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工作要点

2022-04-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一篇:节能工作要点

2012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2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

为科学有效推进2012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现将《2012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2012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

附件:

2012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

2012年事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的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向党十八大的献礼年,更是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事业整体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

一、2012年全区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治理跨越赶超、实现绿色崛起、打造强市名城”的主体,以发展绿色建筑为指向,以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和制度完善为主线,以可再生能源的普及与提升、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和深化“限粘”为重点,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努力实现建筑节能工作的新突破。

二、主要目标

1、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审图、施工及验收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

2、全区城镇节能建筑占既有建筑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

3、完成省市下达的既有居住建筑计量改造任务。

4、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站当年竣工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

5、培育和跟踪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和绿色建筑的建设工作,1个5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建筑示范小区的建设任务得到落实。

6、大力推广应用以CL建筑体系为住的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年内完成一个CL建筑体系示范工程或住宅小区的建设工作。

7、继续推进“禁实”工作,全区内全面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继续完善新建建筑节能在设计、审图、施工、验收和销售等全过程的闭合管理,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投入力度,着力抓好施工阶段和关键部位、隐蔽工程等薄弱环节,确保新建建筑执行国家和省相关建筑节能标准的严格落实。

(二)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开展既有居住建筑状况调查,摸清当地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的底数;本着先易后难,先公建后居建,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总体原则,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尽早制定改造实施方案,分解改造任务,落实改造项目,分部组织实施;利用中央、省、市财政奖励资金的契机,提前谋划做好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及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申报工作;加大既改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原产权单位、供热企业和居民参与既有建筑改造的积极性,引导多方资金投资改造项目。

(三)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一体化应用。继续巩固十二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强制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的良好工作势头,积极推广集中式、壁挂式、集中壁挂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集中集热分户换热技术;鼓励和支持高层住宅及公共建筑中应用太阳能光热光电、水源热泵技术;在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的庭院照明和住宅楼梯间照明系统中推广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中推广使用中水回用及雨水收集技术;吃透国家政策,提前谋划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和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的申报工作。

(四)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着力推进“绿色双十佳”的培育、参评和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已获得星级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示范小区称号的建筑项目在绿色建筑技术应用建设中的样板带动作用,建设单位应积极参加全省“十佳绿色建筑”、“十佳绿色小区”的评选活动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创建工作;在保障性住房工程、旧城改造项目、机关办公建筑等政府投资的项目中推广引用绿色建筑技术,力争使之成为对全区绿色建筑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试验区”和示范基地;以“四节一环保”综合技术的推广应用为重点,谋划并做好国家康居示范工程、住宅性能认定的申报工作。

(五)扎实推进“一体化技术”的应用工作。“一体化技术”为未来建筑发展的方向,当前要把CL建筑体系作为重点,该体系是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的复合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规范标准完善,应用实例成熟,具有保温节能、增大套内面积、抗震性能好、保温与建筑同寿命等诸多优势,是墙体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优秀代表。今年要从设计入手,抓好原材料质量、构配件生产、现场施工、质量检测和验收等多个环节,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术推广等步骤,在全区推广和应用以CL建筑体系为代表的一体化技术。

(六)继续推进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充分发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继续巩固“禁实”成果,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七)建立健全建筑节能专项产(部)品的备案制度。积极协调并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实施建筑节能产(部)品的专项备案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涉及建筑节能的墙体材料、窗体材料、保温材料、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伏照明和集热等产(部)品进行备案管理,同时,积极推广建筑节能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从源头上杜绝国家淘汰和明令禁止使用及不合格产(部)品用于节能建筑。

(八)从严监管外墙保温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科【2012】16号)的有关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公安部、住房和住建部联合印发的《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时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全面加强外保温工程设计,原材料进场、检测、监理、施工、质监等环节的衔接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不负责任的单位和项目实施零容忍和责任倒查机制,发现问题依法从严处理。

(九)科学编制全区建筑节能工作规划。依据《河北省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和《河北省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数据采集、规划编写、专家论证、上报实施的步骤,自上而下地科学组织实施区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推进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络的媒体,采取集中宣讲和举办论坛等形式,加大建筑节能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建筑节能认识的力度、细读和实度,提高建设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建造节能房屋、建设生态绿色建筑的信心和主动参与意识。

