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贸易论文

2022-03-2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要写好一篇逻辑清晰的论文,离不开文献资料的查阅,小编为大家找来了《公平贸易论文(精选5篇)》,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国际公平贸易运动旨在改善发展中国家小型农业生产者的生存状况。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农产品市场一般贸易机制相比,国际公平贸易机制最显著之处是其溢价销售;而支撑其溢价销售的主要动因是消费者所秉持的道德因素。但是研究表明,消费者宣称自己是道德购买者与实际购买行为之间存在较大偏差,亦即道德购买缺口。

第一篇:公平贸易论文

公平贸易及其对中国农业的启示

【摘要】 公平贸易运动是一场持续的、深远的社会文化运动,其理念与运作方式都有了很多的发展,亦受到了国内外众多学者与公益团体的关注。本文尝试探讨公平贸易的概念、可持续发展性,同时从中国农业的角度解读公平贸易的启示。

【关键词】 公平贸易  中国农业  启示

一、公平贸易的概念

本文中所称的“公平贸易”采用的是2001年FINE对其的权威定义:公平贸易是一种基于对话、透明及互相尊重基础之上的贸易伙伴关系,它旨在追求国际交易的更大公平性,以提供更公平的交易条件、确保被边缘化的劳动工人及生产者的权益(特别是南半球)为基础,致力于永续发展。在交易关系中,公平交易运动倡导支持以下一般原则与做法:为经济弱势的生产者创造机会;商业关系的透明度及可责性;生产者的能力建构;公平价格(fair price)和社会溢价(social premium)的付款;性别平等;健康安全的劳动条件;环境保护。这有别于国家政府层面所认识的公平贸易:针对这些不公平贸易而采取的反击措施。在WTO的制度下,公平贸易的反击措施是反倾销和反补贴。此外,还包括为抵消某项产品进口急剧增长并造成本国国内相关产业严重损害而采取的限制性保障措施。

公平贸易标签运动(Fairtrade Labelling),通常简称为“公平贸易”(Fairtrade),或在美国被称为“公平贸易认证”(Fair Trade Certified Mark),是一套认证的体系,用来让消费者辩识符合标准的商品。这个体系由一个订定标准的组织(FLO International)及一个认证组织(FLO-CERT)所监督,负责对生产者及交易者进行独立审计,以确保能符合标准。

无论是贴有“国际公平贸易认证标章”或“公平贸易认证标章”的产品,都必须通过FLO-CERT的检查,而且要来自受认证的生产者。农作物必需依照FLO International所设定的公平贸易标准来种植及收成,供应链也需受FLO-

CERT的监督,以确保公平贸易产品的一致性。

公平贸易的认证不仅保障公平价格,同时也符合伦理消费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必需严守国际劳工组织的规范,禁止童工或奴工、保障安全的工作场所及组成工会的权利,以及严守联合国人权宪章。而一个公平的价格也包含了生产及促进社会发展的成本,同时能保护环境,除此之外,公平贸易认证系统也鼓励卖家及买家之间长期的商业关系,以及更透明的供应链。

公平贸易系统有许多商品种类,而且不断增加,如香蕉、蜂蜜、咖啡、柳丁、可可、棉花、新鲜水果及蔬菜、水果干、果汁、坚果、植物油、奎宁、米、香料、糖、茶及红酒。要销售公平贸易商品的公司,可以申请证照以使用公平贸易标章贴在那些符合公平贸易的商品上。

为了要补足公平贸易商品的认证体系,同时允许大多数的手工艺生产者能在世界商店以外的地方销售产品,国际公平贸易协会(IFAT)发行一个新的标章来认证组织(相对于FLO International的产品认证),这标章称为FTO Mark,它让消费者能指认全球己登记的公平贸易机构,同时也确保能实践一些如工作条件、薪资、童工及环境的标准。这标章称为FTO Mark,它让消费者、新旧的商业伙伴、政府及捐助者,首次提供了一种认定公平贸易组织(包括那些手工艺品生产者)的方式([公平贸易]组织政策标准的认识)。

二、公平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性

在公平贸易里,一项很容易被发现的事实,就是它认为现在的全球贸易是“不公平的”,当人们在为公平贸易宣传的时候,通常是以个体经济的市场失灵、现有的商品危机及它对发展中国家生产者的冲击作为理由,以说明我们为何需要公平贸易。

国内有的学者把公平贸易看作是国家政府层面理解的公平贸易的一种贸易形式(程惠霞,2003),这是对公平贸易的工具化理解,与公平贸易所提倡的公平理念有所出入。虽然现在仍然在进行的公平贸易标签运动表面上也只是一种商品标准的推广,但是这里面所蕴含的国际贸易新理解却十分的深刻。当代的国际贸易理论把国际贸易分为产业间贸易、产业内贸易和产品内贸易,其中跨国公司的公司内贸易占了极重的部分,FINE联盟以非政府组织的身份参加到国际贸易内,将慈善、公平理念加入到商业过程,并将消费者需求利用到改善国际贸易结构的范畴,这些都意味着公平贸易运动从最开始的南北对话的政治工具,从国际贸易中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协调器,逐渐自上而下演变为一场持续的、深远的社会文化运动,并向着经济贸易理念改革方向演进。

公平贸易运动的倡议者仍未能合理解释公平贸易与自由贸易的关系。首先体现为他们对自由贸易的理解并不全面。在其眼中,现存的贸易机制已然是自由贸易主导的,现存的国际贸易结构是因自由贸易造成的。自由贸易被理解为没有非市场力量影响的贸易,从而他们将公平贸易看作是市场失灵的一种调节机制。而实际上,现存的的贸易机制和国际贸易结构受来自国家层面的影响非常大:各国制定的“两反一保”政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对农产品的进入和输出产生极大影响,联合国主持的坎昆会议、香港会议、新加坡会议都是将农产品贸易政策作为重要议题,但都没有达成有突破性进展的共识。

与此同时,现在的公平贸易产品以农产品为主,但农业自身的弱质性与市场的供求价格原则决定了,像农产品这样的供求弹性都十分小的商品在市场上价格变化速度快、幅度大;更难以改变的像咖啡收购商等农产品收购寡头因掌控议价权而不断地压低农产品价格。在这样的条件下,虽然专门公平贸易咖啡的Caf Direct已经成为继雀巢、卡夫等的第五大咖啡收购商,但其影响范围依然有待加强,更不要说影响力不如咖啡、可可的农产品。因此,只要贸易条件受消费者的选择行为带来的利益未能超越直接购买者(中间商)的压价利益,公平贸易就有影响市场交易效率的嫌疑。

从公平贸易的组织正规化来看,公平贸易仍然是一个新生事物,其认证标准等未曾发展成熟是意料中事,但是有关的组织对此已经有了足够的重视,像fair trade institute、flo-cert、fairtrade.net等网站的成立不仅可以提高大众对公平贸易的认识程度,更是促进了学者就fair trade move

ment这种新生事物的学术交流。这个做法体现了公平贸易的消费者推动理念,再通过与专业人士的交流,公平贸易组织可以从中汲取不断完善发展的养分。

从世界贸易发展的方向来看,公平贸易运动与自由贸易并没有矛盾,反而是促进自由贸易深化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贸易革命。哈耶克(F. A. Hayek)对贸易的判准是:没有一方遭受胁迫性权力的威吓(现实的或潜在的)。如果单以政府和商业的角色参与农产品及其它初级产品的世界贸易规则制定和监督,这些产品的在世界贸易市场的表现就忽视了其自然力影响因素(这里的自然力指自然界的生产性能力,来源于未被学术界广泛接受的自然力劳动价值论),也加大了发达国家利用其在世界组织中的影响力剥削发展中国家资源的可能性。暂时来说,公平贸易是由非政府组织推动的,其运作方式也与世界标准组织相差无几,但是其内在的公平理念赋予了它进入更高层级的可能性。不少国家对本国农产品大量补贴,对国外农产品设置各种贸易壁垒;跨国食品巨头对上下游的控制力畸高,这些都呼唤着新的国际贸易秩序,而公平贸易运动就在国际贸易秩序不断优化的过程中起着弱势生产者保护伞的作用。它的发展不能脱离市场,同时也就不能说是第三种贸易模式(有别于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现在的公平贸易还只能算是对全球化中弱势群体的补偿,而这种消费者推动的补偿也是要通过市场实现的。

三、公平贸易对中国的启示

公平贸易被称作“消费者的良心革命”、“是全球化人性化的运动”,我们是否应该看清楚这里面的社会主义理想本质追求?中国的公社化当年失败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原因是分配方式不能提供足够的生产动力。那我们又该如何改变这种缺点?如果公平贸易按现在的发展势头继续前进,公平贸易可以带给中国农产品的物质利益是直接明显的,这主要集中于从价格上改善生产者状况,而其在农民协会中的分配是采取按劳分配的,这就改变了中国原来的农业合作社的运作方式,使得其更为人性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的发展更有借鉴意义。因为与其他社会标准相比,公平贸易标准不只是一组生产和贸易社会责任的最低标准,还包括进展性标准,体现在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和环境发展三个方面,每个方面又都规定了相应的最低标准和进展性标准。其中的进展性标准使得农业合作社形式的实施需要足够的组织与领导,这就提出了对协议合作的更高要求,只有不断促进产品进步和改善农民生活,才能满足不断提高的要求,否则就难以应对公平贸易组织三年一次的检查。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利用公平贸易组织的专家力量和国际影响力提高我国农业农民素质的一个机遇。而对溢价的协议使用是农民合作组织的民主权利体现,这又为我国的村民自治体系提供了参考。综上所述,产品标准有助于中国农产品的质量提高并因此提高在国际农产品贸易的份额,但这个过程可能比较漫长,毕竟公平贸易组织影响力还有待加强,而中国农业也需要多层次的发展,不能单靠满足高端消费者需求而获得生存空间。比较而言,其一般标准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可能更为巨大,因为其中的民主成分及组织制度都可以为中国制度改革提供参考。另外,在中国商务部——中国商品网上也有《“公平贸易”标识是进入欧美市场的跳板》这样一篇文章,证明了中国的正规机构也开始了对此的关注,希望这是一个有代表性的开始。

【参考文献】

[1] 刘林、杨龙、吴本健、郭悠悠、徐建新、张化珍:借鉴国际公平贸易理念在贫困地区实施扶贫互助贸易[J].中国农学通报,2011(20).

[2] 杨淼淼、祁春节:公平贸易的国际经验对中国果业的启示[J].经济研究导刊,2009(27).

[3] 任迎伟、林海芬:道德消费理论视角下的国际公平贸易运行机理研究[J].当代财经,2009(3).

(责任编辑:张琼芳)

作者:张乾

第二篇:贸易保护主义的回归:1881—1891年英国公平贸易运动

摘 要:本文以1881—1891年英国公平贸易运动为切入点,研究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回归。19世纪70年代的经济危机打破了由英国的工业家和银行家、普鲁士的容克地主和美国内战前的农场主构成的支持自由贸易的跨国联盟,欧洲大陆国家纷纷提高关税保护本国产品市场。此前受益于自由贸易政策的英国部分制造商受到冲击,从而领导和组织了回归贸易保护主义的公平贸易运动。但由于英国的工业先发优势,形成了更强大的支持自由贸易的联盟,从而没有让公平贸易运动的政策主张得到足够的政治支持。虽然如此,公平贸易运动的许多主张符合当时英国的长期利益,但却因为对自由贸易的信仰而被推迟执行。

关键词:贸易保护主义;公平贸易运动;英国对外贸易政策;自由贸易政策;重商主义

一、问题的提出

在英国崛起的过程中,对外贸易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在13—16世纪,英国的毛纺织业并不具备比较优势,先是由低地国家控制英国的出口市场,再到16世纪英国出口呢绒,但由于缺乏印染等技术,荷兰获得多数的利润。在这种困境下,英国采取了重商主义政策,多次重申禁止羊毛出口的禁令,对于无特许证而输出羊毛的违令者重罚,同时征收高额的羊毛出口税以及禁止外国呢绒输入,鼓励技术工人移居英国,并且以国家力量开拓海外市场。在这一系列的政策下,毛纺织业最终成为英国的首要产业。通过类似的措施,英国的亚麻、丝织产业也得到发展,尤其是棉纺织业,在18世纪下半叶超越毛纺织业成为英国的首要产业,并开启了英国的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先发优势使英国产品在世界市场上获得了巨大的竞争优势,此时英国对外贸易政策也开始转向自由贸易。英国于1823—1827年开始降低关税,于1846年废除谷物法,1849年废除航海法[1-2]。

19世纪40年代,英国由重商主义政策转向自由贸易政策,这被称为英国对外贸易政策的第一次转向。但此后英国对外贸易政策没有固定为自由贸易,而是随着英国面临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作出调整。从19世纪70年代起,美国和德国崛起,英国发生农业危机。面对竞争国纷纷采取保护主义政策,英国也出现了要求关税保护的呼声,1881年出现了公平贸易运动,1903年张伯伦领导了关税改革运动,1932年实行帝国特惠制,最终完成了英国对外贸易政策的第二次转向[3]。

目前,学界对英国对外贸易政策的第一次转向关注较多[4]-[7],对英国对外贸易政策第二次转向的研究则稍显不足[8-9],且对第二次转向的研究重点在20世纪初的关税改革运动[10-11]和20世纪30年代的帝国特惠制[12-13]。Zebel[14]指出,已有研究倾向于直接分析1929年经济危机对英国对外贸易政策最终转向保护主义的影响,或者仅仅将这种转向追溯到张伯伦领导的关税改革运动,而忽视了更早的要求回归保护主义政策的一次政治尝试——公平贸易运动。虽然这次运动最终并没有改变英国的自由贸易政策,但这次尝试不仅是在理论上,而且是在政治实践上,使其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并为之后的保护主义在英国的复兴积累了社会优势和政治优势。英国关税改革运动的领导者张伯伦称其对自由贸易信条产生怀疑,就是在作为贸易大臣反对公平贸易运动者的过程中产生的[15]。因此,研究和分析英国公平贸易运动有助于理解英国对外贸易政策的第二次转向,并厘清这一转向背后的原因和机制,也能够为理解美国当今回归贸易保护主义背后的逻辑以及如何应对提供一些启示。

Zebel[14]在批评学界忽视对公平貿易运动研究之后,对该运动的过程进行了详细梳理,他认为公平贸易运动是英国对作为自由贸易范本的科布登条约体系崩溃、欧美国家高筑贸易壁垒的反应,而运动失败的原因是由于当时对社会主义强烈反对,运动没有得到工人阶级的支持。虽然Zebel[14]关注到了公平贸易运动的社会基础,但并没有对各个社会集团的利益得失进行详细分析。Brown[16]重点关注了支持公平贸易运动的社会基础——面对外国产品激烈竞争和高关税的制造商和土地贵族,并对各个社会集团进行了详细分析,但在解释运动失败的原因时,又回到了政治因素,认为缺乏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和自由党统一派对保守党的限制,而且对反对公平贸易的社会基础分析不足。Gourevitch[17]从应对危机切入,认为面对1873—1896年的经济危机,英国选择坚持自由贸易,而不像法国、德国、美国和瑞典等选择保护主义,是因为其有一个强大的社会联盟。Gourevitch[17]通过分析上述五国应对危机的政策选择,建构了关于政策选择的一般理论,但没有具体分析公平贸易运动的政治运作过程。Gourevitch[17]通过“社会联盟”[社会联盟是由社会的组成部分和国家的组成部分根据相关利益交叉组成的,社会联盟形成后推动或反对一定的政策。与“利益集团”概念认为利益明确的某一社会集团直接影响政策不同,社会联盟更强调政策选择的政治运作过程。]的概念链接起决定政策转向的两端——社会基础与政治实施,强调政策转向是社会联盟政治运作的结果,这为分析政策转向的过程和机制提供了很好的分析框架。Gourevitch[17]将意识形态归结为某种历史传统和价值观,认为其相对稳定,无法解释政策的不确定性,但塑造英国对外贸易意识形态的理论是不断变动的,这些理论往往为社会联盟推动政策的转向提供证据,并且很多理论家是不同社会联盟的重要参与者。此外,还有一些通史类研究涉及相关事件的描述,如阎照祥[18]、钱乘旦和许洁明[19]与克拉潘[20]的研究,这些研究为本文进一步分析公平贸易运动提供了坚实的文献基础。本文将在Gourevitch[17]的基础上,将理论家及其理论分析加入到社会联盟的分析框架中,对英国公平贸易运动这一贸易政策的运作过程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英国单边自由贸易政策及其面临的挑战

