,虽可携雷挟电震惊腐败,但反腐毕竟是一件严肃的法治行为。任何法治行为都需要讲证据,讲客观事实,不能信口雌黄,更不许诬言伤人。自媒体时代的网络信息传播,其发布源头与中继传递,目的性都呈多元化,复杂的社会蕴藏着各各样的目的。近年来,网络谣言也比比皆是,如贵州瓮安事件中的网络谣言传播,说“三名嫌疑犯都是当地领导干部的亲戚”,“死者叔叔带到警察局问话被打死”;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中,有网络谣言称,“死者是在知晓当地公安局长、法院院长夫人同永隆大酒店老板走私贩卖毒品后被害的”;就连本月北京京温商城的打工女跳楼事件,也被人造谣是“被保安先奸后杀”。网络信息源的复杂性使网络信息良莠不齐。让人难辨真假,造成社会动荡破坏社会秩序。面对反腐这一严肃的法治行为和网络信息的混杂局面,我们对网络反腐的方式需要十分慎重的思考。

笔者认为,网络反腐这一利器既符合民意潮流,又震惊腐败分子,这种方式一定要坚持和推进。为甄别和剔除虚假信息,各大网站设立了“网络反腐专区”和实名举报制度,这些硬件的设置是必要的。但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对网民的行为自律教育,辅以法治惩治手段,这样才能保证网络反腐目标的最终达到。

自律,就是人们对自己言行的自我控制。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言行均会与周边或更大范围的人与环境发生冲突和交往。约束自我,使之适应于乡规民约的情理之中,服从于国法党纪的法理之中,遵循于人的道德理性之中,这样社会才会安宁,人际间关系才能和谐,真善美才会弘扬,假丑恶才会惩治。因此,自律是人类生存发展的一项基本要求。网络世界也需要自律,特别是自媒体时代的网民,更要自律自己的网上言论,不能以己之念随意捏造虚假信息,攻击他人,扰乱社会。

对网络自律,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立法和规范。

一是要求各大网站对上述信息(含微博、微信)要明示自律告知条款,凡注册用户要自动默认签署自律书,以加大自律压力,减少或消除不良动机。

二是加强网站上公益宣传版页和自律公益广告宣传,时刻提醒网民自律,并警惕虚假信息的恶意传播。

三是反腐举报要求必须是实名举报才能受理,制止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匿名在网络上捏造谣言,中伤他人,但也要更加保护个人隐私。

四是强化网络法治管理宣传。网络虚拟世界也是人类活动的一个范畴,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责任。同时对利用网络制造和散布谣言的言行要坚决打击,造成中伤他人酿成社会恶果的犯罪分子要绳之以法,并在网络平台上广泛宣传,给不法分子以震撼,以此维护网络秩序。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网络反腐以崭新的方式增强我们的反腐力量,但也带来一些新的冲击,只要我们坚持反腐惩贪的大方向,一切新技术都会为我所用,彻底扫除一切腐败分子,净化我们的党和政府。对于一些怀有不良目的之人利用网络平台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损失和制造人身安全事故的,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理,严厉打击,保证让网络反腐方式得到良性发展。

作者:谢维球

第4篇:网络舆情与反腐

近年来,互联网正以超乎想像的发展速度与规模,日渐成为当前思想文化信息的重要“集散地”。同时,网络舆情也已随着微时代的迅速兴起,在群众中的影响日益增强。因此,当前形势下,如何积极科学应对网络舆情,使之转化为助推反腐倡廉工作的“正能量”,成为当前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一项崭新而又严峻的课题。

一、微时代网络舆情发展现状概述

(一)我国互联网发展规模现状。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5.64亿,其中手机网民数量为4.2亿,占网民总数的74.5%,互联网普及率达42.1%;我国微博用户达3.09亿,其中手机微博用户达2.02亿,占微博用户的65.6%。网民的互联网沟通交流方式发生明显变化,微博快速崛起,中国互联网发展已进入了全新的“微时代”。

(二)微时代网络舆情现状及特点。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着较强影响力和倾向性的言论观点。这些言论和观点主要在论坛、微博以及对新闻的跟帖、转帖实现并逐渐加强。微时代网络舆情表达方式更加快捷、信息更加多元,同时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决定了微时代下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

1、复杂性。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加之发言者身份隐蔽,并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自然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网民发布的内容较为广泛,往往鱼目混杂。

2、直接性。通过微博、论坛、新闻点评和网站等,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尤其是手机网民的增加,使得舆情发布、传播更加方便快捷。

3、互动性。网络事件之所以能成为舆论焦点,就在于网络本身开放式的环境,让大范围、大规模网民能通过网络进行互动,从而快速推动网络事件白热化,给应对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力。

4、突发性。透过众多网络事件,我们可以看到,网络舆情发生之初并不起眼,几乎没有任何征兆,然而却在短时间内在一定范围形成巨大舆论力量,引发网络舆情危机。

二、微时代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三不”导致网络舆情应对积极性不高,即思想认识不够、敏感意识不强、主动意识不足。首先,对网络舆情工作认识不够,将舆情信息工作与纪检监察其他业务工作相分离,就办信而办信,就查案而查案,对可能引发的网络热点缺乏足够认识,对网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缺乏预判能力。其次,对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研究分析少、工作部署少、检查落实少,往往事件在网上热炒,形成社会热点、焦点话题了,才去应对。2012年8月7日,安徽省庐江县的“艳照门”事件在互联网上呈现了大尺度、广范围的传播趋势,虽然最后证明该事件与庐江县无关,但是一个由传言构成的舆论场却把庐江县“拉下水”。在此过程中,由于应对网络舆情的被动,使得该县深陷于舆论漩涡之中。

