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方案服务协议

2023-03-1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融资方案服务协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融资方案服务协议

融资服务协议

百万菁英(北京)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融资顾问服务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电话: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一、项目背景

1、甲方是一家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早期,有意愿寻求专业投资机构/投资人,进行股权融资。

2、乙方在创业项目辅导、孵化、股权投资领域拥有较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判断力,同时拥有相关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

在此背景下,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就甲方之股权融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提供一系列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委托”)。

二、融资顾问服务计划

A、乙方在本委托中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

1、乙方已经对项目有初步了解,后续将对甲方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从而深入、完整的了解其创业状况、管理运营、财务情况、发展规划等;尽职调查完成,符合要求后正式进入服务阶段;

2、甲方准备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其中基础信息由甲方保证真实,乙方基于此信息及

1 / 4

百万菁英(北京)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尽职调查所获取的内容,结合行业发展前景、公司发展探讨等,提出修改建议作为辅导,形成最终的完整版商业计划书;

3、乙方或者由乙方安排专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专职人员、乙方平台上创业导师、乙方合作机构等)联系投资机构/投资人与甲方洽谈投融资事宜,在投资机构对甲方进行立项、尽职调查及后续谈判的过程中全程参与,并对甲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4、乙方利用平台一切资源和渠道为甲方提供更多的利于甲方项目发展和融资的机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路演、创新创业大赛、政府扶持补贴、投融资大会等;

5、乙方作为甲方与投资机构之间的桥梁,促进甲方与投资机构的沟通和谈判,直至交易的最终达成。

B、甲方在本委托中责任如下:

1、甲方承诺,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机构/投资人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机构/投资人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信托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甲方承诺如果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所推荐的投资机构/投资人之间达不成投资合作协议,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不得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投资机构/投资人、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另行洽谈甲方引资项目之事宜。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投资机构/投资人、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洽谈上述引资项目之事宜,并达成协议,视为本协议已经完全履行,本协议的结果已经达成,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三、委托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12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若委托期限届满,乙方提供的项目融资机会的某一交易仍在进行中,则本协议自动顺延

2 / 4

百万菁英(北京)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直至该交易完成。

四、收费方式

乙方从甲方收取的融资顾问费安排如下:

1、如果甲方与乙方介绍之投资机构/投资人(一家或多家)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投资合同或其他相同性质文件并生效后,则甲方应按照相关投资合同投资额(“投资额”,即本项目下所有投资机构的投资总额,包括增资金额、股权转让金额、借款及夹层融资金额等)相应比例支付融资顾问费。投资金额等于并不大于贰佰万元(¥2,000,000.00)部分,佣金比例为百分之五(5%);超过贰佰万元(¥2,000,000.00)部分,佣金比例为百分之三(3%)。

2、甲方应在投资机构/投资人向甲方支付首笔投资款后十日(10)内,一次性向乙方全额支付上述融资顾问费。 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逾期利息。

甲方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的账户如下: 收款账户:

开 户 行:

号:

3、若甲方通过由乙方所引荐的资金方就项目融资签署有关协议后,甲方因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或部分履行前述协议,甲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融资金额支付融资顾问费。

4、甲方承诺,将自行承担其与投资方或其他相关机构签订的协议、抵押合同等系列文件的后果与风险,乙方免责。

五、保密条款

1、双方承诺不对外披露在本委托中双方相互提供的保密信息。双方保证仅将该等保密信息用于项目的分析及内部评估之用,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向其他无关第三方披露。对方一旦要求,另一方会将所获得的全部保密信息交还对方或将其销毁。

2、保密信息是指任何一方专有的,不对外公开的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

3 / 4

百万菁英(北京)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有关信息披露之前,对方已经拥有;

(2)有关信息是对方由第三方合法地获得,而且并无违反任何不得披露的约定; (3)有关信息在披露给对方时已经在公开场合可以获得;

