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负计算公式

2023-06-2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增值税税负计算公式

增值税还原税负计算公式解读

计算增值税还原税负的目的,是为了排除因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导致应纳税额的不可比性,换言之,还原税负是将增值税纳税人所有应税收入视为同样征税待遇的情况下,衡量税负水平的高低的计算值。它既适用于单户纳税人,也适用于群体纳税人。

基于上述用途,目前常用的增值税还原税负有两种计算方法,即“应纳税额还原税负”和“先征后退还原税负”。

一、应纳税额还原税负

应纳税额还原税负(通常简称“还原税负”),是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还原到当期应纳税额中去,将还原后的应纳税额除以包含出口免抵退销售额的全部销售额计算出税负的一种比较直观的方法。其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还原税负=还原应纳税额÷还原销售额×100%,其中:

还原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首月上期留抵税额+首月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末月期末留抵税额-末月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实际免抵退税额+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

还原销售额=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免抵退一般贸易销售额+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销售额+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销售额

需要注意(理解)的是,此方法的核心是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还原到当期应纳税额中去,因此在计算还原应纳税额时,对纳税申报表中的期初(期末)留抵进项税额要作相应调整处理,即留抵税额中要剔除其中包含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从而避免重复计算。

二、先征后退还原税负

先征后退还原税负(通常简称“先征后退税负”),是将出口免抵退销售额全部视为内销征税收入,重新计算出应纳税额,再除以包含出口免抵退销售额的全部销售额计算出税负的一种模拟先征后退的方法。其公式如下:

先征后退还原税负=先征后退应纳税额÷先征后退销售额×100%,其中: 先征后退应纳税额=一般货物的应纳税额+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

一般货物的应纳税额=(适用17%销售额的销项税额+适用13%销售额的销项税额+纳税检查调整的销项税额+免抵退一般贸易模拟销项税额+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模拟销项税额+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模拟销项税额-实际发生并支付的运保佣费用模拟销项税额)-(进项税金+进料加工进口保税材料模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简易征收货物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注:当此数大于0,则取此数;当此数小于0,则此数为先征后退留抵税额,第一个月计算期初留抵、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取申报表数据计算,第二个月起,期初留抵、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不再取申报表数据而均取此数,此时这里的应纳税额为0。]

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直接来源于纳税人申报的对应数据。

先征后退销售额=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免抵退一般贸易销售额+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销售额+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销售额-免抵退出口贸易的运保佣费用

同样需要注意(理解)的是,此方法计算公式中“期初留抵税额、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不是纳税申报表中的“上期留抵税额、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而是在依据本方法计算的情况下,若前一时期计算出的一般货物的应纳税额如为负数,则下一时期计算时的“期初留抵税额、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均取此负数的绝对值。这样处理的原因是:在模拟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时,模拟计算的留抵税额与实际的(纳税申报表中的)留抵税额是完全不同的,是必须记录在相关系统中的。理论上讲,为保证计算的连续性,模拟计算的留抵税额必须从纳税人初次申报开始逐月或逐期累计计算,直至当前计算期的期初,如果有数值,则在当前计算期模拟计算先征后退税负时必须使用,最后结果才是有效的。

三、两种还原税负的比较

应纳税额还原税负是在现行出口免抵退政策框架下的还原计算结果;先征后退还原税负是假设将出口免抵退改为先征后退政策后的模拟计算结果。因此,上述两种还原税负计算方法的本质是一致的,只是计算的角度不同。

而事实上,从更具体的角度看,先征后退还原税负比应纳税额还原税负更具严谨性。主要原因在于:

在现行政策下,对于进料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海关实行免税(即保税进口),因此在进项税额发生额中,不包括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的进项税额。但是,在上述两种还原税负的计算中,出口销售额都是全部视为征税的,其中包括进料加工贸易的销售额(含料件金额)。为了符合税负作为征税的尺度这一本质,必须尽量保证税额与销售额的匹配性,所以先征后退还原税负的计算方法,使用了“进口保税材料模拟进项税额”这一数据来源,与“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销售额”相对应,并且在“进项税额转出”中剔除了“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税额”,使得模拟计算的税额与征税销售额口径更加一致。而应纳税额还原税负没有考虑此问题,因此计算出的结果有可能失真。所以有的地方在计算应纳税额还原税负时,在分母“还原销售额”中扣除了“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就是为了使税额与征税销售额口径的相对一致。