凭借工业革命中的先发优势,仅占欧洲8%—10%人口的英国,1800年生产的生铁就占欧洲的29%,1830年更是高达45%。1800年英国人均工业产量水平超出其他欧洲国家110%,到1830年更是超出250%[21]。强大的工业能力能够使得英国产品保持竞争力,因而在自由贸易政策下仍然能够获取利润,并且自由贸易政策能够让英国获取更加廉价的原材料和更广阔的市场,因而自由贸易政策开始逐渐被工业家及其支持者们所接受。经过一系列政治斗争,1846年谷物法被废除,英国重塑了国内资本家、贵族和工人的利益结构,从而开启了自由贸易时代。此后英国经济进入了一个贸易和工业加速增长的阶段。在1843—1847年和1857—1861年,英国出口量每年增加超过6%,GNP每年增长2.4%,人均GNP每年增长2%,这是1800—1945年的最高增长纪录[21]。这增强了自由贸易信徒的信心,格莱斯顿和科布登等极力推崇自由贸易。1846年,科布登访问欧洲各地,联合当地的自由主义者推销自由贸易政策,他反复强调称:“自由贸易会在国家税收方面带来好处(尤其因为走私将销声匿迹),会通过消除农业和工业利益集团所助长的经济扭曲而创造繁荣,也还会缔造和平,因为只有通过自由贸易,欧洲才能避免自私自利的统治者所煽动的战争”[22]。但当时这些理由并没有打动欧洲大国的当政者们,欧洲的主要国家仍然维持着较高的关税水平。

1860年,试图通过牺牲某些经济利益来实现法国外交目标的拿破仑三世,与极力向法国推销自由贸易政策以缓解英法贸易逆差的英国签署了《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23]。在上述条约中,英国废除了所有制成品的关税,大幅降低丝绸、葡萄酒及其他酒类的进口关税,并撤销煤炭的出口管制;法国则同意在5年内以最高不超过25%的税率进口英国商品,并立即降低煤、铁和机器等的进口关税;更重要的是,英国坚持单边自由贸易政策,将给予法国的关税消减扩展到所有国家。此后10年,以《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为蓝本,大多数欧洲国家加入了自由贸易网络,欧洲平均关税水平下降了约50%,由此开启了欧洲短暂的自由贸易时代。

英国单边自由贸易政策影响了欧洲大国的贸易政策。英国通过自由贸易为初级产品提供了一个开放的世界市场,将英国的工业家和银行家、普鲁士的容克地主和美国内战前的农场主捆绑在一起,形成一个跨国的支持自由贸易的联盟。但欧洲国家以从属的地位被纳入英国主导的国际劳动分工中,成为英国工业的供应商[7]。这也是自由贸易政策的根本目的:“英国最终希望通过接受自由贸易,向在欧洲和美国的竞争者提供开放英国市场这个有吸引力的诱饵,借此说服他们把生产要素放回到农业中。……在工业部门的代言人看来,自由贸易是一个手段,借此可把英国的主要竞争对手,当然还有那些‘落后’地区和新殖民的国家,纳入一种塔克早在1750年就倡导的依附关系中”[24]。

自由贸易政策在这一时期的英國非常成功,以至于自由贸易的信徒将其上升为绝对正确的意识形态:自由贸易对大家都有好处,自由贸易导致和平。这也使得政策的合理性消失之后仍能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就英国单边自由贸易政策本身来说,作为实现战略目的的政策工具,它更多地依靠观念和榜样引导来实现,从而放弃了使用武力和经济报复达成战略目的手段,减少了通过友好说服达成目的的筹码。更重要的是,它既无法排除搭便车者,也无法防止英国的贸易伙伴退回到保护主义。

1870—1874年,欧洲发生了一次经济萧条,主要是由于大量的农业进口打击了国内农业经济,造成了欧洲大陆国家农民的生活水平停滞不前。这次危机对欧洲大陆国家的打击比英国更严重,因为与已经完成工业化的英国相比,整个欧洲大陆还有63%的人口在农业部门[3]。欧洲大陆的这种经济结构使得各个国家都迅速采取关税措施来保护国内市场,德国在1879年实行了新的关税税则,俄国、奥匈帝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等国家甚至更早就开始调整关税政策,就连法国也在1885年5月7日颁布了新关税法。而英国继续实行零关税政策,单方面开放市场。

在欧洲大陆纷纷回归贸易保护主义和高筑关税壁垒的同时,英国国内经济受到冲击,这一时期也被历史学家看成是英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变时期[25]。1874—1879年英国发生了一次工业衰退,1879年制造业和农业方面的失业情况比19世纪后半叶(除1858年)的任何一年都严重[26]。同时,英国国内出现了对与日俱增的贸易逆差的担忧,英国制成品进口比重也越来越高。1868年英国进口报表上第一次为“制铁和制钢”分列一个项目,1868—1869年这个项目的数量平均是40万镑,1875—1879年平均为100万镑,1880—1884年则达到了260万镑[20]。不仅体现在进口方面,英国的出口结构也发生了变化,19世纪70年代,英国对欧洲和美国出口的总价值下降了,而对英帝国成员的出口显著增长,其中制造品的这种出口转向体现得更加明显。1870—1880年出口到英帝国成员的纺织品占英国纺织品总出口的比重从27%上升到37%,生铁和半成品的铁制品的占比从22%提高到31%[3]。如果只考虑制造品贸易,英国贸易逆差从19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3]。

国内的失业和贸易逆差引发了人们对英国工业的担忧,很多人认为是英国单边自由贸易政策导致了英国制造业的衰落。根据1885年对工业和贸易萧条原因的调查报告,就业不足是现在经济萧条的最重要特点,这个问题十分严重也十分让人担忧,这是因为外国越来越高的关税阻止英国生产工业品以及外国因为免关税承诺而不断侵入我们国内的市场造成的[27]。这份报告还提到了德国采取贸易保护政策获得成功之后对英国的威胁,德国与英国国内以及殖民地市场的竞争日渐增长。英国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经历了长时期的物价下跌,再加上19世纪80年代开始在海外和国内市场上都受到了外国制造品的竞争,使得英国实业界产生了沮丧情绪。早在1877—1881年,英国国内就出现了很多相关的讨论,这些讨论普遍不满当前英国的关税政策,提倡互惠和报复关税。这些呼声得到了一些工业中心的支持,但并没有引起公众的关注,自由党政府也没有采纳相关建议。[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两大政党为自由党和保守党,自由党代表英国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经济上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政治上实行无形帝国政策。与之相对的是同时期的保守党,关注帝国问题,强调要与殖民地保持紧密联系,并且不断扩张帝国势力。]直到1881年国家公平贸易联盟的成立,才最终在英国国内产生影响。

三、制造商、国家公平贸易联盟与保守党

(一)制造商与国家公平贸易联盟

1881年,英法贸易条约需要续签,因为不满条约部分条目,麦基弗提议建立一个组织来直接管理反对自由贸易的运动。他得到了几个工业家的支持,1881年5月17日,六位发起者在伦敦组织了第一次会议。在1881年5月31日的一次私人会议上,参会者们综合了工业和金融等多方面的利益,认为有必要向公众宣传英国单方面自由贸易的影响,同时讨论英帝国是否能在报复关税下独立发展。也是在这次会议上,决定了该组织的名称为国家公平贸易联盟,并很快以国家公平贸易联盟和启动相关活动的名义进行募款。

国家公平贸易联盟一经成立,便联合商会共同反对与法国贸易条约的续签谈判。国家公平贸易联盟认为,1860年签订的英法贸易条约明显对法国贸易更加有利,而英国因为强烈希望当时的法国能够转变为自由主义,本身已经牺牲了很大利益,现在既然法国表现出对贸易保护主义回归的倾向,让英国牺牲更大利益是不公平的。因为国家公平贸易联盟意识到当时的英国贸易政策导致了贸易逆差和工业萧条,所以主张对那些向英国征税的国家征收进口关税。

1881年8月,国家公平贸易联盟开始准备政策方案并向公众开放,在泰晤士报等报纸上发布宣言:(1)除非提前一年通知可以终止,否则不再续签任何商业条约,以保证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维护英国的利益。(2)为了国内工业进口的原材料免关税,以保证英国制造商能在与其他国家制造商的竞争中取得胜利。(3)向对英国产品征收进口关税国家的制成品征收适当关税,但对愿意对英国制成品出口免税的国家免税。(4)对从外国进口的农产品征收适当关税,但对英帝国其他成员的农产品免税,因为他们已经准备好与英国制造品合理互换。这是为了将英国的资金、技术和工业转移到自治领,而不是一些对英国持敌对态度的保护主义倾向的国家;将农业进口国家从那些不愿意开放市场的国家转移到英国的殖民地[14]。这是一份代表制造商利益的贸易保护主义宣言,这是对1846年以来英国实行的单边自由贸易政策的否定。自由贸易的支持者主张,因为存在比较优势,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将对双方都有利。现在英国制造商认为,自由贸易政策已经造成了英国工业的损失。

通过分析国家公平贸易联盟的成立和当时的经济环境可以看出,英国保护主义复兴最初是由部分制造商支持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转变,在于英国的经济发生了变化,工业长期萧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恰好英国此时奉行自由主义政策。因此,很自然地,一部分商人开始意识到这两者的关系,质疑单边自由贸易的公平性。面对这种质疑,除了形成代表性社会联盟推动关税改革外,这一时期还形成了支持这一改革的经济学流派——历史经济学派。这一流派的学者包括阿什利和坎宁安等,他们复兴了英国重商主义的传统,并借鉴德国历史学派的思想资源。梅俊杰[2]将历史经济学派的立场总结为:自由贸易时代不过是英国重商主义悠久历史中的一段小插曲;国家政权在英国大国地位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历史角度批评正统(政治)经济学,敦促用归纳、比较、历史的方法重建经济学;英国应吸取自身历史经验,回到以重商主义方式促进国家利益的正道上;英国应该组成一个对内自由贸易、对外构筑壁垒的帝国关税同盟;英国只有重拾曾长期采用的贸易保护及帝国特惠这样的重商主义政策,才能维持自己已遭到威胁的世界优势地位。这一学派的主张为推动英国关税政策的转向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新的代表性社会联盟增强了政策转向的社会基础,新的理论为社会联盟提供了论证合法性的工具,但政策最终的转向还要看社会联盟与政治的互动。

(二)制造商与保守党的联合

国家公平贸易联盟建立不久,英国就进入了一段贸易复兴期。据就业统计数字显示,1874—1879年英国的确发生了一次长期的工业衰退,但在1879年之后,有一次明显的涨潮,1882年一般工会的失业率已经下降到2.3%[26]。虽然在这几年中,国家公平贸易联盟印刷和发布了大量的小册子和文章宣传公平贸易,并没有引起大众过多的注意,当时执政的自由党政府对这些建议置之不理。相反,许多保守党更加偏爱关税政策。与保守党联合之后,公平贸易运动逐渐开始发展。与自由党坚持自由贸易原则不同,保守党此时已经意识到了随着欧洲各主要大国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工业化的展开,英国的经济霸权开始受到挑战。为了保持英国的霸权,保守党大肆谴责自由党政府的“无形帝国”政策,提出建立“有形帝国”的新政策。为此,保守党在19世纪70年代促成的政策有兼并斐济、建立南非联邦以及购买苏伊士运河以保障与印度的联系[28]。

丘吉尔是保守党中支持公平贸易运动的代表人物。1884年,丘吉尔公开呼吁人们关注英国制造业的情况,认为英国铁工业和丝绸工业死气沉沉,煤炭工业“有气无力”,呢绒工业也是“窒息无声”[20]。保守党成员与议会中的公平贸易者联合起来,在议会上对执政的自由党进行质询,要求议会对贸易和工业萧条的原因进行调查,但格拉斯顿领导的自由党政府一致拒绝任何形式的调查。

1885年,自由党政府辞职,保守党获得一次短暂的执政机会,由索尔兹伯里组成的内阁在议会上立即宣布政府将对导致贸易和工业萧条的原因进行调查,即使自由党极力反对,最终还是专门成立了由诺斯克特爵士担任主席的皇家委员会对工业萧条的原因进行调查。

皇家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一共有四版,最终发行了两份,一份是多数派报告,一份是少数派报告,多数派报告有18位成員签名,少数派报告仅有4位成员签名。两份报告都承认英国的贸易和工业处于萧条状态,收益下降,工人实际状况因为雇工率的下降而变差。对于衰退的原因,两份报告都认为有以下因素:过度生产、黄金需求增加导致价格下降、英国工人运动发展导致企业负担大、运输费用下降以及技术教育的发展等。真正产生分歧的是关税和外国竞争是否导致了英国工业萧条[27]。

多数派仍然坚持自由贸易原则,认为关税并不是导致工业萧条的主要原因,主张萧条主要是贵金属也就是黄金需求上升导致物价相对下降引起的。少数派则认为英国的关税不利于制造商出口,英国遇到了强大的对手,尤其是德国和美国。作为工业家和国际贸易商来说,他们机智灵活,毫不迟疑地采用最新方法制造和出售,竭力取悦客户,德国更是得益于灵活的信贷制度。德国和美国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广阔的国内市场,用关税来保护新兴工业。少数派根据调查对国家公平贸易联盟的宣言提出了更加具体的建议,认为对外国制成品进口征税应该确定在10%—15%之间;也应该对相应的农产品进口征税,并且为了补偿国内食品价格上升,建议废除对咖啡、茶和糖的征税。这次调查因为自由党的反对没有在议会被讨论,但这显示了保守党对公平贸易运动的回应,两者的关系愈发紧密。

保守党政府的执政期非常短,1885年秋天又面临着重新大选,除了在发起调查上对公平贸易运动回应,并没有其他更多的行动。国家公平贸易联盟在1885年大选中决定支持保守党,在选区为保守党宣传。1885年10月16日,国家公平贸易联盟创办了《公平贸易》周刊,并在此平台上进行了大量关于财政改革也就是关税改革的宣传。虽然关于关税改革的问题并不是这次大选的主要竞选目标,但自由党政府联合科布登俱乐部,提出“面包贵”(Dear Loaf)的口号,从而打败了公平贸易的支持者,自由党最终赢得了这次大选。

1886年,自由党重新上台,提出了《爱尔兰自治法案》,[该法案允许爱尔兰建立自己的议会和内阁,但其外交、军事和关税仍受英国控制。]这个法案遭到保守党的激烈反对,主张帝国统一的张伯伦等自由党议员也反对这一法案,导致自由党政府垮台。不久,张伯伦与支持帝国统一的自由党人组成自由党统一派,从自由党中分裂出来,支持保守党组内阁上台执政。

