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卡信用卡用卡协议

2022-06-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龙卡信用卡用卡协议

龙卡信用卡用卡协议

重要提示:

1.主卡申请人基本条件为年龄介于18-7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地区)、外国公民。附属卡申请人须年满13周岁。

2.请随本申请表一并提供:主卡、附属卡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提供您本人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车产证明、金融资产凭证等证明材料,将有助于您的申请得到尽快处理。

4.金卡、银卡、普通卡每个持卡刷卡消费、取现累计满3笔(金额不限)免当年年费,如未满足条件,年费于下一个持卡收取,如您提出账户注销申请且未满足免年费条件,应于账户结清前支付该持卡年费。如遇信用卡相关问题,请登录或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588查询。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

龙卡信用卡(主卡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就申领使用龙卡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知悉并同意遵守《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包括此后不时所作的修改,下同。乙方对《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的修改将按双方约定及监管部门规定的方式、时间告知甲方),履行本协议。

二、申领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乙方有权将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并有权向上述个人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乙方内部使用、个人征信使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出于为甲方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协议项下有关事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或者将其个人资料提供给乙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乙方控股子公司、乙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等。甲方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进行其他产品服务和销售时使用甲方相关个人金融信息,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乙方有权审查甲方的资信状况、索取甲方的个人资料,并有权决定是否向甲方发卡及核定甲方的信用额度。

4.甲方领取信用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名,并在用卡时使用该签名。

5. 甲方所申领的信用卡若具有电子现金功能,则默认信用卡贷记账户为主账户。电子现金账户初始余额为零,甲方需通过主账户或现金进行圈存后方可正常使用。

三、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信用卡使用指南等相关资料,甲方在使用信用卡时,应遵循使用指南及中国建设银行的其他有关业务规定。

2.甲方应按中国建设银行公布的收费标准(现行标准见所附信用卡收费项目及标准)承担各类费用。乙方费用标准调整将按政府监管部门规定的程序进行。乙方费用调整生效后,甲方即应按照新的标准承担各类费用。

3.甲方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交易款项、利息和费用等(以下统称欠款),由乙方在甲方账户内直接记收。甲方承担还款责任,并在对账单所规定的到期还款日或之前还款。

4.甲方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密码,避免使用易被破译的数字,并切勿将密码透露给任何他人。乙方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甲方办理的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5. 信用卡电子现金交易不校验密码、不核对持卡人姓名,消费金额直接从电子现金账户中扣减,通过信用卡芯片等电子数据办理的电子现金交易所产生的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如有关交易确已

发生,甲方不得以无交易凭证、交易凭证上签字非本人所为等理由拒绝偿付因交易发生的款项。

6. 信用卡在使用非接触方式进行消费时,默认使用卡内的电子现金账户进行交易;在使用接触式方式进行消费时,甲方可在POS机上选择使用信用卡主账户或电子现金账户进行交易。

7.甲方在境内(不含港澳台,下同)及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通过银联网络的交易以人民币结算。甲方使用双币种信用卡通过VISA、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网络的交易以美元结算,以外币进行的消费和取现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美元的清算汇率依据VISA、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国际组织及中国建设银行的最新规定办理;使用人民币信用卡以外币进行的消费和取现与人民币的清算汇率依据中国银联及中国建设银行的最新规定办理。甲方同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和费用。

8.甲方在对账单规定的到期还款日或之前偿还了全部欠款的,对账单所载消费交易可享受最长50天的免息还款期,否则乙方自银行记账日起计收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9.甲方提取现金时,须按笔支付手续费。透支取现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乙方自银行记账日起计收欠款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10.甲方在境内外通过银联网络透支取现时,每卡每日取现金额最高为5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当地货币);双币种信用卡通过VISA、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网络提取外币现钞时,甲方账户每日取现金额白金卡、金卡、银卡最高为等值1000美元,普通卡最高为等值500美元,且各等级信用卡每月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甲方累计未还取现金额不得超过乙方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乙方根据甲方资信情况和用卡情况核定。