此外,先征后退还原税负的计算方法中,还在“进项税额转出”剔除了“简易征收货物进项税额转出”,并在“先征后退销售额”中剔除了“免抵退出口贸易的运保佣费用”,适得使得计算结果比应纳税额还原税负更加具有可比性。(说明:本解读未涉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附:两种计算公式的基础数据来源

应纳税额还原税负:

销项税额----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1栏合计数 进项税额----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2栏合计数 进项税额转出----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4栏合计数

首月上期留抵税额----首月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3栏合计数 首月免抵退应退税额----首月纳税申报表主表15栏 末月期末留抵税额-----末月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0栏合计数

末月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当末月期末留抵税额=0时,本数为0;当末月

期末留抵税额>0时,取末月期末留抵税额与末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表中“实际免抵退税额”本月数的较小数

实际免抵退税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表中“实际免抵退税额”合计数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1栏合计数

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合计 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纳税申报表主表第5栏合计

免抵退一般贸易销售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10”的“出口发票金额”合计数 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销售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15”的“出口发票金额”合计数 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销售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39”的“出口发票金额”合计数 先征后退还原税负:

适用17%销售额的销项税额----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5栏应税货物17%销项税额+应税劳务销项税额 适用13%销售额的销项税额----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5栏应税货物13%销项税额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项税额----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6栏+13栏

免抵退一般贸易模拟销项税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10”的“出口发票金额”×征税率 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模拟销项税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15”的“出口发票金额”×征税率

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模拟销项税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39”的“出口发票金额”×征税率

实际发生并支付的运保佣费用模拟销项税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的“贸易性质码”为“98”的“出口发票金额”×征税率

进项税额----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2栏

进料加工进口保税材料模拟进项税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15”的“进料加工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

进项税额转出----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3栏

简易征收货物进项税额转出----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7栏 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税额----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 期初留抵税额----首月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3栏合计数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5栏 简易征收的应纳税额----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1栏合计数

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纳税申报主表第1栏合计数 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纳税申报主表第5栏合计数

免抵退一般贸易销售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10”的“出口发票金额”合计数 免抵退进料加工贸易销售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15”的“出口发票金额”合计数 免抵退其他贸易方式销售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39”的“出口发票金额”合计数 免抵退出口贸易的运保佣费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免)税明细表中“贸易性质码”为“98”的“出口发票金额”合计数

第2篇:增值税的理论税负与实际计算公式

增值税的理论税负的计算

增值税实际税负指的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缴纳的增值税与同期实现的增值税计税收入的百分比;增值税理论税负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按特定方式计算的理论增值税与同期实现的增值税计税收入的百分比,其中理论增值税是指在未考虑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和期间费用进项税额的前题下,根据产品的毛利总额或毛利率、计税销售收入结合产品的成本结构计算出来的同期应纳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的理论税负=理论增值税/增值税计税收入×100%

A、对于工业企业,理论增值税有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可抵扣成本)×适用税率

=[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材料成本+不含税可抵扣制造费用)]×适用税率

=(产品毛利+对应产品生产人工成本+不可抵扣制造费用)×适用税率

B、对于商业业企业,理论增值税有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商品销售成本)×适用税率

=商品销售毛利×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增值税计税收入,仅包括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包括出口收入等增值税免税收入,因为出口收入等增值税免税收入不存在增值税税负的问题,如企业同时存在出口收入等增值税免税收入,则在计算增值税理论税负时,计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免税收入,同时应剔除与增值税免税收入相对应的毛利及成本项目;

增值税的理论税负的计算中应注意的事项

当企业的增值税应税收入项目存在不同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时,应分别计算不同税率收入的理论增值税,并将不同税率收入的理论增值税汇总得出一个总的理论增值税,并以此来确定总体的增值税理论税负;