国家公平贸易联盟旗帜鲜明地反对爱尔蘭自治,为此进行了大量宣传。在《公平贸易》周刊公开发声:“在帝国内实行自由贸易以及在世界实行保护主义,这是公平贸易的最终目标,如果英帝国不团结以及在英国国内实行分裂政策,我们又该怎么实现这个目标”[14]?这次的保守党政府上台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国家公平贸易联盟的地位,国家公平贸易联盟一时成为官方联盟,这也改变了公平贸易运动的方向。过去公平贸易支持者是在议会上对政府中的自由贸易支持者进行集中攻击,现在由保守党执政自然不能再对政府进行攻击,也不能实行任何关税改革的措施,因为现在政府里有自由党统一派,这些人大部分支持帝国主义,但对关税改革怀有敌意。于是国家公平贸易联盟只能建立新的分支机构在国内面向大众进行宣传活动,举行了大量的会议,努力吸引商会和农业会所支持公平贸易。

公平贸易运动在保守党上台后迅速发展,于1887年到达顶峰。在这一年,公平贸易运动经过长期宣传,获得了多方力量的支持。一方面,公平贸易运动获得了大量国内相关利益集团的支持,特别是农业利益集团,因为他们受到自由贸易的影响最大,强烈要求关税保护;另一方面,公平贸易运动取得的更大成就是获得了殖民地的支持。在1887年4月4日第一届殖民地会议上,好望角殖民地代表霍夫迈尔提出了一项非常积极且影响深远的建议,即通过商业联合实现帝国统一,即在英帝国内建立共同关税,向帝国以外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2%的关税,其中帝国关税用于日益增加的帝国防卫费用[29]。这项提议与国家公平贸易联盟的建议十分相似,在1887年4月28日国家公平贸易联盟为殖民地代表们组织的晚宴上,许多代表都赞赏国家公平贸易联盟所做的工作,赞成帝国商业联盟。

国内的一些组织逐渐接受了国家公平贸易联盟的提议,伯明翰保守党联盟在1887年6月27日的会议上接受了一项公平贸易提议,苏格兰保守党联盟在1887年夏季会议上通过了两项公平贸易的提议。就连贸易工会都开始向政府施加压力,以解决外国产品的产业补贴问题。

公平贸易运动在1887年的成功一直持续到了年底,在牛津保守党联盟的年会上,激进的公平贸易支持者文森特提出一项决议:贸易和农业的萧条、长期的就业不足以及所有阶层的不幸,都表明大英帝国需要改革对外国进口商品和外国移民流入的政策[14]。文森特提出的决议赢得了大多数与会者的同意,只有几个保守党议会成员指出,这将对保守党政府带来不利影响,决议最终以1 000∶12的票数通过。这次“牛津投票”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社会关注。

从英国公平贸易运动的兴起来看,这场运动主要代表了英国部分制造商的利益,促使他们发生转变的原因是英国经济的萧条以及欧洲国家实行保护主义关税,进而导致在海外市场上面临的商品销售问题。不可否认,在这部分商人眼中,英国的确面临着不公平贸易,本国产品因为在外国市场(如德国和法国)面临保护性高关税而失去一部分竞争力,外国产品又能够自由进入本国,他们最迫切的要求是希望能够通过施加报复关税形成谈判能力,进而降低外国的关税水平,打开外国市场的大门,这种方式的本质和以自由贸易吸引外国开放市场或者以坚船利炮强迫对方开放国门的行为是一致的。然而,这部分商人的要求遭到了另一个社会集团的反对。

四、自由贸易者的反对

公平贸易运动在保守党的支持下发展得越来越快,这激起了英国自由贸易者的反对。在19世纪70年代英国传统制造业衰落时,英国无形产业正在蓬勃发展,这些无形产业的繁荣依赖全球市场,这种要求公平贸易政策就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将不利于英国的经济发展。

(一)无形产业发展

19世纪后半叶是英国制造业衰落的时候,同时也是英国无形产业强势发展的时候。黄金/白银的比率不断下降对白银本位的国家有损害,许多国家便被迫以黄金作为货币金属基础。德国在1871年采用了金本位,荷兰在1873年紧随其后,瑞士和比利时在1878年也采用金本位,法国采取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的确立为英国金融霸权地位奠定了基础。

19世纪末,虽然英国传统制造业有下降趋势,但造船业和航运业快速发展,带动了国内大量就业。造船业的兴盛正好在公平贸易运动兴起之际,1875年9月30日,英国还没有任何钢船的制造,但到1876—1877年,形势开始发生变化。1880年,劳埃德船舶事业及海上保险组合的检查员检查了35 000吨的钢船,在1885年检查了166 000吨的钢船,也检查了934 000吨的铁船[20]。到19世纪末,英国成了世界上最大的船舶制造者、船舶所有者和燃料煤的供应者。像新兴的造船业这种市场利益在全球的产业并不支持贸易保护主义,况且英国当时几乎垄断了造船业,外国市场仍然对造船业打开,自由贸易对造船业来说暂时还是“公平”的。

英国造船业与资本的结合使得英国仍拥有霸权,商船大大有助于扩大英国的势力范围和贸易,由此带动的货运、经纪人业务、保险、海运及其他业务收入占很大比例。1870—1901年,英国的企业和资金把许多国家牢牢地联结在一起,并为非洲、美洲、亚洲和澳大利亚开发农业和矿业资源创造了条件。英国资本大都以供给修筑和运营铁路所需物资的形式输出,约占海外投资的46%—48%[30]。

英国的金融资本利益倾向于自由貿易,并且实际上是要求英国存在一定的贸易逆差。英国需要这些贷款国家用原材料出口换得的英镑结余来支付利息,伦敦金融城鼓励外国人民持有英镑,这就要求英国对外国产品的进口要大于出口,这样才能使得外国人民有英镑盈余。因此,英国金融资本家对于贸易逆差不像传统制造商那样感到悲观,认为就算出现了贸易逆差,也是无害的。1871—1875年,英国对外投资的平均收益为8 300万英镑,1901—1905年,这一数值为1.49亿英镑[31]。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英国约有一半的资产是海外资产,10%的国民收入来自对外投资的利息回报[32]。

(二)自由党的长期自由主义政策

奉行自由贸易政策的自由党在英国黄金时代的执政十分成功,所以对于公平贸易运动,自由党自然是全力反对的。自由党首领格拉斯顿在1881年10月连任时,就曾讽刺地说:“一个机构以国家公平贸易联盟这个冠冕堂皇的名字成立了。你会问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先生们,我怀疑它与我们的老朋友——保护主义相似。保护主义在30年前就已死亡了,被埋葬了,但现在它又从坟墓中走出来了,在光天化日之下行走,但有过地下环境的长期经历后,它试图显得自己比以前更有吸引力”[3]。

在自由党统一派因为爱尔兰自治分裂出去与保守党联合之后,这部分政治力量继承了原党派的自由主义思想,在1887年要求进行关税改革的“牛津投票”引起关注后,向保守党施压,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牛津投票”使得索尔兹伯里首相陷入了一个困境。此时的保守党政府需要自由党统一派支持,公平贸易的要求与自由党统一派并不一致。按照习俗,首相需要第二天处理这次会议的提议,大家都在期待首相对公平贸易者的回复。在一开始,首相还想同时保留这两方力量,在第二天首相的演讲中巧妙回避了这个问题,表达了对这次突然的贸易保护主义提议的不满,随后又对公平贸易者进行安抚,表示此时不是实行关税改革的时机,将在大众都接受的时候进行改革。

公平贸易者和自由党统一派都不满意首相的这次公开声明。自由统一派对保守党这种回归贸易保护主义的想法不满,开始施加压力希望首相在公开场合拒绝公平贸易运动。布莱特是代表之一,他在给泰晤士报的信中写道:“您已经看到了保守党在牛津提出了什么,他们在倒退,就像一只狗吞食自己的呕吐物。他们对于新技术和新选择的接受程度十分缓慢,旧的思想仍然和他们联系在一起”[14]。

国家公平贸易联盟不想失去保守党这个盟友,此时文森特建议举行大型的公众集会以迫使保守党政府采纳牛津会议上通过的决议,但联盟的大多数成员反对文森特的建议。即使如此,保守党也开始与公平贸易者划清界限,最初首相提出了报复关税作为替代,但财务部大臣格申坚持认为这种政策在自由贸易者的眼中也是贸易保护主义性质的政策。1887年12月19日,在德比的一次会议上,索尔兹伯里首相最终明确地拒绝了公平贸易运动的主张。1888年1月,国家公平贸易联盟的领导人宣布暂停一切大规模面对大众的激进会议,建议只在选区内小范围宣传,自由贸易思想最终取得了胜利。

从公平贸易运动遇到的最大阻碍来看,是无形产业的繁荣和自由主义思想在英国的盛行,公平贸易者认为,英国在自由贸易政策下已经渐趋衰落,自由贸易者却认为,英国仍处于自由贸易政策带来的发展高峰。双方主体都根据自己所处的位置对英国经济作出判断,没有一方能够准确判断英国经济的状况。制造业的衰落和无形产业的繁荣是当时英国经济的总体概况,这种经济结构使得英国保护主义的复兴过程曲折反复。几乎在每一次关于关税政策改革的运动中,都会出现两派各自的观点。

五、转向帝国特惠方向

公平贸易运动在1888年走向衰落,国家公平贸易联盟因为要获得保守党的支持,不再在大众中倡导贸易保护主义,然而保守党也没有作出相应回应。对于沃尔爵士在上议院提出的关于关税改革的议案,索尔兹伯里首相没有采纳。面对这种情况,很多公平贸易者决定与保守党分离。1888年的选举,很多公平贸易者弃票,既不支持保守党,也不支持自由党。但公平贸易的未来的确不乐观,贸易保护主义不受欢迎,于是大批公平贸易者试图联合帝国主义者建立一个帝国的关税同盟,其中包括文森特、麦克尼尔和李斯特。正是这一批人在1891年国家公平贸易联盟解散之后成立了帝国贸易联盟,转而以成立帝国关税同盟为目标,继续在国内活动,但这也没能拯救公平贸易运动的颓势。

1891年的贸易萧条让公平贸易运动的支持者们重新开始积极活动。公平贸易者宣称英国的工业受到了1890年美国《麦金莱关税法》[该法案通过提高进口关税、组合使用从量税和从价税以及扩大应税项目种类提高了关税保护程度,其中谷物关税的提高有助于抵制来自加拿大的竞争。]的严重影响,法国和其他国家的关税水平也在上升,并且开始重申他们在1881年的宣言。加上索尔兹伯里首相在1892年5月18日演讲上表达对当前英国自由主义关税政策的不满,公平贸易者开始在选区大力宣传关税改革。

1890年,美国《麦金莱关税法》的确大大损害了某些特殊工业,例如布莱德福的毛丝工业,但因为美国关税水平自从南北战争之后已经是如此之高,以至于英国对美出口在19世纪80年代丝毫没有增长,美国自力更生的工业政策早就已经把英国出口商推往其他市场,《麦金莱关税法》不过是再推一把而已。此后五年英国对美出口的平均价值不过比前五年少了260万镑而已[26]。公平贸易运动并没有因为美国《麦金莱关税法》引起过多的关注。再加上1892年自由党的选举胜利,1893年4月13日,自由党首相格拉斯顿正式拒绝了帝国特惠提议。帝国贸易联盟领导人在1893年11月24日解散了该联盟。所以即使英国经济在1891年后陷入了萧条,投资活动停滞,价格下跌[26],在接连失去了两个阵地之后,公平贸易运动也几乎再也没有什么起色。

公平贸易运动的政策主张在当时没有被实行,但从英国历史来看,公平贸易运动和历史经济学派的主张真实反映了当时英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和经济实力相对衰落的趋势[33],其部分建议也符合英国的长期国家利益。Bairoch[21]认为,除了意大利,总体上欧洲国家采用保护主义措施明显加速了前10年的增长,这些国家在后10年中进一步加强了保护主义措施,其经济增长速度进一步加快了。

六、结论:对外贸易政策的社會基础

19世纪70年代,一场农业过剩危机打破了由英国的工业家和银行家、普鲁士的容克地主和美国内战前的农场主构成的支持自由贸易的跨国联盟,欧洲大陆国家纷纷提高关税保护本国产品市场,而被称为现代贸易保护主义发源地和堡垒的美国一直维持着高额关税[21]。原本受益于自由贸易政策占有全球市场的英国制造业开始出现增速放缓,制造商开始质疑英国的自由贸易政策,认为英国的单边自由贸易政策是一种不公平的、不利于英国的政策,于是由这些商人领导联合农场主、部分工人和农民组织了一场公平贸易运动,这场运动获得了历史经济学派这一新理论流派的支持,契合了短暂执政的保守党的执政理念,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开启了英国对外贸易政策向保护主义的回归。公平贸易运动对英国现状的调查和分析有真实的一面,而其部分政策主张也符合国家的长期利益。

公平贸易运动最终并没有得到足够的政治支持,这是因为工业先发优势为英国创造了一个强大的支持自由贸易的联盟,包括渴望出口和贸易的工业家、伦敦的金融家和货运商以及渴望获得廉价食品的大部分劳工。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为自由贸易提供理论支撑,自由党的政治家们为获得这一联盟的支持也坚守着自由贸易政策。但当自由贸易政策变成了一种信仰,他就会妨碍人们对英国政治经济状况和实力的准确判断,从而使更符合英国长期利益的政策的实施被大大推迟了。

参考文献:

[1]张夏准.富国陷阱:发达国家为何踢开梯子?[M].肖炼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27-38.

[2]梅俊杰.自由贸易的神话:英美富强之道考辨[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8.147-198, 178.

[3]彼得·马赛厄斯,悉尼·波拉德.剑桥欧洲经济史(第8卷) [C].王宏伟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1-196, 44, 76, 48,76-77.

[4]Cunningham, W. The Rise and Decline of the Free Trade Movement[M]. Cambridge: The University Press, 1905.1-99.

[5]Kindleberger, C. P. The Rise of Free Trade in Western Europe, 1820-1875[J].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1975, 35(1): 20-55.

[6]张云宜.十九世纪上半叶英国的自由贸易运动[J].史学月刊,1984,(4):89-94.

[7]王铁军.政治策略与社会联盟——英国19世纪的自由贸易政策[J].国际政治科学,2014,(1):24-45.

[8]孙莹.从自由贸易到帝国特惠——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英国经济界主导思想的转变[J]. 甘肃社会科学,2020,(1):198-204.

[9]Marrison, A. J. Businessmen, Industries and Tariff Reform in Great Britain, 1903-1930[J]. Business History, 1983, 25(2): 148-178.

[10]Coats, A. W. Political Economy and the Tariff Reform Campaign of 1903[J]. The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1968, 11(1): 181-229.

[11]Brown, K. D. The Trade Union Tariff Reform Association, 1904-1913[J]. Journal of British Studies, 1970, 9(2): 141-153.

[12]Capie, F. The British Tariff and Industrial Protection in the 1930’s[J]. The Economic History Review, 1978, 31(3): 399-409.

[13]Rooth, T. British Protectionism and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 Overseas Commercial Policy in the 1930’s[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3.1-100

[14]Zebel, S. H. Fair Trade: An English Reaction to the Breakdown of the Cobden Treaty System[J]. The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 1940, 12(2): 161-185.

[15]Amery, J. The Life of Joseph Chamberlain Volumes V(1901-1903) and VI(1903-1968) [M].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69. 210.