(二)发挥专职机构职能。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将充分发挥建筑节能日常督导、综合监管和检查考核等职能作用,促使建筑节能工作走向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重点对不按审查合格图纸进行施工、擅自降低节能措施和标准等行为要坚决督促整改,视情节依法经行严处。

(四)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建筑节能是一项系统工作,尤其是近年来,国家、省市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新的标准规范层出不穷,绿色建筑又把建筑节能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在省市三年上水平考核中所占比重也不断增大,此项工作正处在一个时不我待的阶段。区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将建筑节能工作列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水平;三是建立奖励、考核机制,形成日常抓落实,年终看成效的工作机制。

O一二年 月 日

主题词:建筑节能 工作要点 通知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 月 日印

(共印 份)

第二篇:乡镇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乡镇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全乡人民生活质量的必然选择。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乡实际,我乡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工作思路。

一、工作目标

,万元gdp、万元开票销售、万元税收电耗核定为560kwh、380kwh、9500kwh,分别比上年降低%、%、%。核定5600吨cod、11500吨so2排放总量,万元gdp、万元开票销售、万元税收分别比上年降

低41%、43%、41%的排量。从今年开始万元gdp能耗每年下降4%、cod排量每年下降4%、so2排量的每年下降9%。

二、工作要求

建立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全面落实节能减排政策。

把目标管理作为节能减排的基础,以单位gdp、单位开票销售、单位税收核定能耗和排放指标。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乡长任副组长,安监、科技、劳动、卫生、工商、税务、供电、土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动工作。

2.全面摸清能耗企业和涉污企业真实情况,建立能耗审计和排放评估机制,强化统计数据库建设,改进统计方法,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创新管理,消除障碍,把制定和落实政策作为节能减排的保障,加快建立节能减排激励机制、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制定出台关停并转补偿、技术改造扶持、循环经济奖励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节能减排。 突出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全面抓好涉污企业治理。

牢牢抓住企业节能减排不放松,抓住化工、印染、冶金等几大行业,将全乡80%的节能减排任务落实到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明确节能减排标准,严格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年度和阶段性节能减排目标如期实现。

依靠科技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从根本上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以节能减排为契机,积极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大力引进和推广节能减排先进技术与工艺,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主创新能力。 1.通过培育朝阳产业和一批模范企业,以点带面,推动整体节能减排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

2.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综合

利用、循环发展的新型工业化路子,着力调整工业结构,出台相关限制政策,淘汰一批工艺落后、劳动密集、管理粗放等“两高两低“的企业。同时转变招商引资方式和观念,将能耗纳入准入条件,支持引进大项目、好项目、绿色项目。 3.着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步伐,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鼓励发展废弃物互补利用的循环产业,提高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要大力推进全社会联动节能减排工作 1.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将建筑节能设计和节能建材应用纳入建设审批范围。 2.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商业和公用建筑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节能照明产品、节能设备,力争全乡商业和民用能耗降低30%。

3.抓好农业生产节能。大力发展集约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农业机械动力设备,引进农业新机具、

新技术,对大中型水利排灌设备实施节能节水改造,提高农业生产中的能源利用效率。

4.政府部门带头节能。在机关等行政事业单位和村办公场所率先落实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超过20度的空调使用和人离灯熄政策,全面降低政府机构用电、用水等能耗,同时推进政府节能采购,限制采购高耗能办公设备。

5.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在全社会上下形成共识,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倡导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2012年78团学校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为学校节能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再创新局面,特作以下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和完善节能工作管理体系是推动节能工作的关键。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尽快建立健全节能工作专门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不断完善能耗计量原始记录,完善统计分析、报告公示制度,为节能评价和考核,节能技术改造提供依据;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学校联络员机制。学校要在本单位开展节能监督员聘任活动,负责监督本单位用能情况。

二、继续推进配套制度建设

继续推进有利于落实《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继续完善落实水、电、油、气、煤等各种能源资源消耗的日常管理制度,推进无纸化办公,推广使用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

三、创新宣传培训机制

进一步加强节能宣传,学校要结合自身特点,通过各种宣传载体和有效方式,大力宣传节能的重大意义。让“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深入人心,切实把节约能源的号召变为广大教职工生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明年5月份将开展节能减排志愿服务活动和实践活动,举办以“节能减排”为主题的作文竞赛活动,举办节能宣传周、 1 节水宣传周、环境日、无车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制作投放公益宣传广告等。