理论增值税税负作为一种税负考核指标,在计算时未考虑固定资产和期间费用进项税额,这是因为固定资产进项虽然对投入当期的税负影响较大,但毕竞是一次性的影响,在作为税负考核时剔除其进项税额对税负的影响,可使其与同期没有固定资产进项税的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相比具有可比性;而期间费用进项因其在整个进项税额中所占的比例很小,故在计算本指标时,为了简化算式,节约管理成本,可忽略不计,但对于一些经营大宗商品的企业,如钢材、矿石、水泥、煤炭经销企业,由于其运杂费占期间费用的比重较大,故在对这类企业进行增值税税负考核时,要考虑运费进项对税负的影响。

增值税税负的决定因素

从上面关于增值税理论税负的公式来看,虽然会计帐面体现的增值税交多交少与当期销项进项的多少比对有关,但从一个较长的期间来看,决定企业交纳增值税多少的因素有两个:一是产品的毛利率,增值税税负与产品的毛利率正向相关;二是产品的成本结构,也就是产品成本中,材料和可抵扣制造费用及工资成本和不可抵扣制造费用占产品成本的比例构成,当材料及可抵扣制造费用占产品成本的比例大时,也就是工资成本和不可抵扣制造费用占产品成本的比例小时,所交的增值税就少,反之则所交的增值税就多,从这个表述来看,材料和可抵扣制造费用是增值税的抵减因素,产品毛利、工资成本和不可抵扣制造费用是产生增值税的根本原因。

正因为增值税的交多交少与产品的毛利率和产品的成本结构相关,故在企业实务中才有三种关于增值税偷税方法,一是虚增材料成本,整体提高材料成本占整过产品成本的比重,既偷增值税又偷逃企业所得税;二是在虚增材料成本的同时,虚减工资及不可抵扣制造费用;三是采取进价加成或售价降低的方法去降低毛利。所以我们在进行审计和稽查作业时,如果一个企业的毛利太低,或者是其工人的工资造得比实际工资水平要低得多时,这个企业很有可能是在帐面动手脚偷增值税。

增值税理论税负与增值税实际税负的差异分析

增值税的理论税负与企业实际申报表体现的增值税实际税负之间通常有很大的出入,这主要是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及实际税负与其期初留抵进项、本期进项到位程度及进项税额转出,本期销项多少有关,增值税理论税负可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是一个固定值,而实际税负脱离理论税负上下变动通常有如下的原因:

1、当企业期初留抵进项与期初存货余额所应包含的进项税额不比对时,会对本期增值税的税负产生影响,如期初留抵进项税额大于期初存货应包含的进项税额,则会降低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因为其留抵进项有一部分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存货存在,该部分进项税额不产生相应的销项税额,必然占用其他存货销售的销项税额;如期初留抵进项税额小于期初存货应包含的进项税额,如期初存货在本期实现销售,则会提升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因为期初存货中有一部分没有进项税额,而又因其实现销售而产生销项税额;

2、上期有较大暂估入库商品,已在上期销售,而进项发票在本期收到并抵扣,则该会计事项会降低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因为本期该部分进项参与抵扣,但却由于不存在与之对应的存货存在,从而不产生相应的销项税额;

3、当本期已销商品,由于未及时取得进项发票而在会计上做暂估入库处理,由于该商品已产生销项税额,因为进项发票未到没有进项税额抵扣发生,故会提升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

4、当本期采购之存货未完全实现销售,但其进项已全额抵扣,从帐面上的体现是存货库存越来越大,进项与销项不配比,如进货60吨,销货40吨,其中进货20吨的进项会抵减销货40吨所产生的毛利的销项,会产生零税负或低税负,此时也会降低增值税实际税负率;