(二)“三少”导致网络舆情应对系统性不强,即缺少监控技术、缺少引导机制、缺少应对预案。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网络涉腐舆情大多仍采取传统的办案程序,按常规调查方式进行调查,处理手段上不能适应微时代网络舆情的特点。此外,以江西省为例,目前江西纪检监察系统的舆情监控多依托网络监管部门,尚无自主研发的专门舆情监控信息系统,舆情信息搜集工作难以实现自动发现、归类、汇总、统计和热点话题的精确定位、自动预警以及有关数据信息的深度挖掘。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网络舆情缺乏科学有效的引导机制和应对预案,对网民关心的话题、事件回应滞后,疏导网民情绪的意识和手段还有待改进。2012年4月5日,一则题为《河南漯河市一房管局副局长持枪殴打记者》的视频在各大论坛和微博上疯狂传播,引发网友热议。事件初期,漯河市政府第一时间没有发出官方声音,使得网民质疑声音高涨,政府陷于被动。随着事件的发展,漯河市政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积极公布事件的处理进程,有效地化解了网友的猜疑。

(三)“三无”导致网络舆情应对专业化不足,即没有专门机构、没有专职人员、没有专项资金。首先,没有专门机构。目前我国各地区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大多由纪委内设部分科室协同“兼职”负责,从实际效果来看,往往缺少统一部署、统一调配,在网络舆情的研判处置上会出现滞后推诿现象,不利于“网络情绪”的及时回应和疏导。专门机构缺乏从另一个方面也导致舆情监测处置专职人员缺乏。纪检监察机关网络舆情工作基本上都是兼职,大多都以自己的“本职”工作为主,把网络舆情工作作为“副业”,加之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培

训,从而导致网络舆情工作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再次,没有专项经费。网络舆情工作在大多数地区往往流于形式,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经费支出中几乎没有列出用于网络舆情的开支。

三、关于如何科学应对处置网络涉腐舆情的建议

近年来,借力中央高层惩治打击腐败所展示的决心,网络反腐、微博反腐蔚然成风,“表哥”、“房叔”、“房妹”等,一个个官员因网络举报而落马。人民网和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第12次联合调查显示,68%的网民最愿意通过网络曝光的方式参与反腐,其中87%的网民会选择匿名举报。网络反腐已经成为大多数网民参与反腐的主要途径,面对当前网络涉腐舆情存在的诸多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工作。

(一)提高认识,正确引导,坚持主动作为、积极应对

实践证明,对网络舆论一味采取加以限制的“硬”做法或放任自流的“软”做法,都不能起到应有作用。网络是网民参与反腐倡廉的重要平台,必须采取积极的态度,理性对待网络舆情,才能正确引导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健康发展。同时,坚持客观、公正、平等的处置原则,以认真、细致、全面的调查还原事实,做到信息反馈快、研究分析快、调查核实快、处理落实快,通过快查快结表明坚决态度,积极回应媒体和广大网民。2012年11月23日,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在其不雅视频曝光后63小时被免职并立案调查;2013年1月21日,山东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单增德因“离婚承诺书”,在12小时后被立案调查。这种对网络举报的高度重视和快速反应行为赢得了广大网民的一致好评。

(二)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坚持科学研判、规范处置

1、建立网络涉腐舆情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相关科室、纪工委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涉腐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研判与处置,并积极组建网络舆情监测处置的日常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对有关网络媒体的相应反腐倡廉舆情进行收集和分析,组织协调有关舆情核查、督办及处置工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把宣传、检察、公安等主体纳入到舆情研判处置的队伍中来。

2、健全网络涉腐舆情引导干预机制。首先,充分发挥“议题设置”的功能。在网络空间里,各种各样的“议题”纷至沓来,常使网民感到莫衷一是,通过“议

题设置”可以把社会的注意力和社会关心引导到特定的方向,帮助网民提高对环境的认知,从而达到引导舆论的目的。其次,组织开展网络评论和政务微博互动,宣传法律知识,倡导文明上网,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再次,重视“意见领袖”的作用。活跃在网络论坛上的“意见领袖”已经成为网络舆论引导的生力军,重视对“意见领袖”的培养、引导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完善网络涉腐舆情监测研判机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机构,负责对重点领域的日常舆情监测。舆情监测研判机构要定期向领导提供网络舆情监测分析报告,监测报告以常态化监测和异常性监测为主,常态化监测以定期报告的形式反映到决策机构,异常性监测以及时报告的形式提醒领导决策,以启动相应的应对预案。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搭建权威的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舆情监测处理情况,保证信息流通的即时性和常态化,让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事件和工作进展。

4、健全网络涉腐舆情预警处置机制。建立敏感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根据网络舆情的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因素,将网络舆情划分并制定重大(红色预警)、较大(橙色预警)、一般(黄色预警)三级预警响应机制。属于重大或较大的,在1小时以内向领导小组汇报,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属于一般的,在2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上报,提出拟办建议;一般舆情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重大变化的,要立即报告,以便及时调整措施。

(三)依托科技,搭建载体,坚持公开高效、智能管理

目前很多网站利用在系统中设置禁用词的方法对发布的信息进行自动审核,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但总的来说,不良信息在网络空间肆虐的现象还十分严重。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应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最新科技,打造一个符合党的反腐倡廉工作需要、符合广大群众新的更高要求、符合网络传播发展规律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平台。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先行试点开发、使用以应用为导向的网络舆情预警监测系统。网络舆情预警监测系统以“全面遴选、集成创新、有限目标、重在实用”为指导思想,自动实现与主流网站搜索系统的对接,加强对网评、跟帖、博客等网上反腐舆情的跟踪监控,为纪检监察机关实现科学管理、智能管理、高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四)夯实基础,健全队伍,坚持监测到位、及时准确