11.甲方账户内的溢缴款不计付利息,除乙方另有规定外,甲方提取溢缴款须支付取现手续费。

12. 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不挂失、不可透支,账户余额上限为1000元(含)人民币,账户内余额不计付利息,不可提取现金,仅可用于小额脱机消费。

13. 甲方通过现金或主账户向电子现金账户圈存资金,可以在乙方营业网点、ATM等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但必须为联机交易。圈存交易不可以撤销。

14. 甲方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以电子现金芯片余额为准,电子现金消费交易的退货资金退入甲方信用卡主账户内。

15.乙方可因甲方信用记录良好而调高甲方信用额度或信用卡等级。甲方如不愿调高,应在10日内要求乙方恢复,否则视为接受。无论甲方是否接受,甲方对已发生的欠款负有清偿责任。

四、对账单

1.甲方账单日由乙方在发卡函中明确;若甲方欠款于当期账单日或之前发生变动或尚未清偿,乙方应向甲方寄发当期对账单(不包括电子现金账户的账务信息)。甲方应注意定期查收对账单并主动核对账务,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为由拒绝向乙方偿还欠款。

2.若甲方对对账单内容有疑义,应在账单日后15日内向乙方查询并提出调阅签购单申请,同时应说明理由并按乙方要求提供证明文件。过期查询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对已提出疑义的交易,甲方仍应按期偿还对账单所列应还款额。乙方应协助核实,如经查实交易存在,甲方应支付签购单调阅手续费,承担该项交易款并承担可能导致的损失。甲方与特约商户或其他机构发生交易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偿还欠款。

3.甲方有权向乙方免费索取最近十二个月的对账单,索取十二个月以前的对账单每次须支付补制账单费。

五、还款

1.甲方使用信用卡发生的欠款,可选择到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或使用其自助设备、或通过网上银行等方式主动以相应币种偿还,也可选择约定账户还款方式偿还,双币种信用卡的美元欠款还可用人民币购汇偿还。

2.甲方选择约定账户还款(含约定账户购汇还款)时,即授权乙方每月在对账单上所列的“到期还款日”,按当期所列的应还款额,从甲方的约定还款账户中按约定扣款方式进行扣款。若在该期间内,约定账户可用余额不足扣款金额时,乙方有权拒绝扣款,若约定账户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销户、挂失、

冻结等情况,下同),甲方应主动与乙方联系并重新确定新的还款方式。若因约定还款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发生变化而导致未能按约定扣款所产生的利息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信用卡发生毁损及挂失补发卡、到期或提前换卡情况的,约定还款授权自动适用于新卡。若需取消或变更约定还款账户,甲方应于到期还款日前7个工作日办理,否则乙方将无法确保取消或变更能在当期对账单起生效。

3.用人民币购汇偿还双币种信用卡美元欠款,可选择电话购汇、网上银行购汇或约定账户购汇还款方式。选择电话购汇或网上银行购汇时,人民币缴存和购汇还款申请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否则缴存款项可能先被用于归还人民币欠款,届时如剩余缴存金额不足,将导致人民币账户使用信用额度购汇;甲方使用信用额度购汇还款的,使用信用额度的部分视作取现,自购汇之日起计收利息。电话购汇和网上银行购汇的汇率以购汇当日中国建设银行首次公布的美元卖出价为准,当日尚未公布的以上一营业日首次公布的为准;约定账户购汇还款的汇率以当期账单日中国建设银行首次公布的美元卖出价为准,当期账单日逢节假日的以上一营业日首次公布的为准。

4.甲方未在到期还款日或之前偿还全部欠款的,全部应还款项(含甲方已还部分款项)不享受免息还款期,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透支利息。

5.甲方未在到期还款日或之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按前款规定计收利息外还须按月支付滞纳金。