[16]Brown, B. H. The Tariff Reform Movement in Great Britain, 1881-1895[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43.1-152.

[17]Gourevitch, P. A. International Trade, Domestic Coalitions, and Liberty: Comparative Responses to the Crisis of 1873-1896[J]. The Journal of Interdisciplinary History, 1977, 8(2): 281-313.

[18]阎照祥.英国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288-374.

[19]钱乘旦, 许洁明.英国通史[M]. 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7.251-357.

[20]克拉潘.现代英国经济史(中卷)[M]. 姚曾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274-321, 319, 322,89.

[21]Bairoch, P. Economics and World History: Myths and Paradoxes[M].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20, 45, 50, 32.

[22]Howe, A. Free Trade and Liberal England, 1846-1946[M]. Cambridg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73.

[23]Iliasu, A. A. The Cobden-Chevalier Commercial Treaty of 1860[J]. The Historical Journal, 1971, 14(1): 67-98.

[24]Hopkins, P.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British Expansion Overseas, 1750-1914[J]. Economic History Review, 1980, 33(4): 463-490.

[25]杰拉德·库特.英国历史经济学:1870—1926[M]. 乔吉燕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4.

[26]克拉潘.現代英国经济史(下卷)[M]. 姚曾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16-17,17,20,25.

[27]Medley, G. W. Fair Trade Unmasked: Notes on the Minority Report of the Royal Commission on the Depression of Trade and Industry[M]. London: Cassell, 1887.11-13, 21.

[28]张红.英国保守党政府的“有形帝国”政策(1874—1880)[J].史学月刊,2000,(6):108-113.

[29]Tyler, J. E. The Struggle for Imperial Unity (1868-1895)[M]. London: Royal empire society, 1938.127.

[30]Pollard, S. Capital Exports, 1870-1914: Harmful or Beneficial?[J]. Economic History Review, 1985, 38(4): 489-514.

[31]Deane, P., Cole, W. A. British Economic Growth, 1688-1959: Trends and Structure[M]. Cambridge: CUP Archive, 1962.36.

[32]Cairncross, A. K. Home and Foreign Investment, 1870-1913[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53. 23.

[33]高岱.英国政党政治的新起点:第一次世界大战与英国自由党的没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44.

(责任编辑:孙 艳)

[DOI]10.19654/j.cnki.cjwtyj.2021.08.003

[引用格式]刘强,谢雪. 贸易保护主义的回归:1881—1891年英国公平贸易运动 [J].财经问题研究,2021,(8):22-30.

收稿日期:2021-05-1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从经济全球化的视角看西方的崛起和中西大分流研究”(15AJL00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英国与中国财政制度的历史比较研究(1492—1815)”(17CJL00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竞逐海上:郑氏集团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业竞争,1625—1684”(15YJC790059)

作者简介:刘 强(1984-),男,山东济南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经济史研究。E-mail:lqdufe@163.com

作者:刘强 谢雪

第三篇:道德消费理论视角下的国际公平贸易运行机理研究

摘要:国际公平贸易运动旨在改善发展中国家小型农业生产者的生存状况。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农产品市场一般贸易机制相比,国际公平贸易机制最显著之处是其溢价销售;而支撑其溢价销售的主要动因是消费者所秉持的道德因素。但是研究表明,消费者宣称自己是道德购买者与实际购买行为之间存在较大偏差,亦即道德购买缺口。在未来,诸如继续强化道德消费的作用、增强非道德购买因素的作用、树立公平贸易及参与者的品牌形象及加强公平贸易供应链的专业化管理等是弥补道德购买缺口、增进公平贸易的有益建议。

关键词:公平贸易;小型农业生产者;道德消费;溢价销售;道德购买缺口

 

 

一、问题的提出

 

近半个世纪以来,全球化进程不仅没有改善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小型农业生产者的生存状况,反而有逐步恶化的趋势,加之世界市场上初级产品价格不断下滑,这种状况日趋严重。在此背景下,出现了国际公平贸易运动(Fair Trade Movement),旨在在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和发展中国家的生产者之间创造一个更公平、更合理的贸易环境,即一个有助于减轻贫困,并将交易各方视为平等合作者的贸易环境(Hulm,2006)。

公平贸易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发展理念和模式,国际公平贸易联盟给公平贸易下的定义为:公平贸易是一种在谈判、透明化和尊重的基础上促进贸易合作的一场运动,目的在于改善小型农业生产者的地位,促使国际贸易更公平。通过为处于劣势的发展中国家小型农业生产者提供更好的贸易条件,确保他们的权利,并通过对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以培养其社会良知等措施,进而改变传统国际贸易规则(FTF,2003;Moore at el.,2006;Renard,2003)。

近年来公平贸易组织在全球市场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2000年以来公平贸易销售平均年增长速度超过20%,2007年在欧洲市场上的年销售额超过8亿欧元(FLO,2007)。对小型农业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全球气候环境来说,公平贸易体系都带来了切实的收益。2005年,公平贸易使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58个发展中国家大约120万农业工人和农民从中直接受益,500万人间接受益(马述忠,2007)。

那么,这种国际公平贸易的运行机理究竟如何?是哪些因素使得公平贸易的产品能以更高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道德(ethical)消费0因素在里面究竟扮演什么角色?除了继续强化道德因素外,还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公平贸易发展?本文试图回答这些问题。

 

二、国际公平贸易运行机制的内涵

 

(一)国际公平贸易运行机制的组成

随着公平贸易运动的发展,一些较有影响力的组织先后出现,比如,国际公平贸易协会(Intemational Fair Trade Association,简称IFAT);公平贸易联盟(The Fair Trade Federation,简称FTF);国际公平贸易标签组织(Fair-trade Labeling Organizations International,简称FLO)等等,它们对公平贸易的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由于目前从事公平贸易的组织比较多,整个公平贸易市场处于比较混乱的局面,公平贸易面临着较为严峻的考验。但就总体而言,公平贸易的运行机制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公平贸易供应链和公平贸易标识。

1 公平贸易供应链。公平贸易供应链的起点是生产者组织,可以是由农户或小型农业生产者组成的一个村或是一个社区群体。生产者组织为其成员提供社会和市场服务。公平贸易供应链的第二个层次是进口商或批发商,他们从生产者那里直接进口相关产品。公平贸易供应链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零售商,主要集中在相对富裕的发达国家,而乌干达等发展中国家也有少量。零售商主要从生产者组织或进口商和批发商处采购产品,通过目录销售、在线销售、上架销售等方式卖给消费者(Witkowski,2005)。大部分的零售商规模较小,也有一些大型商场和超市销售有品牌的咖啡、茶叶以及服饰等公平贸易产品。

 

2 公平贸易标识。各公平贸易组织长期努力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便是如何能让消费者简便地识别市场上的产品是否符合公平贸易原则,公平贸易标识便是这种努力的结果,它是指将发展中国家小型农业生产者生产的某些产品注上“公平贸易(Fair Trade)”的标识。世界上第一个公平贸易标识于1987年出现在荷兰。但由于各国采用的公平贸易标识不统一,极大阻碍了公平贸易产品的推广。因此,在1997年,包括英国、法国、德国在内的欧洲13个国家和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共同成立了国际公平贸易标签组织(FLO)。FLO的主要职能就是通过对申请公平贸易商品认证的企业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商品授权贴上由FLO统一印制的公平贸易商品标识并在上述各国大商场的超市上架出售。

 

(二)国际公平贸易运行机制为小型农业生产者带来的好处与机制自身的不足

综观公平贸易的实际运作,它确实优先考虑了小型农业生产者的利益,保护了小型农业生产者的权益,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公平贸易给小型农业生产者带来的好处有:(1)产品溢价销售。(2)容易赢得消费者信任。拥有公平贸易标识能够使得消费者充分地信任这些生产者以及他们所提供的产品,从而在国际市场特别是发达国家市场中站稳脚跟。(3)为小型农业生产者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提供经营发展指导、贸易信息、质量标准建议以及新技术培训等,从根本上保证并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水平。(4)认证与标识。发展中国家小型农业生产者必须满足FLO制定的标准才能获得标识,从而确保并提高相关产品质量。(5)公平贸易组织立场公正纯粹。公平贸易组织不以自身盈利为目的,而以确保生产者利益为目标,通过严格控制供应链各环节,从根本上确保小型农业生产者利益,这与跨国公司有天壤之别。然而,随着公平贸易的迅速发展,公平贸易运行机制的不足也日益暴露出来,如:(1)目前全球市场处于一种供给过剩的态势中。(2)公平贸易产品的市场份额过小。通过公平贸易标识销售的商品在国际贸易总量中占不到0.1%。(3)公平贸易标识会造成零售商滥用消费者的社会良知和道德。(4)节约的成本并不能全部返回给生产者。

 

三、公平贸易溢价销售的动因与道德消费理论

 

(一)公平贸易溢价销售的动因

全球化给农产品带来最大的问题之一便是价格机制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引导作用,加之国际农产品市场是非常接近充分竞争的市场,因此,产品的低价格已成为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通行证,这实质上是发达国家及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生产者进行剥削的一种重要手段。农产品低价背后实际隐藏着发展中国

家小型农产品生产者的苦难:低人力资本投入、恶劣的工作条件、落后的基础设施、高成本的融资环境、落后的生产技术和运输加工设备、落后的医疗和教育条件等。全球化带来的充分竞争维持了低价,而低价只能使得生产者解决基本生存问题,根本无力改变现状。公平贸易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来的,它是对全球化的一种反对。公平贸易的一个标志性动作是,公平贸易标识产品的价格普遍高于其他同类产品,即以溢价销售。其出售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1/4到1/3,有些甚至达到市场价格的两倍。

公平贸易组织认为,公平贸易标识产品的出售价格是正常价格,没有任何畸形性质;而认为市场竞争价是畸形的,因为市场竞争价是以小型农业生产者维持落后生存现状为假设前提,其对改善发展中国家的生产者现状没有任何助益。公平贸易的差价部分则被返回生产者所在的地区用于改善工作条件,如增加低息或无息贷款;为建设与生产相关的基础设施提供技术支持;购置通信系统及共同拥有的运输和加工设备;改善医疗和教育条件;为参与合作的成员及家属提供各种技术和技能培训机会;对社区或组织有益的项目追加投资等。

然而,公平贸易组织上述良好的愿望需经过“惊险一跳”,即消费者的购买才能最终实现。哪些因素促使消费者购买溢价销售的产品呢?应该说道德因素在里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二)道德消费理论

Shaw等人对英国公平贸易消费者的调查研究显示,道德因素已成为人们购买公平贸易标识产品的主要动因(Shaw et al,1999),这种以道德为基础的社会互动能够促进道德影响的扩张,并最终影响个人决策,包括消费选择。但就实际运行而言,国际公平贸易显然过高估计了道德因素对消费行为的影响作用。下面对道德消费理论作一简要综述,并以此为切入点,探讨国际公平贸易运行机制的内在缺陷。

近年来,关于道德消费的讨论不断增多(cowe &Williams,2000;Lang&Hines,1993)。道德这一概念的内涵及外延均相当宽泛,道德因素的范围很广,包括环境保护、社会因素以及劳动力因素等多方面(shaw&Clarke,1999),这些均为影响消费者的主要因素。道德消费者往往根据产品具有特殊道德性质而采取购买行为(Nichofls,2006)。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理论界关于道德消费理论的研究有以下几个发展阶段:(1)九十年代中期以前研究的问题是:“道德的消费者行为”(ethical consumer behavior)主要有什么样的表现;在不同国家,“道德消费”有什么不同特征;对于“道德消费”,商家有什么样的反应;“道德营销”(ethical marketing)有什么样的风险。九十年代中后期研究的问题是:什么因素导致“道德的消费者行为”的产生;为什么具有道德意识的消费者有道德性购买行动;实施“道德营销”的公司,其“社会责任表现”(social responsibihty performance)与“市场,财务表现”(market/finance performancel存在什么样的相关性。近年研究的问题是:与传统的产品特征,如价格、质量相比,产品的道德价值对于购买行为的影响有多大;如何从产品概念的角度理解消费者对道德问题的关注;如何定义“道德产品”(ethical product)。

诸多研究中,最早系统阐述消费行为中道德因素作用的是美国心理学家Ajzen,他提出了修正计划行为理论。

1 Aizen的修正计划行为理论

Ajzen于1985年提出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该理论是在理性行为理论(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的基础上延伸而来,阐明了行为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与行为意向和实际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Ajzen,1985),㈣其目的是建立影响个人行为的关键因素与途径。

但是该计划行为理论并没有涉及道德或社会因素。于是在1991年,Ajzen对计划行为理论进行调整,加人道德因素,能够更好的解释公平贸易中消费者的购买决策(Ajzen,1991)。道德因素体现个人对对与错的认识。实践证明,在原计划行为理论中增加道德因素能更好的解释个人的行为意向(Gorsuch等,1983)。Shaw等人对道德消费者研究的结果也证明,个人对他人拥有强烈的道德义务会影响他们的购买选择(Shaw等,1999)。研究还指出,原始计划行为理论还应该加入自我认同因素(self-Identify)(Granberg等,1990)。Shaw等研究指出道德消费者做出道德选择是因为道德问题变成他们自我认同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修正计划理论模式除了原理论模型中包含的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之外,增加了道德义务和自我认同因素。

从该模型我们可以看出,道德因素只是众多影响消费者行为意向因素中的一个,其所起的作用受主体自身影响很大。

2 公平贸易消费者行为分析

公平贸易消费者可以分为两个群体:经常购买公平贸易产品消费群和很少或从不购买公平贸易产品消费群(Ozealar-Toulouse等,2006)。识别和理解这两个群体的行为,特别是经常购买公平贸易产品消费群的行为,对于公平贸易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对于经常购买公平贸易产品的消费群而言,影响他们行为的主要因素是态度、知觉行为控制和自我认同(Ozealar-Toulouse等,2006)。首先,购买公平贸易产品能实现该群体的行为信念,使他们从中受益。因此,该群体对于购买公平贸易产品已形成积极稳定的态度,不受周围其他人的影响。经常购买者相信通过道德购买公平贸易产品能够减轻对发展中国家小型农业生产者的剥削,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贡献一份力量(Anon,2002);通过购买公平贸易产品这种行为展示个人信念,并将其视为一种投票行为(Diehinson&Carsky,2005)。其次,知觉行为控制的重要性,一方面体现在经常购买者意识到公平贸易能够带来环境利益;另一方面体现在经常购买者自身对国际大商场存在抵触。公平贸易鼓励对环境有益的可持续耕种和生产模式,如使污染、杀虫剂和除草剂减到最少的一体化耕种管理系统,主张有机农业技术,并禁止使用大多数有害的杀虫剂等,有利于环境的改善(Hulm,2006)。此外,Shaw等研究显示,由于国际大型商场只是集中在城市的某些地区,消费者购物需要花费时间和成本,从而给消费者带来不便;而71%的公平贸易咖啡和有机咖啡都是通过连锁超市等主流商店销售(Shaw&Clarke,1999),避免了国际大商场的弊端。最后,自我认同主要体现在经常购买者对公平贸易相关道德问题的认识。消费者行为受到环境和社会因素的影响越来