5、本期销售数额大于与销售数额对应的采购数额,则会提升本期增值税实际税负率,比如进货60吨,但销货80吨,其中多销货之20吨货物会提升增值税实际税负率。

对企业增值税税负的分析研究要考虑的因素

所以对企业增值税税负的分析研究,首先要考虑期初存货和期末存货,其次要考虑期初期末的暂估应付款金额,最后还要考虑企业期初期末的进项留抵数额,对企业增值税税负的考核应从一个较长的期间进行取数比对,从短期来看,不能单纯以申报税负率高低作为纳税评估的依据,当一个企业在某期的税负率较高,而其帐面毛利率较低时,该企业可能运用成本变动法偷漏增值税,而当期体现的增值税税负高,是因为上述五个方面的因素综合变动造成,并非其遵守税法所致;当一个企业在某期的税负率较低,而其帐面毛利率正常时,则该企业可能正处于高速成长期,帐面体现的是库存较大,且呈上升趋势,如其帐面所体现的存货确实存在,那么该企业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属于守法经营的企业,如果帐面库存已不存在,有两种情况,一是产成品或库存商品帐多实少,则可能商品已销售因未收到营业款项未及时开发票,二是原材料包装物的帐多实少,则企业可能有虚开进项的嫌疑;如果其帐面库存不大,则应调查企业是否有上期已销售未到发票,税款已在上期缴纳,上期作暂估应付款处理,而进项发票在本期收到并抵扣进项税额从而降低本期增值税税负率。

在对企业进行增值税税负分析时,要将理论税负与实际税负结合起来考虑,企业当期的实际税负较低时,要分析其理论税负是否到位,同时还要考虑当期是否有固定资产或本篇四所述的相关事项出现。

增值税实际税负率高而毛利低时应该进行调查

增值税实际税负率高而毛利低,属于理论税负小于实际税负,尽管其实际税负可能正常,但由于其毛利太低,有成本不实的嫌疑,应该进行调查,不要被其表面现象迷惑;对于当期增值税税负率低而毛利高,属于理论税负大于实际税负,应着重调查其帐面存货是否存在,是否有推迟收入实现,是否有抵扣前期已实现销售之存货的进项税额存在,如果其帐面列示的存货不存在,则企业可能有延期确认收入或隐匿收入的嫌疑,应对其进行实质性调查。

第3篇:税负计算公式

税负也称为税收负担率。是应交税费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

如果每个月都进项大于销项,那你要提交一份有关这种情况的说明。说明你是因为材料或者产品的库存增加而引起的,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能够说明原因就行,但是前提条件是你的各项材料、电费等成本项目都很正常。 [编辑本段]税负率的计算方法

税负率=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税负即税收负担。实际交纳的税款占销售收入净额的百分比。

税负可以单指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负、营业税税负等。也可以把所有本年度上交的所有税款加总计算一个总体税负。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税负就是税收负担率,是纳税人对应期间的应纳增值税与销售收入的比例,但如果是出口企业或免税企业,主要把出口收入和免税收入按应税税率算出销项税加入计算就纳增值税,如果有进料加工的话,还要考虑这部份的税金,具体公式如下: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免退税收入—适用税率—(进项税—进项税转出—期初留抵期末留抵以及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的计税价格×17%)]/(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免抵退销售额),以上公式是通用的,如果是业务简单的公司,上式中没有涉及的就是0税负了。

另外对于免税及出口企业来说,运费税,城建税依然要扣,抵税比例为6%,应计入公式中。

第4篇:浅谈增值税虚拟税负率的计算

增值税税负率是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负担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时的一个主要评价指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中的计算方法,税负率计算公式为税负率=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在实务操作中,有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的企业,计算公式则为税负率=(应纳税额+免抵税额)÷(内销收入+外销收入),该计算方法计算简单,取数容易,直观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的实际税收负担情况(以下称该方法计算出来的税负率为实际税负率)。但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即使在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材料成本都相同、发票开具和取票情况都正常的情况下,实际税负率也是同一企业的不同期间时高时低,生产同一产品的不同企业之间有高有低,相互之间不可比,降低了实际税负率指标的评估价值。造成实际税负率波动大,可比性差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二个因素:

1、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不论当期材料是否实际耗用,只要购进入库并认证通过便可抵扣,不体现会计核算中销售与成本的配比性原则,存货的变动影响当期实际税负率。

2、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企业单证收齐才计算免抵退,免抵税额的产生类似于政府会计中的收付实现制,实现销售与收齐单证有一定的时间差,单证收齐的进度快慢也影响当期实际税负率。