首先要加强和完善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完善规范应对处置突发性案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规范和完善新闻发布的内容、形式,及时、有序、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其次要建立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员队伍。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员要坚持值班监看网络舆情,及时报送信息,发生重大涉腐舆情时要24小时值班“盯网”,确保能及时发现、报送、处置网上的重要信息,同时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员专业化培训。再次要建立民间义务网络廉政观察员队伍。民间反腐败需要借助于政府反腐败机构的权威及机制查处腐败分子;而政府反腐败机构则要借助于民间力量扩大信息来源,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制定法规,完善制度,坚持依法约束、依规管理

明确将网络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积极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约束,使网络舆情的监管法制化、有序化进行。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界定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信息与保密信息、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的界限,合理界定非法信息的范围。针对当前反腐倡廉网络舆论中存在的侵权、诽谤、无序现象,要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加以防范和调控。要从保护和规范群众网络监督权出发,明确网络舆论监督权的法律界限,包括保护群众网络监督权的法规条例以及禁止性规范和惩罚措施。要加强对互联网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网站、论坛、微博等平台信息采集和发布的审核制度,严厉打击利用网站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造谣惑众、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网络环境的纯洁性。

第5篇:关于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根据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9月份,我们对近年来我区开展反腐倡廉网络舆论舆情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系统总结和思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开展反腐倡廉网路舆情工作的基本情况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7月19日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是15年前的867倍。IPv6地址数大幅增长,进入全球排名三甲。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在网上反映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欺压百姓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反映因网络的作用成倍的放大,引发围观,政府如应对不及时,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工作,对于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基于以上认识,我区十分重视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网上舆论引导。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我区不断健全“大宣教”格局,建立了由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组成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工作“信息互通、引导互动、处置互助”的协调机制。 二是加强联系,健全舆情对接机制。为积极回应网络民意,我区建立网络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区委宣传部设专职人员时刻关注网络动态,最大限度地占有动态信息,并将收集来的信息编成《咸安区网络舆情专送》,及时送区委、区政府领导阅示。同时,对于反腐倡廉信息,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积极与宣传部门、信息中心对接联系,将涉及到反腐倡廉建设的信息提交信访接待中心,对信息的可信度、反腐价值进行甄别考证,对反映属实的,积极开展信访初查,发掘线索,还干部一个清白、群众一个明白。建立网络信息处理沟通机制。及时处理网络举报信息,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与网友沟通,发布权威信息,最大限度地取得网民理解和支持。近三年来,我区收集各类反腐倡廉舆情信息134条,纪检监察部门初核58条,立案调查12条,党纪处分7人,政纪处分10人。

二是积极回应,健全舆情引导机制。网络是网民参与反腐倡廉的重要工具,其功能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工具的正确运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以积极的心态对待网络,学会在网上发声,站在公平正义的角度,积极与网民互动,引导舆论,绝不能把网络舆情视为“洪水猛兽”、一味进行堵截。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掌握网络舆论的话语权,及时宣传报道我区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方针、中心工作、重大典型、热点话题、创新成果等,让网络成为传播廉政文化的前沿阵地。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处置、妥善应对涉腐网络舆情,第一时间主动发布权威信息,避免不实消息被恶意炒作。及时纠正错误言论。网上言论纷繁复杂、目的各异,极可能成为少数别有用心者激化矛盾、蛊惑人心的工具。我们积极联合宣传、公安、检察等部门及时揭穿不实信息、纠正错误言论、打击违法犯罪,促进网络健康发展。同时,对中央、省、市、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撰写评论文章,阐明重要意义,进行跟进引导;对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反腐倡廉网络热点问题,组织骨干力量撰写专题文章,释疑解惑,进行主动引导。如:今年中纪委召开后,区纪委宣教室撰写《顶层设计与“灭鼠”》一文,国务院第五次廉政会议召开,又撰写了《“权力”当与“阳光”同在》等网评文章,在咸宁新闻网、天涯博客和《咸宁日报》上发表,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四是源头止谣,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谣言止于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信息日益公开化、行政日益透明化的今天,对于网络舆情采取简单的封、堵、围、盖等做法会越来越失灵,甚至适得其反。因此,我区积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工作主动,赢得信任支持。突出公开重点。对疑难信访听证、政风行风评议、纠风治乱、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加大网络公开力度,健全群众知晓、融入、监督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机制。创新公开方式。尝试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对社会关注的重要信息及时发布、公开。探索建立博客、微博等新载体,加大引导和宣传造势,扩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影响力。落实公开责任。把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触”网、公开信息、接受监督作为硬任务硬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做到凡是应当公开的权力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实务中与网民互动。

二、开展反腐倡廉网路舆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网络舆论大多通过在线聊天、新闻评论、论坛发帖或跟帖,个人博客(微博)或个人签名等途径产生。硬件技术的发展使包括电脑、IPAD、手机等在内的终端可以随时随地接入网络。理论上,网络空间的每一个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发布舆情信息,产生网络舆论。网络舆论生成途径的多元性,为舆情监测带来困难。同时,网络特有的匿名性、虚拟性特点,使网民敢于表达不同观点,但部分网民也因此暴露出责任意识和法理意识的缺失,网络上出现的人身攻击、谩骂、恶意调侃、谣言等就是具体体现。在一些事件的刺激下,一些网民容易受非理性言论的煽动,缺乏独立的思考、认真的判断和对事实的考究,并导致集体的理性缺失,出现“舆论暴力”和“舆论霸权”。涉及到政治性较强的反腐倡廉领域,就更需要我们谨慎对待,正确引导,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和良好的舆论环境,因此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责任重大,任务十分艰巨。目前,我区在反腐倡廉网路舆情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三大困难和问题:

1、个别单位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个别单位思想上还不够重视,对网民群众参与支持反腐倡廉的诉求估计不足。在信息化条件下,网民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公开要求、参与监督要求越来越强,但一些单位对此认识不够,将舆情信息工作与纪检监察其他业务工作相分离,就办信而办信,就查案而查案,对可能引发的网络热点缺乏足够认识,对网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缺乏预判能力。