越大,导致道德性产品的快速增长(Dearle,2001)。

3 消费者道德购买缺口分析

尽管修正计划行为理论能够解释消费者的道德购买行为,但是Cowe等人在英国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1/3以上的消费者认为自己是道德购买者,而公平贸易产品实际市场占有率却只有1%~3%,两者之间的差距被称为道德购买缺口(cOWe&Williams,2000),这是与道德消费相伴随的一个必然现象。造成缺口的主要原因包括:(1)公平贸易产品范围的有限性加之产品获得渠道的有限性,严重阻碍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转化为购买行动;(2)相对高的价格也使得一些消费者望而却步;(3)公平贸易过于注重生产者的利益,而对消费者需求的把握比较单一,主要依赖道德消费,而忽略了非道德因素的作用(Witkowski,2005);(4)消费者对公平贸易的不信任,产品缺少宣传等(NiehoUs,2002)。

 

四、公平贸易的改进对策

 

尽管公平贸易产品销售的增长速度非常快,但其市场份额小,根据美国公平贸易联盟数据统计,通过公平贸易标识销售的商品在国际贸易总量中占不到0.2%,在发达国家的实际市场占有率不到3%。应该说公平贸易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为此笔者拟从道德消费理论,特别是道德购买缺口分析的视角提出以下改进对策。

1 继续强化道德消费的作用

短期内,强化道德消费依然是促进公平贸易发展的主要措施。除了维持现有购买者,更重要的是将公平贸易的潜在购买者即很少或不购买消费群转变成实际购买者。Ozcalar-Toulouse等(2006)提出,可以从主观规范和道德义务两个角度改变潜在购买者的行为意向,促进购买。从主观规范角度来看,最主要的途径是同事和社会群体的劝说。具体而言。可以将现有公平贸易产品消费者形成一个群体,拥有明显的身份识别,以便影响不购买消费群(Ozealar-Toulouse at el.,2006)。从道德义务的角度看,强化公平贸易产品标识和广告能够将消费者与生产者联系起来,使得消费者对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小型农业生产者产生强烈的道德义务(Goodman,2004)。同时,还应继续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人陛化和社会化联系,这种感情的联结能够进一步促进公平贸易的发展(0zcalar-Toulouse at el.。2006)。此外,加强消费者道德教育也可以使更多的消费者深入认识采取道德购买的必要性,进而采取行动。

2 增强非道德购买因素的作用

调查显示,很多人确实认为购买公平贸易产品是一种正确的行为,但同时他们也指出即便公平贸易产品很容易被识别,也不一定会采取实际购买行动,因为在一般品牌产品与公平贸易产品之间除了道德因素没有其他理由选择后者(cowe&Williams,2000)。Auger等人的研究进一步讨论了道德因素在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中的相对重要性,他们发现大部分消费者的购买动机还是相当理性的,即产品本身的功能价值还是消费者最基本的考虑,道德价值只有在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基本功能的预期时,才具有显著性(Auger et al.,2003)。

因此,增强除道德因素外的其他购买因素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方面,产品质量是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的首要因素。大部分公平贸易产品来自落后地区和国家,生产水平低,技术条件差,产品质量普遍低下,因此解决质量问题首当其冲,主要的途径是为生产者提供生产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并利用返回的资金改进生产设施和条件。另一方面,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强调产品的多样性,与市场需求保持互动。公平贸易产品多为农产品和手工艺品,公平贸易组织是以提高小型农业生产者的收入和生活质量为目的。但就特定的生产者而言,由于自身素质及对自然禀赋的过于依赖,这些处在发展中国家的小型农业生产者可提供的产品种类有限。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平贸易组织的运行也因此具有刚性,产品的最终售出才是前述目标的根本保证,这需要他们与消费者的多元需求保持灵敏互动。公平贸易组织可以视为上游生产的刚性与下游需求的多元柔性之间的缓冲,这需要他们建立更广的空间视野,在全球范围内来整合生产与需求。此外,还需加强公平贸易产品购买的便利性,建立多元化销售渠道,让消费者更容易接触到公平贸易产品。同时,公平贸易组织可由传统对供应链全过程控制,改为将重心放到上游即生产者及其产品上,而对中间分销环节则强调结果控制,以增强中间环节的自由度,提高它们的经营积极性。

3 树立公平贸易及参与者的品牌形象

Keller(1998)的基于顾客的品牌权益模型(customer-based brand equity)指出,消费者的品牌知识对品牌的建设和管理起到核心的作用。消费者的品牌知识取决于品牌认知和品牌形象。提高品牌认知就是尽可能的将品牌暴露给消费者,而树立品牌形象则使得消费者对某品牌形成更强烈、积极以及独特的联想(Keuer,1998)。据此,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加强公平贸易品牌建设:一是提高公平贸易品牌认知;二是树立公平贸易品牌形象。

在提高公平贸易品牌认知方面,公平贸易组织已经取得明显的效果。如公平贸易认证标识的出现就是一种提高公平贸易品牌认知的有效途径。公平贸易组织围绕标识进行的消费者教育和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消费者对公平贸易品牌的认知和理解,使得消费者能够很快的识别哪些是公平贸易产品,并获知购买这些产品具有道德意义。品牌认知首先影响消费者对情境的认识,即对生产者生产过程的认识,然后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认识,最后使得消费者对其购买行为是否具有道德性做出判断(Nicholls,2006)。这是公平贸易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的主要原因,也是其今后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

尽管提高品牌认知有助于公平贸易产品接近其目标市场,然而光靠品牌认知而忽视品牌形象的树立并不足以将消费者对公平贸易持有的积极态度转换成购买意向和购买行为。公平贸易组织必须重视品牌形象的树立,才能确保其长期稳定发展。事实上,在公平贸易供应链的零售商环节,已经开始注重品牌形象的树立。如目前最成功的公平贸易零售店家福(cafedirect)已经开始应用传统市场营销理论,在注重公平贸易产品固有的道德价值的基础上强调产品差异和质量,大大提高了其品牌形象并增加了销售额。公平贸易服装企业人树公司(People Tree)也已经成功树立起品牌形象,其产品得以在英国的大商场销售。然而,这些都只是个例,整个公平贸易的规则并没有发生改变,对于提高品牌形象还缺乏战略性努力。目前,不仅是水果等品牌效应不强的产品存在该问题,甚至咖啡等品牌效应强的产品也缺少一个统一强有力的品牌。此外,有些零售商利用公平贸易标识谋求不当利益,损害了公平贸易形象。因此,各环节必须重视品牌形象的树立,确保将公平贸易精神

贯穿供应链全过程,以使其长期稳定发展(NiehoHs,2006)。

4 加强公平贸易供应链的专业化管理

目前,公平贸易各供应环节相对独立,管理水平总体落后,不仅包括上游生产者也包括各分销环节,导致消费者对公平贸易总体印象较差。为解决该问题并提高总体运行效率,有必要充分发挥包括FLO、FIT、IFAT等公平贸易组织的协调和管理能力,对供应链各环节加强统一管理,引进专业化管理理论和方法。

首先,加强公平贸易参与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在制度层面,不管是针对生产者还是供应链中的其他层次,FLO均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以咖啡进口商为例,加人参与公平贸易必须满足四项要求:(1)他们必须从通过认证的咖啡生产者组织直接进口咖啡;(2)必须与咖啡生产者组织签订一年以上合同;(3)每英镑的价格不得少与1.26美元,同时对于双重认证的产品必须支付额外的0.15美元,英镑;(4)每年必须提前支付合同规定60%的款项(FLO,2005b)。除了制度本身需要随着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以外,更重要的是,制度的实施问题,即如何通过监督和管理让所有参与者都严格按照规定做出行为。这就要求相关组织通过定期检查或现场考察、信息反馈等方式加强对各层次的监控,尤其是供应链的中间环节,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立即采取处罚或纠正措施。

其次,为层级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方法。无疑,提高生产者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以及管理效率直接关系到最终产品的质量,因此是首要问题。然而,为中间环节提供相关管理和运营公平贸易产品的技能也是不容忽视的。FTF和IFAT等组织需要定期为参与者开展各类专业化培训活动,这不仅有利于在各层级之间形成共同的管理理念和经营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还可以形成共同的价值观体系。

最后,通过相关公平贸易组织加强各层级之间的合作和交流。由于各层级在地理位置上相对独立,加上各自文化差异等原因,彼此间尤其是生产者和进口商之间除了完成基本的商业流程几乎没有其他的交流和互动,这是阻碍公平贸易模式成熟和发展的一个直接和根本的原因。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或一种经营模式的成熟都需要各环节参与者的密切合作,发挥整体协调效应,形成统一体。因此,公平贸易组织需发挥粘合剂的作用将各层级紧密联合在一起。

要实现公平贸易模式的稳定和规模的进一步扩张,还需要克服实际运行中存在的矛盾与不足,以及加强FLO、FTF、IFAT等公平贸易组织横向合作等。

 

五、结束语

 

用Nicholls和Opal(2005)的话来说,公平贸易是一场仁慈的全球化运动,为发展中国家的小型农业生产者提供了进入国际市场的良好机会。不可否认,这也给我国的小型农业生产者和农户带来很大的启示。我国拥有大量小企业和农产品生产者,面对绿色贸易壁垒高筑、国外对我农产品高举反倾销大旗,以及发达国家提供高额农业补贴等形势;加上我国小企业和农产品生产者还存在规模小等结构性矛盾,以及企业融资渠道不畅、竞争力不强以及生产者素质较低等缺陷,使得我国农产品出口正经受严峻的考验。因此,通过申请公平贸易标识的方式进入欧美市场,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手段。

 

责任编校:史言信

作者:任迎伟 林海芬

第四篇: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员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

摘要|通过梳理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的已有研究,明晰了两者的概念内涵及测量方式,分析了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员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研究命题。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员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模型”。最后,对未来的有关研究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公平标准;公平差别阈;分配公平感

1 引言

公平问题实际上是资源分配问题。而资源分配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敏感的社会话题;资源是否合理分配将影响到组织成员的满意度和行为表现,甚至关乎组织存亡和社会安定[1]。然而,以往分配公平研究大量集中在分配公平感的范畴,通常直接以分配公平感作为分配公平研究的逻辑起点或是影响其他结果变量的中介机制,而有关分配公平观的相关研究则主要分散在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领域的著作中,并以抽象论述为主[2,3]。其中,公平观也称公平标准、公平规范[4]。虽然公平标准与分配公平感同属主观公平,但是两者存在明显差异。分配公平感是指员工对分配结果是否公平的判断和感受,而公平标准是探讨资源怎样分配才是公平,分配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标准才是公平的?这种理解会影响员工对客观公平现象的知觉、判断和评价。基于这种知觉、判断和评价,员工会产生对客观公平现象的主观感受[5]。

另外,权威国际咨询机构合益集团2015发布的全球薪资报告显示中国企业高管和普通员工12.7倍的薪酬差距是世界最高,相比之下,美国高管和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只有4倍,然而,人们在进行公平比较时,不能泛泛地说薪酬分配差距导致不公平感,确切地说,应该是薪酬分配差距的不合理才会造成不公平感。这个不合理是指差距过大或差距过小,超越了人们心理承受力的范围。因此,有必要研究薪酬分配的差距保持在什么范围才能引起员工的分配公平感?而目前关于薪酬分配差距多大才合理的研究较具代表性的研究如俞文钊(1991)的公平差别阈理论,该理论指出公平差别阈是使两个条件不等的人刚能产生公平感时的适宜的差别比值[6]。

由以上分析可知,探索中国企业情境下有效的薪酬公平标准和合理的薪酬分配差距对确保薪酬分配公平合理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目前最基本的3类公平标准是贡献律、平均律和需要律[7]。那么,公平标准对员工分配公平感如何产生影响以及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在不同情境下是否会表现出差异?有关这方面的研究相当匮乏。另一方面,公平差别阈对员工分配公平感如何产生影响以及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在不同情境下是否会表现出差异?关于这方面研究仅仅局限在理论描述层面,缺乏针对两者关系进行命题假设和实证检验。因此,本研究聚焦在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员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在不同情境下是否会表现出差异?以上问题的回答有助于在企业内部制定有效的薪酬公平标准和合理的薪酬分配差距,从而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合理,并最终提升员工和组织的效能。

2 公平标准的相关文献回顾

2.1 公平标准的定义与类型

公平标准是指人们对在资源分配中要实现公平所应遵循的规律与原则,是人们借以判断一项分配是否公平的标准,是人们对怎样分配才是公平所持的观点、认识与价值观,所以也可称为公平观或公平规范[4]。

Deutch(1975)在研究中指出至少存在十一种公平标准:(1)人们所获应正比于人们每人所做出的贡献;(2)每人均应受到平等的对待,人人所获均等;(3)按照每人的需要,分配给相应的资源;(4)按照每人的能力,分配给相应的资源;(5)按照每人所做出的努力,分配给相应的资源;

(6)按照每人所取得的成就,分配给相应的资源;(7)给予每人以相等的竞争机会,不带任何偏见与歧视;

(8)按照市场供求情况分配;(9)按照互利原则来分配;(10)按照共同利益来分配;(11)按每人所獲都不低于某一预设的基线来分配[7]。他还指出,上述11种规范中只有前三种属于社会最基本的公平规范,可分别称之为贡献律,平均律和需要律。Dornstein和Miriam(1989)认为衡平原则并不是判断结果公平性的唯一原则,员工还会根据平均原则和需要原则来判断结果公平性[8]。余凯成和何威(1995)研究中国大陆职工分配公平感时,将公平标准分成绩效率、学历率、努力率(或苦劳率)、政治率、需要律、资历率和年轻率[4]。Tremblay等(1997)认为,资源的分配可以根据雇员的个体需要(需要规则),或者给予所有人同样的价值(均等规则),或根据个人贡献比率进行分配(公平规则)[9]。宓小雄(1998)认为在我国投入只有与机会结合,才能体现并产生工作业绩,所以公平的公式应当为OP/IPCP=OC/ICCc,这里的CP、Cc分别是当事人与其参照对象所获得的机会[10]。Fischer等(2004)认为薪酬分配中存在有

三种分配规则,公平规则、均等规则以及需要规则[11]。陈维政等(2004)指出中国企业设计分配制度时实际上存在多种公平标准和分配定律,包括贡献律、平均律、需要律、市场供求律、资历律、工作条件律、风险律、代价律、投资回报律、机遇律[12]。陈曦等(2007)研究发现中国人认同的分配公平遵循三项原则:绩效原则、能力原则和互惠原则[13]。

2.2 公平标准的测量

李晔和龙立荣(2003)指出人们对公平会产生不同的判断标准[1]。同一个人在的不同奖酬类型分配时,会选择不同的规范[14,15]。甚至对同一类奖酬,还会同时使用多种标准,不过赋予不同的权重[16],从而形成了错综的规范组合与顺序。可见,人们不仅对各项公平标准有不同的偏爱和选择,而且选择的模式本身十分复杂,这就使得公平标准的测量十分困难。

在测量公平标准时,余凯成和何威(1995)采用问卷调查法,要求被试分别在6种奖酬(工资、奖金、

住房、提升、尊重与荣誉、培训机会)的分配中,已选定的5类(贡献性因素、人口统计因素、需要或平均性的因素、人际性因素和政治表现)14种影响因素中各自实际所起的和应当所起作用的重要性(即权重)[4]。按照5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两者分数之差反映他们对现状的不满程度,亦即不公平感的强度。余凯成和何威(1995)针对大陆企业职工的另一项研究将分配公平观念分为绩效率、学历率、努力率、政治率、需要律、资历率和年轻率。为了避免直接提问的弊端,问卷主体是一篇描述假想管理情境的短文,假想自己是一个部门负责人,手下有7名下属,分别代表7 个持有分配公平观念的人物(这些人物