六、挂失

1.遇信用卡遗失、被窃或遭甲方以外的他人占用,甲方应立即致电乙方客户服务电话或利用网上银行等方式办理挂失,挂失经乙方确认后即时生效。自挂失生效后发生的非甲方所为而造成的债务和损失不再由甲方承担,但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的债务和损失除外:

(1)甲方未办妥挂失手续前发生的交易;

(2)甲方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

(3)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

(4)遗失或被窃信用卡无甲方签名。

2. 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不受理挂失,信用卡挂失生效后,其效力不及于电子现金账户,乙方不承担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被冒用所引起的资金风险。

3.信用卡挂失换卡后,原信用卡功能能够自动转移到新卡的,该新卡自动取得原信用卡功能;原信用卡功能不能够自动转移到新卡的,甲方应及时到原签约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七、其他

1.信用卡有效期标示在卡片正面,超过有效期卡片即失效。如甲方到期不再用卡,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在卡片到期前一个月为甲方提供自动换卡服务,并记收相应费用。

2. 甲方所申领的信用卡为芯片信用卡的,到期或损坏需要换卡时,如信用卡芯片未损坏,甲方应至乙方营业网点交回到期或损坏卡片,将电子现金账户资金转入信用卡主账户;如信用卡芯片已损坏,甲方至乙方营业网点交回到期或损坏卡片,其原卡片电子现金账户资金30天后转入信用卡主账户中,在此期间已换领的新卡片不允许销户。

3.甲方不再使用信用卡的,应在偿还账户所有欠款、解除卡内所有签约关系后向乙方提出账户结清申请并将同一账户下所有卡片剪角销毁处理,乙方在受理账户结清申请45天后,为甲方办理正式结清手续。乙方在为甲方办理正式结清手续后,继续保留对甲方账户销户之前及之后发生的欠款的追索权。

4. 甲方提出主账户结清申请时,其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余额应为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不能为零,甲方应在主账户正式结清后至乙方营业网点交回卡片圈提电子现金账户资金,圈提金额以信用卡读取的芯片余额为准。如甲方不交回卡片,则在信用卡有效期内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仍可进行消费,由此产生的资金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5.信用卡只限本人使用,甲方应保管好信用卡及信用卡信息,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由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乙方有权收回信用卡,甲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各种风险和损失。甲方在互联网上使用信用卡时应保证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6.甲方在申请表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和方式为甲乙双方所同意,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甲方如发生工作变动、通讯方式(地址或电话)变更、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应于10日内通知乙方更改,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7.因不可抗力或供电、通讯、网络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信用卡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有义务视情况协助甲方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责任。对于在交易过程中,因暂时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8.信用卡的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出现以下情形的,乙方无需事先通知或催告甲方,有权降低甲方信用额度、降低甲方信用卡等级、冻结甲方账户、收回、停用甲方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除外),并可授权所属机构和特约商户没收信用卡,甲方应立即偿还所有欠款,并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1)甲方违反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信用卡,或者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的;

(2)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五款、第七条第六款的;

(3)自甲方账户发生欠款后的第一个账单日开始计算,连续三个月未还款或还款未达最低还款额;

(4)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其收入或信用情况进行检查的;

(5)甲方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不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6)甲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不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7)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不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8)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或损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

(9)甲方的资信情况或还款能力出现其他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调整、收入降低、失业、重大疾病、拖欠其他债务等),足以影响还款能力,已经不再符合乙方办理信用卡条件且未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的;

(10)乙方认定的其他正当理由或卡片的风险控管因素。

9.甲方应按约定使用信用卡,若有利用信用卡以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乙方资金等套现行为的,乙方无需事先通知或催告甲方,有权降低甲方信用额度、冻结甲方账户、收回、停用甲方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除外),甲方应立即偿还所有欠款,并向乙方支付等同于提取虚假交易金额的现金所产生的手续费和利息。