2、反腐倡廉舆情信息工作投入保障机制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反腐倡廉舆情信息工作目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软、硬件方面受到较多制约,表现为“三个缺少”。 一是缺少专门机构。从实际来看,目前我区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由主要由宣传部门在做,区纪委监察局宣教室、信访室分别协助做了与反腐倡廉有关的部分工作,尽管部门间互相沟通,但是缺少统一部署、统一调配。二是缺少专职人员。我区纪检监察系统没有专门成立信息中心,没有专职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员,工作都是兼职,没有专职人员。三是缺少专项经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均是根据舆情工作实际需要,从当年宣教经费中列支。

3、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监控的技术和手段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当前,各种论坛、博客、微博客等互动栏目发展迅速,网民获取信息、表达诉求、发表意见更多的是通过互动栏目。据统计,近三年来我区收集的134条反腐倡廉舆情信息,主要集中在咸宁吧、咸宁新闻网论坛、新浪微博、东湖社区、天涯杂谈、凤凰论坛等互动栏目。但是目前,政府部门对互动栏目的监控手段还比较落后,对互动栏目的管理和监控仍较为薄弱。此外,目前我区纪检监察系统的舆情监控多依托网络监管部门,尚无自主研发的专门反腐倡廉舆情监控信息系统,舆情信息搜集工作仍然以人工方式在外部搜索引擎搜索,难以实现舆情信息的自动发现、归类、汇总、统计和热点话题的精确定位、自动预警以及有关数据信息的深度挖掘。

三、开展反腐倡廉网路舆情工作的对策和思考

1、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各司其职、守土有责的思想观念。一要增强主动意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握工作主动权,提高与网络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做到善待网民、善用网络、善管网站。要直面而不是回避网络舆情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把关注舆情作为一种常态工作来对待,把正确引导、妥善处置舆情作为一种能力来培养,坦然接受网络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公开透明。二要增强责任意识。要进一步提高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尽快建立和全面推行责任落实制度,将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和网络宣传工作列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制度反腐建设范畴、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认识不足、应对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和网络宣传工作体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争取支持,把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作为党委、政府舆情工作的重要内容,理顺关系,切实加强与宣传、公安等部门以及相关网络媒体的沟通联系,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联席会议,依托相关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资源,更加迅速地了解掌握反腐倡廉重大舆情信息和重要网络举报。要抓紧建立反腐倡廉舆情工作部门,组建一支舆情信息员队伍,专门负责全区各单位舆情信息的收集、采写和报送工作。在应对网络舆情时,本着宜疏不宜堵、宜快不宜迟、宜统不宜分的工作方法,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合作,拓宽掌握网络舆情的渠道,及时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3、依托科技,打造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平台。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适应当前世情、党情和国情的发展,应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最新科技,打造一个符合党的反腐倡廉工作需要、符合广大群众新的更高要求、符合网络传播发展规律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平台。有必要进一步创新手段,提高效率,开发专用舆情监控系统。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先行试点开发、使用,以应用为导向的网络舆情预警监测系统。系统以“全面遴选、集成创新、有限目标、重在实用”为指导思想,自动实现与主流网站搜索系统的对接,加强对网评、跟帖、博客等网上反腐舆情的跟踪监控,为纪检监察机关实现科学管理、智能管理、高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4、健全机制,建立一套反应快速、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抓紧建立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和网络宣传工作预警处置机制,抓好4个环节:一是及时甄别。对网上反腐倡廉舆情要进行跟进、分类整理,并报送相关领导参阅,对可能发生的网络舆情,要按照其性质、涉及范围、影响程度划定等级,提早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二是线索排查。及时锁定舆情反映的腐败问题,充分挖掘事实明显、情节清晰、细节详尽、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及时流转案件管理部门,提高成案率。三是快速核查。对一些影响面大、可能导致事件升级危机的舆情信息,及时、快速核查其真实性。对于可信度高、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类网络舆情,要立即组织人手展开调查,在不泄露案情的前提下,适时向网民通报调查进展,并争取知情网民的配合。调查结束后,对反映属实的舆情,按规定予以通报;对于舆情反映不属实的,用证据消除网民的顾虑,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四是信息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搭建权威的信息发布网络平台,保证正确信息流通的即时性和常态化,让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事件和工作进展。同时,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网络新闻、消息从线索提供、初稿采写,到审稿签发、网上发送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确保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既顺利进行、健康发展,又无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5、夯实基础,建设一支网络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高素质队伍。首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逐步建立和加强网络发言人队伍,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政策落实、重大部署、重要工作推进和重要案件信息,通过网络择机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其次,要充实舆情信息工作队伍,坚持值班监看网络舆情,及时报送信息,发生重大涉腐舆情时要24小时值班“盯网”,确保能及时发现、报送、处置网上的重要信息。

第6篇: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 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网络的高速发展正在深刻的影响和改变着我国社会舆

论和信息的传播方式。目前,网络舆情已经成为社会舆情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实社会中的话题、焦点极易衍生为网络舆论的热点,网上舆论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力量。

随着各种论坛、博客、微博客等互动栏目发展迅速,网民获取信息、表达诉求、发表意见的方式日益多层次化和多样化,网上交流日益快捷、互动,这也导致网络舆情具有直接性、突发性和偏差性等特点,控制难度大,容易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因此,积极应对与引导网络舆情显得尤为重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健全网络舆情处臵机制,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面把握网上反腐倡廉信息,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

我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机制起步晚,底子薄,缺少专职机构、缺少专职人员、缺少专门经费。加上少数单位个别人员的思想认识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导致在网络舆情构建过程中一些问题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主动意识不足,对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研究分析少、工作