某一种要素特别突出,而其他要素一般)。问卷要求被试读完短文后,利用一套7级量表显示:在分配

5 种奖酬(工资提升、奖金发放、住房分配、职位晋升、荣誉授予),被试会优先采取哪种先后顺序向

那7名下属分配奖酬。量表中7 为应该优先分配的奖酬者,6 为次优先,以此类推。通过这种情境模拟,从而间接推出被试对那些公平规范序列的认识。

Sarin和Mahajan(2001)采用问卷调查测量团队薪酬分配导向量表,其中,测量平均分配导向的题项2个,如“所有团队成员平均分配团队奖金,不管其对团队的贡献大小”;测量按贡献分配导向的题

项4 个,如“团队奖金在团队成员之间分配时以团队成员的贡献大小为依据”[17]。采用Likert6点记分。

许新强和李薇(2009)认为分配规则包括8个变量,即业绩考核、工作难度和技巧、工作努力程度和责任心、创新意识、职位等级、相关职位的需求程度、团队贡献以及个人需求,采用Likert5点记分[18]。赵海霞和龙立荣(2012)认为团队薪酬分配的方式有平均分配和公平分配两种,对团队薪酬分配方式采用按贡献分配导向来表示,导向越强则越接近公平分配,导向越弱则越接近平均分配,采用 Likert6点记分[19]。

2.3 公平标准对员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

公平标准会影响员工对客观公平现象的知觉、判断和评价。基于这种知觉、判断和评价,员工会产生对客观公平现象的主观感受[20]。绩效薪酬制度强调薪酬由绩效水平决定,即按绩效分配的一种形式,绩效薪酬的这种特性决定了薪酬公平感是员工对薪酬本身感知的重要测量指标。Campbell等(1998)研究表明绩效薪酬模式提高了员工对薪酬的控制力,能够显著提高员工的薪酬公平感[21]。VanYperen等(2005)以大学生为被试进行了角色互换的实验研究,结果表明基于绩效的薪酬比基于岗位的薪酬更加公平[22]。Chang和Hahn(2006)针对韩国企业员工的研究指出当绩效考核实践承诺度较高时,绩效薪酬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员工的薪酬公平感,那些越注重绩效水平的岗位,员工越感觉薪酬是公平的[23]。陈曦等(2007)指出排除能力差别的作用之后,职位差别并未引起不公平阈限的显著差异[13]。这说明如果没有更高的能力作为支撑,人们认为高职位带来的高回报是不公平的。Bozionelos和Wang(2007)对中国的一家国有控股企业的106名员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部分管理者进行了访谈[24]。结果显示:相对于以平等(Equality)为基础的回报而言,员工更易接受以公平(Equity)为基础的回报,但“面子”和“关系”对绩效评价的影响会使员工产生不公平感。杜旌(2009)认为绩效工资在个体层面有效提高了员工分配公平感[25]。赵海霞(2011)认为当采用公平分配规则时被试的团队薪酬公平感显著高于平均分配规则情境下,即团队薪酬的分配规则是影响团队成员团队薪酬公平感的重要因素[26]。赵海霞和龙立荣(2012)指出团队薪酬按贡献分配的方式与人们所接受的分配观念是一致的,增加了团队成员的公平感[19]。

2.4 文献评述

中、西方学者们针对公平标准研究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中国本土企业情境下公平标准的类型或维度的分析不够深入。尽管目前公认的最基本的3 种公平标准包括贡献律、平均律和需要律,但事实上

中国企业采用的公平标准远远不止这3种[4,12,13]。那么,中国企業员工持有的公平标准包括哪些类型或维度?这方面的研究不够深入。

另外,有关公平标准作用效果的研究十分有限。目前研究主要集中在绩效薪酬(或可变薪酬)的员工分配公平感的直接影响,但公平标准不止按绩效分配这一种,那么其他公平标准如何影响员工分配公平感?这种影响在不同行业和企业性质以及不同人口学特征(性别、职位、工龄、年龄、学历和身份)等情境下是否表现出差异?这些问题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然而,迄今为止,学术界对这些问题的研究非常匮乏。

3 公平差别阈的相关文献回顾

3.1 公平差别阈理论

公平差别阈(EquityDifferenceThreshold,EDT)是由俞文钊(1993)在其《中国的激励理论及其模式》首次提出[27],该理论起源于亚当斯(J.S.Adams)的公平理论。公平差别阈理论认为当两个条件不相等的人之间进行比较时,其贡献与报酬之间的比值不相等时而这个比值又具有相对的合理性时,人们才会产生公平感。公平差别阈这一概念与量值适用于分配领域的各个方面,如工资、奖金及各种形式的分配。俞文钊(1993)对其进行的实验结果表明,承包管理者与职工之间的报酬差别的比值,即EDT在2 ∶ 1-

3 ∶ 1之间,即承包者与职工的收入差别最多为2-3倍。如果大于此值,职工就难以接受了;而如果小于此值,承包者不能接受[27]。

3.2 公平差别阈的测量

俞文钊(1993)自编了“企业分配领域中收入公平差别阈的问卷”量表[27]。量表的一部分调查工人之间、工人与中层领导(车间主任、工段长)、工人与厂长之间,在工资和奖金的差别是多少倍才是可以接受的,其中可供选择的有0.5倍、1倍、1.5倍、2倍、2.5倍、3倍、3.5倍、4倍、4.5倍、5倍、5.5倍、6倍、6.5倍……10 倍。另外一部分是让工人自己选择可以为他们接受的分配差距,如提出假定你拿 100元(工资或奖金),那么车间主任和厂长该拿多少等问题。对调查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便得出了公平差别阈的比值。

3.3 公平差别阈对员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

Adams的公平理论注重分析了两个条件相等的人所进行的公平比较,而没能对条件不相等的人的比较情况进行解释。而事实上,现实企业情景中,很难找到两个条件完全相等的人。俞文钊提出的公平差别阈理论在公平理论的基础上,对两个条件不相等的人的公平感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当两个人之间的条件不相等时,如何才能使它们产生收入上的公平感。即当人们将自己所作的贡献与所得的报酬,与一个和自己条件不相等的人的贡献和报酬进行比较时,如果两者之间的比值保持适宜的差别(实际收入差距

=EDT),双方才会有公平感。

因此,按照公平差别阈限的观点,我们不能泛泛地说收入差距导致不公平感,确切地说,应该是收入分配差距的不合理(实际收入差距≠ EDT,亦即收入差距大于或小于EDT)才会造成不公平感。这个不合理是指差距过大或差距过小,超越了人们心理承受力的范围。

3.4 文献评述

中、西方学者们针对公平差别阈研究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果,然而,在俞文钊80年代提出“公平差别阈”之后,鲜有学者对其进行跟踪研究。已有研究主要停留在对“公平差别阈”进行描述性分析和理论性探讨,针对当前中国本土企业情境下的员工主观的“公平差别阈”的研究较少,有关公平差别阈限的测量方式也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

另外,有关公平差别阈作用效果的相关研究十分有限,亟待进一步开展起来。目前的研究聚焦在公平差别阈对员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然而这类研究并没有指出公平差别阈对分配公平感究竟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在不同行业和企业性质以及不同人口学特征(性别、职位、工龄、年龄、学历和身份)等情境下是否表现出差异?而这类问题的研究将极大丰富和拓展公平差别阈在个体层面的研究。

4 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员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

4.1 公平标准对员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

Folger和Konovsky(1989)的参照认知理论指出当个体相信有可以选择的多个程序[5],其中将会产生更好的结果而应当被选择的程序没有被采用时,个体就会产生不公平感。由前文论述可知个体进行公平判断时,会对不同公平标准赋予不同的权重。Kahneman和Tversky(1984)提出的前景理论人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选择,取决于结果与展望(预期、设想)的差距而非单单结果本身[28]。即人在决策时会在心里预设一个参考标准,然后衡量每个决定的结果,与这个参考标准的差别是多大。余凯成和何威

(1995)关于大陆企业职工的第一项研究揭示出了6种奖酬分配14种因素的实际权重与理想权重存在差距的普遍性,反映出了职工所向往的价值与实际情况间的矛盾。余凯成和何威(1995)针对大陆企业职工的另一项研究指出绩效率已经被广泛地接受;政治率作用很大;需要率排在绩效率和政治率后[4];相对来说,资历率、学历率、年轻率作用较小。努力率作用居中,可能被看成一种态度,与贡献有关,這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了职工心中对公平标准的认识,如果不符合公平标准中员工认为“期望的权重”,就会产生强烈的不公平感。因此,本研究认为公平标准中“期望的权重”与“实际的权重”不一致时,人们的分配公平感才会产生变化。李爱梅和凌文辁(2005)认为前景理论(ProspectTheory)假设认为人们衡量经济性收入时并非总是按照传统经济学假设进行理性评价,通过大量的研究表明人们在心理上加工经济性收入的过程中通常是有限理性的[29]。其特点反映在价值函数上(如图1)。在价值函数上,横坐标上原点左边的区域属于纯损失区域,右边的区域属于纯收益区域。

Kahneman和Tversky(1984)认为价值函数的特点可以总结如下:(1)价值函数的收益和损失是相对参考点而言,不是绝对的概念。参考点可以是决策的现有财富值,也可以是决策者渴望达到的财富水平。

(2)在纯收益区间价值曲线是下凹型的,决策者表现为风险规避,在纯损失区间价值曲线是上凸型的,决策者表现为风险偏好。(3)损失曲线的斜率大于收益曲线的斜率,人们对损失的敏感性大于收益的敏感性。(4)对纯损失和纯收益的敏感性呈现边际递减规律。离参考点越远对损失或者收益的变化越不敏感[28]。

由前景理论可知,员工在加工加工经济性收入的过程时有限理性的,其特点反映在图1上。因此,可以推断公平标准中|“实际的权重”-“期望的权重”|(即两者差值的绝对值,下同)与分配公平感的关系如图2所示。

若“实际的权重”等于“期望的权重”(即为图2中的原点),双方员工均会产生分配公平感。若“实际的权重”不等于(大于或小于)“期望的权重”,如果员工认为这种比较对自己是有利的,那么他或她是受益者,此时受益者的会产生较强分配公平感(即图2中横坐标上方的曲线)。如果员工认为这种比较对自己是不利的,那么他或她是受损者,此时受损者会产生较强分配不公平感(即图2中横坐标下方的曲线)。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命题:

命题1:不同类公平标准中|“实际的权重”-“期望的权重”|与员工的分配公平感存在非线性相关关系。其中,“实际的权重”等于“期望的权重”时,员工均会产生分配公平感;“实际的权重”不等于“期望的权重”时,受益者会产生分配公平感,受损者会产生分配不公平感,且当面对相同差值时,分配不公平感的变化幅度要高于分配公平感。

4.2 公平差别阈对员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

公平差别阈限理论指出如果两者之间的比值保持适宜的差别(收入差距 =EDT),双方才会有公平感。收入分配差距的不合理(收入差距≠ EDT)才会造成双方的不公平感。李爱梅(2005)研究阐述了薪酬的预期参考点效应、收益和损失的敏感性差异等问题。预期参照点效应探讨了当结果与心理预期产生差异时的激励效果,不同的参考点可以改变人们对同一结果的评价[30]。得失强度效应探讨了人们对等量的收益和损失的不同心理感受,后者明显比前者强烈。同理,由前景理论中价值函数的特点可推断|“实际收入差距”-“公平差别阈”|(即两者差值的绝对值,下同)与分配公平感的关系如图3所示。

若“实际收入差距”等于“公平差别阈”(即为图3中的原点),员工均会产生分配公平感。若“实际收入差距”不等于(大于或小于)“公平差别阈”,如果员工认为这种比较对自己是有利的,那么他或她是受益者,此时受益者的会产生较强分配公平感(即图3中横坐标上方的曲线)。如果员工认为这种比较对自己是不利的,那么他或她是受损者,此时受损者会产生较强分配不公平感(即图3中横坐标下方的曲线)。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命题:

命题2:|“实际收入差距”-“公平差别阈”|与员工的分配公平感存在非线性相关关系。其中,公平差别阈等于收入差距时,双方都会产生分配公平感;公平差别阈不等于收入差距时,受益者会产生分配公平感,受损者会产生分配不公平感。且当面对相同差值时,分配不公平感的变化幅度要高于分配公平感。

4.3 组织和个体因素的调节效应

本研究旨在分析不同情境下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分配公平感的影响差异。因此,本节主要从组织和个人因素两方面去论述这些情境变量在上述影响中是否具有调节效应。

(1)组织因素

以往研究显示,行业特征是影响薪酬分配的结构性因素。行业特征(诸如垄断地位、集中率、平均收入水平、技术密集程度、资金密集程度等)会对个人收入产生重要影响[31,32]。企业处于不同行业中,必然受到行业特征的影响。在中国,行业差别对薪酬产生的影响甚至大于教育和城乡差异[33]。因此,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员工面对公平标准和收入差距的态度是不一样的。比如,相比一般行业而言,在竞争性强的行业实行按贡献分配和较大的收入差距更容易产生分配公平感。

国有企业主要依照员工所在的岗位价值或员工担任的职务层次设计工资体系,即按岗付酬或按职付酬[34];外资企业则主要依照员工个人的技能作为付酬要素,即所谓的技能工资方案[35];民营企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倾向于采取更具激励性的工资体系(加大绩效工资比例)来激励员工并且降低薪酬成本[36,37]。另外,同非国有公司相比,国有公司员工更加关注公平、反感较大的收入差距,过大的收入差距更容易伤害国有公司员工的感情、更易引起员工的不满和分配不公平感。所以相比国有企业而言,非国有企业的员工更容易接受贡献律的公平标准和较大的公平差别阈。因此,本研究推断企业性质会调节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分配公平感的影响。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命题:

命题3:组织因素(所处行业和企业性质)在不同类公平标准选择中的“|对员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中具有调节效应。

实际的权重”-“期望的权重”|

命题4:组织因素(所处行业和企业性质)在|“实际收入差距”-“公平差别阈”|对员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中具有调节效应。

(2)个体因素

Barber和Simmering(2002)基于分配公平理论分析了个体的性别对个体团队薪酬分配规则偏好的影响,认为女性更偏好平等規则[38]。因此,相比男性而言,女性更容易接受较小的分配差距,公平差别阈也较小。可见男、女性对公平标准和收入差距的看法和偏好不一样。因此,本研究推断员工性别会调节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分配公平感的影响。

Barber和Simmering(2002)认为职位层次较高的个体更支持以公平(多劳多得)为基础的分配规则,职位层次较低个体则更支持以平等为基础的分配规则[38]。普通员工不太容易控制自己的绩效,管理人员更容易控制自己的绩效。所以相比普通员工,管理人员认为较大的收入差距是合理的,因而分配公平感也高于普通员工。因此,本研究推断员工的职位会调节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分配公平感的影响。

在中国目前的分配体制中,论资排辈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往往工龄越长,工资越高。另外,报酬后置理论认为在长期雇佣的隐性协议或默契形式(非正式合约)的条件下,雇主为了维系长期雇佣合约,而采取的事先对雇员承诺较高报酬,然后在其职业生涯中陆续支付的一种制度安排。报酬后置制度导致分配差距的产生。所以,不同工龄的员工对公平标准和收入差距的看法和偏好也不一样,进而会产生不同的分配公平感。因此,本研究推断员工的工龄会调节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分配公平感的影响。

年龄越大,可能会更容易受到“不患寡而患不均”等的影响在分配规则上也更加倾向平均律。高波和梁颖(2012)指出年龄与分配公平呈正相关关系,即年龄越大,对分配结果公平的容忍度越高,越能够接受社会收入差距[39]。因此,本研究推断员工的年龄会调节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分配公平感的影响。