10.甲方若未依约还款或者有违规、欺诈行为,甲方应承担责任并授权乙方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上扣收任何币种款项,乙方有权行使担保权利用来清偿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如扣划款项为外币,乙方有权按扣收时中国建设银行公布外汇牌价的银行买入价折算成人民币清偿甲方应付款项。如甲方对乙方还负有本协议项下债务以外的其他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决定将前述扣收款项首先用于清偿其他任一笔到期债务。

八、乙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信用卡收费项目及标准、信用卡使用指南、产品权益及服务规则等信用卡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政府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限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站对外公告后执行,上述调整后的内容均适用于本协议,无需另行通知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甲方有权在乙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龙卡信用卡及相关服务,如果甲方不愿接受乙方公告内容的,应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甲方既不申请变更或终止服务,又不执行乙方施行的公告的,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上述调整后的内容均以乙方最新公告为准。

九、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有关业务规定及相关金融惯例办理。甲乙双方在履行合约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本协议经甲方在申请表上签字认可,自乙方批准甲方申请并发放卡片之日起生效。

第2篇: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转账还贷委托协议

委托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龙卡信用卡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用于保证人担保方式)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协议通过龙卡信用卡账户分期扣款偿还乙方依据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所发放的贷款,至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止。

二、甲方必须在还清龙卡信用卡的透支本息后,方可在乙方的其他营业网点办理还款或提前还款手续。

三、甲方为龙卡信用卡提供的担保方式如下:

四、甲方保证在每月还款日前________日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在龙卡信用卡账户内保持不少于当月住房贷款还款额的存款余额。乙方负责按时从甲方龙卡信用卡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并向甲方提供对账单。

首次龙卡信用卡转账还贷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

五、根据《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当甲方的龙卡信用卡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当月住房贷款的还款额,且不足部分低于《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所规定的最高透支额(5000元)时,甲方愿意以透支方式由乙方之信用卡业务部门为其垫款归还借款本息。并遵守《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关于信用卡透支的有关规定,按时归还全部透支本息。如甲方透支金额超过《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或甲方透支期超过60日时,乙方暂停为甲方在龙卡信用卡账户中提供转账还贷服务,并通知甲方在其信用卡账户中存足存款。

龙卡信用卡的透支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六、甲方同意龙卡信用卡账户全部透支本息,须在不晚于60日内全部清偿。否则,在乙方行使抵押权或质权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清偿金额包括借款人在龙卡信用卡中所欠全部透支金额的本息。

七、甲方依约还清借款本息和信用卡透支本息后,可保留信用卡,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或退还信用卡,办理信用卡销户手续。经乙方的信用卡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解除贷款担保手续。

八、甲方须在龙卡信用卡有效期满前到乙方所在地换领新卡。未及时换领新卡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未提出信用卡销户申请且未发生本协议第

五、六条所列行为的前提下,乙方依约继续为甲方在龙卡信用卡账户中分期扣款偿还乙方依据第_____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所发放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但不再为甲方提供透支服务和龙卡信用卡的其他服务(消费、转账、取现等)。因甲方未换领新卡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当甲方住址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的信用卡部。因地址或联系电话不准确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龙卡信用卡申请担保手续附件执一份。

十一、本委托协议为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从合同,有效期与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有效期相同。与甲方为龙卡信用卡设定的担保同时生效。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3篇: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双币种信用卡领用协议

龙卡双币种信用卡(主卡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就申领使用龙卡双币种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申领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同意乙方将甲方的信息提供给有关征信机构,并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自行为其核定并调整其信用额度。

3.甲方领取信用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署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签名,并在用卡时使用该签名。甲方领取新卡后,应拨打乙方客户服务电话启用卡片,乙方随后将密码信函邮寄给甲方。甲方应妥善保管密码。未按规定签名或保管密码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二、使用

1.甲方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交易款项、利息和费用等(以下统称欠款),由乙方在甲方账户内直接记收,甲方承担还款责任。