部署少、检查落实少,往往事件在网上热炒,形成社会热点、焦点话题了,才会去应对;二是责任意识不足,认为网络舆情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事,是“副业”、虚事,甚至可有可无;三是对网民群众参与支持反腐倡廉的诉求估计不足,在信息化条件下,网民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公开要求、参与监督要求越来越强,但一些单位对此认识不够,将舆情信息工作与纪检监察其他业务工作相分离,就办信而办信,就查案而查案,对可能引发的网络热点缺乏足够认识,对网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缺乏预判能力。

健全网络舆情处臵机制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过程,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而且在短期内难以取得明显的成效,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万众一心、矢志不渝的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积极应对网络舆情,对内可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对外可以增信释疑,清除误解,消除不良影响,引导和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健全网络舆情处臵机制,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势在必行,现就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臵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首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明确建立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臵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一是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臵机制的健全和深入推进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

学发展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国内、省内、市内反腐倡廉大事,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提高效率为重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收集、研判、报送、处臵工作,为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舆情网络信息服务;二是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臵机制的建设要以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决策,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客观的基本原则,坚持灵敏高效、快捷畅通的基本原则,坚持立足本地、面向全市、面向全省、面向全国的基本原则,把处臵网络舆情工作的着眼点放在事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局上,放在人们对反腐倡廉重要决策部署的思想反映上,及时反映舆情动态,深入分析舆情态势,科学提出对策建议,全面、及时、高效;三是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臵机制的建设要以全面收集舆情网络信息,密切关注、及时发现和全面收集涉及本地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舆情网络信息为主要任务,深入分析舆情网络信息,加强对舆情网络信息及舆情动态的分析。

其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提高对网络舆情信息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和网络宣传工作列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制度反腐建设范畴、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健全机制,建立一套反应快速、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各司其职、守土有责的思想观念。

增强主动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直面而不是回避网络舆情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把关注舆情作为一种常态工作来对待,把正确引导、妥善处臵舆情作为一种能力来培养,坦然接受网络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尽快建立和全面推行责任落实制度,将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和网络宣传工作列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制度反腐建设范畴、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认识不足、应对不力、处臵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再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要提高与网络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做到善待网民、善用网络、善管网站,依托相关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资源,更加迅速地了解掌握反腐倡廉重大舆情信息和重要网络举报。要直面而不是回避网络舆情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把关注舆情作为一种常态工作来对待,把正确引导、妥善处臵舆情作为一种能力来培养,坦然接受网络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公开透明,在应对网络舆情时,本着宜疏不宜堵、宜快不宜迟、宜统不宜分的工作方法,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合作,拓宽掌握网络舆情的渠道,及时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最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和网络宣传工作体制,提升网络宣传队伍工作水平。一是落实责任,不断加强队伍管理,组建网络舆情专制管理队伍,培养专业人才,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积极争取支持,把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作为党委、政府舆情工作的重要内容,理顺关系,切实加强与宣传、公安、工信等部门以及相关网络媒体的沟通联系;二是培训学习,提高舆情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处臵和网上舆论引导能力,锻造一支经得起考验的网络舆情处臵队伍;三是依托科技,打造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平台,不断创新手段,提高效率,开发专用舆情监控系统,应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最新科技,打造一个符合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工作需要、符合广大群众新的更高要求、符合网络传播发展规律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平台。

健全网络舆情处臵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序进

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正确评估成绩,克服麻痹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臵机制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提高责任感、使命感,万众一心,扎实推进,以崭新的姿态,昂扬的斗志应届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第7篇:网络舆情的发展趋势与规律及舆情掌控与网络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法(上)

网络舆情的发展趋势与规律及舆情掌控与网络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法(上) 试卷

选择全对

1、单学刚副主编指出,互联网已经取代传统媒体,成为民意表达最主要、最活跃的渠道。

正确

错误

2、单学刚副总编指出,现在网上的一个共识是“无图无真实”,发文字可信度低,真假难辨,但是如果配上图片和视频,可信度就会大大地提升。

正确

错误

3、单学刚副总编指出,应对网络危机,应把解决问题放在第一位,舆论引导放在第二位。

正确

错误

4、单学刚副总编指出,中国的互联网发展,已经使得传统的社会舆论构成发生了变化。

正确

错误

5、单学刚副总编指出,1999年后,中国网民开始以自主方式在网上发表观点,推动事件发展,甚至干预事件的结果。

正确

错误

6、单学刚副总编指出,2003年,被称为中国互联网媒体的元年。

正确

错误

7、单学刚副总编指出,2008年后,我国互联网延续了大事频发的状态。互联网推动社会进入了“大众麦克风”时代。

正确

错误

8、单学刚副总编指出,目前网络舆情在国内没有特别明确和权威的概念。

正确

错误

9、单学刚副总编指出,尽管互联网舆情不是全部舆情,但它至少可以作为社会舆情的一个窗口,加以衡量、评价、引导。

正确

错误

10、单学刚副总编指出,互联网的发展不但使得大众有了更多的表达渠道,而且对政府的工作也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正确

错误

11、单学刚副总编指出,互联网日益成为热点事件曝光的主要平台和舆论的独立源头。

正确

错误

12、单学刚副总编指出,在中国,互联网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网上也存在不少负面情绪、主观因素,谣言在网上大行其道,很多网络上小问题容易被放大成大问题。

正确

错误

13、单学刚副总编指出,博客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具备在突发事件中进行现场直播的效果。

正确

错误

14、单学刚副总编指出,微博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推动了社会的信息公开,推动了社会进步,另一方面也给突发事件的应对带来一些挑战。

正确

错误

15、单学刚副总编指出,微博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形式登录,以140字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

正确

错误

16、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网民达到()

1.85亿

2.85亿

3.85亿

4.85亿

17、著名市场调查公司美国尼尔森发布的亚太各国网民的用户习惯报告称,在整个亚太地区,下列哪国网民最喜欢发布负面评论?