目前,中国企业凭学历论收入的现象很严重,而且相比学历高的人,学历低的员工一般对自我期望和能力的估计也较低,因此不倾向于贡献律的公平标准,更倾向于较小的公平差别阈。李颖晖(2015)认为教育程度作为优势性地位获得,对分配公平感存在正向影响[40]。教育程度越高,收入分配公平感越强。因此,本研究推断员工的学历会调节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分配公平感的影响。

“内部人—外部人模型”(Insider-outsiderModel)指出正式员工(也称劳动合同工)被称为“内部人”,非正式员工(也称劳动派遣工)被称为“外部人”。内部劳动力市场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劳动就业体系和制度安排,工资决定和人力资源配置等那些具有专用性特殊活动,都是在企业内部,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和习惯、惯例来调节的,包括内部劳动力市场分割、等级制度、锦标激励、长期雇佣合约、内部职务晋升、报酬后置、年功序列工资等。等级制度使得内部人之间在公平标准上优先考虑资历等标准。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产生了内部人和外部人的收入差距。因此,本研究推断员工的身份特征(劳动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会调节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分配公平感的影响。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命题:

命题5:个体因素(性别、职位、工龄、年龄、学历和身份)在不同公平标准选择中“|望的权重”|对员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中具有调节效应。

实际的权重”-“期命题6:个体因素(性别、职位、工龄、年龄、学历和身份)在|“实际收入差距”-“公平差别阈”|对员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中具有调节效应。

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提出了“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分配公平感的影响模型”,如图4所示:

5 研究展望

本研究探讨了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于员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并构建了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员工分配公平感影响的理论模型。未来可以开展以下相关研究:

5.1 开发中国企业本土化的公平标准问卷,探索公平标准的维度

事实上,中国人所持有和认同的公平标准是多种多样的,现实中并不存在什么唯一的、普遍的、绝对的、科学的、客观的公平标准。中国人特有的公平标准(也称分配公平观)源于中国社会长期的文化传统。由于中国文化为各种角色预设了相应的角色义务与伦理规范,中国人在进行公平判断时,个人除考虑合作双方的贡献,还不得不考虑各种关系施加给自己的义务和要求,这或许是中国人公平观的独特之处[41]。那么,中国企业员工持有的公平标准包括哪些类型或维度?目前有关公平标准的研究更多停留在规范研究的层面,极少数研究对其进行实证检验,而公平标准的维度是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因此,未来研究可以基于中国本土化情境开发公平标准问卷,从而探索出中国企业公平标准的维度,为实证检验奠定坚实的基础。

5.2 明晰公平差别阈的分类与测量方式,测算中国企业员工目前的公平差别阈

俞文钊教授在测量公平差别阈是的3类比较对象是一般人员、中层管理者和高级管理者。然而,从社会比较参照对象的选择视角看,个人在形成公平感过程中通常会选择“他人”作为参照对象进行社会比较。组织中的同事,尤其是部门或团队内的工作同事,是普通员工进行社会比较中最为重要的参照对象[42]。可见,俞文钊教授公平差别阈的 3 类比较对象是不符合社会比较参照对象的选择。因此,未来的研究有必要结合社会比较理论和公平差别阈限理论按照比较对象对公平差别阈重新进行分类。

另外,俞文钊教授公平差别阈的测量方式上显得很粗略,且这项研究工作主要是集中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完成,具有非常强烈的时代色彩,其具体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现在。因此,未来的研究有必要根据心理学上阈限的测量方法[43],采用心理量表明晰公平差别阈的测量方式,并基于这种测量方式重新测算中国企业不同类型员工的公平差别阈,并与俞文钊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公平阈值”进行对比分析。

5.3 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的结果变量及这种影响的调节变量有待拓展

目前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员工影响的结果变量的探讨也十分有限。在我国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未来研究可以从态度与认知类的变量(如分配公平感等)拓展到行为层面,研究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员工绩效的影响,丰富和拓展薪酬分配差距在个体层面的理论研究。此外,公平标准和公平差别阈对结果变量的影响在是否会受到哪些情景因素(如组织伦理气候等)的调节也有待深入进行探讨。

参考文献

[1]李晔,龙立荣.组织公平感研究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启示[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3,25(2):12-17.

[2]Cohen-CharashY,SpectorPE.TheRoleofJusticeinOrganizations:AMeta-Analytic[J].OrganizationalBehaviorandHumanDecisionProcesses,2001(2):278-321.

[3]ColquittJA,ConlonDE,WessonM,etal.JusticeAttheMillennium:AMeta-AnalyticReviewof25yearsofOrganizationalJusticeResearch[J].JournalofAppliedPsychology,2001(3):425-445.

[4]余凯成,何威.中国大陆企业职工分配公平感研究[J].台北:本土心理研究,1995(4):42-91.

[5]FolgerR,KonovskyMA.EffectsofProceduralandDistributiveJusticeonReactionstoPayRaiseDecisions[J].AcademyofManagementjournal,1989,32(1):115-130.

[6]俞文钊.公平差别阈与分配公平[J].行为科学,1991(1):8-13.

[7]DeutchM.Equity,Equality,andNeed:WhatDeterminesWhichValueWillBeUsedastheBasisof DistributiveJustice?[J].JournalofSocialIssues,1975,31(3):137-149.

[8]Dornstein,Miriam.TheFairnessJudgmentsofReceivedPayandTheirDeterminants[J].Journalof OccupationalPsychology,1989,62(4):287-299.

[9]TremblayM,St-OngeS,ToulouseJM.DeterminantsofSalaryReferentsRelevance:AFieldStudyofManagers[J].JournalofBusinessandPsychology,1997,11(4):463-484.

[10]宓小雄.攀比機制与公平观[N].光明日报,1988(2).

[11]FischerR.OrganizationalRewardAllocation:AComparisonofBritishandGermanOrganizations[J].InternationalJournalofInterculturalRelations,2004,28(2):151-164.

[12]陈维政,余凯成,黄培伦.组织行为学高级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13]陈曦,马剑虹,时勘.绩效、能力、职位对组织分配公平观的影响[J].心理学报,2007,39(5):901-908.

[14]FoaUG,FoaEB.ResourceTheoryofSocialExchange[M].GeneralLearningPress,1975.

[15]FoaEB,FoaUG.ResourceTheoryofSocialExchange[M].SpringerUS,1980:77-94.

[16]YuKC,WilderomCPM,HuntRG.RewardAllocationNormsofEmployeesin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C].Proceedings of the Thir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Management of the Eastern Academy ofManagement,1989:50-54.

[17]SarinS,MahajanV.TheEffectofRewardStructuresonThePerformanceofCross-FunctionalProduct DevelopmentTeams[J].JournalofMarketing,2001,65(2):35-53.

[18]许新强,李薇.文化价值对分配偏好的影响研究[J].财会月刊(理论版),2009(6):8-11.

[19]赵海霞,龙立荣.团队薪酬分配对团队知识共享的作用机制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2,32(1):113-117.

[20]FolgerR.Fairnessasamoralvirtue[J].JournalofBusinessEthics,1998.

[21]CampbellDJ,CampbellKM,ChiaHB.MeritPay,PerformanceAppraisalandIndividualMotivation:An AnalysisandAlternative[J].HumanResourceManagement,1998,37(2):131-146.

[22]VanYperenNW,KeesVDB,DeGraaffDC.Performance-basedpayisfair,particularlywhenIperform better:differential fairness perceptions of allocators and recipients[J].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Psychology,2005,35(6):741-754.

[23]Chang E,Hahn J.Does Pay-for-Performance Enhance Perceived Distributive Justice for CollectivisticEmployees?[J].PersonnelReview,2006,35(4):397-412.

[24]BozionelosN,WangLi.AnInvestigationontheAttitudesofChineseWorkerstowardsIndividuallyBased Performance-Related Reward System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2007,18(2):284-302.

[25]杜旌.绩效工资:一把双刃剑[J].南开管理评论,2009(3):117-124.

[26]赵海霞.团队薪酬分配规则与分配公平感[J].科技管理研究,2011,31(14):149-153.

[27]俞文钊.中国的激励理论及其模式[M]//中国的激励理论及其模式.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

[28]KahnemanD,TverskyA.AmericanEconomicReview[J].AmericanPsychologist,1984,39(5):341-350.

[29]李爱梅,凌文辁.论行为经济学对传统经济理论的挑战[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7(1):24-29.

[30]李爱梅.心理账户与非理性经济决策行为的实证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2005.

[31]罗楚亮,李实.人力资本、行业特征与收入差距—基于第一次全國经济普查资料的经验研究[J]. 管理世界,2007(10):19-30.

[32]傅娟.中国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及其原因:基于整个收入分布的经验研究[J].世界经济,2008(7):67-77.

[33]廖建桥,张凌,刘智强.基尼系数与企业内部薪酬分配合理性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6(2):98-105.

[34]王凌云,刘洪.我国不同所有制企业薪酬体系比较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7(9):37-41.

[35]Shaw J D,Gupta N,Mitra A,et al.Success and Survival of Skill-Based Pay Plans[J].Journal ofManagement,2005,31(1):28-49.

[36]WernerS,TosiHL,Gomez-MejiaL.OrganizationalGovernanceandEmployeePay:HowOwnership Structure Affects the Firm’s Compensation Strategy[J].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2005,26(4):377-384.

[37]梁莱歆,冯延超.民营企业政治关联,雇员规模与薪酬成本[J].中国工业经济,2010(10):127-137.

[38]BarberAE,SimmeringMJ.UnderstandingPayPlanAcceptance:theRoleofDistributiveJusticeTheory[J].HumanResourceManagementReview,2002,12(1):25-42.

[39]高波,梁穎.浙粤企业家社会公平观的实证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2(8):91-96.

[40]李颖晖.教育程度与分配公平感:结构地位与相对剥夺视角下的双重考察[J].社会,2015,35(1):143-160.

[41]李原,郭德俊.员工心理契约的结构及其对工作相关态度的影响[C]//中国社会心理学会2006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6.

[42]Oldham G R,Kulik C T,Stepina L P,et al.Relations between Situational Factors and the ComparativeReferentsusedByEmployees[J].AcademyofManagementJournal,1986,29(3):599-608.

[43]朱滢.实验心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TheImpactofCriterionofDistributiveJusticeandEquityDifferenceThresholdonEmployees’DistributiveJustice

YuXuan LiuHuiyue LuoQiuchi Li Yu

SchoolofBusinessAdministration,ChongqingTechnologyandBusinessUniversity,Chongqing

作者:余璇 刘慧玥 骆秋池 李豫

第五篇:西方贸易理论中的效率与公平思想解析

摘 要:在西方贸易理论中,自由贸易理论与保护贸易理论的分歧反映了经济社会追求效率与公平目标的冲突。自由贸易理论认为国际贸易能够改善资源配置并提高各国福利水平,虽然可能造成利益分配的不公平,但效率更为重要;保护贸易理论则更关注贸易利益在国家间或国内部门间分配的不公平现象,而将保护贸易导致的资源配置效率损失问题置于次要考虑。事实上效率与公平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目前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难以推进的症结主要在于未能建立起公平的贸易利益分配机制,从而无法实现效率与公平的良性互动,因此全球贸易自由化必然是在曲折中前进和发展的。

关键词:自由贸易理论;保护贸易理论;贸易利益;效率;公平;多哈回合

Analysis of Efficiency and Equity Thoughts in Western Trade Theories

- also Addressing Global Trade Liberalization Progress

SU Fen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Tianj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Tianjin, 300382, China)

Key words:free trade theories, protective trade theories, trade gains, efficiency, equity, Doha Round

一、引言

西方贸易理论是社会科学领域中迄今发展较为完善和成熟的一个理论体系,根据其论述主题大体上可以分为自由贸易理论和保护贸易理论两部分,前者认为国际分工与贸易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并且提高各贸易参与国的福利水平,因此主张实施自由贸易政策;后者认为一国政府需要通过保护性干预才能实现有利于本国国民或特定利益集团的贸易格局,为其谋取更多的贸易利益,因此主张实施保护贸易政策。两种理论的发展相互交织,各自对处于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而理论界对这两种理论的合理性也一直存在着争论[1]。

虽然自由贸易理论在理论界的地位绝对高于保护贸易理论,但实践当中保护贸易理论的政策影响力却丝毫不逊于自由贸易理论,有时其政策影响力甚至超过了自由贸易理论。早在2001年开始启动的WTO多边自由贸易谈判——多哈回合谈判持续受阻就是这一现实的反映。笔者认为,自由贸易理论与保护贸易理论各有其合理性,二者分歧的实质在于经济学当中的一个深层次问题——“效率与公平”之争。

在西方经济学中,效率与公平一直是一对相伴相生的矛盾,二者既是各种微观经济理论产生的基础,也往往被视为经济行为优劣的判定标准。西方经济学认为资源是稀缺的,因此一个社会应当将有限的资源在不同产品的生产之间进行最优配置,并在既定的资源约束下得到最大的产出,最终将产出在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分配,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将其归结为“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三个核心问题。在这三个问题当中,前两个问题关注的是社会投入产出的效率,因此本质上是效率问题;而后一个问题关注的是产品分配是否均等,因此本质上是公平问题。显然,同时实现效率与公平是每个经济社会追求的最高目标,但现实当中二者往往难以兼顾,由此导致大多数国家不得不在效率与公平之间进行优先选择,或者选择效率优先,或者选择公平优先。

上述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对主要脱胎于西方经济学的西方贸易理论也具有显著的影响。将自由贸易理论和保护贸易理论的思想观点进行比较,可以清晰地看到二者的理论侧重点不同:自由贸易理论侧重于论证自由贸易能够促进世界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对贸易利益的分配是否公平并未给出明确的结论,基本上自由贸易理论在判定贸易政策合理性时遵循的是“效率优先”原则;而保护贸易理论比自由贸易理论更明确地关注了贸易利益在国家间或国内部门之间分配的公平性问题。保护贸易理论认为,当贸易利益不能在国家间或国内部门间实现公平分配时,各国或国内利益集团就会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拥护保护贸易政策,但保护贸易理论并不关注保护可能导致的资源配置效率损失问题,或仅将其作为次要考虑。可见效率与公平目标之争是自由贸易理论和保护贸易理论分歧背后的一个深层次问题,因此,通过深入解析西方贸易理论中的效率与公平思想,可以更清楚地认识自由贸易理论与保护贸易理论分歧的本质。

二、西方自由贸易理论中的效率与公平思想解析西方自由贸易理论以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的“绝对优势理论”为起点,经过古典、新古典经济学家和现代经济学家的不断完善,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主要包括完全竞争条件下的比较优势理论、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外部规模经济贸易理论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新贸易理论。比较优势理论一般用于解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而新贸易理论一般用于解释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总体看来,有关理论模型均以严密的逻辑证明了自由贸易使得世界生产效率提高并由此产生贸易利益,但对贸易利益在国家间分配的公平性既没有给出明确的结果,也未予以足够的重视,其理论观点明显体现了效率优先的思想。

(一) 比较优势理论的观点

比较优势理论认为,效率的提高产生于各国根据比较优势进行的分工。一国由于较其他国家在生产技术或者要素禀赋方面存在差异而形成自身在特定产业的比较优势,具体表现为该国在这一部门为生产一单位该种产品放弃的另一种产品的数量,即机会成本更低。那么,当各国均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进行专业化分工时,必然能够促进世界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尽可能少的代价换取尽可能多的产品,从而使全世界各种产品的总产量增加,因此带来效率的提升。