为体现增值税税负率这个指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克服实际税负率波动大、可比性差的缺点,就必须消除以上两个因素对实际税负率的影响。我们根据增值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计税原理和免抵税额的计算方法,同时根据会计上对销售确认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与成本之间的配比性原则,设计了一种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方法(以下称该方法计算出来的税负率为虚拟税负率)。虚拟税负率依据当期的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金额计算出虚拟的销项税额和虚拟的进项税额,并且当期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包括虚拟的进项税额)仅限与已实现销售(且有的货物相对应的那部分进项税额,剔除变动的存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虚拟税负率是把实际税负率还算为基于权责发生制和配比性原则下的税负率,计算公式如下:

虚拟税负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期未有票存货-期初有票存货)X17%]+(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金额)×17% }÷内外销销售总额计算公式的相关说明:

一、关于存货 我国增值税实行凭票扣税法,未取得抵扣票据的存货无对应的进项税额,公式中的期未有票存货和期初有票存货是指已取得抵扣票据的存货。

1、暂估入库的存货未取得专用发票,无对应的进项税额,计算期未有票存货和期初有票存货时均应予以剔除。

例1:某企业期初库存A材料100万元,其中暂估入库为50万元;期未库存为80万元,其中暂估入库为20万元。

则:(期未有票存货-期初有票存货)=(80-20)-(100-50)=10万元。

2、生产成本(在产品)、产成品中的工资、折旧等项目也不含进项税额,也不属于有票存货。如果无法准确确定生产成本(在产品)、产成品中有票存货的金额,可按适当比例计算。

例2:某企业期初存货为110万元,其中材料10万元,在产品30万元,产成品70万元;期未存货为100万元,其中材料50万元,在产品30万元,产成品20万元。根据测算,在产品中的材料成本为80%,产成品中的材料成本为70%。则:期初有票存货=10+30×80%+70×70%=83万元。期未有票存货=50+30×80%+20×70%=88万元。

3、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虽然没有取得抵扣票据,但因公式中已确认了虚拟进项税额,有库存时,应当做有票存货。

二、关于进项税额

1、根据免抵税额的计算方法,进项转出中的“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最终只影响退税额,不影响免抵额,因此不从进项税额中减除。

2、在已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地区,在计算虚拟税负率时进项税额也应剔除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因为虚拟税负率只允许扣除与已实现销售的货物相对应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包含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降低了虚拟税负率的可比性。

三、关于多档税率

由于我国增值税实行多档税率制,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有17%、13%两档征税率,外购项目也有17%、13%、10%等多档税率。当纳税人的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或外购项目有多档税率时,应将虚拟税负率的计算公式改为:

虚拟税负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期未有票存货-期初有票存货)X适用税率]+∑(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金额)×适用税率 }÷内外销销售总额

例3:某企业库存甲乙两种材料,甲材料税率为17%,期初库存100万元,期未库存200万元。乙材料(废旧物资)税率为10%,期初库存30万元,期未库存80万元。

则:∑(期未有票存货-期初有票存货)X适用税率=(200-100)X17%+(80-30)X10%=22万元。

当企业的材料有多种适用税率,难以准确划分各种材料在在产品、产成品中的比例时,可根据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确定适用适率。虚拟税负率的主要缺点是计算比较复杂,特别是对有票存货的确认和计量,必须依赖大量会计数据在汇总、分析、筛选、合理估计的基础上进行计算,取数困难且不直观。对虚拟税负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案例来验证一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产品销售单价为100元,材料成本为80元,适用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1-5月份各月的情况如下:

1月:期初存货为0,购进材料12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内销售额为100万元,期未存货为材料40万元。

2月:购进材料5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内销销售额为100万元,期未存货为材料10万。

3月:购进材料24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内销销售额100万元,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200万元,单证尚未收齐,期未存货为10万元。 4月:购进材料8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取得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金额80万元(加工后复出口)。内销销售额100万元,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100万元,单证尚未收齐;收齐上月单证200万元;期未存货为10万元。

5月:购进材料15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内销销售额为200万元,收齐上月单证100万元,期未存货为0万元。