(4)有关信息在披露之后成为公开信息,而且并非由于违反本约定而导致的。

3、若是根据法律、任何政府部门、机构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强制性要求,任何一方在通知对方后可以披露保密信息的相关部份。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履行、解释和强制执行性,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任何一方为争议的解决发出第一份书面通知之日起六十(60)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达成解决的,任何一方应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七、效力

本协议书于协议各方盖章、各方本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八、协议文本

本协议书以中文写成,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日

4 / 4

第2篇:融资贷款服务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作事宜

鉴于甲方有明确的融资贷款意向,经友好协商,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甲方从第三方融资贷款和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全程谋略策划融资渠道,开通融资通路与第三方接洽;

第二条:甲方配合第三方融资资料,合理合法取得第三方贷款;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服务从第三方

等平台公司共融资万元,该款下达甲方账户,并支付乙方服务费万元。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前6期正常还款,若后期不还款,乙方收取服务费应保证甲方不启动法律程序,银行征信不进入黑名单,不扣单位工资等三个硬件,若其中任何一个硬件失约,乙方将退还服务费,并支付利息,甲方应承担来自第三方的催收压力(包括电话、短信)。

第五条:本协议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第3篇: 股权融资服务协议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法人,系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法人。

3、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股权融资服务,乙方接受该委托并愿意提供相关服务。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一致,以资共同恪守:

一、服务形式、内容及费用

1、本次股权融资服务以会议形式进行,甲方需提供场地及会务安排,并负 责邀约到会投资人,乙方负责会议现场的股权融资讲座。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股权融资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1)制作融资路演 PPT;

(2)出具融资方案及投资协议合同; (3)专业讲师现场推介; (4)融资路演会务策划;

(5)协助甲方进行投资者洽谈。

3、费用

(1)股权融资基础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至乙方收款账户。

(2)财务顾问费=甲方实际融资总额×4 %。实际融资总额以从协议签署日起至 2015年10月31日为止,期间所有投资至甲方的资金计算(包含但不限于:现金投资、债转股等)。 当甲乙双方就甲方实际融资总额出现争议时,双方应根据甲方与投资人所签 订协议、甲方融资专户实际到账资金及本轮融资结束后工商变更情况,三方信息印证确定。

乙方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称:南通市德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账 号:695245940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不在前期及会议宣传过程中使用夸大,虚假的宣传内容。

2、甲方承诺为此次融资重新设立融资专用账户,且开通查询通道,使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该融资专户信息。

3、甲方应当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

4、甲方应当在本次股权融资路演会结束后2 个月内开始办理工商变更程序,将新进股东列入股东名册。

5、甲方承诺,本次实际融资总额如达到或大于 300 万元人民币,则在完成

本次融资的工商变更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E 板)协议,聘请乙方作为推荐机构,操作挂牌 E 板事宜,确保新进股东权益。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不向合格投资人或投资机构进行虚假或夸大的宣传或承诺。

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获得相应的服务报酬。

四、保密

1、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2、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

3、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而终止。

五、违约责任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及管辖 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均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可以追加补充条款,双方协商后作为附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股权融资服务协议》签字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南通市德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声明与承诺

第一条 本《声明与承诺》是《业务合作协议》的补充附件,是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声明与承诺》中约定内容是明确甲方应遵守的义务,甲方签字后即视为其认可并接受《声明与承诺》中的相关义务并承诺遵守履行。

第二条 声明与承诺:

甲方在进行股权融资时,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的各项规定。

甲方需严格控制本次新进股东人数,不得在本次股权融资后突破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50人股东上限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00人股东上限。 甲方在推广本次融资计划和路演活动时,仅可向特定投资人进行沟通,不得通过广告、广播电视媒体、传单、开放式互联网平台等公开方式向不特定人群进行推广宣传。

甲方应在路演活动举办前,向当地金融部门或公安部门进行口头报备或书面备案。 甲方应依据与投资人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在完成本次融资后及时进行工商变更,以保证投资人股东身份的的确立以及股东权利的行使。