而在贸易利益的分配问题上,比较优势理论认为既然全世界的产品总量增加,理论上来说总可以通过适当的分配方案使得每个贸易参与国福利增加,这样的贸易利益分配一般是通过贸易条件即进出口商品的交换比价来确定的。以两国为例,只要贸易条件处于两国自给自足时的国内相对价格之间,就可以使各国都享有贸易利益,由于福利水平低于自给自足时,一国至少可以选择退出国际贸易,所以可以认为参与贸易的国家福利水平必然不低于自给自足时的福利水平。基于以上分析,比较优势理论支持自由贸易政策。但是,以上分析并未对贸易利益分配的公平性进行阐释。各国均可获得贸易利益并不意味着贸易利益的分配是均等的,在自由贸易当中,商品交换比价是世界市场上的商品供求决定的,可能接近一国的国内封闭比价,而与另一国国内封闭比价相差较大,那么后者就可以较前者分配到更多的贸易利益,所以比较优势理论的分析包含了贸易利益在国家间分配不公平的可能性。

自由贸易不仅可能造成国家间的贸易利益分配不均,还会影响国内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在比较优势理论框架下的特定要素模型说明了国际贸易在短期内会分别使出口部门特定要素、进口竞争部门特定要素以及可自由流动要素的实际收入提高、降低和发生不确定变化,斯托珀—萨缪尔森定理则说明了国际贸易在长期内会分别使出口和进口商品密集使用要素的实际收入上升和下降。也就是说,即使国际贸易可以改善一国总体的福利水平,但国内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分配也是不公平的。

考虑到自由贸易条件下国家间和国内不同部门间利益分配的不公平性,可以看到比较优势理论支持自由贸易政策的主张事实上暗含了效率优先于公平的思想。

(二)外部规模经济贸易理论的观点

外部规模经济贸易理论认为,效率的提高来源于外部规模经济产业在一国的集中生产。当存在外部规模经济的部门生产集中在一个国家时,其生产规模大于两国各自生产的规模,规模经济效益能够得到更为充分的体现,从而使成本大幅下降,产品数量增加,因此两国分工并进行贸易均可消费更多的产品,提高福利水平。

但外部规模经济导致的国际贸易当中同样存在贸易利益可能分配不公的问题。以两个国家在规模收益不变和外部规模经济两个部门的分工为例,贸易模式存在多重均衡,可能是两国各自专业化生产一种产品并进行贸易;也可能是一国专业化生产并出口规模收益不变产品,另一国生产两种产品;或者一国专业化生产并出口外部规模经济产品,另一国生产两种产品。具体的贸易格局与哪国率先进入外部规模经济部门有关,而后者又往往由历史偶然因素或者国家经济规模决定。既然贸易均衡结果只能是其中一国专业化生产并出口外部规模经济产品,那么一方面两国之间进行商品交换时要依赖于贸易条件,而贸易条件很可能对一国更有利,由此造成两国之间贸易利益分配的不均等;另一方面,外部规模经济产业对社会生产存在正的外部性,有助于促进一国的生产效率提高,而分工使得专业化生产外部规模经济产品的国家在该部门的生产扩大,并获得由此产生的生产效率提高利益,另一国则由于退出该部门而丧失这种利益,这也会导致贸易利益分配的不公[2]。

从外部规模经济贸易理论的分析框架可以看出,这一理论也侧重于说明国际贸易在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优越性,而在贸易利益分配的公平性问题上并未给出明确的结论。因此,该理论作为自由贸易政策的理论基础同样体现了效率优先于公平的思想。

(三)内部规模经济贸易理论的观点

内部规模经济贸易理论主要是解释发达国家在工业产品领域的产业内贸易现象。该理论认为,效率的提高来源于市场扩大为内部规模经济的发挥提供了更好的条件。以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为例,自由贸易使每个厂商不只面对本国市场,也面对外国市场,市场容量的扩大使各厂商更好地发挥内部规模经济效应,生产成本得以降低,同时差异化产品的种类也会增加。在贸易利益方面,由于贸易后各国消费者均可消费价格更低的产品,同时消费产品的种类增加,因此各国福利水平上升。

对于贸易利益分配的公平性问题,内部规模经济贸易理论并未进行细致的讨论,但容易分析出,如果贸易前两国都在某具有内部规模经济特征的差异产品部门从事生产,那么当两国经济规模相当时,两国贸易前的价格相等,贸易后的价格也相等,从而贸易利益在两国之间的分配也较为均等;但如果两国经济规模很不对称,一个是经济大国,另一个是经济小国,那么贸易前大国由于市场容量大该商品的价格会低于小国,而自由贸易后两国融合为一个市场,价格达到均等,那么显然小国消费者得到的贸易利益更多。商品种类的扩张也有类似的问题,对于大国而言,打开对方国家市场仅能增加少量的市场规模,因此产品种类较自给自足时增加较少,对小国而言却能够增加大量的市场规模,产品种类会有大幅增加,可见内部规模经济贸易理论中同样存在着贸易利益分配不公平的问题,而该理论对自由贸易政策合理性的论证实际上也体现了效率优先的思想。

综上所述,西方自由贸易理论把提高经济效率作为首要目标,从不同角度论证了自由贸易促进世界生产效率提高的积极作用[3],但在贸易利益分配的公平性方面所得到的结论都是比较模糊的,仅指出贸易利益在国家间的分配取决于贸易条件、国家经济相对规模、历史偶然性等因素,实际当中,这些因素往往造成贸易利益在各国之间分配的不公平。同时,对外贸易还会导致各国国内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分配不公。上述利益分配不公平的现象会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并不断拉大国际收入差距和国内收入差距,从而减损国际分工与贸易带来的效率利益。现实当中,战后的贸易自由化进程不仅未能缩小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收入差距,反而使这一差距进一步拉大[4]。就对贸易政策的影响力而言,自由贸易理论这种重效率而轻公平的内在缺陷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其政策上的说服力,使不少国家对该理论所主张的自由贸易政策持保留态度。

三、西方保护贸易理论中的效率与公平思想解析西方保护贸易理论以15世纪的重商主义为起点形成了众多的学术流派,主要包括重商主义贸易保护理论、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理论、贸易保护的政治经济学等内容,这些理论分别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出发说明了一国采取保护贸易政策的原因。其中,大部分保护贸易理论是以规范经济学的方法进行研究,从国民福利的角度出发,指出贸易利益由于某些现实的原因在国家间不是公平分配的,既然不存在自然的贸易利益公平分配机制,那么一国政府就有必要通过保护性的手段为本国争取更多的贸易利益;而贸易保护的政治经济学则从收入再分配的角度出发,以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说明贸易会造成国内利益集团间的利益分配不公平,因而各利益集团会通过各种活动左右政府的贸易政策,为自身争取有利的贸易格局。总体来看,保护贸易理论主要关注贸易利益在国家间或国内部门间分配的公平性问题,但对于保护贸易可能产生的生产扭曲和社会效率损失则关注较少。

(一)重商主义和凯恩斯主义保护贸易理论的观点重商主义和凯恩斯主义的保护贸易理论认为贸易利益在出口国和进口国之间的分配是不公平的,出口国能够获取贸易利益,而进口国则承担相应损失,即国际贸易为零和博弈。基于这样的考虑,一国政府应通过奖出限入的政策来改善和提高本国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格局中的地位。其中,重商主义是最原始的贸易保护主义,重商主义者认为财富即金银,而国际贸易是零和博弈,因此如果一国在对外贸易中能够少买多卖,保持贸易顺差,就可以使国外的金银流入国内,增加本国财富,所以一国贸易顺差越大越好。由重商主义者的观点可以看到,该观点只考虑了商品流通领域而忽视了生产领域,只注意到贸易利益在国家间的分配问题而没有考虑保护政策可能使生产资源流向低效率部门,从而对国内资源配置的效率造成扭曲。20世纪30年代后兴起的凯恩斯主义在保护贸易思想方面沿袭了上述国际贸易为零和博弈的思想,认为一国在未达到充分就业时可以通过扩大净出口直接增加本国的有效需求,以及通过贸易顺差增加本国货币供给,压低利率并刺激私人投资来间接增加本国的有效需求,进而促进本国的产出和就业增加,进口国则相反。这一理论同样没有考虑在微观层面可能由于贸易保护产生的资源配置效率下降问题。

虽然以上两种保护贸易理论对贸易利益的概念认识不同,前者关注贸易带来的金银,后者关注贸易带来的需求、生产和就业增加,但二者都认为贸易利益在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的分配是不公平的,出口国是获益方而进口国是受损方,因此,为保证本国实现贸易顺差从而获得贸易利益,一国政府必须积极干预经济,实行保护贸易政策。两种理论均未探讨保护可能导致的微观层面资源配置效率损失问题,显然其理论重心在于强调贸易利益分配的不公平性,而忽视了限制贸易对效率的负面影响。

(二)幼稚产业保护贸易理论的观点

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在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提出了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该理论从动态发展角度看待贸易保护问题,认为一国政府应向那些具有潜在优势的新兴产业提供暂时的保护,使其获得成长空间,待其具备国际竞争力时再放弃保护。后来一些其他的贸易理论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思想,例如外部规模经济贸易理论认为一些特定产业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降低成本,具备国际竞争力,所以在其发展初期需要政府保护;动态比较优势理论认为一些产业具有“干中学”(learning by doing)效应,生产成本随着产量积累而下降,这类产业在发展初期也需要政府的保护。这些保护贸易理论认为贸易利益在不同产品的出口国之间分配是不公平的,出口初级产品和低技术产品的国家只能得到较少的贸易利益,而出口高端工业产品的国家则得到较多的贸易利益,因为初级产品和低技术产品往往为需求弹性小的必需品,市场增长潜力不大,且不断被新能源、新材料所替代,又由于进入门槛低成为大部分落后国家选择进入的部门,供给增长持续大于需求增长,因此贸易条件总体呈恶化趋势,导致相应产品的出口国贸易利益递减,而高端工业产品的情况则相反。考虑到这一现实情况,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认为,落后国家有必要通过贸易保护使本国进入高端工业产品部门并具备足够的国际竞争力,尽管这样会造成短期内的效率损失,但在未来的国际贸易当中该国就能够持续获得较多的贸易利益。

分析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观点不难看出,这一理论也是以贸易利益分配不公平现象为出发点的。但与重商主义和凯恩斯主义贸易保护理论不同的是,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注意到了贸易保护可能产生的效率损失问题,但认为在贸易利益分配不公平的条件下,一国通过贸易保护获得的长期贸易利益会超过短期内的效率损失,因此牺牲短期内的效率是值得的。可见,这一理论认为,与生产效率因素相比,贸易利益分配的不公平对一国福利水平有着更为深远的影响,说明在该理论中公平问题是较效率问题更为优先考虑的对象。

(三)贸易保护的政治经济学观点

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贸易保护的政治经济学吸收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思想,以实证分析而非规范分析的方法去研究贸易政策问题。该理论认为一项经济政策会影响到国内不同利益集团的收入分配格局,从而受益方和受损方会对此政策产生不同的反应,并通过各种活动对政府施加影响。由于进口竞争部门一般是自由贸易政策的受损方,而且利益相对集中,所以进口竞争部门集团相对于出口部门集团和消费者集团有更强烈的政策需求,他们不仅会大力支持保护贸易政策,而且会积极采取行动去影响政府决策,因此多方博弈的最终结果往往是政府在自由贸易政策与保护贸易政策之间选择后者。

贸易保护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是基于国际贸易造成的国内收入分配不公平现象提出的,分析该理论可以看到,政府选择保护贸易政策虽然有助于纠正对外贸易导致的国内收入不公平问题,但必然会以牺牲社会生产效率为代价。因为一国的进口竞争部门一般是相对于世界水平而言的低效率部门,这类产品从国外进口的成本低于本国自己生产的成本。如果政府应进口竞争部门利益集团的要求在该产品部门实施保护贸易政策,则无疑会造成资源的低效使用,而且在利益集团寻求政府保护的过程中还会产生寻租的社会成本。因此,在贸易保护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下,政府的保护贸易行为显然带有重公平而轻效率的色彩。

综上所述,西方保护贸易理论一般是从贸易利益在国家间和国内部门间分配不公平的现实情况出发,在此前提下分析一国的贸易政策取向,因此公平问题往往被置于效率之上。一方面,有关理论反映了国际贸易当中各利益方的现实要求,因此保护贸易理论往往对贸易政策有着很大的影响力,但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不论出于何种原因进行的贸易保护都难以避免效率损失问题。

四、从效率与公平角度解读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由以上分析可知,西方自由贸易理论与保护贸易理论分歧的实质在于二者追求效率目标或公平目标的优先次序不同,自由贸易理论往往以效率优先作为评判经济行为的标准,而保护贸易理论更注重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如果自由贸易带来了效率和利益,但利益不能在贸易参与方之间进行公平的分配,那么各利益方就会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产生保护贸易的行为动机,这也正是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当前难以推进的根本原因。

实际当中,每个国家都不是单纯追求效率目标或公平目标的,而是在不同的时期各有侧重,因此一国可以根据自身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需要以贸易效率或贸易公平作为优先考虑的目标,并选择自由贸易政策或者保护贸易政策。

但从根本上看,效率与公平具有内在的统一性,能够相互促进[5]。因为一方面效率的提高使实现更高层次的公平具有了可能性,反映在国际贸易当中,即是通过推动贸易自由化,降低贸易壁垒,可以使各国更好地发挥比较优势和实现规模经济,提高生产效率,这必将促进世界总产出增长,从而使各国有可能通过交换分得更多的贸易利益;另一方面公平的改善也有助于促进效率的提高,反映在国际贸易当中,即是相对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能够激励各国更积极地参与自由贸易,进一步降低本国贸易壁垒,进行有效的国际分工,从而创造出更多的贸易利益。因此,二者本质上是相辅相成的。从这个视角来看,目前全球贸易自由化难以推进的症结主要在于未能建立起公平的贸易利益分配机制,从而无法实现效率与公平之间的良性互动。

近十几年来,以WTO为代表的国际经济组织一直在努力倡导全球贸易自由化,因为根据评估得到的贸易自由化利益是相当可观的,这是吸引世界各国加入贸易自由化进程的最主要因素;但是由于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一直未能建立起一种公平的贸易利益分配机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收益严重不对称,同时各贸易参与国普遍存在着部门间的收入再分配问题,这就导致了发达国家积极倡导贸易自由化而发展中国家比较谨慎,同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受到贸易自由化冲击的进口竞争部门要求政府进行贸易保护的现象,因而形成了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强大阻力。

贸易带来的效率是显然的,这构成了全球贸易自由化发展的动力,而贸易利益的公平分配机制难以建立,由此形成全球贸易自由化的阻力,因此从长远来看,全球贸易自由化必然是在曲折中前进和发展的。

参考文献:

[1]迟云浩,李鹏. 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主义——公平与效率问题[J].北方经贸,2004(3).

[2]Mia Mikic, International trade [M].New York:St. Martin’s Press, 1998 .

[3]庄惠明, 黄建忠.国际贸易理论的演化:维度、路径与逻辑[J]. 国际贸易问题,2008(11).

[4]徐建斌,尹翔硕. 贸易条件恶化与比较优势战略的有效性[J]. 世界经济, 2002(1) .

[5]李建. 试析贸易自由与贸易保护理论的分歧及其根源[J]. 北方经贸,2003(10).

[6]杨贵中,谭选发.中国外贸依存度的测度及与经济大国的比较[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0(4):23.

责任编辑:廖承红

作者:苏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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