1 2 3 4 5 计

100 100 100 100 200 600 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销售额

200 100

300 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17 17 17 17 34 102 销项税额

108.20.4 8.5 40.8 13.6 25.5 8 进项税额

3.4

15.8 11.6 0 上期留抵税额

8.8 8.8

11.6 11.6

17 11.9 17 17 25.5 88.4 0 5.1 0 0 8.5 13.6 3.4

15.8 11.6

0

200 100 300

80 0 80

15.6 13 28.6

11.6 0 11.6

4 13 17

0 40 10 10 10 0 40 10 10 10 0 0

3.40

0.00% 5.10% 0.00% 2.00% 10.75% % 实际税负率

3.40

3.40% 3.40% 3.40% 3.40% 3.40% % 虚拟税负率

企业单个产品的税负率为(100-80)X17=3.4%,1-5月份的整个期间实际税负率也为(13.6+17)÷(600+300)=3.4%,但各个月份的实际税负率却时高时低,与单个产品的实际税负率有较大的偏离值。虚拟税负率有效的克服了实际税负率的缺点,上表中无论存货如何变动、也无论单证收齐进度快慢,虚拟税负率始终和单个产品的实际税负率和整个期间实际税负率非常接近,对正确评估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进项税额转出

其中:免抵退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实际抵扣税额 应纳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 单证收齐销售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 期初有票存货 期未有票存货

8 8 0.8

0.8

第5篇:增值税税负率,你都计算对了吗

中国会计视野

2016-06-29 11:00说到增值税税负率,从事财务工作的同仁们一定不陌生,因为时常会接到税务部门的电话或通知,说公司增值税税负率低于行业平均税负率,要求预交税款,或是上门来进行税务稽查。那么尤其是全面实施营改增以后,公司增值税税负率的高低又会受那些影响?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又需要考虑那些因素呢?今天昌尧讲税就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与比较,希望能对你了解增值税税负率有所帮助。

一、增值税税负率计算公式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 “应税销售额” 累计数

二、影响增值税税负的因素

(一)核算因素通过以上公式我们来分析一下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从公式中可知,当期进项税额越多,应纳税额就越少,进项税额是影响应纳税额大小的重要因素之一,再看看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当期进项税额=当期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上期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从公式中可以看出,我国是实行购进扣税法计算应纳税额,也就是说,只要企业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论是否实现销售,其进项税额全部从当期实现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全面营改增以后试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所以进项税额的抵扣与销售收入实现之间缺少配比性,排除季节性原因外,这是造成很多企业“零”税负率或低税负率的重要原因。那么要想实现增值税税负的真实性与配比性,除非在进项税额的抵扣上与应税收入的实现相匹配,而现实操作中这一点几乎不可能。

(二)经营因素

1、产品囊括的价值越多,增值税税负率越高例如:一家生产空调的企业,如果空调的最终销售价为5000元/台,生产空调可抵扣的成本是3000元。如果公司采购两种不同的经营模式,那么增值税税负会有什么区别呢?一种是生产和销售在同一家公司,一种是生产和销售分立。方式一:交纳增值税(5000-3000)×17%=340元,税负为6.8%。方式二:假设销售给销售公司4250元/台,交纳增值税(4250-3000)×17%=212.5,对应的税负为5%。从以上不同经营模式中可以看出,价值链分割将会导致各个部分的税负下降,但整个价值链的税负是相同的,因此,在比较不同企业的税负时,需要对两家公司的经营模式进行比较,不同的经营模式,税负不同属于正常现象。

2、不同的产品定位,增值税税负各异我们在分析增值税税负时经常会强调同行业比较,其实,同一行业的企业因其产品的市场定位不同,其税负也将会有较大的差异。例如:像咱们比较熟悉的苹果手机,其产品定位就是高端市场,产品品质好,销售价格贵。而咱们的小米手机,产品定位就是中低端市场,重视低成本运作,重视大众市场,市场容量大,赢在薄利多销。由于企业产品市场地位不同,产品的毛利不一样,利润是增值额的一部分,利润越高,税负越高。因此同一行业中,做高端产品的企业税负比较高,做低端产品的企业税负比较低。当然,以上我所列举的影响增值税税负率的因素,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另外像销售产品是否包含运输、产品部件是自行生产还是外协加工、生产企业引领市场还是销商推广市场等都会影响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率,也就是说我们在分析增值税税负率的时候一定要全方位的来看待问题。不能单纯的从纳税申报表中去计算增值税税负率。

第6篇:内外销企业增值税税负率计算方法

税负={【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7%-(进项税额合计- 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不包括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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