2.甲方领卡后应缴纳年费:金卡主卡160元人民币/卡、附属卡80元人民币/卡;普通卡主卡80元人民币/卡,附属卡40元人民币/卡。首年年费在甲方的首个账单日记收,以后每年年费按办卡预先收取。甲方须在乙方列明年费金额的账单所规定的到期还款日(含,下同)之前缴纳年费。

3.甲方在账单规定的到期还款日前偿还了当期全部应还款额的,账单所载当期消费交易可享受最长50天,最短20天的免息还款待遇,否则乙方自记账日起计收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4.甲方提取现金时,须按笔支付手续费:境内交易(不区分同城异地)为取现额的1%,最低2元人民币,最高50元人民币;境外交易为取现额的3%,最低3美元。取现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乙方自记账日起计收欠款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转账交易视同取现交易。

5.甲方在境内使用信用额度提取人民币现金时,每卡每日取现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在境外提取外币现钞时,甲方账户每日取现金额金卡最高为等值1000美元,普通卡最高为等值500美元,且每月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甲方累计未还取现金额不得超过乙方为其核定信用额度的30%。

6.甲方欠款超出乙方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时,须按超出部分的5%支付超限费,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币种同欠款币种)。

7.甲方账户内的存款不计付利息,提取存款需支付提现手续费。

三、对账单

1.甲方每月的账单日由乙方在发卡函中明确,并保持不变;乙方将根据甲方账户交易情况按月寄送对账单。甲方应注意定期查收对账单并主动核对账务,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为由拒绝向乙方支付欠款。

2.若甲方对对账单内容有疑义,应在账单日后10日内向乙方查询并提出调阅签购单申请,同时应说明理由并按乙方要求提供证明文件。若调查结果证明该交易确属甲方所为,甲方需支付签购单调阅手续费,境内单据为10元人民币/份,境外单据为5美元/份。

3.甲方有权向乙方免费索取最近三个月的账单,索取三个月以前的账单每次须支付补寄账单处理费5元人民币/月。

四、还款

1.甲方使用信用卡发生的欠款,可到乙方营业网点以相应币种偿还,也可选择约定账户还款方式,美元欠款可用人民币购汇偿还。

2.甲方选择约定账户还款(含约定账户购汇还款)时,即授权乙方每月在对账单上所列的“到期还款日”,按当期所列的应还款额,从甲方的约定还款账户中按约定扣款方式进行扣款。若在该期间内,约定账户可用余额不足扣款金额时,乙方有权拒绝扣款,若因约定还款账户余额不足及账户状态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销户、挂失、冻结等情况)而导致扣款不成功所产生的新增利息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用人民币购汇偿还美元欠款,可选择电话购汇或约定账户购汇还款方式。

若选择电话购汇还款方式,在同一账单周期(相邻的两个账单日之间)内,每个账户只能按账户全部美元应还款额办理一次电话购汇还款。若甲方因人民币账户自有资金余额不足需要使用信用额度购汇还款的,使用信用额度的部分自购汇之日起计收透支利息。

4.如甲方选择按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则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

5.甲方未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须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币种同应还款额币种)。

6.自甲方账户发生欠款后的第一个账单日开始计算,连续三个月未还款或还款未达最低还款额,乙方有权对甲方龙卡信用卡作停卡处理,但保留其还款功能。

五、挂失

遇信用卡遗失或被窃,甲方应立即致电乙方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挂失,经乙方电话核实甲方身份后挂失即时生效,挂失费为人民币50元/卡。自挂失生效后,发生的非甲方有意所为而造成的债务和损失不再由甲方承担,但因以下情形造成的债务和损失除外:

1.甲方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

2.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

3.遗失或被窃信用卡无甲方签名。

六、其他

1.信用卡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即失效。如甲方到期不再用卡,应于卡片到期一个月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在卡片到期前一个月为甲方提供自动换卡服务,并记收相应费用。

2.甲方在信用卡卡片有效期内或到期后不再使用卡片的,应在偿还账户所有欠款后向乙方提出账户结清申请并退回同一账户下所有卡片,乙方在受理账户结清申请45天后为其办理正式结清手续。