培训方面,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政策、法规、标准等培训,学校要结合自身节能工作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节能知识培训和考察学习,通过学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先进经验及先进技术,不断提升我校节能管理水平。

四、加快推进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

学校要在新建项目中广泛使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有计划地淘汰高能耗、低效能的办公设备,力争2012年底全部完成节能灯具更换任务。

五、抓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工程建设

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工程是国家提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战略任务之一,根据要求,学校要扎实开展好节约型学校示范工程建设,切实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

2011年12月23日

第四篇: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2013年是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规划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根据《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公节能办[201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是要严格目标管理。根据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要求,确定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为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面积能耗分别下降3.2%、3.5%,人均水耗同比下降4%。各县(市、区)要将上述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和本级公共机构。同时,要加强对教、科、文、卫、体等系统节能工作的指导,着力推进各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作组制度,确保目标的实现。

二是要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制定出台《绍兴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试行)》,为节能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要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制定机关节能工作考核细则,争取列入市级机关(部门)年终考核评价体系,真正把节能降耗、节约开支与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自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节约意识。

三是要拓展宣传渠道。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增强节能降耗意识,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五周年为契机,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开展节能知识有奖竞赛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参与热情,使节能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四是要抓实创建工作。开展好以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绿色消费为重点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浙江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和我市《关于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对20

12、2013年20家市级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工作,同时,指导11家公共机构创建省级、国家级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单位创建,以期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系。

五是要加强节能改造。加大力度抓好既有建筑及设施的节能改造,制定改造方案,积极组织实施“五大工程”,切实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同时,加强对新建建筑节能的监管工作,积极采用节能型材料、器具和产品,减少空调、照明能耗。大力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利用专业公司的技术、资金优势,分享节能效益。

六是要推动平台建设。根据我省智慧能源监测要求,在重点用能公共机构实行能耗总量监测、控制,尽快在我市实现能耗监测平台“零突破”,与省能耗监测平台的顺利互通互联。七是要提升队伍素质。要以学习十八大精神为契机,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强化节能管理工作能力。科学合理制定培训内容,采用集中统一培训的方式,分层

次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负责人、节能联络员、能耗统计人员、能源管理人员等各类专项节能培训,提高整体队伍素质。

第五篇: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推进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以实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为目标,通过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宣传培训、稳步推进节能改造、抓好典型示范等工作,力争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要点

(一)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节能意识

1.组织召开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

2.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和能耗统计员培训。

3.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全区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和能源紧缺日体验活动。

4.为加强公共机构工作联系,交流节能工作经验,组织召开街道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场会。

5.组织街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同志进行参观见学活动。

(二)认真贯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加强能耗统计,夯实工作基础

6.改进统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力争实现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网上直报。

(三)加大资金投入,实施节能改造和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与应用

7.认真做好全区公共机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及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与应用工作。

(四)加强检查、指导,严格考核规范,强化目标刚性约束

8.根据《市区“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下发2013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并报区考核办备案。

9.加强节能工作日常检查、指导,每季度对各单位用能情况、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各项资料完善情况、用能台账、用能票据等进行抽查,不断加大节能监察指导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全年节能目标任务。10.根据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日常考核工作台账,每季度报区考核办。

11.按照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结合日常检查及工作台账进行量化打分,由区考核办按一定权重计入各单位年终综合考核分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现整体协调推进

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全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节能工作的组织、推进、监督、协调等工作,协调解决涉及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各公共机构要把公共机构节能作为本部门(系统)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抓紧落实,特别是科教文卫体、民政等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并加强监管。

(二)拓宽资金渠道,推进节能改造

机关各部门、各街道要加大节能工作的投入,支持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针对公共机构节能五大重点领域,加快实施绿色数据中心、燃煤锅炉、燃气灶具、供热计量、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工程;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要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投入资金力度;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要积极支持公共机构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推广工作、支持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等。探索投资多元化,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公共机构节能投资保障体系,在公共机构中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引导节能服务公司等社会资金加大节能投入。

(三)加大能耗监测监察力度,及时反馈预警

强化对公共机构日常节能管理的监督、检查。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机构用能设备、能耗统计、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予以通报,建立节能工作台帐,完善考核机制。