中国

日本

韩国

印度

18、2008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中指出,()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

互联网

微博 博客

论坛

19、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网民较2010年底增加约()

1100万人

2100万人

3100万人

4100万人

20、单学刚副总编指出,在2009年77起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中,其中()率先在互联网曝光。

13件

23件

33件

43件

21、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机制。

网上舆论引导

信息化工程开发

网络制度化

网络信息化

22、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超过()

1/3 1/4 1/5 1/6

23、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提出,地方和行业政府主管部门,在发布信息和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改变对互联网“三不”现象,其中不包括下列哪项“不”?

不理

不用

不管

不学

24、“2008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将关注新闻时事、在网上直抒胸臆的网民称为()

“新意见阶层”

“意见网民”

“网络意见领袖”

“网络公知”

25、根据单学刚副总编所讲,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指的是()

微博 博客 社群 论坛

26、天津社科院刘毅先生认为,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和行为倾向的集合。

认知

态度

情感

辟谣

27、单学刚副总编指出,一般负面舆情的发展过程包括以下哪几个周期?

潜伏期

爆发期

持续期

终止期

28、根据单学刚副总编所讲,对于舆情现状研判有以下哪几个角度?

时空研判

民意研判

社会研判、法律研判

政治研判、技术研判

29、下列哪些属于网络舆情应对的六大指标?

信息透明度

动态反映

网上技巧

问责处置

30、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网络舆情瞬息万变,每个事件背后都有不同的利益关系、不同的事发原由、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可能有放之四海都成立的真理,更多的问题还是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危机的发生,往往是现实工作中某些环节不尽如人意带来的。如果工作中确实存在问题,我们应该把解决问题作为危机应对的前提。

危机应对更多的要上升到制度层面、规则层面去解决,而不能依靠某些负责人个人的意愿去解决。

现阶段,网络舆情发展过于迅猛,速度过于快,如果没有科学有效的应对机制,往往不能非常有效的应对危机。

第8篇:网络舆情监测与搜集研究

时间:2014-09-05 23:42:00 作者:张梅贞 周小情

来源:青年记者

● 张梅贞 周小情

网络舆情监测与搜集,是运用各种方法监测、搜集、汇总网络舆情信息的工作。它既是网络舆情工作的开端,也贯穿网络舆情工作的全过程。

在当前信息高度饱和的背景下,新闻的生命周期大约是4~6个小时,如果不能尽早报送并及时拿出应对方案,舆情处置工作会陷于被动,没有舆情监测与搜集,其他舆情处置工作就会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因此,舆情的监测与搜集工作至关重要。

政府网络舆情监测的重点领域

网络舆情的划分应当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个层面展开,其中,舆情相对集中,表现较为突出的领域如下:

1.重大决策部署类舆情信息

重大决策部署类舆情信息,主要包括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会议及讲话、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

这类舆情信息由上而下,主要包括媒体、公众对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和建议,在时间上相对集中,因此舆情监测与搜集也相对集中。舆情路径为:新闻类网站首发,各大论坛和微博转发,微博舆论场中的意见领袖和公众积极参与。因此,新闻跟帖、论坛和微博是监测重点。

2.社会热点类舆情信息

社会热点指在一段时期内人们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或事件。社会热点问题主要反映在六大关系上:官民、警民、城乡、劳资、贫富和医患。此类议题指在一段时期内民众普遍关注的社会事项,如: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公共教育、社会就业、权力腐败和通货膨胀等。此类舆情首发舆论场主要集中在微博及论坛,如天涯社区的“天涯杂谈”、

凯迪社区的“猫眼看人”,和新浪微博、网易微博等微博平台。

3.经济发展类舆情信息

经济发展类舆情主要包括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或问题,如中央关于经济问题的重大决策、通货膨胀、国企改革、宏观经济环境、金融环境等。此类舆情要重点关注社会各界,尤其是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的分析评价。在场域上,首先关注新闻类网站的跟帖及财经类网站的论坛,其次重点关注一些微博意见领袖发表的言论。

4.重大突发事件类舆情信息

根据2006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①

重大突发事件根源于社会民生经济问题,往往对社会产生很大的冲击,甚至影响社会秩序与安定,舆情一旦扩散开来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重大突发事件主要指向三个方面:一是指向事件本身,关注事件的起因、经过和发展;二是指向政府,政府部门的处理态度和措施直接影响公众的矛头指向;三是指向社会制度、体制等更深层的原因。

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的传播路径有以下几种:第一,由传统媒体或记者介入曝光、调查、报道;第二,拥有众多粉丝的微博意见领袖转发,推动舆情事件走向高潮;第三,伴随着事件的发生,谣言和流言流传,影响舆情走向;第四,当事人深谙互联网信息扩散之道,雇用网络推手公司,联合推动舆情爆发。

5.意识形态类舆情信息

意识形态类舆情信息,主要包括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社会思潮和敌对势力网上颠覆渗透活动等三类信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域包括理论武装、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思想道德建设和对外宣传等诸多领域;社会思潮领域重点加强对高等院校,社科机构和社会上论坛、讲座等方面的舆情搜集。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意识形态渗透,国内一些别有用心者受境外势力的扶植和影响,利用网络鼓吹西方价值观,错误解读国家政策,这些都需要重视。对意识形态类舆情信息的监测,既要对国内的一些网络社区论坛、某些人的微博进行重点监控,也要对境外敌对网站进行全天候监控。

6.重要境外涉华类舆情信息

搜集境外涉华舆情信息对于中国的国际传播和国际形象至关重要。境外重要涉华舆情信息主要包括:境外各主流媒体对我国重大决策、重大事件,我国主要领导人重要活动、重要讲话的重要报道和评论;涉及我国西藏、新疆、台湾等问题的报道和评论等。