3.遇甲方对对账单所列交易明细有疑问时,乙方应协助核实,如经查实确认交易存在,甲方不应拒绝支付该项交易款。甲方不能以与受理单位发生纠纷为

由拒绝支付所欠乙方款项。

4.甲方不得将龙卡信用卡转让、出租他人,在互联网上使用时应保证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如发生工作变动、通讯方式(地址或电话)变更、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改,如未按规定办理,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6.因供电、通讯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用卡的,乙方有义务视情况协助甲方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对因此而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7.甲方应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信用卡,若出现违反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本协议的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收回、停用甲方信用卡或调整甲方信用额度。乙方停用、收回甲方信用卡时,甲方所有未偿款项视为全部到期并应一次清偿。

8.甲方若未依约还款或者有违规、欺诈行为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有权将甲方在本行开立的其它账户的存款以及其它抵(质)押财产用来清偿,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

七、本协议所依据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的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等,一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并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修改后的条款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有关业务规定及相关金融惯例办理。甲乙双方在履行合约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经甲方在申请表上签字认可,自乙方批准甲方申请并发放卡片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正式销户之次日终止。

2006年第一版

第4篇:建行龙卡信用卡的申请条件

作者:金投网

中国建设银行申办一般信用卡的准入条件:

1,在建行的存款或投资帐户开户满6个月及以上,且最近3个月月均存款/投资额5万元及以上,其中1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可以核批金卡。

2,最近3个月月均代发不低于1200元,且任一月不得低于800元的申请人可申办;月均代发工资金额4000元及以上的客户可办理金卡。 申请人在我行代发工资的金额不足规定标准的,发卡行还应要求申请人提供收入证明或他行的代发工资证明材料,以确认申请人符合发卡所需的收入条件。

3,申请人购买的住房为本地商品房、购房时间在15年以内(含),且购房面积在80平方米及以上,经济适用房、解困房或拆迁房客户除外。其中购房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申请人可办理金卡。

4,汽车排量1.0升级以上、8座以下(含)且车龄不超过8年。营运车、教练车、农用车、出租车、厢式小货车、小面包车、专项作业车等除外。

5,他行信用卡客户不包括仅有他行准贷记卡的客户:

(一)、持有他行信用卡6个月及以上,任一信用卡有6期及以上的还款记录,且所有信用卡最近6个月内无逾期记录;

(二)、他行信用卡的平均授信额度不低于5000元;

(三)、任一他行信用卡最近2期共有3期及以上消费记录且累计积分类消费总额1500元以上。购房、购车、学费支付、批发、能源、财务报销、配送、保险等消费或转帐业务除外。(有他行行用卡的也可以申请)

6,如果在建行有贷款业务的也可以申请,条件如下:购房价格15万元以上,或月还款金额在500元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5篇:建行龙卡信用卡办卡收入证明

中国建设银行

兹证明__________于___年___月至今系我单位_______________(中长期、短期、正式或非正式)职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历________,工作岗位___________、现任职务_______、职称_______,月平均收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基本工资(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补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附: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事部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第6篇:建行龙卡信用卡可以网上转帐吗?

作者:金投网

问:1。建行龙卡信用卡可以网上转帐到其它银行的借记卡上或者转帐还款吗?

2。建行信用卡可以网上购物吗?

3。怎么开通建行信用卡网上支付功能?

答:第一。如果是储蓄账户的话是不可以转账的。如果是个人账户,基本存款账户 , 一般账户 ,专用账户的话是可以转账的。当然,需要的话,可以到银行将储蓄账户变为个人账户,就可以转账了。

第二。信用卡可以在网上购物的,不过没啥保障,建议不要。

第三。去银行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就行了,不过还是建议在建行或邮政储蓄办张淘宝卡比较好,支付有保障,因为它是先把钱付到支付宝,等收到东西后,确认收货后才把钱真正付到卖家账户,而不像其他网上付款一样直接付到卖家账户,以免钱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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