(四)深入宣传培训,加强能力建设

突出抓好区公共机构节能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培训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以多种形式开展节能专业培训。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抓住节能宣传周这个平台,认真组织开展各种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营造节能氛围。 第二篇

一、职能工作

1、做好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大能耗统计台账建设,完成全区公共机构led等固体光源使用率不低于10%的改造任务;完成能耗较上一下降3%的节能指标。

2、协调粮食分局在盛龙广场的办公场所租用装修工作,为地区行政事业单位搬迁改造工作搞好保障。

3、积极配合搞好农兴路5号院(区政府家属院南院)的拆迁改造工作。

4、协助区建设与住房保障局办理小区房屋权属证书。

5、抓好规划展厅的提升工作。

6、完成区机关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重要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全面提升机关事务工作水平。

2、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工作。

三、目标任务分解

1、各街道,区人民武装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委党校、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卫生局、区农村工作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委党校、湖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工业园、区支持“三区一项目”协调服务办公室、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区大兴路改造办公室、区北客站协调服务办公室、区直属企业资产运营总公司、区四城联创办、区投资有限公司: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大能耗统计台账建设,完成机关能耗较上一下降3%的节能指标。实行节能改造,完成led等固体光源使用率不低于10%的改造指标。

2、区委办公室、区纪委检查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委组织部、区综合考核办、区委老干部工作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政策研究室、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档案局、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区残疾人联合会、区工商业联合会、区红十字会、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水务局、区经济贸易局、区文物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大能耗统计台账建设,完成机关能耗较上一下降3%的节能指标。 第三篇

一、职能工作

1、对区级机关室外供暖管网进行大修。

2、对区级机关所有空调进行规整。

3、完成区机关住宅区房产证办理工作。

4、完成区机关南家属院改造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5、建立完善节能降耗机制,做好各项维修保障工作。

6、增加安全技防设备,实施全面监控。

二、重要工作

1、创卫工作:负责做好区机关爱卫、创卫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搞好区机关住宅区专项整治。搞好区机关环境卫生。

2、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工作。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领导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2、坚持依法办事,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加强党组织建设,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加强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

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创建文明机关,和谐机关。 第四篇

一、职能工作

1、对区机关住宅区上下水管网进行改造,完成二府庄10号院监控设备的安装及绿化工作。

2、建立完善节能降耗机制,做好各项维修保障工作。

3、为区行政楼建设提供相关数据与建议。

4、完成区政府农兴路6号院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

5、对区机关院内、原二办院内、二府庄10号院部分供暖管网进行检修。

6、完成区机关各项服务工作。

二、重要工作

1、进一步完善区街机关联席会制度,发挥其作用,推动区街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上新台阶。

2、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工作。 第五篇

一职能工作

1、对区机关、机关住宅区供暖管网及上下水管网彻底检修,并进行部分维修。

2、进一步完善节能降耗机制,做好各项维修保障工作。

3、发放10号院房产证及办理二府庄小区房产证。

4、做好区政府政务大厅建设的前期工作。

5、做好修建区信访大厅的工作。

6、完成区机关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重要工作

1、继续发挥区街机关联席会的作用,促进区街机关后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工作。

第六篇:2007年安徽省节能工作要点

为做好2007年安徽省节能降耗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117号)精神,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加强节能监督管理

1.严格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根据“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要求,2007年安徽省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4%,万元GDP电耗下降5.9%,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1%,153户重点耗能企业节能100万吨标煤。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各有关企业,严格考核奖惩。(责任单位:省经委)

2.建立安徽省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安徽省统计局、省经委于2008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安徽省及各市2007年万元GDP能耗等指标;于2007年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安徽省及各市2007年上半年万元GDP电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责任单位:安徽省统计局、省经委)

3.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处罚力度。组织开展节能执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等情况,督促和帮助被检查单位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对检查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理。抽取10家左右重点耗能企业,对其主要产品耗能水平及主要耗能设备进行监测。研究建立节能监察机构和队伍。(责任单位:安徽省经委、省编办)

二、加强节能立法和规划工作

4.加强节能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以《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为核心的节能法规体系,制订《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研究修订《安徽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安徽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调查,研究制定《安徽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及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安徽省经委、省法制办)