针对此类网络舆情,主要监测境外敌对网站,要对其实行全天候、全网式舆情监测。

7.互联网发展类舆情信息

在互联网领域,主要监测和搜集互联网业界发展动态、国外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经验、国际互联网管理法规、互联网新技术和新业务的发展情况、国内互联网管理动态、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互联网疆界的保护、网络黑客、网络水军、网络犯罪、网络色情、网络游戏等方面的舆情。重点监测和搜集新技术、新业务和新应用对社会生活、宣传思想的影响。

网络舆情监测的重点对象和搜集方法

1.网络舆情监测的重点对象

除了按类别监测和搜集网络舆情外,还要监测和搜集一下重点对象的言论,主要包括:意见领袖、维权人士、网络水军、媒体记者、娱乐圈名人、知识分子、新闻线人、政府官员、异见分子和敌对势力等。

(1)意见领袖

意见领袖,由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于20世纪40年代首次提出。他在二级传播理论中发现了意见领袖的作用,认为信息的传播模式是按照 “媒介—意见领袖—受众”的方式进行,即观念总是先从广播和报刊传向“意见领袖”,然后再由这些人传达到那些人群中不太活跃的人群。②

网络传播中的意见领袖有可能原本就是现实社会中的意见领袖,也有可能是在网上获得影响力的网民。一旦他们介入某个话题,可以加快话题扩散速度并扩大影响。例如,2012年8月,湖北十大校花评选大赛中,组委会表示将对选手的外形进行测量,其中“两乳不下垂且距离大于20厘米”。这一标准一公布即引发争议,各大媒体纷纷报道。杨澜随后在微博中怒批,这条微博在新浪和腾讯的微博平台共计被转发5000多次,评论3000多次。随后,多家媒体将其放在新闻标题里报道,这些报道随后被多家知名网站转载。可以说,杨澜作为知名媒体人士和意见领袖,大大地推动了这件事情的传播,扩大了其影响力。

(2)维权者

主要是指在中国现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求法定权利得到保障,反抗权利被侵犯,并无明显政治性要求的群体。他们的行动方式主要是法律诉讼、媒体曝光、上访、游行

示威等。主要有法律维权者、公益维权者和商业维权者,在网络媒体上非常活跃。

(3)网络水军

网络水军即受雇于明确的组织或个人,利用网络进行炒作的网络人员,这一定义既包括网络公关公司又包括发帖回帖的不固定人群,网络水军区别于其他网络行为的根本特征是付费,即网络水军将自己在网络上的传播权利让渡给受雇者,是一种商业行为。③

网络水军以注水发帖或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来获取报酬,有专职和兼职之分。网络水军始于商业领域,已经渗透到政治领域和文化领域。他们除了利用网络进行炒作外,还有部分网络水军使用了诽谤、诬陷、抹黑等手段,攻击竞争对手、编造轰动事件、混淆公众视听等。

例如近年两大乳业巨头的商业诽谤案暴露出乳业、媒体与网络公关市场的积弊。行业巨头之间利用网络、媒体进行炒作,甚至雇用网络打手对竞争对手进行恶意攻击。从“伊利QQ星性早熟事件”到“圣元性早熟事件”,一次又一次的恶意攻击,严重损害了中国乳业品牌的形象。

2.网络舆情监测与搜集方法

目前,网络舆情的监测与搜集方法,主要通过技术手段搜索和人工搜索两种方法实现,此外,报送机制是对技术搜索和人工搜索手段的重要补充。

随着数字技术的成熟以及数据挖掘工具的不断完善,舆情搜集软件通过关键词等技术自动获取信息,会大大提高舆情搜集工作的效率。然而,目前的舆情搜集软件还存在很多问题,70%的舆情监测与搜集工作都是靠人工搜索来完成的。

(1)百度高级搜索

在关键词搜索上,可以选择“新闻全文”或“新闻标题”两种搜索方式,新闻条目会显示该新闻在网络上的转载量。另外,“百度新闻搜索”中的“高级搜索”性能稳定,功能强大,是一个多条件的组合搜索。

(2)奇虎搜索引擎

奇虎搜索是国内较强的论坛与博客搜索工具,在舆情监测中使用较多。奇虎搜索具有时间选择灵活、定点搜索方便、论坛博客搜索功能可靠等优点。

(3)谷歌搜索

谷歌是国际上最流行的功能强大的搜索引擎,在舆情监测中,谷歌比较擅长阅读定

制和外媒消息搜索。它经常使用的包括“网页搜索”、“新闻搜索”、“博客搜索”、“财经搜索”、“论坛搜索”。谷歌目前的主要问题是系统不稳定。

3.监测与搜集指标

舆情爆发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与社会因素相关,如前文列举的七类容易产生网络舆情的事件;二是事件本身具有争议性;三是舆情信源本身。鉴于此,形成的监测与搜集指标如下表:

【本文为2014年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媒体人微博对网络舆情的引导性研究——基于网络第三方介入力量视角”(编号:14G465)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1/08/content_4024011.htm

②付永利: 《网络意见领袖影响力研究》,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③李彪 郑满宁:《微博时代网络水军在网络舆情传播中的影响效力研究》,《国际新闻界》,2012年第10期

(作者单位: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文法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14年8月中

第9篇:公选课论文:网络舆情与问政

网络舆情与问政

舆情是民众关于现实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政治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的总和。简单来讲,舆情就是指民众的社会政治态度。随着因特网在全球范围内的飞速发展,它已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发源地,而且,网络舆情形成迅速,对社会影响巨大。技术革命从来都是一柄“双刃剑”,网络使社会信息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共享,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和愉悦的同时也对当今社政治生活产生了影响。