第三条 凡违反第二条之规定的,甲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与甲方的业务合作协议,并收取甲方意向融资额度(以甲方与投资人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为准)30%的违约金。

2、甲方如涉及到违法违规情况,主动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并接受处罚。

本人已清楚理解并愿意遵守此承诺的相关义务。

(承诺人抄写此句)

承诺人甲方(盖章)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4篇:融资专家服务顾问协议

XXXX公司私募融资

顾 问 协 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方为XXX公司聘用的财务顾问,工作职责是为XXX针对其本次私募融资引入潜在投资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特订立本协议。

一、基于本次私募融资投资顾问之确定:

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本次XXX财务顾问之专家顾问。

二、基于本次私募融资的工作内容之安排:

1. 乙方以甲方本次针对XXX的私募融资为目的,对甲方可能影响本次融资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2. 投资者将资金注入XXX,帮助XXX变更企业登记。

3. 乙方提供给甲方此次私募融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运营情况、融资真实意向、财务情况等。

三、乙方作为投资顾问的工作范围与职责:

1、以甲方本次对XXX的私募融资为目的,提供针对性建议。

2、帮助甲方和潜在投资人谈判并签署投资框架协议(Term Sheet)。。

3、凡涉及乙方工作范围内需乙方起草的所有文件、资料同时需要制作英文版本的,乙方应负责英文版本的制作。

四、本次私募融资的额度

本次私募资金拟融资目标为人民币XXX万元,实际融资金额为甲乙双方与潜在投资人协商,根据最终潜在投资人投资实际金额而定。

五、投资顾问费及支付:

1、乙方基于作为本次XXX公司财务顾问(即甲方)所聘用的专家,向甲方收取专家顾问费,专家顾问费为本次XXX公司实际支付到甲方账户金额的40%;

2、支付方式:

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界定的专家顾问费于本次XXX投资款到达甲方账户后5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之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3、经甲乙双方商定,如XXX公司没有如约支付给甲方财务顾问费用,则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专家顾问费用相关条款则作废,免除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费用。

六、保密条款:

乙方对甲方的身份资料、任何商业机密和提供的资料均应履行保密义务;反之,甲方对乙方身份资料、向甲方提供的任何专业文件和商业秘密亦负有保密义务。

七、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之保密条款,各方均有权对违约方处以人民币50万元的罚款。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

第5篇:金融融资服务协议

甲方: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

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由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承诺为本合同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

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由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 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 项目(宗地编号为:)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 仟万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定投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第四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超 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可解除本协议或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融资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投资人。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 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为甲方物色目标投资人,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投资人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3、对甲方及目标投资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任何信息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

4、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 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合作方未签定协议或合同等确定融资关系的文件,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 融资服务费用

融资服务费用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投资款额的 %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总额为 元整。

甲方同意如果与目标投资人签署确定融资交易的协议或其他相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协议、投资协议、融资协议等),则视为乙方融资服务成功;甲方应在确定融资的协议签订,合作方首笔资金到帐当日将佣金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但委托期限到期时,融资服务事项正在进行的除外,双方应当就此合理延长委托期限。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融资服务费,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 50% 计算。

4、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融资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1%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 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 者。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就本协议而言,如果签订投资协议的一方系乙方引进的目标投资人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而另一方面为甲方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则该本融资交易协议视同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订,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100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否则视同为乙方的融资服务成功,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甲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乙方帐号:

年 月

日期:

第6篇:融资服务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国签署。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2、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 10(拾)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2.0%(百分之二点零)作为融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0.5%(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

违约金。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2、乙方的义务:

1) 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 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双方办理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待融资成功后,从融资服务费用中扣除。

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待融资成功后从融资服务费用中扣除。

4、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2.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3. 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30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如甲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本协议有效期将自甲方确认之日起自动顺延两年。

2、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时间:时间: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邮箱:联系邮箱:

上一篇:电视节目制作团队介绍下一篇:相声数字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