5.做好节约能源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安徽省“十一五”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规划》、《安徽省“十一五”发展散装水泥规划》等节约能源资源规划。指导和督促各市编制和实施“十一五”节约能源规划及年度计划。(责任单位:安徽省经委)

三、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6.加快节能技术改造。组织实施100个重点节能项目。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153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责任单位:省经委)

7.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确保完成年度计划。(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管局)

8.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支持企业开展节能产品和技术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 (责任单位:安徽省科技厅、省经委)

9.加强节能国债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承担企业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以及国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国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继续做好新的国债项目争取工作。(责任单位:安徽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10.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 (责任单位: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

五、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11.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大力发展低能耗产业,淘汰小钢铁、小水泥、小火电等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积极研究和探索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法。 (责任单位: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

12.大力引导和扶持企业开展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新增100个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1%。重点抓好粉煤灰、煤矸石和冶金、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安徽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13.推进企业清洁生产。以淮河流域企业污染治理为突破口,在化工、医药、冶金、建材、轻工(造纸、食品、电镀)、电力、纺织六大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必须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将其污染物削减作为清洁生产审核的首要目标。(责任单位:安徽省经委、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

14.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与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大力推进“禁实限粘”,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确保2007年底前在17个市城区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拓宽散装水泥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水泥散装量和预拌混凝土使用量。确保新型墙体材料比重达到48%,水泥散装率达到39%。(责任单位:安徽省经委、省建设厅)

六、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15.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召开安徽省百家企业节能工作会议。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列入全国千家节能行动和安徽省百家节能行动的153户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确保今年4月底前完成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安徽省经委、省质监局、省国资委、省统计局)

16.引导商业节能。在安徽省大型超市、百货店、批发市场和酒店等场所推广使用节能设施,推行节能标签制度。创建50家以上国家级绿色饭店。督促和指导合肥市批发零售业实现万元营业额能耗降低5%的目标。加快现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指导合肥市做好试点工作,在省级以上商业示范社区建立“绿色回收站(亭)”。(责任单位:安徽省商务厅)

17.抓好农村节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安徽省新建户用沼气12万户以上。在水力资源丰富的地方大力

发展农村水电,实现2007年农村水电发电量10亿千瓦时。全面启动大型排涝站更新改造,完成改造装机

3.5万千瓦。完成中小型泵站更新改造20座。(责任单位:安徽省农委、省水利厅)

18.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强化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管,对油耗大、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车辆不允许进入运输市场。全面淘汰京杭运河挂桨机船舶,安徽省淘汰挂桨机船舶1400艘。开发先进节能船型1-2个。大力宣传和应用道路运输节能技术,鼓励运输企业淘汰老旧汽车。开展沥青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综合技术和旧沥青路面、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利用研究。(责任单位:安徽省交通厅)

19.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实施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新建筑设计要体现优先利用太阳能的原则。研究制定建筑节能地方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规程和标准。做好建筑节能专项示范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试点。鼓励采用高效照明电器和变频节电技术,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

20.推动政府机关节能。政府机关发挥表率作用,培养节能习惯。严格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用能设备运行标准,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办公用房进行分批改造。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大力推动节能产品采购。(责任单位:安徽省管局)

七、强化保障措施

21.加大节能投入。加强对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强对节能的资金投入。(责任单位:安徽省财政厅、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

22.落实鼓励节能的税收优惠政策。分两批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进行认定。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和《节能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安徽省经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

23.加强能源统计。开展跟踪监测和能耗评价考核工作,强化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的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加快建立能够反映安徽省及各市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研究建立能耗季报办法,及时掌握全省能源消耗动态。(责任单位:安徽省统计局)

24.加强计量管理。质监部门要按照《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依法监督检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情况,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能源检测、培训等服务,帮助和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能源计量工作。(责任单位:安徽省质监局)

25.建立节能奖励制度。研究制定节能奖励办法,对在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重大节能效益的单位和个人,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市、县政府及能源生产经营和重点用能单位也要对本地、本单位节能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安徽省经委、省人事厅)

26.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消费理念,引导消费方式的转变,强化全社会节能意识。组织开展2007年度节能宣传周活动。分层次开展节能培训。(责任单位:省经委)

八、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7.省政府定期召开省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加强节能工作机构建设。省经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安徽省节能工作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省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安徽省经委、省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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