网络社会给人带来的是一种平等的感觉,任何人,无论他是从事何种职业,或拥有多少财富,或自身条件有多么大的劣势,他都可以在网络社会中发表自己的看法,畅谈自己的思想。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社区中,任何人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人人都是平等的,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事实上也是平等的。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发展和网民人数的增加,网络作为一种新兴媒体,越来越多地发挥出了畅通民意、表达诉求、舆论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网络信息传播和舆论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并日渐与传统媒体相融合,对大众的思想观念、价值判断、文化教育、生活方式等方面起着重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各种社会热点问题频频出现,许多问题尤其是涉及民生、司法、反腐败、民族、宗教等方面的问题,社会敏感度高,很容易引起舆论的聚焦。特别是通过互联网的发酵和放大,更容易使局部问题上升为全面问题,一般问题上升为社会政治问题,个人的偏激言论扩展为非理性的社会情绪。网络舆论已达到任何机构都无法忽视的地步。近年来发生的诸如厦门PX事件、七十码事件等都体现了网络舆论的巨大监督作用。

如今,网络环境下的舆情信息的主要来源有:网站新闻评论、论坛与社区BBS、聚合新闻RSS、QQ、MSN、博客、微博。2010年9月10日,江西宜黄县因拆迁引发一起自焚事件,因在此前已发生多起类似拆迁自焚事件,所以起初并未引起舆论关注。但后来,一种新兴媒体形态的介入使得宜黄事件的传播效应不断放大,当事人的维权行动也因此获得了极大的帮助。这种新兴媒体形态就是微博。微博在2008年开始在我国加速发展,大量微博网站纷纷出现,比方说新浪微博。在宜黄事件中,微博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记者邓飞微博直播“女厕攻防战”,当事人之一钟如九开微博使外界在第一时间了解宜黄事件的进展,潘石屹等网友致力于微博“网聚”传播等等。结果,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被免职,被网友们认为是微博的维权力量开始发酵,由此引发对微博的舆论影响力的讨论。

网络在传递政治信息中起着中枢作用。网络首先是作为一种传媒出现的,从这一层面来看,网络传递政治信息的“中枢作用”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传递政治信息是政治系统正常运行的润滑剂。传递政治信息的实质是“国家意志”“民间意志”的相互交流与沟通。国家政策通过网络得到及时而准确的解释,公众的愿望也通过网络得以及时而全面的反映,上下相通,思维一致,才能形成凝聚力,政治决策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公众的支持,网络能够向政治系统输送强大的社会动力。(2)传递政治信息可以为政治决策营造良好的社会心理氛围。当前,诸如失业、环境、教育和医疗问题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也是政府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出台一系列政策,而政策往往难以兼顾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不同地区和不同阶层的所得与付出之间的平衡,这需要群众对政策有一个理解和承受的过程。网络在这一过程中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它借助具体的“形象”,用通俗生动的方式提出问题,阐明背景,发表意见、评论或分析,帮助群众认清自己的生存环境,启发群众适应政策的主动性。网络的这一作用在以往的价格改革、住房改革中已得到有效的发挥。(3)传递政治信息有利于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调动社会成员的注意力集中于国家发展目标上。网络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媒体每天向社会提供大量的信息,同人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联系密切。舆论导向正确,人心凝聚,精神振奋,这是宣传思想工作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

而且,网络可以为创造“阳光政治”提供一个平台。网络媒体还推动民主政治网络媒体为公众参政议政、行使其政治权利提供了具有互动性和便捷性等特点的新渠道。网络促进了政治文化传播的高效化与国际化网络应用于政治文化传播后,对于政治文化的传播速度与广度产生了重大影响。国家应该拓展网络公共讨论的空间,把各方的意见都呈现给公众,确保公众听到所有应该听到的声音来保证公共辩论的强健。 为了应对瞬息变的网络资讯,中国政府早在几年前就在中央以及省市一级宣传部设立舆情部门,负责收集和分析网上舆情,给领导人提供最新的舆情信息。网民的意见和建议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各级领导人的重视和肯定,网民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得到了解决。有数据显示,一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地方官狼狈丢官,直至被追究法律责任。从回避、无视,甚至“惧怕”网络舆论,到直面和回应网络舆论,再到合理有效地把网络建设成了解民意、征询民策、疏导民怨的途径,可以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和团体对互联网舆情的理解和驾驭能力都有了很明显的进步,不少地方积极落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精神,高度重视互联网舆情,政府的执政艺术有了很大提高,社情民意渠道进一步拓宽。

所以,网络舆情的应对之策有:

1、适当调整管理思路,从“维稳”到“促和”。

2、完善网络治理的法律规制。

3、加强行业自律。

4、“问计于民”,积极采纳网民的意见和建议。

5、重视网络监督,厉行官员问责制,提高政府公信力。

6、突发事件迅速反应,危机管理泰然自若,“尽早讲、持续讲、准确讲、反复讲” 。

总之,妥善、宽容、积极地对待网络舆论监督,是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进步,更是一个现代政府和负责任政府应该具有的品格。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网络、学习网络、运用网络、管理网络,抛弃“轻而视之”、“敬而远之”、“居高临下”的观念,坚持以开放的胸怀、开明的姿态、阳光的心态面对网络舆情,积极参与互联网上的各种讨论,虚心听取和收集互联网上的民意,为决策提供依据。在新媒体时代,全面了解网络舆情的特点,充分尊重媒体,坦诚对待公众,加强网络舆论的正面引导,增强网上权威声音的力量,掌握网络舆论的话语权,以开放的态度看待网络舆情,以娴熟的技巧应对网络舆情,让网络成为地方领导工作的得力助手,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舆论阵地,这是各级党政部门和官员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

上一篇:第八届节能减排大赛下一篇:教育局校长会议主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